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报告及处理管理制度(7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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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10143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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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报告及处理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第1条 项目部实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并与各单位签定安全包保责任书。各司其职、各尽所责,通力合作,狠抓落实。第2条 安全生产管理实行三级管理机制,即: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工程队。第3条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6、 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6.1负责本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并按时检查其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积极支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工作。2、6.2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本项目安全生产形势,讨论、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下作,并做好记录。6.3在计划、布詈、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詈、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6.4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充实安全人员,根据国务院规定按企业职工人数比例配备专职安全员,保持相对稳定;支持安质部门和安全人员开展工作。6.5对事故隐患整改和改善劳动条件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在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保证,对重大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要落实单位、落实责任人。6.6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检查生产的同时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3、执行情况,消除事故隐患,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6.7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活动。按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安全生产活动内容进行具体布置、安排,组织检查,总结上报。6.8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严格把好评先关,执行一票否决权。发生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集体,事故责任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对事故预防工作有突出贡献的要给予重奖,对事故责任者要给予处罚。6.9加强劳务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6.10认真执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使用新设备、新技术的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教育,4、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不执行的单位或部门要追究责任。6.11负责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7、 项目部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7.1认真贯彻“管尘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措施纳入生产计划同时安排。7.2组织领导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检查有记录,隐患有通知,整改有回单,复查有结论。危险性较大的关键设备和操作场所,要亲自检查,对重大隐患要组织人员现场研究,及时整改。重大隐患未整改以前,应有可靠的临时安全生产措施。7.3在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5、核时,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要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其针对性要强,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现场施工的作用。7.4领导组织制订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逐级上报,经批准后,列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认真落实。7.5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对劳务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扬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7.6检查督促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使用新设备,必须制订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安全技术教育,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操作,对调换新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6、安全技术操作教育。7.7督促安全部门严格把住安全技术交底关,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不论工程大小,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书面和会议)。7.8督促设备部门严格把住施工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装置关,所用设备、设施的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7.9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时,负责督促在1小时内上报,并亲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制订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按照规定时限书面上报事故调查报告及事故处理结案材料。8、 项目部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8.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本项7、目的安全技术状况,制订实施细则,认真落实。8.2必须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技术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8.3参加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从审核工程设计图纸,确定施工方案和工艺流程,到选用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的各个环节,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及规定,凡是方案中有碍安全和健康,均应纠正或不予审批。采用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要强,实用效果要好,确保施工安全。8.4组织制定和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殊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在采用新技术8、新工艺、使用新设备、新工具时,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新的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生产职责。8.5组织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装置、卫生设施列为重要内容同时鉴定,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对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必须经改进后方能通过鉴定。8.6把本项目存在的严重职业危害和重大事故隐患列为科研项目,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与施工,逐步改善劳动条件。8.7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讲解作业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操作要领、安全卫生设施的使用方法等安全技术知识。8.8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及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8.9参9、加安全生产检查,了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技术改进措施。9、 施工队长、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9.1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完整、齐全、有效;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9.2认真执行“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冒、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把安全生产贯穿到每个生产环节,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和召开安全技术交底会议,讲解施工中存在的危险因素,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操作要领和注意事项等安全技术知识。9.3领导所辖班组开展安全活动,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教育工人下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随时进行监督检查。9.410、对所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井字架、门式架、吊篮、电气设备、坑、井、沟等周围设置的围栏和安全信号标志,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措施和及各种施工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9.5对新入队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教育;检查督促班组长对新入队的工人和调换工作岗位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操作教育,安排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9.6发生工伤事故后,要组织抢救并立即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9.7有权拒绝不安全、不健康、不科学的生产指令并及时向上级报告。10、 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0.1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11、岗位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工作内容、存在的危险性、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要领、岗位责任及注意事项等,并根据班组成员的技术、身体、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10.2对新调入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在工人未熟悉本岗工作前,不得分配独立操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管好他的人身安全。坚持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安排复审。10.3组织班组安全生产活动,丌好班前班后安全生产会议,进行安全生产自检,做好上下班工作交接,并作好记录。10.4服从专职安全员的指导,接受班组安全员的建议,组织班组职工为促进安全生产提合理化建议,讨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好记录汇总上报。10.5 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安全12、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班组成员遵章守纪,坚守岗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违章蛮干,不得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设备及各种安全生产设施等,制止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10.6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求采取临时措施并上报领导。10.7 本组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及时上报领导,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安全措施,稳定班组人员思想,防治重复事故的发生。10.8 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强迫工人违章作业人员有权越级上告,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11、 班组安全员(兼职)安全生产职责11.1模范执行各项安全生13、产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11.2 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参加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安排特种作业人员进安全技术培训、复审,及时向领导和专职安全员反映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要求,搞好安全学习,并做好检查记录。11.3 协助班组长督促检查班组人员作业前对使用的工具、机械电气设备、施工设施、作业环境、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班组长采取措施。11.4 检查、维修保养本班组的安全用具、设施、标志等。11.5 发生事故后立即上报,协助班组长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协助班组长召开14、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稳定班组人员思想。11.6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12、 工人安全生产职责12.1 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接受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知识,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努力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12.2 遵章守纪,服从工作分配,坚守岗位,服从安全员的指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违章作业,不私自开动或使用他人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及设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12.3 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维护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不得私自拆改,爱护安全15、标志。12.4 工作前必须检查本岗位工作环境、机电设备、工具、材料、安装装备、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等性能是否良好、安全有效,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或向班组长报告。工作中集中注意力,认真操作,随时检查,确保安全。12.5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班组组长或安全员,保护事故现场,参加班组事故分析,听取教训,提出改进意见。12.6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帮互助,互相监督,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向新工人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指导他们安全操作,关心他们的安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12.7有权拒绝严重危害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而无安全卫生保障措施的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或越级报告,任何人不得打击16、报复。第4条 各级部门管理职责1、 项目部安全职责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交通部、业主及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2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将重难点工程安全施工措施报集团公司安质环保部备案。1.3 对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有相应的管理责任。1.4 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一步核对勘察设计文件中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对各项目部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1.5 编制具有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1.6项目开工前,审查各工区的安全17、生产管理体系和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各项目部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交通部、业主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1.7对项目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应责令排除和整改;并对有关安全问题及时通报。1.8 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9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安质环保部安全职责2.1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颁发的各种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定、决议和制度。2.2 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载本企业的规范运行,定期收集发布与项目施工生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2.3 18、参加审查、讨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新技术成果鉴定会议,从职业安全健康方面提出审查和鉴定意见。2.4 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落实情况,做到逐步改善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2.5 会同有关部门对安全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负责业务指导,提高安全员的业务素质。2.6参加对新分配来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参加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2.7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供安全生产宣传资料。会同人劳、组织部门抓好各级领导和职工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2.8 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制止违章作业,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对危害职19、工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立即停止尘产,要求现场负责人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发生,并立即报告领导。检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网、脚手架、各种坑口防护装置、标志、信号等安全设施的质量问题。2.9 会同有关部门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良好、有效,督促有关部门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负责对实施科研和新技术成果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负责召开会议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问题。2.10 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督促事故单位严格执行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并负责事故的上报。2.11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优胜单位和个人。2.12 参与合同部门外部合同审查,对合20、同安全内容进行评估,督促完善合同条款。3、 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3.1 编制、下达生产计划时,把安装安全防护装置、采取安全措施列入生产工序,根据工程特点、气候条件安排生产计划,并提出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3.2 组织施工现场考评管理,落实考评标准中“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面的考评内容,参加对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3.3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负责编制、审核技术方案的安全可靠性。“四新”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标准;同时制订、审查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3.4 贯彻安全生产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安21、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良好秩序。3.5负责施工期内的工程主体结构的安全防护工作。3.6 在排除生产障碍的同时,解决不安全隐患;遇生产与安全发矛盾时,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指挥。3.7参与重大施工方案和专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技术论证会,并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3.8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4、 计划财务部安全职责4.1 严格把好劳务协作队伍的选择关,劳务协作队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等级资质及较好的业绩和信誉。4.2 负责落实与劳务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协议的签订。4.3 签订施工生产合同,要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不得签订非法生死合同。4.4 按国家规22、定,每年从企业提取足够数量的经费作为安全技术措施费,入生产财务年度计划,按时提供资金,并监督专款专用。4.5 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培训提供经费。4.6 协助安监部门按规定收取罚款和扣、发安全奖金及其它款项。5、 物资设备部安全职责5.1 严格检验包括购置、制造、改进、大修、在用各种设备、工具等,安全装置、卫生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出厂检验证明及技术资料完整,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采购的机电设备、附件、工具、材料等,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符合安全质量标准。5.2 负责在设备购置、制造时保证安全防护装詈的合理设计和有效投入,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程标准,安全有效。负责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所需材料23、设备纳入供应计划,及时提供。5.3 定期检修施工:机械设备,确保设备技术状态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不准使用报废和有重大安全技术缺陷的机械设备。编制机械设备修理设计时,必须将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卫生设施列入修理计划,一并实施。检修机械设备时,应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和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5.4 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修改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要点、岗位责任及检修制度。5.5 制订并落实物资仓库、危险品物资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等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关于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保管、收发等管理方法,严格各环节24、的管理。对库房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回收废旧材料;现场及库房内各种材料、工具合理堆放,保持作业环境整洁。5.6 督促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技术鉴定,取得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安全准用证。5.7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机械设备的隐患整改,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督促制订整改计划,协助整改。5.8 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严肃处理机械设备事故;参加工伤、交通事故调查处理。6、 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6.1 协助组织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协助组织召开安全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决议、规定等。6.2 负责组织防洪、防汛和抢险救灾等应急预25、案响应的信息沟通和协调。6.3 负责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及驾驶员的门常交通安全学习工作。6.4 协助有关部门采购、发放保健食品、清凉饮料、防寒防冻及防暑降温药品、小型个人防护用品等。6.5 督促分部对生产场所和生活区卫生监督检查,做好防疫工作。6.6 定期对职工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职工,建议人劳部门调换适当工作;为患有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职工进行治疗并统计上报。6.7 认真受理拒绝违章指令人员和被强迫违章作业人员的来信来访工作。7、 项目分部安全职责7.1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地方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及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26、规章制度,完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施工过程控制,确保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对施工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责。7.2各项目分部要坚决执行和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施层层包保,确保把责任落实到每名职工,措施落实到每道工序,管理落实到每项制度,奖罚落实到每个典型。7.3 各项目分部必须合理配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保证安全生产足够的资源投入。7.4 各项目分部必须对设计所提供的各种地下管线资料、气象、水文地质资料进行现场进一步核对,并将核对情况及时反馈项目部、监理等有关部门。7.5 各项目分部必须保证参加项目施工的所有外包劳务都具有相应的安全资质,特27、别是对于拆除、爆破等工程,必须做好进一步核对审查工作。所有外部劳务必须纳入正式员工的管理,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各单位必须对外包劳务人员核查后报项目部备案。7.6 各项目分部要切实加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指挥部门(项目部、工程队)要将安全问题作为最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认真研究,认真部署,重点检查,限期解决;要抓好各项安全制度、标准特别是技术措施的落实;要在抓好指挥机关全员逐级负责制的检查与考核的同时,重点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与考核,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7.7 各项目分部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建设安全文明工地的管理办法,采取28、定期组织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要求,一丝不苟,认真查对验收。7.8 各项目分部必须认真组织编写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保护规定的各项工程安全控制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操作细则,做好交底并组织实施。对于重点工程和特殊部位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经理部和监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7.9 各项目分部必须制定和实施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好事故抢险,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并落实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及时上报项目部。7.10各项目分部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监理和项目部所发出的安全检查情况通报和安全问题整改意见必须认真落实和整改,并及时反馈。7.11 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第5条 本制29、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及之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专项、重大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第1条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本工程技术特点,为确保专项、重大施工方案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 初步确定为专项、重大施工方案的单位和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本标段施工中大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及、运架梁分项、分部工程各工序施工等。第3条 各项目分部对上述确定为专项、重大施工方案的工程项目,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并附安全验算资料,对于采用大型机械设备及特种作业设备的必须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细则。上述资料经项目部所属公司组织安全评审并确认满足安全施工要求后方可实施。第4条 各分部特殊30、结构、桥涵等工程应由项目经理部组织专家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论证、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第5条 充分尊重和考虑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关于重难点工程安全技术方案意见,并在方案中予以体现。第6条 各项目分部的专项和重大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论证工作,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第7条 对于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方案的各项目分部,项目经理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分部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工整改。第8条 在批准的安全技术方案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分部负责项目管理的安全技术人员应将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队、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交底与说明,并双方签字确认。对于特别复杂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方31、案,还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反复论证,确保方案的稳妥和可靠。第9条 对于在专项、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分部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各项目分部负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第10条 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分部应实行全过程监控,组织专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在实施过程中应留有详细的安全生产资料,以备查验。第11条 项目经理部在各项目分部专项和重大施工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对现场进行抽检或突击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可根据规定实施一定额度的奖罚并全标段通报。第12条 本制度的实施情况,将作为对各项目分部安全生产综合考核一项重要32、内容予以实施。第13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未及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第1条 安全事故具有突发性、紧迫性的特点,如果不事先作好充分的应急准备工作,很难在短时间内组织起有效的抢救,因此为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第2条 项目经理部作为本标段工程安全施工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审查各工区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并督促实施。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综合组织协调各级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实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第3条 项目经理部应急指挥部的设置:指挥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指挥由常务副经理、副经理和党工委副书记担33、任,组员由项目部安质环保部、工程管理部、综合办公室等有关部室人员组成。第4条 各项目分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要求1、 各项目分部都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分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是基础,是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经理部的应急救援预案必须与所在省市地区政府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2、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由各项目分部安质环保部、工程管理部、综合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组成。设指挥、副指挥和内业、外业处置组。指挥由分部项目经理担任,副指挥由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担任。组员由安质环保部、工程管理、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各施工队长组成。3、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灾34、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善后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第5条 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时启动项目分部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部,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启动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在启动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预案的同时必须报告业主和政府的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确保救援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2、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立即开展救援工作。3、救援处置: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35、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安全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各专业处置组应在指挥部领导下做好安全保卫、救援通讯、事故抢险、救援物资运输、车辆使用、伤员救治、技术支持、善后处理等有关事宜。第6条 应急救援预案检查和考核1、项目经理部对各项目分部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度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将之作为安全生产检查和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2、检查项目分部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情况,重点考核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应急能力、救援能力、是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等。3、检查各级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的救援器材、设备,是否定期保养,是否定期组织培训演练。第7条 本制度自36、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未及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四、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第1条 严格执行国务院xx年颁发的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行业及中国铁建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搞好员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第2条 事故报告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实行双向报告制度。即先向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后向属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1、轻伤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用电话报至工程有限公司劳动安全主管部门(一般指安全(质)科)、工会。事故单位还应填写职工伤亡事故快报登记表一式四份,工程有限公司安37、全(质)科、工会、事故单位各一份,上报给集团公司安全部门一份,作为原始资料保存。2、重伤事故、多人负伤、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必须在1小时内将事故基本情况上报至集团公司安全部门、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工会等有关部门和属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填报职工伤亡事故快报登记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3、因项目经理部主要责任造成公路行车事故、新线公路临管分流运输行车大事故及铺架作业事故,应即时报告所在公路局和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技术管38、理部及安全质量环保部等部门。4、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单位的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调查、善后等)。事故报告后出现新的情况,应当及时补报。事故报告记录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包括时间、报告人等。第3条 事故调查1、发生轻伤事故由项目安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进行调查。2、发生一般事故以上的安全事故,应上报相关监察、管理部门;本项目负责人、安质、工程、技术等部门配合调查。第4条 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和提出的对项目安全负责人、直接责任者的39、处理意见或根据事故属地人民政府对事故报告的批复对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直接责任者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上报司法机关处理。事故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或在属地人民政府对事故报告批复后,立即向集团公司上报事故报告:一般事故处理工作应在接到属地人民政府批复后,5天内上报;较大事故处理工作应在7天内上报;重大事故处理工作应在10天内上报;特别重大事故处理工作应在15天内上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公开宣布处理结果。对于漏报、隐瞒和拖延不报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九十二条等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报相关司法机关处理。第5条 事故统计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方40、法和报表格式及事故分类方法,按职工伤亡事故报表分月、年度分别填写,于次月3日前逐级上报(在填写报表时按月份伤亡事故电话月报表格式先快报),年度报表于次年元月10日前上报。单位自带外部劳务或分承包商发生伤亡事故的,列入项目经理部员工伤亡事故统计内容,合法分承包商发生伤亡事故,不列入项目经理部员工伤亡事故统计内容,但要上报附有“三证”及分承包合同的事故报告,以备审查;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或因项目部生产设备、劳动条件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均应列入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项目经理部对管辖区域内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员工死亡事故,如属非责任或非因工事故时,要附有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或认定意见,各41、项目分部不得擅自处五、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1条 为保证安全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转,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发生的安全事故中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第2条 责任追究的依据:事故调查小组所作出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及签定的安全包保合同。第3条 对项目分部责任人、责任单位的追究1、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处以下额度的经济处罚,对于触犯刑律的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1发生一次负轻伤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负伤1人罚责任单位5000元,罚责任人5001000元。1.2发生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事故的42、,每重伤1人罚责任单位1万元,罚责任人10002000元。1.3发生一次死亡1-2人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责任单位4万元,罚责任人30005000元。1.4发生超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按集团公司有关办法执行。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除按以上条款进行处罚外,并加重处罚。2.1阻碍上级事故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加罚5万元。2.2谎报或隐瞒职工死亡事故和其它应快报的事故而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出的,每件事故加罚510万元;已获得荣誉和奖金的,除追回奖金外,再处以与奖金等额罚款。对责任单位的领导要追究责任,依据有关条款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的隐患责令限期改43、正而未改者,处罚隐患单位1-2万元。2.4凡不能及时按规定统计上报安全生产信息的,除通报批评外,处以责任单位1-2万元的罚款。第4条 对个人及单位的罚款,依据合同规定一律上交项目部计财部,作为安全生产奖罚的专项基金。第5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及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六、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第1条 根据茶卡至格尔木高速公路建设标准高,采用新规范,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多的实际情况,结合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凡是参建茶卡至格尔木高速公路的所有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为使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 44、培训教育的对象1、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接受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培训。2、施工技术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要接受安全规章的教育和安全技术的培训。3、特殊工种人员要接受安全规章的教育和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4、其他人员的安全培训与教育能满足本岗位的安全施工要求。第3条 教育内容1、 三级安全教育1.1项目经理部和各项目分部安全教育内容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各级管理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标准;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应急措施;1.2施工队安全教育内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标准;明确本标段承担施工任务的重难点和有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明确安全应对45、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用的化工产品的用途,民爆物品的管理与使用、防毒知识、防火及防煤气中毒的安全知识教育。1.3班组安全教育内容本班组所承担施工任务的基本情况,工作性质和范围;新工人和转岗工人要进行机械安全知识和安全制度教育,对本岗位范围内的各种机具设备性能和作用、防护措施等安全知识的教育;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本工程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部位、正确采用安全防护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教育。2、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凡是改变工种和调换工作岗位的生产工人必须进行下列安全教育:2.1新工种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状况,工作性质和职责;2.2新工种岗位必要的安全知46、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2.3新工种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4新工种岗位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和有毒有害的地方;2.5新工种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3、 特种作业安全教育3.1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各种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工人,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必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取得证书,方能进行独立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3.2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人员,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4、 劳务队安全生产教育4.1劳务队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未接受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不能上岗。4.2劳务队安全教育考核47、的内容与正式职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内容相同。4.3劳务队的安全教育由各项目分部相关人员组织进行。5、劳务工高原施工职业健康教育5.1劳务队必须接受上岗前高原职业健康培训,加强抵抗高原反应的应急措施。第4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及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第1条 为加强安全管理,沟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信息,及时传达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命令等,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和分析安全生产形式,制定安全生产应对措施,布置安全生产任务,制定本制度。第2条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会议1、会议主持与参加人会议由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主持,安全领导小组成48、员和各部室领导及调度参加。2、会议周期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对重点工程、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使用新设备、采用新工艺和出现安全事故时要召开专题安全会议。3、会议的主要内容3.1传达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命令等。3.2听取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3.3研究和分析安全生产形式,制定安全生产应对措施。3.4安排布置安全生产任务。3.5对重大安全生产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做出决策,形成决定。第3条 各项目分部安全生产会议1、会议由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主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室领导及安全专职人员、调度参加。2、会议周期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对重49、点工程、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使用新设备、采用新工艺和出现安全事故时要随时召开专题安全会议。3、会议的主要内容3.1传达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命令等。3.2听取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3.3研究和分析安全生产形式,制定安全生产应对措施。3.4安排布置安全生产任务。3.5对本管区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做出决定或决策。第4条 工程队安全生产会议1、会议由工程队长或主管安全的副队长主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业务及安全专职人员、调度参加。2、会议周期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通常在每周安排施工生产时同时进行,每月最少召开一到二次专题例会,对重点工程、有重大危险源的50、工程、使用新设备、采用新工艺和出现安全事故时要随时召开专题安全会议。3、会议的主要内容3.1传达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命令等。3.2听取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3.3研究和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安全生产应对措施。3.4安排安全生产任务,强调安全生产应注意的事项。3.5对本队负责施工任务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做出决定或决策报上级进行审批。第5条 班组安全会议1、班前、班后会,主要由班组长主持,安排当天任务,布置安全注意事项,检查现场安全防护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2、一周一次安全专题会,总结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表彰遵章守纪的先进个51、人,查找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研究对策和方案并及时上报。第6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及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八、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1条 安全生产检查是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管理办法及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重要手段;是规范管理和生产行为的重要措施;是杜绝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目标的重要方法;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茶卡至格尔木高速公路,施工线路长,施工作业面多,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规范、新标准、新工艺多,加强安全生产检查非常重要。 第2条 安全检查制度1、采用月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手段,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违章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检查施52、工方案及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的交底情况和执行情况,班组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自查自纠情况,安全检查整改记录和安全教育活动记录等情况。2、对安全检查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进行跟踪整改,重点抓好各施工队和班组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重点抓好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是否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具体得当;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按施组设计全面落实,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是否按规定佩戴齐全合格,重点抓好职工的自觉行为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过程中的执行情况,重点抓好班前交底、班中检查整改、班后讲评的落实。要做到开工前,上班前53、对危险源、安全防护设施进行认真检查,达到不安全不施工的目的,确保安全生产。3、采用项目经理部定期和专项检查、项目分部经常检查、施工队跟班检查的措施,要使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覆盖整个施工现场,不留死角,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第3条 安全检查内容1、以青海省茶卡至格尔木建设指挥部安全大检查评分表为主要内容。2、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检查项目表。3、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及文明施工标准中的安全管理内容。4、日常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品使用、查整改落实、查伤亡事故处理。第4条 安全检查方54、式1、开工前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等。2、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安全生产抽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各分部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所辖的施工班组,特别是重点工程每星期最少一次检查,工程队每日进行巡回检查,工班要落实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3、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石方爆破施工、炸药库设置及危爆物品管理和使用、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模板工程、高空作业、起55、吊运输、跨高速公路、深水施工、隧道作业等。4、专业性的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现场的施工技术安全、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5、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是针对施工所在地的气候特点,如夏季防洪、冬天防冻、防雪灾等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检查。6、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是针对节假日前后,职工有可能在思想上对安全工作有所松懈而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7、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7.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程序及有无危险源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可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7.2互检:班组、工种之间实行互检,能起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达到安56、全生产的目的。7.3交接检:上道工序施工完毕交给下道工序或操作前,应有现场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相关施工人员参加,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验收,确认无安全隐患,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可交给下道工序进行施工。第5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及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九、消防管理制度第1条 为加强消防管理,提高全员防火意识,杜绝火灾事故,确保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第2条 健全组织与机构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均要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施工班组要设义务消防员和义务消防队。各分部的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员、义务消防队是项目经理部消防组织的组织机构。第3条建立消防安全职责1、项目经理部领57、导小组职责:1.1严格执行国家和消防机关颁布消防法和有关规定。1.2制定本到位的消防管理规定或措施。1.3组织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整改安全隐患。1.4组织或协调消防应急预案演练。1.5组织消防安全工作评比,表彰先进到位或个人。2、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2.1对本管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到位的施工特点,制定本到位的消防管理办法(制度),并监督落实。2.3组织对本单位办公、生活区和施工现场定期的消防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要定时、定人及时整改。2.4加强对管辖施工班组的消防教育和管理。2.5发58、生消防安全事故时,要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3、消防责任人职责:3.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对本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管理责任。3.2经常对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损坏,丢失、过期的要随时补充和更换,保证设施完好,数量充足。3.3对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对一般隐患和违章行为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制止。3.4发现火灾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参入灭火和救援工作。第4条防火安全措施1、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2、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本单位制定的消防制度或措施。3、加强59、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防火意识,组织防火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4、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基层单位每月不少于两次,项目部每月一次,局项目部每季度一次专项防火安全检查。5、配足消防器材,包括干粉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池,消防铁锹、消防桶等。6、野外作业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火措施,作业完成后要彻底消除明火危险源并经确认无任何危险后才能离开。7、一般物资仓库的建设和物资存放要符合防火安全规定。对化学品和爆炸物品库房建设和贮存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8、任何人发现火险后,度要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尽可能的控制火源和消除火源。第5条消防器材的配备。1、60、职工生活区2、厨房3、办公区、4、材料仓库5、木工加工场地6、实验室7、油库和其他化学品仓库8、爆炸物品仓库9、垂直运输设备等场所要配备干粉灭火器、消防水池、消防泵、消防桶,消防砂、消防锹等。并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第6条 相关防火安全要求。1、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要求: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1.2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和使用电炉、汽化炉具等。1.3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准在电线上晾挂衣物和毛巾。1.4烟头、火种、纸屑等杂物不准随地乱丢,严禁躺在床上吸烟。1.5要保持宿舍道路畅通。2、施工用电防火安全管理2.1施工现场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有由上岗操作证的进行安装管理,认真做好班前班后检查,及时消除不61、安全因素。2.2电线残旧要及时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2.3不准使用铜丝和其它不符合规范的金属丝做保险丝使用。2.4照明线路必须做到一灯一制一保险。2.5高处作业照明线路不能绑在钢架或脚手架上,隧道内的电气线路必须架空顺直,防止设备和车辆挂坏。2.6施工现场的线路架设高度和标准要符合要求。3、木工棚的防火安全管理。3.1严禁在木工棚内吸烟和有其它明火出现。3.2木工棚使用的电线和电气设备必须满足防火的要求。3.3木料和成品应分别堆放和库存,锯末和刨花要随时清理和处理。3.4易燃易爆品安全防火安全管理3.5易燃易爆品仓库要使用有防火防爆装置的电气照明设施。3.6进入易燃易爆品库房时62、严禁携带火种、手机、对讲机及非防爆装置的照明灯具。3.7使用气焊作业必须按要求将乙炔和氧气罐按安全要求的距离搁放。两罐分开运输和储存。第7条奖励与惩罚1、防火安全工作要定期检查,每年进行一次评比,并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1.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条件,促进安全水池的。1.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制止违章行为,保障安全生产的。1.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1.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1.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2、对无视安全防火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仍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况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3、因玩63、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防火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法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8条 第9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及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十、爆破器材管理规章制度第1条 库区位置结构和设置1、爆破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设施等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当地县(市)公安局许可。2、库房建立后,任何单位不得在爆破器材的危险区域内修建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3、库区布局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库区布置在无山洪、滑坡和地下水活动危险的地方。在库区周围应设密实(或双层铁丝网)围墙,围墙到最近库房墙脚的距离不得不小于25米,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米。4、库区办公室、生64、活设施等服务性建筑物应布置在安全的地方。第2条 临时性房屋规定1、库房宜为平房2、库房地面必须平整无缝3、窗户必须有一层外包铁皮的板窗门。4、宜设简易围墙或铁丝网,其高度不低于2米。5、库内必须有足够的消防器材。第3条 电气照明通讯及报警装置L、贮存爆破器材的库房的供电危险等级按I类供电场所设计,辅助建筑物按一般供电场所设计。2、库房内禁止安装电灯照明,可自热采光或在库房外安设探照灯进行投射采光。3、从库区变电站到各库房的外部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埋地敷设或挂设,外部电气线路禁止通过危险库房的上空。4、电源开关和保险器应设在库房外面,并装在配电箱中。采用移动式照明时,只准使用安全手电筒,禁止使用电65、网供电的移动手提灯。5、设防雷装置。库区一般设有与本单位的保卫和消防部门的直通电话,库区内应装设报警装置。第4条 爆破器材储存 1、装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和继爆管的箱(袋)必须放在货架上;装其它爆破器材的箱(袋)应堆放在垫木上。架、堆相互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小于1.3m。2、在靠架上堆放硝化甘油类炸药、雷管时,禁止迭放。3、爆破器材箱距上层架板的间距不小于4cm,架宽不高于两箱的宽度4、货架(堆)与墙壁的距离不小于20cm。5、堆放导火索、导爆管和硝铵类炸药等的货架(堆)高度不超过l.6米。6、库内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7、库区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8、66、库区内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9、库区内必须昼夜设警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10、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11、运至作业地点的爆破器材应有专人看管。作业地点只准存放当班作业所需的爆破器材,雷管或起爆体不得和炸药存放在一起,禁止将爆破器材散堆在地上,雷管应放在外包铁皮的木箱里,箱应加锁。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第5条 爆破器材的收发1、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制度,定期校对账目,做到帐物相符。2、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3、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67、4、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在单独的发放间里进行,严禁在贮存爆破器材的库房或壁槽里发放。5、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6、必须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经常检查库房,一旦发现硝化甘油类炸药箱渗油、冻结和硝铵类炸药吸潮结块,及时处理。第6条 爆破器材运输1、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运输爆破器材。2、装卸爆破器材时:(1)应有专人在场监督;(2)应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3)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4)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和清除运输工具内的一切杂物;(5)严禁68、磨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6)硝化甘油类炸药、雷管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额定载重量度2/3,其它爆破器材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额定载重量;(7)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二层,雷管箱内的空隙部分,应用泡沫塑料等柔软材料塞满。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8)用吊车装载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能力的50%,(9)遇雷雨或暴风雨时,禁止装卸爆破器材。(10)爆破器材的装卸工作,应尽量在白天进行。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有明显的信号,白天应悬挂红旗或警标,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悬挂红灯。3、车运输规定:(1)有押运人69、员;(2)按指定路线行驶;(3)不准在人多的地方、交叉路口和桥上(下)停留;(4)车船用帆布覆盖,并设有明显标志;(5)非押运人员不准乘坐。4、人工运输规定:(1)夜间运输应保证运输路途中有足够的照明;(2)炸药与雷管应分别装在两个专用背包(木箱)内,禁止装在衣袋内;(3)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禁止乱放;(4)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中停留。第7条 爆破器材的使用1、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到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2、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爆破员必须持有县(市)级以上公安局发给的爆破员作业证上岗70、作业。对爆破员应进行定期考核,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收回爆破员作业证,停止其从事爆破作业的权利爆破员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时,应将爆破员作业证交回原发证单位。3、爆破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才准爆破后,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4、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品种和数量),必须经现场负责人签字批准,库房人员见现场负责人的签字批准单后方可发放爆破器材。5、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当班人员耍对爆破器材的使用数量进行监督和记录,71、剩余的要当天退回。6、禁止施工现场将爆破器材露天置放,严禁将爆破器材遗留在现场。7、禁止非爆破人员进行爆破作业,禁止任何带办和个人私拿、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兽、炸鱼。第8条 管理制度1、爆破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年龄满18岁,从事一年以上与爆破作业有关的工作,工作认真负责,自觉遵守爆破安全规则,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体检合格,按爆破员培训大纲的要求进行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三个月后,方准独立进行爆破工作。在高温、沼气或粉尘等爆炸危险场所的爆破工作,必须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进行,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72、过专门训练。2、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职责 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组织爆破业务和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审查、考核爆破工作人员与爆破器材库管理人员。监督本单位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安全检查,参加本单位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制定爆破安全的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措施,进行盲炮处理的技术指导,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爆破工班长职责 领导爆破员进行爆破工作,监督爆破员切实遵守爆破安全细则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搬运制度,有权制止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73、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5、爆破员职责 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本制度和安全管理细则,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6、爆破器材库管理人员职责负责制定仓库管理细则,负责爆破器材的验收、发放、统计、保管和回收工作,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质量可疑或过期的爆破器材,组织或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处理。第9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未及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74、执行。十一、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第1条 现场施工用电必须编制现场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绘制现场施工用电平面图和供电系统图,并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第2条 电工人员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必须齐全规范佩带防护用品,带电作业人员必须设专人监护。第3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供电装置,必须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私装乱接。第4条 电工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必须实施安全巡视,并及时排除用电系统的不安全因素,做好巡视检查和故障维修记录。第5条 电工人员在雨后认真遥测供电及用电设备,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和填写安全遥测记录。第6条 对设备的接地、接零和漏保装置,电工人员应按规范要求进75、行安装,并实施定期监护遥测检查。第7条 临时线路必须做好保护监督管理,现场架空线不得低于4.5米,地下临时线必须设置防碾压和砸碰保护,现场地下电缆敷设深度不得低于0.65米,严禁随意布设。第8条 电器闸箱高度不低于1.3米,移动箱不低于0.6米,照明线、动力线要分设,施工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米,移动照明灯具不低于2.5米。第9条 各级控制电闸箱周围不得乱堆杂物,并设立用电警示标志,供电感人集中的部位应布设消防器材。第10条 电工人员作业必须实行交接班制度,并履行交接班相关事宜登记手续。第11条 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设立有针对性的警示标志,严防误操作事故发生。76、第12条 对电器工具和保护用品,应按规定定期检测,严禁使用安全性能不良的工具和用品。 第13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未及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十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第1条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调动全员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安全奖惩力度,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特制订本制度。第2条 奖金的来源1、按规定,在建安产值中按比率提取的;2、上级奖励的;3、罚款收入。第3条 安全奖励按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在安全检查评比中获得优胜单位和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第4条 安全处罚。1、按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在77、安全检查评比中被评为最差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有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安全隐患突出、整改不力;有人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报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追究刑事责任)外,还要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2、安全生产收缴罚款,由各级财务单列科目(安全生产奖罚专用经费),并负责实施。各类罚款要按规定的时间、金额上缴,不得拖延和拒付,逾期不交者,每日按总额的2加收滞纳金。3、对发生事故(隐患)的单位实施罚款、对违章操作和不按规定正确佩带及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人员罚款,被罚单位和个人在接到“安全质量事故(隐患)罚款通知单”七日内,按规定时间及时上交罚款。4、对职工本人及78、单位领导的罚款,由单位在本人工资中扣缴或现金支付,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公款报销。5、对事故处罚时,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要执行上级和业主有关安全奖惩的相关规定。6、在实施安全奖罚时,行政与经济奖罚可同时并用。7、奖罚分年度进行,也可实行一事一议。第13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未及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十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第1条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和“单列会计科目、按标准提取、确保安全需要、超支进入成本、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项目节余冲减成本或上交抵作收益”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第2条 茶格公路项目经理部与项目分部为两级管理模式,项目经理部与项目分79、部安全费用按照37的比例分配,项目经理部提取的30%安全费用,根据项目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统筹使用。第3条 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1、施工生产场所作业防护支出1.1施工现场“五牌一图”及宣传标语制作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1.2生产区域内及危险处所设置的安全警示、警告标志、信号和临边、陡坡、升降口等防护设施。1.3施工便道、便桥、人行通道、码头、渡船等专项用于防滑、防坠的防护设施及标志。1.4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护栏。1.5起重、爆破作业,穿越村镇、铁路、公路、地下管线、架空线路、施工运输作业,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挡设施。1.6既有线施工,为确保行车及作业人员安全设80、置的隔离、防护、通信、信号所需的设备、设施。1.7为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所增设的设备、设施、物资储备。1.8防火、防雷电设置的设备、设施、工具、备品。1.9作业中为防止其它伤害设置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救生衣、圈、船,安全带(绳)、网、安全帽,绝缘鞋、手套,护目镜等)。1.10危爆物品库房、有瓦斯聚集地的报警、监控(测)与防静电装置。2、特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支出2.1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位器、安全制动器、紧急停止装置等),或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2.2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如:安全阀、自动空转排气装置、水81、位表、压力表等)。2.3特种设备的其它安全防护装置。3、普通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支出3.1电锯、电刨、砂轮、剪床、冲床、压平、切割机等防护装置。3.2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装置。3.3为避免工作中发生危险而设置的自动加油装置。3.4用机械化的操作代替危险的手动操作而增加的费用。3.5普通机械设备其它安全防护。4、供电、用电安全防护支出4.1落地式变压器台周围的防护。4.2自备电源防止倒送电装置。4.3三相五线制供电线路中的中性线及中性线所用配件。4.4用电设备、机具配装的触电保安器。4.5 36伏及以下低压变压器,低压照明用的灯、线。4.6裸露导线、闸刀的配电盘周围的防护。4.7危险处82、所设置的警示灯具。4.8防止感应电、静电的装置。4.9供电用电系统的其他安全防护装置。5、劳动卫生防护支出5.1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通风换气、防寒、防潮装置、设施等费用。5.2作业场所为通风、采光而改设的天窗和侧窗。5.3为消除作业场所粉尘、噪音及各种有害物质设置的吸尘、防尘等设备、设施。5.4防止辐射及辐射热危害的隔离设施。5.5对有害健康的作业点实行隔离的设施。5.6在接触粉尘、易脏、化学品、毒物的工作中,为作业人员设置的淋浴、洗涤设备。5.7车间或工作场所的休息室。5.8保障劳动卫生的其它设备、设施。6、必要的检查、检测支出6.1从事尘毒作业、炊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体检费。6.2作业场83、所及人员劳动卫生检测费,安全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检验检测以及特种设备、避雷接地及设施的检测费。6.3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其它审验、检测费。7、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支出7.1购置或编印关于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的宣传和培训参考媒体资料。7.2举办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展览,设立陈列室、教育室,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等费用开支。7.3召开专题安全生产、劳动卫生会议费用以及专兼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专业培训的培训费用。7.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审验及其它专项用于安全教育培训的费用。7.5应急救援预案演练。8、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8.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维护、改造。8.2应84、急救援物资储备。9、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9.1安全检查工具、仪器、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费用。9.2安全检查交通、差旅费。9.3安全保证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评价支出。9.4安全技术专项方案专家评审费。10、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10.1安全隐患整改有关支出。10.2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支出。10.3其它与隐患整改等有关的支出。11、其它安全防护支出。11.1办公、生活区域内设置的安全警示、警告标志、防护设施,集体宿舍内设置的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火等设施。11.2安全技术研发与专项安全课题研究支出。11.3安全软件、技术产品等其他直接用于增强、改进与研发85、保障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与技术有关的支出。第4条 在上述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第5条 项目经理部经理必须确保安全费用及时、足额提取和有效投入使用。安质环保部门或安全管理、技术、合同计划、财务人员根据项目或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编制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落实安全费用按计划投入。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包含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内容。第6条 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第7条 为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86、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第8条 项目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自觉接受财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进行的监督检查,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第9条 单位或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标准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安质环保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第10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未及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十四、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第1条 项目部全体员工均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征缴对象。第2条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提取。全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由各单位按单位上年度人均工资的2%收取并管理。外部劳务人员按员工收取标准收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第87、3条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返还1、完成当年安全控制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包保责任状的,其上缴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全部返还其单位和个人。2、返还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必须作为单位财务收益进行管理。第4条 发生责任事故后依据安全包保责任状条款扣减领导的风险抵押金。第5条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使用集团公司对收缴未返还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主要用于集团公司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奖励安全生产管理、整改事故隐患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或兑现年度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第6条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财务部门设立专门科目,由同级安质、财务部门共同管理。第7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未88、及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十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第1条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安全交底工作,使各级施工人员明确安全注意事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实现本标段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 安全技术交底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分三级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部下发一级交底到项目分部,由项目分部下发二级安全技术交底到施工班组,由施工班组下发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到劳务工人。 第3条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工程安全隐患,各种危险源识别等。第4条 在施工各个阶段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组织,安质部、工程部具体实施,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主要内容包括89、:危险源与重大危险源识别,安全隐患地方,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操作方法等。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资料还应包括:交底时间、地点、技术交底人及接受交底人员的签到等内容,资料应由专人负责并按规定保存并建立台帐。第5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及之处按有关要求办理。十六、质量自检制度第1条为规范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徐盐铁路工程指挥部及分部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实现交通部、业主、集团公司关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徐盐铁路工程指挥部总的质量目标,执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质量自检体系,特制定质量自检制度。第2条确立工程质量目标:分项工程质量一次检查评定合格率100%,优良率98%以上,保证本合同段工程质量达90、到“精品工程”,确保部优,争创国优。第3条建立质量自检组织机构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全面质量自检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室部长任小组成员,负责本合同整个工程质量的检查工作。第4条质量自检制度(1)项目经理部每月不定期由项目经理带队,会同项目总工、各部室部长、质检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写出质量检查通报,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于在检查中成绩突出、质量优良的当事人,进行奖励。以此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2)各项目分部领导小组每周对工程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并写出质量检查通报,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91、给予处理。对于在检查中成绩突出、质量优良的当事人,进行奖励。以此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3)项目分部质检员每天对现场各单位工程、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并写出质量检查通报,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于在检查中成绩突出、质量优良的当事人,进行奖励。以此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4)项目分部各施工班组组长对各施工环节进行控制性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立即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第5条质量自检体系(附后)质量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也是我公司承建该工程的主题。为全面实现业主提出的质量目标,保部优,争国优,我项目部将推行92、全面质量管理,周密组织,精心施工,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精品意识,视工程质量为生命,认真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规范的各项要求。对本工程进行管理,加强基础工作,把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负责制与开展群众性的QC小组创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创优工作落到实处。第6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及之处按有关要求办理。工程质量自检体系图项目经理部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物资部部长机运部部长计划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工程部部长安质部部长抽检每月一次项目分部班组组长质检工程师领导小组每周每天每工序各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各工序十七、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第一条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1、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93、进行覆盖,不能再对上道工序进行检查的工序均称为隐蔽工程。具体如基坑、桩基、路基基底处理、所有钢筋工程、预应力施工、隧道围岩地质、衬砌、回填和塌方处理、防水结构及混凝土工程预埋件等均为隐蔽工程。可能对工程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等产生重大影响或不可接受结果的部位称为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须经质量检查人员(含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签证后方可进行覆盖施工。2、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隐蔽检查和验收。各工区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三工三查”制,即工前交底、工中检查指导、工后总结评比和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检查。坚持施工过程中的“五不施工”和“三不交接”的规定。“五不施工”即:未进行技94、术交底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试验不合格不施工,上道工序或成品、半成品未经检查验收不施工,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不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不清不施工。“三不交接”是: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质检人员验收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检验程序,通过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2、对需进行覆盖的隐蔽工程,未经质检人员(含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签证而自行覆盖隐蔽的,应返工补签,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各工区自行承担,并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第2条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作程序1、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隐蔽工程隐蔽之前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即由项目分部专职质检工程师向95、监理工程师报检:1.1应检测的项目已全部检测合格,有关资料已准备齐全;1.2经专职质检工程师自检合格;1.3填妥隐蔽工程报检单和工程检查证及相关附件。2、项目分部质检工程师应编制隐蔽工程检查计划,并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报检单和检查证及附件正式报验。检查时,专职质检工程师必须全程陪同在场。3、如检查不合格,应立即组织整改直至彻底满足设计及验标要求并重新报验。隐蔽工程报检单工程名称报检人报检时间预约检查时间自检结论监理结论报检人填写报检人填写报检人填写报检人填写报检人填写监理填写报检工程部项接单人接单时间实际检查时间报检人填写监理填写监理填写监理填写检查人:检查人:(96、此单由各项目分部自行印制)4、检查时除按检验批规定的项目逐项检查外,还应查看设计图纸、定型图,并对其位置、高程和施工进度情况进行询问检查,将情况记入施工日志。第3条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工程实行“三检制”1、自检:分操作人员自检和班组自检。工班长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成工作量进行一次自检,做出记录,工后讲评。2、互检:指同一工种或多工种之间,由工程队组织不定期相互检查,主要是互相观摩,交流经验,推广先进操作技术,达到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3、交接检:指同一工种的多班制上下班之间或工种的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由班组(跨班组由项目分部)组织交接,各工班应做到不合格的活不出手、不出班组,97、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第4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及之处按有关要求办理。十八、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第一章 总 则成品、半成品保护在茶卡至格尔木高速公路严格的质量要求下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为了确保高速公路的工程质量,特制定本项目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第二章 成品、半成品保护责任制1、各项目分部应成立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的组织机构,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建立必要的奖罚措施。各工区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的第一责任人为分部项目经理。2、加强成品保护工作,定期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教育,提高职工自觉保护成品的质量意识。3、成品保护不只是对已完成品进行保护,而更重要的是对98、每道工序的成品进行保护,在进行下道工序之前,必须对上道工序的成品进行检查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严禁下道工序作业。4、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工序间相互干扰,凡下一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产生损伤或污染的,要对上道工序采取护、包、盖、封等措施进行保护。5、凡在成品或半成品区域施工或装卸运输,要设专人管理,防止被撞或被刮,对路边可能污染的混凝土进行遮盖。6、半成品、成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标识,特别是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的原材料、工程设备、检验试验状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施工安装过程。7、产品状态的标识方法:7.1建筑产品及施工安装过程的标识,通过填写各类检验批检查证、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评定表、工程竣工交接清单等99、方式;7.2采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由接收人进行标识、记录;7.3工序的检验和试验状态,通过工程检查证和试验报告及相关记录进行标识;7.4最终检验和试验状态,通过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和试验报告进行标识;7.5关键和特殊工序检验和试验状态,除通过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和试验报告进行标识外,还要以相关记录和签证来标识。7.6施工工序应尽可能避免因交叉。第三章 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1、施工前作好防排水设施,确保施工中的场地排水畅通。2、边坡按设计要求及时挡护,不得长期暴露,以免造成坡面坍塌。当不能紧跟开挖防护时,留不小于0.5米的保护层,待作护坡时再刷够边坡。 3、桥涵施工钢筋绑扎好后避免雨水使钢筋生锈100、;4、砼施工前,对绑扎好的钢筋要妥善保护,保持其整体性,防止行人踩踏使钢筋弯折和间距发生变化。5、模板安装就位时轻起轻放,不得碰撞已完结构,拆模时不得硬砸或硬撬,以免损伤混凝土表面和棱角,并防止模板损坏或变形。6、桥梁基础预留墩台钢筋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钢筋不锈蚀。7、无论是何种部位砼,在拆模后必须采取覆盖保温洒水等养护措施,必须保证砼强度增长所必须的外部条件,养护时间不得小于验标和施工技术指南的规定。对于不能采取包裹覆盖的结构砼,应在表面喷砼养护剂,喷洒均匀,无漏喷。8、路基工程的每一填层检验合格后应禁止无关机械设备在成品路基上行驶,不得破坏路基表面,对于改良土还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覆盖、101、洒水等养护措施。为防止路基边坡的冲沟,路基面应采取有组织排水措施,每做完一个填层应在两侧路肩施作土质挡水埂,每隔1015米施作坡面排水沟,排水沟可用专用塑料制作,保证排水效果。9、桩基钢筋笼应采取集中加工、炮车运输、吊车下笼、现场分节拼装的施工方法,严禁在桥梁施工现场制作钢筋笼。钢筋笼的存放最多不得超过两层,每层必须架空放置,并采取覆盖措施。10、级配碎石施工:无论是过渡段级配碎石还是路基表层级配碎石施工,均必须保证必要的养护期,在养护期内严禁各种车辆在级配碎石表面上行驶,必须通行车辆应遵循低速、匀速原则并不得掉头。过渡段填筑时为保证不影响结构物质量,必须在结构物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涵102、两侧的过渡段填筑必须是同步分层填筑。邻近结构物处采取小型振动夯机夯实。11、箱梁施工:预应力张拉作业必须在砼龄期、强度、弹模三项指标同时满足时方可进行。移梁作业以保证箱梁实体每个部位不会受到损坏为原则进行。箱梁的养护应遵循验标及技术指南的要求。12、箱梁运输:必须按技术指南要求为箱梁运输提拱良好的道路条件,运梁车与箱梁接触的每个部位必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箱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到损坏。第四章 对已完工程破坏恢复的措施1、针对已完工程中出现人为或自然因素造成的破坏,确定专人负责恢复。2、对已完的工程项目组织检查和养护工作,对损坏的工程项目进行统计并建立检查台帐,做到工程施工的完整性。3、工程竣103、工后,及时拆除一切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对临时用地及时复耕。第五章 工程产品的防护1、施工工序应尽可能避免因交叉施工可能造成的对半成品和成品的损害。2、分部在工程技术交底时确定对施工过程中的半成品和成品的防护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3、因故造成工程停工时,项目部制订停工期间的成品、半成品防护措施,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4、在工程交付前采用适当的方法,按照程序文件进行防护,防止工程实体的丢失和损坏。第六章 附 则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及之处按有关要求办理。十九、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根据茶卡至格尔木高速公路桥涵多,新规范、新标准、新104、技术、新工艺多,质量要求高的特点,关键岗位必须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第2条 为充分发挥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骨干作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规范、新标准、新技术和新工艺的专门培训和学习,达到会操作、会管理、会使用。第3条 为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 关键岗位的范围第4条 根据茶卡至格尔木CGSG9标施工任务的实际情况, 关键工作岗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关键工作岗位包括:质量监察105、工程师、质捡员、安全监察工程师、安全员、测量工、试验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爆破工、预应力涨拉工、锅炉工。第三章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第5条 按照特殊岗位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为:(1)年满18岁以上,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满足特殊工种作业要求;(3)具有本工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第6条 持有县级以上(市、县)相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安全上岗证、健康合格证方可106、安排在特殊岗位。第7条 根据集团公司程序文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程序的要求,对新招用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由待岗重新上岗的员工、岗位(作业工种)发生变化的员工,以及依法按有关规定招用的劳务(农民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国家认可有资格的单位培训,取得上岗证才能从事特殊工种上岗作业,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第8条 由于特殊工种作业与企业的安全生产息息相关,因此,各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获得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考核方式、发证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可以进行补考,107、补考仍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第9条 未经过特种作业岗位培训、考核或未取得相应技术等级、资格证书以及相关的健康证件人员不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第五章 工作制度第10条 特种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圆满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因工作不负责任或玩忽职守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坏情节严重的,除调离岗位外,还要追究相应的岗位责任以及法律责任。第11条 从事特殊岗位从业人员要建立工作台账,记录每日值班情况备查,对一岗多人的岗位,要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以书面形式交待清楚设备运行等状况。第六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12条 各施工作业面要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标108、志,重点部位和高空作业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施工现场要设置专职安全员值班,负责监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13条 特殊岗位的从业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工作中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具,以预防触电、辐射、坠落和意外伤害,确保自身安全。第14条 施工用电及临时电路搭接应合理布局,电工要对线路走向及电源控制柜选择安全适宜的位置,不易被人触摸并及时检修破损线路防止漏电伤人。第15条 爆破作业:严格履行爆炸物品领发签字制度、按当日需用量领取,即领既用,使用不完的立即交回,以防丢失,装药用量要严格控制,避免造成伤害。对爆炸物品保管不当而造成丢失者除追究相应的责任外,取消其上岗109、资格。第16条 高空作业及搭拆脚手架:选择使用优质的杆件管卡,搭接力度密贴卡牢,安装安全防护网;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允许穿拖鞋或赤脚作业,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第17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构造及操作规程,随时检修保养,不带故障作业,严禁酒后驾驶和操作,对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后果者,予以追究相应责任。第七章 安全质量监督检查人员管理制度第18条 安全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符合投标书中承诺要求。第19条 安全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应参加相应的技术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持证上岗。第20条 安全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具有110、较强的责任心,严格按设计和验标进行检查。第21条 对级安全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坚守施工现场,跟班作业。第八章 检查考核制度第22条 项目部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对于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的特种作业人员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第23条 对消极怠工、违章作业,发生事故或设备损坏,造成事故者,除调离岗位外,还将根据违章及事故情节的轻重,建议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和给予经济处罚。第七章 附 则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及之处按有关要求办理。二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规范中铁十一局茶卡至格尔木CGSG9标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迅速处理工程质111、量事故,避免事故进一步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2条 本制度在中铁十一局茶卡至格尔木CGSG9标工程中实施。第二章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第3条 凡因设计错误、测量错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不按设计和规范、规程的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设备及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筑位置错误,不符合设计要求,达不到验标标准,一般需要返工、加固处理的均视为工程质量事故。第4条 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两类。第5条 重大质112、量事故凡因工程质量低劣导致工程报废,影响建筑物使用年限及使用功能,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者,均属于工程重大质量事故。1、由于工程质量低劣造成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1.1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1.2需重建或加固处理困难,推迟建设项目工期;1.3死亡30人以上。2、 由于工程质量低劣造成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2.1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2.2加固处理困难,影响建设项目工期;2.3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3、由于工程质量低劣造成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3.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3.2加固处理困难,推迟工程113、完工时间;3.3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3.4重伤20人以上。4、由于工程质量低劣造成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四级重大质量事故:4.1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4.2死亡2人以下;4.3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第6条 一般质量事故经整修质量达到合格,返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5 千元以上者。第7条 工程虽未完全达到设计要求,但经检验能满足使用条件,质量不良,整修经济损失在5千元以下者,不列为质量事故,按一般不合格产品处理,对其发生的原因,处理措施及工程缺点记入工程日志簿内及有关竣工资料中,引以为戒。第8条 在施工过程中涉及设计责任的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及时通报设计部门共同分析原因,114、采取措施处理。在明确各方责任后,应共同签认工程质量事故报表按规定上报,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如有异议,可报上级和业主裁决。第三章 事故报告第9条 建立工程质量事故逐级报告制度。施工队、项目经理部要按季填报工程质量情况报表(二)中的质量事故栏(含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及时上报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有限公司按要求统计上报集团公司。第10条 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工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第11条 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用电话或电传、电报报工程有限公司及集团公司,并同时上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三天内提出简要书面报告,报告115、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3、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6、事故报告单位。第四章 事故处理第12条 一级、二级、三级重大质量事故分别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四级重大质量事故由总公司会同集团公司共同调查处理,国家有关部门派员参加。一般质量事故由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组织调查处理,集团公司派员参加,并报集团公司审批。处理事故要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以文件形式形成正式报告,逐级上报审批结案。对116、事故责任着按规定处理。对因失职渎职而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质量事故者,要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凡是发生危及铁路行车安全的质量事故或因质量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单位,领导要带队到集团公司交班。第13条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必须做到:1、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损失情况和原因;2、组织技术鉴定;3、查明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责任者,分清责任性质;4、提出处理方案;5、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6、提出事故调查报告。第四章 对事故隐瞒不报的处理第14条 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领导要加倍处罚。有下列情况经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1、发生了事故,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上报的未按“三117、不放过”原则处理者;2、事故发生后,自行修改变更设计或使用其它掩饰手段不如实上报者。3、有意缩小事故返工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4、砼、砂浆试件强度不合格未上报或不按规定进行试验者。第六章 附 则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及之处按有关要求办理。二十一、危险源识别控制管理制度1 目的1.1 为强化危险源的管理工作,对本分部所辖区域内的危险源、重要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实行登记建档,控制管理,防止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本分部所辖区域内的危险源、重要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管理控制的方法和程序。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徐盐铁路工程指挥部118、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3 总则3.1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3.2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原则:1)按GB 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中所列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于或大于临界量确定为重大危险源。2)有以下重大后果的可确定为重大危险源。a.可能导致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后果的危险源;b.可能导致一次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如爆炸、多人急性中毒、需要社会救助的重大火灾)及其他严重损失(如环境破坏)的危险源;c.可能造成一次坍塌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价值损失50万元及以上危险建(构)筑物。3.3 重要危险源是119、指介于重大危险源与危险源之间,为本企业所关注重要的危险源。4职责4.1 安质环保部是本项目分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负责指导重要危险源和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4.2 各部室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的责任部门,负责实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负责对重要危险源和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配合安质部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5 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5.1 危险源识别范围:茶卡至格尔木标段所有施工单位工程、住所、周边环境等。5.2 危险源识别方法:1)区域划分:按项目经理部(部门),确定出本项目经理部基本的危险源识别单元。2)确定120、基本的识别单元:危险源识别采用“类别/作业活动分析法”的方法,以单位工程施工工序的过程为主线,将其作业活动分解成若干个小单元。3)辨识内容:采取现场调查或参照安全性评价检查表中所列项目逐项检查的方法,分别辨识出各工序(活动)区域内的设备设施、人员、工艺、材料、能源、作业环境及相关方等各种类型的危险源。5.3 风险评价方法:采取“是非判断法”或“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对每一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或重要危险源。1)是非判断法:危险源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符合下述四种情况之一者,可直接定为重大危险源:a.按GB 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中所列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于或大于临界量的危121、险源;b.可能导致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后果的危险源;c.可能导致一次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如爆炸、多人急性中毒、需要社会救助的重大火灾)及其他严重损失(如环境破坏)的危险源; a. d.可能造成一次坍塌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价值损失50万元及以上危险建(构)筑物。2)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D=LEC法):根据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再以其乘积D来评价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D危险性分值)。LECD值表L值E值C值分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值频繁程度分值后果10完全可能1122、0连续暴露100死亡10人以上或财产损失巨大6相当可能6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40死亡3人以上或财产损失较大3可能,但不经常3每周一次暴露15死亡12人或一定财产损失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2每月一次暴露7重伤事故0.5很不可能,可以设想1每年几次暴露2轻伤事故0.2极不可能0.52年以上暴露1引人注目, 0.1实际不可能/D值分值危险程度风险级别的界限值320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D)120时,列为重要危险源;(D)200时,列为重大危险源。16032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7016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7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6 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6.1 危险源管理责任分工:1)重大、重要危险源由中铁十一123、局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确定,一般危险源由各项目分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安质环保部备案。 2)各项目分部对所辖管理范围内的重大、重要、一般危险源均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3)各项目分部要对危险源进行重点控制,纳入日常安全检查和系统检查。按要求落实责任班组或责任人。 4)安质环保部对危险源的控制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6.2 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管理 1)凡符合GB 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中所列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于或大于临界量的重大危险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上报和管理。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存在重大、重要危险源时,工程项目主管责任单位,应在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初步设计中对重大124、重要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安质部组织专家审查认定。在项目完工试运行时,由项目主管责任单位组织安质环保部等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管理控制措施进行安全评价。3)重大、重要危险源的所在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都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控制防范措施和组织措施。6.3 各单位对危险源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落实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记录存档,对查出的重大隐患或暂时无法整改的项目,要以书面形式,对口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危险评估并将落实整改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时抄送安质部。6.4安质部,要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5、岗位责任制、危险源评估与整改、应急计划与措施、消防安全管理),并对控制管理结果及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和器具保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考核。7 危险源的更新7.1 安质环保部可以对危险源的评价方法进行必要的修订,并及时传达到各部门及架子队。7.2各部门应根据施工进度情况,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危险源变更情况的评审与评价,对已不存在的危险源剔除,对新产生的危险源进行补充。并将变更情况报安质环保部。7.3 当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以及由于业务发展、工艺更新、原材料替代、相关方的要求等方面的影响,造成危险源出现较大变化时,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应及时重新识别、评审、评价与之相关的危险源,并126、将确定危险源报安质部。7.4 安质部负责重大、重要危险源的更新。8考核8.1 危险源的管理实行分级把关。凡查出管理责任分解不到位,检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落实 ,未建立管理档案,不按时反馈检查结果的要纳入季度责任制考核。8.2 安质环保部对各单位危险源监督检查查出的管理问题和隐患,除对项目部考核外,并视情节轻重同时考核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及之处按有关要求办理。二十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与职工职业健康保护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中铁十一局茶卡至格尔木公路CGSG9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与职工职业健127、康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环境的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其它有关法规、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的文件规定,结合二分部管段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十一局茶卡至格尔木公路CGSG9项目经理部及各分部施工范围。中铁十一局集团及所属各分部必须根据本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结合各自管段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本级环保、水保与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第三条 环保、水保与职业健康管理总目标:施工扬尘、污水和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控制在国家或地方标准以内,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为零。员工因工职业病发生率小于0.5。修建环保128、公路,打造绿色长廊。第四条 成立环保、水保与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党工委书记、总工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第五条 环保、水保与职业健康管理组织职责1、制订环保、水保与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目标,并对目标细化分解,确定分解目标责任人,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2、组织参建员工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要求。3、每季度组织一次环保、水保与职业健康工作检查,运用现行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严格监督管理现场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与职工职业健康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违法违规行为。4、129、负责环保、水保与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1、环保、水保工程必须执行“三同时”原则,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施工取弃土场应结合工程地质、地形条件合理选择,并予以绿化或复耕。取土场必须做好坡面、平整和完善的排水设施,弃土场必须先挡护后弃土,严禁随意弃碴,严防水土流失。2、施工便道应保持路面平整,防止土方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土方运输车辆上主要公路前必须清洗车体并覆盖严密。3、路基土石方施工应做好施工面排水,严禁超填、超挖,防止水土流失。4、桥涵挖基余土必须集中堆放并及时外运,防止被雨水冲入河道、水田或堵塞排水系统。桥梁钻孔桩施工产生的泥浆在沉淀达标后排放130、。5、施工机具修理场地、油库设置专门废油收集点,严禁随意泼洒和流淌。6、施工营地干净整洁,进行绿化,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处理。第七条 施工现场文物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在文化主管部门到来之前,采取有效措施对现场进行保护,对已发现的文物必须主动交给当地文物部门。第八条 职业健康管理措施1、对有毒有害的作业场所、材料、机具,必须进行工前危险源辨识,制定针对性的防治方案和控制措施,配备符合规定的防护设施或用品。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危害检测和职业健康监控。2、进行一次本项目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禁忌的作业。3、认真贯彻执行中131、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护用品配置标准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职工劳动保护,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4、针对季节变化和地方流行病情况,配备必要的药品药具,做好防食物中毒、防中暑等预防工作。第九条 做好施工现场的环保、水保与职业健康宣传发动工作,现场设立固定的宣传标语、危险警示标志。利用会议、板报、墙报、简报等形式开展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环保意识。第十条 开展环保、水保与职业健康工作检查活动。分部每季度每月进行一次环保、水保与职业健康工作检查,检查可同安全质量检查一并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管理制度、查管理措施现场落实情况、查台帐资料记录情况。分部安质环132、保部对各施工队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或存在问题填写环保、水保监察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期限内未整改到位或重复违规的,予以每件次5002000元的罚款。第十一条 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分部安质部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二十三、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第一条在项目施工中,为了使工程能够安全、顺利地开展,尽可能发挥每个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每个生产人员的安全,作到“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和各施工作业处共同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质量文明的工作环境。 1、项目经理部严格按照青海省茶卡至格尔木公路建设指挥部标准化施工各项要求制133、定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条例,落实必要的安全设施,防护及各种标志牌等,确保达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使每个进入现场的人员都有足够的安全感,全身心地投入到生产建设中去。 2、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副经理、项目书记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安全、质量生产的指挥、监督、执行。坚持每天有布置、有检查、有记录、有结果,每周一评比,每月一总结,做到有错必纠,毫不松懈。3、项目经理部计划每月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对现场的文明施工进行大检查,对照标准化工地评分表进行打分,开展施工作业处之间的竞争,低于85分的,将对其进行教育、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高于95分的给予相应134、的奖励。以教育为目的,以奖罚为手段,提高施工队伍的自身管理水平,掀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新高潮。 第二条 施工安全与施工文明 创建文明工地、推行文明施工和文明作业是确保安全生产、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的基础性工作。实践证明,安全得文明,文明导致安全。现在的许多施工企业都已认识到,必须把创建文明工地,推行文明施工和文明作业为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的重大基础性工作来抓。创建文明工地、推行文明施工和文明作业,不仅是管理性很强的工作,而且也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同时,它还要求职工具有相应的安全文明生产素质作为其基础,因此,它包括了管理、技术和职工素质培养等三方面工作的建设与发展,而安全文明施工技术135、是它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创建文明工地的标准管理规定 (一)、“场容场貌”的规定 1 工地实行围挡封闭施工 围栏设置按工程所处位置分别要求:主要危险地段设置围栏高度不低于1.5米,保证稳固、美观;围挡封闭高度必须高出作业层1.5米以上,以防物体外坠。 2 工地建立企业特色标志工地的门头、大门、旗杆设置实行各企业有各自特色的统一标准,标明集团、企业的规范简称,工地内须立三根旗杆,升挂集团、企业的旗帜。 3 工地区域分布合理有序、场容场貌整洁文明 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严格分隔,场容场貌整齐、整洁、有序、文明、材料区域堆放整齐,并采取安全保卫措施。 4 设置醒目安全标志施工区域和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136、安全警示标志。 5 设置“五牌一图”施工标牌 在工地主要出入口设置“五牌一图”:、 工程项目简介牌:工程项目,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名称,工地四周范围、面积,工程结构和层数,开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 工程项目责任人员姓名胸牌、胸卡:包括工程项目责任人、工程师、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计划员、材料员、实验员;、 安全六大纪律牌、 安全生产记数牌(天)、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 防火须知牌、 工地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6 工地必须作到三通一平、排水畅通 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二)、“工地卫生”的规定 1 生活“五有”设施齐全 现场“五有”设施齐全、设置合理。生活区137、应设置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牌和责任区包干图。 2 除“四害”,排水、排污畅通 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孽生。排水、排污畅通,有条件时应有绿化布置。 3 宿舍等整齐清洁 宿舍统一使用36V低压电,日常生活用品力求统一放置整齐,现场办公室、更衣室、厕所等应经常打扫,保持整齐清洁。 4 食堂达到卫生要求 、 食堂的搭设应符合规定并办理报批手续;、 食堂内和四周应整齐清洁,没有积水;、 盛器应有生熟标记,配纱罩,有条件的食堂应密封间;、 每年510月,中、夜两餐食品都要留样(不少于50克),保持24小时并作好记录;、 餐具、茶具要严格消毒,使用的代价卷每天消毒、防止交叉污染,茶水的供应应符合卫生要138、求;、 炊事员每年进行体检,持有健康证和卫生上岗位证,并必须作到“四勤”,“三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 生活垃圾管理装于容器、放置定点,有专人管理,定时清理 。6卫生要求后勤管理人员对卫生起监督作用,定期检查食堂等处的卫生状况。 第四条 “文明建设”的规定 (1)创文明工地就是创安全工地,施工的文明将带来施工的安全。创文明工地的目的是树立文明形象、确保生产安全。在上述文明工地标准管理规定中,绝大多数的规定都与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有关,它们几乎概括了安全生产方方面面的管理要求。因此,创文明工地就是创安全工地,以施工的文明来缔造施工的安全。 (2)安全与文明密不可分,它们共处于一体之中,139、组成了安全文明的共体。尽管上述规定将安全类的条款与文明类的条款分别列出,但安全条款中有文明要求,而文明条款中又有安全要求。实际上,它们之间密不可分,共处于一体之中,作成了安全文明的共同体。因此,我们对于安全和文明及其关系必须有这样的认识。 (3)施工文明的含义,人类文明是文化发展水平的体现,社会文明是社会文化发展水平的体现,而施工文明也是施工文化发展水平的体现。施工文化的发展水平体现于职工文化与施工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之中。 (4)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是施工文明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是施工科学技术的集中体现,因此,它是施工文明重要的组成部分。 (5)安全文明施工技术的任务和内容组成。安140、全文明施工技术的任务是缔造施工生产的安全文明状态和规范施工生产作业的安全文明行为。施工生产的安全文明状态包括创造安全文明施工场所和采用安全文明施工的工艺和技术两个大的方面,而施工生产的安全文明行为即进行安全文明作业和操作。这三个大的方面的技术及其各个分支,就构成了安全文明施工技术的体系,鉴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保证体系的5个组成环节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而安全文明施工技术又是其中的基础性环节,因此,它的项目不可避免地会与其它几个环节项目有某种程度的交叉情况存在。 第五条 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场所的基本要求 1、 施工场所的分类 施工场所按其范围和施工特点可分为以下类别 (1)工程建设区域,即一个大141、的工程建设项目所划定的建设区域,包括竣工区域、在施工区域、待建区域、企业生产区域和企业生活区域等。它的有关规划安排应符合维护所属城市或地方的地域环境、城市市容、交通条件、安全文明等的要求。 (2)施工工地,即在施工程的施工区域,包括施工和生产作业区、材料堆放场地和库区以及管理和生活临时设施区。 (3)施工作业区,正在进行施工作业的区域或地段,包括以下3种类型: 单项作业和正常配合作业区段,即以单项作业为主导、伴有其它配合作业的区段。交叉作业区段,即多种作业交叉和协调进行的区段。在交叉作业区段,没有明显的主导地位(其它作业都要服从和配合其施工要求)的单项作业,在各项同时交叉进行的作业之间需要进行142、很好的协调安排,以确保有条不乱和安全顺利地进行。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区段,即进行电气焊、爆破、预应力、高压、水下等特种作业以及在有毒、有害、有危险场所进行的区段。对于不同类型的施工场所,除遵守一般的安全文明施工作业要求外,还应注意满足它们的特殊要求。 2、 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场所的基本要求 (一)、施工总平面布置的基本要求 1 区域划分 按功能划分成施工作业区、辅助作业区、材料堆置区、施工管理生活设施区等 。2 区域交叉保护 对有安全问题存在的区域交叉部分采取保护措施 。3 塔吊设置 满足作业覆盖要求和臂杆回转域内的安全要求 4 外域围护 工地周边设置与外界隔离的围挡;临街或在人口稠密区、宜砌围墙143、,脚手架外侧面全封闭围护 5 三通一平和排水 6 工地临时用电设施 7 标牌、标志设施 企业标志、工程标牌、安全标志齐全 8 消防设施 (二)三通一平和排水控尘、控废的基本要求 1 场平 平整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无坑洼。 2 道路通 车行道、人行道坚实平整,有良好视野,雨季不存水,出入口之间畅通,必要处设交通标志;轨道(塔吊等)与车行、人行道交叉处采用平接措施。 3 电通、水通 工地供电和供水线路架设要通。 4 排水、排污 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设污水沉淀池,妥善处理污水,未经处理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 5 控尘、控废 控制工地的尘土、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清理高处废弃物宜使用144、密封式筒道或其它防尘的方式,定期清理废弃物,禁止将含有废弃物和有毒物质的垃圾土做回填土使用。 (三)作业区域的条理化和防(围)护的基本要求 1 作业区域的条理化 有满足要求的操作场地或作业面,清除影响作业的障碍物,妥善处置有危险性的突出物,材料整齐堆放,有良好的安全通道。 2 拆除物品的清理 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等材料物品以及施工余料、废料、垃圾应及时清运出去,木料上的钉子应及时拔掉或拍到(防止扎脚)。 3 有危险作业区域的防护凡有可能发生块体或物品掉落、弹出、飞溅以及其它伤害物的区域均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以保护现场其他人员的安全。 (四)材料、设备工具存放保管的基本要求 材料、物品 的码垛堆145、放 按规定平整场地、设置支垫物;按平面布置图划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和不超过规定高度;材料应离开场地围挡或临时建筑墙体至少500mm,并将两头进口封堵,严禁紧贴围挡或临时建筑墙体堆料。 材料、物品 的支架堆放 易滚(滑)和重心较高的材料物品的支架堆放,其支架应稳定可靠。必要时应进行设计,严格设计要求设置。易燃和有毒 物品的存放 油漆、稀释剂等易燃品和其它对职工健康有害的物品应分类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有消防用品的专用仓库内,沥青应放置在干燥通风、不受阳光直射的场所。 (五)工地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1一般规定 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应编制防火技术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一般工程应有防火技术方案146、;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和用品,并建立消防组织;3、明确划定用火和禁火区域;动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消防梯保持完整完好;水枪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喷嘴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水带收藏时应单层卷起,竖放在架上;各种管接口应接装灵便、松紧适度、无泄露,使用时不得摔压;消火栓按室内、室外的不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加注润滑油,消火栓应经常清理,冬季采用防冻措施。 324m以上建筑施工防火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和其它消防实施;视需要增设临时水箱、以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设专职消防监护员巡回检查;现场配报147、警装置,及时报告火险。 4地下室施工防火 保持出入口通畅;在门窗洞口和通气孔处禁放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准用做危险品仓库和存放有毒、易燃物品;应有火险报警装置。 5锅炉房防火按每25面积配备个适合类型的灭火器;烟囱上应安装消烟防尘和火星熄灭装置;禁止在房内堆放其它燃料和燃烧废物。 6现场锻炉作业防火须经消防和安全部门检查并领取用火审批合格证;使用可燃液体时,应控制温度,防止液体自燃;锻炉应用耐火材料修建,锻炉间配备灭火器材。第六条 创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奖惩办法项目经理部领导小组每月对各分部和各作业工班考评一次。进行综合考评打分,满分规定为100分,考评在95分以上的奖励分部2万,超过95分,每分148、加奖5000元,未达到85分的罚款一万元,并进行通报批评。第七条 附 则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及之处按有关要求办理。二十四、质量信息管理制度为规范工程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切实将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活动与武广公司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相结合,实现工程质量管理信息的网络化和电子化,确保质量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及时性,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1条 各级质量信息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职责、项目经理部和专职质量工程师职责1.1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是质量信息管理工作的组长,负责项目经理部质量信息管理工作的总体策划。1.2安质环保部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的实施,具体负责以下工作:组织各项目分部质量检查人员对质量信息149、管理系统的培训;督促各项目分部质量信息管理数据的录入;对录入的质量信息进行核查;对录入的质量信息进行分析,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的过程控制;负责项目经理部和各分部相关人员的权限分配;负责项目经理部工程结构分解;督促各项目分部技术负责人及时审阅质量信息;完成项目经理部总工师下达的其它相关工作。1.3机运物资部协助安质部对分部录入检验批进行审核。1.4各项目分部信息工程师负责收集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在使用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如不能解决,及时与业主或开发单位联系,帮助解决。、各项目分部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职责2.1各项目分部总工程师是施工现场质量信息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质量信息管150、理的过程控制。2.2专职质量检查人员是现场工程质量信息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包括以下工作:实事求是地收集施工现场质量信息,严禁作假;及时录入收集的质量信息数据,不得无故拖延;对录入的质量信息进行详细的校审,尽量避免录入造成的文字错误;督促分部技术负责人及时对质量信息进行审核签字,以便及时上报质量信息;对上级反馈回来的不合格的质量信息,要不折不扣地重新整理和录入;电子文档数据获得业主认可前,必须保存一份完整的纸质资料;及时上报信息系统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协助项目经理部信息工程师解决系统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第2条 质量信息的收集和上报、质量信息实行项目经理部管理。由各项目分部现场专职质量检查人员负责质151、量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及时录入质量信息,并督促项目分部技术负责人及时审核。、项目经理部专职质量工程师对各项目分部录入的质量信息进行检查和督促,对业主或监理不认可的质量信息,要及时督促各项目分部进行整改并重新上报。、填报信息均采用统一格式,由项目经理部安质部根据新验标和业主的要求制订、颁布执行,并统一填报日期,以便进行归档整理。、上报质量信息应涵盖国家、交通部和苏北铁路工程公司指挥部第二项目办的要求,有规定格式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无固定格式的,要经请示上级部门后按照要求上报。、按照填报周期分类,包括:日报、周报(旬报)、月报、季报、年报、其他定期报告、不定期报告、专项报告以和报152、表,其中专项报告是指由上级部门或苏北铁路工程公司指挥部第二项目办安排的专项活动需填报的信息。第3条 质量信息的处理与反馈 项目分部填报的质量信息一般由项目经理部进行处理,并按照规定汇总上报;需要报送公司领导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研究解决的,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上报公司。对于业主或集团公司组织的质量活动和下发的有关文件,由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组织落实、信息收集及反馈。第4条 质量信息的归档各项目分部除按照国家、交通部、苏北铁路工程公司指挥部第二项目办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做好相应资料的归档外,所有填报的质量信息必须做到电子文档化,经项目经理部审核后,按要求录入集团公司质量信息系统。第5条 信息管理流程信息上报处理一般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一般性质量信息项目分部收集质量信息资料项目经理部信息处理反馈填报项目分部,并定期汇总信息报建设指挥部安质部。2、重大质量信息有关单位填报资料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信息处理报安质部承报公司领导、转发相关部门信息处理安质部公司项目部反馈填报单位;如遇紧急时间,参建单位可以直接上报苏北铁路工程公司指挥部第二项目办,并同时抄报所属项目经理部。3、需要上报交通部的信息现场质量检查员安质部信息处理转发相关单位、部门信息处理安质部承报公司领导审查信息处理公司交通部。第6条 附 则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及之处按有关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