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制度附停工留薪期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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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166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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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造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制度附停工留薪期审批表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 目的与范围1.1目的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保障公司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等获得医疗救治,使员工的利益最大化,分散公司的用工风险,特制订本管理细则。1.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有限公司所有员工。2 职责2.1人力资源部各人事科负责组织新参保人员手续的办理;负责员工离职、调动等异动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提供;2.2人力资源部绩效薪酬部负责参保人员工伤保险档案的建立与管理;负责工伤政策、工伤预防的宣传与落实;负责工伤事故的申报,协助完成工伤认定、赔付2、工作。2.3各单位/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受伤职工工伤认定及赔偿手续的整理。3 管理内容3.1工伤保险缴交条件男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本公司正式员工。3.2工伤保险缴费标准3.2.1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以当地社保部门年度公布为准;3.2.2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由社保部门根据公司上年度工伤事故发生率重新核定。3.3工伤保险参保地:公司工伤在*缴交。3.4工伤保险增、减、变更流程:3.4.1工伤保险缴交流程:3.4.1.2*缴纳:3.4.1.2.1每月10日、25日为工伤保险缴纳时间,增加需准备资料包括: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1寸照片2张及工本费10元;3.4.1.2.23、各人事科组织员工填写*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登记卡,并汇总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加明细表于每月9日、24日前报人力资源部绩效薪酬部;3.4.1.2.3绩效薪酬部汇总整理,上报县人社局统一办理参保。3.4.2工伤保险减员流程:3.4.2.1每月25日为参保单位统一减员办理时间。3.4.2.2薪酬绩效部依据员工离职信息,每月25日前汇总离职人员名单,更新工伤保险花名册,统一办理减员手续。3.4.3工伤保险变更:3.4.3.1员工异动涉及分公司之间法人主体变更的,须办理工伤保险变更手续;3.4.3.2变更流程同上述增减流程。3.5工伤认定的情形、事故申报、认定与处理3.5.1工伤事故的认定情形3.5.1.4、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D、患职业病的; 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5.1.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B、在5、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C、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5.2工伤事故的申报流程3.5.2.1申报时间与要求: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各部门安全员须在1小时内电话告知,并于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经过以书面形式报告人力资源部工伤管理人员。工伤管理人员根据事故经过8小时内填写*企业工伤事故报告表,连同受伤职工工伤保险证上报上级部门。3.5.2.2因治安事件受到伤害的,在上报公司的同时一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因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在上报公司的同时一并拨打122向交通部门报警。3.5.3工伤认定3.5.36、.1材料申报:人力资源部组织汇总相关工伤认定的申请材料,所需材料为诊断证明、住院病例,汇总完整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报。3.5.3.2现场勘察:人力资源部组织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现场调查。3.5.3.3工伤事故认定: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并下达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至公司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送达员工本人。3.5.3.4认定管理要求:部门安全员或相关人员必须及时并全程协助工伤员工工伤事故的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伤员工的同事有协助工伤调查的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不配合调查。接受调查时,要实事求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否则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给予警告、罚款或辞退等处理。3.5.4工伤7、赔付员工本人需提交的资料:医院诊断证明、住院费用结算单、住院病历、费用汇总单(含每日清单)、工伤住院医疗期审批表、聊城市工伤医疗登记表、未住院的受伤员工要提供门诊病例及医生开据的处方单;发生治安事件或上下班期间交通事故的,同时出具责任认定书及赔偿协议。3.5.4.2工伤赔付流程:.1上级主管部门根据认定工伤决定书及以上资料,核定工伤医疗赔付款;.2工伤医疗赔付款由人社局开据支票,并转账至公司账户;.3人力资源部通知工伤员工携带本人身份证、认定工伤决定书及工资卡至人力资源部领取赔付单据。3.5.4.2.4工伤员工将签批完毕的赔付单据送至财务,由财务将费用汇入员工工资卡。3.5.4.3工伤期间备用8、金管理3.5.4.3.1适用范围A、工伤事故突发,就医急需费用,员工家属尚未赶到时;B、工伤员工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3.5.4.3.2备用金申请流程A、发生工伤事故所在部门发起OA中备用金申请流程B、审批结果必须同时抄送人力资源部备案。3.5.4.3.3备用金冲抵由员工本人到财务部办理工伤赔付款领取手续时予以冲抵。3.5.5工伤期间员工管理3.5.5.1休假认定与考勤管理住院期间,根据考勤表上的标识在相应日期处填写“伤”;员工伤愈出院后,若不能及时上岗工作,需按照公司休假考勤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并提交所在医院开具的假条。工伤工资及补助3.1工伤工资A、停工留薪期管理认定工伤决定书下发后9、,由员工本人填写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病例复印件、诊断证明、假条等提出停工留薪期建议,按照审批权限逐级审核签批,最高至总经理签批。若休养时间大于停工留薪期时间,须续填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审批表进行审批和提供医院假条,否则按事假或旷工处理。B、工伤工资核算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审批表签批通过后,通知员工本人及相应工资核算人员。若员工休养时间小于停工留薪期时间,按照实际休养时间核算工资;工资发放标准按照本人岗位工资发放,岗位工资低于聊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按照聊城市最低工资发放。C、工伤工资按月发放;.2工伤补助A、工伤员工住院期间伙食补助由人社局统一发放;B、陪10、护费用按20元/天,经审批后由财务单独打入员工工资卡。3.6工伤管理规定3.6.1未参保责任追究制度3.6.1.1因未履行招聘录用流程,私自安排上岗,导致未及时缴交工伤保险的,一经发现,追究用人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给造成公司损失的,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承担。3.因相关责任人工作失误,造成漏缴或参保信息有误导致无法正常享受社保政策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6.1.3因员工本人提供虚假证件,导致信息有误无法正常享受社保政策的,由员工本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并追究员工提供虚假信息责任。3.发生工伤事故后,因所在部门隐瞒不报或没有按时上报的,导致无法正常申报或享受工伤赔付的,由所在部门承担相应工伤11、事故费用并不得列入部门预算外费用,同时追究部门责任人及安全员失职之责。3.因工伤员工本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的、未及时或拒绝提交相关材料而影响工伤事故认定和理赔的,费用和责任由本人承担。3.6.2工伤管理责任追究制度3.6.2.1工伤事故等级标准3.6.2.1.1记录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停工或停工未满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且估计医疗费用在800元以下、无需住院治疗的事故。3.6.2.1.2轻伤事故是指造成员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轻度缺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一般指员工负伤后需要住院治疗,或虽未住院治疗,但停工在4个工作日以上且医疗费用在800元以上者,12、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伤害。通常是指手指任何一只轧断一节,脚趾轧断二只以下;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轻微骨折,轻微脑震荡,轻度灼伤、烧伤。3.6.2.1.3重伤事故是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无死亡的事故,一般能引起长期的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3.6.2.1.4死亡事故因工遭受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不良或者违章操作导致员工当场致命伤害,经抢救无效死亡。3.6.2.2工伤事故责任等级根据工伤事故调查确定的事实及事故发生的原因,按照当事人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划分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主要责任、直接责任、相关责任和领导责任四类。13、.2.1主要责任:是指在多个直接引发事故的人员中,对事故的发生、延续、发展起决定作用的人员,应负主要责任。.2.2直接责任:是指对事故的发生、延续、发展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人员,应负直接责任。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应负直接责任:(1) 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作业而造成事故的人员;(2) 故意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而造成事故的人员;(3) 发现事故征兆,未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4) 采购质量低劣的设备、工具、原料、材料等造成事故的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5) 对进场设备、设施或已安装的设备。设施不严格按规定和标准检验,或检验不真实,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6) 不积极14、参与抢救,致使事故延续、发展的现场有关人员;(7) 对事故发生、延续、发展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其他人员。.2.3相关责任:是指对事故的发生、延续、发展有间接因果关系的人员应负的责任。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应负相关责任:(1) 事故所在单位负有管理责任的班组长和相关部门的基础管理人员;(2) 未及时报告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的有关人员;(3) 在事故调查中,干扰正常事故调查,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4) 与事故发生、延续、发展有关联的其他人员。.2.4领导责任:是对事故的预防和事故的发生、延续、发展负有组织、教育、管理责任的单位领导和其他管理人员应负的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负有领导责任:(1) 规章制15、度不健全,或擅自变更规章制度的原定方案,或对违章作业不加以制止而造成事故的;(2) 对员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指派不熟悉某岗位的人员进行该岗位操作,或安排未经专门培训及未取得特殊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特殊作业而造成事故的;(3) 未定期或未及时安排安全和设备检查,导致设备严重失修、设备长期严重超负荷运行等造成事故的;(4) 对已报告的隐患和缺陷,未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5) 对事故发生、延续、发展负有组织管理责任人的其他人员。.2.5确定工伤事故责任者的原则:(1) 因生产、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生产、制造、安装和检修的相关人16、员负责;(2) 因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和缺陷,或因无安全操作的规定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相关技术操作确定者负责;(3) 因官僚主义,指挥失误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指挥者负责;(4) 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用人单位领导者负责;因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而造成事故的,由操作者负责,但因用人单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者不懂安全操作知识而发生事故的,由安排工作者负责;(5)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生产工具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而导致事故发生的,由采购、供应部门负责人负责;(6) 设备未按计划检修、特种设备未能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让设备带病运行而造成的事故,由设17、备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负责人负责;(7) 对于已经发生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部门能解决但未能及时解决而造成事故的,由生产部门领导负责;生产部门无力解决且已呈报有关部门,未及时解决而造成事故的,由贻误部门领导负责。.3工伤事故责任处理标准出现事故后由安全环保部按照规定予以处罚,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3.2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工伤事故责任人必须追究其应承担的责任,视其情节轻重和伤害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对工伤事故责任者的处罚方式分以下四种方式,处罚可按照下述一种或多种方式同时进行:(1) 辞退;(2) 行政处罚,从低到高依次为:警告、记过、撤职、调离岗位、留职查看;(3) 经济处罚:一次性罚款、下浮工资;18、(4) 停岗学习;.3.3在生产过程中,凡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或其他人责任及管理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的,按照下述规定予以处罚:(1) 造成轻微工伤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处50-100元的罚款;(2) 造成轻伤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给予停岗学习3-10天,并处200-400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者处100-300元的罚款;对事故发生单位的领导处200-400元的罚款;(3) 造成重伤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调离岗位,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者作警告处分,并处400-800元的罚款;对事故发生的单位领导作警告处分,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对主管安全生19、产职能部门的领导处300-500元的罚款;如一年内发生两起及两起以上的重伤事故的,对事故发生单位的领导自第二起、第三起重伤事故发生之日起降一级工资、期限6个月;(4) 造成死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作辞退处理,并处1500-3000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者给予留职查看1年的处分,并自死亡事故发生之日起降一级工资、期限1年;对事故发生单位的领导作记过处分,并处2000-4000元的罚款;对主管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的领导处1500-3000元的罚款;.3.4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对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处3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作记过处分,直至辞退处理;对相关责任者20、给予警告处分,并处100-300元的罚款;对用人单位的领导处300-500元的罚款。(1) 对已发生的工伤事故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2) 未保护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3) 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4) 对提出的工伤事故纠正预防措施,在规定的时间未能有效实施,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工伤事故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的;(5) 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事故调查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相关的情况、证据和资料的;(6) 多次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7) 对批评、制止违章行为,如实反映事故情况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8) 发生事故后,未迅速采21、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的;(9) 轻伤或以上事故存在违章操作等严重人为责任的、或情况严重、性质恶劣的;.3.5公司外交通或意外事故,或因自然界不可抗拒因素等导致的工伤、意外事故,免于处罚,但视其伤害程度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用人单位年度工伤事故指标统计范围。.3.6在事故中受到行政处分、下浮工资的人员,处分期间工作表现突出、无违章作业行为、未发生涉及本人责任的工伤事故,或举报、抢救救灾中有功,可在期满1个月前提出撤销处分申请报告,报用人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确定处理方案并遵照执行。4 附则4.1本制度由凤祥股份人力资源部提出,并归口管理。4.2本制度自实施22、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4.3本制度由凤祥股份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修改、组织执行并解释。附件1:*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登记卡*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登记卡单位名称: 个人编号姓 名性 别民 族照片出生时间 年 月 日参加工作时间年 月 日参保日期 年 月 日联系电话家庭详细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 工作岗位(工种)年 度 审 验 情 况单位意见单位(签章)单位审核人(签章)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意见审核(签章)注:填报日期: 年 月 日附件2: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单位编号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单位:元序号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农民工月工资收入变23、化时间是否增加减少参保单位制表人:社保机构负责人:社保机构(章)参保单位负责人:社保机构复核人:附件3: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单位编号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单位:元序号部门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农民工月工资收入是否参保单位制表人:社保机构负责人:社保机构(章)参保单位负责人:社保机构复核人:附件4:*企业工伤事故报告表*企业工伤事故报告表填报单位:*有限公司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事故发生时间及地点基本伤情报告人联系电话附件五:*停工留薪审批表 编号:【20 】年第【 】号*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审批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事故发生时间治疗医院工伤认24、定结论诊断结论申请人确认申请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人力资源部建议依据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规定和工伤职工诊断证明书/病历,结合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第 项,建议该同志的停工留薪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办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审核: 日期: 年 月 日所在单位负责人意见审批: 日期: 年 月 日备注附件1:工伤认定结论书复印件;附件2: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应注意填写工伤职工实际休假时间;本表审批完毕,将作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薪酬发放依据,并在新凤祥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附件6:工伤事故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工伤事故纠正/预防措施报告E-029修订次数:00编号:责任部门相关部门姓名工伤情况不合格项/潜在不合格原因分析:责任部门/日期:纠正/预防措施与完成期限:责任人/日期:纠正/预防措施评审:评审人/日期:纠正/预防措施验证:验证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