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员工住宿监督与纪律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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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0520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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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公司员工住宿监督与纪律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s1.目的:为督促员工遵守社会公德、养成良好习惯、具有互帮互助之精神,确保建立一个卫生、舒适、有秩序的生活环境,特拟定本规定。2.范围:本公司所有人员均适合之。3.定义:无。4.职责分配:4.1 加工部负责人:宿舍二楼之监督和管理。4.2 生产部负责人:宿舍三楼之监督和管理。4.3 行政部负责人:宿舍四楼之监督和管理。5.作业规定:5.1 宿舍规划5.1.1房间和床位由行政部统一规划,各部门自行负责所分配到之人员宿舍。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移动床铺,违者2、罚款20元/次。5.1.2房间设施由行政部筹备,总经理批准。5.1.3宿舍制度之维持依第4条执行。5.1.4宿舍宵禁时间为23:30,员工逾期不归宿舍者,由门卫登记后,交报行政部,视情节之轻重进行处置。5.1.5外宿:5.在厂内住之员工如需临时外宿时,必须向行政部报告、登记,每星期不可超过二次以上外宿,违者将收回房间,该员工自动转为外宿。5.节假日或请假外宿者,以放假通知和请假条为外宿依据,不另行报备。5.外租房员工,公司将取消其床位。如需重新回厂住宿,必须提前一个星期向行政部进行申请,否则不予办理。5.1.5.4外宿而因为路程较远,中午需要在公司内休息者,需提出申请,经副总经理以上级别批准后3、,再另行安排临时之午休宿舍。5.2 宿舍监督和巡查5.2.1 按第4条之职责分配,每天由负责人对所负责之楼层阳台、楼梯走廊等例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宿舍纪律和卫生之不良状况。5.2.2 每星期一,楼层负责人必须对所负责之楼层各宿舍内之卫生进行巡查,对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按5.3之规定处罚。5.3 宿舍纪律和奖惩5.3.1各房间员工必须自觉、轮流打扫卫生(打扫区包括房间内及阳台、厕所),违者每次罚款20元。5.3.2注意公共场所卫生,不得在楼梯间、走廊或阳台乱放、乱扔垃圾及倒水,垃圾需每天及时清理,自行拿至一楼垃圾房中,违者每次罚款20元。举报,经查属实者,奖励20元/次。5.3.3严禁4、在非吸烟区吸烟或扔烟头,违者处以20元/个烟头之罚款。举报,经查属实者,奖励20元/次。若引发火灾,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5.3.4不可在门窗上、墙上、设施上乱写乱画,一经抓获必须对所有宿舍区门窗墙壁进行清洁,并处以20元/次之罚款。检举属实者,20元/次。5.3.5爱护公物,房间内一切设施(包括:门锁、开关、灯管、电风扇、水龙头、空调等)由本房间所住员工负责,损坏者照价赔偿(责任不明者,由本房间全体人员共同赔偿)。5.3.6节约水、电,安全用电:5.3.6.1不得私自接电线、安插座、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违者罚款20元/次,情节恶劣者,开除出厂。本条以下人员除外:5.6.3.1.1经总经理特许、5、可在宿舍做饭者。5.6.3.1.2在公司上班5年以上、可带家属者。5.6.3.1.3配有独间宿舍、可带家属者。5.6.3.1.4其他情况,经总经理特许者。5.3.6.2用水后必须立即关闭水龙头,违者处以罚款20元/次。5.3.6.3以上,凡检举属实者,奖励20元/次5.3.7严禁留宿非正常的异性(如带女朋友或老婆留宿,需报备,并在单独住一间宿舍或不影响同宿舍人员的前提下),违者处以50元罚款,如再犯开除出厂。5.3.8严禁在宿舍中赌博,违者依“奖惩办法”之规定罚款,情节恶劣者开除出厂。5.3.9严禁在宿舍区吸毒,违者扣除全部工资并开除出厂。检举者,如调查属实奖励200元/次。5.3.10不得将公司物料、产品拿回宿舍,违者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5.3.11外出时必须锁好门窗,不得将锁匙交给非本宿舍之人,如因此发生盗窃事件,除追究所有赔偿外,并处罚款100元/次。5.3.12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他人房间或入他人房间乱翻,违者按偷窃论处,罚款100元/次,情节恶劣者,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5.3.13不得在宿舍区内有严重影响他人休息的情形(如,故意大声喧哗、酗酒、大声放歌、放电视等),违者罚款20元/次。6.附则:6.1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相关程序或办法执行。6.2 本规定经呈核准后实施,增订或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