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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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050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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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 目的1.1为了鼓励公司各部门知识产权方面的创造,获得知识产权成果的产出。2 适用范围2.1适用于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活动等相关记录的管理工作。3 参考文件3.1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3.2 I知识产权管理手册4 术语及定义不适用5 职责5.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完善,知识产权奖罚的发放落实。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完善,知识产权奖罚的受理、评估。6 制度细则6. 1为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创造性,鼓励知识产权成果的产出,特制定本办法。6.2公司2、因职务发明取得专利权后,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 和报酬。6.3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取得专利证书后,应将专利证书复制件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同时将该项专利及 实施效益情况记入职工技术、业务档案,作为技术职务聘任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6.4公司鼓励员工发明创造,进行专利申请工作如一件专利有多位职务发明人,按照专利发明人实际贡献 大小分配奖金和报酬。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按照专利的技术先进性,分成一、二及三卷个等级。对应不 同等级,公司给予每项专利人民币伍仟元、卷仟元和贰仟元进行奖励。对于发明专利,按照专利技术的先进性 分成一、二及三卷个等级。对应不同等级,公3、司给予每项专利人民币伍万元、卷万元和贰万元进行奖励。6.5公司实施职务发明,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实施该专利所取得的效益中提取 -定的比例作为职务发明人报酬。报酬的计算办法可以采用下列方式:6. 5.1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収不低于2%或者 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 2%,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 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6. 5. 2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 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6.6有下列4、情况之一的,可作为“优秀专利工作者”获得奖励:6. 6.1为知识产权培训、普及以及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做岀突岀贡献的人员;6. 6.2为维护本公司权益,挽回公司因侵权或专利流失而遭受的损失,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6. 6. 3在引进专利技术或在专利技术的实际应用中解决关键问题,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效的人员:6. 6. 4为技术开发提供积极有利条件,并为开发成果申请专利以及获得专利权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管理人员。 符合本条上述任何一款规定的人员,由所在部门在每年11月1日前将有关事迹介绍及推荐材料和发 明创造奖申请表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参与“优秀专利工作者”的评选。人力资源部组织评审人员进 行评审,并5、将发明创造奖评分表评审结果公布十日内没有异议的,即予以认定。“优秀专利工作 者”获奖限额为1-2人,每位获奖者可获得不低于1000元奖励6. 7专利职务发明人的奖金、发明创造奖和优秀专利工作者的奖金由本公司统一支付,纳入每年人力资源部 财政预算。6. 8知识产权损失责任承担:6. &1由于工作过失导致发生知识产权事故时,视造成的损失大小给予一定的处罚:警告、罚金、降职;6. 8.2由于违反公司规定导致发生知识产权事故时,视造成的损失大小给予一定的处罚:警告、罚金、降 职、开除;6.&3由于主观故意导致发生知识产权事故吋,视造成的损失大小给予一定的处罚:警告、罚金、降职、 开除;情节严重的报送司法机关立案处理。剽窃、窃取、篡改、非法占有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或造成公司知识产权被侵犯 的,由人力资源部依据规定追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6.9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6. 10本办法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1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7 表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