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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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09391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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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港口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减少违章现象,杜绝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职工生命的安全和健康以及财产安全,根据集团安质xx9号文关于下发xx港务集团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的通知,经公司安委会研究,结合集团关于加强劳保用品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工安委20102号文)中劳保用品穿戴方面做以下相关修订:第一条 对有违反下列行为的给予处罚或处分:序号项 目扣发标准处罚对象一劳保用品穿戴方面1.1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安全帽2、(含未系帽带、不合格安全帽的)100元/人次违规个人和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长1.2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救生衣(含未系衣带、不合格救生衣)150元/人次违规个人和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长1.3电焊作业未戴专用手套或未戴防护面罩的50元/人次违规个人和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长1.4高空作业时未系好安全带,或穿硬底鞋、带钉鞋、易滑鞋100元/人次违规个人和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长1.5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赤膊50元/人次违规个人和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长1.6补充说明:任何人进入工程施工、作业场所必须正确穿戴劳保用品;公司采购部门与各工程部、项目部共同做好工程、项目的劳保用品采购、3、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劳保用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发现一起5人以上(含5人)违规的,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因劳保用品穿戴不规范而造成人员伤亡的,加重处罚。二用电不安全方面2.1用其它材料代替熔丝或将线头直接插入插座50元/次电工2.2施工现场的电线一漏多用、达不到“五线制”标准100元/次电工2.3漏电开关试跳不灵或试跳记录不及时50元/次电工2.4电箱前道路不畅通,电箱内放置其它物件50元/次班组长或电工2.5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架设或埋地不符合规范要求100元/次电工2.6非电气或机械操作人员使用或玩弄机电设备100元/次违规个人2.7现场用电有接插座现象50元/处电工2.8宿舍私拉乱接电4、线100元/处违规个人2.9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烧电炉、煤油炉、火炉50元/处违规个人2.10用自制热水器或电热棒烧水,在宿舍开小灶50元/次违规个人三措施不安全方面3.1施工预留洞口、临边未按要求采取齐全有效的防护措施100元/处项目经理、安全员3.2灌注桩施工平台防护栏杆没有设立或过低等不符合要求的100元/次班组长3.3灌注桩施工平台木板铺设不到位或未按要求采取加固措施100元/次班组长3.4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及其它使用不安全脚手架100元/次班组长3.5水上施工没有配备救生圈或交通船等救生器材50元/次项目经理、安全员3.6存在”三合一”场所的(宿舍仓库车间)300元/次项目经理、5、安全员3.7安全警示标志、标语未设立或不足的50元/次项目经理、安全员四施工现场其它不安全行为4.1酒后上班,在施工现场打闹100元/人次违规个人4.2高空作业往下或往上抛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件100元/次违规个人4.3起重作业时,没有指挥人员指挥现场操作,垂直吊臂下站人100元/次班组长4.4机械设备带“病”工作或超负荷作业100元/次班组长4.5施工现场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未设立50元/次班组长4.6电、气焊作业点与易燃易爆物之间未达安全距离,50元/次违规个人4.7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未达安全距离50元/次违规个人4.8氧气瓶和乙炔瓶夏季没有防晒措施50元/次违规个人4.9施工现场材料工具乱堆放6、,钢筋头及铁钉等外露可能伤及人50元/次班组长4.10在易燃场所吸烟、生火100元/次违规个人4.11施工现场其它不安全行为50-200元/次违规责任人五安全内业管理5.1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或未签订分包安全协议的100元/次项目经理5.2未建立健全三级教育卡50元/次专职安全员5.3未建立健全职工花名册50元/次专职安全员5.4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0元/次专职安全员5.5未建立健全安全防护用品领用登记表50元/次专职安全员5.6爆破所用火工材料未建立健全台帐50元/次专职安全员5.7爆破、安装、工作平台等重要专项方案未经审批即行施工200元/次技术负责人5.8未建立健全防台、防汛、事故紧急处7、理预案200元/次项目经理六隐患排查6.1未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100元/次项目经理部6.2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50-1000元/项项目经理部以上情形如第二次发现同一违规行为的将加倍处罚。责任部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负管理或连带责任,酌情分别给予100-50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分或清退。以上扣发款从职工的安全奖、绩效工资或工地补贴中扣发,每人全年累计扣发金额不得超过其职工本人全年的安全奖、绩效工资或工地补贴的总和。第二条 事故考核违反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构成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及管理权限由相应机关或上级单位进行责任8、追究。序号项 目扣发标准行政处罚七安全事故7.1特大事故(一次损失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事故)或人身死亡事故扣发主要成员6个月安全奖并按6个月安全奖的50%予以经济处罚取消部门或项目经理部及主要成员两年度各类评先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7.2重大事故(一次损失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扣发主要成员2个月安全奖并按2个月安全奖的50%予以经济处罚取消部门或项目经理部及主要成员当年度各类评先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7.3较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或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扣发主要成员1个月安全奖并按1个月安全奖的50%予以经济处罚取消部门或项目经理部及主要成员当年度各类9、评先资格7.4一般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扣发主要成员1个月安全奖取消部门或项目经理部当年度安全评先资格7.5轻伤事故扣发主要成员半个月安全奖取消部门或项目经理部当年度安全评先资格7.6重伤事故扣发主要成员2个月安全奖并按2个月安全奖的50%予以经济处罚取消部门或项目经理部及主要成员当年度各类评先资格7.7严重未遂事故扣发主要成员1个月安全奖取消部门或项目经理部当年度安全评先资格部门或项目经理部主要成员是指部门经理、副经理、项目经理部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不受工作变动或分工变化的影响。第三条 对下列的个人或班组给予奖励:3.1模范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无伤亡事故,整个项目施工过程实现“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给予个人奖励300元。3.2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奖励1000元。本条例经公司安委会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xx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