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离职及工作移交流程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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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1960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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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员工离职及工作移交流程管理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离职管理规定为规范员工离职及工作移交流程,维持公司有效的人力资本运用,特制定本规定。1.0离职流程1.1离职须知1.1.1离职员工必须归还公司的财物、业务文件、资料以及应偿付所有未结清的财务账目。如与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员工应按协议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如果未能结清上述任何一个事项,公司将保留追究该员工法律责任的权力,同时将从其最后薪金中扣除所欠金额或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补足所欠金额。1.1.2对于违反规定擅自离职的员工,公司将依2、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追究员工本人及员工受聘新单位的法律责任。1.2离职内容离职包括辞职、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同终止、退休等五种情形。1.2.1辞职辞职是员工自愿行为,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1.2.1.1正式员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1.2.1.2工作移交手续时间不超过一天,特殊岗位交接工作时间可适当延长。1.2.2自动离职1.2.2.1提出辞职未经批准私自不上班者或未到离职时间而任意缺勤超过三天者。1.2.2.2自动离职者一律不予结算工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代为办理离职手续。1.2.2.3若有携款潜逃或财物交接不清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3、责任的权力。1.2.3解除劳动合同(关系)1.2.3.1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A指因个人原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员工手册、员工奖惩管理规定以及其它管理制度而造成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条件成立的离职行为。B员工有下列情况者,按照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以及不负经济补偿责任,给公司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公司将按员工奖惩管理规定予以惩处,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a.伪造任职条件,隐瞒个人真实履历及提供虚假证件被录用的。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c.在逃刑事犯罪人员或其他负案人员。d.患有精神病和传染疾病者入职时有4、隐瞒的。e.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f.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g.侵吞公司财产,收受贿赂或回扣的。h.打架斗殴或教唆别人聚众闹事的;煽动他人罢工者。i.故意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者。j.不服从上司管理或违抗工作指令者及其它严重违法乱纪者。k.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l.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月累积旷工四天和年累积旷工八天以上者。m.已批准离职的员工如借故怠慢移交工作,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1.2.3.2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指员工在试用5、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离职行为。A、试用期内员工辞职须提前3天提出,公司可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离职时间,经批准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结算工资。B、试用期内的员工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可随时提出。 C、试用期内的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1.2.3.3任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在任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式员工,集团人力资源部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按劳动法办理相关离职手续。1.2.4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期满,公司与员工任何一方如无意续签,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关系)亦随即终止。1.2.56、退休在公司服务十年(含)以上,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五周岁的员工,可办理退休手续。 2.0离职办理流程2.1辞职者本人需亲自填写并签名“离职申请表”,同时辞职者本人所属的单位负责人需在“离职申请表”签署意见,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2.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递交的“离职申请表”,按批复程序获准离职后,通知其本人。2.3离职者从被通知办理离职手续之日起,必须在2个工作日时间内办妥离职手续。2.4离职者为中层管理人员者,在离职生效日前根据“工作物品移(接)交清单”办理本岗位移交手续,由集团审计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裁负责监移手续,办理完清单中所有离职手续后方能离职。2.5集团人7、力资源部负责收回离职者的员工手册、考勤卡、工卡、钥匙等,同时负责办理停保事宜、档案移交、开出有关证明等相关手续。2.6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将离职者的名单在4小时之内通知办公室或各市场,由办公室或各市场负责办理退宿等有关手续。2.7离职者若需要离职证明,必须于离职当日由本人到集团人力资源部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2.8凡属主管级(含)以上职位人员辞职时,集团人力资源部应进行离职面谈,并在“离职申请表”上予以记录;主管级以下离职人员,由所属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进行离职面谈。2.9离职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须填写“工作物品移(接)交清单”,交接完毕后,集团人力资源部方可为其结算工资;部门/市场第一责任人8、离职或离任时,由集团审计监察部进行离任审计。2.10公司所有的员工不得向已批准的离职者泄露任何有关公司的机密,并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保密事项外泄;自离职生效时间起,离职者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办公区域、接触电脑、文件等物品,相关部门和市场有责任实施监控。3.0薪资结算办理流程3.1公司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该员工当月的出勤及“员工离职申请表”的记录,计算离职人员当月工资及应扣款项并交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核。3.2薪资计算截止到离职生效日(含离职生效日)。3.3员工办理离职的手续时,若有应交但未交之物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扣款。3.4辞职、自动离职及劳动合同(关系)届满离职人员当月薪资于次月10日发放,属公司单方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其薪资自离职之日结清。3.5员工因劳动合同(关系)期限未满未有正当理由提出辞职者,公司不支付任何补偿金。3.6员工因违法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且当月薪资不足以补偿者,由本人予以赔偿或从员工互助金内扣除,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0附则4.1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各专业市场。4.2本规定解释权与修订权属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5.0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