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港口生产项目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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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40243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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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港口生产项目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机电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港口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运行部、机关各部室。第二条 设备安全管理包括设备安全装置的配置和设备在选型、安装、使用、保养、检修、报废全过程中所有影响设备安全因素的控制。第三条 安全装置是指为保证设备安全和避免造成人身伤害而必须配置的各种工作防护、保护装置。第四条 设备安全2、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分类管理”的原则;坚持设备安全“责任化、系统化、制度化”。第五条 根据设备对生产的影响和运行风险程度,将设备分为两类:重点设备和一般设备。(一)重点设备包括: (1)大型港机:翻车机、堆料机、取料机、装船机、皮带机、港作船舶、轮胎起重机(25吨级及以上)。(2)特种设备:中央空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不含大型港机中的起重机械)。(3)辅助生产设备:各类流动生产机械(不含起重机械)、1000KVA以上的供、配电设备。(二)一般设备:重点设备以外的设备。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六条 安质部职责:(一)组织制定、修订相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运行部的执行3、情况。(二)定期组织对重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三)参加设备轻微事故以上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当设备事故伴有伤亡事故时,安质部为主管部门;参加公司安全例会,布置设备安全工作要求。(四)定期对本单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五)定期召开设备安全会议,总结布置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第七条 设备部职责:(一)设备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重点设备的点检技术标准,制定设备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并监督检查各运行部的执行情况。(二)设备部负责设备选型中有关安全要求条款的制定;确保新购置及技术改造设备的安全操作说明书、维修保养资料和相关图纸的完整提供。(三)设备部负责审查重要设4、备的改造方案;负责组织5万元以上(含本数)设备维修项目、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的质量验收。(四)设备部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当设备事故伴有伤亡事故时,配合安质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公司安全例会。第八条 各运行部的设备安全由部门副经理负责,并设专职设备安全员,相关职责由各部制定。第三章 设备安全管理的通用要求第九条 各类设备的选型,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方面的强制性标准要求。第十条 各类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配置齐全、有效,并符合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强制性校验的安全装置及其附件按规定由专业机构定期校验;非强制性校验的安全装置及其附件,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校验周期并进行校验,保证其有效性。第十5、一条 各类设备的技术资料必须齐全。第十二条 设备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并取得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证件后,持证上岗;各类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各单位应按规定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定期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及考核工作,并制定出详细的计划。第十三条 设备安全要求(一)设备机械传动机构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设备上的人行梯、平台等必须符合国家劳动安全技术标准,并保持整洁、畅通。(二)设备的危险部位应有警示性标识或说明;流动港机行走警示装置必须齐全;大型港机作业或移机前应有声、光报警。(三)设备上应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四)设备6、上各部位的照明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使用过程中保持其完好。(五)设备出现异常时必须立即检查修复,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六)设备上严禁存放杂物;作业后及时清扫,保持设备的整洁。第十四条 重点设备所属单位应建立设备安全方面的会议记录和设备安全整改记录。第四章 大型港机安全管理第十五条 司机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需更换和补充必须严格履行公司相关规定。第十六条 必须制定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一)相关人员职责(二)安全操作规程;(三)日常及定期检查制度;(四)设备运行日志;(五)交接班制度;(六)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制度;第十七条 司机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7、止超规范、超负荷操作。设备运行主管人员有权对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第十八条 日常保养要做好记录,运行部技术员负责检查验收。第十九条 维修、技术改造安全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必须预先审核承包方的资质;列入公司计划的设备维修、改造项目,其维修、改造方案应征得项目主管部门的同意。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与承包方签订安全协议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的验收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单位、安质部及相关单位参加,应做好验收记录。第二十条 相关大型港机的防风技术要求、防风抗台状态与措施、相关部门职责与分工,执行港口大型装卸机械防风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安全运行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检8、查必须制定点检标准,严格执行点检制度。根据本公司的生产特点和设备情况实行点检制度,落实设备的点检、周检、月检和专项检查制度。(一)点检由操作人员和巡视人员在交接班和运行中进行,对设备技术状况进行确认。检查内容执行本机点检标准并填写点检卡。发现问题和处理情况应记录在交接班日志中。(二)周检由运行部副经理负责组织,由相关班组和人员进行,检查周期为每周,时间由各运行部室确定,检查内容执行本机周检标准并填写周检卡。(三)专项检查由运行部副经理负责组织,由相关班组和人员进行,检查周期由运行部确定,检查内容执行本机专项检查标准并填写专项检查表。检查结果和问题由运行部主管技术人员记录到相关技术档案。专检中尽9、量采用先进的仪器和手段进行原始数据的采集、统计和分析,为确定设备安全状态提供可靠的依据。设备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包括钢结构、重点部位、换季、设备故障诊断、专业要求及紧急情况下的临时专项检查。(1)钢结构专项检查:大型港机金属结构主体及关键构件,每年必须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看是否有断裂、开焊、变形、严重锈蚀等现象,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大型港机应建立钢结构应力档案和探伤档案,投入运行5年内至少要进行一次钢结构应力测试和重点钢结构探伤,满5年后每2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力测试和探伤。(2)重点部位专项检查,检查部位至少包括:各安全装置、钢丝绳和滑轮组、驱动装置、重要连接和固定部位,检查周期按照设备部安10、排进行。(3)换季专项检查,主要包括:相关设备更换燃油、润滑油情况。冬季检查相关大型港机的防冻、防滑及保温措施;相关工属具的安全检查。夏季检查防风、防台措施情况,夏季到来前的季节性保养情况。(4)故障诊断专项检查,可以自查或委托有相应专业资质的机构进行。(5)有专业要求的专项检查,执行专业检查规范。(6)紧急情况下的临时检查,检查内容视紧急情况或相关设备事故情况而定。第二十二条 电力设施的运行检查应按规范要求进行。第二十三条 大型港机的关键部位,必要时应配备相应的在线状态监测装置。第二十四条 运行部对大型港机及其控制系统的运行程序和重要数据必须每月进行备份并刻录成光盘归档。如有更新必须预先对原11、数据进行备份。第二十五条 公司设备部每季度组织一次设备综合联查,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或通报并列入经济考核。第五章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第二十六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和台帐。第二十七条 特种设备的注册、检定、改造、大修、年检等审批手续由设备部负责到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并备案。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章 辅助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第二十九条 在保证实施专业管理的基础上,参照大型港机设备的安全管理进行。第七章 一般设备的安全管理第三十条 一般设备包括:车辆、工程机械、动力机械、环保设备、通信设备、计测仪器、行政办公、广12、播电视设备、其它设备。按其运行风险分为、三类:(一)类包括:车辆、工程机械;(二)类包括:动力机械、环保设备(生活区)、通信设备;(三)类包括:计测仪器、行政办公、广播电视设备、其它设备。第三十一条 类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参照特种设备进行。类设备的安全管理可参照大型港机进行,但其运行检查频次可低于大型港机。、类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安全标准,识别设备的危险及危害因素,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好日常维修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类中的工程机械在施工作业中作好安全标识和监护管理。第三十二条 车辆要按规定做好保养;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况安全检查制度;禁止疲劳驾驶,严13、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特殊情况下车辆在非工作时间的出车,要经过相应部室主管经理批准并填写相关记录。第三十三条 安质部要定期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车况不达标者必须停运。对接近报废年限的车辆,要重点检查,要做好报废的监控管理。第三十四条 类设备使用单位要制定保管制度,并责任到人;对精密、贵重设备,在搬运、存放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要有适宜的保存环境;办公设备要做好电源的管理;计算机及局域网设备要按科技信息中心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工作。第八章 设备的报废第三十五条 设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又不具备修复价值时,必须进行报废,具体按照公司机电设备固定资产管理细则执行。第九章 设备事故上报与处理第三十六条 设备事故的上报、等级划分、责任认定、处罚执行公司的机损事故管理办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处罚办法。 第十章 奖罚第三十七条 按公司机电设备安全考核标准对运行部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第三十八条 对防止重大机损事故及采用先进技术和装置改善现有设备安全性能的单位和个人,设备部、安质部组织认定后,予以奖励。第十一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设备部负责解释。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