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及监控通讯管理制度汇编45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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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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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炭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及监控通讯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矿领导带班相关制度8煤矿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8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10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管理制度11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13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奖惩制度15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举报制度16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8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8安全办公会议制度2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2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27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30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31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32安全监督检查制度33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34矿用设备、器材检使用2、管理制度36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37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39安全奖惩制度40入井人员管理制度42安全举报制度43安全操作管理制度44安检部相关制度45入井检身制度45升入井人员清点制度46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47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49师徒结对帮教制度50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51煤矿安全举报制度52各类事故汇报、调查、分析、处理、归档制度53遇险撤人制度55互保联保制度5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58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制度60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61职工培训管理制度61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62一炮三检制度63三人连锁放炮制度64爆破材料储存运输领退制度64火工品存放制度63、5爆破物品购置审批制度66民爆物品库房守卫制度67爆破物品销毁制度67井下爆破及火工品管理制度67爆炸物品管理制度68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等级预警制度70生产技术部管理制度79煤矿总工程师技术管理体系79掘进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制度82掘进巷道工程质量考核检查制度85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95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98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100支护质量检查、顶板动态监测和分析制度103采掘工作面变化管理制度105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制度108工作面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制度111乳化液泵站管理制度113文明生产管理制度114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制度115作业规程、4、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复审制度118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127图纸的审批、整理、发放、回收和销毁制度129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133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34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39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41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146防治水保障体系建设制度148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51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153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53地测防治水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保管、发放制度161暴雨洪水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撤人制度162安全生产联系制度165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68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69地5、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172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174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内容及相关制度177巷道开门、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180管理制度180开、停、贯通知单发放制度182测量仪器管理制度184测量联系制度188机电管理制度190设备管理制度190停送电管理制度195防爆设备入井验收、检查制度198防爆设备管理制度198机电设备的安装与验收制度204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制度205阻燃胶带、电缆检验制度206设备包机制度207干部上岗制度208矿灯管理制度209自救器管理制度210岗位交接班制度211设备定期检修制度211设备巡回检查制度213电气试验管理制度213机电设备的6、回收、报废制度214小型电器管理制度215杂散电流管理制度217保护接地管理制度218电缆管理制度219用电管理制度221供、用水管理供制度228井下停电作业制度231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231井下潜水泵使用管理制度234油脂管理制度236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制度237材料、配件消耗管理制度240修旧利废管理制度243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246要害场所管理制度247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248无线通讯系统管理制度249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250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251票证制度253井下机电硐室管理制度255井下停送电管理制度257停送电审批制度261地面配电室管理制度262综放工作面3307、0V供用电安全措施263配电室停送电制度266空压机管理制度266主通风机切换制度267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制度268机电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制度270机电部会议制度271运输管理制度272运输安全技术管理制度272防爆无轨胶轮车辆入井管理制度276防爆无轨胶轮车辆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制度282防爆无轨胶轮车辆定期检查、检修管理制度283防爆无轨胶轮车辆班前入井检查制度284防爆无轨胶轮车辆每次入井前检查制度284防爆无轨胶轮车辆出入井登记制度285入井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285防爆无轨胶轮车辆交接班制度286胶带运送机管理制度287胶带输送机司机交接班制度289刮板机管理制度290刮板输送机司8、机交接班制度291监控、通讯管理制度292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292瓦斯、监控日报表审查签字制度293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294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294监控机房设备维护管理制度295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296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297安全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298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298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300安全监控系统仪器使用、维护管理制度303监控机房安全保卫制度304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维护制度305安全监控设备、仪表、甲烷传感器检验制度305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308安全监控系统交接班制度308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交接班9、制度309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311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维护管理制度312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数据异常情况上报及处理制度313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14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314“一通三防”管理制度317矿井通风管理制度317矿井瓦斯检查制度318巷道贯通管理制度319主通风机管理制度320局部通风管理制度321通风设施管理制度323综合防尘管理制度325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325主通风机停送风制度326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327风筒管理制度328盲巷管理制度328通风仪表管理制度330矿井测风制度331班前会制度331火区10、管理制度332瓦斯员交接班制度333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333防尘设施管理制度334矿长、技术负责人瓦斯日报表审查签字制度335防灭火管理制度335采空区管理制度338通风报表管理制度339巷道煤尘清扫制度339通风仪器仪表维修、保养制度340井下各地点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340停电停风撤人制度341井下消防器材库管理制度342地面消防器材库管理制度343消防器材库管理检查制度344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及维护人员管理制度344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345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346供水施救系统维护管理制度348紧急避险系统设备定期检查和校准制度349紧急避险系统硐室维修制度350避11、难硐室控制瓦斯涌出和防治瓦斯积聚措施350压风自救系统安装标准及管理办法351自救器管理制度354岗位交接班制度355自动喷雾降尘装置使用维护管理制度356应急物资储备维护制度358调度管理制度361调度资料管理制度361调度业务学习制度362煤矿调度值班人员管理规定363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365调度室业务保安制度366调度业务学习制度368掘进队管理制度370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70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37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75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379事故报告处置制度380特殊工种证件管理制度381掘进工作面变化管理制度382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383设备维护检修制度384设备管理12、制度387火工品管理制度394事故报告处置制度396区队长带班制度39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99交接班制度400班前会制度401停送电制度402敲帮问顶管理制度403班前会学习教育制度404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制度405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贯彻、学习、考试制度406局部通风机、风筒管理制度408防爆胶轮车管理制度411洗煤厂管理制度414取、制、化、岗位交接班制度414安全培训制度415劳动纪律管理制度416选煤厂煤泥水管理制度422药剂制度423洗选脱水设备管理制度424生产事故分析处理制度428技术培训制度429选煤厂技术革新制度432安全例会制度435矿领导带班相关制度煤矿煤矿领导13、带班下井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区下达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一般规定1、带班人员范围: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副总工程师、各环节干部2、带班次数: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余副矿级领导要轮流带班下井,做到每班都有带班矿领导。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14、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矿领导。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7:00、中班15:00、夜班23:00,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5、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6、每月20日前由矿安检部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二、带班人员职责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15、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4、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8、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9、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16、汇报。10、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三、考核及相关规定1、由调度所会同安检科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报矿长审定后执行。2、带班人员擅离职守,一次罚款1000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200元/次。3、带班人员未当班与员工同进同出的,一律按违章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必要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按行政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4、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罚款500元/次。5、本制度从二一七年元月一日起执行,修改解释权属矿。煤矿领导带班下17、井交接班制度 为认真贯彻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带班人员管理责任,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活动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带班人员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簿的相关项目填写这齐全,不得漏项。2、带班人员交接班地点在井下当面进行,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3、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18、隐患,以及下一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意见和其它注意事项,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下班。4、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在交班地点,与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目前进度、应当注意事项等,并如实填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上。5、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接人不准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早退(除特殊情况外)如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坚守岗位直到有人接班为止。6、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簿,每月由安检部负责发放和管理。7、本制度从二一七年元月一日起执行,修改解释权19、属矿。mmm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管理制度为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规定,搞好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项目(内容)包括:下井时间、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2、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必须由当班带班领导自行填写,严禁他人代为填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3、每天由安全矿长对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规定进行整改、销号,严格执行“闭锁循环”管理。4、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每月由安检部收集后,档案内容应包括:姓20、名、下井时间及班次、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5、领导下井带班记录与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一一对应。6、安检部每月末将打印的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交由安全矿长对档案录入情况与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7、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由安检科录入电脑后,每月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由安检科负责收集、保存。8、矿调度室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运转,系统主机严禁安装与人员定位系统无关的其它应用程序,确保有足够的存储空间,人员下井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保证一年以上,严禁人为删除人员出入井信息,否则给予调度长罚款200元。9、安检部将每月领导下井带21、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按月装订, 10、历年纸质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矿长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时间段进行,上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得销毁。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文件精神,加强矿领导深入现场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对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群众监督,特制定本制度。一、公示载体在矿井口和调度室等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22、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二、公示对象矿长及党委书记;主管安全、生产、基建、机电和技术管理及其他矿级副职;副总工程师等矿井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情况。三、公示范围上级主管部门、在矿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及职工以及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四、公示内容1、矿井制订的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包括下井班数;2、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项目(内容)包括:下井时间、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3、每月对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的考核结果,以及与考核结果相关的奖惩情况;五、公示要求1、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必须符合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详细制定下井班次和下井点次。2、公示工作必须由矿井安监人员对23、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进行认真统计,与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核对,经矿井安监部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3、在矿领导填写交接班记录和带班记录后,矿调度室负责及时对调度公示栏进行填写;群监站负责及时对井口公示栏进行填写。4、公示栏填写内容必须确保真实性,填写人员必须认真核实,严禁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5、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接受上级部门、群众及社会各界媒体监督,如发现公示内容不实,可向有关主管部门检举。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奖惩制度第一条 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或者未制定矿领导下井带班计划的,给予矿长及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警告,并处100元的罚款。第二条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其负责人给予警告,并24、处100元的罚款:(一)未按规定公告矿领导下井带班计划;(二)未按规定报告和公布矿领导下井带班情况考核结果。第三条 下井带班领导未认真填写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下井带班记录,或者弄虚作假的,给予警告,并处100元的罚款。第四条 无领导下井带班的,给予矿长警告,并处200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并处200元的罚款。第五条 对发生事故而没有矿领导下并带班的,依法依纪从重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第六条 领导下井带班费100元/班;对未按规定下井带班、冒名顶替下井、弄虚作假的或带班期间 未认真负责(出现隐患不处理、不知情、不汇报等),取消代班费并处以罚款2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第25、七条 煤矿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煤矿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矿领导未按照规定执行下井带班制度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和报告,经查属实的给予200-1000元奖励。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举报制度1、为了充分调动煤矿员工依法监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严肃处理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举报人凡在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从业的全体职工。3、举报对象煤矿各级安全管理人员。4、举报内容对在煤矿安全工作上,有下列问题的均可举报:(1) 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对事故情26、况弄虚作假的行为。(2) 带班领导无坚守工作岗位,带班时间不足8小时者。(3) 带班领导晚下早上,不按规定在井下作业地方按时交接班的。(4) 带班领导在井下巡回期间不作为者。(5)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作人员冒险作业的行为。(6)生产现场有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行为。(7)矿工违规作业的现象和问题。(8)安全管理人员失职、渎职、违法违纪问题。5、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通过信函或电话(4662018)予以举报,也可直接到矿安检部及以上部门予以举报。一经核实将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级主要负责27、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权利和义务,严格制度约束,做到时时、事事、人人落实安全责任,特制定本制度。一、矿长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总责。二、坚持各级领导“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分管领导对矿长负责,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管理负分管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对其安全负责,在建设、改建、扩建过程中对安全负责。各级业务部的部长是其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三、矿安检部是该单位安全综合监督管理部,负责对所在单位28、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对矿井范围内及周边关闭整合矿井负主要管理责任。四、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负责进行技术决策、决定、技术方案编制、技术措施制定、审核、现场技术管理(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管理等)。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环节系统改造工程坚持主体工程与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并通过安全监督检查部的验收。六、由救护中队负责工伤急救、大型群体活动应急救援等。七、由劳资部、培训中心负责建立全员准入责任制。八、财务部负责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做到专款专用。九、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29、法规及规章制度,把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落实到各个班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规范操作中;负责落实对职工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负责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管好、用好新设备、新材料,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十、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主要责任是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十一、岗位30、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是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措施和作业标准,遵守劳动纪律、按章作业。十二、各级职能部是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业务管理、协调安全生产、实施现场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的责任主体,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负责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分解到各个实施方案、作业计划、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中,把队伍建设、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细化到现场、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员。十三、各部、队要根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制定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执行情况实行逐月考核公布31、,每年修订一次。十四、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十五、安全检查时,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安全绩效考核之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2、为了加强管理,促进我矿各部、队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经营目标责任制,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健康有序、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一、时间安排每月最后一周内,由矿长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二、会议地点调度二楼会议室。三、参加人员矿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四、会议程序及内容(一)安检部通报1.“三违”查处情况;2.隐患排查治理情况;3.上级部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回查”情况;4.各级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5.各类事故调查及查处情况;6.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查处“三违”情况。(二)其它部补充发言(三)各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工作补充发言五、由矿长对当月安全生产经营情33、况管理情况作出工作指示和决定,并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六、安检部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并存档。七、安检部、企管部负责考核、执行处理决定。党工办以简报形式通报全矿。八、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时,可随时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就是用目标管理的原则和方法,对企业安全工作实施管理和控制的一种管理方法。把企业的目的和任务定性、定量地转化为目标,然后通过管理使其实现。一、明确目标(一)全年安全目标:无死亡、无重伤,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无轻伤事故发生。二、安全目标管理的作用是:(一)安全目标管理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方向有指导作用,引向正确方向,取得较好的效果。(二34、)安全目标管理能增强现代化管理组织的应变能力。(三)目标对人的行为具有激励和推动作用。切合实际的目标能激发人们实现目标的积极性。(四)安全目标管理可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素质及领导能力。相信职工,依靠职工来实现领导。(五)安全目标管理能够促进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改善,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三、煤矿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四、“安全第一”是指如何看待和处理安全生产以及与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要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当生产和其它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和其它工作必须服从安全。煤矿各级领导者要高度重视安全,把安全当35、作头等大事来抓。在计划、布置和实施各项工作时首先要想到安全,预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安全第一”还体现了在煤矿生产建设中,人是最宝贵的思想。体现职工的生命安全第一,必须把职工的生命和健康作为第一位工作来抓,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五、“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在事故预防与事故处理的关系上以预防为主,才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预防为主”还意味着依靠技术进步和部学管理,运用系统安全原理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一切不良条件的行为。六、“综合治理”是指预防事故和危害的一种最佳方法。它是从36、系统工程原理出发、全方位、多因素地研究事故的预防方法和根治措施。“综合治理”包括改善行政、技术、安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和采用新技术、新装备以开展部研和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意味着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意味着发动群众,群策群力,意味着一项一项抓落实,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创造安全条件。所以“综合治理”是一种手段和方法。七、“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是我们煤矿安全生产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管理”体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体现了对煤矿生产进行的组织、计划、指挥、协调和控制。先进、有效的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即使装备较差,只要管理部学细微,安全生产就有了保障;“装备”是人们向自然斗争的武器,先进的技37、术装备,不但能提高效率,同时还可以创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避免事故的发生。“培训”是提高职工素质的主要手段。只有高素质的人才才能使用高技术的装备和进行高水平的管理,才能确保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所以,“管理、装备、培训”是安全生产的三大支柱。八、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十条标准:(一)企业管理的全部内容和生产的全过程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任何决定、办法、措施都必须有利于安全生产。(二)把坚持安全第一作为选拨、任用、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不重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的干部不是好干部,不能进入各级领导班子。(三)把安全工作纳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承包内容。把安全技术工程、安全培训等列入年度38、季度和月份生产和工作计划。完不成安全工作计划,不能算完成生产承包计划,要追究经济责任。(四)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层层落实、尽职尽责,并以履行职责好坏定奖惩。(五)人、财、物优先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人员配备齐全,安全物资保证供应,专项资金必须配置到位。(六)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执行安全规程、指令和文件。(七)党、政、工、团一起抓安全生产,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贯穿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八)领导干部要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之间出现的矛盾,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九)业务保安搞得好,安全教育广泛深入。(十)坚持文明生产,使矿井面貌改观,安全状况明显好转,有安全感。只有做到以上十点,才39、能算全面落实了安全生产的方针。九、煤矿企业贯彻安全第一方针的措施,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四个必须”和“十个纳入”。(一)“三个方面”:1.下大力气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向管理要安全。管理的重点放在现场执行煤矿安全法规,提高工程设备安装质量,切实抓好各项基础工作,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时间、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关系。2.加强技术改造、推行新技术、新工艺、提高装备水平,实行部学治理。3.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建立参加培训的激励机制,同时制定相应的强制性培训措施。(二)“四个必须”:1.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煤炭部制定的安全第一的十条标准。2.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多年来40、颁布的各种法规和指令。3.在体制改革中,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加强,不能削弱。4.在企业扩大自主权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之后,必须保证煤矿安全技措工程资金的提取和使用。(三)“十个纳入”:1.安全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行政正职直接抓安全,开好安全办公会议,定期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2.安全工作纳入煤矿企业各项计划。各种远景规划、调整工作、年度计划等都要包括安全工程,并在资金、材料、设备及劳动力方面优先保证。3.安全工作纳入班组、部队建设中。在加强班组、部队建设时,要以安全为首要内容。4.安全工作纳入部学技术管理轨道,采用安全系统工程等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5.安全工作纳入干部考41、核内容。安全搞不好,负责人不能重用和提拔,发生事故受到处分者不能晋级、涨工资。6.安全工作纳入评比竞赛条件,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取消参加各类评比资格。7.安全工作纳入工资与奖金分配办法中。要求安全、质量与职工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8.安全工作纳入经济承包合同。安全指标作为完成合同规定的重要内容。9.安全工作纳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检查、讨论安全生产状况、研究措施和意见作为职代会的重要议题。10.安全工作纳入各级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并作为评定优劣的主要依据。十、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目的就是在安全生产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层层落实目标管理和安全责任制,从矿长、部队长、班组长到职工人人分工负责,处处无42、“三违”现象出现,发现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处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无伤亡事故的发生及重大经济损失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一、目的为建立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确保安全费用来源可靠、资金充足、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制度。二、安全费用本细则所称安全费用,是指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三、安全费用的来源确定在成本中按月提取安全费用为吨煤15元。四、安全费用具体使用范围和计划(一)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二)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三)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四)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五)完善和改造矿井43、防治水支出;(六)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七)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八)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九)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十)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十一)一通三防领用材料;(十二)矿用通信系统(小灵通);(十三)自救器校验费;(十四)安全支护架;(十五)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五、安全费用管理一般规定安全费用在上述范围内统一安排使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一年度。矿长对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负总责,副矿长、总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内涉及安全费用的使用负责。各有关部对业务范围内44、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负具体管理责任。六、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的编制、修改、补充每年年底,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技术、生产、安全、行政、财务等部,编制下一年度的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确定项目、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汇总后报公司审批。审批后的使用计划,纳入本矿年度预算,报公司批准后执行。审批后的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在年度内原则上不作修改与补充,必须修改与补充时,须经矿长同意,由总工程师负责召集有关部和人员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七、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的实施安全费用使用计划一经确定,各级领导和职能部,必须按职责和计划要求认真组织落实,由责任部和责任人,按月汇总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资金的完成和使用情45、况,下一步需注意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并向主管领导和矿长汇报,对不能按期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及下一步采取的措施。八、安全费用的财务管理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由矿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确定后由财务部报公司,由公司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煤炭管理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提取的安全费用由财务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有关会计核算问题,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年度终了,财务部应将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公司,由公司报当地主管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煤炭管理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接受监督。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一、无死亡、无重伤、轻伤低控。百万吨轻伤率控制在0.03人次以下。二、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标46、准化实施方案,加强质量标准化组织管理工作。三、本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持续保持一级标准,公司第一名。四、加强对质量标准化十一个专业的管理,确保每月各专业验收平均得分达到90分以上,整体推进质量标准化工作。五、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进一步推进我矿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工作。六、加强整改制度建设,对各级质量标准化所查问题整改率必须达到100%。七、每月对安全质量标准化不达标的部、队组要按本矿的有关制度进行严肃处理,以利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持续、健康、稳步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1新职工必须进行入矿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在岗职工进行定期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及技术47、水平。2新职工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凡无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新职工,任何单位不得接收。3在进行新职工培训时,参加次数达不到要求者,取消考试资格,不予接收。4在岗职工在接受定期培训时,不得缺席,缺席次数超过二次或考试不合格的,一律停班学习,并接受第二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应调离工作岗位或辞退。5各科室、队每周三召开的学习会,必须内容充实,有记录、有台帐,安检部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1、安全管理人员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采、掘、机、运、通负责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现场立即处理。2、对各地点查出隐患不能及时处理的,必须立即上报安监部并做好记录,由安监部负责每天在早调度会上按“四48、定”原则进行落实。3、检查路线不受被检单位约束,不漏项和死角。4、回头复查,对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的项目(单位),要停一次整一次搞好一处,并及时回头复查。5、对查处现场隐患,要做到派人蹲着不走,盯着不放,按照制度措施严格督促整改。6、对疑难或认识不统一的问题,要请示有关部门领导处理,不能悬而不决。7、安全管理人员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作业场所,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报有关领导。8、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的,要追查有关单位(人)的责任。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为了保障煤矿安全,保护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要求,安检部对全矿的安全管49、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二、安全监督检查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三违”行为,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监督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三、安全监督检查实行生产环节全过程管理,安全员是现场工作的监督检查者;各职能部管理人员日常入井,对生产环节的各个要点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落实到区队处理并跟踪复查。四、监督检查的范围为全矿井上下所有生产环节和与生产有关的地面机房等,检查时按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各专业进行检查。五、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规程、措施在现场的执行情况,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安全隐50、患的整改情况,跟班领导指挥生产及安全员的上岗情况,在岗员工的应知应会情况等。六、安全监督检查的人员有:矿级领导、生产部长、生产部技术员和各生产系统队长。七、安全监督检查出的隐患每天按“三定表”下发至各部队,各部队按“五落实”原则落实整改。八、安全监督由安检部组织,负责安全隐患的整改、回查、销号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一、设计、规程和措施的审批权限各专业的设计一般由分管专业科室、分管副总和总工程师进行审批。若与其它专业相关,则需要相关专业的科室负责人或分口副总对设计中的对应专业部分进行确认。采煤、掘进专业的规程由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通防科、安监处和总工程师进行审批。机电、通防、防治水专业的51、规程由相应专业科室先行审批,再交于安监处和总工程师进行审批。若与其它专业相关,则需要相关专业的科室负责人或分管副总对规程中的对应专业部分进行审批。各专业口的措施一般由分管专业科室、分管副总、安监处和总工程师进行审批。若与其它专业相关,则需要相关专业的科室负责人或分口副总进行审批。二、设计、规程和措施的审批办法各单位要在工程施工前及时编制设计、规程措施,除特殊情况外,具体编制时间在正常情况下:凡属报自治区局批准的设计和规程措施,必须在提前30天报送集团公司。凡属报集团公司批准的设计和规程措施,必须提前20天并报集团公司。凡属矿自己审批的设计、规程和综合性措施,必须提前5天编制完毕。一般措施要提前52、3天编制完毕。矿各部门审批人员,对报批的设计和规程措施,要及时批复,不得拖延。除特殊情况外,正常情况下:各部门在收到报来的设计、规程,必须在3天内审批完毕。各部门在收到报来的单项施工措施、补充措施、通用措施,必须在2天内审批完毕。在特殊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必须在当天之内审批完毕下发至施工单位。安监、技术、机电、通防部门必须建立设计和规程措施审批记录簿。对设计、规程、通用措施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施工措施,进行集体会审制度。会审由总工程师或分口副总工程师主持,主办科室牵头召集技术科、安监处、通防科、机电科、施工单位等有关技术人员,对报批的设计、规程措施进行集体会审,并由主办科室审批53、人员负责汇总拟出审批意见,报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予以正式下发或上报。审批人员对报批的设计、规程、措施,必须认真审阅,积极提出审批意见。因审批把关不严而造成安全技术责任事故的,审批人员按其责任分工范围,同编写人员负同等责任。在正常情况下,设计、规程和措施,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批。若科室负责人因事外出等原因不能审批时,由科室负责人指定人员代其审批。设计、规程、通防措施、防治水措施和其它单项措施,由总工程师进行终审,其他措施由分管副总工程师进行终审。如遇应急措施,部门审批人员不能及时审批时终审人员直接签字生效,终审人员因事外出,可委托其他矿领导代签字。矿用设备、器材检使用管理制度1、 根据国家对煤矿井下54、使用设备的要求,矿上购进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防爆性能的要求,要有“产品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否则不准使用。2、 机电部、物资供应部对矿上所有设备、器材要建立专用台帐,专人管理,井下使用的设备、器材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否则,一律不准入井。3、 矿用设备器材入库前,要做到“三个明确”:(1)明确使用前的检测标准、程序、方法、检验单位和人员的资质。(2)明确使用过程中的检验标准、周期、方法、投验单位和人员的资质。(3)明确维修、更新和报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4、 设备器材的维护,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设备的性能、原理、结构和维护技术,并且按说明书定时进行维护保养。5、 井下所有升井的设备55、器材都必须要详细检查、清洁,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确保完好入库。6、 设备、器材管理人员要经常向有关业务部室汇报设备、器材的使用、维修和检查情况,业务部室经常检查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器材的完好使用。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职工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煤矿事故,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建立矿井灾害预防处理制度。一、 每年初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生产、技术、机电、通防、地测、调度等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安监处参与审查和监督实施。二、 矿井灾害预防和56、处理计划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详细论述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和种类,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三、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矿井存在的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认真分析、论证,并制定预防措施。四、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对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和地点进行分析;编制预防瓦斯、煤尘、火灾、水灾、顶板、机电、提升运输、压力容器、高空作业事故、雷电事故等预防措施。五、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必须明确各类事故发生时的避灾路线、地面消防材料、井下水防材料、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材料、设备明细和发生事故后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个人。六、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会审后,57、必须以文件形式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批。审批后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根据集团公司批复文件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直至符合要求。七、 各单位必须抓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贯彻落实,并做好学习签字,由生产技术科组织一次全员考试,不合格的不准上岗,直至学习考试合格。八、 每一位职工必须熟练掌握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熟悉避灾路线。九、 通过提前学习、准备,有效地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有效地控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迅速救灾。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一、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防止矿井灾害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集体财产不受58、损失且在一旦事故发生时,达到迅速、准确、有秩序、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抢救人员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二、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担任,成员由其他副矿长及其他各部负责人担任,并设立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矿办,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必须有明确的分工职责和应急救援措施,一旦事故发生,必须立即上报企事业主管部和县级煤管安全部,要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种类,人员安全状况等情况。在上报事故的同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四、一旦发生事故,在向上级主管部报告的同时,命令救护队组织支援。五、一旦事故发生,必须立即启59、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组织机构的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各自的分工职责,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对接到通知后拖延时间,或工作失职的人员,要追究责任。六、必须有足够的物质保障,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必须明确规定足够的抢救事故的设备、器材,并妥善保管,在事故未发生,救援预案未启动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安全奖惩制度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奖惩力度,把公司分配到矿部的安全目标落到实处,确保实现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一、明确目标,指标分解(一)全年安全目标:无死亡、无重伤,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轻伤率控制在0.08人次/万吨以下。(二)指标分解:结合全年原煤任务的生产指标,安全指标分解如下:60、全年无重大事故,无死伤、无重伤。二、明确责任(一)矿长是本矿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总工程师是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的第一责任者,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三)生产副矿长是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者,协助矿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四)安全副矿长是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者,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五)各部、队、班组长是所在部、队、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各部、队、班组的副职是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者,对分管工作负直接责任。(六)员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三、管理措施(一)矿长和各部长。队长签订安全61、生产责任状,各部部长和分管队、组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由各部、队长负责安全生产全过程的安全检查及排查隐患工作。(二)安全质量达标,员工操作行为规范。(三)保证自身无“三违”现象。(四)所辖范围“三违”隐患比去年下降。(五)积极参加安全、质量检查,及时、按时整改存在隐患。(六)加强管理,确保安全指标不超标。四、考核标准执行煤矿安全奖考核管理办法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入井检身工作,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为此,特制定本制度:一、检身工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对所入井人员都必须严格检身,不得漏检,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工作记录。二、入井人员必须穿62、工作服,严禁穿化纤维衣服,穿好工作鞋、戴好安全帽,否则不得入井。检身员有权制止其入井。三、严禁携带烟火和易燃易爆物品入井。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其入井,并报调度室,严肃处理。四、严禁酒后入井。凡喝酒入井者检身工有权立即制止其入井,并报调度室处理。五、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完好的矿灯和自救器,否则,检身工有权制止其入井。六、公物出井必须有有关单位证明方可放行。否则不得出井。出井后检身工要及时填写记录备查,检身中发现问题应立即登记、并报调度室。七、检身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刁难、拒绝、争吵、谩骂、闹事影响检身工作。否则检身工有权制止其入井,并报安检部处理。八、任何人不得对检身工进行打击报复,违者追究其责任。九、63、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机动车辆,否则检身工有权制止,并报调度室。十、所有出入井人员必须填写出入井登记,认真填写姓名、单位和出、入井时间。十一、外来人员入井时,必须取得有关领导和职能部的许可,并严格进行入井登记,不履行手续不准入井。十二、井口检身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汇总入井人数和出井人数。做到出入两对照,交班时要将未出井人员情况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十三、检身工接班2h后,发现上一班人员还未出井时,要查清楚原因并立即报告调度指挥中心。安全举报制度为了充分调动我矿广大干部职工依法监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严肃处理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规范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举报64、人凡本矿职工及关心、关注、支持我矿安全生产的各级人员均可举报。二、举报对象矿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本矿职工三、举报内容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均可举报:(一)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或对事故情况弄虚作假的。(二)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三)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齐全、工作不到位的。(四)对实施关闭或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的,未经有关部验收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的。(五)违法开采,破坏国家资源,危害国家、集体利益,影响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六)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七)矿井通风、防瓦斯爆炸和防灭火、防治水等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65、要求的。(八)生产现场有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九)矿级领导未按规定跟班带班作业、下井检查的。(十)工人违规、违章作业的。四、举报、投诉地点和方式(一)举报、投诉地点分别设在安检部和集团公司安检部、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二)举报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举报,也可直接到安检部、集团公司安检部、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举报。(三)举报电话:4662018、4662065安全操作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工作,理顺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突出“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提高各级管理人员抓安全管理66、的积极性,增强员工规范操作的自觉性;以更强有力的措施,更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此管理制度。1、凡新调入本矿的正式工、合同工,都要有综合部牵头的情况下下配到基层部室进行4个月实习。2、新招收的零时工针对其所从事专业必须有专业负责人进行不得低于15天专业培训。3、新工人必须牢记本专业操作规程。4、受训人员必须经本专业考试合格并持证后方可上岗。5、新工人上岗工作期间,对不能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必须进行重新培训或辞退。6、新工人工作期间必须由本部室、队派专人进行传、帮、带,不得单人作业。7、各岗位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安检部相关制度入井检身制度1、井口检身工要严格岗位职责67、,对所有出入井人员包括外来人员,不得漏检,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2、凡入井人员必须穿工作衣,戴安全帽,穿绝缘水鞋,否则不得入井。3、严禁任何人带烟火带入井下。4、严禁酒后入井,井口检身工要严格把关。5、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配带自救器。6、井下公物出井必须有单位证明,井口检身工方可放行,否则不得出井,出井后井口检身工必须记录在册,以备检查。7、当班出、入井人员在井口进行签字登记。否则不得出、入井。8、在检身过程中发现问题,井口检身工应立即登记在册,并上报。9、井口检身工在检身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影响检身。否则以“三违”论处。10、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吸咽、动火。严禁存放机动车辆。否则罚200元。升入井68、人员清点制度1、 工作积极认真,严格执行检身制度,做到一视同仁, 不徇私情,严禁漏检。2、 认真清点出入井人数,做到如实登记。3、 维护出入井人员秩序,严禁人员在井口拥挤。4、 严禁酒后人员下井,彻底杜绝穿化纤衣服和携带烟、火物品下井,杜绝携带危险物品下井;杜绝一切村民下井,外来人员下井必须经领导批准。5、 对查出下井禁带的物品,要妥善保管,并做好当班记录。6、 发现工伤出井要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便于及时分析。7、 负责井口附近一切工作的安全监督。8、 严格现场交接班,对各级领导填写的各种隐患,下班后要立即反馈到安检部。9、 搞好个人及工作场所文明卫生。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69、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职工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煤矿事故,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建立矿井灾害预防处理制度。十、 第年初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生产、技术、机电、通防、地测、调度等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安监处参与审查和监督实施。十一、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详细论述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和种类,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十二、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矿井存在的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认真分析、论证,并制定预防措施。十三、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对可能发生的各种事70、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和地点进行分析;编制预防瓦斯、煤尘、火灾、水灾、顶板、机电、提升运输、压力容器、高空作业事故、雷电事故等预防措施。十四、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必须明确各类事故发生时的避灾路线、地面消防材料、井下水防材料、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材料、设备明细和发生事故后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个人。十五、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会审后,必须以文件形式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批。审批后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根据集团公司批复文件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直至符合要求。十六、 各单位必须抓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贯彻落实,并做好学习签字,由生产技术科组织一次全员考试,不合格的不准上岗,直至学习考试合格。十七、 每71、一位职工必须熟练掌握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熟悉避灾路线。十八、 通过提前学习、准备,有效地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有效地控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迅速救灾。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工作,理顺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突出“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提高各级管理人员抓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增强员工规范操作的自觉性;以更强有力的措施,更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此管理制度。1、凡新调入本矿的正式工、合同工,都要有综合部牵头的情况下下配到专业部室进行4个月实习。2、新招收的零时工针对其所从事专业必须有专业72、负责人进行不得低于15天专业培训。3、新工人必须牢记本专业操作规程。4、受训人员必须经本专业考试合格并持证后方可上岗。5、新工人上岗工作期间,对不能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必须进行重新培训或辞退。6、新工人工作期间必须由本部室、队派专人进行传、帮、带。7、各岗位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师徒结对帮教制度为了提高我矿新入矿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和增强抢险、自救、互救的能力,增强法治观念,结合我矿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本着“强制培训、岗位培训、经常教育、广泛宣传”的原则,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二、对于刚入矿的新工人,必须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参加培训或培训73、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作业。三、实行正规教学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严格的培训纪律和考核办法。严格办学,抓出成效,对于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必须停止作业,重新进行培训、进行考核。四、新工人入职必须签定师徒协议。由老工人带领新工人进行作业,负责带徒弟熟悉环境,并带徒弟上下班(不小于4个人月)。及时的将本队的一些要求告之徒弟。积极的与徒弟谈心、沟通,传播积极向上的精神和思想。指导和帮助新员工熟悉工作,掌握工作标准,履行工作职责。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一、为了建立我矿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所称的安全费用,是指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74、门用于矿上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三、我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15元/吨。四、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不得随意改动。五、安全费用必须是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六、安全费用的具体使用范围是:(一)矿井主要通风设施的更新改造支出;(二)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三)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四)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五)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六)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支出;(七)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八)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九)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十)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七75、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所得税前列支。八、年度终了,煤矿将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报上级单位备案,接受监督。煤矿安全举报制度为了充分调动公司广大干部职工依法监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严肃处理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规范我公司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举报人凡我公司在籍职工及关心、关注、支持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各届人士均可举报。二、举报对象公司经理层、安全管理人员、所有在籍职工三、举报内容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均可举报:1、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或对事故情况弄虚作假的。2、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3、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齐全、工作不到位的。4、对实施关闭或因存在重大76、安全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的,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的。5、违法开采,破坏国家资源,危害国家、集体利益,影响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6、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7、矿井通风、防瓦斯爆炸和防灭火、防治水等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8、生产现场有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9、矿级领导未按规定跟班带班作业、下井检查的。10、矿工违规、违章作业的。四、举报、投诉地点和方式1、举报、投诉地点设在公司安检部。2、举报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举报,也可直接到公司安检部举报。各类事故汇报、调查、分析、处理、归档制度煤矿发生人身伤亡和各类非伤亡事故及事故隐患77、,都需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通过事故处理使全体职工受到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事故及隐患再次发生。安检部全权处理各类事故的调查、取证、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向调度室和安检部汇报,否则罚款100元。安检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否则罚款1000元。为了查清事故的真正原因,对事故现场要严加保护,对有意破坏现场、制造现场假象者进行责任追究。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作好详细记录。清理事故现78、场,必须通过安检部或上级领导的同意,方可进行,未经同意,随意清理现场,按破坏现场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挠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对干扰事故调查者,罚款1000元/人次。轻伤事故,二类(包括二类)以下非伤亡事故,一类事故隐患,安检部必须在7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否则迟报一天罚款500元;重伤、一类非伤亡事故,由矿部调查处理,安检部必须在一周内写出书面报告,否则迟报一天罚款1000元;死亡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发生事故后,当事人、事故及隐患单位的负责人,当班安监人员、当班跟班领导,都要写出事故前后的工作安排,发生事故地点,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不能按要求时间写出书面报告者,推迟一天,按79、规定处理。隐瞒事故真相,作伪证者,罚款1000元/人次。事故调查处理,要查清原因,认真分析,追查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公开宣布事故处理决定,并在班前会上组织学习讨论,否则罚安检部500元。安检部在调查、处理事故中有玩忽职守,循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现象的,罚款1000元。事故处理要严格按照候村煤矿安全奖惩条例执行。事故处理报告由安检部统一归档。遇险撤人制度为了确保井下各部人员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组织停产撤人,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此制度:一、工作面发现水情的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有关突水地点及水情,并通知周围有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升井。二、井下各工作地点的班组长、安全员,80、瓦斯员、值班部长和值班矿长发现或接到有重大水害时,要负责立即组织撤离人员,出井后要清点人数,上报矿部,并立即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三、若遇停电停风或由雷电袭击造成停电停风,难以及时恢复送电时,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队组长、安、瓦员必须立即组织清点人数,撤离工作面至地面。四、人员撤至地面后,值班领导、调度室值班主任及其它有关队组必须对照灯房矿灯收发记录、人员入井记录及时核对人数,确保全部人员撤离井下。五、停电停风期间,在确定井下人员全部撤至地面后,机电值班人员方可切断通向井下的通讯线路。六、各采掘面及其他辅助作业队组长必须对每班入井人数了如指掌,并确保全部人员安全入井、安全出井。七、矿井生产期间若遇到大81、雨、暴雨及停电停风时,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队组长、安全员、瓦斯员必须立即组织清点人数,在30分钟内撤至地面。互保联保制度为了充分发挥职工在作业过程中的互相监督作用,不断提高职工的互保联保能力,使每一名职工都能够做到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监督,从而促进我矿向“本质安全型”转变,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互保联保制度执行范围为全矿所有职工二、安全互保联保规定:(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同班组、同班次、同工种的原则,组织职工自愿结成互保联保关系。(二)凡已结成互保联保的职工调整班组或班次或工种时,应及时调整员工的安全结伴关系。(三)联保互保人员如因休班、脱产学习等原因不能作业时,由班组安全负责82、人与其结为安全联保互保对子。(四)零星岗点单独作业人员由班组安全负责人与其结伴,但结伴不得超过2人次,以保证员工及时相互提醒、相互帮忙,确保安全。(五)岗位每两个职工之间结成互保对子,当班组人员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互保对子。三、安全互保联保的职责(一)互保对子的职责1.上岗前互相检查对方的劳保穿戴及精神状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互相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处理,否则不准使用。3.作业过程中互相监督、检查、提醒对方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情况发生。4.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要互相提醒,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伤害事83、故发生。5.双方应做到互相督促、按时参加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联保的职责1.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2.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3.在工作中与互保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制度。四、处罚(一)对互联保人员的处罚,坚持“一人违章、互联保人员同时受罚”的原则。(二)当月发生轻微伤以上事故或严重责任设备事故的,扣除发生事故队的安全奖金。(三)当月发生联保互保结对人员三违的,扣除所在班组的联保互保结对人员安全奖金。(四)当月每对联保互保人员做到个人84、无“三违”现象和无事故责任追究,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的,当月安全奖金正常发放,否则,安全奖金不发放;找不到联保互保的职工扣除当月安全奖金。(五)互保对子任意一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重大贡献时,双方同时受奖。五、为便于职工对互保、联保工作的理解与操作,其定义标准划分如下:(一)互保人:在工作时间内,同一地点同时进行某岗位或有相互联系工作的两人,相互为互保人。(二)联保人:在工作时间内,同一地点同时进行某岗位或有相互联系的3.工作群体(三人以上),相互之间为联保人。(三)联保责任人:当班的班组长、值班人员、安全员为联保责任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为加强对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职工在85、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2、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并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和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重伤死亡事故,必须以最快速度上报公司,公司须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3、直管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劳务公司和直管项目部共同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非直管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由所在单位安全职能部门会同其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4、重伤事故由公司同其他有关部86、门和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5、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集公司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6、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重伤、重大事故还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7、事故调查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8、伤亡事故发生后,隐满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87、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9、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集团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制度为了协调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进一步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结合我矿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1、根据我公司矿井初步设计我矿劳动总定员617人,其中井下劳动每天不得超过350人。2、调度室根据实际情况统计各生产单位的每天、每班井下定员数量。3、如生产计划调整时,调度室要根据调整的计划,及时告知各单位调整井88、下定员数量。4、各单位的当班入井人数不得超过定员数量,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把关,严禁超定员下井作业,否则,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相应的责任。5、各单位班次人员需要变动时,应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矿长批准,但全天出勤人数不得超过定员数。6、如工作地点的条件有变化,确需增加人员时,单位负责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审请,写明需增加人员的原因和数量,经矿长批准后方可执行。7、如果上级领导需要下井指导工作或其它单位人员需要下井时,必须做好人员登记台账汇报调度室。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发生伤亡事故时,由矿长负责在最短时间内安排抢救伤员,并根据伤员情况送医院抢救治疗,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2、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出89、院后,由矿方安排有关人员结清医疗费用,并据实开出诊断证明,医疗费正式发票及工伤事故基本情况报送上级有关部门,保证在最短时间完成赔偿。3、对于工伤致残,由矿方安排专人结清医疗费用,开出诊断证明和医疗费正式发票及工伤致残事故基本情况报送矿长,由矿长出面委托有关部门(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法医门诊部)做出伤残鉴定。矿方指定一名副矿长,带领工伤残当事人共同做出一次性处理意见,并由矿方与当事人直接按处理结果签定合同。4、对于伤亡事故由矿方安排专人结清有关手续,发生有医疗费的按“第三条”办法处理。开据死亡证明,再由矿方指定一名副矿长,带领死者家属及其它有关人员,参加由负责公司与矿方关系处理的总经理助理,组织90、善后工作协调,最终拿出一次性处理意见,并由死亡者代表直接与公司按达成的处理意见签合同。职工培训管理制度1新职工必须进行入矿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在岗职工进行定期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及技术水平。2新职工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凡无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新职工,任何单位不得接收。3在进行新职工培训时,参加次数达不到要求者,取消考试资格,不予接收。4在岗职工在接受定期培训时,不得缺席,缺席次数超过二次或考试不合格的,一律停班学习,并接受第二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应调离工作岗位或辞退。5每旬的职工安全例会,由安监科布置安排,分析近期从全国到本矿的安全形势,传达上级精神。各特殊工种及在岗所有职工91、都必须按时参加。6各科室、队每周三召开的学习会,必须内容充实,有记录、有台帐,安全科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1各级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本部门隐患处理负全面责任。2各级正职全面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日常安全管理,负责制订单位及责任范围内的隐患检查及处理的管理制度,及时有效地查处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3本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一经查出必须立即安排处理,逾期未落实处理的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应责任人及本部门给予30500元罚款。4本单位、本部门事故隐患未落实处理彻底,造成轻、重伤事故,对本单位正职及相应责任人给予10003000元罚款,并取消当月安全奖。5对已经92、通报两次而未落实的同一隐患,对责任单位、部门正职及相应责任人给予5001000元罚款。6各职能科室根据业务性质及责任分工,负责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查处及督查落实,重大隐患未发现并由此发生事故,追究科室领导及相应责任人责任。7矿井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力,致使重大隐患不断出现,追究矿长及相应领导的责任。一炮三检制度一、井下采掘工作面爆破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二、爆破工、班组长、瓦斯员都必须在现场,由瓦斯员检查瓦斯。三、当爆破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瓦斯小于0.80%和局部瓦斯积聚体积小于0.5m时,方可装药爆破。四、每次爆破必须将检查瓦斯结果填写在瓦斯检查记录本上和一炮93、四检牌上。五、爆破前严禁瓦斯超限,炮眼内发现异状,如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预兆等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爆破,应立即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一、井下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爆破地点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换牌制度。由爆破工、瓦斯员和班组长三人组成。二、爆破前,由班组长、爆破工和各通道的警戒人员共同将警戒线内的所有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三、爆破工连好线后,把“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和爆破工对工作面爆破影响范围内的支护、设备和爆破网路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四、检查结束后,班组长安排人员在爆破地点各个进出口设好警戒,确认可靠后,将自己携带的“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员。五、瓦斯员94、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爆破牌”交给爆破工。六、爆破条件全部具备后,立即布置好警戒。七、爆破工得到班组长允许爆破的通知后,发出信号,至少再等5秒钟后方可通电爆破。八、爆破后,爆破工必须立即从发爆器上取下爆破器钥匙,并交还瓦斯员,妥善保管。并将爆破母线摘下扭结成短路。九、爆破工、班组长、安全员、瓦斯员巡视爆破地点,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撤除警戒,三牌各归原主。爆破材料储存运输领退制度1、炸药、雷管必须存放在储存室内,同库储存两种以上炮药时,必须符合炸药制造厂暂行规程规定,雷管与炸药不得在同库储存,并设专人管理。2、对库存炸药、雷管,库管人员要经常检查清点,做到日清、旬结,保证账、卡、物相95、符,保卫科每月检查清点一次。3、地面运送火工品必须有使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证件,方可领运,并符合规程规定。4、在运送途中,不准随意停留,到现场后,分别入置安全地点,不准随意乱放。5、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开箱使用前必须有安全员、班长、放炮员在现场亲自清点数量,并做好记录,方可使用,安全员签字为准。6、当放炮工作结束后,安全员要对当班使用的火工品数量进行核实清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签字。7、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具体人员运送。8、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人车内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2人/次,其它人员不得同车上下。9、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并严格执行“一炮三96、检制”及“三人连锁放炮制”。10、本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应在当班全部退交炸药库严禁个人私自存放。火工品存放制度1各种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种都应专库贮存。2地面住室仓库严禁存放炸药雷管,可临时保存爆破工的空爆材料箱与发爆器。3井下爆炸材料必须贮存在发放硐室或壁槽内,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爆炸材料安全距离的规定。5井下爆炸材料发放点必须砌砖或用非金属不燃性材料支护,不得渗漏水,采取防潮措施。6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该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电雷管需要量,必须分开贮存。7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采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的照明设备,照明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V,严禁在贮存爆炸材料的硐室或壁槽内97、装灯。8不设固定式照明设备的爆炸材料库,可使用带绝缘手套的矿灯。9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爆炸材料库房内。爆破物品购置审批制度1、煤矿使用爆破物品规格型号、数量,企业根据生产实际的需用量填写购置计划申请报批表,矿长签署购置意见,企业加盖公章,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县安监局审批,企业采购人员凭报批表到指定经销单位办理购买等有关手续。2、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购置煤矿专用爆破物品,不得从非正规渠道购置爆破物品和使用非矿用爆破物品。3、购置的爆破物品实行专车、专人押运,不得夹带或达乘非专用车辆。4、所购置的爆破物品抵运后,必须及时清点入库,并做好库房台帐登记等管理工作。民爆物品库房守卫制度1、98、炸药库、雷管库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守护制度。2、库房守护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3、库房禁止一切与民爆物品作业无关人员进出。4、库房周围15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放炮。5、发现问题或隐患,立即报告矿长,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爆破物品销毁制度1、对超过贮存期限、出厂日期不明和质量可疑的爆破物品,放炮后残留的爆破物品,经检验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要求,确认失效的,一律按国家有关民爆物品的销毁规定及程序交公安部门统一进行销毁。2、销毁民爆物品一律在无人或十分偏僻的地方进行。3、销毁必须采用焚烧或溶解法。4、严禁未经请示擅自销毁。井下爆破及火工品管理制度1、炮采工作由专99、职放炮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2、炸药库管理员在发放火工品时,应仔细查看领料单上写明的火工品种类和数量,发放后应重新核对一次。发放的电雷管应进行桥电阻、全电阻测定,并编号,不合格的电雷管不得发放。3、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放炮管理制度领取、运送雷管、炸药。领取数量应根据本班生产的需要,填写领料单并经过所在队队长、安全科批准。领取时要当面点清数量和品种,不得代领,领取的炸药、雷管要分装在坚实的木箱内,放炮员领取火工品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不得在中途逗留。 4、放炮员应严格执行火工品的领退制度,放炮后剩余的炸药、雷管及收集的残留炸药、雷管等,应在下班后填写退料单如数退回100、炸药库。5、火工品存放和装配引药都应选择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金属导体的安全地点。6、放炮器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放炮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放炮母线长度直巷不得小于100米,转弯不小于70米,回采工作面不少于40米。7、放炮时必须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做好警戒工作,放炮后,等炮烟吹散后(但至少等15分钟),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工作地点。班组长、放炮员必须巡视放炮地点的通风、瓦斯、顶板、支架、拒爆、残暴等情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处理。8、出现瞎炮时,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本班不能处理完毕时,应将瞎炮的个数、炮眼角度、装药量等情况当面与下一班放炮员交待清楚。在瞎炮没有处理前,不得从事与处101、理瞎炮无关的工作。爆炸物品管理制度一、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教育广大职工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制度。二、爆炸物品和爆破器材必须设专人管理,单位负责人负责制,不准个人单独存放或转借他人、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单独存放。三、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否则不许进行井下作业,井口把罐工必须严格把关,如实查验、登记物品使用情况,爆破员因工作调动或不干、应交回作业证。四、各使用爆炸物品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使用、清退、登记制度,领取必须经主管部门签字,使用后由当班安全员、班长、井口把罐工、保卫、仓库管理员三方签102、字,查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凡当日剩余物品一律上缴仓库,登记保存。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爆炸物品和爆破器材私自挪用或转借他人。六、使用单位(各队、班组)在作业时,因玩忽职守造成爆炸物品丢失或发生被盗和发生其他事故,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保护好现场,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七、各使用单位负责人,因忽视安全管理,造成爆炸物品大量丢失,或发生重大事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爆炸物品及器材的管理,实行专人专职,分开单独存放,保持保管员二十四小时值班,不得有空岗、脱岗现象。建立健全严格的领用手续,做到账明物清,凡因工作上玩忽职守造成物品103、器材丢失的,视其情节,给予处理。九、保卫人员必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加强对仓库的治安保卫工作,不得发生被盗、丢失事件,监督、检查物品的使用情况,切实做好管理工作。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等级预警制度为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预警工作机制,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做好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特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等级预警制度。一、管理机构及职责为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工作的有效实施,根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成员: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调度室,魏金龙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的104、应急管理工作和自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的发布。二、预警级别预警级别依据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划分为三级:级(一般事故)预警、级(较大事故)预警、级(重大事故)预警,依次用红色、黄色和蓝色表示。按事故的类型具体划分如下:1、顶板事故根据冒顶范围的大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级(一般事故)预警、级(较大事故)预警、级(重大事故)预警。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1)、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米(含3米)、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的;(2)、掘进巷道冒顶长度3米以下、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的;(3)、在用巷道冒顶长度5米以下、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为级非人身事故105、;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1)、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米(含5米)、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的;(2)、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米(含3米)、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的;(3)、在用巷道冒顶长度超过5米(含5米)、冒顶高度1米以上,为级非人身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1)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10米(含10米)、冒顶高度1米以上;(2)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米(含5米)、冒顶高度1米以上;(3)在用巷道冒顶长度超过10米(含10米)、冒顶高度1米以上,为级非人身伤亡事故。2、井下水灾事故按照水灾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级(一般事故)预警、级(较大事故)预警、级(重106、大事故)预警。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矿井水灾涉及单一采掘工作面或某一采掘区域安全,或造三级非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矿井水灾涉及一个采区安全,或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矿井水灾涉及矿井安全,或造成级非人身伤亡事故。3、煤尘爆炸事故按照煤尘爆炸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级(一般事故)预警、级(较大事故)预警、级(重大事故)预警。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事故涉及单一采掘工作面或某一采掘区域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轻伤,或造三级非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事故涉及一个采区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重伤,或造成3人及以上轻伤,或造107、成二级非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事故涉及矿井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 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3 人及以上重伤,或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4、井下火灾事故按照井下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级(一般事故)预警、级(较大事故)预警、级(重大事故)预警。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事故涉及单一采掘工作面或某一采掘区域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轻伤,或造三级非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事故涉及一个采区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重伤,或造成3人及以上轻伤,或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事故涉及矿井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 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3 人及以上108、重伤,或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5、瓦斯爆炸事故按照瓦斯爆炸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级(一般事故)预警、级(较大事故)预警、级(重大事故)预警。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事故涉及单一采掘工作面或某一采掘区域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轻伤,或造三级非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事故涉及一个采区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重伤,或造成3人及以上轻伤,或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事故涉及矿井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 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3 人及以上重伤,或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6、瓦斯超限事故按瓦斯超限浓度,将事故应急预警分为级预警、级预警和级预警。当局部瓦斯109、浓度高于1.0%并有上升趋势时,启动级预警由通巷工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控制风流进行瓦斯排放。当局部瓦斯浓度趋近于3.0%并有上升趋势时,启动级预警并立即停止工作面作业,由通巷工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控制风流进行瓦斯排放。当局部瓦斯浓度高于3.0%时并有上升趋势时,启动级预警,并立即启动瓦斯超限应急处理预案。7、井下运输事故按照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级(一般事故)预警、级(较大事故)预警、级(重大事故)预警。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轻伤,或造三级非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重伤,或造成3人及以上轻伤,或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110、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造成或可能造成1 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3 人及以上重伤,或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8、矿井供用电事故根据可能出现的供用电事故大小、影响范围以及经济损失,结合本矿防灾、抗灾能力,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级(一般事故)预警、级(较大事故)预警、级(重大事故)预警。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由于电气设备、线路故障或发生火灾,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轻伤,或造三级非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由于电气设备、线路故障或发生火灾,导致矿井大范围停电,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重伤,或造成3人及以上轻伤,或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1)、接泗线、罗泗线同时故障,两台主111、变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全矿停电的;(2)、由于电气设备、线路发生故障而造成或可能造成1 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3 人及以上重伤,或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9、雷电事故根据可能出现的雷电事故大小,结合本矿防灾能力,将事故应急预警分为3个等级。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1)、电气设备、线路遭受雷击故障或发生火灾;(2)、其他故障造成井下失电,以及其他雷击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轻伤,或造三级非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电气设备、线路遭受雷击故障或发生火灾,导致矿井大范围停电,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重伤,或造成3人及以上轻伤,或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1)、35KV母线段遭112、雷击故障,导致接泗线、罗泗线失电;接泗线、罗泗线同时遭受雷击故障失电;(2)、其他遭雷击故障导致全矿处于停电状态;(3)、井下中央变电所、主副井绞车房、通风机房失电短时间内不能及时恢复,可能会造成但无法及时修复,以及其他雷击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1 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3 人及以上重伤,或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10、主要通风机事故根据可能出现的事故大小,结合本矿防灾能力,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3个等级。造成的矿井通风影响时间不大于1小时,启动级预警。造成的矿井通风影响时间不大于10小时。启动级预警。造成的矿井通风影响时间不大于24小时,启动级预警。11、灾害性天气事故矿根据矿井灾害天气的严重程度和危113、害范围,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三个等级。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1)、降雨频繁发生,持续降雨达两小时,降雨量达到50mm,地面积水量大,可能危及井口。(2)、雷雨交替,影响井上下正常生活、生产。(3)、暴风雨、暴风雪,影响井上下正常生活、生产。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1)、高强度降雨频繁发生,持续降雨达两小时,降雨量达到50mm,且来势突然、猛烈,地面积水量大,可能造成井口倒灌。(2)、雷雨交替,造成供电系统故障,影响井上下正常生活、生产。(3)、超强台风伴随着暴雨、暴雪,影响井上下正常生活、生产。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预警:(1)、高强度降雨频繁发生,持续降雨超过两小时,降雨量达到50114、mm以上,且来势突然、猛烈,地面积水量大,造成井口倒灌。(2)、雷雨交替,供电、通讯系统受损,严重危及井上下正常生活、生产。(3)、超强台风伴随着暴雨、暴雪,严重危及地面生活,井上下供电、通讯系统、安全生产等。四、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管理办公室通过对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收集和分析,经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必须立即发出预警信息,并利用小灵通或矿程控电话等通讯设备第一时间发布到井上下各工作地点,防止事故扩大化。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防止出现应急事件时不能及时沟通。五、预警响应发出事故预警后必须有相应级别的响应,即:级响应:由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115、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必要时请求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启动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级响应:由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启动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请求矿长启动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级响应:由矿长启动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请求集团、地方安全管理委员会救助。六、责任追究与奖惩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安全生产事故征兆的重要情况或者在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116、生产技术部管理制度煤矿总工程师技术管理体系为了切实加强煤炭生产技术管理,规范技术工作行为,避免技术管理中的疏漏,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以采掘、通灭、机电 地测、防治水等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有关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工作展开具体要求如下:一、建立技术管理体系。公司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公司建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合采矿、通风、机电 、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部门要求以上学历。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技术部负责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制定(审核),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工作。要严格按照117、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绘制矿井相关图纸,图纸要合符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与实际相符。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要实测填图一次,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送相关图纸。对矿井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矿井采空区情况等要由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分析,并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形成完整的技术基础资料。三、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矿井和采区生产科学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确保系统完善,运行可靠。四、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每旬组织一次对矿井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随时测风,严禁采掘工作微风或无118、风作业。对风门、局扇等设施明确专人看管和维护。矿井必须安装瓦斯监控系统,并确保传感器安装符合规定,系统完好,监控有效。采掘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及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杜绝超限作业。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必须建立防尘系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五、加强矿井水害防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探放水队伍人员要齐全,配齐探放水设备。总工程师每季度组织一次矿井水的调查,查明矿井和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如果存在水害及时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六、总工程师办公例会。由总工程师主持会议119、,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采、掘生产关系,制定生产作业计划和技术工作计划,研究对新技术、新工艺及科研的推广应用。七、采、掘工程技术人员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生产技术部部长主持;其他专业工程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八、防尘管理专题会议。本矿每月召开一次防尘管理分析会;通风队每周对防尘工作分析一次。九、顶板管理专题例会。技术部门每月要分专业组织一次采、掘、生产准备(包括巷修)顶板分析例会,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执行,隔日区队技术员碰头会制度,区队每天对顶板情况分析一次。十、“一通三防”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矿长主持会议,总工程师发言,矿长总结;每月排查一次“一通三防”安全隐患及技术关键。十一、公司每季度召120、开一次所属公司井下供电、运输专业例会和固定设备技术工作会议。由总工程师和机电副总主持会议;检查分析各所属公司对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及对重大工程的讨论和决定,检查对矿井井下供电线路、电气设备、井下变电峒室、配电点、辅助运输线路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决定整改意见。如有重大或急需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召开专业会议,各种会议都要作好详细记录,对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掘进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制度 一、作业规程编制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各部室及井下各队。(二)技术部负责对作业规程进行控制管理。(三)技术部负责组织相关专业部对作业规程措施121、的编制、修改、补充、完善。(四)作业规程的编制要以完备的图纸资料为依据,规程内容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技术政策及作业规程管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五)作业规程在施工前必须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对应的图纸资料要齐全。(六)作业规程必须具有可行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文件要求应列入作业规程的内容作详细规定,以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七)作业规程的编制应尽量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新技术,推广行之有效的先进经验,努力提高效率,降低材料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八)作业规程必须内容完整、图类齐全、文字清晰准确,水文地质、瓦斯描述清楚。(九)在生产过程中因故改变施122、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设备、生产系统等,要及时修改原规程。(十)在生产过程中,若遇地质条件变化,需改变作业方式或支护形式时,必须及时补充规程,制定专项措施。二、作业规程审批制度(一)作业规程初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技术部编制、初审完毕,签署初审意见。并在两日之内修改完毕。(三)作业规程初审并修改完毕后,技术部提前一天通知矿长、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副总工程师、调度室、通风工程师、机电部、安检部、生产技术部、监控中心、培训中心、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审,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四)作业规程要实行5分钟预想制,即每次会审签字前各人要对自己把关的内容预想5分钟,确认没有漏洞123、时再在规程上签字。(五)所有参加会审人员要在规程上签字,会审意见填写在会审意见表上。由生产技术部根据会审意见在两日之内修改完毕(六)规程的审查人员必须认真把关,确保规程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凡因规程缺陷造成事故,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和相关单位人员给予处罚。(七)经各级领导签字审批生效的作业规程,技术部在工作面开工之前发至矿各有关单位,建立发放手续备查。三、作业规程贯彻制度(一)作业规程经各级领导审查签字生效后,技术部要及时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队所有员工及相关的辅助队组员工学习作业规程,并参加规程考试。规程学习要建立学习档案,登记清楚学习时间、地点、学习内容、参加学习人数、贯彻人姓名等内容,每124、次学习规程后必须在贯彻学习登记簿上签字登记。因事没有参加规程学习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对其进行补课、补考,只有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岗。(二)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提前一周由技术部进行规程学习考试。(三)由技术部组织命题、考试、判卷。(四)技术部组织考试完毕后,即时阅卷,并将考试成绩登记清楚,送达施工单位。(五)施工单位接到作业规程考试成绩后,组织规程考试合格人员开工生产。(六)技术部在下发规程考试成绩时,将试卷留存备查。(七)规程补考由技术部负责,成绩登记清楚,试卷留存备查。(八)试卷及分数册的管理由技术部负责,并按本队、组出勤台账姓名次序把试卷订好,把分数册按姓名次序登记清楚备查。四、作125、业规程实施制度(一)作业规程由采(掘)队长负责实施,所有现场人员必须按照规程要求进行作业和施工。(二)作业规程的实施应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重点抓好下列工作。1采(掘)技术员负责施工现场规程的指导、落实、修改和补充工作。22个月进行一次复查作业规程执行情况。3从开工之日起,至少2个月重新学习一次作业规程。4工作面的地质、施工条件等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补充。 (三)本规程在编写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和不详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四)本规程经有关人员会审,矿长、总工程师及各级领导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掘进巷道工程质量考核检查制度一、锚网巷道基本尺寸1. 检查内容:巷道中线。检查标准:巷126、道偏离中线或上中下三点测不得出现倒梯形。考核标准为评合格品。2. 检查内容:巷道中线(锚网巷道100mm)。检查标准:中线每侧不得超过0+100 mm。3. 检查内容:巷道中线(锚网巷道100mm)。检查标准:中线每侧不得超过0+100 mm。4. 检查内容:巷道腰线高于规定范围。检查标准:腰线以上高度0+100 mm。5. 检查内容:巷道腰线低于规定范围。检查标准:腰线以上高度0+100 mm。考核标准为否决进度。6. 检查内容:无腰线巷道量全高高于规定范围。检查标准:净高0200 mm。考核标准为50元/米。7. 检查内容:无腰线巷道量全高低于规定范围。检查标准:净高0200 mm。考核标127、准为否决进度。8. 检查内容:主要巷道穿裙。检查标准:巷道底角锚杆距底板400 mm。考核标准为100元/米。9. 检查内容:顺槽及瓦排巷穿裙。检查标准:巷道底角锚杆距底板600 mm。考核标准为100元/米。10. 检查内容:锚网巷道底角穿靴戴帽现象。检查标准:必须刷齐,距中线符合规定。考核标准为100元/米。二、锚杆打设1. 检查内容:锚杆锚固力不达规定要求。检查标准:高强锚杆不低于7吨,让压锚杆不低于15吨。2. 检查内容:同一排出现多根锚杆锚固力不达规定。检查标准:高强锚杆不低于7吨,让压锚杆不低于15吨。3. 检查内容:锚杆预紧力不达规定要求。检查标准:高强锚杆不低于150N.m让压128、锚杆不低于300N.m。4. 检查内容:同一排出现多根锚杆锚固力不达规定。检查标准:高强锚杆不低于150N.m让压锚杆不低于300N.m。5. 检查内容:锚杆角度超过规定。检查标准:顶角锚杆20-25度之间,其余锚杆不超设计3度。6. 检查内容:机组有无推坏锚杆,网片,托梁。检查标准:推坏后必须及时整改。7. 检查内容:锚杆外露长度是否超过规定范围(螺母外)。检查标准:让压锚杆外露长度30-50 mm,普通锚杆20-50 mm。8. 检查内容:锚杆没有按托梁(或钢带)眼打设的。检查标准:锚杆必须按托梁(或钢带)眼打设。9. 检查内容:锚杆间距超过规定。检查标准:锚杆间距误差50 mm。10. 129、检查内容:锚杆排距超过规定。检查标准:锚杆间距误差50 mm。11. 检查内容:安装构件齐全完好。检查标准:构件必须齐全完好。12. 检查内容:锚杆构件规格统一。检查标准:规格必须统一。13. 检查内容:锚杆垫片是否紧贴煤壁。检查标准:锚杆垫片必须紧贴煤壁。14. 检查内容:托梁(或钢带)安装前倾后仰两端不一致。检查标准:两端误差不超过50 mm。15. 检查内容:帮顶托梁(或钢带)不在同一平面。检查标准:帮顶托梁(或钢带)必须在同一平面。三、锚索打设1. 检查内容:锚索外露长度超出规定范围。检查标准:锚索外露长度200 mm300 mm。2检查内容:锚索预紧力 不符合规定要求。检查标准:普通130、锚索预紧力100KN,让压锚索预紧力150KN。3检查内容:锚索安装构件齐全、完好、统一。检查标准:锚索安装构件必须齐全、完好、统一。4检查内容:锚索打设间排距超过规定要求。检查标准:锚索安装间排距0100 mm。四、联网质量1. 检查内容:金属网铺平铺展,紧贴帮顶,搭接符合规定。检查标准:金属网必须铺平铺展,紧贴帮顶,搭接符合规定。2. 检查内容:网片联接质量。检查标准:双丝双扣、孔孔相连、纽结不少于3圈并梳理成辩。3. 检查内容:帮网底边必须整齐成一条线。检查标准:帮网底边必须整齐成一条线。4. 检查内容: 漏联网。检查标准:300 mm以下: 300 mm以上。五、巷道成形质量1. 检查131、内容:上中下三点误差、整体观感印象。检查标准:上中下三点误差50mm。2. 检查内容:主要巷道顶底角。检查标准:主要巷道顶底角不准出现圆角。3. 检查内容:巷道平整。检查标准:施工巷道必须平整。六、工字钢架棚巷道1. 检查内容:巷道净宽净高。检查标准:净宽净高不得超过设计50 mm。2. 检查内容:水平前倾后仰。检查标准:不得超过设计0.5度,一米垂线不得超过9 mm。3. 检查内容:倾斜巷道迎山角。检查标准:不得超过设计0.5度,不退山。4. 检查内容:柱窝深度。检查标准:不小于设计30 mm。5. 检查内容:巷道坡度。检查标准:50米范围内不超过设计0.5%。6. 检查内容:棚梁水平度;架132、棚扭距。检查标准:水平不大于设计40 mm;扭距不大于设计80 mm。7. 检查内容:架棚间距不超过设计。检查标准:不超过设计50mm。考核标准为200元/架。8. 检查内容:棚梁接口错位,拉杆打设不到位,或无拉杆。检查标准:棚梁不许错位,拉杆必须齐全,打设到位。9. 检查内容:背板安设。检查标准:均匀符合设计要求,背紧背牢。10. 检查内容: 刹杆棚背帮、背顶;刹杆、木楔短缺。检查标准:必须背紧帮顶,上全刹杆。11. 检查内容:背板、刹杆不成一线。检查标准:必须成一条直线。12. 检查内容:架棚岔角。检查标准:不超过规程规定。13. 检查内容:棚腿无鞋板;及多垫鞋板。检查标准:棚腿必须垫有鞋133、板,不准超过4块。14. 检查内容:高冒处绞顶。检查标准:高冒处必须绞好顶,使用刹杆不准超过5层。15. 检查内容:斜撑梁没有及时跟到位。检查标准:斜撑梁必须及时按照要求跟到位。16. 检查内容:巷道出现蹬腿棚。检查标准:巷道出现蹬腿棚必须及时修复。17. 检查内容:开口、贯通交岔点处锚索加固。检查标准:开口、贯通交岔点处必须用锚索加固。18. 检查内容:斜撑梁卡块螺丝不紧固。检查标准:必须紧固。考核七、喷浆巷道1. 检查内容:灰沙配比不符合规程要求。检查标准:灰沙配比必须不符合规程要求。2. 检查内容:喷层厚度不符合规程要求。检查标准:喷层厚度必须不符合规程要求。3. 检查内容:喷浆巷道平整134、度。检查标准:一米见方内不超过50 mm。4. 检查内容:喷浆巷道基础深度。检查标准:必须达到100 mm以上。5. 检查内容:喷浆没有及时跟到位。检查标准:必须及时跟到位。八、U形拱巷道1. 检查内容:各接口搭接长度。检查标准:各接口搭接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2. 检查内容:各接口螺丝紧固。检查标准:必须紧牢。3. 检查内容:使用不合格的支护。检查标准: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支护。九、巷道卫生1. 检查内容:巷道内无淤泥,无积水。检查标准:淤泥积水长度不超过5米、深度不超过0.1米。2. 检查内容:巷道内无杂物,零散材料(包括开关.移变后)。检查标准:巷道内不准有杂物、零散材料。3. 检查内容:巷135、道内排水坑,排水管与水泵连接方式。检查标准:巷道必须有排水坑、排水管与水泵要硬连接。4. 检查内容:施工工器具随地乱扔乱放。检查标准:施工工器具不准随地乱扔乱放。5. 检查内容:机组、煤溜、机电设备上面有浮煤、杂物。检查标准:不准有浮煤、杂物;机电设备上面灰尘没有划痕。十、巷道浮煤、浮渣1. 检查内容:沿底板掘进的巷道。检查标准:沿底板掘进的巷道要清出底板。2. 检查内容:沿顶板掘进的巷道及岩石巷道。检查标准:要清理够高,地面平整。3. 检查内容:工作面浮煤。检查标准:工作面3.5米外不准留有浮煤,炮掘面5米。4. 检查内容:皮带下浮煤。检查标准:皮带下不准有浮煤。5. 检查内容:煤溜两帮浮煤136、。检查标准:煤溜两帮不准有浮煤。6. 检查内容:巷道内大碳块和大石块。检查标准:巷道内不准有大碳块和大石块。十一、材料码放1. 检查内容:各种生产材料的码放。检查标准:各种生产材料必须在规定范围内分类码放。2. 检查内容:各种生产材料上架。检查标准:各种生产材料必须在规定范围内上架码放整齐。3. 检查内容:材料码放整齐。检查标准:材料码放必须整齐。4. 检查内容:锚索码放。检查标准:必须上架管理,不准落地。5. 检查内容:小件材料管理(网丝.托板.药卷.小碗等)。检查标准:必须放在小件材料专用箱内。6. 检查内容:材料挂牌管理。检查标准:各种材料必须分类挂牌管理。7. 检查内容:无材料牌或牌料137、不符, 牌挂不齐或有灰尘。检查标准:要有材料牌不准牌料不符,挂牌整齐齐无灰尘。十二、施工图牌板1. 检查内容:图牌板制作规格及要求。检查标准:500 mm700 mm,蓝底白字,字迹清晰。2检查内容:图牌板是否齐全。检查标准:必须齐全。3检查内容:图牌板有无照明或失效照明。检查标准:必须有照明灯管,保持清洁。4检查内容:图牌板是否有灰尘或不清晰。检查标准:图牌板必须清晰明了,没有灰尘。5检查内容:图牌板完好情况。检查标准:图牌板必须完好。6检查内容:图牌板与作业规程是否相符。检查标准:图牌板要与作业规程相符。7检查内容:图牌板悬挂是否整齐规范。检查标准:图牌板要整齐规范。十三、管线吊挂1. 检138、查内容:排水管敷设符合规程规定情况。检查标准:排水管距迎头不能超过60米,距底板200 mm。2. 检查内容:其它管线吊挂符合规程规定。检查标准:静压水管距底板800 mm,风管距底板1200 mm。3. 检查内容:排水管有无漏水现象。检查标准:排水管不准出现漏水现象。十四、巷道水沟打设1. 检查内容:水沟按照中、腰线打设情况。检查标准:误差50 mm。2. 检查内容:水沟深度、宽度符合规程要求情况。检查标准:水沟深度、宽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3. 检查内容:水沟厚度不符合规程要求情况。检查标准:水沟厚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4. 检查内容:水沟灰沙配比。检查标准:水沟灰沙配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十五、139、其它问题1. 检查内容:帮顶锚杆没有按规定跟到工作面。检查标准:帮顶锚杆必须按规定跟到工作面。2. 检查内容:上次五定问题未及时整改。检查标准:必须在五定期限内闭合。3. 检查内容:验收记录与实际不符。检查标准:对责任人。4. 检查内容:队里各项记录、制度、不齐全。检查标准:严格按上级指示制度各项管理制度、记录。5. 检查内容:锚杆托板部分不贴帮。检查标准:锚杆托板要用木板垫实。6. 检查内容:帮托梁(或钢带)距顶间距超过规定。检查标准:不许超过规程规定。7. 检查内容:辅助激光距工作面距离超过规定。检查标准:水平(倾斜)巷道不允许超过200(150)米。十六、工器具管理1. 检查内容:检测仪140、器不齐全、不完好、有备用有专用箱。检查标准:必须齐全、完好、有备用一套。2. 检查内容:验收工器具没有在规定范围内存放。检查标准:距迎头50米内存放。3. 检查内容:锚杆机、风动扳手。检查标准:不使用时统一挂在行人帮上。4. 检查内容:备用锚杆机,风动扳手。检查标准:放在距工作面30米内,并且完好。5. 检查内容:其它工器具、洋镐、大锤等。检查标准:必须集中码放。十七、定置管理1. 检查内容:各工作面要有定置管理图。检查标准:按施工图牌板尺寸制作。2. 检查内容:工作面风水软管要分别在两帮挂整齐。检查标准:各拐角要以直角挂齐,不用时盘好。3. 检查内容:各工作面要有小件材料货架。检查标准:3组141、以上。4. 检查内容:工作面各种支护材料要按定置管理图码放。检查标准:必须按定置管理图码放。5. 检查内容:巷道进度牌必须跟到位,洁净无灰尘。检查标准:距工作面不超过5排。6. 检查内容:工作面现场要存放巷道作业规程。检查标准:规程要用塑料皮封存。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技术措施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矿安全管理,提高矿井事故预防和抗灾害能力,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一、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有关部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报上级煤炭主管部审查批准后实施。二、采区结束回撤设备时,通风工程师必须编制加强通风、瓦斯、防火管理的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三、在坚142、硬的稳定的煤、岩层中,确定巷道不设支护时,生产部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四、在倾斜巷道中更换巷道支护时,生产部必须制定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矿长审批后方可施工。五、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通风工程师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时必须预留的煤(岩)柱厚度和水、火、瓦斯等必须根据探明的情况采取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处理。六、采区开始回采前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采区设计,报上级煤炭主管部审批。七、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落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生产技术部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143、八、采煤工作面的初次放顶、最后收尾,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九、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通风工程师必须制定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审批,并报煤矿安检部备案。十、改变通风机转数或风叶角度时,通风工程师必须制定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十一、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通风工程师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十二、采掘工作面停风区瓦斯浓度超限或二氧化碳浓度超限,最高瓦斯浓度超限或二氧化碳浓度超限时,通风工程师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通风工程师必须制定安144、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十三、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通风工程师应制定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处理。十四、对产生煤、岩尘的地点,应制定防尘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十五、应制定矿井年度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报总工程师批准,并组织实施。十六、处理井下火灾时,通风工程师必须制定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十七、处理井下水灾时,生产技术部必须制定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排水、救灾的安全措施。十八、在挖底、刷帮、挑顶等特殊条件下,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炮眼深度可以小于60公分,但必须封满炮泥。十九、地面维修、检145、修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相关职能部批准后,方可施工。二十、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内容和不妥之处,遵照国家有关规程规定逐步进行完善。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1、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作业规程中必须制定使用金属前探梁的措施。在爆破前必须加固靠近工作面10米范围内支护,爆破中破坏的支架必须及时修复,必须检查帮顶,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爆破后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必须采取前探支护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在松软的煤、岩层或地质破碎带、断层、采掘等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或其它措施。2、根据顶板岩性观测数据选择巷道支护方式,掘进巷道要求全部采用金属支护,并制定爆破设计,金属支护的规格必须符合煤矿安全146、规程的要求。提高巷道支护效果,推广采用综掘设备使巷道快速掘进、巷道大断面掘进,重点推广巷道锚喷、锚索支护等先进技术,使巷道支护由被动支护向主动支护转变。大力推广沿空留巷和巷旁充填技术。做好锚喷、锚网(索)支护参数的选择,开展巷道围岩松动圈大小的测试,测定岩石的力学强度和井下实践相结合,科学地确定锚喷、锚网(索)支护参数和选择支护材料,做到经济、合理、可靠。3、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时,巷道支架必须架设到工作面迎头,保持正常通风,并随时对巷道支护变化情况进行检查。临时封闭时,必须对巷道支护进行加固。恢复开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开工检查制度,并根据支护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4、采用锚杆、锚喷、锚网(索)147、等支护形式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四条规定。(1)锚杆巷道掘进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打眼前应将顶上的险矸活石清理后,方可作业。(2)锚网巷道掘进时,必须严格执行前探梁制度,严禁空顶作业。锚网巷道掘进时,锚杆的长度、角度及布置方式,锚杆的密度、控顶距、锚固力、锚索间距等质量要求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3)遇断层及构造、顶板破碎时,要及时改变支护,予以加固。(4)锚喷巷道初喷要紧跟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控顶距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5、用锚杆(锚索)对巷道交岔点支护时,要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在安全技术措施中对支护的技术参数、监测点的布置及监测方法等进行规定。监测中发现支护问题及时采148、取措施进行处理。6、 巷道交岔点施工前,要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现场会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确定临时支护方式,绘制施工放大图,并向职工传达贯彻。施工结束后,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组织有关部门按设计要求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掘进。7、有水患威胁的巷道掘进必须坚持“有凝必探、先探后掘”的探防水原则。正常情况,碛头每班打探眼深度不小于5米;有异常现象(或已知前方有采空废区)时,必须先进行探放水工程设计,制定探放水措施,规定好掘探安全距离;碛头每班打探钻眼深度平巷不低于20米,上山掘进探钻眼深度不低于40米;发现透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矿领导处理。采煤工作149、面顶板管理制度一、目的(一)杜绝顶板重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二)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三)提升巷道和工作面矿压监测手段,抓好矿压监测、数据分析和应用。(四)积极开展职工现场操作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顶板管理水平。二、内容及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对顶板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实施1、近年来,全国各地顶板事故频发,对顶板管理工作必须给予高度重视,摆正高产与顶板管理的关系。要进一步落实顶板管理责任,完善规章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个人。2、要正确对待随着矿井开采距离的不断延伸,顶板条件的日趋恶化的现状,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同时,要结合工作面的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将顶板管理和预防措施细化、量化到每一个环节,150、相应制定出顶板管理和预防措施,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3、要加强动态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整改、严格考核。跟班队长班长要做好工作面及顺槽支护安全检查,检查工作面支架支护状态,保证支架支护效果,煤壁顶板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顺槽顶板巷帮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联系协调处理。(二)加强生产技术的动态管理,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规程措施,提高支护设计和规程、措施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科学地指导生产。1、作业规程要编写严密,进一步完善规程中的有关内容,做到规程严密得当。2、采煤工作面遇有特殊地质构造,必须重新修订作业规程,或补充完善措施,及时改变和加强临时支护。3、要搞好日常的顶板监测和预报,151、建立健全矿压观测资料,做到记录齐全可靠,分析及时准确,从技术上加强对顶板管理的指导。4、对影响安全生产,急需修复的巷道,要尽快制定修巷措施及时安排修复。5、加强对各种新购、修复和加工改造的支护材料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和检测手段,加大入井支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力度,不符合要求的不许下井使用。6、加强工作面端头顶板管理,使端头的支护更严密、更可靠。(三)加强现场支护监测管理,完善各类顶板管理手段,推广应用智能化监控系统1、回采工作面必须安设智能化矿压观测仪器进行顶板动态连续监测。2、回采工作面要加强两端头、三角区及超前支护段的顶板管理。端头管理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高度达标,清洁整齐,安全畅通,三角区管152、理要严密接顶,有效控制,超前段严禁出现断梁折柱,单体柱要编号管理,并有压力测定和防倒措施。3、回采工作面的支架倾斜、支架压死等要超前预防,保证支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乳化液配比浓度达标,压力达标,供液系统及支架无“跑、冒、滴、漏”与自动卸载现象,确保支架初撑力达要求。4、回采工作面采高和三直一平达规定要求,支架接顶严密,用好护帮板,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5、回采工作面安装、初采、收尾、回收及遇地质构造时,要制定严密的顶板管理措施,专业小组要跟班监督现场的生产情况。6、突出重点地段、时段的现场顶板管理。做到技术措施严密合理,临时支护有效,安全防范到位,确保顶板安全。(四)强化职工现场操作技能培训,153、提高职工自觉管理顶板的能力。四、考核顶板管理的检查采用动态检查和静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动态检查由各班组自行组织,每班不少于一次,静态检查与标准化检查结合起来进行。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考核办法:端头三角区未按规程要求管理,罚500元/次。端头未按要求管理,罚300元/次。顶梁(前梁)不接顶,罚50元/架。单体柱未按规定使用,罚50元/根。工作面片帮宽处,没有采取措施的,一处罚200元。支架支撑力不达要求,罚100元/架。工作面泵站压力不达要求,罚500元。支护质量检查、顶板动态监测和分析制度为掌握矿压的基本规律,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意识,突出支护质量是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的154、保证,杜绝支护事故的发生,综合分析矿山顶板控制问题,建立健全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和处理责任制,特制定制度如下:回采工作面支护质量检查监测内容(1)支架阻力观测利用矿压监测系统,对工作面进行矿压监测。工作面每10组支架布置一台压力监测分站,其它支架上安装压力表,由区队派专人进行监测支柱的的初撑力、工作阻力,并做好记录。(2)支架活柱缩量观测用钢卷尺测量支柱的活柱下缩量。(3)顺槽的矿压观测顺槽利用顶板离层仪观测顶板情况,掌握顶板变化情况。3、监测要求及标准(一)工作面支护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不大于100mm/m。2)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接顶不实。3)梁端至顶板冒落高度不大155、于300mm。4)不准随意留顶、底煤开采。5)支柱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不低于24MPa)。6)支架及支柱要排成直线,垂直于顶、底板,迎山有力。(二)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架1)机尾铰接梁必须铰接使用,上下端头严禁空顶。超前支护距离距煤壁不小于20m。2)主、辅运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有0.7m宽人行道,端头支架前移完成后,应及时打好护帮板,防止片帮、掉顶。4)超前支护支柱支撑力不低于90KN。(三)煤璧机道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大于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大于250mm。2)及时跟机移架,停机时要及时跟上,端面距156、符合要求;前梁接顶严实。3)当端面距超过800mm时,要超前移架。4.监测内容及分析1)采煤工作面必须进行顶板动态监测。2)测压人员应分别对工作面的顶板移近量、支架阻力、活柱下缩量及顶板破碎度等进行监测并进行记录。3)监测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工具及仪表,并负责对仪表及监测工具的维护保养,保证仪器、仪表的灵敏可靠。5)监测人员应及时整理分析监测资料,掌握监测进度,并将监测分析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为安全生产服务。6)根据不同监测目的,对所测数据进行细致整理并进行数理统计分析,提出所测工作面矿压规律的认识,并以此分析控制顶板或改进支架等措施。采掘工作面变化管理制度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掌157、握现场变化情况,实现主动超前预测变化、有效控制变化,真正把变化落实到基层、落实在现场,着重从人员、时段、“三工”、系统和环境变化四个方面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构建透明、简洁、高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 人员变化 (一) 新工人入矿 1、 新工人入矿,由综合部组织经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并与单位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2、 队里指定老工人为师傅,并签定师徒合同后,才允许上岗实习试用。 3、 新工人试用期不少于3个月,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才能转为正式职工。 4、 在试用期内,试用不合格的,矿可辞退。 (二) 离岗返岗人员 1、 凡离开本岗位一月以上158、职工,在返岗上班前,必须重新学习相关规程、措施,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 返岗人员的第一个班,单位值班领导或负责分工的班组长,必须向其重点交待本班组施工现场安全重点及注意事项。 二、 时段变化 (一) 季节变化 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制定有针对性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 重要节假日的安全控制 1、 重要节假日(长假),矿必须制定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方案和措施,并严格执行。 2、 各基层单位安排干部现场带班作业,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把关工作。 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监管不失控。 (三) 生产班关键环节控制 1、 加强对特159、殊班、特殊岗位的监督检查,有效制止“三违”。 2、 交接班时间,现场带班领导、班组长、验收员等加强质量验收,把住安全、质量关。 三、 “三工”变化 (一) 工艺变化 现场施工工艺发生改变,施工单位及时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组织职工学习和考试,并指导操作。 (二) 工序变化 生产现场工序变化,由本班带班领导亲自安排,做好工序调整工作。 (三) 工具变化 1、 现场使用的工具发生变化,必须由供应部门向使用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生产工具,及时调换质量不合格的工具;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使用说明书及操作方法正确使用。 2、 施工部门编写有针对性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学习、考试,必要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四、160、 环境变化 (一) 施工地点变化 1、 施工地点发生变化,施工单位结合现场实际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规程和措施,经会审后组织职工学习,并考试。 2、 进入新作业地点施工前,必须先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处理完各种隐患后才允许开工,施工的第一个生产班,必须有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带班作业,协调好有关工作。 (二) 地质条件变化 1、 采面出现地质变化,现场跟班领导必须及时向矿调度、生产和值班领导汇报。 2、 矿总工程师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现场察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措施执行。 3、 监管部门加强现场监管,督保措施的兑现,确保地质条件下的安全生产。 (三) 应急性工作 现场出161、现应急性工作,由矿调度、生产、安全部门现场协调,现场跟班领导安排工作,班组长负责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管。 五、 考核 对各类变化控制不到位的,按职责权限,对相关责任人按失职、严重不履职等进行考核,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的降职、撤职、直至开除等。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制度一、编制1、每个采煤工作面及其它安装、回撤工作面,都必须在投产(开工)前,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施工队技术员编制审批作业规程。2、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必须依据审批的“采取设计”和“地质报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炭工业技术规范,结合本矿技术装备,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制162、度及行业、上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编制。3、作业规程必须按照现场调研、编制。审批、学习、考试、成绩登记、现场实施、规程复查、修订补充等环节进行。4、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牵头组织,矿领导会同专业科室的负责人及施工队队长、技术员一起会审,会审意见补充修改后,参加会审人员签字。5、作业规程的编制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内容具体,措辞严密,条理分明,语言精练,齐全详实。二、审批1、施工队技术员编制作业规程初稿完成后,由队长初审后交生产业务部室,然后由生产业务部室报请总工程师,会同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等矿领导召集有关单位(生产、安全、机电等)参加会审,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经队技术员修改补充后,有163、关部门及矿领导在审批记录上签字。2、作业规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3、作业规程必须在投产(或开工)编制完毕,并送交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审批,总工程师于投产前将批准的“作业规程” 下发有关部门贯彻执行。4、作业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与工作面实际情况有不适应之处,业务部室及时会同施工队进行现场调研,由施工队编制补充措施,并履行与作业规程相同的审批手续。批准后的修改补充措施向有关作业人员贯彻 再执行。补充措施与原作业规程合并执行。三、复审作业规程自实施之日起,由总工程师组织每二个月复查一次,并有复查意见。四、贯彻1、作业规程审批完成后,施工队队长组织全队人员学习,技术员讲解贯彻,学习贯彻结束后组织考164、试,如有考试不及格人员要继续学习补考,只有考试及格后才能上岗作业。2、学习考试要有试卷记录,考试成绩有统计记录。3、作业规程复审后,施工队要再次贯彻。4、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后,参加学习的人员在贯彻记录上签字。5、贯彻学习作业规程时不在单位的人员,要在其到矿后补充学习并在贯彻记录的签字。五、实施1、作业规程经批准后,由施工队组织实施。施工作业人员要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工作。2、矿职能部室对施工队实施作业规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不按作业规程进行作业的提出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进行考核处罚。3、作业规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发现与工作面实际情况有不适应之处,业务部室及时会同施工队进行现场调研,由施工队编制补充措165、施,并履行与作业规程相同的审批手续。批准后的修改补充措施向有关作业人员贯彻后再组织实施。补充措施与原作业规程合并执行。4、施工队是作业规程的实施主体,职能部室协助施工队落实、完善。工作面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综采工作面的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降低在生产过程中机电设备事故的发生而影响正常生产的机率,减少机电设备事故影响时间,规范综采机电设备管理,确保生产工作面正常安全回采,达到高产、高效,特制定如下机电检修制度:1检修班每天对工作面的机电设备拉网式检修、排查一遍。2检修内容: (1)乳化液泵站的电机温度绝缘是否正常、压力测试、溶液配比浓度是否达到标准、液压管路是否有漏液现象、过滤网清理等166、。 (2)设备列车上的组合开关、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移动变电站检修、排查等。 (3)支架的液压管路、油缸是否漏液;操作手把是否灵敏可靠;各种密封、过滤网清理等。 (4)运输机的槽子连接、链条、前后链轮轴组等各部位磨损情况排查;运输机是否缺刮板,刮板固定是否完好;电机、减速器齿轮是否打油,有无发热等异常情况排查。 (5)转载机的槽子、链条、刮板前后链轮轴组磨损情况排查;转载机是否缺刮板,刮板固定是否完好;减速器、破碎机是否该加油,推移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破碎装置的高度是否符合规定;电机有无发热、绝缘测试等异常情况排查。 (6)采煤机前后滚筒上的截齿更换;各种轴承是否打油;密封是否完好,是否有漏油情167、况;变频器检修排查;电机发热、绝缘是否排查测试;控制箱的各种控制按钮是否灵敏可靠;电缆卡是否完好等情况的排查。 (7)工作面的风水管路是否有漏风(水)等,压力是否达到生产需要标准;语音装置、照明装置是否完好;各种控制器是否灵敏可靠等。 (8)皮带电机减速器检修,前后滚筒、托辊及皮带是否有跑偏情况排查等。 (9)运输巷各种语音装置和控制装置检修是否灵敏可靠等情况的排查。 3、机电队长负责设备包机情况统计,不得随意更换包机人,否则罚款300元。 4、包机人必须对所包设备负责,有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否则发现包机人对包机设备有问题不处理或不汇报的给予处罚。 5、包机人每班对所包设备不少于168、三次巡查,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否则每缺一次对包机人罚款10元。 6、在生产过程中凡因检修不到位或因检修人员不负责任造成事故影响生产的,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7、工作面所有坏设备、配件、单体柱等及时运出工作面,不能及时运走的设备必须码放整齐、做好交接记录。各种配件必须以旧换新。8、检修人员在检修过后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做到填写真实,发现在检修过后没填写或填写不真实,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 9、以上制度由质量验收员负责监督落实。乳化液泵站管理制度1、 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有压力表、糖量计,不漏液,管路系统杜绝跑冒滴漏。 2、 泵站压力不低于30Mpa,否则必须立即调整泵站169、压力。 3、 乳化液无沉淀、变色、变味等现象;乳化液浓度不低于3%-5%,并经常检查添加乳化液,液面在液箱的三分之二高度以上,不得出现水漫泵箱。乳化液箱和油桶(油壶)必须有盖并盖严,乳化液箱和过滤器要定期清洗(更换)。 4、 各传动部位螺丝要紧固。泵站、电机、乳化液箱要清洁卫生,物露本色,周围无积水杂物。 5、乳化液泵的曲轴箱内必须用稀机油润滑,在停泵状态下油面要高于油标下线、低于上线,高压钢套上方油池或注油杯按规定注油,柱塞油池油量合适。 6、 开清水泵每次对责任人罚100元。 7、 因管理不善造成乳化液泵人为开坏,对开泵人罚款200元。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1、采面文明生产按照“谁使用谁管理”170、的原则,由班组长统一划分卫生区。需变更卫生区时,由班组长负责,交、接双方共同验收。 2、卫生区必须动态保持整洁。 3、在卫生区管理范围内,因煤矸等杂物影响卫生时,应及时清理,若不清理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4、因采煤、运输或存料需要占用的卫生区,必须加强管理,保证卫生合格,管理范围包括整个出煤(矸)路线及路线两端向外各10 m,或存料点及两端向外各10 m。5、在其它部门卫生区存料或巷道清煤、扩修、铺设管路及设备、设施安装等施工结束,必须将浮煤杂物清理干净,松动的管线要按要求重新吊挂整齐,然后,经原管理方验收同意,将该段巷道移交。对违反以上程序,不经交接,擅自离开其它部门卫生区的,罚款200元171、次,并视该段巷道仍为其卫生区,存在的问题,按规定加倍处罚。 6、在维护巷道时,落煤杂物等必须清走,落煤要清净,运走,否则视现场情况罚款20-100元。 7、在其它部门卫生区内丢放杂物、翻煤(矸)或造成积水的,按日常双倍数额进行罚款。8、井下乱丢碎纸、食品袋、饮料瓶、班中餐的,对卫生区管理单位或个人罚款10元个、块。9、文明生产存在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第二次发现时,对责任班组按罚款数额的50%进行处罚,第三次检查不合格,对责任班组按罚款数额的2倍进行处罚。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制度为加强回采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制度:1、综采队必须高度重视支护172、材料管理工作,支护材料消耗既直接牵涉原煤生产成本,又直接影响安全生产。各单位必须加强对支护材料的投入,提高支护材料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促进顶板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健全管理机构,由总工全面负责,生产、供应部门要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本队使用的支护材料负直接管理责任,每班要设专职检查工,专职检查工由班组直接管理。2、要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节奖超罚”制度。3、科室必须建立健全支护材料使用和备用台账,数字要真实准确,填写要实事求是,账面要整洁清晰,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帐物相符。4、必须认真填写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报表,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5、工作面173、的单体支柱等均应编号管理,实行“对号入座”。6、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根根试验,符合标准方可入井。更新的单体支柱必须按单体液压支柱出厂验收标准,组织验收。否则,不许入井。7、必须切实加强单体液压支柱的维修工作,把好大修质量关,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监管好检查,确保完好率不低于在籍数量的85%。工作面使用的支柱要根根保持完好状态,发现不完好支柱要及时替换并维修。8、备用的支柱入井前必须将三用阀装配口密封,运至工作面使用时再安装三用阀。9、必须加强乳化液浓度的配比工作,乳化液浓度不低3%,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器,有现场检测手段。10、工作面必须配备10%的备用单体液压支柱,地面备用一定数量的支柱(174、支架),放在安全、干燥、清洁的地点工作面,使用的支柱时刻要根保持完好状态,确保完好率达到100%。11、备用支柱入井前,必须检查零部件是否齐全,柱体有无弯曲、凹陷,柱爪是否齐全,支柱(支架)是否漏液。12、不合格的支柱(支架)不得充当备用。13、支护材料搬家转移时,做到轻拿轻放,落实管理责任和验收交接手续,认真进行清点,核对数量。对搬运转移造成严重损坏或丢失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14、备用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必须按规程的规定使用,不得混用或串用。15、支护材料标志牌齐全,材料存放点各种材料、设备备件应挂牌,标明材料名称、单位和负责人。16、存放地点要求无积水、无淋头,支护完好,所有设备配件下垫175、道木两块,与地面离开,靠里帮顺巷排放整齐。17、所有备用材料配件存放均不影响运输和通风,不得混放,取用材料时按层搬取,不得乱拿乱扔。18、长期没有使用的备用支柱,使用前应先排出空气。19、严禁用锤、镐等硬物直接敲打、碰击柱体和三用阀。20、工作面发生冒顶,需要使用备用支护材料椒必须及时汇报队组,并做好书面材料记录。使用后及时补充备用量。21、必须严把进货、验收关,严禁不合格的材料用于采掘工作面。要有产品合格证或试验报告。22、备用支护材料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压力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对试验记录建档登记。23、各单位要按周作支护材料去向分析表和材料消耗情况表,对超耗尤其是大量超耗要找出原因,提出改进176、措施。24、备用支柱后,不再使用的支柱必须将乳化液全部排出。25、地面闲置、待修的支护材料不得露天存放,要存放在空气干燥、室温在0以上检修车间或库房中,并悬挂标志牌。26、新装备的备用支护材料配件必须集中使用在一个工作面,不得新旧混用,主管科室对新投入的单体支柱使用情况跟踪监督管理。27、各单位必须加强对支护材料的报废管理,对无修复价值、锈蚀、弯曲变形严重、修复成本太高或直接影响安全使用的单体液压支柱的报废必须按照部颁发的有关规定报废。28、金属支架应及时回收、修复,加速周转复用。29、建立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状况评估体系,加大损坏处罚力度,确保支护有效性。30、工作面备用支护材料进行统一管理177、。确保钢管无锈蚀、变形。31、对单体支柱建立正常的投入良性循环机制。32、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备用支柱必须升井检修维护。33、规范对备用支柱的管理,应对维修支柱涂色区分。34、必须制定支护材料管理办法,要有防止支护材料丢失和无故损坏的各项制度以及奖罚办法。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复审制度总 则为了加强矿井生产技术管理,不断提高矿井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组织生产,实现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均衡地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确保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采煤、掘进、安装、回撤工作面在投产作业前必修编制作业规程,机电设备操作、特殊工种必须编制操作规程,单项工程和临时178、性工作及特殊作业环节施工作业时都必须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规程、无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作业。二、每个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安装、回撤工作面,都必须在投产(或开工)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审批作业规程。三、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必须依据审批的“采区设计”和“地质报告书”,以及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结合矿井技术装备水平,临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和各项安全制度及行业上级和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编制。四、规程和安全措施一律实行会审制,预防重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应该在会审前发至审批人员手中预先审阅。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179、务部的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队长、技术员等参加。会审意见补充修改后,参审人员签字意见,总工程师签字批准。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矿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会同专业部的负责人及施工队伍的技术员一起会审,会审意见补充修改后,参审人员签字,报总工程师签字批准。预防重大事故或预防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一通三防”、“矿井防治水”“主提升运输”等,总工程师必须亲自组织审批。五、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具有部学性和可操作性。内容具体,措辞严密,条理分明,语言精练,齐全详实。经审批人员审核无误后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统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整齐,下发矿有关部队,报送矿长、总工程师和生180、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及副总工程师。六、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后,施工队队长和技术员负责本区(队)全体人员的学习贯彻,学习时要建立签名登记簿,记录学习的内容、时间、人员和地点,凡因轮休请假等原因没有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先补课,考试合格后再下井作业,新参加和中途调岗参加工作的人员都要按规定进行学习,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进行作业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七、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发放都要建簿登记,学习、贯彻、考试都要做好详细记录,考试成绩必须造册登记。八、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后,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的各项规定181、。各矿职能部负责监督实施。作业时违反规程作业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复审一、作业规程编制范围:(一)回采工作面;(二)掘进(开拓)工作面;(三)安装工作面;(四)回撤工作面;(五)其它采煤方法或较大工程施工。二、所有工作面都必须按照“正规循环作业”的要求进行编制。三、生产技术部根据矿井年度衔接安排或生产作业计划,根据“采区设计”和“地质报告书”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提前一个月编制作业规程。四、作业规程编制内容包括:工作面地质情况,工作面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工作面巷道布置,矿压观测内容,施工工艺,设备配置及布置方式,生产系统情况,工作面生产经济技术指标和安全技182、术措施等。五、生产技术部在作业规程编制前一个星期,将巷道设计开口位置、断面规格、支护设计、掘进长度等,以文字形式,并绘制巷道布置示意图,提供到各相关部,各部依据生产技术部提供资料,凡涉及各自业务范围的相关内容,具有针对性、可行性、适用性编制作业规程。各部负责编制作业规程相关内容:(一)生产技术部:负责规程中巷道布置、工作面布置、支护设计、矿压观测、顶板管理,技术措施以及相关图纸。(二)通风工程师:负责编制作业规程中生产系统中的通风系统、压风、综合防尘、防灭火、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以及相关图表。(三)机电部:负责编制作业规程中的供电、开关、电缆选择、整定值计算、电缆校验、排水、设备布置183、,安全技术措施以及相关图表。(四)地测工程师:负责探放水设计、水文地质预报等。(五)机电工程师:负责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系统以及相关图表。六、编制规程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满足施工要求,采用规范图例,内容标准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制等。首先应对新工作面主要技术要素,装备,支护形式顶板管理方法等具体指标要求,会同生产业务部管理人员、区(队)长,技术人员和施工队组以及有经验的老工人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提出初步意见,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主要依据。七、作业规程审批:(一)生产技术部将作业规程汇总编制后,上报矿总工程师初审。(二)由矿工程师负责组织,并由生产矿长、安全矿长184、机电矿长、调度室、生产技术部、安检部、机电部、施工队组负责人等相关部进行集体会审,对会审提出的意见,各部在针对涉及各自的内容所提出的意见,再进行修改补充。(三)作业规程修改补充后,再进行集体审查同意后,由矿长、总工程师等会审人员在审批卡上签注审查同意意见。(四)批准生效后的作业规程做到装订整齐,图文清晰,下发施工对组执行。(五)禁止以“传阅”的方式审批作业规程。八、所有采、掘(开)工作面在回采和掘进作业过程中,遇地质情况变化,如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以及遇采空区和老塘水等特殊地段都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补充修订作业规程,经有关部审查,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准继续施工。九、“作业规程”必185、须于投产(或开工)前20天编写完毕,并送交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审批,总工程师应于投产(或开工)前十天将批准的“作业规程”下发有关部贯彻执行。十、作业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与工作面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之处时,生产部应及时会同施工队进行现场调研,提出修改补充措施,并履行与作业规程相同的审批手续。批准后的修改补充措施应向有关作业人员贯彻后再执行。修改补充措施应与原作业规程一并装订成册。十一、综采放顶煤,其放煤步距、放煤顺序、放煤方式、端头管理办法、计量手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提出。十二、开拓、掘进使用锚杆支护技术的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说明检测手段和检测技术要求.。十三、采掘(开)工作面应积极推广采用先进的生产186、工艺和新技术,推广行之有效的先进管理经验,采用平均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努力提高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十四、作业规程复审(一)及时掌握作业规程与现场作业不符内容,由生产技术部每月下旬组织各部队负责人对作业规程进行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使作业规程具有针对性、可行性、适用性,合理指导生产。(二)在作业规程实施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现场情况,当工作面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规程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变更与作业现场不符的内容,补充相应的技术措施,使之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十五、采掘作业面结束后,“作业规程”即行作废,新开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另行编制新的“作业规程”。操187、作规程的编制、审批一、操作规程编制范围:(一)井上下所有生产在用机电设备;(二)井上下特殊工种;二、设备操作规程必须由使用该设备的部、队技术员编写,编写操作规程必须按该设备操作的全过程仔细编写,从对各类司机的操作人员的要求、开机前的准备、运转启动程序、操作中同时检查的项目、应立即停机的情况、正常停机顺序、常见故障分析处理等各方面仔细推敲,主通风机必须有反风操作,采煤机必须有冷却、喷雾水及使用油脂的规定参数等。三、编写机电设备操作规程必须仔细设备阅读说明书,技术性能说明书、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及各类资料,熟悉该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并且能进行正确操作。四、特殊工种操作规程由主管业务部负责编制,应根据188、现场作业工种的技术要求高低、操作难易程度、工序复杂与否、职工整体素质和操作熟练程度等确定特殊工种操作规程的编制。五、操作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内容应明确技术要求,操作程序及要领,说明作业要点,文字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晰,不准用含糊和模棱两可的文字。六、对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在执行中发现有不适合具体情况而需要补充修改时,施工队提出意见,主管业务部修订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七、若设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换代、施工工艺改变,必须重新制定操作规程。八、大型机电设备操作规程除打印发放贯彻外,还应在机房峒室悬挂张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一、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范围:(一)处理采掘工作面的冒顶事故;(二)巷189、道维修和加固,以及支护材料的回收工作;(三)采掘工作面处理瓦斯积聚及瓦斯排放;(四)采掘工作面卧底、刷帮、挑顶作业及工作面临时增加爆破作业时;(五)综采工作面处理压架以及更换拆修支架顶梁、立柱等大件作业时;(六)采掘(开)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遇地质条件变化,如断层、褶曲、陷落柱等,或遇采空区、空巷、穿越应力集中区、冲刷带以及特殊情况上下分层留顶煤、下分层留底煤作业时;(七)掘进工作面长时间停风和井下变电所停电恢复生产时;(八)井下更换整体大型设备作业;(九)在井下大型、重型设备解体运输及安装调试作业,(十)“一通三防”工程的施工,井下瓦斯抽放系统的作业;(十一)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及其它190、原因需要停风时;(十二)在井上下进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实验工作时;(十三)地面生产系统进行改造的作业,如重物的起吊、运输、安装, 储装运系统的工程及设施施工;(十四)其它根据矿井生产情况,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需要制定的。二、安全技术措施分为重大项目的和一般性的,采用分类管理。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指:特定场所作业的,而且频繁发生、经常使用的一些专项措施,以及技术要求高、危险程度高、施工难度大的针对性措施。如矿井局部无计划停风、停电,运输大型设备,更换易损坏设备,瓦斯抽放作业等。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是指除重大项目以外的其它所有安全技术措施。三、主管业务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前,应首先会同有关部及191、相关施工队充分交换意见,确定技术要求,其适用范围、现场作业要点、主要技术要求、安全措施重点及注意事项等。编制完成后报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四、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前,必须由相关业务部、施工队长、技术员、有经验的工人进行现场调查研究,提出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五、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概述,施工方法,安全作业措施,注意事项等。六、临时施工、修巷、突发性故障处理、支护变更、工艺更新技术应用等项目,必须由各专业业务部安排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七、已了解和探明的特殊地质构造地段,如断层、岩溶、陷落柱、采空区、老塘积水等情况,在采掘过程中,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必须及时掌握进度,提前192、安排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没有探明的进行先探,严禁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就施工作业。八、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对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中发现有不适合现场具体情况的地方,可由执行人员研究后提出临时整改意见,报矿总工程师(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1、每年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科长及各队队长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安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2、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下发。3、在总工的领导下,不断的更新和淘汰本矿在防治水方面的设备、设193、施,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4、每年汛期前由技术部门编制汛期防汛预案,成立防汛队伍,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准备必要的防汛工具,如:锨、镐、雨衣、沙袋等,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地面洪水进入井下。5、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按照汛期防汛预案的要求,定期检修排水设备和清挖水仓,并在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6、矿井必须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实际需要的探放水工具,成立探放水队伍,配备足够的探放水水人员,探放水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7、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8、防治水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对井田范围内井下、下水文地质展开调查,194、准确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变化及井下各涌水点水量变化,并建立台帐,记录建档。9、必须定期把水文地质情况标注到相关图纸上。10、积极与邻近煤矿协商,了解掌握其井下采空区的位置,在送巷时应注意留设各种防水煤柱,严禁挖采防水煤柱。11、 每月应定期对井下各出水点的水量、水温、水质进行测量分析,建立台帐,绘制水量变化曲线图,为水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12、地质预报应做到年有年报,月有月报,必要时做到临时预报,并装订成册。13、预报人员必须认真收集现场一手资料,根据资料认真分析,对其所造成的影响加以说明,所报资料必须提前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否则严禁对外预报。14、预报后必须掌握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与预报情况不195、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时,必须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正。15、为保证水害防治工作有序不间断的开展,矿成立防治工作领导督察组和经过培训的探放水队伍,根据作业规程和图纸上圈定的积水线和探水警戒线位置,严格做好探放水工作。16、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落实,明确责任人,若因失职造成水害事故,要按职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图纸的审批、整理、发放、回收和销毁制度技术部门的各类图纸资料是全体测绘、地质、采掘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果,同时也是我矿各级领导指挥生产必不可少的重要技术资料,为使各类图纸资料准确无误,不断完善,防止资料丢失,规范图纸的审批、发放、借阅、回收、196、移交、销毁等程序,特作如下规定:1.生产部建立填图、打印、审批、发放、借阅、回收、移交、保管、销毁等台帐,认真记录,规范程序。2.图纸审核是保障矿图质量的先决条件,各种矿图、各专业成果图成图后,要按照规程、图例的要求,由专业组技术负责人审查,根据不同报送对象和用途,经生产部长、总工程师、矿长签字、盖章后,方能供生产单位使用、对外提供。3.各类图纸资料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同性质的图纸进行定期审查,不断充实积累完善各类图纸和资料,以提高其使用价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生产技术部内部所有图纸的打印需经部长同意后方可打印,并做图纸打印记录。5.各单位打印图纸时必须首先向生产部长联系,并写图纸打印申请单197、,经部长同意后打印,在图纸打印记录上登记图纸打印名称、数量、使用单位等。6.所有工作人员未经部长批准,不得随意答复或将图纸发放、借给他人使用,图纸的发放要建立发放记录。7.各单位(包括矿级领导)索取或借阅图纸资料必须首先向生产技术部部长联系,然后由部长通知资料保管人员或有关业务组长,准备所需相关图纸资料的名称、数量和使用时间,才可提供资料。索取资料人员事先必须本人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才可带图纸资料出室。8.公司及公司外单位来我矿索取图纸资料时,必须持有正式公函,写明索取调阅抄录名称、范围、用途,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经生产部长同意签字后,方可借阅,否则一律拒借。9.矿图必须设专人保管,统一编号,分198、类登记,有目录索引,查找方便,达到档案化管理要求;图纸存放在金属橱柜内保管,防止资料受潮发霉,保管室内配备防火器材,以保证图纸资料的安全。10.基本矿图、技术报告附图、科研项目附图每年应移交矿档案室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11.对经常使用图纸的单位采取以旧换新的方法及时回收图纸,应当收回的图纸一律收回,不能收回的做好登记,注明原因。对公司反馈来的交换图、矿领导退下来的旧图纸,建立登记记录。收回的图纸确实没有利用价值的,经部长批准用碎纸机及时销毁。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制度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为做好我 矿的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工作,为水害防治奠定基础,特制定内蒙古煤炭有限公司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制度。 矿井水199、文地质预测预报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是在收集矿井 水文地质资料、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上,运用先进的预测预报理论和方法,对矿井水文地质做出科学分析判断和评价,为水害防治工作 提供基础。二、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种类: 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雨季及特殊情况下的临时性预报。周分析根据矿井采掘工程计划,每周一前编制下周水文地质预测预报。 2、月度预报 地测部门根据矿井月度采掘工程计划,每月 24 日前编制下一月 度矿井水文地质预测月报(可与矿井月度地质预测预报合并编制)。3、季度预报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25 日前,根据矿井下一季度采掘工程计划, 编制下一季度的矿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4、年预报 每200、年 2 月末以前, 地测部应根据矿井生产情况和采掘工作面接替 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及充水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编制年度矿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 5、临时预报 根据采掘进度情况, 地测部门要针对采掘生产过程中的的异常地 质情况,随时调查分析采掘前方的水文地质情况,发现问题或险情, 及时发出水文地质临时预报。 雨季期间,定期对地表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地表水害或影响矿井 井下安全生产的水情水害问题时,及时发出预报。6、预测预报资料来源,主要有周边钻孔,已掘进巷道实际揭露情况,探放水钻孔的岩性描述。探放水人员在可能出现地质构造区域要跟班验收,同时及时收集探放水原始记录,分析后要存档。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内容201、: 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需采取的措施或处理意见等。 要求有文字、图纸,做到图文并茂,能够指导生产和满足生产所需。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编制要求: 1、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要在充分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和综合分析基 础上,运用先进的理论和方法,结合水文物探技术资料进行编制,做 到有理有据。2、各类预报要妥善保存,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并存入地质测 量部档案室。 3、各类预报必须严格执行审查签字程序,即:本人自检地测 组长分管副矿长(签字)部长(签字) ,而后下发至各单位。 4、各类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期末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得失,不 断提高预报准确率。 5、水害类型复杂或重大水文地质问题,必须集体分析研究,202、执 行会审制度,做出预测预报。五、考核规定 1、预测预报编制必须认真、仔细、负责,对预测预报失误,根据情况分别给予编制者、审查人 1001000 元的罚款,造成水害事故。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发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我矿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203、取有效应对措施。二、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我矿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三、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四、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雨季三防”指挥部为暴雨天气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当日值班矿领导为当日应急处置总指挥,全权负责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工作。五、 应急处置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雨季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204、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六、具体要求1、“雨季三防”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2、雨季三防”指挥部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警报和灾害天气预报。在接到预警信号后,按照规定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准备工作。3、雨季三防”指挥部要组织各单位加强灾害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学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4、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水害隐205、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我矿专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增强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各相关科室、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查出的煤矿水害隐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提出措施,对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险。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承担起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技术责任。要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配备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设立专门的煤矿防治水机构、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和专业队伍等,不断促进矿206、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矿井要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的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 三、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煤矿企业要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及其周边受威胁的水害隐患,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要制207、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严禁超层越界等违法非法开采,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四、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矿井开拓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时,必须探水前进。矿井如受底板承压水威胁时,要进行疏水降压,保证安全开采;无法保证安全开采时,必须进行底板加固注浆。水体下采煤必须按设计进行试采,确保安全。 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坚208、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五、加强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矿井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煤矿安209、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六、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 矿井相关科室、部门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置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大型煤矿企业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 煤矿企业发生透水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七、进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监管监察力度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监督检查力度。矿井必须配备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探放水设备和队伍,制定落实防治水210、措施,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对发生水害事故的矿井,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 八、加强矿井水害预防的有关措施。 1、 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 2、 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 3、 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 4、 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211、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 5、在本矿井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 6、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 7、 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五个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 8、 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 9、对掘212、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 10、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11、 矿井防治水领导组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12、年雨季前对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213、清掏,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13、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雷雨季节前停电检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应补充齐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14、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较为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资料报生产技术部。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止由于水害而引起的事故,在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贯彻执行本制度。1、必须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并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批。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要根据矿井中长期生产规划进行编制或修编,以便合理安排矿井防治水工程。2、有计划地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水文地214、质调查,观测矿井涌水量,掌握每个头面的水文地质情况,并加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3、每月初由水文科长组织对上月的水文地质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根据水情水患排查、月度防治水台帐汇总资料等数据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及时对水文地质情况提出预测预报报告。4、根据本单位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提出防治水措施和意见,及时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5、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2日前215、提出预报。周分析应在每周的周一提出。6、凡因水文地质因素需要进行超前探放水时,通风地质管理科要及时编制水害通知单或探放水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矿相关单位进行会审,分管副总及总工程师审批后严格执行。7、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发现险情、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时,必须及时分析水害类型及危险程度,发出水害通知单,提出处理措施,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并立即报告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8、编制过断层等探放水措施,检查监督探放水工程的施工情况,保证工程质量,且工程结束后写出总结报告。9、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216、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10、设计科对采掘工程进行设计变更时,要及时以联系书的形式通知通风地质管理科,以便及时对水害作出准确预报。11、生产单位要根据通风地质管理科的水害预测预报或水害通知单,及时将生产进度反馈到通风地质管理科,以便进行防治水工作。12、水情水害预报要做到及时验证、及时分析总结。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及我矿水害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一、规定1、矿井水害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由矿长、总工程师主管,地测部门是业务管理部门。有关部门配合时,要从人力、物力、资金上给予保证。煤矿是防治水、防洪、探放水、防排水的主体,矿长为第一责任217、者,矿总工程师主管并负责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矿每年三月底前应分别成立本年度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每年应安排一定的防治水工程维修费,以保证现有的防治水工程正常发挥作用,并新建急需的防治水工程。2、地测部门应经常调查矿井充水条件的变化情况并掌握水文动态,解决出现的问题。3、对直接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水患,必须采取防治措施。地测部门具体负责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二、地表防治水1、每年汛期到来之前,矿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治水检查。对河床、排洪渠、防洪设施、地表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研究解决。2、地测部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人218、员,要经常巡视塌陷区、河床、渠道、排水沟,了解这些地方的积水情况和畅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由矿总工程师责成有关单位处理。3、地测部门必须经常搜集、调查、核对井田内正在生产的小煤窑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水患情况,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以便采取预防措施。4、禁止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堆放矸石、炉渣、垃圾等杂物,以免洪水堵塞河道、水渠,造成水害。三、井下防治水1、水害防治专业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涌水动态,查清可能存有积水的老空区、废巷老窑的分布情况,结合采掘工作面219、安排,制定出当年井下防治水工作计划,指导全年的防治水工作。2、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巷道掘进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全面分析水害因素,编制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工作。3、对小窑、老空区、充水导水断层、强含水层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地测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达探水警戒线时,必须超前探水。探放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地测部门及生产技术部门有关人员编制设计。设计中要规定探水起点至积水区实际边界的距离、钻孔的数量、方向、角度、深度、孔径及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在安装探水钻机前,必须做好下列220、工作:(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背好帮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档板。(2)清理巷道浮煤,挖出排水沟。(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电话。(4)由地测人员与探放水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共同定孔位、角度。5、在打钻过程中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但不得拨出钻杆,要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和调度室,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6、矿井井下排水设施和主要排水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检修三套水泵。水泵的能力应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水泵的221、总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内最大涌水量。(2)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两套水管,其能力应与水泵排水能力相一致。(3)配电设备:应与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4)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通往井筒,一个通至井底车场。(5)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四、特殊情况下的防治水1、汛期来临时,矿三防(防洪、防雷电、防排水)领导小组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委派专人在河道、渠沟、工业广场及其他可能发生水害的场所巡视,随时向防洪值班室报告水情和汛情。一旦发生险情应立即组织抗洪抢险,保证矿井的安全。2、各矿在汛期到来之前,必须222、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洪物资,如麻袋、沙土、工具等。3、有积水的老空区、井田边界、河床两侧,必须按规范要求留设防水煤柱。地测部门应负责保护各类防水煤柱不遭破坏。五、 地面塌陷坑管理1、地面塌陷坑系指由于井下采煤后对应地面发生的塌陷、垮落、裂缝等。2、当确定在某一区域进行回采时,地测部门应在井上下对照图上圈定对应地面可能出现的范围,预计塌陷的时间。3、当井下开始采煤,矿总工程师应指定地测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定期到可能塌陷的区域查看,并实际记录塌陷发生的时间、范围、深度及周围裂缝范围,并及时通知领导和有关部门。4、矿总工程师指定专人在可能出现塌陷区域的周围、路口设置警示牌。5、地面出现塌陷时,要及223、时对塌陷坑进行回填。6、经过塌陷区域的供水管路,应定期检修,维修,严防跑水。其他工业和民用废水,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塌陷坑。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程质量管理,有效预防水害事故发生,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防治水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质量和事故的第一责任者。2、每月召开防治水专项工作例会时,技术科和探放水队要重点汇报防治水工作质量问题和已经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3、防治水工作安排时,要把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杜绝事故发生作为重点,同时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人。4、技术科要经常检查防治水工作质量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必须及时224、解决。5、在防治水工作中,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防治水工作。6、发现防治水工作中的重大隐患时,要立即报告分管矿长或总工程师。7、防治水工作中造成事故时,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查出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性质和大小提出处理意见,报矿领导或安委办审核。8、防治水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对不按设计施工,质量不合格的防治水工程,给予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相应处罚。9、对于不合格的防治水工程,并造成事故的,给予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理。10、凡因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而出现的影响工程施工的行为均属于工程质量事故。11、出现事故后,应立即组织225、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一般事故由各组队长自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报技术部门;较大事故由技术部门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一般按一下程序;直接责任人介绍事故经过结果,其他人员按有关规程对事故的原因、性质、责任进行分析,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拿出整改措施。12、主要分析事故产生的过程及结果,事故原因、性质、事故的责任人、事故的教训等,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13、根据出现的工作质量事故通过认真分析,在查清出现事故的原因及性质的前提下,按责任大小进行严肃处理。(1)对主要的责任人视其后果轻重分别给予处罚,并进行脱产培训。(2)根据层次管理的原则,根据每次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酌情处理226、。(3)处理意见公布于众。14、对在工作质量中有创新、及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15、本办法自2013年11月起执行。防治水保障体系建设制度vvv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矿位vv煤田南部区,隶属vvv市vvvv管辖,由原vv一矿和原vv二矿整合而成,其中,原vv一矿2004年开始建设,vv年建设完毕,开始试生产,vv年进行技术改造,设计生产能力为vv万吨每年,已经竣工验收完毕。近年来,随着矿井服务年限的增加,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出现了新的挑战,为进一步健全防治水保障体系,发挥地测防治水专业在煤矿安全生产和经营发展过程中基础保障作用,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建设:一、加强认识到位地测防治水专业是煤矿227、的技术基础专业,更是煤矿安全技术主要内容之一。近年来,申家庄煤矿把地测工作关口前移,融入生产过程。在规程措施编制、采掘工作面施工现场、煤质预测与管理等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都渗透着地测工作。抓好防治水工作更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为此,始终把地测防治水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坚持讲程序,规范运作;坚持讲自主管理,各尽其责;坚持讲奉献,发挥各级作用。达到了管理有序,操作有素、保障有力的目的。二、加强责任到位地测防治水工作是一项位置因素多,技术性强,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想要有效防治水害,必须把基础工作做细、做实、做强、做长。明确各级、各部门(区队)责任,不断夯实地测防治水工作基础。健全组织体228、系。建立了以矿长为首的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和以总工程师为主的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定期组织水害分析预报、隐患排查,研究和解决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防治水工程和措施落实到位;明确责任落实。地测部门负责水情、水害预测预报、探放水设计、规划,安检科负责防治水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采掘技术部门对其分管业务内防治水安全工作负责,调度室负责井下防治水工程调度协调落实指挥责任,机电部门负责防治水工程的防排水设计和雨季三防相关的责任,财务部门负责防治水项目计划、资金的落实,钻探单位、区队防治水工程和有关方案、设计及措施负责落实的责任;抓好专业队伍建设。申家庄煤矿一直把稳定地测防治水专业队伍和提高人员素质当做大229、事来抓。倡导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他人学的学风,采取个人自学和专业组织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地测专业员工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三、加强措施到位地测防治水工作如同其他专业一样,要保持技术保障作用的有效发挥,体现其专业自身价值,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在工作中,完善制度;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十六字原则。对采空积水区、受顶板水威胁的工作面,封孔不良钻孔等进行探查;坚持水情分析预报及隐患排查制度。地测部门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安排,年度、季度、月度分别对全矿所有工作地点的水患威胁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确定隐患地点和治理措施,限期进行治理。水情分析坚持做到“四个必须”:即工230、作面必须逐个进行排查分析,水患问题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必须落实到位,落实情况必须及时检查和反馈。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为了满足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提高技术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望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一、地测专业在建设和生产中收集的地测资料及时整理成文字、台帐和图件,如发现资料存在问题或缺漏,要及时到现场核对修正补充。二、凡在建设生产过程中遇到地质构造复杂、水文问题难以判断时,总工程师亲自集中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鉴定会审,如遇疑难问题科内难以处理时,及时请示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集体会审,必要时请上级部门帮助研究。三、地测工程师每周组织一次定期资231、料分析,对周内地测资料做出必要的评价,以便正确应用,对日常生产中急用的地测资料,及时分析会审,定下意见满足要求。四、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地测资料提供内容的几项规定:(一)供水平设计的地测资料包括有水平位置范围、煤层分布情况、地质结构特征、水平地质情况、水平储量、煤层底板及围岩性质及其发育规律,井上、下关系、存在问题及建议按矿井规程中规定的附图,有关水文地质图纸,煤质资料储量计算图等。供采区设计地质资料除上述资料外,要加煤层顶、底板与临近采区的压茬塌陷关系。供采、掘工作面编制作业规程地质说明书内容包括文字说明、附图和合理开采的意见,对受水威胁的工作面按矿务局规定执行。(二)资料提纲时间1.回采232、地质说明书在回采巷道全部掘完5天内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在接通知后1个月提供,回采设计地测资料在接通知后1年提供,水平设计地测资料在接通知后三年提供。2.向外提供地测资料审批手续,地测科向领导和外单位提供的地测资料由工程师审批字生效,未审批签字不准向外提供。地测图纸签字栏有关人员必须签字齐全方准向外提供,提供采掘地质说明书由地质工程师签意见,科长审核,矿总工程师批准。提供采区设计地质资料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矿务局地测处复批局总工程师批准。提供水平设计地测资料,矿务局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报省煤管局批准。五、地测资料图件、台帐必须登记,专柜分类存放,建立索引目录,保管落实到人,每月清查一次,注意保密。233、严禁丢失。六、本矿单位借阅地测资料必须资料管理人员办理登记手续,用完及时归还消帐,矿外单位借用地测资料一律用单位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或矿长批准后方可借用。七、复晒地测图纸发放、回收要编号登记,执行发放、回收签字手续。回收不用或报废图纸由地测科资料管理人员造册集中,经矿总工程师或矿长批准方可借用或销毁。八、凡是上报图纸必须等级编号,执行收发人签字手续。九、地测资料图件严禁接触火种和油污物,以免损坏。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一、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矿井防治水技术措施由地测副总审核、总工程师审批。二、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由总工程师审批,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三234、采区地质说明书,由总工程师审批。四、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五、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综放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报总工程师批准。六、地质、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及启封孔和长观孔计划,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七、探放水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八、矿井年度、季度、月度地质预报及“三量”年度储量报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九、测量贯通通知单由测量组提出审核,报矿安检部、技术部、通风队、调度室、掘进队。十、测量贯通设计,地表岩移观测设计、“三下”采煤方案、地面控制网测量方案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兴235、家沟煤矿工作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要求,特制定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隐患是指矿井出现涌(突或透)水或排水不及时影响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可能造成事故的隐患。一、成立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小组组长:成员:负责组织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召开总结水害隐患排查治理会议,逐项进行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隐患,提出分级意见,编制治理措施,并协调有关单位进行治理,并对治理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建立事故隐患跟踪治理台帐,对治理完成的隐患进行治理验收工作。二、水害隐患分级管理水害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等分为三级:A级: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236、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或需由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隐患。其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的事故隐患,列为重大事故隐患。B级: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或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须由兴家沟煤矿限期解决的隐患。C级:危害较轻,治理难度和工程量较小,由地测科解决或能够由地测科组织协调解决的隐患。目前水害类别为:地表水、顶板裂隙水、钻孔水等。三、水害隐患排查主要内容1、采区、工作面充水条件,采掘工作面附近的采空区、废弃巷道的积水情况,(1)参照煤矿地质报告、采区地质说明书、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等各种水文地质资料,分析采区、工作面充水条件。如果充水条件丰富,影响安237、全生产,增加生产难度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2)根据采区工作面充水条件资料,分析各个采空区、废弃巷道的积水情况,结合兴家沟煤矿探放水资料总结的经验公式,估算积水面积、积水量、积水高差等各种参数,确定探水线、警戒线。并填绘在有关图纸上。按照矿井生产接续计划,对照采掘工程平面图,排查采掘工程前方积水情况,填写工作面前方积水区排查表。采掘前方积水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生产的,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2、相邻矿井积水情况。每半年一次对相邻矿井搜集、调查和核实相邻煤矿边界附近的采掘活动、老空积水和废弃老窑的积水情况,并将矿界以外至少500m 范围内邻矿的井田位置、开采范围(采掘工238、程)、开采年限、积水情况标绘在井上下对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对本矿安全构成威胁的,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3、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综排能力和完善情况。根据每月3次观测的涌水量观测记录台账,分析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预计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分析排水系统是否健全,完善,标准,能否满足排水需要。如果排水系统存在缺陷,影响正常排水,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生产的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4、密闭墙内侧涌、积水情况 ,放水钻孔及溜煤眼阻、积水情况;兴家沟煤矿通风部门负责密闭墙的日常观测。发现墙体变潮、泄水量变化较大等异常情况时,及时通报239、地测科。由地测科每月至少一次对充水密闭墙的涌水进行观测,同时对兴家沟煤矿在用或废止泄水孔、溜煤眼进行观测,发现出现承压状态的密闭墙、泄水孔及溜煤眼,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生产的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5、巷道通过的含水层、导水或可能导水的断层,根据工作面巷道设计,结合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分析,巷道需要通过含水层、导水或可能导水的断层时,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生产的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6、采掘工作面遇封闭质量不良的导水钻孔,根据工作面设计,结合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分析,同时查看各钻孔封闭情况,编制闭质量不良的导水钻孔台帐,根据采掘接续情况,如果采掘工作面遇封闭质量不良的导水钻孔,对存在安全隐患影240、响安全生产的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7、各类防隔水煤(岩)柱完好情况查看各类防隔水煤(岩)柱台帐、资料,并填绘在各种图纸上,结合采掘工程情况,确保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不受破坏,如果防隔水煤(岩)柱受到破坏,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生产的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8、在煤层顶、底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富存的含水性中等或以上的含水层;参照煤矿地质报告、采区地质说明书、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等各种水文地质资料,分析采区、工作面充水条件。在煤层顶、底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富存的含水性中等或以上的含水层,影响安全生产,增加生产难度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9、地表水威胁情况排查查清矿区及其附近241、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等情况;了解当地水库、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同时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每月对地表水体进行观测,发现异常,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生产的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10、雨季防洪设施等。每年雨季前由调度室“三防”办公室组织开展洪水灾害排查。发现异常,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生产的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四、水害隐患排查开展形式严格按照“以预为主、以防为先、以控为要”思想,确定水害隐患排查开展形式。(一)落实岗位、班组、区队、科室、矿“五级”隐患排查制度。岗位排查、班组排查由各生产区队按照班排查、日排查的要求,对生产岗位及生产范围内242、进行隐患排查,发现水害隐患及时向区队值班人员汇报。区队排查由各区队主管技术人员根据岗位排查、班组排查的结果向地测科、调度室、技术科等单位进行汇报,根据水害隐患的管辖范围确定治理单位,区队主管技术人员对所排查隐患负技术管理责任。科室排查主要由地测科相关人员对防治水专业在全矿范围内开展水害隐患排查,初步确定隐患级别、责任划分、治理措施,根据审批程序,报矿领导进行审批,同时对水害隐患进行跟踪治理。地测科对所排查隐患负技术管理责任矿级排查由总工程师组织人员对全矿范围内隐患进行总体排查,并由技术科对所有隐患进行汇总管理。(二)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定时”、“定责”、“定级”三定管理。确定水害隐患排查开展形式243、。水害隐患隐患排查时间:水害隐患排查分为年、季、月、周、日、班排查。1、年度水害隐患隐患排查年度水害隐患排查时间为每年末最后一个月的第二个星期五下午。根据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结合年度生产计划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对照水害隐患排查主要内容逐项进行排查,分析水情和水害特点,排查存在的水害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预防或处理措施,并分级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期治理。编制年度防治水工程计划和水害预防与处理计划。2、季度水害隐患隐患排查季度水害隐患排查时间为每个季度第三个月的第二个星期五下午。根据矿井季度生产计划,对照水害隐患排查主要内容逐项进行排查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预防或处理措施,并分级落实责任244、单位和责任人,按期治理。3、月度水害隐患隐患排查月度水害隐患排查时间为每月的第二个星期五下午,每月底由矿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对下月矿井存在的水害隐患进行排查,对照水害隐患排查主要内容逐项进行排查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预防或处理措施,并分级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期治理。同时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发现水患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 4、周水害隐患隐患排查周水害隐患隐患排查时间为星期五下午每周地测科科长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周井下水害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预防或处理措施,并分级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期治理。5、日、班水害隐患隐患排查日、班水害隐患隐患排查245、,由采掘区队每班班长对本单位作业地点进行检查发现水害隐患及时汇报,不能确保安全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待专业人员查明原因。五、水害隐患治理规定1、对所排查的水害隐患,编制水害隐患治理措施:A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治理措施,由矿长组织落实整改;B级隐患由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治理措施,由分管矿长组织落实整改,报请总工程师组织审查C级隐患由地测负责编制治理措施,由生产科室部门组织落实整改。报请地测副总工程师组织审查。2、水害隐患治理措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2)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3)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4)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5)安全措施和246、专项应急预案。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监控手段六落实。3、在水害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水害事故发生。水害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4、由地测科及治理单位建立事故隐患跟踪治理台帐,对水害隐患治理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六、水害隐患验收规定A级水害隐患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组织验收;B级事故隐患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验收;C级事故隐患由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小组组织验收。水害隐患验收编制事故隐患治理验收表。七、水害隐患排查治理资料保存地测科负责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247、资料进行保管,并将资料报技术科及安监处各一份,分别进行管理。并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料保存期限,A级事故隐患管理资料保存3年、B级事故隐患管理资料保存2年、C级事故隐患管理资料保存1年的标准进行专盒保存。同时对重大水害隐患进行跟踪管理,建立重大隐患排查及治理台帐。 地测防治水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保管、发放制度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保管、发放制度1、地质、测量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须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台帐,包括仪器的规格、性能、附件、精度鉴定、操作记录、修理记录以及使用时所特别注意的事项。2、对本组使用的仪器应编号。对发放使用日期进行记录,分配到个人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人员调出时,要归还交矿。否则,不予248、出调出手续或作价赔款。3、对于所使用、保管的仪器和工具,要经常保养和维修,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作业能力,并使其延长寿命,如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给予责任者处罚。4、仪器设备的借用、转借、调拨与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仪器工具的借出必须经科长同意,总工批准,归还时进行检验。如不经批准或损坏的,视其情况给予罚款。5、新钢尺在使用前,必须逐段检查刻划数字是否清晰和准确无误。使用后应及时用棉纱擦拭,并擦拭机油。6、经纬仪、水准仪在下井前要对各主要部件进行检查,在井下行走时,应避免剧烈的摆和碰撞。使用后要用绒布轻轻地擦拭仪器上的灰尘、水气、油污,迁站时,仪器和三角架必须分开搬249、运。夏季在太阳下使用仪器时,必须用伞遮住,防止日晒。7、激光定向仪的现场管理和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测量人员进行监管,光束调整和核验由测量部门负责。8、各种仪器、仪表、工具应存放在清洁、干燥室内架上或台上,不准靠近暖气和火炉。对使用的仪器要负责日常的保养和校正,精度达不到要求时,应及时送厂维修,以保证仪器的完好性。9、对过期或淘汰的仪器或设备要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及时更换,并推广使用先进设备、新技术。暴雨洪水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撤人制度为防止灾害性天气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结合我矿实际,针对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有关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各生产单位要遵守暴250、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按照启动的标准,在雨季“三防”指挥部的指令下,启动撤人程序。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或上级下达停产撤人条件时,必须立即组织撤出井下人员。二、指挥机构组长:副 组 长:成员:三、启动标准1、井口附近洪水位达到+150m;2、强降雨期间或行洪过程中,发现井田范围内地表裂隙下泄地表水;3、强降雨或行洪期间,井下涌水量明显加大,涌水点失控;4、强降雨或洪水摧毁地面供电系统;5、上级下达撤人指令;6、强降雨引发的其他危险情况。四、撤人程序1、雨情汛情信息收集汇报指挥部会商决策发出撤人指令井下人员按避水灾路线撤退汇报撤人情251、况。2、我矿在接到内蒙古各级政府、安监部门、煤矿监管部门、煤矿监察部门和集团公司下达的停产撤人指令或通知时,必须按指令或通知要求实施停产撤人。3、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过后,恢复生产前,调度室要先安排人员对井田范围内的地表情况进行巡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再安排通风、供电、排水专业人员对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进行系统检查,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按有关规定安排人员分批下井逐步恢复生产。4、汛期大雨、暴雨天气时,或气象预报为“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气象部门发布橙色预警后,矿长、副矿长、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及科室、区队负责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停机。如有特殊情况请假离矿,必须委派相252、关人员作为紧急情况处置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人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停机。5、不执行上级下达的停产撤人指令,或达到上级文件要求的停产撤人条件而不组织撤人的,按违章指挥处理值班领导及人员。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安全生产联系制度1.生产技术部与生产、调度、安监、掘进、回采等部门,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书(或交代单)进行。1.2、生产部门需要生产技术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矿井改扩建、水平延伸等所需地测资料,应在设计前35年通知生产技术部地测人员,地测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采区设计所需地253、测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一年,通知生产技术部地测人员,地测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采区阶段设计所需地测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一年,通知生产技术部地测人员,地测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回采工作面所需地测资料,应在采面掘出后五天内交付,如遇特殊情况可另行商定。、掘进各类巷道所需地测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生产技术部地测人员,地测资料应在开口前十五天交付。、零星小型设计所需地测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供日期。、重要巷道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36个月,向生产技术部地测人员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商定贯通偏差,保证地测部门有足够的测算时间。、施工的巷道必须有设计图纸或生产254、部门下达的工程业务联系单、开工通知单或三联单,经地测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施工放线,不经审核、校对的图纸或三联单,不能施工放线。、各类巷道开口,必须提前三天,由生产技术部以书面形式准备资料,开口前一天由生产技术部地测人员按要求划定开口位置;巷道停工、复工以及班组去向,应提前三天通知生产技术部地测人员,以便安排资料收集或测量放线工作。、变更设计(或三联单),应书面通知地测部门,以便重新调整放线计算资料。严禁在原三联单上乱补绘调正设计。1.3、生产技术部地测组与掘进队的业务联系内容及规定:、生产技术部地测组必须向掘进单位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各矿都要建立班组长延线制255、,不能只靠生产技术部;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施工部门必须妥善交接和管理,发现或怀疑中腰线标志移动时,应及时通知测量施工组进行检校;凡破坏或喷盖测点者,每点罚款50元。、施工部门在测量放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进时,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生产技术部应随时把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部门。、当巷道即将贯通或进入危险区(如过老巷、老空、网边、构造破碎带、进出煤柱边、有煤和瓦斯突出的煤层及临近未卸压瓦斯区等)时,生产技术部应按煤巷3035米、岩巷2025米、综掘巷道50米前,通知施工有关部门。、新巷道开口,由测量给出临时方向,待掘48米后,再由测量标出准确方向;施工单位擅自开口,要求改线,生产技术部地测组有权拒绝256、放线,并向总工程师汇报。、巷道掘进收尺,应由施工等部门配合地测进行,统计进尺应以测量数字为准,施工部门未经批准擅自开口的巷道进尺和没按规定超掘巷道的进尺,生产技术部不予验收。1.4、生产技术部地测组与采煤队的业务联系内容及规定:、地测部门向采煤队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的依据。、工作面回采进尺,应由采煤队配合生产技术部按规定进行丈量,并以生产技术部的数字为准。、地质人员在工作面收集资料时,采煤队应提供方便;对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及地质层位等,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应及时通知采煤队及有关部门,并向总工程师汇报。、对回采工作面的停采线,由生产技术部根据设计在现场标定出来,其他人员不得擅257、自更改;工作面停采后,应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组织实测。、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煤柱、煤皮,如必须留设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实测。、在回采过程中,对影响正常生产的地质构造、水情水害、以及过采空区、废巷、旧巷等时,生产技术部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下发交待单或地质预报单,以便制定措施,保证生产安全。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加强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搞好地测防治水工作,特制定地测防治水定期会议制度:一、会议由矿长主持,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参加例会的人员有分管副矿长、各专业副总、生产技术部、机电科、通风队、 调度室、地测科负责人及技术人员,探放水队队长、技术员, 采、掘队队长、技术员。二、258、会议程序:1、学习上级及矿有关文件、通知、制度等,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新经验。2、地测防治水科科长汇报本月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防 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3、矿总工程师总结本月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月 地测防治水工作进行安排。三、管理规定:1、要求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2、会议期间必须认真做好笔记,保持会场纪律。3、地测防治水科必须作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整理会议纪要,存档保管。4、地测防治水科负责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组织、协调和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根据煤矿矿259、井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办公室主任由地测科科长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二)领导组职责: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3、处理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三)各部门职责1、地测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2、矿长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3、调度指挥(信息)中心:负责接受传递隐患,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260、作。4、其它部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1、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每年10月至第二年5月每月(非汛期)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汛期(每年6月至9月)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每月对回采的地面区进行巡查一次。2、矿井开始生产时,对开采区地面的地貌、建筑、公路等拍照留存,以便对比和观测。3、工作面开始回采后,进行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进行巡查。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三、地质灾害隐患预防制度1、发现地质隐患后,根据地测部门划定的危险区,由矿长办公室牵头要书面通知业主,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区。2、矿长办公室要书面在危险区边缘显著的261、位置,设置避险明白卡,注明危险区域、可能出现的隐患及引起的后果。3、矿长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在各村设置业余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有关基本知识,辅助日常的监测。四、地质灾害隐患值班报告制度1、矿值班长为矿当日的地质灾害隐患接受、协调处理值班长。矿值班调度员为地质灾害隐患值班员,实行24小时值班。2、值班期间,调度员接到矿区任何地方的地质灾害汇报(出现建筑裂缝、地表崩塌滑坡等),要及时通知地测部长部长并同时汇报矿长、总工程师,由地测部门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查情况。12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汇报。3、地测部门根据核查的情况,确定是否可能立即发生险情,对于可能立即发生险情的地区,由调度室协调,安全部要立即通知危262、险区的所有人员撤离险区,妥善安置,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汇报。4、对于日常的巡查及监测,地测部门汛期每周将新增隐患、原地质灾害隐患的变化、危险区的警示标志情况、受危险区的人群掌握避险情况等进行总结,书面汇报矿长、总工程师,并发放至安全科。安全科要根据情况组织制定防治措施,并将情况上报至上级有关部门。五、地质灾害治理1、对于因采矿引起的可能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地质灾害,由矿长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进行立即治理,不得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2、矿井生产后,安全部要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按照边生产、边治理的原则,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并按规定向国土部门进行上报。地质灾害263、预测预报制度为了更好地配合矿井安全生产,预测采煤及掘进前方的地质问题,提前采取措施,以确保井筒安全、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配备专职地质人员,主副井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均由地质技术员负责编制,编制前地质人员要认真分析研究所施工矿井勘探资料及井巷揭露资料,掌握其特点和变化规律,做到内容准确、重点突出,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分为月报、季报、年报和临时性预报,内容要涉及在预报周期内预计采掘范围、工作面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构造、煤层及顶底板情况,采、掘工作面涌水量预测、工作面存在何种隐患及防治措施和地物调查情况等四个方面。3、在提交地质说明书的基础上,地质技术员要紧跟采掘工程的264、进度,不断收集、整理、分析新揭露的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为矿井施工提供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4、如掘进工作面前方存在断层、薄基岩、小窑采空区、火烧区或煤层底板承受奥灰水压等隐患时,地质技术员有权建议施工单位先探后掘。5、工作面存在强富水区、导水断层或有采空区存在积水等隐患时,地质技术员有权建议提前疏放水或加强支护,提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有效预防突水、瓦斯突出等事故,将事故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6、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应对采掘工作面前方存在的夹矸、断层、薄基岩等地质条件和采掘工作面对应的地表地物等情况均有详细描述。7、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完成后首先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然后报处总工审批,审批签字后最后下发265、各使用。8、地质技术员要全面收集所在矿井勘探以来各阶段的地质报告,并按规程要求建立各种基础台帐,同时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观测各类已揭露的地质资料,并将观测的地质资料及时整理并上图。9、地质技术员要及时与矿方技术部门沟通,了解矿井生产接续及变化情况,分析采掘范围内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查找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10、及时对上次预报做出验证总结,分析预报效果,进一步掌握地质变化规律,提高预报质量。11、定期举行地质业务方面的培训和技术交流,聘请矿方相关专家培训、指导工作。12、地质技术员要不断学习先进技术理论,与技术负责人共同分析、研究奥灰水等水患问题,进一步提高地质及水文地质预266、测预报的准确性,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科学依据。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一、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目的: 矿井地质灾害是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地面、井下依然存在隐蔽致灾的因素,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隐蔽致灾因素的存在,在井田范围及矿井周边区域内客观存在,但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直接辨识,导致防范措施针对性不强,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事故的发生,给采掘活动带来安全隐患的地质构造、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含(导)水体、采空区以及煤层自燃倾向等地质因素,有可能造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灾害,因此必须对煤矿隐蔽地质灾害因素进行调查,对不能确定的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物探、钻探等安全措施进行探查,确保安全生产。为了加强我矿安全267、生产基础工作,做到隐蔽地质灾害因素清晰明确,事故防范措施全面有效,制定此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以便更好地开展矿井隐蔽地质灾害因素普查工作。成立地质灾害普查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 成 员: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办公室主任魏金龙组长全面负责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指挥及安排,负责整改所需资金的落实。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协调指挥各部室普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重点负责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工作的跟踪及监督。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主要根据各专业结合矿井实际,切实认真的进行本专业的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共同开展完成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并负责编制专业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方案工作,区队技术员268、负责本区队内的隐蔽致灾专业知识培训,科室技术人员负责督促各区队人员共同提高专业知识。收集现场资料并分析可能存在的隐患,真正做到消除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三、矿井基本情况煤矿位于镇。其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0年4月20日以“内国土资采划字2号”文为公司进行了划定井田范围批复,井田面积m2。井田核定生产能力万吨/年,开采标高m,预留期限为1年,划定井田范围由13个拐点圈定。根据井田地质、地形条件及煤层的赋存特点,设计确定主副、斜、立井开拓方式,矿井现有一个综放面,两个掘进面,回采工作面采用综合机械化放顶煤采煤工艺,掘进也采用综掘,采煤方法为倾斜长壁式开采。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269、通风方式,综掘面采用局部通风机接风筒压入式通风方式。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内容及相关制度 1、采空区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负责每月对全矿范围内采空区的监控检查,负责协调施工单位经常性地对矿山重点部位及井巷工程进行监督监测,协调本系统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监测资料整理,圈定地表及井下采空区范围,并做好相关图件的归档工作。坚持经常对新旧采空区进行实测,并及时准确的绘制当前采空区位置实测图,对在实测或井下隐患排查过程中,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可能诱发大的地质灾害时,应及时向组长及副组长汇报。根据采空区与我矿重点场所影响关系,以及井巷工程、保安煤柱、矿体的相互位置及影响程度,从技术上进行论证,确定我矿当前监测重点。在采270、掘活动开始前确定矿区范围内地表采空区、地表塌陷区、地表错动区关系及影响范围。编写地质预报时要结合相关资料与矿山施工单位负责对矿山内地表塌陷区、错动区进行监测预报。推广应用在采空区监测地质灾害预测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负责研究采空区变化,并对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给与技术的论证并采取相关措施。根据采空区管理小组确定的采空区影响范围,圈定并标识通知相关人员,防止人员误入。在回采过程中,对地表采空区塌陷范围进行现场观测,对塌陷情况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并制定出采空区塌陷超前情况或者老顶空顶面积大未垮落情况的相关技术措施。我矿针对采空区地面塌陷范围,有专门的地测人员进行观测,针对地表塌陷裂缝也安排有相关区队271、人员进行回填。工作面采空区已充填,对回采工作影响不大。相邻矿井离我矿较远,,不会对我矿有大的地质灾害影响.2、老窑、废弃井巷的排查制度对矿区内及矿区周边的可能影响本矿的老窑及废弃井巷进行摸底,并在本矿的相关图纸资料上绘制出具体位置,并定期进行观测及排查。对井下已采完的工作面的防火密闭进行观测,并及时汇报出现的问题。 定期了解相邻矿井的回采情况,如有开采完毕的矿井,调查清楚其废弃井巷是否对本矿的回采工作有影响。如有影响及时沟通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3、地表防洪灾害的排查制度相关科室对矿内及矿区周边的地表径流进行详细的排查勘测并在本矿相关图纸上及时准确的绘制出具体的位置。相关部门对矿周围的272、防洪排水沟每月进行三次全面的排查工作,及时清理防洪沟,保证防洪沟内的清洁,发现有损坏的地方及时进行修复,保证防洪排水沟的完好。在雨季期间加强防洪沟的巡查工作,对井口较低位置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防止强降雨期间,积水涌入井筒内,发生事故。4、井下隐蔽地质灾害的普查制度综放工作面随时观察工作面的顶板及淋水情况,若发现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征兆,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并紧急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综掘工作面在掘进过程中,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顶板不好的地方加强支护。做好工作面的探放水工作,并做好现场的观测记录。掘进巷道内及时抽排水,防止巷道内积水。通风队做好井下的瓦斯排查工作,对可能发生瓦斯聚集的地点重点273、排查,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发现有瓦斯超限现象,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相关队定期对井下各个运输及辅运大巷进行清洗,降低煤尘的浓度,防止煤尘发生爆炸事故。相关部门做好井下的防灭火工作,对回采过后的采空区及时封闭,并对地面采空区裂缝进行及时回填,防止采空区漏风,导致煤自燃,采空区着火,发生井下火灾事故。为了能够保证本矿安全生产,减少矿井地质灾害的发生,请相关各部门认真贯彻学习本制度,将工作落实到位。在具体排查过程中,作出详细的排查流程,并做好现场排查记录。巷道开门、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和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杜绝工程开(门)工274、停(头)采和复工的随意性,实现有计划、有组织、科学合理的施工,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为使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地测与设计、施工、采掘等单位应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相互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业务联系书、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通知单、会议等制度进行。 2、凡大型贯通及重要工程,在采掘过程中,要及时进行测量填图,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规定进行复测复算,并根据测量成果及时调整检查中腰线。当贯通的两工作面相距20m (岩巷)、普掘工作面相距50m(煤巷),测量人员必须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和有关领导,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3、大型重要贯通测量工程,生产部应提前向施工单位提供设计图纸,地测组织测量人员对图275、纸进行审查验算,编制贯通测量方案,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确定贯通允许偏差,审查贯通测量设计方案,对特大型贯通,设计方案须经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批准。 4、如遇巷道相互贯通,遇老巷、老塘时,测量人员应按保安规程的有关要求, 提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5、巷道已掘到位置、巷道停头暂不掘进或封闭巷道等,在停头后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地测部将巷道测到迎头,地质资料调查到迎头,并及时绘、填图。 6、采掘工作面进尺验收应以地测数据为准,施工单位擅自开口的巷道一律不预验收。回采工作面的各种停采线,由生产部根据设计在现场标定出来,其它人员不得擅自更改。 7、回采工作面所需地测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内提交。各276、类巷道掘进所需地测资料,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地测部门,地测资料在设计前15天交付。重点设计所需地测资料需事先联系,共同商定提交期限。 8、采掘过程中所需地测资料及水文地质资料,地测人员应以书面预报或业务联系书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 如预报与现场实际情况不一致, 或遇较大地质、水文地质变化时地测人员必须提出临时预报,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9、施工单位在测量放线、地质调查和打超前钻或探钻时,应密切配合。 10、各种巷道内的导线点、中腰线, 回采工作面停采线、点号及地质观测点,施工单位必须妥善保护和进行交接,如有损坏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人员进行校检。停头或复工也应及时通知地测人员。 11、开工、停工277、和复工的工程,必须按照矿上的统一部署,有计 划、有组织地进行。 12、新开工的工程必须由专业人员设计报送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施工单位依据设计标准和地测人员提供的地质说明书编制作业规程。 13、工程开工、停工和复工前,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全、通防、机电等部门对开工、停工和工程复工地点进行鉴定,重点鉴定顶板、通风、供电、运输、支护、积水等情况是否达到开工、停工和工程复工的安全标准。各环节达到开工、停工和工程复工安全标准后,由施工单位填写开工、停工和复工通知单,待各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开、停、贯通知单发放制度 一、开、停、贯通知单的发放要求 1、建立完整的开、停、贯通278、知单的发放台帐,应有施工地点、日期,检查、审核人员签字及草图; 2、 巷道开工通知单应提前三天发送到相关队组; 3、贯通及停工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m、煤巷3040m前,机掘巷提前两天、突出煤层60m前)发送到相关队组、矿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 4、各项通知单的发放要有发放人、矿科领导、相关部门、接收队组等的签发、签收及日期。 5、开工时地测部必须提前一班在开工地点测量出开口方位; 6、开工通知单必须详细说明巷道的具体位置及巷道规格。 7、停工、贯通通知单必须必须表明停工的具体地点、预计日期、班次、及剩余长度等。 二、巷道开口制度: 1、掘进工作面巷道开口必须要有经矿总工程师批279、准的施工设计、开口安全技术措施。 2、地测部门要及时给施工队组、调度室、安监部、通风部、机电部下发巷道开口通知单。 3、掘进工作面开口必须严格按照设计的位置、方位、层位、断面尺寸和支护方式施工。 4、巷道开口,地测部门必须给定开口位置和中、腰线,严禁无线施工。 5、巷道开口时,施工区队正副队长、调度员、安监员要现场跟班指挥生产。三、巷道贯通制度:1、掘进工作面巷道贯通前(30-40m)地测部门必须向主管矿领导、调度室、施工单位、机电、通风等部门发送贯通通知书。2、巷道临近贯通前,在贯通地点设栅栏注意风筒、电缆、管线的保护,技术科必须编制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级领导批复后,下发各相关部门,并严格280、按技术措施进行施工。3、巷道贯通前地测部门必须进行导线闭合测量,确定距离、高差、方位等参数,确保巷道贯通的精度。4、通风部门接到贯通通知书后,必须准备材料,做好相应的风流调整工作。5、贯通施工必须坚持区队、科室双带班,严格按照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和技术科给定的中腰线施工。测量仪器管理制度 测量仪器是测量人员对工程施控的有力武器,爱护好测量仪器及工具是我们每一位测量工作者应具备的品德,由于测量工作是在室外和井下进行,受自然、环境条件、气候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对维护好测量仪器非常重要,正确使用、科学保养仪器是保障测量成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延长仪器使用年限的重要条件,是每个测量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281、技能,否则不但影响测量工作的进展和任务的完成,而且会造成仪器损坏,为此,必须正确使用仪器,了解仪器性能,基本构造和操作方法,加强仪器的维护和保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仪器设备的配置 各项目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要求,尽可能配备先进的测量设备,提高工程测量工作自动化程度,减少测量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测量成果。 二、 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 (一) 仪器的开箱、入箱及安置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开箱,以免仪器在开箱时仪器落地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用完后按原样入箱。 2、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282、住仪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 禁用手提望远镜和横轴。仪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应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仪器箱放在测站附近,箱上不许坐人。 3、安置仪器时根据控制点所在位置,尽量选择地势平坦,施工干扰小的位置,安置仪器时一定要注意仪器,检查仪器脚架是否可靠,确认连接螺旋连接牢固后,方可松手。但应注意连接螺旋的松紧应适度,不可过松或过紧。 4、观测结束后应将脚螺旋和制动、微动各螺旋退回到正常位置,并用擦镜纸或软毛刷除去仪器上表面的灰尘。然后卸下仪器双手托持,按出箱时的位置放入原箱。盖箱前应将各制动螺旋轻轻旋紧,检查附件齐全后可轻合箱盖,箱盖吻合方可上盖,不可强力施压以免损283、坏仪器。 (二) 仪器的使用与管理 1、各种测量仪器应符合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2、新购仪器、工具,在使用前应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新购置的仪器应结合仪器说明书认真阅读,从初级到高级,先基本操作后高级操作,反复学习、总结、力求做到“得心应手”最大限度地发挥仪器的作用,不熟悉仪器操作的人员不得盲目用机。 3、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在使用过程中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 4、各种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必须定期送到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鉴定时间不宜超过规定时间,以确保测量的准确和精 度。 5、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校正不到出厂精度、超过鉴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284、辩的仪器。 6、 使用全站仪、光电测距仪,在无滤光片的情况下禁止将望远镜直接对准太阳,以免伤害眼睛和损害测距部分发光二级管。 7、在强烈阳光、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作业,务必在伞的遮掩下工作。 8、对仪器要小心轻放,避免强烈的冲击震动,安置仪器前应检查三脚架的牢固性,整个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防止意外发生。 9、转站时,即使很近也应取下仪器装箱。测量工作结束后,先关机卸下电池后装箱,长途运输要提供合适的减震措施,防止仪器受到突然震动。 10、测量仪器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震、防雾、防尘、防锈。仪器应保持干燥,遇雨后将其擦干,放在通风处、晾干后再装箱。各种仪器均不可受压、受冻、受潮或受285、高温,仪器箱不要靠近火炉或暖气管。 11、仪器长途运输时,应切实做好防震、防潮工作。装车时务必使仪器正放,不可倒置。测量人员携带仪器乘汽车时,应将仪器放在防震垫上或腿上抱持,以防震动颠簸损坏仪器。 12、对测量仪器的管理,由部门制定检查评比办法,对维护仪器成绩显著的个人给予奖励,因使用不当、保管不良造成仪器损坏,应及时追究责任,根据情况给予处罚。 13、当测量仪器,工具出现下列情况为不合格:已经损坏;过载或误操作;功能出现了可疑;显示不正常;超过了规定的周检确认时间间隔;仪表封缄的完整性已被破坏;光电类、激光类仪器超过使用寿命,零点漂移严重,测量结果不稳定,测量结果可靠性低时,必须申请报废;常286、规仪器损坏后无法修复,或仪器破旧、示值难辩、性能不稳定,影响测量质量时,必须申请报废。 14、测量仪器必须定人保管,对贵重精密测量仪器(如全站仪、精密水准仪、激光铅垂仪)应规定专人保管,专人专用,专人送检,他人不得随意动用,以防损坏,降低精度。 (三)仪器管理奖惩办法 1、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管理工作,促进工程测量工作的科学管理,防止发生测量事故,对测量工作 积极踏实,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技能提高,成绩突出者,可以推荐提升。 2、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测量、计量法规,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测量、计量管理制度,由于测量工作失误,给项目造成损失者,应给予必要的处罚。对测量事故隐瞒不报者,要追究领导和287、有关人员责任。 3、对测量仪器管理不严,保管不善,造成损坏,影响正常使用,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处罚。 总之,为了加强测量仪器的管理,使测量仪器管理制度规范化,保证测量仪器正确使用,测量精度满足测量规范要求,测量数据准确可靠,更好地为矿井工程建设服务,确保工程测量控制有效。测量联系制度 1、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地质与设计 、施工、回采等单位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 2、为了及时准确有效地配合生产,地测部应按规定事先联系。(1)、凡大型贯通及重要工程在掘进过程中,要及时进行测量填图,并根据测量成果及时检查调整中腰线。当贯通巷道时,测量人员应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以便采取安全措施。(2)、日常288、延设中腰线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地测部。 3、重要测量及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部提供设计图纸,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审查贯通误差预计及施测计划,安排安全、通风、机电等部门配合工作,保证有足够的测量时间,以保证测量人员和仪器的安全。 4、如遇巷道相互贯通,测量人员应按保安规程的有关要求提前书面通知施工队组和有关单位,并划定位置。 5、凡有下列情况,巷道已掘到位置、掘进停头暂不进行、封闭巷道等,在停头后施工单位通知生产部将巷道测到迎头,控制停头真实位置,并及时填图。测量成果由测量人员负责。 6、基本建设巷道和改扩建巷道一律按设计图纸延中腰线,无设计图纸的一律拒绝给线,如289、变更设计图纸须经设计部门或总工程师同意批准后方可给线,并报地测部备案。 7、巷道给线收尺工作施工单位要配合测量人员进行,到达工作面前要事先联系,是否放炮,顶板煤帮是否安全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8、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和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提供条件和时间,以保证安全,随时将获得情况通知施工单位。 9、施工单位应建立班组长延线制,各种巷道中腰线,施工单位必须妥善保管和进行交接,如损坏或怀疑时应及时填写委托书通知生产部进行校检,停头或复工也应及时通知生产部。机电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适应我矿发展,加强设备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要求290、,特制定设备管理制度。(二)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部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提高我矿的技术装备水平,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三)机电部设置专职机电设备管理员,建立健全设备台账,制定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检查、督促制定的执行情况。(四)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下和地面机电设备(不含洗煤厂设备)。二、设备管理制度(一)设备的采购、验收1.根据生产需要,依据生产环境和生产工艺的要求,各单位向公司提出设备采购申请,经公司投资小组批复后,及时上报设备投入采购计划,公司生产部负责采购计划的审核工作,公司机电供应部负责设291、备的采购工作。2.采购时,要坚持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经济合理和货比三家的原则,严禁购置国家有关部公布的高能耗、低效率、淘汰型设备和安全性能差的伪劣产品。3.凡外购设备,入库前必须经供应部、机电部、使用部三方共同验收。4.机电设备到货后,机电部在接到供应部的设备验收通知后,安排技术人员参加验收,要严格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验收,必须三证齐全,必要时进行现场技术测试,严把质量关。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验收为合格产品:(1)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与计划不符的;(2)设备生产厂家无合格证,无铭牌和煤安标志的;(3)随机附件不全;(4)有其它质量问题。(二)设备的安装、验收1.新工作面安装前,由调度室、292、技术部、机电部、安检部及施工队进行验收,机电部、技术部根据工作面的实际情况共同提出设备的配置方案。经分管矿长审核批准后交由安装单位根据计划进行安装。2.各单位在安装设备时,要正确搬运,搬运过程中发生损坏时,要追究责任。3.安装设备由安装单位按有关标准和设备使用说明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4.安装完毕后,相关单位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按技术规范逐项验收,调试,并填写验收记录,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方能投入运行。5.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或质保期内由于设备质量发生故障,造成设备损坏,应及时向机电部汇报,机电部要向矿领导汇报,并上报公司设备主管部,向生产厂家提出索赔或补偿。(三)设备的使用、回收1293、.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操作。2.对没有使用过的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使用部根据使用说明书和有关规定,详细制定本设备的操作规程,并组织操作工、维护工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熟悉操作程序。3.设备的使用要实行包机制,单人操作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多人操作的设备实行机长制,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4.设备的操作人员要做到“三好”、“四会”。5.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备用设备的保管以及停运待修设备的管理均由本单位负责,确保设备在安全适宜的环境下运转。6.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7.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证完好,安全装置齐全294、,动作可靠。8.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台账,做到底子清,状态明。9.大型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性能检测和检修,保证符合使用要求,达到台台完好。10.设备的使用单位无权私自外借,确实需要外借时,必须经机电部审核,报矿领导批准,办理外借手续后,方可外借。11.设备交付时,双方要对设备、配件进行状态检查,清点数量,认真填好记录,并签字。12.回撤设备发现有损坏时,要追究使用单位责任,按事故论处,非正常损坏时,要对责任人进行处罚。13.设备搬运单位要保证轻装轻放,确保设备完好无损,搬运过程中发生设备损坏时,要追究责任,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14.设备回收入库后,一律堆放在待检区,检查验收后,需检修时,必295、须放置在待修区,属于合格的放置在合格区,并保持库内设备、配件堆放整齐,严禁乱拉乱堆,野蛮装卸。15.设备交付时,双方要对设备、配件进行状态检查,清点数量,认真填好记录,并签字。(四)设备的维护与检修1.各单位的在籍设备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制度,确保设备在完好、安全的状态下运行。2.各单位每班都要做到班前、班中检查、班后维护保养,按时清洁,搞好设备环境卫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各单位要对各类设备制定出相应的维护、保养措施,做到专人管理、专人使用,搞好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运行。4.各设备要加强润滑管理,严格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即定时间,定人员,定部位,定油质牌号、定油量,并做好润滑记录。5296、.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应坚持执行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原则。6.设备的检修内容包括日常检修,一般检修和大修,各修理内容如下:日常检修的内容:(1)设备的外观、螺栓、销子、垫片、挡板、挡圈等以达到完好标准为基础。(2)更换磨损的个别零件。(3)清洗不需要大拆卸的零件。(4)清扫设备周围卫生。(5)按要求更换油脂。(6)调整传动和支转部位的间隙。(7)对电气设备的绝缘进行测定和调整。(8)对接地电阻进行测定工作。一般检修内容:(1)更换成套零部件。(2)清洗复杂零部件。(3)更换超限的轴承。(4)处理一般性电气绝缘问题。大修理内容:(1)对大型设备进行全面的解体检修。(2)更换或加固重要的297、大型零部件。(3)调整整个机械部分和电气操作系统。(4)检修主要底座基础,架子和外壳。(5)整修设备达到性能要求和完好标准。7.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对设备定期检修,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设备的预防检修,轮换检修,临时检修,使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8.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9.机电部要根据设备使用单位提出的停产检修计划,认真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停产检修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10.设备使用单位根据批准的检修计划,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检修负责人,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完毕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其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11.设备的检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98、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达到完好标准要求。12.设备需大修时,使用单位必须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修理时要认真填写设备大修记录,检修完毕,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签字,对外委托修理的设备、配件,按外购设备入库验收要求对待。13.检修设备时,检修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其它设备零部件,一经发现要对检修人员进行处罚。14.机修车间要保质保量完成检修任务,确保有足够的备品备件。15.检修后的设备必须妥善保管,验收合格后,放置在合格区。停送电管理制度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煤矿高、低设备停送电。第二条 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申请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并由专业电工完成。申请停送电工作票按如下程序执行:1、由299、需要停送电的单位到机电管理部按规定项目填写停送电工作票。2、持机电管理部填写的停送电工作票到机电队联系停电事宜,由机电队队长在停送电工作票上签字,并且填写清楚本次停电的影响范围。3、由机电副总或主管矿长在该工作票上审核签字。4、由调度长根据全矿生产情况安排具体停送电时间,并签字。5、持填写好的停送电工作票到矿调度室进行登记,由当班调度员通知因本次停电受影响的单位。6、持此工作票到相关变电所联系停电事宜,变电所当班工作人员电话核实,且保存好此工作票后,再操作停电。之后认真填写好记录。第三条 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气作业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停电时必须严格遵守停电验电接地悬挂300、警示牌装设保护遮拦的程序。第四条 认真执行工作监护制度,监护人员应始终在现场进行监护,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第五条 无论高压或低压停送电,必须明确停送电时间,并且严格遵守,如有变动,及时另行通知。第六条 在同一条线路带有两个以上单位时,若其中一个单位停电,在此停电时间,其他单位不得私自利用该停电时间进行检修电气设备和其他相关操作,如需检修必须办理停电手续后,方可进行检修。到送电时间,由检修单位持工作票到变电所联系进行送电,并不再通知其他单位。第七条 地面35KV变电所停送电工作,还必须严格执行上一级变电所和电业部门的有关规定。第八条 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现场人员可紧急停电。事后301、,补办停电手续。第九条 各单位自行施工或检修本单位设备,无涉及其他单位停送电的,由本单位主管人员批准后,电气作业人员,按本规定第三条操作。第十条 高压变配电因检修或工作需要而停电时,要将线路上的隔离开关和跌落保险拉开,并在停电设备可能发生感应电压的部件接好地线。电容器对地放电,对设备的进出线各相进行验电,确认设备无电。工作人员必须在停电设备的范围内作业,并与带电部件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并在隔离开关和跌落保险处设专人监护,悬挂警示牌,着装安全保护用品齐全后,方可开始作业。第十一条 在配电室内工作时,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第十二条 停送电应由专职人员负责,严禁非工作人员任意停送电。停302、电时先停负荷侧,送电时先送电源侧,严禁带负荷停电。第十三条 井下高压及一类负荷停送电必须征得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的同意,停电时要由专人先和地面35KV变电所联系,待其他辅助工作安排好后,方可停电。地面35KV变电所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并且在停电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各开关手把要按规定进行闭锁。第十四条 井下设备停电后,要执行下列验电、放电、接地、挂牌制:1、停电后,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进行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2、当验明确无电压后,在周围瓦斯浓度小于1%时,用短路接地线先接地,然后将被检修的设备三相短路。3、在工作前303、,应将电气设备的闭锁装置锁好,并在停电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第十五条 在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停电后必须留专人看守。第十六条 采区停风后,未经瓦检员检查,任何人不得往工作面送电。第十七条 作业完毕在恢复供电前,要对工作范围进行全面认真检查,接地线、短路线及各种安全保护设施要全部拆除,供电线路、变配电设备上无任何遗留材料、工具、杂物等,通知所有作业人员撤离工作地点,由作业组长检查无误后,方可送电。第十八条 严禁无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严禁违章指挥!第十九条 严禁口头约时停送电!严禁以捎信等方式通知,必须坚持谁停谁送的原则。防爆设备入井验收、检查制度一、防爆检查员负责防爆设备入井安304、装验收工作和日常井下防爆设备检查工作。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有关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有效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三、新购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具有 “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四、防爆设备入井前,防爆检查员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由其签字的防爆设备入井合格证后,方准入井。五、井下安装电气设备时必须有防爆检查员现场严把质量关,确保电气设备的完好,无失爆现象。六、井下电气设备安装后,必须经防爆检查员和其他相关技术人员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防爆设备管理制度为了强化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进一步305、规范各级管理人员工作行为,杜绝特大电气事故,消灭重大电气事故,避免一般电气事故的发生,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防爆设备管理规定。第一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项目经理为电气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第二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设备完好标准及有关规定要求,对本单位设备包机到组,落实到人,定期检查检修,确保检修质量,并认真做好各种检修记录。第三条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强占检修时间,导致电气失检。第四条防检组全面负责井下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的防爆检查工作,防爆检验306、员要认真把好电气设备的“三大关”,即:入井关、安装关、交接验收关。第五条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包括煤电钻、激光仪、监控仪等)在入井前,必须经有资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验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否则按失爆论处。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气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第七条凡是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 要求进行管理。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电气失爆一、 一般规定: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高于其307、标称电压等级;2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开关,9号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按高瓦斯矿井);3电气设备未经检验贴防爆合格证下井,或防爆合格证超期的;二、外壳:1外壳有严重变形,凹凸超过10毫米,或有裂纹、开焊的;2外壳内有锈皮脱落的;3防爆室(腔)观察窗(孔)透明板松动、裂纹破损或使用普通玻璃的;4未取得防爆设备检修合格证明的单位,对外壳进行切割、焊补的;5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的;6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7隔爆腔内随意增加零部件,造成空腔容积变化的;三、防爆面:1凡防爆面与相应外壳容积对应的最大间隙超过下表规定的;矿用隔爆电气设308、备隔爆接合面参数结合面形式最小有效长度螺栓至外壳边缘的最小有效长度V0.1V0.1最大允许间隙平面、止口或原筒型结构6L12.560.312.5L2580.40.425L90.50.5带有滚动轴承的圆筒形结构6L12.50.4512.5L250.60.625L0.750.752防爆面有油漆、杂物及锈蚀严重的;3局部出现直径超过1毫米,深2毫米的砂眼,在40、25、15毫米有效长度防爆面上每平方厘米超过5个或者10毫米长的防爆面上每平方厘米超过2个砂眼的;4偶然产生的机械伤痕,其宽度与深度达0.5毫米,其无伤防爆面有效长度不足规定2/3的;5螺栓或丝孔滑扣起不到紧固作用的;6缺弹簧垫、弹簧未压平309、或缺损的,以及弹簧垫疲劳无弹性的;7缺螺栓或螺栓松动的;8螺栓未上满或未露出13丝的;9电动机接线盒盖上反的;四、电缆引入装置:1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1毫米或进线嘴内径大于密封圈外径 2 毫米的;2密封圈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的;3密封圈破裂、缺口及割开套在电缆上的;4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其他包扎物的;5密封圈硬度不满足要求,出现老化(龟裂、发粘、硬化、软化、粉化、变色等现象)失去弹性,永久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的;6密封圈宽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的或最小宽度小于10毫米的;7 密封圈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的(70平方毫米及以上电缆除外)或最小厚度小于4毫米的;8 闲置进310、线嘴缺密封圈或挡板,或挡板放在密封圈里面的;挡板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2毫米以上的;挡板厚度小于2毫米或挡板直径在110毫米及以上时厚度小于3毫米的(所有挡板应镀锌);9 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或铠装电缆铅皮)上的;10 一个进线嘴用多个密封圈的;11 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或金属挡圈放在密封圈里面的;12电缆编号进入密封圈的;13进线嘴压紧后亲嘴或线嘴内圆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活动的;14电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用刀削或挫细的;15电缆护套(铅皮)伸入器壁长度小于5毫米,大于15毫米的;16螺旋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的或用一只手的手指能压紧螺母旋进超过半圈;17使用压紧螺母式进线嘴缺少金属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