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发展保密工作及宣传管理制度3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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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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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经营发展保密工作及宣传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总则5一、制定保密管理规定的目的5二、制定保密管理规定的依据5三、公司保密工作方针5四、公司保密管理工作原则5五、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5六、保密守则5第二章 保密工作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6一、公司保密工作管理机构6二、公司保密委员会的组成6三、保密委员会职责7四、保密办公室组成7五、保密办公室工作职责7六、专职保密员8第三章 保密工作经费管理8一、保密经费的用途8二、财务部要设立保密专项资金帐号8三、保密津贴8第四章 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管理2、9一、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的目的、意义9二、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的对象9三、保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9三、 保密宣传教育的形式9三、保密教育工作要求10四、保障措施10第五章 定密和变更密级管理11一、保密事项11二、密级划分11三、保密期限12四、密级的确定12五、密级的变更和解密13六、保障措施14第六章 涉密人员管理14一、涉密人员14二、对涉密人员实行涉密等级管理14三、职责14四、涉密人员资格审查14五、涉密人员的权力和义务15六、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变动16七、涉密人员的考察、奖励和处罚16八、保障措施17第七章 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17一、国家秘密载体及其分类17二、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原则:3、17三、国家秘密载体的标识17四、国家秘密载体的收发 、传递、保存与销毁18五、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与复制19六、国家秘密载体的使用19七、保障措施20第八章 密品的保密管理20一、密品20二、密品管理要求20第九章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22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22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22三、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22四、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防护措施、设备22五、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23六、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的监督检查23第十章 涉密计算机、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23一、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23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原则23三、涉密计4、算机信息系统管理23四、涉密计算机24五、涉密信息24六、涉密计算机信息处理场所25七、保障措施25第十一章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25一、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25二、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25第十二章 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26一、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26二、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原则27三、电话、传真机使用的保密管理27四、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27五、复印机、打印机、非涉密传真机的保密管理28第十三章 重大涉密活动、涉外活动保密管理28一、重大涉密活动的保密管理28二、涉密试验现场保密管理29三、涉密会议的保密管理29四、涉外活动的保密管理305、五、对外交流和宣传的保密管理31六、保障措施31第十四章 保密审查审批制度32一、需要保密审查审批的事项32二、保密审查审批原则32三、审批程序32四、保障措施32第十五章 保密工作检查33一、保密检查的目的33二、保密检查的指导思想33三、保密检查的对象33四、保密检查的内容33五、保密检查的方法34六、保密检查的措施35第十六章 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和查处35一、泄密事件35二、泄密事件的报告35三、泄密事件的查处36四、保障措施36第十七章 保密工作奖惩37一、奖励37二、处罚37三、职责37四、保障措施38附则:38保密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一、制定保密管理规定的目的为了贯彻执行国家6、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根据我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二、制定保密管理规定的依据主要依据如下国家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公司保密工作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9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发实施办法1990年5月25日国家保密局(第1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44号)包含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和保密资格审查认证评分标准三、公司保密工作方针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保守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四、公司保密7、管理工作原则 公司保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保密部门与业务部门相结合,依法管理国家秘密,不断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和现代化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五、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控制知密范围,防范窃密活动,消除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六、保密守则为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密意思,增强员工保密自觉性,方便记忆,特制定“十五不”保密守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国家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8、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及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国家秘密;不使用普通电话、手机、传真、明码电报、计算机、普通邮局传输涉密事项;不携带涉密载体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参观和出入公共场所;不使用涉密计算机上公众网;不私自保存、复制和销毁秘密载体;不在涉外宾馆、饭店组织涉密会议;不私自接受国内外记者的采访。第二章 保密工作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一、公司保密工作管理机构公司按三级保密要求进行保密工作的管理,设保密委员会为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保密办公室,负责全公司日常的保密工作,并安排1名专职保密员负责保密工作,各部9、门为执行机构。二、公司保密委员会的组成1. 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其职责是:1) 保证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2) 保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为保密工作提供组织及财力、物力的保障;3) 对本公司的保密工作进行决策和部署;4) 保证本公司在保密工作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能够切实履行职责。5) 按照规定对保密事项、活动进行审批。2. 副主任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其职责是负责保密委的日常工作:1) 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2) 监督检查保密事项的管理,组织查处、分析上报泄密事件;3) 组织例会,保证保10、密委员会对公司保密工作决策和部署在科研生产活动中的实施,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3. 保密委员会委员由办公室、采购部、开发部、质检部、品管部、制造部、财务部、营业部等涉及我公司秘密事项及保密管理的各部门主管领导担任,其职责是:1) 熟悉分管业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重点、国家秘密事项及涉密人员基本情况;2) 组织员工学习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文件,开展对员工的保密教育,不断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3) 组织落实保密办公室布置的保密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把保密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表彰;4) 制止、纠正和报告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违规行为;5) 负责完成本部门保11、密工作措施及相应的记录;6) 完成保密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其它有关保密的工作。4. 在公司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各部门保密员主要职责是:1) 协助本部门领导落实保密办公室布置的保密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2) 有权制止、纠正和报告本部门的保密违规行为;3) 负责完成本部门保密工作的相应记录和保密台帐的保管工作;4) 完成保密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其它有关保密的工作。三、保密委员会职责1. 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2.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本公司的保密工作,对公司全年保密工作进行具体研究、部署、总结和表彰12、。3. 组织做好定密工作,审批公司保密事项及保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及密级变更。4. 组织开展保密宣传工作、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5. 监督检查保密事项的管理、组织查处、分析、上报泄密事件。6. 审核和批准公司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7. 及时研究解决公司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四、保密办公室组成 保密办公室为保密体系管理机构,设专职保密员一人。保密办公室主任由保密委员会副主任兼任。五、保密办公室工作职责1. 对本公司各级保密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2. 拟定保密管理制度、措施、办法和专项保密工作方案,向保密委员会提出保密工作建议,具体落实保密委员会的工作决策和部署;3. 对涉密人13、员的保密资格进行审查,组织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4. 组织、指导定密和变更密级工作;5. 对国家秘密事项及其载体的接触和知悉范围的确定进行指导和监督;6. 组织对外交流和宣传等方面的保密审查;7. 组织制定、实施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防护措施和设施设备组织实施保密技术检查;8. 查处泄密事件,制止、纠正、查处有关保密违纪、违规行为。9. 承办上级和本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保密事项。六、专职保密员专职保密工作人员是指不兼任任何其他行政职责,专门从事保密管理工作的人员。公司保密办公室设一名专职保密员。专职保密员须具备下列能力和条件:1.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国防科技工作14、建设事业;2. 熟悉本公司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基本情况;3. 掌握保密法规和保密技术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能力;4. 通过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获得保密干部资格证书。第三章 保密工作经费管理一、保密经费的用途保密工作经费分为保密管理工作经费和专项保密工作经费。保密管理工作经费用于保密工作管理机构日常管理工作;专项保密工作经费用于保密技术防护设施的建设和设备的配备。二、财务部要设立保密专项资金帐号保密工作经费须单独列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以5万元为保证基数,不足部分按实际工作需要增补。财务部要建立保密工作经费辅助台帐。三、保密津贴公司对涉密人员实行保密津贴。年度保密津贴标准为:重要15、涉密人员240元,一般涉密人员180元。保密津贴的发放:由保密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涉密岗位及涉密人员任职情况按月由财务部随工资发放。第四章 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管理一、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的目的、意义1. 目的是使公司的保密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全体员工特别是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2. 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是公司保密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结合科研生产实际,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是全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履行的职责;3. 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是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技能的重要途径。接受保密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是全体员工特别是涉密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16、。二、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的对象 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员工,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以及从事军工生产和管理的涉密人员。三、保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1. 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2. 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3. 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保密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4. 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 管理办法,以及国家保密局办法的和国家保密局有关部门联合颁发的国家保密法配套法规等;5. 山东省国家保密局以及威海市保密局为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而17、颁发的地方部门法规;6. 省市委和省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有关保密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7. 公司各项保密管理工作规章制度;8. 保密基本知识和技能;9. 防泄(窃)密知识及措施;10. 保密与反窃密斗争形势和任务;11. 保密工作先进事迹和泄密事件典型案例警示教育;12. 上级保密主管机关安排的其它保密宣传教育内容。三、 保密宣传教育的形式1. 编发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及公司保密管理规定供员工学习;2. 经常性保密教育;根据形势的需要,随时安排全公司范围内或者部门范围内的保密教育;3. 专题保密教育、保密知识讲座或专题辅导报告;重大涉密活动、涉密会议前组织有针对性地保密宣传教育;涉密人员上岗和离职前18、的保密教育;抓好有关出国执行公务和因私出国前的保密教育等。4. 保密工作检查;5. 召开专门保密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分析保密工作形势和任务;6. 培训:1) 专职保密干部培训;公司专职保密干部须有计划的通过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保密干部资格证书。2) 兼职保密管理人员培训;每年对基层兼职保密员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业务培训。3) 涉密人员培训;每年对涉密人员进行岗前、在岗以及知识更新等相关培训。4) 保卫人员安全、保密教育与培训;对公司保卫人员入岗要进行细致审查,在上岗前还需进行专业的安全、三防教育、保密教育等专项培训,还需定期进行知识更新。5) 保密教育不19、拘于形式,要注重教育效果,不能走过场。三、保密教育工作要求1. 保密办负责起草保密教育、培训计划,明确保密教育培训的目的、内容,并纳入公司保密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2. 保密办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落实保密教育、培训工作,并做好保密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3. 保密办负责为宣传教育、培训(由上级保密部门组织的除外)提供资料、教材及咨询等保障;4. 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保密教育工作,按照教育计划要求,组织好本部门职工的保密教育;5. 全体员工特别是涉密人员,要积极接受保密教育,自觉遵守各项保密规定;6. 保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记录保密教育培训申请表(见附件1)、保密教育培训签到表(见附件2)20、保密教育培训记录(见附件3)。四、保障措施1. 公司专职保密干部参加省、市保密培训不达标的人员,扣除三个月的保密津贴;2. 公司对涉密人员的培训,考试不合格者扣除当月保密津贴,并责成当事人自学保密知识,进行二次考核;3. 新涉密人员上岗前对其进行保密教育,考核不合格者推迟上岗时间;4. 保密办及各部门制定了培训计划,但没有实施,扣罚保密办负责人当月保密津贴,并责成写出书面纠正措施。第五章 定密和变更密级管理一、保密事项1. 上级机关和公司制定下发的密级文件、密码传真、密码电报、密级信件等;2. 公司承担的军工科研生产的所有事项:包括文件资料、项目合同、设计方案、技术参数、工艺流程、产品用途、21、用户信息等;3. 公司的战略计划、中长期规划、科研生产计划、人力资源配置、财务会计数据、薪酬分配方案、合同协议文本、重要会议记录等;4. 公司投资开发的各类科研成果、专利技术、对外引进的技术项目、产品出口的营销渠道等;5. 公司记载秘密事项的各类介质:包括但不限于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和本公司秘密的纸介质、磁介质(包括计算机硬盘、移动硬盘、U盘、软盘、录像带和录音带等)、光盘等各类物品;6. 公司制作、处理、存放各类秘密介质的场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公司领导办公室、放置秘密设备、物品的工作间以及其它涉密办公场所;7. 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介质和场所。二、密级划分国22、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1.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漏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公司绝密级事项是指:1) 上级机关或公司下达的带绝密级标识的项目、文件、资料及物品;2) 重大军工项目(课题)的总体设计方案、电子信息系统与装备的核心技术与参数等;3) 通过特殊途径和方式获取国防高技术产品的渠道和手段,与敏感国家或地区进行军事技术合作与贸易的方式和方法等;4) 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对国防科技装备具有重大战略思想的核心技术和成果。5) 经最高管理者审批确定的绝密级和其他事项。2. “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漏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1) 23、上级机关或公司下达的带绝密级标识的项目、文件、资料及物品;2) 重大军工项目(课题)的总体设计方案、电子信息系统与装备的技术与参数等;3) 通过特殊途径和方式获取军民通用高技术级产品的渠道和手段,与敏感国家或地区进行技术合作与贸易的方式和方法等;4) 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对国防科技装备具有重大影响的技术和成果;5) 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科研生产计划、重大军工项目研制总结和质量报告、对本公司经营发展具有较大影响、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事项;6) 经公司领导审批确定为机密级的其他事项。3. “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漏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公司的秘密级事项是指:1) 上级24、机关或公司下达的带绝密级标识的项目、文件、资料及物品;2) 公司与军工项目(课题)密切相关的研制合同、设计方案、技术参数、产品用途、用户信息等;3) 所有涉及军工项目(课题)的技术合作、设备引进、产品出口等事项;4)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科研生产计划、人力资源、财会统计报表、审计报告、项目方案、重要会议记录等;5) 经公司领导审批确定为秘密的其它事项。三、保密期限1.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的保密期限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2. 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3.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25、明的制发日起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国家秘密,自通知密级和保密期限之日起算。4.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规定保密事项中某类事项的保密期限为“长期”。对保密期限为“长期”的事项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不得擅自解密;5. 保密期一经确定,应当立即作出明显的并易于识别的标志。四、密级的确定公司定密的依据是有关保密范围的规定和项目原定密级,内部定密工作由保密办归口管理并组织实施。1. 内部定密程序和权限1) 凡需内部定密的事项由相关部门提出具体意见,视军工科研生产项目(课题)类和科研及行政管理类的不同,分别填写军工科研生产项目(课题)类内部密级审定表(见附件4)或科研及行政管理类涉密资料内部密级审定表(见附件526、)报保密办,由保密办报保密委员会审核,经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后由保密办备案;2) 科技成果或核心技术的密级由开发部提出建议,填写军工科研生产项目(课题)类内部保密申报表报保密办,由保密办报保密委员会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批准后由保密办备案。2. 军工科研生产项目(课题)类内部定密的原则;1) 凡上级主管机关或军工项目管理机关已确定密级的军工项目(课题),该军工项目(课题)的总体(包括系统总体和软件总体)应与项目密级相同;2) 上级主管机关或军工项目管理机关未确定密级的军工项目(课题)。由本公司进行内部定密,首先要确定项目密级。该军工项目(课题)的总体(包括系统总体和软件总体)应与项目密级相同;327、) 军工项目中涉及项目军事应用功能或项目总体性能的分系统的密级应与项目密级相同;项目中的技术支撑类分系统,其密级可低于项目密级。3. 科研及行政管理类内部定密原则;1) 中央和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军队领导机关、上级主管机关下达的文件已经确定密级的,按确定的密级进行管理;2) 公司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在工作中产生的涉及到保密事项的各类涉密材料或涉密载体,由公司进行内部定密;3) 管理工作产生的涉及到军工项目(课题)的涉密材料以及涉密载体(如科研生产计划、研制总结、质量报告等),定密原则同军工科研项目(课题)类内部定密原则。4. 公司各部门在工作中产生的涉密事项,应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十日报保28、密办;批复工作应在三十日内完成。5. 对是否属于国家机密或密级不明确的事项,经公司保密委员会审议后报上级主管保密部门审定。6. 密级确定后,由公司保密办按相关密级履行管理职能。五、密级的变更和解密1. 密级变更与解密的依据是有关保密范围的规定和项目原定密级。1) 上级主管部门或项目管理机关确定的军工科研生产项目(课题)的密级变更与解密由原定密级的机关决定;2) 在保密期限内的公司内部定密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高密级:a) 近期内取得进展,对国防安全有更加重大意义的;b) 发现对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有重要潜在作用的;c) 因工作需要,原接触范围需要更加严格控制的。3) 在保密期限内本公司内29、部定密事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降低密级:a) 有更高更新水平的替代技术,原有技术仍有一定保密价值;b) 根据国防科技事业和国民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原有技术可以适当扩大知悉范围的。4) 在保密期限内的公司内部涉密事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解密:a) 已经推出现役设备的军用科技成果,公开后,无损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b) 已经有更新更高水平的替代技术,原有技术无保密价值的。2. 内部密级变更与解密的程序与权限:1) 内部密级变更与解密工作由保密办归口管理并组织实施;2) 内部密级变更和解密,由有关部门或职能部门提出具体建议,填报密级变更与解密审批表(见附件6)。密级变更及解密由公司保密办主30、任审核,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3. 密级变更和解密的批复工作应当在三十日完成。确定变更密级与解密后,由保密办按相关密级履行管理职能。4. 对在变更密级与解密工作中出现的难以确定的问题,经公司保密委员会审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六、保障措施1. 公司各部门在工作中产生的保密事项,未按规定的时间确定密级,扣罚部门负责人当月保密津贴,并予以通报。2. 未按规定擅自降低密级或解密的工作部门,扣除部门负责人6个月的保密津贴,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上的处分。第六章 涉密人员管理一、涉密人员 因工作需要,在公司科研、生产、试验、经营以及相关的管理工作中,熟悉、掌握、知悉、管理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以及脱离涉密岗31、位仍在脱密期以内的人员。二、对涉密人员实行涉密等级管理 按照涉密密级、涉密时间长短和程度不同,对涉密人员进行密级界定,共为三个等级:核心(即绝密级)、重要(即机密级)、一般(即秘密级)。根据我公司的情况,公司涉密人员共分为两个级别: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1. 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的秘密的科研、生产、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2. 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的秘密的科研、生产、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3. 一般涉密人员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的秘密的科研、生产、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三、职责1. 涉密人员工作部门负责对涉密人员工作情况和政治表现进行审查,并如实通过保密办向保密委员会报告;2. 32、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所有涉密人员进行审查,并以涉密人员所在涉密岗位涉密是否深、涉密事项是否多、涉密期限是否长为界定的基本原则,做出涉密界定;同时担负两个以上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依据所担负岗位中涉密等级最高的岗位界定;3. 保密办负责对涉密人员按规定进行控制。保密办对涉密人员的学习、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进行考评,并向保密委员会报告。四、涉密人员资格审查1. 所有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均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并对审核情况做出文字记载。涉密人员资格审查每五年进行一次;2. 凡拟进入涉密岗位、从事涉密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先审查、后使用”的原则,事先进行资格审查。任何人员未经涉密资格审查,不33、得从事涉密工作;3. 对涉密人员资格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交往等情况(涉密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7)。4. 涉密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 须是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 忠诚可靠,历史和境外亲友关系清楚;4) 忠于职守,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5) 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各种不良嗜好;6) 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违规记录。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涉密人员:1) 有强制戒毒、收容、拘留、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记录的;2) 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记录或因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34、过及以上处分的;3) 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4) 直系亲属或配偶在境外组织、机构工作的;5) 有移居境外或长期出境意向的;6) 临时招聘或暂时借用的;7) 其他经保密办认定不适宜的。五、涉密人员的权力和义务1. 涉密人员权力:1) 依据相关法规,掌握、知悉、管理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相应等级国家秘密的权力;2) 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相应等级涉密会议、科技交流、展览等涉密活动的权利;3) 进入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相应等级涉密场所的权利;4) 享受相应等级的涉密人员保密津贴;5) 拒绝执行违反保密规定的指示 、指令和要求;6) 制止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7) 举报、控告泄密行为;8) 向保密行政管理35、部门如实反映本单位保密工作情况;9) 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提出建议;10) 参加保密业务培训和保密组织活动;11) 保密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其他权力。2. 涉密人员义务:1) 忠于职守,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保密规定;2) 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掌握相关的保密知识;3) 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主动接受保密检查和指导;4) 熟悉工作业务范围内的保密责任和国家保密事项,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5) 发生泄密或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规定,应如实向公司保密办报告情况。3. 涉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 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2) 擅自复制或非法传递、提供所经管的国家秘36、密载体;3) 玩忽职守,致使国家秘密载体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或失去控制;4) 擅自到境外驻华机构、企业等应聘、兼职,或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5) 发生泄密事件后,隐瞒事实或不及时报告;6) 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活动;7) 其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六、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变动1. 涉密人员定密后应与公司签订保密责任书(见附件8),以规范涉密人员职责和权利。涉密人员出国(境)应填写涉密人员出境审批表(见附件9),并与公司签订涉密人员出国(境)保密协议书(见附件10);2. 原涉密人员承担更高一级的涉密任务、进入更高一级的涉密岗位时,均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填写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变更审批表(见附件11),审查合格后37、方可转级工作;3. 涉密人员调离或免职或退休时,要填写脱离涉密岗位审批表(见附件12)。离开涉密岗位的涉密人员,要与保密委员会签订涉密人员离岗保密承诺书(见附件13)。要对其个人所承办、保管的秘密载体、涉密物品向指定人员或部门进行清退、移交。不准将原秘密资料、科研成果等秘密资料作为自我推荐材料,不得对外泄露秘密事件、文件;4. 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其所知悉和掌握的国家秘密在保密期限内的,保密委员会应当对其涉密程度进行评审,确定一定时间的脱密期。绝密级涉密人员脱密期为两年,机密级涉密人员脱密期为一年,秘密级涉密人员脱密期为六个月。脱密期起始时间自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置日起算。脱密期限结束后,脱38、密期自行解除。七、涉密人员的考察、奖励和处罚1. 涉密人员工作部门负责对涉密人员工作情况和政治表现进行考察,有针对性地进行保密教育;对不符合保密要求的要及时调离,并向保密办报告,填写脱密涉密岗位审批表(见附件10)、签订涉密人员离岗保密承诺书(见附件11)。2. 保密办负责对涉密人员日常的学习和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进行考评,必要时向保密委员会报告,作为奖惩的依据之一。3. 对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保密规定,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在保密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涉密人员,公司将依据保密奖惩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4. 对不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造成泄密的涉密人员,各部门应及时通过39、保密办向保密委员会提出报告。保密委员会要视情节轻重责令改正、停止履行职务、调离岗位、撤销涉密资格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保障措施1. 对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无审查记录,扣罚保密办负责人当月保密津贴,并责成写出纠正措施。2. 没按规定,私自将涉密人员涉密岗位转级的,扣除部门负责人及保密办负责人当月保密津贴,并责成写出书面纠正措施。3. 涉密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脱密手续,擅离涉密岗位,扣罚部门负责人当月保密津贴,并责成相关人员写出纠正措施。4. 如不按规定发放保密津贴,扣罚保密委负责人当月奖金。第七章 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一、国家秘密载体及其分类 国家秘密载40、体(以下简称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国家秘密载体主要有以下几类:1. 以文字、图形、符号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载体。如国家秘密文件、文稿、文书、档案、电报、信函、数据统计、图表、照片、书刊及其他图文资料等。2. 以磁性物质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记录着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磁盘(含软盘、硬盘)、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3. 以电、光信号记录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U盘、光盘和电波、电缆、光纤等。4. 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仪器、产品等载体。二、国家秘密载体41、的管理原则: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要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三、国家秘密载体的标识1. 纸介质载体,在封面或首页明显处(一般为左上角)以“密级保密期限”的形式进行标识,没有标明期限的,按该密级最长保密期限计算。2. 磁介质载体的标识:1) 可反复、长期使用的存储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含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及其它设备,按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进行标识,没有标明保密期限的,按该密级最长保密期限计算。密级标识方法是在显著位置粘贴公司涉密设备标签,由公司保密办统一编号管理。涉密设备标签如下图:编号:密级:使用人:2) 一次使用的存储国家秘密的光盘、软盘、录音带、录像带42、等在显著位置以“密级保密期限”的形式进行标识,按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进行标识,没有标明保密期限的,按该密级最长保密期限计算。四、国家秘密载体的收发 、传递、保存与销毁1. 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填写收文登记(见附件14)和发文登记(见附件15)。2. 传递秘密载体,应通过机要途径,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秘密载体。传递秘密载体,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保密办办理相关登记签收手续后,派人护送。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实行二人护送制。3. 公司职能部门根据上级主管机关或使用方机关要求上报的涉密材料,必须标明密级,交由保密办办理相关收、发文登记手续,由机要途径传递。因工作急需个人携43、带,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在保密办办理相应携带手续携带涉密载(媒)体外出审批单(见附件16),送达后将对方保密部门签收的回执单带回本公司交还保密办。4. 传递秘密载体,应包装密封:秘密载体的信封或者袋牌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使用信封封装绝密级秘密载体时,应当使用防透视材料制作的、周边缝有韧线的信封,信封的封口及中缝处应当加盖密封章或加密封封条;使用袋子封装时,袋子的接缝处应当使用双线缝纫,袋口应当用铅志进行双道密封。5. 保存秘密载体时,应当选择安全保密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在安全可靠的密码保险柜中保存,并由专人保管。6.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44、应当将秘密载体放在密码文件柜里。7. 保密办每年应当定期对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回收,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密办报告。8. 需要归档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归档,保密办登记签收;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秘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9. 涉密人员、秘密载体管理人员在离岗、离职前,应当将其所保管的秘密载体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10. 按规定销毁秘密载体时,应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见附件17销毁涉密文件、资料登记表)。11. 销毁秘密载体时,应当确保信息无法还原,秘密载体统一交由保密办销毁。12. 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五、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与复制1. 制作45、秘密载体,应得到批准并登记(见附件18涉密载体制作审批单、附件19涉密载体制作登记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序号。2. 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公司内部制作与复制。特殊情况下需要在外单位印制和制作的秘密载体,必须填写保密审查审批单(见附件32),并经保密办审批同意后,由保密办印制或制作。3. 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以及废品,应当及时放入保密纸箱,由保密办统一销毁。4. 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露保密措施。5. 因工作需要复制秘密载体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46、) 绝密级秘密载体,非经密级原确定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准复制;任何人不准擅自复制已归档的涉密技术文件资料。2) 复制公司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载体,应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见附件20文件资料复印审批单);3) 复制的秘密载体,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与原件相同,不得改变;4) 复制归档科技材料,由需要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文件资料复印审批单(见附件19),秘密件由申请部门领导审核,保密办批准;机密件由保密办审核后经保密办副主任批准,方可复制;复制中不得私自增加份数。各部门自制的秘密、机密级文件资料(包括手稿),需要复印时,批准权限同上。绝密级文件资料不准复制;5) 复制机密级以上文件、47、资料一律由保密办履行登记发放手续,加盖识别戳记,视同原件管理。6. 任何人不准擅自复制已归档的涉密技术文件资料。六、国家秘密载体的使用1. 保密办收到秘密载体后,由公司主管领导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的要求及工作需要,确定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保密办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秘密载体登记、阅读(见附件21涉密文件资料借阅审批单、附件22涉密文件资料借阅登记)使用、归还等手续,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秘密载体的去向。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2. 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对于绝密级秘密载体,48、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在档案室阅读,不准带出。确因工作需要摘抄有关内容,必须在保密本上记载并由保密办对摘抄内容进行记载。保密办必须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秘密载体内同的人员作出文字记载。3. 传达国家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应事先申明。4. 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成的秘密载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5. 任何个人不准擅自将秘密载体带出公司。6. 因工作确需携带秘密载体外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 使用秘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2) 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在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有两人以上同行;3) 参加涉外活动不得携带秘密载体,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49、禁止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7. 禁止将绝密级秘密载体携带出境;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出境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8. 各部门对工作过程中必须使用的归档涉密技术文件、资料要集中统一保管并对这些涉密文件、资料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借用和归还制度。七、保障措施1. 涉密人员或秘密载体的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轻微的,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泄密隐患的,应当给予通报批评,并将其调离涉密岗位。2. 对有关部门违反本规定造成泄密隐患的,公司保密办要向其发出保密工作检查整改通知单(见附件34),有关部门接到通知书30日内提出整改方50、案和措施,消除泄密隐患。3. 违反本规定泄露秘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 密品的保密管理一、密品 直接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或者产品,通过观察或者测试、分析手段能够获得该设备或者产品的国家秘密信息,统称为密品。二、密品管理要求1. 密级、保密期限1) 公司保密委员会依照相关保密规定、技术文件,确定密品密级、保密期限;2) 开发部确定密品生产的总体进度大纲、节点计划的密级、保密期限;3) 制造部制定下发班组、上报技术部门的密品生产计划,要专项下发、上报,且明确密级、保密期限;4) 制造部、各职能部门对密品生产的总体进度大纲、节点计划、51、生产计划应专人保管,按密品相关管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2. 密品订货管理1) 密品产品订货,开发部应在技术规格书中注明配套设备资料的密级、保密期限;2) 密品产品订货,在合同中应注明保密要求。3. 密品运输1) 密品应密封于保护箱内运输,体积大、无法置于包装内的,要采取安全保密措施进行运输;2) 保密办应声明,收货和承运单位对密品的名称、运输方式、运输时间和路线、中途停靠、安全警卫措施等情况有保密的义务;3) 密品运输时,保密办应根据密品密级安排二人或二人以上的专人押运。4. 密品存放、领用1) 技术、质量部门要严格做好密品产品的进出库检查;2) 成品库应办理移交签收手续,根据密品密级对其进行登52、记保管,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绝密级密品应专库存放;3) 保密办对密品相关随机资料应专人设专柜按规定进行保管,如有借用应有领用部门认可并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4) 制造部领用秘密产品,应做好领用登记,严禁露天放置。5. 密品生产1) 密品生产时,制造部操作人员对密品全过程采取遮蔽、掩盖等有效措施,做好密品保密工作;2) 密品生产后,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密品的验收,保密办负责密品生产后保密工作的验收、考核;3) 密品生产后,保密办要加强操作人员管理工作,经常巡视密品保密防护措施是否始终完整、有效,发现情况及时整改、上报;4) 密品生产的参数严禁以任何形式扩散;5) 制造部操作人员在密品生产过程中,复印、53、申请新的图纸资料,应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说明原因后方可进行,并注明份数、使用目的,且由使用者签名。6. 密品试验1) 保密办要专柜、专人保管密品试验报告、试验数据;2) 外来人员参加密品生产,只能在指定位置工作,且不得将涉密产品的相关技术资料或设备布置情况外带、外传,制造部、质量管理部门负有检查监督责任。7. 密品作业秩序管理1) 外单位来人参观学习,严禁其携带相机、照相手机、录像机等设备进入生产现场及相关职能部门,保密办负有检查监督责任;2) 参与密品生产的人员,根据操作人员的性质,保密办负责发放相关的证件并进行管理。无证件者保密办一律不得允许其从事密品的生产等工作;3) 密品生产,保密54、办要安排值班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加强对操作人员的身份检查,记录操作人员的姓名、单位、作业时间,对非工作时间进入操作间的操作人员的姓名、单位、停留时间逐一登记。8. 音像资料保密办所拍摄的密品的相关照片、音像资料,应造册登记,按保密规定进行整理、保管、使用,不得遗失、外传。9. 销毁密品应当先行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登记备案,在销毁的过程中要符合以下要求:1) 指定专人在有保密保障的场所负责监销;2) 确保密品被销毁后不再具有秘密信息;外形上能直接反映秘密的密品,要彻底毁形;3) 对仍有保密价值的碎片、粉末、液体等残留物质,应当及时收集并妥善处理。第九章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55、理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公司内保密要害部门是指日常工作中产生、传递、使用和管理绝密级或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和公司秘密的内设机构。保密要害部位是指部门、单位内部集中制作、存储、保管国家、公司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使公司安全保密管理的重点,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严格标准、严格管理”的原则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密管理规定落实到实处。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 由公司保密办按照保密要害部位(部门)的规定提出方案,经公司保密委员会批准。三、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确保国家、公司秘密的绝对安全。结合本部门、部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保密管理56、制度和防范措施。定期进行保密教育,使所属工作人员增强保密意识,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对所属工作人员辞职、调动、因私出国(境)申请提出意见。对所属工作人员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定期对保密环境和涉密载体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泄密隐患。四、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防护措施、设备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都要安装由公司统一制作的警示牌。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都要做到“三铁一器”,即铁门、铁窗、铁柜和红外线防盗报警器。凡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都要需要安装电子监控装置,进入该区域的门孔系统采用IC卡或生理特征进行身份鉴别,并配备警卫人员。国家秘密载体必须存入密码文件柜;57、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须存入密码保险柜。五、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和参观,严禁拍照、摄像,确因工作需要,要严格按公司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执行。保密办公室不定期地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防护措施完好情况进行重点巡查,如有异常立即向保密委报告。六、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的监督检查1.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由公司保密办负责。2. 保密办要定期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在发现并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应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3. 保障措施4. 未经保密办同意私自将外来人员、非涉密工作人员带入要害部门、部位,一经发现,扣罚部门负责人及相关58、人员当月保密津贴。5. 如发现秘密载体未按规定存入密码文件柜,对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并给予口头警告。6. 因工作失误造成保密要害部门和部位失、泄密的,按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第十章 涉密计算机、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一、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用于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国家秘密信息的人机系统。本公司内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即用于处理涉密信息的单机。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原则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坚持“坚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59、严格管理”及“分层负责,负责到人”的原则。三、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1.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责任制,由使用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2.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只限于公司内部使用。3. 不得擅自修改涉密计算机网络相关设置。4. 不得擅自安装或卸载计算机软件。5. 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联网应当采取系统访问控制、数据保护和系统安全保密监控管理等技术措施。6. 公司保密办负责设立专门的网络管理员,负责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用密码(密匙)的生成、分配和保密管理,并按有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负责公司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和设备的日常维修和维护工作。7. 公司保密办公室负责对60、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8. 对从事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工作人员,要进行严格的涉密资格审查并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确保工作人员接受过专项培训,熟悉公司的相关保密规定和实施细则。四、涉密计算机涉密计算机是指经公司保密办确定的用于处理或者存储国家秘密的单硬盘计算机(含便携式计算机及U盘和移动硬盘)。定为涉密计算机,须填写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审批表(见附件23)审批。1. 涉密计算机要在主机和显示器左上角粘贴保密标识;专机专用,严格与非涉密计算机区别,禁止混用、乱用。2. 涉密计算机须与外网完全物理隔离,不得存在通过拨号、电缆或无线等方式违规外联,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接入61、互联网或公共信息网。3. 所有涉密计算机必须采用口令进行身份鉴别,处理秘密级信息的涉密计算机口令长度不得少于八个字符,每月更换一次密码;处理机密级信息的涉密计算机口令长度不得少于十个字符,每周更换一次密码。4. 涉密计算机应设屏幕保护程序,屏幕保护等待不得超过5分钟,屏幕保护程序须设恢复密码。5. 涉密计算机需定期、及时地对涉密计算机的系统电源、接地、屏蔽等当面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检查,定期、及时地进行查杀病毒、入侵监测、漏洞扫描等安全软件系统的升级工作,由保密管理员进行。6. 存储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及其使用的移动硬盘、U盘等,按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进行标识。7. 存储过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不能随意降低62、密级或转为非涉密计算机使用。确需降低密级使用的,必须经过批准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技术处理(如更换硬盘)。8. 涉密计算机维修时应将涉密信息备份后彻底删除,并由专人在场监督。9. 存储过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不能使用时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上交保密办统一处理。五、涉密信息1. 涉密信息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2.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递的涉密信息电子文档(涉密的文档、图表、图形、数据、软件,包括正处于起草、设计、编辑、修改过程中的文件)应有相应的密级标志,密级标志不能与正文分离。标志位置可在首页的左上角或文件名后,不宜在首页左上角或文件名后标志的也可在文件或文件夹后标63、志。3.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4.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的涉密信息应当进行备份的,备份的信息应当按照原件的密级进行管理。5. 公司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涉密的计算机软件及涉密信息。因工作确需复制的,应当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六、涉密计算机信息处理场所1. 公司各有关部门对涉密信息处理场所要严格按照公司保密规定进行管理,未经公司领导或保密办批准,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公司涉密人员进出时要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2. 对涉密信息处理场所每年或根据需要进行保密技术检查。3. 涉密信息处理场所应有相应的防电磁信息泄露的保护措施和监视设备。4. 涉密信息64、处理场所的物理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保密标准。七、保障措施1. 如发现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进入互联网和公共信息网,扣除当事人全年保密津贴直至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2. 未使用涉密信息处理场所安装的保护措施,一经发现,除对当事人进行保密教育外,还将责成当事人写书面纠正措施,扣发保密津贴。3. 如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计算机信息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同时向公司保密委员会或者保密办报告。第十一章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一、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便携式计算机是指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于业务工作配备的手提电脑,移动存储介质指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于业务工作配备的U盘、硬盘。便携65、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又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二、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1. 便携式计算机或移动存储介质需处理或存储涉密信息的,填写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审批表(见附件23),经保密办批准后,按指定的密级定为涉密便携式计算机或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及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与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相同(见本规定第十章第四条)。2.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须粘贴密级标识。3. 保密办负责公司对各部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登记,填写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登记表(见附件24)对全公司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数量、使用部门、使用人等要严格登记管理,帐物相符,定期检查。4.66、 保密委员会将以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或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责任授权书(见附件25)授权涉密便携式计算机责任人,并签订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或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责任保证书(见附件26)。5. 保密办负责对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审核与监督,并负责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例行检查工作。使用人应自觉接受保密办对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的检查并接受保密教育。6. 在公司的涉密场所内只能使用属于公司产权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私人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带入工作场所。7.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要专机专用、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便放置。8. 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移67、动存储介质不能与上国际互联网或公共信息网的计算机相连。用于下载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得与涉密计算机或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相连接。如需从网上下载资料,应该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从上网计算机上下载资料后,通过中间机(中间机指的是既不用于上网又不是涉密的计算机)进行杀毒处理后,对资料进行存储并存储并导入涉密计算机。9. 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出公司,需填写涉密便携式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出公司审批表(见附件27),经保密管理部门及保密委员会审批,不得带出公司。10. 如使用人岗位变动、到期更换、使用期满、退休、调离本公司,要主动将便携式计算机和(或)移68、动存储介质经保密办审查后,移交到公司综合办公室。11. 如发生涉密便携式计算机或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丢失后发现涉密信息泄露时,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保密办。12. 发现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收回使用便携式计算机的使用权,进行培训教育后方能使用,对发生失、泄密的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13. 便携式计算机或移动存储介质无需处理涉密信息的,定为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或移动存储介质,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要求如下:1) 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内部不得存有任何涉密信息;2) 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不得处理任何涉密信息,不得使用涉密存储介质;3) 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不得通69、过拨号、电缆、无线接入方式与涉密信息系统连接。第十二章 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一、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是指电话机、传真机、手机等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是指复印机、打印机等设备。二、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原则对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原则是“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保密工作原则。保密办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三、电话、传真机使用的保密管理1. 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通讯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严禁通过无任何保密措施的传真机传递国家秘密信息。2. 需要传递国家秘密信息时,通过机要交通部门进行传递。3. 必要时,公司统一配置密码通信机和密码传真机。1) 密码通信机和密码传真机70、必须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场所;2) 严格使用登记制度;3) 对密码通信机和密码传真机的密匙,须按绝密件管理,不用时,存放在密码保险柜中,严禁带出机要室;4) 对密码通信机和密码传真机传递国家秘密事项的,要符合规定,经过审批(见附件28传真机使用审批单)。四、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1. 各部门应将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作为保密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手机使用安全保密措施。其主要职责是:1) 贯彻落实有关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2) 开展手机使用保密宣传教育,使涉密人员了解手机使用泄密隐患,增强手机使用保密意识,掌握手机使用保密常识;3) 对涉密人员手机号、手机型号、手机串号、入网许可号、位置服务功能、互联网71、功能蓝牙功能、红外传输功能、录音功能、录像功能、拍照功能、媒体播放功能、存储功能等事项进行备案;必要时对重要涉密人员的手机进行安全检查;4) 对涉密场所、涉密活动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2. 涉密人员使用手机应履行下列义务:1) 涉密人员使用手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自觉履行保密义务,接受保密培训教育与监督管理;2) 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得使用手机发送、存储、处理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有关涉密事项的信息;不得将手机与涉密信息系统连接,不得在办公场所使用手机上网;3) 不得使用未经入网许可的手机,不得使用开通位置服务功能和连接互联网的手机;4) 手机丢失或出72、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向保密办公室报告;5) 维修手机应当确保安全。手机维修应当慎重选择维修地点,修好应当进行安全检查。重要涉密人员的手机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无法修复使用的,应按涉密器材销毁。3. 涉密场所、涉密活动应当遵守以下保密要求:1) 重要涉密场所禁止使用手机,进入场所时应当关闭手机并卸下电池;一般涉密场所应当关闭手机,禁止接听或拨打手机;2) 重要涉密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带入和使用手机的警示标识;3) 召开重要涉密会议和举办重要涉密活动时应当使用手机信号干扰器。五、复印机、打印机、非涉密传真机的保密管理1. 复印机、打印机、非涉密传真机实行专人管理,专人操作,禁止非操作人员随73、便开机,严禁复印、打印、传递私人资料。严禁使用非涉密传真机传递涉密信息。2. 综合办负责全公司各部门文件资料的复印及传递。3. 实行复印、传真审批登记制度。使用复印机、传真机,必须填写文件资料复印审批单(见附件19)、传真机使用审批单(见附件28),并登记记录(见附件29复印机复印登记表、附件30传真机发送登记表、附件31传真机接受登记表)。4. 复印的涉密文件应视为原件管理。5. 复印产生的残、缺、多余的文件资料应及时予以处理,严禁流传。6. 传真机仅限于传送公司下属部门、业务单位及上级机关在时间紧急、重要、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党务、政务方面的事宜。7. 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文稿,以及时间性不强74、,可用信件传递的文稿一律不得使用传真机传送。8. 传真机接收到的文件或其他资料,必须登记造册,并及时转交收件部门或收件人;需要归档的文件或材料,复印后归档。9. 管理人员要定期保养机器,保证机器正常运转。加强责任心,坚持原则,严格执行上述规定。第十三章 重大涉密活动、涉外活动保密管理一、重大涉密活动的保密管理1. 重大涉密活动是指涉及绝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的活动。主要包括:1) 涉密机密以上的现场试验;2) 涉及机密以上的国家秘密内容的科学技术交流活动;3) 涉密机密以上的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2. 凡属重大涉密活动,主办部门事先必须会同保密办研究制定专项保密工作方案。3. 每项重大保密活动的保75、密工作责任人为公司分管领导。4. 每项重到涉密活动必须由保密办人员直接进行保密管理并进行监督。主办部门必须认真协助保密办做好保密管理工作。5. 进入公司重点工程研制现场参观,必须经保密委负责人同意,由有关部门专人陪同参观。参观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关于重点部位的保密规定,未经许可不准拍照、录像、录音和记录。6. 参加重大涉密活动人员的保密责任:1) 参加重大涉密活动人员,不得使用非保密本记录涉密内容,不记录明确规定不允许记录、摘录、抄录的内容,不得将涉密内容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扩大传递范围;2) 进入举行重大涉密活动的场所前,应将携带的手机关掉。卸下电池,或叫服务人员保管;3) 对于重大涉密活动引发76、的涉密文件、资料等涉密载体,因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窃和非法复制,不得擅自复印引发的文件、资料和拷贝涉密电子文档;4) 重大涉密活动结束后,应主动将明确要收回的涉密载体退还承办部门;5) 重大涉密活动使用的涉密文件、资料等,按保密载体管理规定发放、传送、接收、归档。二、涉密试验现场保密管理1. 专人负责保密工作。2. 对参试人员资格进行审查。3. 指定专人进行现场文件、资料管理。4. 实行出入证制度,出入证的发放、保管要有登记手续和管理制度;加强现场通讯管理,联系工作、汇报情况时,严禁使用手机、普通电话、电报、传真机等。5. 试验现场不允许拍照、录像。6. 必须拍照、录像的,须有保密办制定的人77、员进行,录像带(包括原始素材)、照片(包括底版)、数码相机的电子文档进行相应密级进行管理。三、涉密会议的保密管理1. 在召开涉密会议前,必须做好保密工作。2. 涉密会议必须在有安全保密措施的内部场所召开。1) 不得将手机带入会场;2) 不得使用无线话筒、可拍照手机、对讲机等。3. 因特殊情况在公司外举行会议,主办部门要协同保密办与承担会议的保密部门取得联系,对使用会场及相关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和审查。会议资料开会时发放,会后收回。4. 严格控制入会人员的范围。会议代表入场时,要严格检查会议代表证和会议工作证,防止非入会人员进入会场。整个会议过程直至会议结束,会场入口处要有专人守卫。5. 涉78、密会议要进行录像、拍照、录音工作的,由公司专业人员负责。所有涉密会议声像资料,按会议密级定密,会后作为密件管理。6. 会议现场:1) 要及时清理会场和讨论地点,仔细检查是否有会议代表遗忘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2) 会议全部结束后,要在承担会议的保卫部门配合下,对会场讨论地点及会议代表的房间逐一进行检查,对代表遗留的涉密文件资料等进行清理登记,交由公司保密办处理;3) 对于遗留的有关涉密会议内容的纸张、资料等集中进行销毁,确保涉密会议信息、资料的安全。7. 会议文件、资料必须标定密级:1) 与会者在报到或在会议入场时领取文件、资料必须签字登记,认真执行文件登记、使用、退还手续;2) 会议期间需79、打印和复印涉密文件、资料,一律交由会议涉密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并对打印、复印的涉密文件资料逐一进行编号登记以及严格进行使用登记管理;3) 打印、复印会议文件过程中,要及时清理销毁废弃的记载有关涉密会议信息的纸张;4) 会议结束后,要统一收回代表手中的涉密文件、资料;5) 对于需要会议代表带回的涉密文件、资料,统一收回后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通过机要通信形式寄给有关单位,避免个人携带发生丢失和被窃;6) 特殊情况需要由个人携带时,必须由会议主办部门请示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并按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办理。四、涉外活动的保密管理1. 公司涉外活动应遵循既有利于技术业务交流又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的原则进行。280、. 保密办为公司涉外活动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3. 凡有与保密工作相关的涉外接待工作的部门,必须报经保密办同意,由保密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事接待安全保密方案,报经主管公司领导批准。4. 执行涉密外事接待任务,保密办事先必须了解清楚来公司外宾的身份,对我公司态度和来公司的目的,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制定接待方案,包括:接待范围、介绍提纲、接待地点、行走路线、陪同人员、保密要求等。使有关接待部门和人员做到心中有数,严防发生泄密或窃密事件。5. 在接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计划进行,不得擅自增加内容和扩大范围,不得提供涉密文件资料。陪同外宾参观、浏览时一律不得携带文件、资料和保密本。6. 未经上级81、主管部门介绍和本公司邀请,外单位要求与我公司联系商务事宜的涉密事项,有关部门必须报保密办,由保密办向公司领导请示。如批准接待,一般应在保密区以外的指定地点洽谈。7. 在对外交流、合作和谈判等活动中必须遵守下列保密事项:1) 严守国家秘密和本公司科研生产秘密;2) 出国执行公务不携带涉密文件和涉密工作记事本;3) 严禁在公共场所,如宾馆、饭店、汽车等场所谈论谈判事宜;4) 与外商以及港、澳、台商交谈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公司科研生产秘密;5) 对外谈判时不得把涉密文件摆在桌上;6) 在商量对策和交换意见时应在具备保密条件的地方进行。8. 对外提供有关涉密产品技术资料、交流论文、产品宣传资料、广告、82、展览、录像片、照片资料和实物样品必须经过保密审查,经批准后方可提供,严禁擅自对外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实物样品。9. 在对外交流和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涉密资料时,应当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上级机关批准,并通过一定的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10. 承担对外合作项目在合同谈判前必须与外方签订有关保密协议,严格执行保密协议的有关规定,以保证我公司对外合作项目内容不被第三方获取。11. 在涉外活动中必须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不做有损国家利益和国家人格的事。翻译人员若发现我公司人员在交谈过程中有口误或有严重错误,有权予以纠正或不予翻译,同时立即报告主管公司83、领导。五、对外交流和宣传的保密管理1. 在对外技术合作、交流和对外宣传活动中,必须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对外提供资料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和审批。2. 需要向国外提供涉密产品技术资料、交流论文、产品宣传资料、广告、展览、录像片、照片资料和实物样品,有关部门向保密办提出申请,由公司保密办提出保密审查意见,报分管公司领导审批。3. 需要向国内提供交流的涉密产品技术资料、交流论文、产品宣传资料、广告、展览、录像片、照片资料和实物样品,有关部门向保密办提出申请,由公司保密办提出保密审查意见,报分管公司领导审批。4. 需向报社、电台、电视台、杂志社等新闻媒体投送新闻宣传稿件、录像片、照片,军品涉密内容,有84、关部门向保密办提出申请,由公司保密办提出保密审查意见,报分管公司领导审批。5. 对外交流和宣传保密审查工作由公司保密办组织实施。6. 在保密审查审批中难以确定或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研究决定。六、保障措施1. 如发现有关部门未按公司的有关规定,私自安排涉外活动,给予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停职检查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2. 如发现不按公司规定擅自对外提供有关资料、样品和实物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者扣除全年保密津贴或行政处分。3. 如发现有关部门未按公司规定向报社、电台及新闻媒体投送涉及公司秘密的宣传稿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第十四章 保密审查审批制度一、需要保85、密审查审批的事项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外单位提供、报送或传递涉密资料。对外公告、信息披露、先进事迹、业绩报告材料、进行公开宣传报道。发表各类文章(包括学术报告、论文等。)参加公开展览。因私出境。二、保密审查审批原则 审查审批工作应当坚持讲求科学,实事求是,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先审后用、先审后发,既确保国家及公司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原则。三、审批程序申请人填写保密审查审批单(见附件32),报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查审批并备案。1. 开发部负责技术资料、档案的借阅、传送、复制、网络信息发布以及涉密载体上报的审查审批。2. 保密办负责密级文件传送、复制的审查审批。3. 保密办负责新闻稿件、论文出版的审查审86、批。4. 保密委员会负责涉密人员因私出境的审查审批。各部门要做好本部门信息传递的保密工作。四、保障措施1. 如检查发现有关部门未填写保密审查审批单而私自将涉密文件及资料借出,除对相关人员(保密管理员、借阅部门负责人或借阅人)进行保密教育外,扣发当月保密津贴,视情节轻重,责成保密管理人员写出书面检查直至调离原工作岗位。2. 对未填写各种审批单私自复制、传送保密文件、资料、在网上发布信息、因私出境者,进行保密教育,并扣罚当月保密津贴。第十五章 保密工作检查一、保密检查的目的 依法对公司各部门进行保密检查,是保密部门的职责。其目的是依据国家保密法规和本公司各项保密制度,了解被检查单位贯彻党和国家保密87、工作的方针、政策、保密法规和本公司各项保密制度情况,提出改进与加强保密工作意见,以推动保密工作的有力开展。二、保密检查的指导思想 保密检查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指导相结合,与服务相结合,与调查相结合,与总结经验相结合。三、保密检查的对象 保密检查的对象是涉密的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和员工。四、保密检查的内容1. 检查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是:1) 党政领导是否重视保密工作,能否结合业务工作把保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是否做到了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是否能为本公司保密工作88、提供组织与财力、物力的保障;2) 是否确定一名公司领导负责保密工作,保证上级机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3) 各部门是否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保证本公司保密制度的贯彻落实;4) 专职、兼职保密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在保密管理中发挥了作用。2. 检查领导干部的保密工作,重点是:1) 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带头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保密纪律;2) 是否了解自己主管的业务工作方面的保密情况,在领导业务工作时是否对保密工作提出要求,做了哪些实际工作;3) 能否自觉接受保密检查和监督;4) 办公设施、条件是否具备保密条件。3. 检查保密规章制度建设,重点是:1) 是否建立健全了本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89、;2) 建立的保密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具备可操作性;3) 建立保密规章制度是否有保障措施;4) 是否能认真落实保密规章制度,确有成效。4. 检查保密宣传教育,重点是:1) 能否保证全公司保密教育计划的落实;2) 是否能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用各种形式经常对员工,特别是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5. 检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重点是:1)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所处环境是否具备完善、可靠的保密防护措施和设施;2)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相关保密制度是否落实;进入涉密岗位、部门(部位)是否经过严格审查。6. 检查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重点是:1)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和销毁各90、个环节的管理上是否执行有关规定,有无严格的管理手续和保密保障;2) 密品的保密管理是否符合保密规定的要求。7. 检查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重点是:1) 公司主办的重大涉密活动是否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2) 涉外保密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8. 检查保密技术防范措施,重点是:1) 涉密的电子设备是否采取了保密技术防范措施;2) 是否指定专人检查并保持保密技术防范设施的正常工作。9. 检查涉密人员管理,重点是:1) 是否按公司涉密人员管理规定对进入涉密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2) 是否按公司涉密人员管理规定对进入涉密岗位人员进行了涉密等级界定;3) 是否签订了保密责任书;4) 91、是否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5) 是否与离岗涉密人员签订了保密承诺书并实行了脱密管理;6) 对涉密人员出境是否进行了审查或审批管理措施。10. 检查涉密查处工作,重点是:1) 对公司发生的泄密事件是否按规定及时报告、查处和采取补救措施;2) 对发生泄密事件的原因是否认真分析、总结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11. 检查保密检查工作,重点是:1) 是否对公司保密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2) 对保密检查中需要整改的问题是否认真提出了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五、保密检查的方法1. 每年对全公司各部门保密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是研发、生产和管理部门。2. 重大节假日前对全公司保密工作进行92、专项检查,重点是要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载体和密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3.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也可以随时组织自查和抽查。六、保密检查的措施1. 保密检查由公司保密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2. 保密检查中,检察人员应认真听取被检查部门的汇报,查看有关文字材料(见附件33保密工作自查记录表),深入涉密现场实际查看,实地了解情况。3. 保密检查中如发现有严重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危及国家秘密、安全的情况,检查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向被检查部门的主要领导提出立即采取应整改措施的要求。4. 保密检查后,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要认真研究,对被检查部门的保密管理工作做出评价,也可采取评分的方法93、。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向被检查部门正式提出整改意见(见附件34保密工作检查整改通知单)。5. 对认真接受保密检查和保密检查中发现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公司保密委员会报请总经理办公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保密检查发现的隐患、薄弱环节不予重视,不积极采取解决措施的部门和人员,应予以批评并视情节情况给予相应处罚。6. 保密工作情况考核纳入各单位目标管理,公司对保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第十六章 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和查处一、泄密事件 涉密事件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制度,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事件。二、泄密事件的报告1. 发生泄密事件的当事人应94、在发生后立即向所在部门领导报告。2. 发生泄密事件的有关部门,应当在发现后12小时内书面向公司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办报告。3. 公司在接到发生泄密事件报告后24小时内,书面向威海市保密局和山东省国家保密局报告。4. 报告泄密事件,应到包括以下内容:1) 被泄露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密级、数量及其具体形式;2) 泄密事件的发现经过;3) 泄密事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4) 泄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5) 泄密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6) 已进行或拟进行的查处工作情况;7) 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补救措施。5. 公司保密委员会在发现泄密事件后3个月内,向威海市保密局和山东省国家保密局报告泄密事件查处结果。95、6. 报告泄密事件查处结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泄密事件的发生、发现过程;2) 泄密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3) 造成泄密事件的主要原因;4) 对有关泄密当事人的处理情况;5) 采取的补救措施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情况。7. 发现泄密事件后,因特殊情况在3个月内查处工作未能结案,不能在规定时间报告查处结果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威海市保密局和山东国家保密局报告查处进展情况及未查出结果的原因。8. 未按本规定报告泄密事件的,公司应当对发生泄密部门及其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泄密事件隐匿不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事件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发生泄密部门负责人及领导人的责任。三、泄密事件的查处1. 96、泄密事件查处工作是指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调查处理。1) 查明所泄露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与密级、危害程度、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2) 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3)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对泄密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4) 针对泄密事件暴露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2. 泄密事件查处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和依法办事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手续完备、整改及时。3. 发生泄密事件后,应当立即进行查处工作。4. 公司保密委员会在泄密查处中需要向上级保密工作部门请示的,应当及时报告。5. 在泄密查处工作中,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事项,按97、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6. 终结泄密事件查处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泄密事件已经调查清楚;2) 已经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3) 对泄密责任者已经做出处理;4) 发生泄密事件的部门已经采取了加强保密工作的措施。7. 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十日内,机密、秘密级六十日内查无下落的,应当按泄密事件处理。四、保障措施 如发生泄密事件未按以上规定执行,根据具体情节给予保密工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留用、开除),并同时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应按98、照保密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章 保密工作奖惩一、奖励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门或个人,凡符合下列条件之应给予表扬和奖励:1. 保守、保护公司和国家秘密成绩显著者;2.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发现他人泄露秘密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者;3. 在任何情况下坚持原则,不怕威胁,不受利诱,坚决保护我公司和国家秘密者;4. 对盗窃、抢劫、破坏、出卖公司和国家秘密的行为,敢于斗争,及时举报或破案有功者;5. 长期从事涉密专业工作,未出现任何失、泄密者;6. 长期从事保密工作,事迹突出者;7. 长期从事保密的专职人员,忠于职守,确保国家秘密安全者。二、处罚1.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批评教育99、或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留用、开除),并同时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应按照保密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 违反保密规定和纪律,玩忽职守,丧失警惕,泄露国家和我公司秘密者;2) 对泄密或失泄密知情不报及极力妨碍泄密事件查处者;3) 在危急情况下,只顾个人安危,使国家和我公司秘密遭到损失者;4) 盗窃、抢劫破坏、出卖国家和我公司秘密者;5) 为境外机构、组织或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过国家和我公司秘密者;6)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者;7) 对三次(含)以上接到保密部门发生的整改通知未做整改者。2. 处分和处罚1) 对失泄密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应根据秘密等级和情100、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2) 对造成秘密文件或信息失泄密者,给予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并处以500元(含)以上,1000元(含)以下的罚款;3) 泄露国家秘密,情节轻微并能在发生泄密事件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害的,可酌情从轻给予处分;4) 对国家秘密事项及其载体不按有关规定确定或标明密级,而造成泄密的,参照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查处制度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处理。三、职责1.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失泄密隐患情况,保密办下达失泄密隐患整改通知单(见附件35),由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公司保密委员会进行监督。2. 保密工作考核结论与奖惩建议,由保密办填写保密工作奖惩审批表(见附件36)由保密办报公司保密委员会主任审查批准后实施。四、保障措施有计划,无实施和整改措施及奖罚制度不到位,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责任,并按公司规定给予经济扣罚。附则:5.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6. 本规定由公司保密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