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公司授权范围类别和形式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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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1805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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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电公司授权范围、类别和形式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光电(香港)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完善xx光电(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的治理结构,强化对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以满足公司管理及经营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东协议、章程及相关公司董事会决议等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的授权,是指由总公司总裁代表股份公司向各所属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授权,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的2、负责人代表本部接受授权,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第三条 制度原则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总公司的统一领导,遵守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二章 授权的范围、类别和形式第四条 总公司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及特别授权两个类别: 1、基本授权是指对各所属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基本业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的基本权限。基本授权的期限为 1 年。 2、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经特别授权产生被授权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的特别权限。特别授权的期限在特别授权书3、中注明,也可为不定期,但无论定期与否最长不得超过 1 年。第五条 总公司授权具体要求: 1、总公司总裁办公会根据经营需要向各所属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进行基本授权,除非对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的授权管理规定有特殊规定,接受公司基本授权的单位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个人转授权。 2、总公司总裁办公会根据经营需要可向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进行特别授权,接受特别授权的单位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其他个人转授权。第六条 授权的基本形式为: 1、基本授权:由总公司总裁代表总公司向所属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签发-XXX公司授权管理制度(“XXX”为被授权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名称,下4、同),被授权人为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负责人。2、特别授权:由总公司总裁代表总公司向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签发xx光电(香港)-XXX公司特别授权书,被授权人为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负责人。 第三章 基本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第七条 本部基本授权的范围包括:人事授权、财务授权和业务授权,分别产生被授权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的人事权限、财务权限和业务权限。 第八条 人事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人事任免(财务经理除外);2、人员考评、奖惩;3、组织架构及定岗定编;4、员工薪酬、福利的确定5、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订。 第九条 财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预算编制及调整;5、2、预算外支出的审批;3、投融资业务;4、合同付款计划的制订及审批;5、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 第十条 业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主要经营业务相关经营决策的制订;2、对外合同的签订。 第十一条 基本授权的基本规定:1、基本授权须经总公司总裁办公会批准通过。 2、基本授权草案应在每个授权期间开始前 30天报送总公司总裁办公会,总裁办公会应在 15 日内审议定稿。 3、总公司对XXX 公司授权管理规定应在基本授权定稿后5日内完成,经总公司总裁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书复印本下发给被授权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被授权的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负责人应在授权书正本上签字确认,授权书正本由总公6、司行政及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存档保管。 4、公司对所属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的基本授权应与所属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的定岗定编相一致。总公司行政及人力资源中心应制订出明确的所属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岗位职责说明书,该职责说明作为对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基本授权书的附件。 5、总公司行政及人力资源中心应在每个授权期间开始前组织所属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学习本单位的授权。 第十二条 当被授权分子公司发生下列情况时,可变更对该分子公司的基本授权: 1、分子公司与授权有关的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2、被授权人发生重大越权行为;3、因被授权人未7、能正确履行授权程序造成重大经营风险;4、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况。 第十三条 基本授权的变更程序由总公司有关部门(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时为行政及人力资源中心,其他情况下为财务中心)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对授权的变更方案,重大变更方案报总公司总裁办公会批准,一般变更方案报总公司总裁批准。变更方案批准后由行政及人力资源中心据此制作出xx光电(香港)有限公司授权变更通知书,经总公司总裁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变更通知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的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授权变更通知书作为原授权管理规定的附属文件,与原授权管理规定具有同等效力,随原授权管理规定的终止而终止。 第四章 特别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第十四8、条 特别授权制定当总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总公司总裁可以向所属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签发特别授权:1、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应由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办理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特殊经营性业务的;2、公司发生重大诉讼、质量事故、消费者群体性纠纷等重大公共性危机事件,需要对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授予临时性或紧急性授权的;3、其他需要特别授权的事项。 第十五条 特别授权的制订程序需要特别授权的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负责人就特别授权事项向总公司总裁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行政及人力资源中心制作出xx光电(香港)有限公司授权书,经总公司总裁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的各管理中9、心、事业部、分子公司。被授权的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负责人应在授权书正本上签字确认,授权书正本由行政及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存档保管。 第十六条 特别授权的变更及终止1、总公司总裁有权根据情况变化变更已签发的特别授权,由行政及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总裁的决定制作xx光电(香港)有限公司授权变更通知书,总公司总裁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变更通知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的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授权变更通知书作为原授权书的附属文件,与原授权书具有同等效力,随原授权书的终止而终止。2、在特别授权相关事项处理结束后,被授权的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负责人应立即向总公司总裁汇报授权的使用情况,并将授权书10、复印本交还总公司行政及人力资源中心,该特别授权即行终止。 第五章 授权的终止第十七条 授权因发生下列情况终止: 1、授权书中规定期限届满,如总公司总裁办公会未发出授权展期的通知,则授权终止;2、授权被撤销;3、被授权机构被撤销;4、在授权期限内,因变更事项需要重新制发授权书的,自变更后的授权书生效之日起,原授权书终止;5、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况。 第十八条 授权使用汇报授权终止后,被授权人向行政及人力资源中心汇报被授权期间的工作和授权使用状况。 第六章 授权制度的检查与监督第十九条 授权制度的检查与监督1、总公司审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被授权的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行使授权权限的情况进行检查和11、监督。被授权单位的财务部和行政人事部有责任定期向公司审计汇报该单位管理人员行使授权权限的实际情况。 2、总公司审计在审查中发现被授权的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有一般越权行为的,应督促该单位限期改正;有重大越权行为的,应提交总公司总裁决定对其作出处分决定,该重大越权行为给总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总公司有权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责任。 3、前条所称“一般越权行为”是指被授权人超越授权书中的授权权限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越权行为”指被授权人实施了授权书中授权人声明禁止分支机构实施的权限,或超越授权权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七章 其它第二十条 附则1、本制度由总公司总裁办公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由公司行政及人力资源中心承办,自总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备注:本制度拟定日期为20xx年11月1日)xx光电(香港)有限公司二xx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