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考核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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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842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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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考核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公司一体化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加大一体管理体系运行考核力度,以确保一体化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科室、项目经理部和个人;本制度应用于矿内部各项管理工作的考核;应用于认证机构对矿的外部监督审核及认证。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 本制度发布日期开始实施; 第四条 企管科是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考核奖惩实施的主管科室; 第五条 企业科负责本制度的贯彻落实,并由各专业各科室2、依据日常考核结果,适时提出奖惩建议。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六条考核事项规定与要求 (一)按照一体化管理体系要求,各专业科室及项目部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落实相应的职责,杜绝无人管现象。 (二)按照职责要求及时进行管理策划并明确管理目标。 (三)按照相应的管理目标在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有效地管理与操作,并能够提供合格证实,记录真实、准确,与所管理、作业内容保持同步。 (四)对影响一体化管理体系的信息及时收集、传递,并有效处理,并由专人负责。 (五)对拟订的一体化流程和管理制度,采取的纠正或预防措施,计划、方案或措施与实际应用吻合,落实有效,能够及时验证。 (六)对一体化管理体系和施工作业过程,要有专3、人及时收集相关数据,选择适用的统计技术方法,用以解决问题,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正确立项、审批并进行成果评价。 第七条考核小组的设立与审批 (一)考核小组的设立采取组建临时考评小组与内审组两种方式。 (二)临时考评小组的人员组成由主管领导、企业发展部部长、一体化管理体系专职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工程管理部、安质监察部、纪委审计监察部组成。 (三)内部审核小组成员由具有内审资格的人员6-8人组成。 (四)临时考评小组与内审组的组成人员均由各专业科室负责人负责。 (五)内部审核小组的审核活动按“一体化内部审核流程”执行。 第八条考核形式 (一)由考评小组成员对责任人定期(或有针对性)地实施考核。 (二4、)在内部管理体系审核中,由内审员实施考核。 (三)以座谈会议的形式实施考核。第九条考核标准第三章奖励 第九条奖励 (一)负责一体化管理内容相对较多的人员,被抽样审核(考核)的工作量较大,酌情增加200300元资金额度。 (二)对于在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中较好地制定并实施纠正或预防措施并实施有效的部门和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300500元。 (三)对于在体系运行中有效地收集相关数据,并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正确应用数据分析的统计方法,从而取得QC攻关成果,使该部门或项目经理部体系持续改进的合理化建议人员、QC成果取得人员、数据分析人员一次性奖励300-500元。 (四)对于聘任参加审核的管理体系审核员5、及实施专项考核的考核小组成员,工作态度公正、认真,且按要求完成所审核(考核)事项的内审员给予一次性奖励500-800元。 (五)对于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人员及有相应贡献的人员,由企业发展部提出奖励建议,报主管领导审核,由总经理批准。第四章处罚 第十条经内审或外审确认,发现未按照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实施,则对被开具不符合项的责任人罚款200元。如不能在限期内予以纠正的,罚款300元。对出现问题较多的部门(或项目经理部)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对归口管理部门,其所管理的流程和制度未能有效实施控制,对项目经理部未能有效实施对口管理,被开具的不符合项不能在限期内予以纠正的,对部门负责人与归口管理人员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300元。 第十二条在考核时,责任人被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减发奖励基数的50%。 第十三条在内审与认证机构外审中,对项目经理部的现场审核,如发现不能有效贯彻落实公司一体化管理方针和目标,资源管理落实不到位,或出现严重不合格,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对该项目经理部一次性经济处罚:内审1000元;外审2000元;对归口管理部门的对应责任人半额处罚。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在本制度实施过程中,如遇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换版或有相应的新制度出台,则修改本制度。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科,自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