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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集团总公司各部门职责管理制度292页
建设工程集团总公司各部门职责管理制度29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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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5231 2024-09-07 292页 942.73KB
1、建设工程集团总公司各部门职责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部分 行政管理规定关于印发XX建设总公司机关各部门职责范围的通知总公司机关各部门:XX建设总公司机关各部门职责范围已经2008年6月5日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XX年4月28日印发的XX建设总公司机关各部门职责范围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XX年六月六日XX建设总公司机关各部门职责范围为适应总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管理工作,明确职责、提高效率,特制订本职责范围。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应在各司2、其职、相互协作、互不推诿的原则下,严格按照本职责范围开展工作;超越本职责范围对外开展工作须经总公司书面授权; 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应按照本职责范围对本部门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并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各部门间相互交叉的业务,相关部门应在相互配合、协调的基础上共同完成; 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应认真履行本职责范围规定的各项职责,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全面完成总公司的各项任务;本职责范围由总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职责范围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总裁办公室职责范围总裁办公室是协助总公司领导办公,协调总部机关各部门工作关系并负责总部机关行政后勤事务的综合行政部门;总裁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一、协助总公司3、领导组织机关办公,协调总部机关各部门工作关系;负责总公司机关的机构设置并负责制订机关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二、负责草拟以总公司或总公司领导名义签发的各类文件、信函;负责各部门以总公司名义对外的各类文件、信函的核稿;负责总公司领导的秘书事务;三、负责总公司文件、信函的收发、转呈、催办、印制工作,并负责制订相关的管理规定对上述工作进行规范管理;负责总公司管理人员名片的印制工作;四、负责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各类办公会议和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有关会议的记录并草拟会议纪要;督促落实总公司各类会议决定及总公司领导的有关指示,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总公司领导;五、负责制订总公司文书档案管理规定;规范管理各类4、文件资料,各类合同、协议,各类图文、音像、电子文档和电子图文资料;负责上述各类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及保存工作;六、负责管理总公司营业执照、各类资质证书和各类印鉴;负责制订总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印鉴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总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印鉴;负责总公司各类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年检、审验、变更工作;七、负责办理总公司新设分支机构的工商注册和企业进驻备案手续;协助分支机构办理工商年检、资质备案审验手续;八、负责总公司机关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负责制订总公司机关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管理规定;负责制订总公司办公区域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应对并处置各类5、突发事件;负责总公司机关办公区域清洁卫生的管理工作;九、负责总公司外事工作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总公司公务活动所需机票、火车票的订购;负责总公司机关报刊杂志的征订与发放工作; 十、负责总公司机关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负责总公司机关办公用品、公务车辆、通讯设备的购置、配备、使用、维修和保养工作,并制订相应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负责总公司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办公用房、职工生活用房管理;负责总公司机关员工健康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总公司所处地区、街道有关环境、交通安全的对接和联络工作;十一、负责总公司局域网络和管理信息系统中“信息化办公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总公司质量、环境、职业6、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目标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制订行政、办公方面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十三、负责制订并实施总公司机关办公区域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组织识别总公司机关办公区域的环境因素并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评价;负责总公司机关办公区域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十四、负责管理总公司机关水、电、纸张等资源的使用工作;负责办公类、生活类垃圾的处置和综合利用; 十五、负责制订并实施总公司机关办公区域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应急预案;负责总公司机关办公区域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十六、负责主控总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运行及综合管理;负责7、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档案、各类记录材料的管理工作;十七、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体系管理的方针和目标;对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提出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工作;十八、完成总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人力资源部职责范围人力资源部是负责总公司人事、劳资工作的职能部门。人力资源部与党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关于人事、劳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规、规定;贯彻落实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和总公司领导关于人事、劳资工作的决定8、和指示;二、负责总公司机关各部门人员编制和定岗定编工作;协助各部门制订员工岗位职责;负责对员工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分支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三、拟定总公司系统人才发展战略;负责总公司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人员结构调整、各类人才调配、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四、负责总公司机关人员的招聘、调配、绩效考核、任免、奖惩、辞退、考勤与劳动纪律、员工劳动合同等工作,并制订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规范管理;负责总公司系统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五、负责总公司机关员工的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工作并制订相应的管理规定;负责总公司机关员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9、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六、负责办理总公司系统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护照及签证手续;负责制订境外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管理规定; 七、负责总公司机关待岗、内退员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八、负责制订人事档案管理规定;负责管理总公司机关员工、分支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人事档案;负责各类人事管理文件、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九、负责总公司系统的人事、劳资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主管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报送人事、劳资统计报表;十、负责指导分支机构严格执行国家人事、劳资管理的政策和法规;负责制订分支机构人事、劳资管理规定并对分支机构的人事、劳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十一、负责分支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10、任免、奖惩工作;十二、负责总公司系统评审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聘任工作;负责总公司系统各类执业资格、特种岗位操作证书等的考核、注册、复查、继续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总公司系统大中专毕业生的招聘、考核、接收、派遣工作;十四、参加总公司工程项目的合同评审。对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和技术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及执业资格等进行审查,并对其进行评价;协助合约部共同做好工程项目“两制”管理工作;十五、负责制订总公司员工培训计划、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建立总公司各部门员工培训档案,保存培训记录资料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按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的要求,做好员工的相关业务能力的培训11、工作;十六、负责编制和发布重要环境岗位、重要职业健康安全岗位(包括管理岗位和操作岗位)清单,规定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岗位职责和必需的培训内容;负责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与重要环境因素、重要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有关的人员符合规定的岗位技能要求; 十七、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体系管理的方针和目标;对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提出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工作;十八、完成总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党群工作部(公共关系部)职责范围党群工作部(公共关系部)是负责总公司对外联络、对外宣传、协12、助总公司工会、团委工作的职能部门。党群工作部与党委宣传部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总公司对外宣传、对外公共关系和对外联系工作。负责总公司有关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的组织与安排工作;负责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活跃总公司的文化生活;二、负责总公司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拟订总公司对外宣传工作年度计划并贯彻落实;负责对外宣传材料、图书、音像资料的制作、下发工作; 三、负责向中建总公司内网、外网、电子滚动宣传栏、中国建筑报、中国建设报以及中外建网页组稿,有效宣传总公司经营与发展的新情况、新面貌;四、党群工作部是总公司工会、团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草拟总公司工会、团委发出的各类文件、信函;负责工会、团委各类文13、件、信函的收发、转呈、催办工作;负责工会、团委文件的立卷、归档及保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总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团委有关决议和决定;五、贯彻落实总公司党委及上级工会、团委的指示,履行工会法赋予工会组织的职责;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组织的作用,带领广大员工认真执行总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教育员工勤奋敬业、努力向上,为总公司的发展、壮大做贡献;六、协助总公司党政部门在总公司系统开展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的评选、表彰工作;组织员工积极参与政治、文化、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七、负责生活困难员工的救济援助工作,组织工会会员对生活困难员工给予精神和物质帮助;八、负责总公司机关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代表大会14、的会务工作;在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其委托代行职工代表大会和团委的职责;九、接受员工关于劳动、工资、福利、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咨询;负责员工与公司之间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努力化解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矛盾,团结员工共同完成总公司的生产与经营任务;十、负责总公司系统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工作;负责总公司系统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各类公益活动;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工作,为总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十一、负责指导总公司直属机构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工作;十二、负责总公司工会会费、团费的收取和上缴工作;合理使用工会会费、团费;负责保管工会15、团委的财产;十三、完成总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资金财务部职责范围 资金财务部是负责总公司资金、财务、会计核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政策、方针和规定,遵守会计法;按照国家的财会制度和总公司的经营方针制订财务管理的制度与规定;全面做好总公司的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会计核算和计划统计工作; 二、密切关注并掌握境内外经济形势及经济走向,对货币政策、利率走势、金融市场动向等情况适时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建议,规避上述因素变化带来的风险和损害;提前做出资金安全警示,保证总公司的资金安全; 三、负责总公司对外资金支付、对外担保、内部报销、坏帐核16、销工作;负责审查并办理承包工程项目、投资项目所需的各类银行保函、资信证明、信用证;负责保函的按期撤回及相关证明的索还工作;负责制订相应的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对上述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四、负责总公司的融资、投资工作;密切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认真做好融资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催收各类应收款项,保证总公司资金平稳安全;负责总公司机关和下属单位流动资金的筹措工作;负责资金预算、调配、控制和集中管理工作; 五、负责总公司的预算管理工作;负责总部机关年度预算的编制、管理、调整、执行与控制;负责审核、调整、检查并控制各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直属分公司的预算管理方案、负责向中建总公司提交年度预算报告;六、负责总公17、司各类经济合同约定的资金往来事项的收支管理工作。在合同执行期间保管合同副本,对合同执行中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并办理合同款项的结算;七、负责总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总公司财物收发、增减的价值核算;负责总公司债权、债务的核算和管理;负责总公司机关的收支核算、费用核算及成本核算;负责总公司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等的收付管理工作; 八、 负责财务统计工作;按照国家统计法及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编制各类统计报表;编制总公司月、季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决算;审核直属机构的财务决算并检查各项经济指标的执行情况;根据统计数据对总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对总公司生产经营的薄弱环节做出预警;18、九、负责财务分析工作;负责向总公司提交经济活动分析、项目成本经济活动分析、资金回收与款项支付情况分析、预算管理情况分析等报告;分析总公司的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为总公司经营决策提供财务咨询依据;十、负责管理网上银行;负责管理总公司财务专用章和财务号码专用章;负责财务软件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制订总公司财务档案管理规定;负责保管总公司机关的各类财务文件、合约、会计凭证、会计资料等财务档案;对直属机构的各类财务文件、合约、会计资料等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十一、负责纳税管理工作。负责各种税金的缴纳、代扣代缴营业税以及开具外经证明;负责税务登记证的换发、变更工作;配19、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十二、参与总公司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参与总公司国内外工程项目、投资项目、合资项目及合营项目的立项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参与项目立项决策,审查项目资金投入和回收计划;并对项目的经营情况进行经济分析和成本核算,做好财务监督工作;配合总公司审计部做好审计工作;协助合约部共同做好工程项目“两制”管理工作;十三、负责制订总公司合资、合营企业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的规定或办法;根据总公司授权参与合资、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境内外合资、合营企业的财务状况;主张总公司在合资、合营企业中的权益;及时办理与合资、合营企业的收益核算和分配清算; 十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20、各类保险、公积金的复核与缴纳工作;做好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建立总公司固定资产台帐;负责对总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财务登记和产权管理;十五、负责总公司所属国内国外直属项目和直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协助人力资源部选拔、考核总公司所属国内国外直属项目和直属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负责指导、监督、检查直属机构的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各直属机构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和总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六、审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方案中的资金预算或资金计划;建立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台帐,检查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资金预算落实情况,保存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费用支出记录;十七、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2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体系管理的方针和目标;对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提出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工作;十八、完成总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审计部职责范围审计部是负责总公司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按照国家审计法和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审计局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订总公司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全面负责总公司境内外直属机构及所属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按照内部审计准则、审计计划全面完成各项审计任务;三、负责总公司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期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被审计单22、位的财务收支、预算、资产损益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分析评价;四、负责对总公司直属机构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适当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审计。分析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职能结构与岗位结构是否健全,内控制度是否完善,决策程序是否科学有效以及内控制度的实施效果;五、负责对总公司直接管理和委托管理的工程项目的专项审计工作,真实体现工程项目的经营和效益情况;通过工程项目审计,评价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分析工程项目各项管理流程是否合理、顺畅以及内控与管理机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六、根据中建总公司和总公司领导的指示,负责对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着突出问题或财务异常的单位开展专项审计;23、七、负责拟定各类审计报告,对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向总公司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八、配合总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案件专项审计工作;九、根据档案管理规定负责保管各项审计文件、材料;十、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体系管理的方针和目标;对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提出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工作;十一、完成总公司领导交办理的其它事项。经营部职责范围经营部是总公司负责开拓国内建筑承包市场、承接境内各类工程项目以及协助直属机构承接各类工程项目的经营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市24、场经济形势的分析、研究和预测,定期向总公司领导提交市场经营方面的研究分析报告; 二、负责收集、整理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经济发展和工程项目招投标方面的政策和法规,为项目前期的资格预审、招投标工作提供依据并给予正确指引;三、积极开拓境内建筑市场,负责各类工程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对项目信息进行分析、甄别、评估,向总公司领导提交有价值工程项目的书面评估报告,经批准后对境内各类有价值的工程项目进行追踪、考察;四、搜集整理拟投标项目所在地的经济政策、投资环境、地方性建筑法规和技术规范并对其进行分析评估,就上述因素对项目实施带来的利弊提出分析建议报告;五、负责建立筹划市场及公共关系资源网络,负责对外经营联络25、和公关工作,为总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直属机构的生产经营提供建议和指导;六、对拟投标项目的背景及公共关系情况、项目合作伙伴的背景及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对有价值的市场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判断和评估;全面掌握项目的真实情况,向总公司领导提交项目招投标的可行性分析,为总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准确的建议和依据; 七、负责编辑、制作项目前期运作所需的各类图文、音像、影视宣传资料;收集、整理各类工程项目的基本资料和影像资料;定期对公司企业形象展示资料进行丰富和调整;收集、整理投标所需的各类资质、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特种作业证书等文件资料,保存上述文件资料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影印件;负责保管工程项目投标所需的26、建造师、造价师、三类人员安全证书及员工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根据总公司和总公司所属直属机构工程项目投标工作的需要提供上述各类证书和材料;八、负责制订工程项目前期运作的工作程序和管理规定;规范管理项目前期的各项工作;收集并提出工程项目招投标法规和规定的有效文件清单,并对其有效性进行检查管理;九、负责购买总公司直营项目工程标书,并向有关机构和业主索取投标报价所需的各种文件资料;根据项目前期运作的需要,适时地向合约部、工程部及相关部门提供经营情况简报并相互配合完成项目投标的各项工作;负责整理提供统一资格预审和标书制作所需的各类材料;负责编制直营项目或协助区域公司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投27、标标书文件;完成总部直营工程项目前期市场运作的其它事务性工作;十、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投标评审工作。参加工程项目的合同评审工作;负责向总公司投标评审委员会报送工程投标文件并接受质询;保管项目投标评审的全部评审资料;在上述各项评审工作中,须认真了解业主的诚信度和支付能力;同时须认真识别和确认业主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要求;十一、按季度或月统计制作经营报表或经营情况简报,向总公司领导提交书面经营分析报告;十二、负责与各直属机构市场经营部门对接,对其跟踪运作的工程项目给予指导、协助和监督;负责协调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市场经营资源,对直属机构的经营管理工作给予指导;负责与中建总公司市场经营主管部28、门的业务对接;十三、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的要求,负责协助直属机构办理总公司经营许可、资质在项目所在地区的进驻许可和备案手续;十四、根据总公司领导授权,负责向各直属机构下达生产经营计划指标、上缴管理费指标和利润指标,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负责保管总公司直营项目前期运作的全部文件和资料;负责本部门其它文件、函电及技术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十六、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体系管理的方针和目标;对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提出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工作;十七、完成总29、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合约部职责范围合约部是负责总公司境内各类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合约管理和工程结算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密切关注境内经济形势及经济走向,对货币政策、利率走势、金融市场动向、建筑材料价格变化趋势和劳动力市场变化等情况适时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以便在项目投标报价时规避上述因素变化带来的风险,保证项目实施期间项目利益不受上述因素的损害;二、负责制订工程项目投标报价、合约管理、预结算管理、项目索赔和标价分离的工作程序和管理规定,规范管理上述每一项工作;三、全面掌握拟投标项目所在地的经济形势、投资环境、利税和货币政策、地方性建筑法规和技术规范、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以及30、劳动力等方面的市场价格,并建立相关数据库,为项目的投标报价、预算结算等提供准确的数据;四、认真分析和研究有关拟投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仔细核定项目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各项数据,协助并指导直属机构编制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文件;五、负责拟订工程项目各类合同文本;六、负责总公司工程项目合同评审工作。向总公司合同评审委员会报送工程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并接受质询;负责保管项目合同评审的全部评审资料;审查直属机构报送的分包单位报价文件,负责测算分包工程的建造价和合理的分包价格,并提供相关依据;负责严格审查各类总包合同和直属机构报送的分包合同,对合同条款进行逐条研究,避免风险和失误;七、负责国内直属工程项目标价分离的管理31、工作,协助指导直属机构做好中标项目的责任成本预测、调整、考核等工作;八、合约部是总公司所属各类工程项目实施项目“两制”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制订项目“两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督促指导各直属机构与项目部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与工程部、资金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共同做好工程项目“两制”管理工作;对项目“两制”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九、负责指导、监督直属机构在各类工程项目实施时向工程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合同交底,解析合同条款;着重说明执行特别条款应注意的事项;负责掌握直属机构所实施的工程项目特别合同条款的情况;十、对总公司特殊重大工程项目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控;协助直属机构催收工程款并适时32、收回总公司垫付的工程款项;适时地解除总公司为工程项目所做的各项担保、保函,降低总公司的经营风险;了解掌握直属机构所实施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协助资金财务部收回垫付工程款及解除各项担保、保函责任;十一、协助指导直属机构办理总包结算、各项分包结算及租赁结算工作,并对上述工作进行全程控制;对重大项目结算应进行审核;十二、协助直属机构进行工程项目的大额索赔工作。强化工程索赔意识并提高索赔业务能力;指导、监督直属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搜集整理工程索赔的全部文件,按照索赔程序分别向业主和分包索赔;十三、负责对总公司签订的各类工程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保管全部工程合同的副本或复印件;配合总公司审计部对有33、关工程项目进行审计; 十四、建立健全工程合同履约所需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和劳动力市场价格信息库,负责建立并维护投标报价、工程合同管理所需的计算机程序或软件;建立合格分包商、材料供应商名录; 十五、负责保管工程项目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工程索赔的全部文件、资料、电子档案和软件;在项目实施期间保管工程项目合同及附件的副本;同时负责本部门其它文件、函电、资料的归档及保管工作;工程项目结束,应按照规定及时将有关文件资料送交总公司档案室归档保存;十六、收集并提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合同管理、工程结算、工程索赔方面的法规和规定的有效文件清单,同时对其有效性进行检查管理; 十七、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质量、环境3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体系管理的方针和目标;对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提出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收集整理全公司在岗商务人员资信资料,对全公司商务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对商务人员任职有建议权。负责组织本部门及所属机构合约管理人员的岗位职业培训工作;十八、完成总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工程部职责范围工程管理部是负责总公司国内各类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物资、设备管理,工程和劳务分包管理,项目“两制”管理的生产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全面掌握国家的建筑法规、建筑技术规范;了解并掌握总公司直属机构所在地的地方性建筑法规、技术规范;35、根据国家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总公司所属直属机构生产经营中的工程技术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管理;二、全面负责总公司系统工程施工技术的管理工作;负责总公司系统特殊、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投标方案的编制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公司领导的指示,组织编写有关工程项目的技术投标方案;指导总公司所属施工单位编制符合总公司投标评审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三、组织并参与特殊、重大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优化和工程施工方案的制订、验证与审核;审批特殊、重大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负责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难题; 四、负责总公司系统物资材料、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制订物资材料、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对总公司36、所属各单位物资材料、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五、负责收集物资材料、机械设备供应商的信息,对物资材料、机械设备供应商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六、全面掌握总公司系统自有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在总公司范围内做好自有机械设备的调配使用工作;七、负责制订总公司工程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规定;指导总公司所属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协助总公司所属施工企业解决与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商之间产生的各种纠纷;指导总公司所属各施工单位对分包队伍的全面管理; 八、负责审查各类分包商的资质和资信,建立总公司合格工程与劳务分包商名录37、;负责建立劳务基地,做好劳务基地所在地建委、劳动局的对接工作; 九、负责制订建筑工程客户服务管理体系和相关管理规定;负责制订建筑工程客户服务工作计划和客户服务目标;指导下属各单位建立回访计划和回访纪录;负责客户质量投诉的管理工作;积极做好以中建总公司名义承接的各类工程的客户服务与回访工作;指导符合总公司投标评审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的控制、回访以及投诉和处理工作;十、工程部应积极协助合约部对总公司所属工程项目进行“两制”管理;协助制订项目“两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各单位与项目部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协助合约部对项目“两制”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十一、工程部应协助质量安全环境保38、证部做好总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质量安全环境保证部完成总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二、负责制订总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手册;按照规定对总公司所属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制订“中外建总公司优秀工程项目”奖项的评选和申报办法;十三、工程部是总公司所属工程项目各类紧急事态应对与处置的责任部门,负责制订工程项目紧急事态应对与处置预案;应按照总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做好工程项目紧急事态的应对与处置工作;十四、负责收集业务范围内的所有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负责对业主和相关方面宣传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方针、目标; 十五、负责新技39、术、新工艺方面危险源的辨识以及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收集和提出建筑施工技术法规方面的有效文件清单,并对其有效性进行检查管理;负责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和推广中涉及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制订。负责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使用进行策划和管理;十六、负责符合总公司投标评审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物资采购、客户财产管理的监控工作;十七、参加总公司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评审工作,识别业主的环保要求;对总公司所属施工单位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实施监督管理;十八、监督指导施工过程的检验和试验、最终检验和试验、标识及不合格品的控制与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符40、合总公司投标评审要求的工程项目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十九、负责制订工程项目质量保障方案及工程质量夺优创杯实施方案;对项目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二十、负责制订总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规定,按照规定保管工程项目技术档案;对直属机构的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文件、函电、资料的保管及归档工作;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图像、照片的摄录工作;负责工程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将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送交总公司档案室归档保存; 二十一、按照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的各类文件和报表;按月向总公司领导报送工程进展情况及相关生产数据;二十二、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质量、环境4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体系管理的方针和目标;对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提出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工作;二十三、完成总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十四、总公司技术中心组建完成前,由总公司工程部代行下列职责:(一)负责总公司系统范围内的技术推广和科技进步;负责科技成果奖项的评选和申报工作; (二)负责总公司科技体系的建立、运行和管理;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科技进步的方针政策,制订总公司的科技进步管理规章;负责制订总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大力开发并推广应用新技术,负责科技成果的42、转化和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工作;(四)负责对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评审。 质量安全环境保证部职责范围质量安全环境保证部是负责总公司质量、安全、环保、CI管理及保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在总公司领导及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建立并实施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协助总裁制订总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方针和目标;协调组织各部门认真履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能;负责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贯标工作;二、按照总裁或管理者代表的授权,组织内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审核;编43、制审核计划及实施细则,提出改进措施并实施验证;确保总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负责协调和策划管理体系的运作与改进工作;负责协调、监督各职能部门履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三、负责及时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适时向总裁和管理者代表提出管理评审建议,协助总裁做好管理评审工作,以保持总公司质量、环境体系的适应性、有效性和持续性;四、负责对总公司所属单位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进行指导;组织检查直属机构和项目经理部施工和服务过程,收集和处理直属机构顾客的满意度信息;五、负责管理总公司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44、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归档;负责管理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认证证书及相关的文件和资料;负责总公司系统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负责管理评审的文件准备和评审结论的落实;六、质量安全环境保证部是总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总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完成总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制订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别是项目安全生产保障方案、安全生产事故紧急处理预案;负责对总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办和年检工作;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有45、关规定,负责制订总公司质量、安全、环保、CI方面的管理规定;负责质量、安全、环保、CI管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负责总公司CI手册的编制、印刷、发放工作;八、负责对直属机构及所承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CI管理进行监督及检查;九、负责制订总公司质量、安全、环保、CI管理方面奖惩制度;负责总公司质量、安全、环保、CI管理等方面奖项的申报和评选工作;十、配合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面的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进行指导;十一、负责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的编制、发放、修订和换版工作; 十二、负责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获取、识别46、更新工作;负责编制总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清单并监督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并发布总公司常见危险源名录;监督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的结果;负责建立总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因素台帐;汇总总公司重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因素清单;十三、负责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的沟通工作;十四、参与工程项目的投标评审和合同评审,负责对业主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进行识别和确认;十五、负责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评审”的具体工作和日常事务。负责接待外部审核的组织工作;十六、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体系管理的方针和目标;对本部47、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提出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工作;十七、完成总公司领导和管理者代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法律部职责范围 法律部是负责总公司法律事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为总公司的经济活动、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依法维护总公司的合法权益;二、参加总公司工程项目及各类投资项目的合同评审;参与有关项目的业务谈判和各类合同的起草;对各类合同文件进行审核,从法律角度向总公司领导提出建议和咨询依据;三、法律部是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相关部门,须按照体系文件要求收集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48、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四、按照总公司授权或委托,负责与总公司有关的经济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指导或参与直属机构重大的诉讼活动;五、负责制订总公司各类诉讼、调解、仲裁及法律咨询工作的工作程序和管理规定;依照工作程序和管理规定开展工作;六、配合有关部门制订或修改公司的法律性规章制度,负责向有关业务部门提供法律咨询;七、依法追索公司债权;配合公安、检察机关做好经济案件中有关刑事立案工作,依法保护公司资产;八、配合总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做好相关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九、负责制订总公司法律文书档案管理规定;负责保管各类案件的文书、资料及各类证据材料;按规定保存各类案件的证据原49、件;按规定做好各种法律案件的保密工作; 十、法律部是总公司清理历史遗留问题的责任部门,应在总公司清理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梳理历史遗留问题,逐项提出解决办法,全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十一、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体系管理的方针和目标;对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提出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总公司的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十三、完成总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企业管理部职责范围 企业管理部是负责总公司企业发展规划、企业策划工作和50、总公司机构清理整顿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及中建总公司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积极探索研究总公司改革发展的方向、方针和策略;二、负责制订总公司近期发展计划、目标和总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纲要; 三、在对国内整体建筑市场情况进行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向总公司提交企业改革和发展规划方面的研究报告或可行性分析报告,为总公司的经营决策、改革发展提供依据;四、通过对区域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为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方向提出建议和指导;五、负责总公司机构清理整顿工作。负责制订总公司企业改制、清撤、合并工作程序和管理规定;协助总公司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改制、51、清撤、合并企业的债权、债务及其它相关问题;六、全面了解改制、清撤、合并企业情况,按规定向总公司提交企业改制、清撤、合并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七、与总公司法律部共同处理改制、清撤、合并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诉讼案件;八、负责办理改制、清撤、合并企业停业手续或工商注销手续、印鉴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九、负责收缴改制、清撤、合并企业的印鉴、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证照;收缴改制、清撤、合并企业应交回总公司的合约文件、技术资料、法律文件;按规定将上述印鉴、证照、文件资料交总公司档案室存档保管;十、负责保管本部门的各类文件档案; 十一、完成总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监察室职责范围监察室是52、负责总公司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建总公司监察局的指示和决定;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各项监察工作;二、负责贯彻落实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议和决定; 三、负责制订总公司廉政建设和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制订案件查处的工作程序和管理规定;四、负责廉政教育工作,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五、按规定受理总公司系统各级组织和员工对违纪违法事件的检举、控告、建议事项;按规定做好总公司系统的来信来访工作;六、配合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有关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调查;按照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监察工作的规定,负责调查处理总公司53、系统员工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七、配合上级监察和司法机关完成有关案件的调查工作;负责对总公司所属直属机构的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八、负责总公司效能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建总公司监察局关于效能监察的指示;负责建立健全总公司效能监察体系,组织实施效能监察的各项工作;负责对总公司所属直属机构的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九、完成总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007)中外建办字第056号关于印发XX建设总公司机关办公秩序及员工办公行为准则的通知总公司机关各部门:XX建设总公司机关办公秩序及员工办公行为准则已经2007年5月13日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54、部门务必及时将上述文件传达至所属全体员工。总公司所属各区域公司、分公司应参照上述准则制定相应的机关办公秩序和员工办公行为准则。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抄送:总公司领导、总公司所属区域公司、分公司XX建设总公司机关办公秩序及员工办公行为准则为规范总公司机关办公秩序和员工办公行为,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和良好的办公环境,树立总公司机关良好的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准则。一、员工着装准则(一)机关全体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注意仪容仪表,着装应庄重得体、整洁大方;不得穿牛仔类、运动类服装;不得穿圆领衫、背心、短裤;不能穿拖鞋、旅游鞋;(二)工作时间内,女员工化妆要淡雅;佩带各类饰品不可奇异夸张; (三)工作时55、间内,男员工着长袖衬衣时须系袖扣,不得挽袖;不得留长发或蓄胡须;公司提倡男员工在工作时间穿着西装或穿着衬衣扎领带; (四)如遇外事活动和重大社会活动,员工须着正装参加;(五)员工在周五工作日可着便装。二、员工办公行为准则(一)提倡员工早晨提前5分钟到达办公室,清洁个人办公区域并做好工作准备;下午下班后推迟5分钟离开,清理个人办公区域并收存文件资料;(二)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严禁工作时间闲聊、离位串岗;不得在办公区域及楼道间大声喧哗、高声呼叫;(三)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书籍;不许吃零食,不准在办公室用餐;除招待特殊宾客外,员工在工作日午餐严禁饮酒;(四)电话铃声应调小到自己56、可听到和不影响相邻同事为好;员工在办公室使用手机,应将来电提示设置为静音或震动状态;(五)员工之间相互进行工作联系,应走到坐位前低声交谈,不得在远处大声呼叫,影响他人工作;(六)保持个人办公台面整洁有序;各工位内不得堆放杂物;除小型花草外,各工位储物箱上不得放置其它物品;(七)严禁使用公司资源办理与私人利益有关的业务;严禁在工作时间处理个人事务;(八)员工外出办事,必须向主管领导报告;短暂离开工位时,应将去向和联系方式告知相邻同事;(九)注重礼节,尊重他人;不得随便打断他人谈话;未经本人允许,不得查看他人计算机或翻动他人文件物品;(十)一、二级部门经理到总公司领导办公室请示汇报工作,须事先通过57、电话预约;其它员工如必须到总公司领导办公室请示汇报工作,须通过前台行政秘书预约(总公司领导直接约见者除外);(十一)进入总公司领导办公室前,须敲门通报,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十二)日常交往中要坚持使用礼貌语言;说讲普通话,尽量避免使用方言;(十三)接待来访宾客,应主动起立招呼,热情接待;解释问题应耐心诚恳,切忌态度冷淡、生硬;(十四)除来访宾客及与工作有关的人员外,未经批准,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办公区域内;与客人交谈应尽量压低声音,以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十五)爱护公共设施和办公设备;发扬“纸张两面用”的精神,节约水、电和办公用品;(十六)未经允许,不得将配置给员工工位和独立办公室的办公桌、椅、58、家具以及其它办公设备挪用;(十七)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使用办公设备和其它用电器;严禁在办公区域内使用电取暖设备、微波炉、电磁炉以及其它大功率用电设备;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加工食品;(十八)保持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卫生,严禁在开放式集中办公区域内吸烟;不乱丢废弃物,不将茶叶或其它异物倒入洗手池;不将废旧电池、硒鼓、墨盒等污染环境的物品混入生活垃圾丢弃;(十九)员工下班离开办公室前,应将自己使用的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的电源切断;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将所在办公区域内的复印机、饮水机、空调、照明灯等电器设备的电源切断;关闭窗户、锁好房门。三、会议秩序与准则(一)员工接到会议通知,应预先安排好工作并59、按时出席。遇紧急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或会议主持部门请假;(二)参加会议的员工应根据会议内容和要求,预先做好有关准备;(三)尊重会议主持人和发言人。认真听讲,不得随意插话;不得频繁出入会场;不得在会场处理其它无关事务;(四)会议进行中,与会员工的手机等电子设备应主动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状态,不得在会议进行时接打电话;参加总公司领导参加的会议,应主动将手机等电子设备设置为静音或关闭,不得把玩手机等电子设备;(五)会议进行时,员工不得擅自到会场找总公司领导或参会的其他人员;紧急情况应通过前台行政秘书或会议主办部门通报;(六)参加会议员工要按照会议要求对会议内容保密,应妥善保管或处理会议材60、料,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会议内容。 四、电话、网络和计算机使用准则(一)接打电话要语言简练明确,不得长时间占线浪费电话线路资源;(二)接打电话要使用礼貌语言,接听打错的电话要耐心说明或转告相关人,切勿生硬回绝;(三)不得使用公司电话处理私人事务;除特殊情况外,接听私人来电每次不得超过一分钟;(四)拨打长途电话应事先拟好提纲,长话短说;严禁在长途电话中聊天闲谈;(五)工作时间内禁止访问和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站点和网页;不得使用网络聊天、听音乐、玩游戏或查阅股市消息;严禁使用网络进行视频聊天或BT下载;严禁使用公司电子信箱发送个人邮件;因业务需要上网,办理完业务后应尽快退出,避免网络堵塞;(六)严禁将不61、可靠的软件或网上文件下载到计算机中;计算机接驳外来电子设备,应事先进行病毒查杀,以避免病毒传入;严禁从带病毒的计算机中拷贝文件存入其他员工的计算机;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查杀,时刻防止病毒侵入;发现病毒应及时清杀;(七)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使用计算机;配置给员工个人使用的计算机应设置安全密码,密码必须且只能提供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密码更改须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严禁将专业部门独立局域网的IP地址和入网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八)计算机须设置安全存储区,重要资料应即时进行安全备份;未经公司办公设备主管人员准许,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或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改动。五、执行与监督(一)总公司机关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准则;各部62、门领导负责督促本部门员工严格遵守本准则,确保总公司机关良好的办公秩序和办公环境;(二)各部门领导、总裁办公室共同负责对本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六、罚则(一)前述五款准则是总公司机关实施有效管理的准强制性规章。员工无特别理由或未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而屡屡违反本准则,且经过多次教育后依然拒绝执行并有意违反本准则,其行为将被视为对抗性质的违纪行为。对此,公司将按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劝其离职或以违纪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二)总公司机关电话总机对各分机拨打电话的时长、对方号码等均有完整的电子记录档案。对于非正常拨打电话的员工,一经查实,其相关通讯费用均由个人承担;同时63、,公司将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或行政处罚;(三)不按本准则要求保护计算机,致使计算机感染病毒瘫痪,其维修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不按本准则要求保护计算机,致使计算机中的文档资料损毁,公司将按规定给予当事者严厉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四)在办公区域使用禁用的电器设备或不按操作程序使用办公设备,致使办公设备损毁进而引发安全与环境事故,当事者须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七、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八、本准则由总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2007)中外建办字第085号关于印发XX建设总公司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现将XX建设总公司印章管理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XX建设总公64、司用印审批单 2、XX建设总公司印章管理人员承诺书 3、XX建设总公司印章交接确认书 4、XX建设总公司发文审批单 二七年七月二日抄报:中建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抄送:总公司领导、各区域公司、分公司、中外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XX建设总公司印章管理规定根据国家关于企事业单位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总公司经营和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总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印章管理工作,使之更好地为总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特制订本规定。一、总公司印章的使用与管理(一)总公司印章使用范围1、以总公司名义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的各类请示、报告、便函,各类报表和相关文件材料等;以总公司名义下发机关各部门及下属分支机构的各类通65、知、批复、决定、决议等;2、以总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以总公司名义出具的各类委托书、授权书;以总公司名义发出的各类投标报价文件;以总公司名义向政府机关、社会团体、法人机构或个人发出的各类函件;以总公司名义对外提供公司经营管理类文件资料和各类证照复印件等;3、需要加盖总公司印章的一般性信函、介绍信、证明材料等;(二)使用总公司印章的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1、在以总公司名义发出的一般性质的信函、介绍信、证明文件、经营业务文件上加盖总公司印章,须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在总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员工各类资格证书、身份证明文件及各类经营业务资料的复印66、件上加盖总公司印章,须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其中,未经总公司批准立项的工程项目,对外提供上述文件资料用印,主管部门应按规定程序报总公司总裁批准 ;3、在以总公司名义发出的请示、报告、通知、批复、决定、决议、授权书、委托书、投标报价文件以及各类经济协议、合同上加盖总公司印章或法人名章,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总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公司总裁批准;上述各类文件如涉及人事管理事项,须报总公司董事长批准;4、有权批准使用印章的总公司领导外出期间,特殊情况确需紧急使用印章,用印单位可通过电话或其它形式向总公司领导请示,总裁办公室须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并经总裁办公室负责人67、签署后方可按规定使用印章,其请示结果均须记录在用印审批单中。事后,总裁办公室须将全部用印文件和用印审批单报送有权批准使用印章的总公司领导签署确认。二、总公司号码印章的使用与管理根据总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经北京市公安机关批准,总公司刻制了八枚号码印章;总公司号码印章亦经北京市公证机关公证。总公司号码印章的使用与管理须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一)总公司号码印章只核发给总公司下设的区域公司,由区域公司负责使用和保管;核发总公司号码印章,须经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批准;(二)下列情形严禁使用总公司号码印章:1、严禁使用总公司号码印章签订各种经济类协议、合同;2、严禁在对外借贷、融资、担保文件中使用总68、公司号码印章;3、严禁在发给各类金融机构的文件、信函及相关材料中使用总公司号码印章;4、严禁使用总公司号码印章发出各类人事任免文件;5、严禁使用总公司号码印章发出人事调动文件或签订劳动合同文件;6、严禁使用总公司号码印章发出成立或撤销各类组织机构的文件;7、严禁在涉及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对外借贷、融资、担保等事宜的授权书、委托书中使用总公司号码印章;(三)在上述严禁使用总公司号码印章的各类文件中加盖总公司号码印章均属无效;(四)使用总公司号码印章的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1、使用总公司号码印章,区域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和项目经理部应书面向区域公司提出申请,经区域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2、区域公司69、总经理外出期间,特殊情况确需紧急使用印章,用印单位可通过电话或其他形式向区域公司总经理请示,区域公司办公室负责人须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并签署后方可按规定使用印章,其请示结果均须记录在用印审批单中。事后,区域公司办公室须将全部用印文件和审批单报送区域公司总经理签署确认;3、区域公司跨区域经营时,若申请使用项目所在地区区域公司管理的总公司号码印章,须征得总公司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五)区域公司应按月将总公司号码印章的使用情况报送总裁办公室以备核查;印章使用情况包括:用印时间、内容、数量、经办人、批准人等;总裁办公室应定期对区域公司使用总公司号码印章的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总公司领导70、;(六)区域公司可在不违反本规定原则的基础上制订总公司号码印章的使用与管理细则,更加严格、规范地管理总公司号码印章;(七)区域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号码印章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人,须严格按照本规定的印章使用规则和印章保管规定使用并管理总公司号码印章;违反本规定使用印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总公司将追究区域公司总经理和印章管理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八)总公司核发给区域公司使用的总公司号码印章,其使用审批权归区域公司总经理;区域公司总经理不得也无权将总公司号码印章的使用审批权授予其他任何人。三、总公司部门印章的使用与管理(一)总公司核发给机关各部门的印章,仅限于在总公司系统内部进行职能管理和对外处理一般事务71、性工作使用;(二)总公司机关部门印章由部门总经理保管或由部门总经理指定本部门员工保管;使用部门印章必须经部门总经理书面批准; (三)除以部门名义发出的规定、通知、便函外,以部门名义报送给总公司领导的各类请示、报告,以及部门间业务往来的内部书面文件材料等均不得使用部门印章,上述文件材料均以部门总经理签字确认为准;(四)严禁使用部门印章对外签订各类经济协议、合同;严禁在对外借贷、融资、担保等文件中使用部门印章;在各类经济协议、合同和各类借贷、融资、担保等文件中使用部门印章均属无效;(五)总公司机关部门总经理是部门印章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人,须严格按照本规定的印章使用规则和印章保管规定使用并管理部门印章72、;违反本规定使用部门印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总公司将追究部门总经理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六)总公司下发给机关各部门使用的部门印章,其使用审批权归部门总经理;机关部门总经理不得也无权将部门印章的使用审批权授予其他任何人。四、各分支机构印章的使用与管理(一)总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所使用的印章由总公司核发;分支机构应严格按照本规定使用和保管印章;(二)下列情形严禁使用分支机构印章1、未经总公司书面授权,严禁使用分支机构印章签订各类经济协议或合同;2、严禁在对外借贷、融资、担保文件中使用分支机构印章;3、严禁在涉及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对外借贷、融资、担保等事宜的授权书、委托书中使用分支机构印章;(三)在上73、述严禁使用分支机构印章的各类文件中加盖分支机构印章均属无效;(四)分支机构印章的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1、使用分支机构印章,须经分支机构总经理书面批准;2、分支机构总经理外出期间,特殊情况确需紧急使用印章,用印单位可通过电话或其他形式向分支机构总经理请示,其办公室负责人须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并签署后方可按规定使用印章,其请示结果均须记录在用印审批单中。事后,分支机构办公室须将全部用印文件和审批单报送分支机构总经理签署确认;(五)各区域公司和总公司直接管理的各专业公司、分公司,应每半年一次将印章的使用情况报送总裁办公室以备核查;由区域公司管理的分支机构,其印章使用情况应每三个月一次报送区域公74、司办公室以备核查;印章使用情况包括:用印时间、内容、数量、经办人、批准人等;总裁办公室应对区域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的印章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相关情况应及时报告总公司领导;(六)各分支机构可在不违反本规定原则的基础上制订分支机构及所属部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细则,更加严格、规范地管理印章;(七)分支机构总经理是分支机构印章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人,须严格按照本规定使用和保管印章;违反本规定使用印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总公司将追究分支机构总经理和印章管理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八)总公司核发给分支机构使用的印章,其使用审批权归分支机构总经理;分支机构总经理不得也无权将印章的使用审批权授予其他任何人。五、财务专75、用章的使用与管理(一)总公司和各分支机构、项目经理部财务专用章是公司对内对外财务活动中使用的重要印鉴;未经总公司领导批准,各级财务管理部门不得在各类经济协议、合同、各类贷款、融资、担保等文件中使用总公司、分支机构及项目经理部财务专用章;(二)总公司财务专用章、项目经理部财务专用章由总裁办公室负责刻制;各分支机构财务专用章由分支机构自行刻制;分支机构财务专用章的启用、作废均须报总公司资金财务部和总裁办公室备案;(三)总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原则上不得刻制财务专用章,特殊情况必须刻制财务专用章,须逐级报总公司资金财务部和总公司主管领导书面批准;(四)总公司资金财务部是总公司和各分支机构、项目经理部财务76、专用章管理与使用的监管部门;资金财务部应按照本规定的原则制订各级财务专用章管理与使用的具体规定,明确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和管理人员的职责与责任,强化财务专用章的使用审批程序和监督机制,更加严格规范地管理和使用财务专用印章。六、项目经理部印章的使用与管理原则上总公司只发给项目经理部“非经济合同章”或“资料专用章”;特殊情况下申请刻制和使用项目经理部印章,必须报总公司总裁特别批准,区域公司总经理或项目经理应对项目经理部印章的使用与管理做出书面责任承诺。区域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在管理和使用项目经理部印章时,除应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外,还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在下列情形下使用项目经理部印章1、未77、经总公司或区域公司书面授权批准,严禁使用项目经理部印章签订各类经济协议或合同; 2、严禁在对外借贷、融资、担保文件中使用项目经理部印章;3、严禁在涉及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对外借贷、融资、担保等事宜的授权书、委托书中使用项目经理部印章;(二)在上述严禁使用项目经理部印章的各类文件中加盖项目经理部印章均属无效;(三)除总公司或区域公司书面授权批准项目经理签署的经济协议和合同外,以项目经理部名义对外签订其它各类经济协议和合同,均须报区域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印章;项目经理部其它用印申请,必须经项目经理书面签署批准;(四)根据工作需要,项目经理部印章可由区域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和使用;(五)区域公司78、可在不违反本规定原则的基础上制订项目经理部印章使用和管理的细则,更加严格规范地管理印章;(六)区域公司总经理和项目经理是项目经理部印章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人,须严格按照本规定使用和保管印章;违反本规定使用印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总公司将追究区域公司总经理和项目经理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七、印章使用规则及注意事项(一)总裁办公室、各分支机构办公室应按照规定对所有用印文件进行登记、编号、核对,在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印章;(二)印章管理人员对用印文件进行核对时,须认真审查用印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是否符合规定;对于不符合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规定的用印文件应退回;(三)印章管理人员应对用印主要事项认真记录,其主要内容79、有:用印日期、用印文件内容、用印单位名称、经办人、批准人等;(四)印章管理人员须认真做到:在对外发出的各类文件上加盖印章,印章的上部边缘与文件末尾行应保持基本平行,严禁文件末尾行与印章之间留出大量空白;在文件资料复印件上加盖印章,印章须加盖在有文字的地方,不得将印章加盖在复印件的空白处;(五)在以总公司名义发出的请示、报告、通知、批复、决定、决议、便函、授权书、委托书、投标报价文件以及各类经济协议、合同上使用总公司印章或法人名章,总裁办公室须按规定对上述文件进行存档(投标报价文件只保存主要附件),所有存档文件均不得使用复印件;(六)在以分支机构或项目经理部名义发出的请示、报告、通知、决定、决议80、便函上使用分支机构或项目经理部印章,分支机构办公室或项目经理部须按规定对上述文件进行存档;所有存档文件均不得使用复印件;(七)用印单位申请使用印章,须主动提交一套用于存档的用印文件及全部附件(投标报价文件只须提供主要附件);(八)以总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发出无审批存根联介绍信时,均须按本规定留存介绍信正本一份,以备核查;(九)原则上不得将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发给非本单位员工,特殊情况必须发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给非本单位员工对外联系工作使用,除按本规定的审批程序逐级报批外,同时需留存领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况、联系电话和“非本单位员工”声明书后,方可在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上用印;(十)原则上不得对81、外发出加盖印章的空白介绍信或凭证。特殊情况申请使用空白介绍信或凭证,用印单位须书面报告事情的原由,按程序逐级报批,分别经总公司总裁或分支机构总经理特别批准后,方可发出空白介绍信或凭证;空白介绍信或凭证须尽可能指定用途并用文字固定;(十一)领用加盖印章的空白介绍信或凭证,领用人须做出书面责任承诺;空白介绍信或凭证如使用不当给公司造成损失,领用人须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十二)除有权批准使用印章者在对外发出的文件上直接签署外,其它用印申请均应填写XX建设总公司用印审批单;以红头纸发出的正式文件使用印章,须填写XX建设总公司发文审批单; (十三)各分支机构应参照总公司用印审批单和发文审批单的格式82、制作分支机构的用印审批单和发文审批单;(十四)为保障印章使用安全,用印单位应尽量在正常工作时间申请使用印章;紧急特殊公务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使用印章,应征得印章主管领导的批准。八、印章保管规则(一)总裁办公室负责保管总公司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总公司号码印章由区域公司办公室保管;分支机构办公室负责保管分支机构印章和负责人名章;项目经理部印章由区域公司总经理指定区域公司办公室或项目经理部专人保管;(二)印章须存放在公司办公区域内指定办公室的保险柜中,不得存放在保险柜以外的其它任何地方;印章使用完毕,应立即锁入保险柜,以防印章被盗窃或盗用;(三)印章要在指定的办公室内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得携带印章83、外出使用;特殊公务必须携带印章外出时,须报请印章主管领导书面批准;印章外出须由印章管理人员亲自携带并到场监印;(四)印章管理人员携带印章外出,要做到印章不离身;携带印章到异地使用,印章携带者须搭乘安全的交通工具并在正规的旅店住宿,以保证印章不被盗窃或盗用;(五)回收印章应统一封存保管,未经印章主管领导批准,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向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提供封存印章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九、印章的刻制、启用、回收和销毁(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项目经理部所使用的印章,其刻制事宜由总裁办公室统一办理;(二)刻制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项目经理部的印章,须报总公司领导书面批准; (三)各分支机84、构下设的部门印章刻制事宜由分支机构办公室统一办理;刻制分支机构下设的部门印章,须报分支机构总经理书面批准,同时报总公司备案;(四)各分支机构除按照本规定权限刻制所属部门印章外,未经总公司书面文件批准,严禁刻制其它各类印章;(五)以总公司名义成立的项目经理部所使用的印章,原则上由总裁办公室统一刻制;特殊情况下,经总公司书面文件批准,项目经理部印章也可由分支机构负责刻制;(六)总裁办公室和各分支机构刻制印章时,必须按照规定报公安机关审批备案,并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印章刻制机构刻制;总裁办公室或分支机构办公室须永久保存印章刻制的全部审批备案文件和相关资料;(七)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印章的形体规格85、,应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刻制;(八)刻制项目经理部印章,印章上除刻有“XX建设总公司某某项目经理部”字样外,印章上还必须刻有“非经济合同章”或“资料专用章”字样,印章形体以菱形或椭圆形为宜;特殊情况下,项目经理部印章中若不刻“非经济合同章”或“资料专用章”等字样,则必须报请总公司总裁特别批准;项目经理部的名称以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登载的工程名称为准;(九)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项目经理部印章使用前,均须由总公司发布正式的印章启用文件;各分支机构所属部门印章使用前,须由分支机构发布正式的印章启用文件;(十)使用未经总公司或分支机构发布正式启用文件的印章均为非法和无效;使用未经总公司或86、分支机构发布正式启用文件的印章而引发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使用者个人承担;(十一)总裁办公室负责对更名、撤销或停止运行的分支机构印章及总公司机关部门印章进行回收;总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须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总裁办公室完成印章回收工作;(十二)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项目经理部更名、撤销或停止运行后,印章保管者应主动将印章交回总公司总裁办公室统一封存保管;各分支机构下设的部门更名或撤销,其部门印章保管者应主动将印章交分支机构办公室统一封存保管;(十三)特殊情况下,总公司可将核发给机关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项目经理部的印章收回或进行监管使用;印章收回或监管使用,须经总公司总裁、董事87、长书面批准;(十四)总裁办公室应每年一次对印章的使用和回收情况进行清理、核查;各分支机构应每年一次将回收的印章移交总裁办公室;(十五)总裁办公室收回的各类印章在确认不再使用后,由总公司发布正式的印章作废文件,作废印章由总裁办公室负责统一销毁。十、印章管理人员职责(一)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应选拔奉公守法、爱岗敬业、忠诚于企业的优秀员工管理印章;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印章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的职责,恪尽职守并严格按照本规定对印章进行管理;(二)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印章管理人员均应填写XX建设总公司印章管理人员承诺书;不接受上述承诺者,不得管理印章;(三)印章管理人员未经有权批准使用印章者书面批准,严禁在任何88、文件、合同、资料及其它一切可留存印章痕迹的物质上加盖所管理的印章;除有权批准使用印章者书面批准外,应拒绝其它任何人、任何形式、任何情形(包括各种借口、命令、利诱、强迫)下的印章使用请求;(四)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制度,如实记录印章使用情况;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保管用印存档文件,并定期向主管领导报告印章使用情况;(五)未经印章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转交其他任何人保管;印章保管人员短暂离职,应按照印章主管领导的指示将印章移交给指定人员保管;印章保管人员离职或调离本岗位,除按照本规定移交印章外,须清楚完整地移交用印存档文件和印章使用记录文件;(六)严格遵守公司保密规定;在管理印章期间及以后的任何时候,89、未经公司书面认可,严禁向公司无关人员和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人透露用印文件、资料和封存印章的任何信息和情况;(七)不论何种原因,只要印章换人保管,双方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认真仔细填写XX建设总公司印章交接确认书;不论长期或短暂保管印章,印章管理者均须填写XX建设总公司印章管理人员承诺书。十一、罚则(一)总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各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和各级印章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奉公守法、恪尽职守。不得滥用公司赋予的印章管理与使用权力;不得使用公司印章谋取个人私利;使用印章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二)印章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各项条款,不严格履行职责,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90、直至辞退;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三)印章管理人员不按照公司指令移交印章进而隐匿印章,或者恶意滥用印章谋取私利,其行为均严重触犯法律和刑律,对此,公司将依法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和刑事责任;(四)印章管理人员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擅自将用印文件资料的内容和用印情况以及封存印章的信息透露给公司无关人员或公司之外的其他人员,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辞退;(五)印章管理人员不按规定保管印章,致使印章丢失、被盗窃或盗用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者降低工资或调离岗位处罚,直至辞退;(六)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91、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应严格履行印章管理职责,违反本规定或超越权限使用公司印章对外借贷、融资、担保或签订经济协议、合同,其行为将被视为损害公司利益的恶意行为,对此,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辞退;违反法律、法规和触犯刑律的,公司将依法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七)承包经营分支机构总经理(负责人)对其管理使用的各类印章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承包经营分支机构应严格遵守承包协议和本规定的各项条款,严格管理公司各类印章;因印章使用不当或恶意使用印章给总公司造成损失,总公司将依法提交司法机关追究承包经营分支机构总经理(负责人)全部的经济、法律以及刑事责任;(八)总公司机关、各92、分支机构所属员工,若擅自刻制使用总公司所属各级组织机构的印章,总公司将按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开除处罚,同时将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十二、总裁办公室是总公司系统印章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总公司机关和各分支机构的印章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十三、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各区域公司、各分公司、各项目经理部以及中外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十四、本规定由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十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001年1月8日发布的XX建设总公司印章管理办法(2001)中外建办字第006号和2004年10月21日发布的XX建设总公司所属分公司印章管理规定(2004)中外建办字第099号等两个规定同时废93、止。 XX建设总公司用印审批单编 号:申请使用印章种类总公司党委印章总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其它印章事 由: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主管副总裁审批签署年 月 日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审批签署年 月 日备注/ 记录 XX建设总公司综合办公室印制XX建设总公司印章管理人员承诺书本人受聘于XX建设总公司 分公司(项目部)。本人自愿接受XX建设总公司的工作安排,负责保管“XX建设总公司总承包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及沈良霖人名章”等印章,本人承诺在保管上述印章期间,严格按照公司关于印章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同时,本人承诺决不将上述印章用于本人及其它任何人的个人性质94、的经济与政治活动。本人承诺,未经有权批准使用印章者书面批准,决不在任何文件、合同、资料及其它一切可留存印章痕迹的物质上加盖上述印章;严格按照规定保管上述印章,决不将印章放置在可能造成印章丢失、损毁、被他人盗用的地方;本人承诺,除有权批准使用印章者书面批准外,拒绝其它任何人、任何形式、任何情形(包括各种借口、命令、利诱、强迫)下的印章使用请求。本人完全知道并领会XX建设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明确地知道公司关于印章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明确地知道违规违法使用公司印章所应承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本人承诺,违反公司规定和本承诺书使用印章或因保管不善造成印章丢失、损毁或被他人盗用,本人愿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95、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愿接受公司给予的行政纪律处罚。 承诺人姓名:承诺人身份证号码:承诺人签字:年 月 日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总公司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监察室各存档一份XX建设总公司印章交接确认书 年 月 日 时,在XX建设总公司 办公室办理“ ”印章交接手续如下:一、“ ”印章(印模如下)在 年 月 日之后由 保管,印章管理人应按照XX建设总公司印章管理人员任职承诺书和公司关于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保管印章并承担相关责任。附:印模二、保管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保管人签字确认: 三、上述印章原保管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上述印章原保管人确认签字: 四、印章交接见证人签字: 五、本印章交接确认书一式肆份96、,印章交接人双方各执一份,总裁办公室、监察室各存档一份。 年 月 日机密程度:绝密、机密、普通 缓急程度:特急、急件、普通批示签发: 年 月 日会签:年 月 日核稿:月 日主办单位:打字:拟稿人:校对:稿纸( )中外建 字第 号主送:抄送:标题:附件:(2007)中外建办字第076号关于确定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经营区域及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隶属关系的通知各区域公司、分公司:根据2006年12月19日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关于清理整顿分支机构,加强分支机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关决议,2007年年初至今,总公司陆续组建了北京、东北、华东、广东、广西、海南、西北等七个区域公司,设立了安装、装饰两家专业公司。97、为使各区域公司和专业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有序开展,现就上述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经营区域及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隶属关系规定如下:一、各区域公司经营区域划分及分支机构经营管理隶属关系(一)北京区域公司经营区域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区域公司的载体公司为中外建北京工程分公司,下辖中外建第三工程局、中外建土木分公司; (二)东北区域公司经营区域为黑龙江省、吉林市、辽宁省;东北区域公司的载体公司为中外建东北分公司,下辖中外建北方分公司; (三)华东区域公司经营区域为上海市、江苏苏州市、浙江省;华东区域公司的载体公司为中外建华东分公司,下辖XX建设总公司(沪)、中外建上海分公司、中98、外建苏州分公司; (四)广东区域公司经营区域为广东省、福建省、湖南省、湖北省;广东区域公司的载体公司为中外建广东分公司,下辖中外建惠州分公司、中外建广东大亚湾分公司; (五)广西区域公司经营区域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区域公司的载体公司为中外建广西分公司,下辖中外建贵州分公司; (六)西北区域公司经营区域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山西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西北区域公司的载体公司为中外建陕西分公司,下辖中外建西安分公司、中外建兰州分公司; (七)海南区域公司经营区域为海南省;海南区域公司的载体公司为中外建海南分公司;(八)中外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建安装分公司由总公司直99、接管理;上述两家专业公司可根据需要在国内任何地方开展经营业务,其因工程项目需要新成立的分公司和工程项目部,均由专业公司自行管理;(九)中外建华南分公司经营区域为广东深圳市;华南分公司由总公司直接管理;(十)中外建上海商贸中心、上海建筑工程经理部、中外建浙江分公司、广州路桥分公司、厦门分公司、福州分公司、西北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工程承包分公司由总公司企业管理部管理。二、跨区域经营相关规定(一)各区域公司原则上应在各自的经营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对于因各类社会关系、业主跨区域发展以及其它种种原因必须跨区域的经营活动,须报总公司批准后进行;(二)区域公司跨区域承接工程项目,应按照总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关规100、定将相关情况书面报总公司;总公司将协调各方给予相应的配合和支持;(三)跨区域承接的工程项目,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域公司承建。承建项目的区域公司应向承揽项目的区域公司支付项目前期运作的相关费用;同时,按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向承揽项目的区域公司支付项目转让费,具体事项由区域公司之间相互协商约定,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四)对于跨区域承揽的工程项目,项目所在地的区域公司应积极调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项目前期的投标报价等活动。三、根据经营工作需要,今后以总公司名义成立的分公司和工程项目部,均由所在地的区域公司管理。四、总公司设立在山东、江苏、安徽、四川、重庆等地的分支机构,总公司将设立相应的区域公司进101、行管理,其经营区域另行确定。五、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区域公司应按照总公司制定的经营方针和各项管理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特此通知。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抄送:总公司领导、总公司机关各部门(2007)中外建办字第063号关于印发XX建设总公司机关公务车辆及专职驾驶员管理规定的通知总公司机关各部门:XX建设总公司机关公务车辆及专职驾驶员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5月13日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总公司所属各区域公司、直营分公司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上述规定制订相应的管理规定,规范管理公务车辆及专职驾驶员。特此通知。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抄报:中建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抄送:总公司领102、导、总公司所属各区域公司、直营分公司XX建设总公司机关公务车辆及专职驾驶员管理规定根据总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为更加规范地管理机关公务车辆,使之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特制订本规定。一、公务车辆使用范围(一)总公司领导公务活动;(二)接送总公司重要宾客;(三)重大公务活动以及处理各种紧急公务;(四)送取机要文件、档案、印章、大额资金、招投标文件以及运送大件办公用品;(五)用于公共交通不方便到达的公务活动;(六)前往首都机场接送因公出国工作的机关员工;(七)前往机场、车站接送因公出差的机关部门总经理以上人员;(八)机关员工因病需紧急送医院治疗;(九)其它紧急突发事件。 二、车辆配置及驾驶103、员配备(一)总公司正职领导公务活动出行,由公司配置相对固定车辆并指定专职驾驶员驾驶; (二)总公司副职领导参加重大公务活动,由公司调配与活动规格相对衬的车辆并指定专职驾驶员驾驶;一般公务活动用车,由公司提供车辆本人自驾车出行; (三)总公司总裁助理、副三总师公务活动用车,在车辆置配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可提供不固定车辆由本人自驾车出行;(四)总公司机关一般员工公务出行,由总裁办公室按本规定统一调派公务车辆和专职驾驶员前往。三、车辆调配及使用原则(一)配置给总公司正职领导使用的车辆,如遇重大公务活动,在其它车辆不能满足需求时,经批准,由总裁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二)总公司副职领导、总裁助理、副三总师104、使用的车辆,若日常公务活动急需而其它车辆不能满足需求时,由总裁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三)机关员工在规定的公务车辆使用范围内用车,首先向所在部门申请,经批准后由总裁办公室车辆主管依据先后顺序和轻重缓急派车;部门主办重大公务活动使用公务车辆,应向总裁办公室提供书面的车辆使用计划;(四)除紧急公务外,机关各部门使用公务车辆,应提前4小时预约并向总裁办公室车辆主管告知乘车人数、用车时间和往返目的地;(五)公务车辆不能满足工作需求时,因公外出人员应主动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如遇紧急公务,在征得部门总经理同意后,可乘坐出租车前往;(六)公务车辆原则上用于北京市内的公务活动,因公前往北京以外地区的员工,应主动搭105、乘公共交通工具;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公务车辆前往北京以外地区的,须经综合办公室主任批准;(七)机关员工公务出行应坚持 “从俭高效”的原则。使用邮电通讯工具能解决的事务不得派人派车前往;办理公务地点大致相同的应按照“同向共用”的原则同乘一辆车出行;使用公务车辆出行应尽量缩短占用车辆时间,不得让车辆长时间等待;(八)指定给中高级管理人员使用的公务车辆不得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未经总公司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将公务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机关员工未经批准,不得驾驶公务车辆;(九)除总公司正职领导使用的车辆外,其他公务车辆内均不得放置个人物品;车辆行驶证、保险、养路费(税)、车船使用税等单证须随车放置,以便能随时调配车106、辆用于其它公务活动。四、车辆费用管理(一)总公司机关公务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税)、车船使用税、正常的维修、保养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二)配置给公司正副职级领导使用的车辆所发生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均实报实销;(三)指定给总裁办公室用于日常公务的车辆,所发生的路桥费、停车费实报实销;其燃油费实行百公里油耗量对应行驶里程核定燃油费总数的费用控制制度,超过控制数额的燃油费,如无正当理,均由车辆驾驶者个人承担;(四)指定给其他中高级管理人员使用的公务车辆,其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实行预算包干制管理;包干控制标准内的费用实报实销;超过控制标准的费用,如无正当理由,均由个人承担;(五)部门总经理职107、级以上员工使用个人车辆办理公务,其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实行包干补贴制;补贴控制标准内的费用实报实销;超过控制标准的费用,如无正当理由,均由个人承担;(六)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各类交通违章罚款均由责任人个人承担;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损伤,其车辆保险理赔范围之外的其它修理费用均由责任人个人承担。五、车辆驾驶安全规则(一)驾驶公务车辆的员工均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严禁酒后开车和醉酒驾驶;(二)员工对所驾车辆应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严禁车辆带病上路;使用有故障车辆致使车辆造成更大损坏,其全部的维修费用由当事者承担;(三)驾驶公务车辆的员工因个人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所引发的经济责任108、和法律责任均由个人承担;(四)严禁将公务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不得将公务车辆提供给他人用于学习驾驶技术使用;若私自将公务车辆借给他人造成交通事故,由此引发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借出者承担。六、车辆管理责任(一)总裁办公室是公务车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进行统一调配;负责按照本规定对公司车辆和专职驾驶员进行规范管理; (二)总裁办公室负责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负责车辆养路费(税)、保险、车船使用税等的缴纳;负责车辆的年度检验手续;(三)总裁办公室应制订相关规定对公务车辆的每日出行情况进行记录;对每部车辆的行驶里程和燃油费支出情况按月进行统计;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全面完整记录车109、辆使用与维修情况;(四)总裁办公室车辆主管负责总公司驾驶员交通安全的教育、宣传工作;负责传达上级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和法规;(五)资金财务部负责对实行预算制包干管理的车辆建立台帐,严格按照规定报销车辆有关费用。六、专职驾驶员工作准则(一)专职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规章,安全驾驶;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二)爱护车辆,注意车辆的保养与维护,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确保车辆正常使用;(三)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时常保持车辆有足够的油料,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四)对故障车辆要及时检修;对需检修的车辆,应提出具体的维修110、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车辆送维修厂检修;(五)因公外出,不准将车辆停放在危险地段,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盗;(六)经常检查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保证外出时车辆证件齐全;(七)文明行车,不准危险驾车(如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驶车辆; (八)工作日及节假日值班期间严禁饮酒;严禁在车内吸烟;公司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应予以尊重,不得制止;驾驶车辆时不准饮食、谈笑或做其它妨碍行车安全的动作;(九)接送客人要热情、礼貌;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话;不得将公司领导及客人在车内的谈话内容外传;(十)工作时间未安排出车时,应随时等候在工位,不得离111、位串岗;出车回来应立即返回工位;外出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时,应及时告知主管领导;(十一)服从调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十二)专职驾驶员应24小时开启手机,保证联系畅通;因个人原因致使工作指令不能正常传达,公司将按违纪论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十三)专职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违反本规定耽误正常公务活动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罚,同时扣罚当月五分之一工资;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公司将按规定予以辞退。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001年1月8日发布的XX建设总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八、本规定由总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2008)中外建办112、字第029号关于禁止使用公司网络进行BT、电驴、迅雷下载工具的通知总公司机关各部门:为提高总部机关上网速度,提高办公效率,公司近日对网络宽带进行了扩容。但网络速度仍然没有根本改变。经网络服务商调查,公司网络可能使用BT、电驴等下载工具,还有大部分电脑上安装了迅雷软件,这些都是造成网络堵塞的主要原因。网络服务商认为:使用BT、电驴、迅雷等下载会严重占用网络带宽,迅雷软件安装在电脑上即使不主动使用也会自动开放,迅雷、BT、电驴等软件有不经允许大容量自动上传文件的功能。为确保公司网络的正常使用,维护正常办公秩序,提高办公效率,防止各类病毒侵害公司网络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13、,公司员工严禁使用BT、电驴等网络下载工具。如不听劝阻继续使用,对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公司将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予纪律处分。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员工应自觉将迅雷软件卸载。公司网管将对员工电脑进行核查,如不卸载下载软件,因网络阻断而影响工作,员工须承担全部责任。三、在工作时间里,严禁使用QQ、MSN等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文件传输。严禁在工作时间利用网络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视频下载。四、员工因工作需要下载工作软件,请向公司网管申请,由网管统一下载使用。网络使用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公司网管联系。联系人:杨肇宁 电话:888205118096 XX年二月二十九第二部分 党务管理规定(2008)中外建党字第114、002号关于印发XX建设总公司基层党组织暂行工作条例的通知总公司所属各党组织:现将XX建设总公司基层党组织暂行工作条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X年三月六日抄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直属党委抄送:总公司党委全体委员XX建设总公司基层党组织暂行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总公司系统得到全面的贯彻和落实,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总公司基层党组织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115、主义的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党员和广大员工拼搏向上、不断进取,为总公司的发展、壮大做出贡献。第三条 总公司所属基层党组织是总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政治核心。各基层党组织应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依法遵章行使职权,同时参与本单位各项重大问题的决策;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决定。第四条 总公司所属基层党组织应全面做好本单位的政治教育、思想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工会、共青团组织,为构建和谐中外建而努力奋斗116、。第五条 总公司所属基层党组织是总公司党委的派出机构,须在总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二章 基层党组织的设置第六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党组织设置和领导关系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总公司所属党的基层组织按以下原则设置:一、总公司机关按照部门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和工作需要设立若干支部;其支部名称按照“机关第一党支部、机关第二党支部、机关第三党支部”进行确定;二、总公司在京直属企业及合营公司,按照本单位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和工作需要设立党支部;其支部名称按单位全称或简称确定;三、各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直117、属分公司、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四、各基层党委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应在所管理的分公司设立党支部;五、各基层党委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应在所管理的大型项目部设立临时党支部,在中小型项目部设立临时党小组;六、各基层党委在所管理的分公司设立党支部,须事先报总公司党委审批。第七条 凡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单位,应同时设立基层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八条 各基层党委可下设党委办公室。各基层党委办公室应与本单位行政办公室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第九条 总公司所属各基层党委和直属党支部,均是总公司党委直接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相互之间无级别高低之分。第三章 基层党组织成员的产生与职务任118、免第十条 总公司所属各各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由本单位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总公司党委审批任命;党的关系隶属于地方党组织的子公司党委,其党委负责人的任命由总公司党委与所在地党组织协调按规定办理;基层党委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基层党委由3至5名委员组成,设专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均为兼职。第十一条 总部机关、在京直属企业及合营公司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总公司党委审批任命。其支部书记、委员均为兼职,每届任期二年;区域公司管理的分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设专职书记。基层党支部须设组织、宣传委员。第十二条 各基层党组织在下列情况下,可提前或延迟换届选举:一、多数党委(支部)119、委员任期未满离职,使基层党组织正常工作受到影响时,经总公司党委批准后,可提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二、因各种原因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单位,经总公司党委批准,可以延迟换届选举时间。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下基层党委(支部)成员的任命、增补与免职一、在暂不具备选举条件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不能以选举方式产生基层党委(支部)成员时,各基层党委(支部)成员的任职,由总公司党委研究批准予以任命;二、基层党委(支部)成员任职届满前,因工作调动、离职、退休、纪律处分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履职时,经基层党委(支部)会议研究同意,报总公司党委批准予以免职;三、因工作需要增补基层党委(支部)成员,经基层党委(支部)会议研究同120、意,报总公司党委批准予以增补。第十四条 各基层党委办公室主任的任职,须事先报总公司党委审批。行政、党委办公室主任原则上须由党员干部担任;各基层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务的工作人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第四章 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与任务第十五条 总公司所属党的基层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及本单位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组织所属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三、通过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参与企121、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企业行政负责人依法遵章行使管理职权;四、依照党章党规对所属党员进行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五、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六、做好企业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的企业文化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七、负责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工会、共青团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八、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积极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九、协助总公司党委管理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配合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本单位行政领导进行考核和民主评122、议;对企业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十、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所属党支部、党小组的工作。第十六条 各基层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了解并掌握党员遵纪守法的情况;二、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三、受理党员和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协助总公司党委纪委检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四、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五、负责本单位的效能监察工作。第五章 基层党组织的各类会议制度第十七条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一、总公司设立在各区域公司、专业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的基层党委(党支部),均应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形式参与本单位各类重大问题的决策;二、各单位党政联席123、会议的主要议题应确定为议大事、解难题、订方针、做决策;凡涉及企业管理、经营生产、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均应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三、各基层党组织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除由总公司任免的党政负责人外,各单位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的任免、奖惩,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四、党政联席会议可由基层党委书记(支部书记)提议召开,也可由行政第一负责人提议召开;五、各基层党委(支部)委员均是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六、党政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须形成会议纪要;各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直属分公司、子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纪要,须同时抄报总公司;七、各区域公司管理的分公司,其党政联席会议纪要须同时抄报区域公司;八、各124、级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由各单位党委办公室永久保存,以备查询;九、总公司机关各党支部,总公司设立在非控股合营公司的党组织,原则上不参与本单位的行政管理与决策事务。第十八条 党员大会一、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党员大会由各基层党组织自行安排;二、党员大会的主要议题或内容:(一)学习讨论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布置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二)听取本级党委(支部)的工作报告;(三)选举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四)选举出席总公司党代表大会代表;(五)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奖惩事宜由基层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六)讨论基层党委(党支部)提出的需要党员大会议决的其它事项。三、党员大会可由基层党委书记(125、支部书记)提议召开;也可由两名以上基层党委委员(支部委员)提议,经基层党委书记(支部书记)批准后召开;四、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应形成会议纪录;对重大事项的决议应书面报上级党组织。第十九条 基层党委会议(支部委员会议)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基层党委会议(支部委员会议)由各基层党组织自行安排;党委会议(支部委员会议)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二、基层党委会议(支部委员会议)由基层党委书记(支部书记)提议召开,也可由两名以上基层党委(支部)委员提议召开,但须得到基层党委(支部)书记批准;三、基层党委(支部委员会议)会议确定的事项,须形成会议纪要;各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直属分公司党委议定重大事项的会议纪要126、,须同时抄报总公司党委;四、各区域公司所管理的分公司党支部委员会确定的重大事项,须形成会议纪要,并同时抄报区域公司党委;五、基层党委(支部委员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一)除去须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外,其它党内重大事项均应提交基层党委会议(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决定;(二)讨论所属党支部、党小组负责人的任免事宜;(三)讨论研究日常各项党务工作;(四)除上述外,基层党委会议(支部委员会议)还应定期分析本单位党员的思想状况,提出改进党员思想教育的方法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第二十条 基层党委(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一、基层党委(支部)民主生活会是党委(支部)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127、评与自我批评、解决班子自身矛盾、加强党内监督、提高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会议;二、基层党委(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党委(支部)委员参加;有必要时可邀请总公司党委成员出席;三、基层党委(支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基层党委(支部)成员应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来对照检查自己的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对党委(支部)工作做出评价;相互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增进团结;对工作做出优异成绩和有突出贡献的同志进行表扬和嘉奖;对党员群众反映党委(支部)成员身上存在的问题,逐一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四、基层党委(支部)民主生活会应形成会128、议记录。有必要时应将会议记录报总公司党委。第六章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收缴第二十一条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一、调入中外建系统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应直接转入总公司;分配到中外建下属单位工作的党员,由总公司党委办公室再将组织关系转接给基层党组织;二、凡转入中外建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转接到“XX建设总公司党委组织部”;三、调出中外建系统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由总公司党委办公室统一办理并发出组织关系介绍信;四、各基层党委不得与中外建系统外的党组织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五、中外建系统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时,可使用基层党委印章,各直属党支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时,以支部书记签名为准。第二十二条 党费129、收缴和管理一、按期缴纳党费是党员的责任和义务,是党员党性原则的具体体现;各级党组织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收缴党费;二、根据党费缴纳的有关规定,结合员工工资收入的实际情况,总公司确定按照统一比例交纳党费。在职党员均按基本工资标准的2%交纳党费;离退休党员按退休时职级对应的基本工资标准的1%交纳党费;三、待岗、内退人员中的党员,如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确有困难,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党支部批准,可少交或免交党费;四、各基层党组织应按月收缴党费,每半年向总公司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党费交至总公司党委办公室;五、各基层党组织要指定专人管理所属党员交纳的党费,党费缴纳情况应通过适当方式向全体党员公示;六、各基层党组织130、交纳的党费,除按比例上交中建总公司直属党委外,剩余部分用于购买党内学习材料和书籍;用于党内会议及相关活动;或用于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七、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七章 基层党组织印章与文件管理第二十三条 基层党组织印章管理一、为方便各单位开展工作,总公司党委配发给各基层党委印章一枚;设立支部的基层党组织不刻制印章,其对内各类文件以支部书记签字为有效;二、基层党委印章只能用于日常党务工作;凡涉及本单位生产经营、各类经济活动、行政人事调配与任免等与党务无关的事务,均严禁使用基层党委印章;三、各基层党委印章由总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统一刻制配发131、;未经总公司党委批准,各基层党组织不得刻制其它任何印章;四、各基层党委印章由本单位党委办公室按照总公司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管理。第二十四条 党内各类文件的管理一、党内各种文件、信函应指定党员专责管理;党内文件、信函的拟稿、打印、传递、登记、传阅、收文、发文、归档保管等均应按照总公司公文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二、秘密级以上的党内文件,应严格按照党内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保管,严防丢失、损毁、泄密;涉密文件、材料必须通过挂号信件邮寄,不得通过网络或其它可能造成泄漏的方式进行传递;三、涉及党内纪律检查案件的各类申诉信、控告信、案件证据材料等应指定党内同志专责保管。 第八章 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制度第二十五132、条 工作报告制度一、各基层党组织应定期(每半年一次)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同时向总公司党委报告工作;二、各基层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年底前向总公司党委进行工作述职;主要负责人应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进行个人事项报告;三、各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直属分公司、子公司基层党组织,应与本单位行政班子协调,共同以“工作简报”或“工作动态”的形式,按月将本单位的各类重大事项或认为必须报告的事项,以书面形式报总公司。第二十六条 协调工作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要经常与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进行工作沟通;经常了解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工作情况;将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实现本单位改革发展与生产经营133、的总目标上。第二十七条 流动党员管理一、因公外派参加施工、学习、进修、借调或从事其它工作超过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所在单位党组织;二、外派党员应主动经常与所属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外派党员在工作所在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各项活动,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各基层党组织应积极接收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安排流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和组织生活。第二十八条 发展新党员一、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认真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二、各基层党委是总公司党委的派出机构,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事宜,上述审批事项须报总公司党委;三、各基层党组134、织发展新党员,应严格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办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各基层党组织应在每年“七一”举行一次新党员宣誓仪式。 第二十九条 其它事项一、为体现党组织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区域公司、专业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党委书记(支部书记)须在办公桌右侧按要求竖立党旗;二、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新党员宣誓大会等重要会议时,会场必须悬挂党旗。第九章 党员教育与思想政治工作第三十条 各基层党组织应对所属党员经常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第三十一135、条 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分析党内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思想教育;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违纪党员。第三十二条 党员教育可采取党课集中教育和个别谈心教育等多种形式。党员教育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联系本单位和本部门的重要工作,联系群众最为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教育。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各项工作中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第三十三条 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的生动事实,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信念,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做贡献。第三十四条 各基层党组织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的基本路线、爱国主136、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理想等方面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过参观学习、报告会、研讨会或其它形式,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进而加强和改进企业文化建设。第三十五条 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健康向上的社会活动和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广大职工为构建和谐中外建、发展壮大中外建事业而奋斗。 第十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总公司党委领导下的各基层党组织。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由总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实行。(2008)中外建党字第009号关于印发XX建设总公司党委各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通知总137、公司党委各职能部门:现将XX建设总公司党委各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中共XX建设总公司委员会 2008年6月6日抄送:总公司领导,各区域公司、专业公司、子公司党委,总公司机关各部门,XX建设总公司党委各职能部门职责范围一、党委办公室职责范围总公司党委办公室是负责总公司党委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总公司党委办公室与总裁办公室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总公司党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党委会议的记录并草拟会议文件和纪要;负责督促落实党委决定及党委领导的指示并将落实情况向党委领导反馈;二、负责草拟以总公司党委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函电;负责党内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阅、存档、138、上缴等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总公司党委办公室印鉴;三、负责拟订总公司党委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党内各项统计和年报工作;负责党报,党刊的订阅工作;四、负责总公司党委领导的秘书事务,协助总公司党委领导处理日常党务工作,协调党务工作关系;五、负责党内信访工作;负责党的保密工作;六、负责党委对外联络和对外接待工作;七、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党委组织部职责范围总公司党委组织部是总公司党委领导下负责总公司党的建设、党的组织工作的职能部门。总公司党委组织部与人力资源部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总公司系统各级党的基层组织机构的建立工作;负责总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培139、养工作;二、负责总公司机关基层党支部、直属机构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考察、选拔、培养、任免工作;负责对总公司所属直属机构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三、负责总公司系统各民主党派人士担任直属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考察、考核和推荐工作;四、负责指导各基层党委(支部)按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对各基层党委进行目标管理和工作考核;五、负责总公司系统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负责总公司系统党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六、负责总公司系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制订和实施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对总公司所属直属机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七、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负责总公司系统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负责流动党员的管理140、工作;八、负责总公司系统党员出国(境)的政审工作。 九、建立健全总公司系统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有关统计工作;负责对党的组织工作的文件、材料进行归档保存;负责管理总公司党委组织部印鉴;十、负责党员发展工作。负责总公司系统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负责对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进行指导;负责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的审核、备案工作;十一、负责总公司党的统一战线工作。负责联系总公司系统党外各界民主人士;负责全面、客观地反映党外各界民主人士和知识分子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团结一切力量,为公司的发展壮大而努力;十二、完成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三、党委宣传部职责范围总公司党141、委宣传部是在总公司党委领导下负责总公司党的宣传工作、政治思想工作和理论教育的职能部门。总公司党委宣传部与党群工作部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指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科学发展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各种形式对广大党员和员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形势与任务的宣传教育;二、负责了解和研究广大党员和员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配合党委组织部开展党课教育;负责定期总结和研究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的新特点,不断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三、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负责通过各种形式142、宣传总公司各级组织和广大员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先进事迹,充分反映总公司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 四、负责带领总公司工会、共青团组织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体育活动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五、负责拟订总公司系统党的宣传工作年度计划;负责各项宣传计划的贯彻落实;负责各类宣传材料和图书、音像资料的制作发放与保管工作;负责对党的宣传工作的文件、材料进行归档保存; 六、完成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XX建设总公司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部分岗位轮换和职责不相容岗位分离设置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总公司系统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关键岗位任职监督机制,确保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能够安全有效地运行,根据中143、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建总公司关于部分岗位实行轮换、分离设置及竞业限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部分岗位轮换和职责不相容岗位分离设置制度,是公司管理活动中最基本的控制与监督制度之一,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为建设和谐、效能中外建而努力。第二章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第三条 总公司系统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自觉遵守中共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认真做好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工作。第四条 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144、第五条 凡有上述亲属关系者,在总公司系统内不得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的职务。第六条 在总公司机关、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经理部等单位内,凡有上述亲属关系者,如一方担任领导职务,另一方则不得在本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第七条 各单位原则上不得录用与本单位领导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到本单位工作;确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原因必须录用者,须严格执行回避任职规定;因回避任职造成自身所学专业浪费或引起相关损失,其责任和后果均由个人自负,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八条 总公司系统各级党政联席会议,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研究讨论干部145、任免事项时,如涉及参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第九条 总公司系统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如考察对象涉及本人亲属时,本人必须回避。第十条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以及子女的配偶,以独资、合伙或者较大份额参股的方式经营企业,该领导干部不得在上述企业或者单位兼职,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所在单位不得与上述企业进行业务经济往来。第十一条 总公司系统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时,若存在需要回避的事项,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回避意见;必要时,组织(人事)部门可要求领导干部本人报告需要回避的有关事项。第十二条 总公司系统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出现需要回避的情况时,146、本人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申请;组织(人事)部门发现党政领导干部有需要回避的情况,应及时提出回避建议。第十三条总公司系统各级组织和个人有权反映领导干部需要回避的情况,接到反映的单位和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事项交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处理。第十四条 出现本规定所列需要回避的情形时,一般由职务层次较低的一方回避;职务层次相当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进行回避。 第十五条实行回避制度需要跨总公司系统调整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报请中建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协调解决。第十六条 本规定发布前已在总公司系统履职的党政领导干部,按本规定需要进行回避任职的,应在本规定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147、进行调整。第十七条 对于有需要回避的情况而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司将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按照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总公司系统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做出的回避任职决定;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的,将按照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除本规定所列情形外,法律法规对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条总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工作,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 第二十一条总公司系统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干部,其任职回避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章 关键岗位轮换制度第二十二148、条 总公司系统各级资金财务、物资采购等关键岗位的员工须实行岗位轮换制度。第二十三条 总公司机关、各直营分支机构,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财务部经理、出纳;各项目经理部财务主管、出纳;以及总公司资金财务部认为有必要实行轮换的其它财务工作岗位,均应按照本规定进行岗位轮换。 第二十四条 各直营分支机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物资部经理、物资采购业务员;各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主管、物资采购业务员;总公司工程部认为有必要实行轮换的其它物资采购工作岗位,均应按照本规定进行岗位轮换。 第二十五条 总公司机关、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财务部门经理,须每四年轮岗一次;各单位任职出纳岗位的员工,须每两年轮岗一149、次。第二十六条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物资部经理,须每四年轮岗一次;各单位物资采购业务员,须每两年轮岗一次。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关键岗位员工轮岗方案并组织实施,其相关情况须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二十八条 员工岗位轮换,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离岗交接手续;各种文件、档案资料的移交手续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各级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岗位轮换的年限。 第三十条总公司资金财务和物资采购主管部门,负责对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岗位轮换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级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提出岗位轮换方案;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关键岗位任职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150、第三十一条员工岗位轮换后,如发现员工在原岗位任职期间有违法、违纪问题,各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须及时向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或总公司纪委、监察室报告,不得隐瞒;对于构成经济犯罪的人员,总公司将按照规定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四章 不相容岗位分离设置制度第三十二条 根据中建总公司关于职责不相容岗位实行分离的原则,总公司制定出XX建设总公司不相容岗位清单。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XX建设总公司不相容岗位清单的规定,认真做好职责不相容岗位的分离设置和人员分别配备工作。第三十四条 职责不相容岗位的分离设置和人员分别配备工作,由各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151、在制订员工岗位职责时,应严格界定职责不相容岗位的职责范围,特别是各自的权限、责任和义务。第三十六条 因未按照本规定进行职责不相容岗位分离设置和人员分别配备给公司造成管理性经济损失,总公司将按照规定追究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机关,各直营分支机构,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各直属项目经理部;合作经营分支机构及其所属项目经理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XX建设总公司职责不相容岗位清单一、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152、:(一)采购申请与审批;(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三)采购合同订立与采购合同审核;(四)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五)付款申请、审批与执行。二、筹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一)筹资方案的拟订与决策;(二)筹资合同的审批与订立;(三)与筹资有关的各种款项偿付的审批与执行;(四)筹资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三、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一)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三)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四)对外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四、工程项目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一)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二)概预算编制与审核;(三)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153、(四)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五)项目实施与项目验收;(六)竣工决算与竣工决算审计。五、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六、各单位出纳人员均不得兼任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也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第三部分 人事管理规定XX建设总公司员工各类假期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为规范管理员工的各类假期,特制定本规定。一、适用范围凡与公司签订全日制正式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可按本规定申请使用探亲154、假(包括探配偶假和探父母假)、年休假、婚嫁、产假、病假、工伤假、丧假、事假。员工申请使用上述各类假期,须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二、各类假期的界定及休假待遇(一)探配偶假、探配偶假是指已婚员工工作地与配偶工作(居住)地不在同一城市或地区,按规定可享受的探亲假期;、探配偶假每年度一次,假期30天,其旅费按火车硬座票价报销;50周岁以上员工,其旅费按火车硬卧票价报销;、探配偶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路途时间按本文规定时间核计;、赴境外探配偶(1)员工配偶因公赴境外工作、学习一年以上,员工每年可享受探配偶假期30天,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旅费自理;(2)员工配偶因私出境一年以上,员工每年可申155、请事假30天(含路途时间)赴境外探亲;(3)赴境外探配偶者,其路途时间按飞机票记载的时间核计。(二)探父母假、未婚员工工作地与父母工作(居住)地不在同一城市或地区,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可享受20天探亲假期;其旅费按火车硬座票价报销;2、已婚员工工作地与父母工作(居住)地不在同一城市或地区,在公司工作每满四年,可享受20天探亲假期;其往返旅费以火车硬座(50周岁以上员工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费用在本人月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公司报销; 3、已婚员工父母和配偶的工作(居住)地在同一城市或地区的,只能享受每年一次探配偶假,不再享受四年一次探父母假期;4、使用探父母假期间,发给基本工156、资和岗位工资;路途时间按本文规定时间核计;5、赴境外探父母者,可请事假20天(含路途时间),其旅费自理。(三)年休假1、年休假是指公司按国家规定给予员工的年度休息假期。2、凡与公司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其工作年限符合下列条件,均可享受相应的年休假。(1)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者,每年度休假5个工作日;(2)累计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者,每年度休假10个工作日;(3)累计工作时间满20年以上者,每年度休假15个工作日。3、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3157、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4)离岗脱产学习半年以上的;(5)当年待岗在一个月以上的;(6)长期外借人员和因公赴境外长期工作者,在外借或境外期间应享受的年休假由外借单位和境外机构安排,公司不再给予年休假;4、因劳动合同解除、长期事假等原因,员工当年度实际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时,年休假天数按照全年正常工作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除以12个月,再乘以实际工作月数(包括计算年休假可视同工作的病假时间)计算;上述计算也可以按天数精确计算;5、年休假期间,员工工资待遇不变;6、经本人书面申请和公司批准,年休假可冲抵事假、病假;7、年休假在当年度内可以集中一次使用,也158、可以分几次使用;年休假一般不得跨年度使用,特殊情况如需跨年度使用,须按规定报请总公司领导(分支机构总经理)批准;8、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全年的工作计划,分期安排员工使用年休假;为不影响正常工作,基层部门或班组不得在同一时间安排两名或以上员工集中休假;同时,如因安排不当使员工年休假无法使用,其部门或班组负责人应负相应的领导责任;9、确因工作需要未按规定使用的年休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请总公司领导(分支机构总经理)批准后,按本休假年度员工的平均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之和以日工资计,发给300%的补偿工资。(四)婚假、员工结婚,持结婚证可申请3个工作日假期;符合晚婚条件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159、可申请共计10天的假期;婚假须一次使用;、婚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不使用婚假者,不发给补偿工资;、员工工作地与未婚夫/妻(配偶)工作(居住)地不在同一城市或地区,员工申请到未婚夫/妻(配偶)工作(居住)地结婚,其往返路途时间按本文规定核计。(五)产假、女职工生育,持医院证明可申请产假90天(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年满24周岁以上)增加奖励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3、上述产假时间均以国家当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准160、;4、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购买了生育保险。女职工及其配偶使用上述产假期间的工资及生育所发生的医疗费和其它各种费用,均由本人依照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理赔;5、产假结束后,因身体无法恢复需继续休息者,按病假处理;6、使用产假期间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的费用,本人应在产假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足额上缴至本单位财务部门。(六)病假、员工患病及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可申请使用病假。休病假须提供社会保险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证明或病休证明;员工患常见性疾病,申请使用病假在一日之内的,本人需书面说明病情,经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可不提供病休证明;当月内如因161、同一疾病再次使用病假,必须提供医疗机构的病休证明;、使用病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其医疗期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动部发1994479号)确定; 、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员工因病治疗或休息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以下办法计发:()员工当月病假累计3天(含3日)以内,发给基本工资,并按天扣发50%岗位工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3日者,从第4天起按天扣发岗位工资;当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者,在以后的其它月份使用病假,均按天扣发岗位工资;()员工当年累计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全额发给基本工资;超过两个月则按如下标准发给病假工资:工龄已满10年且在中建总公司系统工作满2年者,发给100%的162、基本工资;工龄不满10年或在中建总公司系统工作不满2年者,发给90%的基本工资;()员工全年累计病假超过六个月的,按如下标准发给病假工资:工龄满10年且在中建总公司系统工作满2年者,发给80%基本工资;工龄不满10年或在中建总公司系统工作不满2年者,发给70%基本工资;(4)病假期间,公司核发给员工的病假工资,均不得低于员工工作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七)工伤假员工因工作意外或职业病需治疗和休养申请使用工伤假,以及因工作意外或职业病所引致的治疗及休养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规定办理。(八)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申请使用3个工作日假期。直系亲属工作(居住)地与员工工作地不163、在同一城市或地区的,其往返路途时间按本文规定核计。使用丧假期间,员工工资待遇不变。(九)事假员工因事请假,按天扣除岗位工资和基本工资;员工无正当特殊理由,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者,将视为个人原因自动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公司将按规定停止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有关假期的管理(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应享受的年休假、探亲假以及累计的调休假,公司将安排员工在雨、雪、台风以及北方冬季封冻期等建筑现场无法施工的工作日使用;或者安排在春节前后建筑业民俗长假的工作日使用;(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若公司安排员工回家庭所在地集中使用调休假或安排集中休息的时间超过164、当年度应享受的探亲假时间,则不再享受当年的探亲假期,但可按火车硬座票价报销一次往返旅费。四、休假路途时间计算使用探配偶假、探父母假、丧假以及员工申请到未婚妻(配偶)工作(居住)地结婚,均按下列标准计算往返路途时间:距目的地800公里以内,计往返时间2天;距目的地1500公里以内,计往返时间4天;距目的地1500公里以上,计往返时间6天。五、各类假期的审批(一)员工申请使用各类假期,均应填写XX建设总公司员工出差/休假/事假审批表,并按本规定的程序逐级报批;(二)一般员工申请使用各类假期,由所在部门和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总公司主管副总裁(分支机构主管领导)审批;(三)总公司部门副职以上人员申请使165、用各类假期,由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和主管副总裁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总裁审批;(四)分支机构部门副职以上人员申请使用各类假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分支机构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支机构总经理审批;(五)分支机构总经理、书记申请使用探亲假、年假、事假超过5天以上的,须书面报告总公司董事长/总裁审批,经批准方可使用假期;(六)员工申请使用年休假、探亲假、探父母假、婚假以及在非特殊紧急情况下申请使用事假,必须事先按上述程序进行审批;经审批同意并到同级人事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使用相应的假期;(七)拆分使用年休假或以年休假冲抵事假、病假,假期时间在1至3天之内的,由所在单位和同级人事部门批准;(八)166、使用丧假、病假、产假,一般情况下,应事先按上述程序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因特殊和紧急情况无法办理请假审批手续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事先报告所在单位和同级人事部门,事后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九)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使用调休假期或集中安排休息时,亦应按照本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六、相关规定(一)员工应严格按批准的时间使用各类假期,休假结束后应立即主动到同级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手续;使用病假、产假者,销假时应提供医疗机构的病假、产假证明;(二)员工在休假期间,因患病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延长假期时,在原批准的假期届满前,应及时与所在部门或班组以及人事部门联系办理续假手续;(三)各单位167、应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与休假时间,使员工能充分享受各类假期;员工当年的假期应在当年内使用,不使用者(年休假除外)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四)公司本着关心爱护员工身心健康的原则,不鼓励员工放弃各类休假;员工放弃使用各类假期,公司不发给任何补偿(年休假除外);(五)探配偶假、探父母假原则上应一次使用。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原因,经总公司领导(分支机构领导)批准可分两次使用,其旅费和路途时间按一次核算;(六)员工前往配偶、父母工作(居住)地出差、学习或短期工作,其累计时间超过当年度享受探亲假的时间,则不再享受探亲假;(七)员工使用各类假期遇到法定假日、休息日时,除本规定注明以工作日计算假期的情况外,其它所遇法168、定假日、休息日均计算在假期内,不另扣除;(八)各级人事部门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建立员工使用各类假期的台帐,对员工使用各类假期的情况准确记录、定期告知。七、罚则员工使用各类假期(包括集中使用调休假期),均应按本文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对于未按本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延长休假时间;休病假、产假不能提供医疗机构病假、产假证明;使用各类休假结束后不按本规定办理销假手续或不按时返回工作岗位等,均被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或旷工行为。员工旷工,公司将按规定停发旷工期间的工资及其它各项福利待遇;对于情节严重的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公司将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务院一九八二年四月十日颁布)169、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者予以除名。八、本规定于二OO八年一月九日提交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听取意见;总公司工会委员会代表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向总公司提出修改意见并平等协商讨论,根据广大职工的意见,总公司对本规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九、本规定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二00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二OO四年八月一日发布的XX建设总公司机关员工各类假期管理规定同时废止。XX建设总公司员工工作与考勤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为规范员工工作与考勤制度,特制定本规定。一、工作制度与实施范围根据170、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劳社部发42号)、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特殊工时制度实施办法(中建人字929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总公司系统不同工作岗位员工分别实行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等三种不同的工作制度。(一)不定时工作制度1、总公司总裁助理、副三总师以上职务高级管理人员;各分支机构三总师以上职务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2、从事投标报价、采购、营销、清欠方面的人员;汽车驾驶、值班保卫、维修、服务、网络管理等方面的人员;以及派往工程项目部担任正副经理的人员,均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上述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171、具体人员,由所在单位与同级人事部门协商,报总公司领导(分支机构总经理)批准后实施;3、派往国外长期工作的人员,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各驻外机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具体办法,由海外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报总公司批准后实施。(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管理与技术支持、后勤保障与服务的人员,可实行以一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三)标准工时工作制度除上述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人员外,其他员工均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二、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员工的工作与考勤管理(一)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界定1、总公司机关员工每周工作五天,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如下:上午8:301172、2:00 下午:1:005:002、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安排员工在上述工作时间外每日增加三十分钟工作时间,或者可在一周内增加总计不超过2小时30分钟的工作时间;上述增加的工作时间均为法律认可的标准工作时间;3、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标准工作时间。分支机构拟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应在征求员工和工会组织意见后,由分支机构总经理签署发布予以实施;4、各分支机构制定的标准工作时间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但也不得少于37.5小时;5、各分支机构制定的标准工作时间须报总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6、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使人民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受到威胁需要紧急处理时,员工应按照公司的173、指令工作,其工作时间不受标准工时制工作时间的限制;(二)标准工时制工作时间记录1、总公司机关实行标准工时制员工工作时间记录(1)实行标准工作制的员工,应按照本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出勤情况均应记录在员工考勤表中;(2)实行标准工作制员工的出勤情况用考勤机记录;员工须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在考勤机上做出勤记录;(3)考勤机设置地点:中国外文大厦A座803室、建设部大楼北配楼三层(总公司机关办公地点如发生变动,考勤机将设置在新办公地点);2、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总公司机关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原则,制定本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员工工作考勤记录的规定或办法。分支机构拟定的相关规定或办法174、,应在征求员工和工会组织意见后,由分支机构总经理签署发布予以实施。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的工作与考勤管理(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在无紧急、特殊工作任务的情况下,亦应按照标准工作时间上班、下班;(二)除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外;其他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须将自己在办公室工作的时间,用考勤机或分支机构设置的其它考勤设备进行准确记录;(三)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其直接上级应全面掌握员工每日工作任务、去向和完成任务的情况;员工本人须主动向直接上级报告每日工作和出勤情况; (四)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得以不定时工作制为由擅自离岗办理私人事务175、;员工若安排调休,亦应征得所在单位和同级人事部门的批准;(五)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情况以及经批准在工作日调休的相关情况;使用各类假期、因公出差等情况,均应准确记录在员工考勤表中。四、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的工作与考勤管理(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的工作时间,由项目经理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对规律化、制度化的原则进行安排;(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项目部制定的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安排,按时上下班;(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员工的出勤时间应记录在员工考勤表中;(四)项目经理部应按照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关于集中工作、集中休假、轮休调176、休或弹性工作的休息原则安排员工休息,其休息的时间亦应准确填写在员工考勤表中。五、考勤统计(一)总公司领导和分支机构班子成员的出勤情况由同级办公室负责记录;各单位考勤员负责统计、填报本单位员工的考勤;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员工的考勤,由所在项目经理部负责记录填报;(二)公司全体员工的出勤情况均应如实记录在员工考勤表中;员工考勤表是核发员工工资的唯一依据;(三)总公司机关各部门考勤员应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员工考勤情况如实记录在员工考勤表中提交人力资源部;(四)各分支机构可根据每月工资发放时间,确定员工考勤记录的起止时间。六、罚则(一)员工迟到、早退115分钟,视为违纪一次;1177、630分钟为违纪两次;依此类推;(二)当月内累计违纪5次以上者,公司将向本人发出出勤违纪通知书,督促其改进;接获通知后若当月再次违纪,每违纪一次,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发五十元人民币;(三)当月内违纪10次以上者,除按本规定扣发工资外,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四)员工全年接到出勤违纪通知书10次以上,将被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此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职降薪处理,或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论,即时予以辞退;(五)不论何种原因迟到、早退,员工必须在上班前和离开时做考勤记录,否则按旷工处理;(六)对于各单位设置的考勤记录设备所记载的员工迟到、早退、缺勤情况,不论是何种原因(公事、私事、疏忽178、及不可预见之原因),员工本人必须在事后填写员工缺勤情况说明书,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证实后,交同级人事部门备查,否则,按旷工处理;(七)因疏忽未在考勤设备上做记录的次数,一个月里不得超过五次,超过五次以上的,将按缺勤进行处罚;(八)因患病就诊出现迟到、早退或缺勤,本人须提供就诊证明或病休证明书,否则,按旷工处理;(九)对于擅自离岗、无故旷工者,按天扣发当月工资;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论,即时予以辞退;(十)各单位考勤员和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填报和审核员工考勤表。对假报和虚报考勤者,一经发现,公司将分别179、对考勤员和部门(班组)负责人予以行政纪律处分,并扣发15%当月工资;(十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应按照上级的工作指令准时到达工作地点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公司将按照本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二)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劳动纪律。对于不起表率作用,经常违反劳动纪律者,公司将按本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十三)公司全体员工应积极努力地做好本职工作,爱岗敬业,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对于违反劳动纪律者,所在单位领导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对于屡教不改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务院一九八二年四月十日颁布)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180、纪律处分,直至辞退。七、相关规定(一)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二)公司全体员工因公出差,使用各类假期或请事假,须事先持审批同意的员工出差/休假/事假审批表到同级人事部门办理出勤备考手续;因特殊情况出差前无法办理审批手续者,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三)考勤设备所记录的加班、超时工作时间,不作为员工加班、超时工作发给补偿工资的依据;员工加班、超时工作,均按照XX建设总公司员工加班、超时工作管理规定办理;(四)各级人事部门应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按月制作本单位在岗员工花名册,员工花名册应长期妥善保存,以备核查;(五)员工考勤表、员工缺勤情况说明书、员工出181、差/休假/事假审批表、出勤违纪通知书以及考勤设备记录的纸质资料或电子文档等均是员工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凭据,各级人事部门应长期妥善保存,以备核查。八、本规定于二OO八年一月九日提交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听取意见;总公司工会委员会代表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向总公司提出修改意见并平等协商讨论,根据广大职工的意见,总公司对本规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九、本规定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二00八年一月一日起实行,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发布的XX建设总公司机关工作与考勤管理规定同时废止。(2008)中外建人字第047号关于实行机关员工每月出勤与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总公司机182、关各部门:总公司研究决定,从2008年4月起实行员工每月出勤与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机关全体员工(部门正职以上人员除外)应按要求如实填报当月出勤情况和主要工作情况;每项工作的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及办理结果均应填写在工作报告书中。2、部门总经理应根据员工当月出勤与工作情况,对员工工作成绩给予肯定,对其不足之处提出相应的督导意见。 3、机关员工每月出勤与主要工作情况报告书应于每月16日随员工考勤一同送人力资源部。4、员工工作情况报告书由人力资源部长期保存,以备核查。5、总部机关不再填报机关员工每日工作内容记录表。特此通知。附件:机关员工每月出勤与主要工作情况报告书 XX年四183、月八日抄送:总公司领导XX建设总公司机关员工每月出勤与主要工作情况报告书姓 名所在部门考勤起止时间请员工本人将当月出勤情况填写如下:迟到: 次 早退: 次 事 假: 天 旷 工: 天 病假: 天 公差: 天 年休假: 天 其他休假: 天员工当月考勤期内主要工作情况(如填写不下,可附另页):员工所在部门领导审核与督导意见: 部门总经理签署: 年 月 日员工本人签字: 日期: 注:1、机关部门副总经理及以下员工应按本表要求如实填写每月出勤与主要工作情况;每项工作的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及办理结果均应填写在本表中;部门总经理应根据员工工作情况提出相应的督导意见。 2、本表于每月16日随员工考勤一同送人力184、资源部;本表由人力资源部长期保存,以备核查。XX建设总公司员工超时、加班工作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员工超时、加班工作管理规定。一、休息日及法定假日的界定(一)休息日:是指星期六及星期日;(二)法定假日:是指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假日;法定假日的增加与减少以国家法规为准。二、超时、加班工作的界定(一)超时工作是指公司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二)加班工作是指公司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假日、休息日期间进行工作;三、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员工超时、加185、班工作的管理(一)标准工时工作制员工超时、加班工作的补偿1、公司安排员工超时工作,公司将支付员工150%的工资;2、公司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公司将安排员工在其它工作日补休;若不能安排补休,公司将支付员工200%的工资; 3、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公司将支付员工300%的工资。(二)标准工时工作制员工超时、加班工作的安排及审批程序1、安排员工超时或加班工作,各单位应事先将超时或加班工作的原因、时间、地点、工作内容、需支付员工补偿工资的数额等情况书面报告人事部门;2、人事部门应对各单位提交的超时、加班工作报告进行审核,在征求工会意见并得到员工本人同意后报总公司董事长、总裁(分支机构总经186、理)批准;3、未经总公司董事长、总裁(分支机构总经理)书面批准,其它各级管理人员均不得安排员工超时、加班工作。四、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超时、加班工作的管理(一)XX建设总公司是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批准。因此,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的休息时间工作,员工须按照公司的指令工作并完成指定的任务;(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应享有的休息时间,各单位须安排员工在当月或者次月的工作日调休;员工书面申请推迟调休时间,经批准可调整在当年度内调休;(三)187、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应享有的休息时间,公司将调整安排员工在雨、雪、台风以及北方冬季封冻期等建筑现场无法施工的工作日进行休息;或者集中安排在春节前后建筑业民俗长假的工作日休息;员工书面申请推迟调休的时间,经批准可调整到第二年度适当的时间调休;(四)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的基础上,公司还将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及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五)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完整享受应有的调休或集中休息时间后,公司将不再发给超时、加班补偿工资;(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在188、法定假日加班工作的,各单位不得安排员工调休,同时须按照法定假日加班补偿规定支付员工300%的工资;(七)非特殊紧急情况,各单位不得安排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在法定假日加班;法定假日安排员工加班,须事先征得同级工会组织的同意,同时须将安排员工在法定假期加班工作的特殊原因、时间、地点、工作内容、需支付员工补偿工资的数额等情况书面报公司领导或项目部负责人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安排员工加班工作。五、相关规定(一)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超时、加班工作时,员工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均须服从,不得拒绝;(二)公司全体员工应不断学习进取,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完成本职工作的189、能力,敬业尽职、勤奋工作;员工在上班时间能完成的工作任务,不允许拖延至下班后做,不得将当日应该完成的工作拖延至第二天; (三)各单位应合理安排员工的日常工作,尽量不安排或少安排员工超时、加班工作;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生产和管理工作的情况下,让员工能充分享受和使用各类假日及休息时间; (四)各级领导应时刻爱护和关心所属员工。一般每日不得安排员工超时工作一个小时以上;特殊情况每日超时工作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五)员工加班工作,按本规定可调休的假期,员工书面申请充抵本人病、事假时,须经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批准;(六)各级领导要不断地提高管理素质和统筹协调能力,尽量安排员工在正常190、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避免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力资源浪费; (七)对于经常安排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员工超时、加班工作的部门或班组,人事部门应定期对其人力资源配置、员工岗位技能、部门或班组负责人的管理素质、能力等进行评估和考察,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单位人力资源进行重新配置或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六、本规定于二OO八年一月九日提交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听取意见;总公司工会委员会代表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向总公司提出修改意见并平等协商讨论,根据广大职工的意见,总公司对本规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七、本规定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八、本规定自二00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二00一年191、三月一日发布的XX建设总公司机关员工超时、加班工作管理规定同时废止。XX建设总公司待岗员工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和中建总公司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公司待岗员工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待岗的条件 在员工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因下列原因在10天内不能上岗工作的,公司将安排员工待岗:(一)因员工个人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工作表现等因素,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 (二)在机构调整中,公司暂时无法安排员工工作岗位的;(三)本人申请不在现岗位工作,公司无法调整其它岗位的;(四)根据工作需要,公司重新安排员工工作岗位,本人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二、安排员工待岗的审批程序(一)安排员工待岗,须由员工所在单位或192、人事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总公司领导审批;员工待岗未获批准,又未能上岗工作的员工,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二)拟安排员工待岗的决定,人事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工会或职代会,公司将充分听取职代会或工会的意见;(三)公司安排员工待岗的决定将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四)待岗员工须填写XX建设总公司待岗员工登记表,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五)自公司下达员工待岗决定之日起,其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条款应变更为“待岗”,如员工与公司达不成协议,可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六)分支机构安排员工待岗,须事先将有关情况书面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待总公司批准后方可安排员工待岗。三、员工待岗期间待遇与管理 (193、一)员工待岗期间,公司按照员工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核发员工的待岗工资; (二)待岗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公司代扣代缴;上述各项费用中个人应缴部分从个人待岗工资中扣除;扣除上述费用后实发给个人的工资额,不低于员工所在地城市居民个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员工待岗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6个月内允许员工自找单位或自谋职业。员工在待岗期内被其他用人单位录用或自谋职业的,应及时与公司联系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未主动办理离职手续的,一经发现,公司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四)待岗6个月以上仍未落实工作岗位的员工,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五)员工待岗期间,人力资源部应每周194、安排一个工作日对待岗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待岗员工须按时参加业务培训学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待岗员工连续3周或累计5周不参加培训学习,其行为将被视为严重的旷工行为,对此,公司将按照规定即时解除与待岗员工的劳动关系;(六)员工所在单位工会、人事部门及员工所在部门和班组应切实做好待岗员工的思想工作;努力帮助解决待岗员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供岗位需求信息,努力创造条件,使其能够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四、二00八年一月一日前已待岗的员工,应按照本规定重新办理待岗手续;待岗时间从二00八年一月一日重新计算。五、本规定于二OO八年一月九日提交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听取意见;总公司工会委员会代表总公司职工195、代表大会于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向总公司提出修改意见并平等协商讨论,根据广大职工的意见,总公司对本规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六、本规定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七、本规定自二00八年一月一日起实行,二一年二月一日发布的XX建设总公司员工待岗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2008)中外建人字第014号关于实施劳动合同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区域公司、专业公司、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总公司制定出了XX建设总公司在岗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管理办法、XX建设总公司员工各类假期管理规定、XX建设总公司员工工作与考勤管理规定、XX建设总公司员工超时、加班工196、作管理规定、XX建设总公司员工冬季采暖补贴发放暂行规定、XX建设总公司待岗员工管理暂行办法等六个管理规定以及XX建设总公司机关员工聘用合同和XX建设总公司分支机构员工聘用合同两个劳动合同标准文本。上述管理规定于2008年1月9日提交XX建设总公司工会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广大职工的意见,总公司工会委员会代表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08年1月21日向总公司提出修改意见并平等协商讨论。根据广大职工的意见,总公司对上述管理规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并于即日起下发执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和总公司制定的上述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旧劳动合同的衔接与合同签订问题(一)凡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197、员工,须在2008年1月31日前,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文本与总公司或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二)自2008年2月起,凡因个人原因不与总公司或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将被视为个人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对此,各单位不得向其支付工资;(三)2007年12月31日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此次可不按新文本签订劳动合同,待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有意续期,届时再按新文本签订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期限及用工形式的确定(一)凡在中外建总公司(含中建总公司系统)工作年限合计超过十年以上的员工(工作年限以本人档案记载为准),若本人提出申请,各单位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凡在198、中外建总公司(含中建总公司系统)工作年限合计未达到十年的员工(工作年限以本人档案记载为准),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员工协商签订一至八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期限可按以下原则确定:1、担任总部机关部门副总经理职级和分支机构副总经理职级以上职务的员工,可与公司签订五至八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新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须签订五年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他新入职员工,可签订一年为期限的劳动合同;3、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员工可与公司签订期限在五年以内的劳动合同;(三)各单位在为工程项目部招聘员工时,除特殊情况外,均应与项目部员工签订以完成本项目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四)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以小时计算薪酬199、为主的灵活用工形式。其劳动关系确立、解除、终止的方式均较为灵活,工资和社会保险的成本也较低。各单位在招聘临时性、辅助性或者可替代性岗位的员工时,应首先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五)除在项目经理部从事管理、技术支持和少数后勤保障的工作人员外,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的各类操作人员,均应以使用劳务公司成建制的劳务为宜;除特殊情况外,各单位不得与各类现场施工操作人员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四、劳动合同签署人及授权签署人(一)总公司机关全体员工,各分支机构总经理、书记的劳动合同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XX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各区域公司、专业公司、分公司、XX建设总公司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200、责人(总经理)在任职有效期间内签署本单位所属员工的劳动合同;(三)中外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安华发展公司、XX建设总公司青岛公司、XX建设三峡工程建设开发公司、上海中外建商贸中心总经理、书记的劳动合同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其劳动合同须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四)各区域公司、专业公司、分公司、XX建设总公司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以本单位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五、劳动合同实施中须注意的其它事项(一)各单位接本通知后,应立即按照上述管理文件的规定补充制定本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各单位制定的补充管理规定不得违反上述管理文件的原则和精神;(二)各单位应加强劳动合201、同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对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实际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等进行动态管理,使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同时做好各类假期、考勤、处罚等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信息的记录工作,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记录;(三)总公司对各分支机构实行劳动合同管理问责制度。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因失职不作为或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劳动纠纷的单位,总公司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人事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四)注册地在北京地区的分支机构,其劳动合同文本第七条“社会保险责任”条款中,须增加“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不能将乙方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手续转入202、甲方,造成甲方无法为乙方办理上述保险,甲方将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条款。六、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各单位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特此通知。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抄送:总公司领导,中外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安华发展公司、XX建设总公司青岛公司、XX建设三峡工程建设开发公司、XX建设总公司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中外建商贸中心XX建设总公司机关员工聘用合同甲方:XX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明注册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通讯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XX建设总公司邮政编码:100835联系电话:0086-10-58933807,0086-10-88203、820511乙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同意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一、合同类型和期限乙方经过慎重考虑,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与甲方订立本合同并确定为甲方服务的期限。甲方对乙方选择的合同类型和在甲方的服务期限无异议。第一种: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二种: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退休时间止。第三种: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 任务完成时止。二、试用期甲204、乙双方若属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同意在上述合同期限内,确定本合同的首 个月为试用期。 三:乙方应具备的任职条件1、学历 ;2、专业 ;3、身体健康、无国家规定的影响大众健康的传染类疾病;4、具有 职称;5、具有甲方可使用的国家注册 执业资格;6、具有 技能资格证书;7、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乙方的工作内容为下列第 种:1、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2、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相关的技术支持类工作;3、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相关的服务保障、公共关系等辅助支援类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甲方总部和甲方设在中国境内、境外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工程项目所在地。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的具体工205、作时间和休假时间,乙方同意执行并自愿遵守XX建设总公司员工工作与考勤管理规定、XX建设总公司员工各类假期管理规定。六、劳动报酬及相关责任(一)甲乙双方选择以计时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的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之和为: 元人民币(其中试用期间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之和为: 元人民币)。乙方同时同意遵守XX建设总公司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管理办法;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管理制度确定; (二)乙方应按国家税法有关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将按规定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三)乙方当月的工资,甲方将在次月5日前发给乙方;适逢节假日或银行帐务往来延迟以及其它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致使工资206、不能在上述时间内发给乙方,甲方应向乙方做相关的解释工作; (四)根据国家住房制度有关规定,甲方不负责解决乙方住房和住宿; (五)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将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补偿工资;乙方同意执行并自愿遵守XX建设总公司员工超时、加班工作管理规定。七、社会保险责任(一)甲方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甲方承担乙方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项保险中由单位承担的费用;上述社会保险中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甲方将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非北京市户籍和农业户籍的员工,其各项社会保险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二)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不能将乙方在北京市207、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手续转入甲方,造成甲方无法为乙方办理上述保险,甲方将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三)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后;乙方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退休后的养老金等均由社会保险或个人承担,甲方不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四)甲方将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为在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工作的员工购买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五)若乙方在甲方施工现场发生工作意外,甲方将按上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规定处理,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因工作意外208、伤害引起的其它经济和法律责任。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一)乙方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甲方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与技术支持和相关辅助岗位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将按照规定向乙方告知,并按规定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三)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九、乙方责任(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现行的规章制度;甲方已向乙方告知甲方自成立以来制订的现行有效的各类规章制度,乙方已认真阅读并领会,乙方同意认真209、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同时,乙方同意遵守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后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二)乙方明确地知道:甲方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设立的全国性建筑施工企业,国家商务部授予甲方从事境外工程承包、贸易和外派劳务的执业许可;甲方的上述经营性质确定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前往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任务;对此,乙方同意并自愿接受甲方的安排,接受甲方所属国内、国外分支机构或甲方控股公司的领导,在甲方所属国内、国外分支机构或甲方控股公司指定的工作地点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三)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甲方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和与上述业务相关的210、技术支持、服务保障、公共关系以及相关的辅助类工作,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执行下列第 种工时工作制度:第一种: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第二种:不定时工作制度;第三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职责与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 (五)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甲方依照本合同的原则和精神发出的合理合法之工作命令;不得以各种形式怠工.否则,乙方的行为将被视为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六)时刻维护甲方形象;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对内管理和对外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公司名义从事私人经营活动;不得使用公司所赋予的权利谋取个人利益;滥用公司名义将被视为欺诈;廉洁自律,211、不得收受与甲方有业务往来的各类机构或个人之金钱和贵重礼物。否则,乙方的行为将被视为严重违反甲方管理规章制度; (七)保守公司秘密,在受聘期间未征得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外界透露甲方的技术资料、财务状况及经营信息;因乙方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自觉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遵守职业道德,敬业求进;不参加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各类党派团体和宗教组织;(九)乙方须如实提供本人工作简历;提供有效真实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及相关执业资格证明;乙方须提供入职前一个月内由甲方所在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乙方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和材料如有虚假,甲方有权即时辞退乙方且212、不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同时,乙方须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十)乙方承诺:乙方在本合同书中提供的住址和通讯地址及相关信息合法有效。合同期内上述住址和通讯地址及相关信息如有变动,乙方须主动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十一)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乙方不得与甲方之外的其它任何组织机构保持有效的劳动关系,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的工作安全守则及施工现场安全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和程序进行工作,以避免工作意外的发生。因乙方违反安全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工作意213、外,乙方须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十、合同变更、解除、终止与续订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做相应的内容变更。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1、试用期间,甲方经考核认为乙方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聘期内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且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3、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壹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损害;4、与甲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甲方提出而乙方拒不改正;5、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214、如: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6、被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解除本合同;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即时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五)本合同期内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如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215、甲方,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并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六)本合同解除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金的情形及数额,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期满,若乙方有意续约,乙方应主动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约申请,甲方应对乙方的申请及时做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在期满前一个月未做出书面答复,则视甲方同意乙方的续约申请;如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不以书面形式提出续约申请,则视乙方为不再与甲方续订劳动合同。(八)当出现不可抗力或不可抗拒之自然危害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九)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甲方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十五日之内为乙方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转216、移手续; 十一、相关规定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甲方将按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以及降职、降薪处罚; (二)乙方营私舞弊、失职不作为、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给甲方利益造成壹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损失或者给甲方的经营、管理及对外形象造成较大损害,其行为均属严重违反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对此,甲方有权即时辞退乙方且不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害,乙方须向甲方做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否则,甲方将依法提交司法机关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三)乙方玩忽职守、渎职腐化、收受贿赂,违反法律、法规或触犯刑律,甲方将依法提交司法机关追究乙方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217、; (四)乙方因个人原因在接受甲方出资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培训或学历教育后三年内辞职,乙方须偿付甲方的全额培训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罚金; (五)乙方因个人原因在接受甲方出资的特殊专业技能培训后两年内辞职,乙方须偿付甲方相应的培训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罚金; (六)乙方因个人原因在本合同期内辞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为招聘乙方所支付的相关人事费用; (七)乙方因个人原因在接受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租房补助、免费宿舍)后两年内离职,乙方须偿付甲方全额住房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罚金; (八)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来公司上班超过15天,乙方的行为将被视为自动与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不履行任218、何告知义务即时将乙方除名;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九)甲乙双方不论何种原因解除本合同,乙方均须按甲方的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并完成工作交接等相关事宜;对此,乙方无异议并同意严格遵守本条款;如乙方违反本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与否的唯一合法证明;乙方从甲方取得的工作证、出入证、臂章、胸卡、名片和甲方发出的委托函、介绍信以及乙方填写的各类文件材料、登记表格等,均不能作为甲乙双方保持劳动关系的证明;乙方人事档案调入甲方或交由甲方指219、定的人才机构管理,也不能作为甲乙双方保持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责任,甲方将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十三、甲乙双方议定的其它事宜:_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须在合同书的每一页上签字,甲方须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骑缝章,否则,本合同无效。十五、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列的各项条款无任何异议,同意并自愿接受本合同各项条款的约束。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XX建设总公司 分公司员工聘用合同甲方:XX建设总公司 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注册地址:通讯地址:邮政编220、码: 联系电话: 乙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同意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一、合同类型和期限乙方经过慎重考虑,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与甲方订立本合同并确定为甲方服务的期限。甲方对乙方选择的合同类型和在甲方的服务期限无异议。第一种: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二种: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退休时间止。第三种: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 任务完成时止。二、试221、用期甲乙双方若属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同意在上述合同期限内,确定本合同的首 个月为试用期。 三、乙方应具备的任职条件1、学历 ;2、专业 ;3、身体健康、无国家规定的影响大众健康的传染类疾病;4、具有 职称;5、具有甲方可使用的国家注册 执业资格;6、具有 技能资格证书;7、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乙方的工作内容为下列第 种:1、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2、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相关的技术支持类工作;3、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相关的服务保障、公共关系等辅助支援类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甲方机关或甲方设在中国境内所属工程项目所在地。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的具体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乙方同意执行并自愿222、遵守XX建设总公司员工工作与考勤管理规定、XX建设总公司员工各类假期管理规定。六、劳动报酬及相关责任(一)甲乙双方选择以计时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的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之和为: 元人民币(其中试用期间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之和为: 元人民币)。乙方同时同意遵守XX建设总公司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管理办法;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管理制度确定;(二)乙方应按国家税法有关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将按规定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三)乙方当月的工资,甲方将在次月5日前发给乙方;适逢节假日或银行帐务往来延迟以及其它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致使工资不能在上述时间内发给乙方,甲方应向乙方223、做相关的解释工作; (四)根据国家住房制度有关规定,甲方不负责解决乙方住房和住宿; (五)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将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补偿工资;乙方同意执行并自愿遵守XX建设总公司员工超时、加班工作管理规定。七、社会保险责任(一)甲方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甲方承担乙方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项保险中由单位承担的费用;上述社会保险中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甲方将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非甲方所在地城市户籍和农业户籍的员工,其各项社会保险按照甲方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办理;(二)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后;乙方医疗、失业224、工伤、生育及退休后的养老金等均由社会保险或个人承担,甲方不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三)甲方将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为在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工作的员工购买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四)若乙方在甲方施工现场发生工作意外,甲方将按上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规定处理,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因工作意外伤害引起的其它经济和法律责任。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乙方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甲方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与技术支持和相关辅助岗位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甲方对可能产生职225、业病危害的岗位,将按照规定向乙方告知,并按规定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三)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九、乙方责任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现行的规章制度;甲方已向乙方告知甲方自成立以来制订的现行有效的各类规章制度,乙方已认真阅读并领会,乙方同意认真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同时,乙方同意遵守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后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 (二)乙方明确地知道:XX建设总公司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设立的全国性建筑施工企业,甲226、方是XX建设总公司的分支机构;甲方的经营性质确定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前往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任务;对此,乙方同意并自愿接受甲方的安排,接受甲方及所属项目部的领导,在甲方及所属项目部指定的工作地点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 (三)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甲方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和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保障、公共关系以及相关的辅助类工作,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执行下列第 种工时工作制度:第一种: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第二种:不定时工作制度;第三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职责与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 (五)不得以227、任何形式拒绝甲方依照本合同的原则和精神发出的合理合法之工作命令;不得以各种形式怠工;否则,乙方的行为将被视为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六)时刻维护甲方形象;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对内管理和对外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公司名义从事私人经营活动;不得使用公司所赋予的权利谋取个人利益;滥用公司名义将被视为欺诈;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与甲方有业务往来的各类机构或个人之金钱和贵重礼物。否则,乙方的行为将被视为严重违反甲方管理规章制度;(七)保守公司秘密,在受聘期间未征得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外界透露甲方的技术资料、财务状况及经营信息;因乙方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八)自228、觉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遵守职业道德,敬业求进;不参加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各类党派团体和宗教组织;(九)乙方须如实提供本人工作简历;提供有效真实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及相关执业资格证明;乙方须提供入职前一个月内由甲方所在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乙方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和材料如有虚假,甲方有权即时辞退乙方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同时,乙方须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十)乙方承诺:乙方在本合同书中提供的住址和通讯地址及相关信息合法有效。合同期内上述住址和通讯地址及相关信息如有变动,乙方须主动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十一229、)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乙方不得与甲方之外的其它任何组织机构保持有效的劳动关系,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十二)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的工作安全守则及施工现场安全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和程序进行工作,以避免工作意外的发生。因乙方违反安全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工作意外,乙方须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十、合同变更、解除、终止与续订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做相应的内容变更。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230、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1、试用期间,甲方经考核认为乙方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聘期内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且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3、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壹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损害;4、与甲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甲方提出而乙方拒不改正;5、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如: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6、被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解除本合同;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即时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231、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五)本合同期内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如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并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六)本合同解除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金的情形及数额,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七)本合同期满,若乙方有意续约,乙方应主动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约申请,甲方应对乙方的申请及时做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在期满232、前一个月未做出书面答复,则视甲方同意乙方的续约申请;如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不以书面形式提出续约申请,则视乙方为不再与甲方续订劳动合同。(八)当出现不可抗力或不可抗拒之自然危害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九)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甲方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十五日之内为乙方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十一、相关规定(一)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甲方将按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以及降职、降薪处罚; (二)乙方营私舞弊、失职不作为、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给甲方利益造成壹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损失或者给甲方的经营、管理及对外形象造成较大损害233、,其行为均属严重违反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对此,甲方有权即时辞退乙方且不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害,乙方须向甲方做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否则,甲方将依法提交司法机关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乙方玩忽职守、渎职腐化、收受贿赂,违反法律、法规或触犯刑律,甲方将依法提交司法机关追究乙方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四)乙方因个人原因在接受甲方出资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培训或学历教育后三年内辞职,乙方须偿付甲方的全额培训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罚金; (五)乙方因个人原因在接受甲方出资的特殊专业技能培训后两年内辞职,乙方须偿付甲方相应的培训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罚金; (六)乙方因个人234、原因在本合同期内辞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为招聘乙方所支付的相关人事费用; (七)乙方因个人原因在接受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租房补助、免费宿舍)后两年内离职,乙方须偿付甲方全额住房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罚金; (八)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来公司上班超过15天,乙方的行为将被视为自动与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不履行任何告知义务即时将乙方除名;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九)甲乙双方不论何种原因解除本合同,乙方均须按甲方的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并完成工作交接等相关事宜;对此,乙方无异议并同意严格遵守本条款;如乙方违反本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235、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与否的唯一合法证明;乙方从甲方取得的工作证、出入证、臂章、胸卡、名片和甲方发出的委托函、介绍信以及乙方填写的各类文件材料、登记表格等,均不能作为甲乙双方保持劳动关系的证明;乙方人事档案调入甲方或交由甲方指定的人才机构管理,也不能作为甲乙双方保持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责任,甲方将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十三、甲乙双方议定的其它事宜:_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须在合同书的236、每一页上签字,甲方须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骑缝章,否则,本合同无效。十五、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列的各项条款无任何异议,同意并自愿接受本合同各项条款的约束。十六、本合同由XX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或甲方法定负责人签署,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人代表甲方签署本合同,本合同均属无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2008)中外建人字第123号关于印发XX建设总公司机关各部门主要岗位职数设置办法和XX建设总公司机关员工岗位任职条件的通知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现将XX建设总公司机关各部门主要岗位职数设置办法和XX建设总公司机关员工岗位任职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X年七月237、二十八日抄送:总公司领导、各区域公司、专业公司XX建设总公司机关各部门主要岗位职数设置办法为适应总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加强总部机关各部门的管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一、除资金财务部、经营部、工程部可设一名部门副职外,其它部门原则上不设部门副职;不设置部门副职的部门,可设置一至二个部门经理助理岗位;二、除工程部、合约部可设置部门总工程师外,其它部门原则上不设部门总工程师岗位;三、各部门原则上只可设置执行经理一名,业务主管一至两名; 四、专业性较强的业务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技术岗位;五、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实际情况,在上述控制范围内设置管理、技238、术岗位;在上述所列岗位职数内,工作不需要的岗位则不得设置;六、担任上述管理、技术岗位的员工,必须符合XX建设总公司机关员工岗位任职条件;七、部门岗位职数设置审批程序:(一)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在职数控制范围内提出员工岗位职数设置建议,报总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程序报总公司董事长、总裁审批;(二)凡提请担任部门执行经理以上职务和部门总工程师职务者,需报请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批准后执行;八、因特殊情况需在上述岗位职数控制范围之外增加岗位职数,需按规定程序报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批准。XX建设总公司机关员工岗位任职条件第一部分 岗位任职基本条件凡受聘并任职XX建设总公司机关部门正239、职及以下管理岗位和部门总工程师及以下技术岗位的员工,必须符合下列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三、爱岗敬业、勤奋努力;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处事公正,团结同事。第二部分 管理岗位任职专业条件凡受聘并任职XX建设总公司机关部门正职及以下管理岗位的员工,必须符合下列岗位任职的专业条件:经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对于工作表现突出或因特殊情况破格晋升岗位职级的员工,可不受下列任职专业条件的限制。一、党办、总办管理岗位任职专业条件(一)主任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为中共正式党员;2、具有十年以240、上工作经验,五年以上行政或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经验;3、全面掌握企业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办公室各项业务管理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良好的文字工作能力;能独立撰写企业应用文章和各种文件、函电;5、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副主任/主任助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为中共正式党员;2、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验,三年以上行政或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经验;任职主任助理岗位的员工,应具有不少于六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三年以上行政或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经验;3、熟悉并掌握企业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办公室各项业务管241、理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较强的文字工作能力;能草拟企业应用文章并独立撰写各种文件、函电;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6、主任助理的任职条件。 (三)执行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年以上行政或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经验;3、了解企业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办公室各项业务管理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一定的文字工作能力,能起草各种文件、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业务主管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242、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年以上行政或相关业务的工作经验;3、了解本岗位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主管业务的工作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一定的文字工作能力,能够起草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文件和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解决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各类日常问题。 (五)业务员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了解所在岗位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的业务流程和业务知识;3、能够草拟本岗位简单的文件和函电;4、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二、人力资源部管理岗位任职专业条件(一)总经理1、24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八年以上人事或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经验; 3、全面掌握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人事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能独立起草人事管理的各种文件、函电;5、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副总经理/经理助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验,五年以上人事或相关业务的工作经验;任职经理助理岗位的员工,应具有不少于六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四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验;3、熟悉并掌握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244、握人事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能独立起草人事管理的各种文件、函电;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执行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三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验;3、了解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人事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能起草人事管理的一般性文件、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业务主管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年以上人事工作经验;3、了解本245、岗位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主管业务的工作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能够起草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文件和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解决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各类日常问题。 (五)业务员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了解所在岗位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的业务流程和业务知识;3、能够草拟本岗位简单的文件和函电;4、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三、党群工作部管理岗位任职专业条件(一)总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为中共正式党员;2、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246、五年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3、全面掌握企业党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企业党群工作的业务流程和管理知识;4、能独立起草党群工作业务的各种文件、函电;5、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副总经理/经理助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为中共正式党员;2、有八年以上工作经验,三年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任职经理助理岗位的员工,应具有不少于六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三年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3、熟悉并掌握企业党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企业党群工作的业务流程和管理知识;4、能独立起草党群工作的各种文件、函电;5、有较强的组织247、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执行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年以上行政工作经验;3、了解企业党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党群工作的工作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能起草党群工作的一般性文件、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业务主管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年以上行政工作经验;3、了解本岗位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主管业务的工作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能够起草主管业务范围内248、的相关文件和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解决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各类日常问题。 (五)业务员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了解所在岗位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的业务流程和业务知识;3、能够草拟本岗位简单的文件和函电; 4、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四、资金财务部管理岗位任职专业条件(一)总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八年以上资金财务管理工作经验; 3、全面掌握企业资金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249、;全面掌握资金财务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扎实的资金财务管理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持有省级财政主管机关颁发的会计上岗证书;6、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副总经理/经理助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验,五年以上资金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任职经理助理岗位的员工,应具有不少于六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四年以上资金财务管理工作经验;3、熟悉并掌握企业资金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资金财务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较强的资金财务管理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250、5、持有省级财政主管机关颁发的会计上岗证书;6、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执行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三年以上资金财务管理工作经验;3、了解企业资金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资金财务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一定的资金财务管理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持有省级财政主管机关颁发的会计上岗证书;6、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7、能够熟练使用资金财务管理的各类软件。(四)业务主管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251、二年以上资金财务工作经验;3、了解本岗位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主管业务的工作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持有省级财政主管机关颁发的会计上岗证书;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解决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各类日常问题; 6、能够熟练使用资金财务管理的各类软件。(五)业务员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了解所在岗位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的业务流程和业务知识;3、持有省级财政主管机关颁发的会计上岗证书;4、能够熟练使用资金财务管理的各类软件。五、审计部管理岗位任职专业条件(一)总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52、2、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八年以上财务管理或审计管理工作经验;3、全面掌握建筑企业审计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面掌握审计工作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扎实的审计工作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持有省级财政主管机关颁发的会计上岗证书;6、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副总经理/经理助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有八年以上工作经验,五年以上财务管理或审计管理工作经验;任职经理助理岗位的员工,应具有不少于六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四年以上财务管理或审计管理工作经验;3、熟悉并掌握建筑企业审计工作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面掌253、握审计工作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较强的审计工作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持有省级财政主管机关颁发的会计上岗证书;6、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执行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三年以上财务管理或审计管理工作经验;3、了解建筑企业审计工作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审计工作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一定的审计工作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持有省级财政主管机关颁发的会计上岗证书;6、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7、能够起草审计业务的文件、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254、及其它办公设备。(四)业务主管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三年以上财务或审计工作经验;3、了解本岗位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主管业务的工作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持有省级财政主管机关颁发的会计上岗证书;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解决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各类日常问题; 6、能够起草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文件和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五)业务员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了解所在岗位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的业务流程和业务知识;3、持有省级财政主管机关颁发的会255、计上岗证书;4、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5、能够草拟本岗位简单的文件和函电。六、经营部管理岗位任职专业条件(一)总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五年以上市场经营管理或工程管理的工作经验;3、全面掌握建筑业市场经营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市场经营与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扎实的市场经营或工程管理理论知识以及专业工作能力;5、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副总经理/经理助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市场经营256、或工程管理经验;任职经理助理岗位的员工,应具有不少于六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至少三年以上市场经营管理或工程管理的工作经验;3、熟悉并掌握建筑业市场经营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市场经营与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较强的市场经营或工程管理理论知识以及专业工作能力;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执行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年以上市场经营工作或工程管理工作经验;3、了解建筑业市场经营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市场经营与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一定的市场经营或工257、程管理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6、能够起草市场经营管理的文件、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四)业务主管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年以上市场经营或工程管理工作经验;3、了解本岗位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主管业务的工作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解决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各类日常问题;5、能够起草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文件和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五)业务员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了解所在岗258、位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的业务流程和业务知识;3、能够熟练使用与市场经营管理有关的各类软件;3、能够草拟本岗位简单的文件和函电。七、合约部管理岗位任职专业条件(一)总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2、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五年以上工程造价或工程合约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曾担任过一个或以上大型工程项目的商务管理工作; 3、全面掌握建筑施工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工程合约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扎实的工程合约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259、决问题的能力。(二)副总经理/经理助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2、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验,四年以上工程造价或工程合约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曾担任过一个或以上大型工程项目的商务管理工作;任职经理助理岗位的员工,应具有不少于六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三年以上工程合约管理的经验;曾担任至少二个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商务管理工作;3、熟悉并掌握建筑施工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工程合约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较强的工程合约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执行经260、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年以上工程造价或工程合约管理方面的管理工作经验,曾担任过二个或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商务管理工作;3、了解建筑施工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工程合约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一定的工程合约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能够起草工程合同和相关文件、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6、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四)业务主管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一年以上工程261、造价或工程合约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3、了解本岗位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主管业务的工作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解决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各类日常问题; 5、能够起草一般的工程合同和相关的文件、函电;能熟练使用合同管理方面的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 (五)业务员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了解所在岗位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的业务流程和业务知识;3、能熟练使用合同管理方面的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 4、能够草拟本岗位简单的文件和函电。八、工程部管理岗位任职专业条件(一)总经理1、具有建筑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以上26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五年以上现场施工管理经验,曾担任过一个或以上大型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3、全面掌握建筑施工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扎实的工程施工管理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副总经理/经理助理1、具有建筑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验,五年以上现场施工管理经验,曾担任过二个或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任职经理助理263、岗位的员工,应具有不少于六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三年以上现场施工管理经验,曾担任过至少一个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3、熟悉并掌握建筑施工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较强的工程施工管理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执行经理1、具有建筑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现场施工管理经验,曾担任过一个或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3、了解建筑施工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建264、筑工程施工与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一定的工程施工管理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6、能够起草工程管理的文件、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四)业务主管1、具有建筑类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一年以上工程项目现场施工管理经验;3、了解本岗位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主管业务的工作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解决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各类日常问题; 5、能够起草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文件和函电;能熟练使用与工程项目管理有关的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 (265、五)业务员1、具有建筑类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了解所在岗位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的业务流程和业务知识;3、能够熟练使用与工程项目管理有关的软件;4、能够草拟本岗位简单的文件和函电。九、质量安全与环境保证部管理岗位任职专业条件(一)总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安全员上岗证和三体系认证内审员资格证;2、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五年以上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经验;3、全面掌握质量、安全、环境保证和三体系认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质量、安全、环境保证和三体系认证等方面的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266、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副总经理/经理助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安全员上岗证和三体系认证内审员资格证;2、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经验;任职经理助理岗位的员工,应具有不少于六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二年以上现场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3、熟悉并掌握质量、安全、环境保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质量、安全、环境保证和三体系认证等方面的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执行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安全员上岗267、证和三体系认证内审员资格证;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年以上现场工程施工管理经验;3、熟悉质量、安全、环境保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质量、安全、环境保证和三体系认证等方面的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能起草、编制质量、安全、环境保证和三体系认证等方面业务的文件、函电;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业务主管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安全员上岗证和三体系认证内审员资格证;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验;3、了解质量、安全、环境保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主管业务的工作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268、4、能够起草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文件和函电;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解决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各类日常问题。 (五)业务员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安全员上岗证和三体系认证内审员资格证;2、了解所在岗位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的业务流程和业务知识;3、能够草拟本岗位简单的文件和函电;4、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十、法律部管理岗位任职专业条件(一)总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律师执业资格;2、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五年以上从事法律工作经验;有丰富的案件诉讼经验;3、全面掌握国家各类法律、法规;全面掌握建筑业法律事务管269、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 4、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司法实践能力;5、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副总经理/经理助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律师执业资格;2、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验,五年以上从事法律工作经验;任职经理助理岗位的员工,应具有不少于六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四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3、熟悉并掌握国家各类法律、法规;全面掌握建筑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较强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司法实践能力;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执行经理1、具有法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律师执业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270、验;三年以上从事法律工作经验;3、了解国家各类法律、法规;熟悉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司法实践能力;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6、能够起草法律诉讼各类应用文件、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四)业务主管1、具有法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年以上从事法律工作经验;3、了解本岗位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主管业务的工作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解决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各类日常问题;5、能够起草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文件和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271、办公设备。(五)业务员1、具有法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2、了解所在岗位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的业务流程和业务知识;3、能够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3、能够草拟本岗位简单的文件和函电。十一、企业管理部管理岗位任职专业条件(一)总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五年以上在建筑企业管理工作经验;3、全面掌握建筑企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建筑企业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扎实的企业经济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副总经理/经272、理助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在建筑企业管理工作经验;任职经理助理岗位的员工,应具有六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两年以上建筑企业管理工作经验;3、熟悉并掌握建筑企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4、有较强的企业经济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执行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年以上建筑企业管理工作经验;3、了解建筑企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建筑业市场经营与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273、有一定的企业经济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6、能够起草企业管理方面一般的文件和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四)业务主管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年以上建筑企业工作经验;3、了解建筑企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主管业务的工作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解决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各类日常问题;5、能够起草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文件和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五)业务员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74、;2、了解所在岗位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的业务流程和业务知识;3、能够熟练使用与市场经营管理有关的各类软件;4、能够草拟本岗位简单的文件和函电。第三部分 技术岗位任职专业条件凡受聘并任职XX建设总公司机关部门总工程师及以下技术岗位的员工,必须符合下列岗位任职的专业条件:经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对于工作表现突出或因特殊情况破格晋升技术岗位职级的员工,可不受下列任职专业条件的限制。一、部门总工程师(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具有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八年以上工程施工或专业技术管理经验;(三)有丰富的现场施工或技术管理经验;能够解决工程施工中275、出现的各种复杂技术难题;曾担任过二个以上大型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或技术管理工作;(四)全面掌握建筑施工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五)有扎实的工程技术施工管理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六)能独立撰写建筑类专业技术报告、文件;(七)能够熟练使用本专业技术管理应用软件。二、部门主任工程师(主任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政工师)(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验,六年以上从事现场施工或专业技术(财务、审计、经济、行政)工作经验;(三)有丰富的工程施工或技术(财务、审计、经济、行政)管理经验;能够解决工程项目施工(财务、审计、经济、行政)工作中出现的276、专业技术问题;曾担任过至少一个以上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管理或技术管理工作(或在财务、审计、经济、行政工作中有突出的业绩);(四)全面掌握建筑工程施工或技术(财务、审计、经济、行政管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五)有良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工作能力;(六)能独立起草本专业的各类专业技术报告、文件;(七)能够熟练使用本专业技术管理应用软件。三、工程师(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政工师)(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四年以上现场施工或从事专业技术(财务、审计、经济、行政管理)工作经验;(三)有较丰富的工程施工或专业技术(财务、审计、277、经济、行政)工作经验;能够解决工程项目施工或专业技术工作(财务、审计、经济、行政)中出现的一般性专业技术问题;曾参加过一个或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或在财务、审计、经济、行政工作中有良好的业绩);(四)熟悉建筑工程施工或技术管理(财务、审计、经济、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五)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工作能力;(六)能够起草本专业一般性的专业技术报告、文件;(七)能够熟练使用基本的办公软件并能够使用相关的专业技术应用软件。四、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政工师)(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大学本科毕业应具有一年以278、上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或专业技术(财务、审计、经济、行政)工作经验;大专毕业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或专业技术(财务、审计、经济、行政)工作经验;(三)了解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财务、审计、经济、行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四)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工作能力;(五)能够起草本专业简单的专业技术报告、文件;(六)能够熟练使用基本的办公软件并能够使用相关的专业技术应用软件;(七)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五、技术员(会计员、审计员、经济员)(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技术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了解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财务、审计、经济、行政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279、(三)能够熟练使用基本的办公软件并掌握使用相关的专业技术软件。六、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工(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二)具有相应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工资格证书;(三)无相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工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1、任职高级技师岗位,应具有本工种20年以上工作经验;2、任职技师岗位,应具有本工种15年以上工作经验;3、任职高级技工岗位,应具有本工种5年以上工作经验。七、法律专业技术岗位(一)在国家未对法律专业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做出明确界定之前,公司暂不设置法律专业技术岗位;(二)从事法律工作的员工,工作需要时可使用“法律顾问”名义对外;其岗位工资可参照工程280、系列技术岗位的同等任职条件进行确定。 (2008)中外建人字第150号关于印发XX建设总公司下属机构员工岗位任职条件的通知 各区域公司、专业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现将XX建设总公司下属机构员工岗位任职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X年九月十九日抄送:总公司领导,总公司机关各部门XX建设总公司下属机构员工岗位任职条件一、岗位任职基本条件凡受聘并任职XX建设总公司下属机构各级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员工,必须符合下列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三)爱岗敬业、勤奋努力;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处事公正,团结同事。二、管理岗281、位任职专业条件凡受聘并任职XX建设总公司下属机构部门正职以上管理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相应的管理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全面掌握国有企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部门正职以上管理人员任职所需的其它特别专业条件,届时由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凡受聘并任职XX建设总公司下属机构部门正职及以下管理岗位的员工,必须符合下列岗位任职的专业条件:对于工作表现突出或因特殊情况破格晋升为部门正职以下岗位职级的员工,经直营机构党政联席会议或合作经营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可不受下列任职专业条件的限制。(一)办公282、室管理岗位任职专业条件1、主任(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须为中共正式党员(合作经营分公司办公室主任不受此条限制);(3)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年以上行政或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经验;(4)全面掌握企业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办公室各项业务管理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5)有良好的文字工作能力;能独立撰写企业应用文章和各种文件、函电;(6)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副主任(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一年以上行政或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经验; (3)熟悉并掌握企283、业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办公室各项业务管理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较强的文字工作能力;能草拟企业应用文章并独立撰写各种文件、函电;(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3、业务经理(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一年以上行政或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经验;(3)了解企业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办公室各项业务管理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一定的文字工作能力,能起草各种文件、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人力资源部管理岗位284、任职专业条件1、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三年以上人事或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经验; (3)全面掌握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人事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能独立起草人事管理的各种文件、函电;(5)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副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年以上人事或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经验; (3)熟悉并掌握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人事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较强的285、文字工作能力,能起草人事管理的各种文件、函电;(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业务经理(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一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验;(3)了解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人事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能起草人事管理的一般性文件、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财务部管理岗位任职专业条件1、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286、工作经验,四年以上资金财务管理工作经验; (3)全面掌握企业资金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资金财务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扎实的资金财务管理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持有省级财政主管机关颁发的会计上岗证书;(6)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1、副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三年以上资金财务管理工作经验; (3)熟悉并掌握企业资金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资金财务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较强的资金财务管理理论知识287、和专业能力;(5)持有省级财政主管机关颁发的会计上岗证书;(6)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业务经理(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年以上资金财务管理工作经验;(3)了解企业资金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资金财务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一定的资金财务管理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持有省级财政主管机关颁发的会计上岗证书;(6)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7)能够熟练使用资金财务管理的各类软件。(四)经营部管理岗位任职专业条件1、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288、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四年以上市场经营管理或工程管理的工作经验;(3)全面掌握建筑业市场经营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市场经营与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扎实的市场经营或工程管理理论知识以及专业工作能力;(5)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副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市场经营或工程管理经验;(3)熟悉并掌握建筑业市场经营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市场经营与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较强的市场经营或工程管理理论知识289、以及专业工作能力;(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3、业务经理(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年以上市场经营工作或工程管理工作经验;(3)了解建筑业市场经营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市场经营与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一定的市场经营或工程管理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6)能够起草市场经营管理的文件、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五)合约报价部管理岗位任职专业条件1、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290、格,或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四年以上工程造价或工程合约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曾担任过一个或以上大型工程项目的商务管理工作; (3)全面掌握建筑施工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工程合约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扎实的工程合约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副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工程造价或工程合约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曾担任过一个或以上大型工程项目的商务管理工作; (3291、)熟悉并掌握建筑施工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工程合约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较强的工程合约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3、业务经理(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年以上工程造价或工程合约管理方面的管理工作经验,曾担任过一个或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商务管理工作;(3)了解建筑施工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工程合约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一定的工程合约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能够292、起草工程合同和相关文件、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6)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六)工程管理部管理岗位任职专业条件1、经理(1)具有建筑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四年以上现场施工管理经验,曾担任过一个或以上大型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3)全面掌握建筑施工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扎实的工程施工管理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副经理(1)具293、有建筑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现场施工管理经验,曾担任过一个或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3)熟悉并掌握建筑施工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较强的工程施工管理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3、业务经理(1)具有建筑类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年以上现场施工管理经验,曾担任过一个或以上中型294、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3)了解建筑施工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一定的工程施工管理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6)能够起草工程管理的文件、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七)审计部管理岗位任职专业条件1、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四年以上财务管理或审计管理工作经验;(3)全面掌握建筑企业审计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面掌握审计工作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扎实的审计工作理论295、知识和专业能力;(5)持有省级财政主管机关颁发的会计上岗证书;(6)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1、副经理(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三年以上财务管理或审计管理工作经验;(3)熟悉掌握建筑企业审计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面掌握审计工作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较强的审计工作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持有省级财政主管机关颁发的会计上岗证书;(6)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业务经理(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年296、以上财务管理或审计管理工作经验;(3)了解建筑企业审计工作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审计工作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一定的审计工作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持有省级财政主管机关颁发的会计上岗证书;(6)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7)能够起草审计业务的文件、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三、技术岗位任职专业条件凡在XX建设总公司下属机构任职技术岗位的员工,必须符合下列岗位任职的专业条件。(一)主任工程师(主任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政工师)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验,六年以上从事现场297、施工或专业技术(财务、审计、经济、行政)工作经验;3、有丰富的工程施工或技术(财务、审计、经济、行政)管理经验;能够解决工程项目施工(财务、审计、经济、行政)工作中出现的专业技术问题;曾担任过至少一个以上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管理或技术管理工作(或在财务、审计、经济、行政工作中有突出的业绩);4、全面掌握建筑工程施工或技术(财务、审计、经济、行政管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5、有良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工作能力;6、能独立起草本专业的各类专业技术报告、文件;7、能够熟练使用本专业技术管理应用软件。(二)工程师(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政工师)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298、术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四年以上现场施工或从事专业技术(财务、审计、经济、行政管理)工作经验;3、有较丰富的工程施工或专业技术(财务、审计、经济、行政)工作经验;能够解决工程项目施工或专业技术工作(财务、审计、经济、行政)中出现的一般性专业技术问题;曾参加过一个或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或在财务、审计、经济、行政工作中有良好的业绩);4、熟悉建筑工程施工或技术管理(财务、审计、经济、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5、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工作能力;6、能够起草本专业一般性的专业技术报告、文件;7、能够熟练使用基本的办公软件并能够使用相关的专业技术应299、用软件。(三)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政工师)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大学本科毕业应具有一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或专业技术(财务、审计、经济、行政)工作经验;大专毕业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或专业技术(财务、审计、经济、行政)工作经验;3、了解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财务、审计、经济、行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4、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工作能力;5、能够起草本专业简单的专业技术报告、文件;6、能够熟练使用基本的办公软件并能够使用相关的专业技术应用软件。(四)技术员(会计员、审计员、经济员)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技术员300、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了解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财务、审计、经济、行政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3、能够熟练使用基本的办公软件并掌握使用相关的专业技术软件。(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工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2、具有相应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工资格证书;3、无相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工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1)任职高级技师岗位,应具有本工种20年以上工作经验;(2)任职技师岗位,应具有本工种15年以上工作经验;(3)任职高级技工岗位,应具有本工种5年以上工作经验。四、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任职专业条件(一)项目经理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01、任职资格;2、有五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3、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应有相同类型或相同规模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并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4、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经理,应有相同类型或相同规模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并持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5、有较强的施工组织管理能力和对内、对外协调能力。(二)项目副经理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有三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的经验;3、有较强的施工组织管理能力和对内、对外协调能力。(三)项目总工程师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担任大型工程项目或施工技术较为复杂工程项目的总工程师,需具备高级工程师专业技302、术任职资格;2、具有五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建筑技术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3、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分析解决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能解决建筑施工中出现的较为复杂的技术难题;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对内、对外协调能力。(四)项目安全总监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员上岗证;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年以上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曾担任过一个或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了解建筑施工与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建筑工程施工与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4、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303、解决问题的能力;5、能够起草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函电;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五)项目商务经理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年以上工程造价、合约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曾担任过一个或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商务管理工作;3、了解建筑施工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工程商务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知识,如: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预算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索赔、工程结算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4、有一定的工程项目商务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5、能够起草工程商务管理的相关文件、函电;能熟练304、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6、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本任职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04年5月18日发布的XX建设总公司直属机构人事管理暂行规定(2004)中外建人字第037号中的有关条款如与本规定有冲突,均以本规定为准。六、本任职条件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XX建设总公司在岗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管理办法为有效发挥工资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生产和经营不断向前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关于国有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的政策规定以及中建总公司关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305、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管理办法。一、绩效年薪工资制绩效年薪工资制是将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或经营效益与个人收入紧密联系,以其工作业绩或经营效益的优劣作为衡量标准确定员工当年度全部收入的工资制度。(一)实施范围总公司总裁助理、副三总师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各分支机构三总师以上管理人员实行绩效年薪工资制。 (二)年薪标准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积极进取、勤奋工作,完成总公司下达的年度经济指标或管理目标,可按下列标准核发年薪工资:1、总公司正职年薪标准,由中建总公司按照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考核确定;2、总公司副职年薪标准,由总公司根据其完成年度经济指标和管理306、业绩的优劣,按照总公司正职年薪标准的70%-80%确定;其中总公司总会计师年薪标准,由中建总公司按照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考核确定;3、总公司总裁助理、副三总师年薪标准,由总公司根据其完成年度经济指标和管理业绩的优劣,按照总公司副职年薪标准的60%-80%确定;4、各分支机构正职领导年薪标准,由总公司根据其完成年度经济指标和管理业绩的优劣,或经济责任书的约定确定其年薪标准;5、各分支机构副职领导年薪标准,由分支机构总经理、书记根据其完成全年经济指标和管理业绩的优劣提出年薪建议标准,提交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6、为有效发挥绩效年薪工资的激励作用,实行年薪制的各级管理人员平时只能按月预支部分年薪工资,各岗位预支工资额不得超过以下标准:总公司正职、副职领导 10000元/月;总公司总裁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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