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控股公司安全技术审批办公会议管理制度5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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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354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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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控股公司安全技术审批、办公会议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2第二章 安全奖惩制度3第三章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20第四章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21第五章 安全检查制度22第六章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23第七章 安全隐患重点监控制度25第八章 安全检查笔录签字确认制度31第九章 事故追查分析及统计上报制度32第十章 调度值班长制度34第十一章 调度员值班制度36第十二章 矿级领导带班入井制度46第十三章 三项评价一评定制度47第十四章 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48第十五章 安全评价制度482、第一章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标制定(一)由总经理主持,所有公司部门和下属煤矿及公司主管共同研究制定。(二)年度安全目标的制定依据:1、根据集团公司全年的安全目标及下达到公司的安全目标。2、根据公司全年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和公司实际运行情况。3、月度安全目标制定依据:根据年度安全目标,结合本月作业计划和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4、年度安全目标制定在公司1号文,以文件形式下发到下属单位和煤矿公司;月度安全目标制定在所属各煤矿生产经营作业计划中。第二条 安全目标的分解管理所属各单位和煤矿公司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月度安全目标,制定本单位的年度、月度安全目标,并制定出相应的奖惩制度。第三条 安全目标每月3、考核一次,年度安全目标由公司年终统一考核。第二章 安全奖惩制度第一条 公司安监部和生产管理部门对下属煤矿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跟踪复查,对于存在重大隐患和重复隐患进行处罚。第二条 公司安监部和生产管理部门对公司所属煤矿存在安全隐患均有处罚权,处罚款项由所属煤矿五职矿长负责落实处理,逾期未处理到位的,安监部将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倍处罚。第三条 公司安监部和生产管理部门对安全隐患处理时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安全隐患处理决定书,处理完毕后将原件交安监部备案,复印件留部门存档。第四条 公司安监部对各部门安全隐患跟踪落实和复查情况每周汇总一次,并在周例会上进行通报。第五条 安全隐患认定办法和处理标准详见4、安全隐患认定办法。第三章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矿井技术基础工作,强化矿井安全管理,提升矿井整体管理水平,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特制定本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第二条 组织机构为保证作业规程与安全技术措施管理顺利、有序进行,成立作业规程与安全技术措施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成 员:安全生产技术部经理、调度室主任、机电部经理、安监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企管部经理、供应销售部经理、安全生产技术部和调度室以及机电部各专业分管人员。第二节 作业规程编制第三条 作业规程编制原则(一)作业规程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二)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不断提高矿井管理水平。(三)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严格按照“一工作面、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组织生产。第四条 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均由施工单位编制(串联通风、恢复通风、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由安全生产技术部通风专业编写)。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思路清晰,易于理解;图表满足生6、产需要,采用规范图例,内容和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号,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做到章节标准化,各类图表格式化,采用计算机编制。第五条 编制作业规程,必须具备下列文件及资料:(一)已经批准的有关设计文件及资料;(二)地质测量专业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三)临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及水害等资料;(四)由通风专业提供的通风资料;(五)由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资料;(六)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七)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爆破管理制度、巷道维修制度、机7、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等。第六条 作业规程编制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工人代表,对工作面煤层、地质构造、工作面四邻情况进行现场勘查。检查现场的生产条件、预测生产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讨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生产程序和任务,为作业规程编制做好准备工作。第七条 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范围的划分(一)以下工程施工或作业必须编制施工作业规程1、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2、综采工作面和单项大型机电设备(设施)的安装与回撤;3、井巷掘进(长度大于100米的煤巷或大于60米的岩巷);4、大型硐室的施工。(二)以下工程施工或作业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综采工作面的8、收尾;2、简易车场的施工;3、局部巷道的施工(长度小于100米的煤巷、小于60米的岩巷);4、小型硐室的施工;5、采煤工作面过断层、破碎带、处理冒顶、防片帮等;6、巷道贯通、过断层、通过复杂地质带、挑顶、扩帮、拉底、铺设轨道、施工临时水仓、绞车窝、巷道修复等;7、施工现场地质条件、施工方法、支护形式发生变化,与作业规程或原施工措施不符或不一致的;8、机电、运输设备及其辅助设施(材料)安装、回撤;9、井下使用易燃、易爆物质及能够产生引发易燃、易爆物品燃烧、爆炸热能的设备;10、井下进行电焊、气割及使用电锤作业;11、井下进行探放水工程施工及作业;12、通风设施的构筑施工;13、通风系统调整;149、串联通风;15、井下有计划大面积停电后恢复供电;16、井下供电、排水、提升、运输、压风系统的大型检修;17、井下应急预案、抢险救灾的演习;18、井下其他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或作业。(三)采煤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需对原作业规程进行修改和补充:1、现场地质条件与提供的地质说明书不符;2、现场需要采用与作业规程规定的不同工艺;3、采煤工作面以及顺槽加强支护的支护方式、支护强度需要进行变更;4、发现作业规程有遗漏的;5、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的其他需要修改补充的内容。(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1、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2、改变了原巷道规格和支护形式;3、改变了原施工10、工艺和主要工序安排;4、改变了原采煤工艺和主要工序安排;5、原作业规程与现场情况不符,失去可操作性。第八条 作业规程编制格式(一)作业规程编号作业规程按专业分年顺序编号,内容包括:专业、年号、序号。专业分为采煤、掘进、机电三个专业,专业书写采用专业代码(大写)代替,专业为两位3号宋体字,年号为四位3号阿拉伯数字,序号为两位3号阿拉伯数字,年号与序号之间采用“-”连接。编号示例:CM-2011-01。(二)安全技术措施编号采掘工作面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号按本工作面内顺序编号,内容包括:专业、年号、作业规程序号、措施序号。机电、地测、通风与其他类要求与作业规程编号规定一致。编号示例:CM-2011-011、1-01。(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号管理采煤、掘进、通风、地测编号由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机电类编号由机电部负责,其他类由安监部负责,编号在下达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编制通知单时一并下达。安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安监部要建立专用的分类登记薄对编号进行管理。所有编号以一个年度为周期。(四)作业规程页面格式及字体1、作业规程内容编制格式按照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的样式进行编制。2、页面设置:纸张大小为A4,上、下、左、右页边距为2cm,装订线为0.5cm,页眉为1.5cm,页脚为1.75cm。3、作业规程封皮名称采用小初号宋体,下面部分为小二号宋体。其中涉及到的人名、批准日期12、执行日期必须为手写。4、作业规程会审意见标题采用二号宋体加粗、居中、字间空一格,下面部分采用四号宋体。作业规程封皮及会审意见格式见附录1。5、作业规程“目录”两字为二号宋体加粗、居中、两字间空四格,与正文空一行,目录中章为四号宋体加粗,节为四号宋体,行间距为25。6、作业规程内容中章的字体采用三号宋体加粗,节为四号宋体加粗,节内的“一、二、三”等标题为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内容为四号宋体;表格标题为小四号宋体,表格内容为五号宋体,页眉、页脚为五号宋体;正文行间距为25;章、节标题段前0.5行、段后0.5行,表格标题段前0.5行,表格分页的要重写标题,并在标题上标注“附表1、附表2”。7、作业规程13、贯彻学习和考试记录标题采用三号宋体加粗,表格中文字为五号宋体。作业规程补充贯彻学习和考试记录格式与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和考试记录相同。8、作业规程内容摘要标题采用三号宋体加粗,正文内容为四号宋体。9、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封皮、会审意见、内容、贯彻学习记录格式按作业规程编制格式执行。10、必须采用法定的计量单位和图例,具体标准参见采矿设计手册、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和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解读。(五)编制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要按统一格式和要求编制。1、作业规程中必须包含按比例绘制的巷道布置图(1:2000或1:1000,要标明构造及相关的巷道),工作面支护图(平面图1:100,剖面图1:50),巷道断面图14、(1:50),煤层柱状图(1:200),炮采工作面、炮掘工作面还必须包含按比例绘制的炮眼布置三视图(1:50)和爆破说明书,掘进工作面必须包含巷道预想剖面图(1:1000),所有图纸必须包含大小一致的图签(注明制图人、审批人、图纸名称、审批日期、要求按比例画图时注明图纸比例);图纸内字体要求统一为宋体,图纸标题、图签内字体高度统一为4mm,其余字体(包括图例)要求大小适中(必须以看清楚为准)、前后统一,若图纸过大,可以在作业规程中画示意图,但必须配备按照比例绘制的图纸;工作面设备布置图和供电系统图要标注相应位置、设备名称和有关技术参数,避灾路线图、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供排水系统和安全监测监15、控图等按示意图绘制;作业规程要编制正规循环图表和经济技术指标表。2、采掘作业规程编制以安全生产技术部下发的地质说明书为依据并有简要内容摘录,说明书中提到的水文地质等情况要有针对性措施。3、掘进工作面利用绞车做主要运输或回采工作面利用绞车做辅助运输的,必须将不同类型的钢丝绳进行校验并说明;利用无轨胶轮车做主要运输的,必须将不同类型的无轨胶轮车的防爆性能进行校验并说明。4、作业规程以及文字内容超过20页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编制内容摘要。5、规程和措施插图一律用电脑绘制打印。第三节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要求第九条 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施工现场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第16、十条 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预见性、针对性、可行性,编写人员必须先到现场勘查工作面实际情况,掌握现场施工条件。安全专项措施编制必须同时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规定。第十一条 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内容:(一)施工方法、工艺、工序安排等;(二)支护方式和支护材料;(三)生产系统与原规程不同的,在措施中说明;(四)工程的规格尺寸等,要有附图;(五)其他与措施有关的内容;(六)措施及插图一律用电脑打印。第十二条 巷道贯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内容:(一)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二)在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米前,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贯通,另一个掘进工作面必须停止作17、业等;(三)工作面加强顶板支护的支护方式;(四)贯通前长探短掘,明确探眼位置、角度、深度、数量,并附炮眼布置附三视图;(五)制定爆破制度,设定警戒线,对有关设施及设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六)水、火、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检查及处理办法;(七)贯通前通风、贯通后调风方法,并附贯通前后通风系统示意图;(八)有水患的巷道贯通,必须制定探水、防水及排水的方法。第十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要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编号,作为作业规程的附件。第四节 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程序第十四条 作业规程需在开工前20天由安全生产技术部(或机电部)下达编制通知单,相关部门必须在开工前20天提供编制作业规程的有关技术资料,施18、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3天提供1份书面作业规程交安全生产技术部(或机电部),同时发电子版给安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安监部、调度室、人力资源部、企管部、供应销售部、总工程师等相关领导及专业人员,并电话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提前进行审阅,矿在3天内组织会审,施工单位根据会审意见重新修改完善,并将原稿件交牵头组织部室进行存档。经过批准的作业规程,进行统一编号,至少在施工前1日内(以总工审批日期为准)报送相关部室备案,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第十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在开工前8天由安全生产技术部(或机电部)下达编制通知单,相关部门必须在开工前7天提供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技术资料,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5天提供1份安19、全技术措施交安全生产技术部(或机电部),同时发电子版给安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安监部、调度室、总工程师等,并电话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提前进行审阅,并在2天内审批完毕,施工单位应根据审批意见重新修订完善,施工单位将审批完毕后的措施复印件至少在开工前1天分别送交相关部室和区队。第十六条 各单位对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基础资料进行相互递交时,要执行相应的签字手续。第十七条 矿临时安排的工程或突遇未预测地质构造需要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时间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必须在施工前编制、审批、贯彻学习完毕,并按此流程运作。第十八条 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出现原则性错误或规程中超过5个错别字、措施中超过3个20、错别字的必须重新编制,并对编制人处以300元罚款。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不认真,出现丢页、重复、内容错误的每处对编制人处以300元罚款并予通报批评。相关部室把关不严,对上述错误没有查出,被其他人员查出的,按上述标准进行处罚或通报批评。第五节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第十九条 审批的组织管理及部室职责划分(一)采掘类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由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审批;机电类的安装、运输、拆除、排水措施以及综采工作面的安装、拆除、运输、使用电焊、气割、电锤等措施由机电部负责组织审批。(二)作业规程及措施审批时,安全生产技术部主要负责工程概况、工程设计安全、技术先进性、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工程质量标21、准、防治水、过地质构造带及“一通三防”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构筑、风量计算是否符合要求等相关内容的审批。(三)机电部主要负责设备选型计算,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风系统、主辅助运输系统、设备运行方式、安装、拆除、运输(轨道以及胶带运输等)方式、设备选型、设备运行安全监控系统、供电容量和供电安全内容的审批。(四)安监部主要负责审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内容是否符合安全规程、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矿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是否满足工程的施工安全等内容的审批。(五)调度室主要负责施工组织安排及协调,通讯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施工条件对规程和措施中的施工方法影响等内容的审批;负责影响22、煤质的淋水、积水、捡矸、分矸装置的设计、设置、安装以及回撤、配采措施的审批。(六)安全安全生产技术部通风专业主要负责风机选型,防灭火、防尘系统,爆破等内容的审批。(七)其他部室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相关内容的审批。第二十条 采煤工作面的回采作业规程、巷道的掘进作业规程及措施审批时,安全生产技术部地质方面负责人要参与审批;巷道贯通措施审批,应有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一通三防”的管理人员和测量管理人员审批、签字。第二十一条 作业规程必须会审,会审时间由安全生产技术部(或机电部)提前通知各单位和编制人。会审由矿总工程师主持,会审意见统一签署,统一日期,并形成纪要,参加会审人员要签字。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由23、安全生产技术部(或机电部)分管负责人主持,特殊情况,分管负责人缺席可由部长指派,审批结束后由总工程师审批,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牵涉到矿井重大安全事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总工程师和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实施。第二十二条 零星工程和临时安排的措施工程要另行编制施工组织措施,施工组织措施内容要写清施工时间、地点、人员、影响范围和责任分工、安全管理的重点以及学习签字情况等。第二十三条 井下电焊、气割措施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批(总工程师外出时由分管矿领导审批,总工程师返回后补签)后执行。每天井下电焊、气焊不能超过2处,否则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批。每处电焊、气割作业时间不能超过一个小班且不能跨班次作业。特殊应急24、电焊、气割由值班矿领导审批后执行(但必须在12小时内由总工程师补签)。调度室负责安排实施,并要严格限制有效期(1天内),明确电焊、气割施工地点、施工人员和运输交接程序。第二十四条 各部室审批人员对分管内容审批后,必须在作业规程与措施相应的页面下部签字。第二十五条 在迎接上级各级领导及各种形式的检查过程中,被检查出来的各种问题,要及时召开分析会议,并分专业进行梳理和整改,落实责任人,并进行责任追究。第二十六条 为提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质量,对参加审批人员资质进行明确规定,除矿总工程师及其以上领导外,其他单位参加会审人员应为副部级以上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第二十七条 作业规程应由主管负25、责人(为主管生产的负责人)签字并组织执行,生产区队负责人负责实施。所有现场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和操作。第六节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修改与补充第二十八条 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中,因地质条件变化、生产系统变化、主要机电设备设施使用情况发生变化或工程移交其他单位时,施工单位要及时修改或补充措施。修改或补充措施同样按审批程序进行,若修改补充不及时造成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安全生产技术部(或机电部)负责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处以200500元罚款,并进行通报。第二十九条 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签字后,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变更技术措施中相关参数及技术标准内容,否则对技术26、负责人罚款100元/条。第三十条 在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中复查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审批完毕,并对涉及施工安全和施工标准修改部分进行重新贯彻,否则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条。第七节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贯彻第三十一条 审批后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施工前向所有参加施工的干部职工进行贯彻。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技术负责人负责贯彻。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后,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签字名单底稿由本队留存,同时将复印件报安全生产技术部等相关部室备案;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命题进行书面考试,考试成绩(副队长和班组长的考试成绩必须达到90分以上)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从开始生产27、之日起,以后每月对作业规程重新贯彻学习一次,并做好贯彻记录。对作业规程(措施)贯彻时缺勤、缺考及考试不合格人员,必须进行补贯彻、补签名、补考试,且单独注明,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月度作业规程贯彻时缺勤人员必须在下一班上岗前进行补贯彻、补签名,否则,不得上岗。一个规程执行三个月必须进行一次重新贯彻。第三十二条 一个施工单位分多个施工地点作业,对本单位编制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贯彻时,区队所有参与施工作业及管理的人员都要参与学习。第三十三条 作业规程贯彻记录见附表一,作业规程补充贯彻记录附表二,作业规程月度贯彻记录见附表三,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记录见附表四,安全技术措施补充贯彻记录见附表五。规28、程及措施贯彻记录复印件必须在贯彻后2日内(审批5日后)报送相关部室;作业规程及措施执行过程中的补充贯彻记录复印件和作业规程月度贯彻记录复印件必须于每月5日报送相关部室。第八节 作业规程复查第三十四条 工程开工后,每月由矿牵头组织部室组织原作业规程审批人员对作业规程进行一次复查,对因地质条件变化、生产系统变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主要机电设备设施使用情况发生变化或工程移交其他单位时,施工单位要及时修改或补充措施。第三十五条 作业规程复查必须形成复查意见,复查意见填写在作业规程复查意见表(见附表六)上,并由参加复查人员及矿总工程师签字后,由牵头组织部室负责送达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对复查意见进行29、贯彻,作业规程复查意见贯彻可以与月度作业规程贯彻一并进行。第九节 其他规定第三十八条 采掘工作面生产施工结束后,应写出作业规程执行总结和工作面生产指标、经济指标分析报告,送交矿牵头组织部室,连同作业规程、修改补充措施、图纸等技术资料、文件一起存档。存档的作业规程文本、电子文档不得修改,一般保存5年以上。第三十九条 每月由矿组织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签字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内业管理不规范,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整改。第四十条 各矿井应把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生产技术、安检、通30、风、机电运输等部门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生产现场不按规程规定组织生产,应责令及时整改;如有规程不能满足现场生产需要的情况,应责令其及时补充、修改规程,并履行审批和贯彻程序。第十节 检查考核评比第四十一条 为加强对作业规程的管理,成立作业规程检查考评领导小组:组 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成 员:安全生产技术部部长、机电部部长、安监部部长、调度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企管部部长、供应销售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牵头部室(机电类作业规程牵头部室为机电部,工程量作业规程牵头部室为安全生产技术部),牵头部室部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作业规程31、的日常管理和检查、考核评比工作。第四十二条 作业规程检查评分标准:根据作业规程编制内容,满分为100分,其中封面和目录5分,会审签字及会审意见10分,作业规程编制内容60分,贯彻记录及考试10分,复查意见5分、安全技术补充措施1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采掘作业规程检查标准及评比办法(见附表七)。同时对于规程编制特别优秀,且有创新点的,可根据情况给予该规程2-3分加分奖励。第四十三条 根据检查评分,将作业规程编制质量分为三个等级,其中90分以上(不含90分)为优秀、70-90分为合格(不含70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第四十四条 检查评比办法:每月对所有在用作业规程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检查采用“流水线32、作业法”互查的方式进行。根据检查评分,按照得分从高到底对全矿各专业作业规程编制质量进行排序,严格执行奖优罚劣,若检查时出现不合格作业规程,按照奖励标准的二倍进行罚款,标准如下:采煤、掘进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400元;倒数第一名罚款300元。第四十五条 作业规程互检时,各相关专业规程、措施审批人员必须参加,做好专业知识的讲解和疑难问题的解释工作,对于不参加作业规程互检的人员罚款1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第四十六条 作业规程互检采用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激励机制,互检问题在限改日期内由专业部室人员进行复查,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每条问题罚款50元;凡在互检周33、期内被上级部门检查存在问题的,互检人员和编制人员承担同等责任。第四十七条 各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对照问题,加强沟通,相互交流,认真探讨,借鉴他人的先进经验,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作业规程的编制工作,并按照要求上报相关部室。第四十八条 各牵头部室对每月检查结果进行备案。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下所有的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第四章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第一条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各副总经理、工程师对总经理负责,组织公司范围内隐患排查工作。第二条 安全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分别为A、B、C三级;A级为需要上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负责协调解决的问题;B级为公司业务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C级为所属煤矿34、公司直接解决的问题。第三条 按安全隐患分类管理要求,共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爆破、火灾、水害、监控自动化管理和其他十一类。第四条 安全隐患的排查与确认:(一)公司每月组织四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每月由总经理组织对全公司范围内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由安监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汇总,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安监部建立隐患台帐,进行分级,逐部门下发,督促各对口部门跟踪落实;隐患到期未整改者,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据公司安全处罚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并造成事故者追究单位领导责任。(二)安全隐患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原则。各煤矿公司负责落实各自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落35、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第五条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安全措施不得生产。第六条 各煤矿公司要认真整改安全隐患,因隐患排查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要认真分析,确认事故责任者,并给予处分。第七条 在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因责任问题发生分歧的,由公司安全办公会议研究裁定。第五章 安全检查制度第一条 公司组织安全大检查(一)检查时间:每周一周五的不同班次。(二)参加检查的部门及人员:公司所有领导及工作人员。(三)组织及检查形式,由总经理安排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检查小组负责人和记录员。全体人员按指定路线、区域检查。(四)检查中发现36、的安全隐患,凡在现场能够解决的,由带队组长指定专人解决,现场不能落实的,提交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第二条 安全日常检查(一)根据部门职能和划分区域范围,安全检查人员在检查区域不得留死角,不得出现漏检现象。(二)要按照领导安排,对现时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安排处理,做到问题不处理不离开。(三)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调度值班,以便安排解决。(四)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三不生产”原则,做到抓住问题不松手,制止“三违”不松口。第三条 夜查(一)每周由安监部组织,各部门抽调人员,对下属矿井进行夜查。(二)在夜查中,各部门不得找借口,不参加夜查。第四条 37、检查问题处理对于查处的问题,由带队领导制定专人做好记录,并由安监部分类汇总跟踪落实,逾期不处理的,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第六章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第一条 公司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第二条 安全办公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全体人员及各矿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参加。第三条 安全办公会议要提前做好准备,综合办公室负责筹备,并负责会议签到和会场布置。第四条 安全办公会议重点如下:(一)贯彻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二)听取有关部门安全检查、安全管理情况汇报。(三)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四)对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分析,讨38、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五)总结前半月工作,安排后半月工作。第五条 安监部必须安排专职人员对会议进行记录,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备案,并根据需要上报和下发。第六条 安监部对安全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七条 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要求时间,准时参加会议,有事向主管领导请假。无辜缺席者,一次罚款200元;迟到和早退者,一次罚款100元。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交不上罚款,从个人当月工作中加倍扣罚。第七章 安全隐患重点监控制度第一条 为了准确的辨识、排查、预测预报所属煤矿公司安全生产隐患,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发生,提39、高安全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446号令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建立安全隐患重点监控例会制度每周一下午4:30分,由公司安监部组织,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通风、机电、地测、调度等部门经理参加。第三条 安全隐患重点监控例会内容(一)辨识、排查、预测本周安全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隐患重点监控对象。(二)安全、通防、生产、技术、地测防治水、机电等部门在安全评价、安全信息采集、现场安全检查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预测预报,建立台账并提交例会,进行安全风险评价,确定重大安全隐患目录,逐项研究整改意见,实行过程重点治理和监控。(三)安全隐患重点监控40、目标确定后,分线实行目标责任管理,逐项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第四条 安全隐患重点监控目标来源(一)安全信息汇报排查(二)矿井现场安全检查第五条 安全隐患重点监控程序1、安全隐患-2、分类管理-3、提交例会-4、讨论确定重点监控目标-5、上牌公示、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6、整改完毕销号。第六条 安全隐患重点监控目标分类1、突出防治2、防治水3、一通三防4、顶板管理5、机电提升运输6、安全管理7、监控自动化8、其他第七条 具体要求(一)公司安全重点监控例会由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或委托人主持,副总工程师、各部门人员参加,因公不能参加的,必须向主持人请假。无故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0元,旷会一次200元。(41、二)安监部设立专项会议记录本,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三)安全隐患重点监控目标确定后按公司领导指定具体负责人进行跟踪,限期整改。(四)到期未整改的,按照公司处罚制度进行处罚。并进行责任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五)凡列入安全隐患重点监控目标的,安监部要及时上牌公示并下发至煤矿调度室,明确三级“公司、矿、区队”安全隐患重点监控责任人,按五定原则处理,整改到位后予以销号。第八章 安全检查笔录签字确认制度第一条 公司生产部门人员下矿检查,必须填写公司统一标准检查笔录。第二条 检查笔录一式两份,必须经陪检人员签字,签字后复印件留给矿井,便于矿井落实整改。第三条 对于矿井存在重大42、隐患,除填写检查笔录,还必须下发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对照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依法对存在隐患下达指令。第四条 检查笔录带回公司后,有关问题必须上报公司安监部,安监部督促有关部门跟踪落实有关隐患整改进度。第五条 对于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专项检查存在问题,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向安监部汇报,确保安全管理全面覆盖。第六条 对于涉及处罚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可以现场提出整改标准,由下属煤矿按标准定期整改,否则对整改单位加倍处罚。第七条 其他有关事宜参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执行。河南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 场 检 查 笔 录第 页 共 页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检查地点(路线): 检查人(签字):43、 记录人(签字): 陪同检查人员: 检查情况: (下接续页第 页)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名: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一联存档,一联交被检查单位(或个人)。河南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文 书 续 页共 页第 页 河南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 场 处 理 决 定 书( )安监 字 第( )号 :我局(分局)于 年 月 日现场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行为: 现作出如下现场处理决定: 现场检查人员(签名): 日期: 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公章)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一联交被现场处理单位(或个人);一联存档。河南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复 查 意 见 书( )安监 字 第( )号 : 我公司44、()于 年 月 日发现有 条问题,作出了 的决定( )安监 字 第( )号。 应你单位申请 ; 现整改期届满,经复查,意见如下: 被复查单位意见: (签字) 复查人员: (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一联交被复查单位,一联存档。河南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安 全 处 罚 决 定 书( )安监 字 第( )号 被处罚单位(人): 地址: 违法事实: 以上事实违反了 的规定,依据 的规定,决定给予下列安全处罚: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安全安监部申请复议,但不停止执行本决定。 年 月 日(公章) 备注:本文书一式三联,一联交被处罚单位(人);一联交公45、司考核部,一联存档。第九章 事故追查分析及统计上报制度第一条 公司下属煤矿发生事故时,必须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说明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及事故概况。第二条 公司调度中心接到矿井发生事故后,要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及其他职能部门,同时做好详细记录。第三条 凡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必须在5分钟内如实上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第四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要求事故矿井在2小时内传报安全副总经理。第五条 公司领导在接到事故通知后,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矿井,参加事故抢救处理指挥工作。第六条 矿井领导要积极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开展追查分析工作,并将事故追查分析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公司调度中心。第七条 矿井发生事故隐瞒不报46、者,一经发现,将对事故矿井责任人予以重罚和严肃处理。第八条 公司调度中心要对矿井事故汇报进行认真记录,统计,值班人员必须详细记录,书写清楚,每月向公司安监部汇报一次。第十章 调度值班长制度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下属矿井调度工作,充分发挥调度室调遣、指挥职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正常有序地运行,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决定在公司下属矿井实行调度值班长制度。第二条 值班详细规定如下:(一)调度值班长必须由副矿级以上领导担任,并按值班排列表顺序进行24小时调度值班(当日8:00次日8:00)。(二)值班长负责全矿24小时安全生产组织指挥,全面掌握当日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三)值47、班长负责协调解决当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全方位的正常运转。指挥生产必须遵循“三大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瞎指挥、乱调度。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四)值班长负责主持召开次日7:00时的矿碰头会,通报前一天的安全、生产综合情况,汇报前一天碰头会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在会议结束时,应与当日调度值班长进行详细的工作交接。(五)值班长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同级别的领导替岗。发生重大事故要亲临现场,及时协调处理。(六)值班长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及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组织、分析、处理当日生产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七)值班长坚持定时向公司值班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48、况,遇有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随时汇报,情况要真实、准确,不得出现差错。(八)值班长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全矿范围内的各类人员、车辆、物资;协助公司值班领导组织指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第二节 罚 则第三条 矿井调度值班长没有按规定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当天安全生产、上级检查等情况的;迟报一次罚款50元;漏报一次罚款200元;对重大隐患(事项)隐瞒不报的,一次对值班领导罚款200-2000元,对矿罚款500-5000元。第四条 调度值班长私自找替班的,对替班值班长和当班值班长各罚款200元,替班期间发生事故的,替班值班长与当班值班长负同等责任。第五条 矿值班长脱岗的,罚款200元,同时对矿罚款500元,在49、公司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并要求脱岗值班长做出书面检查。第六条 值班长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因饮酒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200元,同时对矿罚款50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第七条 值班长没按时交接班和填写记录的,每次罚款100元。第八条 各矿没有及时上报值班表或调整值班长没有及时告知公司调度中心的,对矿罚款500元。第十一章 调度员值班制度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调度值班是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安全生产的核心,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值班调度员执行八小时工作制。各级调度根据工作量大小每班配置1-2人,值班调度员严格按照生产作业计划、煤矿三大规程各类规程措施及领导指示组织指挥生产,协调各部门、环节50、之间的矛盾和出现的问题。第二条 调度指挥中心担负着企业生产、安全、经营活动的组织、指挥、监督和控制四大职能,值班调度员要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信息灵”。在依据生产作业计划的基础上,充分理解领导工作意图,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途径与手段实现企业在每一阶段的发展目标。第三条 值班调度员必须熟悉本企业各业务部门和下属单位的各自职权、业务和分管范围,熟悉企业生产经营流程,对与企业生产、安全、经营活动息息相关的生产和辅助环节的运作程序要了如指掌,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第四条 值班调度员必须掌握所辖范围内的生产、运输、通风、供电、供排水等各大系统的基本情况;熟悉主要生产环节和岗位现状;熟悉生产过程的工艺流51、程;熟悉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各系统图,熟悉矿井灾害预防计划、事故应急预案。第五条 按照煤矿三大规程遵章指挥。发生事故后,要按照事故汇报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汇报;随时掌握事故现场变化,及时下达领导指示,配合值班领导和公司有关领导调动人力、物资,做好抢救、处置和善后事宜;对事故的发生、处置过程以及结果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事故分析情况和处理意见)。第六条 按照作业计划组织完成班、日生产及设备检修任务,主动调度,及时协调各生产环节的正常运转。第七条 掌握矿领导和生产技术部领导的下井动向,对领导下井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工作安排要认真落实,详细纪录过程和结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通报办理进展。第52、八条 对基层单位汇报的情况,在认真接收的同时要弄清楚并加以分析,在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及时处置和向有关领导汇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主观臆断,有理有据。第九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一)接班调度员应提前到岗,了解当班重点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二)交班调度员必须认真分析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填写调度员交接班记录。(三)交接班交叉时间不少于半小时,对生产、工程、事故、指示、通知及特殊事项必须一一交清,具体做到“五交清”。即:交清上级领导指示、命令执行情况;交清当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并说明欠产原因;交清各单位联系事项;交清各类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处理进展;交清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四)接班调度员要仔细53、阅读交接班记录,并根据交接班内容和事项逐一询问、落实,保证生产指挥的连续性。第十条 坚持灵、准、快的要求:(一)接听电话要及时,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严禁在电话中闲聊。(二)下达领导指示、通知、命令,要严肃认真,一字不丢。不得主观臆断,随意篡改。接到上级指示,要立即传达,不得延误、扣压和擅自处理。(三)熟练使用计算机,保证数据准确,信息提供及时,严禁擅自修改计算机程序及系统密码。(四)来文、来电,书写记录要工整,不得潦草,不准遗漏,做到条条有记录,项项有安排,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第十一条 坚持文明上岗,树立良好形象:(一)上岗人员要衣冠整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二)态度和蔼,礼貌待人,文明54、用语,提高调度工作质量。(三)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窗明几净,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四)上岗时间不会私客,严禁室内大声喧哗。(五)努力钻研业务,熟记电话号码,做到常用电话不翻本。(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第二节 罚则第十二条 公司下属各矿要制定相应调度室管理制度;并在管理制度中明确相应奖惩制度。第十三条 公司和上级检查期间,发现调度员有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按照公司值班调度长有关处罚规定,对值班调度长进行处罚。第十二章 矿级领导带班入井制度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规定55、,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节 一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煤矿领导,是指煤矿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第三条 带班人员范围:煤矿主要负责人、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安全副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地质测量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第四条 带班次数: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余副矿级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0次。第五条 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7:00、中班15:00、夜班23:00前,56、分别在井口人车场乘车,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第六条 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第七条 每月25日前由矿长安排调度室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详细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第三节 带班人员职责第八条 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第九条 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第十条 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57、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第十一条 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第十二条 认真检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第十三条 当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第十四条 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如实填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中。58、 第四节 罚 则第十五条 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下井。第十六条 每月由矿调度室会同安全科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报矿长审定后执行。第十七条 带班人员未与员工同上同下的,一律按违章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处分;擅离职守,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十八条 未认真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罚款100元/次;未尽到责任的,一次罚款100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200元/次。第五节 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第十九条 带班领导必须在井下现场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时间为早班59、 77:50,中班 1515、50,夜班 2323、50。第二十条 交接班记录内容包括井下安全状况,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及采取的措施。第二十一条 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第二十二条 上一班问题未处理完的,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必须和接班领导共同处理问题,待问题处理完毕方可下班。 第二十三条 带班人员交接班后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当班交接班情况,调度室负责做好汇报记录。第六节 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填写制度第二十四条 带班人员升井后,应及时到调度室填写带班记录本;带班记录本的内容应包括:下井人员姓名、班次、入井升井时间、井下行60、走路线、发现的问题情况和隐患、问题和隐患的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交班情况等。 第二十五条 调度室负责管理领导带班记录本,其记录填写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严禁过后补写。 第二十六条 每个下井带班人员,对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特别是对隐患的处理情况要作详细说明,以便备查。 第二十七条 领导下井记录、交接班记录,反“三违”记录等,由矿安全科每月汇总,井下考勤表和人员定位系统数据由矿调度室负责。以上记录要装订成册,交矿档案室存档保管、备查,保存期不少一年。 第二十八条 调度员考勤弄虚作假的,每人次罚50元;下井人员填写下井记录弄虚作假的,每人次罚款10061、元;下井档案管理混乱、遗失的,一次罚相关责任人100元。第七节 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第二十九条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包括:下井带班月计划、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下井带班记录、下井考勤记录、下井带班计划完成情况等记录。由矿调度室保管,至少保存一年以上。第三十条 交接班记录应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并签名。第三十一条下井带班记录应填写下井人员姓名、职务、时间、 班次、入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现场交接班及出井时间等。第三十二条 由安全科负责每月汇总整理、保存矿领导下井带班档案。第三十三条 带班领导出井后要及时到时调度室认真填写下井记录,其62、记录要真实、不准弄虚作假,严禁超过当天 后补填。调度值班人员要派专人负责领导下井记录的 管理。第三十四条 监控值班人员在领导升井后,在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中调出井下考勤表和人员定位系统数据,并汇总打印存档,带班领导下井定位存储信息保存期至少一年。第八节 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第三十五条 煤矿每月前一周由安全矿长负责制定下月的领导带班下井计划(下井带班排班表)并在矿调度室和井口检身房张贴公示。第三十六条 煤矿领导当班下井带班要在井口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当班下井领导姓名、职务,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第三十七条 煤矿安全科负责人在月底(28日)对上月领导带班下井进行统计,并在矿办公楼明显位置挂63、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下月下井排班计划表(注明姓名和职务)和 上月下井带班情况(本月计划下井次数、实际下井次数、查出隐患条数、整改隐患条数、隐患整改率)等 内容。第三十八条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接受职工监督举报,矿设立专门的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矿举报电话:河南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_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簿年 月 日 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带班下井交接记录薄 时间: 年 月 日单位姓名职务下井班点下井时间升井时间下井路线查处隐患三违情况隐患内容现场处理三定处理需矿处理需公司处理需交下班注意事项交班人: 接班人:第十三章 三项评价一评定制度第一条 公司对瓦斯、水害、顶板、矿井供电、提升运输、排水、压64、力容器运行等实行部门负责制,分别由公司通防部、地测防治水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负责。第二条 公司上述部门每月必须对公司所属煤矿井下作业地点进行1次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于每月25日前提交公司安监部备案。第三条 各部门评价审核意见中必须明确各个作业地点重点监控,并指定重点监控部门责任人。第四条 公司安监部对公司各部门和所属煤矿三项评价一评定工作实行重奖重罚制度,对于评价到位,资料真实,监控措施落实到位的评价负责人和参与人员每月给予奖励,对于评价走形式、弄虚作假的评价负责人和参与人员进行重罚。第五条 评价评定意见下发后,各部门必须对评价意见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每周对下属煤矿评价重点进度进行通报。第六条 65、各部门评价评定执行详见公司三项评价一评定管理办法。第十四章 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第一条 公司安监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并督促公司各部门对达标规划的贯彻和落实。 第二条 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每月由各部门负责对标检查一次,每季度由安监部组织对所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验收一次。第三条 公司所属煤矿必须按照河南省国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制定本矿井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负责每旬对本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查一次,每月集中对标检查一次,所有自查和检查必须有记录可查。第四条 公司和所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参照河南省国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66、化规定执行。第五条 公司和下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参照公司每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办法执行。第六条 所有安全质量标准化资料保管由各部门整理后交安监部汇总(部门自留一份),对于存在问题由各部门对口进行跟踪监控,问题整改到位后到安监部销号处理。第七条 公司安监部对于存在问题进行跟踪复查,发现整改单位弄虚作假,逾期未整改者,安监部将根据重复隐患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第十五章 安全评价制度第一条 公司安全评价工作由公司安监副总经理负责,每月组织各部门集中对所属煤矿(登封区域内生产矿井)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工作。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人员按照安全评价小组分工,对照郑政办【2012】8号文要求,负责分工范围内安全评价工作。第三条 公司所属煤矿安全评价工作每月由安全矿长组织,对本矿井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工作。第四条 公司所属各矿每月必须对本矿井进行自评,公司在矿井自评基础上对矿井进行安全评价,否则公司将对没有进行安全评价矿井进行处罚。第五条 所有评价资料保管由各部门整理后交安监部汇总,对于评价存在问题由各部门对口进行跟踪监控,问题整改到位后到安监部销号处理。第六条 公司安监部对于存在问题进行跟踪复查,发现整改单位总虚作假,逾期未整改者,安监部将根据重复隐患对责任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