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公司矿井综合安全质量监察后勤保卫制度7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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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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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业公司矿井综合安全质量监察后勤保卫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部分 综合管理制度1.xx新井工作考核制度42.工作流程督办及考核制度63.矿长办公会制度.64.领导现场办公制度 .75.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会议制度.86.请销假制度.107.行政文件处理制度.118.印鉴管理制度119.档案管理及保密制度1210.领导下井带班管理制度. . 1411.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1612.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17 13.调度会议制度 . .1914.调度汇报制度 .1915. 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值班2、下井、带班管理制度.21 17.预警汇报制度 .26 18.雨季“三防”管理制度.31 19.冬季“四防”管理制度.32 第二部分 安全质量监察制度1.安全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制度342.事故追查分析制度.353.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364.反“三违”制度.375.安检员检查制度.386.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39第三部分 后勤保卫管理制度1.环境卫生管理制度.412.职业卫生防治制度.443.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464.保卫工作制度. .51 1).总则.51 2)职责.52 3).保卫人员纪律.54 4)着装规定.55 5).禁酒令.55 6)请销假制度.55 7)会议制度.56 83、)内务卫生制度.56 9).夜间巡路制度.56 10)罚款制度.56 11).矿物质防盗管理规定.575.劳动保护发放制度.576.公用工具及个人工具管理制度.587.劳动用品领发管理制度.65 第一部分 综合管理制度xx新井工作考核制度一、制度下发后,负责该制度执行监督的部门没有进行检查落实的,罚负责人50元。二、在制度执行落实中不认真负责,落实不清的,并出现失误的罚款50元。三、在制度执行落实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的,罚款100元。四、对矿领导安排布置的工作任务,要求有具体日期的,必须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到期不通报情况对系统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五、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者,4、每超1天罚50元。六、对领导交办的工作马虎应付,工作质量差者,应立即整改,整改时间为超期时间,每天罚20元。七、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落实的单位确有实际困难和客观条件制约,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的必须立即(或当天)向交办工作任务的领导汇报,领导同意后,或重新明确完成期限,考核以重新明确的期限为准,否则罚款100元。八、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当时没有提出异议,过后提出异议者视为无效。不能如期完成任务,按完不成任务罚款50元。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执行中如发现新的问题,要及时向安排工作任务的领导汇报,由领导调整完成任务的时间,否则罚100元。九、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经平衡后仍拒不接受的,对被交办单位5、罚款100元。十、对于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不去落实,或落实不力,严重影响全矿生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损失5000元以上)或造成重大政治影响者,按照事故等级由矿务会执行罚款。十一、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落实单位需要其它单位配合时,需矿领导平衡解决的,以主管领导安排为准(其它领导以时间安排顺序先后为准)否则罚责任人100元。十二、各执行制度部门每月21日前必须将上月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上报生产科及综合科,迟报一天罚款50元。综合科对上一月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发现执行部门所报情况不实的,一次罚款100元。十三、对受到处罚的部门的罚款,由矿务会拿出意见,报请矿长以约6、法三章处理。十四、对工作接办落实完成特别好的部门,在工资等级考核上给予奖励。 十五、现金罚款,罚款开出日期3天内交予综合科,每推迟一天加罚50元,不交罚款的停止考勤。十六、为了加强制度罚款的严密性,各执能部门与职工要相互制约,对罚款不合理的可以举报,举报单位为:综合科、安监科。对举报单位必须保密,不准打击报复,如发现打击报复要加倍处罚200元,严重者根据情节报矿领导研究处理。十七、全矿各单位的各项罚款,一般由矿安监科统一开具处罚单,约法三章罚款除外。十八、全矿各单位罚款不准私自提取。如需要提取罚款,必须经矿长同意,审查后方准提取罚款。十九、全矿各单位罚款不准私自免去,属于特殊情况的必须经矿长同7、意审查后,方可免去。否则,对部门或个人按其免去金额的50%进行处罚。罚款照样执行。工作流程督办及考核制度一、制度下发后,执行监督的部门没有进行检查落实的,罚负责人50元。二、在制度执行落实中不认真负责,落实不清或徇私舞弊的,罚款100元。三、对矿领导安排布置的工作任务,负责落实的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向布置工作任务的领导、综合科、调度中心进行反馈,否则罚款100元。四、各科、队接受工作任务后,不去落实,或落实不力,影响全矿安全生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损失5000元以上)或造成重大政治影响者,按照事故等级由办公室、调度室执行罚款。五、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落实单位需其它单位配合时,由矿8、务会决议或主管领导协商决定,工作任务的执行,以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安排为准(其它领导以时间安排顺序先后为准)否则罚责任人100元。六、为了保证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各职能部门与职工要相互制约,对罚款不合理的可以举报,。对举报者保密,不准打击报复,如发现打击报复处罚200元,情节严重者可由矿务会研究处理,直至开。矿长办公会制度一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由矿长主持召开。二参加人员:副总以上矿领导(包括副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三凡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或无故缺席,有事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四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集中精力,手机开到振动,不准从事会议以外的其他活动,要做好记录,对9、会议安排事宜,会后要认真组织落实,否者每项按100元罚款。五矿长办公会主要内容:审查和研究企业经营决策;生产开拓布局方案;安全隐患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解决方案;重大技术改造计划;矿井长远规划及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安全工作规划及灾害预防计划措施;职工培训、调资及招工名额分配方案;各项专用基金的分配使用方案;各级干部及各部门经济责任制;重大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重大生产准备工作的安排;对职工的奖惩意见;职工物质和文化生活安排;生产工业厂房及其他方面福利设施的新建、大修等;听取各分管矿领导有关生产、安全、经营、技术、生活等情况的汇报;安排协调全矿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解决处理各分管矿领导解决不了的重大问10、题;以及矿长认为必须经矿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六综合科负责矿务会议记录,根据会议情况要求,按领导安排整理会议纪要。领导现场办公制度 一、按矿领导定的办公地点,调度室负责通知参加科、队,参加单位及办公地点涉及到的科、队,安全监察科必须参加。二、按矿领导安排的时间,由安全监察科负责井口点名,迟到罚款10元。三、参加办公的人员必须是单位正职,有事必须向办公领导请假,否则,代替下井罚款10元,无人参加罚款20元,中途掉队罚款5元。四、参加人员不能接受任务的,视为无人参加。五、现场办公安排的工作必须按时完成,拒不接受任务罚负责人30元,对单位罚300元;没有按时完成罚负责人20元,队200元,业务11、部门科长10元、科100元。安全监察科不汇报对安全监察科罚款100元,对科长罚款10元。六、现场办公发现汇报问题不实对队长、业务部门科长各罚款10元。 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会议制度一、领导或分管部门通知的各种会议,被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参加。通知会议的部门,应做好记录,注明通知时间,接电话人姓名。二、凡是矿上通知要求正、副科长、队长、同时参加的全体中层会议,若队长、正副科长同时下井,可安排日常工作的副队长或主管科员参加,否则,按旷会处罚。三、凡通知队长或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因事无法参加,其代替参加顺序是副队长或正科长、副科长、主管科员。四、旷会一人次罚50元;不按规定请假私自代替按旷12、会论处;迟到、早退罚50元,会中睡觉、交头接耳说话、看报刊杂志、会中不经会议主持人同意私自离开会场超过5分钟、不做会议记录等所有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发现一次均罚50元。五、持有手机的人员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到振动位置。凡会议期间,发现信号响时,对持机人员罚款50元/次;持机人不主动承认而经他人检举出来的,对持机人再加罚50元。六、科室管理人员下井或部门负责人在通知会议之前安排本部门人员外出办事的,以考勤假条为准。七、一般性会议部门自行通知,凡需要矿领导参加或五个以上部门参加的会议由综合科负责通知,凡矿通知召开的紧急会议,通知时除告知接知人是紧急会议外,还要说明召开会议的时间及地点。对违反会议制13、度的,由主持会议的矿领导决定是否加倍处罚。八、以小会议服从大会议,下级会议服从上级会议,平地会议服从井下会议为会议原则。特别情况的,以临时说明为准。九、点名时间可在会议开始前5分钟进行。第一轮点名结束后,第二轮点名仍未到者,即为迟到;一直不到者视为旷会。十、凡矿通知召开的要求全矿各科、队长参加的会议,会议主持人可直接通知办公室或调度中心,由综合科或调度中心分别通知到各科、队。十一、会议上讲本系统内部和本系统能解决的问题的,罚款50元。十二、对主持会议的矿领导和监督部门没有执行制度,一次罚款50元。请销假制度一、 所有员工任何原因离矿必须请假,请假使用公司统一的假条。二、员工请假一天以内者,向部14、门主管请假;二天以内者向取得部门主管同意,由主管矿长批准;三天以内者部门主管同意,由矿长批准。三天以上者按公司批假程序到公司审批。三、 部门主管及副职请假必须由主管矿长批准,请假二天以内者(含二天),经主管矿长批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须经矿长批准,请假四天以上者(含四天),须经矿长批准,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四、各科正、副科长,各队队长、及科室管理人员,凡请假者必须有请假条,按规定请销假,请假只打招呼,不办手续者或请假到期不销假者,罚50元。不请假私自离矿或超假者,按旷工论处。五、科室管理人员及队长,凡患病在医院治疗的,由医生出据病假证明。需外出治疗的,必须持医院外诊证明,方可办15、理病假手续,如病重不能亲自办理者,可委托他人代办,回矿后按时销假,否则按第十七条处理。六、婚丧嫁娶及国家法定休假按公司请销假制度执行。七、其它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的款项,按本制度执行。行政文件处理制度一、需要向上级或外单位发送的文件,由综合科人员填写发文登记后,通知或送达。二、集团公司或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公函、传真由综合科负责登记,经批阅后及时送领导签阅、传递。文件必须在一周内处理完毕。三、所有文件由综合科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借阅文件要履行登记手续,及时收回,避免遗失。四、年底要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所有文件及时完整地交档案室,存档保管。五、违犯以上规定影响工作或造成文件丢失的,按责任事故进行分析16、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六、此制度由综合科监督执行。印鉴管理制度一、印鉴管理人员做到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二、建立用印登记制度,以备查用。三、实行印鉴签批制度,加盖行政印鉴、印鉴必须经矿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用印。四、妥善保管印鉴,不得将印鉴带出办公室,特殊情况需在办公室以外用印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印鉴管理人员跟随。五、凡不按以上规定用印,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印鉴管理人员责任。档案管理及保密制度 一、全矿所有档案归综合科统一管理,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准私自存放。二、矿属各科室必须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查找、利用等工作,没有配备兼职档案员。17、三、专兼职档案员应熟悉本部门业务,并且懂技术、会管理、热心于档案事业的人。不符合条件者。四、各业务部门兼职档案员工作变动时,必须经档案部门同意,主管领导批准,交清所有档案资料。否则,对部门科长及档案员各罚50元。五、各部门的行文稿件,必须规范,不得使用复写笔、铅笔或纯蓝水书写及签字。否则,发现一次,罚行文部门及签字人各10元。六、各业务部门当年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于次年三月底前由兼职档案员负责整理,按要求归档。否则,罚部门负责人及档案员各20元,并通报批评。七、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应列入各业务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没有列入者,罚部门科长50元。八、凡涉及档案材料的形成18、积累、归档工作的会议和有关活动,如科研成果鉴定、工程竣工验收、矿召开的大型会议、举办的大型活动等,主管部门应通知综合科参加,同时向综合科移交一套完整的材料。否则,对主管部门领导罚款50元。九、基建工程的施工、竣工资料由计划经营部或后勤管理部在竣工验收前移交归档,底图则由设计部门在竣工后两个月内修改归档,承包工程签订合同时,计划经营部或后勤管理部通知综合科参与。工程竣工后,半月内将完整的技术档案交办公室。否则,对计划经营部或后勤管理部长罚款100元。十、新购的设备或改造机械动力设备的技术材料由承制单位和设备主管单位于试车合格及时归设备大修技术材料,在竣工验收后及时归档,外购和引进设备开箱验收时19、归档,设备开箱验收时,主管部门必须通知综合科参加,并将设备资料完整归档,否则,对主管部门科长罚100元。十一、各单位获得市级以上的集体荣誉证件、奖品、赠品等实物,由主管部门展示一个月后,送综合科保管,否则,罚主管部门科长及兼职档案员各10元。十二、凡公费购买的图书资料、胶卷、扩印照片、音像资料,使用完毕后,必须将底版、照片和复制的音像资料交综合科整理归档。十三、凡xx新井职工见报文章,由安监科负责按年度剪辑归档,否则,罚安监科负责人及兼职档案员各20元。十四、凡应归档的合同、协议、验收证明必须向综合科档案室按时移交原件,否则罚起草部门负责人50元。十五、职工档案交档案室管理后,统一编号、归档,20、任何人不准私自存放。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和xx新井有关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一般规定1、带班人员范围: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副总工程师。2、带班次数: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副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7次,其余矿级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带班下井21、不得少于10次。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7:30、中班15:30、夜班23:30,分别在井口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5、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6、每月30日前由矿调度室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二、带班人员职责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22、“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4、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8、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9、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23、,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10、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三、考核及相关规定1、由矿调度室会同安监科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报矿长审定后执行。2、带班人员擅离职守,一次罚款100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200元/次。4、应带班无正当理由未带班的,罚款200元/次。5、让不具备带班资格顶替代办的,罚代办人及顶替者每人200元/次。5、带班人员未当班与员工同进同出的,一律违章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24、必要时扣除当月生产进度奖和风险抵押金,直至开除。6、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罚款50元/次。5、本制度从二一二年二月一日起执行, 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检查规定的通知的精神,结合xx新井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规定,搞好领导带班下井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检查路线、发现问题、处理情况、意见等。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内容必须有带班领导亲自填写,严禁别人代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三、每天由安全矿长对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查阅,并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到期不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25、严肃处理。四、每月的领导下井带班记录与领导下井带班值班表一起存档,以便对应检查,带班领导进行调班的,调度室要做好记录。五、矿调度室每月必须对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与领导下井带班值班表装订成册,按月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违反此规定,对调度室主任罚款50元。六、调度室对矿领导下井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七、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违反此条规定,对调度室主任罚款。八、历年的矿井领导带班记录和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分管矿领导批准,严格按照销毁的时间段进行,上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得销毁,违反此条规定,按相26、关制度处罚负责人。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为认真贯彻xx新井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带班人员管理责任,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活动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带班领导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矿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簿的相关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2、带班领导交接班地点在井下当面进行,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3、交班领导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27、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意见和其它注意事项,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升井。4、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重大隐患,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在交班地点,与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目前进度、应当注意事项等,并如实填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上。5、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班人不准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早退(除特殊情况外)处理,如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坚守岗位直到接班人接班为止。6、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簿,每月由矿调度室负责发放和管理28、。7、本制度从二一二年二月一日起执行,同时废除原交接班制度,修改解释权属矿。 调度会议制度一、凡调度中心通知的有关生产方面会议,被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参加,不得旷会、迟到、早退。旷会的罚款50元,迟到的罚款20元,早退的罚款20元。二、凡通知的调度会议,必须按规定参加,有事不能参加时要按规定请假,队可让生产副队长代替,科可由副科长代替,否则按旷会罚款50元。三、会议期间不得睡觉、交头接耳、看书报杂志,会中不经会议主持人同意私自离开会场超过5分钟、不作会议记录等所有违犯会议纪律的行为,发现一次罚款10元,吸烟罚款20元。四、持有手机的人员开会时,不得接打电话,凡会议期间发现手机响时,对29、持机人员罚款50元,持机人员不主动承认而被他人检举出来的对持机人罚款100元。五、点名时间在会议开始前3分钟进行,第一轮点名结束后,第二轮点名仍未到者视为迟到,一直不到者视为旷会。六、会议期间不按程序汇报,相互扯皮的罚款50元。七、会议期间讲话要注意文明用语,不得乱用脏话,否则罚款50元。八、调度会议罚款一律兑现现金,否则加倍罚款。调度汇报制度 一、各科、队在每班整点前(8、16、24点)将入井人数、工作地点、跟班名单、工作任务报调度中心。否则,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项。汇报不实,罚50元。二、考勤室、充灯房在9:30、17:30、1:30前将当班科、队入井人数、矿领导名单报调度中心。否则,30、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次。三、跟班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用就近电话向调度中心汇报到岗人数、存在隐患,跟班人员不到现场不准生产。否则,对安监员罚款50元,不汇报对跟班人员罚款50元。四、晚入井人员名单及人数、原因及时报调度中心。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五、调度中心建立入井人员统计台帐,对矿、科、队长、支书订工。凡没有按时汇报的,及时反调度情况,超过时间没落实对调度员罚款50元。六、调度中心值班主任必须落实井下出勤情况、安全情况,调度没落实而不督促反馈调度对值班主任罚款50元。七、跟班人员必须班中向调度中心汇报一次,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否则,罚款50元。八、科、队长、不下井时应在本部门办公31、室,并保证电话畅通。否则,当班无工。联系不上加罚20元,影响安全生产的严肃处理。九、集体作业人员原则上同上同下,出井后跟班人员负责及时向调度中心汇报,零星出井人员由跟班人员或考勤室及时向调度中心汇报。否则,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十、岗位人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十一、考勤室、充灯房负责将当班结束2小时后没升井人员名单、人数报调度中心,调度中心负责落实原因,情况特殊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十二、调度中心建立副科长以上人员汇报记录。十三、当班存在问题由调度中心通知到科、队长,并在调度会上通报落实罚款。十四、坚持事故逐级汇报,不经调度中心同意而上报者,罚汇报人100元。十五、32、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向调度中心汇报,迟报超过30分钟的,罚责任单位500元,罚单位负责人100元。十六、隐瞒事故不报的罚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各100元。十七、不经矿长或主要领导同意而上报事故的罚汇报人100元。 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值班、下井、带班管理制度 值班制度 一、值班领导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无故脱岗又无说明原因罚脱岗者100元;集体脱岗每人罚款200元。 二、值班领导必须下井检查,并将所查问题在调度会上通报。否则,对值班领导小组组长罚款50元。 三、值班领导必须安排一人坐台指挥生产。否则,对值班领导小组组长罚款50元。值班领导小组组长安排有人坐台,但被安排人无故脱岗的,对责任33、人罚款100元。 四、领导值班室、接待室,禁止打扑克、下象棋,违者每人罚款50元。 五、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禁止饮酒,违者罚款50元,饮酒超量影响工作加倍罚款。六、值班领导必须执行签到制度,交接班签到时间为早上830;不准代签,每代签一人者罚代签人与被代签人各50元;因事不能值班的必须给值班组长请假,并找同级替班,否则,按脱岗罚款100元:值班组长确因事不能值班的,本人负责安排同级替班,并征得调度中心同意。七、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随打随接,若联系不通罚款50元。 八、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调度中心以电话形式直接通知领导值班室,若无人接听电话时,除对值班人员按脱岗处罚外每人罚款234、00元;如以其它形式仍通知不到人或10分钟内赶不到值班室时,对值班人员每人罚款500元。九、领导值班室物品损坏的,根据情况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十、有下属情况之一的给予罚款20元: 1、不进行交接班的。 2、不填写交接班记录或记录内容不全的。 3、无故早退、迟到的。 4、对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令没有及时阅办的。 5、人身事故或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不及时向矿主要领导及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汇报的。 一、科长、副科长带班制度矿井在贯通、初次放顶、排瓦斯、揭露煤层、处理火区、探放水、过断层、过老巷等作业,必须有业务科领导负责带班作业。1.每班有一名科室副职以上人员下井现场跟班作业。2.带班的科领导要与职工同上35、同下跟班到点,不得空岗。3.带班领导要按要求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4.副科级以上领导,每月在规定的下井次数中,要保证3次下井带班,日班与夜班比例为1:2,带班时间为8小时,并在井下现场交接班,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注意事项等。5.科带班要在作业现场向调度中心汇报三次。6.带班科长、副科长的任务、职责与权限:负责监督检查当班队长、跟班队长、班组长、安检员等管理人员按时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上述人员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负责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点是“一通三防”、防治水、瓦斯突出、动力现象等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负责当班36、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及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负责查处当班的“三违”现象。负责对带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负责检查和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问题。带班科长对当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调动一切力量落实整改。7、凡有下列情况的给予罚款:空岗或未经批准找人替班的罚款100元。当班正在办理和待办理的有关事项内容交接不清的罚款30元,不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的或记录填写不规范的罚款50元。跟班不到点,提前升井的罚款50元。不按规定次数汇报的少一次罚款50元不及时向调度中心汇报的罚款20元。当月完不成带班任务又无说明情况的少一次罚款100元。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的罚款20-137、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100-5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二、队领导带班制度矿井采煤、掘进、通风、维修、回收、抽探、机电运输、安装、准备等区队,每班必须有一名队级领导下井带班作业。1、区队队长、要求重点带四点、零点班,每月不能少于六次;2、带班人员每班必须向调度中心汇报三次(接班后、班中、接班后);3、带班人员要与职工同上同下带班到点,不得空岗;4、区队队长、支部书记下井检查(除带班外)时间不少于四小时/次;5、带班人员必须在规定区域现场交接班,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采掘区队带班人员在生产区域料场现场交接班;其他生产区队在各自作业区域现场交接班; 6、上一班带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38、当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及应注意事项等内容;7、区队队长、支部书记因公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本人要以书面形式向矿领导请假,报请批准后备案;8、凡属节假日期间井下各区队不得出现连续两天四点班或零点班无队长、带班的情况;9、矿安全检查小分队不定时对矿各区队带班情况进行监察,发现区队没有按规定进行带班的,对责任人和所在区队按xx新井安全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10、矿调度指挥中心要专门建立区队长带班记录,每月公示区队带班情况,并严格按规定进行罚款。11、区队带班人员的任务、职责与权限:负责本单位的当班安全生产工作;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生39、产中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查处“三违”现象;发生危及职工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负责队带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向相关部门反馈。12、凡有下列情况的给予罚款:空岗一次罚款100元;迟下井、早升井的每次罚款20元;带班时间向调度中心汇报少一次罚款10元;不认真、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的罚款10元;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的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矿规定追究责任;经上级检查发现未落实带班制度,按上级处罚决定加倍处罚;区队队长、当月无故完不成带班任务的就地免职。预警汇报制度 一、生产技术科采煤工作面140、工作面及上下端头替棚出现空顶0.5m以上或冒顶时;2、工作面距断层、老巷、采空区、地质破碎带、钻孔20m前;3、工作面瓦斯超过0.8%时;4、工作面出现顶板涌水、底板渗水或涌水量明显变化及有新出水点时;5、工作面主要机电设备出现隐患时;6、下尾巷放煤不净造成水路堵塞时;7、工作面遇见断层及打底、顶0.5m以上时;8、采空区顶板跨落不及时悬顶面积超过25m2;9、端头支护与溜子机头高度小于0.2m时;10、工作面试采、回采;停产、复工时;11、工作面距低阻异常区(阻值50以下)20m时;12、工作面电机、减速机、滚筒等大型部件异常需要更换时;13、煤层有自燃征兆时;14、拔皮带、铺溜子提前三天41、;15、工作面过钻场前5m;16、回收巷道时瓦斯超过0.5%时;17、回收巷道时出现淋水或淋水增大;18、过十头交岔点,遇顶板较活难以控制时;19、巷道回收顶板不来压,造成空顶5m以上时;20、遇小煤窑破坏或地质条件影响,造成巷道无法回收时。掘进工作面1、工作面距过老巷、老空、断层、水仓20m前;2、巷道贯通煤巷余20m、岩巷余10m前;3、岩石巷道揭煤20m前;4、工作面停产超过3天复工时;5、工作面发生冒顶及顶空0.5m以上时;6、扩十头及交叉点或冒顶搁架时;7、有出水征兆及水量有明显变化时;8、煤层有自燃征兆时;9、需开门施工前一天;10、改变设计方案时;11、掘进面(为采面准备的两巷)42、出现负坡度及丢煤超过1m时;12、瓦斯异常变化时(在原值基础上增加0.3%);13、岩性发生变化时。二、机电运输科机械类1、风机倒换、风机检修;2、更换钢丝绳、电机、减速机、衬木、罐笼、天轮;3、变电所安装、拆除、倒回路。4、水泵检修、更换电机、倒水仓,排水泵无备用泵或备用泵开不起来时;5、主提升、主斜坡钢丝绳出现断丝接近规程规定标准,准备更换时;6、主扇、主提升绞车出现轴承温度异常变化;7、付井防坠器契形块出现磨损超限或防坠绳出现严重锈蚀、弯曲、断丝等。接近规程规定标准,准备处理时;9、锅炉出现鼓包、锅体漏水等异常情况需要检修更换时;10、主扇负压、电流出现突然变化或变化并持续时;11、出现43、小井淤积或水仓出现明显淤积时;12、主要设备出现异常时;13、强力皮带出现局部磨损或纵向撕裂检修时间超过2个小时以上时;14、强力皮带的电机、减速机、制动器、逆止器及主滚筒出现异常情况时;15、强力皮带巷的巷道变形或冒顶时;16、强力胶带运输机的各种保护装置失效时;17、强力胶带的各个接头发生明显变化时(如延长横向开裂裸漏绳芯等)电气类1、主扇备用回路因故检修超过4个小时以上停运设备前;2、井上下回路停运检修前;3、架空线路出现杆裂杆倾、高度降低需要处理时;4、主扇、主皮带、主泵、主回路、主提升等电气主元件损伤或绝缘降低时;5、局扇出现单回路供电时。斜坡运输类1、主斜巷钢丝绳磨损或断丝情况接近44、规程规定时;需要更换钢丝绳时;3、在主要运输线路进行施工作业影响正常运输时;4、各道安全设施发生故障或损坏时;5、采区内斜巷的绞车、钢丝绳及各种安全设施出现异常情况时;6、巷道发生严重变形而影响正常运输时;7、采区轨道巷因巷道变形有可能影响正常运输时。8、行人车不能正常运行时。三、通风科1、主扇运行负压变化超过100Pa时;2、采掘工作面、回收巷道或非生产期间2小时内回风流瓦斯超过0.5%;3、井下密闭内温度超过正常30,上隅角内温度超过正常温度30瓦斯超过0.8%时;4、通风系统调整;5、矿井反风演习;6、影响矿井正常通风的巷道冒顶;7、井下串联通风地点;8、采掘面距高瓦斯带20m前;9、监45、测系统异常;10、密闭漏风温度升高、有CO,密闭观察孔内出现CO;11、回风巷道内煤尘厚度超过2mm,长度超过5m。四、防突科1、抽放系统运行不正常时;2、各区域有突出预兆时;3、瓦斯抽放管路断裂、漏气时;4、在突出区域打钻出现顶钻、夹钻时;5、采煤工作面、掘进头处在突出区域该预测预报时;6、采掘面距高瓦斯带20m前。五、地质测量科1、掘进面距采空区(老巷)30m前;2、掘进工作面留底煤超过1m且掘进距离超过30m时;3、回采工作面上下付巷留底煤超过1.5m,走向长度超过30m时;4、岩巷揭煤平距接近20m或垂距接近20m前;5、回采工作面回采至物探低阻异常区(阻值低于50)时;6、井下出水点46、水量变化时;7、采面或掘进面接近水文可疑区,需进行探放水时;8、探放水地点的每轮探水进展情况;9、岩巷掘进面出现层位错乱时;10、外围工程有重大隐患时。六、调度中心1、井下煤仓需处理时;2、井下水路出现异常时;3、井下倒水仓时;4、生产环节出现影响生产2个小时以上时;5、地面出现危及安全情况时。七、通用情况1、上级部门及外单位检查或参观时;2、井下作业地点电气焊时;3、大型设备出现无备用时;4、任何地点发现不安全隐患时。八、其它规定1、不按照预警汇报要求进行通报,对需预警预报部门责任人每项罚款10元,对责任部门罚款50元;2、因未及时预报导致非人身事故,按事故分析处理;造成人身事故按事故责任追47、究规定进行处理;3、预警预报部门已经进行了预警汇报,需采取措施的部门未采取措施导致事故的产生,对监督管理部门安全质量监察科、调度中心、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通风科、防突科、地质测量科等有关部门按事故性质,业务责任划分进行加倍处罚;4、每月安全质量监察科负责对预警汇报情况进行总结一次,此制度由安全监察科补充完善监督执行,并以书面材料报矿有关领导。 雨季“三防”管理制度一、每年5月1日9月15日为雨季“三防”工作时间,机电科负责制定出工作目标,成立雨季“三防”工作指挥部,对雨季“三防”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二、雨季“三防”工作每周检查一次。检查时间:定为每周三上午(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三、由调度中心48、负责将“三防”检查人员分组,指派组长,各部门必须服从安排。否则,每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五、每周三上午,由调度中心召开“三防”检查会议,各单位必须按规定的人数按时参加,迟到对本人罚款20元,少参加1人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六、“三防”检查时,组长指定专人做好记录,所有检查人员中途不得脱岗,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检查后,所有检查人员必须在检查笔录上签字,不签字视为脱岗。由组长负责将检查结果于当日15时前报调度中心,迟报一次罚款20元。七、各组检查人员要对本组检查的问题负责,凡因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检查过后出现问题,追究检查人员责任。八、各部门检查人员必须固定,以便落实上次检查的问题,私49、自更换人员,每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九、调度中心负责将检查的问题汇总,按“五定”原则制定出整改计划,在安全办公会上通报。有关单位必须按期整改,否则,每条问题罚款200元。 冬季“四防”管理制度一、每年11月1日次年3月15日为冬季“四防”工作时间。由机电科编制年度“四防”方案,成立“四防”工作领导小组,对“四防”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二、冬季“四防”工作每周检查一次。检查时间:定为每周三上午(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四、由调度中心负责将“四防”检查人员分组,指派组长,各部门必须服从安排。否则,每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五、每周三上午,由调度中心召开“四防”检查会议,各单位必须按规定的人数按时参加50、,迟到对本人罚款20元,少参加1人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六、“四防”检查时,组长指定专人做好记录,所有检查人员中途不得脱岗,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检查后,所有检查人员必须在检查笔录上签字,不签字视为脱岗。由组长负责将检查结果于当日15时前报调度中心,迟报一次罚款20元。七、各组检查人员要对本组检查的问题负责,凡因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检查过后出现问题,追究检查人员责任。八、各部门检查人员必须固定,以便落实上次检查的问题,私自更换人员,每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九、调度中心负责将检查的问题汇总,按“五定”原则制定出整改计划,在安全办公会上通报。有关单位必须按期整改,否则,每条问题罚款20051、元。第二部分安全质量监察制度 安全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制度一、上级部门来我矿检查所查出的问题由系统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按“五定”原则制订出整改计划,于检查当天报安全监察科。若不按时上报,对部门负责人罚款30元。二、凡是矿领导带领召开现场办公会查出的问题,发出办公会议纪要,由指定的系统业务主管部门督促落实,安全大检查问题由安全监察科负责督促落实。三、安全监察科要对各系统业务主管部门上报的整改计划及时进行汇总,并按“五定”原则进行分类,在次日打印下发给有关矿领导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四、系统业务主管部门和区队要认真组织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处理,并将完成项目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安52、全监察科说明;到期没有完成的,对负责整改的单位罚款300元,并对其业务主管部门罚款50元;完成不汇报的,对业务主管部门罚款30元;五、如若有特殊情况,完不成的要及时向安全监察科通报,向矿领导汇报。六、对于上级检查出的问题,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责任的,给予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区队制度规定的两倍罚款;问题重复出现的,在给予两倍罚款的基础上,对单位再给予100元、对业务主管部门50元罚款。七、凡是整改项目没有完成,系统业务主管部门又没及时督促落实的,每条对系统业务主管部门罚款30元。事故追查分析制度一、对发生的人身事故,责任单位不经调度室同意,不得私自搬运伤员(否则,按奖罚办法规定处理)。二、接到事故汇报53、后(指重伤以上和二级以上的非伤亡事故),安全质量监察科和相关业务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并做好记录,为事故分析做好准备,否则对责任人分别罚款20元。三、在事故分析前,安全质量监察科要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不积极配合调查罚款20元,需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的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绘制,不按要求绘制示意图的,对业务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四、轻伤和二级以下的非伤亡事故,由安全质量监察科组织分析,各有关科队负责人和事故现场人员参加。不按时参加或少一人对单位负责人罚50元;重伤和二级非伤亡事故由系统矿长主持;死亡和一级非伤亡事故由矿长主持。坚决做到事故分析不过天。五、事故分析必须54、遵照实事求是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找不出原因不放过,责任划分不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否则对责任单位和安全质量监察科负责人分别罚30元,并重新组织分析。六、责任单位按分析会定的时间交事故报告和责任人的检查,事故报告,个人检查必须经业务部门和系统领导审阅签字后交安全质量监察科,拖延一天罚事故单位负责人30元,累计计算。七、事故的分析处理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大平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制度执行。八、隐瞒事故,对事故单位给予1000元罚款,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对知情不报的单位给予200元罚款,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一、事故隐患排55、查工作由矿长全面负责,各主管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二、各主管业务部门负责本系统内的隐患排查。三、安全隐患信息主要来自上级各级领导检查,矿领导、科、队级领导日常检查的问题及安监科日常检查。四、安全隐患信息由安全监察科收集,确认分级,每日一次。五、安全隐患分为重大、主要、一般三级,重大为需要上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和矿领导,由矿领导协调解决;主要为通报各业务部门,由各业务部门解决;一般为区队直接解决。六、重大所有安全隐患由安全监察科负责登记,。七、所有安全隐患均由安全监察科通知各级领导或业务部门,并按“五定”原则进行闭合,由主管业务部门,按规定时间、任务、负责人进行整改56、落实,不按时排查,整改的均按xx新井安全奖惩制度加倍处罚,安全监察科负责监督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八、因隐患排查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要认真分析确认事故责任者,并给予相应处分。九、在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因责任问题发生分歧时,由矿安全办公会或矿调度会研究裁定。反“三违”制度一、凡违反我矿劳动纪律,违反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领导干部违背上述规定指挥生产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行为,统称为“三违”(具体表现参照附件)二、全矿干部职工都有反“三违”的责任和义务,矿鼓励广大职工抓 “三违”。矿长每月与主管矿长、正副科长、队长每人每月抓“三违”目标。三、抓“三违”必须查明“三违”人员的姓名、工57、作单位、作业地点、时间、“三违”的具体行为及违犯了哪些规定等内容,并及时到安监科登记。四、“三违”人员所在单位、现场班组长、跟班队长、考勤室、灯房等单位(或人员)应积极配合澄清“三违”人员的有关情况,否则,按“三违”人员的违章事项的处罚规定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五.“三违”帮教人员自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天必须帮教结束,由安全监察科开具返岗通知书后方可返岗上班。特殊情况,经安全监察科或主管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日期。若因“三违”帮教而从此不再上班,由所在部门写情况报安全监察科,自此xx新井永不须此违章者重返工作岗位。六.“三违”帮教由安监科组织,必须认真负责,做好记录,不得敷衍了事。否则,一经查处58、,每人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安检员检查制度 一、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二、认真检查现场所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对能够解决的要现场安排落实,现场无法解决的,及时向瓦斯安全检查大队进行详细汇报。三、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所要求的内容要现场严格落实到位。否则,每次罚款100元。四、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坚持“一炮三检查”,每班“三汇报”不得虚报、漏报和减少检查次数。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五、认真服从上级领导的布置和安排,严格落实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六、自觉遵章守纪,发现“三违”现象要及时给予制止,并进行登记处罚,坚决做到不循私情。七、对59、查出重大事故隐患或遇突发事件,要及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并及时向矿调度中心和安全调度汇报,在没有得到领导指令前,不得私自脱离现场。八、坚持八小时现场跟班检查制度,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交接班,并严格执行电话反馈。交班时,向接班人员详细通报下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否则,每次罚款50元。九、本制度由安全质量监察科监督执行。群众安全监督工作制度一、群监员培训制。群监员每年不少于半个月的培训,对于不参加培训,每旷课一节,罚款5元,培训结束考试不及格,罚款50元,复习补考仍不及格的,不准上岗。二、群监员例会制。每旬的第3日(上午9:30和下午5:30)召开一次群监员参加的群监工作会议,总结本旬的群监工作,学习新60、政策、新文件、新措施和上级会议精神,总结上一旬的群监工作,迟到、早退的罚款1元,缺席的,罚款5元。三、群监工作汇报制。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不准空班,凡是出现空班的,一次罚单位100元。群监员每班坚持持证上岗、上岗汇报、汇报问题和监督隐患整改,有出勤不汇报的,一次罚款2元,现场有问题没汇报的,一次罚款5元、现场有隐患而没监督整改的,一次罚款10元。群监员汇报情况失真,造成不良后果的,处以10至50元的罚款。群监员不作为或监督不力而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三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或者出现重大安全隐患、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三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不向群监站及时汇报(以发生事故30分钟为限)的,罚该岗位的群61、监员50元,并罚该单位100元,群监接待员没调度清楚以上情况或没及时向系统领导和公司工会汇报的,罚款100元,并调离群监接待工作岗位,由矿另行安排工作。四、群众安全监督大检查制。矿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委员会每旬组织一次由各群监小组组长、职工代表参加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出现迟到或早退的,罚款20元,缺席的,罚款50元。五、各级领导要重视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每月科队级领导深入一线检查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不少于矿规定的下井次数,以上岗检查到群监站签到为准,少一班次罚款20元,并予通报批评。六、开展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评比制。1)每月开展一次群监员工作评比活动,按群监员每班完成持证上岗、上岗汇报、汇报问题62、监督隐患整改等工作情况累计分排序,前六名依次给予奖励60元、50元、40元、30元、20元和10元,凡是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三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的,取消辖区群监员的评比资格;2)开展群众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工作评比活动,按本单位群监员的月出勤率、汇报率、汇报问题率和隐患整改率等(简称四率)总和排序,前三名发红旗,并依次给予奖励300元、200元和100元,倒数第一、二名发黄旗,并分别罚100元、50元。凡是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三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的,评比结果连降三个名序。七、群监员津贴发放制。群监员津贴按上岗班数计,每月汇总造册发放,其每班津贴按以下标准发放:采掘队2员,辅助队1.5元,63、平地1元。第三部分后勤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一、科、队长为所在卫生责任区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落实环境卫生工作。二、各科队每日上班前应对本单位办公地点及卫生区进行打扫,每周二、五组织卫生大清除,否则每次罚该单位负责人20元。三、逢盛大节日和矿重要活动日,各单位要及时积极主动把责任区打扫干净,否则罚负责人20元。四、后勤管理部每周二或周五上午9点负责组织卫生大检查,不组织罚后勤管理部负责人10元。 五、每周的卫生大检查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宣教部、后勤管理部、纪委监察审计部参加,不按时间参加的部门,按照有关制度处罚单位负责人。六、严禁在矿院内的宣传栏、公开栏、墙壁上及其它公开设施上64、粘贴广告、启事等,违者一处罚责任人20元。七、严禁在有禁烟标志的地方吸烟,否则每次罚当事人20元。八、严禁在矿院内和街道及垃圾箱内焚烧垃圾或树叶,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元。九、禁止穿越花坛、花圃、草坪、绿化带,攀折花草树木,往水池、绿化带、喷泉等地方乱扔杂物,如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元。十、绿化责任区花草树木没有做到正常浇水、锄草、松土、施肥、剪枝、防治病虫害等工作,如发现花草树木枯死罚该区责任人20元。十一、发现大小广场的池水不及时换水或在水池内涮洗拖把等物造成池水不清,每次罚责任人20元。十二、严禁在责任区内便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废旧塑料袋等,每发现一处罚责任人10元,一65、个烟头5元,如找不到责任人,对该区域负责人进行处罚。十三、责任区内门窗、玻璃有灰尘,地板没拖净、墙壁有积灰、蜘蛛网,垃圾不清理,办公桌、椅、柜没有擦净,灯具、吊扇、脸盆、牌板面有污迹、屋顶有杂物等,每处罚责任人5元,落实不到人罚责任区负责人。十四、办公用具(文件、报纸、杂志)摆放不整齐,奖状、锦旗吊挂不规范,管理制度牌板悬挂不标准,罚单位负责人10元。十五、办公楼卫生间、楼梯、扶手必须保证一天三清理。卫生间冲刷不干净有异味、尿垢、便迹、地面有积水,扶手有灰尘,楼梯台阶踏板下有杂物,台阶不干净等每处罚卫生保洁工10元。十六、卫生间、洗脸间上下水管道应保持畅通,如发现向下水道投放堵塞物造成下水道严66、重堵塞的,罚责任人50元;如在通知维修单位两个小时内没有及时清理,造成地面积水的,罚负责人20元。十七、不按指定地点冲刷机动车辆,造成污水漫流或遗弃垃圾的每次罚责任人20元。十八、不履行扫雪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罚单位负责人50元。十九、严禁用工作衣和灯带向墙壁上摔打,在干净的墙壁上乱画、踏脚印等,如发现每次罚责任人 50元,落实不到人对该区责任人罚20元。二十、严禁从楼房高处向外泼污水,从楼上向楼下抛弃废旧物品及垃圾,如发现罚责任人50元,并责令其清除该楼下所有垃圾,落实不到人罚单位负责人。二十一、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不按矿规定随处倒垃圾,不按规定时间清运垃圾或堆放点无人管理造成二次污染67、的,每次罚30元,并责令其立即清理。二十二、如发现损坏环卫设施及卫生设施的除照价赔偿损失外,每次罚责任人30元,落实不到人罚该区负责人。二十三、后勤部责令有关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或应立即拆除的有碍矿容矿貌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行动的,每次罚责任人50元。二十四、发现阻挠环境卫生人员工作或者检查工作的,每次罚款30元。二十五、在上级单位来矿检查中因卫生工作未做好受到点名批评的单位,每次罚款100元。二十六、卫生检查组每月进行一次总评,评出前三名为红旗单位,对评为红旗单位的奖该单位200元,评出最后两名为黄旗单位,黄旗单位的罚该单位100元,从当月工资中兑现,评出结果由后勤部于每月五号68、在矿调度会上通报。如果当月卫生状况较好,经领导同意可免设黄旗单位。二十七、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由后勤管理部、党政办公室、组织宣教部、纪委监察审计部监督执行。职业卫生防治制度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综合治理。二、职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三、煤矿应当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同时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四、xx新井的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有综合办公室负责。五、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69、强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六、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为职工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七、相关部门应当对新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职工不履行前款规定70、义务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八、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职工,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单位承担。煤矿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新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接触煤尘的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应一年进行一次,对接触岩尘的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应二年一次。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71、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九、本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十、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就职工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十一、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十二、矿属各科队要严格遵守以上制度,对违犯者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一、 为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72、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是指国家规定的在劳动作业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三、 本办法适用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 四、 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五、 各科队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职业病防治工作,将其纳入本科(队)发展规划。 六、 xx新井负责本矿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1)宣传职业卫生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开展卫生技术和卫生知识培训; (2)依据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法规和卫生标准对企业实施职业卫生监督和管理; (3)负责对企业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的卫73、生监督、监察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和竣工进行卫生学审查、鉴定和验收;对作业场所中有害因素进行卫生监测和监督; (4)承担对企业职工的健康检查和监护、职业病诊断、治疗和职业病患者的劳动能力技术鉴定,参与职业中毒和放射事故的调查; (5)负责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卫生统计报告工作,公布职业病防治状况。 七、 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职业病防治的劳动保护监察工作。 八、各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群众监督。 九、 有害作业单位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建立职业卫生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使作业场74、所的有害因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 十、 劳动者在劳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范,享有了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和单位采取治理措施的权利;有要求单位改善劳动作业条件和获得职业卫生防护的权利;有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和获得职业病预防、治疗的权利;有获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十一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而未采取治理措施,又无必要的个体防护措施的,劳动者有权检举、控告和拒绝操作。 十二、凡在劳动作业过程中产生粉尘、有害化学物质、噪音、高频、高温及放射性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登记,并按照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75、规定做好劳动者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十三、 为维护员工职业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凡新进职工,必须了解有关职业健康和卫生保健知识。 任何劳动者不得乱扔垃圾、碎屑或杂物等,严禁随地吐痰。定期维护水源及供水设施,确保饮水的洁净卫生。卫生间、更衣室及其它卫生设施,应经常清洗或消毒。十四、凡可能产生有碍健康的气体、灰尘、粉尘等物质,均应以下处理:1、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有害物质的产生;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有害物质的散发;3、必要时,采取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理方法。十五、 凡转让有害作业项目的,必须同时提供有关卫生防护资料。引进或者接受转让的生产设备、工艺存在职业危害的,必须配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护设76、施,并同时安装使用。 禁止将有害作业转移给没有相应防护设施的单位。 十六、 有害作业场所应当与其他作业场所分开,配备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易发生职业病或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有害作业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设立安全卫生警示标志,加强防范管理。 十七、 有害作业单位应当按规定为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档案制度,全面纪录生产工艺流程中有害因素的状况、监测或者检测数据及职工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等有关资料。 十八、有害作业单位应当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定期的健康检查;放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在退休、调离或终77、止劳动合同前必须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有害作业单位应当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 十九、职业健康检查范围、对象、内容、间隔时间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按国家和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十、 对女职工、孕妇及职业健康检查确诊的职业禁忌症患者,劳动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与其相关的作业。 二十一、 职业性体检和职业病诊断工作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承担。职业病的诊断和处理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急性职业病由首诊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诊治。 二十二、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对患者的职业史、既往史、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临床症状和检78、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由集体作出职业病的诊断,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对于职业病诊断所需的资料,患者所在单位应当如实提供。 二十三、 劳动者或者有害作业单位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安阳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安阳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十四、对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者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安排治疗或者疗养,并定期复查。 二十五、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矿综合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保卫工作制度 编制人: 二零一二年二月 xx新井保卫科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xx新井各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79、和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按照集团公司和新井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制定相应的执行计划。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和新井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不断提高保卫人员的各项素质和保卫队伍的整体战斗力,确保矿区治安环境稳定。第三条、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新井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第四条、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执勤时间,由保安主管进行合理安排。第五条、保卫科长加强对保卫人员的管理,知道他们的工作,坚持各项制度,提高警惕80、性,随时掌握各类犯罪活动。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第六条、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管理者联系。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第七条、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公安机关部门联系。第八条、进一步密切与派出所和驻地村之间的关系,形成完善的治安防范网络。 二、职责第一条、责任范围:适用于xx新井全部所辖区域。第二条、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81、工作全面负责。2、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三条、岗位职责1、安全主管职责 负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 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每天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 完善管辖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在工82、作中达到预定的使用效果。 检查管辖区域内有无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进行纠正,提出处理意见,跟进处理结果。 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接待员工的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纪行为。 做好保安人员的出勤统计,业绩考核等管理工作。 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召开队务会议,做好思想沟通工作。 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做好保安队各种内外文件、信函、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种通知的起草以及各类案例处理的书面报告。 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2、保安员职责 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83、。 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规章制度。 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之。 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或*机关报告。 配合领导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检查公司办公场所安全状况及宿舍留宿情况。 支持、协助相关单位门卫履行工作职责。 妥善保管配发的安保器械,不得丢失和擅自使用。 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报告。 安保人员应做到: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加强组织纪律性,遇事及时请示、报告。 坚守岗位,恪尽职守84、,不脱离睡串岗,不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保卫人员纪律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履行保卫职责时,应着统一制服,佩戴保安标志和执勤证件, 注意仪表,仪容,不得留长发,蓄胡须。 3、振作精神,认真执勤,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串岗,脱岗,不准在执勤时睡觉,打盹,看书,看电视,阅报,闲聊,长时间打电话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搞其他娱乐活动。 4、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服务忌语,不 粗暴无礼,不打骂,侮辱他人。 5、严格执行禁酒令,严禁擅自把亲友带入执勤范围玩耍,留宿。 6、廉洁奉公,秉公执勤,不准利用职务,执勤之便乱拉关系,捞 个人好处。 四、着装规定 85、1、保卫人员在执勤时,按标准要求着制式服装。 2、执勤要注意警容风纪.除在宿舍内,任何时候不得只穿背心, 更不得赤背。 3、休假,休班和不执行任务时可着便装。 五、禁酒令 1、不在上岗前及工作时间,工作日中午饮酒。 2、不在值班,备勤和执行任务时饮酒。 3、不着标志服装在社会公众场所饮酒。 4、不到可能影响执行任务的各种场合饮酒。 5、不与社会上有劣迹的人饮酒。 6、不到其它执勤岗位饮酒。 7、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不酗酒。 六、请销假制度 1、保卫人员因事,因病请假要经保卫科长同意,批准。 2、执勤人员请假需要替班的,必须在接替班人员到达并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 3、请假到期后要及时返回,86、并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七、会议制度 保卫科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全体保卫人员(除当值值班人员)参加。主要是学习法律法规,总结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情况,表扬好人 好事,听取群众意见,查找问题,通报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和要求。例会由保卫科长负责召集并作好记录以备检查。 八、内务卫生制度 1、及时打扫清理卫生区,值班室及各值勤点卫生,保持环境优美,卫生清洁。 2、保持个人良好卫生,维护自身形象。 3、值班室内办公桌,椅其他办公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值班室内 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准停放车辆,不准放置个人物品。 九、夜间巡逻制度 1、巡逻人员不得睡岗,串岗。 2、夜间巡逻人员须服从87、安监办人员调度。 3、巡逻人员必须保持手机开通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值班人员并上报公司领导。 4、巡逻人员每天定期巡逻。 十、罚款制度新井所有保卫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各项管理规定,严于律己,恪尽职守,否则一经查实,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 十一、矿物质防盗管理规定(一)、保卫科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各类案件的侦破力度,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各类盗窃行为,有效控制盗窃案件的发生。对一般盗窃案件,必须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侦破,否则:(一)对在一个月以内没有侦破的,罚保卫科500元,对科长、副科长再各罚100元;(1)两个月以内仍没有侦破的,按盗窃物资损失额的50对保卫科进行罚款,并对科长、副科长88、各罚200元;(2)若提前发现或案发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侦破,并挽回损失的,矿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嘉奖。 (二)、保卫科要加强入矿运输车辆的管理及出矿检查,运煤和运矸的车辆必须分开,严禁混用;清运洗煤厂矸石的车辆应相对固定,车号应在保卫科备案,并严格遵守矿相关规定。若因车辆管理混乱造成煤炭流失,每发现一次罚保卫科1000元。 (三)、调度室、保卫科要充分发挥视频监控作用,对监控区域及岗位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控制,预防煤炭、工矿物资的流失。十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劳动保护发放制度1、领取劳动保护必须由后勤开发放单。2、各工种领取劳动保护标准:(1)掘进工:雨衣、雨衩裤、安全帽、安全带、工作89、服(2)运输人员:雨衣、雨裤、安全帽、雨靴、工作服(3)机电人员:雨衣、雨裤、安全帽、雨靴、工作服3、以上劳动保护各个工种入场六个月之内只可领取一次。4、工龄满六个月的,再次领取以上标准的劳动保护的,不再扣款,但旧的劳动保护物品必须返还材料集中销毁。5、六个月以内,再次领取标准以外的劳保物品的,按物品规定价格扣款。6、满六个月的工人,发现有把个人再次领取的劳动保护低价售出者,一律按新物品价格两倍罚款。 公用工具及个人工具管理制度 需领工具的各区队和个人要严格管理,按矿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排领用工具,矿上要设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建立台帐和个人卡片,按矿上的管理办法进行发放;具体要求:一、 工具90、配齐后要加强管理和爱护,丢失、损坏要及时补充,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作,如发现因工具影响工作的要重罚。二、 各部门、各单位对公用工具要加强管理,要有管理人对用前的发放、用后的收交及检验进行负责,对损坏、丢失要及时补充。三、 因工作需要变更工种者,必须往矿上交个人所领的全部工具,否则不得办理调动手续。个人需领工具的人员:井下电钳,安装工,小班维修电工,司泵工,变配电值班工,各采煤、掘进、开拓、运输机电队长,洒水工,注水工,管道维修工,修道工,防尘工。地面:外线电工,维修电工,钳工,铆焊工,烘炉工,车工,铣工。公用工具需领的部门: 各机电硐室,主、副井车房,风机配电室,地面变电所,压风机房,瓦斯抽放91、站,机电科,井下安装队,地面维修组,洗煤厂,各区队机电班,机修厂。 主要说明:一、 个人工具是指采掘电钳工、井下安装工满12个月,机电、运输、运行小班电工满18个月,变电工、司泵工满24个月,洒水、灭尘、抽放、修道工满12个月可新领一套工具;如不到期损坏的有个人写出申请,部门领导签字,主管领导签字方可以旧换新;丢失需领新者,个人写出申请,部门领导签字,主管领导同意签字方可领取新的,领新后按新领时间顺延,并按附表1中的价格进行扣款;若被罚款,应把罚款交矿财务科,个人拿罚款联有主管领导签字方可凭料单领取工具;二、 公用工具根据工作需要新领取工具时,要部门写出申请,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取;损坏的工具,92、部门领导写出申请,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更换领取;丢失的工具,要对责任人进行罚款,拿着罚款找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取,并对部门领导扣罚工具原价的30%,价格如附表2;附表1:个人工具领用管理表(参考价格) 工具价格(元)工种扳手81012合尺钳子尖嘴钳斜嘴钳一字十字改锥试电笔千伏、220伏电工刀工具兜工具套手锤锉刀什锦锉715553311.5125510535井下电钳工211121111井下安装工21111211111小班维修电工2121111司泵工211111变配电值班111111洒水工2111注水工2111管道维修工21111修道工2111防尘工2111外线电工21112111维修电工212111193、钳工211111铆焊工1111烘炉工1预测预报工111附表2 公用工具领用管理表(参考价格) 工具价格(元)部门锤子大 锤8磅10磅12磅摇 表500型 1000型 2500型按地摇表多用套管组合工具倒 链1t 2t 3t 5t钢板尺1m游标卡尺水平仪锯弓扳 手1518梅花套管(套)万 用 表500型 47型烙铁35w50w150w管 钳350、500、1米千分尺0250500100三角尺1010100200100801505001030153203010100510、20、30、1005机电硐室1111主、副井房1111风井配电室1111地面变电所1111压风机房111瓦斯抽放站1111机电94、科1111111111211111井下安装队111311212地面维修组11111111112洗煤厂111111112112各区队机电班1111112112机修厂11211111112111211通防科112通风队112抽放队12地面后勤1112 劳保用品领发管理制度为规范xx新井劳保用品的发放管理,制定xx新井劳保用品领发办法如下一、领发办法(1) 员工需领劳保用品的,要按矿规定的条件领取;(2) 综合办公室对员工领取劳保用品建账;对下井工人、所属区队要设个人劳保用品领取手册,在手册上每月要填写实际出勤天数,劳保用品管理部门根据出勤天数折合成满勤月数,按劳保用品领发办法开领料单;(3) 员工95、个人凭领料单到劳保用品仓库领取劳保用品,领料单一式贰份,领取人交仓库一份、存根一份;(4) 地面工人、矿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由行政保卫科统一造册,矿领导签批后发放;(5) 矿劳保用品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单位每年度要对所开出的料单及仓库存放的劳保用品进行审查一次,审计劳保用品管理、发放是否按矿领发办法执行;二、领取员工分类所领用劳保用品的人员分为六类,井下分三类、地面分三类:(1)井下三类:一线工人:抽放队队长及副队长,打钻工,瓦斯抽放工,通风队队长及副队长,通风设施工,通防管路工,隔爆水袋维护工,洒水灭尘工,瓦检员,测风测尘工,防灭火工,放炮员,通风工,修道工,清扫浮煤工,开拓、掘进和综采队队96、长、副队长及班长,打眼工,靶装司机,绞车司机,推车工,维修工,轨道维修工,喷浆工,打眼工,绞车司机,推车工,掘进队皮带司机,机电维修工,刮板司机,采煤机司机,综采队电工,移架工,综采队皮带司机,综采队检修工,泵站司机,运输设备检修工,刮板司机,端头维护,采矿技术员,机电技术员二线工人:矿长,职能副矿长,总工程师,职能科室科长与副科长,通风及机电副总,制图设计员,统计员兼内业,质量验收员,生产技术员,机电队技术员,运输队技术员,安监科技术员,通防技术员,瓦斯预测预报工,瓦斯监测仪器仪表维修工,监控员,维检员,机电队和运输队队长及副队长,井下信号工,推车工(包括卸料),电机车司机,电机车充电及维修97、工,主井底皮带司机,把钩工,给煤机工,井下装载工,维修工,大班维修,水沟清理工,副井底水泵工,主井底清煤工,安检员,测量技术员,地质技术员。三线工人:井下火工品管理员,机电运输科技术员,档案管理员,防爆检查组,五小设备组,用电管理组,设备管理组,电缆组,材料员,调度员,井下中央变电所值班员(含水泵工),采区变电所值班员,材料核算员,(2)地面三类:一类:制浆工,主副井绞车司机,压风司机,通风机司机,变电所值班员,主通风值班员,主副井绞车维护工,水电房值班电工,水电房值班员,充灯工,锅炉工,矿灯维修,地面信号工,推罐工,翻车工,上仓皮带工,钳工,铆焊工,锻工,电工组,车工,洗煤工,验身工,办公楼98、及职工宿舍管理员,浴室工人,洗衣工,餐厅司务长,餐厅采购,厨师,服务员,教师,绿化清洁工,二类:化验员,洗煤厂办事员,门卫,巡逻,培训主管三类:经营副矿长,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行政保卫科科长,供应销售科科长,财务科科长,锅炉房主管,灯房主管,机修厂长及副厂长、机修厂技术员,洗煤厂厂长及副厂长,洗煤厂技术员,地测科资料员,办公室文员,司机兼内勤,行政保卫科办事员,治安组组长,销售科采购员,统计员,销售员,会计,出纳,浴室主管,三、领取劳保用品需注意的事项:(1)领棉衣、棉裤、棉大衣者,不再领棉背心;(2)一线工人需领雨衣者,要有主要领导签批;(3)地面需领取胶靴人员配领短腰胶靴;(4)工作地区有99、淋雨者经领导签批准领雨衣;(5)工作地区温度在10以下者,经领导签批准领棉衣棉裤;温度在5以下者,准领棉衣、棉裤、棉手套和棉帽。 井下人员领用劳保用品种类及周期表工种使用周期(月)劳保用品用品工作服(套)胶靴(双)灯带(条)安全帽(个)毛巾(条)棉背心(件)棉上衣(件)棉裤(条)棉大衣(件)雨衣(套)大雨衣(套)口罩(个)秋衣(件)秋裤(条)肥皂(块)防尘口罩(个)手套(双)棉手套(件)一类采煤工881236236124240.530.5掘进工881236236124240.530.5开拓工881236236124240.530.5巷道维修工881236236124240.530.5打钻工88100、1236236124240.530.5注水工881236236124240.530.5灭尘工881236236124240.530.5通风工881236236124240.530.5皮带司机 1818183663636363681242411刮板输送司机1818183663636363681242411运料工1818183663636363681242411电机车司机1818183663636363681242411推车工1818183663636363681242411信号工1818183663636363681242411工种使用周期(月)劳保用品用品工作服(套)胶靴(双)灯带(条)安全帽101、(个)毛巾(条)棉背心(件)棉上衣(件)棉裤(条)棉大衣(件)雨衣(套)大雨衣(套)口罩(个)秋衣(件)秋裤(条)肥皂(块)防尘口罩(个)手套(双)棉手套(件)二类小绞车司机1818183663636363681242411清煤工1818183663636363681242411送馍工1818183663636363681242411修道工1818183663636363681242411把钩工1818183663636363681242411区队队长1818183663636363681242411区队支书1818183663636363681242411技术员181818366363636102、3681242411部门管理人员181818366363636368812424111检查员1818183663636363681242411安检员1818183663636363681242411放炮员1818183663636363681242411监测监控员1818183663636363681242411井下电话维修员1818183663636363681242411 三类井下变电工24242436636242411司泵工24242436636242411炸药仓库值班员24242436636242411炸药运送员24242436636242411 地面人员领用劳保用品种类及周期表 劳保103、用品使用周期(月)工种卫生帽(个)女工帽(个)围裙(件)白大褂(件)眼镜(副)脚面罩(个)工作服(套)短腰胶靴(双)电焊手套(双)棉裤(条)棉大衣(件)口罩(个)肥皂(块)雨衣(套)手套(双)棉手套(双)毛巾(条)棉帽(个)棉衣(件)一类洗煤厂人员24241 11 12井口信号工361112把钩工242436136推车工3612121236翻车工3612121236绞车司机2424变电工2424通风机司机2424抽放泵站司机24井口运料242436112121236机修工1824111212司炉工6181职能科室人员24 劳保用品使用周期(月)工种卫生帽(个)女工帽(个)围裙(件)白大褂(件)眼镜(副)脚面罩(个)工作服(套)短腰胶靴(双)电焊手套(双)棉裤(条)棉大衣(件)口罩(个)肥皂(块)雨衣(套)手套(双)棉手套(双)毛巾(条)棉帽(个)棉衣(件)二类钳工24216焊工2424626烘炉工62426车工242426电工24216水电维修工24216综采支架维修工24216三类炊事员122412仓库保管及材料员36养花、环卫工36机关管理员36监测监控及仪器仪表维修员36澡堂值班员36卫生员12水质、煤质化验员361保安3636门卫3636木工24木场、煤场管理员363636地面调度员36注:各机房、车间女工配发女工帽;食堂职工配发卫生帽;表中未列岗位可参考相应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