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各部门岗位职责8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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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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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各部门岗位职责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第一章总 则3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3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制度3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架构图4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5安全管理会议制度7安全生产检查制度8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1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3工程项目“三同时”制度26危险作业审批制度27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0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4安全事故管理制度36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39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4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46保安管理制度49宿舍管理制度52食堂安全2、卫生管理制度57食物中毒应急预案63第三章指引66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指引66建筑工程施工与监理单位69工地现场安全指引69第四章公司各部门、职能部门岗位安全职责73董事长、总经理安全职责73分管安全常务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安全职责7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职责74工会组织安全职责75各部门安全职责76公司职能部门安全职责77司机安全职责78第五章附则7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使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安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做好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3、康和安全。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全工作应做到有防范、有措施、有总结、有评比,使安全工作成为日常生产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部门要抓好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等环节,确保安全生产,促进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第四条 搞好安全生产要立足于班组,落实到个人,要确立个人保班组,班组保车间(部门),部门(部门)保公司的安全保障体系,使安全生产建立在层层把关的基础上。第五条 搞好安全生产,有效遏制伤亡、火灾等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必须奖罚分明,在安全生产上做出贡献的4、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严重失职、玩忽职守或违纪违章,造成事故的人员要给予从严处理,有效的强化安全生产,最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协调和解决生产安全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不同时期生产安全重点,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1、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架构图2、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执行机构分管安全领导副组长:技术总监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对口人、职能部门部长、安全主5、任各部门厂长、部门经理(主管)、安全负责人、保安队长 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成员构成(详见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图):主任委员:公司安全责任人副主任委员:分管安全生产的安全直接责任人委员:主管公司安全的安全管理人、安全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对口人、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各部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人员、保安队负责人 二、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基本工作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 2、审查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责任制落实、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安全生产各项投入等。 3、研究和审查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提出不同时期安全生产6、工作重点。 4、推广先进经验,对存在差距的部门、部门提出改进意见,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 5、负责对各部门安全教育提出要求,对培训教育的内容进行审核,对安全生产培训效果纳入公司安全生产考评系统。 6、负责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7、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对改建、扩建、新建、技改项目和引进项目建设的同时对安全生产管理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8、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在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实施、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对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考评。 7、10、在公司范围内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1、批准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奖惩措施。 1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施。 13、负责公司重大安全事项的决策工作,参与重伤以上事故、火灾等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1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具体安全工作。 15、各部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架构及职责。 16、各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必须由公司的第一行政负责人担任。安委会成员应根据公司的人事变动适时进行调整,以便真正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安全管理会议制度 为了切8、实掌握和了解本企业安全管理开展工作、及时消除和处理重大事故隐患,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会议制度: 1、公司级安全会议原则上由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发生火灾事故、重大伤残以上等事故要及时召开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 2、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每2 个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故必须及时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措施,防范未然。 3、各部门生产部门(车间)每半月至少要组织各班组长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分析当前和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各部门生产部门班组,利用班前会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 5、各部门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二次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9、总结经验,指出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安全。 6、公司、各部门组织的安全会议,涉及到参会人员必须按照会议内容给予准时参加,对无故不参加安全会议、召开安全会议迟到、早退、违反安全会议劳动纪律者将给予警告、处罚。 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1、总结分析客观存在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措施,对下一步的安全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方针和目标,并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2、传达贯彻公司领导、政府等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3、研究制定本公司、部门的各项安全工作标准、条例、规章制度,并发布实施。 4、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5、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开展、表彰10、。 6、检查、总结公司、各部门、部门、班组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7、研究、分析各部门安全生产的形势,找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8、针对事故案例,找原因,查危害,定措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使责任者和全体职工受到教育,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9、其他有关安全工作的事宜。 10、公司、各部门的各种安全会议,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派专人进行跟踪安全会议的决议落实工作。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公司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11、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公司职能部门。 3 管理职责 3.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以月度、日常、专项、节假日前后检查等方式监督检查或组织天津进行月度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和隐患落实整改情况汇总报公司领导;同时按公司相关制度,对各部门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通报与考核。 3.2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实施细则,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对政府、公司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与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落实整改情况给予书面反馈安全管理部门。 3.3 政府、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12、履行职责时,各部门及职能部门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4 检查流程 现场安全以各部门检查为主,公司安全委员会通过指导服务与检查、督促、整改相结合,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 4.1 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检查分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等。 4.2 检查要求及频次 4.2.1 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与问题,检查人员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4.2.2 公司对天津每月组织安全综合大检查不少于1 次,并实行日常、周度安全监督检查或抽查。 4.2.3 各部门总经理每半年参加综合安全检查不少于1 次,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项检查;分管安13、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或助理,每季度参加综合安全检查不少于1 次,并适时组织相关专项检查。 4.2.4 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4.2.5 各部门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明确各级责任者安全检查的频次。 4.2.6 总体要求:各级责任者要组织好每次安全检查,每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作好记录,并提出整改要求。 4.2.7 日常检查:由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天组织实施安全检查。 4.2.8 专项检查:是针对主要危险源进行检查。包括特种设备、特种作业、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汛(防台风)、劳防用品等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由各部门自行组织检查;其中消防安全由保安队每月组织检查一14、次;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由生产部组织;危险化学品由仓库组织;交通安全由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防汛(防台风)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劳保用品由后勤部门组织;除消防专项每月检查外,其他由各部门相关部门每半年至少组织检查一次。 5 检查程序 5.1 公司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检查人员需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将结果反馈到相关部门领导或部门主管。 5.2 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重复发生的问题,对责任部门开具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必要时可当即责令停产、停工整顿。 5.3 各相关单位、部门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因客观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需采取有效的临时安全措施;整改结束后将整改情况15、逐条填写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复查栏内(可附页或附整改照片),报部门安全部门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经复查合格才能恢复生产或施工。 5.4 员工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可口头或书面向各受理部门、车间管理人员汇报;车间管理人员或受理部门收到员工对安全隐患反映后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给予整改。 6 相关文件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2 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7 相关记录xx石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 8 附则 8.1 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责任单位,按公司的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8.2 安全生产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在执行检查任务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部门的技术、业16、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8.3 任何部门、职能部门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者举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总则1.1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规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公司职能部门。1.3 各部门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保证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1.4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或记录卡,从员工新入厂到员17、工离职全过程详细、准确记录职工进行各种安全教育培训的情况,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授课教师、考试成绩等。2、 各类人员安全培训2.1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的安全资格培训2.1.1 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的安全资格培训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经当地政府安全职能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并且要进行定期继续教育。2.1.2 矿山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 学时;其他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18、 学时。2.2 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2.2.1 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到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经当地政府安全职能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后上岗,并且要进行定期继续教育。2.2.2 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 学时;其他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 学时。2.3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2.3.1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19、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公司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焊工、叉车、起重机械、压力容器操作工等其他特种人员。2.3.2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2.3.3 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到期前三个月,由原考核发证部门进行复审。2.4 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2.4.1 新入厂人员是指招收的新员工、技校生、各高等院校毕业生、外单位调进的职工、复转军人等。新入厂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厂级、部20、门(车间)和班组(岗位)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并经考评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2.4.2 矿山生产单位新入厂人员的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 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 学时;其他各部门新入厂人员的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 学时。2.5 在岗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2.5.1 对在岗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培训,并保存相关记录。2.5.2 对离岗 6 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重新回到原岗位工作前,应进行不少于4学时的厂级、部门(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2.5.3 对换岗的从业人员应按新岗位要求重新接受安全教育培训,针对跨部门的换岗要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单位、车21、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2.5.4 各部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应根据所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新设备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2.6 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2.6.1 单位级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三)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四) 有关事故案例等;(五) 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2.6.2 部门(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二)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三)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22、制性标准;(四)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五)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六) 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七)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 有关事故案例;(九)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2.6.3 班组(岗位)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二)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三) 有关事故案例;(四)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石材各部门(部门)。323、.职责3.1 基建管理部职责:3.1.1 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其消防等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1.2 对工程建设项目要求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或行业消防安全生产标准进行设计,并经消防等政府监督管理等部门审批后,才能进行施工。3.1.3 基建管理部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前到当地消防部门进行审报及竣工验收等审报跟进工作。3.1.4 负责组织对大的消防项目按消防要求进行设计、改造。3.2 技术资源部职责:3.2.1 协助各部门相关部门对消防隐患的整改。3.2.2 监督、协调各部门、部门对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并跟进督促整改;324、.2.3 负责协助组织各部门、部门对火灾事故的扑救、处理。3.2.4 火灾事故发生后,协助各部门、部门进行火灾事故的组织调查以及事故处理。3.2.5 协助组织制订各部门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消防疏散演练。3.2.6 指导、督促各部门、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培训、检查、整改等工作。33 各部门职责3.3.1 各部门保安队负责定期(每月)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消防设施、器材等专项消防检查、隐患整改;紧急或意外事件处理;负责对员工消防实操培训。3.3.2 各部门安全工程师主要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理论培训;负责组织本单位相关部门人员每年进行二次消防演习;3.3.3 各部门负责督促本部门员25、工或外来人员执行消防相关制度。3.3.4 负责本单位防火安全统筹、规划工作,并建立义务消防队。3.3.5 组织制定本单位防火安全制度并进行及时修订,确保制度的时效性、可操作性、执行性。3.3.6 各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防火检查,主持整改火险和事故隐患。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专项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消防检查并要有记录,以便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隐患。3.3.7 组织对员工培训和演习,评比表彰先进,处理违规;充分利用各类学习培训、例会等场合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培训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二次义务消防队及相关人员进行理论培训、消防演习。3.3.8 各部门保安队负责按时点检、更换消防设施;对损坏的消防设备及时组26、织维修、增补(对超出范围能力的联系有资质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维修、更换);对义务消防员、新员工进厂、车间管理人员等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4 防火安全管理主要内容4.1 各部门依据公安部61 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科学、准确地确定、界定本单位的防火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4.2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法等有关制度进行管理,建立并健全防火管理制度和消防台帐。4.3 严密部署各项防范措施,制定本部门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4.4 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明确责任范围,实行分级管理,落实到人。4.5 各部门应按照有关制度,定期(每年一次)开展消27、防演习和训练,并进行评估和作好记录。4.6 防火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4.6.1 各部门必须加强防火安全检查( 日、周检查包括防火检查),防火安全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的分级检查制度。4.6.2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4.6.2.1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4.6.2.2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4.6.2.3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来源情况;4.6.2.4 灭火器配置的有效情况;4.6.2.5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4.6.2.6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4.6.2.7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428、.6.2.8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4.6.2.9 消防加压泵房设施运行情况;4.6.2.10 防火巡查情况;4.6.2.11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的完好,有效情况;4.6.2.12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4.6.3 举办大型活动时,必须有组织的开展消防检查。4.6.4 对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做好记录,及时整改。对整改确有困难的,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确保安全,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协助解决。4.6.5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分别对各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及监督检查,对天津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火29、灾隐患及时汇总下发,对一时难以整改、重复、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将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对责任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4.7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4.7.1 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对员工和外协队伍的防火宣传教育,对新进员工(包括外协队伍),必须经消防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安全学习,有计划地组织消防和应急预案演练和“119 消防日”活动。4.7.2 各部门必须认真落实防火安全培训工作。4.8 重点防火培训对象4.8.1 防火安全责任人;4.8.2 防火管理人员;4.8.3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从业人员;4.8.4 电工、电焊、气焊、气割、仓管员、危化品操作人员等火灾危险较大的岗位人员;4.9 30、消防设施管理4.9.1 各部门有下列消防设施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当地的消防管理条例制度及公司的相关消防要求,建立并健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4.9.2 消防设施是指由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两部分组成。4.9.3 消防设备(器材)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手动报警装置;各类自动灭火系统或手动灭火装置;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系统;室内外消防栓、管道、水池与消防安全密切相关的其它设备、器材等。4.9.4 消防设备和器材,非火警严禁任意使用或损坏。4.9.5 各部门的防火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消防设施专门台帐和档案,记录配置、维修的数量、种类、型号、配备各楼层及主要部位的平面图等。4.9.6 各部门的防火主31、管部门负责每月至少一次对消防设施、器材的全面检查、保养和维护(包括放水、加黄油、刷红漆等)情况进行检查,作好记录,并对检查出来的消防设施、器材存在的隐患给予维修或更换。4.9.7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卸在用消防设备的任何部件,不得随意变更在用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的设定值。4.9.8 严禁在消防器材存放处堆放设备及其他物资,影响其使用。4.9.9 消火栓周围严禁堆物、不准停车。设置在绿化林带中的消火栓,其周围0.5 米处不得种植树木,主要出口前必须留置通道。4.10 危险化学品防火管理4.10.1 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和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10.2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32、的场所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安装防雷保护设施:4.10.3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电气防爆标准。4.10.4 危险化学品不得超量储存;储存是要隔离、隔开、分离储存。4.10.5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单位、部门,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5.火灾、爆炸事故的处置5.1 火灾、爆炸事故是指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燃烧;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5.2 各部门发生火灾、爆炸事33、故时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报警,说明发生事故的地点、类型、可能影响的人数、联络方式等,随即启动相应的预案。同时立即报告部门管理人员、保安、本单位领导、当地消防队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5.3 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时,部门领导未到达现场前,现场行政职务最高者为总指挥并立即下令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总指挥的调度,部门领导到达现场并将现场情况交接完毕后,由部门领导任现场总指挥。5.4 现场有人员被火势围困时,应首先组织力量救助被困人员。5.5 现场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有可能引起爆炸的,应关闭阀门、切断危险源或将危险物品转移至安全地带,不能转移时要采取冷却保护,防止因高温引起爆炸。5.6 疏散、34、转移贵重物资,清除着火区域可燃物或采取隔离措施,阻止火势蔓延。5.7 利用现场移动式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设备、器材进行灭火。5.8 事发单位应做好现场的保护和事故调查工作。6相关记录6.1安全(消防)隐患整改单6.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6.3安全事故管理制度6.4:危险作业申批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进一步加强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现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2 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事故、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石35、材xx有限公司。3 本制度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3.1 头部护具类:安全帽。3.2 呼吸护具类:防尘口罩3.3 眼(面)护具类: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飞溅眼护具。3.4防坠落护具类: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4.各部门职责4.1 负责制订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管理工作细则。4.2 负责对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并妥善保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相关资料。4.3 负责年度安全资金投入预算(安全资金投入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预算)等工作。4.4 按照从业人员的岗位变动,及时更换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对过期、受损、腐蚀、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劳动防36、护用品及时予以报废。各部门要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相关规定及单位生产工艺、岗位特点,结合部门提出的实际需求,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4.5 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或参照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置的劳动防护用品。4.6 不得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三无产品”(无批号、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验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出厂日期、安全标志等相关凭证。4.7 采购部门需提供劳防用品生产厂家或所采购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安全合格证明、标志等资料须送交一份至各部门安全37、工程师处进行备案。4.8 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9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制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4.10 劳动防护用品一旦超过有效期限的或达到报废条件的,应及时报废。4.11 报废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废弃,不得与完好品混放,防止再次被使用或混用。4.12 采购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假冒伪劣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由相关人员承担所造成的损失,违反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13 未按制度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领用记录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4.14 对于个人保38、管不当造成丢失的,或人为故意损坏的,更换新劳动防护用品费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4.15 对未按制度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失效或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给予教育、警告或处罚。4.16 各部门应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规定,定期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管理范围的各部门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结合公司交通安全及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与交通安全管理有关的各项事宜。3、职责3.1 公司职能部门(行政资源部牵头)交通安全职责:3.39、1.1 履行政府颁布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制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3.1.2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3.1.3 指导、检查和督促交通安全开展工作。3.1.4 依据本制度和有关制度,讨论和决定对交通安全工作的考核奖惩事宜。3.2 各部门交通安全职责:3.2.1 履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组织的有关制度,及时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部署,切实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单位的生产经营和施工建设等各项工作之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3.2.2 经常性的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高职工40、驾驶员(和外协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创建文明交通厂区。3.2.3 建立健全与本制度配套的本单位交通安全考核奖惩细则。3.2.4 制定部门年度交通安全管理目标,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包含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3.2.5 检查、督促各公司逐级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和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2.6 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3.2.7 各部门的车辆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责成有关单位或部门必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部门所在的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单位所在的安全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4、交通事故处理4.1凡驾驶公司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保留事故现场(特殊情况除41、外),并迅速通知各部门交通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公安交警等部门人员处理。4.2 驾驶员发生被公安机关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后,应主动向单位安全部门汇报,责任部门作好记录。4.3 出现交通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凡发生交通事故,要按制度程序和时限上报。不得谎报、或者拖延不报。4.4凡在厂区内涉及到其它公司的一般交通事故,可由部门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负责人与有关公司等人共同处理。4.5 发生厂区内一般交通安全事故,必须由当事人或代理人写出事故经过报告书,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确认用车性质,报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小组相关负责人批准。4.6 在单位外面发生的交通42、事故,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小组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结合事故现场勘察情况,当事人的事故经过报告,做出事故处理报告。5、违章与处罚5.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从重处罚:5.1.1 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或弄虚作假的。5.1.2 对揭发、检举人打击报复或嫁祸于人的。5.1.3 酒后在厂区驾车的。5.1.4 无证驾驶机动车辆。5.1.5 其它恶劣行为的。工程项目“三同时”制度 为从源头上消除各类项目可能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危险因素,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保障新开工项目的正常投产使用,防止损失,避免因安全问题引起返工或采取弥补措施造成不必要的投入,制订本制度。1、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43、目,其环境影响、消防、节能等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对工程建设项目存在危险、危害因素的,基建管理部应按照当地政府要求确认是否需进行安全预评价,需要求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进行设计,设计文件应当有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专篇,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审批后,才能进行施工。3、基建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到需报环保、消防、防雷等部门审批跟进等工作。4、动力部门负责组组相关单位、部门对特种设备前期的立项、设计、制造、安装、竣工验收等工作。5、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各部门基建、安全、设备等应派人参与,在验收中查出存在安44、全隐患,有权拒绝签字,待隐患排除后经复查再予以验收。6、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申报及竣工验收事宜,按国家有关制度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从事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高坠、触电、火灾、中毒、爆炸等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危险作业的安全控制管理。3 内容与要求3.1 危险作业概念及分类危险作业是对操作人、周围其他人和公司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公司危险作业主要分为:高空作业、带强电高压作业、禁火区内明火作业、爆破或有爆破危险的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作业、大型吊装作业、交叉作业、拆除、修理房屋、厂房等建筑物等;公司对危险作业实行审45、批制度,除生产正常作业吊装外,其他所有危险作业必须经过有关单位(部门)的审批才能实施。3.2 危险作业审批程序3.2.1 在公司范围内实施危险作业前,施工组织部门应编制严密的安全施工方案,如果执行部门为公司内部的,具体施工部门应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经本部门负责人、施工区域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人员批准后,方可施工;如是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到公司进行危险作业,组织施工部门施工时首先应对施工单位资质、施工人员进行审查,签订安全协议书、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现场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危险作业。施工作业完毕前后,必须对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同时需对施工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3.2.46、2 危险作业原则上在正常工作日进行,特殊情况下,需要在节假日、晚上进行危险作业而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安全经验的专人负责安全监督工作,做好具体的安全措施,同时组织部门需报当班相关负责人,负责人接到信息后委托值班人或保安班长到现场进行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并在施工后立即补办审批手续。3.3 危险作业的一般要求3.3.1 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技能好,懂得简易急救知识;如是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3.3.2 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准备好防护设施和措施。3.3.3 危险作业前如是公司内部员工作业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47、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是委外的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对其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安全设施、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和急救措施齐备并且现场要有专人进行监督后方可作业。3.3.4 作业时应设置防护栏和标识。3.3.5 施工单位需配备专(兼)职施工安全员;负责施工物资、人员进出管理;负责施工区域、材料暂存区域的划分等。3.3.6 施工人员到公司施工时必须遵守公司的所有安全规章制度,如不允许在公司非指定地方吸烟、不得到非作业区做与施工无关的事,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等。3.4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服务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国家有关高空作业管48、理规定。3.4.1 人员衣着灵便、穿软底鞋,配备安全帽、安全带、水平牵引绳、登高用具、围栏、防护网等,经监护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3.4.2 保证工作场所牢固、稳定,不松动、不摆动,不得在石棉瓦及玻璃钢瓦的架空处行走,在屋面作业要有防止滑跌的措施,高空作业使用的平台、吊篮门应锁紧、栏杆应牢固可靠。3.4.3 高空作业的范围:作业高度在2-5M的为一级,5-15M的为二级,15-30M的为三级,30M以上的为特级。在室外作业超过六级风力时,不得进行高空作业。3.4.4 设备作业属一级、二级高空作业由动力部负责人负责批准;厂房设施作业属一级(含一级)高空作业的由基建管理部负责人负责批准;涉及到设49、备作业三级(含三级)、厂房设施作业属二级以上的高空作业及其他高处作业还必须由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批准。3.4.5 高空作业前,作业单位的安全人员必须对现场工作环境作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安全要求时方予施工。3.5 禁火区内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3.5.1 在公司禁止动火的场所(如柴油罐、配电房、存放危险化学品仓库等)作业,事先应向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并清理易燃品和易爆品,有条件和有相关检测设施时需对空气进行检测,确认符合安全标准,方可动火。3.5.2 在公司禁火设施上(如密闭容器、压力管道等)作业,首先应切断油、气等可燃物来源,关闭阀门,插入盲板与周围的设备设施隔断,然后进行清洗、置50、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涉及到公司天然气管道作业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3.5.3 公司所有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保证通风良好,对带压设备设施动火,首先应进行卸压。3.6 单台吊机吊物超过50 吨或由多台吊机联合进行的吊装作业。3.6.1 起重吊装作业应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合格,保证安全装置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强度合格,听从指挥相互配合,起吊过程力求平稳。3.6.2 作业前应进行场地清理,保证作业时有足够的空间,对起重设备、吊装工具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完好和符合安全要求。3.6.3 作业区域应设置围栏及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派人员进行监护、警戒51、。3.6.4 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起重作业安全规程,穿戴好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如劳保鞋、安全帽等。3.6.5本危险作业审批标准适用于内部施工及外单位在本公司的施工。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目的: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制度的严肃性,做到“有章必依、违章必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安全管理,降低或减少各类事故(包括工伤事故、设备事故等)和杜绝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部门。3、安全生产奖惩原则3.1以奖为主,以罚为辅。3.2公开、公平,标准一致原则。3.3 时效性原则。3.4本职与非本职工作区52、别对待原则。3.5精神与物质相结合原则。4 安全生产奖惩内容:4.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4.1.1 各部门、职能部门生产责任人重视支持安全工作,努力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对该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口人、安全人员给予奖励。4.1.2 因个人警觉及时采取措施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有关人员。4.1.3 在生产工作现场,经常进行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尽职尽力做出贡献的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4.1.4 对安全生产设施实行技术革新,并使安全防护性能明显提高的员工。4.1.5 支持配合公司53、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在职业卫生治理、劳保用品使用管理、特种设备年审、事故隐患整改以及交通安全、防火安全持续有效的工作方面做出贡献的员工。4.1.6 在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司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紧要关头挺身而出,实施紧急救灾有特出贡献的员工。4.1.7 受奖人员由各部门、各部门提议。各单位负责人对个人800 元以下安全奖励的最终审批。800 元以上的安全奖励审核由部门提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查批准;安全奖励的费用由各部门进行支出、发放。4.2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当事人的态度,给予人民币20-100元处罚;4.2.1 进入工作岗位、施工现场,不按制度穿戴劳54、动保护用品者。4.2.2 在车间内骑自行车或擅自带小孩进入车间者。4.2.3 在生产岗位、施工现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尚未造成事故者。4.2.4 修理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停电时在动力开关处未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者。4.2.5 未经安全部门同意,叉车、电瓶车司机在行驶时擅自搭人者。4.3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当事人的态度,给予人民币50-500元罚款;4.3.1 非工作需要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尚未造成事故者。4.3.2 非特种作业人员擅自从事特种作业者。4.3.3 发生工伤事故不报告、不调查、不处理、不执行有关工伤事故“四不放过”者。4.3.4 在车间内乱堆乱放堵塞安全通道,超过整改55、期限仍未整改者。4.3.5 多次违反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制度者。4.3.6 违反工程项目“三同时”的项目责任人。4.3.7 造成责任内工伤事故的主要事故责任人。4.3.8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擅自安排上岗者。4.4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当事人的态度,给予人民币100-1000元罚款;4.4.1 发生严重工伤事故,隐瞒、包庇、袒护、违反 “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以及推卸事故责任或破坏事故现场者。4.4.2 无证驾驶厂内机动车辆者。4.4.3 对造成人员重伤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和主管部门领导。4.4.4 为图工作之便,擅自拆卸、更改机床设备、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的安全防护装置56、,使安全防护装置失去效用者。4.4.5 外来施工、服务单位到公司承包工程,未按公司危险作业审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者。4.5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当事人的态度,给予人民币100-1500元罚款;4.5.1 接到公司或政府安全部门下发的安全指令和事故整改通知无故不整改,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者。4.5.2 指派、安排员工进行违章操作造成工伤或设备事故的管理者。4.5.3 在生产过程、工作过程或者施工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工伤事故、设备事故或造成停产、停电(气)事故的责任者。4.5.4 对违章员工的行政处理(包括外来人员),由本部门、由各部门安全部门或安全生产委员会提议,并按公司制57、度报批。4.5.5 对(主管、含副主管)以上管理人员或对员工500 元(不含500 元)以下的罚款处理,由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批准。4.5.6 500 元以下的罚款由各部门审核执行;500 元以上罚款需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安委会审核执行。5、附则5.1 对外来施工、服务单位的违章罚款由委托部门、安全部门负责报部门领导或部门安委会批准执行。5.2 各部门、公司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有绩效考核处罚的,以绩效考核标准进行处罚。5.3 安全生产奖惩如未尽事宜,请参照本制度执行。5.4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如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相冲突时,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准。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用58、电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避免因用电不当所造成的用电事故,制订本制度。1 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用电条例、禁令;使用电气设备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各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进行定期年检。2 非专职操作人员,不得乱动任何电气设备,严禁指派无证人员管理和维修电器设备,如违反制度发生设备损坏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要追究当事人、指派者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 各部门、部门,各用电场所都应分设用电总开关,并应布局合格,标志明显,便于开合。4 线路的架设和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要求、设备技术要求,不得随意架设临时电线,如确因工作需59、要,需架设临时电线,应征得部门动力部门同意方可架设,同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要有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用电完毕必须断电拆除。5 金属外壳的用电设备应有合格的接地装置,低压用电设备应装漏电保护开关。6 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7 严禁在供、配电场所内或配柜开关箱、电机等电器设备上及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挂放杂物。8 在手湿、赤脚等情况下禁止开启任何电气(器)开关、禁止操作一切电器设备;严禁使用金属或杂物推拉电气开关。9 使用携带式电动工具前应事先检查,如发现漏电、电线裸露等,应修好或更换再用。10 雷雨时,禁止在室外带电作业。11 使用电器时,不得将普通电线放在潮湿的地方;临时架线行人出入口处应设警60、告标志。12 不得与电话线,广播线、网络线等碰扎在一起,它们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识别要明显。13 闲置较长时间的电气设备,应事先由使用单位通知设备部门电工检查,不得冒险使用。14 安装用电设备应在安装完毕后,经认真检查合格,最后才接入电源,禁止先接电源后安装。15 必须执行人离机停、停电关机、人离灯熄的制度。16 严禁用纸张、布料等易燃物品作灯罩。17 如发现电动机、风扇等电气设备运行时有杂音或温度较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电工检修。18 一般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必须进行带电作业时须经部门动力部门经理(主管)或动力部指定人员批准,禁止单人带电作业,应在技术熟练的电气人员监护下,严格按操作规61、程,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19 发生电气火灾,应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扑救;未切断电源前,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救。20 发现有人触电,应保持镇定,立即切断电源或迅速用绝缘物将触电者与电源分开,并及时抢救。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及时报告与处理安全事故,减少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订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部门。3 定义3.1 轻伤事故:伤势轻,损失工作日在105 个工作日以内,需到医院治疗。3.2 重伤事故:伤势重,损失工作日105-6000 个工作日间,需到医院治疗。3.3 死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4 职责4.1 事故部门负责逐62、级报告、事故救援,及时救护伤者,参与或接受事故调查。4.2 事故所在车间、安全管理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紧急处理,救护伤员,报告、调查取证、统计事故。4.3 各部门动力部门负责事故现场设备、电气紧急处置,参与事故调查。4.4 各部门负责轻伤、重伤、死亡等事故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报告;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4.5 公司安委会负责重伤以上事故处理意见的最终审批。5 内容5.1 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部门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报告;各部门应当立即直接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电话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 小时,书面报告时间不得超过7 天。各部门安委会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63、告后,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5.2 不涉及到事故抢险、救援,事故现场要做好现场保护,便于事故调查分析。5.3 有关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救。5.4 安全事故发生后,各部门需做好媒体应对准备工作。5.5 轻伤、重伤事故,由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动力部门等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必须协助和配合调查。5.6 死亡及重大死亡事故,由单位负责人、相关部门人员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公司给予积极协助和配合。5.7 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事故64、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5.8 各部门负责对轻伤事故的处理,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若属重伤以上的安全事故,由部门(部门)做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再报公司安委会进行批准。5.9 各部门、部门、个人故意隐瞒事故或拖延报告,对受伤害人员造成不利后果的将承担一切责任。5.10 对于人为责任事故,一定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5.11 对谎报安全事故,制造虚假工伤事故的,给予从严处理。5.12 工伤事故的报告、统计及工伤保险等事项,均按政府及公司有关制度执行。5.13 申报工伤需提交资料由各部门人事部门组织安全工程师、受伤当事人及65、所在当事人的部门管理人员填报相关资料。5.14 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用、补贴等待遇享受,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政策实行。5.15 事故结案后,由各部门人事、安全管理部门对事故档案进行归档。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有储存、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天津外部门按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并参照本制度执行。2 定义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66、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3 安全管理3.1 各单位有关从业人员(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必须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3.2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或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工程项目的审批、验收,按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执行。4 职责4.1 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监督检查与考核。4.2 各部门必须指定危险化学品归口管理部门,行使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职能,负责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实施安全检查与考67、核。4.3 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并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负责。4.4 建立危险化学品专项管理制度,实施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处置等全过程安全管理。4.5 各部门采购部门采购易制毒化学品时应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 号令)的规定进行办理。4.6 使用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必须购入具有“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5、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部门)51 存放危险化学品前,应由仓库部门组织动力部门、安全部门等人员对危险化学品仓库进行安全评估。5.2 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应由仓库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入68、库前的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必须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国家标准和其他有关制度。5.3 实施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收发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有关要求进行检查、登记、验收,并建立领用、发放台帐。5.4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根据其特性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储存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5.5 储存期间,应对危险化学品采取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等现象,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消除隐患。5.6 储存区域应设置“危险化学品安全告知卡”标志牌,分类、分库储存。储存区域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69、并定期检验。5.7 进入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穿戴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5.8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设置事故报警电话,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演练。6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6.1 制定危险化学品保管(储存)及领用等方面的要求,并严格执行。6.2 对员工进行化学品安全使用的教育和培训,指导员工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7 危险化学品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应由各部门联系有资质的外部单位处理。严禁私自、随意处理各类危险化学品。8 应急救援8.1 各部门应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70、训,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8.2 各部门应配备必要的防护、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8.3 各部门在发生化学品事故时,应迅速组织抢救、及时准确地报告或报警。8.4 事故单位应积极配合消防等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并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及危害程度,配合查清事故原因及受损情况。9 事故处理9.1 各部门发生化学品事故(包括人身伤害、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应及时向所在单位的相关部门管理人员报告;所在单位管理人员须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如事故较为严重,所在单位的管理人员经请示公司相关负责人后报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9.2 事故单位在报告或报警的同时,应立71、即组织开展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9.3 事故单位在报告或报警的同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危害源,组织开展事故自救、现场保护、调查分析等工作,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找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9.4 部门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事故分析报告后,应按不同责任方,对事故的相关责任部门实施考核。9.5 各部门发生化学事故后应及时上报,瞒报或拖延不报的将按有关制度严格考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 定义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72、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设施。3 管理职责分工3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职责3.1.1 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推行及安全监督。3.1.2 依据特种设备管理的要求,建立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台帐。3.2 各部门职责3.2.1 各单位应指定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3.2.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公司有关制度,制订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实施归口管理。3.2.3 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和管理台帐,保持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3.2.4 各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送特种设备的变动情况(包括新购和最终处置情况)、特种设备定期保养计划的实施情73、况、年检计划以及年检结果。3.2.5 做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费用的年度预算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3.2.6 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跟踪处置结果。4 特种设备的前期管理4.1 特种设备的前期管理包括设备的立项、设计、制造、安装、竣工验收。4.2 各单位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熟悉有关特种设备规程、规范、标准并参加上述管理工作。4.3 进口的特种设备应符合我国安全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标准或经我国认可的国外安全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标准。4.4 各单位必须购买具备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制造的且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4.5 承担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74、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和维修、保养单位,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安装许可证”方可进行。4.6 特种设备安装和改造完毕,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安装、改造单位必须向使用单位提交有关技术资料,经使用单位部门、设备主管部门和安全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实物交接。4.7 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投用前,使用单位应逐台验收、登记,具备相应条件并经特种设备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发放“安全使用证”后方准投入使用。4.8 使用单位应在取得“安全使用证”的15 天内,进行公司特种设备登记注册(建立台帐与档案),同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5 使用与管理75、5.1 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制订特种设备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定期自查,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5.2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5.3 特种设备严禁超温、超压、超载及超范围使用。5.4 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一台一档”的技术档案。5.5 特种设备的移装、过户、报废必须经原发证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报废设备不得重新安装、使用。5.6 封停期限超过1 年的特种设备,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停用手续。5.7 封停特种设备期限超过一年但未报注册登记机构备案的、或者封停设备期限不足一年的,仍按照原期限进行定期检验。封停后重新使用时,76、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5.8 使用单位内部移装或调出的特种设备,应由调出方提供设计、制造、安装等原始资料和使用、检验、改造、修理、事故等资料,由调入方按制度分别申请备案、验收检验和办理注册登记手续。5.9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应对其进行全面维修保养和检测检验(包括验收检验),完全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5.9.1 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5.9.2发生设备事故。5.9.3停止使用一年以上。5.9.4 实施修理、改造、大修的特种设备。5.9.5 各部门日常维护保养应按国家有关制度执行。操作和点检人员应保持安全附77、件齐全、灵敏、正确、可靠。发现特种设备有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并汇报。5.9.6 使用单位应制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有针对性地进行事故紧急救援演练。5.9.7 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检验、修理等作业前,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进入现场的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现场交底,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6 检验与检测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其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起重机械)提出检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总则为贯彻职业病防治法“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员工78、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管理范围内的各部门内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部门。3、定义3.1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因素而引起的职业病。3.2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3.3 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3.4 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或对健康有特殊要求作业的员工所进行的医学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4、职责4.1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79、职责4.1.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公司发生职业病伤害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并对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和考核。4.1.2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民主监督,并对部门与职工之间就职业病防治等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当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4.1.3 公司基建管理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本中的职业卫生专篇进行内部审查,督促设计、施工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予以落实。414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或监督各部门对从事职业健康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4.2 80、各部门职责4.2.1 贯彻落实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相关操作规程。4.2.2 各部门应按国家职业病目录及结合公司的实际,应当及时、如实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报职业危害因素。4.2.3 负责建设项目中涉及有害作业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三同时”的项目申报工作。4.2.4 负责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调配。4.2.5 定期开展对生产现场有害作业岗位环境的卫生监测、评价;结合自测开展职业卫生日常业务管理。4.2.6 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认定以及职业病危害岗位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部门人事部门做好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81、监护档案及其管理工作。4.2.7 负责安排职业病诊断、治疗和报告,结合健康检查,对有害作业禁忌症或疑似职业病的职工进行复查、随访和调离原岗位。4.2.8 发生急性职业病伤害事故时,应组织相关部门和配合政府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处理工作。4.2.9 负责协助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在职业病危害岗位上工作的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4.2.10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4.2.1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职责4.2.111 遵守公司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操作规程,正确穿戴劳动防护82、用品。4.2.112 自觉接受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检查。5、管理内容5.1.1 各部门应对生产工艺流程、作业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并策划控制预防的措施。5.1.2 各部门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5.1.3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部门,应当制定出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6、职业健康监护管理6.1.1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的相关档案。6.1.2 各部门发生急性职业病伤害事故,应及时上报,并协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急救、处置和调查。6.1.3 各部门应对从事有职业病83、危害作业车间、部门的责任者、管理者、接触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病防治知识、本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进行教育培训。保安管理制度为强化保安队伍管理,加强工作责任心和管理能力,保障公司员工及财产安全,保障工作、生活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主要适用天津部门,天津外的部门参照本制度执行。保安管理制度 为强化保安队伍管理,加强工作责任心和管理能力,保障公司员工及财产安全,保障工作、生活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主要适用天津部门,天津外的部门参照本制度执行。一、保安日常管理规范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及管理,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2、按时上下班,各岗位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守岗位84、,不得随意离岗、串岗。有事离岗须同班长或同岗人员讲明事由,1 人在岗时要有人补缺方可离开,无特殊事情离岗不能超过10 分钟。3、上班时间须着装统一、规范。保持服装干净、整洁,皮鞋干净、光亮,精神饱满,姿态端正,待人热情、礼貌。4、上班时间严禁打瞌睡、看书报、打私人电话、玩手机、与人闲聊、吃东西、吸烟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5、上班时间临时有事请假30 分钟向班长提出申请,30 分钟报队长批准。班长请假必须向队长提出申请,回岗位后要销假。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6、各岗位按制度轮值站岗执勤(军姿站立,30 分钟/换岗)。严禁长时间坐岗,每十分钟出岗亭巡逻一次(按所负责区域)。班长每小时做好85、查岗记登记,夜班人员仔细做好巡检记录。(遇放假时白班也要作巡查记录)7、保安岗亭内保持安静。严禁非工作需要人员逗留或进入,当值人员不得与他人闲聊或将亲朋好友带入岗亭、宿舍逗留。8、发扬公司乐群文化,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严禁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消极怠工,制造谣言等影响队伍团结、整体形象之行为。9、工作上要保持积极进取精神,主动参加公司各类活动,按时参加保安队的集体活动、军事训练及文化培训等工作。10、各岗亭内要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每班下班前10 分钟应把岗亭内、外5 米范围内的地面打扫干净,每周对岗亭内外及窗户玻璃等进行一次大扫除。11、使用对讲机时要注意文明,讲话口齿清楚,接班时要正86、常试机。严禁在使用时说脏话及聊天,有故障要及时报告。12、公司董事会、执行机构领导进出大门或有重要客人来访当值岗保安必须全体站立、敬礼。13、做好宿舍内务整理。每天起床后被子要折叠好,床单保持平整干净,蚊帐干净。屋内地面干净无烟头,屋内、厕所无异味,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二、工作交接1、上班提前10 分钟集合,班长检查队员着装和仪容仪表,不符合制度时要提醒纠正,班长进行班前要求。2、接班人员必须详细了解上班值勤情况,交班人员应积极详细交接注意或应处理的各事项。3、交班人员应将本班情况、本班值班中的问题、物品、器械交接清楚,接班人签字确认。4、交接班队员要保持良好的队形、形象,交接班相互行举手礼。587、交接完后,下班人员由班长整队集合,对当天工作进行总结。三、人员、车辆及货物进出管理1、公司员工凭厂牌进出公司各区域大门。2、外来人员来访,要主动站立接待询问,经被访人同意后,凭有效证件,在保安室进行登记并佩戴“来访证”方可进入公司(首次来公司不熟悉路线的要进行路线指引),离开时须将“来访证”交还到保安室。3、外来车辆进厂要进行车辆停放指引,遇厂区内无停车位时要告知并引导其在厂区外停车区域停放车辆。4、公司物品、货物、半成品转运严格按公司出入厂管理制度执行。四、紧急或意外事件处理1、保安在执勤中时刻保持高度警觉,遇突发事件,要临危不乱、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果断敏捷作适当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88、领导。2、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或员工纠纷事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或相关管理者联系,发现可疑偷盗份子,要立即报告班长安排统一行动。遇纠纷事件,要稳定事态发展,对当事人进行劝阻,制止事态扩大。3、发现火灾应立即到现场查看,并报告上级领导,依实际情况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并疏散现场人员,火势不能控制应立即拨打“119”。4、遇大暴雨,发现车间有过量积水现象,应立即通知动力部当值人员或相关管理人员并主动配合进行抢险。5、遇员工生病、工伤应及时报告队长、安全管理人员、车间主管,派人护送医院治疗。6、保安队负责对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实操的培训。7、其他突发情况按应急预案制度执行。8、对部门外来人员、车间或部门89、员工违反安全消防管理规定且不服从管理的,有权给予劝阻、驱离出厂外。五、保安须遵守保安管理制度外,还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的职责。六、有违反以上制度者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参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宿舍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做好宿舍的全面管理,保障员工宿舍入住舒适、安全及良好的清洁卫生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天津各宿舍管理三、住房面积及宿舍家具设施配置:依公司住房福利管理办法及人力资源部2010第124 号文件执行。四、宿舍入住管理1、新入职人员宿舍安排:l 1-3 职等员工入职,由人事招聘人员填写报到通知单,员工持报到通知单找所属区域宿舍管理员安排宿舍入住。l 4 职等(含90、)及以上员工入职,人事部门提前3 天知会宿舍主管要入职人员信息以确认宿舍安排,在办理入职后由人事招聘专员填写报到通知单,员工持报到通知单交由宿舍主管进行住宿统筹安排,宿舍管理员办理相关入住手续。2、宿舍异动:l 1-3 职等,员工本人向宿舍管理员提出申请,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搬至申请宿舍入住。l 4 职等(含)及以上,员工本人拟写调动申请(写明原由),交宿舍主管审核,后勤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由宿舍管理员通知其办理宿舍异动。3、外宿及未住宿补贴申请:按住房福利管理办法及关于天津员工申请外住的通知执行。五、 宿舍相关管理制度1、员工集体宿舍严禁非本公司人员来访或留宿。入住单间宿舍的,有外来人员来访91、须在宿舍保安室登记后发放临时出入证;单间宿舍员工家属短、长期入住的须办理家属出入卡。2、入住单间宿舍员工离职:宿舍管理员按宿舍物品清单核查其房间设施,清查无误后收回钥匙,宿舍主管在离职申请单上签字。如有丢失、损坏,按物品折旧后价值赔偿。3、入住集体宿舍员工离职:由宿舍主管、宿舍管理员核实住宿信息、收回宿舍钥匙后在离职申请单上签字。4、辞职员工在离职手续办清后24 小时内必须搬离宿舍;辞退或开除员工在离职手续办清后应立即搬离宿舍。5、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应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宿舍管理员做好宿舍安全预防及日常管理工作。六、 宿舍卫生要求1、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保持生活区域92、及公共区域干净、整洁,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2、宿舍通道及公用区域禁止堆放杂物或个人日常物品。清扫后垃圾、杂物要扔在垃圾桶内。3、宿舍内务整理标准:房间无异味,地面干净无垃圾死角,家具摆放整齐、无灰尘,门窗玻璃明亮,公共区域物品摆放整齐,个人床铺干净、整齐,床铺下物品、鞋摆放整齐,房间内无乱拉、悬挂衣服现象。4、严禁把杂物或垃圾扔在通道、下水道或厕所内,如造成厕所排污堵塞,一切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如属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设施的,一经查实,赔偿全部损失,并予以处罚。5、严禁向窗外随手抛扔杂物,丢垃圾、泼水等行为。6、各宿舍员工应按照宿舍长编制的卫生值日轮流打扫卫生,共同保持宿舍清93、洁卫生。七、 行为要求1、爱护公共设施,严禁人为破坏;2、倡导团结互助、友好相处,严禁打架斗殴、私用、偷盗现象。3、宿舍内严禁养宠物、存放危险品。4、不得私自挪移或更改宿舍设施布局。5、宿舍内严禁饮酒或以各种形式进行赌博。6、宿舍内不准张贴带有色情的画片,看淫秽刊物,放映黄色光盘。7、严禁在异性宿舍滞留,串访,打逗,留宿。8、严禁在宿舍墙面乱张贴、乱写、乱画。9、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中午、晚上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嬉闹。10、集体宿舍晚24:00 前熄灯,夜班刚下班除外,违者按浪费资源处罚。八、 宿舍安全管理1、员工私人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房间必须关窗、锁门。不准将房94、门钥匙私借他人或带老乡朋友留宿,不准私换或加挂门锁。2、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私接电源线、有线电视线、网线、插座等,不准使用明火炉具及大功率电器,一经查获一律没收并予以处罚。3、不得随意进他人房间,未经他人允许不得乱动他人物品。4、员工宿舍的一切设施均登记造册,入住员工要爱护设施、设备,不得私自将宿舍用品搬离宿舍。设施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属人为损坏无责任人,则维修费用由宿舍人员共同承担。5、员工宿舍的设施、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在宿舍保安室进行登记,由宿管员进行修理,员工自己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单间宿舍的家用电器,若未到设施使用年限造成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其本人承担。6、节约用水用电,对长明灯,长流水的95、现象按公司制度追究当事人责任。7、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吸倒床烟、乱扔烟头、燃放烟花爆竹及存放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品。8、爱护宿舍区域消防设施,不得随便挪动、使用、人为破坏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照价赔偿。9、宿舍阳台上禁止放花盆及其它重物。10、宿舍员工若遇生病,宿舍在场的同事或宿舍长应及时报告宿管,并给予协助送医院救治。11、员工携带小件物品出宿舍大门,须向保安出示厂牌;携带有大件物品,必须有宿舍管理员签批的物品放行条,经值班保安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九、 宿舍长管理制度1、集体宿舍每间宿舍设宿舍长一名,宿舍长的担任原则上由宿舍内职务、级别最高的员工来担任或由宿舍内全体成员共同推举当选。2、96、宿舍长负责本宿舍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宿舍清洁卫生值日安排,室内物品摆放布置、紧急情况协调处理、宿舍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等)。3、由宿舍主管不定期召开宿舍长会议。4、宿舍长工作职责:(1)本宿舍卫生值日的排班及值日情况的跟踪。(2)宿舍卫生标准化的宣导,执行。(3)本宿舍人员变更情况的记录反馈。(4)宿舍综合评比的参与。(5)协助宿管员管理监督住宿员工的住宿纪律及行为规范。(6)领取宿舍清洁卫生工具,发现宿舍设施损坏,及时上报修理。(7)宿舍长应严于律己,认真负责,团结室友,热心助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给大家树立榜样。(8)每年底评选优秀宿舍长,并颁发奖金。十、 集体宿舍评比检查制度1、集体宿97、舍评比检查由后勤管理部组织,每次抽3%的宿舍长代表参加。2、评比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有记录结果并通告。3、根据检查结果,每季度评出“优秀宿舍”、“最差宿舍”各8 个,“优秀宿舍”挂流动红旗并各奖励100 元奖金,“最差宿舍”挂流动黄旗并各罚款100 元。4、宿舍评比按照实施细则执行。5、宿舍管理员随时抽检宿舍卫生、住宿、管理等情况,并进行文字记录,也作为季度评比依据参照。6、后勤管理部有权对员工宿舍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对违反制度的人员有权给予相应惩处。十一、如违反上述管理制度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参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11食堂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98、员,负责食堂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日常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和卫生管理档案的建立及保管;12卫生管理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档案内容包括申请食品安全许可证的基础资料、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各种卫生检查记录、工作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餐具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等。2严格做好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管理工作21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管理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明才能上岗;22发现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应及时调离;23食堂工作人员每年体检1 次;299、4切实做好工作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上岗前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才能上岗;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复训1 次。食堂应定期开展自身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卫生素质;25应严格执行天津市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和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建立本食堂的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3落实卫生检查制度,勤检查,保卫生;31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卫生检查,每周进行总结,提出改善措施;32工作人员每日做好厨房及餐厅的卫生保洁工作,每周进行一次清洁卫生大扫除;33后勤管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卫生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34检查内容包括食品加工、生熟食分开存放、粮油干货100、储存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运输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冻和食具用具洗消设施,损坏应维修并有记录。4食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把好食品采购质量关4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42采购食品应向供货方索取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检验报告书复印件;43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质量卫生检疫检验合格证明;44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明确的品名、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45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46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5食品贮存卫生制度,保证食品质量5110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置能正常使用的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设施;52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示区分,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53食品进出库应有专人(兼职仓管员)登记,设立食品进、出、存台帐制度;做到食品勤进勤出、先进先出;要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5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55冰箱、冰柜和冷藏设备及控温设施必须正常运转;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冷冻温度必须低于-18;冷藏温度必须保持在0-10;102、6初加工卫生管理,把好食品筛选第一关。61食堂应设有专用初(粗)加工场,清洗池做到荤、素分开,有明显标示;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不落地、有保洁及保鲜设施;加工场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62初(粗)加工的择洗、解冻、切配、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63加工后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水产品无鳞、无内脏,蔬菜瓜果必须无泥沙、杂物、昆虫,蔬菜瓜果加工时必须浸泡半小时。7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71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72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103、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73制作的饭菜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当餐(天)未用完的熟食在0-10冷藏保存或60以上加热保存,食用前按规定进行再加热。74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炒、烧食品要勤翻动;75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76制作凉拌菜、酱卤熟肉、面食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尽量少用食品添加剂;制作时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77强化打饭、打菜区卫生管理,把好出品关,慎防食物中毒;78制作米饭、汤羹、凉菜、冷荤、熟食等专用食品时,必须做到专人负责、工具容104、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专用;79打菜通道(打菜区)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工用具;710专用食品制作时,必须使用专用盆器具;711厨房配备节能防爆灯,通风排气等设施;室内做到无蝇,保持室内温度适中(25以内);712工具、斩板、容器、抹布、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8作业人员清洁卫生要求81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上岗,保持个人卫生;82勤洗头发、勤剪指甲,操作前洗手消毒;83食品加工存放时应按照食品与用品分开,生熟分开的原则。9餐具、用具卫生管理91餐具用具必须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92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必须有专用器具,专人负责;9105、3餐具用具有足够数量周转,清洗消毒必须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931一刮:将剩余在餐具用具上的残留食品倒入垃圾桶内并刮干净;932二洗:是将刮干净的餐具用具用加洗涤剂的水或2%的热碱水洗干净;933三冲:是将经清洗的餐具用具用流动水冲去残留在餐具用具上的洗涤剂或碱液;934四消毒:洗净的餐具用具按要求进行消毒,餐具常用的消毒方式:a煮沸,蒸气消毒,保持100作用10 分钟;b远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作用15-20 分钟;c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 秒以上;d消毒剂如含氯制剂,一般使用含有效氯250mg/L 的浓度,食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 分钟以上。洗106、消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有批准文号、在保质期内。935五保洁:将消毒后的餐具用具放入清洁、密封有门的餐具用具保洁柜存放;94消毒后餐具感官指标必须符合卫生要求;物理消毒(包括蒸气等热消毒)食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化学(药物)消毒,食具表面必须无泡沫、无洗消剂的味道、无不溶性附着物;95厨柜必须保持清洁、密闭,有明显标示;每天使用前清洗消毒,保洁柜内无杂物、 无蟑螂、无老鼠活动的痕迹;96已消毒与未消毒的餐具不能混放。10注意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01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102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及时清理,外观清洁;103地面、排水107、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104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105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1051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足够的保护措施;1052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1053在除虫灭害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1054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1055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1056厨房、储物间应安装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106装置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108、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107废弃油脂、潲水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一、目的: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后勤保障或后勤服务秩序,最大限度的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天津各食堂发生食物中毒后的行为管理;其他天津区外部门请参照本预案执行。三、应急小组组成:组长:分管后勤管理部负责人成员:安全员、后勤主管、食堂主管、食堂班长、保安队长、各部门主管、生活委员会委员四、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1、事件的报告1)在全公司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若在各食堂用餐后的员工有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109、食物中毒症状时,要观察病情及发生范围,现场管理人员立即向直接上级和应急小组组长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2)应急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理事件。3)应急小组组长视情况,应在30 分钟内向部门领导及公司相关部门领导报告。4)应急小组组长根据事态发展趋势,如果认为食物中毒事件严重的,经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后,立即向具有管辖权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2、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 1)现场管理人员根据上级领导指令迅速拨打120 或厂区附近医院急救中心电话,详110、细告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人数等,并立即询问如何进行现场救治。2)在医务人员未到达救援现场时,可依医生指导,采取简要措施进行施救,如帮助病人饮用盐水、绿豆汤、甘草汤等解毒,也可让病人使用手指、筷子等刺激咽喉后壁催吐,然后用浓茶水洗胃,再口服硫酸镁20 克左右导泻。 3)如医疗机构急救车辆不能迅速抵达现场,应急小组组长应当及时联络车辆,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3、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1)中毒事件发生后,应急小组成员、保安队应当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2)中毒事件发生后,后勤管理部门应当对引起中毒的111、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要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操作设施等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控制;在卫生部门专业人员达到后,积极配合专业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 3)中毒事件发生后,对不能排除因饮用水因素造成的事物中毒,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4)中毒事件发生后,由应急小组组长召开应急小组成员会议,掌握位中毒人员数量及状况,依实际情况分配相应工作安排。要做好安抚中毒人员,稳定现场人员的情绪,保证正常工作秩序。五、事件分析处理 1)事件发生后责任部门自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112、,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部门书面报告。 2)召集食堂所有工作人员会议,对事件进行通报,并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健全食品安全机制,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保障员工饮食安全。 3)依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第三章指引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指引一、 新员工入职后,主管领导要重点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发给xx石材安全守则培训教材。员工学习后要进行考核,填写安全培训记录,坚持安全工作“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二、 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安全须知1、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2、善于保护自身的安全,随时注意脚手架、外架、悬空挑架等高空突然坠物砸人;小心滑落工地的基坑、水沟、不113、易发现的陷阱;防止不慎坠落没有防护的“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预留口、管道口)等。3、攀登高空检查质量时要穿防滑鞋、系安全带,并注意不可踩空、滑落。4、现场巡查走动要先看后走,防止钉子扎脚。5、不准随意操作工地的机械、电器、设备、车辆,乱拉线源。6、工地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书面报告,防患于未然。7、工地不准吸烟,不准喝酒后进入施工现场。8、外来人员进入工地现场,必须先登记,发给安全帽,在有关人员的陪同指引下进入工地。三、 施工现场十不准1、不准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2、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裙子进入施工现场。3、不准酒后从事高空作业(包括检查工程质量)。4、不准在施工现场开玩笑、114、嬉戏、骂街和打架。5、不准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6、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7、不准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及安全帽。8、不准向下抛材料、工具及物件。9、不准违章指挥。10、不准违章作业。四、 工作人员检查工地安全要点1、是否按制度使用“安全三件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3、塔吊等起重设备是否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部门的制度,电气设备全部接地接零,机械设备必须一机一闸。5、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制度要求。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备115、必须符合规程要求。8、建筑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管道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栏杆。9、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赤脚、光背、穿裙子进入施工场地。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区域应设有警戒标志,晚上要红灯警示。五、 所有员工都要学习公司基建管理制度中关于安全管理的章节,结合实际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遵守劳动和安全纪律。员工有权拒绝违章冒险作业的指令,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义务接受有关人员的安全检查。六、积极参加安全检查生产的各项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检查工作的意见。七、自觉参加安全知识学习,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和“预防为主”的思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八、违章处罚:所有进入工地的管理人员及技116、术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上述安全指引条款,接受检查,否则以违章论处,按以下制度接受相应处罚。建筑工程施工与监理单位工地现场安全指引一、目的通过预防、控制措施及提前策划,减少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概率。二、适用范围: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三、职责权限1. 施工单位(1)负责按照国家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合同要求实施现场安全施工,保证安全生产;(2)负责编制并向监理或建设单位提交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措施并付诸实施;(3)负责安全施工管理标准的落实;(4)负责对安全施工的检查与处理;(5)负责对现场各个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进行协调管理;(6)出现不可预见的事故时应立即处理并知会117、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2. 监理单位(1) 负责对施工单位实施现场安全管理活动进行过程监视;(2)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活动发出整改通知,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3)报告现场出现的不可预见之安全事故。四、进入施工现场安全须知1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2善于保护自身的安全,随时注意脚手架、外架、悬空挑架等高空突然坠物砸人;小心滑落工地的基坑、水沟、不易发现的陷阱;防止不慎坠落没有防护的“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预留口、管道口)等;3攀登高空检查质量时要穿防滑鞋、系安全带,并注意不可踩空、滑落;4现场巡查走动要先看后走,防止钉子扎脚;5不准随意操作工地的机械、电器、设备、车辆,乱拉线源;6工地管理人员对118、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及整改,书面报告,防患于未然;7工地不准吸烟,不准喝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五、施工现场十不准1不准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2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裙子进入施工现场;3不准酒后从事高空作业(包括检查工程质量);4不准在施工现场开玩笑、嬉戏、骂仗和打架;5不准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6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7不准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及安全帽;8不准向下抛材料、工具及物件;9不准违章指挥;10不准违章作业。六、监理单位检查建筑工地安全要点 1是否按制度使用“安全三件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3塔吊等起重设备是否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119、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部门的制度,电气设备全部接地接零,机械设备必须一机一闸;5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制度要求;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备必须符合规程要求;8建筑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管道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栏杆;9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赤脚、光背、穿裙子进入施工场地;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区域应设有警戒标志,晚上要红灯警示。七、 所有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人员,有权拒绝违章冒险作业的指令,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义务接受有关人员的安全检查。八、积极参加安全检查生产的各项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检查工作的意120、见。九、自觉参加安全知识学习,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和“预防为主”的思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十、违章处罚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无条件遵守上述安全指引条款,接受检查,否则以违章论处,按以下制度接受相应处罚。第四章公司各部门、职能部门岗位安全职责董事长、总经理安全职责1 领导公司全体员工全面开展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2. 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批公司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公司中、长期安全规划。3 督121、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4 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检查各部门、职能部门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分管安全常务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安全职责1 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当地主管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要求。2 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3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组织制订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4 支持、检查和指导公司安全管122、理部门的工作,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核事故调查报告。5 审查、批准公司各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理建议(包括外来施工人员)。6 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制定和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以及安全生产委员汇报公司安全生产情况。2 每年制定公司安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3 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工作。4 协助、组织相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 对各部门安全123、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相关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进行业务指导,组织或督促各部门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6 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或安全监督检查。对需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安全问题,协助组织有关部门、部门专题研究,确定措施方案,限期整改。7 协助或组织公司各部门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始终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8 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制定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9 组织或协助开展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10 协助、指导、监督做好各部门职业卫生、特种作业管理工作。11、 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数据收集、分析。工会组织安全职责1 贯彻国家及公司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124、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监督的作用。2 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于公司内任何部门(部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3 组织员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员工性活动,支持各部门、职能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的意见。4 协助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5 会同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6 关心员工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和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7 组织群众性活动时,负责活动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8 协助参与、监125、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制度。9 参加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做好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善后处理、结案等工作。10 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工作。各部门安全职责1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2 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健全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斜向贯通。3 组织制定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 保证部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 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按政府、公司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126、6 组织制定并实施的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对预案进行检查,不断修改完善,定期对预案组织演练并进行演练评估。7 组织开展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部门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8 发生各类事故时应及时、如实报告,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做到举一反三,“四不放过”。9 完成当地政府及公司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公司职能部门安全职责1 贯彻国家安全、消防方针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工会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全面开展安全工作。2 负责做好公司和安全管理部门相应的安全文件、制度、规程、建设项目立项批复、竣工验收和重大事故等文件资料的上传127、下达及有关档案的归档保管工作。3 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材料时,应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4 定期组织本部门所有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培训等安全工作。5 接待上级部门和外来施工、参观人员(含外籍工作人员)时,必须宣讲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执行;对上述人员的违规违纪情况要及时登记并进行处理。6 定期或不定期做好本部门所在区域的安全检查、整改工作。7 负责协助工会、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事故调查处理。8 建立、健全本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档案。司机安全职责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员工管理手册,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2. 入128、职时必须有公司四职等及以上人员或当地人员担保。3. 熟知所驾车辆的性能,每天认真做好出车前的例行检查(如车胎、油、水、电)和车内外、引擎的清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不得驾驶影响行车安全的车上路。4. 行车前,确认工作任务、行车路线,确保安全、好、快到达目的地。5. 安全谨慎驾驶,文明开车,不带负面情绪开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对于旁人包括部门、公司领导的指令,司机认为影响安全行驶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6. 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7. 行车过程中尽量不接129、打电话,如遇特殊情况,靠边停车接打。8. 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当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9. 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映。10. 未经领导同意,不准私自出车或外借他人,不许拉私活、带客。11.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12. 遇交通事故,及时通知公司,不与对方争执、吵闹,并保护好现场。13. 司机出车在外遇突发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维修小组汇报、批准后才能维修;如有零配件更换,必须将换下来的零配件带回公司交验维修,发票须有用车人签字确认。14. 爱车、护车,定期保养、打蜡、干洗并及时做好登记。15.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16. 票据及时报销,不弄虚作假。第五章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起草和解释。2 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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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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