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公司车辆使用及保养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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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835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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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宝公司车辆使用及保养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公司用车规章制度【篇一: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新)】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第二章车辆管理第3条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2、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第4条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第5条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第6条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3、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第7条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第8条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第9条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4、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第10条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第三章车辆使用第11条车辆使用范围(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2)接送公司宾客。(3)专车专用。第12条车辆使用程序(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专车由行政部调派;属部门使用的专车使用实行报备制度,只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行政部备案。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5、调派。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由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6、。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第13条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第14条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第15条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第16条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7、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第17条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第四章维修保养第18条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第19条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8、实性负责。(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7)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9、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第五章车辆保险第20条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第21条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第22条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第23条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第六章违规与事故处理第24条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10、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1)无照驾驶。(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3)酒后驾车。第25条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第26条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第27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第28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11、司按比例承担。第七章费用报销第29条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第八章附则第30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篇二:小公司、单位车辆管理制度】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为合理有效使用车辆,最大限度节约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并确保车辆安全、良好地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车辆:公司 二、车辆管理1、机负责维修、检验、保养、清洁等。3、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12、用途等。4、驾驶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车辆管理员说明原因。三、车辆使用1.车辆不得借予非本单位以外人员使用、不得将车辆给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2.单位员工借用他人车辆或自带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所有费用后果均有责任人自行承担,与公司无任何关系。3、驾驶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13、予以处分。6.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7.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8.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使用人负担。四、车辆使用费用管理1、每次出车产生费用时,司机应及时附上报相关的凭证交给车辆管理员审核整理。2、车辆管理员应认真审核并保管司机的行车记录。3、由于司机违章造成的费用,由司机全额承担。4、车辆管理员应每月核对车辆的实际行驶里程与车辆行驶记录表的总里程,将误差控制在5%以内。否则,应彻查原因并予以纠正。四、车辆用油管理1、车辆管理员负责对公司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用量和公里数必须相符。2、车辆需14、加油时,由驾驶人从公司借支现金加油,也可先自己垫付,再凭相关票据到公司报销。3、驾驶员在加油后,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并按顺序在车辆行驶记录表上登记;否则造成加油数据无法确认的,车辆管理员有权对该驾驶员批评或处罚。五、车辆保养1.车辆应建立保养手册录保养时间、地点、保养内容、保养里程。2.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人负担。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应与车辆管理员联系请求批示。【篇三:公司车辆管理制度】xx珠宝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15、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第三条公司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第二章车辆的使用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行政部申请派车并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乘车人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车队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部分车辆须由董事长签字批准),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车队负责人16、有权拒绝派车。第五条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报请车队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补签派车申请单,交行政部存档。第六条车队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市内的原则。第七条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第八条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第九条每辆车须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17、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乘车人签字确认;行政部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数扣罚当事驾驶人耗油款。第十条车辆使用人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致电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第十一条车辆使用人不得向驾驶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驾驶人员有权拒绝;第十二条原则上公司车辆是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的,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擅自私用,经董事长特批后方可做为他用。第十三条凡公司员工及其直系家属需借用公司车辆私人使用时,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在派车申请单上注明“*私用”,车队18、负责人签字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车,并在车辆使用完毕后根据实际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费的燃油费用。第十四条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车时,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全部损失由使用人个人承担。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将公司车辆交由无驾照人员驾驶,由此给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由经手借出车辆责任人及无证驾驶人承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处理。第三章车辆的停放第十六条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和行驶证交至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和行驶19、证。第十七条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指定停车场内,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第十八条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未经董事长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第四章费用管理第十九条公司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行审批,所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由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额承担,并按相应车辆油耗比例及行驶公里数承担燃油费及车辆磨损费。第二十条燃油费用管理:(一)公司所有车辆20、统一办理油卡加油,一车一卡,公司车辆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执按月交财务部,财务部须每月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用油量进行核查。(二)车辆办理加油卡后,驾驶人员须在出车前到行政部登记领取加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长途行车需现金加油的,应上报车队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并开具正规发票回公司报销。(三)驾驶人员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自行承担再次办卡的费用;卡内资金因丢失被盗用的,驾驶人员应按上一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行全额赔偿。第二十一条维修保养费用管理:(一)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三)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车队负21、责人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送修。(四)车辆须在指定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以保证维修质量、缩短维修时间;如出现增修项目,应及时汇报,维修后按维修申请审核无误后方可在价格单上签字确认,若发现弄虚作假,严加处罚。(五)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车队负责人统一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六)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董事长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送修,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七)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出现故障者,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人负担比例。第二十二条其他费用管理:(一)22、车辆行驶每年所需缴纳的通行税费、年检费、维修费同车队负责人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二)车辆出省外出公干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必须先经车队负责人连同用车申请单、车辆行驶记录表进行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费用与实际情况不符、无法做出合理有效说明的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三)在出车中由于驾驶人员管理不当所造成停车卡、行驶证丢失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第五章事故处理第二十三条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行政部报告。第二十四条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第二十五条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行政部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第二十六条因公务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用,由驾驶人员和公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一)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60%的费用;(二)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40%的费用;(三)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20%的费用;(四)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