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公司信息化行政管理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36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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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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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展公司信息化、行政管理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发展有限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广和应用加快了信息传递速度,提高了办公自动化水平,推动了社会现代化管理进程。为适应现代建筑行业的需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优势,给公司的经营、生产、管理、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特根据“中冶集团2008-2010 年信息化总规划”和“信息化建设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网站管理第二条 网站的管理机构及制度。(一)公司网站由公2、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制定网站信息上传审批制度,严格审批上传信息的程序化管理。(二)公司网站上传信息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保密及信息披露有关规定执行,并要求体现在信息上传审批制度中。第三条 网站管理规定(一)网站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下列安全保护职责:1、负责本网站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2、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站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3、负责对本网站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站中含有有害信息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二)网站信息专员发现公司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向各网站负责人报告,并马上由专职技术人员处3、理。(三)网站信息专员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1、未经允许,使用各网站基础平台未授权资源的;2、未经允许,对各网站基础平台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3、未经允许,对各网站基础平台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4、未经允许,对各网站基础平台进行SQL 注入等安全测试的;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6、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四)公司网站不得发布包含下列内容的信息: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4、的;4、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6、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7、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8、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国资委相关规定的;9、影响公司品牌形象、泄露商业机密的信息;10、不允许上传各级国家机关和集团公司下达的涉密信息和相关文件。(五)网站管理部门、网站信息维护人员如违反本规定,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三章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第四条 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监管,按照使用者自行管理的原则展开工作。第五条 管理部门5、职责(一)负责公司网络整体设计规划布局管理。对网络设计提出优化建议,为公司提供网络支持。负责公司网络的监控,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行。(二)负责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检查及维护。(三)制定并执行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及信息保密制度,防止泄密。(四)负责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通过安装防火墙、杀毒软件等系列措施确保网络系统不受病毒感染。(五)负责对各类网络软件的系统数据进行备份及恢复工作。(六)负责公司软、硬件系统的需求分析。产品调研、选型、安装、调试、验收、维护、指导、升级换代等方面的统一管理。(七)负责公司内部计算机设备的登记、调配,确保计算机资源的合理应用。第六条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员的权利与责任(一6、)公司的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由综合管理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拥有公司系统维护、使用、数据安全、设备调配等方面的权力并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二)根据业务需求和有关程序要求设置、修改计算机相关安全设置及使用权限。(三)负责公司IP 地址及相关设置的统一管理,定期对各部门规范使用进行检查。(四)负责公司计算机、网络设备需求的统计、购置及报批。(五)负责软硬件常见故障的处理,解决以及联系供应商,维修商处理重大故障。(六)负责建立,维护公司计算机台账,掌握公司计算机网络设备状况。第七条 计算机管理工作规定。(一)日程管理细则1、计算机由使用者自行管理,使用者对计算机进行使用、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使用者应7、随时保持计算机整洁,下班须检查电源,确保主机、显示器等设备的电源关闭。如使用人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2、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不能带电拔插计算机附件(如鼠标、键盘等)与相关外设的通信电绂。否则引起计算机主板及外设损坏的一切损失由计算机使用者本人承担。3、除公司系统管理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主机箱,拆装内部零件或更换配件。4、外来软件必须经公司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认可后方可使用。5、上班时间严禁用计算机打游戏、播放视频及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内容。6、计算机出现故障后,应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由网络管理员负责检查确认,并根据相关事项排除故障。7、打印机的使用必须严格按规定操作,严禁使用8、不合标准的纸张,否则引起打印机的故障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使用者承担。8、原则上公司员工只能使用自己的计算机,如因工作需要使用他人计算机,必须取得计算机所在部门领导和计算机使用者的同意,严禁除公司员工以外的人员使用公司计算机。9、公司计算机管理员不定期抽查计算机的使用状况,监督指导各部门正常使用,(二)病毒防范措施1、公司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统一设置安全级别和病毒防范措施。2、一经发现可疑邮件或文件,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处理,禁止擅自打开或安装、运行可疑邮件或文件,违反者将给予处罚。3、公司网络管理员要加强重要数据备份,做好恢复准备工作。(三)软件管理1、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公司现行软件建立完善9、管理制度,保留程序正本,副本交付各使用单位使用。2、软件是公司的资产,必须得到保护。所有正版软件安装盘由党政工作部统一管理,严禁私自转让、倒卖。第八条 计算机设备器材管理规定(一)计算机及配件、外设、网络设备、耗材等按用途和性质划分如下:A 类-软件系统:各种系统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等);B 类-计算机及配件:个人用计算机、服务器及其各类配件;C 类-外设:投影仪、打印机、扫描仪、外置式光驱、外置式硬盘、不间断电源等;D 类-网络系统及设备: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网卡、机架、机拒等;E 类一耗材:磁盘、可写入光盘、可读写光盘。(二)对设备维护、调配、清理、报损的规定1、维护工作应保持经10、常性,由各部门使用者自觉进行,用户端的网络维护由使用者自己负责,使用者的账号和密码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综合管理部定期应对公司计算机网络设备的维护状况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督促该部门及责任人限期整改。2、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维护及修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3、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员应全面掌握公司网络设备的日常使用情况,做好合理配置、调整余缺的工作,并应与财务部对计算机网络设备做好定期清点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第四章 信息化管理第九条 计算机信息化应用程度是衡量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信息化的建设与引进、推广与应用是一项对企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系统工程。因此,信息化的建设是一11、项公司全员参与的工作。第十条 计算机信息化应用的目的是通过对公司的人力、资金、设备、市场、生产、技术、管理信息等原始资料进行动态和静态的数据纪录,然后进行计算、整理、分析,为领导的经营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提高公司的决策水平,增强公司应变能力。第十一条 数据安全及保密(一)各部门的人员必须定期对自己的所有资料进行备份,并妥善保管,严防信息丢失或泄漏公司机密。(二)严禁从网上下载游戏,严禁浏览非法网站或来历不明的网站,严禁打开一些来历不明的邮件及附件,严禁执行从网上下载后未经杀毒处理的软件,使用移动存储工具前须先杀毒。(三)综合管理部工作人员应负责杀毒软件服务器端的定期升级,并督促公司网络内各客户端12、杀毒软件的定期升级。计算机使用人员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如果发现病毒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刻断网迅速隔离被感染的计算机,并立即向综合管理部报告。(四)计算机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中网络设置的参数配置,不得对网络布点、线路、网卡等硬件进行随意安装或异动,如需更改,必须向综合管理部报告,由专业人员完成。(五)任何计算机使用人员不得蓄意在公司内部局域网上传播病毒,恶意破坏数据资料;同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经营企业的各种信息。(六)计算机使用人员如果违反本条例中的规定,情节轻微者,党政工作部给予警告并责成纠正。对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应照价赔偿,并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第十二条 软、硬13、件设施的采购、调配、维修、管理(一)各部门信息化设备及软件的购置必须向综合管理部递交经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的书面申请或购置审批单,经综合管理部调查并提出意见后,再向公司总经理提交购置申请,经领导批准后再将申请表交给综合管理部,然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进行购置,软、硬件设施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进行安装调试。(二)公司所有信息化设备(软件)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调配、登记。公司所有淘汰或报废的硬件信息设施参见财务部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三)公司所有信息化设备(软件)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综合管理部相关人员负责,信息化设备(软件)的日常维护工作由专职人员负责。(四)由于人为原因而造成公司软、硬件信息设施丢失、14、损坏的,各相关责任人将按规定赔偿,若无法确定责任人,则由其保管人负责赔偿。(五)部门信息化设备(软件)出现故障,需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经综合管理部核实后,将由专职人员进行设备(软件)的维护、维修工作。第五章 附则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发展有限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发展有限公司介绍信、礼仪礼节、环境卫生等行政管理工作,规范行政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行政管理是保证着装、礼仪礼节、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的有效实施,提高行政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必要工作。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行政管理工作。第二章 礼仪礼节第四条 职员必须仪15、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一)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太长。(二)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尽量用淡色。(三)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四)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得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五)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第五条 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一)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二)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三)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16、钉子的鞋。(四)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五)职员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臃肿的服装。(六)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第六条 无论在公司,还是在访问其他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第七条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第八条 正确使用公司的物品设备,提高工作效率。(一)对公司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更不许挪为私用。(二)及时清理、整理账簿和文件,墨水瓶、印章盒等物品使用后应及时关闭盖子。(三)借用他人或公司的东西,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放原处。(四)工作台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五)公司内以职务称呼上司。同事、客户间以先生、小姐17、等相称。(六)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七)正确、迅速地打、接电话。通话要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第三章 环境卫生第九条各部门应负责各自办公室的清洁卫生。所有的文件、资料、报纸要摆放整齐,桌面、地面等要保持清洁,每日工作结束时应将个人桌面拾干净。第十条综合管理部每季对各办公室进行环境卫生抽检,发现不合格的环境立即通知其部门人员整改,多次通知整改无效的由综合管理部发文在具体公司通报批评。第十一条 对于抽检全年达标的部门,由综合管理部在年底通报公司进行表扬。第四章 附则第十二条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发展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18、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档案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利用和保护档案,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第二条 适用范围与档案的管理机构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公司综合管理部是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档案员(兼)做日常具体工作。公司档案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主要分为文书档案、财务资料、工程技术资料,房屋销售资料、合同审计资料、法律资料、声像制品资料、其他资料。第二章 档案归19、档范围第三条 工程技术资料参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主要为工程A 类基建档案与工程竣工档案。(一)工程A 类档案包括项目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工程招投标及承包合同文件、工程开工文件、商务文件、工程竣工备案文件以及其他文件(二)工程竣工档案包括A 类基建档案、B 类监理档案、C 类施工档案、D 类竣工图。项目开发资料,包括国有土地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由投资开发部负责收集归档,移交综合管理部保存。公司工程项目资料,包括各类工程图纸,备案资料、竣工备案通知书、竣工资料等工程项目资料,由工程20、管理部负责收集归档,移交综合管理部保存。1、各部门应该根据项目工程建设的进度及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工程A 类档案,保证工程档案归档的及时性,工程竣工档案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统一移交公司档案室。2、公司档案室档案管理员应按市房地产企业的归档要求及时接收项目工程档案并建立相应接收台帐。第四条 文书档案是反映党务、行政管理等活动的档案。它记录了一个社会组织所从事的各类管理活动,如党群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业务管理等。文书档案通常是由办理完毕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书转化而成,文件是法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各种活动中,为互相联系和处理事务等实际需要,用文字、图表等方式直接记录下来的21、具有完整体式和处理程序的信息材料。(一)文书档案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收集归档并保存。1、反映本单位职能活动的文件材料。2、本单位工作活动中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3、本单位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单位、同级单位的文件材料;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4、其他对本单位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文书档案管理的保管期限单位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 年。1、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1)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2)本单位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3)本单位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4)本单位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22、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5)本单位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6)上级单位制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7)同级单位、下级单位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单位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2、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1)本单位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2)本单位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3)本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4)本单位一般性事物管理文件材料。(5)本单位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单位的批复、请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6)上级单位和同级单位印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7)同23、级单位、下级单位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单位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8)下级单位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第五条 政府及上级部门法规性文件资料,包括上级颁发、需公司执行的,或由行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第六条 公司内部文件资料,包括由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公司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公司年度、月度工作总结和调查报告。公司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公司大事记等。第七条 公司内部资质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正本,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归24、档并保存;副本由企业管理部保存。第八条 公司项目合同审计资料,包括各种合同、预结算审计经济资料等,由经营计划部负责归档,综合管理部保存。第九条 公司房屋销售资料,包括预售许可证、在日常房屋销售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由营销策划部负责归档,项目结束后移交综合管理部保存。第十条 公司法律文书资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归档并保存。第十一条 公司荣誉证书资料,公司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归档并保存。第十二条 声像制品资料,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25、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影片资料等,综合管理部负责归档并保存。第十三条 题赠性资料,包括上级领导和外协友好部门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归档并保存。第十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资料,包括公司员工招聘、劳动合同、奖惩、考核、培训、任命、工资审核记录等相关资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归档并保存;员工档案按照管理权限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第十五条 公司财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由财务部负责归档,两年后移交档案室保存。第三章 档案管理第十六条 档案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销毁、统计、检索、编码、26、利用,这九道工序是档案工作的整体,它们之间相对独立,但又相互制约。(一)档案的收集就是把分散的,以及散失到其他部门的各类档案资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分别集中到档案室。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归档,即把公司活动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定期进行整理,移交综合管理部进行归档保存。1、移交归档的时间(1)文书档案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归档,一季度内应将上一年度文书档案按要求进行文件级整理归档。(2)财务档案按照财务要求进行装订组卷,财务部保存上一年度档案,隔年档案移交综合管理部保存。(3)工程档案及涉及的合同档案在项目结束后按照竣工资料档案要求由工程管理部进行归档,移交综合管理部保存。27、(4)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十日内整理并保存,需移交综合管理部立卷归档的要在十日内办理交接手续。(5)对于在外地施工部门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2、移交归档的要求(1)各部门设立专(兼)职档案员,档案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进行装订后,交档案室归档。(2)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3)工程档案的归档要求公司档案室档案管理员应按工程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分类整理。(4)文书档案的归档要求单位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文书档案应按年28、度/组织机构/保管期限分类法进行分类整理。文书档案归档整理单位为件,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印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位一件,来文与复文为一件。(5)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正文和附件必须在一起。(6)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7)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 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第十七条 档案借阅(一)档案只供本公司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查阅29、。(二)各部门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非密级档案资料。公司重要文件和有密级的档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三)档案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不得转借。(四)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五)借阅档案须妥善保管,不得毁坏,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第四章 档案销毁、安全与保密管理第十八条 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档案安全与保密30、意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保密制度。第十九条 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查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第二十条 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总经理批准。第二十一条 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综合管理部部长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职工作人员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档案管理员调离,应由综合管理部长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第二十三条 超期档案的销毁(一)对超过保存期限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党政工作部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31、同鉴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销毁。(二)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三)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第二十四条 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第二十五条 档案库房建设应配备灭火器,具备调控温湿度(利于档案长久保存的温度范围为14-24,上下幅度为2、相对湿度为45-60%,上下幅度为5%)。第二十六条 档案室应做到“八防”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虫防鼠32、防高温,保证档案的安全性与完整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附件一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附件二 发展有限公司档案移交清单附件三 发展有限公司档案借阅审批单附件四 发展有限公司档案销毁申请表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1.总 则1.1为实施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议事程序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发展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1.2本规则在公司章程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和规定的前提下,对董事会的职权、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等进一步作出规定。1.3本规则是董事会的基本工作制度,经董事33、会审议通过,应严格按照规则执行,违反本规则所确定的职权范围和议事程序的决议应视为无效决议。2董事会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的决策机构,根据公司章程第5.4条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2.1制定和修改本公司章程;2.2制定本公司的发展规划及经营方案; 2.3决定本公司的增资、转让、合并、停产、终止和解散;2.4制定员工的劳动工资、福利和奖罚等制度;2.5审查经营状况、财务预算和决算;2.6决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2.7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确定其职权、待遇;2.8负责召集组织本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2.9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2.10通34、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2.11讨论决定本公司的其他重要事项。3.董事会会议提议召开3.1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3.2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由董事长召开临时会议。3.3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召集和主持人收到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提议后,应在十五日内筹备并召开会议。4. 董事会会议通知4.1董事长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三十天前,应书面通知各董事,通知须注明开会时间和内容,会议地点为本公司法定所在地或其他地方。4.2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时,也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包括挂号信、电报、电传等,会议文件应在会前三日内送达给全体董事。4.3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4.3.1会议日期和地点;4.3.2会议35、期限;4.3.3事由及议题;4.3.4发出通知的日期。5.董事会召开和表决5.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如董事长不能出席时,应授权其他董事代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5.2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表决,如届时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5.3董事会会议应有四分之三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5.4公司董事必须在董事会会议决议上签字。董事会决议如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和损害社会利益的,参与公司董事会决议的董事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在会议表决时提出反对意见并在会议记录中有记载的,该董事应免除会议决议责任。5.5每次董事会会议均应详细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签字36、,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会议记录用中文书写,由本公司存档备查。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按期归档。5.6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关于董事会做出的一般事宜的决议或者决定应当经四分之三以上的全体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有效。5.7董事会临时会议,在各位董事保证获得足够信息并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送达董事的通讯表决文件由董事长签署后发出(附件议案审查表),决议由董事本人签字。文件可用传真,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方式传递。6.根据需要经董事长同意,公司监事会成员、副总经理,三总师和其他公司有关管理人员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人员因故不能与会,不能委托他37、人列席会议。7.本公司下列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7.1决定项目的销售、分配方案;7.2对外借款及融资;7.3对外提供担保;7.4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资产或股权收购;7.5处置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公司资产;7.6公司与甲方、乙方、丙方或其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7.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7.8对公司合并、分立、终止、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7.9修改公司章程;7.10公司股权转让;7.11董事会认为需由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的事项。8.董事会会议议题由董事会秘书收集,由董事长或其他会议召集人确定。董事应当根据会议议程,围绕会议议38、题发表意见,会议召集人应尊重董事的权利,保证每一位董事都能发表意见。9.董事会会议记录内容如下:9.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9.2出席会议董事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9.3会议议程及内容;9.4董事发言要点;9.5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记载赞成、反对和弃权的票数以及反对和弃权董事的姓名)9.6董事会会议附件,包括提交会议表决的决议文本和代理人的委托书等。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可修改本规则:10.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修改时,本规则所规定事项与之相抵触; 10.2董事会根据公司情形发生变化,决定修改本规则;11.本规则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139、2.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附件:发展有限公司议案审查表编号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审查表议案名称议案提交部门单位议案概述:需董事会决策的事项: 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查意见: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董事长审批意见: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备注: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管理办法。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中国中冶之间的指定联40、络人。第四条 信息披露事务等日常工作由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本公司现任监事;(三)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四)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1、,连聘可以连任。第九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应向中冶置业备案,并报送以下材料:(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候选人)现任职务和工作履历;(二)候选人的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等。(三)候选人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及通讯地址等。第十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充足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一)本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连续三年未参加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三)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四)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后果严重的;(五)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42、文件,后果严重的。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离任的,应当接受公司董事会的离任审查,并办理有关档案文件、具体工作的移交手续。董事会秘书辞职后未完成上述报告的,或者未完成离任查、文件和工作移交手续的,仍应承担董事会秘书职责。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应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董事会未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第三章 管理内容及工作流程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包括:(一)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发布;(二)制定并完善公司信息43、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三)督促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协助相关各方及有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负责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五)负责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六)关注媒体报道,主动向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求证,督促董事会及时披露或澄清。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一)组织筹备并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二)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三)积极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四)积极推动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五)积极推动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公司董事、监44、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本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培训。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提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如知悉前述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做出或可能做出相关决策时,应当予以警示。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履职行为。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其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第二十一条 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其他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会议,应及时告知董事会45、秘书列席,并提供会议资料。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承诺在任期期间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对外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不属于前述应当履行保密的范围。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依法定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的,均以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46、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发展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与使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第三章 印章范围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指的印章是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以及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一是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47、效力的印章;二是公司机关各部门专用章,不具备对外法律效力。第四章 印章的管理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一)印章刻制的申请、审核和批准:公司级各类印章均由总经理授权刻制。(二)印章的刻制:经过批准后的印章刻制申请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进行刻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司名义私刻印章。第五条 印章的启用与保管(一)综合管理部建立印章登记台帐和预留印鉴。每个印章的起印、废止、使用部门与管理者等详细情况均应登记入台帐,并将此台帐永久保存。(二)印章的启用一律以公司文件通知为依据,注明印模样式和启用日期。(三)公司公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综合管理部专人保管;(四)当印章管理员发生人事调动或离职时,印章管理48、员应向部门负责人移交印章与相关事宜,由部门负责人另行安排专人进行印章管理。第六条 印章的使用(一)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时应填写盖章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到印章管理员处加盖印章。(二)公司印章的使用原则上由印章管理人担任。印章使用人必须严格控制用印范围,并仔细核实印章使用是否获准。用印完毕应将用印情况予以记录。代理实施用印的人在用印后应将用印依据或用印申请表交印章管理人审查,同时用印依据或用印申请表上应有代理人签字。(三)公司各部门因业务需要使用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时应按照合同管理办法完成相应审批手续后方可到印章管理员处加盖印章。(四)用49、印必须遵循正确的方法:公司印章应盖在文件正面; 盖印文件必要时应盖骑缝印;印章一般盖于公司名称、部门名称的中部,并能骑年盖月半遮日;盖印除特殊规定之外,一律用朱红印泥;部门文件份数较多,可盖只须保留原件的份数,其他可采用复印方式。做到不漏盖,不错盖,浓淡均匀,清晰完整。第七条 印章的外出使用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外出使用公司公章时应填写印章外出使用申请表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由印章管理员携带印章与部门经办人一同外出办理印章使用事宜,必须做到章不离人,不在空白页面上加盖印章。第八条 印章的作废与销毁(一)印章的作废包括不适用作废、磨损更换作废、遗失作废等。(二)公司进行50、机构撤、并时,原部门印章管理员应将印章转交给党政工作部并办理交接手续。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延期使用、作废该部门印章公告的相关事宜。(三)已确认作废的印章由使用单位提出销毁申请,填写印章销毁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综合管理部统一发文作废并销毁。第五章 印章管理员的责任与处罚第九条 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告。第十条 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名誉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对违纪者予以相关处分,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第十51、二条 本办法由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一:发展有限公司盖章审批单附件二:发展有限公司印章销毁申请表附件三:发展有限公司印章外出使用申请表发展有限公司会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发展有限公司为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治理结构,有效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科学管理建设,促进公司经济及各项事业持续、稳步、快速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总部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总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种类型的会议。第二章 会议分类及组织第三条 会议分为五种类型:行政例会、专题会、研讨会、协调会及临时会议。第四条 行政例会包括:(一)总经理办公会(二)经营计52、划会:总结公司总部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解下达年度、月度经营计划任务,安排部署重点计划工作,由经营计划部负责筹备。第五条 专题会:与会人员和会议时间由主持人确定,主要内容:研究解决公司重大事项及亟待解决的问题。专题会必须事先备案,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召开。第六条 研讨会:公司在决策前就经营、管理、以及销售等专门问题,请公司专业人员以及公司外部专家进行研讨,提供参考意见或备选方案。研讨会必须事先备案,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召开。第七条 年终工作会议和年度工作会议:总结公司经营业绩,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筹备,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召开。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组织53、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以公司的发展战略为指导,讨论和解决各种经营问题,是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公司总部日常经营、生产决策的议事机构。第九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总经理办公会日常事务的组织,包括会议议题的整理收集、会议安排、会议记录、纪要整理及会议资料的保管。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方针、政策,国务院国资委和集团公司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重要指示、决定,讨论并提出贯彻实施的意见;(二)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重要决议;(三)听取各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日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四)公司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的拟定和审54、核;(五)公司合理化建议管理事项;(六)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责或工作;(七)其他应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第十一条 参会人员范围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助理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人员构成。经总经理批准,其他人员可列席会议。第十二条 会议主持人(一)总经理是总经理办公会的主持人;(二)总经理因故不能出席时,应委托其他参会人员担任临时主持人。第十三条 会期与召集(一)总经理办公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二)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于每月第一星期的星期二举行。定期会议因故调整时间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综合管理部应提前将时间调整结果通知到每一位到会成员。(三)总经55、理办公会临时会议(每周)必须由总经理或下列成员提出,总经理批准召开:1、副总经理;2、总会计师;3、总部各部门经理。(四)临时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综合管理部应提前通知到每一位到会成员。第十四条 会议准备(一)公司各部门部长应在总经理办公会常规例会召开前将月度工作总结以文本或电子格式材料交综合管理部汇总;(二)综合管理部负责拟定会议议程,提前报请总经理审阅;(三)如有与会议有关的材料需发放给参会人员,须经总经理批准,材料提交者提前将文件交综合管理部统一发放。第十五条 会议流程(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召开;(二)经营情况汇报,主管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其他议题的沟通、讨论;56、(四)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领导对于日常经营管理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五)总经理对本次会议的总结和要求;(六)主持人宣布闭会。第十六条 会议记录(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总经理办公会的过程和有关讨论内容进行纪录;(二)总经理办公会的记录,由综合管理部撰写;会议记录应载明以下内容: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2、参会人员;3、会议议程;4、与会人员发言要点;5、结论性意见等;(三)会议结束后,由综合管理部将会议纪要整理完成,并根据纪要撰写简报,会议纪要和简报应及时送交总经理审阅;(四)会议简报经总经理审批签发后,综合管理部负责将简报下发给所有参会人员;(五)综合管理部负责简报及会议纪要保存备案。第十七条 57、总经理办公会形成决定后,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和督促检查,并向总经理及时通报落实情况。第四章 会议通知第十八条 会议准备包括议题、议程、主持人、记录人、将要下发的文件、发言材料准备,对会议进程的预测和对策。第十九条 会议召集者就会议议题准备充分的资料、信息,拟就议程及时间分配,确定好主持人及会议记录人。第二十条 与会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就议题认真准备资料及发言要点。第二十一条 提前布置会议场所,保持整洁,所需仪器设备提前到位并调试正常。第二十二条 主持人事先安排好与会人员座次。第六章 会议召开第二十三条 会议议程由主持人于会议开始时向与会人员宣布,与会人员应严格遵照执行。第二十四58、条 会议主持人应紧紧围绕议题,按照议程主持会议,确保会议按预计时间进行。第二十五条 会议主持人要把握会议进程,及时制止干扰会议的行为,适时宣布散会。第二十六条 在会议议程进行中与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会风,发言人力求发言简短、切题,表达清楚、准确。第六章 会议纪要第二十七条 会议记录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只记录会议的决议,而不记录讨论过程。第二十八条 会议记录人员在记录过程中,对于没有听清或不理解的决议有权举手提出疑问,由主持人给予明确指示。第二十九条 会议记录人员要在会议结束后1 个工作日内将会议纪要交主持人审核。第三十条 会议纪要由综合管理部根据要求送达相关人员。第七章 会议纪律第三59、十条 会议记录人员负责会议签到。与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紧急情况可以事先口头请假。第三十一条 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席。第三十二条 对迟到、早退者召集人应给予批准,无故缺席视为旷工,由会议召集人通报批评。第三十三条 会人员应提前10 分钟到会,不得喧哗,不得来回走动。第三十四条 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席、出席,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第三十五条 与会人员应坐(站)姿端正,遵守会场纪律,禁止交头接耳。第三十六条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关闭通讯工具或改为振动,不会客(特殊客人除外),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第三十七条60、 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得吸烟,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第三十八条 与会人员应尊重发言人,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第八章 保密事项第三十九条 会议召集者对会议内容的保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应事先制订保密防范措施。第四十条 与会人员及记录员对会议内容的秘密事项负有保密责任。第四十一条 涉及到秘密事项的会议纪要,记录员应在指定场所整理80并标明保密级别,严格按照主持人签发的抄送人员发送。第九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发展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如需,则沿用中冶置业制度)发展有限公司保守国家秘密管理办法(如需,则61、沿用中冶置业制度)发展有限公司新闻信息管理办法(如需,则沿用中冶置业制度)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如需,则沿用中冶置业制度)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建议取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发展有限公司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招标活动依法依规进行,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公司所有招标活动均应接受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第二章 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审计部是日常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建立和完善招标活动监督约束机制和办法;(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监督检查招投标活动;(三)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履行工作职责;62、(四)协调解决招标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五)受理招标投诉举报,组织查处招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第四条 在履行日常招标监督管理职能的基础上,按照公司分级管理,分级监督的原则,履行相应职责:综合管理部是公司招标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1、负责公司招标监督相关办法的制定、完善和解释工作;2、负责对公司招标监督工作的组织、检查、协调和指导;3、对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参与年度招标计划,招标申请,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相关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对在公开招标方式下的资格预审进行监督,参加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委派监督人员参加现场监督;4、负责对招标监督报告等报备资料的审查和管理;5、对非公司直63、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工作,认为有必要的,可指派人员监督。第五条 所有招标项目,均应成立针对该项目的监督小组:(一)监督小组由纪检、审计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不少于2 人;(二)监督小组应在评标委员会成立之前成立,在招标领导小组招标会议后解散;(三)监督小组成员的主要职责是:1、参加招标工作全过程的相关会议及活动,对招标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主要包括招标文件的制定,对投票人资格条件的设定,公开招标方式下的资格预审及公告情况,邀请招标方式下的被邀请投标人的确定及中冶置业各类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的入围推荐和不良业绩考核,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标准与方法及细则的制定,开标评标、定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64、等主要环节的监督;2、受理现场投诉,对招标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并及时向委派部门请求和汇报;3、对其他与招标有关的活动进行监督。(四)监督小组成员具体职责及分工:1、参加监督小组成立之前,解散之后有关监督工作的监督人员职责;(1)参加招标前期的各类会议,对招标监督小组成立之前的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并作为监督组成员之一参加开标、评标、定标(公司的除外)以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等监督工作;(2)在招标前期的各项会议记录或过程文件上填写监督意见,并存档备查;(3)按要求填写招标评标过程中有关情况、问题及解决措施记录表的有关内容;(4)监督小组成立后,将招标前期会议记录及附件1 交监督小65、组组长备查;(5)在合同签订情况记录上填写监督意见,在合同签订15 日内,将合同签订情况记录报综合管理部备案。2、现场监督人员职责:(1)对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进行监督;(2)对评标细则的审定更改监督;(3)与参加前期招标监督工作人员协调配合,对现场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进行监督;(4)担任招标监督小组组长的,在组织开展监督工作的同时,履行以下相应职责:审查招标前期会议记录,了解招标前期工作情况;在开标现场当众写成招标工作纪律,并向投标人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在评标之前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当众宣布评标工作纪律;对评委进行内外通讯控制,对评委手机进行集中保管;检查评委打分情况,出现打分异常情况要求评委作66、出说明或宣布打分无效,并出具监督意见;对招标全过程签署监督意见,按要求填写附件2(招标监督报告)及附件1 的相关内容,连同招标前期会议记录,在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后2 日内,报负责审批项目的上级部门。第三章 主要监督环节和关键监督要素第六条 招标前期监督(一)招标范围,规模标准及招标方式应符合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如采用邀请招标的,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审批文件应在招标申请中一并上报;120(二)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在招标计划中一并上报;(三)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应符合科学,合理招标的原则;(四)公开招标方式67、下,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对潜在投票人的资格条件应严格按照技术的规范和规程,集体研究确定,项目公司(分公司)管理范围内的项目应经招标公司复核,应有规范的会议记录及签字手续,会议记录应包含“招标监督人员意见或签字”的内容;招标公告应在公司招标与采购平台发布,应符合规定的发布时限;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应在公司审定招标申请后发布,发布的内容应与公司审定内容一致;(五)资格预审入围单位名单经审定后,原则上不得发生变动,同一标段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满足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二次公告并重新进行资格预审;(六)采用邀请方式招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邀请招标方式下,被邀68、请投标的名单应公司研究提出,会议记录应包含“招标监督人员意见或签字”的内容;需报上级单位审批或备案的应按程序办理;各标段所邀请的潜在投标人的数量和资格应满足公司有关规定;实际投票人应与上级单位审定的邀请单位一致,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项目,应在公司审定招标申请后发售招标文件;(七)多个标段同时招标时,实际投标人的数量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八)招标文件发出到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间,应符合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九)评标委员会产生时间,人员组成,结构比例应符合国家和中冶置业有关规定;(十)评标大纲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及确定的评标细则,不得存在违反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应经审定招标申请(招标方案)的机构审定表决69、方式,结果应合规且有完整记录和签字手续。第七条 开标过程监督(一)开标现场除招标工作人员和招标单位有关领导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二)承办招标活动的部门或机构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公开开标;(三)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按时间送达的不予接受;(四)应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以及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开标记录等开标程序进行监督;(五)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应合法有效;(六)截止投标后,出现某个标段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情况时,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评标过程监督(一)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招评标工作人员应予以回避;(二)评标开始前70、应由评标委员会组织对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以122及评标细则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介绍,评委分工应符合独立评审,独立打分的原则;(三)评委应遵守有关评审纪律,应按要求客观、公正、独立进行评审和打分;(四)资格审查及废标的处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对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和被邀请投标单位进行复核的,以及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后审的,应由评标委员会按要求进行,审核通过的单位不够法定数量的,应按要求重新组织招标;(五)在评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内容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当所有投标均被否决或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时,应当重新组织招标;(七71、)评标报告,打分汇总表的签字手续应完备,评标报告中的结论与排序应与评委打分汇总的排序一致;(八)在评标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评标委员会独立、公正地进行评审;(九)对于评标过程中涉及保密范围的内容,应严格保密;(十)对评标过程中的各类会议,应通知监督人员参加。第九条 定标监督(一)招标领导小组应根据评标委员会得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如与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不一致的,应有充足理由并形成书面意见;(二)定标过程应充分听取招标领导小组所有成员意见,决策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有规范的会议纪录及签字手续;(三)有关招标结果应按公司管理程序报批或备案应与招标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一72、致。第十条 后续监督(一)招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公司审定的预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谈判过程应合法合规,合同内容不得存在实质上改变招标,投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合同金额原则上应不高于评标价格,当合同签订情况出现与公司批复的内容不符的情况时,应按照公司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中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保函);(三)招标结果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信息发布,并同时在公司招标与采购网和公司惩防体系信息管理系统上公布。第四章 罚则第十一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公司纪检机构应及时予以纠正,或提出书面建议;情节严重的,纪委可直接或责成有关部门调查73、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招标过程中出现的明显违规违纪行为不听取监督意见或以其他借口拒不改正的,监督小组可宣布招标活动暂停或无效。第十二条 招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或项目公司(分公124司)可责令其重新组织招标,并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时予以考核;视情形在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一)对必须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或者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二)公开招标方式下,未按规定和程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或入围单位不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邀请招标方式下,被邀请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无正当理由74、取消合格潜在投标人入围资格或投标单位资格的,公司直接管理范围的项目,未在公司审定招标申请后或未按公司审定的内容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的或发售标书(邀请招标)的;(三)未指派人员参加招标全过程监督的,招标前期会议记录和合同签订情况记录中无监督人员意见或签字的;(四)对需要公司研究确定的事项,未按规定进行集体决策的;(五)干预评标委员会评审的,评审结果呈现明显倾向性的;(六)招标领导小组违反规定,无正当理由在评标委员会依程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七)未与公司(或项目公司(分公司)相应机构)批复的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的;无正当理由,合同金额严重偏离或超过评标价的;合同主要内容或关键性条75、款与招标文件存在明显差异的;(八)向投标人索贿或接受投标人贿赂的;(九)项目公司(分公司)对于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项目,不按要求对技术规范书和商务文件进行审定的;不按要求上报招标申请和年度招标计划的;(十)其他违法违纪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第十三条 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取消其评委资格 ,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一)未经批准擅自离开评标地点,私下接触投标人的;(二)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三)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四)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不按照评标标准和标的;(76、五)被抽取参加评标的专家库的专家,无正当理由,在一年之内累计三次以上不参加评标活动的;(六)其他违法违纪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一)未按规定从公司专家库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专家库中抽取或确定专家的;(二)在组织实施招标活动时未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招标程序在合法合规性在存在明显问题,未严格履行审查把关义务的;126(三)其他不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招标代理行为提。第十五条 监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77、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一)未按要求在招标前期会议记录,合同签订情况记录上填写监督意见,未按要求进行存档,报备工作的;(二)未按要求填报附件1、附件2 的;(三)在监督过程中不履行职责,应发现而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或明知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不及时采取措施或提出监督意见,所监督的项目被举报查实的。第五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附件一 招标评标过程中有关情况、问题及解决措施记录表附件二 招标监督报告发展有限公司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如需,则沿用中冶置业制度)发展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发展有限公司公务78、用车管理,本着节约开支、使用效率最大化原则,根据中冶集团暨中国中冶总部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冶集办201048 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二条 综合管理部下设车辆管理工作人员一名,负责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统一管理工作,车辆管理人负责车辆的日常调度及管理事务,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汇报工作。第三条 公司车辆分为专职用车及非专职用车。专职用车由车辆对应的专职驾驶员负责管理,驾驶员对责任车辆的一切维修、保养、清洁工作负全部责任。第四条 未经综合管理部部长批准,公司车辆不准借予公司外的人员使用。公司的非专职车辆使用由车辆管理人按照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79、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务的原则统一安排。第五条 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第三章 车辆行驶及维修保养管理第六条 驾驶员驾驶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安全驾车,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七条 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各类相关证件办理,如车辆保养、年检、验车及各类通行证的审查变更等,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相关证件的延迟办理,费用由个人承担。第八条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需要维修时,须及时报告车辆管理人员,填写重大固定资产大修审批单,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将车辆送厂维修。如80、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而需维护的,应依情节轻重,由责任人予以承担。第九条 车辆如遇碰撞及严重刮伤,驾驶员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做好车辆出险工作,如车辆在一年内出险超过3 次,驾驶员个人将承担20%的修理费用。第十条 公司车辆按品牌划分与4S 店签订维修协议,所有车辆维修保养都要到指定4S 店进行,除指定店以外的维修保养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建议取消)第十一条 公司统一办理加油卡,每张加油卡与专职驾驶员所负责车辆牌号进行绑定,不可用于其它车辆缴费。驾驶员需对个人所负责的专职车辆做好里程记录。第十二条 公司统一对各车辆安装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以后所涉及相关81、费用不予报销。(建议取消)第十三条 公司所有车辆由党政工作部指定专职人员统一办理保险续费事宜,驾驶员不得办理相关业务。(建议取消)第十四条 车辆清洗一律去公司指定地点进行,每次清洗做好登记工作,以后所涉及相关费用不予报销。第四章 驾驶员管理第十五条 驾驶员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第十六条 驾驶员要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供文明、礼貌、安全行车服务。第十七条 驾驶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爱护车辆,对所管车辆要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和排除。第十八条 驾驶员因违反交通规则导致的罚款和其他费用自理,82、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驾驶员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时,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的情况,由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第十九条 公司提供驾驶员休息室供非出车驾驶员在上班时间休息使用,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外出行车的,应在驾驶员休息室等候工作安排。如需离开公司,参照公司请休假制度办理手续,方可外出,回到公司后,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第二十条 如遇领导出差驾驶员应按时到公司上班,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经批准方可外出。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驾驶非专职车辆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第二十二条 公司每83、年底将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包括车辆用油、修理费用的统计审核,如所产生费用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管理人员可以建议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其给予留岗查看、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应处罚。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发展有限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水平,推进公司的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 低值易耗品的定义第二条 低值易耗品是指采购价值在1000 元以下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的物品,不足为固定资产的,重复使84、用且保持原实物形态的能独立发挥作用的物品。第三章 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和其他存货的区别第三条 与固定资产的不同点:使用期限短,价值低,财务核算方法相对简化。第四条 与其他存货的区别:与产品生产间接相关,独立保留实物形态。第四章 低值易耗品的分类第五条 办公用具类:指各种办公家具用具,如保险柜、沙发、办公桌、办公椅、档案柜、工作台等。第六条 电器用品类:指各种不足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电器用品,如验钞机、电暖器、风扇、饮水机、音响设备、电话机、移动硬盘等。第七条 专用工具类:指电脑维修人员、机械维修等特殊工种所使用的专用工具用具。如万用表、手电钻、剥线钳、电流电压测量专用表等。第八条 其他类:指除85、以上类别以外的属于低值易耗品的其他用具如清洁器械、消防器械,季节性使用的工用具等。第五章 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与保管第九条 公司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部门为综合管理部。所有物品必须由使用部门填写物品申购单(见附件),每月15 号前将填好的单子交至管理部门,月底管理部门集中进行采购。第十条 临时需添加的物资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程序申购。第十一条 物品申购单应填写清楚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等参数,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上报,如需改动应重新填写不得涂改。第十二条 低值易耗品费用报销凭证需另付物品到货明细并填写入库单,做到票账一致。第十三条 管理部门应建立物品领用台账,使用部门领用人需签字确认方可领取所需物品。第六章 低86、值易耗品的清点与处理第十四条 定期对物品进行清查盘点,检查物品有无变质及损坏情况等。遵守以旧换新,无物不申领的原则达到节约经费,物尽其用的目的。第十五条 不常用的积压、呆滞物品,对其应积极进行修旧利废、改制利用、变价出售等处理。第十六条 已报废或无使用价值的低值易耗品将由管理部门统一进行处理。第七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如需,则沿用中冶置业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的安全使用和楼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对楼内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此管理办法。第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第二条 工程维修87、人员必须加强对楼内设备,尤其是消防报警及灭火设施认真检查、维护,保证设施(设备)正常工作。第三条 楼内严格控制明火的动用,未经物业管理部门专职人员的同意,任何人或单位不得擅自动用明火。经过批准使用时,必须作到现场有人监护并配备灭火器材。第四条 所有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第五条 楼内的机房、库房内均严格禁止吸烟。第六条 办公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250W 以上)家用电器;不得擅自移动室内工作位或私接电源,以免引发电气事故。第七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下班前或者要长时间离开办公室之前,应检查一下室内安全情况,并关闭所有电器电源和照明,关好门窗。第八条 在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要随意触动各种消防88、应急设施。如烟感器、温感器、喷淋器、消火栓、灭火器等。第九条 如果发现安全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楼内警卫巡视人员报告或者直接打楼内消防控制室电话“9119”报警。第三章 消防应急疏散预案第十条 制定火灾应急方案的目的是为了积极推动办公楼各部门、员工、各岗位的管理、操作、服务人员,参与火灾预防工作。(一)报警和接警与火灾作斗争,首先必须发现火(即着火源),因此,报警与接警是火灾应急方案的第一步。把握好报警的内容和程序,是及时掌握火灾信息,迅速把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的关键。从报警系统的功能来看,当消防控制中心的报警红灯发出警报信号,那就证明火灾探测器已发现了“可疑情况”,此时,消防中心人员应立即查清报警89、地点、位置,并通知巡检员或层间服务员赶赴现场予以确认。如确认起火,便立即通过消防控制中心或电话总机向公安消防队报警,并通知保卫负责人。除了自动报警外,还有手动报警、消防电话报警和派人报警。若是电话报警或派人报警,报警人必须根据消防控制中心或电话总机的要求,详细说明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情况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务部门、工号、电话号码等。(二)在确认火灾发生后,办公楼保卫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迅速成立救灾指军部,以承担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的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1、根据火势情况通报人员疏散。2、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调集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排烟等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公安消90、防队到达以后,及时向公安消防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三)应及时通报火灾情况给有关部门和人员,疏散通报必须根据救灾指挥部指挥的命令,向需要疏散的人员发出通报。1、疏散通报应根据火情的发展决定向部分区域还是向全楼通报。通报次序:首先是着火层;其次是着火层以上各层;再次是有可能蔓延的着火层以下的楼层。2、通报的方式有语言通报(包括消防应急广播、室内电话等),警铃通报、逐层敲门通报等。3、用语言通报时,通报人的语气要温和沉着,以稳定员工的情绪,避免产生惊慌。(四)疏散和救护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层间工作人员和91、义务消防队队员。2、层间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员工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3、在餐厅、会议室、活动室等人员较多场所,管理人员应分工负责,按照不同出口,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4、疏散中,根据当天人员出勤情况,认真清点人数,不让返回起火现场。5、人力资源管理部应携带职工考勤卡到集结点清点员工人数和分配任务。6、财务部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转移到指定地点。7、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照常运转。如电话总机、水、电等在岗人员都必须坚守岗位。如这些部门受到威胁,应迅速向救灾指挥部报告,请求组织力量保护,尽力排除各种险情。8、作为义务消防队员,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A、92、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相邻房间。B、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C、指导青壮年冲过烟雾沿安全楼梯疏散;护送行动不便人员从消防电梯疏散。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办法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发展有限公司维护稳定应急机制和工作预案管理办法(建议取消)发展有限公司维稳工作预案一、 工作目标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持高度警觉,严密防范发生各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不稳定情况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控制,及时处置,将不稳定事件带来的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二、 组织机构及职责(一) 组织机构成立维稳工作小组。(二) 具体职责1、及时收集、综93、合稳定安全工作信息;2、具体负责公司维稳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状况,了解并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维稳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向领导小组汇报;3、负责按时报送信息。三、工作措施1、建立维稳工作责任制。2、建立报告制。3、建立信息反馈制。4、加强节假日值班制度。5、加强学习制度。四、群体突发性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处置程序1、维稳办公室接到有关不稳定苗头报告后,立即向维稳工作小组组长汇报情况,准备启动应急预案。2、应急状态启动后,维稳工作小组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1)事态控制;(2)引导教育;(3)协调联络:通知动员家人参94、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3、直至突发事件消除后,维稳工作小组有关人员才可离开现场。4、对应急行动过程的活动进行综合评价,整理记录(包括谈话记录、摄像、照相及其他相关资料),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进行归档保存。五、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2、认真摸底,做好排查工作。3、建立维护安全稳定工作联动机制。4、一旦出现不稳定问题,小组全体成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同时启动预案。5、通过做好稳定工作,确保不发生危害大、影响大的恶性事件,不发生集体或越级维护安全稳定事件,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六、安全预案应急演练对于维稳安全预案,公司定期进行安全预案应急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七、加强民族团结稳定,促进社95、会和谐发展要加强同少数民族之间的联系,避免发生冲突,促进各民族之间和谐、融洽发展,建立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如需,则沿用中冶置业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发展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实施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实施,提高信息系统整体安全防护水平,实现信息系统的可控、能控、在控。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制度、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冶集团暨股份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试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系统是指信息基础设施(包括软、硬件系统平台等)。第二章 内容与要求第三条 本办法对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策略、96、安全防护措施建设与对信息系统维护、安全检查等管理工作做出具体规定。第四条 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实施工作应统一组织,坚持与信息化建设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步”原则。第五条 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策略,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通过对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安全检查,不断改善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第三章 组织管理第六条 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统一组织安全防护体系的实施工作。第七条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各分子公司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是信息安全防护工作的管理主责机构,各分子公司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在公司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本公司信息系统安全防护97、实施工作。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具体构成组长:刘福明副组长: 刘波组员:杨新生 冯祥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白公谦 杨永光第八条 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工作主要职责:(一)负责落实相关的标准、规范和管理要求;(二)负责建立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策略、制度、标准、规范体系;(三)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各单位的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实施工作;(四)组织落实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第九条 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现有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安全配置与安全策略的一致性、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第四章 安全防护建设第十条 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建设要与信息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98、同步投入运行,要按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要求,采取相应安全策略,实现相应安全功能。第十一条 对于新建的信息系统,在规划阶段要先确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在设计阶段提出安全目标、安全需求及安全功能,结合总体安全防护策略,在实施阶段落实信息系统的相关安全要求,确定安全防护措施,在系统上线前应经过功能、性能和安全性测评,未经测评通过不得上线运行。第十二条 已建信息系统要根据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要求实施信息安全等级评估与改造,保证在不影响现有业务应用的情况下落实各类安全保护措施。改造后的信息系统未通过信息安全测评不得上线。第十三条 集团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及审核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各分子公99、司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第五章 安全防护策略第十四条 信息系统要落实安全防护等级保护制度,实行“系统分级、防护分域、预防为主、积极管控”的总体安全防护策略。第十五条 按照规定,逐步进行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等级保护工作,重点做好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防护工作。第十六条 根据信息系统管理的重要程度,应对系统进行安全等级的划分,并采取不同强度的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七条 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从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从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特点出发、从业务系统的安全特性出发,采取主动、严密的预防措施,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第十八条 为全面应对信息安全事件需要建立积极的管控机制,100、融合技术和管理手段,实现对信息安全风险的主动跟踪、及时掌握、有效处理,达到可控、能控、在控的管理效果。第十九条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公司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体系,负责确定信息系统各个部分的安全防护等级,以及要采取的安全策略、安全措施及管理制度等,制定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方案和信息系统等级化实施方案,对各单位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和安全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组织开展等级化评估和备案管理。第六章 安全防护技术第二十条 应按照信息系统的特性,对其进行安全防护,可利用但不仅包括下列技术:(一)对网络设备进行统一集中的配置、管理及监控,全面准确地掌握网络拓扑和网络设备的运行情况,监测网络流量,提101、高网络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二)在网络边界部署防火墙,实现网络边界的逻辑隔离、报文过滤、访问控制等功能,要求防火墙访问控制规则正确有效。(三)利用VLAN 技术将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划入不同的逻辑子网,以确保各等级信息系统之间的逻辑隔离。(四)统一部署入侵检测系统,检测关键网络边界处的网络行为。合理设置安全规则,对网络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对非法入侵者的行为进行跟踪,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阻断措施。(五)应用适当技术手段,对远程接入访问进行认证和权限控制。对系统主机和数据库进行必要的安全加固,通过合理地设置系统配置、服务、权限,减少安全弱点。系统服务器和客户端应严格控制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的安装与使用。(六)102、建立数据备份机制,根据系统重要程度建立数据、系统及应用的备份策略。(七)对重要和敏感信息实行加密传输和存储;对重要信息实行自动、定期备份;对门户网站页面,要具有防篡改机制和措施。(八)构建统一应用安全监控平台,全面收集网络、主机、安全设备以及业务系统的数据,进行智能故障分析及报警,预见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迅速评价系统的薄弱环节。第七章 安全防护运行管理第二十一条 制定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安全工作。第二十二条 安全防护系统应由专人管理,根据信息系统的变更及时调整安全策略、更新代码、更改配置,加强日常运行监控。第二十三条 加强企业级信息系统的用户口令管理;对于主机、数据库、应用服103、务器等系统管理员口令应定期更改。第二十四条 加强对企业级信息系统的数据备份管理,制定并及时调整备份策略,落实备份制度。第二十五条 制定企业级信息系统的应急预案,不断改进薄弱环节。第二十六条 加强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和规范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现、预警、分析、通报、及处置的工作流程,确保一旦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理。第二十七条 加强信息系统安全日志管理,严格执行系统审计。做好安全分析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第二十八条 建立员工信息安全与保密制度。对信息系统的访问严格按照访问权限进行控制和调整。对外来人员接入系统要严格管理,并对外来人员在信息系统的工作进行监控。第二十九条 制定安全104、审核和安全检查制度规范,并定期按照程序进行安全审核和安全检查活动。第三十条 对系统变更、重要操作、物理访问和系统接入等事项需经上报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发展有限公司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发展有限公司党政公文处理管理办法(沿用中冶置业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工作,依据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党政公文处理工作办法,制定本公司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公文处理工作。第三条 公司内党政公文是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发布105、规章制度,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 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第四条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第五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第六条 公司公文处理负责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规范、高效的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第七条 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主管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第二章 公文种类第八条 常用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三)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106、项或者法定事项。(四)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五)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单位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七)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单位的询问。(八)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九)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请示事项。(十)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十一)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第三章 公文格式第九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107、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发文单位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页码等要素组成。(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如需标注份号,一般用6 位3 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国家秘密:“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商业秘密:“核心商密”“普通商秘”和保密期限;工作敏感信息:“内部使用”。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 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108、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 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四)发文单位标志。由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单位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单位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单位名称。发文单位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单位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单位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109、当置于发文单位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单位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五)发文字号。由发文单位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单位的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单位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 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单位标志下空二行位置。“签发人”三字用3 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 号楷体字。如有多个签110、发人,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单位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七)标题。由发文单位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一般用2 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 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 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八)主送单位。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当使用单位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单位统称。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单位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单位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单位名称移至版记。(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111、公文的内容。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3 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单位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一般每面排22 行,每行排28 个字,并撑满版心,特殊情况可调整行距、字距。不允许出现“此页无正文”样式。(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112、对齐。(十一)发文单位署名。署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单位负责人签发的曰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单位负责人签发的曰期。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 不编为01)。(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单位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单位印章,并与署名单位相符。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单一单位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单位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单位署名和成文曰期,使发文单位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113、单位署名按照发文单位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单位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单位署名和成文日期, 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成文日期时,可以釆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解决。(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上行文中,特别是“请示”文种,在附注中须标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114、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 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十六)抄送单位。除主送单位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单位,应当使用单位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单位统称。如有抄送单位,一般用4 号仿宋体字,在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单位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单位名称后标句号。(十七)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单位和115、送印日期。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 号仿宋体字,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印发单位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 不编为01),后加“印发”二字。版记中如有其他要素,应当将其与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用一条细分隔线隔开。(十八)页码。一般用4 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第十条 公文的版式按照2012 年新的国家标准GB/T970420116、12 执行。第十一条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幅面釆用国际标准A4 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第四章 行文规则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单位。第十五条 向上级单位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单位,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单位和同级单位,不抄送下级单位。(二)部门向上级单位请示、报告重117、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单位同意或者授权。(三)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单位名义向上级单位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单位。(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五)除上级单位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向上级单位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单位负责人名义向上级单位报送公文。(六)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向一个上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单位。第十六条 向下级单位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主送受理单位,根据需要抄送相关单位。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单位的直接上级单位。(二)综合管理部(综合部)根据本级单位授权,可以向下级单位行文,其他部门和118、机构不得向下级单位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单位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本单位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本单位同意后可以由本单位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本单位同意。(三)单位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单位的相关部门行文。(四)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单位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五)上级单位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单位的另一个上级单位。第十七条 同级单位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同级单位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单位的同级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各部门除综合管理部(综合部)经授权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第119、五章 公文拟制第十八条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第十九条 公文起草应当做到:(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公司的相关要求,完整准确体现发文单位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二)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三)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四)文种正确,格式规范。(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六)公文涉及其他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力求达成一致。(七)单位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第二十条 公文文稿签发前,相关责任部门应对文稿进行审核120、。审核的重点是:(一)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单位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三)涉及有关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四)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五)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第二十一条 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 由起草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第二十二条 公文应当经本单位负121、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单位的部门根据单位授权制发的公文,由受权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单位的负责人会签。第六章 公文办理第二十三条 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第二十四条 收文办理主要程序是:(一)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二)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三)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 是否应当由本单位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单122、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 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四)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五)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六)催办。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123、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七)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第二十五条 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是:(一)复核。已经发文单位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二)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三)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四)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第二十六条 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单位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公文124、,原件由主办单位归档,相关单位保存复制件。单位负责人兼任其他单位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单位归档。第二十七条 涉密公文的办理须遵循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第七章 公文管理第二十八条 总部及各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公文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公文效用。第二十九条 单位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各项目公司(分公司)要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第三十条 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单位的要求执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发文单位批准。公开发布的时间、形式和渠道,由发文单位确定。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单位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125、第三十一条 公文的撤销和废止,由发文单位、上级单位或者权力单位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第三十二条 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第三十三条 单位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单位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经整理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将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第三十四条 新设立的部门应当向本级单位综合管理部(综合部)提出发文立户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发文单位,单位合并或者撤销时,相应进行调整。第三十五条 涉密公文的管理须遵循国家和公司有关规126、定。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集团党政公文含电子公文。电子公文处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发展有限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如需,沿用中冶置业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出资人和职工权益,规范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各级领导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央有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要求,在经营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坚决维护党纪国法和企业规章制度,同时要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市场中锐意进取,正确处127、理好廉洁从业与开拓经营的关系,勇于创新与遵守市场经济规则的关系,行使权力与接受监督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恪尽职守,廉洁从业,抓好管理,带好队伍,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企业(含全资、控股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包括项目部负责人、派出驻合资项目负责人和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但又返聘担任上述职务的人员。第二章 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第四条 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应当忠实维护国家、出资人和企业利益,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国家和出资人权益的行为:174(一)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 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二)不128、制定决策程序或者决策程序不健全;(三)违反规定办理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事项;(四)违反规定投资、担保、融资、借贷、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五)未经批准或者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用企业资产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在国(境)内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购买金融产品、购置资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六)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七)违反规定自行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八)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未经出资人机构批准或者备案决定大额捐赠、赞助事项;(九)其他滥129、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第五条 各级公司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忠诚于企业,不得有以权谋私、损害本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一)私自从事物资材料、大型机械设备等营利性经营活动及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从事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入股;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175(二)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分包、外协队伍及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利益;(三)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四)违反规130、定兼任所出资企业或下属单位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或者其他报酬;(五)利用职权将个人或与他人合伙购置的各类生产经营设备出租给本企业或有关联交易的企业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谋取私利;(六)在工程总分包及结算、物资材料采购等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贵重物品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七)在物资材料、大型办公用品采购等经济行为中不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或在工程总包中私自安排与自己有关联的施工队伍,或在采购中故意舍近求远,高价、质劣或超计划采购;(八)其他以权谋私、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第六条 各级公司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廉洁治企,防止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不得有下131、列行为:(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二)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176(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场地、物资材料及其他生产资料等(含无偿提供、有偿使用、暂时借用);为其经商办企业挪用、拆借企业资金,提供贷款抵押、质押、担保等;(四)本人的配偶、子女及特定关系人承揽本企业经营业务,参加自己主管、参与的项目施工、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招投标经济活动;(五)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六)按规定应当实行任132、职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七)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单位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八)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行为。第七条 各级公司领导人员应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自身修养,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把精力放到谋划企业发展、企业管理和职工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种实际问题上。不得有以下行为:(一)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职权,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三)在检查工作、开会、出差、考察和培训等内部往来中,不遵守企业的相关规定,超标准接待;(四)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133、付的费用,或将个人支付费用的单据、发票拿到下属单位、分包单位报销;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177(五)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权和 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六)其他因不良作风引发的不廉洁行为。第八条 各级公司领导人员应当增强民主管理意识,严格执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下列行为:(一)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中违反民主管理制度,侵害职工权益;(二)按照规定对干部任免、组织发展、评先评优、表彰奖励、职称评定、提前退休、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招待费使用情况和特困职工救助以及“两节”送温暖等应当公开、公示事项而未公开、公示;(三)134、漠视职工合法权益,在利益分配中有失公平;(四)为谋求业绩,违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等法律法规,侵害职工权益,忽视安全卫生保护,危害职工生命、健康;(五)其他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第九条 各级公司领导人员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职务消费,勤俭节约。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擅自增加预算外的职务消费;(二)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三)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四)不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五)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变相旅游;178(六)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期间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豪华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等;(七135、)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八)其他违反规定的职务消费以及奢侈浪费行为。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第十条 项目公司(分公司)应当依据本规定,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项目公司(分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为本单位实施本规定的主要责任人。第十一条 各级公司领导人员应当将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三重一大”有关制度,将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的决策情况定期向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向136、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第十三条 项目公司(分公司)应当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制度,报公司总部备案。第十四条 项目公司(分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务消费制度,报公司总部备案,并将职务消费作为厂务公开内容以适当方式向职工群众公开。第十五条 项目公司(分公司)领导人员应当按年度向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兼职、投资入股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以及有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其他情况。第十六条 项目公司(分公司)应当结合本规定建立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承诺制度,约束领导人员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和退休后的从业行为。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项目公司(分公司)领导人员的收入分配、薪酬管理137、制度;项目公司(分公司)制定相应的所管辖各级领导人员的收入分配、薪酬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第十八条 项目公司(分公司)依法对所属企业开展各项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对所属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工作的协调运行机制。第十九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对各级领导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监督。对新提拔的领导人员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对有群众反映的领导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重要岗位的领导人员进行定期谈话。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应当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对所考核的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出评估鉴定,向上级党委报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将廉洁从业138、情况作为对领导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的重要依据。对于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做出处理决定或者提出处理建议。180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检举和控告符合函询条件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函询。对检举、控告违反本规定行为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二十条 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的执行情况应同时抄报监事会。第二十一条 公司纪委每年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抽查,由项目公司(分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汇报本单位贯彻执行情况,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公司纪委。第二十二条 对反映同级领导班子廉洁从业出现的问题,项目公司(分公司)纪检负责人要在二周内向公司纪委汇报,139、不得拖延不报或通报本人。第二十三条 项目公司(分公司)纪检负责人原则上在年终就本单位廉洁从业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向公司纪委做专项述职报告。第四章 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第二十四条 各级公司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依照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政纪处分规定及企业相关制度给予相应处分。共产党员违反本规定的,除依照前款处理外,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责令清退;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据国家或者企业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拒不退还或者拒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企业应当通过法律途径140、追究其责任。第二十六条 公司建立企业领导人员职位禁入制度:(一)违反本规定受到警告、记过处分的,一年内不得提升职务,不得给予各种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二)违反本规定受到记大过和降职处分的,两年内不得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不得给予各种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三)违反本规定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两年内不得担任公司及所属企业的领导职务,不得给予各种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四)违反本规定受到留党察看、留用察看的,恢复党员权利和恢复公职后未逾两年的,不得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职务的职务,不得给予各种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主要领导者,并对该单位的141、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单位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主要领导职务;(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领导职务;(七)未经批准个人所欠企业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企业领导职务;182(八)违反本规定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公司各级领导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收发文管理实施细则183发展142、有限公司收发文管理实施细则(沿用中冶置业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发展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分公司)全方位规范化科学管理,做好公司文件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公司文件是传达方针政策,发布公司行政规章制度、请示、答复问题、指导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信息的重要工具。因此,必须认真做好公司文件的管理工作,有效为公司发展服务。第三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发扬深入调查、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公司文件的处理质量和效率。第四条 公司文件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公司总部文件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发放、传递、用印、保管和立卷归档,项目143、公司(分公司)由负责人指定人员进行公司文件管理相关事宜。第二章 文件分类第五条 规定。发布重要的行政规章制度,采取重大的强制性行政措施,用“规定”。第六条 决定、决议。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184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的事项,用“决议”。第七条 通知。转发上级单位文件,转发下级单位文件,要求下级办理和需要共同执行的事项,用“通知”。第八条 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信息,用“通报”。第九条 请示、报告。向上级机关请求决断、指示、批示或批准事项所使用的呈批性公文,用“请示”。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 “报告”。第十条 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第十144、一条 函。商洽工作、询问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第十二条 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与会者共同遵守的,用“会议纪要”。第三章 文件格式第十三条 公司文件一般由标题、正文、附件、发文文号、印章、主题词、主送单位(部门)、抄报(送)单位(部门)、印发日期、录入人员、校对人员、印发份数等部分组成。第十四条 文件标题应准确简要概括文件的主要内容。第十五条 发文文号包括代号、年号、顺序号。第十六条 文件必须加盖印章。第十七条 文件分为“绝密”、“机密”、“秘密”。第十八条 紧急程度分为“特急”、“加急”、“急”、“平”。收发文管理实施细则185第十九条 文件内容要求事实145、清楚、观点鲜明、条理清晰、文字精炼、用语准确。第二十条 发文单位必须注明全称。第二十一条 多页文件应标明页码。第二十二条 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左侧留装订位。第二十三条 文件纸一般使用A4 型。第四章 收文第二十四条 公文接收由综合管理部公文管理人员负责,并经党政工作部部长批示后转发至相关领导、部门或人员。第二十五条 公文统一挂签(即收文处理表)流转。其中上级单位下发的公文挂黄签;同级及下级单位上报的公文挂蓝签。第二十六条 公文办理完成后,相关领导、部门或人员在收文处理表上签字确认,注明日期;并转还综合管理部公文管理人员。第二十七条 存档。公文办理完成后,综合管理部公文管理人员进行存档管理。146、第二十八条 公文借阅。借阅公文人员在填写公文借阅表之后,交由综合管理部公文管理人员做借阅工作。第五章 办文第二十九条 办文包括文件的分送、传递、承办、催办等程序。第三十条 办文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包括文件的分送、传递和催186办。第三十一条 协办部门必须积极配合主办部门完成文件处理。第三十二条 文件的催办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防止漏办或延误。第三十三条 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第三十四条 文件传递必须保证安全,完善签收手续,防止文件遗失。第三十五条 文件办理完毕后,统一交由综合管理部公文管理人员保管、立卷、归档。第六章 发文第三十六条 发文程序如下:拟稿人将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转发至综合管理部公147、文管理人员,综合管理部公文管理人员打印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发文稿纸,并将调整格式后的文件纸质版一并转交拟稿人,拟稿人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视具体情况,主管副总会签,并经董事长签发后,转还综合管理部公文管理人员进行公文的下发工作。第三十七条 综合管理部发文人员下发工作完成后,将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文件发放签收记录表转交至公文管理人员进行存档工作。第七章 其他第三十八条 时限要求:(一)特急:限4 个工作时内完成。(二)加急:限5 个工作时内完成。(三)急:限8 个工作时内完成。收发文管理实施细则187(四)平:限16 个工作时内完成。第三十九条 文件的保密要求:(一)绝密文件:阅后应立即退回发文部门148、,并由综合管理部公文管理人员保存。(二)机密文件:阅后应立即交由综合管理部公文管理人员保存。(三)秘密文件:阅后立即交由综合管理部公文管理人员保存。第四十条 责任与处罚(一)接收公文的相关部门或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公文,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部综合管理部报告。(二)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公文,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阅读、下发。(三)因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给公司造成名誉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对违纪者予以相关处分,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法律部门并予以辞退。第四十条 公司项目公司(分公司)收发文管理制度应严格按照相应程序办理。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 本149、细则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188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制服管理实施细则(建议取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发展有限公司管理,树立公司形象,规范员工着统一正装上岗,特制定本细则。第二章 工作制服制作标准第二条 工作制服的制装式样、选料、定价均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实施具体工作。第三章 工作制服的配发第三条 工作制服的标准配置为:冬装深色(或待定)西服2 套,长袖衬衫2 件。夏装深色西裤2 条(女职工可换裙子2 条),白色(或浅色)长、短袖衬衫各2 件。第四条 工作制服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组织配发,员工的工作制服均量身订做,并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申购。150、员工领取工作制服时需一次性缴纳置装押金1000 元。第五条 新员工工作满30 天后,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提出申请,凭人力资源部出具的新员工上岗通知书,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订做新制服,并一次性缴纳置装押金1000 元。第六条 员工辞职、除名、辞退或开除,公司LOGO 标志和胸牌需退还综合管理部,未能归还者在工资中扣除工本费10 元。配发工作制服一律不交回,穿用不满三个月者,按规定服装费用标准100扣除,穿用三至六个月者,按规定服装费用标准70扣除,穿用六个月至一年者,按服装规定费用标准扣50%,穿用一年至两年者,按服装规定费用标准扣30%;穿用超过两年者,新工作制服又未领,则免扣。第七条 临时工不予配151、置工作制服。第四章 工作制服的使用第八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工作制服,佩戴公司LOGO 标志和胸牌,否则不得上岗。工作制服领用后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修改。凡私自对工作制服进行修改属违纪行为,应由当事人根据情节严重情况予以赔偿。第五章 工作制服破损的处理第九条 员工在使用工作制服时要注意爱护,不得任意损坏或有明显污渍。因非正常使用而造成重垢、无法洗涤及破损严重无法穿着的工作制服,按使用年限赔偿。(一)领取的新工作制服在三个月内无法使用或丢失的,按原价格100%赔偿。(二)领取的新工作制服在三至六个月内无法使用或丢失的,按原价190格70%赔偿。(三)领取的新工作制服在六个月至一年内无法使用或152、丢失的,按原价格50%赔偿。(四)领取的新工作制服在一年至两年内无法使用或丢失的,按原价格30%赔偿。第六章 工作制服报损处理及更换第十条 报损范围(一)公司根据工作制服使用年限及使用情况统一报损的工作制服。(二)因工作需要进行部分更换的工作制服。(三)因工作原因造成重垢、破损无法穿着的工作制服。(四)非正常使用造成报损,已进行赔偿的工作制服。第十一条 报损程序(一)管理人员进行报损工作制服的统计、核准及处理工作。(二)综合管理部对报损工作制服进行核准并出具核准认定结果,一式两份(一份由综合管理部进行报损处理,一份存档)。第十二条 综合管理部将不定期对员工工作制服穿着进行检查、监督、对衣着不整153、,穿脏渍工作制服上岗,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等行为的员工结合绩效考核进行相应处罚。第十三条 工作制服使用期限为两年,凡穿着工作制服满两年者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换置新制服。第七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细则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发展有限公司员工食堂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方便员工,体现发展有限公司对员工的关心,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公司员工。第二章 职责划分第三条 食堂炊事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管154、理。第三章 员工餐管理制度第五条 员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一)员工餐的餐食规格员工餐:每餐可做三道菜式,包括:一荤、半荤半素,一素、一汤或一粥。(二)餐食费用标准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但食材由季度影响波动幅度较大,需行政人员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三)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员工餐由公司招聘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公司对餐费实行目标管制和据实际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报销。报销时必须提供实际票据。综合管理部每月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第六条 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按公司规定执行。(一)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155、12:0013:00(二)用餐地点:公司所有员工都须在食堂就餐地点就餐,严禁在办公场所用餐,严禁把饭菜带出食堂。(三)用餐方式员工享用员工餐,每日各部门负责人员统计好就餐人数9:00 前报到党政工作部,再由综合管理部报到食堂。员工应依次排队就餐。第四章 食堂卫生要求管理第七条 食堂在加工食品时,要做到生进熟出。第八条 食堂必须配备防蝇、防尘、通风、废弃物存放和清洗消毒、洗手设施。第九条 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后上岗,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净双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的白色衣帽,不得吸烟。第十条 管理人员必须每日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第156、十一条 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第十二条 清洗食品必须按照初洗、精洗、清洗要严格分开,未精洗的食品不得使用。第十三条 经常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整洁,清洁用工具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垃圾箱和泔脚桶要加盖,并定期清洗。第十四条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感官性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第十五条 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供应的熟食品应在备餐间内存放和供应。第十六条 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第十七条 接触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妥善保管。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的标志,严格分开。盛放熟食品容器和食具应有效的消157、毒。第十八条 油烟机设备、烟道每半年要定期清理一次。第十九条 非食堂有关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厨房。第五章 食堂卫生检查标准管理制度第二十条 仓库:(一)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整齐,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二)食品进出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第二十一条 灶面:(一)每日炒菜结束后,作料桶加盖,工器具放置有序。(二)灶面周围墙砖保持整洁,油烟机、地面不留污垢及油垢。第二十一条 工作间:(一)面点台、蒸饭板、消毒箱、淘箩、工作台、水池等用品整洁。(二)熟食板、餐具每餐消毒(30 分钟以上),保持地面清洁。第二十二条 餐厅:(一)餐厅内做到四无:无蝇、无蟑螂、无蛛网、无寄生虫。(二)做到餐厅内158、桌椅、地面、门窗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灰、无痰渍。第二十三条 个人卫生:(一)个人做到不在工作场所吸烟,不许对食品打喷嚏,不许佩戴耳环、戒指。(二)工作期间处理被污染物后应及时洗手消毒。第六章 食堂工作人员上岗第二十四条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是能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做好食堂卫生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相关法规。第二十五条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是个人卫生习惯好,讲究卫生的人员。第二十六条 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第二十七条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是健康、无传染病者、每年按照防疫部门要求进行定期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能上岗。第二十八条 食堂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159、对员工态度要人情、周到、友好、不急、不燥、不烦、不能与员工发生任何争吵。第七章 食堂进货管理第二十九条 不得采购、加工、销售腐烂变质、假冒伪劣、不经检疫、有毒的食品,如有发现从严处罚并追究经营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并由承担一切后果。第三十条 严禁购买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第三十一条 严禁采购超过保质期期限的食品。第三十二条 购进货物,根据用量情况,坚持适量、勤购、保持新鲜。第三十三条 食品由指定的工作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按需采购,由食堂工作人员验收食物的质和量,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退货。第三十四条 食品验收后入库,专人保管。第八章 食堂消毒间卫生管理第三十五条 餐具每餐要进行初洗160、 、精洗,清洗后要严格分开,再放入消毒柜里。第三十六条 餐具每餐消毒(30 分钟以上),保持地面清洁。第三十七条 对消毒柜要每日进行擦洗,并检查消毒柜工作是否正常。第九章 食堂消防管理第三十八条 加强食堂全体工作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第三十九条 保障食堂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第四十条 食堂使用燃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第四十一条 厨房和食堂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燃气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应符合规定,新增添燃气电气设备及线路,必须经过有关供电、消防部门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安装。第四十二条 厨161、房一切电器设备,其线路必须正式安装,不准增加容量,不准超负荷或过载运行。第四十三条 油炸食品时,锅内食油不得太满,以防溢出与明火燃烧,其工作人员不准离开,严格掌握油的温度,厨房内必须设排烟、通风设备,锅灶和炉门附近不准堆放可燃物质。第四十四条 厨房内不准存放煤气罐,不准火炉和液化气混用,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第四十五条 烟道要每半年清除一次。第四十六条 餐厅内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阻塞。第四十七条 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要关闭厨房、餐厅所有电闸,切断气源、火源和电源后方可离开。第十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 本细则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第四十九条 本细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162、释。发展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规范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冶置业集团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凡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三)坚持民主163、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与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第二章 “三重一大”主要内容第三条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第四条 重大决策事项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164、法、公司章程应当由股东、董事会、职工大会决定的事项。凡涉及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范畴。主要包括:(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二)企业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三)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四)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五)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资产出售、出借、出租、顶账等)、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165、项。(六)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七)职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八)企业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九)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十)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问题。(十一)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十二)对违纪人员的处理。(十三)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十四)其他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十五)其他重大决策事项。第五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166、(一)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二)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第六条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主要包括:(一)年度投资计划、融资计划;(二)重大担保项目;(三)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四)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五)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六)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七)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七条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公司相关制度所规定的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一)年(月)度计划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二)未列入预算(计划)的资金使用以立项实批数字为准;(167、三)由企业担保、抵押、信用证、贷款等资金使用。(四)重大支援、捐赠、赞助(款、物)等。(五)科研经费、环保经费、安全基金等专项资金使用。(六)集中发放的奖金、津贴等。(七)非生产性资金使用。(八)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第三章 决策方式第八条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应根据具体内容、具体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主要方式有:总经理办公会、职工大会等。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必要时相关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职责:对公司日常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运作)按程序行使决策权。研究贯彻落实董事会、职工大会的有关决议和决策部署。第四章 决策168、规则及程序第十一条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决策,除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外,必须经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决策,不得以会前酝酿、传阅会签、碰头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第十二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议题进行充分酝酿,主要负责人之间必须及时进行沟通和磋商,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第十三条 对涉及面较广、试验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在局部范围内先行试点,可行后再正式决策实施。第十四条 重大事项决策前的运作程序:(一)由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提出。(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协商,确定需要讨论决策的议题。(三)重大事项议题明确后,分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进行169、初步审核,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公示制度,扩大职工参与度,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建议。(四)根据所要决策事项的内容,准备会议材料,确定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第十五条 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前的运作程序:(一)由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提出。(二)人力资源部根据分管领导指示提出关于人事任免的初步意见。(三)集体讨论,形成任免意见。(四)任免情况予以公示。第十六条 重大项目安排决策前的运作程序:(一)由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提出。(二)有关部门组织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论证。(三)170、分管领导听取有关部门调研和可行性论证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意见。(四)根据重大项目安排决策的内容,准备会议材料,确定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第十七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前的运作程序:(一)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的年(月)度计划或预算外资金使用意向、额度。(二)由分管领导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具体意见。(三)根据资金使用意向、额度,准备会议材料,确定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四)按公司相关规定,大额资金使用项目需进行招投标的必须履行招投标程序。(五)不得化整为零使用资金或拆解资金额度,有意规避集体决策或公开招投标。第十八条 与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决策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171、属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第十九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一般要有计划性,避免临时动议,严禁未经会议讨论表决擅自决定。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决策的,公司主要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汇报并说明情况。第二十条 与会人员、会议记录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决策纪律和保密规定,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第二十一条 会议决策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重要人事任免公示后要按规定程序发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定应及时传达到广大职工。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按职责尽快完善或修订与“三重一大”有关的制度、规定、程序等。第五章 决策执行第二十三条 要不断完善“三重一大172、”决策报批制度。第二十四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全体班子成员必须不折不扣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改变集体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董事会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第二十五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主要领导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第二十六条 负责执行决策的部门或单位应当制定决策实施方案,确保落实决策的工作质量和进度,不得推诿和拖延。第二十七条 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有关成员要及时提出意见,按决策程序修正完善。第六章 决策监督第二十八条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173、度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梳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开展风险评估,确定相关控制措施,规范记录文档,促进集体决策的全面受控和有效执行。第二十九条 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审计部门应依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条规对公司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要把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要对“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的执行和决策后的实施效果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报告时,应当将本企业领导人员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坚持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及时发174、现并纠正决策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改和完善有关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第三十条 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部门和人员知情后应及时向董事会、上级党委、纪委等部门报告。第三十一条 充分发挥同级监督的作用。(一)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沟通,相互提醒,做到既相互支持,又相互制约;(二)是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时,要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四)是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有责任予以劝阻,劝阻无效时须向班子主要领导或上级报告;(五)五是充分发挥同175、级党委、纪委和职工大会的监督作用。第三十二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按规定应当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官网、公开栏等各种方式予以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第七章 责任追究第三十三条 与会人员须对会议的决策承担责任。集体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定,违背集体决策规则、程序、纪律要求,给国家、本单位、职工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直接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成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参与决策的与会人员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在会议记录中有明确记载的,可免予责任追究。第三十四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给国家、公司及职工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应进行责任追究:(一)不履行或不正176、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和程序的。(二)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三)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和可行方案而造成决策失误的。(四)化整为零使用大额资金或拆解资金额度,规避集体决策和招投标的。(五)因特殊原因,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报告的。(六)未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的。(七)不严格执行报批制度的。(八)拒不执行班子集体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九)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或影响,能够挽回损失或影响而不采取积极措施的。(十)在保密期间泄露集体决策内容或涉密材料的。(十一)会议记录严重不规范和篡改会议记录的。(十二)其他违反本细则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第三十五条 领导班子决策违规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在分清集体责任、个人责任及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的基础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责任追究意见,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报公司批准,进行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由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