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附登记表2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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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09950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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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附登记表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在内部信息报告及外部信息报送中的职责及工作流程,推进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确保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符合监管要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部制度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由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共同执行。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内部信息报告义务,公司信息的对外发布、报送应履行必要的审核、审批、登记备案等程序。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中规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份、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可能接触到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报告义务人为信息内部报告的主要责任人。第二条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3、露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证券部是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职能部门。报告义务人必须配合董事会秘书、证券部履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第三条 公司应建立信息内部报告指定联络人名册。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应当指定一名人员为联络人并报证券部备案(见附件一信息内部报告指定联络人名单),以便日常工作的衔接管理,其中子公司财务负责人为子公司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主要联络人。指定联络人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经相关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送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如指定联络人发生变动,应及时与证券部联系并办理变更手续。报告义务人或指定的联络人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报送信息4、均视同已经履行信息内部报告义务。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应尽可能由报告义务人亲自履行,将重大事项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及时做好内幕知情人登记及保密工作(见附件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对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报送的信息从金额、性质等方面进行初审,就相关事项是否进行信息披露或对外报送提出具体建议,按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经有权限的人或机构审定是否披露。第二章 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及职责划分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联络人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报备信息,确保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能够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要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完整性。公司各部门、各子5、公司指定联络人应认真收集、核对相关信息资料,参照本章所规定的事项在事发时或即将发生时通知相关负责人,经相关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报送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如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论金额大小、影响程度都应及时报送。若事项紧急,应在第一时间通过面谈、邮件或电话方式与董事会秘书联系,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与重大信息有关的书面文件直接递交或传真至董事会秘书。如对涉及报告的信息有疑问,应及时咨询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对外报送或发布的信息应与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保持口径一致。公司定期报告编制、重大事项筹划期间,未披露的相关信息将作为公司内幕信息,经手单位或个人负有6、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为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联络人应当及时向证券部报送责任范围内所需对外报送或发布的信息。按信息外部报送备案表(见附件三)格式填写并报送证券部,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后提交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未经上述流程,信息不得向外部单位或个人报送;如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且涉及内幕信息的,相关责任人在报送经审批的信息同时,还应要求外部单位或个人签署外部信息使用人保密义务书面提示函,并将对外信息报送回执(见附件四)报送证券部存档,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7、各子公司需向证券部报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未尽事宜应按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有关内部制度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一)办公室1、收到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等单位来电来文(包括非正式途径),需报送的相关资料;2、出席政府、协会、新闻媒体会主办的座谈会、行业交流会、记者招待会以及公司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等会议,拟定的发言提纲;3、接到媒体采访,相关采访提纲及拟回复的内容;4、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5、拟在公司网站、期刊发布的信息;6、提供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当日报送);7、签订许可协议;8、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8、(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9、收到各类行政处罚文件(无论金额大小,当日报送)10、公司获得的各类荣誉;11、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包括提供担保、签订许可协议、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等)。(二)计划财务部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且金额达到100万元。该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3、租入、租出以及赠与或受赠资产;4、债权或者债务重组;5、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定期报告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或实现扭亏为盈;前期业绩预告数据与实际差异较大或数据变动方向与实9、际相反;6、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7、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8、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9、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10、拟向统计、税务等部门报送的财务信息;11、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12、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租入租出以及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等)。(三)供应部和销售部1、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或方式,以及产品价格、销售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2、签订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重大采购、销售、提供劳务等合同,且金额达到3000万元的;3、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4、主要10、产品市场份额出现的重大变化;5、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等)。(五)工艺技术部1、申报、取得专利及相关进展情况;2、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3、签署与专利相关的合同;4、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出现的重大调整(调整完成后,及时告知证券部);5、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包括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等)。(六)质量管理部1、申报、取得各类质量认证资质或证书;2、客户关于质量问题的重大投诉;3、重大质量事故及其应急处理方案。(七)人资企管部1、涉及公司的诉讼、仲裁事项;2、可能依法承担的重大违约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的其他事项。(八)安全环保部1、申11、报、取得项目安全、环保审批手续;2、安全、环保重大事故;3、因安全、环保问题违法违规被相关监管部门调查或者处罚。(九)生产部(牛磺酸事业部及环氧乙烷事业部)1、生产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如产量、产能发生的重大变化、非正常性停车检修等);2、生产项目或设备重大的升级改造及其进展情况。(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2、董12、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应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后,及时将买卖情况报送至董事会秘书,确保相关信息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监管部门或系统报备的个人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主要亲属信息、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将最新个人信息报证券部备案,并委托其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十一)子公司子公司及各部门内部信息报告及对外发布、报送的信息应参照上述事项执行。子公司各部门的信息应由子公司负责人或指定联络人汇总后统一报送,根据事项性质及涉及的金额大小采取及时报送或定期报送方式进行,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在第一时间内报送至董事会13、秘书或证券部,其他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重要事项进展情况等按子公司重大事项周报表(见附件七)格式采取汇总的方式每周向证券部报送。第三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细则所称的“第一时间”是指与应披露信息有关事项发生的当日。本细则所称的“及时”是指事项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本细则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第十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请参照公司关联交易及关联人对照参考明细(见附件二)判断。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证券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附件一:信息内部报告指定联络人名单部门(子公司)名称联络人姓名联系电话分管领14、导附件二:关联交易及关联人对照参考明细一、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一) 交易事项;(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3)提供财务资助;(4)提供担保;(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10)签订许可协议;(11)深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二)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三) 销售产品、商品;(四) 提供或者接受劳务;(五) 委托或者受托销售;(六) 15、关联双方共同投资;(七)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二、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公司关联人具体如下:(一)关联法人序号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组织机构代码1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公司股东61589716-82黄冈永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公司主要股东控制的企业75702826-73黄冈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公司主要股东控制的企业75702734-4(二)关联自然人公司关联自然人主要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上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16、的父母。序号姓 名类型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注:1、上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在深交所报备人员为准,在此不具体列举;2、因公司关联人信息随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不断发生变化,上述列举的关联人信息为2014年8月7日统计数据,仅作为参考。如发生变更,请以实际关联人为准。关联交易审核表 部门(子公司)名称经办人交易对方名称交易金额(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交易必要性的描述)附件情况: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证券部审核意见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董事会秘书审核意见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审议标准参考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17、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3、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三千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按照相关规定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对于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与关联人订立书面协议并及时披露,根据协议涉及的交易金额按上述1至3条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协18、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附件三:信息外部报送备案表 报送部门报送人报送所需单位名称监管部门通知主题报 送 信 息 情 况是否具有法律依据是否涉及公司未公开信息是否需要签署保密提示函及有关说明报送信息主题报送信息主要内容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信息报送签收人信息报送签收时间董事会秘书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批签字说明:是否涉及公司未公开信息栏由证券部根据事项的相关情况填写。附件四:外部信息使用人保密义务书面提示函公司(单位)或个人: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19、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知悉本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相关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本公司股票或其衍生产品,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本公司报送的相关材料属于未披露的内幕信息,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重点提示如下:1、应严格控制本公司报送信息的知情人范围和使用范围; 2、接收本公司材料及使用相关信息的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信息保密义务。本公司将依法将上述人员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3、在该等信息未披露前,不得泄露材料涉及的内容20、;不得在公开文件中使用该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股票;4、获取本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如因保密不当致使所报送的重大信息泄露,应立即通知本公司;5、如因泄露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给本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特此提示。 对外信息报送回执公司:现收到你公司报送的以下文件及保密提示函:1、 2、 3、 信息使用人情况:序号姓 名身份证号码单位/部门岗位/职位 接收人(签字):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附件五: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审核表 报送部门报送人报 送 信 息 情 况是否涉及未公开信息重大(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登记重大信息概述本期事项涉及(或预估)金21、额及有关情况说明上期发生的尚未处理完毕事项及进展情况说明附件明细或说明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信息报送签收人信息报送签收时间分管领导审批签字董事会秘书审核签字说明:1、有关事项按本细则中各部门可能涉及的事项进行分类填报。2、进展情况包含筹划、商议、决议、执行、变更等的阶段,请根据未处理完毕事项实际情况填写。3、金额按照实际已发生金额或预估金额填报。4、是否涉及公开信息由证券部填写。 附件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内幕信息事项(注1):序号内幕信息知情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知悉内幕信息时间知悉内幕信息地点知悉内幕信息方式内幕信息内容内幕信息所处阶段登记时间登记人注2注3注4 注:1.内幕信息事项应采取一事一22、记的方式,即每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事项,不同内幕信息事项涉及的知情人档案应分别记录。 2.填报获取内幕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3.填报各内幕信息知情人所获知的内幕信息的内容,可根据需要添加附页进行详细说明。 4.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附件七:子公司重大事项周报表子公司名称报告人报告日期重大事项: 无 生产经营事项重大进展(生产情况发生较大变动:包括产量、产能、设备运行的重大变动、非正常停车检修等;销售情况取得新突破:包括产品销量、市场开拓情况等;新产品、新技术研发23、成功;线上线下的重大宣传等); 资质、荣誉(资质; 荣誉); 知识产权(专利权; 软件著作权; 商标权); 业务合同(单笔金额3000万以上(含采购、销售合同); 技术合作;重要业务合作;借贷、赠与、租赁;其他 ); 收购或出售资产(包括股权); 关联交易(无论金额大小); 重大投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 重大损失(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 行政处罚(无论金额大小); 可能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事项(无论金额大小); 诉讼或仲裁事项(无论标的金额大小); 提供担保事项(无论金额大小); 政府补贴(批复; 开票; 付款) 其他(如选择此项,请概述相关事项) 具体情况:附件说明:相关负责人审批签字: 年 月 日 注:“以上”含本数;每周报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若无报告的重大信息也需递交本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