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全套安全管理制度5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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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422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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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全套安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xx实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二、建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xx实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二Oxx年六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活动中安全与健康及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矿山安全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工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义事日程。坚持“管理生产必2、须管理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为原则,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紧密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任务就是要科学分析和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采取有效的监督预防措施,深入开展预想事故处理方案教育,主动治理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实现公司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xx实业公司所属单位和个人。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五条 各单位的行政正职领导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的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和3、所属单位的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和安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考核指标和奖惩方案;定期(公司每季一次,分公司每月一次)召开会议,听取安全监察部门及各职能部门(单位)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决议、指示和安全生产情况汇报,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重大问题所采取的措施;通报重大责任事故,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事故。第六条 公司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分公司级单位下设安全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考核指标和奖惩方案;负责提供对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承包考核依据;掌握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具体组织4、实施安全教育、安全大检查活动,为安委会决定重大问题提供建议;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提出处理意见。第七条 按总公司、石油管理局要求分系统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四个体系组:即由人事(劳资)教育部门负责的安全教育和考核体系,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由主管领导和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的安全工程技术体系,负责组织从设计到施工、生产和修理维护全过程的安全技术工作;由安全、劳资、保卫、纪检、监察、卫生部门负责的安全、防火、环境保护、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监督体系,负责监督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督促整改事故隐患;由计划、财务、安全等综合部门负责的安全项目计划体系,负责安全技术项目的立项,计划实施和资金落实5、。第八条 各分公司级单位要根据生产实际设立安全监察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较丰富的生产经验和安全技术知识;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敢于坚持原则;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组长应同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第九条 安全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不宜频繁调动,如因工作需要变动时,必须按条件选好接替人员,并报公司安全办公室(或分公司安全组)备案。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或经营承包者在为完成公司下达或上级下达的年度各项任务而签订的各种承包合同(含任务书)中,必须有安全指标,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6、必须明确双方在安全方面的责任和要求。第十一条 各级行政正职(承包人)安全职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纳入领导任期目标和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认真贯彻有关安全、劳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奖励基金;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期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同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或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和领导单位安全检查,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采取措施,整改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审定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防火、工业卫生、环境保7、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改投产;为本单位安全部门配备必要的安全监测工具、仪器、设备和安全检查车辆;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设,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第十二条 各级行政副职安全职责一、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副职职责协助正职管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对本单位实现安全生产、高好劳动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审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计划、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积极改善职工劳动条件;领导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深入现场研究,掌握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总结、扩大先进经验,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并制定防范措8、施。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到现场组织调查处理;定期向所在单位安委会通报安全工作情况,重大问题提交会议讨论。二、 其他各级行政副职安全职责1、 在分管本路工作中,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进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要求,抓好各自分管系统、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 按系统承包生产要害部位(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组织分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分管系统安全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发生重大事故应到现场,组织抢救和参与调查、处理。第十三条 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1、 对分管系统的安全9、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2、 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审核安全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审批或制定安全技术措施;3、 按国家有关安全、防火的法规、标准及劳动保护法规要求,主持或参与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及工程竣工验收;4、 抓好安全科技工作,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和新产品。第十四条 班组长(包括班组义务安全员)安全职责1、 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本班组实现安全生产负责;2、 坚持班组岗位安全活动,搞好新、老职工和实习培训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3、 督促、检查本班组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搞好安全防10、护装置和设施的管理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4、 检查各岗位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5、 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6、 负责做好安全各项记录及时传达公司、分公司有关安全活动和安全指示精神。第十五条 岗位工人安全责任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2、 上岗时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3、 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故障排除方法,按规定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消除的应立即向上级如实汇报;4、 有权制止、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并可11、越级汇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批评、报告;5、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生产中应协调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第十六条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对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都负有责任,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公司安全生产负责。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一、安全监察部门职责1、安全监察部门是本单位安委会的常设办事机构;2、监督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指示,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劳动保护工作;3、 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4、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等,1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5、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审查检验计划并监督实施;6、 按上级规定制定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或细则,审批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7、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了解下属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发现有危及职工安全、健康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或限期解决。紧急情况时,有权指令先停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8、 经常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入厂的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分公司、车间)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9、 依据石油企业工业动火管理规程与专业技术部门共同审查工业动火申请报告,实13、施现场监督;10、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护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的设计方案工作并参加竣工验收,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工程有权制止其投产,对不符合规定强行投产的,有责任报告上级领导处理;11、 负责交通安全的内部管理,对驾驶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处理违章人员和内部发生的车辆伤害事故;协同当地公安、交通、保险等部门搞好年审、年检、保险工作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12、 配合基建部门对投标队伍进行安全资质审验,对外出施工队伍进行安全管理;13、 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搞好防火工作;配合劳资、卫生等部门搞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14、 组织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负责统计、上报。会同有14、关部门办理工伤证。一、 其他部门安全职责1、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2、 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做到科学、严密、合理地组织、指挥生产经营活动;3、 在各自分管专业范围内,负责组织、协调好本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4、 负责组织本系统安全检查,协助做好本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第四章 安全培训教育第十七条 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岗位预想事故处理方案演练,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防范事故能力。1、 凡公司所属在册职工都要接受安全教育,除国家规定在指定地点或部门接受教育培训的各类人员外,其余人员都要有组织的进行教育培训;2、 新入厂的工人和大、中专毕业15、生(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分公司(大队)、小队(车间)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经过岗位培训,能够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后,方准单独操作;3、 对调换工种人员和采用新工艺、新设备作业人员应进行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第十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到指定地点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持证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复审。第十九条 加强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生产班组必须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生产岗位必须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和班后安全总结。第五章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第二十条 安全检查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公司各级领导应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16、原则,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工作。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分公司级每旬检查一次,基层小队、车间每周检查一次,生产班组每天巡查一次。第二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应按照专业特点和季节特点,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并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特点组织季节及节日安全检查。第二十三条 检查要统一标准,严格按标准进行,每次检查要有详细记录,对于查出的事故隐患均应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第六章 安全技术监察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第二十四条 公司安全监察科和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组为安全技术监察职能部门,有权对公司内所属厂点及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技术监察。1、 积极宣传贯彻有关安全、劳动、卫生、健康的标准、规范,并监17、督执行;2、 检查本单位生产运行状况,对违反法规、标准规定等的情况应及时令期整改,直至停止生产,并按规定进行考核;3、 积极开展安全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工作,应把安全生产防护、防毒、防污染等课题列入科研计划,以不断改善作业环境;4、 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省、市、局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发给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第二十五条 公司安全监察科和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组为公司安全技术监察职能部门,有权对公司内所属厂点及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技术监察。1、 参与计划、设计、施工、投产、验收等方面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安全监察;2、 不经安全监察部门进行技术审核的建设项目,不准施工,对在施18、工中查出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应在整改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工作,在编制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列入公司财务计划按期完成。第二十七条 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应在每年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不少于5%(没有更新改造资金的单位不增加固定资产),属于一些零星开支的安全技术项目,其费用从生产费用中解决。第二十八条 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凡发生乱挤乱占安全措施费用的现象,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第七章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第二十九条 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检验、修理改造、使用管理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省、总公19、司、市、局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法规、条例、规定和文件精神。第三十条 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必须逐台建档、登记、办理使用证,未办理使用证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得使用。第三十一条 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必须按规程规定要求配备齐全,定期进行校验,检定,确保齐全,灵敏可靠。第三十二条 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照检验计划进行检验,除因特殊情况并经申请上级部门同意缓检的锅炉压力容器外,未进行定期检验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得使用。闲置超过一个检验期的设备重新启用时,必须进行全面检验。第三十三条 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修理、清洗、改造、移装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施工单位在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后方可进行,施工单位在施20、工中应接受质量监督,安装、修理、清洗、改造、移装的锅炉压力容器经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四条 锅炉压力容器损坏严重,难以保证安全运行而无修复价值的,经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进行技术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报废的设备不准再做承压设备使用。第三十五条 发生锅炉压力容器事故的单位,应按事故上报程序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除为防止事故扩大或抢救伤员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外,必须保护好现场,接受调查处理。第八章 生产作业场所与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第三十六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所有生产作业现场均属生产作业场所,应达到安全设施齐全,安全通道畅通,场地平整,物料摆放整齐。第三十七条 各作业场所21、生产主要工种都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设备带证运行,实行科学管理,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第三十八条 重点要害部位按总公司和大庆石油管理局的要求实行对易燃易爆要害部位进行逐级承包到位,挂牌到位,检查到位,信息反馈到位和隐患整改到位。1、 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金星防腐公司等为要害部位。要害部位应设醒目的安全标志,周围必须设置围墙或护栏,消防设施必须完好,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安全设施必须灵敏可靠;2、 要害部位和重要岗位应逐级进行领导干部安全承包,并做到定期检查,公司机关干部每月至少下承包点检查活动一次,分公司干部每旬至少下承包点检查活动一次,厂点干部每周至22、少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各级安全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协调、督促整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第三十九条 生产装置内设施维护按有关规定执行。停产检修的生产装置按公司“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立项审批程序,加强现场施工管理。1、 公司、分公司均应建立健全生产检修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和职责,从组织上保证生产检修工作的质量及安全措施的落实;同时要指定安全、劳动保护监察员配带明显标志,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要按检修项目确定每个项目的负责人,项目负责就是该项目的安全负责人;2、 参加检修、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生产装置十大禁令”;3、 停产检修的生产装置或长输管线,界区必须加设盲板,盲板强度符合标准23、要求。凡装置上所加的盲板必须定人、定位进行装拆,挂出盲板示意图,并须标明盲板的厚度、直径及负责人,所加盲板的部位要有明显的标志;4、 停产检修的生产装置在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置施工前的置换,管网或容器内含氧不得低于1%(体积比),否则应重新进行置换,直至达到要求;5、 凡参加检修的人员均有权拒绝违章指挥;6、 生产装置停产或检修后投入运行必须服从公司生产管理科的指挥。第九章 环境保护与工业卫生管理第四十条 公司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中国天然气总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做到清洁生产、文明生产。1、 健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环保组织机构,设立专(兼)职环保员,确立环保工作24、年计划和长远规划,做到有安排、有计划、有实施、有总结;2、 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含油污水禁止随意外排,严格控制燃烧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各种污染物的含量要低于国家和总公司规定的排放标准;3、 各单位主要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对超标的要制定出治理计划,并得用检修期进行治理;4、 厂区面貌应整齐清洁,制定出绿化规划,生产场所及办公室清洁。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要搞好工业卫生,做到文明生产,消除尘毒和噪声危害,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1、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劳动卫生评价“三同时”制度,在新、改、扩建项目施工建设中有严格的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并有专人负责落实到位。2、 对有毒有害作业场25、所要加强治理,对超标场所要治理规划和措施。凡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和单位在没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前不允许承包给公司外的单位和个人;3、 各单位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要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并进行就业前和定期身体健康检查;4、 各单位应根据市卫生局的监测结果,健全工业卫生档案。第十章 安全防火与工业动火管理第四十二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原则,加强义务消防组织建设,认真开展安全防火常识和岗位预想事故处理方案教育,强化安全防火技能训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消防条例和省、市、局的有关规定开展安全防火工作。1、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定期组织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26、常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经常性地组织防灭火训练演习;2、 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对公司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实行防火审核,施工监督及竣工验收工作;3、 对重点防火部位,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重大火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落实;4、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要按标准配备,设专人管理,并按要求做好检查,维护保养、修理工作,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在未发生火情的情况下,严禁动用。第四十三条 动火管理范围包括在油气加工生产装置区、工民用锅炉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生产厂点内的以下各项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业。1、 电焊、气焊(气割)、铅焊、锡焊、塑料焊;2、 喷灯、火炉、电炉27、(生产配套设计的锅炉加热炉除外);3、 烧烤煨管、熬沥表、炒砂子等易产生赤热表面的高温作业;4、 电钻、砂轮、容器喷砂除锈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或作业类别;5、 使用雷管、炸药等在上述场所的爆破作业。第四十四条 动火作业应由持有生产指挥证的人员现场指挥动火,由具有一定能力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专用的安全检测仪器和消防器具,按照动火措施进行检查监督,由施工单位指定工程负责人现场协调管理。第四十五条 根据动火部位爆炸危险区域的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分为四级管理,分级标准按SY5858-93石油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程执行,公司所管辖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必须办理经专业科室,主管领导审批,防护措施确实到位,负责人、监护28、人到场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停产检修的生产装置区内的第一次施工动火,应由公司安全监察科人员、分公司主管领导、安全员、施工单位安全员到现场,确认手续齐全、各项措施落实后方可动火。1、 一级动火由公司专业科室审核方案、安全监察科审核安全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查后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经局安全环保处审批后执行,动火现场由局安全环保处负责派人监护;2、 二级动火由公司专业科室审核方案,安全监察科审批后执行,动火现场由分公司安全组负责派人监护;3、 三级动火由分公司专业科室审核方案,动火现场由分公司安全组负责监护;4、 四级动火由专业人员进行方案审核经主管车间主任审批后派人监护现场。第十一章 劳动保护与工伤鉴29、定管理第四十六条 公司劳动卫生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经营、工会和生产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劳动生产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在所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做好改善劳动条件、维护职工身体健康工作。第四十七条 对于从事高温作业,接触尘毒危害作业的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公司各单位安全组呈报安全监察科审批后,由公司劳资部门从月工资中发给保健津贴,并按规定标准在暑期发放清凉饮料。第四十八条 上岗人员必须配发劳动防护用品,职工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统一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特种防护用品必须经检验后方可使用。第四十九条 上岗人员进行生产作业场所必须按要求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并正确使用护品、护具。第五十条 30、剧毒物品和放射性元素的使用单位在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的同时,要做好使用、接触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第五十一条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或虽然不是在劳动工作岗位,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不良或是在执行领导交给的任务的工作时间和地点内而使职工的身体或健康受到伤害的,均应定为因工负伤,按伤害程度分为死亡、重伤、轻伤。第五十二条 工伤按xx实业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并建档、发证管理。第五十三条 工伤档案由公司安全监察科统一管理,工伤卷宗由发生事故单位于事故后填报给公司安全监察科,应有当时事故调查材料,记录登记和有关当事人的证实材料,并有治疗终结的等级鉴定书。由公司安全监察科提交公司工伤签定委员会31、讨论确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伤害,均不按工伤处理。第五十四条 凡已经批准的工伤,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有关待遇,其档案在人员调动时一并随同人事关系进行转档。第十二章 交通安全管理第五十五条 车队管理1、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机动车辆要实行集中管理。具有十台以上机动车的单位要成立车队,配齐管理干部、交通安全员。十台车以下的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领导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设置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主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 公司各车队、车班要根据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各项制度的建立及考核工作,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制度;3、 公司所属各车队和零32、散车辆的驾驶员都必须纳入“九法”管理措施之中,进行分类管理,各车队、车班要建立健全驾驶员台帐、车辆台帐、九法管理台帐,记录及资料,按PD-CA循环图的要求开展“九法”工作,定期对车队、车班的每个驾驶员进行分类,每个驾驶员应做到熟知“九法”管理措施的内容和自身分类用法情况;4、 各车队长、车班长每天要对车辆出勤、回场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掌握车辆的去向、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等。车队(车班)值班干部每天要按时向分公司调度汇报车辆回场情况;5、 各车队每周召开一次全体司机会议,对司机进行安全讲话,组织全体司机学习交通法规、机械常识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经常利用交通事故案例对司机进行教育,并做好会议记33、录。车班要每天对司机进行安全讲话,并根据当日任务指出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6、 各车队、车班要定期(每周一次)对出勤的车辆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安排修保,禁止带病车辆出行;7、 各车队、车班要定期(每月一次)对车库、车场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填写检查记录卡。车库内禁止存放易燃物品。第五十六条 车辆管理1、 各单位新购置机动车辆落户、车辆检验、改装、过户、旧车报废,必须经公司安全监察科审查,待确认手续齐全符合条件后,方给予办理;2、 新车落户时,需到安全监察科备案,并将落户手续(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车辆购置附加税证、交易税发票、定编证明34、等)交安全监察科,同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表。由安全监察科统一办理落户新车的安全检测工作及领取新车牌照工作;3、 凡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将其残体擅自处理。交通事故车由安全部门负责现场处理,保险公司负责对车辆的损坏程度进行鉴定,有修复价值的由保险公司负责修复;无修复价值的,要按资产报废程序执行;4、 各单位更换机动车辆牌照,必须向安全监察科申请,批准后方可更换;5、 各单位对机动车辆改型,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机动部门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由公司机动部门安排改型,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6、 各单位禁止用个人的机动车辆办理公务,否则由此而出现的35、交通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7、 各单位的机动车要实行定人定车管理,出车时必须执行“七不派”、“八不开”的规定并持有派车调度或单位主管领导签发的路单,路单上必须注明行车路线、具体任务、签发时间;8、 各分公司级单位,每月要由主管安全领导和安全员对车辆管理情况进行两次以上的检查,并认真填写记录。主要检查下列项目:(1) 行车时有无路单,运行卡、证件是否齐全;(2) 是否有在家属住宅区违章停车现象;(3) 是否执行回场登记、交包交钥匙制度,并有记录;(4)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良好,刹车、转向、灯光、喇叭、雨刮器等直接影响安全行车的部件是否失灵仍带病行车;(5) 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数量36、配备,是否定期(每月检查一次)进行检查。(大型车辆每车配备灭火器两台,小型车辆每车配备一台,车库内每库至少配一台干粉灭火器);(6) 车辆自编号、车尾放大号或自编号是否相符;(7) 在车辆行驶中驾驶员是否有其它违章行为;公司安全监察科要对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情况及检查记录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职工通勤车辆与资产机动科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9、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机动车出长途,必须严格履行长途车审批手续,具体程序如下:(1) 按长途审批单的内容填写长途车审批单;(2) 由本单位或本部门的主管领导审批;(3) 长途车要由车属单位的分公司级安全员带领到指定的地点检车,检查合格后,由检查人员在长途37、审批单上签字盖章。同时由分公司级安全员在长途审批单上签字;(4) 各单位大客车出长途必须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审批,其它车辆出长途必须由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审批,小型客车(指六人以上)、非营运货车(指载重五吨以上、包括五吨)禁止出长途;(5) 经公司级领导审批后,用车单位需持审批单到公司安全监察科办理长途行驶令;(6) 出行的长途车,必须选派C类司机驾驶,由带车人负责监督行车安全,五台车以上要由车队长或安全员负责带队,十台车以上的必须由公司有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带队;10、 节日期间,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非值班车辆的“三交一封”工作(即交驾驶证、交行车证、交车钥匙、贴封条),值班车必须有节日通行证及路单;38、11、 在浓雾,路面有冰、雪、霜的情况下,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出行车辆,必须出行的车辆要由分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在路单上签字;12、 各单位禁止将本单位的车辆借给其它单位或个人;13、 各分公司的车辆夜间必须集中停放在本单位停车场和车库,执行交包登记制度,杜绝夜间单车停放的现象。车库、车场、车辆通道要加装照明设备。车库应保持清洁干净,严禁存放杂物和易燃物。车场必须做到场地清洁,有醒目的安全警句,车库禁止出租或挪做他用,车库内不得停放外单位及私有车辆。值班干部(更夫)每天晚七点后不见夜班路单不许给任何已进库的车辆放行;14、 各单位车辆修理完需试车时,要悬挂试车字样标牌,并由持有正式驾驶执照的专人负责试39、车;15、 机动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临时停车修理时,无论白天黑夜,必须在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紧靠道路右侧停车,并设有警示标志,同时打开应急指示灯,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16、 各分公司必须建立车辆台帐。车辆必须具备五证方可上路行驶,即:行车证、附加费、非(营)运证、定编证,养路费。各单位要建立证件交接制度及证件台帐,做好车辆证件管理工作;17、 各单位值班干部每天晚上七点要按时向公司汇报车辆回场情况;18、 各单位调度要严格控制本单位车辆在双休日和夜间非值班车辆的车,如有特殊情况需出车时,应由本单位主管领导或值班干部同意,并在行车路单上签字,方可出车,同时当班调度必须做好记录;19、 各单位所有40、运行车辆必须要进行车辆保险。第五十七条 驾驶员管理1、 各单位必须建立驾驶员台帐,凡需新增驾驶员,需由各单位申请,安全监察科考核合格后方可驾车;驾龄满五年的驾驶员经安全监察考核合格后方可驾驶大客车;特种车辆必须由持有特种车辆操作证的司机驾驶,无石油管理局准驾证的人员禁止驾驶石油管理局车辆;石油管理局的驾驶员禁止将本公司的机动车交给无石油管理局的准驾证的人员驾驶;2、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学习驾驶员在学习期,禁止单独驾驶机动车辆。学习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必须有正式驾驶员跟车帮教,并与正式驾驶员签订师徒帮教合同一式二份,并报公司安全监察科和本单位安全组各一份备案;3、 驾驶员要按期参加交警队与安全部门组41、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及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年度驾驶证审验;4、 xx实业公司所属单位雇佣驾驶员要经过xx实业公司生产管理科批准,否则由此出现的后果自负。第十三章 事故管理第五十八条 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职业病是指与职业有关的,有明确致病因素和接触条件的,政府主管部门明确范围的职业病种。1、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官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2、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3、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器42、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4、 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5、 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第五十九条 事故等级划分(一) 工业生产事故等级划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小事故:(1) 一次轻伤1-2人;(2) 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故:(1) 一次轻伤3-10人(含职业中毒同等人数);(2) 重伤1-2人;(3) 直接经济损失10001-100043、00元以下。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故(1) 一次轻伤11人以上(含职业中毒同等人数);(2) 重伤3-10人;(3) 死亡1-2人;(4) 直接经济损失100001-500000元以下。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大事故:(1) 一次重伤10人以上;(2) 死亡3人以上(职业中毒同等人数);(3) 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二) 火灾事故等级划分为一般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特大火灾事故。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火灾事故:(1) 一次死亡1-2人;(2) 重伤10人以下;(3) 一次死亡1人,重伤5人以下;(4) 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144、) 死亡3人-10人;(2) 重伤10-20人;(3) 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4) 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5) 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大火灾事故:(1) 死亡10人以上;(2) 重伤20人以上;(3) 死亡、重伤20人以上;(4) 直接经济损失100(三) 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为:一般污染事入、较大污染事故、重大污染事故和特大污染事故。1、 一般污染事故:因管理不善造成局部污染,责任性赔款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为一般污染事故;2、 较大污染事故:对工厂、站队周围造成局部污染,责任性赔款在10001-50000元(不含5万元)45、的为较大污染事故;3、 重大污染事故:对周围水系、大气、农田造成污染,有一定危害,责任性赔款在50001-100000元(不含10万元)的为重大污染事故。4、 特大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污染严重,危害极大,责任性赔款在10万元以上的为特大污染事故。(四) 交通事故等级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1、 下列情况之的为轻微事故;(1) 一次造成轻伤1-2人;(2) 直接经济损失5000-10000元的。2、 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故:(1) 轻伤三人以上;(2) 一次造成重伤1-2人;(3) 直经济损失10001-100000元的。3、 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故:(1) 一次轻伤146、1人以上;(2) 重伤3至10人;(3) 一次造成死亡1-2人;(4) 财产损失100001-500000元的。4、 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大事故:(1) 重伤11人以上;(2) 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3) 死亡率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4) 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5) 财产损失500001元以上的。第六十条 事故统计范围1、 公司或下属单位中使用的合同工、临时工、民工等人员发生伤亡事故,一律由雇用单位进行统计、报告。2、 受公司或下属单位雇用,已组成独立生产单位的劳务工、家属工在进行生产和承包工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应做为该单位的伤亡事故进行统计和报告。3、 生产实习人员,参加生产的学习47、参观人员和代培训人员在公司内发生伤亡事故,由发生事故单位按伤亡事故进行统计和报告。4、 本公司的车辆在执行任务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职工的伤亡,应做统计、报告。公司内职工乘地方公共汽车发生事故,由车属单位统计、上报。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交通事故,由主要责任一方统计报告。5、 因交通肇事而伤及公司外的职工、农民、居民、学生、儿童等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者均应作统计和报告。6、 公司职工在社会上参加抢险、救灾时发生伤亡事故,以及由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死亡,均不属伤亡事故统计范围。7、 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在两日内将事故报告书、十日内将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上报公司安全科。第六十一条 事故报告程序1、 凡发生事故48、,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要立即报告领导和安全部门。事故单位必须在五分钟内逐级上报公司生产管理科,公司生产管理科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2、 发生交通事故,凡在大庆地区20分钟内、外出长途车在一小时内,肇事司机立即向本单位安全部门汇报,肇事单位要在5分钟内报公司安全监察科。3、 发生事故后,当事人不准逃跑,有意破环或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4、 凡属死亡或重伤的事故,如伤亡者是职工,事故单位必须填写事故报告书,死亡、重伤、轻伤和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事故应分类统计填报综合事故月报表,每月事故统计截止至当月25日,并于次月5日前报公司安全监察科。第六十二条 各单位发生事故49、后,任何单位不准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安全监察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勘察、处理,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参加联合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所发生的特大、重大事故、亡人事故,由安全监察科报局安全处后参与事故调查并按规定填报职工伤亡报告有关资料。第六十三条 事故和解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根据事故的性质损失,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事故情节恶劣、损失重大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章 奖励与惩罚第六十四条 实行奖惩制度,是为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进一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明确职责,严明纪律,做到奖罚兑现。第六十五条 奖50、励1、 公司设立先进安全工作奖,分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及安全生产先进个人。2、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主要条件如下:(1) 年度综合亡人率为零;(2) 年度千人重伤率为零;(3) 安全管理工作符合第十五章中的有关规定。3、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主要条件如下:(1) 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2) 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果断措施防止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对挽救国家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有显著贡献者;(3) 在工业防火、劳动保护、锅炉压力容器、交通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有优异的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成果,经有关部门鉴定,达到市局以上先进水平,并应用到生产中去,提高经济效益;4、 凡年度内无亡人、无重伤、直接经济损失不超51、过五千元的车队(车班)可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先进车队(车班)的评比。5、 凡年度内无交通事故,无违章的驾驶员为安全行车驾驶员,可参加公司优秀驾驶员的评比。6、 对于举报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核实后奖励300元。(1) 私自出长途车的;(2) 节日封车期间擅自动用封存车辆的;(3) 酒后驾车的;(4) 无驾驶证驾驶本公司车辆的;(5) 隐瞒事故的。第六十六条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违反安全法规的各种行为,或因此而造成一定损失以及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1、 发生小事故(含一般污染事故)的;(1)对发生小事故单位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0%罚款;(2)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罚款2052、0元,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罚款100元;(3) 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300-500元罚款,并给予不高于行政警告处分;(4) 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100-3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的处分。2、 发生一般性事故(含较大污染事故、一般火灾事故):(1) 对发生事故单位罚款一万元;(2) 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罚款500元,负重要领导责任者,罚款300元,对负有一般领导责任者罚款100元;(3) 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罚款500-1000元,并给予不高于行政记大过和不低于行政警告;(4) 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罚款300-500元,并给予不高于行政警告的处分。3、 发生重大事故(含重大污染事故、重53、大火灾事故):(1) 对发生事故单位罚款2万元;(2) 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罚款1000元,并给予不高于行政记大过,不低于行政警告的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罚款500元,并给予行政记过或警告处分;对负有一般领导责任者,给予罚款300元;(3) 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罚款1000-1500元,并给予不高于开除厂籍,不低于行政记过处分。(4) 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罚款2000-1500元,并给予不高于行政记大过,不低于行政警告处分;4、 发生特大事故(含特大污染事故、特大火灾事故):(1) 对发生事故单位罚款5万元;(2) 对有关责任人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对不构54、成刑事犯罪的,比照重大事故的罚款规定,适当加大处罚额度。5、 对于发生伤亡人事故的单位,在按上述条款进行处罚的同时,每重伤一人追加罚款一万元,每亡一人追加罚款两万元。6、 有关领导责任人员的区分(1) 直接领导责任者,是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2) 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自己应管的工作或应由其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3) 一般领导责任者,是指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重大问题失察或发现后纠正不力,以致发生重大事故,对造成的损55、失负一定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第六十七条 对隐瞒事故的单位,除对该单位加倍处罚外,还要对该单位行政第一把手罚款2000元,并通报批评。第六十八条 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罚款,因之而发生伤亡事故则按第七条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1、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对有关人员处100-500元的罚款。(1) 擅自改变工艺操作参数,如:压力、温度、液位、和流量等;(2) 安排运行设备超负荷运转或安排有隐患的设备运行;(3) 危险作业不配备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强行作业或冒险作业;(4) 安排无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如:司炉工、锅炉水处理、压力容器操作工、电56、气焊工、电工、起重工、汽车槽车押运员、液化石油气操作工和厂内活动设备操作工等);(5) 强令下级指挥人员违章指挥。2、 岗位操作人员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1) 对领导违章指挥默认者;(2) 私自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改变工艺操作参数和操作规程者;(3) 擅自将存在隐患的设备投入运行或使设备超负荷运行;(4) 危险作业、尘毒作业不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者;(5) 擅自改变安全设施和控制系统的正常功能者;(6) 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者。3、 对于违犯安全规定的任何行为,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1) 岗位操作人员睡岗、串岗、脱岗、岗上会客,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57、0元;(2) 生产装置界区内任何地点发现一个烟头,罚该单位主管领导100元,安全员50元。(3) 生产装置界区内任何地点发现有人在吸烟,则对该人给开除厂藉、留厂察看一年的处分;同时对有关人员比照上款处罚;(4) 任何人不得穿钉子鞋进入生产装置界区内,发现一人次,对该人罚款100元;(5) 任何车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驶入生产装置区内,发现一车次罚该车驾驶员100元,同时对值班经警罚款100元(未设经警岗的除外)。进入装置区内的车辆必须戴防火帽,否则发现一车次罚该车驾驶员100元,同时对值班经警罚款100元(未设经警岗的除外);(6)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火种带入生产装置区内,发现一人次罚该人10058、元,同时,对该装置值班经警罚款100元(未设经警岗的除外);(7) 禁止作用轻烃等易燃品擦洗设备、工用具、衣物和拖地等,发现一人次罚该人500元,站队长1000元;(8) 岗位工人酒后上岗,发现一人次,罚该人100元;(9) 不按期向岗位人员发放劳保用品及保健的,每发现一次罚款该单位1000元;(10) 岗位工人不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11) 消防器材和设施管理善,随意挪用,发现一次,罚该单位200元;(12) 未经批准工或无动火报告的动火作业,发现一次,则对该项目的负责人罚款500元。(13) 锅炉压力容器不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发现一台次,则罚该单位1000元,并令其停59、止使用;(14)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每缺一件,则罚该单位500元,一项不灵敏可靠,则罚该单位100元,并令其停止使用;(15) 安全附件不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或无校验合格证,发现一件次,罚该单位200元,并限期整改。4、 岗位人员要职责分明,分工明确,各岗位,各工种应各尽其责,对于各种失职行为,分别给以相应的处罚。(1) 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一定影响的罚款200-500元;(2) 生产装置各岗位要搞好环境保护,防止各种污染,发现一处则对该单位罚款500元,造成污染事故的比照工业事故处理。5、 对不按“三同时”原则,进行新、改、护建的建设项目,对建设单位罚款2000元,未经劳动安全部门60、验收许可而擅自投入使用单位罚款1000-5000元,同时要限期补齐和完善安全项目,否则不得投产。6、 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制造、安装、使用、改造、修理、报废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每台锅炉压力容器对该单位罚款1000-3000元,对有关人员罚款200-500元,同时该项目不得实施。7、 对各类事故现场,未经允许而擅自破坏,干扰事故调查,隐瞒事故真象,弄虚作假混淆是非,甚至嫁祸于人的单位罚款1000-3000元,对有关人员罚款200-500元,情节恶劣者,可进行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8、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减免对单位和个人的处罚。(1) 由于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61、2) 对于尘毒危害虽然采取了治理措施,但因现有技术水平所限,尘毒危害仍然很严重者;(3) 由于历史的原因,当时未执行“三同时”的工程项目,投产后一直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又不断地进行技术改造,但事故隐患仍很严重者。(4) 新研制设备,在试运行过程中,虽然采取了防范措施,但发生意外事故者。第六十九条 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公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不立即停车,不积极抢救受伤人员,移动伤员时,未标明位置,不设法保护现场,不立即通知公司安全监察科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驾车逃跑,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的,视情节轻重对肇事者及其单位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第七十条 发生交能事故后62、,凡在大庆地区半小时内,外地长途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在一小时内,肇事司机所在单位没按规定时间向安全监察科汇报的视为拖报,罚肇事单位1000元,对超过十二小时不报的视为隐瞒事故,罚肇事单位3000元。第七十一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车单位没按照规定在两日内将事故报告书一式两份、单位检查、肇事者检查一同呈报公司安全监察科的;一周内没将分公司对肇事者的处理意见呈报公司安全监察科的,对单位罚款 500元。第七十三条 对发生责任交通亡人事故单位的处罚。每死亡1人罚款2万元,每发生重伤1人,罚款1万元。第七十四条 对发生交通事故无伤亡而只有经济损失的单位按经济损失的510%罚款。第七十五条 在发生的交通事故63、中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按以下标准处罚:1、 在轻微事故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给予100元以下的(含100元)处罚;2、 在一般事故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给予101500元的处罚;3、 在重大事故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给予5011000元处罚;4、 在特大事故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10012000元处罚。第七十六条 对交通肇事责任者的处罚对交通事故责任者的处罚本着以责论处的原则,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其处罚标准如下:1、 轻微事故:(一次发生轻伤12人的)(1) 负全部责任者罚款1000元;(2) 负主要责任者罚款800元;(3) 负同等责任者罚款600元;(4) 负64、次要责任者罚款400元。2、 一般事故:(一次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的)(1) 负全部责任者罚款2000元,同时给予行政记过的处分;(2) 负主要责任者罚款1500元,同时给予行政警告的处分;(3) 负同等责任者罚款1500元;(4) 负次要责任者罚款1000元。3、 重大事故:(一次死亡12人或重伤310人的)(1) 凡发生交通亡人事故主要责任以上者缴销驾驶执照,开除驾驶员队伍;(2) 负全部责任者罚款10000元,同时给予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一年的处分;(3) 负主要责任者罚款8000元,同时给予行政降一级的处分;(4) 负同等责任者罚款6000元,同时给予行政记大过的处分;(5) 负次要责65、任者罚款4000元,同时给予行政记过的处分。4、特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的)(1) 负全部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的处分;(2) 负主要责任者罚款10000元,同时给予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一年的处分;(3) 负同等责任者罚款8000元,同时给予行政记大过的处分。(4) 负次要责任者罚款6000元,同时给予行政记大过的处分。5、在无伤亡而只有经济损失的交通事故中,按如下标准处罚:(1) 全部责任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5%罚款;(2) 主要责任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罚款;(3) 同等责任按直接经济损失的7%罚款;(4) 次要责任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罚款。(对个人罚款最高金额以不超过一万元为限66、)。第七十七条 对于构成交通事故肇事罪的驾驶员,由法律部门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七十八条 交通违章处罚1、 凡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处随意将其残体擅自处理,否则接车辆原值的10%、2%分别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罚款;2、 对私自更换牌照的单位给予1000元的经济处罚。对将车辆私自改型的单位给予2000元的经济处罚。3、 对机动车辆借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的,一经发现,公司将收缴机动车辆另行分配使用,并罚款1000元;4、 各单位不许将车辆私自出售、出租、在岗位发生变化或调离xx实业公司时,不许将车辆由乘车人带入新单位。否则,对车属单位罚款2000元,将车辆收回,67、由公司另行分配;5、 对于酒后驾车者,一经发现,缴销或吊扣驾驶执照一年并罚款1000元;6、 对于无证驾驶xx实业公司车辆者(驾驶证、准驾证、行车证三证缺一视为无证),一经发现,对其本人罚款1000元,批准开车者罚款500元;7、 对于私自出长途的驾驶员,一经发现,吊扣驾驶执照半年并罚款1000元。同时对该驾驶所在单位罚款500元。对未经批准而私自出车的驾驶员,一以发现,罚责任者300元;8、 封车期间擅自动用封存车辆的,罚动车人1000元,罚车辆所属单位1000元;9、 对在浓雾,路面有冰、雪、霜的情况下,各单位出行车辆路单上无单位领导签字的,一经发现,吊扣司机驾驶执照一个月,对违章单位罚款68、500元;若因此而发生交通事故,一切经济损失由肇事单位自负,并对其单位按平时事故罚款金额加倍罚款;10、 对未经安全监察科考核合格而驾车的;驾龄不满五年的驾驶员未经安全监察科考核合格而驾驶大客车的;没有特种车辆操作证的司机驾驶特种车辆的;无准驾证的人员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将本单位的机动车交给无准驾证的人员驾驶的人员;一经发现,吊扣驾驶执照一年,罚款500元。11、 驾驶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接到违章通知后不按时到交通警队接受处理而被通知到公司安全监察科的,公司将给予驾驶员加倍处罚;12、 公司安全监察科在对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及对记录进行抽查中,如发现未按公司要求进行工作69、,将视情节对该单位罚款200500元,同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13、 公司安全监察科、各单位安全组在对所属车辆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违章行为的,给予车属单位50300元的罚款。(1) 行车时无路单、运行卡、证件不齐全;(2) 在家属住宅区违章停车;(3) 不按时回场并进行回场登记、不交包不交钥匙或交证件不齐全的;(4)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差,刹车、转向、灯光、喇叭、雨刮器等直接影响安全行车的部件失灵仍带病行车;(5) 消防器材未按规定数量配备,没定期(每月检查一次)进行检查。(大型车辆每车配备1211灭火器两台,小型车辆每车配备一台,车库内每库至少一台干粉灭火器);(6) 车辆自编号、车尾放大号或70、自编号不相符;(7) 在车辆行驶中驾驶员其它违章行为的。14、对发生丢失机动车辆的单位,按丢失车辆总价的10%罚款。对直按责任者按丢失车辆总价的5%罚款。对丢失机动车辆牌证和驾驶证要求补发的单位或个人,每只牌照罚款200元,每证罚款100元。第七十九条 安全罚款一律上交公司财务部门、作为公司安全奖励资金。第十五章 考核与评比第八十条 安全管理工作考核(总分500分)(一) 基础工作(100分)1、 各单位每季必须召开安全委员会办公会议,研究分析本单位当月安全生产形势,认真安排部署下月工作任务。并于每季末25日将会议情况反馈到安全监察科,少一次不得分。此项10分。2、 各单位级安全员每月对所属厂71、点检查三遍;所属车辆每周检查两遍。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监察科,单位安全组存档备案。缺少一次或不按规定检查扣5分。此项10分。3、 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安全监察科召开的安全例会,不参加不得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分。此项10分。4、 下列台帐、档案、记录必须建立健全、准确完整。台帐不齐全、不准确,一项扣2分。此项10分。(1) 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阀台帐;(2) 可燃气体报警器统计台帐;(3) 消防器材台帐;(4) 交通“九法”台帐;(5) 特种作业人员台帐;(6) 污染源档案;(7) 防火档案;(8) 事故登记表;(9) 事故档案;(10)车辆检查记录本(车队);(11)班组安全建设综合记录72、本;(12)班组安全建设“三标”考评验收表;5、 下列报表必须按时上报安全监察科,报表填写要认真,字迹端正清晰。漏报一项扣5分。此项10分。(1) 事故综合统计月报表;(2) 交通安全检查月报表;(3) 班组安全建设“三标”考评年度验收表、申报表及汇总表;(4) “九法”分析季报表;(5) 机动车驾驶员分类花名册季报表。6、 加强分公司领导干部每月安全承包要害岗位制度落实工作,定期检查。领导每月检查三次,并按要求做好记录存档备查,检查每少一次扣5分。此项10分。7、 义务消防组织健全,分公司应有义务消防队,且职责分明,每季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有祥细记载,不开展活动此项不得分。此项10分。8、 73、完善班组安全建设达“三标”工作,按要求定期组织考评,并认真填写岗位达标综合记录本和验收资料,不按要求组织考评、填写记录及验收资料此项不得分。此项10分。9、 锅炉压力容器登记注册率、检验合格率达100%,每下降扣5分,此项10分。10、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不参加不得分,完成不好扣5分。在按受上级的检查中,受到批评、通报、罚款,分别扣10分、20分、30分、此项分不足扣从基础工作总分中扣除。此项10分。(二) 工业生产安全管理(150分)1、 岗位人员对本岗位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安全常识、事故预想方案要会讲、会用,并熟练掌握安全技术和持能,随时抽查,一人次74、达不到要求扣2分。此项10分。2、 岗位人员防护用品穿戴、配备齐全,不接要求穿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一人次扣2分。此项10分。3、 认真执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现一次违章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扣5分,发现一人次违章指挥扣10分,如因此造成后果的除扣除此项分外,并追究其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此项20分。4、 生产作业场所动火,必须履行行动火审批手续,动火措施必须落实。擅自动火一次此项分外,并追究其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此项20分。5、 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按规定配备、管理、建档建卡,定期检查,合格备用。露天放置的灭火器要有防晒、防雨措施,不符合要求的一处(具)扣1分。此项275、0分。6、 生产作业场所工用具、安全设施配备齐全。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作业场所无隐患,每发现一处扣5分。7、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配备齐全、灵敏可靠,每发现一处安全附件失灵扣2分。此项10分。8、 按照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做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管理,及时检查,整改跑、冒、渗、漏,杜绝带病运行。一处渗漏扣2分,带病运行扣5分。此项10分。9、 加强锅炉水质监督,按时化验,水质合格率达100%。发现一次水质不合格或不按程序化验扣2分。此项10分。(三) 交通安全管理(100分)1、 每个车队(班)必须达到“九法”达标车队(班)标准,有一项达不到标准扣2分。此项10分76、。2、 各单位新车落户、车辆过户、车辆报废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每发现一台扣5分。此项10分。3、 车辆检验合格率必须达100%,每下降1%扣2分。此项10分。4、 车容、车况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一项不合格扣2分。此项10分。5、 驾驶员必须熟知和掌握交通规则、机械常识及本车性能,检查时一人次达不到要求扣1分。此项10分。6、 严格按交通法规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中对驾驶员的要求执行。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扣5分。此项30分。7、 公司安全监察科每接到上级交通管理部门违章通知一人次扣其单位5分。此项10分。8、 出长途的车辆必须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每发现一台次违反规定,不得分。此项10分。(四) 77、环境保护及工业卫生管理(100分)1、 建立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组织机构,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分析本单位当月环境卫生工作,部署下月工作任务。少一次不得分,此项10分。2、 各单位要配备专(兼)职环保员,不配备不得分,不定期开展工作扣2分。此项5分。3、 建立健全工业污染源档案、工业卫生档案。不建立不得分,缺一项扣2分,此项10分。4、 工业“三废”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方可处排,有一项超标扣5分,此项10分。5、 各单位的“三废”排放必须定点、定量排放,严格控制污染物总量的排放,每发现一次超量排放扣5分,此项10分。6、 粉尘、烟尘、毒物的排放,必须执行国家标准,每发现一次超标排放扣5分78、,此项10分。7、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经公司“三同时”办公室审核、批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否则不得分,此项10分。8、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扣5分,此项10分:(1) 取样口不按要求设置标志,致使无法取样;(2) 阻止或刁难取样人员。9、 不准乱排放天然气、轻烃、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发现一次扣10分,因乱排放而造成事件或纠纷一次扣20分。此项20分。10、 噪声必须执行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每发现一处噪声源超标扣5分。此项5分。(五) 事故管理(50分)1、 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下扣10分;直接经济损失在一万元至五万元扣20分;五万元至10万元扣30分;79、十万元至三十万元扣40分;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扣50分;五十万元以上扣80分。2、 锅炉爆燃或干锅一次扣30分。3、 锅炉爆管事故一次扣20分。4、 环境污染事故:对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按事故类别进行考核,一般污染事故扣15分、较大污染事故扣30分、重大污染事故扣40分、特大污染事故扣50分。5、 生产、交通事故:(1) 轻伤一人,扣10分;(2) 重伤一人,扣25分;(3) 死亡一人,责任在50%以上(含50%)扣50分;(4) 直接经济损失两千元以下扣5分;两千元至五千元扣10分;五千元至一万元扣20分;一万元至五万元扣30分;五万元以上扣50分;(5) 虽无伤亡,经济损失不超过万元,但事故影80、响较大的,扣20分,以上(1)(3)项按责任百分比折扣分。6、 不论是何种事故,各单位不得私自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发现一次此项不得分。7、 任何事故隐瞒不报,发现一次扣20分。第八十一条 评比标准第八十二条 评比说明1、 单项分数不够扣的,人总分中扣除;2、 每月对各单位考核一次,一年的月平均分数作为年终先进单位评比的依据;3、 单项年终总评分达不到单项总分80%以上的,取消年终评比先进单位资格。第十六章 附 则第八十三条 各分公司可根据此规定适合本公司的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 本规定在执行中如与国家、总公司、局有关规范,规定突时一律以国家、总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标准、规范、规定为准。没有明81、确说明的条款在执行中仍以国家、总公司及大庆石油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为准。第八十五条 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第八十六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xx实业公司生产管理科。xx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安 全 管 理 制 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企业发展相统一的原则,树立“安全工作谁抓都不过分的良好风气”。第二章 HSE管理第二条 公司成立的HSE管理委员会,公司的经理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并指定主抓生产的副经理主管安全工作,委员会设专职HSE监督员一名,协调管理整个公司的HSE管理工作。分公司要与相应设置机构进行管理。第三条 各项目经理部设兼职82、HSE监督一名,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HSE管理工作,填写各种记录及报表。第四条 每个工程开工前,由分公司HSE监督员和项目经理部HSE监督员协同对施工现场的外部环境,施工方法进行调查和考证,编写工程的项目计划书和作业指导书,项目计划书中,要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价,并制定出风险削减措施,同时报公司生产安全部备案。第五条 第一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项目部HSE监督和分公司HSE监督共同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测和检查,发现偏离管理体系所要求的事件发生,及时纠正和整改,有严重违反HSE管理体系要求的事件发生时,有权要求停止继续施工。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按照公司HSE83、管理体系的文件要求,做好本部门所管理的HSE工作,并为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以及相关的服务的支持。第七条 按照HSE体系的要求,各分公司HSE管理委员会定时召开HSE管理会议,频次为每月一次,项目经理部每周召开一次HSE管理小组会议,班组每天召开班前HSE管理例会,并做好记录。第八条 每年利用冬休时间对职工进行HSE管理方面的培训和教育,每个工程开工前,对职工进行针对本工程进行的教育和培训,由分公司HSE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同时对特殊工种,定期进行专题教育,并作好记录。第九条 公司的日常工作及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公司的HSE管理体系运作和进行,树立按体系要求严格要求自己的良84、好风气。第三章 现场安全管理第十条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经常性的对易燃易发生火灾的地点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第十一条 制定火灾逃生线路图,在项目部现场公告牌中画出来,并对现场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第十二条 现场除配置消防工具外,要配备灭火砂,有条件的现场,还应建立简易储水池。第十三条 各施工现场、车间、易燃易爆品附近、库房、宿舍、材料加工场地,需有专人负责。第十四条 施工过程中不准在室内乱接电线,必要时经施工员和安全员批准,按规定程序安装。第十五条 施工用电、动火需经主管领导或安全员同意。在站区或易燃易爆区内动火必须预先打动火报告方可动火。第十六条 在站区或易燃85、易爆区内不能穿钉子鞋、不得使用能发生火花的工具。第十七条 五级风以上的天气,禁止高空作业和室外动火,第十八条 施工临时用电不许用裸导线,保险丝不许用铜和其他金属代替,用电线路必须绝缘可靠。第十九条 当现场上下投料时,上下人员应相互呼应,下方需有专人警戒。第二十条 氧气瓶和乙炔瓶要分开存放,使用时二者要保持相距10米以上。第二十一条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第二十二条 严格按国家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规程进行施工。第四章 安全教育制度(一)新职工安全教育1.新职工、调转人员、实习代培人员、外进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2.单位级安全教育,由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教育86、内容是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单位的安全总则、安全须知、安全生产制度、单位安全生产概况和历年来重大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3.直属单位级安全教育,由分管领导和安全员负责。主要教育内容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概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技术培训,重点是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的教育。4.基层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实质是职工的岗位教育。其主要内容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岗位责任、设备情况、操作规程及相关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5.凡是新职工、实习、代培、施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率为100%。6.新职工三级教育,逐级考核,填写职工劳动保护教育登记薄。建立“安全教育档案”由指定部门存87、查;实习、代培、施工等人员分级存查试卷。7.施工员中有从事特种作业的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否则不能上岗作业8.各类人员教育期间,安全主管部门负责考核。新职工无安全教育合格通知单,劳动人事部门不予分配工作,无安全教育档案直属单位不得接受其报到。实习、代培人员无安全教育合格通知书,基层单位不准接受其实习、代培。施工人员无安全教育合格通知书不准进驻施工点。9.单位内工作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返回岗位者要履行直属单位、班组级安全教育。10.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以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上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受教育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二88、)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1.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中定义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有关部门签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2.取得操作证人员登记建档,由安全主管部门统一管理。3.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必须按期验证考核,持过期操作证人员,不可上岗操作。4.特种作业操作证要随身携带,随时接受安全部门检查。(三)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1.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安全监督监察部门认可的单位或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对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89、0学时。2.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会同干部、人事、教育等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3.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由安全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四)经常安全教育1.要长期地、经常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日常专题安全教育及全员安全教育情况要及时填入职工劳动保护教育登记薄。2.通过安全活动(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开展全员安全教育。3.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安全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4.利用讲座、考核等形式和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体介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90、全素质。5.培训部门、农救会部门协助搞好安全宣传培训工作。(五)组织管理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安全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对各单位的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2.各单位应将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并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各种档卡。3.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职工,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4.凡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五章 安全考核与奖罚制度一、安全考核与奖罚制度1.定期安全评比奖罚定期安全评比按季度、半年、全年进行,以安全工作责任状为标准,以安全工作考核细91、则为依据评比,按其考核结果,对被考核单位或个人实施奖励或惩罚。2.临时性一次奖惩对安全工作成绩显著有特殊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发生责任事故、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者,按情节给予相关单位或个人惩罚,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3.安全专业评比奖罚安全专业评比每年进行一次,单位以全年安全考核为依据;个人以全年安全工作综合表现考察评比确定。奖励1.安全奖励分为奖金、授予安全工作先进单位(集体、个人)称号、晋级和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授予荣誉称号。2.期安全评比奖励,对按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考核为达标单位的,按安全工作责任状中的奖励规定,对其单位或个人给予安全工作先进荣誉称号或物质奖励。3.符合下列条件92、之一者,给予一次性奖励。(1)各级改善劳动条件,在安全工作中有革新、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2)运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预测预防事故,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3)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4)在抢救事故中,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5)获得上级授予安全工作先进称号者。惩罚1.安全惩罚分为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党纪、政纪处分,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监督监察部门管理权限可分别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2.经济处罚(1)定期考查经济处罚,对按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考核为为达标单位的,按安全工作责任状中的处罚标准,对其单93、位或个人惩罚。(2)事故经济处罚考核单位发生责任事故,除按安全工作责任状有关规定处罚外,还要给予经济处罚;对非责任事故,即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受科学技术条件限制、单位无法解决和避免的事故可减免经济处罚。(3)违反安全法规一次性经济处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凡组织安排生产不执行“五同时”及在不具备安全条件而又无可靠措施条件下,盲目进行生产作业的。凡新、改、扩建和引进工程(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项目,未执行“三同时”评审有关规定,又未经安全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而投入使用的。凡违反安全教育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94、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的。凡违反承包合同安全评审制度有关规定,对单位下达或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中,承包单位未制定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无可靠安全措施的。凡违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对不安全隐患整改不利的。凡违反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有关规定,在生产区域内从事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的,或办理手续而不认真执行其安全措施的。凡接到安全部门发出的劳动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和事故隐患整改承办单未按期整改事故隐患的。凡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未经安全等有关部门审批验收和办理准运手续而投入使用的。凡违反事故管理制度有关规定,隐瞒事故不报(包括虚报或拖延不报),破坏事故现场,隐瞒事故真相及妨碍事故调95、查分析的。凡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11.凡违反国家安全法规和单位其它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3.党纪、政纪处分(1)党纪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史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2)政纪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3)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按其事故性质和情节轻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按上述有关规定处理外,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条例、和安全规章制度,管理混乱,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忽视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设施和房屋不采取措施;96、安全装置、设施、信号、标志及安全用具等不齐全、不装备或不灵敏可靠而造成重大事故的。新、改、扩建及引进工程(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项目未执行而发生重大事故的。不按“劳动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和“事故隐患整改承办单”的要求按期整改隐患而发生重大事故的。因不安排安技措施项目或挪用其经费而发生重大事故的。严重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而造成重大事故的。严重违章指挥,强令职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事故的。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力量抢救或措施不利,增加了伤亡或几产损失的。其它严重违反国家和单位安全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重大事故的。(四)奖惩管理1.安全主管部门是97、单位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牵头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和调查掌握情况,由安全主管部门提出经济奖惩和授予荣誉称号的意见,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按其权限提出晋级或处分意见,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批准后,履行手续或兑现。2.单位必须设立安全奖励资金专户,专款专用,用于对安全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嘉奖。3.对安全经济处罚设立专户,按财务程序管理,专款专用。资金用于安全工作和奖励。安全处罚资金使用,由安全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有关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提取使用。第六章 管理制度一、安全档案管理制度1.事故档案(1)档案内容事故报告书、登记表、调查报告。现场调查记录、示意图、照片等。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伤亡人员诊98、断收。物证和人证材料。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发生事故时的工作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自述材料。有关事故的通报发、简报和有关的文件。参加调查人员姓名、职务、单位。(2)档案管理工伤事故档案由安全主管部门按规定建档和管理,事故建档在事故处理结束后立即进行。2.安全教育档案(2)档案内容新职工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变换工种教育;复工教育;中层以上干部教育;班组长教育;全员教育等分别按规定建档。(2)档案管理安全教育档案由安全主管部门按规定建立和管理。3.违章记录档案(1)档案内容违章人员姓名、单位、工种;违章表现;违章时间;处理意见。(2)档案管理违章由安99、全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并管理。4.奖惩档案(1)档案内容 对安全生产有贡献人员奖励材料。 对事故责任者(违章者)处理材料。 安全责任制考核材料。(2)档案管理档案由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5.隐患及隐患整改记录档案(1)档案内容年度隐患整改项目、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项目验收记录。(2)档案管理档案由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6.安措项目档案(1)档案内容年度安措项目计划、实际完成安措项目的费用、安措项目完工验收单。(2)档案管理档案由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7.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1)档案内容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中的规定执行。(2)档案管理由设备部门按设备分类逐台建档和管理。8.防100、尘毒设备档案(1)档案内容产品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及附件清单;总图,运行记录;设备安装、大修、维修记录。(2)档案管理由设备部门负责逐步建立和管理。9.特种作业人员健康档案(1)档案内容特种作业人员自然情况;体检表;病情治疗材料等。(2)档案管理由职防部门按人逐一建档和管理。10.工业卫生档案(1)档案内容 有害作业点分布情况。 有害作业点定期检测情况。 职业病防治材料。 尘毒治理情况记录。 其它工业卫生材料。(2)档案管理由职防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二、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1.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生产财务计划同步,并纳入财务计划,体现安全、生产的统一性;列入企业议事日101、程,认真组织执行,确保落实;体现技术措施计划的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原则;抓关键兼顾一般;与改革工艺、技术革新结合,减少不安全因素、节约、有效快捷的原则。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依据是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规定;已临鉴别而不易解决、尚未解决的问题;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消除措施;施工生产重大变化后的防护措施;完善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的措施。3.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程序由经理、总工程师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主要责任;年度安全技术生产措施计划应在上年第四季度编制完成。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过程。(1)管生产的经理、总工程师负责自上而下的布置编制要求。(2)发动群众参与,公司下属单位负102、责人、技术主管、会同工会,组织有关部门充分讨论后,编制上报公司。(3)公司安全部门审查下属单位计划,汇总报告经理。(4)公司领导会同工会,组织讨论有关部门的汇总报告。确定计划项目、资金限额、物资供应、实施负责人,完成期限。决策机构审定完成计划的上报。(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审批后,迅速组织实施。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保证;(1)了解计划实施进展,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调整人、财、物配置;计划批准后任何人无权改动;需要变更时,应按报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的组织保证。(2)专款专用,严禁挪用的经费保证。(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纳入年度施工(生产)计划,以保同步实施。(4)由安全部门和工会监督检查。(5)103、工程项目完成后,组织验收。经反复实验,确认无误后,才能使用的验收保证。6 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不同。安全技术措施系指以施工条件特点为依据,确保人身安全、健康为中心目的而的制定的技术办法。7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必须在开工前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按规定审批后生效。工程变化时,应及时补充、调整、办理变更手续。8 针对可能造成危害,要采取相应的预防伤害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具体不安全因素,采取技术性控制措施;使用机械设备、用电设施,采取安全保险装置、隔离危险源的技术措施;进行毒、害、爆、燃作业采取避危能量意外释放危害的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可能危害,采取技术防护措施;物料运输宜采取技术隔104、离措施。9 安全技术措施应全面、具体、编制后应经企业安全部门及相应部门审批。10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编制总体安全技术措施。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具体的防护要求和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且经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安全部门及相应部门审批,总工审定后方可开工。11 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总体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执行贯彻国家的安全方针及原则;成立安全机构;“三宝”的正确使用及“四口”“临边”的防护措施;施工设施的安全技术措施;垂直运输采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及技术措施;施工用电安全运行的保证措施及外输电线安全距离不足的技术隔离措施;编制施工现场、通畅管线布置、民居的隔离的现场安全标105、志总平面的措施;季节性采取的防护措施;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的安全措施等。(1) 贯彻国家的安全方针及原则是指认真执行贯彻建筑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落实员工的三级教育,使用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2) 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和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作业队长、施工员、班组长等组成的安全机构。(3) “三宝”用品合格证,准用证及安全网的架设形式,“四品”“临边”采取的防护形式及安全责任人。(4) 主体采用脚手架,基材质、高度、形式应采取的技术措施的保证措施及责任人的落实。(5) 垂直运输彩的大型建筑机械的名称、型号、功能的技术保证措施及责任人的落106、实。(6) 现场施工用电一般TN-S系统配电形式,民工宿舍使用安全电压,对于漏电保险装置每10天进行检验,根据用电容量采取的技术措施,外电防护采取的技术保证措施及用电维护的责任人落实。(7) 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应绘制出入口、道路、围墙、在工程部位、通道、材料堆放地点、管线走向及敷设方式、机械设备部位、用电装置部位、办公室、宿舍、仓库部位、钢筋、构件工作场等处安全标志的悬挂部位。用一张图可以标明时,即用一张,如一张图不能人全部标明时,可以分部位,分层标明或分部位分层绘图,绘图须有绘制人及审批部门审批。(8) 冬期、解冻期、署期、大风期、雨期、雪期等对施工设施,施工用电、机械设备等及人身安全、健107、康、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保证措施。(9) 防火、防毒、防爆、防雷应建立四防机构编制防护保证措施及责任落实。12 业性强的项目基本上包括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1) 脚手架基本上分为落地脚手架、外挑脚手架、门型脚手架、吊蓝脚手架、挂脚手架、附着式脚手架(爬架)。(2) 落地脚手架搭设高度在25m以下时应有搭设方案,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的详图;搭设高度超过25m时不允许使用脚手架,必须使用钢脚手架应采用立杆及缩小间距等加强措施,并绘制搭设图纸及说明脚手架基础作法;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并说明脚手架基108、础的施工方法。竹材满足不了四年生长期的材质要求、因此竹脚手架从安全角度考虑应逐步淘汰。(3) 外挑式脚手架应有搭设方案。高层建筑施工分段搭设的悬挑脚手架必须有计算书。(4) 门式脚手架一般在45m以下,要有搭设方案及制作计算书。吊蓝脚手架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吊蓝与挑梁的设计及挑梁的固定方式。挂脚手架必须有控制性技术方案及计算书。附着式脚手架(爬架)的制安,必须经建设部有关部门鉴定办证,而且还要经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验收。(5) 施工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用电容量超过50千瓦时,要求专业人员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6) 基础施工必须有支护方案深度超过2m时,临边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深度超过5m时,必须有专109、项持护设计计算书。(7) 模板工程施工前,要进行模板支撑设计,编制施工方案,设计不仅有计算书而且还要有局部构造的大详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应有详细说明。(8) 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均应有安、折方案。(9) 专业性较强项目的施组、方案编制、必须经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安全部门及相应部门审批、总工审定。13 安全技术交底系指工程技术人员用书面形式,把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技术规范,在开工前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要分部分项的进行,针对性要强,内容要全,具有可操作性。交底手续要健全,交底人与被交底要签字。三、安110、全检查管理制度1 定期检查:根据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各直属和基层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形成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2 不定期检查:根据当时安全工作情况,针对某种倾向性问题进行抽查或巡查。3 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的气候特点,针对生产、生活中可能发生的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项检查。4 节假日检查:针对节假日期间职工思想活跃,安全生产意识易被淡化的问题,进行强化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检查。5 专业性检查:组织专业的技术力量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各类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特种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国。6 单位安全检查由主管领导组织,有安全、生产、设备、保卫、工会等有关部门111、组成,负责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工作。7 直属单位、基层单位安全检查由各单位领导组织,由安全、工会、设备、生产、技术等有关职能人员和班组长组成,负责定期对本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8 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有班组安全员、工会小组蓉员等有关人员参加,进行班组日常安全检查。9 岗位安全检查由岗位操作者班前、班中和班后对设备和自身防护检查。10 系统专业安全检查由安全、保卫、设备、基建等有关部门分别组织,由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干部组成专业检查组,负责系统和专业安全检查。11 贯彻安全方针、政策、法规、指示、规范、决定制度等执行情况。12 职工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情况。13 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制及112、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14 危险点源、爆炸危险场所安全监控措施执行和管理情况。15 生产作业现场定置管理情况。16 各类防护装置、护栏、梯子、平台等完好情况。17 特种作业、锅炉、受压容器、电气、电焊、气焊、起重、起重机械、高空作业、车辆等安全作业及持证操作情况。18 基本建设的安全讯息工期和有隐患的构筑物的危险及防范情况。19 防寒、防冻、防署、防雷降温以及设备安全运行情况。20 各单位组织机构、安全例会及责任制考核情况。21 对发生事故的处理、教育、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22 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23 隐患整改情况。24 岗位职工按规定进行的自检项目。25 其他有关安全工作。26 对113、检查出的问题,要各级组织整改,本单位解决不了的隐患要制定防范措施,并及时逐级上报,组织落实整改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国。27 检查中发现本单位解决不了的隐患与相关单位有关联,要及时报告安全主管部门备案,协调解决。在未解决之前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28 检查发现的隐患及问题要及时通报各单位或指令进行整改。29 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应由隐患所在单位认真填写事故隐患报告书,报安全主管部门同,按事故隐患管理制度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联合确认评估、立项进行整改。解决不了的又无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随时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可责令停产。30 次检查后要下发通报或安全指令书,限期整改。对存114、在的问题严重,整改不利的单位或责任人要纳入考核处罚。31 对检查出的问题不按要求积极整改而造成后果的,追究其责任,从重处罚。四、事故隐患管理制度1 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隐患。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2 事故隐患的评估(1)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上报主管部门组织评估。(2)一般事故隐患由单位组织评估。3 各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和解决应写出事故隐患报告书,立即报告单位主管安全的监督监察部门,并由其牵头组织评估,明确隐患类别、等级、影响程度、范围,制定落实整改措施115、资金和目标方案,并组织上报和反馈整改监控措施。4 事故隐患报告单位:(1)事故中隐患报告单位;(2)事故隐患的主要危害;(3)事故隐患现状;(4)现采取的防范监控措施及应急方案;(5)有关隐患的检查、检测、佐证材料;(6)消除隐患的办法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7)现隐患监控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5 事故隐患按市、县(市)区、单位三级管理。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应成立隐患管理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直接负责。6 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1)掌握本单位事故隐患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事故隐患现场管理。(2)制定应急计划,采取监控措施,并报安全监督监察部门备案。(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116、拟重大事故发生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必要时组织求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练习。(4)随时掌握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实行检测监控管理,并建立事故隐患管理档案,使隐患情况有据可查。(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的良好有效。3各级工会组织督促、协助单位对事故隐患进行管理和整改。7 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在报告事故隐患的同时要积极采取防范监控措施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隐患管理,并按检查评估后反馈的意见落实整改和防范工作国。8 对事故隐患,有关的安全监督监察部门有权下达限期整改的指令书或指令停产整改。事故隐患单位在紧急时刻有权停产撤离现场。隐患整改完毕报告安全监督监察部门组织审查验收。9 对事故隐患要层层117、落实责任,明确防范措施。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是防范事故的第一责任者,要积极开展工作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五、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1 公司及分公司要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改造和完善安全生产设施。2 对照法规,要对目前的标准进行修订,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该淘汰的淘汰,该关闭的关闭,切实保证设施设备的本质安全。3 企业应在当年留用的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2O以上的费用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4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设备进行改装或重大修复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由大修理费开支。 5 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 6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统一由供118、应(设备动力)部门按计划供应。六、劳动防护安全规章制度1 在施工现场,根据安全要求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有注意安全警示牌。2 分派专人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时时检查、监督安全问题,并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和隐患。3 要求安全防护设施健全特殊工种特殊对待,确保工作环境安全,对于高空作业、焊接、电气、粉尘及有毒施工过程,应相应分发安全带、防护手套,防毒面具等防护工具,确保施工安全。4 针对施工环境的卫生问题,制定相应的饮食、疾病预防措施,对于饮水、食堂、宿舍、营区,进行卫生监督。5 制定医疗保障制度。定期进行医疗检查,防止传染病的传播。七、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制度1 公司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教育119、培训及宣传活动,提高全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2 细化安全组织机构,划分安全责任区。3 制订各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制度,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4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研究下步安全技术措施。5 总结以往安全事故,群策群力分析原因、制订安全隐患预防措施。6 制订事故急救方案,预防、减少事故损失。7 举行安全生产考核活动,奖励安全工作先进个人,鼓励全员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八、生产管理例会制度1公司生产管理部、技术监督部定期组织召开生产管理例会。2 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及在建工程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3生产例会中,公司生产管理部、技术监督部,对公司生产情况进行汇总,并传达上级下发有关文120、件、通知、通报等内容。4各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情况,在会中进行汇报。有关内容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协调解决。九、例会出勤管理制度1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提前向生产经理马磊请假,否则,按无故缺席通报批评,扣1分,并处100元罚款。2 迟到一次扣0.5分,通报批评,并处50元罚款。十、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为了深化企业的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生产效益,从而推动本公司发展壮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管理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行业特点及现状,针对生产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管理、考核的依据,针对广大职工和管理人员,确保我公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一121、)现场管理1、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2、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公告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等。4、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应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5、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和安装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和接电。6、施工现场必须有保证施工安全的夜间照明。7、施工机械必须按照施工平面布122、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8、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执行使用机械的操作规程,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9、施工单位应保证现场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和使用状态。10施工现场的场容、场貌要整洁,随时清理施工现场内的垃圾。11、施工现场的周围要有防护设施。12、现场材料要归方归堆,物料摆放合理。13、各施工现场、车间、易燃易爆品附近、库房、宿舍、材料加工场地,需有专人负责。发现随意动火、吸烟一次罚款100元。14、施工过程中不准在室内乱接电线,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必要时经施工员和安全员批准,按规定程序安装。15、施工用电、动火需经主管领导或安123、全员同意。在站区或易燃易爆区内动火必须预先打动火报告方可动火,否则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元。16、在站区或易燃易爆区内不能穿钉子鞋、不得使用能发生火花的工具,否则罚款100元。17、五级风以上的天气,禁止高空作业和室外动火,否则发现一次罚施工单位和当事人各500元。18、施工临时用电不许用裸导线,保险丝不许用铜和其他金属代替,用电线路必须绝缘可靠,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19、当现场上下投料时,上下人员应相互呼应,下方需有专人警戒,否则发现一次罚当事人50元。20、氧气瓶和乙炔瓶要分开存放,使用时二者要保持相距10米以上,否则发现一次罚当事人50元。2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否则一124、人次罚款10元。22、严格按国家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规程进行施工,违反一次罚款100元,并立即整改。(二)生产管理考核1、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基建管理有关规定,将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取消评优资格或取消在我公司工程施工资格。2、各项资料不及时上报工程管理部,每拖延一天罚款100元。3、违反现场文明施工规定,每发现一个问题罚款50元。4、施工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或资料不真实,每发现一个问题罚款50元。5、工程未办理开工报告而开工的,按实际开工日期与批准的开工日期计算,每差一天罚款50元。6、施工现场材料堆放不规整,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7、施工现场无各项管理制度,每发现一处罚125、款100元。8、施工现场无工程公告罚款100元。9、现场管理人员不按要求配戴证卡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1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不按要求架设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11、施工机械禁止无证人员操作,否则罚款200元。12、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没按要求清理建筑垃圾,罚款200元。13、违反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者,每次罚款100元。14、工程罚款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各种罚款用于奖励优质工程、项目管理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七章 岗位安全管理制度一、经理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生产安全负责,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126、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创建安全的作业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定期向企业职工代表会议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2制定企业各级干部的安全责任等制度。3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4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竟赛等活动。6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7领导干部和各职能单位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8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9提出处理意见和改革措施,并督促实施。二、主管安全经理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行国家有关劳动法令、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对本公司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127、负直接领导责任。2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3至少每月研究总结一次安全生产工作。4组织定期(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季节性)和不定期的各种专业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按“三定”的原则进行整改,保证安全生产。5组织对人身伤亡事故及重大人身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预防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6组织起草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防署饮料的发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劳动保护用品可靠性、实用性负责。7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尤其是对特殊工人员和公司科级以上干部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8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9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128、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和建议经理奖励。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否决权。11组织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2按国家有关法、法令和规章制度,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三、技术负责人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临时用施工组织设计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2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付诸实现。3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4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129、施。四、支部书记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是公司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之一。党委对行政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监督,保证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对公司的各级领导干部、全体党员经常进行“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并要求党员、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3要求企业各级领导必须把安全与生产真正统一起来,重视工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使实现劳动保护成为社会主义企业的一种自觉行动。4教育干部懂得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和职业病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保证生产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5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从理论上、思想上、实践上提130、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树立安全生产的统一思想,用辩证统一观点处理好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的关系。五、工会主席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支持和监督行政搞好安全工作,将安全工作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议事日程。2充分发挥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检查工作。3组织开展劳动竟赛并把安全列为重要内容之一。4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5督促工长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预防事故防护能力。6发生事故时,要及时上报领导,并经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并制定出预防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六、主131、任、队长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主任、施工队长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2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3.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4.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5.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七、项目经理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项目经理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方面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2.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3.组织制定和实施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技术措施。4.经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消险、确保施工132、作业的安全。5.督促工长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防护能力。6.发生事故时要及时上报领导,并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并制定出预防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八、工长、施工员、车间主任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工长、施工员、车间主任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安全网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3.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4.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九、技术员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技术133、员应对施工现场,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尽职尽责,对技术安全工作负责。2.按照国家、省市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齐全,针对性强。3.及时解决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技术问题,还要根据施工生产和季节气候变化情况,制定预防性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4.协助工长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活动。5.按照施工设计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有关人员贯彻执行情况。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人、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工作。7.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现象,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解决。8.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134、,协助编制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十、班组长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班前活动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所用的机具和安全防护用品以及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工作中时刻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现象要抵制。3.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作业中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停止施工,立即向有关人员反映解决。4.按时参加班组召开的班前、班后安全会、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正确使用、爱护和保管劳动保护用具。十一、材料员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对施工现场实现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机具、要按计划保证供应。2135、.对进入现场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等)要认真检验,不合格品不准发放使用。3.对进入现场的机具,材料等要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所规定的位置堆放整齐。十二、质量员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质量员要对因工程质量问题而导致发生伤亡事故负责。2.认真检验有关建筑材料的材质质量,防止因材质问题而发生事故。3.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作业,认真执行质量标准,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而导致发生事故。十三、核算员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在本职业务范围,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2.把安全生产列入经营承包的内容,并按照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指标,督促实施。3.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在工程预算中计算、提出136、安全技术措施费,并督促安全措施费专款专用。十四、专职安全员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本例及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2.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3.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6.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工作。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137、报告领导处理。9.对违反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报告。十五、驾驶员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2、遵守交通法规。3、服从领导分配,按要求规定出车。4、负责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5、填写设备运转记录。6、出车时不喝酒,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听从领导指挥,证件齐全,按路单规定路线出车。7、遵章驾驶,严格执行HSE作业指导卡,保证行车安全。8、按标准检查保养车辆,坚持“三检”保持四清,防止“四漏”,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工作,车辆不带病行驶,确保车辆和人身安全。9、运转记录填写真实、准确,无涂改。10、精心维护驾驶车辆,保证修理费和138、油耗控制在标准内。11、对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后果承担直接责任。12、因违章操作或保养不当造成的后果承担直接责任。十六、电焊、气焊工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2、认真遵照焊工有关管理规定。3、坚守工作岗位,熟悉施工图,工艺等验收规范,按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对所有使用的设备,工具要做到“四懂”(懂性能、结构、使用、防护),“三会”(会操作、保养、排除故障)。5、严格执行操作规程,HSE作业指导卡和各项制度,认真做好设备设施的组装、焊接工作,确保工作质量。6、正确使用焊工设备,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完好。协助班长做好焊接方面记录。7、139、严格执行工、护具定置管理制度,定置摆放,管理有序。8、焊接场地要合理安排,事后要进行清理,摆放整齐,搞好整洁文明施工,工作场所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防爆。9、严格按电焊、气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10、认真做好交接班,如实填写原始记录。11、负责完成施工项目生产工艺、管道、阀门与设备的组装、焊接等工作,焊接前,对工具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12、对完不成本职工作承担直接责任,凡违章违纪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者,应负直接责任。十七、电工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2、熟悉电工岗位规范。3架设的临时电线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线路必须绝缘良140、好,电动机械要做到一机一闸、一箱及一个漏电保护器,严禁一闸多用,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时,要拉闸断电。4、电工操作人员必须经专用培训持证上岗,非持证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电工作业,同时负责电工用具、工具的使用和保管。5、严格执行本岗位操作规程,HSE作业指导卡和各项规章制度,对电器设备和线路按要求进行安装和维护,并做好原始记录,确保工作质量。6、负责施工项目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维护及安全检查工作。7、按时对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或故障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保证安全运行。8、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电工工具和用具,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定置摆放,管理有序。9、对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承担直接责141、任。10、对未执行岗位操作规程HSE作业指导卡和各项规章制度,造成的后果承担直接责任。11、严格按电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十八、架子工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2、熟悉架子工岗位规范。3、坚守工作岗位,熟悉各种脚手架的材料、规格、质量规定,按各种不同形式的脚手架搭设规范施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扣件、跳板、钢丝等架料严禁使用,杜绝违章指挥。 5、严格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6、经常检查工地脚手架,发现异常及时排除,不允许不安全因素存在。 7、做好交接班,填写好原始记录。 8、努力钻142、研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9、违章、违纪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者应负直接责任。10、凡因脚手架搭设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或经济损失搭设者负直接责任。11、对脚手架搭设的安全性承担主要责任。12、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的事故承担主要责任。13、对搭设脚手架使用不合格材料承担连带责任。十九、砖瓦工、抹灰工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2、熟悉本岗位规范。3、坚守岗位,熟悉施工图纸和验收规范,按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施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正确使用泥工机械设备和工具,保证安全生产。 5、施工图纸要妥善保管,用毕交回。143、6、努力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7、做好交接班,填写好原始记录。 8、节约材料、回收余料,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洁。 9、凡因违章、违纪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者,应负直接责任。 二十、木工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2、熟悉木工岗位规范。3、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木工机械设备和工具,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4、合理配料、下料、精心施工,提高木材利用率,降低消耗。 5、加强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6、严格遵守防火制度,木工房内严禁烟火,不准在木工房内吸烟。7、坚守工作岗位,熟悉施工图纸加工工艺及验收规范,按设计要144、求和验收规范施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8、认真做好交接班,如实填写原始记录,搞好整洁、文明生产。 9、凡故意违章、违纪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者,应负直接责任。 10、节约材料、回收余料,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洁。 二十一、油漆工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2、熟悉油漆工岗位规范。3、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机械设备和工具,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4、严格遵守防火制度,油漆间内严禁烟火,禁止在油漆间内吸烟。 5、管好油漆、玻璃等材料,合理配料、下料、精心施工,提高材料利用率,降低消耗。 6、加强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技术水平。7、145、认真做好交接班,如实填写原始记录,搞好整洁、文明生产。8、坚守工作岗位,熟悉油漆工艺及验收规范,按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施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9、凡故意违章、违纪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者,应负直接责任。二十二、起重工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2、熟悉起重工岗位规范。3、起重操作时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精力必须高度集中,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4、起吊前,应对起重机具、绳索、吊钩等进行全面严格检查,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者,要立即更换或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处理,不得草率从事。 5、起吊时,应先进行试吊,严禁超负荷运行,要慢起慢放,严禁用起重机具拉扒其它物品。 6、146、非排除故障时不允许从吊绳或悬臂等处扒上扒下,更不能利用起重设备运人上下。 7、不得叫非起重人员代替操作。 8、起重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者方可从事作业。9、禁止任何人站在运送的物品上面或者在下面逗留和行走,物体悬空的时候,驾驶人员不能离开现场。 10、违反上述各条者,均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十三、石工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2、熟悉石工岗位规范。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4、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安砌条石时,必须搭接错缝,灰浆饱满,打平基座,严禁塞垫。 5、施工中,组砌合理,147、选料均匀,严格控制宽、高度和基础标高。 6、节约材料、减少浪费、保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7、认真作好交接班,如实填写原始记录。8、坚守工作岗位,熟悉施工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按设计要求和规范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9、凡因违章违纪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均由事故责任者负直接责任。 二十四、钢筋工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2、熟悉钢筋工岗位规范。3、熟悉施工图和钢筋的力学性能,按照施工图纸要求和验收规范,精心施工,确保结构安全。 4、各种规格的钢材,应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 5、多人合运钢筋要起落一致,人工上下运送,不得站在同一直线上,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踏落。 6、不准站在钢筋骨架上绑扎立柱、墙体钢筋绑高层圈梁,墙柱等钢筋必须搭设脚手架和安全网,并拴安全带。7、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和隐蔽记载。8、节约材料,准确下料,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9、严禁违章作业,否则事故损失由违章者负其责任。10、未经许可,严禁钢材代换,钢筋必须除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