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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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09806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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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目的为了规范各类事故管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公司财产、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二、事故分类1、生产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原因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3、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2、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船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4、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5、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急性中毒。三、事故认定本制度所指事故为: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和人身未遂事故。1、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分为轻伤、重伤、死亡事故。(1)轻伤:是指损失一个工作日(含一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2)重伤:是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3)死亡。2、非伤亡事故:划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类。3、(1)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装置供电中断48小时或全公司中断供电24小时以上。因违章造成生产系统停产24小时以上。生产、维修、仓库和办公区域火灾烧毁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造成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或上级认为应由上级调查处理的其他非伤亡事故。(2)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非伤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装置供电中断24小时或全公司供电中断12小时以上。因违章造成生产系统停产12小时以上。生产、维修、仓库和办公区域火灾烧毁财物价值在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上级认为应由上级调查处理的其他非伤亡事4、故。(3)未列入一、二级非伤亡事故范围的其它非伤亡事故为三级非伤亡事故。3、人身未遂事故。人身未遂事故按事故情节和危害程度,分为重大人身未遂事故和一般人身未遂事故。四、事故的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同时向生产管理部调度室报告。生产管理部在10分钟内视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和相关单位领导。事故发生单位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扩大。2、事故发生后,公司按有关规定在1小时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3、发生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8小时以内填写好事故报告书,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生产管理部。五、事故调查1、轻伤事故、一般人身未遂事故、三级非伤亡事故5、由公司指定相关专业部门调查处理,报生产管理部审核、备案。2、其它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3、事故调查时间:(1)二级非伤亡事故、重大人身未遂事故调查应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完成,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2)重伤、一级非伤亡事故调查应在事故发生后5天内完成,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3)死亡事故调查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六、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2、重伤以下生产安全事故、二级非伤亡以下事故由公司在接到事故调查报告后3天内做出处理。3、一级非伤亡事故,公司自接到事故调查报告后应在56、天内做出批复。4、死亡事故,公司自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处理,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在2小时内及时报告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接到政府部门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后5天内做出正式处理批复。为了规范各类事故管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公司财产、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二、事故分类1、生产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原因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3、交通事故:7、指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船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4、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5、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急性中毒。三、事故认定本制度所指事故为: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和人身未遂事故。1、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分为轻伤、重伤、死亡事故。(1)轻伤:是指损失一个工作日(含一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2)重伤:是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3)死亡。2、非伤亡事故:划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8、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类。(1)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装置供电中断48小时或全公司中断供电24小时以上。因违章造成生产系统停产24小时以上。生产、维修、仓库和办公区域火灾烧毁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造成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或上级认为应由上级调查处理的其他非伤亡事故。(2)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非伤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装置供电中断24小时或全公司供电中断12小时以上。因违章造成生产系统停产12小时以上。生产、维修、仓库和办公区域火灾烧毁财物价值在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上级认为应由上级调9、查处理的其他非伤亡事故。(3)未列入一、二级非伤亡事故范围的其它非伤亡事故为三级非伤亡事故。3、人身未遂事故。人身未遂事故按事故情节和危害程度,分为重大人身未遂事故和一般人身未遂事故。四、事故的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同时向生产管理部调度室报告。生产管理部在10分钟内视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和相关单位领导。事故发生单位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扩大。2、事故发生后,公司按有关规定在1小时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3、发生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8小时以内填写好事故报告书,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生产管理部。五、事故调查1、轻伤事故、一般人身未遂10、事故、三级非伤亡事故由公司指定相关专业部门调查处理,报生产管理部审核、备案。2、其它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3、事故调查时间:(1)二级非伤亡事故、重大人身未遂事故调查应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完成,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2)重伤、一级非伤亡事故调查应在事故发生后5天内完成,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3)死亡事故调查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六、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2、重伤以下生产安全事故、二级非伤亡以下事故由公司在接到事故调查报告后3天内做出处理。3、一级非伤亡事故,公司自接到事故调查报告后应在5天内做出批复。4、死亡事故,公司自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处理,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在2小时内及时报告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接到政府部门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后5天内做出正式处理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