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097224
2024-09-07
5页
33.04KB
1、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目的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标准、制度,结合公司特点而制定。3、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4、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总经理报告;总经理接到报告后, 应当于1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 2、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5、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 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6、总经理接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 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负责人应直接指挥,安全技术、设 备动力、3、生产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发生有人 员伤亡或中毒的事故,应在保护好事故现场的同时,迅速抢救受伤或中毒人员。 对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 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8、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9、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人民政府如果委托本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 调查,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 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10、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4、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11、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1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 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分析应包括整理分析有关证据、资料, 确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事故 责任。13、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 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 不放过。14、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应提出预防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培训教育措施 和管理措施。15、事故调查组成员在完成事故调查后应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16、事故调查结束后由安全科建立事故台帐,内容包括事故时间、事故类别、上 网人数、损失、事故经过、救援过程、事故教训、“四不放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