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机电设备部使用及维修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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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314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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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机电设备部使用及维修管理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机电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设备管理,确保完成装卸生产任务,创造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辅助生产等设备的管理。第三条 公司的机电设备管理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以服务公司生产创造经济效益为目的,追求设备无故障安全运行为目标,坚持设备计划检修、预防维修和专业化维修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现代化设备管理体系。第四条 在设备管理的过程中,利用现代化技术,实行设备全2、面管理,对关键设备实施重点管理。第五条 设备管理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纳入主管副总理经理责任目标,并层层进行分解、落实考核。第二章 设备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 设备管理在组织上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主管副总经理对公司设备负全面责任,设备部为设备管理的职能机构,各运行部为设备的直接使用与管理单位。第七条 主管副总经理职责(一)全面领导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二)对公司的设备管理方针、目标做出决策。布置、检查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审批设备购置、维修、报废、更新、技改等计划,主持处理重大设备事故等。(三)正确处理生产、维修和保养的3、关系,协调设备管理与其他管理的关系。(四)协助公司总经理完成任期目标中有关设备方面的指标。第八条 设备部职责(一)在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设备管理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各类技术管理标准,并根据公司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二)负责公司机电设备固定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各运行部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审查、平衡装船部、卸车部、生产服务部和船务部维修计划,编报公司维修计划,并直接负责设备委外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技术改造的管理与实施工作。(三)根据设备保修计划和生产计划,提供设备运行和维修所需的燃、润、物料及备件。(四)做好固定资产设备的采购及报废、处理4、等工作。做好备件的采购、验收工作,对进口备件和重要备件发放把关。(五)协调设备运行与维修保养的关系,保证设备的维修时间。(六)组织处理各级机损事故。第九条 各运行部职责(一)认真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直接负责本部门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二)确保本单位设备的完好,做好各项设备基础管理工作,用有效的管理保证公司下达到部内各项设备指标的完成。(三)主动协调生产、维修、检查和保养之间的关系,做好维修计划,安排好设备的修理、检查和保养工作。(四)充分发挥本部门设备管理人员的作用,调动设备管理人员开展设备管理的积极性,积极做好设备维护和技改工作。同时规范设备的操作和使用,确保设备创造最大效益。5、第十条 生产业务部职责(一)掌握装卸设备的技术性能,熟悉其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和调度装卸设备。(二)支持和配合设备部、各运行部按计划完成设备的修理和保养项目,会同有关单位处理协调好生产和维修的关系。(三)组织好装卸设备的交接班工作;合理安排生产设备的使用,保证运行部门进行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点检工作的时间。第十一条 计划财务部职责(一)负责设备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实施财务监督。(二)负责设备使用过程中各项消耗费用支出结算,按计划进行有效控制。(三)配合设备部搞好成本管理,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第十二条 安质部职责(一)负责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责任的制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二)参与对设备6、机损事故的处理工作。(三)负责设备操作、维修、管理者的安全教育、考核,对公司的设备管理,设备配置,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第三章 机电设备固定资产管理第十三条 机电设备固定资产范围:机电设备固定资产的设备、设施、器具、工具应同时满足下面两个条件:(一)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二)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第十四条 机电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计划管理,购置管理,验收管理,在使用过程中的统计、普查、技术状况分类、调拨、转让、租赁等管理,报废管理,盘盈盘亏管理和资产清查等内容。还包括利用EAM等软件对固定资产实行的动态管理。第十五条 公司各有关单位和人员严格执行机电设备固7、定资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做好机电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第四章 机电设备使用第十六条 机电设备的使用原则:(一)作业中应当使用一、二类设备,停用三类设备,禁止使用四类设备。(二)在使用设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单机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工作标准,实行定人定机制,合理使用设备。(三)设备只能由下列人员进行操作:(1)正式司机。(2)在正式司机直接监督下,学习期满半年以上的学徒工等培训人员。(3)持有有效操作证的其他人员。(四)在组织生产作业时,应选择经济合理的流程和工艺,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降低成本和消耗。第十七条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按规定程序上报,使用单位及有关人员尽快组织力量排除。第十八条 故8、障发生后,司机应将其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以及采取的措施,排除故障所用时间等,认真如实填写在运行日志中。第十九条 对于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相关设备交接班制度;单班制设备应有运行记录。第二十条 装卸设备的作业严格按中控调度指令执行;供用电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按供用电管理办法执行;其他设备的使用严格执行作业票制,没有作业票,严禁使用设备。第二十一条 设备部制定装卸工艺技术标准,安质部制订设备操作规程,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第二十二条 对设备使用要求达到“三好”和“四会”(一)“三好”:(1)管好设备: 操作者应负责保管好自己使用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其他人操作使用(2)用好设备: 严格执9、行操作规程和工艺规程,不超负荷使用设备。禁止非规范操作。(3)修好设备: 设备操作人员要配合设备的维修,及时排除故障。(二)“四会”:(1)会使用: 操作者应熟知设备操作规程,熟悉设备性能、结构、传动原理,正确使用设备。(2)会维护: 学习和执行设备维护与润滑规定,上班加油,下班清扫,经常保持设备内外清洁、完好。(3)会检查: 了解自己所使用设备的结构,性能及易损零件部位,熟悉日常点检,并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日常点检。(4)会排除故障: 熟悉所用设备特点,懂得拆装注意事项及鉴别设备正常与异常现象,会做一般的调整和简单故障的排除。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协同维修人员进行排除。第五章 机电设备10、检查与保养第二十三条 为了确保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保证正常运行,对设备必须进行检查和保养。第二十四条 公司设备的检查主要以点检为主。设备的点检是指为了维护设备的规定功能,依据相应的点检技术标准对设备进行有无异状和劣化情况的检查,以便提前觉察,避免因突发故障而影响设备使用,加大维修费用,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等问题的出现。第二十五条 设备点检分为日检,定检与专检。第二十六条 对于一些特殊设备检查的补充:(一)汽车以三检三查代替日检,以季检和年检代替专检。(二)对于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和变配电等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负荷或预防性试验。(三)轨道衡等计量和检测设备在执行点检同时,还要按有关文件进11、行检定。第二十七条 设备的保养是结合设备检查,通过清洁、润滑、防腐、紧固和调整的方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第二十八条 设备的保养内容分为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及包括走合保养、换季保养与封存保养三个方面的特殊保养三大类。第二十九条 设备部制定月度和年度的定期保养标准,编制和下发定期保养计划,设备的日常保养合并到设备的点检之中。在编制保养计划时,要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把特殊保养纳入其中。第三十条 设备部制定机电设备点检保养管理办法,具体规定点检保养的术语与分类,点检保养的组织机构,设备日检、定检、专检的管理内容与要求,设备保养的内容与要求和点检保养的检查与考核等各方面内容。第三十一条12、 各运行部门及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机电设备点检保养管理办法,做好设备的点检和保养工作。第六章 机电设备的故障管理与事故处理为了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降低设备的故障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加强设备的故障管理和事故处理。第三十二条 故障管理(一)各单位对本单位的设备故障要作好统计和记录。对于装卸设备,在装卸生产过程中,因设备故障造成停机时间超过30分钟的纳入故障统计范围。(二)各部主管经理根据所掌握的设备状况和故障情况,指派本单位主管设备管理人员对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查明故障原因,提出为减少类似故障而采取的检查保养措施,并将有关内容记录在运行档案上。(三)运行部认为一时13、不能彻底解决的故障和问题,运行部做好详细记录,并密切注视其发展,避免大事故发生;同时上报设备部和主管副总经理,设备部组织专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四)设备部主管工程师要检查和掌握设备的故障情况,每半个月对设备故障情况进行分析,对于重复出现的故障要会同有关部门主管设备管理人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督促运行部加以落实,降低故障率。(五)对于装卸设备的故障管理,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装卸设备故障与运行状态管理办法,做好故障统计和运行状态分析等工作。第三十三条 机损事故(一)设备在正常使用期限内运行、维护、修理、吊运或者停放过程中遭受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性能下降视为机损事故。(二)机损事故的分类按酿14、成的原因分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责任事故是指由港口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是指责任事故以外的事故(如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或设备正常损坏造成的事故)。(三)机损事故的等级划分:对责任机损事故按修复费用的高低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1)轻微事故:修复费用(包括抢修费用,下同)超过2000元,低于6000元(含6000元)的;(2)一般事故:价值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港机,修复费用超过6000元低于9万元(含9万元)的;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港机,修复费用超过该机价值2,低于该机价值30%(含30%)的;(3)重大事故:价值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港机,修复费用15、超过9万元的;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港机,修复费用超过该机价值30的;(4)特大事故:按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处罚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四)公司有关机损事故处理的管理组织和职能、机损事故的处理程序、机损事故的责任划分和机损事故的处罚等内容严格按机损事故管理办法贯彻执行。第七章 设备润滑管理第三十四条 设备的润滑管理是设备管理与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设备正常运转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设备磨损延长使用寿命,降低能源消耗的保证。 第三十五条 设备部设润滑管理员,负责公司日常润滑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第三十六条 设备部经理是公司机电设备润滑工作的负责人,设备部主管工程师是润滑工作的管16、理人员,各运行部主管经理是本单位润滑工作的负责人,设备主管技术员是本单位润滑工作的管理人,保养人员是本部设备润滑工作的执行人。第三十七条 设备的润滑工作要做到“五定”:定人(定人加油)、定时(定时检换油)、定点(定点给油)、定质(定质选油)、定量(定量用油),合理使用润料,并做好润料的回收和相应的处理工作,防止污染环境。第三十八条 在润滑工作中,应实现定时润滑。逐步完善油液分析手段,实现跟踪化验,做到按质换油。润滑工作应做好原始记录和分析。第三十九条 在设备润滑工作中,公司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润滑管理办法。做好润滑工作计划,润滑工作实施,润滑材料的管理,润滑设施和装置的管理,润滑标准的管理等具体17、工作。第四十条 设备的润滑工作要与设备的检查和保养相结合。第八章 机电设备的维修第四十一条 设备的维修是公司设备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公司设备的维修以制度化、专业化和预防性维修为原则。通过日常和定期检查,状态监测和诊断等各种手段,切实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编制修理计划,修前做好技术及生产准备工作,适时地进行维修。第四十二条 设备的维修方式分为计划维修和故障维修(抢修,事后维修),计划维修分为年度计划维修和月度计划维修。公司的设备维修以计划维修为主,努力减少故障维修。在充分利用EAM等手段的前提下,逐步实现设备的预防性维修。第四十三条 设备的修理类别分为大修、项修和小修。(一)大修:设备的大修18、是计划修理工作中工作量最大的一种修理。在大修时,要对被大修设备进行全部解体,修理基准件,修复或更换全部磨损件,同时修理修整电气部分及外表翻新,从而全面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原有的精度、性能和效率。(二)项目修理: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工艺要求的某些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修理。修理时一般要求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部件,以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 (三)小修:设备的小修理是按定期维修规定的内容或针对日常点检和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和紧定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公司把设备的小修纳入到设备的检查与保养之19、中,与设备的检查保养同时进行。第四十四条 设备维修计划是公司组织管理设备维修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公司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度修理计划应包括以下修理项目:(1)大修;(2)项修;(3)技术改造;(4)实行定期维修的小修;(5)更新设备的安装。(二)月度修理计划包括以下修理项目:(1)按年度计划分解的大修,项修,技术改造,小修及更新安装;(2)根据上月设备故障修理遗留问题及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且有可能安排在本月的小修项目。第四十五条 公司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按设备月度计划保养和维修管理办法完成设备月度维修计划的申报,审核,实施和验收等具体工作;要严格完成设备年度维修计划项目的申报、审20、核、调整、实施和验收等具体工作。保证设备月度和年度维修计划的顺利实施。第四十六条 公司需要委托外单位对公司所属设备进行维修、改造及零部件制作时,在委外工作中的有关单位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委外项目立项及审核,确定施工单位,预算审核与合同签订,施工,验收结算,技术管理与监督,现场管理等内容要严格按委托外单位进行设备维修、改造及零部件制作的管理办法执行。第九章 设备的技术改造第四十七条 设备的技术改造是公司设备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应遵循确保安全,提高效率,改善性能,便利维修,简化机型,降低消耗的原则。第四十八条 设备技术改造的内容:(一)对生产工艺、设备、工属具、仪器、装置的技术改造。 (二)港口安全21、技术、供水供电、设备维修保养等方面的技术改造。(三)对引进设备部件的国产化。(四)更有效地利用和节约能源及原材料的技术改造。(五)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改造。第四十九条 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要严格执行设备技术改造管理规定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技改项目申请,技改项目评审,下达技改计划,组织实施验收和评比奖励等方面的工作。第五十条 对技术改造者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第十章 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第五十一条 设备的技术档案是指建造资料和技术改造资料,内容包括:(一)技术经济论证和建造合同;(二)由制造厂提供的原始资料,包括出厂说明书、安装说明书、验收大纲、使用说明书、配件目录、出厂合格证及有22、关图纸及电子版资料等;(三)技术改造和维修竣工图纸;(四)档案管理规定的其他资料。第五十二条 公司有关设备的技术档案,按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归档保管,设备技术档案分为单机技术资料,按机种统计和归类的技术资料,机损事故的处理报告及其他综合性资料。第五十三条 公司从设备购置到报废的全过程建立完整的单机技术资料(可以为单机履历册或单机台帐)。单机技术资料应认真填写,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更改。第十一章 奖励与惩罚第五十四条 在公司内部,每年进行一次标杆设备和优秀操作手的评比活动,对获奖的集体和个人,公司给予适当奖励。对于杜绝设备事故隐患和在设备管理、技术改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公司将成立评审委员会,设立专项基金,并根据综合技改评审结果,给予奖励。第五十五条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公司给予行政和经济处分,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机损事故的单位,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未完成设备管理指标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在经济考核中扣分。第十二章 附则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由设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