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及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制度13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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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823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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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电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及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1.2全厂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2、产逐级负责制。1.3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要统一部署,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1.4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1.5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1.6厂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四种事故:人身死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严重损坏;重大火灾。1.7厂安全生产目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电网事故;不发生有3、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特别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8厂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厂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坏和电网事故;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全厂每年实现1个百日无事故记录1.9厂建立内部安全监督制度,设立二级独立的安全监督机构。安全监督机构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安全监督机构业务上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由厂行政正职或行政正职委托的行政副职主管。厂对各车间,车间对班组,上级对下级进行安全监督。厂设专职安全员,车间、班组设兼职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1.10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4、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编制各类设备的现场运行规程、制度,检修管理制度、主、辅设备的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本系统的调度规程,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措施。1.11及时修订、复查现场规程、制度,每年对现场规程进行一次复查、修订,现场规程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每年公布一次本单位现行有效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并按清单配齐各岗位有关的规程制度。1.12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和设备缺陷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规程、标准。1.13每年编制年度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5、动保护措施计划。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1.14根据国家、行业、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标准,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安全性评价结果、应急预案所需项目等方面进行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优先安排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保证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措计划的落实。1.15对新入厂的生产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必须经厂、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1.16定期对在岗生产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6、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对离开运行岗位三个月及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工作;对生产人员调换岗位、所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新任命的各级生产领导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规程制度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所有生产人员熟练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方法,所有职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1.17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的考试,对厂科领导每两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程制度的考试;对车间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7、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对车间的运行、检修、试验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1.18每年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1.19设置安全教育室,用音像、实物等,要运用安全录像、幻灯、电视、计算机多媒体、广播、板报、实物、图片展览,以及安全知识考试、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技术知识,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1.20组织好班前会和班后会、班(组)每周或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分析会等例行工作。1.8、21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春季或秋季安全检查应结合季节特点和事故规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内容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程制度、查隐患为主,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并监督落实。1.22结合实际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1.23建立委外工程管理制度,委外工程项目必须依法签订合同。审查乙方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年安全施工记录;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各有关方应承担的责任。2.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主要职责:2.1厂长安全9、生产责任制 领导和组织安全生产,是全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目标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 布置制订和发布本厂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企业各级领导,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程制度,使各个岗位和工种都有章可循,责任到人,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每半年组织一次对照检查本厂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的贯彻落实及执行情况。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的投入和有效实施。 组织制定并实施10、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亲自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或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抓好防范措施的落实。严格按照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制度的要求进行事故定性。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负责本厂安全监察机构的设置,健全专职人员的配备,支持安全监察人员履行其生产责任制.并定期听取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会,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安全文明生产和劳动纪律,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上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结合本厂安全生产状况,布置开展安全11、工作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工作,对重大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完成。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挖潜、革新、改造的工程项目,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每年布置编制和审查本厂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计划以及安全总结。嘉奖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集体和个人。对于下属领导在安全生产上有严重失职和渎职现象,以及职工严重违章,违纪行为应予追究责任,不姑息迁就,并严肃处理。2.2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2.2.1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安12、全思想教育是企业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列入党组织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参加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研究实现目标的措施。监督行政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2.2.2定期召开党总去会议听取行政领导的安全生产动态分析汇报,针对本厂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研究,讨论,提出有效监督保证措施,责成有关部门和领导实施。2.2.3结合本厂安全生产实际,动员和组织党员、干部、团员积极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干部、党员身边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活动。2.2.4经常深入现场,巡视安全文明生产,劳动纪律情况,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干部职工思想动态。通过了解,13、谈心,及时研究解决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问题,并组织党群、政工部门和各党支部从不同角度做好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有关工作。2.2.5 重大以上事故,要参与研究或召开党总支会议,听取行政领导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提出建议和意见,积极支持行政领导按照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进行事故定性。2.2.6 厂行政领导因玩忽职守致使发生设备、人身重大及以上事故,应负监督责任。因中层干部违章指挥,盲目蛮干致使发生设备、人身重大及以上事故者应负领导责任。党员干部因上述原因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者,有权提出党内处理意见。2.2.7督促厂工会,团总支,党支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工作,使全体职工在良好思14、想政治环境中开展安全生产工作。2.2.8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安部及有关上级关于保护电力设施和消防安全政策、法规及规定健全保卫管理制度。主持治安及防火委员会的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组织全厂安全大检查和防火演习;调查处理外力破坏事故和火灾事故。2.3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2.3.1在厂长的领导下,对本厂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安全技术监督,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决策负领导责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2.3.2负责健全运行、检修和设备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制定、修订、批准现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特殊运行方式,审核重大试验措施,安全技术措施,15、监督贯彻执行现场技术规程和各类措施。2.3.3 负责全厂设备技术改造和更新,组织对安全上老大难问题的攻关;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使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得到解决。2.3.4参加设备特大事故,重大事故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组织一般事故和性质严重的障碍调查、分析、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技术对策,作出技术结论。审批事故、障碍调查报告。严格按照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制度的要求进行事故定性。2.3.5因技术管理,技术措施原因造成特大事故、重大事故,或因贯彻规章制度和反事故措施不力而造成的频发性事故,重大设备、人身伤亡事故应负技术领导责任,因错误指令而导致的事故应负主要责任;因错误审批措施和规程制度16、而导致的事故应负主要责任。2.3.6 定期组织技术人员研讨技术监督、技术管理、事故隐患和频发性事故等问题,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照检查上级和本厂反事故措施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2.3.7参加或授权组织厂月度、季度安全生产分析会。经常深入生产工作现场,了解检修工艺管理、运行管理情况,督促各项规程制度的执行。定期组织运行、检修分析会,讲评设备管理、运行管理、检修工艺管理。抓好安全,质量,工期的三级验收,做好设备评级管理。2.3.8组织或参加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工作,及时审查检查报告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2.3.9定期组织运行,检修和有关生产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不断提高17、安全管理水平,定期组织进行全厂事故应急演练和现场安全技术考问。2.3.10掌握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的设备缺陷,审定重大设备缺陷处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执行。负责组织研究生产例会提出的重大设备缺陷,确保设备安全生产。主持编制好年度“两措”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和费用的真正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2.3.11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要研究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经试验,安全卫生确有保障,才能用于生产;设计、制造新设备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新建项目,要做到劳动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引进设备时,防尘防毒设施不能任意删减. 2.4 生产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8、 2.4.1生产副厂长是分管分厂安全第一职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2.4.2负责组织制订、完善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各项安全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的修编,使分管部门各级人员有章可行,责任到人,经常检查和督促各项安全规程和制度的贯彻执行,要根据新情况和新特点,及时修编和完善各项规程制度.2.4.3组织编制分管范围内的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环境保护治理措施计划”,呈报厂长审批。2.4.4组织或授权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委员会的工作,组织一般事故和性质严重的未19、遂事故,障碍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严格按照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制度的要求进行事故定性,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防范措施的执行。2.4.5 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及时解决和协调工作关系,经常听取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汇报。参加或授权组织厂月度、季度安全生产分析会,经常深入生产工作现场,巡视安全文明生产和劳动纪律,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并责成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及时解决。2.4.6 根据生产工作特点,授权组织安全工作和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工作,及时审查检查报告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2.4.7组织和督促分管部门的安全活动和安全技术培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干部职工20、的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水平,安全生产水平。2.4.8 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目标以及确保目标实现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将安全目标层层分解,落在实处,呈报厂长审批后督促执行。2.4.9 向厂长提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集体和个人,给予嘉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得差的部门,集体和个人,提出批评和惩处意见。特别是违章违纪,失职渎职行为,要根据有关管理规定,提出处罚意见。2.5 经营后勤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5.1组织所属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2.5.2 负责把安全指标作为经营工作中21、一项重要指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建立严格的奖惩考核办法,及时兑现。2.5.3 根据生产、施工需要,及时组织供应物资质量合格,数量充足,并建立严格的保管、领用制度。2.5.4 认真落实国家、公安部门及有关上级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政策、法规及规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健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制定安全行车措施,并负责督促实施。2.5.5 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每年在生产成本中按比例提取经费用于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安全教育,并保证资金落实,监督专款专用.负责筹措资金,确保“两措”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的及时到位。2.5.6 认真贯彻国家卫生部门及上级有关医疗保健、食品卫生、环境及生活福利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法22、规及规定,保证职工身体健康,为安全生产做好后勤服务工作。2.6 厂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2.6.1确保安全生产是工会代表职工利益的实质,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工会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纳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指令,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教育。2.6.2 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6.3 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邀请行政领导介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从工会的角度研究,讨论搞好安全生产的23、方法和措施,并督促实施。2.6.4 督促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配合行政做好职工定期体检,职业病防治,女工劳动保护工作,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2.6.5参加“两措”计划的审定;参加基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技术革新和科研项目的审查,特别是在劳动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参加安全大检查,安全分析会,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整改解决。2.6.6经常深入现场,巡视安全文明生产,劳动纪律情况,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职工的思想问题和思想动态;通过了解,谈心,及时研究解决不利于安全生产的问题,并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或领导通报情况,研究对策。2.6.7 负责组织厂以安全生24、产为中心的各类劳动竞赛,评比工作,及时总结安全生产中的典型经验,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2.6.8对于因玩忽职守,违章违纪,失职渎职,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不到位而发生重大事故,应负监督责任和一定的领导责任,在事故处理中向行政和党组织提出人员处理意见。2.6.9 厂工会主席全面负责落实厂工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7 生产技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协助总工程师作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组织编制发供电设备修理技术措施、技改方案、反事故措施计划。严格把好检修安全、质量关,做好检修项目总进度的综合平衡工作,及时解决设备存在的缺陷。 负责审核技术革新、改造设计、施工技术的安25、全措施。参与或授权组织事故或性质严重的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审查缺陷处理方案、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加强缺陷管理。2.7.4 经常了解掌握现场的安全经济运行情况,设备缺陷情况,运行方式及有关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运行人员值班质量和规程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分析,提出对策。负责组织审查全厂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规程、制度,并组织实施。2.7.5 认真贯彻和执行发电厂检修规程,狠抓设备管理,负责检修工艺质量的监督和技术监督,抓好检修质量三级验收,设备评级和运行两票三制的管理工作。2.7.6 因技术管理、技术措施原因造成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或因贯彻规26、章制度和反事故措施不力而造成的频发性事故,重大设备,人身伤亡事故应负相应技术领导责任。因错误指令而导致的事故应负主要责任。因错误审批措施和规程制度而导致事故应负主要技术领导责任。2.7.7在总工程师授权下,定期组织技术人员研讨技术监督,技术管理,事故隐患和频发性事故;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照检查上级和本厂反事故措施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有关部门、车间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协助他们抓好安全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工作。2.7.8参加或授权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做好大量细致的具体工作,并督促有关部门执行整改措施。2.7.9 全面负责管理技术监督工作,严格执行技术监督管理标准,督促有关专业人员做好27、各项技术监督工作并填报各类报表,由于技术监督工作不到位或技术监督措施执行不力而引起的事故负领导责任。2.8 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2.8.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副主任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安全责任)。2.8.2负责全厂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工作,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职权范围内认真处理安全生产组织工作,在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编制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保证“两措”费用的落实和计划的实施,积极改善现场劳动安全条件,经常深入现28、场检查“三制”(巡回检查制、交接班制、定期试验切换制)的执行情况。2.8.3认真督促本部门人员严格执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以安全规程、运行规程和检修规程为重要内容的各项现场规程。加强跟班、夜间巡视工作,抓好文明生产,确实掌握发供电设备和人员的安全状况及动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考评工作。2.8.4负责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认真按计划贯彻执行上级和厂部“两措”计划,及时掌握影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缺陷,积极改善设备安全状况和职工劳动保护条件。2.8.5 组织领导编制本部门和班值年度安全目标和保证目标实现的各项措施,加强安全目标管理,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活动,竞29、赛评比工作,切实抓好班值安全基础管理工作。2.8.6每月组织车间领导、技术人员召开一次安全运行分析会,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布置安全工作;每月组织有关干部跟班以及夜间巡视,及时制止各种习惯性违章行为,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班值限期整改。2.8.7 发生事故和障碍时,授权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到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对策落实,严格考核;督促有关人员填报或编写报告。支持安监人员履行职责,参加厂部组织的事故调查,严格按照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进行工作。2.8.8按照厂部的布置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和缺陷要及时责成班值限期整改,严格执行厂部下达的整改30、措施。由于执行整改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2.8.9 每季度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对照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提出批评教育和考核。2.8.10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不力、不认真严格执行规程制度、有章不循、职责不清、措施不力而发生的事故应视情节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由于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2.8.11全面负责落实本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9 安全质量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9.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全面负责全厂安全及职工培训管理的日常工作。在安全、培训管理上是总工程师的参谋31、和助手,组织研究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努力提高本厂安全、经济、文明生产水平。2.9.2制定厂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安全工作计划,规划.审核部门、车间编制的专业安全工作规程,指导和督促他们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级领导、各级人员贯彻执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规程制度。2.9.3 在设计、审核、鉴定本厂的重大技术改造、科研项目,必须同时考虑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2.9.4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定期组织安全员进行设备巡视检查和运行、检修管理检查。负责检查督促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授权组织或参加对照检查上级,厂部反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部门解决。2.932、.5 组织安全生产例会,根据安全生产趋势,季节特点制定安全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实施。2.9.6代表厂部负责基建工程,技改工程和零星工程的安全协议编制和管理,监督选用设备等技术方案应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反事故措施要求,认真贯彻三同时。2.9.7督促有关部门制定防止职业病措施,改善生产环境和劳动保护条件。2.9.8 认真开展安全思想教育,组织安全技术培训,结合安全形势开展多种形式安全宣传活动,每年定期组织全厂干部、职工进行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政策内容的学习和考试。定期组织运行,检修和生产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好特殊工种培训和考核的取证,复培联系工33、作。定期组织反事故演习和现场安全技术考问。2.9.9向厂长提出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严重影响安全生产,造成安全事故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提出安全生产意见和建议,不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2.9.10参加事故调查委员会或调查组,并负责技术鉴定、查询、笔录、摄影等前期工作,做好会议记录,编写事故调查报告和有关报表,资料存档等工作.在调查分析中,要从技术和管理上查明原因,提出预防事故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和处理。2.9.11在事故调查中有权向发生事故、障碍的单位和个人询问,调查及索取事故原始资料,制止破坏事故现场的行为,发现34、事故原因分析与事实不符或对责任人的处分不当时,有权提出否决性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2.9.12 有权向上级反映、汇报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对本厂隐瞒事故,阻挡事故调查行为以及事故分析,认定与领导不一致时,有权直接向上级反映。2.9.13 具体牵头组织安全大检查工作和安全性评价工作,做好详细记录和录像工作,编制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定期考核。2.10 综合办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2.10.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传真和电话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批阅。2.10.2 参加厂长主持的安全工作会和事故调查分析会,做好详细记录,督促有关部门执35、行。2.10.3支持安监部门的工作,在工作安排,公文处理等日常工作中首先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2.10.4 负责收集,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好规章制度执行的检查、考评工作。2.10.5 根据职工技术文化水平和健康状况,遵照电业工作安全规程要求合理安排生产岗位人员,做好定岗定编。2.10.6 协同安监部门对新进厂的工人、外借工、临时工、外包工进行安全制度纪律教育,合格后经安监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2.10.7积极开展劳动保护工作、职业病防治、职业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2.10.8参加人身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承办事故责任人36、及有关人员行政处分和处理工作,参与处理善后工作和工伤复工审查工作。参加集团公司及厂劳动医务鉴定有关工作,认真做好职工工伤及医疗保险工作的认定和落实。对因工负伤或经体检有禁忌病而不能从事原工种工作人员(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经厂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确定需调动时,给予及时办理调离手续。2.10.9 加强对退休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经常向退休人员介绍全厂安全生产情况,使他们关心和支持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落实退休管理办公室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10.10 负责全厂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负责驾驶人员(含兼职驾驶人员),车辆检修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对驾驶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思想教37、育,及时掌握和了解出现的违章行为。督促驾驶人员和车辆检修人员经常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及时搞好车辆的各级保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解决.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2.10.11按时组织驾驶人员和车辆的总检审工作,负责编制驾驶人员的安全考核制度,组织对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考核。2.10.12 参加或组织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提出处理意见,支持安全监察人员履行其生产责任制。2.11 保卫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11.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指令,负责全厂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及其管理工作。2.11.2负责消防条例,消防管理标准的宣传贯彻,制定消防责任制38、和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及时上报消防器材购置计划,配置消防设施,按规范要求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工作。加强职工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义务消防员实战训练。2.11.3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负责全厂所辖区域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和人身安全,维护全厂工作和生活正常次序。由于治安保卫工作不力造成现场和基地的公私财物失窃,负领导责任。2.11.4负责重点防火部位消防措施的制定,并监督执行负责火警、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生产设施失窃、公私财产失窃的调查,侦破和处理工作。2.11.5负责各警械装备等器具的使用和管理,特别是安全保管工作,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2.11.39、6在组织民兵参加执勤、抢修、抢险、社会治安、训练等活动中做到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执行制度严格,确保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2.11.7负责全面落实保卫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12 供应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12.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指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市场调查,积极做好采购工作,确保企业效益最大化。2.12.2 加强与车间、生产科室的沟通联系,严格按照计划保质保量做好设备、材料、备品配件和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对因控制不严,次品进入生产环节造成的事故(事件)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12.3 全面负责仓库区域(含油库)的40、安全管理,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督促仓库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管理台帐,保证材料物品保管,发放全过程中的安全。对因质量问题和领用发放失误造成的事故(事件)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12.4 切实加强仓库安全管理,抓好仓库防火防盗工作。2.12.5 全面负责落实供应科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13 财务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13.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指令。2.13.2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每年在生产成本中按比例提取经费用于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安全教育,并保证资金落实,监督专款专用。2.13.3监督劳动保护用品资金的合理使用。会同安监、劳41、资部门做好安全奖发放,以及事故扣奖的积累和安全奖的正确使用。2.13.4负责本部门的设备安全和现金、支票、印章以及提取过程中的安全工作。2.13.5全面负责落实财务科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14 政工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14.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参加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研究实现目标的措施。监督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2.14.2配合厂党委书记工作,定期召开党总支会议,听取行政领导的安全生产动态分析汇报,针对本厂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研究,讨论,提出有效监督保证措施,责成有关部门和领导实施。42、2.14.3 结合本厂安全生产实际,动员和组织党员、干部、团员积极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干部,党员身边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活动。2.14.4 经常深入现场,巡视安全文明生产,劳动纪律情况,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干部职工思想动态。通过了解、谈心,及时研究解决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问题,并组织党群、政工部门和各党支部从不同角度做好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有关工作。2.14.5参加事故分析会,听取行政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提出建议和意见,积极支持行政部门按照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进行事故定性。2.14.6厂行政领导因玩忽职守致使发生设备、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应负监督责任。因43、中层干部违章指挥,盲目蛮干致使发生设备、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者应负领导责任。党员干部因上述原因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者,有权提出党内处理意见。2.14.7组织、督促工会、团总支、党支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工作,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双建双达活动,努力搞好安全文化建设,使全体职工在良好、稳定的环境中开展安全生产工作。2.15 团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2.15.1认真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全厂团员青年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经常教育、检查、督促团员青年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2.15.2在开展团员青年活动中,要将安全生产列为活动内容之一,44、并会同安质科、厂工会开展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劳动竞赛活动,组织团员、青年进行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提高青工队伍的技术素质和劳动技能。2.15.3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围绕安全生产寻找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2.15.4发挥团员、青年的积极能动作用,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动员、教育、督促团员青年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做贡献。2.16 安全监察员(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16.1 监督本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2.16.2在安全质量科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厂的安全45、监察工作,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设备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对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督促解决。2.16.3 监督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督促检查现场工作人员执行规程和安全措施情况以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向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汇报。2.16.4 监督检查安全用器具的定置管理,定期试验和使用情况。监督企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2.16.5 参加和协助企业领导或上级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调查取证,记录摄影等工作。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46、落实情况,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2.16.6 监督本企业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和配合电业安全生产工作规程的考试和安全网及周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情况。2.16.7 定期检查操作票,工作票的执行情况,审查两票合格率。2.16.8 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意见。对于严重影响安全生产,造成安全事故的集体和个人,提出批评和处罚意见。2.16.9 参与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2.16.10 参加厂交通安全管理,参加交通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2.16.11负责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在安全大检查工作和安全性评价47、工作中做好具体工作。2.17 值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17.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指令。组织领导本值全体人员严格执行各种规程制度。2.17.2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运行调度工作,是本班全厂生产运行的总指挥,对本值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严格执行调度纪律,熟悉各种现场规程制度,事故处理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设备缺陷和隐患及时通知维护人员,积极配合安排处理并报告有关领导,在缺陷未消除之前应根据情况及时改变运行方式,做好反事故预想,对特殊运行方式,重大试验及重要操作等要对操作人员交代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2.17.3 负责全值安全生产监察、管理、组织工作,组织(48、参加)值内安全活动学习,每轮值分析一次值内安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2.17.4 发生事故时,坚守岗位,指挥全体人员进行正确、果断的处理,并报告上级调度部门和有关领导。下班前填写好原始记录,下班后及时召开分析会,并将原始记录送交调度室,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实求是地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2.17.5监督值内全体人员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技术规范、规程制度、劳动纪律、对违反者及时提出批评教育。严格执行调度命令,严格执行有功(无功)负荷曲线。2.18 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责任制2.18.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指令。对本部门生产技术,设备管理,技术监督负全49、面技术责任。2.18.2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方针,在本部门的领导下,组织编制本部门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参加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2.18.3负责编制设备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编制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或安排布置编写修订现场规程,现场使用中的规程若与生产实际不相符时,要及时向生产科或总工程师反映并编写出暂行规程报总工程师批准;建立齐全的各类技术台帐;对所编写的各类技术文件和发出的技术指示的正确性负责。2.18.4 认真监督执行各项规程制度;加强设备管理,运行管理,检修管理和技术监督,抓好检修三级验收工作,做好设备评级,执行两票三制,做好运行方式和检修方案工作,及时掌握影响安全生产,经济运行的设50、备缺陷和存在问题,主动提出技术方案和指导,帮助班值消除缺陷,解决问题。2.18.5 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做到有计划、有备课、有时间安排、有考试,对培训学习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保证人员素质,确保安全生产。2.18.6 参加本部门事故,障碍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及时填写报告,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预防措施;定期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巡视检查和运行情况分析,及时掌握各项生产技术工作情况和制止习惯性违章行为;经常对照检查各项反事故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2.19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2.19.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各项规程制度,以身作则,模范遵守51、劳动纪律、技术规范、规程制度,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19.2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方针,组织编制车间年度安全目标和保证目标实现的各项措施,加强安全目标管理,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活动,竞赛评比工作,积极开展标准化作业,切实抓好班值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制订本车间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并严格落实。2.19.3 每周组织本车间有关人员进行设备巡回检查和设施检查,掌握全车间所管辖设备的运行和缺陷情况,及时消除缺陷,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做好重大保护、定置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对安全用具定期试验,记录齐全。制止违章操作(作业)和违反工艺标准。2.19.4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52、题。坚持每月车间安全生产分析会,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夜间巡视,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及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及时制止各种习惯性违章行为,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班值限期整改。每周组织好安全活动日、周三培训学习,全面分析安全工作情况,做到有内容、有记录、有考核、有实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和缺陷要及时责成班值限期整改,严格执行厂部下达的整改措施。由于执行整改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2.19.5车间发生障碍及以上不安全事件时,要保护好现场,同时将事件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并对事件认真组织进行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到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对策落实,考核到位;积极53、支持车间安全员的工作。2.19.6 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不力,不认真严格执行规程制度、有章不循、职责不清、措施不力而发生的事故应视情节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由于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2.19.7 掌握本车间职工安全思想动态和技术技能情况,组织好安全生产,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违章行为和不良倾向。全面负责落实本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20 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2.20.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是企业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列入党组织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参加制定安全生54、产目标和研究实现目标的措施。监督行政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2.20.2 定期召开支部会,听取行政领导的安全生产动态分析,针对本车间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研究、讨论,提出有效监督保证措施,责成有人员实施。2.20.3 结合本车间安全生产实际,动员和组织党员、干部、团员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干部、党员身边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活动。2.20.4 经常深入现场,巡视安全文明生产、劳动纪律情况,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干部职工思想动态。通过了解、谈心,及时研究解决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问题,从不同角度做好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有关工作。做好本车间55、文明生产工作。2.20.5要参本车间事故分析,听取行政领导对事故的调查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提出建议和意见,积极支持行政领导按照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进行事故定性。对党员发生责任事故者,有权提出党内处理意见。2.20.6督促车间工会、团支部、党支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工作,使全体职工在良好思想和稳定的政治环境中开展安全生产工作。2.20.7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安部及有关上级关于保护电力设施和消防安全政策、法规及规定,健全车间保卫管理制度。分管车间治安及防火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组织本车间安全大检查和防火演习;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调查处理治安破坏事故和火灾事故。2.21 基层工会主56、席安全生产责任制2.21.1监督本单位在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及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2.21.2做好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支持并督促车间安全网员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能。2.21.3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发动职工献计献策,并对职代会形成的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2.21.4 抓好班组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加强职工劳动保护。2.21.5组织职工进行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和安全生产意识。2.21.6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对待事故,找出原因,采取措施,吸取教训。2.21.7组织开展提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充分发挥职57、工的创造性和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2.21.8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活跃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2.22 检修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2.22.1认真贯彻检修工作“质量第一”的工作方针,严格把好检修工作的质量关、安全关、进度关,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和生产科的指导下工作,对本专业检修工作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2.22.2 负责设备大修、中修及小修和设备日常维护工作的安全指挥,把好“工作票”关,负责协调组织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和事故设备缺陷消缺。2.22.3参加事故分析,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接受教训,制定对策,防止频发性、重复性事故发生。2.22.4参加每月检查例会,每周对所辖设备进行58、分析,听取各班长对有关安全方面的建议和汇报。2.22.5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缺陷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设备专责人和检修人员巡回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掌握设备检修进度、质量,协调各班组之间检修配合工作。2.22.6 加强检修人员的安全思想素质教育,确保工作中的人身安全,搞好检修人员技术培训和技术比武工作,提高检修工艺水平,掌握检修人员的技术状况及人员配备情况和存在问题,严格贯彻执行检修行为规范。2.22.7每季对所属设备进行一次可靠性分析,特别对超期运行的主要设备要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以便综合考虑检修。2.22.8设备发生故障时,按快速反应部队要求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抢修。2.23 运行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59、制2.23.1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和调度主任指挥下,对本车间运行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2.23.2熟悉有关规程、制度,熟悉本专业管辖电气一次主接线图及主要电力系统和公用系统,掌握本车间所有设备构造性能、参数、运行方式,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及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2.23.3严格把好运行操作关,机组启停等重大操作必须亲临现场,对运行人员严格要求,对运行工值班期间精神状况、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23.4 机组运行中发生障碍、事故必须亲临现场,参加事故分析会,主持由于运行人员过失造成事故的分析会,严格执行事故调查的“三不放过”原则,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防止重复性设备事故、误60、操作事故的发生。2.23.5经常检查“三制”(运行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定期试验切换制)的执行情况,每周至少抽查一次夜间劳动纪律,严格贯彻执行运行人员行为规范。2.23.6定期组织本车间的反事故演习活动,认真搞好事故预想,抓好运行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掌握运行人员技术状况及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技术培训,合理配置人员,确保安全生产。2.23.7经常检查电业安全工作安规及运行规程和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两票”执行情况每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正。2.24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24.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各项规程制度.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劳动纪律、技术61、规范、规程制度,是本班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24.2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方针,掌握本班职工安全思想动态和技术技能情况,组织好安全生产,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违章行为和不良倾向.2.24.3组织编制本班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安全生产目标实现的措施和两措计划;每月组织对照检查安全目标,部门及班组两措计划执行情况,积极开展标准化作业和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等科学的安全工作方法.2.24.4 每周组织本班人员进行设备巡回检查和设施检查,掌握全班所管辖设备的运行和缺陷情况,及时消除缺陷,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制止违章操作(作业)和违反工艺标准.62、2.24.5 每周组织好安全活动日,全面分析安全工作情况,做到有内容、有记录、有实效,积极开展班组争先创优活动,月末全面总结安全工作.2.24.6班组发生障碍及以上不安全事件时,要保护好现场,同时将事件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并对事件认真组织进行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到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对策落实,考核到位;积极支持班组安全员的工作.2.24.7 责成班组成员做好定置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对安全用具定期试验,记录齐全.2.24.8 由于重进度,轻安全,忽视工艺质量,拖延或拒绝执行上级指示而造成障碍及以上安全事件,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由于本人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的各类安全事件时,要负主要责任. 263、.25 运行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25.1在车间运行主任和值长的直接领导下,对本班组全体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亲自抓安全,带头遵守安规、运规、运行行为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2.25.2经常不断地对运行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和劳动纪律教育,组织开好班前、班后会,根据当班的生产任务、设备状况,现场环境、人员思想等具体布置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要求,必要时指定监护人。2.25.3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服从值长统一指挥,在值班期间接到非值长的上级领导的操作命令,应立即向值长汇报,取得同意后执行,事故情况下可先执行后汇报,上级领导与值长命令有抵触时应服从值长调度命令。2.25.4发生故障后要立即汇报车间领64、导、值长、安质科,紧急情况下可委派他人代替汇报,事后再详细汇报。事故发生后要保护现场和事故信号记录,并立即汇报车间、安质科及有关部门。发生任何不安全情况都应详细记录,同时收集整理故障原始材料,并负责汇总后书面报车间和安质科,对待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原则,班后召集本班人员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制定对策,吸取教训。2.25.5正确地组织生产,“三制”(运行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定期试验切换制),督促本班人员精心操作,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事故状态下要严格执行重大设备事故处理程序。2.25.6 熟练掌握本岗位管辖范围内的各项安全技术知识、规程制度,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未经考试合格不允许预岗及独65、立工作保证安全日活动开展的时间和效果,支持本班的安全工作,组织健全各项安全资料和台帐。2.25.7负责贯彻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把“两票”执行关,按时完成反事故措施计划,对违章作业要及时制止。2.25.8积极参加反事故演习活动,上级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及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完成安全考核指标,督促本班组成员搞好文明生产,保持设备分管区内的文明卫生。2.26 检修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26.1在车间检修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对本班组成员及设备的安全负直接责任,要亲自抓安全,模范遵守安全规程、检修工艺规程及各项安全规定。2.26.2经常不断地对本班成员进行安全思想及劳动纪律教育,组织开好每日的66、班前、班后会,根据当日工作任务、设备运行状况、现场环境及人员思想状况等具体布置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要求,特殊工作要亲自参加指导。2.26.3正确地组织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认真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专责制,监督本班设备包机人坚持每周设备诊断制和每日设备两巡检制,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备、安全工器具,教育监督本班成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执行检修行为规范。2.26.4认真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设备隐患、缺陷和不安全因素认真组织消除。2.26.5熟悉掌握本专业各项安全技术知识、规程制度,负责以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训练,在未熟悉本职工作前不允许预岗或独立工作。保证周一安67、全日和周三业务学习日活动的时间和效果,支持本班安全工作,并健全各种资料台帐。2.26.6负责贯彻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设备包机制设备消缺制,每日两次设备巡检制,严格执行安规规定和工作票制度,按时完成反事故措施计划,不得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者要及时制止,并责令停职检查,汇报上级。2.26.7发生事故、障碍要及时汇报车间、安质科及有关部门,并主动调查分析、追究原因,收集上报原始资料,参加车间、有关部门召开的涉及所辖设备故障的分析会,遇到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保护现场,认真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并落实。2.26.8搞好安全考核,完成车间安全考核指标,班组和个人要制定具体的68、安全组织措施,坚持检查工作“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关,督促本班组成员搞好文明生产,检修完毕要清理现场、材料、废旧物资要合理放置,保持设备管辖区整洁卫生。2.27 车间班组兼职安全监察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27.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指令,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分析安全生产趋势,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性意见。2.27.2制定本部门安全检查计划,年度安全目标和实施计划,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并督促实施。2.27.3 负责编写本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制度,补充和修订与实际管理工作不相符的管理制度,按照程序审批执行。2.27.4 不69、定期组织班组安全员到现场了解掌握设备健康状况,现场安全措施和各种安全器具使用、管理完好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本部门领导处理。2.27.5 组织一般障碍,异常的调查分析,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严格按照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进行事故定性,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同时做好统计管理工作,及时报送报告和安全资料。2.27.6 参加本部门周一安全活动,提出意见,学习布置安全工作。2.27.7 会同有关专业检查两票三制执行情况,以及月度安全考评工作。2.27.8督促本部门领导、班组长、班组安全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电业安全生产规程等重要规程制度。270、.27.9认真做好安全思想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结合安全趋势开展多种形式安全宣传活动。每年组织职工进行电业生产安全规程的学习和考试,并建立齐全的安全管理台帐。2.27.10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监督本部门执行安全整改措施,是主任或班长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力助手。2.28 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28.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指示指令和各项规程制度,是现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2.28.2遵守劳动纪律、调度纪律、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安全规程、两票三制以及各种规程制度,做到“三熟”、“三能”,持证上岗。保证检修质量、值班质量,不违71、章作业,在生产实际工作中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有权随时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2.28.3参加班前会和班后会,主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各类异常现象,应停止作业或操作,认真监视各表计变化并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班长或安全员,如实反映真情或写出异常事件经过、原因、存在问题、对策。严格执行运行操作规程,努力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2.28.4 参加车间(班组)安全活动,积极参加技术业务学习,对照安全规程主动提出促进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认真开展反事故活动,进行事故预想,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积极支持班组长(安全员)搞好安全管理工作。2.28.5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安全用器具,电气工用具,72、起重工用具,班前班后检查所使用工具、安全器材和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做好本岗位管辖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好文明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稳定运行,保持工作场所清洁,搞好文明卫生。2.28.6积极做好自身本职工作,在工作中注意安全防护意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2.28.7由于违章、违纪、失职、隐瞒、违反工艺标准,违反规程制度所造成的各类异常及以上事件应负主要责任。3.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职责3.1生产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编制发供电设备修理技术措施,技改方案,反事故措施计划。严格把好检修安全、质量关,做好检修项目总进度的综合平衡工作,及时解决设备存在的缺陷。 负责审核技术革新,改造设计,施工技术的73、安全措施。参与或授权组织事故或性质严重的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审查缺陷处理方案、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加强缺陷管理。 经常了解掌握现场的安全经济运行情况,设备缺陷情况,运行方式及有关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运行人员值班质量和规程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分析,提出对策。负责组织审查全厂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规程、制度,并组织实施。 认真贯彻和执行发电厂检修规程,狠抓设备管理,负责检修工艺质量的监督和技术监督,抓好检修质量三级验收,设备评级和运行两票三制的管理工作。 定期组织技术人员研讨技术监督、技术管理、事故隐患和频发性事故;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照检查上级和本厂74、反事故措施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有关部门、车间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协助他们抓好安全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工作。 参加或授权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做好大量细致的具体工作,并督促有关部门执行整改措施。 全面负责管理技术监督工作,严格执行技术监督管理标准,督促有关专业人员做好各项技术监督工作并填报各类报表,由于技术监督工作不到位或技术监督措施执行不力而引起的事故负领导责任。3.2 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负责全厂运行、检修组织管理,做好生产调度指挥。严格执行各类设备的现场运行规程制75、度、检修管理制度、主(辅)设备的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本系统的调度规程,监督执行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措施。认真落实运行、检修人员行为规范、检修运行人员设备包机制、劳动纪律及准军事化管理。负责设备检修验收、重大操作、异常运行、事故处理等组织工作。严格落实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和设备缺陷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规程、标准。搞好现场文明生产、定置管理,做到各种记录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为安全运行分析提供准确依据。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76、作。在工作中当生产与安全发生冲突时,必须服从安全。认真组织好厂、运行、检修班前会及全厂值班工作。 认真落实厂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组织制定并实施厂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认真做好“雨季三防”工作的人员组织、物质计划、及检查落实工作。 组织生产事故,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的事故处理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管理办法。3.2安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等。 经常督促77、检查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和现场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掌握设备人员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责任人消除。 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需“三定”的隐患问题及时下发隐患问题“三定表”,并督促责任人按时落实。组织或参加各种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严格执行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对待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认真组织安全培训活动,做好一年一度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签发证工作,对考核不合格及无证人员严禁上岗。 及时公布事故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制度;按时填报各种安全报表。3.3 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78、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传真和电话并做好记录。 根据职工技术文化水平和健康状况,遵照电业工作安全规程要求合理安排生产岗位人员,做好定岗定编。协同安全质量科对新进厂的工人、外借工、临时工、外包工进行安全制度纪律教育,合格后经安监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积极开展劳动保护工作、职业病防治、职业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参加人身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承办事故责任人及有关人员行政处分和处理工作,参与处理善后工作和工伤复工审查工作。参加集团公司及厂劳动医务鉴定有关工作,认真做好职工工伤及医疗保险工作的认定和落实。对因工负伤或经体检有79、禁忌病而不能从事原工种工作人员(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经厂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确定需调动时,给予及时办理调离手续。加强对退休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经常向退休人员介绍全厂安全生产情况,使他们关心和支持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全厂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负责驾驶人员(含兼职驾驶人员),车辆检修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对驾驶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思想教育,及时掌握和了解出现的违章行为。督促驾驶人员和车辆检修人员经常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及时搞好车辆的各级保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解决.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按时组织驾驶人员和车辆的总检审工作,负责编制驾驶人员的安全考核制度,组织对驾驶80、人员的安全行车考核。参加或组织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提出处理意见,支持安全监察人员履行其安全责任制。3.4 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指令,对全厂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及其管理工作负责。认真执行消防条例,消防管理标准的宣传贯彻,制定消防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时上报消防器材购置计划,配置消防设施,按规范要求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工作。加强职工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义务消防员实战训练。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负责全厂所辖区域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和人身安全,维护全厂工作和生活正常次序。 制定并监督81、执行重点防火部位消防措施,负责火警、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生产设施失窃、公私财产失窃的调查、侦破和处理工作。 负责各警械装备等器具的使用和管理,特别是安全保管工作,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在组织民兵参加执勤、抢修、抢险、社会治安、训练等活动中做到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执行制度严格,确保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3.5 供应科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的规定,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及危险品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工器具及时组织,并对所供物资质量负责。加强库房的安全管理,搞好防火、防汛、防盗工作,制定 有针对性的仓库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82、确保安全生产急需物资、器材入库保管。 确保安全生产急需物资和事故抢修下的材料供应,负责安措、反措项目的材料、设备供应,及时购置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具并按标准发放。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运输和保管、发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加强对仓库的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备品、配件的入库验收和技术签定工作。3.6 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指令。 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每年在生产成本中按比例提取经费用于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安全教育,并保证资金落实,监督专款专用。监督劳动保护用品资金的合理使用。会同安监、劳资部门做好安全83、奖发放,以及事故扣奖的积累和安全奖的正确使用。 负责本部门的设备安全和现金、支票、印章以及提取过程中的安全工作。3.7 政工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参加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研究实现目标的措施。监督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 在厂党总支书记领导下,定期组织召开党总支会议,听取行政领导的安全生产动态分析汇报,针对本厂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研究,讨论,提出有效监督保证措施,责成有关部门和领导实施。结合本厂安全生产实际,动员和组织党员、干部、团员积极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干部、党84、员身边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活动。监督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劳动纪律情况,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干部职工思想动态。通过了解、谈心,及时研究解决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问题,并组织党群、政工部门和各党支部从不同角度做好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有关工作。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参加事故分析会,听取行政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提出建议和意见,积极支持行政部门按照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进行事故定性。党员干部因上述原因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者,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内、组织处理。 组织、督促工会、团总支、党支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工作,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双建双达活动、努力搞好安全文化建设,使全体职工在良好85、稳定的环境中开展安全生产工作。3.8 团委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全厂团员青年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经常教育、检查、督促团员青年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制度. 在开展团员青年活动中,要将安全生产列为活动内容之一,并会同安质科、厂工会开展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劳动竞赛活动.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围绕安全生产寻找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教育、督促团员青年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做贡献.3.9 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行政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86、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于严重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直至采取相应措施。 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厂行政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订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3.9.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87、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关心和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组织群众性劳动保护管理网,发动和依靠员工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装置“三同时”监督、职业安全卫生鉴定;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3.10 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各项规程制度。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方针,实行车间年度安全目标和保证目标实现的各项措施,加强安全目标管理,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活动,竞赛评比工作,积极开展标准化作业,切实抓好班值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考88、核办法。 建立车间有关人员定期进行设备巡回检查和设施检查制度,掌握全车间所管辖设备的运行和缺陷情况,及时消除缺陷,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做好重大保护、定置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试验安全用具。 每月召开车间安全生产分析会,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及问题,及时制止各种习惯性违章行为。按时开展每周安全活动日、周三培训学习,全面分析安全工作情况,做到有内容、有记录、有考核、有实效。认真组织进行事故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到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对策落实,考核到位。 掌握本车间职工安全思想动态和技术技能情况,组织好安全生产,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违章行为和不良倾向89、。全面落实本车间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会议制度一、会议分类全厂安全会议分四级安全例会:总厂月安全例会、分厂周五安全例会、车间周一安全例会(车间运行每轮值一次)、班前会和班后会。二、会议规定及要求(一)总厂月安全例会每月第一个周五召开,地点为总厂办公室六楼会议室,时间为:夏季15:30,冬季为15:00。(因故不能按期召开的顺延到下周一,如因特殊情况经厂长同意合并到下周五,安质科负责通知各参会单位)会议由厂长主持,安全质量科具体组织、考核。参加人员为厂级领导、总厂科室全体管理人员、一分厂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二分厂车间主任。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综合性指令、文件;组织落实,协调和解90、决各单位在贯彻落实上出现的问题,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综合分析安全趋势,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并对全厂上月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讲评对上月安全绩效及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打分排名、通报,同时布置当月安全生产工作。(二)分厂安全例会一分厂:每周五(月初周五同总厂安全例会合并)在总厂办公楼六楼会议室,时间同上,参加人员为总厂科室全体管理人员(驻二分厂除外)、车间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二分厂:每周五(月初周五同总厂安全例会合并)在二分厂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时间同上,参加人员为总厂驻二分厂机关全体管理人员、车间管理人员、班组长。分厂会议内容:由分厂厂长主持,由安91、质科、生产科、调度室等业务科室分别就本分厂分管范围内一周安全生产、周检进行通报、总结,并对下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布置。(三)车间周一安全例会1、每周一下午2:00时,由车间主任主持,在车间检修工房或车间办公室,参加人员为车间管理人员、全体检修人员。运行班每轮值第一个八点班后进行一次,由车间分管运行领导主持。2、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总结本车间一周安全生产情况,对厂周检及本车间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追究、考核,并提出整改措施,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布置本车间下周安全生产工作,月未对班组建设考核排名。3、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讨论本单位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对事故责任人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92、并全厂通报。4、对本车间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安全规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四)班前会及班后会1、两分厂每日早7:40,下午17:00,由调度室主持,厂、科领导参加,一分厂车间主任、书记、副主任参加,二分厂车间正副主任、技术员,主要内容为对分厂当日安全生产进行安排、布置、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运行值班前、班后会分别为:7:30、15:30、23:30,及交班后在班前会议室举行,由当班值长主持,厂、车间值班领导参加,由值长、值班领导对当班安全生产、系统运行方式,进行安排,提出本值重点工作、注意事项及措施。对运行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班后会对本值当班安全生产进行小结93、,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追究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3、检修人员班前会分别为7:45,由厂值班领导主持,重点对当日检修工作及安全措施进行安排布置。宣讲厂安全生产有关安排,并对检修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思想教育。三、除运行班前、班后会、检修班前会外,其他安全例会做到有点名册及会议记录,并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必须做到规范、完整,对每项工作的要求、安排人、责任人记录在案以备查。四、严格请假制度,对旷会、早退人员分别由各例会主持单位进行考核处罚5-20元。并纳入相应单位安全绩效考核制度中。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第一条 为了全面加强和规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94、任制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由煤矸石热电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组织,安质科负责安排,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分别对本专业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第三条 安全监督检查范围为各车间生产现场、后勤、供应、保卫系统。第四条 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自检与互检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第五条 安质科负责对查出的隐患按“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原则予以落实到位,督查整改过程和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并通报和存档备案。第六条 95、安质科每周组织对各单位生产、后勤、综合、保卫等进行一次全面、综合性安全监督大检查。第七条 由安质科牵头组织安全小分队活动,突出“动态”和“四点班、零点班”检查两个特点,对各车间进行不定时动态安全监督检查。同时,对特殊时段(四点、零点班及节假日期间)、边远区域、薄弱环节、重点工作等进行重点督查。第八条 煤矸石热电厂厂级领导,每月组织一次本专业、本系统的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业务保安制度及现场管理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第九条 各车间要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坚持周检制度、安全现场办公制度,对特殊时段、边远区域、薄弱环节、非正常作业、重点工程等进行重点督查。第十条 安全监督检查内容:1、各96、单位执行国家、上级部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定等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及安全专题会议安排工作落实情况。2、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示范电厂建设情况。3、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隐患问题的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4、各类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奖励提取、兑现及安全罚款执行落实情况;安全投入、重点工程、环节系统补欠工作完成情况。5、各级领导干部值班、下现场、下现场带班作业及特殊情况下领导跟班情况。6、各类人身事故、非伤亡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追究、处罚到位情况。7、证照管理及各类人员培训质量、持证上岗情况,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配置及持证上岗情况。8、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及97、演练情况。9、劳动用工、用人管理情况。第十一条 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中,若发现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设施等重大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撤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第十二条 凡是参加安全监督检查人员,都必须严格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被检查单位相关领导必须在“三定”表上签字。第十三条 对在各种安全监督检查中弄虚作假、不认真检查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检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或警告、降级、降职的行政处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一、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二、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98、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审查认可。三、取得培训资格的单位,每五年由原审查、批准机构进行一次复审。经复审合格的,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和基本培训教材,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和组织编写。五、培训单位应将培训计划、教员资格等资料报送考核发证单位备案。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一、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按照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99、术培训考核标准执行。三、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审查认可。四、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资格考核的人员,应当填写考核申请表,由申请人或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当地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单位提出申请,考核单位收到考核申请后,应在60日内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经考核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五、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审核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十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四年一次。六、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时期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复审内容包括:100、1、健康检查;2、违章作业记录检查;3、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4、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七、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次复审,复审单位可根据申请在复审一次,在复审仍不合格或为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证实效。八、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可向从业或施工所在地的考核,发证单位申请复审。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二、用人单位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三、发证单位及用101、人单位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初向国家经贸委员会报送一年度本地区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的统计资料。五、跨地区从业流动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单位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3、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4、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连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七、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八、特种作业操102、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九、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准确地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特制订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一、事故隐患分级、分类因资金、技术、设备、材料组织等其它因素限制事故隐患按可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重大安全隐患,厂不具备消除条件,须由集团公司协助。B级:中级安全隐患,车间不具备消除条件,须由厂科协助。C级:一般安全隐患,所属车间具备消除条件。事故隐患种类根据专业特点分为:汽机、锅炉、103、电气、热工、燃料、水质、火灾、水害和其它九大类。二、事故隐患排查责任1、各单位行政正职是事故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2、厂各副厂长、总工,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全面负责,协助厂长组织处理A、B级隐患,复查追究C级隐患的整改落实。3、车间正职负责本单位内C级隐患的“三定”和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4、安质科负责全厂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三、事故隐患排查程序1、查出:厂领导、科室管理人员及车间管理人员、运行、检修人员对现场查出的隐患问题记录在案并注明现场处理或需“三定”处理并报安质科。2、鉴定:安质科根据报来隐患统一鉴定、汇报,确定等级,对A级隐患向集团公司安监局上报,对104、B、C级隐患进行“三定”对相关单位下达“隐患问题三定表”。3、处理:A级隐患经集团公司安监局批转后,厂长安排处理落实;B级隐患由厂长安排,分管副厂长及科室处理落实;C级隐患由车间组织处理落实。整改完成后将隐患“隐患问题三定表”交回安质科注销、存档。四、相关规定1、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防范措施不准生产。2、各车间要积极整改事故隐患,同时要建立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台帐,并及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回安质科,逾期不报者视为未按期处理并进行处罚。3、如现场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处理,并汇报调度室及安质科。4、因不及时整改隐患而导致105、事故发生的,要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处理。5、凡事故隐患未按时整改或重复出现的单位,对责任人加倍处罚,对于假报、谎报整改完成情况的责任人从重处罚。6、对于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给予重奖。7、本制度纳入厂发电厂安全管理及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及安全绩效考核。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制度一、总则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对人身、设备事故的调查组织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微杜渐,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我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霍煤集团公司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制度、电力行业电力生产106、事故调查规程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煤矸石热电厂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制度。2、事故调查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3、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调查组织报告过程中不得违反本规定。4、本规定使用于煤矸石热电厂各生产单位。二、事故(障碍)认定范围和执行标准1、人身事故、设备事故、一类障碍的认定范围和执行标准,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执行。2、二类障碍标准、异常和未遂的认定范围和执行标准,按照煤矸石热电厂生产二类障碍标准和生产异常和未遂调查统计考核规定执行。三、事故调查1、即时报107、告1.1当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伤事故时,各级人员应立刻逐级上报,并通知安质科。事故单位要及时填写事故原始报告。厂部接到报告并由厂长审核后立即用电话向集团公司报告。1.2当发生设备事故时,各级人员应立刻逐级上报,值长还应通知调度室、安质科。事故单位要及时填写事故原始报告。厂部接到报告由厂长或厂主管领导(或其指派人员)审核后立即用电话向集团公司电力调度室、安监局汇报。1.3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b、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和对电网停电影响的初步情况;c、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2、事故(障碍)调查组织2.1人身事故的调查组织特108、大人身事故、重大人身事故和一般人身事故的调查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一般人身事故发生后,除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处理外,厂内部应按以下要求进行组织调查:a、由厂长或厂主管领导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b、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由相关厂领导、总工、安质科、生产科、调度室、综合办、保卫科及厂工会等领导或派有关人员参加;c、分析会由组长主持,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会时,事故调查会由安质科通知事故调查组成员、发生伤亡人员所在车间负责人以及车间技术员、伤亡人员所在班组长以及伤亡人员一同工作的有关人员、现场目击证人等相关人员准时参会,当伤亡事故涉及到消防方面时要通知消防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参加;d、参加分109、析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不准时参会;e、伤亡事故报告由安质科组织人员在3日内填好初步报告,并经主管厂领导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执行。重伤事故的调查按以下要求进行组织调查a、重伤事故由厂主管领导或其指定人员组织成立重伤事故调查组;b、重伤事故调查组成人员应由总工、安质科、生产科、调度室、综合办等有关部门以及厂工会领导或派有关人员参加;c、在进行重伤事故调查分析会时,由安质科通知重伤调查组成员、发生重伤人员所在车间负责人以及车间技术人员、重伤人员所在班组班长以及与重伤人员一同工作的有关人员、现场目击证人等相关人员准时参会。当重伤事故涉及消防方面时应通知消防部门人员参加;d、参加分析会人员不得以任110、何借口推托不准时参会;e、安质科组织人员在3日内填写好重伤事故报告,并经主管厂领导批准同意后上报。轻伤调查组织按以下要求进行组织调查:a、由发生轻伤事故单位的领导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班长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b、性质严重的,应通知安质科、生产科、调度室、综合办、厂工会等部门派人参加。当轻伤事故涉及到消防方面时应通知消防部门人员参加;c、参加分析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不参加参会;d、发生轻伤事故单位的正职在3日内填写好轻伤事故报告,并经单位领导审核后送交安质科,安质科在上报主管厂领导审核。2.2设备事故的调查组织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重大设备事故和一般设备事故的调查组111、织按以下要求调查:a、重大设备事故由厂长组织成立设备事故调查组。一般设备事故由主管厂领导组织成立设备事故调查组;b、设备事故调查组成人员有生产科、安质科、调度室及相关部门、车间领导以及生产科技术人员组成。c、分析会由组长主持,在进行设备事故调查分析会时,由生产科通知设备事故调查组成员、相关车间领导及有关的班组班长以及当事人等有关人员参会;当设备事故涉及到消防方面时应通知消防部门人员准时参会;d、参加分析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不准时参会;e、生产科领导组织人员在事故发生后3日内填写好设备事故报告,并经主管厂领导审核同意后送交安质科,由安质科上报集团公司。设备一类障碍调查组织应按以下要求进行组织112、调查:a、设备一类障碍由总工负责组织调查,性质严重时由主管厂领导组织调查;b、分析会由总工主持,在进行一类障碍故障分析会时,由生产科通知生产科长、安质科长、相关车间主任以及车间技术员、检修和运行专业与事故有关的班组的班长以及当事人等相关人员准时参会;当设备事故涉及到消防方面时应通知消防部门人员准时参会;c、参加分析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不准时参会;d、故障车间技术员在故障发生后3日内填写好设备一类障碍故障报告,并送交生产科,经生产科技术人员对报告进行审核、完善、鉴定和签名后,送交厂主管领导审阅,批准后交安质科,由安质科上报集团公司。设备二类障碍调查组织由生产科领导组织调查分析,并写出分析报告113、交主管厂领导。设备二类障碍调查由故障车间技术员填写故障报告,经生产科技术人员鉴定签字后,在故障发生后3日内交送安质科。3、安质科、生产科须建立“人身伤害分析”台帐和“设备故障分析”台帐。4、调查程序4.1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领导必须组织人员迅速抢救伤员,在逐级汇报并通知安质科、生产科、调度室和保卫科的同时派专人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事故发生后,安质科和政工科摄像人员立即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进行照相、录像、绘制草图,搜集资料。因紧急抢修、防止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需要变动现场,必须经主管厂领导和安质科同意,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指:事故现场示意114、图、热力和电气系统事故时实时方式状态图、受害位置图等,并标明尺寸),写出书面记录,保存必要的痕迹、物证。4.2收集原始资料事故发生后,安质科应立即组织当值值班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其它有关人员在下班离开事故现场前分别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并写出事故的原始资料。安质科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事故调查组成立后,安质科应及时将有关资料移交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情况查阅有关运行、检修、试验、验收的记录文件和事故发生时的录音、故障录播图、计算机打印记录、现场监控录像等,及时整理出事故情况的图表和分析事故所必需的各种资料和数据。事故调查组在收集原始资料时应对事故现场收集到的所有物件(如破损部件、115、碎片、残留物等)保持原样,并贴上标志符,注明地点、时间、物件管理人。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4.3调查事故情况人身事故应查明:a、伤亡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单位、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等;b、人身事故发生前工种内容、开始时间、许可情况、作业程序、作业时的行为及位置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救护情况;c、人身事故发生前伤亡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安全教育记录、健康状况,过去的事故启示、违章违纪情况等;d、人身事故场所的环境情况(包括照明、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116、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取样分析记录)、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了解其有效性、质量及使用时是否符合规定)。设备事故应查明:a、查明发生的时间、地点、气象情况;查明事故发生前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情况;b、查明设备事故发生经过、扩大及处理情况;c、查明与电网或设备事故有关的仪表、自动装置、断路器、保护、故障录波器、调整装置、遥控、录音装置和计算机等记录和动作情况。调查设备资料(包括订货合同、大小修记录等)以及规划、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运行、检修等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电网造成的损失,包括波及范围、减供负荷、损失电量、用户性质;查明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坏程度、经济损失。了解现场117、规程是否健全,规程制度本身及执行中暴露的问题;了解企业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技术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事故涉及到本厂以外单位时,应了解相关合同和协议。4.4分析原因责任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并明确事故发生、扩大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委托专业技术部门进行相关计算、试验、分析。事故调查组在确认事实的基础上,分析是否人员违章、过失、失职、违反劳动纪律、安全措施是否得当;事故处理是否正确等。根据事故调查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事故扩大的责任者。4.5提出118、防范措施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发生、扩大的原因和责任分析,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扩大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4.6提出人员处理意见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责任确定后,要根据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对下列情况应从严处理:a、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b、事故发生后瞒报不报、谎报或在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c、阻挠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事故调查,拒绝或阻挠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在事故处理中积极进行设备恢复和抢救、安置伤员;在事故调查中主动反映事故真相,使事故调查顺利进行的有关事故责任人员,可酌情减轻处理。5、事故调查报告书按电力生产事119、故调查规程规定执行。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我厂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监督到位,防止施工工程中发生意外人身伤亡、设备事故,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压倒一切的位置,杜绝以包代管,特制订以下规定,望严格遵照执行。一、安全资质审核安质科负责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核,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和法人代表资质证书。2、持有地市级以上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3、具备安全施工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特种作业人员)。4、具备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二、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所有120、发包工程都必须签订合同附件的安全协议作为对具体工程进行安全管理,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1、发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1.1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确认其符合各项安全要求。1.2开工前对承包单位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和资料。应制定一名专职安监人员负责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1.3督促承包单位做好开工前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并进行必要的抽考和验证。1.4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事故及有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应事先要求和督促承包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1.5发包单位的安监部门有权对违章作业、野121、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地承包单位作出处罚甚至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2、承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2.1必须遵守发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接受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发包单位安全部门汇报工作。2.2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人员,做好现场安全监察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为施工工人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2.3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受教育人员名单和健康证明须报发包单位安监部门备案。凡增补、更换人员的,在上岗前也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报发包单位安监部门备案。2.4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122、均须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2.5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2.6对复杂的、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编制单独的安全施工措施,对大型工程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单位审核合格后贯彻实施。三、开工审批程序首先由专业负责的厂领导、科室、车间会同纪委、供应等人员对工程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按照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进行招投标工作,确定责任、工作内容、开竣工时间等,并明确安全责任,质量责任。1、生产技术科作为业务主管科室,负责对发包工程的承包单位资质验证,协议签订(技术、安全),合同签订后,负责通知施工单位,隶属部门(车间)编制安123、全措施。2、安质科作为安全监督主管科室,负责对开工前施工单位、隶属车间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批,审核安全协议,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课时,上述条件具备后书面通知调度室。3、调度室作为生产组织协调主管科室,负责对施工项目的时间、进度给予合理安排,并下达开工通知单,一式四份(隶属车间一份、施工单位一份、安质科一份、自己保存一份),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停止施工时,及时通知生产科、安质科、隶属车间、施工单位。在开工时,需要新下达通知单。四、现场管理1、施工单位必须凭开工通知单与隶属车间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后,方可进入工作现场,否则,隶属车间有权拒绝施工队伍进入,擅自进入作业场所,对施工单124、位一次罚款500元。2、现场施工实行三级安全管理。施工单位确定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内部日常安全管理,隶属车间指派一名安全工代负责所管辖区域内安全质量全过程监督,厂安监部门制定一名安监人员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3、施工过程中,如遇接线、停送电、焊接等工作,必须经隶属车间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委派车间专业人员办理。4、施工过程中,如遇设备异常运行、天气发生变化等情况,隶属车间工代有权停止工作,负责监督施工人员撤离施工现场。五、其他1、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发生事故后各自承担的经济责任。2、安全施工保证金按施工管理费的30%预留和提取,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则扣除50%。安全教125、育与培训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提高煤矸石热电厂各单位员工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规范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与煤矸石热电厂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及与煤矸石热电厂签订施工合同的所有外包从业人员。第三条 安全培训遵循“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统一发证”的原则。第四条 各科室、车间要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从业人员必须接受与其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第二章 安全培训对象及要求第五条 煤矸石热电厂新工人(拟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农民轮126、换工、协议工以及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资源整合煤矿接收人员及上岗前的其他从业人员)入厂前及长期脱岗人员必须经过以下培训:1、由单位组织不少于72学时的岗前培训教育及从业人员安全培训。2、由安质科牵头,专业部门组织,进行不少于40课时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施工措施”和基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再培训,补考仍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3、上岗后同所在车间老工人签订师徒合同书,在师傅或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方可独立工作。4、脱离岗位(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由安质科对其进行不少于2127、0课时的岗位复工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六条 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的职工和相关管理人员(当年参加工作的新工人除外),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课时,由安质科组织培训和考试。第七条 普通工种之间变换岗位和人员跨单位调动,必须先调离原工作岗位,由劳资部门介绍到培训部门参加不少于40课时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施工措施”和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劳资部门方可办理工种变换和工作调动手续。 第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1、地面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作业、焊工作业、蹬高架设作业)的培训由职教中心组织不少于90课时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临汾市安全生产128、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从事本工种工作,并定期参加复训。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锅炉司炉、水化验、压力容器作业)的培训由职教中心组织不少于90课时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临汾市技术质量监督局颁发的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从事本工种工作,并定期参加复训。第九条 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由生产技术科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授课,使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新工艺、新技术操作应用。培训结束后,生产科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由安质科监督落实。第十条 “三违”人员的培训按集团公司制定的相关处罚条例和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一条 主129、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由安质科申报,职教中心统一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由安质科编制计划报批后,自行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各车间、支部书记和技术员负责编制本单位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充分发挥现场培训作用。第三章 安全培训职责划分第十三条 安全培训工作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各级书记是安全培训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各分管领导、专业部室负责分管业务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四条 各安质科是安全培训的专业职能部门,全面负责本厂安全培训工作,其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全厂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派送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130、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3、负责本单位全员培训教育的组织、管理、考核工作。4、承担与其资质相应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5、负责建立健全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第十五条 各车间、班组是安全教育、业余培训的基层组织,负责员工班前、班后安全培训和业务学习,对员工安全培训进行考核兑现。第十六条 煤矸石热电厂安质科是安全培训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各类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负责对“三违”人员的安全培训;3、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第四章 考核奖罚第十七条 煤矸石热电厂各单位要根据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和员工考试成绩等制定安全培训考核奖罚办法,将安全培训工作绩效纳入安131、全绩效或职工个人技能账户工资进行考核。第十八条 培训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煤矸石热电厂值班管理制度一、热电厂每日值班领导由厂值班领导和车间值班领导组成,每日早8:00时晚19:00-20:00时在主控室值班记录本上签到。二、当日厂和车间值班领导分别对厂和值班车间发生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并负责处理有关事项。三、每日厂值班领导和车间值班领导按时参加检修、运行班前班后会,安排当天生产及有关事宜。四、值班期间遇有重大检修、操作等工作,值班领导到现场,指导和监督现场工作132、。五、车间发生设备运行故障,车间值班领导在接到值长电话后,5分钟必须到达现场,组织事故处理,否则扣除当日值班费。六、值班领导未按时在记录本签到和参加班前班后会,扣除当日值班费。煤矸石热电厂班前班后会管理制度一、每日早7:40分在办公楼三层会议室召开早班前会,由调度室主持,厂领导、科室主办以上人员、车间主任书记参加。二、周六、周日早班前会,科室车间一人参加班前会,其他人员可休息,没有人员参会的科室和车间对科长或车间主任罚款50元,未落实班前会工作安排的对参会责任人罚款50元。三、工作日每日下午17:00时在调度二楼召开班后会,由调度室主持,生产、调度、安质科主办以上人员、车间主任、运行检修主任参133、加。四、班后会由车间检修、运行主任汇报当天车间检修、运行工作,车间主任汇报第二天工作安排,生产科室做工作安排。五、参会人员有事必须请假,迟到罚款10元/次,旷会罚款20元/次。“安全红线”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为确保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行为,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安全操作红线1、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运行规程、“两票、三制”造成锅炉压力容器承压部件爆漏、爆破、严重满水、严重缺水、炉膛灭火放炮、制粉系统爆炸和粉尘爆炸及煤气爆炸;汽轮机组超速和轴系断裂、汽轮机大轴弯曲和轴瓦损坏等恶性事故的。2、违反运行规程及行134、业标准,运行误操作或检修质量差造成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继电保护、开关设备、发电机损坏、全厂停电的。3、违反运行规程及行业标准,造成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对空排气、事故放水、汽轮机危急保安器、电气设备主保护失去保护作用以及擅自退出设备主保护的。4、违反运行规程及行业标准,造成汽、水、油等化学指标严重超出规定值,或化验数据失真、弄虚作假,造成设备腐蚀、损坏的。5、违反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造成电气设备、电缆及油系统、输煤皮带等存在严重火灾隐患,无动火工作票在易燃、易爆地点进行动火工作的。6、电气设备、仪表、探头及重大保护、未按规定检查、校验,检修质量不合格,控制系统失灵、热工、电气、机械等保135、护拒动的。7、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疏忽设备运行参数、误操作,不严格执行运行规程及紧停规定,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的。8、未取得安全操作证,不具备独立上岗资格独立进行重大操作或进行危险检修作业。9、 对有本章第1条至第8条任一严重违章违纪情形的岗位操作责任者、现场指挥或组织者,干部给予撤职处分,工人给予留用查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10、上述触犯“安全操作红线”的行为,由安全员、车间、厂及上级安全检查提出,经查属实的或由职工举报提出,由厂安监部门界定确认,对责任人的处分和组织处理由厂政工科、纪委监察、劳资部门执行。第三章 安全管理红线1、全厂主设备所有重大保护按规定全部投入运行,且按相136、关规定定期校验、试验,所有重大保护有效、可靠。重大保护退出必须经厂总工程师书面批准并制定相应安全措施。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生产科长、调度室主任、车间主任职务。2、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规程规定运行条件,违章指挥,强行启动,冒险运行,对直接指挥者免去行政职务。3、违反国家、公司、厂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标准,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管理松懈,主要运行参数频繁、严重超标,对设备造成损害,减少机组寿命,紧停规定不落实,免去生产科长、调度室主任、安质科科长及车间主任职务。4、“两票、三制”得不到有效落实,“两票”审查不严格、出现重大误操作,设备重大隐患发现不及时或采取措施不力,设备异常运行、重大检修等未制137、定有效安全技术措施,不组织验收,免去调度室主任、生产科长、安质科长、车间主任职务。5、委外工程管理混乱,无安全管理协议,无专项安全措施、安全措施落实不力,安全监管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免去车间主任、生产科长、调度室主任、安质科长职务。6、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对上级部门责令停运的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或未经上级部门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的,免去调度室主任、车间主任职务。 7、现场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不及时组织制定、修订、审核,未能提供及时、有效的现场操作依据,职工无标准工作,免去生产科长、车间主任、技术员职务。8、安全把关不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不落实,允许、安排未取138、得安全操作资格证人员独立上岗进行重大操作,免去车间主任、安质科长职务。9、员工触犯安全操作红线的要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留用查看处分,由安质科长、综合办主任负责监督落实,未按规定执行的,免去安质科长、综合办主任职务。10、上述触犯“安全管理红线”的行为,由上级安监部门及厂检查中提出,经查属实的或者职工举报提出,由厂安监部门界定确认,报厂进行处理。对生产科、调度室、安质科、车间等部门失查、履职不力造成触犯上述“红线”的,追究其连带责任。管理人员带班下现场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转变领导干部作风。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39、国发201023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33号令及集团公司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霍煤电办字2010594号)的规定,特修订本厂管理人员带班下现场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厂领导:是指厂领导班子成员(厂长、党委书记、生产厂长、总工程师、经营厂长)。科室管理人员指科长、副科长及管理人员。队干指车间主任、书记、技术员。第三条 生产现场是落实领导带班下现场制度的责任主体。每班必须有厂级领导、科室管理人员和队干带班下现场,保证24小时生产现场有厂、科室管理人员和队干带班。厂长对落实领导带班下现场制度负全面责任,调度室负责安排科室管理人员、队干带班,安全科长负责监督140、。第二章 带班人员及数量第四条 生产现场每班至少有一名厂级领导和一名科室管理人员带班下现场。生产一线每班至少有一名三职队干带班。第五条 各级领导带班下现场次数不得低于以下规定:1、厂领导:厂长、党委书记带班下现场次数不少于7次/月,分管生产、安全、技术等工作副职领导不少于9次/月,2、科室管理人员:生产口科室主管带班下现场次数不少于12次/月,非生产口科室主管不少于4次/月。4、三职管理人员:主任、书记、技术员带班下现场次数不少于18次/月。第三章 带班下现场人员职责第六条 厂级领导和科室管理人员带班下现场履行以下职责:(一)带班下现场人员要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141、薄弱部位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二)带班下现场人员要及时纠正“三违”,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负荷组织生产。(三) 生产现场发现、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问题或遇到险情时,带班下现场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排除事故隐患等紧急措施,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调度室报告。(四) 厂级领导带班下现场除正常现场巡查外,负责协调当班小分队和科室管理人员带班,并对特殊岗位作业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科室管理人员带班下现场除正常带班作业外,着重检查本系统各岗位人员履职情况,并对本系142、统重要岗位作业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各级带班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及班中、班后汇报制度。上一班的厂、科室管理人员带班必须在现场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现场的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对当班没有处理到位的隐患问题及处理意见向下一班带班人员交待清楚,确保排除隐患的连续性。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表,交接班地点为主控室,由上一班带班人员交给调度室,由调度室签字后交专人负责保存。第七条 车间管理人员带班下现场履行以下职责:(一)车间带班下现场人员要把本车间的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加强对车间工作区域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薄弱部位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本车间工作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二)143、车间带班下现场人员要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本车间工作区域内的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纠正“三违”行为。(三)车间带班下现场人员在本车间工作区域发现、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问题或遇到险情时,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事故隐患等紧急措施,组织涉险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厂带班领导和调度室报告。(四)车间带班下现场人员除正常在本队组工作区域巡查外,着重检查本车间班组长人员履职情况,并对本车间重要岗位作业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车间带班下现场人员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表,将本班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个班的安排等,填写在车间交接班表中。144、第四章 带班下现场基本制度第八条 各级领导下现场交接班制度:1、带班人员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履行交接班职责,并将带班下现场交接班表的相关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2、带班人员交接班地点在主控室当面进行,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3、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和其它注意事项,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表上签字后,方可下班。4、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了的145、,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在交班地点,与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目前进度、应当注意事项等,如实填写在交接班表上。5、交接班地点为电气主控室,交接班时间0点班为0:000:10,8点班为8:008:10,4点班为16:0016:10。6、带班下现场交接班表,每班由调度室发放和管理。第九条 各级领导带班下现场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内容包括:各级领导带班下现场综合台账、带班下现场交接班表、带班下现场作业信息表、带班安排表及带班考核表。2、带班领导上岗前必须到调度室签到,当日厂值班长根据现场安全生产实际安排带班领导当班主要任务、路径等事项。带班领导在完成既定任务下班后,在电气主控室内将下现场的时间、地点、146、经过路线、带班作业过程的说明和分析、班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意见等填写到厂领导带班下现场作业信息表;当班值长要及时将厂领导下现场带班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班中、班后汇报主要隐患及处理结果、发现的问题、意见和“三违”处理结果等填写到带班下现场综合台帐,由厂值班长、带班厂领导核实带班下现场综合台帐的内容并签字。月末由调度室负责将厂领导带班下现场交接班记录表、带班下现场综合台帐、带班安排及考核表整理汇总;由安全科负责将厂领导带班下现场作业信息表整理汇总;由综合办负责将公示的厂领导带班下现场安排及带班考核表汇总交调度室。由厂调度室责成专人负责将厂领导带班下现场上述科室的档案整理汇总后移交到厂档案室147、保存,保存期不少于一年。第十条 各级领导带班下现场公示制度:1、由综合办将各级领导、队干带班下现场情况次月5日前进行公示,公示栏设在办公楼一层公示板上。2、公示内容分为厂领导、科室管理人员和队干带班下现场完成情况;具体项目为带班人员姓名、职务、应带班次数、实际带班次数等情况。第十一条 带班下现场举报制度按本厂安全举报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管理部门职责第十二条 相关科室职责1、综合办是落实各级领导带班下现场制度的主管科室,负责督促抓好有关制度的建设和落实。2、安全科负责对各级领导带班下现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带班下现场制度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调度室负责制定各级领导带班下现场148、工作计划,明确带班下现场作业的工作范围、下现场作业地点、工作重点及工作职责,每月28日前排出次月带班作业表,经厂长批准后在办公楼一层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并上报集团公司调度室、安监局、组织人事部。4、由调度室负责对各级领导带班下现场进行逐班落实,对当班无领导带班下现场或违犯带班规定的立即安排人员带班,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通报。5、综合办根据调度室提供的各级领导带班下现场情况,于每月5日前负责将各级领导带班情况在公示栏公示。第六章 考 核第十三条 各级领导带班下现场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未遂事故的,按事故分析在追究车间主任、有关厂领导的同时,追究当班带班下现场领导的责任。第十149、四条 处罚规定:1、各级领导每月未按规定带班下现场的,一次罚款100元;二次罚款3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在全厂通报批评;三次罚款500元,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在全厂通报。 2、各级领导未按规定填写下现场交接班记录,带班信息表,带班综合台账,一次罚款50元;二次罚款1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三次罚款200元,在全厂通报批评。 3、由综合办牵头,安全科和调度室配合不定期抽查干部带班下现场情况,检查中发现对带班下现场档案弄虚作假的,对当事人一次处罚500元;二次加倍处罚,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4、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按擅离职守处理,一次处罚1000元;二次加倍处罚,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第十五条150、 因公出差、培训等原因不能完成带班下现场作业规定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由调度室负责安排同级人员代替带班,不得出现空班情况,保证班班有领导带班作业。第十六条 各级领导带班下现场作业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由调度室负责每天早班前会通报带班情况,严格考核带班数量与质量,并将考核结果报安全科,由安全科在安全绩效中予以兑现,综合办负责执行。第十七条 加强监督检查。把各级领导带班下现场情况与安全绩效考核紧密挂钩,并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监督检查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把各级干部带班下现场执行情况作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由综合办牵头,纪检、安全、调度等部门配合定期不定期抽查干部带班151、下现场情况,并及时进行通报。不定期采用现场随机询问、查阅现场交接班及下现场档案记录等方式,对厂、科、队级带班下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当月个人安全绩效考核。第七章 相关规定第十八条 实行带班领导月度带班汇总逐级上报制,带班领导月度带班汇总由调度室负责,综合办、安全科审核后于次月2日前上交集团公司安监局。第十九条 各级领导除完成带班下现场作业任务外,还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抓好有关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各级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现场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和报告。举报执行集团公司及厂安全举报制度。安全巡查管理制度第152、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厂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安规、现场运行规程以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地面安全巡视检查工作规定第一条 安全巡视检查的一般规定(一)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应按照安规和现场运行规程等的规定进行;(二)当天厂值班领导每班应进行所有重点部位的巡视,每周应对全厂所有区域巡视检查一次;(三)车间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对本车间内所有区域巡视不少于一次(四)1、厂长、书记月巡查不少于3次,生产厂长、经营厂长月巡查不少于6次,其它分管领导月巡查不少于3次。(五)巡查范围:锅炉、压力容器、灰场、高低压配电、生活后勤第二条 下列情况下,值班153、人员应增加设备巡视检查次数(一)系统运行方式改变;(二)主设备满载运行; (三)设备带病运行;(四)气候环境恶劣,如大风、暴雨、冰冻、高温等;(五)新设备、检修消缺后的设备、事故后投运的设备。第三条 巡视设备时必须认真仔细,应做到“五到”、“三比较”(一) “五到”即1、眼到:应看到的地方看到; 2、耳到:应听到的地方听到; 3、手到:应摸到的地方摸到; 4、鼻到:应闻到的地方闻到; 5、脚到:应查到的地方不漏掉。(二)“三比较”即1、与规程比较; 2、与同类设备比较; 3、与前次检查比较。第四条 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需立即处理的按规定立即处理,不需立即处理的及时汇报,并填写设备缺陷记录。第五154、条 巡检人员认真填写记录,须按要求注明存在的隐患、负责人、处理意见等,字迹应工整。 第六条 巡查职责(一)巡查要不留死角,全面覆盖。(二)对巡查范围的安全负全责。对标准化检查、隐患排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员上岗规范等内容全面督导。(三)制定和落实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落实的实施意见、办法和制度,并认真落实。(四)巡查责任区域内发生事故追究其连带责任。第四章 奖惩考核第一条 安质科对相关巡检人员的巡视情况进行抽查、评价并提出考核意见,对巡检弄虚作假严重者,予以100元处罚;设备巡检不认真,应发现的缺陷未及时发现,予以50元处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1、为贯彻国家安155、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厂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结合集团公司及煤矸石热电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全部为我厂现存在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3、本规定适用于煤矸石热电厂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第二章 管理机构职责 一、煤矸石热电厂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全厂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电厂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电厂156、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 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二、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根据集团公司规定,督促所属车间、科室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157、查和处理; 5、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 登记、评估和备案 1、电厂各所属部门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各生产单位应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车间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厂安全质量科。 2、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报告按集团公司要求进行备案,并上报集团公司。 3、每月由安全质量科组织开展定期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各生产单位不定期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电厂将以周检隐患形式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为:重大危险源基本158、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危险源设备维修保养和检测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4、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5、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集团公司的规定,到当集团公司安监局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第四章 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1、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159、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2、健全和完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2)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3)报警系统;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6)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7)保护措施程序; 8)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9)培训与演练。 3、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车间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要定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第五章 监督管理 1、构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电厂直接监督或授权各生产部门监督;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由各生产单位直接监督;各单位要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对每个重大危险源要采取专业160、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责任到人,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2、集团公司规定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场所都要列入本车间重点部位,并落实责任,严防外力破坏。 3、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到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易燃、易爆场所要做到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 4、电气车间要服从电网调度命令、做好继电保护装置的检定工作,落实防止失误的技术措施、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加强对隔离开关的检修和维护,防止支持瓷瓶的折断。 5、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161、设备的监督管理,做到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认真开展定期检验,及时消除影响设备、系统存在的缺陷,操作、检修、维护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6、严格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热化车间、实验室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与易燃易爆等物品分开储存,生产中设置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装置,使用防爆电器,消防安全措施到位,并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7、除生产和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外,综合办对于以下重大危险源,必须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 1)接送员工上下班的通勤车、运输的货车等驾驶员,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培训,取得相应驾驶证、有一定驾驶经验的人员担任。车辆要定期检修保养,确保状况良好,灭火消防器材齐162、全有效。不得超员、超车、超载、酒后开车,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 2)氧气库、乙炔库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的设计、生产运行、操作、检修维护的规定。落实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做好消防安全预防措施,使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量低于国家规定的临界量。 3)、其它有可能产生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等,由各生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安全。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切实提高煤矸石热电厂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改善现场安全生产环境,创建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管理示范厂,提升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制度163、。第二条 煤矸石热电厂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领导组组 长:厂 长 书 记 副 组 长:生产厂长 总工程师 经营厂长成 员:各科室、车间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科,办公室主任:安质科科长(兼)。办公室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绩效的考核奖罚和兑现。领导组职责:1、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规划、督促和落实;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制度、目标、考核体系的建立,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动态检查和季度全面检查。2、负责各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及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3、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面隐患问题整改的督促落实。第三条 各专业部门职责生产科、调度室、综合164、办、政工科、保卫科、汽机车间、锅炉车间、电气车间、热化车间、燃料车间分别负责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达标规划、检查验收、评分定级、隐患的整改和落实。第四条 煤矸石热电厂每季度由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领导组组织,各专业部室相关人员参加,对生产、后勤、厂容厂貌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分、定级、排名、排队、集中讲评,评分结果纳入季度安全绩效综合考核。第五条 各专业检查组要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检查结束后,将检查表、评分原始记录表、隐患分类登记表、检查工作总结等一并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第六条 严格执行检查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对检查后48小时内被检查地点发生的非“三违”因素导致的死亡事165、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要追究检查人员的连带责任。第七条 创新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充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内容,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与安全文化建设、规范操作、改善环境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管理模式,积极推行“三按”管理(即按规范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机制,稳步推进本单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第八条 车间及班组要进一步深入开展班组建设工作,通过职工的现场操作达标,实现班组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动态达标,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真正落实到每一名职工,每一个工艺流程。第九条 煤矸石热电厂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执行地面生产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班组建设与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166、煤矸石热电厂班组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升班组长素质,提高班组长管理水平,促进班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保证电厂的发展目标和管理思想在班组中得以落实,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工作目标第二条 工作目标:1、打造优秀班组长队伍。2、创建“安全生产型班组”。3、建立完善的班组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 煤矸石热电厂成立班组建设领导组组 长:厂 长 书 记 副组长:生产厂长 经营厂长 总工程师成 员:生产科 工会 安质科 综合办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科生产科牵头,工会、安质科、综合办配合,负责煤矸石热电厂班组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以及各单位班组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各科167、室、车间是班组建设与管理的主体,对本单位的班组建设与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制定本单位班组建设与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班组建设与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健全班组管理机构及机制。第四章 班组设置第四条 班组设置便于组织劳动力和指挥生产,便于管理,一般按工作任务、工作性质、作业区间进行划分。机、炉、电、化、燃设两个班组,即一个运行班组、一个检修班组。第五章 班组长的任职条件和任、免程序第五条 各车间必须建立班组长后备管理制度,充实后备班组长人员,班组长原则上要从后备队伍中选拔。班组长的任职条件:1、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工龄2年以上,年龄 45周岁以下。2、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坚持168、原则,敢于管理,办事公道。3、具有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和必备的技能,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4、具有较高的管理才能,能够掌握一定的工作方法,能带领班组安全地完成工作任务。5、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同志,关心班组员工合理需求,受到大多数班组成员的拥护和支持。第六条 班组长的任命程序班组长的任命程序:推荐民主考察培训考试组织任命。(1)推荐:采用个人自荐、区队推荐、相关管理部门及领导推荐的方式,每一岗位不少于3名候选人;(2)民主考察:由分管领导组织,劳资、人事、工会、安监、对应业务管理科室及本队干部职工参与,要求参会人数不少于25人,本队参会人数不少于20人,对推荐的班组长候选人进行民主投票表169、决,票数排名第一且通过率达到70%以上的候选人,作为任命候选人。(3)培训考试:由安质科负责对任命候选人进行为期不少于90课时的安全培训。(4)组织任命:由分管领导组织班组管理机构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培训合格的班组长签发任命文件。副班组长由正班组长提名,经车间研究同意后,登记备案。第七条 班组长的免(撤)职、更换程序车间提出免(撤)职、更换申请,经分管领导组织班组管理机构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审查研究,确认后,由组织部门执行、备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更换:1、班组长在事故分析中受到免(撤)职处分的,必须撤免或更换;2、职工反映班组长工作能力差,安全责任心不强的,必须撤免或更换;3、存170、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必须撤免或更换;第六章 班组长的职责、权利第八条 班组长的主要职责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召开班前会,安排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及安全管理事项。对班组员工现场安全操作行为进行指导,对班中关键工序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对每名职工、每个岗位的操作达标和作业结果达标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职工安全行为、按章作业、作业结果进行考核和分配。第九条 班组长的权利出现重大隐患停产撤人权,调动人力、物力处理隐患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作业权,安全生产奖罚权,安全生产组织权。第七章 班组管理第十条 班组制度建设:班组长是安171、全生产组织过程的直接指挥者和操作者,也是落实安全管理基本制度、执行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的指挥者和操作者,是生产过程中工艺纪律执行和工序组织达标的管理者,是职工按章作业和作业结果的直接评判和考核人,是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工按章操作是安全生产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第一要务、前提和保证。班组必须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个人)工程质量、工作质量验收制度、“三违”帮教及个人安全技能账户实施办法、惩处制度、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劳动纪律和交接班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工资分配等制度。第十一条 班组工资分配管理班组工资分配是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的直接手段,具有导向作用,激励职工操作达标、操172、作结果达标,是班组工资分配的主要方向。工资分配禁止吃大锅饭,禁止以纯工程量及工作量计分分配,禁止以纯生产指标为目标的激励分配办法,鼓励班组在工资分配中坚持原则,积极创新。第十二条 班组建设与管理的激励机制1、班组长是培养车间管理人员的主要渠道,车间主任、书记的聘用必须从优秀班组长中选拔。2、优先安排优秀班组长外出带薪参观学习、疗养。 安全举报制度第一条 为强化煤矸石热电厂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鼓励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173、本制度。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有权对其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向煤矸石热电厂调度室或安质科举报。第三条 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网络等方式举报。举报电话:0357-5632843,并在煤矸石热电厂办公楼前设举报箱。第四条 煤矸石热电厂调度室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必须按照安全举报登记表的内容要求接听、记录。在1小时内将收集到的有关举报材料报厂内分管领导,并由分管领导责成安质科协同相关部门核查、督办、确认举报事项,确保每一项举报及时办结,以鼓励全员参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第五条 举报内容:1、全厂范围内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等未按规174、定上报、隐瞒不报、拖延迟报或谎报的安全事故;2、在生产、生活中存在严重危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3、建设工程项目及建设施工单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4、食堂、宿舍等生活服务厂点缺少必要的安全设施或安全措施未得到落实而组织活动的;5、重大危险源未建档登记,未按规定进行评估、检测或未制定应急预案的。6、违章指挥或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和违规使用外包队行为。7、厂领导带班下现场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带班制度未严格执行或有弄虚作假、未进行公示等行为;8、其它经集团公司认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第六条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是厂内检查未被发现,或175、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的。第七条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第八条 实行举报有奖制度,经安质科协同相关部门对举报的事项调查属实后,依据举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拿出奖励,经厂长审批后,给予奖励兑现。第九条 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励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第十条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安质科领取奖金,逾期未领者,视为放弃权利。第十一条 为了便于查证,176、鼓励实名举报,相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在举报内容进行转批的过程中必须隐去举报人的一切信息。第十二条 严厉查处泄露举报人信息和打击举报人的行为,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三条 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属实的,由厂领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将核查处理结果用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第十四条 安全举报制度应在车间、办公楼等人员较为聚集场所张贴公布,使所有员工熟悉熟知安全举报内容和举报途径。安全操作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充分发挥操作规程在电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突显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中“法177、”的地位,提高职工规范操作能力和安全技术水平,依据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要求(一)编制依据1、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及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相关规定。2、各类作业规程、工艺技术设计、工程设计、工艺纪律标准、工艺流程设计及标准等技术文件和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3、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与本项操作有关的其他不安全因素。4、作业环境条件、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5、使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在新的环境下作业、特殊作业时,必须由相关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以实物或模拟物进行作业全过程推演178、,在此基础上完成操作规程的编制。(二)编制内容1、明确适用范围;2、行业和工种要求的一般规定;3、该工种的安全规定;4、操作前的准备,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5、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6、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7、正常的操作程序;8、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如手柄、开关所处的位置等。9、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进行;10、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11、操作过程中有哪些禁止的行为;12、一些特殊要求;13、异常情况如何处理;14、收尾工作;15、其他要求。第179、三条 安全操作规程编写完成后,应该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特别是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经过反馈,进一步修改完善,最后经过技术管理部门审批,作为电厂内部标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实行审批和发布制度,操作规程编制完成后,由各生产技术科组织会审,分管领导批准后发布。当出现生产工艺的变化、新设备的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应用时,必须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及时修订。第四条 操作规程发布后,由相关车间主要领导组织,聘请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经验丰富的队干、操作熟练工和专家进行讲课,对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学习,培训学习结束经考试合格后,相关人员方可上岗作业。第五条 各部门必须对照行业、工种作业标准,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人员180、操作规程和各工序操作标准。第六条 各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考核验收办法,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各工种作业人员做到持卡上岗,每一位从业人员必须明确自己所从事岗位应当如何做,做什么、怎么做,不应做什么。第七条 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熟悉操作标准上岗人员,要立即进行停工培训,并按照安全奖惩条例规定进行处罚。第八条 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持卡上岗,并且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要责令其下岗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九条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1、检查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常见违反安181、全操作规程行为范例,对重点设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同时,将违章人员纳入到安全奖惩考核范围,对严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2、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使用情况不使用或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是一种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检查是否使用本工种规定的防护用品,穿戴是否正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被拆除,或是否被错误使用。3、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A、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复审教育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是否有违章行为等。B、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182、岗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进行严格检查,查证件有效性、真实性等。4、检查员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应知应会基础知识情况第十条 检查方法检查可以采用现场检查和笔答考试两种方法。现场检查的方法是:让员工从头开始操作,直到这项工作结束为止,检查人员利用事先制定好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检查结束后在现场给予纠正。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安全执行力,建立健全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运行机制,使广大职工能安全、会安全的自制能力及行为养成得以不断提高,使每个在岗职工能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保证每一项工作183、都能得到安全确认,避免违规操作,实现岗位确认制度化、岗位描述规范化、手指口述流程化,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煤矸石热电厂所属各科室、车间对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工作适用本制度。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成立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工作领导组组 长:厂 长 书 记副组长:生产厂长 经营厂长 总工程师成 员:各科室相关负责人 车间管理人员第四条:各级职责:1、厂长、书记负责监督管理,安质科是“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各级、各类从业人员的执行情况;(2)负责对“三违”人员的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进行强化培训。2、各车间成立相184、应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操作内容及考核。对此项工作负全面负责。3、班组长是执行“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作业过程中各岗位严格按要求执行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3、各工种从业人员是“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的执行者,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操作内容操作,保证现场安全。第三章 工作目标与要求第五条:各车间要成立“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实现岗位确认制度化、岗位描述规范化、手指口述流程化。第六条:“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操作内容及操作标准既要符合安全185、规程、符合岗位实际、符合职工操作习惯,又要突出简洁性、实用性、准确性和生动性,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定期修订完善。第七条:“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操作标准要纳入新工人上岗及职工换岗前的培训内容。力争实现全员化,将此项工作真正落实到每一名职工,每一个工艺流程。第八条:各岗位上岗操作时必须先进行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由带班长和安全员监督执行。第九条:关键岗位的作业人员必须能熟练执行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非关键岗位的临时换岗人员必须由当班班组长及安全员先对其进行“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第十条:煤矸石热电厂安质科负责“岗位确认、岗位描186、述、手指口述”监督与考核管理,对各车间的开展情况实行不定期检查和定期考评第十一条:各车间每季定期开展示范演练,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要给予奖励,达到“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目的。第十二条:跟班厂领导、科长、车间管理人员现场落实各工种的“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执行情况,把操作的细节落实到现场。第十三条:对执行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较差的人员要实行再培训制度。第五章 相关规定及要求第十四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使“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工作长效化和制度化。第十五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在考核监督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否则,严肃追究相关人187、员责任。第十六条:对未制定“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操作内容及考核办法、不认真开展“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工作的车间,对车间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绩效奖进行考核,并全厂通报批评。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煤矸石热电厂安质科。第二十二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目的:建立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厂高空作业人员的人生安全范围:适用于全厂各部门高空作业人员责任:安质科与各部门共同负责全厂内所有高空作业人员的人生安全正文:1. 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2. 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188、高作业。3. 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4. 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5. 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6. 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7. 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竹篱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警示牌。8. 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189、,并应设置绝缘档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9. 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免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10. 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11. 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置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12. 严禁坐在高空无190、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13. 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14.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适当加固。15. 超过3米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16. 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器。17. 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如有泥、水、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安全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空作业。18. 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19. 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 60为宜。梯底宽度不低于 50厘米,并应有191、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预防、控制、消防职业痛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二、范围:全体员工三、责任者:工会、安质科、行政科、供应科、保卫科、综合办四、程序:(一)总则1.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2.第四条 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责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3.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192、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4.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5. 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二)机构与管理1. 厂安质科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厂安质科在总工领导下,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2.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3. 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4. 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193、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5.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6.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7.工会、人事、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三)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1. 应加强新建及194、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4. 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195、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5.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6. 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7.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196、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8. 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按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4166号)和事故隐患限期整改责任制(中国石化安2002250号)执行,并由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整改。(四)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1.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2. 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197、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3.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 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企业不得安排未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者从事禁忌的工作。5.企业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健康安全科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工作。6.198、 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企业应根据健康安全科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7.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8. 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9.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199、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10.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休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11. 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的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五)作业场所管理1. 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200、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2. 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3. 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4. 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201、救治措施。5. 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救急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6. 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7. 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8.202、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9.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10. 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11. 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12. 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03、者不得上岗作业。(六)职业病诊断与管理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企业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企业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2. 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集团公司报告。3. 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安全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4. 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5. 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204、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七)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1. 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2. 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3. 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中国石化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5.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6.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