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公司煤矿一通三防及机房卫生防火管理制度12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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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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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源公司煤矿一通三防及机房卫生防火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矿级“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节:瓦斯管理制度一、瓦斯员的职责 1、瓦斯员负责本专责地区的瓦斯检查,检查次数和检查地点每月报矿总工程师审定,并符合规程要求,检查结果记入原始记录,填写好记录牌 ,升坑后填写瓦斯检查日志。2、负有监督检查和处理超限等责任,检查过的地点除停风等特殊情况外,严禁再发生瓦斯超限事故。检查中,发现临时停风或瓦斯超限时,必须及时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瓦2、斯超限由瓦斯员负责全面指挥排放工作。3、负责检查本地区的通风系统、通风设施、设备仪器,机电峒室 、盲巷警戒、煤尘、风道失修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能现场处理的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4、认真遵守规程及矿井通风管理规定,熟悉本地区的通风系统和避灾路线,每月必须绘制一次本地区的通风系统示意图。5、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换牌放炮”制度。高瓦斯地区必须严格执行高瓦斯地区瓦斯管理规定。6、按规定作好交接班。回采工作面在机尾前20米范围内,掘进工作面在迎头交接班。瓦斯变化异常的地点,要现场“迎头”交接班,并做到“四不走”。7、按时参加班前会和收工会,认真执行请示汇报制度,每班至少向通风调度汇报三次,有特殊情况时3、要及时汇报。8、入井前必须携带瓦斯检定器、圆珠笔、粉笔和原始记录;携带不少于2米的胶管及检查手杖;领取检定器时,必须检查“三路”、“两药”;并检查精度是否合乎规定,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9、瓦斯检定器必须固定专人使用,使用者必须经过培训。瓦斯检定器必须随身携带,避免碰撞,不得浸水、淋水、严禁损坏。检定器发生故障时,必须交通风仪表室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严禁使用不完好的瓦斯检定器。二、瓦斯检查1、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1)、采煤工作面循环检查点可分为:、工作面进风:指工作面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板(岩、煤或假顶)、底板各为200mm和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的工作面空间的风流;4、采高在1m以下的采煤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为100mm和切顶线为界的空间风流。、工作面回风:指距工作面煤壁10m以外的回风道内的风流。、煤帮:指距煤壁200mm以内空间。、采空区:指深入切顶线1.2米以内顶板未冒落的采空区空间。、上隅角:指工作面机尾正上、回风道正前、距巷道上帮煤壁200mm以内,容易积聚瓦斯的空间。、输送机槽(2)、采煤机跟机检查,主要检查机组前、后各10m范围内的风流瓦斯浓度及机组两滚筒之间,距煤帮200mm内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2、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 (1)、掘进工作面循环检查点有:、工作面进风:指局部通风机吸风侧的进风巷道风流。、工作面风流:指工作面迎头到风筒出5、风口这一段巷道的风流。、工作面回风:指风筒出口以外至独巷口的巷道风流。、分区回风:指回风眼至采区回风道的回风风流。、循环风:指局部通风机至回风眼一段返回局部通风机的风流。、局部积聚:对设有各类支架的巷道,指距支架或巷道顶、底板50mm以外的空间;对无支架或锚喷砌碹巷道,指距巷道顶底帮各为200mm以外的空间。、输送机槽(2)、掘进机跟机检查,主要检查掘进机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3、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次数,每班不少于3次,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设置专职瓦斯员,并按规定增设瓦斯监测装置。4、采、掘工作面CO2浓度应每班应检查3次;未进行生产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CO6、2每班应检查2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CO2的硐室和巷道 每班应检查2次。5、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严禁任意损坏;严禁同时打开双道风门。过风门后,要随手关门,以防发生风流短路,造成事故。否则,对违反规定的责任者停止工作,进行处理,直至降级以上处分。6、施工单位要保证巷道通风断面,堆积物料不得超过巷道断面的三分之一,否则,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7、采煤工作面机尾后必须按规定挂吊好风帐,使用好风水炮弹,消除瓦斯超限现象。对不按要求使用或管理不善,造成瓦斯超限事故者,对责任者处以100200元的罚款。8、采煤工作面人员必须爱护风帐、风水炮弹等通风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或损坏7、,否则,对责任者处以100200元罚款,直至降级及开除处分。9、采煤工作面结束前,施工单位必须按通风区的要求,在工作面上下两巷(指定地点)安设局部通风机。局扇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通风区准备好风筒,按时接到指定地点。10、通风区要根据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变化情况及时调配风量。做到以风定产,严禁超限作业。11、高瓦斯地区的所有采煤工作面机尾后放顶时,操作人员必须使用铜质工具进行工作,避免碰撞产生火花,造成事故。三、盲巷瓦斯排放(一)、临时停电停风造成的盲巷瓦斯排放1、停风区中瓦斯深度不超过1%,且二氧化碳深度不超过1.5%,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风风流中瓦斯深度都不超过0.5%时,可由瓦8、斯检查工或爆破工直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2、停风区中瓦斯或二氧化碳都不超过3%时,经矿值班人员同意后,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通风区和生产单位值班人员必须现场组织排放;3、停风区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或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必须制定专门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经矿长、总工程师批准,由矿领导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排放。4、严禁同一个地区的两个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5、各地区在排放瓦斯时,瓦斯员、放炮员、采掘班组长必须同时在现场负责瓦斯排放工作。瓦斯员负责随时检查和控制含量,确定撤人和切电范围及站岗位置和放炮员联系控制风量的信号;放炮员负责启动局部通风机,接风筒和控制风量;采掘班组9、长负责安排撤人、切电和站岗警戒 ,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全面指挥工作。通风区指挥人员未及时赶到时,瓦斯员负责全面指挥工作。6、排放瓦斯的回风流中瓦斯和CO2浓度都不得超过1%,利用在风筒口捆上绳套收紧或放松以及风筒错口或三通分风法,控制排放瓦斯的浓度。严禁一风吹或靠风机开、停等控制风量。7、排放瓦斯期间,必须将排放瓦斯地点及回风流中的有关人员全部撤到入风侧的安全处。该地区班、队长负责在各通路口上站岗警戒。将排放瓦斯地点及回风流中的电源全部切断。8、排放完瓦斯后,要对排放地点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情况,作一次全面检查,证明无问题后,方可恢复送电。恢复送电时,必须由机电区主管电气的副科长负责指挥,送电顺序严格10、按照井底中央变电所盘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总切开关分切开关负荷开关的顺序进行。严禁违章送电。9、每一个地区排放瓦斯前、后,现场指挥人员或地区瓦斯员必须 向矿调度室 和通风区进行请示和汇报。10、井下发生临时停风、停电时,地区瓦斯员必须按顺序记录清停风、停电,送电和排放完瓦斯时间。并认真检查排放瓦斯前独巷口瓦斯浓度和排放期间回风口的瓦斯浓度。每隔5分钟检查、记录一次,升坑后向区进行汇报。并记录在案。对井下发生的临时停风、停电情况,矿值班人员要组织分析,找出其原因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拿出处理意见。(二)、密闭区瓦斯排放1、由矿领导组织调度、安监、通风、机电、运输及生产单位有关人员,对需排放瓦斯的地点11、进行现场调查,检查密闭墙内外瓦斯、一氧化碳、温度等有关参数,确定撤人、切电范围、站岗警戒位置,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附地区调查报告、现场确认报告)由矿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批;2、排放密闭区瓦斯,一律由集团公司矿山救护大队实施排放;3、排放瓦斯时,矿要明确一名矿领导负责现场指挥,集团公司驻矿安全监察站安排人员现场监督。4、具体要求是:(1)、排放瓦斯的原因、方法、系统、时间、负责人。(2)、排放瓦斯区内瓦斯积存量的预计。(3)、排放瓦斯所需时间的计算。(4)、排放瓦斯期间,回风系统各地点瓦斯含量的计算。(5)、人员分工。5、主要技术措施:(1)、排放12、瓦斯期间,回风系统内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通往回风侧的所有通路口都要设专人站岗警戒;风门地点可以暂时钉死。(2)、排放瓦斯回风含量一般不得超过1%,特殊情况可按1.5%控制,但措施必须严密可靠。禁止超限排放瓦斯。(3)、所有参加排放瓦斯的人员,严禁进入瓦斯浓度达到3%的地点。(4)、排放瓦斯时,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浓度,检查人员必须站在入风侧,也可在入风流中接胶管至检测点进行检测,或在检测点挂瓦斯报警仪。(5)、启封密闭墙时,必须使用铜镐、铜锤、铜锨等铜质工具,避免产生火花,造成事故。(6)、采用总负压排放瓦斯时,必须先启封回风道密闭墙,然后根据排放回风瓦斯含量的限制,逐渐启封入风道密闭墙。(713、)、采用局扇排放瓦斯时,可采用风筒接口相错或采用接三通的方法来调节风量,以便控制排放瓦斯含量。在边排边接风筒时,可用一节5米长的短节风筒和其他10米一节的风筒倒替进行。(8)、串联通风地点排放瓦斯顺序,必须由入风侧向回风侧进行。(9)、对于全矿或一个区域性的排放瓦斯,要逐步一个一个地排放 ,禁止多个地点同时排放瓦斯。(10)、对于连通积存瓦斯区的采空区和其它巷道,在排放瓦斯时,要设专人进行监视,防止这些地点瓦斯突然涌出。(11)、排放瓦斯后,要对瓦斯排放区和受到影响的地点进行一次认真的详细检查,确无瓦斯积存和超限情况时,方可恢复工作和送电。然后按规定要求进行正常瓦斯检查,保证局扇正常运转。四、14、瓦斯聚积处理1、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巷道的冒高、片帮、上隅角等地点局部聚积瓦斯浓度达到2%,体积超过0.5m3时,要停止附近20米内的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由瓦斯员组织,并在采、掘班组长的配合下,进行处理。2、处理方法(1)、吊挂风帐或安设迎风板、迎风帘。(2)、上隅角埋管抽采。(3)、使用抽排瓦斯风机。(4)、接风筒或接小风筒,胶皮管吹风。(5)、安设水炮弹隔离冲淡。(6)、背木板填黄土隔绝。(7)、链板运输机底槽内积聚的瓦斯,可采用闷底吹压风的方法处理。3采煤工作面必须提前处理后拐子顶,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有关规定,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2000元。并责令限期处理。以确保机尾后瓦斯不超限15、。五、重点地区瓦斯管理1、符合以下条件的地区必须列为矿井瓦斯重点地区:(1)、开采保护层工作面。(2)、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的采、掘工作面。(3)、瓦斯涌出量达到5m3/min的采煤工作面和瓦斯涌出量达到3m3/min的掘进工作。(4)、有瓦斯涌出异常的情况的采、掘工作面。(5)、有自然发火隐患的回采工作面。(6)、其它有瓦斯隐患存在的生产地区。2、瓦斯重点地区每有25日前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下月瓦斯重点地区进行认定,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重点地区的瓦斯管理,并按有关规程、管理制度编制矿井重点地区管理计划,经总工程师审核后报集团公司通防管理部。3、瓦斯重点地区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进行16、现场盯守检查管理,生产中发现瓦斯涌出异常、积聚、超限或超出突出指标有突出征兆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4、瓦斯重点地区领导要跟班进行管理。5、矿井每周组织对瓦斯重点地区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处理。6、按要求每天向通防管理部汇报瓦斯重点地区的情况。六、矿井煤仓瓦斯管理1、矿井必须对井上、下煤仓进行定期通风、瓦斯了防尘检查。2、井下煤仓及连通巷道必须保持正常通风,风速不低于0.25m/s。地面煤仓上部的建筑物应保持通风状态,不得封闭。3、井下煤仓每班由瓦斯检查工按有规程、管理制度内容要求至少检查一次,煤仓上口巷道内风速必须满足要求,不得出现瓦斯、煤17、尘超限,否则必须停止煤仓处及连通巷道20米范围内的一切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4、井上煤仓每天必须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输送机通道和煤仓上口的瓦斯浓度及防尘情况。如果瓦斯浓度超过0.5%或煤尘超限,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5、严格按规程和有关制度上齐监测设备,监测设备符合要求。6、不得在井上、下煤仓上口10米范围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如确需电气焊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煤仓内煤放空,无瓦斯积聚。施工前准备好灭火设备,工作前后进行洒水灭尘。7、井上、下煤仓及运输机必须安装防尘系统,运煤转载点必须安装使用喷雾降尘装置,定期对煤仓上、下口及输送机通道进行冲洗。第二节:井下综合防尘管理制18、度1、矿井必须建有完善的洒水系统。所有管路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安装三通阀门,并保证灵活好用。2、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3、净化水幕的安设及要求:(1)、开、掘工作面水幕安设应不少于2道,即距工作面前头30m;50m各一道。水幕随工作面前进及时前移。(2)、采煤工作面水幕安设应不少于3道,既在运料巷距工作面30 m;50 m各一道。运煤巷距工作面30 m一道,水幕随工作面回采及时外移。(3)、主要进风回大巷由机电区负责安装水幕。(4)、所有水幕应能封闭全断面,做到灵敏、可靠;雾化良好;使用正常。4、采煤工作面的采煤机必须使用好内、外喷雾装置,内外喷雾压力及流量必须满足要求,内喷雾压19、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喷雾流量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必须安装气水喷雾装置,外喷雾压不得小于8Mpa,且能够封闭采煤机滚筒。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不得开机。5、掘进工作面的掘进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低于3Mpa,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1.5Mpa。且雾化良好,外喷雾能覆盖整个切割头全部,并坚持正常使用。无水严禁开机生产。并使用好除尘、降尘装置。6、实行放炮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冲洗巷帮。放炮时使用好水炮泥、软放泥。并执行好放炮前后30米范围内洒水的规定。7、锚喷支护工作面必须使用用好锚喷除尘装置。6、20、采煤工作面必须采取煤体注水,坚持不注不采的原则。注水可以采用长臂注水或短臂注水,也可以采用长、短臂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注水必须按规定进行,水压符合要求,并确保注水的质量。有特殊情况不注水时,必须经集团公司通防部批准。7、定期冲刷积尘。主要大巷由通风区每年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大巷每月冲洗一次(积尘)。采、掘巷道冲刷积尘,由采、掘单位负责必须做到每天冲刷一次,并留有记录。 8、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9、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都要安设不少两道的防尘帘。10、输送机头必须使用全封闭式转载点自动喷雾。11、定期进行矿井粉尘的分析、化验、测定工作,粉尘21、分散度每季度测定一次,游离二氧化硅每半年测定一次。每一矿井必须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并配备符合国家关于粉尘测定的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仪。工作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一次;采掘工作面的工作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13、矿井必须按规定配备测尘人员及及相关设备。井下采、掘 工作面和其它产生煤尘的地点,每旬至少测定一次。关于空气中粉尘浓度,要测全尘及呼吸性粉尘。测尘旬报和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的各种测定结果必须按时报矿22、长、矿总工程师和集团通防部。第三节:井下防治自燃发火管理制度一、工作面防、灭火1、开采大煤煤层,必须制定包括灌浆系统、阻化剂、氮气灭火、均压调风在内的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要开展自燃火灾的预测、预报,每月至少取气样分析一次,特殊情况时,每天取气样分析,取样地点为采区防火样;采煤工作面上角;采空区;回风巷及其它可能发热的地点,每次必须留有记录。2、矿井要建有防、灭火供水系统,水量必须满足要求,保证其需要。3、高瓦斯地区的瓦斯员,每班必须检查该地区的一氧化碳情况,检查点为: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风;采空区;架间;每班汇报不少于三次,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汇报。4、工作面要把煤放干净,浮煤清净,减少自23、燃发火的机理。5、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35天内对与工作面采空区相连通的各巷道进行永久密闭。二、其它地点防灭火的管理1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从事上述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其安全措施必须有以下规定内容:(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监督、检查。(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有供水管路,专人负责喷水,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好,以接火星。(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24、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施工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2、严禁在规程规定以外的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3、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大巷在煤层中布置,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时,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4、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且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防火铁门应定期维修。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井下的安全措施。5、井上地面必须设置消防水池,并于井下消防管路相耦合。25、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小于200m3的水量。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共用同一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6、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米设置支管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米设置一个三通阀门。7、 每季对井上、下消防管路、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及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8、冬季各地点取暖地点,必须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否则,对责任者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三、火区管理1、凡定为火区的区域,必须建立火区管理卡片。卡片内容包括:“火区登记表”“火区注氮、灌浆情况”“防火墙完好情况记录”等。2、建筑防火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砖、混凝土建筑,地压大的地点可用木段建、26、筑木段墙里边应加砖、混凝土墙要用黄土充填与火相隔。(2)、四周掏槽深度:煤层不小于0.5米;岩层不小于0.1米,要见实帮实底,不得有裂缝。(3)、防火墙内、外5米巷道应加强支护。(4)、防火墙的厚度一般不小于0.6米。遇有墙高超过5米或宽度大于8米及承受灌浆压力情况时墙体厚度不得小于1米。(5)、防火墙上部或中部应留观测管,下部应留放水管或反水沟,需进行注浆应留注浆管。(6)、防火墙承受灌浆压力时,要作成“承压型”,并作承压计算。3、永久防火墙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防火墙附近必须设置栅栏、警标,悬挂说明牌“禁止人员入内”。(2)、定期测定和分析防火墙内的气体成份和温度。(3)、定27、期检查防火墙外的空气温度,瓦斯浓度,防火墙内、外空气压差以及防火墙墙体完好壮况等,发现异常,及时处理。(4)、所有测定和检查结果,应留有记录。(5)、矿井作大的风量调整时,应及时测定防火墙内的气体成份和空气温度。(6)、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墙都应编号管理。4、封闭的火区只有经取样化验,证实火已熄灭,然后,方可启封或注销。第四节: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矿井通风设施必须按部颁及公司有关通风设施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工程竣工由生产技术部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通风区要建立建全通风设施管理办法,明确专人维护和检修通风设施;保证通风设施完好,符合质量标准要求。3、井下职工要爱护通风设施,通28、过风门要随手关门。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4、矿井所有通风设施,均由通风区负责管理。其他部门严禁任意移动和损坏。如需移动通风设施,必须提前在调度会上与通风区联系。由通风区派人进行处理。5、罐、车通过风门时,不准用罐撞,要人工开启风门。过风门要过一道关一道,不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罐、车通过后,风门必须关好。6、风门、风墙前后5米和栅栏内1米不准存放物料和堆积杂物。否则由通风区负责,对责任单位罚款100- 200元,经联系未处理要加倍罚款。7、采掘单位要教育职工爱护和使用好本区域范围内的通风设施。发生风门、风墙等被损坏等情况时,对使用单位给予罚款和追究责任。8、通风区对距放炮地点较近及过罐的临时风墙29、风门要重点检查和维护,必要时每班搁专人看护和维修。由于通风设施维护不及时,而造成风流短路的情况,要按事故对通风区进行考核。9、通风区要按规定设置栅栏,做到一栏两牌。一处不符合要求对通风区罚款30元。对责任者罚款10元。10、通风区要经常检查通风设施完好情况,具体由瓦斯员班班负责。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要及时向调度室及通风区汇报。由调度室(值班主任)组织通风、安监及有关单位进行分析,对责任单位给予100- 300元的罚款,对责任者按三违进行处罚。具体情况为:(1)、推罐打开两道风门的或支开风门的。(2)、推罐硬撞风门、及损坏风墙的。(3)、私自拆动风门、风墙和风障的。(4)、私自移动和损坏栅栏及30、进入栅栏内的。11、生产技术部亦按本规定进行监督、检查。第五节:井下放炮管理制度一、放炮员的职责1、井下放炮工作业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矿物局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放炮员必须依照规程和爆破说明书进行放炮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放炮。在煤与瓦斯突出区域,放炮员必须固定在一个工作面。2、按规定使用瓦斯检定器和放炮工具,执行装药前、紧接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煤尘的“一炮三检”制度。瓦斯含量超过规定限度,或不按规定处理煤尘时,放炮远有权拒绝装药放炮。3、按规定职责执行好“三人连锁放炮制”制度。4、负责本工作面的爆破材料的使用和保管。爆破材料的携带、存放要符合规定要求,爆破材31、料零褪、使用、存放帐目清楚,帐物对口,不得丢失浪费。5、保管好本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风机停电停风时,负责切断独巷内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检查局部通风机和开关附近10m内瓦斯含量不超限;保证风筒距头符合规定要求发现局部通风机运转异常,及时向通风区汇报。6、按规定协助瓦斯员排放瓦斯。执行探放瓦斯和探放水措施中有关放炮的规定。7、认真填写放炮原始记录,放一次炮填写一次,升坑后填写放炮日志。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按时参加班前会和收工会。二、放炮工具的使用及爆破材料的领取和管理 1、放炮员入井前领取自己专用的瓦斯检定器、放炮器、放炮母线和导通表时,要检查是否合格,不合格的禁止领取使用。放炮器手把和火药32、箱锁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2、瓦斯检定器的领取检查和使用注意事项同瓦斯远操作规程第9条和第10条的规定。3、领取和使用放炮器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井下放炮必须使用网络闭锁式放炮器。严禁使用明刀闸、鸡爪子、电钻线、灯盒子、电气开关等接通电源的方法进行放炮。(2)、领取放炮器时,要检查外型完整无损,零部件齐全,螺丝紧固,接线柱牢靠。(3)、领取放炮器时,经过一定时间氖灯发亮,证明充电性能良好。(4)、严禁用短路碰火的方法检查放炮器。井下禁止私自打开修理放炮器。4、放炮母线必须使用铜芯的橡胶线或聚氯乙烯线。采煤工作面放炮母线不小于3050m,电阻不大于20欧姆;开掘工作面放炮母线长33、度不小于75m,电阻不大于30欧姆。放炮母线接头必须除锈、扭结并用绝缘胶带包缠。5、爆破材料的领取应符合以下要求:(1)、必须领取使用经煤炭工业部批准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禁止使用非煤矿许用炸药和非煤矿许用电雷管。(2)、电雷管发火参数不同时,不得掺混使用。(3)、电雷管在发出使用前,必须逐个作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不经导通和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4)、放炮员必须领取使用的本矿编码和自己固定编码的雷管,不得使用未经编码的雷管,并不准转借。(5)、不得领取使用受潮变质硬化的炸药和不合格的雷管。6、领退34、爆破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领退和携带,炸药必须由放炮员和经过审查批准的固定背跑人员领退和携带。其他人员不得领退和携带。(2)、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按预计的数量领取爆破材料,当面点清,帐物相符。(3)、领退爆破材料时,放炮员和背炮人员不得进入爆破材料仓库内。7、携带爆破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由井下爆破材料库或爆破材料发放硐室到采掘工作面携带爆破材料时,必须执行专人、专箱、专锁的规定。放炮员使用的火药箱内,炸药和雷管存放要隔开,箱内不准装其它物品。背炮人员用的炸药箱在领取炸药并由放炮员清点数量后,由爆破材料库管理员加锁,钥匙由放炮员携带。背炮人员途中不得打开,背35、到工作面后交给放炮员。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2)、放炮员除携带雷管外,一次携带炸药不得超过6公斤;背炮人员携带炸药一次不超过18公斤。(3)、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筒时,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破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它人员不得同罐笼上下。(4)、放炮员携带爆破材料乘车辆时,不得与其他人同坐一节车厢或同一个矿车。(5)、携带爆破材人员不得在交接班和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沿井口上下。(6)、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人多或车辆来往频繁的地点停留。任何时候都不准坐药箱子。(7)、严禁用链板输送机和胶带输送机送爆破材料。(8)、放炮员在采掘工作面内允许用软质炮兜子携带爆破材料。炸药、雷管和引药要隔开放置。炮36、豆子要随身携带,不得离身。每次放炮时都必须带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8、采掘工作面存放爆破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瀑炸材料箱必须随时加锁,集中存放,由放炮员负责管理。(2)、集中存放地点必须在放炮员能够监管范围之内,支护完好,离开电缆和电气设备、没有淋水、不受运输及机电设备工作影响的安全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3)、存放地点不准有其他人员休息。(4)、不准将瓦斯检定器和放炮器同爆破材料一起放在炮药箱子内保管。(5)、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当班退库,不得向下一班移交。三、装配引药和装药1、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工作地点37、附近进行,禁止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引药。2、装配引药工作只准放炮员本人操作,其他人员严禁协助进行。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3、严格按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进行装药。4、无封泥和封泥不足的炮眼,严禁爆破。5、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必须符合规程要求。6、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和作业规程的有关要求。四、放炮:1、放炮撤人距离:采煤工作面不小于30米。采高在1.3米以下采煤工作面,不小于20米。开掘工作面不小于75米。严禁直线位炮,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不得小于300米。2、放炮时,放炮员必须先发出放炮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通电后,炸药没有爆炸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手把或钥匙,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38、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延期电雷管至少等15min)方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3、发生拒爆时,必须在班、组长的直接协助下进行处理,当班必须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同时要严格按规程第342条规定进行处理。第六节:安全监测管理制度1、采、掘工作面施工前,生产单位必须按通风区指定的地点安设好“风电闭锁”开关;通风区按要求安设瓦斯监测装置后方可施工。2、通风区对井下所有监测设备要明确专人进行管理,做到定期(周期不大于一个月)进行调试。 监测设备的甲烷超限断电功能;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测报仪 及其采用 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必须每7天39、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进行 测试、校正1次。3、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拖 、延,在故障期间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4、井下采、掘工作面;主要进、回风巷等地点必须按要求安设所需的各种传感器,并起到应有的作用。同时,每天必须安排人员进行检查,以确保设备完好;仪器灵敏、可靠;信号传输准确。5、井下各种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电缆敷设等应符合规定 要求并挂牌管理。6、通风区必须设专职人员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充电、收发及维护隔爆罩上的煤尘要班班清理;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和使用。7、检测40、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超过半年,必须升井 检修。井下装置的完好率应为100%;装置的待修率不超过20%。8、监测中心应24小时不间断监测;三班有人值班;设备功能要保持正常运转;按时打印报表;及时报送通风区值班人员、通风区长、矿总工程、矿长进行审批。9、做好各种监测及便携式瓦检仪的校正记录,做到记录清楚;数据准确。10、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监测装置,报警、断电浓度均为1%。11、按规定建立建全监测系统有关技术资料。12、监测系统图应按季绘制,按有补充修改并和监控系统设备每季向集团公司通防管理部报送。监控装置需报废时,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第七节:监控系统维护、检修制度1、凡维修、检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业41、务知识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并掌握电工和电子线路及安全监控系统基本知识。2、凡维修调试人员 必须熟悉仪器、仪表的原理、维修调试技术;各种工具的使用方法等。3、对入井的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进行调试;新开箱的设备和大修后的监测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调试。4、检测设备使用半年之后,必须升井按操作规程进行维修等工作。5、传感器必须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调校和跟踪试验:(1)、必须按设计和有关规程措施安齐瓦斯监控设施,数量、种类、位置符合要求。(2)、监测设备安装、吊持要符合规定要求。(3)、监测设备要按规定进行调校,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对甲烷传感器进行一次调效;每7天42、必须对监控设备的瓦斯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每月至少对监控设备调效一次,保证监控设备准确、灵敏、可靠。所有调校必须留有记录备查。(4)、每天要检查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无法处理时,必须在8小时内进行更换,要向通风区值班人员进行汇报,并采取安全措施。(5)、处理故障时,要及时、负责,并认真分析故障原因,填定好记录,不得盲目乱调、乱拆、乱卸。6、监测工应每班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读照,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较大数据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在8小时内一起调校。7、因瓦斯超限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严禁监控系统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43、定限度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8、定期清洗、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和气室中的污物。9、监测设备正常搬迁时,要防止碰撞损坏,搬迁后要及时按规定对监设备进行检查。10、维护、检修监控设备需要停止设备运行时,必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11、按要求配齐监控设备,备用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20%。12、井上、下检修监控设备,严格按相关规程、制度进行检修。第八节: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1、全矿自救器由机电区明确专人统一管理分配。区要明确一名副区长分管此项工作。要建立自救器管理台帐、登记内容包括:自救器的出厂日期,品种和有效日期等。2、自救器的收、发,由机机电区灯房负责,一律凭灯牌 领取,入井领取;升井交回44、。3、机电区负责按规定每月进行一次自救器气密检查,每季进行一次自救器的称重检查。对增重超过5克的,要停止使用,予以报废。对漏气的自救器一律停止使用按规定进行修理;对于超期的自救器,严禁发放。4、机电科要配备修理设备 。对自救器开(封印)条的要进行检查;维修,经气密;增重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使用。5、矿每年拨付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和更新修复自救器。机电区要及时制定计划,进行更新换代。6、各单位主管技术员负责每年必须向职工讲解自救器的作用及使用方法,使每个职工学会自救器的佩带和使用 。7、入井后,自救器要随身携带。泵房、绞车房、火药库等固定工作地点 ,可把自救器悬挂在距自己不超过10米的地方,以45、便使用时及时拿取。井下不携带自救器者,按严重三违处罚。8、每一下井人员对自救器必须加以爱护,不得随意敲击或挤压。严禁任意打开。只有在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受有害气体威胁时,才允许使用自救器。9、灯房工作人员在收回自救器时,要检查自救器是、否完整;有、无损坏, 否则,要查明原因,让其到本单位开 据证明后可交给灯牌。10、凡丢失自救器者,查明原因后,需按价赔偿的必须按价赔偿。自救器的一般配件损坏,可按配件的单价罚款。属于灯房损坏的自救器,一经查出给予工作人员30元罚款。11、自救器损坏,随时交机电区更换。 12、对自救器管理的详细“罚款”规定如下:(1)、自救器封条开启的和丢皮套的扣50元。(2)、严46、重撞击毁坏漏气的罚款100200元。(3)、损坏自行处理及以假冒真的罚款100元。(4)、机电科发放人员没有按照人员发放自救器的罚款50100元。(5)、机电科发放人员发现有损坏和丢失的自救器,不及时向 管理人员汇报的罚款30-50元。(6)、自救器管理人员没有定时、定月检查、检修及建帐的罚款3050元。第九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式。2、井下所有采用局部通风的地点都必须安装使用“双风机双电源”。“双风机双电源”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主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三专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两闭锁”即:风电闭锁、47、瓦斯电闭锁。主通风机由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供电,备用通风机的电源应引自另一段带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动力的电源上,并且两段母线的联络开关在正常状态下应处于分断状态;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能够立即自动切换到备用通风机运行,由备用通风机到主通风机只允许采用手动切换。在主通风机切换到备用通风的同时,必须立即自动切断掘进独巷内所有电气设备电源,直到主通风机恢复运行为止。(2)、主要通风机运行时为正常通风状态。主通风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应能够自动切换到备用通风机运行,同时自动切断掘进独巷内所有电气设备电源,并保证备用通风机运行时,掘进独巷内电气设备不能送电。(3)、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掘进工48、作面必须立即停止作业。(4)、各掘进工作面每天必须至少进行一次“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试验,检验“双风机双电源”装置是否符合以上第一款要求。实验期间掘进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试验由掘进工作面班组长、电修工和瓦斯检查工共同进行,并留试验记录。掘进工作面必须备有“备用用风机”,运转风机一旦发生故障,应能立即更换。3、局部通风机及启动装置要安装在距回风口不小于10米的进风巷道中,安设地点 由通风区指定。通风区测风员调配好风量,杜绝 局扇发生循环风。4、局部通风机由施工单位负责维护,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风机。 因检修设备或其它原因停电时,必须有调度室审批的停风、停电联系单。通风区值班人员必须根据停电联系单 49、的要求,提前向当班瓦斯员和放炮员布置好排放瓦斯的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排放 。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制定相应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严禁无计划停风、停电。5、发生临时停风、停电时瓦斯员、放炮员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和通风区进行汇报,由矿值班领导组织分析,对责任者 按规定进行处理。6、掘进工作面开口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措施,按通风区指定的地点安设好风机和联锁开关。通风区负责接好风筒,并安设瓦斯监测装置 。施工单位按规定办理生产许可证 经调度室、通风区、安检科及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口施工 。否则,严禁施工。 8、掘进工作面风筒到工作面的距离:煤巷、半煤岩巷不得超过5m;岩巷不得超过50、10m;并保证工作面风筒出口风量不小于80m3/min,且满足巷道风速要求。所有掘进头风筒出口风量要每旬测定一次。9、掘进工作面开口后,三班瓦斯员及包头瓦斯班长要负责好风筒的管理工作。出现问题要追究当班瓦斯员及包头瓦斯班长的负责,放炮员负责好当班前头30m范围内的风筒吊挂和移接等管理工作。10、通风区要每月组织一次局部通风管理、检查、验收工作,按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评分。11、施工单位的任何人员,不得任意损坏风筒, 对故意损坏风筒或因运输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而挂坏风筒时的情况。地区瓦斯员、放炮员必须及时与头上班、组长进行联系,共同组织处理,并及时向矿调度室、通风区汇报。 矿值班领导必须进51、行分析,按价赔偿通风区的损失,并对责任者处以100200元的罚款。第十节:防治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1、矿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管理领导小组,总工程师为组长,生产矿长、安监处长、安全副总,机电副总为副组长。通风区、调度室、机电区、安监处等单位区科长为小组成员。在矿 安全办公会上要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进行分析,存在问题责成专人进行处理。2、凡是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局扇运转,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和局扇本身机、电气事故而引起停电、停风的,无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电停风。3、无论哪个单位凡需要临时停、电停风(包括机电区检修变电所设备),必须提前一天在调度会 联系, 经同意、签52、字调度室平衡后,方准进行。通风区值班区长要向当班本地区瓦斯员和放炮员布置,讲明停电、停风原因;时间。作好临时排放瓦斯的准备工作,排放瓦斯按有关排放规定进行。4、生产单位要对局扇的供电、安装、检修、维护全面负责,保证局扇连续运转,闭锁灵敏可靠。5、机电区要对掘进工作面供电的高压变压器、配电箱、及高压电缆按规定巡检和维护,保证正常供电。6、井下要实行采、掘供电分开,掘进工作面要实行三专两闭锁。7、局扇在井下运转累计超过半年,必须升坑检修。运转的局扇每月要安排检查时间。8、通风区通风调度员要作好局扇停风、停电收集汇报、记录工作, 及时将无计划停电、停风次数;停电停风的时间;责任单位;上报调度室,对 53、其进行分析考核。9、局扇一旦停止运转,掘进工作面班、组长、放炮员、瓦斯员负责将头上所有人员撤到入风地点,并通知头上机电工将“盲巷”内所有电源切断;瓦斯员最后在“盲巷”口打好栅栏,挂好警标。由瓦斯员负责向通风区、调度室、安监处汇报。由调度室组织事故抢救。恢复供电后,按规定进行瓦斯排放工作,然后方可生产。对停电停风事故,调度主任要按汇报内容组织有关人员分析 。属于责任事故(按局部通风管理规定)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拿出处理意见报安监处。 10、通风区和采掘单位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无计划停风、停电的规定和注意事项;熟悉排放瓦斯的一般规定 ;掌握局扇停、送风的要求等。11、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局扇停止运54、转,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瓦斯和二氧化碳都不超过1%时,方可由瓦斯员和电修工开动局扇,一次性排放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按以下规定进行排放瓦斯。12、因临时停电、停风造成瓦斯积存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或时间超过八小时,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可按一般措施排放(瓦斯) ,由瓦斯员、放炮员、班组长三人共同进行排放。其中瓦斯员负责随时检查和控制瓦斯含量(使其回风流中不超过1%);确定撤人和切电范围、站岗位置及放炮员联系控制风量的信号。放炮员负责启动局扇,接风筒和控制风量。采掘班组长负责安排撤人、切电、站岗和安排电修工送电,瓦斯员负责指挥,并执行排后检查和请示汇报制度。13、55、积存瓦斯时间超过八小时,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按规定制定专门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14、对于非正常生产的掘进工作面,在不搁人的班次,掘进单位必须派一名电修工看管风机和风筒。瓦斯员按规定对该掘进工作面进行正常瓦斯检查。 停头不停风机,掘进工作面和独头整修没搁放炮员时,瓦斯员要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上述地点一旦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电修工和瓦斯员要按规定要求请示汇报。恢复通风时,要按规定排放瓦斯。 15、 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思想和技术素质。 除专业人员外,任何人不要随意停、开局扇 。16、调度室对无计划停电、停风情况必须留有专门记录。该记录包括停风地点、停风时间,日期、原因和单位。156、7、通风区要加强局部通风和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和检查工作。安监处要按本规定认真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已发生的事故要组织追查责任,严肃处理。第十一节:主要通风机因故停运管理制度一、主要通风机因故停运管理1、主要通风机单机运转时,必须提前在调度会上通报。并通知矿总工程师和矿长。2、各单位 班前会上要认真 贯彻单机运转时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应注意的事项每个人时刻 注意巷道风速、风流变化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调度室及通风区汇报。3、通风区 各地区瓦斯员,在单机运转期间必须 认真检查各地区风量和瓦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通风区汇报。4、由于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矿井主要通风机停运后,井下各地区瓦斯员和57、施工单位班、组长负责将所有人员撤至主要进风大巷。5、各地区在撤人时,将各自所在岗位的电器设备的开关手把全部打到零位。 各地区的电修工负责检查所管辖地区的电器设备的停电情况,发现未停电的设备,必须及时将手把达到零位。6、各地区瓦斯员,在撤出人员后,将各掘进工作面外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然后向调度室和通风区汇报,听候指令。7、在撤人时,各单位的班、组长,必须认真清点人员,不得遗漏,将人员撤出清点后,向调度室汇报。8、在停风期间,井下所有人员 必须 听从调度室指挥, 不得擅自行动。9、调度室应在10分钟内,做出停产 、等待、撤人(到地面)的命令。并及时用电话通知井下人员。10、恢复通风后,各地区及变58、电所的送电工作,由调度室统一指挥。在送电前,要检查瓦斯情况。发现问题按排放瓦斯措施 、规定进行 。并将排放情况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排放瓦斯由通风区组织人员人员进行。瓦斯排放工作必须按通风系统,由外向里逐头排放 。 排放瓦斯时,必须尊守如下规定:(1)、任何人不得进入瓦斯浓度超过3%的地点。(2)、回风流中瓦斯浓度 不超过1%。(3)、整个回风系统中所有电器设备 必须停电。(4)、在通往排放区及其影响地区的各通路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设置站岗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11、全矿井或一个区域 瓦斯排放瓦斯时必须逐“地区”进行,严禁多地区,多头同时排放。12、排放瓦斯前,不得进行与排放瓦斯无关的工作59、。排放完毕后,要将受影响地区的所有电气设备各开关换气。否则,不准送电。13、主要通风机的司机,要密切注意风机的运转情况,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 向调度室和机电区汇报。二、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电期间的管理规定 1、矿在接到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电后,要通知矿长和总工程师,及井下各单位。2、通风区各地区瓦斯员,井下所有的管理人员,要密切注意风量的变化,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3、其它规定严格执行单机运转时的管理规定。三、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管理规定1、当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通风机司机必须首先向矿调度室和单位领导汇报,同时检查原因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做好停机的记录。2、调度室立即通知矿领导和矿总工程师。360、调度室立即下达命令,将井下所有人员撤至井下进风大巷待命。4、主要通风机在10分钟内仍不能启动,由调度室下达停产命令,将井下人员全部撤出。5、在恢复通风之后,通风区首先检查抽风机出风口风流中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不超过规定的情况下,再到井下检查各大巷和主要机电硐室的瓦斯浓度。按先外后里的顺序逐步送电。最后再按有关规定依次送电排放瓦斯。6、其它规定严格执行单机运转时的管理规定。第十二节:通风系统管理制度(包括设计、调整、主扇风量改变规定等)一、矿井通风1、矿井风量核定必须按照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所需风量计算,各地点所需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CH4、CO2、H2和其它有害气体的浓度、61、风速以及温度符合规程规定。增加矿井风量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审批。计算风量应根据通风管理规定和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2、通风区测风员每一旬对井下所有巷道风量进行一次全面测定,采、掘工作面要根据实际需要风量随时进行测定。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填写在重点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如发现问题时,通风区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测风工作旬报要按旬报矿长、矿总工程师审批,并送集团通防部。旬报填写应工整;项目齐全;数字准确;消灭五风现象。3、矿井旬风量测定时,应两人 连续进行,不得隔班、隔天 。每次至少测定两次,两次测定结果的误差不得超过3%,测定风量的同时,应测定温度、瓦斯和CO2等有害气体的含量,测风点62、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矿井一翼;一水平的进、回风巷和每个采区的回风道都要建立正规测风站。(2)、采煤工作面有效风量测点要选在距工作面50m以内,掘进工作面要选在距“ 头”第一个风眼10-30m处 。测风应在回风道中进行,如在回风道中测风有困难时,也可在进风道进行,测定瓦斯在回风道中进行,对有效风量测点位置的合理性每旬测定旬报前要审定一次。(3)、重点测风点要挂测风记录牌、标明测风点、名称、断面、平均风速、 风量、瓦斯和CO2含量及测风员姓名和测风日期。(4)、开掘工作面的风量应在风筒出口处或距风筒末端5-10m的巷道风流中测定。每旬至少测定一次,并填写记录牌板。(5)、矿井主要通风机的63、风量应在扩散器或风硐内测定。每季度至少测定一次,并计算出矿井的漏风率。4、采掘工作面遇有特殊情况时,测风人员必须在通风区长及技术员的指导下,及时进行测风工作。合理调配 ,使井下各地点均有足够的风量供应。所测定的风量必须留有原始记录。每次测定结果必须向通风区长、技术主管进行汇报,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5、建立旬报分析制度。每旬分析一次,并留有记录。通过对旬报分析,合理调配矿井的风量,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旬报分析必须由主管技术员主持,测风员、通风区长、裱糊班长等人员参加。6、矿井每季要进行矿井所需风量计算和通风能力核定,报集团公司通防部审批。二、矿井通风系统1、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或改64、变矿井总风量时,必须制定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水平或一个采区通风系统或 进行风量调整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具体要求如下:(1)、改风或调风的原因、时间和负责人。(2)、改风前、后的通风系统状况。(3)、调整风量前的地区原有风量;调整风量后的地区现有风量;要求 控制的瓦斯含量前、后变化情况。(4)、通风设施的增减及改建设施的顺序。(5)、改风顺序。(6)、调整通风系统后,各项工作的责任制落实情况 。2、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独立通风。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一次。具体按煤安规程第114条执行。3、巷道贯通时,通65、风 区必须指派队长以上管理人员现场跟班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停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掘进工作面放炮前,班、队长必须指派专人与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停掘工作面检查 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 先停止正在掘进工作面的工作,进行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掘进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的所有人员必须撤到进风巷道中且距放炮地点不小于300米处。4、所有巷道贯通时,生产单位和生产技术部都必须制定贯通措施,否66、则严禁贯通。5、贯通距离机掘巷道剩余50m,炮掘巷道剩20m时生产技术部必须下达“贯通通知单”,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掌握进度。 单位值班人员;当班瓦斯员 必须每班向通风区 汇报当班进度情况; 通风区做好记录,以便掌握贯通距离。否则,少汇报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对瓦斯员罚款50元。6、工作面贯通后,通风区瓦斯员、放炮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及通风区汇报。按照生产单位及生产技术部制定的贯通措施,在跟班人员的指挥下,停止掘进工作面的一切工作,立即 进行通风系统调整,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7、所有工作面贯通前,通风区必须召开专门会议,提前拿出调整通风系统的方案,及时报矿总工67、程师、安全副总会审后,方可按照该方案实施。以确保贯通 后的通风系统稳定、可靠。8、工作面贯通,通风系统调整完毕后。地区瓦斯员必须对 受到影响地区的通风、瓦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9、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永久密闭。10、技术部要严格掌握巷道透老巷;透采空区;透小窑及防、探瓦斯的距离,施工单位和生产技术部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11、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巷道设计,必须优先考虑通风系统,巷道设计必须经安全副总和通风区审批,以保证通风系统合理。12、采、掘工作面必须做到以风定产;生产技术部按矿井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68、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13、必须保证主要通机正常运转。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机电区 配合通风区必须及时制定 安全技术措施。由采、掘班、组长和地区瓦斯员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14、主要通风机一旦停止运转,矿值班领导负责全面指挥 ,必须将井下所有人员撤到地面,并切断电源。 第十三节:测报仪使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一通三防”工作的管理,依照煤矿安全管理规程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瓦斯员、必须携带“便携式”或“光学甲烷检测仪”。为加强 管理,特制定 制度以下。1、便携式由通风区负责管理。 实行“领取牌69、”收、发制度 。2、领取牌由通风区负责发放(给各单位),凡入井携带者,必须凭牌( 注:特殊情况凭单位证明) 领取(便携式)。3、仪器器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发放前,必须严格进行检查,其(便携式)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误差值不得大于允许“误差值”。仪器要完好,不合格的严禁发放。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气样进行调校一次。热导元件要定期更换,每班对防爆罩进行清理 ,并留有记录。4、为了保证仪器正常充电 ,避免(仪器 )“欠压”问题的出现。凡使用便携式人员,都要爱护仪器,不要乱碰,工作时间不要超过12小时, 升坑后及时交回 。5、凡丢失(便携式)者,每台(对使用者)罚款600元。凡造成仪器损坏70、进水者,每台(对使用者)罚款100元。凡升坑后不交者,(对本人)罚款50元。6、凡使用单位出现丢失一台仪器者,对单位罚款500元;损坏一台仪器者对单位罚款300元。第十四节:消防器材库管理制度1、消防库及消防器材隶属材料科及各单位管理,各单位要建立规章制度,保证消防器材质量完好,数量充足。2、公安分处、生产技术部要加强对消防器材的检查,使其处于良好有效状态。3、各单位要加强对职工的培训,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4、各单位要教育职工爱护消防器材,严禁损坏和挪用,对损坏和挪用者,按“三违”论处。第十五节:井下“电气焊”管理制度1、井下和 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71、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按以下规定执行。、指定专人在场检查、监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有供水管路专人负责喷水;备灭火器数量不得少欲2个。 、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置接受火星。、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72、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2、严禁在规程规定以外的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3、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第十六节: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由于煤矿井下环境的特殊性,大部分使用的是防爆电气设备,为了更好的保证矿井的安全,必须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1、矿井设备选型时,必须根据工作地点的不同,选择符合有爆炸危险环境场所规定要求的设备。2、防爆电气设备到货后,必须由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方可接收。3、防爆设备入井前,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防爆检查,并对防爆面进行磷化处理,涂73、防锈油,防爆配件(胶圈、弹簧垫、螺丝等)齐全并符合要求,经防爆电气检查员检查验收,在入井合格证上签字后,方可入井。4、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经常保持“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的标准,否则停止使用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防爆检查组负责对高瓦斯地区的防爆电气设备,每周检查两次,其他地区检查一次,并将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以隐患整改通知三联单的形式下达到各有关单位,根据情况,通知维护单位限期整改。发现失爆,必须严肃追究责任者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对照奖罚条例进行严肃处理。检查要留有记录,记录要齐全(包括时间、线路、设备问题、落实情况、处罚结果等)。6、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各74、使用维护单位必须设专人每周巡回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请示本单位领导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检查时着重注意以下几点:(1)、设备外壳是否完整,有无变形和裂痕;(2)、外壳的紧固件、密封件、接地件是否齐全完好;(3)、隔爆结合面的间隙、有效宽度和粗糙度是否符合要求,螺纹隔爆结构的拧入深度和啮合扣数是否符合要求;(4)、电缆接线盒和电缆引入装置是否完好,零部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电缆连接是否牢固、可靠。与电缆连接时,一个电缆引入装置是否只连接一条电缆;密封圈外径与电缆引入装置内径之差,是否大于2mm;电缆与密封圈之间是否包扎其他物;不用的电缆引入装置是否用厚度不小于75、2mm钢板堵死;(5)、联锁装置功能完整,保证电源接通打不开盖,开盖送不上电;内部电气元件、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无损、动作可靠;(6)、接线盒内裸露导电芯线之间的空气间隙,660V时是否小于10mm,380V以下时是否小于6mm,导电芯线是否有毛刺,上紧接线螺母时是否压住绝缘材料;外壳内部是否随意增加了元部件,是否能防止某些电气距离小于规定值;(7)、在设备输出端断电后,壳内仍有带电部件时,是否在其上装设防护绝缘盖板,并标明“带电”字样,防止人身触电事故;(8)、接线盒内的接地芯线是否比导电芯线长,即使导线被拉脱,接地芯线仍保持连接;接线盒内保持清洁,无杂物和导电线丝;(9)、隔爆电气设备安装地点76、有无滴水、淋水,周围围岩是否坚固,设备放置是否与地平面垂直,最大倾斜角度不得超过15;7、各单位在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时,必须要按照完好标准进行施工,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否则不得试运转,安装后一律办理现场交接手续,不完好不与交接。8、使用单位对所属防爆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必须每月测一次,测定记录,交电气安全管理组,对绝缘低劣的电气设备,应及时调换,不得影响安全和生产。9、使用单位对防爆电气设备要明确专人进行维护和保养,发生事故及时分析,查明责任,严肃处理。10、防爆电气设备的继电器整定值一月核对一次,负荷、线路有变化时必须及时核对,整定时要做短路电流的计算校验,并留有记录。开关检修时,均做过流整定试验77、井下使用超过六个月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11、防爆检查工,必须经专业技术业务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持上岗作业。第二章:通风区“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节:瓦斯检查制度1、所有采掘工作面每班 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少于3次。有煤与瓦斯涌出 较大的采掘工作面 必须有专职瓦斯员 进行检查。 2、所有密闭墙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3、在检查火区时,还必须检查温度、水温、一氧化碳等情况。4、各地点瓦斯浓度 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5、所有高瓦斯地区的回采工作面,煤与半煤岩巷道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员。一般情况检查不超过1小时/次,特殊情况要随时进78、行检查。6、瓦斯检查必须认真执行循环检查制度。回采工作面检查点有:工作面回风、工作面风流、工作面进风、煤邦、采空区、工作面上隅角。掘进工作面检查点有:工作面进风、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分区回风、局部积聚、局部通风机循环风流。7、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每班汇报不少于3次,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板报。做到原始记录,记录卡片,瓦斯日志三对口。8、瓦斯 员收工后,要按时参加收工会,将所在地点瓦斯情况向通风区值班人员汇报,及时填写瓦斯日志。9、瓦斯检查记录悬挂在回采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30米以内,掘进工作面应悬挂在距头50米以内。10、瓦斯员发现风流不稳定;瓦斯超限,以及通风设79、施,通风瓦斯监测装置,栅栏,密闭墙被损坏时。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汇报。11、利用局部通风机的无人工作巷道,瓦斯检查记录牌应悬挂在巷道口的栅栏处,但瓦斯员应到头上检查,并签到留名。第二节:瓦斯员交接班制度1、瓦斯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 掘进工作面交接班地点为局部通风机后; 回采工作面交接班地点在运料巷回风口。2、瓦斯变化异常的地点要在现场交接班。3、交接班时,要把本地区通风、瓦斯、防尘、放炮、防灭火、通风设施等情况交代清楚,重点问题写在原始记录本上。接班人签字,升坑后填写瓦斯日志。4、交接班时要做到四不走既:瓦斯超限不走;找不到原因不走;处理不完不走;交接不清不走。80、 5、瓦斯员在井下工作中,如患病、矿灯损坏或仪器损坏等,需要升坑时,必须向通风区值班人员汇报,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第三节:巷道贯通制度1、为了便于瓦斯管理,在采、掘工作面衔接上,要严格掌握三不停头制度。即:正、付巷掘进最前边的风眼未贯通前不停头;采煤工作面准备切眼未贯通前不停头;一个新地区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不停头。2、用放炮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有准确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3、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4、掘进巷道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81、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进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掘进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按规定撤人距离)站岗、警戒。 5、巷道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第四节:盲巷管理制度1、利用矿井中的空气自然扩散运动,通风的巷道长度不得超过6米,否则视为盲巷。2、井下不得出现盲巷82、。一旦出现盲巷,要切断盲巷内的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在24小时内密闭完毕。密闭完后,密闭墙外盲巷口处要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按规程规定检查盲巷口处的瓦斯,发现问题及时向区值班人员汇报。3、明确一名区管领导从事盲巷管理工作。负责定期组织人员对井下所有地区盲巷进行检查。4、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规程第101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 或采掘工作面接近此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瓦斯,排放瓦斯工作,应制定安全措施,然后组织实施。83、严禁在停风或在瓦斯超限的区域内进行送电、回收等作业。5、在密闭盲巷时,必须将所有通往盲巷的管路,电缆、铁道等导电材料拆除。6、其它严格规程和有关措施执行。第五节:瓦斯排放制度1、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 ,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地区瓦斯员或放炮员开动局扇,一次性排除瓦斯,否则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因临时停电、停风造成的瓦斯积存,时间不超过8小时,或时间超过8小时,但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可按一般排放(瓦斯)措施,由瓦斯员、放炮员84、和采掘单位班、组长三人共同进行排放。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积存时间超过8小时,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专门(排放瓦斯)措施,经主管领导;生产技术部组织平衡后,进行排放。2、对于排放密闭区的积存瓦斯,必须制定专门排放瓦斯措施,经审批后,由救护队参加排放。3、一般排放瓦斯措施要求:人员分工:瓦斯员主要负责指挥,既瓦斯员负责随时检查和控制瓦斯浓度,确定撤人和切电范围;站岗位置和与放炮员联系控制风量的信号;放炮员负责启动局部通风机、接风筒和控制风量;采掘班、组长负责安排,切电、撤人、站岗警戒。浓度控制:排放瓦斯巷的回风85、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撤人切电:必须将 回风流中的人员全部撤到入风侧的安全地点,并在 各通路口设置 警戒,同时回风 范围内的全部电源。排后检查:排放瓦斯后,要对排放 地点的瓦斯情况做一次全面检查,经 证明无 问题时,方可恢复工作 。请示报告:排放瓦斯前后, 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和通风区请示和汇报。4、排放瓦斯工作顺序由外向里,先进风后回风依次进行。第六节:井下防治自燃发火管理制度1、矿井的每一开采水平必须建有消防器材库。消防器材必须齐备,设备完好可靠,定时检修。2、高瓦斯地区的采空区每周进行一次气样化验,发现瓦斯、一氧化碳,温度等自然发火倾向时,必须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及时采取措施86、,进行处理。3、回采工作面结束35天必须进行密闭。4、高瓦斯地区的采区密闭墙每月进行一次气体取样分析,根据化验结果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每旬由瓦斯员对采空区进行普查,并 作好记录。5、煤层或矿井某一区域或采掘工作面,凡出现明火、烟雾、煤油味,环境空气和水等温度过高,或采空区的风流中出现一氧化碳浓度超过矿井实际统计的临界指标,并有上升趋势之一者,必须采取防灭、火措施进行处理。6、密闭火区内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时,应先建筑防爆墙,在防爆墙的掩护下建防火墙。7、各个防火墙的规格质量和技术操作,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和质量标准化要求。8、凡定为火区的都必须建立火区管理卡片。如火区登记表、火区灌浆、注砂、或灌注惰性87、气体记录表、防火墙记录等。9、矿井火区启封前,必须对火区内空气温度、氧气、二氧化碳和水温进行指标测定。只有经“取样 化验分析结果” 证实,确已同时具备火区熄火的 条件时,方能启封。10、其它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灭火。第七节:测风管理制度1、测风员入井前,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及工具 是否合格,否则,不准入井。2、仪器必须妥善保管切不可损坏或丢失,对损坏或丢失者,按 规定进行处理。3、负责观测矿井风量;瓦斯含量,及按计划进行风量调配,及时掌握其变化情况。4、负责每年矿井瓦斯鉴定资料的汇报,以及通风系统图的绘制,经常“熟悉”矿井通风系统。 5、井下测风包括:主要进、回风道88、;采区上、下山水平;正、付巷;上、下机电峒室;火药库等。采、掘工作面测风,应选择在回风巷,选择测风站进行测风。如回风巷道无法测风,可在进风巷道中测风,但计算风量时不得把漏风计算为有效风量。否则,对责任者罚款3050元 。6、对各种报表、图纸、数据要准确填报。审批、上报要及时。否则, 对 责任者 罚款50200元。 7、贯通地区下达“通知”后。在贯通之前,测风员要及时绘出(贯通后)通风系统示意图,协助区领导订出改风方案,以便及时组织实施。否则,对责任者罚款2050元。8、每十天进行一次(矿井)全面测风;机电硐室每旬测定一次 ;对主扇“漏风”、风筒出口风量,按规定要求进行测定;对主要进、回风巷道测89、风站,每十天测 定一次 。每次测定都要填写好记录,做到牌板、记录手册、日报相互对口,准确无误。 否则责任者罚款3050元。9、测风员入井,要解决问题在现场;处理问题在现。现场处理不了的问题,要详细向值班或调度人员汇报。否则,对其罚款30元。10、对高瓦斯地区预测,要及时掌握地质,瓦斯变化情况,如有异常变化情况,及时向区、矿领导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否则,对责任者罚款 100 300元,直至降级以上处分。11、加强高瓦斯地区及采空区管理。不定期随时进行系统风量测定及瓦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否则,对责任者罚款30元。对 采空密闭调整,必须按区所制定的调整 方案进行,测风员不得私自调90、改压差。 否则,对责任者给予降级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2、每月进行一次矿井巷道失修调查和矿井漏风调查,做好记录, 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否则,对班长罚款50元。第八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掘进巷道应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不得采用扩散通风。掘进钻窝、水窝、钻场等长度不超过6米的巷道时,方可采用扩散通风,但瓦斯浓度不得超过规定。2、所有掘进工作面通风方式 必须采用压入式。3、所有岩巷、煤巷、半煤岩巷 必须按规定安设瓦斯监测装置,其报警点,断电范围要符合规定要求。4、使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的掘进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91、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如有问题, 须按排放制度进行瓦斯排放 ,严禁无计划停风停电。5、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不得发生循环风。6、局部通风机的设备必须齐全。吸风口必须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度离地面大于0.3米。 7、局部通风机和开关必须安装在进风巷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8、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9、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中电气设备,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 灵敏、可靠。10、局部通风 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在特殊情况实行三专的确有困难,采用不三专供电时,必须经主管矿长批准,并制订专门措施。11、一台局部通风机严禁同时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12、风筒接口、破口修复、吊挂,92、按区制定的分班管理制度执行,确保 风筒 平、顺、直,接口严密不漏风,破口及时贴补。13、风筒拐弯处必须设弯头,严禁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14、风筒口距迎头距离要求,煤巷和半煤岩巷不得超过5米,岩巷不得超过10米。第九节:监测管理制度1、监测工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不得迟到,否则罚款1030元。2、 听从值班人员的调配,下井后每班必须向区调度汇报3次,否则对本人罚款10元。3、监测装置及各种探头必须按照规定安装到位,并保证数据准确 ,断电功能及信号传输可靠。否则,对责任者罚款50元。4、所有监测设备必须保证完好,设备运行一年,必须升坑检修;停运的机器要及时升坑。否则,93、对班组罚款50100元。5、井下每个头面的瓦斯探头所传输信号必须使分站能报警、断电,并保证瓦斯闭锁。如有机器 发生故障,必须要马上去人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8小时之内更换,在处理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6、出现电缆吊挂不好、无牌板、仪器卫生差等现象时,对责任者罚款20元。7、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对甲烷传感器进行一次调效;每7天必须对监控设备的瓦斯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每月至少对监控设备调效一次,保证监控设备准确、灵敏、可靠。所有调校必须留有记录备查。其它传感器也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否则对责任者罚款20100元。94、8、凡新施工的开、掘头,掘进10米必须安装探头,高瓦斯地区掘进30米后路回风口加探头。否则对责任者罚款50元。9、认真交接班,填写交接班记录,必须向值班人员汇报,否则罚款30元。10、按时参加矿、区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认真做好记录,做到学有实效,否则对本人罚款10元,理论学习不及格的罚款2050元。第十节:放炮管理制度一、放炮员的职责1、井下放炮工作业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矿物局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放炮员必须依照规程和爆破说明书进行放炮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放炮。在煤与瓦斯突出区域,放炮员必须固定在一个工作面。2、按规定使用瓦斯检定器和放炮工具,执行装药前、紧接95、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煤尘的“一炮三检”制度。瓦斯含量超过规定限度,或不按规定处理煤尘时,放炮远有权拒绝装药放炮。3、按规定职责执行好“三人连锁放炮制”制度。4、负责本工作面的爆破材料的使用和保管。爆破材料的携带、存放要符合规定要求,爆破材料零褪、使用、存放帐目清楚,帐物对口,不得丢失浪费。5、保管好本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风机停电停风时,负责切断独巷内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检查局部通风机和开关附近10m内瓦斯含量不超限;保证风筒距头符合规定要求发现局部通风机运转异常,及时向通风区汇报。6、按规定协助瓦斯员排放瓦斯。执行探放瓦斯和探放水措施中有关放炮的规定。7、认真填写放炮原始记录,放一次炮96、填写一次,升坑后填写放炮日志。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按时参加班前会和收工会。二、放炮工具的使用及爆破材料的领取和管理 1、放炮员入井前领取自己专用的瓦斯检定器、放炮器、放炮母线和导通表时,要检查是否合格,不合格的禁止领取使用。放炮器手把和火药箱锁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2、瓦斯检定器的领取检查和使用注意事项同瓦斯远操作规程第9条和第10条的规定。3、领取和使用放炮器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井下放炮必须使用网络闭锁式放炮器。严禁使用明刀闸、鸡爪子、电钻线、灯盒子、电气开关等接通电源的方法进行放炮。(2)、领取放炮器时,要检查外型完整无损,零部件齐全,螺丝紧固,接线柱牢靠。(3)、领取97、放炮器时,经过一定时间氖灯发亮,证明充电性能良好。(4)、严禁用短路碰火的方法检查放炮器。井下禁止私自打开修理放炮器。4、放炮母线必须使用铜芯的橡胶线或聚氯乙烯线。采煤工作面放炮母线不小于3050m,电阻不大于20欧姆;开掘工作面放炮母线长度不小于75m,电阻不大于30欧姆。放炮母线接头必须除锈、扭结并用绝缘胶带包缠。5、爆破材料的领取应符合以下要求:(1)、必须领取使用经煤炭工业部批准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禁止使用非煤矿许用炸药和非煤矿许用电雷管。(2)、电雷管发火参数不同时,不得掺混使用。(3)、电雷管在发出使用98、前,必须逐个作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不经导通和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4)、放炮员必须领取使用的本矿编码和自己固定编码的雷管,不得使用未经编码的雷管,并不准转借。(5)、不得领取使用受潮变质硬化的炸药和不合格的雷管。6、领退爆破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领退和携带,炸药必须由放炮员和经过审查批准的固定背跑人员领退和携带。其他人员不得领退和携带。(2)、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按预计的数量领取爆破材料,当面点清,帐物相符。(3)、领退爆破材料时,放炮员和背炮人员不得进入爆破材料仓库内。7、携带爆破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由井下爆破材料库或爆破材料发放硐室99、到采掘工作面携带爆破材料时,必须执行专人、专箱、专锁的规定。放炮员使用的火药箱内,炸药和雷管存放要隔开,箱内不准装其它物品。背炮人员用的炸药箱在领取炸药并由放炮员清点数量后,由爆破材料库管理员加锁,钥匙由放炮员携带。背炮人员途中不得打开,背到工作面后交给放炮员。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2)、放炮员除携带雷管外,一次携带炸药不得超过6公斤;背炮人员携带炸药一次不超过18公斤。(3)、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筒时,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破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它人员不得同罐笼上下。(4)、放炮员携带爆破材料乘车辆时,不得与其他人同坐一节车厢或同一个矿车。(5)、携带爆破材人员不得在交接班和人员上下井100、的时间内沿井口上下。(6)、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人多或车辆来往频繁的地点停留。任何时候都不准坐药箱子。(7)、严禁用链板输送机和胶带输送机送爆破材料。(8)、放炮员在采掘工作面内允许用软质炮兜子携带爆破材料。炸药、雷管和引药要隔开放置。炮豆子要随身携带,不得离身。每次放炮时都必须带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8、采掘工作面存放爆破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瀑炸材料箱必须随时加锁,集中存放,由放炮员负责管理。(2)、集中存放地点必须在放炮员能够监管范围之内,支护完好,离开电缆和电气设备、没有淋水、不受运输及机电设备工作影响的安全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3)、存放101、地点不准有其他人员休息。(4)、不准将瓦斯检定器和放炮器同爆破材料一起放在炮药箱子内保管。(5)、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当班退库,不得向下一班移交。三、装配引药和装药1、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工作地点附近进行,禁止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引药。2、装配引药工作只准放炮员本人操作,其他人员严禁协助进行。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3、严格按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进行装药。4、无封泥和封泥不足的炮眼,严禁爆破。5、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必须符合规程要求。6、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和作业规程的有关要求。四、放炮:1、放炮撤人距离:采煤工作面不小于30米。采高在1.3米以下102、采煤工作面,不小于20米。开掘工作面不小于75米。严禁直线位炮,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不得小于300米。2、放炮时,放炮员必须先发出放炮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通电后,炸药没有爆炸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手把或钥匙,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延期电雷管至少等15min)方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3、发生拒爆时,必须在班、组长的直接协助下进行处理,当班必须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同时要严格按规程第342条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一节:通风调度管理制度1、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当班存在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凡对生103、产造成影响的,根据情节严重,给予对责任者罚款30100元,直至降级处理。2、认真收听汇报,做好记录;及时上传下达。否则,罚款3050元。3、搞好区值班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帐、卡、物摆放整齐,否则对当班罚款10元。4、在区值班人员指挥下,代表区值班人员下达指挥命令;收听汇报,及时做好记录;工作细致,指挥果断;否则罚款30元,直至调理工作岗位。5、经常深入井下,熟悉地区,掌握生产地区变化情况,对生产作到心中有数。6、严格执行区、矿制定的各种制度和考核制度,不隐私舞弊,克己奉公。7、保管好区值班室各种设施,严禁他人损坏或挪用,否则,对调度值班者罚款10100元。8、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开收工会者不于考104、勤,否则对考勤员罚款10元。9、认真收集各班组工作汇报,及时安排下一班工作。收集工作落实情况并做好各项记录。第十二节:风筒移接管理制度1、风筒工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不得迟到,否则罚款10元。2、.送风筒工必须坚持8小时工作制。迟下、早上、违反劳动纪律者按规定罚款10-20元。3、班长负责领取任务,并给职工详细布置。送风筒工领取任务后,必须按要求完成。风筒送到地点后,由地区瓦斯员负责验收、签字。当班升坑的坏风筒必须及时运到风筒库。否则,对责任者罚款30元。5、送风筒工所送的风筒必须保证完好,不能有破口、缺反压边等现象。否则,每发现一处对责任者罚款10元,所送的风筒必须放在指定地点,并码放整齐。否105、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者罚款10元。6、根据生产地区的安排,及时接风筒及及时升坑风筒,否则每影响一次,对班组罚款200元,并且承担矿对区罚款的二分之一。根据区安排及时对风筒进行整改,确保局部通风质量标准化保持在90分以上。否则,对风筒班组罚款50-100元。7、本班工作情况升坑后及时向班长及值班领导汇报,有问题交接清楚,否则,对其罚款10-30元。8、按时参加矿、区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否则罚款10元。第十三节: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一、新建通风设施管理1、建立裱糊工日工作安排记录:由班长详细记录本班人员出勤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否则,对班长罚款10元。2、所有人员必须坚持8小时工作制,准时参加班前会和收106、工会,按时向区汇报工作,由班长负责集体考勤。否则,扣除当日工资。3、凡完不成当日任务,一律不支付当日工资。影响通风系统调整或造成事故的,对责任者罚款30-50元,直至降级或开除矿籍处理。4、设施建筑位置、掏糟深度、墙体厚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否则对责任者罚款20-50元,并重新返建,返建期间不支付工资,造成事故从严从重处理。5、新建通风设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永久设施必须设有设施牌板,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50元。6、临时通风设施,点柱必须打紧打牢,木板鱼鳞搭接,黄泥抹面,严密不漏风。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30元。7、设施建完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20元。8、维护人员必107、须做到维修工作正常化,分管盘区内通风设施必须保证道道达标。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9、备用物料必须存放指定料场,码放整齐,并挂牌管理,否则罚款10元。二、通风设施日常检查和维护制度1、通风所有管理人员、队长、测风人员、裱糊人员,每天下井时,必须对所到地点范围内的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向区值班人员进行汇报。2、值班人员的接到汇报后,向主管区长或队长进行及时传达。3、主管区长或队长安排好人员立即处理。4、主管区长、队长、测风人员、裱糊人员,每月要把全矿井的通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留有记录可查询。5、裱糊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内按质量标准化及规程要求对设施进行维修完好,不得敷衍了事,并留有记108、录。6、发现的问题未及时安排和处理的,对责任人按区制度进行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矿进行处理。7、矿有关部门检查出的问题,必须按矿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决,对未出安排和处理的,对责任人矿处理后,再按区制度进行处理。8、损坏较重的墙需要重建时,必须重建,不得敷衍了事,重建完毕后,要留有记录可查。9、所有新建、反建、维修的通风设施要留有记录。第十四节:瓦斯检定器管理制度1、工作时不准擅自脱岗,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向区值班或调度请假,但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否则罚款10元。2、检定器房内不准抽烟、娱乐、待客;不准存放私人物品及与工作无关物品。3、工作期间不准洗澡、睡觉、干私活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经常109、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不乱仍杂物。5、检定器,便携式瓦检仪,发爆器的完好率必须达到100%,否则,每发现一次对发放人员罚款10-30元。6、所有仪器应严格按照规定和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维修。确保仪器准确无误。升坑的仪器及时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应放到待修处修理,严禁混放。待修处应有明显标志。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30元。7、发现一台瓦斯检定器光谱不亮不清,气路不通、漏气,精确度不准确,对责任者罚款10元。8、每发现一台发爆器不完好,对责任者罚款10元。“失爆”对责任者罚款30元。发现一台发爆器达不到要求,对责任者罚款10-30元。9、做好交接班工作。第十五节:监测室管理制度一、机房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110、1、坚持工作岗位,认真观察井下各地区、头、面的瓦斯变化情况,有问题及时向通风值班人员汇报。2、按时打印瓦斯检测日报表。当打印系统出现故障时,机房操作人员必须按固定格式对监测地区瓦斯数据进行抄录,抄录各地区每小时瓦斯检测的最大、最小及平均值(记录人签名)。坚持日报正常送达并存档保留。3、机房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在接班人员因故未能按时接班时,交班人员不能随意离开工作岗位。4、机房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正规操作,严格岗位责任制。当接到报警信号后,必须立即通知值班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玩忽职守者按“三违”论处。5、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不准在机房内会客和与外人交谈,严禁非工作111、人员入内。6、机房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检测运行日志,做到准确无误。7、交接班必须在机房内,不准在其它地点交接班。要把当班存在问题向下一斑交待清楚,接班人员要认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否则,出现问题由当班负责。二、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1、矿井的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装备瓦斯检测系统。2、监测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使用调度室电话电缆或动力线 连接。3、安全监测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瓦斯电闭锁的全部功能。4、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系统必须具备有防雷电保护;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两台,1台工作,一台备用。 . 5、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调试、校正。112、6、安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7、矿井安全检测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施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开停、通断电壮态。矿井安全检测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批。8、监控人员必须能够熟练操作安全监测系统计算机,并能打印和查阅监控系统各种数据和曲线。9、监控人员除正常有事及时向通风区值班人员汇报外,每班至少向通风区值班人员汇报三次。 三、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登记和事故汇报制度1、中心站每班必须有一名监控员值班,监控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监视监控计算机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及时向通风区值班人员 及调度室汇报超限报113、警、断电、开停量变化、停测、死机等情况。2、通风区值班人员及矿调度室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监控员汇报的瓦斯超限、报警、断电、开停量变化、停测、死机等情况。同时要立即安排处理,重大问题,如瓦斯超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和检测系统停测等。需要立即向安全副总和主管通风工作的矿领导汇报 。3、监控计算机必须24小时连续监控。因工作原因需停止井下个别地区监控装置运行时,必须写出停止监 控三联单,经采、掘单位、通风区和当日矿值班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4、特殊原因需要停止矿井安全监测系统 运行时,必须提前制定确保井下通风、瓦斯安全的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 审批,并严格落实。5、无计划停止矿井安全监测系114、统和监测装置运行时,通风区必须立即处理,并及时向矿有关领导汇报,矿应按事故进行分析处理。无论任何原因,停止矿井安全监测系统1小时以上时,必须向矿安全副总汇报,2小时以上必须向主管副矿长和矿总程师汇报,并汇集集团公司通防部 。6、严禁 任何人员删除或 修改监测计算机数据库中的任何数据。 四、机房卫生防火管理制度 1、机房内严禁 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到窗明矶净。2、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3、机房内严禁生火和用电炉取暖.4、微机必须配备专用插座,严禁与其它设备混用。室内电力严禁超负荷使用。五、安全监控系统计算机等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严禁任何人甩瓦斯闭115、锁装置。2、瓦斯传感器每隔7天由监测工进行一次调试;瓦斯超限闭锁装置每隔7天由监测工和使用单位修理工进行断电试验,各种调试、实验, 必须做好记录。3、瓦斯监测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此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4、对瓦斯监测设备的损坏或丢失,经分析分别给予责任者和责任单位20200元;2001000元罚款。5、微机的管理隶属通风区。通风区应做好微机的保护和使用,严禁操作人员在微机上打游戏或从事与监测无关的工作,一经发现要给予50100元的处罚。六、监控系统事故分析处理制度1、除专业和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随意打开,移动或 摆弄瓦斯监测设备,若由于乱操作造成的误报,断电等情况时,对操作者按违116、章进行处理。2、出现探头报警,断线,误动作,风机停风的情况,地区专职瓦斯员必须在20分钟内查明原因并向通风区汇报,无专职瓦斯员时由放炮员汇报,否则,对责任者每次罚款2030元。3、监测设备出现故障,通风区监测工必须立即到现场处理。否则,对责任者罚款50100元,并对通风区罚款100元。由于维护不到位,调校不准确,出现误报时,对责任者罚款20 30元。第十六节:爆破器材管理制度一、火药购买制度1、材料科必须到市(区)公安局指定的厂家购买,任何人不得私自变更供应渠道,否则追究法律责任。2、火工品由专车运输,车上有“危险”标志的黄旗和防火设施,司机按有关规定,听从押运员的指挥,按照指定路线,限速行驶117、,途中不得停留。3、火工品到矿后,由材料科、通风区矿公安分处三个单位共同验收签字,由通风区负责及时向井下火药库回运,火工品严禁在井口或井下车场、巷道内停留,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及时运往井下炸药库。4、购买火工品手续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批完毕后,方可进行购买火工品。5、严格执行审批一次购买一次,过期的购买申请不准再次购买使用。二、爆破材料装卸、运输制度1、所有接触爆破材料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公安部门政审,持工作合格证和爆破材料储运、作业证上岗,其他人员不得担任此项工作。2、从地面生产厂往矿运输爆破材料,生产厂家按规程规定运输,通风区派专人负责在规定地点接收爆破材料,清点验收,办理交接签118、字手续,爆破材料 升、入井 ,应用专用火药矿车,由专人押解运输。3、往井下运输爆破材料时,火药、雷管必须分装分运,分别装入专用火药矿车内,并加锁;爆破材料到爆破材料库交库保管员验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4、由爆破材料库往施工地点运送爆破材料时,雷管由放炮员亲自携带,火药在放炮员监护下,由背炮工持背炮证运送,必须专人、专箱、专锁,严禁中途运输转移地点。5、爆破材料在整个运输过程中 ,必须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三、爆破材料储存、保管制度1、爆破材料库必须按照邯郸市公安局批注签发的河北省爆破材料使用许可证和河北省爆破材料储存许可证规定的数量储存。不得超量储存。2、爆破材料库的火药和雷管必须分别储存。119、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矿井3昼夜的火药需要量和10昼夜雷管需要量。3、存放火药 、雷管的硐室内,以及发放室的地面、桌面、木板台上 必须铺设软质材料,以防止雷管撞击。4、 火药保管员必须持“双证”上岗。对领取(爆破材料)人员负责严格审查,并严格执行爆破材料的管理规定。5、 火药保管员必须每班检查爆破材料储存情况和安全情况,新进库的爆破材料和原储爆破材料要分别存放,并循环发放。爆破材料不得在库内长期积(压)存放,严禁发放变质爆破材料。6、库内的爆破材料要码放整齐,不得乱扔乱放,库内设备要排放整齐,锁子要上墙挂齐,发现爆破材料丢失等情况,要及时向矿公安分处、调度室、通风区汇报,以便及时进行追查。7、 严120、禁人员携带矿灯进入爆破材料库。四、爆破材料防火、警卫制度1、爆破材料库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掀、消防桶、消防镐、沙箱、水池等,并要经常检查,确保其完好,要按时更换灭火器,消防器材不得挪做它用。2、火药保管员要不断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实践训练演习,要做到 “三懂三会”全面掌握防灭、火知识。3、爆破材料库必须使用防爆照明,并经常请示区领导派人检查维修,保证完好不失爆,爆破材料库电话必须保持畅通,电话修理工要定期进行检查。4、爆破材料库的安全工作由爆破材料库保管员负责,受通风区和公安分处领导。24小时必须有人值班,保管员 做好现场交接班制度。 5、爆破材料库必须建立检查、参观人员121、出、入登记本,对出、入库人员要严格审查登记。(凡需要进库人员,必须持矿公安分处和矿级证明信,经通风区值班领导批准方可。先登记,后检查,否则拒绝一切人员进入爆破材料库。)五、爆破材料销毁、处理制度1、 采、掘工作面,受潮变质火药数量不超过10(个药)卷时,可由放炮员当场自行处理。如超过10(个药)卷以上时,必须交回爆破材料库,未爆的瞎(雷)管,放炮员不得私自处理,必须全部交回爆破材料库。2、爆破材料库对失效火药、瞎管要分别存放,当失效火药存量超过规定(100公斤)时,火药保管员必须向(通风)区汇报。由技术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由矿公安分处、安检处、通风区等单位派专人,到指定地点122、,(按技术措施规定)进行销毁;或送回(生产)厂家进行销毁。3、爆破材料库将收回的瞎雷管登记建卡,专箱存放。当(瞎雷)管存量超过规定(500发)时,火药保管员必须向(通风)区汇报,由技术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由矿公安分处、安检处、通风区等单位派专人,到指定地点,(按技术措施规定)进行销毁;或送回(生产)厂家进行销毁。4、失效火药、瞎(雷)管销毁后,必须认真查看现场 ,确认无问题,向矿调度室、公安分处、安检处、通风区等部门汇报后方可离开现场。六、爆破材料发放清退制度1、爆破材料库的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持爆破材料作业证领取,其他人员不得代领。2、爆破材料库的火药由使用单位派背炮工,123、按计划药量领取单,持背炮证领取,否则,爆破材料库不得发放。3、所有爆破材料由保管员在台帐记录清楚,火药由保管员按计划量装箱加锁,钥匙交给放炮员,注明背炮工姓名。背炮工将火药运到工作地点后,立即交放炮员开箱清点,炮箱由背炮工负责保管。4、放炮员使用爆破材料必须做到一炮一记录,并有生产班组长签字,班后总帐;剩余雷管由放炮员运回爆破材料库;火药由放炮员装箱上锁,交背炮工运回爆破材料库;钥匙由放炮员交给保管员,由保管员开箱清点、上帐、填卡。5、放炮员升坑后要详细填写放炮日志,必须做到帐、卡、物三对口。七、雷管电阻检查、编号制度1、开箱的雷管首先进行全电阻检查,严格按章操作,必须做到轻拿轻放,防止碰撞,124、不合格雷管归入瞎雷管存放处,并记录好台帐,做到帐、卡、物三对口。2、爆破材料保管员负责对雷管全电阻检查、编号工作,未经全电阻检查、编号的雷管严禁使用。3、保管员对放炮员的个人编号保证清晰,严格按规程规定操作。必须做到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所有放炮员必须固定个人号码,整个矿井放炮员不得出现重号,做到人走编号禁止使用;雷管测完后,认真清点,并作好记录。4、编好号的电雷管按号放入放炮员个人的抽兜中,认真填写抽兜中放炮员的雷管使用卡片,抽兜中做到帐、卡、物三对口,在放炮员个人的抽兜内,严禁出现非本人编号的雷管。5、保管员在发放雷管时,必须按人对号,不得混发、乱发,并认真填写放炮员抽兜中卡片,严禁发出未编125、号的雷管。6、保管员必须保持爆破材料库内清洁卫生,雷管分类搁放整齐,失效雷管必须分别存放,失效雷管必须做到帐、卡、物三对口。八、电雷管激光扫描登记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火工品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火工品的发放必须使用手持机和卡领 、退的规定。特制定制度如下: 1、保管员必须认真学习火工品管理的有关规定。2、认真学习和掌握手持机的操作程序 。3、手持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完电池(时间不超过30秒) 。4、在使用过程中,手持机出现问题,任何人不准随意拆、卸,及时向值班人员进行汇报,并升坑进行维修。5、单位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其数据。6、使用手持机时必须认真扫描,不得有误。否则按制度进行处理。7、手持必须126、保证完好,不得受潮受损。九、爆破材料管理奖、惩制度1、爆破材料库存放数量、规格、品种,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爆破材料帐目必须做到班清、日结,记录清晰,必须做到帐、卡、物三对口。2、爆破材料实领、实发、实消、退库等各个环节必须帐目清晰、签字认真。工作面现场使用消耗量,必须经生产班组长在放炮原始记录上签字认可,所有放炮员执行专人、专箱、专锁的三专规定。3、爆破材料木箱中途不得开启,未用或未用完当班必须退回爆破材料库,否则对责任者罚款50元。4、丢失一卷火药罚款5元,丢失一枚雷管罚款20元,丢失一把锁子罚款10元,丢失一把钥匙罚款5元,丢失一个火药箱子罚款50元,损坏炮箱根据情节处理。5、有下列情况之一127、者,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行政、法律处分:向矿外私带火药、雷管或私自保存使用者。私藏或偷盗爆破材料者。把爆破材料送人情或私自剪掉雷管脚线者。丢失爆破材料不及时汇报和隐瞒者。十、发爆器及爆破母线定期检测管理制度1、放炮员入井前必须领取自己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领取后应首先进行检查,看外壳是否完整无损,零部件是否齐全,螺丝及接线柱是否禁固,不合格的严禁领取,发爆器手把要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2、领取发爆器后,要做充电实验,将发爆器开关手把扭到充电位置,经过一定时间氖灯发亮,证明充电性能良好。3、严禁用短路碰火的方法检查发爆器,井下严禁打开修理发爆器。4、爆破工爆破前后必须对爆破母线及专用线缆进行全面检查128、,保证完好无破损,接头、破口必须用绝缘胶布包裹严实。5、每星期必须对爆破母线的导电性能和完好情况进行一次检测,不符合规定的爆破母线严禁使用。采煤工作面爆破母线长度不小于5 0m,接头不超过一处,直流电阻不大于1 0;开掘工作面爆破母线长度不小于1 0 0m,接头不超过两处,直流电阻不大于2 0;远距离爆破或震动爆破采用专用爆破线缆,线缆电阻不得超过1 00,不符合规定严禁使用,严禁用雷管脚线代替爆破母线使用。十一、爆破材料管理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1、放炮员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 规程措施及工作标准,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所管地区不出现瓦斯超限和积聚,不出现放炮事故或因放炮影响生产。、不丢失129、火药、雷管、严格保管,并执行好“三对口”。、切实执行“一炮三检查”,“三人放炮联锁换牌制”。、在工作中必须亲自装药放炮,并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和放炮日志。、必须领取属自己编号的雷管,当面点清,不得转借,并在卡片上签字。2、火工品保管员岗位责任制、在区党政领导下,搞好本职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搞好爆破材料的管理。、听从值班领导安排,解决和处理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配合区分管领导,搞好爆破材料的管理。增强工作的责任意识。、组织落实有关爆破材料的管理规定(11项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掌握火药库火药、雷管数量及实际销耗情况,并检查查帐、卡、物“三对口”情况;对火药库的各种消防器材要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130、理。、及时审查火药库台帐,搞好爆破材料库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到三对口,确保爆破材料库管理达标。十二、爆破材料丢失处理办法为加强爆破材料管理,杜绝爆破材料丢失,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矿井的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从生产厂家到矿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的,由购销员和押运员立即向矿公安分处汇报,由公安分处逐级向上汇报。2、从井口到火药库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的,由通风区运送人员立即向通风区、调度室和公安分处汇报,由调度室和公安分处组织分析,进行处理。3、在火药库储存过程中发生丢失的,由保管员立即向通风区、调度室和公安分处汇报,由通风区、调度室和公安分处组织分析,进行处理。4131、再生产地区施工过程中发生丢失的,由地区放炮员、生产班组长立即向通风区、调度室和公安分处汇报,由通风区、调度室和公安分处组织分析,进行处理。5、当班剩余火药、雷管必须及时交回火药库,未当班交回的,由保管员立即向通风区、调度室和公安分处汇报,由调度室和公安分处组织分析,进行处理。十三、手持机使用管理制度1手持机必须专人管理,按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入卡的炸药、雷管消耗数目准确无误。2.运输、拆封火药、雷管时,必须爱护包装袋上的密址码,严禁损坏,以确保手持机准确采集,入卡、入帐。3. 手持机卡内所存数据必须准确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凡造成贻误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制度进行处理。4. 手持机必须妥善保管132、,严禁损坏和丢失,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制度进行处理。5. 手持机必须及时充电和更换电池,以确保数据的准确及时采集。第十七节: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一、瓦斯抽放管理制度1、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和现场交接班。2、敷设瓦斯管道时,必须达到顺直、稳定、可靠、严密,不拐死弯,瓦斯管路必须吊挂或支垫,距地面或底板必须有不小于0.3米的高度。3、必须将瓦斯管路和电缆线路隔绝。4、漏气率千米不超过三处,漏气量不超过0.5-1m3/min。5、瓦斯管必须涂抹防腐剂。6、管路低洼处必须安设放水装置。7、大小直径管路连接时,必须有过度段。8、瓦斯管道在进入回采工作面尾巷区段前。9、拆除正在使用的瓦斯管路时,必须把计划拆133、除的瓦斯管和正在抽放或计划抽放的瓦斯管用挡板隔开。10、拆除瓦斯管路时,必须将管内和孔内瓦斯排除,待管道瓦斯浓度和巷道瓦斯降到规定以下时,才准动工拆管。11、在工作中严禁用铁口向管路及法兰盘上冲撞。12、瓦斯管拆除后,必须按指定地点存放。螺丝胶垫必须回收升坑。13、接瓦斯管时,必须分套进行,每套五人,其中:对管两人紧螺丝两人,抬管一人,接管时,抬管和对管,必须步调一致。互相关照,以防时分手指。14、井下瓦斯管路系统每小班必须派专人进行管路检查、维护、放水等工作,做到无破损、无破破漏、元积水。发现瓦斯管路漏气时,要立即处理,若无法处理时应及时向队值班人员汇报,严重影响抽放系统的瓦斯浓度时,要及时134、将该抽放管路分路气门关闭。15、新安装的瓦斯管路,必须进行漏气试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16、每个抽放系统必须定期测定瓦斯流量、负压、浓度与参数,泵站每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与抽放钻场每小班测定一次。17、瓦斯抽放工程(包括钻场、钻孔、管路、瓦斯巷等)必须按设计和计划施工。18、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漏出量大于5m3/min和3m3/min,时应应进行与其抽放工作。19、抽放钻机完好率必须达到85以上,使用率50以上。20、地面瓦斯泵房每小时必须对抽放负压、瓦斯浓度、瓦斯流量、泵房浓度、电机温度、轴承温度、分离口水位等测定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1、瓦斯泵司机必须严格按瓦斯泵操作规程进行135、操作,严禁违章作业。22、泵房周围20米范围内严禁有明火。23、严格执行要害登记制度,并问明进入原因。24、瓦斯泵司机,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实行现场交接班,并在班报上签章。25、所有进入泵站内的人员必须关闭手机,非防爆电气设备严禁进入泵房内。二、瓦斯泵房管理制度1.瓦斯泵房必须有一套随时能启动的备用泵和附属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准任意停泵。有计划的停泵要提前通知调度室、机电科及通风区。2.瓦斯泵司机要有责任心强并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人员担任。3.瓦斯泵司机要坚守岗位,认真监视瓦斯泵及各种仪表的运行状况。在正常情况下,每小时检查一次抽放瓦斯浓度和抽放负压,出现异常情况时,要随时检查抽放136、参数。4.当抽放泵站无水时,必须停止抽放泵的运转,并向各有关单位汇报。5.瓦斯停止运转后,必须等负压计显示的负压值降到零位时方可进行放空。6.发现瓦斯浓度急剧下降时,应立即采取降低抽放负压的措施,以稳定抽放瓦斯浓度,并立即向通风区汇报。7.瓦斯泵房内的防爆器水位要保持在最低水位线以上,水量缺少时,要及时进行添加。8.瓦斯泵房的所有操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三、钻机工管理制度为搞好钻机工段的工作, 完成矿、区交办的各项任务,加强制度约束。根据钻机工段工作性质,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2、杜绝一切“三违”,保证安全生产,凡“三违”造成事故者按矿137、制度严肃处理。3、要保质、保量完成当班任务。4、凡工作中因工作不积极,消极怠工,工作前备料不足,带工具不全造成完不成任务者,对责任者罚款50元。5、当班发现事故,要及时处理,处理不好,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6、工作中不得随意空岗、脱岗。7、不迟到、不早退,落实好集体升入井制度。8、要认真填写班报记录,当班工作量记录详细,钻探情况填写清楚。9、施工各类钻孔,要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虚报进尺。10、各种钻孔(包括瓦斯抽放孔、探放孔及注水孔等)施工参数不得超过允许误差。11、施工探放水,探放瓦斯地质勘探孔必须严格按地质技术部门的设计施工。12、工作中职工必须听从班长指挥,干好本职工作,不得擅离职守。13138、严格现场文明生产管理,钻杆、钻具必须按标准集中码放好,不得乱扔乱放。14、三班工作必须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15、电修工必须维护好当班电气设备,保证本班机械的正常运转和设备完好。16、工作不负责任,不爱护设备机械,野蛮装卸损坏机械设备者,按价赔偿。17、其它按区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四、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为了妥善管好、用好机电设备,充分提高设备利用率,发挥机械的效能,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1.做好交领设备的登记,进行挂牌管理,执行帐、物、卡三对口。做到物移动、帐、卡也移动,牌也改,每旬清点,月底总结对口。2.底数清,管理明,对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性能要合理使用,定期检修,适当更换。3.对所使用的固定设备139、和流动设备,必须实行专人维护,管理挂牌制。维护者要做到“六勤”,即腿勤、手勤、眼勤、勤检查、勤维护、勤注油,经常保持设备完好,正常运转,不出事故。4.对设备加强爱惜和维护在设备运行或搬运移动时,要人人爱惜,做到人人负责,不准摔碰损坏零部件,如有损坏或丢失,要及时组织分析,找出责任者。5.加强设备周转利用率要做到及时修理及时使用,严禁只顾使用,不顾升井,长时间存放,造成零部件丢失现象,影响设备周转。6.停用设备或更换地区,应及时转走,如果长时间停用,应及时升坑。7.所有设备必须挂牌专人维护管理。8.设备、电缆,均按标准化处理完好和吊挂,每月由区组织进行检查,查处问题限期解决。9.对本区领取的设备140、(包括专用设备),只有使用和保管的权利,任何人无权转借他人。10.机电设备零部件要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无故损坏或丢失要经过分析对责任者13倍罚款。凡是升井的电缆应及时交材料保管员入库,如需用,再到仓库领取。11.本管理制度如有和矿文件不符,按矿文件规定执行,其它机电管理事项按矿有关规定执行。五、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为加强原始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1人人必须爱惜各种原始记录本,不得乱摔乱扔、乱抹乱涂。2认真填写班报和各种记录,字迹要清晰,工整,成仿宋体,不得潦草。3原始记录内容要填写清楚,有时间、地区、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出勤人数、。项目真实、数据准确、无涂改、无漏页,符合规范。4原141、始记录本严禁乱撕乱扯。5原始记录本由记录人员负责。六、钻机的保养与维护管理制度1.应在每班开始工作前对机器各转动部分予以检查看其转动是否灵活可靠。2.对外露的转动及滑动表面应在每班开车前擦试干净。3.在每一个操作过程中都应按核各部分操作手把的位置是否互相配合正确,发现不正确应立即纠正。4.在每次拆装卡盘时都应在装配前将丝扣部分涂上机械油或黄干油。5.油泵用油(即油箱内的油)需保证清洁无杂质。6.当油箱内的油温超过70C时应适当的停车冷却,待油温下降后再继续工作。7.有关的使用与保养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七、抽放泵的保养与维护管理制度1.应在每班开始工作前对机器各转动部分予以检查看其转动是否灵活可142、靠。2.对外露的转动及滑动表面应在每班开车前擦试干净。3.每班要查看抽放泵皮带轮与电机皮带轮是否在同一条线上。4.每班要查看皮带松紧是否合适。5.每班要查看泵轴是否正常。6.要查看泵轴处的注油情况,对泵轴处要定期进行注油。7.泵轴用油需保证清洁无杂质。8.当泵轴处的温度超过70C时应适当的停车冷却,待油温下降后再继续工作。9.要每班检查供水量是否正常,排水温度不超过40。10.有关的使用与保养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第十八节:通风区职工考核制度 1、凡当天出勤职工必须参加班前会,干部及上大班人员必须参加早起碰头会。各班队班前由班、队长点名;干部由区长点名。按点名册登记清到、事、休、病、旷。否则对班143、队、区长罚款10元。 2、每一职工对自己当天从事的工作,其工作量;安全注意事项;完成时间,必须心理明白,不懂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请教。3、工作中按区有关规定及时向区调度及值班人员汇报,否则对本人罚款1050元。4、升坑及工作结束后,按规定开收工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及时向区调度及值班人员汇报,然后考勤。5、区调度必须终于职守,当天的休假、事假、病假、旷勤必须在考勤本上打清,不得交下一班或遗漏,否则对其每出现一处罚款10元。6、区分管领导及班、队长必须严格掌握出勤,保证正常出勤率,对出勤不稳,造成窝工浪费或空岗、空班的情况,分别给予其 50100元罚款。7、职工请假,班队长有三天权限,超过三144、天应向分管此项工作的区领导请假。8、班、队长休息,区分管领导有三天权限,超过三天应向区长请假。9、请假必须用假条审批,做到手续齐全,否则,视为无效。10、对旷勤三天以内者,按区规定每天罚款20元进行处理;对旷勤累计超过15天者,按矿、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九节:通风区职工培训制度1、区成立职工培训领导小组,由主管技术员和区长为组长,支书、工会主席、副区长为领导小组成员。2、职工培训由主管技术员年初编制年培训计划,月有月度培训计划,有专人负责上课,每周培训不少于2小时。3、由领导小组安排参加局、矿选送人员培训,必须按时参加,执行培训管理制度。4、区每季度组织一次知识竞赛,比赛结果留有记录,并对145、优胜者进行奖励。每年组织一次各工种技术比武。5、区车间培训每季进行一次考试,考试成绩必须及格,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并罚款10元。补考不及格,停止上岗,车间学习,直到考试及格。补考期间只发给生活费。6、对局、矿抽查考试不及格的罚款30元,并停止工作车间学习。7、车间组织学习、考试,一次无故不参加,罚款5元。班、组参加人员不足85%,对班组长罚款 10元。9、年度把培训参加人员与个人培训次数作为评先进的依据 第二十节:奖励制度1、提前预测到 水、火、瓦斯、顶板 灾害,及时撤出工作人员,避免 人身 伤害者奖励500元。2、发现火情,及时报告者酌情奖励50-100元。3、发现火情后,除汇报外,救火有功者,146、酌情奖励100元-500元。4、避免瓦斯事故者,酌情奖励50元-200元。5、避免放炮事故者,酌情奖励50元-200元。6、检举损坏一通三防设施的人和事,积极和损坏一通三防设施做斗争者,酌情奖励20-50元。7、敢于抵制和举报各单位在一通三防和瓦斯、放炮方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者,酌情奖励20-100元。8、在保护区公共财产,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宿舍安全方面做出贡献者,酌情奖励20-50元。9、在安全和其它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者,酌情奖励20-50元。各班、组和区管理人员都可提出奖励申请,经区务会研究 ,报矿有关领导批准,在个人开支表上列支奖励。第二十一节:防尘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建有完善的洒水147、系统。所有管路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安装三通阀门,并保证灵活好用。2、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3、净化水幕的安设及要求:(1)、开、掘工作面水幕安设应不少于2道,即距工作面前头30m;50m各一道。水幕随工作面前进及时前移。(2)、采煤工作面水幕安设应不少于3道,既在运料巷距工作面30 m;50 m各一道。运煤巷距工作面30 m一道,水幕随工作面回采及时外移。(3)、水幕安装、维护由所在单位负责。(3)、主要进风回大巷由运输区负责安装、维护水幕。(4)、所有水幕应能封闭全断面,做到灵敏、可靠;雾化良好;使用正常。4、采煤工作面的采煤机必须使用好内、外喷雾装置,内外喷雾压力及流量必须满148、足要求,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喷雾流量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必须安装气水喷雾装置,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8Mpa,且能够封闭采煤机滚筒。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不得开机。5、掘进工作面的掘进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低于3Mpa,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1.5Mpa。且雾化良好,外喷雾能覆盖整个切割头全部,并坚持正常使用。无水严禁开机生产。并使用好除尘、降尘装置。6、实行放炮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冲洗巷帮。放炮时使用好水炮泥、软放泥。并执行好放炮前后30米范围内洒水的规定。7、锚喷支护工作面必须使用用好149、锚喷除尘装置。6、采煤工作面必须采取煤体注水,坚持不注不采的原则。注水可以采用长臂注水或短臂注水,也可以采用长、短臂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注水必须按规定进行,水压符合要求,并确保注水的质量。有特殊情况不注水时,必须经集团公司通防部批准。7、定期冲刷积尘。主要大巷由通风区每年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大巷每月冲洗一次(积尘)。采、掘巷道冲刷积尘,由采、掘单位负责必须做到每天冲刷一次,并留有记录。 8、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9、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都要安设不少两道的防尘帘。10、输送机头必须使用全封闭式转载点自动喷雾。11、定期进行矿井粉尘的分析、化150、验、测定工作,粉尘分散度每季度测定一次,游离二氧化硅每半年测定一次。每一矿井必须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并配备符合国家关于粉尘测定的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仪。工作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一次;采掘工作面的工作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12、矿井必须按规定配备测尘人员及及相关设备。井下采、掘 工作面和其它产生煤尘的地点,每旬至少测定一次。关于空气中粉尘浓度,要测全尘及呼吸性粉尘。测尘旬报和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的各种测151、定结果必须按时报矿长、矿总工程师和集团通防部。第二十二节:测尘管理制度1、测尘员入井前必须将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及工具检查一遍,看是否合格,否则不准使用。 2、及时了解掌握井下产尘地点、粉尘数量、生产工艺以及防尘措施、施工情况等。3、每月25日至30日制定下月份测尘计划,对各产尘点每月至少测定两次,每次测定要按要求做好记录,并填写测尘记录台账。4、对井下产尘浓度严重超标地点,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提出建议措施并要求生产单位采取防尘措施。5、每月5日前测尘员必须将上月所有测尘结果报区、矿领导以及集团通防部。第二十三节:仪器仪表维修调校制度1、凡维修调试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并取得.2、凡维修调试人152、员 必须熟悉仪器、仪表的原理;维修调试技术;各种工具的使用方法等,否则,严禁上岗。3、维修调试仪器、仪表必须严格执行谁维修、谁负责、谁失职、追究谁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种责任制。4、对入井的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进行调试;新开箱的设备必须在井上进行耐疲劳实验,不合格的仪器、仪表严禁入井,否则,按有关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罚。5、瓦斯探头、瓦斯断电仪、各种便携式瓦斯鉴定器,按规定定时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进行效正,确保准确、无误、有效。6、检测设备使用一年之后,必须升坑进行检修。7、加强职工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定期或不定期对职工进行考试和业务考核,促进职工技术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第二十四153、节:区务管理制度一、区务管理、每天上、下午由区长负责组织区管、队长、大班人员参加区碰头会,汇报当天工作,研究存在问题,安排第二天工作,并留有记录。无故不参加碰头会者一次扣30元。、区每周一自查一次,自查必须详细全面,不留死角并留有记录;一处不达标,对责任人扣50元。3、未按规定处理隐患排查出的问题,对责任者扣20元(特殊原因除外)。4、值班人员要认真收听汇报,阅读有关措施并详细贯彻,以签字为准,否则发现一次扣5元。5、区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前要向值班人员请示,升坑前要在就近地点向区汇报,要听从区值班和调度安排,否则一次扣10元,跟班升坑后要填写跟班记录, 违者一次扣10元。6、区管人员跟班下井未到154、规定地点每次罚款20元。7、每周由区长组织召开一次安全活动日和区务会,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无故不参加人员每次罚款30元。8、每周三召开区隐患排查会议,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无故不参加人员每次罚款30元。二、劳动纪律以班组为考核单元,分为安全、任务、质量、三违、文明行为、班组稳定、培训学习等七个大项,总分为100分。每季度考核一次。在七个大项中细化多个小项,总计得分为班组考核总得分。以总分第一为红旗班组,得分最少为最差班组。红旗班组当季每人奖50元,班组长奖50元;最差班组每人罚30元,班组长扣30元。扣款数反算成分数,每季度从班中考核分数去除。对每季度考核要存档,作为年终评先依据。1155、工作任务完不成当月计划扣5分;未按时完成扣2分;工程进尺不快扣1分;工作任务组织不好扣1分;没有按措施施工扣2分。2、完不成临时交办任务扣3分;其他项的考核同任务小项等同扣罚。3、出勤率低于50%扣5分;没有按计划出勤,没有派休扣1分。4、发生工伤,安全不得分(包括轻伤)。5、一次非伤亡事故扣5分。6、查出一处大的安全隐患扣3分。7、有精品工程计划的头面,一条线或硐室达不到要求扣4分;动态检查一次不合格扣3分。8、达不到标准化要求一次扣2分;没有在限定时间处理质量问题扣1分;安装衔接应保证标准化,否则,扣1分;一处不符合标准化要求扣0.5分。9、一次严重三违扣5分;一般三违扣3分;重要工种和156、三班交接班工种不交接班一次扣2分;空岗或合并地区扣2分;无岗位证或过期上岗扣3分。10、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脱岗扣2分;早升坑、晚进地区扣2分;工时利用不够,不集体升入井,安全确认、反考勤,没有按要求记录一次扣23分;没有按程序施工,没有执行八个严禁一次扣12分。11、发生一次违章指挥扣3分;没有措施让施工扣2分;没有贯彻措施就施工扣23分。12、不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一次扣2分;公共场所吵闹干扰工作扣23分;酒后闹事,酒后损坏财物,酒后伤害他人一次扣5分;参加赌博扣3分;迷恋网络影响工作一人次扣2分;打架斗殴一次扣3分;偷盗行为一次扣5分;拉帮结派搞不团结一次扣2分;没有执行报告礼仪一次扣0.157、5分。13、发生集体上访扣10分;越级上访扣5分;班组发生内哄,与班长吵闹,安排不下去工作,一次扣3分;没有大局意识,不参加有组织的集团活动扣2分;班组人员素质差,纪律散漫,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次扣1分。14、一人没有参加够区组织的一、三、五培训扣0.5分;人员长期不参加会扣0.5分;培训没有记录扣0.5分;不参加考试,成绩不及格一人次扣2分;特殊活动不参加一人次扣1分;培训迟到、早退一人次扣0.3分。15、通讯报道见报一篇,奖班组3分;有重大影响活动,获得前三名奖25分;有技术创新奖35分;在安全上排除重大隐患的奖5分;有小改小革被采纳实际运用的奖3分;为区争得荣誉,挽回影响的奖46分;个158、人素质特殊优秀的奖2分。三、通风区队工长考核办法为了充分调动队工长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矿和区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专门制定他们的考核办法,以此变压力为动力,真正做好各项工作。1、队长每月出勤保证28个(小月27个),且井下工数保证在法定工数,按区给定系数全得,否则,少一天井下工数扣50元;按规定的出勤每少一天扣100元(学习除外)。2、下井当月超过18个以上,每多下一天奖20元。3、对“三无”奖,自己所在班队有奖,也应享受,否则没有。4、对自己自主管理奖,由于自己所在班队发生“三违”,原则上扣除,但由于人数和工种性质不同,放炮、瓦斯队发生“三违”,可补一半奖励,其他对发生“三违”没有奖。5、完159、不成当月生产任务扣所属队长20%工资;完不成临时交办任务扣10%工资。6、本队发生轻伤事故,扣队长30%工资,发生非伤亡事故或严重“三违”,扣队长绩效考核分数3分。7、质量低劣,不达标,扣队长5%工资。8、所在班队出现早升坑、返考勤,没有集体升入井,工作不饱满,安排工作不到位,工作时间外出不请假等情况,一处次扣队长绩效考核分数1分。9、无故不参加碰头会、迟到、早退,接回电话不及时等情况,每次扣绩效考核分数0.5分。10、工作时间回家,中午喝酒喝多失控等情况,一次扣绩效考核分数2分。第三章:矿级“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第一节:矿各领导“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矿长1、是矿“一通三防”第一责任者,对160、全矿“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2、负责领导,制定矿井“一通三防”发展规划、年度“ 一通三防”目标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组织落实。3、负责按规定保证“一通三防”所需人、财、物、到位。4、负责主持制定矿 “一通三防”的决定、决议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措施。负责召开“一通三防”工作会议。对会议的决定负责检查落实。5、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指挥处理事故。6、对本井田范围内小煤窑负检查和监督责任,防止其非法生产行为。二、党委书记1、对全矿“一通三防”起监督保证作用,负责全矿的“一通三防”宣传教育工作,保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2、参加矿“一通三防”重大措施、规章制度的讨论和制定。参与重大事161、故分析和处理工作,督促支持矿长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措施的实施 。3、经常听取安全监督、群监部门的安全工作汇报,认真听取“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向矿长提出解决的建议。三、总工程师1、对全矿“一通三防”负技术责任。全面负责本矿井“一通三防”技术业务工作。在“一通三防”上的决定除第一责任者外,任何人不得改变。2、负责组织制定矿井安全发展规划、安技措工程项目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3、负责及时掌握本矿井范围内小煤窑 的开采技术资料、防止发生越层越界开采行为。4、负责定期召开“一通三防”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防止、水、火、瓦斯、煤尘、等重大灾害事故得技术措施,并贯彻落实。5、是矿井“一162、通三防”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6、负责组织“一通三防”工作方面的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一通三防”方面的规程措施、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7、领导“一通三防”调度工作,负责定期向矿务会、安全办公会汇报“一通三防”工作。提出改进“一通三防”工作的意见,总结推广安全生产新经验、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四、生产副矿长1、对全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规行使监督权,并负责安全综合管理工作。2、负责及时补充调配“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员,优化劳动组织,稳定职工队伍。3、负责安排督促采掘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一通三防”隐患问题的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4、参加“163、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及时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分管部门。5、认真检查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规定、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安排、布置、总结生产的同时,安排、布置、总结“一通三防”工作。五、开掘副矿长1、负责对开掘地区的“一通三防”、防探水等方面的安全管理。2、负责审查开掘地区的安技措项目,并督促落实,做好对重大事故的预防。3、负责及时解决开掘区队在“一通三防”及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重大问题。4、负责推广使用开掘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 六、机电、运输副矿长1、对机电、运输的“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责。2、负责“一通三防”措施的审查。3、负责机电、运输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七、安164、全矿长1、负责审查“一通三防”安全规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负责经常检查现场事故隐患,监督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上报、整改。3、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和仪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4、负责调度“一通三防”安全情况,组织安全活动,总结安排安全工作,决定安全奖惩。5、负责组织审查安排矿井生产措施、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和井巷维护等项目计划,并抓好落实。.八、工会主席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一通三防”及安全生产的指令 精神,不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2、按要求参加矿安全办公会,并对涉及“一通三防”及安全生165、产的重要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3、抓好群监队伍建设,组织好群监员培训,提高群监员素质,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4、按规定参加企业重大事故分析,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具体利益。5、参加矿安技措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并督促进行落实。九、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认真贯彻落实党“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监督检察工作的全面责任2、参与重大事故分析和处理工作,对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或违章指挥造成损失的责任者严肃查处,给予必要的党纪处分。3、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在安全生产中违章违纪的现象,并负责检查和纠正。十、通风副总工程师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全矿“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具166、体技术责任。2、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解决“一通三防”方面的技术问题,并制定响应技术措施。3、负责“一通三防”方面的规程措施审批工作。4、协助总工程师召开技术例会,分析安全形式,制定安全技术预防措施。5、协助总工程师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组织贯彻执行。6、对威胁矿井安全的重大灾害要不断进行研究,并提出有效的预防方法和安全措施。7、负责推广“一通三防”安全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8、负责组织对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9、负责“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攻关。10、协助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和参加矿及通风专业重大事故的抢救、分析和处理,并采取预防措施贯彻执行。十一、采煤副总工程师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167、,正确使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对回采专业的.“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2、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回采规程和措施进行修订,修订时把“一通三防”放在首位。3、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对生产中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加以解决。4、负责推广“一通三防”安全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5、参加和组织重大事故的抢救、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从技术上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十二、开掘副总工程师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正确使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对开掘专业的.“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2、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开掘规程和措施进行修订,修订时把“一通三168、防”放在首位。3、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对生产中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加以解决。4、负责推广“一通三防”安全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5、参加和组织重大事故的抢救、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从技术上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十三、机电副总工程师 1、对机电、运输的“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责。2、负责“一通三防”措施的审批。3、负责机电、运输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第二节:矿各生产单位“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采煤区“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对本单位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负责。凡本单位的设备,当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进行修复。对矿上的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及169、时与调度室及通风区或有关单位汇报,以便及时进行处理。凡本单位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必须认真进行分析,找出责任者,并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工作面施工必须按章操作。放炮时,使用好水炮袋及软炮泥,做到放炮前后洒水;机组割煤使用好内、外喷雾,水压不小于4MPa。否则,对 责任者按“三违”论处。 3、工作面两巷水幕及转载点喷头齐全、有效。皮带道三通阀门设置、水管及两巷辅助隔爆符合规定。4、对工作面两巷的瓦斯传感器及分站,随工作面推进应及时配合通风区人员外移,并将线路吊挂整齐。5、维护好工作面风障、风帘、水炮弹、抽排瓦斯风机等设施,严禁损坏。否则,对单位罚款100500元。6、工作面生产当出现小窑、空洞170、子及不明地质构造时,应及时向调度室、通风区及当班瓦斯员汇报,以便采取措施及时处理。7、加强职工培训,增强职工“一通三防”安全知识,组织职工进行“一通三防”事故演习,使职工在出现事故时能自救、互救。二、生产准备区“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对本单位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负责。凡本单位的设备,当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进行修复。对矿上的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与调度室及通风区或有关单位汇报,以便及时进行处理。凡本单位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必须认真进行分析,找出责任者,并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工作面施工必须按章操作。放炮时,使用好水炮袋及软炮泥,做到放炮前后洒水;机组割煤使用好内、外喷雾,水压不171、小于4MPa。否则,对 责任者按“三违”论处。 3、工作面两巷水幕及转载点喷头齐全、有效。皮带道三通阀设置、水管及两巷辅助隔爆符合规定。4、对工作面两巷的瓦斯传感器及分站,随工作面推进应及时配合通风区人员外移,并将线路等吊挂整齐。5、维护好工作面风障、风帘、水炮弹、抽排瓦斯风机等设施,严禁损坏。否则,对单位罚款100500元。6、工作面生产当出现小窑、空洞子及不明地质构造时,应及时向调度室、通风区及当班瓦斯员汇报,以便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7、加强对矿井开拓、准备巷道的维修维护,确保工程质量,保证通风断面。8、整修巷道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措施的有关规定,照章作业,防止因违章蛮干造成冒顶事故。9、172、加强职工培训,增强职工“一通三防”安全知识,组织职工进行“一通三防”事故演习,使职工在出现事故时能自救、互救。三、开掘区“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对本单位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负责。凡本单位的设备,当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进行修复。对矿上的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与调度室及通风区或有关单位汇报,以便及时进行处理。凡本单位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必须认真进行分析,找出责任者,并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工作面施工必须按章操作。放炮时,使用好水炮袋及软炮泥,做到放炮前后洒水;按规定使用好水幕。各转载点喷头齐全、有效。皮带道三通阀设置及水管符合规定。否则,对 责任者按“三违”论处。3、锚喷支护巷道173、使用好锚喷除尘装置。4、使用掘进机巷道安装使用好喷雾装置及降尘、除尘装置。 5、对工作面迎头的瓦斯传感器,随工作面前进应及时配合通风区人员前移,并将线路等吊挂整齐。6、工作面当出现小窑、空洞子及不明地质构造时,应及时向调度室、通风区及当班瓦斯员汇报,以便采取措施及时处理。7、当工作面由石门揭露煤体时,必须严格按规程措施施工,严防事故发生。8、加强职工培训,增强职工“一通三防”安全知识,组织职工进行“一通三防”事故演习,使职工在出现事故时能自救、互救。.四、机电区“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对本单位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负责。凡本单位的设备,当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进行修复。对矿上的设备出现174、故障时,必须及时与调度室及通风区或有关单位汇报,以便及时进行处理。凡本单位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必须认真进行分析,找出责任者,并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加强高低压电器设备维护,当出现主扇单机运转时,应及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以便及时通知各单位,做好应急准备。3、局部通风供电设计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4、凡检修高低压电器设备,必须提前一天用“停电工作票”在调度会进行联系,经调度平衡后方可进行,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否则,对责任者按严重“三违”论处。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5、检修好自救器,按规定定期进行气密性实验,及时淘汰过期 自救器。完善自救器保管、使用、发放管理制度。使175、其发挥应有的作用。6、井下电气焊应严格制定安全技术措施。7、完善皮带道;机电硐室;及井口防火安全管理规定,防危杜鉴。8、主要进风巷及各转载点水幕、喷头齐全、有效。皮带道三通阀门设置及水管符合规定。否则,对 责任者按“三违”论处。 9、执行好矿井防尘管理规定,及时冲洗积尘。10、加强职工培训,增强职工“一通三防”安全知识,组织职工进行“一通三防”事故演习,使职工在出现事故时能自救、互救。.五、运输区“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对本单位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负责。凡本单位的设备,当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进行修复。对矿上的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与调度室及通风区或有关单位汇报,以便及时进行处理。176、凡本单位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2、凡检修高、低压电器设备,必须提前一天用“停电工作票”在调度会进行联系,经调度平衡后方可进行,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否则,对责任者按严重“三违”论处。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3、井下电气焊应严格制定安全技术措施。4、加强职工培训,增强职工“一通三防”安全知识,组织职工进行“一通三防”事故演习,使职工在出现事故时能自救、互救。第三节:矿各业务部门“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调度室“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党的“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指令、通知、通报精神。2、协助矿领导做好全矿的“一通三防”工作调度、平衡。3、对全矿“一通177、三防”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并及时召开调度会进行解决。4、掌握全矿供电、供水及“一通三防”设备运转情况.5、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作检查,监督促办落实情况.6、参加重大灾害事故的抢救、处理和分析工作.二、安监科“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安检处长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指令、通知、通报精神。对矿井“一通三防”负监督监察责任。2、参加“一通三防”规程制度的制定和审查,并监督落实兑现。3、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其他工作。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一通三防”工作大检查,查出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审查施工整178、改措施,并监督落实兑现。5、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责任追究。对“三违”人员,按章处罚。6、监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7、组织培训学习,提高通风安检人员政治和技术素质。三、生产技术部技术组“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党的“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指令、通知、通报精神。2、认真执行煤矿技术政策,努力学习“一通三防”知识,搞好业务保安,保证安全生产。3、搞好本职业务工作,准确地提供“一通三防”所需的各种设计、图纸和资料。4、全科职工要深入生产第一线,调查掌握井下第一手资料,及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全心全意为生产服务。5、协助179、总工程师组织矿井长远发展规划的编辑工作。四、教培中心“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党的“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指令、通知、通报精神。2、努力学习“一通三防”知识,搞好职工培训。3、搞好本职业务工作,及时办理“一通三防”工作人员的合格证。4、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一通三防”培训计划。五、材料科供应站 “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党的“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指令、通知、通报精神。 2、努力学习“一通三防”知识,搞好材料供应。3、搞好本职业务工作,确保“一通三防”材料供应的质量。4、 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一通三防”材180、料供应计划。六、财经部“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党的“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指令、通知、通报精神。 2、制定并掌握成本、财务计划,保证“一通三防”资金到位。3、积极完成矿领导交办的任务。第四章:通风区“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第一节:通风区各岗位责任制一、区长岗位责任制1、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的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规程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2、领导全区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通风系统、瓦斯、监测、爆破、防尘等方面管理,杜绝“一通三防”各类事故的发生。3、负责搞好通风质量检查和通风安全自查工作。4、对安全181、方面存在的问题,负责组织人员解决,需要矿解决的,负责向上级汇报。5、负责搞好本区职工培训的全面管理工作。6、参加矿井发生的重大事故(瓦斯、火灾、煤尘、透水等事故)的抢救及处理工作。二、党支部书记岗位责任制1、对本区安全生产负全面监督保证和教育责任。2、保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职工中去。3、加强对本单位职工安全思想教育,保证职工人身安全。4、参与本部门安全生产重大措施、制度的讨论、制定、参与重大事故的分析和处理。三、副区长岗位责任制度1、在区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责安全管理责任。2、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水、火、瓦斯、煤尘、爆破等重大事故。3、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182、监督各工种工作情况,各设施完好情况,发现安全存在问题,及时处理解决。4、定期开班、队长会议,了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收集各类安全信息,做到防微杜渐。5、参加分管范围的事故抢救、分析和处理工作。四、主管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一通三防”的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2、负责编制各类通风方面的规程、措施,并贯彻执行。3、负责设计、审查通风、监测、防尘系统,审查各类报表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参加矿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5、负责本区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五、瓦斯抽放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瓦斯抽放安全技术措施及抽放头面报表审批申报工作,负责对瓦斯183、抽放各种参数进行测定和保存工作。2、负责主管瓦斯抽放区长安排的有关技术工作。3、负责主管技术员安排的有关技术工作。4、参加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5、负责本区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六、瓦斯监测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瓦斯监测安全技术措施及有关监测报表审批、申报、填写工作,负责对瓦斯监控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2、负责主管监测区长安排的有关技术工作。3、负责主管技术员安排的有关技术工作。4、参加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5、负责本区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七、工会主席岗位责任制1、积极协助支部书记,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2、密切联系职工,184、经常收集职工在安全生产中反映的“三违”情况,反映工人在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3、组织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搞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4、定期向矿工会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动态。第二节:通风区各队长岗位责任制一、瓦斯队长岗位责任制1、在区党政领导下,负责搞好瓦斯管理工作,保证生产正常进行。2、组织好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根据井下生产地区变化及时调整地区人员,做到合理使用,使之满足生产需要。3、搞好井下盲巷,栅栏,警标管理及局部通风工作,保证施工质量。4、对井下重点地区应重点监督检查,当石门即将揭露大煤时,必须重点盯班。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处理,确保瓦斯无事故。5、及时审查瓦斯185、日志,做到各项记录对口。对发现问题认真组织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三不放过。6、每月组织一次瓦斯专业会议,总结本班组工作,布置下月工作。 7、每季组织瓦斯员绘制本地区通风系统图,组织职工参加矿、区组织的各种业务活动。二、防尘队长岗位责任制1、在区党政领导下,负责搞好防尘管理工作,保证生产用水正常。2、组织好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3、搞好井下防尘、生产用水工作,保证全矿井供水量满足生产要求。4、搞好井下防尘管路日常维护工作,保证供水管路畅通。5、搞好井下隔爆设施安装和大巷隔爆维护工作。确保隔爆设施符合规程要求。6、每月组织一次防尘专业会议,总结本班组工作,布置下月工作。 7、组织职工参加186、矿、区组织的各种业务活动。三、火药库队长岗位责任制1、在区党政领导下,搞好本职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抓好爆破材料的管理。2、听从值班领导安排,解决和处理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配合区分管领导,搞好爆破材料及人员的管理,增强大家的责任意识。3、组织落实有关爆破材料的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4、及时掌握火药库火药、雷管数量及实际销耗情况,并检查查帐、卡、物“三对口”情况;对火药库的各种消防器材要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不定期检查保管员、交接班情况;人员入库记录情况,放炮雷管编号及卡片使用情况。及时审查火药库台帐,搞好爆破材料库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到三对口,确保爆破材料库管理达标。6、定期检查爆破材料187、的保管、发放、使用情况;防止丢失、变质和浪费;合理计划火药、雷管,并保证生产需要;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向区汇报爆破材料使用情况。7、发现问题及时认真组织分析,拿出处理意见,做到三不放过。四、通风队长岗位责任制1、在区党政领导下,搞好本职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抓好通风设施建筑、维护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2、协助区领导做好裱糊工的思想工作和出勤管理工作,积极带领全班人员完成区、矿交办任务。3、搞好采空区和盲巷密闭工作,根据井下生产地区的需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确保矿井正常通风。4、搞好通风设施的维护工作,物料要码放整齐,实行挂牌管理。5、经常深入现场,认真检查通风设施失修情况,并及时安排翻建工作。6、对“188、三违”人员及时组织分析,拿出处理意见。7、抓好裱糊工的人员出勤和工时利用,提高工作效率。8、搞好全矿井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检查,做到通风设施道道达标。9、负责组织好裱糊工业务学习。五、钻机队长岗位责任制1、在区党政领导下,搞好本职范围内的管理工作。领导本班组职工完成矿、区交办的各项任务,搞好打钻施工及瓦斯抽放工作,保证施工质量。2、熟悉掌握本班组所使用仪表和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及其故障的处理办法,保证仪表和设备的完好,搞好质量标准化。3、负责保证井上、下所有使用设备的正常运转,作到准确,灵敏可靠。4、负责编制本班组所需仪表及配件材料计划,并及时报材料员。5、根据井下地区情况的变化,并按照区里的189、安排,按时对井上、下矿用设备合理调整更换。6、熟悉井下所有设备的各种性能、参数,安装地点,备用地点,做到心中有数。7、对“三违”人员及时组织分析,拿出处理意见。8、认真总结当月工作,安排下月的任务,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合理安排好出勤。六、放炮队长岗位责任制1、在区党政领导下,负责搞好放炮管理工作,保证生产正常进行。2、组织好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根据井下生产地区变化及时调整地区人员,做到合理使用,使之满足生产需要。3、搞好井下局部通风机、风筒工作,保证通风机通风质量。4、对井下重点地区应重点监督检查,当石门即将揭露大煤时,必须重点盯班。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处理,确保瓦斯放炮无事故。5190、及时审查放炮日志,做到各项记录对口。对发现问题认真组织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三不放过。6、每月组织一次放炮专业会议,总结本班组工作,布置下月工作。七、监测队长岗位责任制1、在区党政领导下,负责搞好监测管理工作,保证矿井监控系统正常进行。2、组织好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合理安排人员,满足监控系统需要。3、搞好井下监测系统安装工作,符合规程、标准要求。4、搞好井下监测系统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按规程规定进行调校,做到监控有效。5、及时审查各种探头调校日志,做到各项记录完整真实。对发现问题认真组织分析。6、熟悉井下所有监测系统安装地点,备用地点,做到心中有数。7、每月组织一次监测专业会议,总191、结本班组工作,布置下月工作。第三节:通风区各操作岗位责任制一、瓦斯员岗位责任制度1、认真执行规程、措施及作业标准,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所管地区不出现瓦斯超限和积聚,不出现瓦斯事故。 3、原始记录,瓦斯签到卡、瓦斯日志等填写清楚、准确,瓦斯检查不出现空班漏检和假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 4、对本负责地区的通风系统、通风设施和检测设备,机电硐室,进回风巷风流等情况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汇报。 5、掌握瓦斯涌出和自然发火的征兆,熟悉避灾路线。 6、切实执行“一炮三检查”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7、对于临时停电停风的头、面,要及时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8、管好192、局部通风设施,风筒及检测设备吊挂符合规定。 9、检查火区密闭时,必须按规定检查各项指标参数。 10、按时参加班前会和收工会。布置任务包质包量完成,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二、放炮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规程措施及工作标准,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所管地区不出现瓦斯超限和积聚,不出现放炮事故或因放炮影响生产。 3、不丢失火药、雷管,严格保管,并执行好“三对口”。 4、切实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6、管理好本地区的局扇,风筒及检测设备。 7、在工作中必须亲自装药放炮,并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和放炮日志。 8、必须领取属自己编号的雷管,当面点清,不得转借,并193、在卡片上签字。 三、测风、测尘岗位责任制 1、做到通风系统合理,设施设置正确,有效风量符合要求。 2、及时收集有关通风、 瓦斯涌出、自然发火情况,及时分析、研究,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后,向直属领导进行汇报。 3、对各种报表,图纸,数据要准确填写,审批要及时,按要求日期进行上报。 4、贯通地区下达通知后,在透前要绘出相透后系统图,并初步绘出改风后设施的位置,合理调整风量,保证安全生产。 5、十天进行一次矿井全面测风,对主扇和局部通风机的风口出风量,按规定及要求时间进行测风,对主要进回风巷,每十天进行一次测风,作好记录。 6、按规定和要求配合好矿反风演习;切实搞好一年一度的瓦斯鉴定;定期进行阻力194、测定等工作。 四、仪器、仪表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掌握仪器表仪结构和性能,修理后的仪表要达到质量标准要求。2、定时定期检查仪表及换药,按规定进行气样效正。3、所有仪器仪表,存放整齐,工作场所清洁卫生。4、原始记录清楚且保存完整。5、不合格仪表不得发放使用。6、工作时不得会客,不得干私活和脱岗。五、监测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及“一通三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2、 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岗,干私活。3、能够熟练查询终端数据和曲线,必须业务熟练,认真负责。 4、认真监视终端屏幕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情况,发现瓦斯超限,通讯中断,交流断电和其他系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通风值班人员汇报,并按值班人员的195、要求,组织事故的分析和处理。5、详细做好记录:包括时间,故障或事故详细情况;原因及处理结果。6、严格执行好瓦斯超限管理程序中的各项规定。六、监测修理工岗位责任制 1、监测修理工要持证上岗,必须熟悉本职业务。 2、井下监测设备要挂牌管理,各种传感器的完好率必须达到100%。 3、管理使用好各种帐,图,册。 4、井下使用的传感器及断电装置每隔7-10天进行一次测 试,监控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调试,不能处理的设备故障,应在8小时内更换。 5、不合格,失爆的监测设备严禁入井。6、负责本岗位的各种传感器的调校记录。 七、通风区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规程措施及有关规定,做到合理安全调度。 2、收集和掌196、握汇报情况,上传下达,当好领导的参谋。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循私情,搞好考勤工作。 4、按时向集团公司通防部汇报工作,审批瓦斯、通风日报。 5、做好各种记录,并要字迹工整、整洁、完好。妥善管好各种资料。 6、入井次数不能少于规定要求,切实做到熟悉井下所有地区情况,不盲目指挥。 7、值班室内保持清洁干净,各种牌板、电话及各种物品必须妥善保管。 八、防尘工岗位责任制 1、在队长的领导下圆满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及有关规定,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3、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参加班前会和收工会。 4、熟练本工种工作范围和行走路线,工作标准,严禁违章197、作业。 5、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6、详细填写各种班报,不得隐瞒,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7、服从领导,听众指挥,不旷勤、误假,对交办任务保质报量完成。 8、升坑认真填写记录并汇报。 九、瓦斯抽放工岗位责任制1、在区长、技术员和班、队长的领导下搞好本职工作。2、负责瓦斯抽放管路及管路附件的安装、拆除、转运、管路检查、维护工作。3、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通风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规定,严禁违章作业,搞好安全生产。4、按规定的路线、次数,对瓦斯管路、抽放钻场抽放情况进行检查,实行现场签到,并留有记录。5、及时处理抽放系统出现的各种故障,及时排除管路积水,处理漏气,保证管路气198、密性良好,并畅通无阻。6、根据技术要求,负责对各瓦斯钻场的自动放水器的维护检查,及时调整各钻场的抽放负压。7、认真维护好抽放系统,保证瓦斯抽放工作的正常进行。8、认真检查好抽放泵的运转情况,确保抽放泵安全运行。9、做好“安全确认”工作,观察好抽放泵运行中的各种数据,并留有记录。10、负责好抽放泵站安全、卫生工作,保证达到精品工程。11、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完成好区领导、班队长交办的各项任务。十、钻机工岗位责任制1、在区长、技术员和班、队长的领导下搞好本职工作。2、严格执行好通风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及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规定,严禁违章作来,确保安全生产。3、严格按照设计及措施要求施工各类钻孔,保证199、达到设计要求。4、严格按仪器说明书要求对施工所用的设备进行保养,保证能够设备达到完好要求,杜绝失爆。5、负责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文明生产,保证施工地点整齐、清洁。6、按措施要求搬迁、搬运钻机、钻具等设备。7、负责当班钻探工作的记录填写,并做到准确无误。8、搞好修旧利废工作,搞好成本节约工作。9、做好现场安全确认工作、手指口述工作法、确保安全生产。10、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完成好区领导、班队长交办的各项任务。十一、裱糊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进行井下通风设施的建筑和拆除工作,质量必须合乎标准要求。 2、通风设施要符合规定并挂牌管理,及时密闭采空区和盲巷。 3、提前完好巷道贯通前后通风设施建立,保证矿井正常200、通风。 4、负责对井下通风设施定期检查、维修及设施附近巷道的清洁卫生。 5、裱糊工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到工完料净。 6、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三大规程,杜绝三违现象,确保安全。 十二、移接工岗位责任制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三大规程,杜绝三违现象,确保安全。 2、保证生产的头面有备用风筒,旧风筒及时升坑修补,备用风筒要上台挂牌管理。 3、送风筒工必须将风筒送到位,并有当班放炮员或瓦斯员签字。 4、井上牌板和井下风筒数量要相符,并满足生产需要。 5、风筒吊挂平、顺、直,无破口,逢环必吊,拐弯处设弯头,异径风筒要有过渡节。 6、切实搞好文明生产,严禁乱扔乱放,碎片风筒要及时收集,以有效降低材料成本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