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公司业务会计核算及财务报告管理制度13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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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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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草公司业务会计核算及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部分 总则3第一章基本要求3第一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3第二节 会计核算基本要求3第三节 会计核算方式5第二章会计政策5第一节 主要会计政策及其变更5第二节 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6第三章组织形式7第一节 会计核算组织形式7第二节 核算单位职责7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7第四章会计科目名称及说明7第三部分 基本业务会计核算27第五章资产类会计核算27第一节流动资产类会计核算27第二节非流动资产类会计核算38第六章负债类会计核算47第一节流动2、负债类会计核算47第二节非流动负债类会计核算52第七章权益类会计核算55第八章收入会计核算56第一节核算范围56第二节卷烟销售收入会计核算57第三节烟叶销售收入会计核算57第四节特殊销售业务及其他业务收入会计核算58第五节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核算59第六节投资收益会计核算60第七节营业外收入会计核算60第九章成本费用会计核算61第一节核算范围61第二节卷烟成本会计核算61第三节烟叶成本会计核算62第四节其他业务成本会计核算63第五节期间费用会计核算63第六节资产减值损失会计核算64第七节营业外支出会计核算65第十章税费会计核算66第一节营业税金及附加会计核算66第二节所得税费用会计核算66第十3、一章利润及利润分配会计核算67第一节利润会计核算67第二节利润分配会计核算68第四部分 特殊业务会计核算68第十二章外币业务会计核算68第十三章或有事项会计核算69第十四章关联交易会计核算70第十五章非货币性交易会计核算71第十六章债务重组会计核算72第十七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核算74第五部分 财务会计报告74第十八章基本会计报表75第一节 基本会计报表格式75第二节 基本会计报表编制说明86第十九章合并会计报表101第一节 合并会计报表格式101第二节 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说明107第二十章附注114第一节 主要内容114第二节 附注编写要求115第六部分 附 则132第一部分 总则第一条 4、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结合商业企业特点和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及所属的商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第三条 企业应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向规定的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企业主管部门、企业管理层、债权人、政府及相关部门等。第四条 企业应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第五条 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第六条 企业应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5、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第七条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第八条 企业会计应以货币计量。第九条 企业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第十条 企业应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第十一条 企业应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第一章 基本要求第一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 企业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十三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6、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第十四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第十五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第十六条 企业应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第十七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第十八条 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7、计量和报告应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第十九条 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第二节 会计核算基本要求第二十条 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及行业规定,全面反映和监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事项,促进企业内部管理。正确及时地进行会计核算,为企业管理决策和考核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资料。第二十一条 企业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应在企业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做好消耗定额的制订与修订,建立和完善各项商品和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计量与验收制度,不断会计信息系统,严格执行权8、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一)卷烟商品、低值易耗品及其他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其收、发、领、退等物流过程。包括验收入库单、领用单、退库单、盘点报告单、工具请领单等,并作好有关领用登记和仓库台账的记账工作。(二)烟叶生产经营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烟叶生产、收购、挑选整理、调拨结算各环节的物流过程。烟叶生产环节的原始记录包括企业对烟农的农用物资投入及办理各种补贴资金(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燃煤补贴、灾害补贴等)的原始单据,如烟农领用收据及经公示公告后的烟农签名的统一表册等。烟叶收购、挑选整理、调拨结算环节的原始记录包括磅码单9、烟叶收购结算单、烤烟运输交接单、挑选整理报告单、烟叶出入库单、烟叶调拨单等。(三)职工薪酬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职工人数、调动、考勤、工资基金、工时利用、停工情况、有关津补贴等项记录。(四)设备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设备验收、交付使用、维修、封存、调拨、报废的情况,如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验收单、调拨单、在建工程转固验收单等,并作好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卡片和台账的登记工作。(五)动力消耗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根据各计量仪表所显示的水、电、气、油的实际耗用量,并作好能源消耗统计报表。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指定专职管理原始记录的机构和人员,统一规定各类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写、审核、签署10、传递、存档等要求,保证原始记录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验收制度,并保持计量工具的准确性,对材料、工具的收发和转移,都应进行计量、点数和质量验收。对于购入材料的计量验收分下列两种方式:(一)提货验收。在提货时进行现场验收,发现短缺、不足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其应由运输机构负责的,应填写物资破损清单,由运输机构签证,明确交接双方的经济责任。(二)入库验收。财产物资运达仓库后,由仓库管理人员根据发票所列的品名、规格和数量,分别采取点数、过磅、检尺、量方等适用的计量折算方法,准确计算数量,经检验部门质量检定后,按实际合格数量入库。属于材料的定额损耗11、,可在规定允许的损耗范围内点收入库。对于数量和质量不符,以及破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要求有关方面赔偿或扣付货款。其中:1购进卷烟由厂家运达仓库后,由仓库管理人员根据发票所列的品名、规格、数量,对实物进行点验,按实际收到数量入库。2烟叶收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验级,并严格进行磅码,仓库管理人员按经质检员、司称员认可的磅码单、烟叶结算单对烟叶办理入库。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通过制度控制、授权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进行会计控制。第三节 会计核算方式第二十六条 企业采用“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方式。行业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实行总公司、省级公司、市级公司三级核算。第二十七条12、 两烟经营企业应将卷烟经营和烤烟生产经营的有关经济事项分开核算,并按照本办法和企业管理需要进行明细核算。第二章 会计政策第一节 主要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第二十八条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第二十九条 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企业领用或发出存货,统一采用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或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从事卷烟零售的企业,库存商品可以采用售价金额法核算。第三十条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摊销。企业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统一采用领用时一次摊销的方法。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折旧。企业13、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统一如下,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采用加速折旧。采用加速折旧的应将折旧方法报总公司备案。第三十二条 无形资产摊销。企业的无形资产按以下规定摊销:(一)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平均摊销。(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平均摊销。(三)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两者之中较短年限平均摊销。(四)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其中电脑软件按三年平均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按10年平均摊销。第三十三条 资产减值。企业对应收账款(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14、款),计提坏账准备并采取备抵法进行核算。坏账准备采用个别认定法计算,信用期内不计提,超过信用期经认定后全额计提。对于其他资产,暂不计提减值准备。第三十四条 收入的确认(一)企业应真实反映当期卷烟销售收入,在发出卷烟商品,所有权发生转移时,确认该项卷烟销售收入。(二)烟叶产销企业应真实反映当期烟叶销售收入,当原烟发出,卷烟工业企业办妥验收等交接手续后,即开具增值税发票,确认该项烟叶销售收入。第三十五条 所得税费用核算。 所得税费用会计处理方法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重心,按企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计算暂时性差异,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5、或资产,再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核算方法。第三十六条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者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第三十七条 会计政策的变更,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 法律或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二) 这种变更能够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第三十八条 下列各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一) 本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二) 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第三十九条 企业按照法律或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时,应按国家发布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执行,如果没有16、相关的会计处理规定,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企业为了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而变更会计政策时,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第四十条 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第二节 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第四十一条 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第四十二条 会计估计的变更,如果仅影响变更当期,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应计入变更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中;如果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17、未来期间,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应计入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中。第四十三条 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很难区分时,应按照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第四十四条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会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一)编报前期会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二)前期财务会计报表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第四十六条 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18、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第四十七条 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会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第三章 组织形式第一节 会计核算组织形式第四十八条 企业应根据会计核算管理的要求,建立适合企业内部管理要求的会计核算组织体系。企业应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的领导,配备必要的会计核算人员,明确其职责范围,认真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第四十九条 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企业可以实行企业财务部门一级成本费用核算或二级成本费用核算。实行独立核算的省、市级商业企业为一级会计核算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和报账制单位为二级会计核算中心。第二节 核算单位职责第五十条 一级会计核算单位应负责本部19、和所属责任单位的会计核算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所属责任单位建立和健全会计管理实施细则及贯彻执行情况。一级会计核算企业应负责制定本企业会计核算组织程序和核算办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指导所属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归集、审核、汇总责任单位的会计报表,为企业领导提供有关会计信息。第五十一条 二级会计单位应具体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制定的会计核算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本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真实完整反映本单位营运过程中的各项收支活动,及时准确上报有关会计信息。为主管企业和本单位领导提供会计分析资料。第五十二条 企业应明确规定设计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企20、业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只能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应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应充分利用控制软件进行会计控制。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第四章 会计科目名称及说第三部分 基本业务会计核算第五章 资产类会计核算第五十三条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企业的资产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一节 流动资产类会计核算第五十四条 1001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由出纳保管的纸币和硬币。 (二)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21、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第五十五条 1002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22、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第五十六条 1003 内部存款(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资金管理中心的存款。(二) 资金管理中心收到存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存款企业做相反分录(三) 企业收到资金管理中心的拨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资金管理中心做相反分录。 (四) 期末,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23、资金管理中心的存款。第五十七条 1012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二)企业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可按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第五十八条 1101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24、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下设股票、基金、债券等明晰科目。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企业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借记“投资收益”。(三)资产负债表日25、,企业将该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变动计入“公允价值损益”,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公允价值变动”二级科目可算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化。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第五十九条 1121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本科目可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26、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应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或“短期借款”科目。 3.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4.商业汇票27、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第六十条 1122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28、”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应收账款,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第六十一条 1123预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29、款”科目。 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所购物资,按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本科目。补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工程进度结算工程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30、“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第六十二条 1131应收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二)本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股利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31、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2.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成本法)或“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权益法)。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属于其在取得本企业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等科目。 3.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交32、易费用之和,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4.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等。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第六十三条 1132应收利息(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企业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33、核算。 (三)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取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34、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3.取得的可供出售债券投资,比照2.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应比照“委托贷款”科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企业委托银行向所属企业提供的贷款35、,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委托贷款利息调整”科目。 6.应收利息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第六十四条 1133 应收外汇账款(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因出口商品或提供劳务应收境外客户和以外币结算的进口货款、利息、进口索赔等外汇账款。(二) 企业应分别“有证出口”、“无证出口”等并按国别客户设置明细科目,同时记载原币及人民币金额,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三) 企业发生应收外汇账款时,借记36、本科目,贷记“进出口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进出口业务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收入”。收回应收外汇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财务费用-汇兑损益”,贷记本科目。(四)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外汇账款。第六十五条 1221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设置“备用金”明细科目。(三)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出资金的,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销售价格与原购买价格之间37、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合同约定返售商品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第六十六条 1222 内部往来 (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内部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之间资金往来。(二) 非法人单位收到存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法人单位做相反分录(三) 期末,本科目余额反映企业法人与非法人之间的38、往来款项。第六十七条 1231坏账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应收款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坏账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1.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3.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39、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对于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第六十八条 1232 应收补贴款(一)核算企业按国家规定给予的定额补贴而应收的补贴款。(二)企业应收补贴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收到补贴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到的补40、贴款。第六十九条 1303委托贷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二)本科目可按委托贷款“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委托贷款,应按委托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委托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委托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与实际利41、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回委托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委托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2.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委托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委托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同时,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委托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委托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投资42、收益”科目。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收回减值委托贷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相关委托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借记“委托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相关委托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委托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借记“委托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尚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摊余成本。第七十条 1400商品采43、购(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进卷烟、烟叶、雪茄烟等商品的购进成本。购进成本包括进价及相关的采购税费。 (二)本科目下设“卷烟购进成本”、“烟叶购进成本”、“其他商品购进成本”等明细科目对商品购进成本进行归集。1卷烟购进成本卷烟商品的购进成本核算的是企业购进的库存卷烟、雪茄烟的成本。包括卷烟、雪茄烟购买价款和进货费用,企业应设立卷烟、雪茄烟购买价款和进货费用明细科目,对卷烟商品的购进成本进行核算。企业购进卷烟、雪茄烟,支付价款、发生进货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企业购买卷烟、雪茄烟到达验收入库,应将购买价款部分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在购进卷烟、雪茄烟过44、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卷烟、雪茄烟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在本科目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借记“库存商品”科目,同时贷记本科目。企业采购卷烟、雪茄烟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购进国内卷烟、雪茄烟等商品的采购成本包括卷烟、雪茄烟等商品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有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购进国外卷烟成本核算的是进口卷烟在到达目的地港以前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进价、进口税金、运杂费、保险费、佣金(收到的进口佣金冲减进价,不易按商品认定的冲减“销售费用”)及卷烟从目的港到入库前45、的运输费、装卸费等进货费用。企业委托其他公司代理进口的,其卷烟进价成本还应包括受托单位的有关代垫费用。2. 烟叶购进成本本科目核算的烟叶购进成本为企业购进的库存烟叶商品除烟叶生产投入补贴外的实际成本,(烟叶生产投入补贴在编号为“1409烟叶生产投入补贴”科目中核算),包括企业收购烟叶所支付的价款、税款、烟叶生产收购费用等。企业应设立“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进项税抵扣”、“烟叶生产收购费用”等明细科目对烟叶购进成本进行核算。 企业购进烟叶,支付价款、发生收购费用、计算应交烟叶税及应抵扣进项税时,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在收购46、烟叶过程中发生的烟叶生产环节使用的生产技术指导人员(烟技员、预检预验员)工资、收购环节所用的农民临时工、季节工工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租赁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烟叶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计入烟叶采购成本。企业应在本科目对“烟叶生产收购费用”先进行归集,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情况,分批或年末根据所购烟叶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借记“库存商品”中的相应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支付的购买价款部分和应交(抵扣)税费,可根据入库单据借记“库存商品”,贷记本科目,也可与“烟叶生产收购费用”一同结转。3.其它商品购进成本其它商品的购进成本核算的是企业购进的除卷烟和烟叶以外的其它商品的成本。包括卷烟购买价款47、和进货费用,企业应设立其它商品购买价款和进货费用明细科目,对其它商品的购进成本进行核算。企业购进其它商品,支付价款、发生进货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企业购买其它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应将购买价款部分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在购进其它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其它商品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在本科目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并转入“库存商品”中的相应科目。企业采购其它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科目年末一般无余额。第七十一条 1402 在途物资(一)本科目48、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二)本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三)在途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购入材料、商品,按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2.所购材料、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本科目,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49、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商品等物资的采购成本。第七十二条 1403原材料(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二)本科目可按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原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2.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50、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3.生产经营领用材料,借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售材料结转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发出材料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第七十三条 1404 材料成本差异(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企业也可51、以在“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二)本科目可以分别“原材料”、“周转材料”等,按照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算。(三)材料成本差异的主要账务处理。1.入库材料发生的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采购”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除特殊情况外,计划成本在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2.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按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委托加工物资”、“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按期(月)分摊,不得在52、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第七十四条 1405 库存商品(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卷烟、雪茄烟、烟叶和其它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二)本科目应按卷烟、雪茄烟、烟叶和其它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1.库存卷烟、雪茄烟的商品价值应包括购进卷烟、雪茄烟时企业支付的价款和发生的进货费用。2.库存烟叶的价值应包括烟叶的购进成本、加工成本和其它成本。主要包括原烟、选叶烟、成品烟、片烟等内53、容的核算。(1)烟叶的购进成本包括收购烟叶所支付的价款、税款、烟叶生产投入补贴(包括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补贴、专用物资补贴、专业化服务补贴)、烟叶生产收购费用等。(2)烟叶加工成本包括企业将库存烟叶委托外部复烤厂复烤加工成商品的全部支出。烟叶加工成本核算包括耗用的原材料、支付的加工费用以及包装费等。(3)烟叶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烟叶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4)烟叶挑选整理的核算:烟叶收购后,为保证质量,需对混等混级烟叶按国家标准进行重新分等、分级,清除杂质,而不改变烟叶的形态和性质。烟叶经挑选整理后,数量等级发生变化,但其进价总值不变。因挑选清除杂质,水54、分增减等原因正常减少或损溢的数量,不作商品损耗和损益处理,计入挑选整理后烟叶成本,并相应调整烟叶的单价。烟叶挑选整理后成本计算公式:挑选整理后某等级入账金额=(挑选后某等级烟叶数量国家收购价)/(挑选后各等级烟叶数量各等级国家收购价)挑选前烟叶总成本挑选后某等级入账单价=挑选后某等级入账金额/挑选后某等级烟叶数量发出进行挑选整理的烟叶由“库存商品原烟”转入“库存商品选叶烟”。挑选整理后入库的烟叶由“库存商品选叶烟”转入“库存商品成品烟叶”。烟叶挑选整理所发生的费用,是属于商品储存过程中的费用,应列入“销售费用”,不计入清选烟叶的成本。(三)库存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自行栽培的消耗性生物资55、产一般应按实际成本核算,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入库和出库,按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 “消耗性生物资产”等科目。 对外销售消耗性生物资产(包括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消耗性生物资产),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发出产成品还应结转产品成本差异,将发出产成品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2.企业购入商品采用进价核算的,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商品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购入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商品售价,借记本科目,按56、商品进价,贷记“银行存款”、“商品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售价,借记本科目,按委托加工商品的账面余额,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对外销售商品(包括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进价进行商品日常核算的,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采用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或售价)。第七十五条 1457、06 发出商品(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或售价)。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二)本科目可按购货单位、商品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三)发出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1.对于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发出商品发生退回的,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2.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58、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或售价)。第七十六条 1407 商品进销差价(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二)本科目可按商品类别或实物管理负责人进行明细核算。(三)商品进销差价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购入、加工收回以及销售退回等增加的库存商品,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商品进价,贷记“银行存款”、“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本科目。2.期(月)末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按以下公式计算:商品进销差59、价率期末分摊前本科目余额(“库存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发出商品”科目期末余额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商品进销差价率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期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上期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期的商品进销差价。年度终了,应对商品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四)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商品进销差价。第七十七条 1408 委托加工物资(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二)本科目可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三)60、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2.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3.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按计划成本或售61、价,借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也可以采用上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或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期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第七十八条 1409烟叶生产投入补贴(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烟叶生产投入的补贴。 (二)“烟叶生产投入补贴”下设“基础设施建设补贴”、“专用物资补贴”、“专业化服务补贴”等明细科目对发生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及烟叶产前投入项目进行归集。 (三)烟叶生产投62、入补贴的主要账务处理:发生烟叶生产投入的各种补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年末将本科目下的各明细科目归集的金额,按照当年收购烟叶各等级金额占烟叶收购总值的比例进行分摊,借记“库存商品烟叶原烟”,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年末无余额。第七十九条 1411 周转材料(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二)本科目可按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三)周转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63、收入库的周转材料等,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报废时,应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科目。3.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在用),贷记本科目(在库);摊销时应按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摊销)。周转材料报废时应补提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摊销);同时,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并转销全部已提摊销额64、,借记本科目(摊销),贷记本科目(在用)。4.周转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领用等发出周转材料时,还应同时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库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第八十条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企业为出售而持有的自行栽培的烤烟)的实际成本。包括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消耗性生物资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科目,比照“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进行处理。(二)本科目可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等进行明细核算。(三)消65、耗性生物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1.外购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按应计入消耗性生物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2.自行栽培的烤烟,应按收获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烤烟收获为库存商品时,应按其账面余额,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4.出售消耗性生物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四)由于烤烟一般在(八)九月份收获,本科目年末无余额。第八66、十一条 1461 融资租赁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租赁)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取得资产的成本。(二)本科目可按承租人、租赁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融资租赁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购入和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融资租赁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2.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贷记本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有差额的,还应67、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融资租赁资产的成本。第八十二条 1471 存货跌价准备(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货的跌价准备。(二)本科目可按存货项目或类别进行明细核算。(三)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发生减值的,按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发出存货结转存货跌价准备的,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存68、货跌价准备。第二节 非流动资产类会计核算第八十三条 1501持有至到期投资(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包括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期限较短(1年以内)的债券投资,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也可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二)本科目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69、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2持有至到期投资购买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在持有期间应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应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确定,在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3.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70、“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4.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5.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6.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71、”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第八十四条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二)本科目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三)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减值后利息的处理,比照“委托贷款”科目相关规定。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72、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第八十五条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二)本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应按其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73、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应按债券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2.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债券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可供出售债券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74、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发生减值后利息的处理,比照“委托贷款”科目相关规定。3.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75、动)。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事项有关的,应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不含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4.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5.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76、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F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第八十六条 1511 长期股权投资(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二)本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还应分别“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进行明细核算。(三)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1.初始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77、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为借方差额的,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购买日按企业合并成本(不含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78、,按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涉及以库存商品等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并同时结转相关的成本。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等其他方式(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2.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79、核算的,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本企业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3.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成本),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2)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损益调整),贷记“投资80、收益”科目。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但以本科目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还需承担的投资损失,应将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应收款”等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除按照以上步骤已确认的损失外,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的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处理。被投资单位以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损益调整)。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3)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81、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权益变动),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4.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将长期股权投资自成本法转按权益法核算的,应按转换时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转换时占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成本),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长期股权投资自权益法转按成本法核算的,除构成企业合并的以外,应按中止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5.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82、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除上述规定外,还应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第八十七条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二)本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三)资产负债表日,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四)83、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第八十八条 1521 投资性房地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也通过本科目核算。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比照“累计折旧”等科目进行处理。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进行处理。(二)本科目可按投资性房地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还应分别“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进84、行明细核算。(三)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2.将自用的建筑物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按其在转换日的原价、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分别转入本科目、“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3.按期(月)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4.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应按其在转换日的账面余额、累计折旧85、减值准备等,分别转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5.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四)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成本),贷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2.将自用的建筑物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86、,按其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等,借记“累计折旧”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3.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4.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应按其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87、),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5.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成本)、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同时,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记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五)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企业主营业务的,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相关的损益。(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88、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第八十九条 1531 长期应收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等。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三)长期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1.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89、和),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2.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折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3.如有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由本企业承担的部分,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90、零以后,还需承担的投资损失,应以本科目中实质上构成了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部分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除上述已确认投资损失外,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仍应承担的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长期应收款。第九十条 1532 未实现融资收益(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收益。(二)本科目可按未实现融资收益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1.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91、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和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期计算确定的融资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租赁收入”科目。2.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92、本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期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入当期收益的未实现融资收益。第九十一条 1601 固定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建造承包商的临时设施,以及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可按固定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可在本科目设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三)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93、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本科目。购入固定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应付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本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2.自行建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应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或“在94、建工程”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租赁期届满,企业取得该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将该项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4.固定资产存在弃置义务的,应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预计弃置费用的现值,借记本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在该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计算确定各期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5.处置固定资产时,按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已计提减值准95、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第九十二条 1602 累计折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二)本科目可按固定资产的类别或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按期(月)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借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固定资产还应同时结转累计折旧。(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第九十三条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二)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固定资产还应同时结转减值96、准备。(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第九十四条 1604 在建工程(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二)本科目可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利息”97、等科目(五)企业发包的在建工程,应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将设备交付建造承包商建造安装时,借记本科目(在安装设备),贷记“工程物资”科目。工程完成时,按合同规定补付的工程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六)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在建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七)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成本。第九十五条 1605 工程物资(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98、成本,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二)本科目可按“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明细核算。工程物资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三)工程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1.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2.领用工程物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完工后将领出的剩余物资退库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3.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作本企业存货的,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为在建工99、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第九十六条 1606 固定资产清理(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二)本科目可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固定资产清理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转出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2.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营业100、税”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第九十七条 1701 无形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101、用权等。(二)本科目可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外购的无形资产,按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应予资本化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研发支出”科目。2.无形资产应按规定进行摊销,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本科目。3.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4.处置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102、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成本。第九十八条 1702 累计摊销(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二)本科目可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按期(月)计提无形资产的摊销,借记“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无形资产还应同时结转累计摊销。(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第九十103、九条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二)本科目可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资产负债表日,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无形资产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第一百条 1711 商誉(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价值。商誉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商誉减值准备”科目,比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确定的商誉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第一百一条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104、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二)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第一百二条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科目应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根据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所得税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105、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1.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于购买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商誉”等科目。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2.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106、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第一百三条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企业如有盘盈固定资产的,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二)本科目可按盘盈、盘亏的资产种类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1.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生物资产等,借107、记“原材料”、“库存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生物资产等,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等科目。材料、产成品、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2.盘亏、毁损的各项资产,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本科目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借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盘盈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借记本科目,108、贷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等科目。(四)企业的财产损溢,应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第六章 负债类会计核算第一百四条 本企业的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确认为负债。 负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二)未来流出的经济的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一节 流动负债类会计核算第一百五条 2001 短期借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109、款。(二)本科目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第一百六条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也在本科目核算。衍生金融负债在“衍生工具”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可按交易性金融负债类别,分别“本金”、“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三)110、交易性金融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贷记本科目(本金)。2.资产负债表日,按交易性金融负债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3.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应按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111、该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第一百七条 2102内部借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向企业资金管理中心内部借入的款项。 (二)内部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借款业务发生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还款时,作相反的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资金管理中心内部借入款项的余额。第一百八条 2201 应付票据(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二)本科目可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三)应付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112、。1.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等,借记“材料采购”、“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2.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票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的,按应付票据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四)企业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应付票据到期结清时,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113、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第一百九条 2202 应付账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二)本科目可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应付的款项,贷记本科目。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上述交易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四)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分别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114、进行处理。1.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款项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抵债资产为存货的,还应同时结转成本,记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抵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115、,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或“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抵债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3.以债务转为资本,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116、的应付账款余额。第一百一十条 2203 预收账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二)本科目可按购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三)预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款项。第一百一十一条 2204 应付外汇账款(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进口商品发生的应付客户的进口货款、出口理赔款、117、出口佣金和运杂费等款项。(二) 企业应按照供应单位设置项目辅助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三) 企业进口商品物资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偿付外汇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四)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付的应付外汇账款。第一百一十二条 2211 应付职工薪酬(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二)本科目可按“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企业年金”,“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发生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1. 管理部门人员、销售118、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2.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四)企业发放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1.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2.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119、记“银行存款”科目。4.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5.企业以现金与职工结算的股份支付,在行权日,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6.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第一百一十三条 2221 应交税费(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120、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可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三)应交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做相反的121、会计分录。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3.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抵扣增值税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122、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五)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同时冲销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123、入”科目。实际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六)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七)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第一百一十四条 2231 应付利息(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124、息。 (二)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三)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 “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第一百一十五条 2232 应付股利(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二)本科目可按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125、利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但应在附注中披露。(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第一百一十六条 2241 其他应付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二)本科目可按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126、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四)企业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其他应付款项。第一百一十七条 2314 代理业务负债(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收到的款项等。企业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收到的代销商品款,可将本科目改为“2314 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二)本科目可按委托单位、资产管理类别(如定向、127、集合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等进行明细核算。(三)代理业务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收到的代理业务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2.收到受托代销的商品,按约定的价格,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售出受托代销商品后,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计算代销手续费等收入,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结清代销商品款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收到的代理业务资金。第一百一十八条 2401 递延收益(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在以128、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二)本科目可按政府补助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收到或应收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发生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未来期间,按应补偿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129、入”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第二节 非流动负债类会计核算第一百一十九条 2501 长期借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二)本科目可按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2.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130、,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3.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借记或贷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第一百二十条 2502 应付债券(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债券的本金和利息。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分拆后形成的负债成份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可按“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三)131、应付债券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发行债券,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面值)。存在差额的,还应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的面值,贷记本科目(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按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2.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132、,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3.长期债券到期,支付债券本息,借记本科目(面值、应计利息)、“应付利息”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贷记或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科目。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按可转换公司133、债券的余额,借记本科目(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按其权益成份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如用现金支付不可转换股票的部分,还应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企业应设置“企业债券备查簿”,详细登记企业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票面利率、还本付息期限与方式、发行总额、发行日期和编号、委托代售单位、转换股份等资料。企业债券到期兑付,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债券摊余成本。第一百二十一条 2701 长期应付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134、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等发生的应付款项等。(二)本科目可按长期应付款的种类和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三)长期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本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按期支付的租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2.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135、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按期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长期应付款项。第一百二十二条 2702 未确认融资费用(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二)本科目可按债权人和长期应付款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记“在建工程”136、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2.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余价值。第一百二十三条 2711 专项应付款(一)本科137、目核算企业取得上级单位拨入的科技基金等专项应付款。(二)企业收到或应收的上级拨入的科技基金等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专项应付款。第一百二十四条 2801 预计负债(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亏损性合同等预计负债。(二)本科目可按形成预计负债的交易或事项进行明细核算。(三)预计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由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重组义务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由产品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由资138、产弃置义务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计算确定各期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2.实际清偿或冲减的预计负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根据确凿证据需要对已确认的预计负债进行调整的,调整增加的预计负债,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的预计负债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尚未支付的预计负债。第一百二十五条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二)本科目可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主139、要账务处理。1.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有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有余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2.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应于购买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商誉,借记“商誉”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140、税负债。第七章 权益类会计核算第一百二十六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第一百二十七条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分为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利润分配等。第一百二十八条 4001 实收资本 (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属于总公司或直属企业对基层企业的直接投资的,增加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4001 股本”科目。 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二) 本141、科目可按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三) 实收资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四)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总额。第一百二十九条 4002 资本公积(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也通过本科目核算。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142、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属于总公司或直属企业对基层企业的资本注入的,增加资本公积。(二) 本科目应当分别“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进行明细核算。(三) 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债务转为资本等形成的资本公积,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等。(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资本公积。第一百三十条 4101盈余公积(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二) 本科目应当分别“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按照税后利润的10%的比例计提法定盈143、余公积。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三) 盈余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四)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盈余公积。第一百三十一条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结存利润。未分配利润通过“利润分配”科目进行核算第一百三十二条 4103 本年利润(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二) 企业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金额转入本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144、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三) 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第一百三十三条 4104 利润分配(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二) 本科目应当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三) 利润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145、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四)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为净亏损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五) 本科目年末余额,反映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第八章 收入会计核算第一节 核算范围第一百三十四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146、等。第一百三十五条 企业销售烟叶、卷烟、雪茄烟等商品的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与商品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则是指商品可能发生减值或损毁等形成的损失;与商品有关的报酬是指商品价值增值或通过使用商品等形成的经济利益。(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一百三十六条 企业应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147、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第一百三十七条 6001 主营业务收入(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二) 企业按照卷烟、烟叶、雪茄烟对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明细核算。(三) 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本科目。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具有融148、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折现值),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以库存商品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债务重组的,应按该产成品、商品的公允价值,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月)发生的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按应冲减的营业收入,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上述销售业务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四) 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49、第二节 卷烟销售收入会计核算第一百三十八条 企业应真实反映当期卷烟销售收入。在商品发出,所有权发生转移时,收取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时确认该项卷烟销售收入。第一百三十九条 企业销售卷烟、雪茄烟等商品时,按照取得的商品销售的实际价款和税金之和、或者实际应取得的价款和税金之和,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月末采用一次加权平均法结转相应成本。第一百四十条 从事卷烟零售的企业,库存商品采用售价金额核算,商品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价,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反映。在实际销售商品时,按照取得的含税销售收入借记“150、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再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月末,再将含税销售收入调整为不含税销售收入,将按售价法计算的销售成本调整为商品的进价成本。第三节 烟叶销售收入会计核算第一百四十一条 烟叶产销企业应真实反映当期烟叶销售收入。当原烟发出,卷烟工业企业办妥验收等交接手续后,即开具增值税发票,确认该项烟叶销售收入。第一百四十二条 烟叶产销企业销售烟叶时,按照取得的商品销售的实际价款和税金之和、或者实际应取得的价款和税金之和,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51、额)”。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第一百四十三条 6071 进出口业务收入(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进出口业务收入。(二)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自营进口销售收入”、“代理进口销售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收入”等明细科目。 (三)企业实现进出口业务收入,借记“应收外汇账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进出口业务收入”各明细科目。(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第四节 特殊销售业务及其他业务收入会计核算第一百四十四条 代销商品的处理(一)视同买断方式。视同买断方式下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了合同或协议,委托方按照合同或协议收取代销的货款,实际152、售价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合同或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视同买断方式下,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收到代销清单时,再按照合同或协议价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涉及税金的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受托方在收到商品时,不确认为存货,而是借记“受托代销商品”,贷记“代销商品款”、“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销售收入。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结转商品销售153、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受托代销商品”。(二)收取手续费方式。在这种方法下,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发出商品时,委托方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受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是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涉及税金的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受托方在收到受托代销商品时,不确认为本公司的存货,而是借记“受托代销商品”,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对外销售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154、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受托方将销售清单开给委托方,在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同时借记“委托代销商品款”,贷记“委托代销商品”。收到的手续费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第一百四十五条 预收款销售商品 预收款销售商品是指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分期付款,销售方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才交货的销售收入。企业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第一百四十六条 6051 其他业务收入(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155、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企业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出售烟叶、卷烟、雪茄烟以外的商品,以及提供劳务所得到的收益。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二)本科目可按其他业务收入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等。(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第五节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核算第一百四十七条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156、,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也在本科目核算。(二) 本科目可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投资性房地产等进行明细核算。(三)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主要账务处理。1.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157、融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2.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负债”等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应按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余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该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3.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按照“投资性房158、地产”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四)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第六节 投资收益会计核算第一百四十八条 6111 投资收益(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二) 本科目可按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 投资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本企业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借记“应收股利”等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按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159、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的,比照“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及省级公司收到投资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股利”,贷记“投资收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上述规定外,还应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四)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160、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第七节 营业外收入会计核算第一百四十九条 6301 营业外收入(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上级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上级补助指对行业的宏观调控支出及省级公司对市州公司的费用性补助,主要包括:1 行业结构调整,含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和产品结构调整中发生的职工安置等支出;2 维护市场秩序,打假打私支出;3 生产发展,含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4 与行业发展有关的科教投入等支出;(二) 本科目可按营业外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1 企业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非货币性161、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比照“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认的政府补助、上级补助利得,借记“银行存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本科目。2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第九章 成本费用会计核算第一节 核算范围第一百五十条 企业成本费用核算的内容包括烟叶、卷烟、雪茄烟等商品的销售成本和期间费用核算等。第一百五十一条 企业下列各项支出不得列入营业支出核算 :(一)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的支出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和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企业162、赞助、捐赠的支出。(三)应由营业外支出负担的支出。(四)应由利润分配各项目中负担的支出。(五) 国家规定不得列入营业支出的其它支出。 第一百五十二条 6401 主营业务成本(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销售商品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 企业按照卷烟、烟叶、雪茄烟对主营业务成本进行明细核算。(二) 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1.期(月)末,企业应根据本期(月)销售各种商品等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平时的营业成本按计划成本或售价结转,月末,还应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本期(月)发生的销163、售退回,如已结转销售成本的,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三) 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第二节 卷烟成本会计核算第一百五十三条 从事卷烟和雪茄烟批发企业销售成本按各卷烟的实际销售数量和实际成本进行计算,按照“加权平均法”确定已销卷烟等商品的单位进价成本。根据卷烟成本计算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卷烟商品加权平均单价=(期初卷烟结存金额+本期卷烟购进金额-本期非销售减少的卷烟金额)(期初卷烟结存数量+本期卷烟购进数量-本期非销售减少的卷烟数量)期末卷烟存货金额=期末卷烟结存数量卷烟商品加权平均单价本期卷烟销售成本=期初卷烟164、结存金额+本期卷烟购进金额-本期非销售减少的卷烟金额-期末卷烟结存金额本期非销售减少的成本和数量是指由于损耗、短缺、内部移库和拨付加工等原因减少的卷烟和雪茄烟等商品数量和金额。第一百五十四条 企业从事零售企业的库存商品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用商品的售价金额核算商品的购进、销售和储存情况。并通过“商品进销差价”账户反映商品的进价和售价之间的差额。商业零售企业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选用“分类(或柜组)差价率计算法”,即,按商品类或柜组的商品存销比例分别计算进销差价率,据以分摊各类(或柜组)商品进销差价。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由售价的含税收入调整为进价成本,其调整公式为:主营业务成本=已销商品含税售价-已销165、商品应分配的进销差价第三节 烟叶成本会计核算第一百五十五条 烟叶产销企业应按烟叶的等级进行明细核算。月度终了,应当根据本期商品销售数量的成本计算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第一百五十六条 烟叶成本的结转方法:(一) 企业应遵循配比性原则,月度按照计划成本计算烟叶的成本。年末,再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企业应根据烟叶收购费用、烟叶产前投入、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常年发生、年终结算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年的实际情况,制定烟叶各等级的计划成本。年终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调整烟叶成本差异。(二) 烟叶出库后,如尚未取得对方的验收证明,在未办理货款结算手续前,166、其商品仍属调出单位所有。月度企业对发出商品可不做账务处理。年末,烟叶调出单位财务部门可以根据“烟叶调拨单”的等级、数量按烟叶实际价值,由“库存商品成品烟叶”转入“发出商品”进行核算,等收到调入单位的验收证明办理结算手续后,再作商品销售处理。(三) 烟叶发出后,经双方验收,如与原发数量不一致时,应查明原因,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1.属于多发、少发。如发出的烟叶转作“发出商品”专户核算的,应调整“发出商品”专户;原发出烟叶未作“发出商品”专户处理的,可在留存的“烟叶调拨单”上注明,不作账务处理。2属于正常升溢或损耗。按商品实际成本价贷记或借记“管理费用商品损耗”。3属于非正常损耗造成的损失。查明原因167、后的净损失连同应转出的进项税,计入“营业外支出”,如果在期末结账前未批准处理的,应在财务会计报告附注中做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四) 调出烟叶重新验质后发生等级升降的成本结转原则:烟叶调出后,经厂家二次质检后发生等级升降的,销货单位按照前述烟叶挑选整理的办法对烟叶进行挑选整理。发生升降级烟叶成本应等于原调出烟叶的成本。第一百五十七条 6404 进出口业务成本(一)本科目核算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成本。(二)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自营进口销售成本”、“代理进口销售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代理出口销售成本”等明细科目。 168、(三)企业计算当月应结转的自营进出口业务成本,借记“进出口业务成本”相关明细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进出口企业发生代理进出口业务,可增设“代购代销收入”科目核算代理进出口业务手续费。(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第四节 其他业务成本会计核算第一百五十八条 6402 其他业务成本(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二) 本科目可按其他业务成本的169、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三) 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四)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第五节 期间费用会计核算第一百五十九条 期间费用核算的是当期发生的与产品生产无直接关系的收益性支出。期间费用按照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三类分别进行核算。两烟经营企业在组织期间费用核算时,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合理划分卷烟、烟叶费用对能够区分的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卷烟类”、“烟叶类”费用,对综合性费用,在发生时归入“综合类”费用,在月末将各费用170、末级科目“综合类”归集的数额按年初预算的卷烟、烟叶销售收入比例进行分摊。 卷烟综合费用分摊比例=当年预算卷烟销售收入/当年预算销售收入总额 卷烟应承担的综合费用=综合费用总额卷烟综合费用分摊比例烟叶综合费用分摊比例=当年预算烟叶销售收入/当年预算销售收入总额烟叶应承担的综合费用=综合费用总额烟叶综合费用分摊比例第一百六十条 商业企业物流费用通过会计核算软件系统的“项目辅助”进行核算。第一百六十一条 6601 销售费用(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在组织烟叶、卷烟、雪茄烟等商品的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工资、租赁费、因销售而发生的物流费用(含物流中心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整理费、包装171、费、保管费、车杂费、工资性费用、燃油费、折旧费等)、检验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修理费、促销费、技术使用费、劳务手续费、烟叶临时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等。(二) 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 销售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2.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四)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第一百六十二条 172、6602 管理费用(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新增效益工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待业保险、劳动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车杂费、燃油费、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通讯费、差旅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物业管理费、书报费、财产保险费、技术开发费、涉外费、咨询费、诉讼费、聘请中介机构费、专卖办案经费、低值易耗品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潜亏挂账摊销、存货盘盈盘亏、存货跌价准备、税金、水利建设基金、董事会费、上缴上级管理费、排污费、绿化费、信息系统维护费、网络通讯费、车辆运行费、商173、品损耗、经费补助和其他费用等。(二) 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 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2.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三)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3.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按规定计算确定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174、税费”科目。(四) 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第一百六十三条 6603 财务费用(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科目核算。(二) 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等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损益、现金折扣,借记“银行存款”175、“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第六节 资产减值损失会计核算第一百六十四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资产减值损失指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第一百六十五条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第一百六十六条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一)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三)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176、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六)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七)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第一百六十七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177、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第一百六十八条 6701 资产减值损失(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二) 本科目可按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 企业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款等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科目。(四) 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178、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五)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第七节 营业外支出会计核算第一百六十九条 营业外支出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第一百七十条 6711营业外支出(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二) 本科目可按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 企业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比照“固定资179、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盘亏、毁损的资产发生的净损失,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四)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第十章 税费会计核算第一节 营业税金及附加会计核算第一百七十一条 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二) 两烟经营企业应将卷烟经营和烟叶经营产180、生的相关税费分别核算。属于卷烟经营的记入卷烟营业税金及附加;属于烟叶经营的记入烟叶营业税金及附加。对由于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问题,造成难以严格区分卷烟经营和烟叶经营归属的税费,按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和分摊。卷烟经营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难以区分归属的税费总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卷烟业务收入总额烟叶经营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难以区分归属的税费总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烟叶业务收入总额(三) 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四)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第二节 所得税费用会计核算第一百七十二条 所得税费用指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181、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由递延所得税和当期所得税构成。第一百七十三条 递延所得税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第一百七十四条 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第一百七十五条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第一百七十六条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第一百七十七条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182、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第一百七十八条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未来期间的应缴所得税。第一百七十九条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减少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183、。第一百八十条 企业应将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确认为资产。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第一百八十一条 企业应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第一百八十二条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第一百八十三条 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当期所得税=会计利润按会计准则规定计入利润表但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计入利润表的收入与按照税法规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收入之间的差额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其他调整因素企业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184、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一)企业合并。(二)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第一百八十四条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第一百八十五条 6801 所得税费用(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二) 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三) 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1.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2.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185、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企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比照上述原则调整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及有关科目。(三)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第十一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会计核算第一节 利润会计核算第一百八十六条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直接计入当期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计入当期损失、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186、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第一百八十七条 利润相关计算公式 (一)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其中,营业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务所确定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成本是指企业经营业务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损失)是指企业如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损失)。投资收益(或损失)是指企业以各种方187、式对外投资所取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二)利润总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其中,营业外收入(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或损失)。(三)净利润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第二节 利润分配会计核算第一百八十八条 企业实现的年度净利润,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分配:(一)按照税后利润的10%的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二)按照规定比例提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三)分配投资收益。将扣除国有资本收益后的企业可供分配利润按4:3:3的188、比例进行分配。即本企业留存40%,省级公司收取30%,收取30%。 (四)提取任意公积金。第一百八十九条 企业发生的年度经营亏损,依照税法的规定弥补。税法规定年限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弥补,或者经其上一级主管单位批准后用盈余公积弥补。第一百九十条 利润分配会计核算参见第七章权益类会计核算“4104利润分配”科目。第四部分 特殊业务会计核算第十二章 外币业务会计核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企业在处理外币交易和对外币会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反映;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企业通常应采用189、即期汇率进行折算。汇率变动不大的,也可以采用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进行折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分别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会计处理。 (一)外币货币性项目 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货币性项目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货币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货币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因结算或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增或调减外币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二190、)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1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由于已在交易发生日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不应改变其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不产生汇兑差额。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如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基金等),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三)外币投入资本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应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191、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四)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企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列入所有者权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第一百九十三条 分账制记账方法。对于外币交易频繁、外币币种较多的金融企业,也可以采用分账制记账方法进行日常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照本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对相应的外币账户余额分别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进行调整。 采用分账制记账方法,其产生的汇兑差额的处理结果,应与统账制一致。 第一百九十四条 境外经营处于恶性通货膨胀192、经济的判断 本准则第十三条规定了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会计报表的折算。恶性通货膨胀经济通常按照以下特征进行判断: (一)最近3年累计通货膨胀率接近或超过100%; (二)利率、工资和物价与物价指数挂钩; (三)公众不是以当地货币、而是以相对稳定的外币为单位作为衡量货币金额的基础;(四)公众倾向于以非货币性资产或相对稳定的外币来保存自己的财富,持有的当地货币立即用于投资以保持购买力; (五)即使信用期限很短,赊销、赊购交易仍按补偿信用期预计购买力损失的价格成交。第十三章 或有事项会计核算第一百九十五条 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193、生予以证实。如: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环境污染整治等。 但未来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经营亏损等,不属于或有事项。第一百九十六条 或有事项形成的或有资产只有在企业基本确定能够收到的情况下,才转变为真正的资产,予以确认。第一百九十七条 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企业没有其他现实的选择,只能履行该义务,如法律要求企业应履行、有关各方合理预期企业应履行等。 (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通常是指履行与或有事项相关的现时义务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194、%。 履行或有事项相关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通常按照下列情况加以判断: 结果的可能性对应的概率区间 基本确定大于95%但小于100% 很可能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 可能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 极小可能大于0但小于或等于5% (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计量预计负债金额时,通常应考虑下列情况: 1充分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在此基础上按照最佳估计数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 2预计负债的金额通常等于未来应支付的金额,但未来应支付金额与其现值相差较大的,如油气井及相关设施或核电站的弃置费用等,应按照未来应支付金额的现值确定。 3有确凿证据表明相关未来事项将会发生的195、,如未来技术进步、相关法规出台等,确定预计负债金额时应考虑相关未来事项的影响。 4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不应考虑预期处置相关资产形成的利得。 第一百九十八条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确认为预计负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发生的成本预期将超过与合同相关的未来流入经济利益的,待执行合同即变成了亏损合同。 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尚未履行或部分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如商品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租赁合同等,均属于待执行合同。待执行合同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内容,但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应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或有事项。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时,有合同标的资产的,应先对标196、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无合同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确认为预计负债。第一百九十九条 企业设置“预计负债”科目,并在该科目下分别不同性质设置“产品质量保证”、“未决诉讼”、“债务担保”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确认“预计负债”时,根据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和相应应承担的义务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第十四章 关联交易会计核算第二百条 企业会计报表中应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对外提供合并会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197、间的交易不予披露,但应披露与合并范围外各关联方的关系及其交易。第二百一条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第二百二条 仅与企业存在下列关系的各方,不构成企业的关联方:(一)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二)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商。(三)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第二百三条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第二百四条 企业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均应在附注中披露与母公司和子198、公司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名称。母公司不是该企业最终控制方的,还应披露最终控制方名称。母公司和最终控制方均不对外提供会计报表的,还应披露母公司之上与其最相近的对外提供会计报表的母公司名称。(二)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性质、注册地、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股本)及其变化。(三)母公司对该企业或者该企业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第二百五条 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交易要素至少应包括:(一)交易的金额。(二)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三)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四)定价政策。第二199、百六条 关联方交易应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披露。类型相似的关联方交易,在不影响会计报表阅读者正确理解关联方交易对会计报表影响的情况下,可以合并披露。第二百七条 企业只有在提供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披露关联方交易是公平交易。第十五章 非货币性交易会计核算第二百八条 非货币性资产核算包括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第二百九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涉及与所有者或所有者意外方面的非货币性资产非互惠转让,也不涉及在企业合并、债额重组和发行股票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第二百一十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200、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小于25%的,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该比例高于或等于25%的,视为货币性资产交换。具体比较方法如下:1、支付的货币性资产/换入资产公允价值25%2、支付的货币性资产/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3、收到的货币性资产/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4、收到的货币性资产/换入资产公允价值25%第二百一十一条 企业在按照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其会计处理,视换出资产的类别不同而有所区别:(一)当期损益的确认方法1.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视同销售处理,按公允价值确认销售201、收入,同时结转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在利润表种子作为营业利润的构成部分。2.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或贷记“营业外收入”。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的,应先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贷记“固定资产”,发生清理费的,贷记“银行存款”。换入资产时,按照换入资产,借记“固定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科目,借记“营业外支出”或贷记“营业外收入”,贷记“固定资产清理”。3.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可供销售金融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202、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涉及相关税费的,如换出存货视同销售计算的销项税额,换入资产作为存货当确认的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换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视同转让应缴纳的营业税等,按照相关税收规定计算确定。(二)发生补价的处理:1.支付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当期损益=换入资产成本补价换出资产那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2.收到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加收到的补价之和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 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203、产的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当期损益=换入资产成本+补价换出资产那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第二百一十二条 企业在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应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出资产成本,不论是都支付不假,均不确认损益。(一)不发生补价的情况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二) 发生补价的处理: 1.支付补价的,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2.收到补价的,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收到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第二百一十三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如换入资产的公204、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第二百一十四条 企业应在附注中披露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类别。(二)换入资产成本的确定方式。(三)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四)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的损益。第十六章 债务重组会计核算第二百一十五条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第二百一十六条 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债务重组采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205、的公允价值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计量:(一)非现金资产属于企业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定其公允价值。(二)非现金资产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应以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其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以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采用上述两种方法仍不能确定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应采用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第二百一十七条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一)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款项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206、”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按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抵债资产为存货的,还应同时结转成本,记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抵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或“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抵债资产207、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三)以债务转为资本,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按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四)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借记“应付账款”,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债权人的处理: 重组债权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首先借记“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科目,按照债务重组协议,借记“现金”、“银行存208、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债权人收到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非现金资产的,应以其公允价值入账。如果重组收到的资产的公允价值之和低于“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扣除“坏账准备”的净值,则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如果重组收到的资产的公允价值之和高于“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扣除“坏账准备”的净值,则首先冲回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第二百一十八条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209、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比如,债务重组协议规定,债务人在债务重组后一定期间内,其业绩改善到一定程度或者符合一定要求(如扭亏为盈、摆脱财务困境等),应向债权人额外支付一定款项,当债务人承担的或有应付金额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上述或有应付金额在随后会计期间没有发生的,企业应冲销已确认的预计负债,同时确认营业外收入。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分别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一)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款项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210、。(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抵债资产为存货的,还应同时结转成本,记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抵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或“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抵债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的,其公211、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三)以债务转为资本,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四)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第十七章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核算第二百一十九条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指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212、调整事项。第二百二十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会计报表。第二百二十一条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需要调整的,涉及损益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调整完成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或贷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涉及利润分配的,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不涉及损益及利润分配的,直接调整相关科目。第二百二十二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不应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会计报表。第二百二十三条 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但应在附注中单独披露。第二百二213、十四条 企业应在附注中披露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的下列信息:(一)财务会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企业所有者或其他方面有权对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修改的,应披露这一情况。(二)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做出估计的,应说明原因。第二百二十五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了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应调整与之相关的披露信息。第五部分 财务会计报告第二百二十六条 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要求(一)财务会计报告基础1规范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管理层应评价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对持续经214、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应在附注中披露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影响因素。 2企业正式决定或被迫在当期或将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的,表明其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应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在附注中声明会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报告、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的原因和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二)财务会计报告中重要性栏目的判断。判断栏目的重要性,应考虑该栏目的性质是否属于企业日常活动等因素;判断栏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应通过单项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成本总额、净利润等直接相关栏目金额的比重加以确定。(三)财务会计报告正常周期 财务会计报告以一年(215、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第十八章 基本会计报表基本会计报表,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会计报表。第一节 基本会计报表格式第二百二十七条 主要会计报表名称、编号和编报期编 号报表名称编报期财会年企01表资产负债表月报、年报财会年企02表利润表月报、年报财会年企03表现金流量表年报财会年企04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年报财会年企附表01主要财务指标表年报烟会年企附表01量本利报表年报、月报烟会年企附表02物流费用表年报、月报第二百二十八条 主要会计报表格式 资产负债表(财会年企01表)编制单位: 年月日 单位:元资产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期末余216、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货币资金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应收票据应付票据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预付款项预收款项应收利息应付职工薪酬应收股利应交税费其他应收款应付利息存货应付股利一年内非到期的流动资产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合计其他流动负债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非流动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借款长期应收款应付债券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付款投资性房地产专项应付款固定资产预计负债在建工程递延所得税负债工程物资其他非流动负债固定资产清理非流动负债合计生产性生物资产负债合计油气资产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无形资产实收资本(或股本)开发支出资217、本公积商誉减:库存股长期待摊费用盈余公积递延所得税资产未分配利润其他非流动资产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非流动资产合计资产总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利润表(财会年企02表)编制单位:年月单位:元项 目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减: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加: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五、每股收益218、:(一)基本每股收益(二)稀释每股收益现金流量表(财会年企03表)编制单位:年月单位:元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219、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补 充 资 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利润加:资产减值准备固定220、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债务转为资本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221、:现金的期末余额减:现金的期初余额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编制单位 年度 单位:元项目本年金额上年金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上年年末余额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二、本年年初余额三、本年增加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一)净利润(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1、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税影响4、其他上述(一)(二222、)小计(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所有者投入资本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金额3、其他(四)利润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2、对所有者的分配3、其他(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其他四、本年年末余额主要财务指标表烟会附表一编制单位:单位:元项 目行次烟 草 商 业合计其中:烟叶省公司本级市公司县公司复烤企业其它企业小计其中:烟叶小计其中:烟叶小计其中:烟叶一、流动资产合计1二、固定资产原价2 固定资产净值3三、资产总计4四、流动负债合计5五、所有者权益合计6 其中:实收资本(股本)7 盈余公积8六、主营业务收入9 主营业务成本10 其他业务223、利润11 营业税金及附加12 销售费用13 管理、财务费用14 资产减值损失1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6 投资收益17 营业利润18 营业外收支净额19 利润总额20七、独立核算企业户数 21 补贴前亏损企业户数 22 补贴后亏损企业户数 23 补贴后亏损企业亏损额 24八、烟叶收购数量(担) 25 烟叶收购总值 26 烟叶税 27行业卷烟商业量本利报表财务指标表(A表)编制单位: 单位:元、万支、元/每万支序号卷烟经营环节卷烟条码卷烟名称产品价类本期销售数量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主营业务净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毛利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率%销售 利润卷烟牌号编码单位代码224、毛利额毛利率金额销售利润率%合计1、批发合计2、直销合计3、其它合计行业卷烟商业量本利报表进销存情况表(B表)编制单位:四川进出口公司 单位:元、万支、元/每万支序号卷烟条码卷烟名称产品价类年初库存累计购进累计销售其他出入库期末库存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成本数量金额数量金额合计行业卷烟商业量本利报表(附表)卷烟供货来源表(C表)编制单位:四川进出口公司单位:元、万支序号卷烟条码卷烟名称产品价类供货单位代码供货单位名称购进卷烟数量购进卷烟金额合计物流费用表(卷烟)编制单位:单位:元项 目本月数累计数一、物流费用合计(一) 仓储、分拣费用小计1、仓储、分拣人工费用 其中: 仓储、分拣人员工资及福利费225、2、保管费3、包装费4、商品损耗5、装卸费6、其他费用(二)配送费用小计1、配送人员人工费用 其中: 配送人员工资及福利费2、运输费3、燃油费4、过路过桥费5、其他费用(三)管理费用小计1、管理人员的人工费用 其中: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2、折旧费 其中:车辆折旧3、税费4、无形资产摊销5、水电费6、通讯费7、差旅费8、办公费9、业务招待费10、低值易耗品摊销 11、管理用车费用 其中: 燃油费 过路过桥费 养路费12、修理费 其中:车辆修理费13、租赁费14、保险费 其中:车辆保险费15、劳动保护费16、其他费用二、补充资料:(一)物流资本性投入合计(含在建工程)1、房屋建筑物2、机器运输设备226、类小计 货架、堆垛机 分拣设备 大屏幕监控设备 仓库内电动叉车、手动叉车 仓库打码机、喷码机 电脑及设备控制电柜及设备运输设备 其中:仓储用车 送货车3、无形资产投入 其中:土地使用权 软件费4、其他资本性投入(二)物流费用分析指标1、企业资产总额(万元)2、销量(箱)3、利润总额(万元)4、平均存货余额(万元)5、存货周转次数(次)6、单位面积存货存量(箱/平方米)7、单箱物流费用(元/箱)8、单箱仓储、分拣费用(元/箱)9、单箱配送费用(元/箱)10、单箱管理费用(元/箱)11、单箱车辆折旧额(元/箱)12、卷烟物流资本性累计投入占总资产比例%13、物流费用率%14、物流费用利润率%15、227、物流车辆数16、车辆月总行驶里程(公里)17、库房面积(平方米)18、卷烟销售收入(万元)19、卷烟销售成本(万元)20、卷烟期末库存量(箱)21、卷烟期末库存余额(万元)物流费用表(烟叶)编制单位: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项 目本月数累计数项 目本月数累计数一、烟叶收购环节二、烟叶调拨环节(一)站点仓储费用(一)仓储中心仓储费用1、仓储人工费用1、仓储人工费用其中:仓储人员工资及福利其中:仓储人员工资及福利 仓储人员职工教育经费 仓储人员职工教育经费 仓储人员劳动保险费 仓储人员劳动保险费 仓储人员住房公积金 仓储人员住房公积金 仓储人员其他人工费用 仓储人员其他人工费用2、保管费228、2、保管费其中:购买库房零星设施费用其中:购买库房零星设施费用 翻包费 翻包费 其他保管费 其他保管费3、包装费3、包装费其中:使用预检预验袋费用其中:整选使用包装物费用使用麻片费用 打包费打包上下车费(目前在装卸费核算) 回收麻片、麻绳费用其他包装费 其他包装费4、装卸费4、整理费 5、其他费用5、装卸费(二)运输费用6、其他费用其中:烟叶站点到仓储中心运输费(二)烟叶运输费用(三)管理费用小计其中:短途运费1、管理人员的人工费用 长途运费其中: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三)管理费用小计管理人员工会经费1、管理人员的人工费用 管理人员职工教育经费其中: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 管理人员劳动保险费管理229、人员工会经费 管理人员住房公积金 管理人员职工教育经费 管理人员其他人工费用 管理人员劳动保险费2、折旧费 管理人员住房公积金其中:烟叶库房折旧费 管理人员其他人工费用3、无形资产摊销2、折旧费4、站点水电费其中:烟叶库房折旧费5、站点通讯费3、无形资产摊销6、站点人员差旅费4、水电费7、站点办公费5、通讯费8、站点业务招待费6、差旅费9、站点低值易耗品摊销7、办公费10、站点管理用车费用8、业务招待费其中:燃油费9、低值易耗品摊销 过路过桥费10、管理用车费用 养路费其中:燃油费11、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其中:站点车辆修理费 养路费 站点房屋修理费12、维修费12、租赁费其中:站点车辆修理费其230、中:烟点租赁费 站点房屋修理费 库房租赁费13、租赁费13、保险费14、保险费其中:车辆保险费其中:车辆保险费14、劳动保护费14、劳动保护费15、烟叶临时人员工资15、烟叶临时人员工资16、其他费用16、其他费用第二节 基本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第二百二十九条 资产负债表财会年企01表(一)编制方法1表内“年初余额”有关指标根据企业上年度财务会计决算中资产负债表的“年末数”结合本年度调整数填列。2表内“年末余额”指标以企业年终财务会计决算有关指标填列。3企业应依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填列表中各项指标,编制说明中未作解释的内容以所执行的会计制度为依据。(二)指标解释1货币资金: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存款、231、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可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2交易性金融资产: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可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填列。3应收票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可根据“应收票据”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票据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4应收账款:根据“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借232、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应在本表“预收账款”项目内填列。5预付款项:根据“预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如“预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应在本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也应包括在本表项目内。6应收利息:反映贷款、存放同业、拆出资金等生息资产当期应收取而未收到的利息。7应收股利:反映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8其他应收款:根据“其他应收款”和“内部往来”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填列233、。设立资金核算中心的省级公司及所属企业,编制报表时将“内部存款”科目的借方余额和“内部借款”的贷方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9存货:根据“商品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委托代销商品”“烟叶生产补贴”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存货跌价准备”、“代销商品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后,加上“材料成本差异”的借方余额或减去“材料成本差异”的贷方余额的净额填列。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反映长期应收款、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中将于1 年内到期或摊销完毕的部分。11其他流动资产:反映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12可供出售金融234、资产: 反映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本项目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户期末余额填列。13持有至到期投资:反映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价值。本项目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期末余额减去一年内到期的投资部分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账户期末余额后填列14长期应收款:反映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 15长期股权投资: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16投资性房地产: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7固定资产:根据“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项目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235、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8在建工程: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19工程物资:反映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价值,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20固定资产清理: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为贷方余额应以“”号填列。21生产性生物资产:反映企业(农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原价。科目应当分别“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以及生产性生物236、资产的种类、群别、所属部门等明细进行加总填列。22无形资产:反映企业各项无形资产的原价扣除摊销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3开发支出:反映企业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尚未形成无形资产成本的支出。本项目根据“开发支出”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24商誉:反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价值。企业应按商誉及其减值准备的余额计算填列。25长期待摊费用: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1年内(含1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26递延所得税资产:反映企业应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项目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期末余额填列。 27其他非流动资产:反应企业除237、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等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8短期借款: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下的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9交易性金融负债: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0应付票据:反映企业为了抵付货款等而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31应付账款:根据“应付账款”、“应付外汇账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238、期末有借方余额,应在本表“预付账款”项目内填列。32预收账款:根据“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预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应在本表“应收账款”项目内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也应包括在本表项目内。33应付职工薪酬: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34应交税费:反映企业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种税金。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费”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费”账户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35应付利息: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各种利息。本项目根据“应付利息”账239、户期末余额填列。36应付股利: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股利”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37其他应付款: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设立资金核算中心的省级公司及所属企业,编制报表时将“内部借款”的贷方余额和“内部存款”的贷方余额转入“其他应付款”项目。3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反映企业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金额。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39其他流动负债: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40长期借款: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部分填列。240、41应付债券:反映企业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各种长期债券的本息。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42长期应付款:反映企业期末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如在融资租赁方式下,企业应付未付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43专项应付款:反映企业接受上级企业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按规定应在该列反映的款项,由企业根据“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44预计负债:反映企业计提的各种预计负债。本项目根据“预计负债”账户期末余额填列。45递延所得税负债:反映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241、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本项目根据“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期末余额填列。46其他非流动负债:反映企业除以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项目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偿还数后的余额填列。47实收资本(或股本):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48库存股:反映企业收购的尚未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本项目根据“库存股”账户期末余额填列49盈余公积:反映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本项目根据“盈余公积”账户期末余额填列50未分配利润:反映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242、)后的积存余额。本项目根据“未分配利润”账户期末余额填列。第二百三十条 利润表财会年企02表(一)编制方法1本表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利润(亏损)以及利润分配的实际情况。企业应根据损益类账户及其有关明细账户的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和本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分析填列。如果上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与本年度该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按本年度口径调整后填列。2企业应依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和相关科目填列表中各项指标,编制说明中未作解释的内容以目前所执行的会计制度为准。(二)指标解释1营业收入: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额。此项目应根据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及“进出口业务243、收入”科目合计发生额扣除商业折扣和折让后的金额填列。2营业成本:反映企业所销售商品或者所提供劳务的成本。此项目应根据 “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及“进出口业务成本”科目合计发生的金额填列。3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4销售费用:反映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5管理费用: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6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以正数填列。“汇兑净损失”项目净损失以正数填列,收益以负号填列7资产减值损失:反映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8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企业交244、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9投资收益:反映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10营业外收入: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收入,主要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罚没利得、政府补助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11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45、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12所得税费用:反映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及按照规定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费用。第二百三十一条 现金流量表(财会年企03表)(一)编制方法1.本表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企业采用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有关现金流量的信息可以从会计记录中直接取得,也可以在利润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存货和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以及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项目后取得。2.企业应根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填列表中各项指标,编制说明中未作解释的内容以现行会计制度为准。(二)指标解释1.销售商品、提供246、劳务收到的现金: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和前期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账款,减去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2.收到的税费返还: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返还等。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47、“补贴收入”、“应收补贴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执行其他行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经营租赁收到的租金”也包括在此项中。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购入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本期发生的248、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应从本项目中扣除。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和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以及企业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等,应按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本项目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249、目反映。本项目可根据“应付工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6.支付的各项税费: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种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企业“实际交纳增值税税款”、“支付的所得税税款”、“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外的其他税款”等内容也在此项反映。本项目可根据“应交税金”、“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现金支出、支付的保险费等。执行其他行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也包括在本项目中250、。本项目可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8.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本项目可根据“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利息,以及从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分回利润收到的现金。不包括股票股利。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投资收益”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1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51、反映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损失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11.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反映依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会200310号)规定,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12.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本项目可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1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252、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借款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的固定资产,其首次付款支付的现金在本项目中反映,以后各期支付的现金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本项目可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14.投资支付的现金:反映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253、资、长期债权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本项目可根据“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短期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15.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反映依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会200310号)规定,企业在报告期内购买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16.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本项目可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17.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反映企业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现金,包括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款项净额(发行收入254、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不从本项目内减去。外贸等企业收到的所得税返还增加权益的现金也在此项反映。本项目可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18.借款收到的现金: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可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19.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接受现金捐赠等。本项目可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255、。20.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偿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偿还债券本金等。本项目可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2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现金: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以及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等。本项目可根据“应付股利”、“财务费用”、“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22.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等。执行其他行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发生筹资费用所支256、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也在本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另外,应在附注中披露以下事项:23.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反映企业外币现金流量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折算为人民币时,所采用的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平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按期末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24.少数股东损益和未确认的投资损失仅由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集团企业填报。25.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除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外,执行其他行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或转销的坏账也257、在此项目反映。26.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分别反映企业本期累计摊入成本费用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和长期待摊费用。这两个项目可根据“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27.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反映企业本期待摊费用的减少。本项目可根据资产负债表“待摊费用”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号填列。28.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反映企业本期预提费用的增加。本项目可根据资产负债表“预提费用”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期末数小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号填列。29.财务费用:反映企业本期发生的应属于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财务费用。本项目可根据“258、财务费用”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收益,以“”号填列。30.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内影响资产或负债但不形成该期现金收支的所有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信息。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主要有:债务转为资本:反映企业本期转为资本的债务金额;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反映企业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反映企业本期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入“长期应付款”科目的金额。第二百三十二条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会年04表(一)基本内容本表反映企业年度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情况和企业年初、年末占用国有资产总量,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影响国有权益增减变动的情况。259、(二)编制方法单户报表,表内各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科目当年发生额分析填列;合并报表,应按合并口径填列。(三)指标解释1实收资本的本年增加数和本年减少数反映的是企业资本(或股本)的变动情况。2资本公积的本年增加数和本年减少数:反映企业因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等原因增加、减少的数额。3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反映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一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4法定公益金:反映企业按260、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公益金。执行行业会计制度企业的公益金也在此项目列示。5国家、国有单位直接或追加投资:反映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本年投资设立企业或对原企业追加投入所增加的国家资本;国有企、事业单位本年投资设立企业或对原企业增加投入所增加的国有法人资本。6无偿划入、无偿划出:分别反映企业当年按国家有关规定将其他企业(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国有资产划入、划出本企业(单位)而造成国有资本及其权益增加、减少的数额。7资产评估增加、减少:分别反映企业当年因改制、上市等原因按国家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而造成国有资本公积增加、减少的数额。8清产核资增加、减少:分别反映企业当年261、按规定程序进行清产核资后,经财政部门或国资部门批复而增加、减少国有权益的数额。9产权界定增加、减少:分别反映企业因产权界定增加、减少国有权益的数额。10资本(股票)溢价:反映由于资本(股票)溢价而影响国有权益增减变动的数额。11接受捐赠:反映企业当年接受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资产而增加的国有资本公积。12债权转股权:反映企业按国家规定,将银行债权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而增加的国有实收资本。13税收返还:反映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到返还的所得税、增值税等而直接增加的国有权益。14补充流动资本:反映根据财政部财工字19951号文件规定,对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工业企业上交所得税的15%返262、还给企业,用于弥补企业流动资本而增加的国有资本公积。15消化以前年度潜亏而减少:反映企业用当期利润来消化2000年以前年度发生的潜亏挂账而造成国有权益减少的数额。该项目须经中介机构逐户、分明细项审计确认,并在审计报告中加以详细披露或作专项审计说明。16因主辅分离减少:反映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实施主辅分离而导致本年度国有资本及权益的减少。17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因素:反映经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未在上述客观因素中反映的增加或减少国有权益的金额。增加额和减少额应在表中分别填列。其中“企业负担义务教育支出”等也在此项列示。18经营积累、经营减值:反映企业因经营活动实现的净利润增加或亏损减少国有资本263、及权益的数额。19其他:反映企业国有资本及权益增减变动项目未涵盖的项目。20年末其他国有资金:反映未列入所有者权益项目中的如“特准储备基金”等国家所有的其他资金。21年末合并国有资产总量: 单户企业“年末合并国有资产总量”与“年末国有资产总量”一致;集团企业的“年末合并国有资产总量”依据其合并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填列;部门、地区汇总计算“年末合并国有资产总量”应剔除“国有法人资本”及其所享有的权益部分;“年末合并国有资产总量”出现负数时按“0”计算,以体现国家对国有资本负有限责任。第二百三十三条 主要财务指标表(财会年企附表01)(一)基本内容本表反映企业资产与利润表的情况。该表按照省、市、县级264、分别填列。并按烟叶、复烤分别披露。(二)编制方法财务指标表可根据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分析填列。(三)指标解释1. 流动资产:反映企业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或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下同)变现或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可根据资产负债表“流动资产合计” 期末余额填列。2. 非流动资产原价:反映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且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固定资产。可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3. 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的净额。可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备265、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4. 资产总计:反映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根据资产负债表“资产总计”期末余额填列。5. 流动负债合计: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或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或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负债。根据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填列。6. 所有者权益合计:反映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根据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填列。7. 实收资本(股本):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根据资产负债表“实收资本(股本)”期266、末余额填列。8. 盈余公积:反映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本项目根据“盈余公积”账户期末余额填列。9. 主营业务收入: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额。此项目应根据 “主营业务收入”和“进出口业务收入”科目合计发生额扣除商业折扣和折让后的金额填列。10. 主营业务成本:反映企业所销售商品或者所提供劳务的成本。此项目应根据 “主营业务成本”和“进出口业务成本”科目合计发生额填列。11. 其他业务利润:反映企业除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之外的业务的利润。根据“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成本”的差额填列。12. 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267、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13. 销售费用:反映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14. 管理、财务费用: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以正数填列。15. 资产减值损失:反映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的减值损失准备,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跌价准备、无形资产跌价准备等。1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价的资产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化。17. 投资收益:反映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18.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68、投资收益(-投资损失)19. 营业外收支净额: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收入与支出的差额,包括补贴收入。20.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净额。21. 独立核算企业户数:反映采取独立核算的企业户数。22. 补贴前亏损企业户数:反映企业收到补贴前亏损的企业户数。23. 补贴后亏损企业户数:反映企业收到补贴后亏损的企业户数。24. 补贴后亏损企业亏损额:反映企业收到补贴后亏损企业的亏损额。25. 烟叶收购数量(担):反映烟叶收购的担数。26. 烟叶收购总值:反映收购烟叶的成本。27. 烟叶税:反映烟叶销售时缴纳的烟叶税。第二百三十四条 量本利报表(烟会年企附表01)(一)基本内269、容本表反映企业卷烟经营过程中购销存及其他相关指标情况,包括指标表,进销存和来源情况三张表。(二)编制方法 量本利报表主要采用久其软件进行编制,其内容可以根据行业销售系统、基本财务报表获取数据。(三)指标解释1财务指标表的填报说明(A表)本表反映批发、直销和其他经营环节各卷烟品牌规格的财务指标情况。(1)卷烟条码:按照国家局统一要求,采用卷烟条码(条盒上印刷)作为卷烟产品代码进行填列。(2)卷烟名称:填列卷烟的牌号名称(规格名称)。牌号名称指注册商标全称。(3)规格特征:反映卷烟产品的价类、烟支总长、烟型、包装等卷烟特性。(4)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当期销售各牌号规格的卷烟所实现的销售收入。(5270、)折扣与折让:是指企业销售卷烟时直接给予购买方的折扣与折让。(6)主营业务净收入:是指企业当期销售各牌号规格的卷烟所实现的净销售收入。主营业务净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折扣与折让(7)主营业务成本:当期销售各牌号规格的卷烟所结转的实际成本。(8)毛利额主营业务净收入主营业务成本(9)毛利率毛利额/主营业务净收入*100%。(10)营业税金及附加:指各牌号规格的卷烟因销售业务的实现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不包括增值税和所得税。(11)销售费用:因销售和购买各牌号规格的卷烟而发生的费用。(12)管理费用:因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13)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271、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收支、汇兑损失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14)销售费用率销售三项费用主营业务净收入*100。(15)营业利润毛利额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三项费用(16)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净收入*100。2. 进销存情况表的填报说明(B表)(1)本表反映企业经营各品牌、规格卷烟的购销存数量和金额情况。(2)其他出入库反映企业期末盘盈盘亏等内容。3.卷烟供货来源表的填报说明(C表)(1)本表反映企业购进卷烟的来源单位、数量和金额情况。(2)对于罚没卷烟在本表填列的原则是:5栏代码为99999999,6栏为罚没烟。4.表间勾稽关系(1)B表第7列C表第7列 B表第8列C表第8272、列(2)B表第9列A表第6列 B表第10列A表第10列第二百三十五条 物流费用表(卷烟)(烟会年企附表02)(一)基本内容卷烟物流成本费用报表编制的内容主要包括仓储分拣费用、配送费用、卷烟物流管理费用。(二)编制方法该表根据账务核算系统中期间费用科目的项目辅助核算进行统计,分析填列。(三)指标解释1.仓储、分拣费用:(1)仓储、分拣人员的人工费用:包括仓储、分拣人员的工资、奖金、基本养老保险、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福利费、职工培训费及其相关人工费用。(2)保管费:包括卷烟和雪茄烟等商品在储存过程中所支付的保管费,包括倒库、消防、护仓、照明用品、委托保管费,养护商品和劳动保护所购置的物品等费用273、。(3)包装费:包括卷烟和雪茄烟等商品正常调拨、储存、配送而支付的包装费用,如仓储和配送所需要的包装物、标签标识、扫、打码用耗材以及技术使用费分摊等费用。(4)商品损耗:包括卷烟和雪茄烟等商品在运输、保管和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损耗。(5)装卸费:包括企业在装卸卷烟和雪茄烟过程中按件计酬装卸所发生的费用。(6)其他费用:包括除以上费用以外的仓储费用。2.配送费用:(1)配送人员的人工费用:包括配送人员的工资、奖金、基本养老保险、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培训费及其相关人工费用。(2)运输费:包括企业支付给外部运输单位的送货费用、车站运输费、吊装费以及指定代送费等。(3)燃油费:包括企业配送车辆274、发生的燃油费用。(4)过路过桥费:包括企业配送车辆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用及停车费、洗车费用等。(5)其他费用:包括除以上费用以外的配送费用。3.卷烟物流管理费用:(1)卷烟物流管理人员人工费用:包括企业支付卷烟物流综合部门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福利费、职工培训费及其相关人工费用。(2)折旧费:包括卷烟物流中心发生的折旧费用。(3)税费:包括卷烟物流中心支付的所有的税费。(4)无形资产摊销:包括与卷烟物流有关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5)水电费:包括卷烟物流中心发生的水电费。(6)通讯费:包括卷烟物流中心发生的通讯费。(7)差旅费:包括卷烟物流中心发生的差旅费。(275、8)办公费:包括卷烟物流中心发生的办公费。(9)业务招待费:包括卷烟物流中心发生的业务招待费。(10)低值易耗品摊销:包括卷烟物流中心低值易耗品摊销。(11)管理用车费用:包括卷烟物流中心管理用车发生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养路费等费用。(12)修理费:包括卷烟物流中心发生的修理费用。(13)租赁费:包括卷烟物流中心发生的租赁费用。(14)保险费:包括卷烟物流中心发生的保险费用。(15) 劳动保护费:包括卷烟物流中心发生的劳动保护费用。(16)其他费用:包括除以上费用以外的管理费用。第二百三十六条 物流费用表(烟叶)(烟会年企附表02)(一)基本内容烟叶物流成本费用报表编制的内容主要包括烟叶收购276、环节费用和烟叶调拨、销售环节费用。烟叶收购环节费用包括站点仓储费用、运输费用、物流管理费用。(二)编制方法该表根据账务核算系统中期间费用科目的项目辅助核算进行统计,分析填列。(三)指标解释1仓储费用(1)仓储人员的人工费用:包括仓储人员的工资、奖金、基本养老保险、意外伤害险、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职工培训费及其相关人工费用。(2)保管费用:包括购买库房零星设施费用、翻包费用及其他保管费。(3)包装费:包括烟叶包装或改变包装所支付的包装用品费用,如标识费、塑料袋费、麻片、上下车费、绳子及其他包装费。(4)装卸费:包括烟叶包装后上下车发生的费用。(5)中转费:包括烟叶在库内转运所发生的277、费用。(6)检验费:包括按规定支付给商品检验局检验时所取的检验费、鉴定费、委托化验或自行化验商品的化验费。2运输费用。包括烟叶站点到仓储中心运输费,包括小四轮运费。3物流管理费(1)管理人员人工费用:包括支付站点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基本养老保险、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福利费、职工培训费及其相关人工费用。(2)折旧费:包括站点办公楼和烟叶库房等设施设备以及管理用车等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的折旧费用。(3)税费:包括支付站点的经营设施的税费。如办公场地、管理用车等所交纳的车船税、土地税、房产税、印花税。(4)无形资产摊销:包括与物流有关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5)水电费:包括站点所发生的水电费。(6278、)通讯费:包括站点所发生的通讯费。(7)差旅费:包括站点人员所发生的差旅费。(8)办公费:包括站点所发生的办公费。(9)业务招待费:包括站点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10)低值易耗品摊销:包括站点的低值易耗品摊销。(11)管理用车费用:包括站点管理用车所发生的费用:(12)修理费:包括站点车辆和房屋修理费。(13)租赁费:包括站点在烟叶收购期间租用房屋所发生的全部租赁费用。(14)保险费:包括站点在保险公司投保商品和固定资产所支付的保险费。包括车辆、财产、职工交通意外保险。(15)烟叶临时人员工资:包括在烟叶收购期间所支付给短聘人员的劳务费,如开票员、统计员等。(16)其他费用:包括以上费用以外的279、其它与物流有关的管理费用。4烟叶调拨、销售环节费用包括仓储中心仓储费用、运输费用、物流管理费用。仓储费用(1)仓储人员的人工费用:包括仓储人员的工资、奖金、基本养老保险、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福利费、职工培训费及其相关人工费用。(2)保管费用:包括购买库房零星设施费用、翻包费用及其他保管费。(3)包装费:包括改变包装所支付的包装用品费用,打包费、回收麻片、麻绳费用及其他包装费。(4)整理费:包括烟叶仓储管理中心所支付专门进行挑选整理商品的费用,如烟叶的分类、分等和其他整理工作所雇佣工人的临时工资,修理用的材料、工具消耗及其他零星费用。(5)装卸费:包括烟叶包装后上下车发生的费用。(6)中转费280、:包括烟叶在库内转运所发生的费用。运输费用包括仓储中心库房与库房之间的运输费(用拖拉机),仓储中心运到烟叶复烤厂等运费。3物流管理费(1)管理人员人工费用:包括支付仓储中心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基本养老保险、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福利费、职工培训费及其相关人工费用。(2)折旧费:包括仓储中心办公楼和烟叶库房等设施设备以及管理用车等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的折旧费用。(3)税费:包括支付仓储中心的经营设施的税费。如办公场地、管理用车等所交纳的车船税、土地税、房产税、印花税。(4)无形资产摊销:包括与物流有关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5)水电费:包括仓储中心所发生的水电费。(6)通讯费:包括仓储中心所发生281、的通讯费。(7)差旅费:包括仓储中心人员所发生的差旅费。(8)办公费:包括仓储中心所发生的办公费。(9)业务招待费:包括仓储中心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10)低值易耗品摊销:包括仓储中心的低值易耗品摊销。(11)管理用车费用:包括仓储中心管理用车所发生的费用:(12)修理费:包括仓储中心车辆和房屋修理费。(13)租赁费:包括仓储中心在烟叶收购期间租用房屋所发生的全部租赁费用。(14)保险费:包括仓储中心在保险公司投保商品和固定资产所支付的保险费。包括车辆、财产、职工交通意外保险。(15)烟叶临时人员工资:包括在烟叶收购期间所支付给短聘人员的劳务费,如司秤员、统计员等。(16)其他费用:包括主要指282、以上费用以外的其它与物流有关的管理费用。第十九章 合并会计报表第一节 合并会计报表格式合并会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会计报表。母公司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是将母公司及子公司和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综合反映商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现金流量的会计报表。第二百三十七条 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将其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报表的范围:合并报表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及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能从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利。具体包括:(一)母公司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的283、子公司。(二)母公司虽拥有半数以下表决权,但与被投资单位有协议的、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的、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等情况。不包括:(一)已经被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二)已宣告破产的原子公司。第二百三十八条 合并会计报表包括下列内容: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三)合并现金流量表;第二百三十九条 合并会计报表的组成 主要会计报表名称、编号和编报期编 号报表名称编报期财会年企01表资产负债表月报、年报财会年企02表利润表月报、年报财会年企03表现金流量表年报财会年企04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年报主284、要会计报表格式 资产负债表(财会年企01表)编制单位:年月日单位:元资产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货币资金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应收票据应付票据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预付款项预收款项应收利息应付职工薪酬应收股利应交税费其他应收款应付利息存货应付股利一年内非到期的流动资产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合计其他流动负债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非流动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借款长期应收款应付债券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付款投资性房地产专项应付款固定资产预计负债在建工程递延所得税负债工程物资其他285、非流动负债固定资产清理非流动负债合计生产性生物资产负债合计油气资产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无形资产实收资本(或股本)开发支出资本公积商誉减:库存股长期待摊费用盈余公积递延所得税资产未分配利润其他非流动资产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非流动资产合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资产总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利润表(财会年企02表)编制单位:年月单位:元项 目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减: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二286、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加: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五、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二)稀释每股收益现金流量表(财会年企03表)编制单位:年月单位:元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二28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筹资活动产生的288、现金流量净额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补 充 资 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利润加: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经营性应收289、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债务转为资本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现金的期末余额减:现金的期初余额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编制单位 年度 单位:元项目本年金额上年金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一、上年年末余额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二、本年年初余额三、本年增加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一)净利润(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1、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