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公司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8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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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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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业公司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 公 司关于颁发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防安全基本规定和通防日常管理制度的通知公司各级领导、各单位: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防安全基本规定和通防日常管理制度自2004年1月1日开始颁发实施至今,经过对两年来执行情况和井下现场通防工作安全需要,有公司总工程师牵头、安全副总负责组织通防工程技术人员,重点对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防安全基本规定和通防日常管理制度中各级领导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盲巷治理规定、井巷管理规定、安全监测监控部分作了进一步补充和完2、善使之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防安全基本规定和通防日常管理制度是矿井进行安全生产和管理必须遵守的通防安全工作准则,是各级领导进行通防安全检查和评价各单位生产过程中通防安全工作是否达到标准要求的依据,它的修订和完善对于提高矿井通防安全工作、改善矿井通防安全生产条件、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和董事长批准,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各级领导、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职工进行学习,更好地理解和正确执行新规定,进一步提高我矿通防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矿井通防安全工作健康稳定发展,随矿井通防安全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至少每年修订一次。附:通防安全生产责3、任制、通防安全基本规定和通防日常管理制度二xx年一月十日主题词: 通防 责任制 规定 制度 通知枣庄xx实业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 20xx年1月10日印共印60份 存档2份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防安全基本规定和通防日常管理制度第一部分 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 各岗位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节 通防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通防科科长:(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科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矿井通防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是本科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2)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规定并认真执行。(3)制订矿井通防规划,年度通防安全工作目标,制定本部门岗位责任制,确4、定阶段通防重点。(4)负责开展矿井通风和防尘质量标准化工作,完成上级和矿交给的各项任务。(5)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对本科(队)职工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6)负责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按照上级要求制定计划,按时进行对职工进行培训,做到人人持证上岗。(7)落实安全技措工程,排查和治理通防重大隐患。(8)经常深入区队现场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及时组织调整安装通防设施,确保通风安全。(9)负责矿井通防仪器仪表的检验。(10)组织召开科务会议、安全会议,抓好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面向生产端正服务态度,及时解决通防存在的问题。.2通防科党支部书记:(1)负责组织本科党员、5、团员、工会会员,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和进行通防安全知识宣传学习工作;对本科安全教育工作负全面责任。(2)负责全面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配合和支持科长实施全科安全工作的决策与领导。(3)参加研究通防安全方面的重大决策,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4)抓好本科青安岗员,群监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5)教育职工摆正通防安全与生产、效益的关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本科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安全生产实际,帮助解决通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3通防科工程师:(1)在矿总工和科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通防技术6、管理工作,对矿井通防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2)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各项技术政策,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通防存在的技术问题。(3)制定通防年度工作计划和职工业务技术培训,特别是特殊工种的培训。(4)对矿井可能发生的通防灾害事故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5)排查重大通防隐患,制定处理重大通防隐患的措施,并监督处理落实情况。(6)积极推广应用通防新技术,不断改进和提高通防技术管理水平,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制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安全技术措施。(7)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完成年度矿井瓦期等级鉴定、矿井主扇反风演习工作,定期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主扇性能测定工作。(8)参与编制安全技措7、工程计划、仪器仪表校验计量管理工作;并制定矿井反风演习,瓦斯等级鉴定,矿井阻力测定和主扇性能测定措施的落实。.4通防科副科长:(1)在科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抓好全科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分管的采掘准备过程的“一通三防”工作。(2)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文件决定、计划,完成矿交给的各项任务。(3)抓好现场管理,对井下通防设施加强检查,出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调整不合理通风,组织好新掘进头、采煤工作面的系统安装。(4)定期召开业务会、安全会,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狠抓“三违”的分析和处理。(5)协助科长负责本单位使用的材料、备品备件的贮存和防护控制。.5通风队队长:(1)全8、面负责全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全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煤矿”三大规程”。(3)负责组织实施矿井通风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在本单位贯彻实施。(4)全面负责通风管理工作,重点抓好日常通风管理,职工劳动纪律;落实好瓦斯管理、局部通风管理、安全监测管理、通风设施管理等各项工作。要经常深入现场,严格工程质量,及时处理各种隐患,杜绝通风瓦斯等重大事故的发生。(5)负责对材料、设备、仪器和仪表的管理,杜绝浪费和损坏。(6)积极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职工的自主保安,确保全队的安全生产。.6通风队技术员:(1)全面负责通风队的技术管理工作,对9、全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2)负责通风计划的编写、材料申报, 编制通风、防瓦斯、防灭火计划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矿井通风系统调整,采煤工作面接续通风设计等。(3)负责通风各类报表的审阅,各种通风资料的技术管理质量记录的控制。(4)深入现场把住技术关,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和应用。(5)协助科里做好本单位的职工技术培训。.7防尘队队长:(1)在科长领导下全面负责防尘队的行政管理工作,是全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2)严抓现场工程质量,认真贯彻”三大规程”在现场的实施。(3)深入现场,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4)全面负责防尘管理工作,重点抓好职工劳动纪律,落实好煤尘防治、矿尘冲刷及防尘管10、路、防灭火管路的安装、维护等各项工作;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各种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和防尘系统的完善等工作,确保井下无煤尘积聚,保证矿井安全生产。(5)加强职工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6)杜绝煤尘事故和职工尘肺病的发生。.8防尘队技术员:(1)在科长和工程师领导下,全面负责防尘队的技术管理工作,对防尘队干部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职工技术水平,并把安全技术具体应用到现场实践中去。(2)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劳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三大规程。(3)负责防尘作业计划的编写、材料申报和各类技术措施的编制,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补充安全技术11、措施,以保证现场安全生产。(4)负责审阅各类防尘报表。(5)负责各类防尘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及上报工作。(6)负责推广应用防尘先进技术,改进防尘设施,努力提高全矿井的防尘作业水平。.9监测组组长:(1)在科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测组的管理责任,是监测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2)在科长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劳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三大规程中的各项安全生产规定。(3)负责监测组的日常工作,熟悉矿井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设地点。及时安排监测装置的安设、回撤、调试、维修等各项工作。(4)抓好安全监测的有关报表的整理存档。(5)负责本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负责各种规章制度和措施在12、全队的贯彻落实。(6)负责组织领导监测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10监测组技术员:(1)在科长和工程师领导下,全面负责监测组业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2)掌握全矿安全监测系统,装置安设调试维修等情况,配合组长搞好各项技术工作在现场的落实贯彻。(3)按时绘制矿井安全装置通风系统图,审查和编制安全监测的各类报表和台帐等技术资料。(4)对新增设的装置要及时提出安设标准,指导安设和检查落实。(5)负责监测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11测风员(1)测风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后,持证上岗。测风员必须熟悉矿通风系统,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13、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测风的规定。测风员必须掌握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及气候条件。测风员必须熟悉所用风表及其他仪器的性能及参数,熟悉测风方法、过程,注意事项以及测定各种有害气体的方法。测风员每10天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要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测风地点、位置、测风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测风员现场测风时,要随时填写测风记录牌板,并填写现场测风记录向科(区)值班汇报。测风应在专门的测风站进行,在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要选择巷道断面规整、无片帮空顶、无障碍物、无淋水和前后10米内无拐弯的直线巷道内进行。测风员发现作业场所的风速、风理或有害气体浓度不符合煤矿安全14、规程 规定时,要立即向通防科和矿调度室汇报,通知作业场所的人员进行撤离,并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处理。(9)测风员负责旬报、月报及各类台帐的填写,数据要真实,不得随意捏造。(10)测风员测风时,必须在专门的测风站进行。(11)测风员必须参加矿井反风演习及矿井通风阻力外部漏风测定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12)测风员要妥善保管好风表,不得交给非测风人员管理和使用。(13)测风时应避开巷道人行车、行车频繁的时间,避开附近风门开关频繁的时间,测风时不得有人员,车辆经过。注意避开架空线,避免发生触电事故。(14)反风时的测风操作,应按照反风演习计划规定进行。.12瓦斯检查员:(1)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培训15、,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证后,持证上岗。(2)瓦斯检查员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及矿进避灾路线。(3)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瓦斯检查次数、检查周期、瓦斯检查方式,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严禁空矿漏检和假检。(4)严格执行班中汇报制度,每班至少向通风调度汇报两次,汇报时内容要齐全、准确;瓦斯检查员每班对所辖区域作业地点检查至少两次,时间间隔3-4小时。(5)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交接不清不准上井,没有交接班人员要及时请示汇报,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6)瓦斯检查员下井前必须做好如下准备:A:准备仪器:带齐瓦斯检测仪、16、胶皮管、检查棍、温度计、手册、粉笔。B:对光瓦各部件进行检查,要求做到部件完整,电路畅通,光谱清晰。C:检查药品是否失效,若发现药品失效,必须及时进行更换。D:对仪器气密性时行检查,如果漏气或气路不畅通,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7)瓦斯检查员发现局部通风机停风时,要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并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8)瓦斯检查员在进行瓦斯检查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要17、先消除隐患再进行检查,隐患不消除不能离开现场。(9)瓦斯检查员不携带氧气检测仪器,严禁进入停风地点检查瓦斯。.13局部通风机安装工:(1)安装以前必须在地面对局部通风机进行试运转,保证完好,满足供风要求。(2)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3)局部通风机安装时,必须按科队指定位置进行安装,局扇需上架或吊挂,上架时,局扇距巷道底板在于300mm,吊挂时,局扇距巷道底板大于1.8m,安装地点应支护良好,无淋水。(4)局部通风机在运送安装时,应轻搬轻放,5.5KW以上局扇应安装消音器,消音器与局扇间要加衬垫,用螺丝紧固严密。(5)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的风18、量,应大于局部通风机的最大吸风量,并保证该处巷道的风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6)局部通风机进风口前5米范围内不得有杂物或障碍物,无淋水。(7)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风电闭锁、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等相关设备。(8)安装完后,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9)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机,严禁无计划停风。(10)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时,不准停止局部通风机的运转。(11)启动前,应先由瓦斯检查员检查掘进工作面及停风区和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各处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才能启动,超过规定浓度时要立即向调度室和通防部门汇报、处理。(12)必须挂有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填有司机姓名、风机编号19、风筒长度、使用 地点、风机型号、功率等内容。.14风筒工:(1)风筒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2)每一施工单位早班设两名风筒工,风筒工负责从风机到迎头的风筒维护及延接,并往所负责迎头运送备用风筒,中班由各掘进迎头安专人负责延接风筒,迎头无备用风筒,影响生产的将追究风筒工责任。(3)风筒吊挂要平、直、稳、紧,无破口,无急弯,无节头、漏风并逢环必挂。(4)风筒节头要严密,全部采用反压边接头。(5)风筒直径要一致,若不一致,必须使用过渡节,不准花接。(6)风筒吊挂要避开电缆,信号线等各种管线,不得敷设在同一帮。(7)风筒工要经常检查风筒质量,发现有破口、漏口,要及时20、修补,否则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8)风筒工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风,确需停风时,应按照矿总工程师签发的停风计划执行。(9)风筒工每班必须向通风调度报岗,汇报该头风筒情况 ,并执行上井签字汇报制度。(10)各掘进工作面,不用的风筒或已损坏的风筒由风筒工负责回撤上井,不得放在现场。(11)掘进迎头施工完毕后,由风筒工负责拆除,拆除独头巷道的风筒时,不得停风,要由里往外依次执除。(12)风筒工检查风筒质量的同时,要注意迎头出风口风量,一旦发现风量不足,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并通知迎头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13)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21、(14)风筒必须使用有“煤安”标志的合格产品。(15)一台风机不允许同时向两个作业的工作面供风。(16)风筒管理要做到“五不让”:即不让风筒落后工作面的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让风筒脱节破裂、不让别人改变风筒的位置和方向、不让风筒堵塞不通、不让风筒浸在水中。.15通风设施工:(1)熟悉密闭、风门、风桥、测风站等通风设施施工的相关知识,按照指定地点进行构筑。(2)下井前要准备好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3)通风设施工施工,必须按照施工设计,在设计位置上施工,设计要符合有关规定,通风设施工不得随意改变通风设施的安设位置和种类,必须使用设计的材料,不得随意更改。(4)通风设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22、化要求进行施工,通风设施竣工后,由通防科组织验收,凡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整改至合格。(5)通风设施施工前,要严格检查施工地点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以及施工地点前后5米的支护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处理完后方可施工。(6)通风设施施工过程中,组长负责检查安全及工程质量,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7)通风设施工下料期间,必须按照所计划的数目下到施工地点,且料车运行期间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卸料时要码放整齐,不得影响运输、通风和行人。(8)构筑密闭时,密闭外的钢轨、电缆、管路必须断开,不得与密闭连通。(9)在架线巷道中施工时,必须和有关单位联系停电,并设好临时接地线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23、后方可取下临时接地线,合闸送电。(10)施工人员随身携带的各种材料、工具要捆扎牢装入包中。(11)在运输巷施工时,要设人看管来回车辆,做到安全施工。(12)行车的两道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的两道风门间距要大于5米,且风门能够自动关闭,两道风门之间要设闭锁,保证不能同时打开。(13)砌墙高度大于2米时,要搭脚手架,保证牢固可靠。(14)通风设施施工完毕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16风门维修工:(1)负责全矿井下风门制作、安装和维修工作,按照质量控制程序的要求完成各项任务。(2)要保证风门的制作质量,门扇平整不漏风,保证风门的安装质量,门框要包边严口,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3)风门维修工24、安装工在运送风门时,装封车要牢固,在上下山运输时,要坚持“行车不行人”制度。(4)搬运和装卸风门过程中,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确保安全。(5)每天对所负责的风门巡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风门漏风。(6)风门维修工在维修风门时,风门前后要安排专人站岗。.17管路工:(1)按照集团公司防尘专业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的规定,负责所辖区域的防尘管路安装和维修工作。(2)负责所辖区域防尘设施的安装、维修和撤除工作。(3)安装管路要求吊挂牢固,安设平、直、稳,三通阀门齐全,不漏水,满足井下防尘用水工作的需要。(4)管路安装工下井前要对所需携带的物品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井下管路安装的顺利、安全、可靠。25、(5)安装时,要严格按照管路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6)严禁在无风或风量不足的地点从事管路安装、拆除、维护、检查等工作。(7)在进行正常操作时,要仔细检查操作环境的安全状况,不安全不操作。(8)在运输巷道中安装管路时,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采取设置警戒,行车、不行人等相关的安全措施。(9)装运的管路必须符合装封车的有关安全规定和运输的有关规定。(10)当管路通过风门、风桥等设施时应事先与通防部门联系好,管路要从墙的一角打孔通过,接好后用灰浆堵严。管路不得影响风门的开关。(11)在安装管路的同时,要对沿途的通风设施和防尘管路等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26、要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以便采取停送水或停送电等措施进行处理。(12)管路安装工在井下行走时,要注意观察巷道顶帮情况和来往车辆,经过上、下山时要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的规定。.18测尘工:(1)测尘工负责测定作业地点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浓度,提出控制粉尘的措施意见,负责仪器的送检、标校,以及游离SiO2,粉尘分散度的送检工作。(2)要及时将每次的测尘记录填入台帐,测尘完毕后,要填写粉尘测定结果报告表,月底做好粉尘浓度测定报告表,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通防处。(3)要按照规定定期绘制粉尘浓度曲线图。(4)测尘员对所测定粉尘地点的粉尘浓度超过标准规定要及时向矿井领导报告,以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测尘员发现所27、要测定的地点局部通风机停风时,要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6)测尘员在测尘的同时,要对沿途的通风设施和防尘及管路隔爆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通防调度室汇报。(7)按规定对所有产尘点进行 测尘。井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要每月测定2次,呼吸性粉尘,采掘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地点每6个月测定一次,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变更地点时要测定1次。.19洒水灭尘工:(1)洒水灭尘工负责采、掘工作面的管路,设施、安装及维护,负责使用防尘设施进行防尘,洒水、灭尘,负责大巷的刷白工作。(2)洒水灭尘工必须保证所负责范围内的防28、尘管路,设施齐全,灵敏可靠。(3)在冲刷巷道及大巷刷白时,要遮盖好附近的机电设备,通讯设施,管线和风筒。(4)每班按行走路线,对井下的防尘水池水量、水质及管路进行检查,发现管路跑漏水,应及时汇报处理。(5)洒水灭尘工发现局部通风机停风时,要立即撤出人员、恢复通风后方可重新进行洒水灭尘等工作。(6)洒水灭尘工要对所经地点的通风设施和巷道的积尘情况隔爆设施情况以及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冲刷大巷煤尘时,要注意过往车辆,有架空线时,要停电后再冲尘,采煤工作面溜子道冲尘时,必须待溜子停止运行时冲尘,并注意好两帮、顶板情况。(8)洒水灭尘工发现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超标或积尘超过29、规定时,可以要求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9)洒水灭尘工要严格按照防尘设施的安装标准和巷道冲刷制度的规定进行洒水和灭尘等工作。.20隔爆设施安装工(1)按质量标准化标准和集团公司的质量规范化要求,对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等地点安设隔爆水槽棚。(2)负责各处隔爆水棚的维修和撤除等工作。(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每周至少要对全井下的隔爆水槽的安装质量、安装地点、数量及水量全面检查一次,以确保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4)隔爆水槽安撤工下井前要对所需携带的水槽、圆钢,吊挂钩等物品及所使用的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安撤工作的顺利进行。(5)水槽安撤工要严格按照隔爆水槽安撤工安全技术操30、作规程的规定要求进行安装撤除、维护等工作。(6)水槽安撤工在井下行走时,要观察好巷道顶帮情况和来往车辆,经过上、下山时要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的制度。同时要对沿途的通风和防尘隔爆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7)在掘进工作面安撤水槽时,如发现局部通风机停风时,要立即撤出人员,恢复通风后方可进入重新工作。(8)安装及回撤时,工人要配合好,1人观察顶板,1人吊挂及回撤;在架线电机车巷道中施工前,必须首先停电,并执行停送电制度;在运输巷道中施工,要有人监护,指挥运行车辆,确保安全施工;安装及回撤时,顶板、支护发生变化时,应停止工作处理完毕后,方可吊挂。(9)安撤水槽31、时,要注意运行车辆及皮带运输状况,确保安全施工。(10)安撤水槽时,施工人员要注意观察顶板和帮壁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1)在有架空线的巷道内施工时,要首先对架空线进行停电,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电气作业规程规定。.21瓦斯检测仪检修工(1)在通防科领导下,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按质按量地完成维修、校验记录及各项任务。(2)认真学习各种仪器、仪表维校技术,熟练掌握仪器、仪表的原理、结构和性能,并保管好各种仪器、仪表的说明书、合格证,以防备查。(3)每周至少对全面使用 仪器进行保洁和换药一次;所有下井光瓦必须保持性能完好,准确可靠。(4)定期对光瓦进行检定,不得使用过期仪器。(5)做好各仪表维32、修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各种维校记录的填写,对所维校的每台仪表负有安全责任。(6)维修后的瓦斯检测仪,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7)对所管辖的仪表送集团公司校验,应提前向主管技术人员提出送校汇报,确保送校率100%。(8)保管好各种仪表的零部件、器材及其它维校用品,严禁私自乱扔、乱借,做到分类码放,保持清洁卫生。.22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1)检修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2)保持室内清洁、明亮、干燥、准备好常用工具、仪表、材料及工作台。(3)每班对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进行表面清洁,除去粘有的煤尘等杂物。(4)每7天至少对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进行1次33、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范围之内。(5)新仪器投入使用前,要先充、放电3次以上再使用。(6)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7)故障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维修时,要细致检查,先外后内,找出故障点。维修后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8)标准气样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规定要求。(9)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维修台帐,周检记录,检定说明书及各类台帐整洁清楚。.23监测工:(1)监测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备齐维修、安装所用工具,仪器仪表以及设备说明书和图纸。备齐主机和附带设备的连接线和维修中所需用的元器件。(3)监测分站34、投入使用前,要先进行检查、标定,确认符合要求以后,方可投入使用。(4)监测分站断电仪的供电电源接线,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5)监测分站或传感器发生故障时,现场需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进行监测,及时进行更换,维修后的瓦斯断电仪传感器,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6)瓦斯传感器必须每7天至少进行1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要求之内,瓦斯断电仪每月至少调校一次。(7)使用的瓦斯传感器,每年至少一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8)每班由瓦斯员光瓦与传感器进行数据比较,每天由监测工巡回检查一次主机,传感器和电缆完好情况 。(9)标校使用的标准气样,要符合规定要求。.24自救器工(1)发放员要了解自救35、器的结构原理,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保养。(2)认真开好班前会,坚持正常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实行现场交接班,交接班要清楚。(3)工作要认真负责,加强责任心,按要求保养好自救器,搞好发放工作,保证人来牌到、自救器到。(4)发放和回收自救器时要严格检查,对损坏或丢失的要及时汇报进行处理,严禁发放不合格的自救器。(5)凡封条破坏已开启的自救器,无论使用时间长短,都应报废。地面仓库存放超过5年井下携带超过3年的应予以报废。(6)每季称重、气密检查一次,称重超过10克或气密不符合规定的自救器应报废。(7)爱护公共财物,严禁随意破坏,保管好自救器。(8)搞好室内卫生,定期进行冲洗和打扫,保证室内自救器36、整齐、清洁。第二节 各级领导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1.1.2.1董事长、党委书记:是本公司“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和安全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负责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隐患,保证“一通三防”所需人、财、物及时到位。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反风设施至少进行一次检查。负责组织实施矿井通风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具体执行情况。负责组织矿党、团、工会组织对干部职工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和进行通防安全知识宣传报道学习工作。教育职工摆正通防安全与生产、效益的关系,37、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2总经理:是本公司“一通三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者,协助董事长抓好 “一通三防”安全工作,对矿井“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一通三防”所需人、财、物及时到位。负责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反风设施至少进行一次检查。.3总工程师:(1)负责并全面领导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是“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在审批通防安全计划计划,设备和推广技术装备时,审批相应通防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提高矿井抗灾能力,组织制定防瓦斯、防煤尘、防火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2)组织审批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和处理38、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在推广通防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3)定期排查“一通三防”各类重大隐患,主持通防工作技术会议,从技术方面分析原因,制定措施。(4)组织通防部门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5)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安措工程资金的落实投入。(6)注重提高通防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及时解决通防安全中的难题。(7)发生通防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抢救,制定技术处理方案,防止灾害扩大,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4分管生产经理:(1)对分管专业和部门的“一通三防”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负责39、组织分管专业线认真执行矿总工程师作出的“一通三防”技术决定。(3)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安全工作。.5安监处长:(1)对“一通三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监督检查通防安全规划、措施制定与实施,每旬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3)监督检查“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情况及“一通三防”安措工程投入完成情况。(4)负责组织安监人员对防止通风、瓦斯、煤尘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破坏通防设施或造成通防隐患的单位和个人执行处罚。.6安全副总:(1)负责“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技术管理,负责传达贯彻40、落实“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并在作业规程和有关措施中明确规定“一通三防”技术管理重点抓好“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监督检查落实情况。(2)协助总工程师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矿井通防重大隐患排查工作,制定落实防止通防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抓好“一通三防”重大安措施工程的实施,规划矿井通防质量标准化达标等级,制定通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3)协助总工程师抓好通防安全技术,质量标准化工作,督促并检查矿井“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4)发生通防重大事故时,必须赶到现场,协助总工程师制定技术处理方案,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7采煤、掘进、机电副总:(1)对所分管的专业部门的“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41、技术责任。(2)负责组织分管专业传达贯彻落实“一通三防”技术措施,负责编审分管范围内的作业规程和有关措施,并在作业规程和有关措施中或现场技术指导工作中充分考虑到“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3)严格执行总工程师作出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决定。第三节 其它岗位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1主通风机司机:(1)上班前禁止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2)当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机时,备用通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开动,并转入正常运转。(3)当矿井需要反风时,必须在10分钟内完成反风操作。(4)主通风机司机应严格遵守以下安42、全守则和操作纪律:A、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B、操作高压电器时应用绝缘工具,并按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C、协助维修工检查检修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D、地面风道进风门要锁固。E、除故障紧急停机外,严禁无请示停机。F、通风机房及其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不得有明火炉。G、开、闭风闸门,如设置机动、手动两套装置时,须将手动摇把取下以免伤人。H、及时如实填写各种记录,不得丢失。I、工具、备件等要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及室内卫生。J、严格按照上级命令进行通风机的启动、停机和反风操作。.2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装电工、采掘机电维修工(1)下井必须随身携带甲烷检测仪。(2)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43、1%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的关部门,进行处理。(3)当工作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时,方可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4)井下安装如需进行烧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执行。.3采煤爆破工:(1)采煤爆破工下井前要对所使用的放炮器进行详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外壳是否完好,螺丝是否松动、摔落,电量是否充足等,以确保放炮器正常安全使用。(2)采煤爆破工要严格按照采煤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及采煤工面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爆破。(3)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放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44、”制度,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爆破,并对检查情况及时做好记录。(4)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必须采用毫秒爆破,爆破延期总时间不得大于130毫秒。(5)采煤爆破工爆破时必须使用爆破喷雾装置,放炮前后要对爆破地点附近30米范围进行洒水降尘。(6)采煤爆破工工作时必须佩戴防尘口罩。.4采煤打眼工:(1)采煤钻眼工要严格按照采煤钻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规定要求进行施工。(2)采煤钻眼工钻眼时,采煤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或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以及其它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时必须必须停止工作,处理后方可工作。(3)发现煤层内有大量45、瓦斯涌出量;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严禁打眼。(4)采煤钻眼工钻眼前,必须将工作面的浮煤清理干净或冲刷掉,不得有煤尘堆积现象。(5)采煤钻眼工必须佩戴防尘口罩。.5皮带、刮板运输机司机:(1)皮带、刮板输送机转载点处的喷雾装置必须完善、灵敏,运煤时必须打开防尘。(2)电动机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3)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皮带、刮板输送机的电动机和开关,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启。(4)皮带、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经常清理皮带和刮板46、输送机下的浮煤。(5)皮带、刮板输送机司机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6掘进爆破工:(1)掘进爆破工下井前要对所使用的放炮器进行详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外壳是否,螺丝是否松动、摔落,电量是否充足包括等,以确保放炮器正常安全使用。(2)掘进爆破工要严格按照掘进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及掘进工面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爆破。(3)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放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爆破,并对检查情况及时做好记录。(4)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必须采用毫秒爆破,爆破延期总时间不得大于130毫秒。(5)掘进爆破工爆破时必须使用爆破喷雾装置,放炮47、前后要对爆破地点附近30米范围的巷道周边进行洒水降尘。(6)掘进爆破工爆破时,要将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瓦斯传感器等仪器回撤至安全地点,爆破后及时悬挂到规定位置。(7)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严禁装药放炮。(8)掘进爆破工在迎头工作时必须佩戴防尘口罩。.7掘进钻眼工:(1)掘进钻眼工要严格按照掘进钻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规定要求进行施工。(2)掘进钻眼工钻眼时必须坚持湿式钻眼。(3)掘进钻眼工钻眼时必须正常坚持使用好净化水幕帘。(4)掘进钻眼工钻眼时必须爱护好悬挂在迎头处的便携仪及甲烷传感器,防止水溅、撞击、掉落等情48、况的发生。(5)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A、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或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以及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B、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C、发现煤(岩)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D、钻孔突然与采空构或旧巷相透时。(6)掘进钻眼工钻眼前,必须将工作面的浮煤清理干净或冲刷掉,不得有煤尘堆积现象。(7)掘进钻眼工必须佩戴防尘口罩。第二章 各单位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节 通防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1通防科:(1)负责贯彻宣传49、党和国家有关“一通三防”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制订矿上度和长远通防规划。(2)负责开展矿井通风质量和综合防尘质量标准化。(3)负责全矿的通风、防尘、防灭火及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做到系统完善,作业正规,行之有效。(4)协助矿总工程师对各工作面作业规程进行审查,并对有关通防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5)负责建造风门、风桥、密闭、调节风窗等通风工程,安装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形成完整有效的通风管理系统。(6)负责对井下各生产工作地点进行合理配风,定期测风,加强监控。(7)每月制订矿井需风量,按规定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主要通风机性能鉴定等技术测试工作,组织完成年度矿井瓦斯等50、级鉴定分析、总结上报工作,完善矿井综合防尘装备,优化矿井通风系统,抓好矿井通防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8)根据规程要求,负责对井下各处有害气体情况的检测,并落实好“一炮三检”制度,杜绝瓦斯、煤尘重大恶性事故及有害气体伤人事故的发生。(9)负责通防仪器仪表管理、送检、购置等。(10)负责编制本矿通风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通防安全技术措施,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实现“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科学化、标准化。(11)落实通防各工种人员培训、考核。(12)编制年度通防安措工程,并组织实施完成。(13)参与相关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及处理等工作。.2通风队:(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做到通51、风系统合理可靠,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实现分区通风,实行计划供风,各供风地点的风量、风速符合要求,矿井有效风量利用率不低于85%,主扇外部漏风率不大于5%。(2)负责编制月度通风作业计划,组织全队职工认真实施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做好现场通风管理工作。(3)按设计要求建筑好风桥、风门,及时封闭采空区和盲巷,并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始终保持质量完好,使用正常。(4)遵照规程和设计的要求,安装施工所用的局扇,保证其性能完好和足够的风量,风筒吊挂保持平直无破口、无节头漏风、无死弯,风筒出风口距迎头不大于10米。(5)围绕生产的发展,遵照通风科的制定方案,及时调整完善矿井通风系统。(6)认52、真做好现场的瓦斯管理工作,加强瓦斯检查员责任心和事业心的教育,使其做好现场的瓦斯检测工作,并按规定时间路线巡回检测,杜绝空班漏检、弄虚作假,实现“三对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汇报,保证无瓦斯积聚、无瓦斯超限作业。(7)掌握矿井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涌出情况,落实防治瓦斯措施,编制实施瓦斯排放措施,每日及时填报瓦斯日报,上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8)遵照瓦斯鉴定方案要求认真测定各鉴定点各种数据,数据达到齐全、准确无误,并及时报科,完成每年一次的瓦斯鉴定工作。(9)遵照反风演习方案的要求,做好反风演习规定的各次数据的测定工作,达到数据齐全,准确无误,并及时报科,完成每年一次的反风演习53、工作。.3防尘队:(1)遵照规程和矿井综合防尘质量标准的要求全面做好矿井防尘系统、防尘设施的安装、维修和管理工作。围绕生产的发展及时调整完善矿井防尘系统,保证生产和防尘工作有足够的供水。监督现场所有防尘设施、设备的使用,并保持完好。(2)负责矿井大巷、采区主要巷道、主要皮带机巷和回采工作面两道防尘管路、防尘设施、隔爆水槽的安装和维修工作,保证管路不漏水,设施完好。(3)负责掘进头放炮自动喷雾帘的安装和维修。(4)认真做好巷道冲刷工作,除掘进巷道外,对所有各类巷道按照冲刷制度定期冲刷,确保无积尘。(5)根据现场产尘点做好半月和月度测尘工作,达到数据齐全准确,上报及时。(6)做好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54、测定工作,具体制定计划,并落实实施其工作,资料保存完整齐全并存档。(7)做好防尘供水水质、粉尘分散度和游离二氧化硅送检化验工作,为防治粉尘的危害提供科学依据。.4安全监测组:(1)负责甲烷断电仪、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光瓦维修、发放、送检。(2)负责自救器发放、检验、报废等工作。(3)甲烷断电仪的传感器和便携式甲烷报警仪每7天校验、调校一次,每年应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一次。(4)凡维修过的甲烷断电仪传感器和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必须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发放合格证后,方可使用。(5)光瓦每年应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一次。(6)自救器过期或失效都应报废,严禁再投入使用,应及时注销并补充。(7)建立健全55、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5通风调度:(1)矿通风调度设在通防科,配备器名专职调度员,并设一名调度主任,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工作制,实行科长负责制,同时对矿科和局通防处负责。(2)通防调度员必须具有高中或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并从事通防井下工作不少于3年,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通防调度员必须经集团公司以上培训机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4)通防调度员必须了解井下通防系统矿井,避灾路线,能独立处理通防问题。(5)通防调度员必须熟悉井下发生通防事故或事故隐患时汇报及处理程序。(6)当班调度员行使科长权力,有权调度全科所有人员积极处理井下通防事故隐患。(7)在集团公司通56、防处规定的时间内,将前24小时的主调度内容汇总报局通防调度,发生重大及事故隐患要及时汇报。(8)当班调度员要认真详实记录值班期间井上下各类信息,其中包括上级有关部门指示、指令,井下通防安全信息反馈,重要内容要及时向通防值班领导汇报。(9)认真填写有关瓦斯报表、瓦斯日报,对特殊工种报岗要认真详实填写,发现有不报岗或假报岗人员及时向通防值班汇报。第二节 其它单位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1生产技术计划科:(1)负责本业务部门中有关“一通三防”的安全工作,对采掘运输等工区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2)负责编审本业务范围内的有关“一通三防”的规程措施,对因规程措施考虑不周在生产中出现的“一通三防”方面的问题负技57、术责任。(3)参与编审通风、防尘、防灭火、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等年度、月度计划,并组织实施。(4)组织生产工区安全质量检查评比同时,组织好“一通三防”方面的检查评比工作,通防质量不达标,生产区队为不达标或降级处理,技术科应负业务上指导监督不力或失职的责任。(5)协助有关部门,为推广应用通防先进技术创造条件,不为增强矿井抗灾能力打下基础。(6)及时下达掘进工作面开、停、复工通知单,严格巷道贯通措施审批,确保及时调整通风系统。.2调度室:(1)认真、及时地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通防安全情况;迅速、准确地传达上级领导机关和矿领导通防安全的指示、命令和通知。(2)负责掌握现场汇报的重大通防隐患,把信息58、及时反馈给通防部门。(3)对通防问题和隐患的处理情况定时调度,掌握进展和处理情况。(4)协调通防现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安排有关单位进行落实。.3地质测量科:(1)负责本业务部门中有关“一通三防”的安全工作。(2)在掘进工作面贯通前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老空、老巷时,应按规定及时下达透窝通知单。(3)每季应及时向通防科提供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1:2000)全套。(4)在采掘工作面开采过程中,接近断层或其它地质构造时,应及时向通防科下达通知书。(5)按照通防科需要及时晒出矿井避灾路线图,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等图纸。(6)掌握井田范围内的地质构造、煤层赋存及水文情况,并为通防部门提供可靠数据。.4供应科:(59、1)负责矿井生产物资、材料、设备的供应工作,为“一通三防”工作的开展,积极组织货源。(2)参与研究通风、防尘、防灭火等方面的年度、月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落实好通防重大安措工程物质供应。(3)对矿井通风、防尘、防灭火等工作所需设备,材料等物资,要积极组织货源,供应及时,因供应不及时而发生“一通三防”方面的问题负有一定责任。(4)严格管理调度,做到专材专用,凡通防方面的材料、设备挪作它用而发生“一通三防”重大事故的,从严处理。.5机电科:所有电器设备都应符合防爆要求,认定合格,注册登记后方可下井使用。加强对电器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失爆,发现失爆,要追究有关机电部门的责任,严肃处理。提高设备安装60、维修质量,防止因摩擦撞击而产生火花等事故的发生,采掘设备冒火花,应立即停用,分析其原因,追究责任,纳入设备管理、使用、维修部门人员的考核内容。可延燃皮带、电缆、传动带不得下井,机电峒室、皮带机道的防灭火装置,洒水灭尘设施要齐全、有效。积极协助通防部门推广先进技术和装备,并负责管理好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通防设施,发现损坏,应主动维修,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加强矿井主扇日常管理和维修,确保运转主扇和备用主扇台台完好,定期对主扇反风设施进行检查维修。.6安监处:(1)监督检查矿井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一通三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通风和综合防尘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情况。(2)对矿61、井实行全员、全过程和全方位的通防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矿井“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3)负责对通防各专业工种的技术培训工作。(4)监督检查并参与矿井通防安全规划、安全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实施。(5)参加矿井重大通风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6)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通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质量大检查,监督并参与通防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7)监督检查通防安全技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7工资、财务科:(1)负责“一通三防”方面各专业人员调配,资金筹措工作,是搞好“一通三防”工作的重要业务部门。(2)工资部门负责,按规定配齐一通三防专业人员,按规定及时 对各工种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做到各62、专业工种持证上岗。(3)因一通三防部门专业人员不足,通防工作欠帐,发生一通三防方面的问题,应负直接责任。(4)财务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为一通三防工作打基础。(5)协助有关部门,管好用好一通三防专项资金,提高经济、技术、安全效益。.8巷修工区:负责全矿井巷道的管理和维修工作,按时完成巷道维修计划任务,以及矿临时安排的巷修任务,矿井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5%,主要回风道失修率不得超过3%,保证矿井通风网路畅通,矿井通风阻力降到规定范围之内。加强对巷道维护状况的日常巡视检查,对冒顶、片帮、影响通风的巷道,要迅速组织力量抢修。修复旧巷、微风、无风巷道,要先编制通风安全措施,采用局扇通风,并设瓦斯检查点和超63、前排放瓦斯。保护好施工范围的通防设施,发现损坏,要立即处理,及时报告,妥善解决。巷修工作要严格按规程要求施工,并积极为安装维修通防设施创造条件。.9运搬工区:爱护通车风门,行车时做到一关一开,不得同时打开,不得用车顶风门。撞坏风门、管路、风筒等通防要主动处理。马上汇报调度室,隐瞒不报要加重处理。要保护好运输系统的通防设施,坚持用好喷雾洒水装置。及时运送通防井下所需的物料和设备。.10采煤工区:(1)负责维护好距安全出口50米以内的进回风巷道,保持支护完好,通风行人畅通,巷道净高不低于1.8米。(2)负责保护并用好通防设施(水管及其三通阀门,净化风流水幕,转载点喷头、隔爆设施、风门、瓦斯牌板等)64、发现损坏,主动维修,及时报告,妥善处理。(3)每班安专人(兼职防尘员)对溜子道距面60米范围内煤尘冲刷和打开采煤面进回风净化水幕,杜绝煤尘堆积、超限。(4)工作面如有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不足,温度超限,瓦斯积聚,通防设施不全,防尘水压水量不足等问题,工区要主动向矿领导反映,要求解决。(5)工作面干打眼,放炮不用水炮泥,放炮前后不洒水,净化水幕不开启。造成煤尘飞扬,均属违章作业,回采工区负有直接责任。(6)按照采煤工作面防尘措施标准要组织生产,并纳入现场交接班和日常安全质量检查的重要内容。.11掘进工区:切实保护好局扇和风筒,不得挤压、撕裂、断开、放落风筒,积极为管理好风筒创造良好的条件,区队设65、有兼职局扇司机,不随意停开局扇。负责保护好生产范围内的通防和隔爆设施,发现损坏,主动维修,及时报告,妥善处理。掘进工作面干打眼,放炮前后不洒水冲刷,不开启净化水幕和风流净化器,不用水炮泥等,都属违章作业,掘进工区负直接责任。坚持执行好“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加强爆破器材管理,严格执行火工品领退和保管制度,按规程要求装填水炮泥和炮泥。发生盲巷要立即报告,掘进停风巷复工要有专门的复工通风安全措施。掘进巷道如存在串联风、循环风、风量不足、瓦斯积聚,防尘管路无水或水压不足,通防设施不齐全,功能不好等问题,掘进工区要主动向矿领导反映,要求解决。按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标准要求组织施工,并纳入现场66、交接班和日常安全质量检查的重要内容。第二部分 通防安全基本规定第一章 防止通防事故规定第一节 防止通防一般伤亡事故规定1、在建筑通防设施、延接风筒、安装风机、安撤隔爆水槽和安装监测监控装置等从事通防工作时,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2、施工人员需要站在梯子上或脚手架上施工时,梯子或脚手架必须架设牢固可靠,施工人员在进行以上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其使用的工具物品等防止其突然掉落而伤及其他工作人员。3、在有架空线的大巷内施工时,必须首先停止架空线的供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停电、放电、验电等电气作业规程的规定。4、在运送物料或管路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装封67、车的管理规定,用矿车时物料(物品)不得超出车沿,用平板或花架车时封车时不得少于两道,并封装牢固可靠,不得超高、超宽装车。5、在运输过程中,人员应远离车辆,在斜巷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6、在安装管路过程中,必须用千不拉等起重工具或人力可靠托住管子,防止其突然脱落砸伤人员。7、在安装拆除风机过程中,必须使用千不拉等工具可靠固定住,人员应远离风机突然掉落所波及的范围。8、在吊挂风筒过程中,施工人员应避开来往车辆和运转的皮带,并注意好顶板安全。9、盲巷及采空区必须及时进行封闭,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无风或风量不足的地点。第二节 防止通防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1、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采区通68、风系统完善、可靠,无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和违反规定的扩散风、老塘风、循环风等。2、矿井通防设施齐全、完好、可靠,使用正常。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温度符合规定要求。4、执行瓦斯巡回检查、汇报、请示制度和现场交接班制度,瓦斯检查的点数和次数符合规定,无空班漏检。5、井下所有放炮地点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6、井下无瓦斯积聚区域和瓦斯超限作业区域存在。7、井下所发生的盲巷必须及时封闭,启封盲巷与排放瓦斯必须要有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由救护队执行。8、巷道贯通或启闭盲巷或采空区时都必须制订专门措施,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9、采掘工作面实行采掘分开供电,掘进工作69、面实行风电闭锁。严格执行掘进工作面开、停工制度,局扇安装移挪申请制度,局扇临时停电、停风申请审批制度,挂牌管理制度,无计划停电停风原因分析制度。10、矿井的防尘洒水系统和消防水池必须有足够的水源,并满足防尘用水的需要。水质、水压符合要求。11、井下无干式作业、无煤尘严重超限和堆积现象的发生,综合防尘设施齐全、可靠,使用正常。12、按规定安设隔爆设施。13、防止瓦斯煤尘引燃、引爆的各种火点或热源的产生,以及防止由于各种原因引起外因火灾的形成。14、按照规定,每年必须制订通防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严格执行。15、矿井主要通风机装有反风设施,并达到规定要求。第三节 防止通防重特大非伤亡事故规定1、采70、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其它有害气体容许浓度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2、杜绝瓦斯积聚。3、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采区通风系统完善、可靠。4、主要通风机的井口设置防爆门。5、建立防治火灾管理制度,建立查火分析和预防预报制度。6、采煤工作面结束后1.5个月内要进行永久性封闭。7、按规定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库内消防物品种类、数量符合规定,地面有消防水池和足够的水量。8、矿井有专门的采区防灭火设计,各个采煤工作面要有预防自然发火的措施。9、井口和通风机房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10、井口井下烧焊要有专门的烧焊措施。11、井下严禁使用灯71、光取暖和使用电炉,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和其它可燃性物质。12、胶带输送机使用阻燃输送带,并有可靠的防灭火装置。13、风筒要使用其有煤矿安全标志的阻燃风筒。第二章 通防专项治理规定第一节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1、矿井必须进行通风能力核定,坚持以风定产,以风定掘,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2、矿井每3年进行一次通风阻力测定,每5年进行一次风机性能鉴定,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3、矿井在开拓布局,采掘布置设计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研究,并有通防科技术人员参加,首先考虑通风状况,合理布置通风系统,并明确落实在作业规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施工 ,确保矿井有完整独立的通风,消灭不符合规程72、规定的串联风,扩散通风。4、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合理,严禁“五风”作业,即“微风、无风、循环风、老塘风、串联风”。5、井下所有工作地点的风量,风速必须符合要求,通防科测风员每10天对井下所有工作场所全面测风一次,采掘工作面至少每周测风一次,并有测风记录,风量不足时,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6、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同通防科编制“通风设计方案”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投产前必须配足风量,否则严禁生产。7、加强巷道贯通管理,巷道贯通前,必须经通防科采取预防风流短路的措施后,方可允许贯通。8、要加强通风设施整改,通风设施的位置,质量必须达到要求,减少矿井漏风,矿进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贯巷,必须砌筑永73、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贯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9、矿井回风道必须保持畅通,杜绝截流现象发生,通防科每旬对矿井总回风道至少检查一次,采区、回风道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发现冒顶风路不畅通时,要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严禁出现高负压通风。10、掘进工作面通风,严禁采用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11、矿井必须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按月补充修改。 第二节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1、公司成立井巷管理领导小组为真正把井巷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促进现场管理,公司成立井巷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公司分管生产经理副组长:公司分管安全经理、74、总工程师成员:安全副总、生产技术计划科科长、地测科科长、通防科科长、安监处质量科科长等。2、井巷工程坚持“谁使用、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单位对所辖卫生区域的巷道顶板安全直接负责,分管施工单位的职能部门和安监处负监督管理责任,专业分管领导及副总工程师负管理责任。3、各分管部门和安监处要加强对井下各地点的顶板情况的动态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落实处理。各施工单位要落实专人经常对施工地点及后路顶、帮围岩支护情况进行观察,及时找掉悬矸危岩,零星维护工作量由各施工单位负责维护。如维护工作量大,由单位申请,经矿研究后,列入巷修作业计划,由巷修工区进行维护。4、实行巷道工程终身负责制,巷道在使用期间因掘75、进支护质量低劣出现顶板事故,要追究掘进单位及有关检查验收人员的责任,非掘进原因出现顶板事故根据情况有使用单位或巷修负责维护。5、采煤工作面及两道的巷道维修顶板管理,掘进移交采煤后,由采煤区队负责,出现问题要追究采煤区队的责任。6、巷修工区要集中力量,全力以赴维护失修巷道。要对矿井开拓准备巷道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找掉悬矸危岩,失修严重的要及时维护,防止顶板冒落造成事故。因、维护不及时或维护质量低劣造成事故,要追究巷修工区的责任。7、矿井失修巷道率不超过7%严重失修巷道率不超过3%。8、每年都必须将矿井失修巷道维修列入矿井重大安措工程和重大隐患。第三节 瓦斯治理规定1、矿井必须坚持“瓦斯为天”建立一76、支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瓦斯队伍,并装备足够数量的先进的瓦斯监测,检测装置,每年开展一次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2、通防科根据矿井月度作业计划,结合现场实际,按照规程要求,确定瓦斯检查点,报矿总工程师批准。3、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的瓦斯检查点进行巡回检查,每班两次,间隔3-4 小时,并在规定地点进行现场交接班。4、瓦斯检查员在检查地点检查瓦斯时,必须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牌板和随身携带的瓦斯检查卡片。5、加强对盲巷的管理,各施工地点严禁无故出现盲巷,对出现的盲巷必须及时封闭,不各出现敞口盲巷,严禁人员进入盲巷。6、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兼职“一炮三检”瓦检员要认77、真填写“一炮三检”记录。7、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安设甲烷传感器,传感器的断电范围,断电浓度,报警浓度,复电浓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8、掘进工作面迎头5米范围内,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必须悬挂便携仪,并正常使用。9、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煤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 。10、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都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报矿工程师批准后,进行处理。11、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因其它原因停风必须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12、78、停电检修期间和恢复通风时,通防科必须编制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依措施执行。13、临时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以及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若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编制排放气体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按措施排放气体。14、排放已封闭巷道内气体,必须编制排放气体措施,报矿审批后由救护队执行排放。15、通防科要加强井下所有密闭前的气体检查,每周对井下所有密闭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16、井下烧焊地点烧焊前,必须编制烧焊措施,报矿审批后,由通防科瓦检员现场监护瓦79、斯浓度超过0.5%时,严禁烧焊。第四节 盲巷治理规定1、地测部门要提高地质勘探精度,在巷道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盲巷的产生。2、井下所有盲巷密闭均由通防科负责施工、检查和维修,由所在地点的管理单位负责管理。3、计划报废的长度超过6米的盲巷,必须从报废之日起24小时内进行永久性封闭。在封闭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回撤出所有设备和材料,经矿上验收后,进行封闭。4、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5、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报告。6、强化盲巷管理,所有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得人为出现盲巷,否则,追究施工单80、位主管区长责任,进行违章登记,并及时予以封闭。凡发生的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设置栅栏,每小班在栅栏处检查2次气体,72小时内采取临时封闭,超过72小时的停风巷道,必须进行永久密闭,每周检查1次闭前气体。7、盲巷在封闭前,由原施工单位负责切断与外部连接的铁道、管路、架线和电缆,避免杂散电流引爆瓦斯。8、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必须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9、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全部封闭采区。10、永久密闭必须用砖砌筑,墙体厚度不小于500mm,临时密闭可以用砖或木板建筑,用木板建筑81、时,木板要鱼鳞搭接,四周接触严密,用白灰抹面。11、各类密闭前要设置栅栏和警标,密闭墙上要有说明牌板和检查箱。12、要定期对密闭外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每周对密闭外瓦斯浓度检查一次。在检查瓦斯时,必须携带氧气检查装置同时对氧气浓度进行检查。13、恢复已封闭的盲巷时,必须提前制定瓦斯排放措施,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由救护队实施。14、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随意拆除临时栅栏和密闭,否则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0元,如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的责任。第五节 粉尘治理规定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井下所有巷道都必须安设防尘供水管路,主干管路必须刷天蓝漆。皮带机巷管路每隔50m 设一个三通阀82、门,其它管路每隔100m 设一个三通阀门。2、矿井主要进风巷、主要回风巷、皮带机巷、采区进风巷和采区回风巷,每条巷道内至少安装两道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巷道全断面,主要进风巷水幕要实现自动化。3、井下所有运输转载点、装载点和卸载点,都必须安装完善的喷雾装置,并实现自动化。4、井下所有巷道必须定期冲刷积尘。主要进风大巷、主要回风大巷和南北翼皮带机巷每月冲刷一次。矿井主要进风大巷,每年必须刷白一次。5、采煤工作面防尘措施:进风巷和回风巷各安装两道净化水幕,第一道距安全出口不大于50 m,运输巷破碎机必须安装专用喷雾装置;按规定定期冲刷煤尘,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生产班要班班冲刷,进风巷每天冲刷一次;上齐83、上全各运煤转载点及装卸载点喷雾防尘设施,确保每道设施灵敏、可靠、喷雾效果好。6、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使排出的粉尘呈糊状,严禁干打眼;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炮掘工作面必须有水炮泥箱和水针,水针要安装在距迎头5060m处;炮掘工作面安装不少于三道喷雾帘,第一道安装在扒装机上方,面向迎头,扒装时必须喷雾。放炮自动喷雾安装在距迎头1030m的范围,面向迎头,实现放炮自动喷雾。第三道喷雾帘安装在距迎头5060m范围内,顺风安装,实行净化风流;掘进巷道成巷断面在6m2以上的锚喷巷道,必须安装水射流除尘风机,采用长压短抽方式通风除尘;掘进工作面要定期进行冲刷,放炮前后冲刷放炮地点30米范围内84、的巷道周边,每天对掘出的所有巷道冲刷一次;在掘进工作面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7、矿井井下所有巷道都必须按规定安设隔爆水槽棚,采掘工作面的第一道隔爆水棚安装地点距工作面不得小于60m,也不得大于200m。8、矿井要按规定进行粉尘测定工作,并每季进行一次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根据粉尘测定结果,来指导防尘工作。第六节 自然火灾治理规定1、新采区和新工作面的设计,必须编制设计防治自燃发火系统措施。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编制有明确防治自燃发火的措施规定。2、合理选择采煤工艺,努力做到不丢煤、少丢煤。3、加强采空区管理,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1.5个月内建立不少于两道的永久密闭进行封闭。4、建85、立封闭采空区的管理制度和密闭管理台帐。5、合理优化通风系统调整,积极采取综合预报预防措施,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理,一旦发现自燃易常区,必须及时报矿,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第七节 外因火灾治理规定1、加强主副井口房和抽风机房的防灭火管理,附近20米范围内不准有明火。2、井下必须使用阻燃性皮带,坚决杜绝非阻燃性皮带下井。3、皮带运输机要安装防滑保护、防跑偏装置、堆煤保护和温度烟雾保护等装置,并有专人检查维修,保证灵敏可靠。4、皮带运输机巷必须安装齐全防尘管路,每隔50米设一三通阀门,除防尘用水外,必须满足消防用水。5、皮带机头、机尾及周围的浮煤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并要按规定配齐灭火器和灭火沙等消86、防材料和工具。6、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杜绝失爆,坚持使用好过流、短路、漏电及漏电选线保护装置。7、机电峒室、工作面移动变电站和其它电器设备处,要按规定配齐灭火器、灭火沙箱和其它消防材料,现场工作人员要熟悉存放地点并会熟练操作使用。8、井下采掘工作面、机电峒室和材料峒室内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和变压器油。井下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峒室内。9、加强井下烧焊管理,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烧焊前要制定严密的措施。烧焊现场要安排专人负责,有安监员和瓦斯检查员监督检查。严禁无措施和超范围烧焊。10、加强火工品的管理,严格火药、雷管的87、发放、领用、清退和存放制度,各放炮地点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放炮作业,严禁放糊炮和明电放炮。11、加强职工的防灭火安全知识教育,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12、井下严禁使用灯炮取暖和使用电炉。13、在上井口和井底车场分别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内要储存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和更换。14、矿井要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每季要对反风设施进行检查一次,要保证反风设施完好可靠,以备必要时进行反风。第八节 监测监控管理规定1、公司成立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监测队,由调度室主任冯永宪任队长,王永雨任副队长,陈立常任技术主管,韩顺奎任助理工程师。监测工由王88、宜水、邓伟等人组成。地面中心站值班人员:徐恩春、赵全刚、韩顺奎等人组成。2、监控中心站应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设备性能符合规定,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站主机不少于2台、1台备用,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3、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接到警报(或断电)信号及事故警报后,立即通知公司值班人员,安排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监测主机发生故障有中心站值班人员处理,具体业务有助理工程师韩顺奎负责。4、监控中心站工程师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写出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和日报,送总工程师审批后报送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审阅。5、监控中心站主机及显示器属专用安全监控设备,不得随89、意开停主机,无关人员严禁进监控中心站,严禁开停显示器。不得当作它用,否则出现问题追究当班中心站值班人员责任 。6、通防科值班人员认真监视终端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观察记录系统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立即采取措施处理。7、通防科工程师对终端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报通防科值班领导,安排人员现场落实。8、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时,必须有监测系统安装设计,标明分站安装数量,线路敷设长度、断电范围,并绘制平面布置图,连同规程一起审批。9、使用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按设计提出安装分站申请,分送监控中心站、通防科、机电科,安装时,使用单位或机电 科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监测90、工及单位电工在现场配合安装好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管理,并填写现场交接单一式四份,交安监处,调度室、通防科、使用单位各一份。主机出现故障,使用单位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安排值班监测工于现场12小时之内处理好,现场不汇报的追究使用单位责任,12小时内处理不好追究监测队责任。10、分站安装所需电源线及信号线由通防科负责,分站到瓦斯传感器的信号线由使用单位提供,且瓦斯传感器由使用单位正常往迎头延线移挪。11、瓦斯传感器由使用单位使用管理,一经发现传感器不显数,由当班电工检查线路,线盒,如因传感器本身故障,现场无法维修,立即汇报调度室,安排监测维修人员下井维修,必须6小时内完成,期间用便携式瓦检仪悬挂迎头,正91、常连续监测瓦斯浓度。12、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1次,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校瓦斯传感器,每7天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13、监控中心站至井下各分站系统部分由监测工负责正常维修。分站到瓦斯传感器系统部分由使用单位电工负责日常维修,出现故障使用单位处理不好,汇报调度室安排监测工处理,现场出现故障不及时汇报也不处理追究使用单位责任人违章登记或罚款。14、在拆除或整改与分站有关的电器设备时,必须提前写出申请单,报公司调度室同意,方可施工,否则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15、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气设备电源后,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要求时,方可人工恢复送电。16、为保证系统安全92、运行,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监测系统要有20%的备用件。17、掘进工作面随迎头推进由施工单位负责向前延线,始终保持传感器距迎头不大于5米,敷设的电缆线吊挂整齐,线盒接头不松动,甲烷传感器悬挂在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邦不小于200mm且风筒的另一邦,放炮期间撤回保护,放炮后及时悬挂在迎头。18、采煤工作面随面推进由施工单位负责回撤甲烷传感器和电缆线,始终保持传感器距面回风口不大于5米,回撤的电缆线要盘挂整齐,达到100米时,施工单位负责回撤上井。19、甲烷传感器传输电缆由施工单位负责领取和回撤。20、施工单位因使用管理不当,造成电缆线破皮,断线、传感器受潮或变形致使甲烷传感器不能正常显示,施工93、单位当班电工现场要认真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如若处理不了,要及时通知通防科,通防科在12小时内处理完毕,在此期间悬挂便携仪进行监测,通防科视其损坏程度给予100-1800元罚款,施工单位既不处理又汇报,通防科无记录,当班跟班工长安监处登记。21、采煤工作面结束和掘进面贯通后,通防科将监测分站、甲烷传感器回撤上井,施工单位将电缆线回撤上井。22、甲烷传感器由通防科定期进行校验,按时进行送检。第三部分 通防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 通风系统第一节 设计审查制度1、采区设计方案和采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生产技术部门编制,生产技术计划科设计组承担主要任务,地测、机电、通防、调度、安监处等部门配合,参与设计。94、2、通防部门参与通风系统、防尘、隔爆、防灭火、安全监控设施和系统的设计,及防治重大灾害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和特殊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第二节 通风系统优化调整制度1、矿井每年年初要根据开拓布局及采场变化进行通风系统调查写出调查报年度通风系统调整优化方案。2、按照通风系统调整优化方案,矿井要按月度计划组织施工。3、矿井必须每5年进行一次主通风机性能测定,每3年进行一次全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根据测定结果来制定通风系统调整优化方案。4、矿井开拓设计和采区设计中,在满足通风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使巷道系统简单,巷道断面应取最大值。5、各类通风设施如风门、密闭、调节风窗、风桥等的设置要位置得当,设施齐全。6、采区95、及以上进、回风道相连通的通道尽量采用挡风墙堵断风流,若需设置风门,两道风门必须相互闭锁。7、通防科要定期组织人员对井下通风系统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有无角联分支,通风巷道阻力情况,通风设施建筑位置,漏风情况等 ,有无串联风等。8、矿井各地点的风速要符合规程规定。9、回风井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外部漏风率至少每季测定一次。10、对通风系统调整情况每季一小结,年终要全面总结。第三节 测风制度1、矿井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测风人员和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包括高、中、低速风表、仪表至少每半年内或一年同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 检验。2、测风员必须经过培训,要持证上岗。96、3、测风员下井前必须对风表和秒表进行认真检查,确定完好后,方可携带下井。4、测风员每十天必须对井下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上井后要及时把数据填写在测风日志上。第四节 巷道贯通制度1、掘进巷道贯通在相距2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提前下达贯通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2、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供风,设置栅栏和警标,并要经常检查风筒和完好情况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3、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再97、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4、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安排专人站岗,在确认2个工作面无人后,方可爆破。5、所有巷道严禁与采空区贯通,与采空区距离较近时,必须留有足够的煤(岩)柱。6、巷道贯通前,要根据通风系统的实际情况,提前建筑好所需通风设施。7、巷道贯通时,通防部门必须安排一名副队长以上干部在现场协调指挥。8、巷道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9、巷道贯通后,要立即对全矿井所有地点进行一次测风,根据测风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通风系统。第五节 主扇日常管理制度198、加强主扇风机的倒(停)机管理,倒(停)机时,机电科必须提前交倒(停)机申请报告,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倒(停)风机。2、倒(停)风机时,通防科必须派人参加,通风调度要建立矿井主扇风机倒(停)机记录。3、主扇司机要认真填报主扇运转时的机电参数和通风参数,当发现参数变化较大时,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向矿调度汇报。4、主扇司机要负责看管和保护好机房内的各种通风设施,如有损坏,要加倍罚款。通防科要定期派人检查维修。5、通风队技术员每旬要现场观测记录通风参数一次。通防科和安全副总每月对主扇风机房检查一次。矿总工程师要每季对主扇风机房检查一次。6、矿长每季要组织有关部门和领导对主扇风机房和反风设施检查一次99、。7、通风队技术员要组织人员对负压传输系统每月打压检查一次,要保证系统畅通无阻。8、要按要求进行反风演习和风机性能测定。第六节 风量配备制度1、月初根据本月生产作业计划,对采煤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进行计划配风。2、各用风地点的计划配风必须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严格进行风量分配,以保证风量使用合理。3、各用风地点严格按照计划供风,如有变化应及时进行调配以保证生产的安全。4、根据计划配风量调整主扇的风叶角度,使主扇运行既经济又合理。5、供风的计划要合理,使矿井的进风量比不大于110%。第七节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新开工地点需要安装局扇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下达局扇安装申请单,由通风队负责将局扇运到安装地100、点、安装好,施工单位负责接电搭火。必须安装、使用双风机、双电源。2、局扇下井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试验,认真填写检查单。要保证设备齐全,运转正常。3、局扇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要符合规程的规定,保证正常运转,严禁发生循环风。4、局扇安装位置要合理,安装质量符合要求,局扇距底板高度不低于300mm,距轨道不小于800mm。5、采掘供电必须分开,局扇必须使用风电闭锁,且必须使用消音器,通防科、机电科定期进行检查。6、局扇必须挂牌管理,各施工单位必须 明确三班局扇司机负责局扇正常运转,并进行现场交接班。7、严禁计划外停电停风,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矿上要作为一次重大侥幸事故进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101、罚;有计划停电停风,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及通防科批准,由通防科编制停电、停风及排放气全安全措施,严格按措施执行。8、迎头停电、停风,必须由迎头组长或工长负责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9、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矿上要作为一次重大侥幸事故进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10、通防科每天早班每区队设两名风筒工,对每个迎头风筒进行维修和前延接,现场留有一节备用风筒,中夜班由各迎头组长向关延接风筒。11、风筒吊挂必须达到平、直、稳、紧、拐弯处设弯头,杜绝破口,节头漏风,出风端距迎头不大于10米。12、各迎头备用风筒实行现场交接制度,各迎头组长或工长要在风筒管理卡上签字。13、施工单位要爱护好风102、筒,并且要留有足够的风筒敷设空间,严禁出现随意撕破口及风筒受挤压现象。14、掘进迎头放炮时,要采取措施保护风筒,严禁私自掐开迎头风筒。15、掘进迎头施工过程中,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迎头风量必须达到作业规程要求。16、井下所有局扇供风地点,严禁一台局扇同时向两个工作面供风,严禁出现违反规程规定的串联风。17、同一地点(50米范围内)不得安装3台以上的局扇,局扇距回风口距离不得小于10米。18、井下各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带有“煤安”标志的阻燃风筒。19、各施工单位要及时对风筒上的浆料进行清除。20、各施工单位每隔3米要打一个风筒吊挂眼,严禁风筒与电缆悬挂同一帮。通防科要及时对各区队迎头风筒进行编号。103、21、通防科、机电科每月要组织一次局部通风质量验收,并对各施工单位局部通风质量严格进行考核。第八节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井下所有通风设施全部由通风队负责施工,由通防科负责验收。要确保工程质量,对不合格工程必须限期整改。 2、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要进行台帐管理,并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明位置。3、通风队每周要对通风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4、井下所有通风设施按矿划分的管理区域,由各单位负责现场管理和使用,由通风队负责维修。5、要爱护和使用好井下所有通风设施,严禁随意损坏和拆除。对损坏和不正常使用通风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罚。第九节 反风制度1、矿井每季104、度由矿长、牵头,通风科、机电科参加对矿井反风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处理。2、矿井每年10月份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3、通防科、机电科要制订矿井反风演习方案及停送电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4、调度室负责矿井停产停电撤人,及回风正常后恢复生产等组织工作。5、反风前,由矿组织召开反风演习协作会议,统筹安排反风工作。6、反风前,必须由机电科、通防科负责对两个风井反风设施时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提前处理。7、反风前,井下所有通风设施由通防科进行统一维修,并将维修情况汇报矿总工程师。8、通防科负责反风前及反风期间风流有关参数的测定工作。9、反风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统一下达105、反风命令后,方可开始反风。10、反风时,主要能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改主巷道中风流方向,且此时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第二章 井巷维修第一节 定期巡检制度1、矿井现有掘进巷道、回采巷道有生产技术计划科管理,建立动态工程质量档案;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剩余巷道有通防科管理。2、矿井其它巷道以及各类峒室有通防科管理。通防科建立在用巷道动态管理档案、定期巡检记录、巷道维修台帐。3、有通防科长组织通防副科长、支部书记、主管工程师、通防科所属区队队长、技术员、测风员、测尘员及班组长等,每天分组分区域对井巷状况、通防情况进行检查。4、每周有总工程师或安全(通防)副总组织生产技术计划科106、安监处质量科、通防科等有关单位人员,分组分区域对井巷状况、通防情况进行检查。5、日巡检和周巡检地点为采掘工作面,采区进回风巷、机电峒室、炸药库、水仓、水池等生产及服务区域。6、每月由分管生产经理牵头组织生产技术计划科、安监处质量科、通防科、皮带、运搬、采掘等有关单位对井下所有巷道普查一次。月巡检其地点除包括日、周检查地点外,还有主扇风机房、反风设施,矿井主要回风道,边远区域、老旧杂巷道等。7、定期巡检内容包括:每一分工区域内沿途的风量、风速、风质、粉尘状况、气体情况、通防设施状态,巷道支护状态、管线吊挂状态,各类灾害预兆,各类通防牌板悬挂记录情况等。8、排查出的非在用巷道,经井巷管理领导小组107、同意后,及时予以报废封闭,并做好记录,同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注。对报废巷道每季核实一次,并有地测科如实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底图上进行标明挡风墙位置。失修巷道情况记录在巷道维修台帐上,采取措施进行处理。9、在用巷道每月统计一次,按照地点、用途、支护形式、长度、失修状况上报集团公司。10、凡排查出的非在用巷道应随即永久封闭,封闭墙作挡风墙管理。11、与采空区连通的废弃巷道,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封闭,其封闭位置应符合通风和防治自然发火的要求,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注,建档管理。12、凡发生的盲巷,必须进行分级管理。第二节 井巷维修制度1、井巷维修必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作业规程、施工措施中的要求,并坚持108、质量验收制度。2、因维修不及时或维修质量低质量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严格执行事故分析处理制度。3、井巷维修必须有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否则严禁开工,规程措施必须符合现场实际、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4、井巷维修应根据地质条件、巷道用途、服务所限、采动情况及失修程度选择合理的支护方式、支护参数和施工工艺。5、井巷维修应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运输、排水的畅通和行人安全。6、井巷维修应预防顶板冒落伤人和堵人。7、独头巷道的维修应按由外向里顺序逐步进行,严禁拉茬施工,严禁人员进入维修点以里。8、每次施工及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找净悬矸危岩,必要时还应采取临时支护109、措施。9、严禁空顶、空帮作业,严禁人员随意进入支护不完好的区域。10、更换巷道支架时,在撤除原有支架前应先加固其临时支架,在撤换过程中还应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的原则。11、旧井巷修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不超限方可作业。12、独头巷道(入口距迎头大于6m)的维修,必须使用局部通风机,并保证正常通风,如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恢复通风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29条、第141条有关规定。13、严格执行“放炮站岗”及“一炮三检”制度,严格依照规定加强对火工品及爆破施工的管理。14、倾斜井巷维修时,应严禁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并严禁上、下同时作业。15、坚110、持湿式凿岩,放炮喷雾,使用水炮泥等综合防尘措施。16、加强文明施工,巷道维护必须保持巷道、设备清洁卫生,物料码放整齐。工程结束后所用物料、设备、车辆必须及时转走,巷道及水沟清理、清挖干净彻底。第三节 井巷验收移交制度1、掘进、回采巷道有安监处质量科、生产技术计划科组织按每月上、中、下三次检查验收,并将工程质量情况记入工程质量档案。2、对失修巷道的修复工作完成后,有生产技术计划科、通防科统一进行组织验收。并记录在巷道维修台帐上。3、掘进巷道施工结束,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有生产技术计划科、安监处质量科、通防科组织验收合格后,交付给采煤单位管理使用。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剩余巷道有通防科管理。4、111、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道日常管理有通防科巷修队负责。第四节 井巷报废制度1、根据每月井巷维修管理小组巡查统计,按照矿井生产的实际情况,对不作为通风、行人、运输和不使用的巷道,经组长和矿总工程师同意后,进行报废。2、报废的巷道每月统计一次,按照地点、用途、支护形式、长度、失修状况上报集团公司。3、矿井主要运输巷道、主要进回风巷道和暗井报废,应提前制定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后,予以报废,并制定报废封堵安全措施。4、报废的暗井和倾斜巷道下方密闭墙必须留泄水孔。5、对报废巷道每季核实一次,并如实在井上、下对照图上进行标明,报废巷道由井巷维修管理组长安排有关单位必须封闭。第三章 瓦斯第一节 有害气112、体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1、由通防科每月设置矿井瓦斯检查点,报矿总工程师批准。2、通防科要合理分配各个检查点制定合理的巡回检查路线。3、专职瓦斯检查员要按所制定的巡回检查路线检查瓦斯,不得私自更改路线。4、瓦斯员在巡回检查中,不得空检、漏检、假检。5、瓦斯检查员对各个检查点有害气体浓度要认真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地点的记录牌和随身携带的检查班报手册,并将检查结果通知现场工作人员。6、在班中如遇停电、停风,必须向通风调度汇报情况,要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时,要按规定检查瓦斯。7、瓦检员遇到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向矿调度和通风调度汇报,在没有接113、到领导的明确指示前,严禁离开现场。在此期间,其它地点可暂时不去检查。8、瓦斯检查员负责巡回检查路线的所有通防设施看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通风调度汇报。9、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每班检查两次。两次间隔时间不少于三小时,并分上半班、下半班进行。对无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每班检查一次。对变电所、火药房、泵房、采煤工作面变电站、维修峒室及其它有人工作的地点,每班检查一次。每班必须向通风调度汇报两次。10、瓦斯检查员对采掘工作面检查中,要对各处甲烷断电进行校对。第二节 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1、瓦检员必须执行八小时工作制,严禁早上井或晚下井。2、瓦检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一般情况,在瓦检员交接班室交114、接班。特殊情况,在现场交接班。3、交接内容包括:各地点的温度、沼气和二氧化碳的含量、通风设施和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等,交接不清不准上井。4、到交接班时间,如无人接班,交班人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听从领导安排。5、接班人和交班人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字迹要规整清晰,严禁在交接班记录上乱写乱画。6、交接班时间:早班: 530600中班:13301400夜班:21302200 第三节 “一炮三检”制度1、公司成立放炮“一炮三检”领导小组,由矿总工程师任组长,安全副总任副组长,采掘副总、通防科长为成员,具体管理矿井放炮“一炮三检”工作。2、井下所有地点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所有爆破工下井必须115、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否则严禁放炮,并按违章处理。3、“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分别检查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沼气浓度,当沼气浓度达到1%及其以上时,严禁装药、放炮。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处理后,沼气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恢复工作。4、爆破工下井前,领取仪器后,应对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外观、电压、基数进行检查,严禁携带故障仪器下井,上井后连同“一炮三检”记录卡片交到“一炮三检”发放室。5、通防科发放人员对上下井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要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仪器不发放,损坏或者故障仪器要记录,并准确记录发放和交回时间、充放电时间、使用单位、使用人员、使用地点。同时,每天对所有使用的便携式瓦斯检测116、仪进行清扫、保洁。6、发放人员负责收集“一炮三检”记录卡片,每天早晨7时前交通风调度,由通风调度员统一填写“一炮三检”日报表,报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签批。7、通防科负责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每7天标校一次,每年送集团公司矿山安全计量站检定一次。凡开盖大修的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必须由集团公司矿山安全计量站检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下井使用。8、建立例会制度,利用每月月末两天检修时间,组织“一炮三检”瓦斯员进行培训学习,由各单位技术员带队,安全副总主讲,凡不参加者,不准上岗。9、在执行“一炮三检”放炮制度的同时,还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第四节 瓦斯排放制度1、排放气体前,必须先由通防科编制严格的气体排放117、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2、气体排放工作必须由救护队排放,气体排放时,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气3、排放瓦斯前,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召开排放气体平衡会,具体安排回风影响区域内停电撤人工作,由调度室及各单位值班人员负责停电撤人。4、各单位要提高安全意识,排放瓦斯过程中,严禁人员进入受影响区域,通防科要安排专人负责在可能进入排放气体影响区域的入口站岗。5、排放瓦斯流经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指定专人在采区变电所和配电点两 处同时切断电源,并设警示牌和设专人看管。6、瓦斯排放完后,必须安排专人对回风系统内各地点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不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准指定专人恢复供电。7、排118、放瓦斯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贯彻实施,由矿安监处监督排放气体安全措施的落实,并由安监员现场监督检查。第五节 回风隅角气体管理制度1、通防科必须将回风隅角气体管理作为瓦斯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2、瓦斯检查员每班必须至少检查两次回风隅角及切顶线处气体浓度,并向通风调度汇报检查结果。3、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必须设置栅栏,严禁人员进入。4、采煤工作面由施工单位在回风隅角悬挂便携仪,发现问题,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并汇报通防科,由通防科采取措施处理。5、所有采煤工作面采空区必须采取措施填实,减少老塘漏风。6、回风隅角内严禁存放物品,严禁有电气设备,严禁从事放炮作业。7、采煤工作面要按照正规循环作业及119、时回撤物料,及时缩短隅角长度,减少长斯积聚空间。8、回撤物料时,必须由瓦检员现场监测气体,发现异常,必须停止回撤,待通防科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第四章 粉尘第一节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通防科设专职防尘技术员,并配备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采掘工区设兼职防尘员。2、通风科和防尘队每月要制订详细的作业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新安(拆除)防尘管路,喷雾设施、隔爆设施安装,冲刷巷道工作量测点布置等,月未要有计划完成情况总结。3、实行齐抓共管责任制度,生产、机电、安监、通防等部门要有明确的部门责任制,制订通防科各工种采掘区队的专职防尘员,有关岗位工综合防尘岗位责任制,并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和考核办法,每年120、制定防尘措施和煤尘爆炸预防措施。4、矿长办公会及时研究解决综合防尘工作的重大问题,总工程师每月召开一次专业会议,研究、总结、部署综合防尘工作。5、新采区、新水平设计,施工验收防尘敏 防尘设施,新采掘面要设计,施工验收防尘和防尘设施。6、对井下所有防尘设施必须建立台帐,并在防尘系统图上标明位置。7、井下所有防尘设施按矿划分的管理区域,由各单位负责现场管理和使用。8、每旬必须对井下所有防尘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9、有计划地定期对管道工、测尘员、洒水灭尘工进行培训,提高各工种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10、综合防尘资料齐全,各种报表报送及时。第二节 粉尘测定制度1、测尘点的布置和测尘方法要严格121、按原煤炭部制订的MT79-84标准进行。2、每半月对井下所有测尘点测定一次,每月对地面扬尘点测定一次。3、测尘时要按标准选择测定位置,并要同时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4、测尘时测尘员要提前到达测定位置,根据尘量大小,选择合适的流量和采样时间。5、测尘员每天要认真填写测尘日志,按规定填报测尘半月报和测尘月报,各类记录和报表数据要齐全、准确。6、每半年要采集粉尘试样送山东省煤矿粉尘监测中心对粉尘分散度和游离二氧化硅进行分析化验,分析化验资料要保存完整。第三节 粉尘清除制度1、井下各巷道必须定期进行冲刷,防止粉尘积聚。2、巷道冲刷工作要责任到人,挂牌管理。3、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不同类122、型的巷道应按规定设置三通阀门。皮带道每隔50米设一三通阀门,其它巷道每隔100米设一三通阀门。4、矿井主要进风大巷和总回风巷,每月冲刷一次。5、运输皮带机道,每周冲刷一次。6、各采区内所有准备巷道,每10天冲刷一次。7、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生产班要班班冲刷,进风巷要每天冲刷一次。8、掘进工作面每天要对掘出的巷道冲刷一次。9、对于放炮地点,放炮前后施工单位必须对放炮周围30米范围内的巷道周边进行冲刷。10、清扫巷道应由顶棚、两帮、巷道底部依次进行,对定期清扫的煤尘要装车运出地面,严禁在井下堆放。11、井下巷道严禁出现煤尘厚度超过2毫米、连续长度超过5米的煤尘堆积现象。12、矿井要建立巷道粉尘冲刷、123、清扫记录,记录内容要真实、齐全、清晰。第五章 安全监控第一节 传感器标校检定制度1、对各类传感器定期上井,维修和校正,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灵敏可靠。使各类传感器的合格率为100%,使用率不低于80%。2、甲烷传感器每7天要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进行一次调校,并填写甲烷传感器调校记录。每年必须送集团公司安全计量站检定一次。3、安全监测工必须每天检查甲烷断电仪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瓦斯员每班用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将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员,并在通风调度记录上填写。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并将调校结果填入甲烷传感器调124、校记录。4、甲烷传感器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并将故障处理情况填入甲烷传感器维修记录。凡维修的甲烷传感器必须经集团公司安全计量站检定,发给合格证后,方可重新下井使用。5、当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时,通风调度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故障情况,并填写甲烷传感器故障登记表。第六章 仪器仪表第一节 仪器仪表配备制度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通防仪表配备管理制度。2、为加强通风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矿井各地点风量测风制度配备测风员5人,配备机械式风表三十块,测风员要正确测量各地点的风量情况。3、为保证矿山的安全,加强矿井瓦斯的管理,严格按照煤125、矿安全规程规定配备合格的瓦斯检查员共22名,配备每人一台光学瓦斯测定器。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标准及矿山安全程度评价,针对矿井的实际,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监员、测风员、测尘员、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甲烷检测报警仪入井,不按规定携带的不得入井。5、凡符合通防仪表配备的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要求配带的,一律按违章论处。6、所配备通防仪表的人员,要认真负责管好用好所带的仪表,对不按时交回及丢失者,按轻重扣罚。第二节 仪器仪表强检制度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57条和枣庄矿业集团公司的有关计量规定,对所有通防仪器、仪表按标准定期126、送枣庄矿山计量站检定。2、所有通防仪器、仪表在使用前必须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鉴定有效期内使用。3、矿用风表必须按规定每半年送枣庄矿山计量站校检一次,未按时校检或校检不合格的不可投入使用。4、光学瓦斯鉴定器、甲烷检测报警仪以及通防常规仪器仪表(精密气压计、空盒气压计、倾斜压差计、干湿温度计、瓦斯校正仪、毕托管等)必须按规定每年送枣庄矿山计量站校检一次,未按时校检或校检不合格的不可投入使用。5、仪器仪表鉴定完后,要及时填写送检台帐,填写要真实准确。第三节 仪器仪表日常维修制度1、所有通防仪器仪表在下井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确定正常后,方可下井使用。2、严格执行仪器周检制度,每周必须对所有通防127、仪器仪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3、每周必须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进行一次通气校验,每台仪器都要对报警点、反应时间、准确度等指标进行严格测量。当灵敏度下降至80%时,停止使用。4、对更换过部件经过大修的仪器仪表,必须送枣庄矿山计量站重新进行检定。不经过重新检定,严禁下井使用。5、对每次周检结果,要做好记录,记录要认真仔细,严禁弄虚作假。第七章 其它第一节 培训制度1、每年年初要针对全年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分脱产培训和业余培训两种形式。2、通防专业的特殊工种,必须经三级以上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取得资格证书以后,方可上岗工作。3、对特殊工种人员要按期进行复训,128、到期不经复训的严禁上岗工作。4、对特殊工种人员要建立详细的培训档案,要记录清培训工种、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复训时间、培训证号、发证机关和培训证有效期等内容。5、根据业余培训计划,利用业余学习时间,对本单位的全体职工进行培训。6、业余培训要做好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授课人、考核结果和考核人等内容。第二节 通防检查制度通防安全大检查是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的过程,是实施行为督促、技术督促和搞好通防安全的重要手段,要长期坚持,并形成制度。1、矿井每旬至少组织一次以通防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由矿总工程师或安全副总带队,安监处、调度室、生产技术计划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及通129、防科管理人员参加,至少分56组,对井下进行全面通防检查,上井后,召开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平衡协调会,解决现场存在的通防问题,对查出的通防重大隐患,要制定措施,限期整改。2、由矿长牵头组织安监处、调度室、机电科、通防科每季至少一次对矿井反风设施、消防材料库进行全面检查。3、建立通防日常检查制度,通防科管理人员每天至少有67人深入井下现场进行通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矿井通风和防尘系统、通防设施质量和使用情况、局部通风和瓦斯管理、边远地区通防管理、职工上岗情况等。4、凡上级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通防问题,由矿总工程师召开有关科室单位平衡协调会,限期进行解决,通防科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130、况报告上级检查单位。5、通防科建立通防安全检查档案,将每次检查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记录详细,归档备案。6、凡通防安全大检查后,24小时内发生通防事故,要追究检查人员的连带责任。第三节 通防安全技术审批制度通防安全技术措施是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防止发生通防事故而事先制定的一项技术措施,应根据井下现场具体条件编制通防安全技术措施。其内容一般包括防止发生事故的措施、保证参加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和保证以上措施落实的管理措施等。1、由通防科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好的通防安全技术措施,由通防科长、安全副总、安监处主任师签批后,报矿总工程师审批。2、批准后的通防安全技术措施,报矿调度室、安监处,送达涉及到的施工单位,131、通防科和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传达执行,使所有人员掌握技术要领、操作步骤和要求。3、采掘作业规程、掘进工作面开停复工措施、巷道贯通措施、采煤工作面撤面扫塘和初次放顶措施、有关涉及到通防安全的施工措施审批,由生产技术计划科组织召集有关单位和通防科工程技术人员参加会审,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提出确保通防安全的会审意见,报矿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执行。4、矿井通防重大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由通防科每年编制一次,报矿长和总工程师批准后,再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和通风防尘处审批同意后备案。5、矿井反风演习方案、瓦斯鉴定方案和总结,经矿长和矿总工程师批准同意后,上报集团公司通风防尘处。6、通防科会同生产技术计划科、安监处编制132、年度通防安措工程计划,报矿长和矿总工程师批准同意后,上报集团公司通风防尘处,每月通防科应将安措工程完成情况报矿安监处和集团公司通风防尘处。7、采区以上的通风系统调整措施、防灭火措施和其它影响全矿安全的重点措施由矿总工程师会同有关专业副总,组织通防科、生产技术计划科、安监处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批,按规定报批。8、采区以下的通风系统调整、排放气体、预防自然发火、通防工程施工等措施由安全副总组织通防科、安监处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批。第四节 通防新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制度1、每年年初,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集团公司下达的新技术研究推广项目,并结合矿上的实际情况,制定全年的新技术研究推广计划。2、新技术研究推133、广项目要切合本矿的实际情况,要真正能够提高矿井通防安全水平,解决通防隐患。3、对新技术研究推广项目矿上每年要拨出专项资金,并专款专用。4、对各项新技术研究推广项目,要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各方面关系,督促项目实施。5、新技术研究推广项目在实施的各阶段和完成时,都要分别写出详细试验和效果报告。6、新技术研究推广项目完成后,要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或聘请专家进行鉴定验收,并写出鉴定报告。7、要给予新技术研究推广人一定的奖励。第五节 通防隐患排查制度1、每月25日前,由矿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全井下的通防隐患排查。2、隐患排查内容包括:通风、瓦斯、煤尘、自燃、监控、安全设备、巷道失修、安全设施、火工品使用等。3134、矿长对排查出的隐患全面落实负责,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各施工单位负责隐患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4、通防科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档案,内容包括:隐患排查组织者、隐患名称、隐患查出者、可能的危害、预计影响范围和存续时间、隐患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5、排查出的通防隐患,每月28日前报集团公司备案。6、每旬由通防科组织人员对通防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7、每月的月底,要对全月的隐患治理和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总结报告。第六节 通防调度制度调度是及时掌握现场情况的高效灵敏信息、指令的传输和反馈系统,通防科设通风调度室和专职通风调度员,135、配备井上下专用电话,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1、通风调度员必须有3年以上井下通风工作经验,熟悉矿井通防系统,掌握通防专业基础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人员担任。2、通风调度由通防科直接领导,设1名主任,4名调度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每周下井2次熟悉现场。通风调度要做到上令下达、下情上报、信息传递及时,促使现场问题及时解决。3、通风调度重点调度的内容:(1)上级领导或调度布置的专项任务,应按要求的时间、内容和方式进行汇报。(2)现场重大通防隐患(瓦斯超限、局扇停风和通风设施破坏等)的处理情况。(3)瓦斯排放、巷道贯通的事故多发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完成情况。(4)每周五向集团公司通风调136、度汇报矿井通防工程进度情况。(5)特殊工种上岗情况及临时应急任务处理情况。(6)瓦斯员每班用光瓦和甲烷传感器对比数据记录。5、通风调度要协助科领导抓好通防安全工作落实,有权调动井下所有通防人员处理应急通防事故,同时把科队值班领导安排处理通防隐患的意见及时反馈到现场。6、对矿井通风调度质量达标工作全面负责,履行调度各项规章制度。7、各种记录完善、详细、整洁,每天瓦斯日报表和“一炮三检”日报表报矿长和矿总工程师审批。8、做好本单位其它正常业务工作,完成科临时交给的任务。第七节 通防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每月一次由矿长或委托人组织有关科室和单位召一次通防例会,总结上月通防工作,安排下月通防工作重点,平137、衡协调矿井安全生产中,通防所需的人、财、物等相关工作。2、每周五由矿总工程师召集井下单位和通防科召开一次通防周会,检查、落实各单位“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情况。3、每月由安监处长负责召集井下采掘单位、通防科,评比当月在生产的同时,对通防安全工作管理质量,评出最优和最差,优胜者奖励5000元,最差者罚5000元。4、由通防科科长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各专业工种会议。(1)每天下午15:00,由科长主持召开全科工长以上管理人员交接班会议,具体有以下内容:(2)交班值班人员汇报值班24小时内所完成的工作和值班尚未完成的工作及下一接班值班人员应注意的工作重点。(3)下井管理人员汇报井下现场通防存在的问题、138、职工上岗情况。(4)科长对整体通防工作进行平衡统一安排。第八节 通防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根据矿井通防安全工作实际,每年度制定矿井通防安全管理目标。2、杜绝瓦斯、煤尘、火灾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一般人身伤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实现季季通防质量达标。通风质量标准达到企业级,防尘质量标准达到行业级。3、24小时内影响生产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月累计影响生产时间不超过6小时。4、月度轻伤事故率不超过1%,“三违:人员不超过2人。5、全面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第九节 通防奖惩制度1、每年度根据矿井通防安全工作实际,适当调整一次奖惩制度。2、通防科党政正职年初交纳风险抵押金1500元,副职12139、00元,实行月度考核,季度兑现。完成考核目标,返回安全风险抵押金,再按1:1进行奖励。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除扣除安全风险抵押外,按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1:1扣罚,当月工资发300元,并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发生一名轻伤扣安全风险抵押金30%,月度内发生2名以上“三违”,每超一名扣安全风险抵押金5%,按规定下井和抓“三违”,少下一个井或少抓一个“三违”,扣安全风险抵押金100元。3、未实现季度通防质量达标,扣除通防科管理人员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所有上级检查罚款按罚款额的300%罚通防科,其中20%罚通防科管理人员。4、对在通防安全管理或技术管理上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一次性嘉奖100500元。5、因通防管理不140、善,发生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通防科“三大员”就地免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6、生产辅助区队在包保区域内,因工作管理不到位,发生通防事故,给予区队“三大员”就地免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7、生产、辅助单位因工作不力,造成通防隐患,取消无事故区队竞赛资格,并罚款5000元,对在通防安全管理工作上表现较好的单位,奖5000元。8、故意破坏通防设施、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私自启封盲巷和进入盲巷、无风作业的人员,一律开除矿籍不再留用。9、瓦斯员空班漏检,一律开除矿籍不再留用。10、矿各级领导和基层管理人员因违章指挥造成通防事故的,给予撤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1、对发现井下重大通防及时汇报和处理的有功人员,一次性嘉奖200元。12、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通防安全设施者,除按设施价格的200%赔偿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一定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