电视台职工各类假期请假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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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3001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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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视台职工各类假期请假管理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电视台职工请假管理规定为加强劳动纪律,保证我台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台实际,制定本规定。一、各类假期规定(一)病假职工因身体健康的原因需请假治疗或休养者,必须持有医院的诊断书(急诊除外)方可准假。病假连续三个月以上者,恢复工作时,需持医院证明方可复工。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2、满十年的,发本人工资的80。职工病假期间,其他福利待遇不变,效益工资根据其请假天数按效益工资平均数扣除(效益工资21.5=平均数),请假天数超过月工作日的不发效益工资。(二)年假1 、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以上的人员,每年休假14天(不包含公休日);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人员,每年休假7天(不包含公休日);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人员,每年休假3天。2 、享受年休假假期7天或14天的,也可以在本年度分次使用。休假时间只能在本年度使用,不得累计延至其他年度。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或次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1)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休年休假;(2)本年累计事假超过应享受年休假天数的,当年3、不休年休假;(3) 当年休假以后,又请事假的天数应在本人次年休假天数中扣减;(4)年度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当年不休年休假,如在休假后,累计旷工超过以上天数的,取消本人次年年休假; (5)被公安机关拘留,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当年不休年休假,已经休假的,下一年度不再休假。(6)累计病假超过本人应享受休假天数一倍以上的,当年均不再休假。 4 、休假期间工资、效益工资、福利照发。(三)事假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应请事假。对因私确需请假者,按照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可给予一定时间的事假。1、凡享受年休假制度的职工,年累计事假达到或超过应享受年休假时间的,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少于应享受年休假时间的,可4、继续享受年休假。 2、职工事假假期的生活待遇 (1)职工年内累计事假不超过年休假5个工作日的发给原工资、各项福利待遇。 (2)职工年内累计事假超过上述时限的,每超过一天,减发工资的3%,效益工资按请假天数扣除。 3、职工年内累计事假超过一个月的,在年终考核时,不能评定为优秀。 4、职工年内累计事假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不计算考核年限,不能计算连续工龄。5、申请出国出境探亲按事假办理,假期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前三个月工资照发,停发效益工资。从第四个月起,保留公职停发工资、福利和社保,从第七个月起,按自动离职处理。(四)婚丧假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5、子女)死亡时,给予13天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起工作的,以及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职工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登记初婚的),除按规定享受婚假外,另增加婚假7天。夫妻双方谁达到晚婚年龄谁享受。晚育的,男方护理假为7天。 4、职工在批准的婚、丧假期间,工资、福利、效益工资照发。往返途中的车船费,由职工自理。(五)探亲假1、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休探亲假: (1)探望配偶的,每年给假一次,一次三十天,车船费报销;(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二十天,如两年合休可给四十五天,车船费报销;(3)6、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四年给假一次,一次二十天,车船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自理,超过部分报销。2、配偶是军官的探亲假的规定(1)军官本身已休过探亲假,有特殊情况需要探亲的,可给一次探亲假,车船费自理;(2)军官本人当年不能休探亲假的,可给一次探亲假,车船费报销;(3)工人、职员已享受探亲假,军官又休探亲假的,工人、职员已报销的车船费原则上退回。3、需要说明的问题(1)上述假期指与亲人团聚时间,另根据实际需要给路程假,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3)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7、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 (4)职工见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退休、退职人员不享受探亲假待遇。受刑事处分和被劳动教养及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人员,在服刑期间和被劳教与缓期执行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待遇。(5)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工资福利照发,效益工资停发。 (六)产假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2、对实行晚育(指女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在法定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难产的增加产8、假15天。 3、产假期间按出勤对待,工资、福利照发,效益工资停发,不影响评先进。 4、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七)哺乳假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半小时(不含路程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八)法定节假日1、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1) 新年放假一天(1月1日)(2) 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 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4) 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2、部分公民放假9、的节日(1)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2)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二、请假手续1、请年假、婚假、产假的职工填写申请休假报告单,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休假类别、休假时间、休假地点等内容,经部门负责人或上一级领导批准后,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批。报告单一式两份,分别由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留存备案。2、请病假的职工除填写申请休假报告单外,必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急诊人员在7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需要续假的,应补充有效的医院诊断书。3、请探亲假的职工除填写申请休假报告单外,探望父母的须出具父母的户口所在地证明,探望配偶的须出具结婚证明和配偶的工作证明。4、出国出境探亲的职工除填写申请休假10、报告单外,还应提交详细说明本人情况的申请,并出具被探望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本人还要与台里签订双向协议,承担超期不归的相应责任。三、审批权限1、各部门负责人批准休假的权限为三天以内(含三天)。请假在三天以上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2、频道、中心总监和部、室主任请假须由主管台长同意并报请台长批准;副职请假须由总监、主任同意并报请主管台长批准。3、台领导请假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各类假期可以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合并使用(已注明休假天数包含在内的除外)。2、因重病、急事和其他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他人代办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般要提前一周办理,以便于部门调整工作安排。3、请假期满后,本人须立即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4、各级管理者在审批职工的休假时间时,应严格把握,不得擅自超越管理权限,如经发现将负一定的领导责任。5、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xx电视台xx年八月六日抄送:省广播电视局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