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化一体化项目罐区施工区域封闭化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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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09588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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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炼化一体化项目罐区施工区域封闭化管理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炼化项目施工区域封闭化管理规定1. 适用范围1.1 本规定适用xx石化(xx)炼化有限公司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施工红线范围内主体施工区域施工期间。1.2 成品油罐区、原油罐区施工区域比照该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另行发布。2. 管理职责2.1 安环部是施工区域封闭化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入场人员的安全培训,入场车辆、临时入场人员及车辆的资质审核工作。2.2 保安大队具体负责车辆、物资、人员进出的门卫以及施工现场交通管理工作。2.3 办2、证中心负责办理人员、车辆出入证。2.4 监理单位负责对入场施工人员、施工机具、设备设施资质进行审核。2.5 各施工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辖区的人员、车辆、施工机具和物资管理工作。3. 管理内容及规定3.1 施工区域设置包围整个区域的围栏, 实施封闭化管理,由保安队安排保卫人员 24小时巡逻值班。3.2 人员管理3.2.1所有出入施工区域人员必须办理通行卡,通过电子门禁系统时刷卡出入。3.2.2所有需办理人员通行卡的人员必须经安环部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申请办理通行卡。3.2.3由申请办理通行卡的单位组织需办证人员持安环部入场培训教育考试合格证明到办证中心拍照办证。3.2.4公司内部人员办证流3、程同上。3.2.5商务、访客、技术交流等由对口管理部门持人员清单及相关证件经安环部核准后到办证中心办理临时通行证。3.2.6持临时通行证人员需由对口管理部门人员陪同,并在门卫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现场。3.2.7所有施工人员只能从3#、4#、5#、6# 门通行,禁止从其它通道通行。3.2.8临时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只能从6# 门通行。3.2.9所有入场人员必须按单位统一着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严禁醉酒、酒后进入施工现场。3.2.10政府公务类参观、检查由接待部门组织出入场。3.2.11通行卡仅供持卡人本人使用, 不得转借、涂改。如有转借、涂改, 一经发现, 立即吊销该门卡, 并对转借、涂改人、借用人4、进行严肃处理。3.3 车辆管理3.3.1所有载客车辆可以从3#、5#、6# 门通行,禁止从其它通道通行。其中,5#门只通行小客车、面包车等中小型车辆。3.3.2施工工程车辆 (1)流动式施工工程车辆,必须经监理审核贴标报安环部备案后,到办证中心办理车辆通行证。 (2)非流动式施工工程车辆,必须经监理审核贴标报安环部备案,由拖车装载进入施工现场,不用办理车辆通行证。 (3)所有工程车辆只从4#门进出。3.3.3施工单位通勤车辆及办公用小客车必须经安环部审核合格后,报办证中心办理通行证。3.3.4门禁启动后,现行所有车辆通行证需全部重新办证。3.3.5为控制施工现场车辆总量,安环部将限制车辆通行证5、(非施工车辆)的发放数量,施工单位要合理规划本单位用车车型。3.3.6车辆临时通行证必须经安环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办证中心办理。持有临时通行证车辆只从6#门进出。临时通行证当日有效。3.3.7公安、消防、救护车辆执行任务通行时,不需办理通行证。3.3.8政府公务类参观、检查等随行车辆由接待部门组织出入场。3.3.9车辆通行证仅限本车使用, 不得转借、涂改。如有转借、涂改, 一经发现, 立即吊销该通行证, 并对转借、涂改人、借用人和该车所属单位进行严肃处理。3.4 物资管理 所有出入施工区域物资,除了施工单位施工机具、设备设施、器械按要求需监理单位审核贴标外,其管理流程遵照“xx炼化2000万吨/6、年炼化一体化项目-HSE管理制度汇编(2016版)-物资进出场管理规定(HLLH-HSE-023-2016)”执行。3.5 通行管理3.5.1载人小客车从3#、5#、6# 门通行。3.5.2在上下班时间段,施工单位通勤车按流量分流的规划从指定的3#、4#、5#、6#门通行,在此时间段内其他车辆视情况暂停通行。3.5.3上班时,施工单位通勤车将本单位员工载至入场停车场,员工下车刷卡进入场内停车场等候;通勤车驾驶员经保卫人员检查后刷卡(由保卫人员代刷)驾车进入场内停车场载人至施工点。3.5.4下班时,施工单位通勤车将本单位员工载至场内停车场,员工下车刷卡出场到入场停车场等候;通勤车驾驶员经保卫人员7、检查后刷卡(由保卫人员代刷)驾车出场到入场停车场载人至住宿点。3.5.5物资车辆、施工车辆、机具只能从4#门通行;临时通行证车辆只能从6#门通行。5#门不得通行大客车。5#门附近施工区域(聚丙烯装置、中间罐组六、七、十、十一等)施工人员在门外下车后,刷卡步行进入临近施工区域。3.5.6流动式工程车辆必须同时具备车辆通行证和监理贴标方可通行;非流动式工程车辆必须由拖车装载通行,严禁独自驶上路面。3.5.7所有人员、车辆在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类交通安全指示标识。场内主干道车速控制在40Km/H以内。3.5.8所有人员、车辆时必须严格按要求通行。4. 检查与考核4.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工程管理部门和保安大队应对施工现场内作业人员、车辆及各种物资实行有效检查和监督,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4.2 安环部不定期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违反规定者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4.3 若发现保安队员放行未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的人员和车辆,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4.4 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车辆和施工单违反本制度的将按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进行处罚。5.附则5.1 本规定由xx炼化安环部编制并解释。5.2 本规定自xx年5月1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