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72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095513
2024-09-07
72页
240.30KB
1、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贯彻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作业环境,降低作业风险,确保船舶建造项目现场人身安全、设备安全,防止设备火灾、仪表损坏、维护保养不善和偷盗等事故,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严厉查处习惯性违章和“三违”行为,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控体系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厂区内作业施工安全管理 1、公司厂区内、车间、站房内实行62、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管理制度。、通道畅通、整洁。工作场所的设备、物料堆放整齐,不放置不必要的东西。办公桌上、抽屉内办公物品归类放置整齐。料架的物品摆放整齐。 、机器设备定期保养并有设备保养卡,摆放整齐,处于最佳状态。工具定位放置,定期保养。零部件定位摆放,有统一标识,一目了然。工具、模具明确定位,标识明确,取用方便。车间各区域有6S责任区及责任人。 、保持通道干净、作业场所东西存放整齐,地面无任何杂物,办公桌、工作台面以及四周环境整洁。窗、墙壁、天花板干净整洁。工具、机械、机台随时清理。 、通道作业台划分清楚,通道顺畅。每天上、下班前5分钟做“6S”工作。对不符合的情况及时3、纠正。保持整理、整顿、清扫成果并改进。 、员工戴厂牌。穿厂服且清洁得体,仪容整齐大方。员工言谈举止文明有礼,对人热情大方。员工工作精神饱满。员工有团队精神,互帮互助,积极参加“6S”活动,时间观念强。 、重点危险区域有安全警示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生产正常进行,不损坏公物。班前不酗酒,不在禁烟区内吸烟。2、厂区内建立全方位防盗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厂区门口、厂房、办公楼、宿舍、周界围墙、仓库、气体站、各类站房等重要目标实时全天候视频监控,对厂区的主要通道及船台、码头等生产场所进行监控,及时对火灾、盗窃等现象作出准确判断,以便及时作出处理。二、厂区内气体站、锅炉、空压机房、泵站的安全4、管理 气体站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气体站的安全管理,避免爆炸、中毒、火灾、冻伤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作业过程安全、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规定。(一)液化气站(储罐)的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生产作业区管理制度,严禁在气体站内、周边20米内吸烟及带火种进入气体站,站内禁止打手机、照相。2、严禁未办理手续,在气体站内及周边20米内施工动火及生活用火。3、严禁未穿防静电服装进入气体站。4、严禁穿带铁钉子的鞋进入气体站。5、严禁在气体站内及储罐区使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拭设备、衣物、工具即地面。6、严禁未经批准的机动车辆进入气体站,批准进入的车辆必须戴好防火帽。7、严禁在气体站或作业区内排放易燃、易爆物料(污油、5、污水)及化学危险品。8、严禁用黑色金属及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作业。9、严禁堵塞气体站及生产作业区消防通道及挪动或损坏消防设施。10、严禁损害气体站内及生产作业区防爆及报警设施。(二)液氧站(储罐)的安全管理1、液氧储罐四周应有隔离墙或围栏,储液罐周围必须设有明显的禁火标志,5米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品,20米内禁止明火作业。2、管道须设防静电接地装置,管道与管道有跨接,管道间电阻小于0.03欧姆。3、设备液氧管道应按规定使用天蓝色,并有表示介质流动方向的白色或黄色箭头。4、液氧站内严禁存放油脂及其它无关物品,操作人员的工具、手套等严禁了沾油。5、排放液氧时要有专人监护,有关人员不得进入。6、6、严禁用电加热或明火对液氧设备进行加热,防止超压、爆炸事故发生。(三)二氧化碳储罐安全管理制度1、操作低温贮槽须经当地地级市安监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压力安全操作证。2、操作工须努力学习、提高技能、达到应知、应会、避免运行中发生故障。3、仪器、仪表、安全附件,按规定定期送检,检验单位须取得法定资格4、安装修理单位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相应资格”。5、特种设备检验,应由相关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严禁超期使用。6、运输用槽车向贮槽罐装时,须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在场监护并做好记录(包括槽车的基本情况)。7、严禁超温超压,严禁使用低温贮槽作焊接时执着搭铁线,严禁用火烤,不得使用任何手段使其变形7、壁厚减薄等。(四)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特制定以下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使用锅炉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锅炉使用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2、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3、必须严格按照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选调、培训司炉工人,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 4、健全司炉工人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司炉工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5、完善锅炉设备检查、维8、修和保养制度,要定期检查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及辅机的损坏情况。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每年寒、暑假期间,对锅炉要进行认真的检验、维修和保养。 6、搞好清洁卫生工作,锅炉管理人员应对锅炉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每周搞一次清扫工作,平时每天都要保护整洁卫生。三、厂区内涂装车间的作业安全环境管理 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特涂作业和专用设备的安全、环境管理,防止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一)特涂申请与审批手续1、涂装作业前,涂装主管要对施工区域进行常规检查,确认涂装作业舱室周围20米(从舱室四周壁板向外算起)范围内设置禁火区域,且无热工作业和其他火源,具备涂装作业条件。然后方可进行9、作业的审批及检查程序。2、涂装主管、涂装工区/安全负责人要根据相关要求,对施工队的准备措施逐项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再交安监部单船安全管理人员进一步检查。3、各级签字人员应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查,了解作业准备情况,特别要对安全设施、防火防爆设施、防污染提出具体要求。4、各级管理人员在进行工程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时必须讲清楚使用的油漆的危害性、施工环境特点以及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防污染事项和要求。接受交底的每个施工人员必须在交底表上签名认可。(二)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要求1、对特涂作业后的舱室、密闭空间必须经可燃气体浓度和氧气含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从事其他作业或允许人员进入。2、可燃10、气体检测必须待舱室有效通风、涂料固化后,由涂装主管提出申请,经质量安全部门单船安全管理人员检测,可燃气体检测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给项目经理、船方和自己留底。3、测爆、测氧人员必须经专门的测爆、测氧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4、测爆、测氧人员使用的各种仪器要定期计量检测,符合防爆要求,劳动防护用品选择应与作业者要求相同。5、在进行气体检测时必须有一人对检测人员进行监护。6、在作业场所不能从事气体检测以外的任何作业。7、在舱室口测得的可燃气体浓度小于爆炸下限5%时,方可进行检测。(三)对特涂作业人员的规定1、作业人员的选择 年满18周岁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 经体检符合健康要求,无禁忌症者(禁11、忌症:严重支气管炎、活动性肺结核、肺功能退减、心血管病症、各种血液性疾病、严重的皮肤病、癫痫、精神病、美尼尔综合症、肢体缺陷等); 经本工种技术与安全专业以及登高作业知识培训,并经三级安全环境教育,持证上岗。2、体格检查对涂装作业人员的体检必须有进厂、出厂和阶段性的职业病体检。体检必须由指定医院进行。3、对特涂作业人员培训要求 根据特涂作业、管理及辅助三个不同层次,除了对规定的设备管理、安全用电、劳动防护、防中毒等有关内容进行培训以外,还应增加高处作业、防火防爆、突发事故应急抢救等内容进行特涂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各类安全环境教育和培训工作必须做好记录、受训人和被受训人的签名登记手续,经考试合格12、,发给公司“特涂作业安全操作证”。 未经过特种作业安全培训者不准上船作业。 培训范围;凡上船工作的冲沙、喷漆、搭架、电工以及有关辅助人员等都必须接受培训。(四)特涂设备管理1、特涂设备的种类及用途。 冲砂机:冲砂除锈施工设备。 真空吸砂器:回收废铜矿砂专用设备。 后冷却器:压缩空气冷却净化专用设备。 空压机:有电动和柴油机两种。冲砂机压缩空气(冷气)动能专用设备。 除湿机:特涂舱室控制温度和湿度的专用设备。 发电机:特涂设备动能专用设备。 高压无气喷涂机:特种喷涂专用设备。 高压水泵冲洗设备:冲砂施工前清洗钢板表面污染专用设备。 防爆风机:喷涂施工过程中易燃易爆有机气体排放通风专用设备。 除尘13、器:排除粉尘专用设备。 加热器:舱室升温专用设备。2、管理要求 专业保养电工(持证上岗)和钳工全过程检查,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案。 认真执行电气作业等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安装安全、拆除彻底、检查经常、管理及时。 保证各类电缆绝缘良好,做到无破损、无裸露、少接头,各类电器开关完好和正确使用。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全方位监督检查。 施工部门做好防爆风机吊装和正常运转检查工作。 高压无气喷涂机四个安全装置:枪保险、调节阀、泄放阀、接地装置确保完好。 各种设备移动后,均应按以上程序重复检查一次,并记录备案。(五)涂料管理1、涂料溶剂的管理 各类涂料、溶剂属危险品,应严格遵守关于危险物品保管、运14、输、使用的有关规定。 涂料溶剂必须严格按一次施工的用量领用和发放。 空桶、废溶液必须及时回收,施工完毕后的余料一律撤出作业现场,存放指定的安全场所,确保防火安全。2、辅助材料的管理 揩布、包扎材料、塑料薄膜、胶带、砂皮纸片,笔形刷等辅助材料必须限量换发和回收。 坚持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抓好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和防污染工作。(六)禁区管理及抢险救灾预案1、特涂警戒区域设置 涂装工区/安全负责人在油漆作业舱室外延20米(从舱室四周壁板向外算起)内设置禁火区域,拉设红黄白三色警戒旗或白红警戒线,并在醒目处悬挂“油漆作业,严禁烟火”警示标牌,标明油漆施工时间、下舱人数以及全船正在进行涂装作业舱15、室的位置等内容。 红黄白警戒旗范围内为烟火禁区,禁区内严禁一切热工作业。 舱内进行喷涂时,其舱口上方必须设有防护棚,用彩条布加以遮盖,特涂用的插座、接线盒必须设在小禁区以外。 在涂装区域由施工队配备必要的防毒面具,以备应急使用。 未经测爆合格,手机、对讲机等非防爆物品不得带入作业现场。2、特涂作业结束,可燃气体检测合格,涂装施工部门在拿到可燃气体检测单后,方可撤除特涂区域的警戒标志,同时才可撤离安全监护人。3、根据特涂场所的特殊性,从两个方面考虑抢险救灾: 抢救中毒人员:在这个过程中,抢救人员必须进入高浓度场所,所以,抢救人员的服装必须防静电;禁止使用手机、无线电对讲机;舱内与舱外联系用通讯绳16、;照明用防爆手提灯;防毒面具用空气呼吸器,但要做好空气呼吸器钢瓶的外部包裹,防止钢瓶与铁脚手架碰撞产生火星。抢救进入舱内的人员以三至四人为一组,进入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平时要进行环境熟悉和装备穿着的训练。 发生爆炸后抢救:因发生爆炸后,作业现场的可燃气体可能已不存在,但还应考虑防中毒问题,抢救人员在进入爆炸现场时应戴好空气呼吸器。救灾的顺序是: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再扑灭火灾。 公司应制订抢险救灾应急预案。(七)劳动防护1、进入特涂舱室人员的个体防护必须符合防爆要求,防静电服及防静电鞋及鞋套、内衣等必须配套使用,严禁使用不符合防爆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严禁携带火种、黑金属及其他不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17、设备进入特涂舱室。2、特涂作业劳防用品必须与其他涂装作业劳防用品有明显的区别,特涂人员及有关人员劳防用品必须有明显标志。3、特涂施工人员的劳防用品必须有贴身穿和外罩同时使用的防静电服。4、特涂施工前特涂工程队必须明确作业带班人,根据要求由其对喷涂人员的着装进行检查,签名认可。着装不规范者不得进舱。5、特涂作业登高超过2米时,必须使用特涂专用安全带。6、特涂人员所使用的送风式面罩(头盔)内压缩空气必须保持正压,送风量不应低于60L/min,风压不超过0.17Mpa,压缩空气应清洁、新鲜。7、劳防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有相应的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八)供电管理1、特涂船舶全船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8、4,在喷涂作业前由专人进行接装、检测,并向项目组出具书面证明。2、特涂作业用电必须申请,经批准后,由供电部门将电源送至作业现场设置的专用配电箱。3、喷漆泵上船后必须可靠接地,由特涂专业电工定期进行检查,移动后必须重新进行检查。4、在安全距离外与涂装有关的设备,如风机、加热器等其电器线路必须符合电气作业相关安全要求。5、喷涂区域的所有照明设施均应符合国家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相关规定。进入舱室36V照明系统必须在每个舱室外设置一个电源开关,不允许几个舱室合用一个开关。照明线路必须无破损、无摩擦、无过分受力。防爆灯具要进行可靠固定,不得移动。6、作业中发生用电故障,不准擅自进行检修或更换灯具,应及时19、通知特涂专业电工进行处理。7、特涂作业场所电气设施的安装、检测和修理必须实行专人负责,并认真做好检测、修理记录,若涉及到两个部门应有明确的交接手续。专业电工到现场后应向涂装主管及现场安全人员了解发生故障情况及特涂作业进展情况,以决定检修或更换灯具的方法。(九)特涂作业(搭设脚手架)安全要求1、搭设脚手架的基本安全要求根据脚手架搭设相关安全规定执行:2、特涂作业脚手架的要求:3、特涂作业的脚手架应采用钢管脚手架。4、钢管脚手架搭设时,扣件必须紧固牢靠,不得有任何松动现象。5、双拼脚手板的宽度600mm,在每层外档必须安装钢管防护栏杆,栏杆高度:顶端高度为1050mm,中间高度为500mm。6、脚20、手板离舱壁的间距应小于300mm。7、如果使用钢质脚手板,脚手板与钢管、脚手板与脚手板等接触处必须垫有橡皮垫,并绑扎牢靠,严防移动和摩擦,钢管与船体接触处应用专用橡皮垫。8、搭设的满堂脚手架应留有安全通道,方便作业人员以及应急抢救人员使用。9、特涂脚手架必须由专业人员搭拆,特涂施工人员不得搭拆或随意移动。10、特涂脚手架搭设完毕,在喷涂作业前须经专项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十)冲砂作业1、空压机、冲砂机等特种设备,必须由专人操作和管理,定期检验,严格执行设备使用的操作规程。2、冲砂胶管的安全要求3、冲砂胶管应是耐压胶管,耐压力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3倍;4、每次作业前必须对冲砂胶管进行检查,发现21、有老化、磨损严重和机械损伤的胶管应及时予以更换,不得使用非正规接头胶管;5、冬季施工,若胶管内有冰冻,不得用火烤或用灼热物件烫,应放在温暖场所自行解冻;6、严禁将胶管放在尖锐金属部位上拖拉或受挤压;7、冲砂胶管须妥善布置,避免胶管受到机械损伤;8、冲砂胶管在经过安全通道时,要采取妥善防护安全措施并不得将有接头的砂管摆放在通道附近。9、喷枪上应设有与舱外保持联系的灯光信号。10、在冲砂作业前,对舱内进行检查,撤除舱内无关的电源线、割焊皮带,舱内照明必须符合作业人员走动的亮度要求。11、特涂冲砂应在满足安全和质量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加强机械通风除尘,最大限度地降低舱内的粉尘浓度。12、作业者在作业22、前应了解当班的作业情况、部位、区域,并了解冲砂区域的环境。13、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佩带劳防用品,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挂好安全带。14、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喷枪带压状态下,严禁窥视枪口或把枪口对人。15、多层以上冲砂作业,应由下而上逐层进行。16、两人以上冲砂作业,必须确定带班长,带班长必须全面了解作业及人员的情况,若只有一人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17、多人作业时,必须拉开一定的距离,听从带班长指挥。作业者不得私自改变冲砂方向,严禁相互对面冲砂。18、冲砂施工作业时设备操作人员严禁脱岗、睡岗,密切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19、喷枪若发生故障,严禁带压检修,应立即23、关闭阀门,泄压后再由修理人员检修。20、冲砂作业时,舱内禁止无关人员入内,若必须进入时应先与舱内取得联系,待停止冲砂(关闭送风阀门)后,方可入内。21、冲砂作业后,及时清除废砂,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废砂应装入专门的容器内,减少扬尘污染。(十一)喷涂作业1、特涂设备应按指定位置放置,不可随意乱放,设备必须实行专人专用,专人负责;2、喷涂时喷嘴应保持畅通,不准使用零部件失效的喷枪;3、不得用手或手指触摸喷头,严禁窥视枪口;4、清洁喷头时应切断高压泵的驱动源,扣动喷枪扳机,打开泄压阀泄放压力,然后锁住喷枪,把安全装置放到“开”的位置上,方可进行清洁工作;5、喷枪不用时必须把安全装置放到“关”的位置;24、6、喷涂作业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要备齐,各种易损物件的配件出现问题必须及时更换,严禁凑合使用;7、喷涂作业使用的照明线、胶管、风管等进入舱室时应安排有序,必须有相互隔离措施;所有裸露的金属部位必须绝缘处理;8、喷涂中应根据设计部门提出的通风要求,保持持续有效通风,否则停止作业;9、舱内喷涂作业时,应有两人以上共同操作,若作业场所过于狭小,必须有专人监护;10、舱室喷涂人数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5人,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9人。舱室预涂修补的人员数量不得超过20人。多人作业,必须拉开适当的间距。特殊情况下超过以上人数作业时应经公司主管安全领导、生产领导和总经理审批;11、喷涂作业带班长应负责安排作业人员轮换25、休息,枪手最长作业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铺助人员在未使用送风面罩(头盔)情况下作业时间部分超过一小时,防止发生中毒事故;12、喷涂作业结束后,必须将喷枪、胶管等撤出舱外,并及时对工作场所进行清理,将剩余的涂料和溶剂及时送回仓库,不准随便乱放,更不准放在船上过夜;13、喷涂后的舱室应加强通风,专人监护,风机的风管必须离舱底保持约2米的距离。未经质量安全部检测部门检测合格,不得随意关闭风机和撤除警戒标志及监护人;14、喷涂后软管中的高压涂料必须泄放掉,喷枪中的金属部分严禁与废油桶等部件相碰,防止产生火花。洗喷枪用的稀释料要回收装桶妥善处理,严禁向江、海或下水道倾倒。(十二)油漆面打磨(具体参照密封舱26、室打磨规定)1、舱内可燃气体浓度及氧气含量检测合格,方可进舱作业。2、进舱进行油漆面打磨人员一般情况下,局部打磨时,每100不得超过一人,整舱油漆面打磨时,每200不得超过一人。若舱室小于100只能安排一人作业,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监护。3、更换打磨片时必须切断气源。(十三)职业病防治1、特涂作业因通风受到限制,作业场所二甲苯等溶剂相对较多,尘毒污染也较严重,为保障工人健康,预防职业中毒发生,应采取以下措施:2、喷涂作业时必须使用送风式防毒衣、防毒口罩,正确穿戴劳防用品,禁止用苯类剂清洗皮肤。3、佩带活性碳过滤口罩进行修补作业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如嗅到溶剂气味并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离开作业现场并27、更换活性碳。4、特涂作业中如出现头昏、头痛、面部潮红、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应立即撤离现场,恢复正常后才能工作。5、禁止贴身穿着工作服,避免有机溶剂从皮肤进入,下班后应作热水沐浴,更换清洁衣裤。(十四)文明生产管理1、特涂工程需要的设备、设施应合理堆放,不得占用安全通道,在周转过程中必须有指定的界线。2、脚手架搭设过程中上下必须配合好,不得自上而下抛落任何物品,搭设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多余的管子、接头等,严禁乱堆乱放。3、应及时清扫在装运过程中散落的铜矿砂。施工现场堆放的铜矿砂必须有专人负责,合理堆放。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清扫废砂。4、特涂作业人员应懂得涂料、溶剂的特性。使用不完的涂料28、溶剂等易燃物品应及时带下船。擦过溶剂、涂料的棉纱、揩布等物品,不得乱抛和留在船上,应在施工以后及时清理下船。(十五)其他安全要求执行船舶及海工建造涂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十六)本规定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十七)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四、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二)、职责1、质量安全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29、业过程负责。(三)、定义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四)、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五)、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30、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生产管理部部门和质量安全部审查,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六)、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1、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2、施工及作业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431、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16179的规定。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七)、作业中安全措施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32、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5、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6、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8、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33、定起重能力的80。(八)、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34、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7、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8、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9、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10、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11、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12、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13、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35、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14、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15、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16、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九)、 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3、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36、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十)、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质量安全部负责管理。三级、二级由安全处进行审批,一级由公司分管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制造部长)审批。2、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4、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5、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37、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6、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将吊装作业许可证交回安全处。否则每丢失一份罚款50元。7、车间吊装作业许可证的管理由车间安全员负责。(十一)、考核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单位安全考核分10分或罚款50-500元。2、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起重作业安全许可证( 级)编号: 施工单位作业地点和内容起重指挥操作证编号起重作业司机操作证编号现场指挥人起重机械名称作业票填写人吊物质量(t)起重作业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危害识别序号主要安全措施选项确认人1有起重作业方案(措施),按规定开38、展了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应穿戴合格的劳保用品。2起重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司索人员持有有效的资质证书;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应坚守岗位。3作业现场应设定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4用定型起重机械(履带吊车、汽车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起重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5起重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6未经确认、许可,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起重作业锚点。7起重机械(履带吊车、汽车吊车、桥式吊车等)应保证完好状态。8检查起重设备、钢丝绳、缆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9起重作业现场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39、上大风,停止作业。10吊装绳索、缆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应与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11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12其他安全措施: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审核意见:签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审核意见:签名:业主单位领导会签意见:签名:安全管理部门意见:签名:施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意见:签名:完工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验收人签名:验收人签名:五、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一) 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本公司厂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安全秩序,保证道路畅通,以适应企业管理和安全文明生产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凡在本公司厂区道路40、上通行的车辆、人员及其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二) 引用标准文件CB3787-96船厂厂内运输作业安全规程 GB4387-9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教材(三) 职责1、质量安全部(1)负责场内场内工程运输车辆的安全防护装置的日常检查。(2)负责对场内机动车辆违章驾驶、违章指挥、违章停放等违章行为的查处和纠正。(3)负责对场内交通警示标识的维护更新工作。2、保安队(1)负责对场内行驶的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归口管理。(2)对进出厂车辆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安全运输标准、未办理进厂许可证、违章驾驶、违章停放、偷运盗运等进行查处。3、生产管理部(1)41、负责对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的监督、检查与管理。(2)负责根据机动车状态制定大修计划和二级保养计划;负责修理项目的落实和修理后的验收,并填写“设备修理记录单”。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机动车辆的管控、维护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四) 管理程序1、对驾驶员安全要求(1)可行驶厂外的汽车驾驶员必须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持有驾驶证者方可独立驾驶车辆。(2)限于厂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劳动部门进行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证,并持该证到质量安全部备案方可驾驶车辆。(3)、汽车吊驾驶员除取得车辆行驶驾驶证,还应取得起重机司机操作证。(4)、驾驶员应年满18周岁,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凡患有心脏42、病、高血压、色盲、耳聋等职业禁忌症者不允许驾驶车辆。(5)、驾驶员每年应进行审验,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驾驶。(6)、严禁无证驾驶车辆,不允许驾驶与驾驶证不符的车辆。(7)、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8)、不允许将车辆交与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培训中的驾驶员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有正式的驾驶员在旁指导,否则不应单独驾驶。(9)、驾驶员应穿好工作服,不准穿拖鞋驾驶,驾驶员离开驾驶室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好安全帽。(10)、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开车时精神应集中,不准吸烟、饮食,不准与旁人闲聊或做其它有碍行车安全的活动,工作间隙不准在车内睡觉。(11)、作业现场如遇有吊装工件作业时,驾驶员应离开驾驶室。(12)、在作业43、现场装卸工件时,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检查装卸作业情况,装载牢固并符合有关装载规定方能开车。(13)、驾驶员出车前应进行例行保养工作,车门、车厢栏板未关好不应驾驶。驾驶员应按照各自车辆的安全操作规程驾驶。(14)、驾驶员应谨慎驾驶,如发生行车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迅速上报有关部门。(五)车辆装载安全要求1、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2、厂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除驾驶室额定成员外,车厢等部位一律不准载人。3、禁止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载运,所载运的货物必须垫稳扎牢,防止倾斜倒塌,装载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装载散状、粉状或液态货物时,不得散落、飞扬或漏滴车外。4、大型货运汽车载物,其高度从44、地面起不准超过4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5、载质量1000KG以上的小型货运汽车,其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2.5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6、载质量1000KG以下的小型货运汽车,小型拖拉机挂车载物,其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2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7、载物长度未超出车厢后栏板时,不准将栏板平放或放下;超出时,货物栏板不准遮挡号牌、转向灯、制动灯、尾灯。8、装运化工危险物品,其包装必须牢固可靠,要按危险物品的特点和性质分类装运,氧气、乙炔瓶禁止同车载运,并且瓶口要朝同一方向,禁止接触油类。车上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车上应配备消防器材,需行驶出厂时,必须按公安交通部门规定办理手续,按指定路线、时间行驶,车上按45、规定挂上“危险物品”标志,夏天要采取遮阳防晒措施,车辆在途中停车休息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在闹市区停放,并要有专人看管。电瓶车不应载运氧气瓶、乙炔瓶。9、牵引车牵引挂车时,如果挂车货物的宽度超过牵引车,必须在货物的最前端的外侧设置标灯示宽,在牵引车的前方应设置专人负责引导和指挥。(六)厂内车辆行驶安全要求1、所有摩托车、电动车、出租车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厂。2、进厂车辆由保安队进行管理,并要告知厂内驾驶安全须知。3、厂内主干道行车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进出厂门口、车间门口、道路转弯处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不46、受规定车速限制。车辆进入码头行驶时,应遵守工程车辆优先的原则,限速行驶,行车通道不准停车。非工程车辆一律不准驶入码头区域。4、车辆在遇行人时应减速让行。5、汽车吊禁止在悬挂吊物状态下行驶;作业完毕应收回吊臂, 固定好吊钩后方可行驶。6、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前、后车之间应根据车辆行驶速度、路面和气候情况,保持随时可以制动停车的距离。7、机动车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厂房、仓库、码头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驾驶的一侧指挥。(七)车辆安全要求1、可在厂外行驶的车辆应由公安交通部门核发牌号和行驶证,限于厂内行驶的车辆由劳动部门核发牌号和行驶证,牌证不准挪用、涂改和47、伪造。2、厂外行驶的车辆应按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定接受检验,限于厂内行驶的车辆由设备部门组织由劳动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准继续行驶。3、车辆应进行保养、维护,确保制动、转向系统灵敏,技术状况良好。驾驶员做好车辆日常检查工作并认真填写车辆日点检表,每月25日向设备动力部报送。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不准带病行驶。4、车辆安全装置应齐全良好,符合下列要求:1)发动机及各种仪表工作正常。2)制动系统灵活可靠。3)转向系统灵活有效,行驶中不得跑偏、抖动,方向盘自由行程不超过30度。4)行驶传动运转应均匀,无异动。5)车辆必须装备喇叭,且要清晰灵敏。6)车辆必须装备各种灯光装置,并且齐全有48、效,护罩完整,如制动灯、转向灯、照明灯。7)在车的左右两侧及驾驶室内装备后视镜。8)如有驾驶室,在前风挡玻璃左右两边应装有灵敏的雨刮器。9)大型货车的前后桥间或挂车的前后车间应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10)平板车必须装备警示喇叭、红色警示灯。11)车辆应保持清洁,无漏气、漏油、漏水现象;车厢整齐,无破损变形;挂钩安全有效,行驶中无松动异响。12)轮胎气压正常。(八)厂内道路安全要求1、厂内道路的转弯半径应便于车辆通行,主、次干道的最大纵坡一般不得大于8%。2、跨越道路上空架设管线或其他构筑物距路面的最小净高不得小于5米。3、厂内道路设置交通标志,其设置位置、形式、尺寸、颜色等须符合国家规定。449、厂内道路应保持路面平整、路基稳固、边坡整齐、排水良好,并有完好的照明设施。5、厂内道路在弯道、交叉路口不应有防碍驾驶员的障碍物,道路两旁种植的树木不应遮挡路灯及交通标志,不应妨碍车辆视距及行人通行。6、路面宽度9米以上的道路应划中心线,实行分道行车。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随意侵占厂区道路,不应妨碍交通秩序。8、任何单位(部门)挖掘厂内道路施工,必须经质量安全部同意,施工现场应设专人维护交通安全,并设警告牌、拉警戒线和安装警示红灯。施工完毕立即将道路恢复原状。(九)行人安全要求1、有人行通道的,行人应在人行通道通行;无人行通道的,行人应靠道路右侧通行并注意来往车辆,不得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得在50、马路上打闹。2、行人在码头等生产现场行走应注意躲避车辆,不得与车辆抢行。3、行人不得在起重机的行走机构前停留,不得随意穿越起重机行走机构的安全防护链。关于规范进出厂车辆管理的通知各部门:厂区内部是企业生产工作区域,严禁无关车辆通行,为了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规范进、出厂车辆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一)、车辆进出厂通行证和厂区行驶证1、所有进入厂区车辆必须办理车辆出入通行证(有期限限制),公司内部不出厂的工程车辆须办理厂区行驶证(无期限限制),车辆停放办公楼前不进入厂区的无需办理通行证件;2、车辆通行证件统一由办公室印制、发放和审核;3、公司办公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制作通行证并发放;4、员工私家车如51、需进入生产厂区需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办理车辆进出厂通行证;5、外包队/施工队的工程车辆办理车辆进出厂通行证,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施工对应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办公室统一办理,通行期根据工程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到期后重新申请。6、外来临时送货、拉货等以及外包队临时进厂车辆,需要办理临时车辆进出厂通行证,车辆进厂前,在公司门岗进行登记,司机提交车辆的行车证在门岗换取临时车辆进出厂通行证,出厂时,再用临时车辆进出厂通行证换取行车证,保安检查后放行。7、外来人员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禁止驶入公司厂区。(二)、证件办理及要求1、外来车辆办理车辆进出厂通行证(临时出入通行证52、),需到财务缴纳安全保证金2000元/辆,证件到期办理退证时将车辆进出厂通行证返还办公室,行政主管在保证金收据上签字后,凭保证金收据到财务退款,证件丢失不予退还保证金;2、车辆进出厂通行证对应唯一车辆,不得转让或借予他人,一经发现车证不符,取消入厂资格;3、所有进出厂车辆必须接受门岗检查,不配合检查、闯杆、对厂区生产造成影响等行为,视情况扣除保证金或予以罚款处理。4、所有进出厂区的外来车辆,要停放在不影响生产的安全位置,公司不负责进厂车辆厂区内出现的任何车损;5、从即日起,各相关单位需到办公室行政主管办理车辆进出厂通行证,4月21日开始,无证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办公室 xx年14日附:车辆进出53、厂通行证申请表。车辆进厂审批表用车单位: 年 月 日车辆类型车辆牌号驾驶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车辆进出厂区事由通行时间年 月 日 年 月 日换行门岗1#门通行证类型申请单位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签字: 年 月 日办公室审核签字: 年 月 日公司领导审核签字: 年 月 日六、厂区内生产场所电气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公司范围内生产现场电气的安全管理。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现场各种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和照明灯具等安全管理。3、职责(1)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各种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和照明灯具进行监督检查。(2)生产管理部负责在码头设置接电箱。(3)各生产部门负责现场布置电焊机、风机等54、电气设备。4、内容(1)生产管理部应根据公司的规划在码头设置电箱,并注明各电箱开关的额定电压和电流。(2)各生产部门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在修造船现场布置电焊机、风机等电气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电压220V以上的电源线上船应架空或沿舷墙布置,并有警告标志如红白旗伴行。 所有电气设备的容量不能超过码头各电箱内相应开关和线路额定容量。 电焊机、风机、插座的电源开关应当分别设置,并设有漏电保护装置。 电气设备的联接应当符合有关电工规范。 插座前应设刀闸开关/插座箱应有防雨措施。 焊机电源输入端应有防护罩,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严禁把焊机外壳作为焊接回路的一部分,应按规定接地。焊机的外壳绝缘电阻不能小于1兆55、欧。 严禁擅自改变电源箱保护装置的参数。(3)设置隔离变压器,隔离危险电压,保护人身安全。生产管理部应根据生产需要在现场设置若干个数量的隔离变压器,输出电压为220V、36V两种,并布置一定数量的插座供施工车间安装照明灯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4)照明灯具的控制要求 在金属结构内如高边柜、双层底柜、隔离舱、油舱、油柜内和特别潮湿的场所应使用24V照明灯具,手持行灯的电压不应超过36V,必须是专用的。 36V或42V的照明灯具由施工队伍自行设置。36V接线盒由船电三供班负责拉设到船上。36V以上照明灯具及其电线应高于作业人员站立基面2米,并应避开易燃物品和容易积聚易燃易爆物质场所。任何人不得改变此56、类灯具的位置,除非获得安全主管的许可。(5)手持电动工具的控制要求 禁止使用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在修船舶上应首先选用手持式风动工具,然后选择类或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在锅炉、金属容器和管路等狭窄场所施工,应使用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或风动工具。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架空或隔离布置,能够被操作者直接监护。 各种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和照明灯具,应由专职电工安装、维护、检修或拆除。七、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及奖罚制度第一节 外包施工队员工安全教育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预防和减少外包施工队发生各类事故,根据xx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制度的要求,结合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57、,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对新入矿的员工必须接受公司、工区(车间)、队(组)三级安全教育,不得少于72小时。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作业。第三条 承包施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组织员工参加项目部每周两次的安全活动及安全学习。队(组)班前会上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使每个员工懂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自我防范,做到三不伤害;全年所属员工在岗安全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第四条 调换工种人员必须到项目部接受安全教育,再经过队(组)安全教育,项目部记录在案后,才能上岗作业;员工必须自觉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参加安全技术学习。第五条 离岗15天以上的员工必须经过项目部、队(组)的安全教育,方能安排工58、作。 第六条 新入厂的员工上岗后,必须指定有经验的师傅带领,工作满三个月后,经跟踪考核合格才能独立工作。第七条 队(组)安全教育内容:(1)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违章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措施;(3)安全、消防、环保装置及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使用办法。(4)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救护知识。第八条 处罚(1)项目部对外包施工队员工的安全教育必须列为本单位职工教育计划的内容,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复岗、转岗等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情况登记台帐,并建立外包施工队班组建设台帐。此项工作公司将纳入安全管理综合量化评估考核的内容;(2)凡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安排员工上岗的,一59、经查实,一次给予外包施工队500元/人次,年内出现三次,不再允许其承包工程。第二节xx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综合量化评估办法第一条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和意义为了杜绝以包代管现象,真正落实外包施工队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到谁经营、谁主管、谁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全方位推进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我公司综合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制定办法的指导思想以制度有效为原则,结合实际,履职到位为核心,分级管理,层层负责,杜绝以包代管为主线,以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主要内容,全方位实施施工队安全管理职责的评估与考核。第三条 组织机构为确保该办法的有效贯彻与落实,公司成立60、外包施工队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总经理助理、工程部部长成员:质量安全部、生产管理部、工程部部、经营部、物资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职责要求:领导小组负责评估办法的实施,组织开展检查、评估,最终形成综合性的评估报告,提交考核领导小组。第四条 检查评估的周期及形式。采取专业性检查、日常检查相结合,实施全面检查,综合评估,月评估,优胜劣汰,形成长效竞争机制。第五条 评估的对象公司所辖各外包施工队。第六条 量化等级界定一类施工队:安全管理状况良好,无伤亡事故,得分在90分以上,综合量化评估第一名的;二类施工队:安全管理状况一般,安全管理局部地方需要整改,得分在80-89分之间的;三类施61、工队:安全管理基础差,发生多起轻伤事故,现场安全隐患较多,得分在70-79分之间的;四类施工队:安全管理状况较差,发生重伤事故或发生工亡事故,安全管理急需停产整顿,得分在70分以下;第七条 综合评估考核内容(见附表:按xx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对外发包工程综合安全管理现状量化考评表考核内容考核)第八条 考核办法一类施工队:即综合量化评估第一名,奖励 元;二类施工队:不扣不罚;三类施工队:扣罚外包施工队 元;四类施工队:扣罚外包施工队 元;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公司安全部。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第三节 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管理办法第一条 总则为了及时报告和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积极采取措施,防止62、重复事故的发生,规范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管理,促进我公司安全工作,保障安全生产,保护人身安全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的定义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是指在本公司生产、工作区域范围内,非本公司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第三条 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范围1、在公司生产、工作区域中发生的与生产、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均作统计上报;2、所有与公司承包的工程,在施工承包工程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必须由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向公司上报,并向地方安全管理部门上报;3、外包施工队员工不在本公司生产、生活区域发生的伤亡事故不作统计上报;4、公司与施工外任何单位、集体、个人承包63、工程,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由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向地方安全管理部门上报。第四条 外包施工队员工伤亡事故报告1、轻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并由发生事故单位(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在一个星期内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报送安全环保部门;2、起重吊装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发生后,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安全部门;3、重伤、死亡事故发生后,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必须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年龄、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和原因,以最快的形式报告安全部门,安全部门接到报告后再通知相关人员。第五条 事故现场的保护事故发生后,现场相关人员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64、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份物品时,应做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第六条 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1、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发生后,都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2、轻伤事故、重伤事故的隐患由外包施工队组织,安全部门参与进行调查分析,由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报一份给矿安全部门备案;3、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由香格里拉县安委会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分析,最终形成事故调查分析报告,由外包施工队负责人报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结案。4、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结案时间的规定要求:(1)轻伤事故应在一个星期内调查分析、处理、结案;(2)重伤事故在三十天内调查分65、析、处理和结案;(3)死亡事故在九十天内调查分析结束。5、事故调查分析的主要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性质(3)事故类别(4)事故经过(5)事故原因(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6)事故伤亡人员情况(7)事故发生现场的生产设备、设施、工艺及条件(8)事故经济损失统计(9)确定事故责任者(10)事故防范措施第七条 发生伤亡事故的处罚规定1、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次,扣罚外包施工队500元,并同时按迪庆有色公司对外发包工程综合安全管理现状量化考评表进行考核处罚。在结案前将处罚款项交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列为安全专项奖励基金;2、外包施工队一年轻伤人数超过五人次,扣罚外包施工队负责人 元,一次66、性扣罚;3、外包施工队在xx公司一年累计发生工亡事故1人以上(含1人),自动解除当年的工程承包合同,下年也不准再签合同。第八条 事故档案管理1、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登记表;2、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3、现场调查笔录及现场图纸、照片;4、人证、物证材料;5、经济损失计算单;6、死亡证明书;7、事实劳动关系证明;8、事故结案报告及上级批复文件等。第九条 上述规定若与国家和船舶制造业有关伤亡事故统计上报的规定发生矛盾时,按国家和局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在公司质量安全部。第十条 本办法自xx年 月 日 试行。第四节 xx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外包队施工的安全管理,贯67、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维护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国安全法及xx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xx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外来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本办法作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包队员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考核、分析事故、追究责任的依据。第四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xx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68、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第五条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合同化管理,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严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第六条 实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承包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三证齐全,即“经营执照,安全管理资质证,经营项目资质证”,并经审查和验证,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监管资质证,方能签订承包工程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第七条 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xx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对施工人员及新入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认真核实登记69、人员的籍贯、身份证号码、简历等情况,建立员工档案,做好登记台帐,按公司的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学习活动。第八条 各外包施工队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方可上岗操作。第九条 各外包施工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驻地代表人依法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第十条 各外包施工队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和会议,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所在安70、全环保部门或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必须立即制止。第十一条 所有外包施工队员工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合同要求,遵守和执行xx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落实责任和安全措施,接受公司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第十二条 各外包施工队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协调,执行各种安全指令。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对所用员工实施合同化、法制化安全管理。第十三条 公司查获外包施工队员工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比照公司员工违章处罚规定处罚,第一次违章,责令其到所在项目部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71、岗,并罚款100元;第二次违章,责令其到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200元;第三次违章,责令外包施工队负责人辞退此人员,并要求所有外包施工队不得再聘用此人员。外包施工队员工违章教育时间按外包施工队员工安全教育制度执行,违章情况实行行文和对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第十四条 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其员工严重违章,造成各种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经济损失二倍处罚外包施工队负责人。第十五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作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第十六条 外包施工队员工故意破坏生产设施、生产通讯,按原价二倍赔偿,若数额巨大,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72、七条 外包施工队法人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1、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保证员工的安全生产权利;2、服从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与协调,执行各种安全指令。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对所用员工实施安全管理;3、对工程施工中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负责,保证资金投入,及时整改隐患;4、依法为所用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5、组织所用员工参加发包单位实施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取证,保证所用员工持有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6、保证设施、设备完好,达到发包单位设施设备管理的规范、标准要求。7、配备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劳动保护用品。8、对员工实行日常安全教育。9、必须依73、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所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第十六条 外包施工队员工的安全生产义务和权利1、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本工种及相关工种的生产、安全技术知识,安全规章制度、规程,取证上岗;2、遵章守纪,按章操作,服从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3、及时报告事故和隐患;4、自觉执行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检查整改隐患;5、承担因自身责任或违章作业导致的人身伤害、设备事故;6、发生非本人责任的伤亡事故,具有要求赔偿的权利;7、有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和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的知情权;8、具有提出安全管理的建议权和紧急避险权;9、对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规程、管理制74、度的行为,具有批评、检举、控告权。第十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xx船舶制造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 第十八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上级规定抵触,以有关法律法规、上级规定为准。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xx年 月 日 起试行。附:xx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对外发包工程综合安全管理现状量化考评表 xx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质量安全部 xx年4月20日 对外发包工程综合安全管理现状量化考评表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单 位: 评估考核单位: 评估考核负责人: 年 月 日 第 季度 得 分: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评分标准标准分评扣依据说明实得分一安全管理资质1.法定代表人、项目经营负责人,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资75、质。2.对所从事的工程施工项目取得法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管理资质证。3.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工程项目施工资质证,并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三证”报工程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备案,认可有效,经发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审查,报行政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发工程承包准入证。其中一项不合格,扣除基本分。20二法定职责履行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定期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整改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建立健全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76、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4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每月一次),查出隐患,按“三定”原则整改。5依据发包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向所在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按上述标准,一项不落实,扣5分。10三制度执行 1、执行发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规章、规程;2、全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3、执行发包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4、建立安全管理台账;5。所用员工的安全生产权利得到保障,义务得到履行,1、严格执行发包单位的77、安全管理制度,规章、规程。2、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全员参加工伤保险。3、统一执行发包单位按国家或行业标准制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 使用管理规定。4、按发包单位要求,建立各种安全管理台账。5、所用员工的安全生产权利得到保障,义务得到履行,与所聘用的员工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按上述标准,一项不合格扣5分。10四 人员设置、教育培训1、配置安全管理人员;2、保持员工相对稳定;3、全员参与发包单位安全教育培训。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5、所用员工熟知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1配置或聘请安全管理人员;2所用员工取得发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并参加发包单位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考试;78、3、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4、所用员工、现场管理人员熟知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按上述标准,一项不合格扣5分。10五伤亡事故管理1无重伤、工亡、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2.无炮中毒事故或其它窒息中毒事故。3.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导致事故的发生。4、严格执行国家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扣20分,发生工亡、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扣压30分;2.发生一次炮烟中毒事故或其它窒息中毒事故,扣10分;3.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导致一人次轻伤事故或一般设备事故,扣10分。4.发生伤亡事故,按国家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达到“四不放过”79、的要求。30六现场管理1下井人员戴安全帽、照明工具、穿水鞋。2文明生产区域负责制得到落实,推行定置管理。作业现场做到“五无、四化、五不漏、二畅通、一明亮”。 3各工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五坚持”进行作业。4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作业点有完好的防坠措施。5爆破作业做到不处理浮石、不处理瞎炮,不通风洒水,支护及梯子、格板、踩板跟不上迎头不作业。6作业现场的各种坑、沟、池,有可靠的防护栏或盖板。7按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检查及隐患整责任追究制度,开展综合安全大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按“三定”原则,整改查出的各种隐患。1检查中发现一人次“三带”不全,扣5分。2区域负责制不落实扣5分,80、未推行定置管理扣5分。井下作业现场做到:无壁粉、无积碴、无杂物、无粪便、无积水;设备、设施正规化;电器设备接地保护规范化;管线敷设正规化;井巷支护规格化、人行道梯子正规化;设备不漏油、风管不漏风、水管不漏水、电器设施不漏电,矿车不漏碴;人行、通风巷道畅通;作业现场和人行巷道灯光明亮。井口及各种行人巷道有明显安全标识、标志。一项一个点达不到要求扣1分。3未按“五坚持”要求进行作业一个点扣2分,累加计算。4一人次未做到或一个作业点达不到要求,按违章处理,扣5分,5达不到标准一项一个点扣1分。6未做到一项一个点按违章处理,扣5分。7未做到一项一个点扣1分。8一人次未做到按违章处理扣5分。9安全检查及81、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未得到贯彻落实,扣除基本分;其具体量化要求是,未按追究制度查处拖廷隐患整改的责任人,发现该种现象一次,视为追究制度未得到贯彻落实。未开展安全检查,扣除基本分。不按“三定”的原则,整改查出的各类隐患,查出一条未整改扣5分。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无防范措施扣5分。20八、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使用、保养、维修等管理职责、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各类设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2、职责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组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大修、改造。质量安全部门负责82、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使用、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质量安全部负责对消防设施、机动车辆的安全装置的配置、使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设备设施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查,保证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3、管理内容和方法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备 生产管理主管部门在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或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按标准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配备必要的除尘、通风、隔热、降温、降噪、减振、消防以及防护栏、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质量安全部、生产管理部、经营部在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重大隐患整83、改计划时,应根据需要增设、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生产管理部及有关部门在确定、配置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时,应考虑安全技术方案,考虑本公司的财务、运行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员工和相关方的意见,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消除或减少职业危害的作用,以及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控制效果。 物资部门在采购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时,应选择有相应资格的供货单位,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产品应有供货厂家的合格证书。 生产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应监督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安装过程,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符合相关验收准则的要求,避免或减少安装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安装单位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后,应经上级主管84、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需要,在危险作业、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下,临时配置安全防护设施。常用的安全防护设施有: 防护屏(网):设置在距离危险源一定距离的地面上,根据需要可以移动,主要适用于金属切削机床、砂轮机、电焊机、电气维修等处,可防止物体打击、机构伤害、触电、灼烫、其他伤害等,制造尺寸、放置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围栏、栏杆:固定在距离危险源一定距离的地面、扶梯、走台、工作台上,必要时临时设置在设备维修、高处作业等处,主要用于防止物体打击、机构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其他伤害等,制造尺寸、放置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安全网:架设在高处作85、业的脚手架上,主要用于防止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其他伤害等,安全网的强度、尺寸、架设距离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安全装置的配备 设备应根据其危险源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与设备同时购置、安装、验收、投入使用。 隔离防护装置设备上的运动部分应配备隔离防护装置,以保护人身安全。隔离防护装置有的装在机械设备上,如防护罩、隔离档板等,防止相关人员接触机械运动部分;有的置于机械设备周围一定距离,如防护屏、防护栅栏等,防止相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a)罩、隔离档板等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结构、布置合理,并应牢固地固定在设备或基础上。除了检修等情况外,一般不得随意拆下。b)罩、隔离档板等与机械运动部分之间应留有足够86、的间隙,防止相互接触、干扰机械运动、碰坏机械零件。c)罩、隔离档板等的形状、位置应适当,不能给生产场所带来新的危险。防护罩应表面光滑,不得有毛刺或尖锐棱角。d)罩、隔离档板等的设置不应影响操作者的视线和正常工作,并便于设备的检查、保养和维修。 联锁防护安全装置 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应配备联锁防护安全装置,防止操作者的误操作引发事故、事件。 防护安全装置应使设备的控制部位、操纵部位等能够可靠、有效地联锁,真正起到关联、制约、协调、安全控制的作用。 制动装置 证运动设备能够停到预定的位置,在设备运行出现异常或危险时能够紧急停止、终止运行,应在运动设备上设置必要的制动装置。 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制动力,87、操作方便,制动灵敏。使用部门应经常检查、调整制动装置,确保其制动的效果。 起重机械、机动车辆上配置的制动装置,以及其他安全装置,应按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查。 超压安全装置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上应设置压力表、安全阀、防爆膜、卸压膜等超压安全装置,当设备设施内部的流体介质超过规定压力限值时,应能够泄压,防止发生泄露、爆炸等事故、事件。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上的压力表、安全阀等超压安全装置,应按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定期校准、检查。 钢瓶安全装置 存各类压力气体的钢瓶上,应配置防护帽、减震圈等安全装置,以防止钢瓶在运输、储存、使用中发生碰撞而造成泄漏、爆炸。 钢瓶上的安全装置88、,应按标准规定的要求予以控制。 防触电安全装置 类电气设备设施中,为了保证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安全应采用断电保护装置、电容器放电装置、接地保护、电气箱/柜/盒等防触电安全装置。 电气设备设施中的各类防触电安全装置的形式、配置等,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要求,并按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控制。 监测控制与警示装置 类设备设施中应配置必要的检测控制与警示装置,以便在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人处于危险区域内时,向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发出危险警报信号。 监测控制与警示装置的形式、配置等,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要求,并同设备设施一同维护、检查。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运转 防护设备设施所在部门应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随主体生产设89、备同时开、关,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发挥安全防护作用。防护设备设施所在部门应根据需要制定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操作规程,指定必要的操作人员,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能够正常运转。 防护设备设施操作人员应按规定操作,适时运转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并按规定做必要的运转记录。 设备设施上配置的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卸、报废和闲置不用,确保安全装置的安全防护作用。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防护设备设施使用部门应制定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计划,定期组织实施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防护设备设施使用部门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发现设备损坏,要立即向设备管理主管部门报告,及时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安全装置是90、设备设施的重要组成部份,设备设施使用部门在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时,应同时对所属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装置的有效性。 按照防护装置使用规范、标准对安全装置规定定期校准、检验时,设备设施所在部门应按规定实施校准、检验。校准、检验不合格的安全装置不得继续使用,应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应急预案 防护设备设施所在部门应根据需要对故障停机制定应急预案,以便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故障停机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当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停机时,使用部门应立即实施响应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必要时应停产检修,防止出现事故、事件。 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91、管理的监督检查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予以解决,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备、使用、维护、保养等应符合标准的各项规定。发现违反本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按Q标准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予以处罚。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的配备、运行、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标准及相关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应按标准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处罚。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生产过程中防火防爆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92、和国消防法,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3、消防监督管理(1)公司消防监督机构为质量安全部,按照国家、中有天宝集团等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消防条例、法令、规定,实施消防监督。(2)公司各部门部长为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整好用。(3)公司重点防火部位有高低压变电所、变压间、气体站、液氧、液化气、输出管线、涂装车间、厂房油漆库、码头修造平台各液化气、液氧输出管线、油品库房、职工食堂燃气间、锅炉房等。重点防火部位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及重点部位标志,部门明确责任人,责任人93、应懂得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和知识。并通过安全监督部学习培训。(4)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负责该消防器材设施日常检查,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如发现消防器材设施有破损、短缺、失效等影响扑救使用的,应及时报告生产管理部与安全部门及时维修、更换。责任人应每天认真填写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日检表,并于每月10日前将此表复印1份送质量安全存档。(5)质量安全部每周对公司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检查,被检查出问题的部门,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及时整改,并限时反馈。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将检查结果填写在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周检表内。(6)质量安全部如发现火险隐患时,有权暂停生产并与生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或向公司领导汇报。(7)质量安全部94、须掌握火情发生情况,负责火灾统计,组织火灾原因调查,及时做好上报工作。对已查明的火灾责任者及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8)质量安全部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合理配置。(9)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对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定期监督检查,并做好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4、消防设施、设备公司各部门内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保管,检查,各部门须明确消防器材管理人员,并将消防器材管理纳入部门安全管理范围,公司公共部位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由质量安全部门负责保管检查。(1) 对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根据定制管理的要求由安全监督部制卡,并每月进行确认,质量安全部门建立台帐。(2)公共管辖责95、任区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一经使用,使用人需及时向质量安全部汇报,以便及时更换、充罐。(3)检查中如发现随意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无故缺少的,安全监督部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公司内道路或办公室、工区厂房、库房的消火栓由公司生产管理部与工程部负责规划、配建,并符合国家和本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5)消火栓由质量安全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由工程部和生产管理部分工进行维护、保养。(6)消防通道上禁止停车、堆物,消火栓周围五米范围内严禁堆物,并用油漆画出区域范围作为提示。十米内不准停车。(7)若拆除或搬迁消火栓的,事先应通知质量安全部门,并尽可能采取应急措施。(8)各部门对监督管理责任之内的消火栓应96、切实负起责任,发现埋压、圈占等情况的,应及时进行处理或与质量安全部门取得联系。(9)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因建筑施工或生产等原因必须占用的,需上报质量安全部门,同意后,方可占用。5、火灾扑救(1)发生火灾事故,人人有责任迅速报警,积极参加扑救。报警电话119 ;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电话:3378021。(2)消防车行驶时,一切行人、车辆必须迅速避让,不得阻碍。(3)正在扑救的火场,除专职消防、安全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严禁入内,水带铺设区内一切车辆禁止通行。(4)火场指挥由生产管理部及质量安全部部长担任,发生重特大火灾时,消防队长、单船安全主管负责同公安消防指挥97、员共同担任火场指挥工作,火场指挥员有权调动公司内一切灭火力量。火灾有蔓延可能时,有权下令拆除毗邻建筑物。(5)应急救援和紧急疏散预案的实施按照公司应急预案操作。6、防火宣传教育制度(1)各部门要利用会议、广播、板报等各种形式对广大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2)新入厂的职工要进行三级教育,考试不合格不准上岗。(3)教育内容: 国家有关消防工作文件、指示; 公司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与生产有关的消防常识; 火灾案例。(4)宣传教育做到“四坚持” 工种调换要坚持教育; 节假日对值班人员要坚持教育; 季节变化要坚持教育; 对重点部位人员要坚持教育。7、各工种防火责任制(1)电焊工防火责任制 电焊操98、作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性质和安全防火规则,必须通过培训,持证上岗。 电焊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动火制度,凡不符合安全防火规定的不准进行焊接工作。 焊接工作前,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周围易燃、可燃物,并有专人监护,做好灭火准备。 电焊所用的工具必须安全绝缘,电焊机的接线端子应由专业人员安装。 电焊机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接地线不得接在有易燃、易爆性质的管道或设备上,并采取防雨、防腐蚀、防潮、防触电措施。 在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切断电源,清理检查有无残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液化气船、化学品船等的油舱、油柜及易燃易爆舱室未经安全主管确认一律不准焊接。 船舶作业严格执行动火申请确认制度。(2) 气99、焊工防火责任制 气焊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性质和安全防火规则,必须通过培训,持证上岗。 气焊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动火制度,凡不符合安全防火规定的不准进行气焊工作。 气焊工作前,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周围易燃、可燃物,并有专人监护,做好灭火准备。 氧气瓶、乙炔瓶要安装压力表、减压阀、回火器。氧、乙炔瓶要间隔5M,并不准放在高压电线下进行作业。 氧、乙炔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明火要有1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氧、乙炔带定期进行漏气实验,并做标识。 离开工作现场时,要关闭氧、乙炔瓶的阀门。 液化气船、化学品船等的油舱、油柜及易燃易爆舱室未经安全主管确认一律不准气焊施工。 船舶作业严格执行动火申请确100、认制度。(3) 电工防火责任制 电工要经过专门培训,熟知本工种的工作性质和安全防火规定,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否则不准进行操作。 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要选用合格的产品,并严格执行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变压器、油开关、配电室附近不得存放易燃物品,不准使用喷灯及其它加热设备烘烤电气设备。 未经有关部门审核、验收的供电设备和不符合规定的供电设备,电工有权拒绝使用和操作。 凡是上船作业的电器设备,必须经过绝缘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4) 喷漆工防火责任制 熟知各种油漆、稀料的危险性。 作业现场严禁各种火源,应设明显防火标识和专人监护。 密闭舱室油漆作业时,应严格按密闭舱室油漆作业审批证书确认后执行101、。 油漆稀料专库存放,不准在不安全的场所存放。 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5) 气体站防火责任制 气体站周围二十米以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禁火标志,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必须熟悉气体性质,装卸操作规程和防火防爆知识。 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式的,线路绝缘良好,并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电工修理,不准带电作业 对安全阀、压力表、液压计、管路、法兰、接口处要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随时灵敏有效,不漏气,严禁明火检试漏气。 严禁穿带钉的鞋和化纤服装进入工作场所,要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气瓶室地面要铺垫防静电胶皮,装卸时不准滚动,撞击。 经常检查自动报警及通风设施,保证灵敏有效,保养好消防器材,并掌102、握使用方法。(6) 仓库保管员防火责任制 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严禁在库内吸烟,动用明火;且不准携带火柴、打火机进入库房。 库内要有良好的通风和安全通道,物资要摆放整齐,并随时清除库内各种包装用的杂物。 熟悉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的方法,并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更衣室,不准拉临时电线和使用电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并锁好门窗。 保管好消防器材,掌握使用方法。(7) 机加工防火责任制 生产用油妥善保管,擦机器的绵纱要及时清理,并放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机库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 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液体擦机床及电气设备。 保管好作业现场的消防器材,103、掌握使用方法。(8) 司炉工防火责任制 了解锅炉的危险性,熟悉设备工艺流程。 未经有关部门许可,非锅炉房工作人员不准进入。 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不准在锅炉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不准在锅炉房内烘烤可燃品和晾晒衣服。 要经常检查锅炉安全阀、气压表、水位计,保证灵敏有效。 清除出的炉灰要用水熄灭,残灰确定无火源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保管好消防器材,掌握使用方法。(9) 司机防火责任制 驾驶员在车库内不准吸烟,不准用汽油擦车或清洗零件,不准用明火烤机件。 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场所要带防火罩。电瓶车电气设备部分要设防火装置,停车位置与可燃物要有一定的防火间距,车要熄火。104、 车辆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车辆加油要先熄火后加油,不准将火种带到加油现场。 油罐车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运输易燃、易爆物品车上应有明显标识。 油路堵塞时,严禁直接向化油器供油。(10)吊车工防火责任制 驾驶室和车库内不准吸烟,不准用汽油擦清洗零件,不准用喷灯烤机件。 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防火安全规定。 经常检查电气设备,测试线路绝缘情况,防止电线破损引起火灾。 不准吊装易燃、易爆物品。 吊车上不准用电炉子及明火取暖。 不准将吊运部件、设备等停放在行人或通车道上,不准压挡消火栓和贮水池。 保管好消防器材,掌握使用方法。(10)保安、巡逻防火责任制 严格遵守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熟105、悉本单位防火重点单位,坚持定时巡逻,并认真做好记录,坚持交接班制度。 管好门卫的火源和电源。 牢记厂、市火警电话号码,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和扑救。 熟悉本单位消防设施的位置,管好消防器材,掌握使用方法。(11)油库保管员防火责任制 严格遵守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掌握库内各种油料的贮存情况及其性质,不准超量储存和混放。 经常检查库内的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库内不准堆放其它物品,并及时清除废品杂物。保证库内道路畅通。 油库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服装进入库内,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管好消防器材,掌握使用方法。8、对消防工作的奖惩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9、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1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