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汇编13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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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267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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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铁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2.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制度53.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84.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105.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126. 规章制度管理制度147.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68.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189.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110.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411. 设备设施检修管理制度2812. 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3313.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3614. 安全防护2、管理制度3915. 相关方管理制度4116. “三违”管理制度4417.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918.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319. 能源介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720.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921.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6222. 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6623.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6924. 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7125. 危险源管理制度7626.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9627.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0428.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11229.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评管理制度11930.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22 3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24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一、 目的 安3、全工作是炼钢厂的首位工作,搞好安全生产,关系到炼钢厂员工的生命安全。为炼钢厂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炼钢厂的安全工作生产有目标、行为有规范、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炼钢厂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各车间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三、职责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炼钢厂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的管理工作。2、安全科负责炼钢厂安全生产目标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实施炼钢厂总体、年度和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负责炼钢厂安全生产目标实施的监测、记录,负责各车间安全生产目标监测结果的汇总工作。四、程序及内容1、安全生4、产目标制定的原则(1)炼铁厂安全生产目标服从公司总体安全生产目标,是各车间分解生产目标的依据,各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要服从炼钢厂安全生产目标。(2)各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之间,要注意协调均衡,正确处理好主次安全生产目标之间的关系和任务、范围、职责、权限关系以及各个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进程上的同步关系,以保证总体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3)炼铁厂主要负责人是炼钢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炼钢厂安全生产目标全面负责,同时对各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提出要求。各车间的负责人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负责。2、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1)炼铁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初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规划、上5、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执行情况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结合炼钢厂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出本年度炼钢厂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形成文件下发至各单位。(2)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应以公司和炼钢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为基础,实行自上而下、层层分解。(3)各单位按照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要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监测、记录,并定期向安全科汇总。3、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1)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严格落实炼钢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炼钢厂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加强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技术操作和防范技能,杜绝“三违”。深化隐患排6、查治理,改进现场作业条件,追求最大限度的不发生各类事故,五个为零: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火灾及爆炸事故为零;职业病发生人次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二个达标:事故隐患整改率100%;安全教育培训率100%;(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包括以下内容:死亡事故;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隐患整改率;安全教育培训率;“三违”发生人次; 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率; 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率; 重大设备事故发生次数; 职业病发生人次。4、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依据公司和炼铁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结合炼铁厂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车7、间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还应遵循可量化监测的原则,便于定期对其进行统计和分析。(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根据当年已下发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制定炼铁厂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在炼钢厂内实行层层签订。5、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1)炼铁厂于每年初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目标制定炼铁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各车间安全生产目标,各车间应按照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工作。(2)各车间主要负责人应检查督促本车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未完成原因,保证安全生产目标进度。(3)安全科负责炼铁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施的,负责收集、汇总各单位当月安全生产目标的记录,并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运行情况。6、安全生产目标8、的评估和修订安全科应每半年对全年炼铁厂安全生产目标、各车间安全生产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估。安全科对炼铁厂安全生产目标和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进行统计和评估后,将结果上报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修订,并及时向各车间公布。7、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 (1)各车间按年总结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本车间年度考核的评价依据。(2)安全科应对各车间全年的安全工作做出客观而公正的评价,如实填写安全生产目标执行效果评价表,作为年终各车间考核评价依据。(3)安全科负责收集各车间安全生产目标评价考核情况;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对炼铁厂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制度一、目的根9、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为加强炼钢厂的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三、设置要求1、各级安全组织机构(1)炼铁厂安全领导机构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2)炼铁厂安全管理机构为安全科。(3)车间主任为本车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4)各班组负责人为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应由炼铁厂厂长担任,副组长应由炼铁厂主管安全生产副厂长担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应至少包含各车间主任。四、职责1、厂长(副)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0、标准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及其他要求,全面领导炼铁厂安全生产工作,对炼铁厂安全管理和其他安全生产重大事项作出决策;(2)统筹规划、协调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3)负责建立健全炼钢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4)组织制定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和奖惩工作;(5)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下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6)组织制定炼铁厂安全生产目标;(7)负责炼铁厂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的审核;(8)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检查、部署炼铁厂安全生产工作;(9)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整改;(1011、)听取对工伤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汇报,并做出处理决定。2、安全科、生产科职责 (1)协助分管安全副厂长组织推动炼铁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并切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制定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监督、监测、考核各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 (4)负责编制炼铁厂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5)参与炼铁厂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三同时”工作;(6)按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7)协调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并协助解决。发12、现重大隐患的,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8)参加炼铁厂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车间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9)编制炼铁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并做出评估总结;(10)协助车间做好生产现场职业危害情况的调查、分析、报告工作,针对职业危害制定防治措施;(11)督促各车间,按照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具),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3、车间主任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及炼铁厂安全管理制度,全面领导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2)落实车间安全生产目标,开展具体的实施工作。(3)参与炼铁厂召开的各类安全会议,向本车间13、员工传达公司、炼铁厂安全指示精神。组织召开车间安全会议。(4)协助、配合炼铁厂安全科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5)组织车间开展、参与安全培训。(6)组织开展车间的隐患排查工作,并落实整改情况。(6)完成炼铁厂临时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4、班组长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厂部安全管理制度。(2)负责班组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实施对安全隐患的整改。(4)负责落实本班组所属设备(含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5)组织参与厂部、车间各类安全培训与安全学习。(6)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安全。(7)及时报告安全情况。(8)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14、安全工作任务。 5、员工职责(1)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和公司规章制度。(2)参加培训和学习,丰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提高技能,增强自我防范、约束和处 理事故的能力,不断提高安全意识。(3)提出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4)及时排除/报告/举报身边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违规违纪行为,拒绝违章指挥。(5)协助事故调查和分析。(6)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和紧急抢险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加强炼铁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炼钢厂各级领导、各车间及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生命安全,保证炼铁厂生产安全、15、稳定、长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各级领导、各车间及全体员工。三、职责1、厂长(副厂长)负责组织建立、健全炼铁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科负责制定炼铁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3、安全科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四、内容与要求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应遵循“全员、全覆盖”的原则。(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符合以下要求: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要求,应适时修订;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与炼铁厂安全管理制度协调一致;责任制内容要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炼铁厂应对拟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订。316、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与修订炼铁厂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适宜性评审与修订,保持其适宜性。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修订后应以正式文件下发。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炼铁厂厂长(副厂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科、安全科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每年均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炼铁厂厂长每年年底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做好炼铁厂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保障炼铁厂的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和使用,确保炼钢厂生产正常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炼铁17、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及使用。三、内容1、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1)安全科根据安全生产费用规定的使用范围、炼铁厂安全生产情况和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编制炼铁厂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报炼铁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2)每月初,会计按照相关规定,报炼铁厂厂长审批通过后,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3)会计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的专项科目,确保专款专用。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1)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支出;安全生产检查支出;职业18、危害防治;安全标志及标识;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车间应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中填写,由安全科审核,厂长审批后,方可使用。(3)月度安全生产费用结余的,应转入下月使用。当月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应从正常成本费用中支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一、目的确定炼铁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生产过程中中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三、职责1、安全科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法律、法规及其他要19、求的识别、获取、评审和更新。2、其他各车间应定期识别和获取适用于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汇总后报安全科。3、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日常档案管理,每年应将相关清单向炼钢厂各单位发放。四、识别和获取1、识别:各车间根据炼铁厂实际情况识别适用于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报安全科汇总。2、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取:(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各级政府网站的信息;(3)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4)发行和出版物等。五、评审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识别、获取的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进行适宜性评审,并将相关内容融入到炼钢厂各类安20、全管理制度之中。六、更新当识别、获取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后,要及时对其进行评审,并更新法律法规清单,并根据其内容对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更改。七、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1、法律、法规、标准的保存采用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方式。2、对于发放的作废或过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由安全科人员负责回收并销毁,原版文件注明“作废”,当原版作废文件无保存价值,予以销毁。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炼铁厂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加强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内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的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环节。三、编21、制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由安全科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编制。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1)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的要求;(2)内容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适用于相应的岗位;(3)文体统一,用词精准,逻辑严密,力求完整。2、操作规程的编制由生产科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编制。编写操作规程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操作规程必须保证操作步骤的完整、细致、准确、量化,有利于装置和设备的可靠运行;(2)操作规程必须与优化操作、节能降耗、降低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环保有机地结合起来;(3)操作规程必须明确岗位操作人员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配合密切;(4)操作规程必须能够生产实践中不断完22、善,实现从实践到理论的提高。四、审核、下发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完成后要报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报送厂长批准下发。五、使用1、规章制度在下发生效后,各车间要严格执行,并保存相应的执行记录,以作为今后改善炼铁厂管理状况的依据。2、操作规程经批准正式生效后,分发至相应岗位实行,各岗位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提出改善意见。六、评审1、规章制度在运行一年后,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运行情况和反馈意见进行适宜性评审。2、新发布的操作规程在运行三个月后,由厂长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根据使用情况和反馈意见进行适宜性评审,后每年进行一次评审。七23、修订1、安全科根据评审结论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其适宜性。2、生产、安全科根据评审结论修订操作规程,保障其适宜性。 3、当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上级要求发生变化时,炼钢厂安全科、生产科及时对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报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炼钢厂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避免伤亡,保证安全生产,结合炼铁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炼铁厂内所有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三、要求1、特种作业的概念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技术含量高,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24、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2)年满十八周岁。(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培训与复审1、安全科应依据炼铁厂生产实际需要,及时统计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编制计划报炼钢厂厂长审批。审批通过后,安全科应及时向公司安监培训部门递交培训需求,并组织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2、取得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证书的复审,未按期复审和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将失效。3、凡到期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将操作证、许可证25、交到公司安监部门统一办理。4、复审内容(1)检查作业期间安全行为,违章记录和事故责任。(2)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3)进行理论和实际考核。(4)健康体检。五、日常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2、炼钢厂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3、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原工作。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炼铁厂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炼铁厂安全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结合炼钢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二、范围适用于炼铁厂安全文件和档案资料的管理。三26、职责1、安全科是炼铁厂安全文件和记录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文件和档案资料的下发和归档事宜。2、安监部是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和日常记录档案的管理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类档案,并定期向安监部移交相关文件和档案资料。四、归档范围1、凡是反映炼铁厂安全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等)均属归档范围。2、下列文件资料需归档管理:(1)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2)报上级部门文件;(3)公司下发的文件。3、下列安全生产档案资料需归档管理:(1)管理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等汇编资料;(2)安全会议纪要,工作计划、总结等;(3)安全教27、育培训档案,包括:员工、相关方的教育培训记录、考核记录、证件信息等;(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5)隐患排查档案资料;(6)危险源档案资料;(7)相关方档案资料,包括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8)“三同时”档案资料;(9)应急预案档案资料;(10)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要求归档的其他资料。五、归档要求1、立卷归档要求 (1)安全科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将上年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 (2)各车间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如有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3)各车间向安全科移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 (4)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28、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5)为便于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安全科应分类别建立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并保持其有效性。2、保管期限各类文件、资料、档案等至少应保存1年以上,法律法规有其他要求的,遵循相关规定执行。3、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安全科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安全科对所保存的安全生产档案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或已失效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六、借阅管理1、各车间因工作需要,借阅本车间的业务档案需经本车间主任批准,到安全科填写档案借阅单,方可借阅。 2、各车间借阅非本车间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29、所属车间同意或厂部领导批准。3、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4、借阅人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厂领导批准。 5、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7天。 6、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七、更新当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上级要求发生变化时,相关车间及时对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报批,并将新获取档案保存。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炼铁厂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职工的消防意识,消除火灾隐患,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30、适用于炼铁厂各车间及所有人员。三、职责安全科负责炼铁厂的消防安全工作。四、程序和内容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每年以培训的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3)各车间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后方可上岗。2、防火巡查、检查(1)安全科每周对炼钢厂进行防火巡查。(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3)安全科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车间,各车间接到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后及时进行整改。3、安全疏散设施管31、理(1)应保证厂内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3)严禁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管理由安全科负责。安全科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修、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1、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2、用火安全管理:32、(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车间应按规定向安全科申请“动火许可证”。(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配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位,若有动用应及时更换。(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车间负责人申请,申请车间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根据公司、厂部规定处以罚款。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增强员工安全生产责任33、感,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适用于炼铁厂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三、职责安全科是炼铁厂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单位。四、程序1、每年初,各车间应提出本车间的安全培训需求,并向安全科汇总。2、安全科收集各车间培训需求后制定炼铁厂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报送炼铁厂厂长审批。五、要求1、安全教育培训适用于以下对象:(1)炼铁厂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2)新入厂的人员;(3)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转岗、离岗人员;(5)相关方人员;(6)外来参观人员;(7)其他需要进行安全教育的人员;2、安全科应建立炼铁厂安全管34、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档案,车间该类人员的培训需求。六、安全培训教育内容1、从业人员培训:(1)安全科每年年底根据公司的要求以及炼铁厂实际情况,制定炼钢厂“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由安全科编录。(2)安全科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工作。(3)安全科根据每次培训内容设置“培训效果评估表”,检验培训内容的适宜性和培训结果的有效性。(4)安全科需根据“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的培训内容选用或编制相应的培训教材。2、管理人员的培训:(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必须由有关主管单位对其进行培训。(2)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等)的安全培训,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实施。(3)其他管理人35、员的培训由炼铁厂组织实施。3、新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新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1)厂级安全培训教育:厂级安全培训教育由安全科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培训教材及考核表由炼钢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选用或编制。教育内容为:炼铁厂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炼铁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2)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由车间主任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教育内容为: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的使用和36、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3)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班长(组长)或车间主任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教育内容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4、其他人员的培训教育:其他人员包括转岗、顶岗及脱离岗位达6个月以上者、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及外来施员工员。对此类员工的培训由公司安监部组织实施。七、安全培训教育的形式根据培训内容进行设计,可灵活多样,如课堂讲授、演练、安全知识竞赛、开座谈会。八、培训资源保证炼铁厂厂长应保证安全培训所需的资金和设备、设施,各车间保证在培训过程中的充分协调37、和配合,安全科保证做好培训前的充分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安排、教学设施配置、老师安排等)。九、培训效果保证为保证培训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安全科对每项培训要做好以下工作:1、进行培训签到。2、做好培训效果的评价调查及效果验证。3、将以上培训记录归档管理,至少保存一年。 设备设施检修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炼铁厂设备设施检修的管理,明确检修作业前的准备、安全检查和措施、作业中的安全要求等,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生产车间的设备设施的检修管理。三、职责1、维修车间全面负责设备设施检修管理工作。2、当设备设施出现异常时所在车间负责将设备设施异常情况告知维修车间,由两车间共同负责制定检修计划及施38、工前的准备。3、维修车间负责设备设施检修工作的具体实施。4、安全科负责设备设施检修实施过程的监督。四、程序1、检修委托(1)设备设施出现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上报至各车间主任,并告知维修车间、生产科。(2)设备设施按周期进行检修的,检修车间、生产科、安全科共同研究制定检修计划,维修车间全面负责检修的管理实施。2、检修前的准备(1)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3)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39、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4)设备检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吊装、进入设备内等危险作业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5)设备的清洗、置换,由设备所在车间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检测合格,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所在车间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3、检修作业(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爬梯、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2)严格执行挂牌检修制度。(3)对检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4)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40、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5)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6)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7)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8)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9)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10)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4、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41、定。(3)电气设备检修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4)在储存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所在当班负责人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负责人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5、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2)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 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3)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爬梯、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4)设备、屋42、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5)维修车间和生产科、安全科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6)设备所在车间和生产科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建立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标准,使设备设施安全正常运行,满足生产需要,根据炼铁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三、职责检修车间负责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与检验的管理、实施工作。四、程序1、设备检修人员应掌握关于设备的“三好”、“四会”,即: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性故障。“润滑五定”指的是定人、定期43、定质、定量、定点。2、操作工对所属的设备设施、管道、基础、操作台及周围环境,要求班班清扫,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设施见本色。环境干净、整齐、无杂物,搞好文明生产。3、及时清除本岗位设备设施、管道的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泄漏率。操作人员不能清除的泄漏点,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清除。3、设备维护保养时,应在停机后进行,严禁用水、冷却液冲洗或直接清擦电气元件、电柜,更不允许用压缩空气直接吹电气元件或电柜。4、设备正常工作时,不允许有电柜或按钮箱或分线盒敞开(除非因设备散热需要)。5、设备运行过程中,操作者严禁擅自离开岗位。因检查工件等原因确需离开,必须暂停设备运行。6、当设备发生较大的故障,操作者44、不能自行处理时,应立即向维修人员反映,尽量提供准确故障信息,如哪一台设备、什么动作未执行、故障报警内容、故障现象描述等,并保护现场,以便合理安排维修人员和进行故障原因分析。7、当班的操作者为该设备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协同检修人员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上签名,安全科负责进行检查。第一责任人严禁擅自将设备交给他人操作。8、操作者不得将私人物品放置于设备上,严禁将电柜作为储藏室,摆放擦布、工具、手套等一类杂物。9、操作人员必须保持设备外观的整洁,并要求每月清洗一次。10、开机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油位和冷却液是否正常、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是否有配件松动。11、设备各部分包括操作面板上的各按钮完好无45、损,功能正常,各润滑部位按规定主动及时加油,能及时补足冷却液,并按规定认真维护、保养并记录。12、设备各主要部位无油污杂物,设备表面无积尘。设备各部分包括操作面板上的各按钮完好无损,功能正常,按规定加油、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13、对本岗位范围内的闲置、封存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 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安全生产的顺利开展,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和使用,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流程、发放管理、使用管理、进入工作岗位护品着装标准管理、其他管理的基本要求三、术语1、劳动防护用品(具):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事故、减轻事46、故和职业危害伤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2、劳动防护用品分类(1)头部护具类:安全帽(2)呼吸护具类: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动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3)眼(面)护具类: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4)防护鞋类:防静电鞋、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四、管理职责1、安全科负责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管理,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管理,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防护用品的配置、发放、使用的监督检查管理。五、程序1、发放管理(1)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包括在册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2)严格按照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发放情况进行登记。未经批准47、不得随意更改发放标准。(3)新入厂职工,到车间报到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按相关岗位标准发放防护用品。(4)一名职工配发一个工种的防护用品,兼其他工种按其主要工种标准发放;对其他作业所必需的防护用品如不能代用,按其工种(岗位)标准发放。(5)职工在厂部内部调动,除特殊防护用品收回外,其它防护用品一律不收回。调换工种不再享受原工种防护用品,应按新工种标准执行,不足补齐。(6)凡脱离作业岗位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职工,防护用品使用时间从离开岗位之日起顺延。(7)新增工种或新项目投产,需配置标准以外的防护用品,由安全科按实际情况向安监部申报,经审核批准后执行发放。若因紧急或特殊情况,配置使用标准以外的防护用品,48、由厂长审批后发放,集中使用,由车间专人负责保管。(8)因公损坏而失去防护作用的,经厂长批准后,可更换,年限从更换之日计算。(9)发放给职工的个人防护用品,因保管不利,不到更换期损坏或丢失的,按使用期限进行赔偿:试用期未满1/3的,按原值的80%予以赔偿;使用期未满1/2的,按原值的60%予以赔偿,使用期过半但未到期的,按原值的30%予以赔偿;有意损坏者,按原价的两倍处以罚款。凭财务收款单据予以补发。2、使用管理(1)进入工作岗位、检修现场作业,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品,特殊工种岗位,按规定穿着特殊工作服,并正确使用。(2)使用者必须熟悉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使用前,要认真检查,49、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器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3)防护用品应妥加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4)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允许变卖。3、进入工作岗位防护用品着装标准管理(1)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戴安全帽,系紧帽带,作业现场时必须戴好安全帽。(2)进入炼铁厂作业区域的外部门人员应按照炼钢厂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佩戴好安全帽。(3)进入炼铁厂区域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三保”(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4、其他管理(1)在防护用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上报安监部,由安监部进50、行处理。(2)各使用单位定期将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等信息报安全科。(3)防护用品配置、发放、使用情况的检查要纳入安全检查之中,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使安全标志管理规范化,充分发挥安全标志在现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适用于炼铁厂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工作。三、引用标准和文件 GB2894-2008安全标志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3-2008安全色GB6527.2-1986安全色使用导则GB7231-2003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YBT9256-1996 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G51、BZ158-2003 工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GB13495-92 消防安全标识四、职责 1、安全科负责炼铁厂所需使用的安全标志的申报工作。2、安全科负责安全标志的保管、设置、日常管理与维护的检查督促工作。3、各车间负责所需安全标志检查和安全标志设置与维护工作。五、程序 1、安全标志的采购(1)安全科负责汇总、编制安全标志需求计划,提交安监部进行采购。(2)安全标志的供方所提供的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的规定。(3)所采购的安全标志到货后,安全科即提交各车间进行验收并保管。2、安全标志的设置(1)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由各车间根据现场的危险特点进行设置。(2)在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应设置安52、全标志。(3)安全标志的设置应针对场所危险和传递安全信息的需求,正确选择相应的标志类型。(4)安全标志的设置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5)设置的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洁、内容齐全。(6)安全标志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人员视线障碍物的后面。(7)安全标志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并相距危险点适当的距离,以便相关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信息。(8)多个安全标志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9)安全标志的设置方式可多样化,但应遵循稳固、明显、有效的原则。3、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1)危险场所已设置的安全标志,由所属车间(或危险场所的作业部门53、)进行管理、维护。(2)各车间在日常巡检应经常性对已设置安全标志的管理、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3)危险已消除的场所,原设置的安全标志应及时收回保管。(4)沾满灰尘、油脂类等脏物的安全标志,应及时清理干净,以确保其所表达的安全信息明确无误。(5)安全标志破损,已影响其安全信息的表达时,应及时调换。(6)安全标志发生位移,应及时调正,以防止相关人员不能及时地注意、明白安全标志所表达的安全信息而发生意外。(7)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安全标志(或在安全标志上涂画),不得挪作它用。4、自行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1)各车间因管理需要自行设计制作安全标志,须经安全科同意。(2)自行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应符合54、下列要求:a、安全标志内容须是安全标志中未规定的;b、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的类型,应参照安全标志中第4条(标志类型)的规定;c、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所采用的安全色,应遵循安全色中第2条(安全色和对比色)的规定;d、自行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的设置、日常管理、维护均遵守上述相应规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一、目的安全防护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与保障,搞好安全防护的管理,有利于安全、文明生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生产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防护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对安全防护的管理工作。三、管理职责1、安全科负责炼钢厂安全防护的全面管理工作。2、各车55、间负责本车间安全防护的维修、保养。四、程序1、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1)安全防护设施,是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避免或减少职业危害和预防工伤事故的技术措施或装备,炼铁厂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要认真管理、使用和保养。(2)炼铁厂使用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3)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工作。(4)安全科应建立完整的资料和档案。(5)安全防护设施的备品、备件须完好可靠。(6)单机或与设备配套的安全防护设施大修或更换,必须列入检修计划,由检修车间报安全科并组织实施。(7)各车间对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加强日常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8)各车间员工必须按规定使56、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出现问题时,必须及时报告或处理。(9)未经安全科批准,任何车间或个人不得拆迁或停止使用安全防护设施。(10)安全防护设施需要报废的,由使用车间提出申请,说明情况,报安全科鉴定后,提出书面意见,报安监部批准后,方可报废。2、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1)各生产车间负责本车间需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公用区域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由安全科统一协调安排。(2)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要完善,做到“有边就有栏,有洞就有盖,交叉作业有隔离,安全通道有封闭,高处作业有安全网(带)”。(3)生产过程中需采取的临时安全防护设施要做到安全、可靠、完善、适用。(4)安全防护设施要进行检验。3、安全防护57、设施的维护(1)安全防护设施以“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维护。(2)安全防护设施出现损坏的,使用车间应及时向安全科汇报,安全科应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换。4、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1)因生产作业需要移动、拆除或局部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应事先递交申请,报安全科批准后实施。恢复安全防护设施时,作业车间应通知安全科监督安全防护设施的恢复。(2)因生产作业需要临时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在完工后,作业车间应报安全科批准后,及时进行拆除,并清理作业现场。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外来单位及人员到炼钢厂作业的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适用于炼铁厂外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58、作业制度化管理。三、管理职责1、安全科是相关方管理的主管单位。2、安全科负责签订安全协议,进行厂级教育。4、各相关车间负责具体相关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管理。四、工作程序1、相关方管理的范围(1)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2)外来施工单位进入炼钢厂内部施工(3)临时进场作业(4)进场送货、取货的物流公司安全科应建立相关方名录和相关方档案。2、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1)外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及施工人员须遵守炼铁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备安全生产保障条件。(2)外来施工单位进入炼铁厂施工区,在签订工程承包协议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3)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安全防59、范措施、设备管理、安全教育、防火管理、安全检查、违范规定的处罚条款。(4)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外来维修人员),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科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正确使用、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消除事故隐患。(5)相关方单位(外来维修部门)车辆、人员进出应听从炼铁厂相关人员的安排管理。(6)相关部门人员进入炼钢厂生产危险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科应将区域内的危害因素,注意安全事项、防范的措施等内容如实告知相关方人员,防止事故发生。(7)承包工程发生变化重新签订安全协议。3、生产区域内,临时作业等安全管理(1)对生产区域60、内临时作业、外来人员以安全教育、张贴外来人员需知等形式告知安全注意事项。(2)进入生产现场,按规定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3)对生产区禁烟、车辆限行等要有明显标志。4、其他事项(1)施工单位用电、用水必须告知炼铁厂维修车间和安全科,由炼铁厂水、电工安排供给;拆除水、汽管道及供电线路时,必须告知维修车间安排水、电工监管。若自作主张拆除及安装使用造成浪费及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的,由施工方负责。(2)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务必积极配合炼铁厂管理人员,协调好各种事项,安全、有序、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炼钢厂施工项目。(3)相关方需较长时间在炼铁厂内区域作业的,应按炼铁厂安全方面规定的条款,由炼铁厂安全61、科与相关方签订专项安全合同。并接受安全科的监督。(4)由于施工单位安全及防护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方面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部门承担。“三违”管理制度一、目的“三违”行为是引发事故、甚至引发特大、重大事故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也是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顽疾。惩治“三违”就是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确保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有效杜绝“三违”现象,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维护炼钢厂的根本利益,规范“三违”行为处理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稳定形式,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各车间及全体员工。三、要求1、安全科负62、责公司“三违”的全面管理,负责组织查处“三违”的行为,并对“三违”行为人员进行教育、通报和处罚。2、炼铁厂各级领导、各车间管理人员、各班组长均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高度重视、做好表率,在安全生产中带头抵制“三违”行为,并按规定进行“三违”检查。3、各车间的管理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组织生产,杜绝违章指挥。要定期组织本车间人员进行“三违”行为识别,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不安全行为和习惯性违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三违”的措施,并组织落实。4、各车间、班组负责人要做好本车间“三违”行为的检查、登记、统计、考核工作,对员工持续开展安全意识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职工自我保护63、意识,自觉遵章守纪。5、各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禁止在工作中因担心完不成任务或抢时间而冒险违章。6、任何员工均有义务检举“三违”行为。四、内容1、“三违”是指以下行为:(1)违反劳动纪律(特指有窜岗、脱岗、睡岗、迟到、早退、酒后上岗、班中喝酒等引发各类人身伤害未遂事故的行为);(2)违章操作;(3)违章指挥;2、“三违”考核条款:(1)严重违章禁令条款,以下属直接威胁到员工生命的严重违章,如有发生给予从严从重考核。特殊工种无证操作或无证驾驶工程车辆的;设备检修时未按要求停电、挂牌的;擅自启动已停机挂牌设备的;处理设备故障该停机而未停机的;穿、跨越运转64、中设备或未按规程进行停机就实施清扫、加油、修理等作业的;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擅自调整、取消设备安全装置的;在重点防火部位无证动火的;未取得本岗位上岗资格,擅自单独操作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乘坐吊物升降装置的;饮酒后作业的;因违章造成消防设施误动作的;带负荷拉闸(制动设备)的;监护作业一人独自作业的。(2)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定量罚款处罚。设备检修挂、摘牌不到位有责任的;有毒有害区域(含有限空间)巡检、作业未带相关有效检测器的;指挥吊装、遥控操作者不跟踪吊物的;高空抛物的;动火作业无防护措施、或无监护人的;无证进入要害部位、将食品带入要害部位的;将安全限位开关作紧急停65、机开关使用的;用手代替工具作业或操作的;带电设备未做接地的;将禁止物品带入生产区域的;违反规定存在冒险(侥幸)作业的;动力线破损(或裸露金属线)的;起吊设备安全装置失效的或带有隐患的。(3)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定量罚款处罚。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的;攀越设备、设施、安全栏杆的;坐、靠在设备、安全设施上的;现场设备检修、点检后防护设施未恢复的;在吊物下行走、站立的;在现场禁烟区(按分公司规定)吸烟的;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工器具;操作安全装置失灵设备、设施的;生产区域、厂房内打闹的;配电室用水洒地面清扫卫生的;吊索具、捆绑挂方式不当的;操作设备站位不合适的;气割和电焊作业未清理易燃66、物品的或未做防火措施的;物品摆放影响明示的或默许的安全通道的;私拉(布)动力线的;气瓶摆放位置(或两瓶之间距离)不当的;使用的工具有隐患或选取不当的;警铃未启动的或不完好的;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的;设备设施未停稳而操作(作业)的;人员与运转中的设备设施未保持安全距离的;易燃易爆场所未配置消防器材或配备已经失效的;忽视或漠视警告、警示,不听劝阻退离危险部位的。(4)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扣50元。进入生产现场未戴安全帽的;进入生产现场劳防用品穿戴不齐的;移动车辆、行车启动前不瞭望、鸣号的;起重作业无专人指挥的;各类检修票据填写不全、代签字的;粉尘岗位人员不佩戴防尘口罩的;上下走梯手不扶栏杆的67、;未行走安全通道的;女职工班中未将长发盘入安全帽中的;照明不足(或无照明)影响行走的或操作的;物品摆放不稳定的;私自顶班或换岗作业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规范动火作业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动火安全管理流程、动火作业管理种类、动火审批手续与批准权限管理、动火责任管理、动火作业安全规则。三、管理职责1、安全科负责动火作业的监督检查管理和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管理。2、动火单位负责动火作业中的警戒、消防防火监督检查管理。3、安全科负责炼铁厂区域禁火范围的划分,明确动火作业范围,并进行分级管理和控制。4、各车间在禁68、火区域内动火的作业,必须办理动火申请表。5、动火作业的申请者、审批者、动火者、监护者必须遵照本制度履行职责。四、程序1、动火作业管理种类(1)电钻、砂轮等;(2)储存、输送易燃易爆液体和气体的容器、管线;(3)各种焊接、切割作业;(4)明火取暖、明火照明;(5)各部门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6)在生产区域内其他危险作业。2、动火管理内容(1)油类、煤气、丙烷(乙炔)气及其它类危险物品的生产设备、储罐、库房和输送管道本体;电缆;(2)必须带压动火作业的设备管道;(3)检修与生产交叉部位(指生产与检修无法分隔的重要设备);(4)检修、技改、维修工程、能源介质(指易燃易爆)的接口作业;(5)各车间69、认为必须列为动火区的其它部位。3、动火审批(1)凡需动火作业的,按照相关要求,由申请车间和动火车间据实填写,经批准确认后,方可动火作业。按要求填写动火申请表。(2)动火申请表由动火作业车间填写,写明动火部位、动火时间、动火人姓名、现场监护人,再行审批。(3)动火作业分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级别区分以公司安监部制度为准。4、动火作业责任管理(2)动火区域车间的管理人员,负责动火、防范措施的确认和督促落实责任。(3)动火申请人,负动火内容确定、动火安全措施确定,包括动火周围安全措施确认责任。(4)动火人、监护人负动火安全措施落实及每次动火结束后现场火种消除、确认责任。(5)动火人应严格遵守焊、70、割作业规程,如有违背,负有责任。5、动火作业安全规则(1)电气焊(割)工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动火申请表,并随身携带,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2)焊、割作业必须遵守作业规程。(3)焊工没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又没有正式焊工在场进行技术指导时,不准进行焊、割作业。(4)凡属动火范围的焊、割,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不准进行焊、割。(5)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准盲目焊、割。(6)焊工不了解焊、割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7)盛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不准焊、割。(8)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玻璃钢、聚丙烯薄膜、稻草、沥青71、等)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以及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9)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10)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11)与外部部门相接触的部位,在没有弄清外部部门有否影响,或明知有危险性又未采取切实有效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12)焊、割场所与附近其它工种互有抵触时,不准焊、割。(13)动火时,双方监护人未到场,未经双方确认签字,安监部、煤防站监护人未到场不得动火。(14)凡有易燃易爆设备(塔、储罐)或管道,在动火前必须卸液并用蒸汽、氮气或水置换清洗干净,然后在与别的设备相连72、通的所有管道堵上盲板,有水封的要保持,漫流,经测爆合格后才能动火。(15)对确实无法拆卸的焊割件,要把焊割的部位或设备与其他可燃物质进行严密隔离(可采用防火布、铁皮等非燃烧物)。(16)动火过程中,遇有设备跑、冒、滴、漏易燃油(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安全科,采取相关措施。(17)凡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建的晾水塔、除尘箱体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18)电、气焊(割)必须使用良好的工具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装置(如乙炔瓶阀与皮管连接处必须加装回火阻止器)。乙炔瓶、氧气瓶的存放和使用,必须距明火10米以上,瓶距在5米以上。(19)对易燃易爆液体、气73、体的设备、管道动火时,应做到接地可靠,接地线不得随意乱接,以免产生火花而引起其它设备、管线起火或爆炸。(20)遇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禁止在高处动火和室外动火。(21)动火防范措施不落实,动火证过期、动火地点、动火人、监护人与申请表不符、动火人无特殊工种操作证,均不准动火。(22)动火结束后,双方监护人必须认真检查现场,在确认无火种隐患,并在动火申请表上签字后,方可离开动火现场。(23)凡高空动火作业或动火作业时火星飞溅可能影响到周围可燃物的,在动火作业结束后半小时至四十五分钟之内,双方监护人必须再到现场进行一次检查、确认。(24)凡在电缆夹层、电缆沟和其他有电缆的地方动火,动火作业结束后,74、双方监护人除在半小时至四十五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外,一小时至一个半小时之内,动火区域监护人必须到现场再一次进行检查。(25)动火作业结束后,现场检查、确认时间,检查人的姓名签在动火申请表上,以供备查。(26)动火申请表在每次动火时填写、审批,分别由安全科、煤防站、安监部留存。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等事故,切实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要求、检测与监护管理、作业票管理、作业后管理、其他管理的基本要求。三、管理职责1安全科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执行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管理。275、各车间负责本车间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控制措施的制定及实施管理。四、程序1、要求各车间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危害辨识,并制定出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报厂安全科和公司安监部。2、检测与监护管理(1)置换、通风、断开及检测分析受限空间存在有毒有害介质或含氧量不足时,应事先进行置换或通风(可采取强制通风或自然通风两种方式)。受限空间存在易燃易爆气体时,应先进行惰性气体置换,再进行强制通风或自然通风。受限空间存在有毒、有害液体时,应先清除有毒、有害液体,采取水蒸气清洁、冲洗,冲洗后的废液要妥善处理,并进行强制通风或自然通风。若其它设备的有毒有害介质有可能进入作业空间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断开措施。进入受76、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含氧量和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进行检测分析,含氧量应在19%-21%范围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应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规定值、易燃易爆气体应低于气燃烧爆炸临界值。(2)作业人员要佩戴好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工作灯、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等。(3)作业监护作业过程中要制定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悉有毒有害介质的特性和应急措施。监护人对作业点或作业区域的含氧量、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执行应急控制措施。监护人不准擅离岗位,随时与作业人员联系,并配备相应通讯工具77、。(4)在置换、通风、断开、检测分析合格,个体防护完毕,监护人员到位,办理完作业票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要时,作业人员要定期组织轮换。3、安全防护措施(1)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照明电压应使用不高于36V的安全电压,狭小或潮湿场所应使用不高于12V的安全电压;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2)在易燃易爆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接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气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类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作业环境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在设备外部应设有急救用的冲洗装置和水源等。 (4)设备内作78、业严禁抛掷工具、材料,也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人群边上或设备顶部,以防坠物伤人。(5)在设备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割、气焊时,要使用不漏气的设备,在设备内不得随便开放乙炔或氧气,加强设备内通风。4、安全监护(1)设备外应配备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安全绳和相应的急救用品和装置。(2)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3)监护人员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发生,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器具进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进入抢救。5、作业票管理(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危害辨识,并填写受限空间作业票。(2)填写使用79、后的作业票应提交安全科存档备查。6、作业负责人的职责(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7、监护人员的职责(1)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作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80、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8、检验检查(1)作业结束后,现场负责人必须清点人员,清理现场,并经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撤离;否则,重新返工。(2)安全科及各级领导,有权随时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违反本制度或作业有危险时,有权制止,并根据违反制度的情节进行处理。能源介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从事能源介质使用、调配过程中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设备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所有从事能源介质的生产、使用、调配过程的作业管理。三、管理职责1、生产科负责能源介质作业的全面管理工作。2、安全科负责能源介质安全使用的安全监81、察和管理。四、程序1用电管理(1)各车间应按照生产情况及时开、关用电设备,严禁设备空载运行。(2)在未生产和不调试期间,严禁电机空转。(3)对于现场拖动负载进行核算,严禁大马拉小车的现象存在。(4)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送电谁负责的原则,各车间的责任区域按管理区域划分,有交叉的区域,开关在谁的责任区域谁负责。现场照明本着为生产服务的原则,根据需要停送电,严禁长明灯。(5)临时照明或临时需要220V电源接入的,严禁采用一火一地接入方法。(6)发现用电设备及线路故障时,使用车间应及时断电并通知相关部门解决处理。2、气体介质及水的管理(1)煤气、压缩空气、氧气和氮气的管道及阀门的维护,管道检修车间应认82、真执行巡检。(2)使用车间所管辖的车间内部管网应设专人负责点检,杜绝“跑、冒、滴、漏”,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能源的合理运用。(3)使用车间发现上述气体的管道或阀门有问题时,必须立即通知维修车间处理,维修车间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处理。(4)上述各种气体管路的启闭或切换应征得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使用车间应根据生产要求,合理地进行操作与调整,严格控制能源使用,严禁出现低负荷大流量或无负荷有流量的现象。(5)使用车间发现上述气体的用气设备故障时,应通知维修车间立即处理。严禁使用上述气体进行非生产操作,如吹扫地面或设备表面卫生等。(6)使用车间对本辖区内上述气体负有监管责任,发现外车间或单位在本辖区83、内违规使用上述气体,有权进行制止和向上级反映。任何车间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上诉气体管道上开口接管用气。必须接管用气时,需经生产科、安全科批准、备案,方可接管、使用。需要从主管网开口接管用气,必须报公司安监部审批后,方可在指定位置接管使用。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高空作业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规定了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流程、作业级别辨识管理、安全技术要求管理、作业监护管理、作业过程管理和其他管理的基本要求。三、管理职责1、安全科负责高空作业安全的监督检查管理。2、各车间负责按照标准制定特级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并实施,监督检查一、二、84、三级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3、各班组分别负责一、二、三级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管理。四、工作程序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四级:(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2、作业车间根据GB3608-33高处作业分级辨识作业级别,并按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报厂安全科和公司安监部经确认实施作业。3、安全技术要求管理(1)系好安全85、带,高挂低用,不准栓挂在带有锐角的物体及不牢靠的地方。上方无固定栓挂点要采取措施设置栓挂点。(2)在坡度大于25的屋顶作业或在石棉瓦等轻型屋面作业时要使用垫板,并挂牢、放置平稳;必要时,在屋架下设置安全网。严禁在没有预防设施的石棉瓦或其他物件上行走作业。(3)在降雨、降雪等天气下的露天高处作业,必须采取相应的防雨、防滑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雷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时,禁止作业。(4)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环境下高处作业,经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作业。(5)夜间高处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光线不足时,不准作业。(6)高处作业要采取防坠物的措施,必要时设置隔离区。(7)随带的工具、材料等物,应放在不易坠86、落的稳妥之处。较大的工具、工件应栓在牢固的物体上,零星工具、材料应放在工具袋中,不得上下抛掷。(8)使用的工具、设备等器物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9)使用的梯子要牢固,底脚要有防滑措施,与地面夹角60-70为宜,踏板间距30cm-40cm为宜,不得有断档开裂现象,顶端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10)患有精神病、高血压、严重贫血、癫痫、心脏病,以及睡眠不足、身体疲劳、情绪不稳定等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4、作业监护管理(1)经现场确认,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落实后,方可实施作业。(2)作业过程中要指定专人现场监护,遇紧急危险情况时,执行应急措施。(3)危险性较大87、项目施工时,要制定单项安全施工方案。(4)因作业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要经安全科、安监部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5、作业过程管理(1)作业过程中发现措施存在缺陷或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重新制定安全措施;待措施落实后,再进行作业。(2)作业完毕后,要及时清理现场,交付生产,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车间在交叉作业中的各自安全责任,提高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水平,避免交叉作业引发事故,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机械、设备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炼铁厂、外来作业单88、位及协作部门。三、管理职责1、生产科负责交叉作业的施工管理。2、安全科负责交叉作业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四、工作程序1、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不良影响或对其他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的作业均构成交叉作业。2、交叉作业的范围是指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的有关工作,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其工作的。主要表现在设备(检修)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焊接(动火)作业、生产用电、运输、其他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作业等。3、交叉作业的分类:(1)A类交叉作业:相同或相近轴线不同标高处的同时施工作业。(2)B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类型的专业队伍同时作业。(3)C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分包车间人员同89、时作业。(4)D类交叉作业:同一项目由不同车间同时作业。4、两个以上作业活动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机械设备复杂,联络不畅等;所以作业干扰多,需要配合、协调的作业多,现场的隐患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火灾等。5、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作业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通过互相告知本车间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车间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6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1)同一区域内各作业方,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90、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3)因工作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向对方告知;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4)双方应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5)交叉作业双方作业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本方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作业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及水、91、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作业安全和质量。7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1)双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在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隔离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92、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了望,不得与起吊路线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索具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应有安全装置;吊装作业前,起重指挥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方可起吊。(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火灾。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93、业车间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4)各方应自觉保障安全道通、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车辆进入作业区域,须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行,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道。(5)同一区域内的作业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得同意;同时,检修人员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必须做到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94、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拆除法兰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8、各类交叉作业安全责任规定:(1)A类交叉作业中,上部作业车间为责任方,其人员应为下部人员提供可靠的安全隔离防护措施,确保下部人员的安全,下部人员在隔离设施未完善之前不得施工。(2)B类交叉作业,由安全科和作业负责人作业前对各方做明确的安全交底,着重明确各方责任、安全责任区;确定防护设施的维护与完善。各方必须严格按交底执行。(3)C、D类交叉作业由安全科划分安全责任区,明确各方安全责任。(4)交叉作业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人进95、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教育,并做有针对性的分项、分工种、分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各车间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指导工人工作,及时纠正工人的违章行为。(5)安监部、安全科有权对各类交叉作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全科。9、对因违反本制度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将按照相关制度严格考核。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2、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3、临时用电应实行审批制度,凡进行临时用电作96、业应事先提出申请,填写临时用电作业票,经领导同意批准后,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执行,临时用电的期限一般不应超过半年,超出时间需另行审批。4、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5、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6、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7、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97、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有防雨防砸措施。8、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9、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10、现场金属架构物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11、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98、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12、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13、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14、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15、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99、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16、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17、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场所作业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100、立专人监护。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规范炼铁厂内危险作业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现场危险作业的管理工作。三、管理职责1、安全科负责公司危险作业的全面管理工作。2、各车间对现场危险作业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3、各车间在各自的职责和管辖范围内依据本制度对危险作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四、程序1、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作业:(1)在危险区域或不安全状态下作业;(2)接触危险物质的作业(如毒气、毒物、高温、辐射等);(3)其他危险作业;2、凡进行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填写危险作业工作票,经车间领导和安全科批准后,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安排任务。3、危险作101、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特别危险作业由安全科上报安监部相关负责人审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安全科、安监部负责人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安全科审批。4、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实地考察,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5、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6、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7、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相关证件,方可上岗独立作业。学徒人员未取得证件不得独立作102、业,特殊情况需经过综合部认定许可,在老师的监督指导下方可作业。8、凡属带电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等作业都要依据相关作业安全规程落实安全措施,并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票证。各类安全作业票证要有完整的签字审批手续,不准代签代填。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炼铁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隐患的预防、排查及监督管理,杜绝各类可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二、隐患排查的范围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103、缺陷、设备缺陷等。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10、公司有关部门要求的其他安全检查。三、职责1、厂长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应组织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104、”的原则,各车间负责人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位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车间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科、公司安监部报告。3、安全科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汇总等。4、各车间按照管辖范围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四、隐患排查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105、,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以及环境的影响。 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炼钢厂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3)隐患检查的要求隐患检查的目的:安全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找炼钢厂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措施。因此每次检查均应有明确的目的,并在检查表中说明。106、隐患检查组织:炼钢厂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科负责,根据本制度要求制定隐患排查方案,并根据隐患排查方案组织监督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效果验证、评估。(4)隐患检查的类别、内容及方法炼钢厂的安全检查分为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五种。 综合检查综合检查由主管厂长带队每月一次,检查内容: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现场环境状况、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各岗位的工艺状况和工艺指标执行情况、电器设施和各岗位机械设备的完好情况、原料库、成品库、配件库、和现场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等。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科组织107、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员共同组成的专业性安全检查组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种场所进行的检查,如:电气设施、电焊设备、起重机械、运输车辆、锅炉等。a、电气设施的检查,每月一次,由安全科组织电工进行;b、起重机械的检查,每月一次,由安全科和专业技术人员检查。c、压力容器及管道的检查:每月一次,由安全科组织操作人员和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科组织各车间负责人参加。a、春季:以防火、防雷为重点。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性、各安全设施和防雷的完好状况。b、夏季:以防雨、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检查电器设施的接地情况、检查厂房建筑的漏雨情况、检查各排水沟的畅通情况、各单位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108、。c、秋季:以防风、防火为重点,检查各车间门窗的完好情况和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性。d、冬季:以“冬季四防”为重点。检查各岗位排污、水管死角的防冻措施,各岗位保温措施的有效情况。 节假日安全检查a、每年春节、清明、“五 一”、“十一”等节假日前后,由安全科组织各车间负责人参加,对炼钢厂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b、检查内容: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电器设施的运行状况、各库房防火情况等。日常检查a、对生产员工是否按章操作的检查;b、消防安全通道是否顺畅的检查;c、员工是否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的检查;d、炼铁厂范围内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或隐患的检查;e、其他人员是否有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检查;f、各项安全工109、作是否有按计划进行的检查等。五、隐患治理1、一般事故隐患各车间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安全科应组织炼铁厂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下发作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各车间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按照“四定”(定改进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要求,立即整改;需其它车间协助解决的,应立即报安全科、生产科,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2、重大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由炼钢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110、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对于炼钢厂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书面向安监部报告。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车间应当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安全科应进行监控。六、隐患治理验证和效果评估1、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后,整改车间隐患整改完毕后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由安全科组织检查验收。2、对于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后,应由安全科填写未整改隐患登记表上报炼铁厂厂长审阅。3、对于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111、不合格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使用操作,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4、安全科每年对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辨识炼铁厂范围内作业场所的危险源,规范炼钢厂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确保炼钢厂安全生产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炼铁厂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控制的管理工作。三、职责1、厂长负责组织炼铁厂重要危险源的审核。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炼钢厂危险源的辨识及风险评估工作,对一般危险源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处理;对重要危险源应实施控制,并上报。3、各车间、科室负责本单位危险源的辨识及风险评估工112、作。对一般危险源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处理;对重要危险源应实施控制,并上报。四、危险源控制流程1、危险源的辨识危险源辨识就是从生产经营活动中识别出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因素,并判定其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和导致事故发生原因的过程。(1)危险源辨识方法询问和交流;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获取外部信息;工作任务分析;(2)风险评价方法直接判定法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危险源均应判定为重大危险源:a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b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c曾经发生过事故,且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d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详见附件1)(3)危险源辨识范围113、工作环境: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支持条件等;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风向、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运输路线:施工便道、各施工作业区、作业面、作业点的贯通道路以及与外界联系的交通路线等;施工工序:物资特性(毒性、腐蚀性、燃爆性)温度、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危险性较大设备和高处作业设备:如提升、起重设备等; 施工机具、设备:高温、低温、腐蚀、高压、振动、关键部位的备用设备、控制、操作、检修和故障、失误时的紧急异常情况;机械设备114、的运动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和误操作;电气设备的断电、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静电、雷电; 特殊装置、设备:锅炉房、危险品库房等; 有害作业部位: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等; 各种设施:管理设施(指挥机关等)、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医院卫生所等)、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等; (4)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控制流程制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程序工作活动分类危险源辨识制定风险分级标准风险评价是确定、级危险源确定、级危险源编制技改、维修工程项目计划确定改善型方案保持或改进现有控制措施否纳入炼钢厂年度计划制定管理措施项目管理措施评审风险控制措施实施监督检查分级检查提115、交评审控制评审2、危险源的控制(1)控制原则:针对评价出的重要危险源必须由分管安全副厂长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控制管理方案,并辅助制定运行控制程序,必要时包括应急程序。对一般危险,主要进行员工安全意识方面的培训教育,主动消除问题,考虑其实际控制效果可制定目标、管理方案,但必须明确运行控制程序要求,必要时包括应急程序。(2)制定管理方案应遵循的顺序和原则尽可能地消除风险;尽可能地预防风险;尽可能地减小风险;隔离风险;连续控制风险;警告提示预防风险。(3)制定管理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改进生产工艺,减轻员工劳动强度,消除人身伤害危险;设置防护装置、保险装置、及危险标示和识别标示,杜绝和减少风险116、;做好电气安全工作:防止触电,做好漏电保护,绝缘,电气隔离,安全电压,屏护和安全距离,连锁保护,电气防爆,防静电等;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等;防止职业病,采用有效措施,避免和减少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直接接触有害因素的设备和物料;上述方面都难以实施时,采用个体防护用品防护。(4)管理控制方案制定后,应由安全科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5)管理控制方案制定后要进行评审,确保不再发生新的危险源。在实施过程中,实施负责人要始终进行监视和测量,并做好记录。(6)安全科要对生产作业中的危险源经常监管,并进行评价,实施动态控制。五、危险源辨识及评估的回顾 应定期对已经辨识、评估的危险源进行回顾,分析其117、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对控制措施失效或已有更好控制措施的项目重新进行辨识和评估,并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六、危险源辨识及评估的持续改进遇下述情况,应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1、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变化;2、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发生变化;3、内审、外审及管理评审提出要求;4、出现事故、事件、不符合;5、生产工艺发生大的变化;6、生产、产品发生较大变化(如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开发新产品等);7、相关方抱怨或提出要求;8、设备、设施发生较大变化;9、其它情况需要。七、附件1、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2、危险源辨识、分类和风险评价、分级管理规定附件1: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1、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又称LE118、C格雷厄姆法,是一种对作业危险性的半定量评价方法,用与系统风险率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的大小,并将所得作业条件危险性数值与规定的作业条件危险性等级相比较,从而确定作业条件的危险程度。(1) D=LEC(2)符号D表示作业条件危险性,符号L、E、C代表危险性的三个因素。2 、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用符号L表示,取值方法见表1.(1) 发生危险情况的可能性用可能发生事故的概率来表示,不可能发生事件为0,而必然发生的事件为1。然而,我们在作安全系统考虑时,完全不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为地将实际上不可能发生的事故的情况的分数定为0.1,而必然发生事故的分数定为10,119、这两种之间的情况取中间值。(2) 安全控制设施指在危险源与作业人员之间加一硬件防护设施,如机械防护罩、安全联锁装置、隔离装置、通风装置等。异常报警、监测手段指有紧急状态报警装置或有效的定期检验。管理控制措施指如作业规程、工作许可等。表1 发生危险可能性分数(L值)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分数值可能性设备、环境及管理的因素人的因素极可能无安全控制设施,无管理控制措施,无法避免事故的发生。经常发生习惯性违章作业或无证作业、酒后作业10较可能无安全控制设施,但有管理控制措施或在同类作业中发生过多起事故,无法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在缺少监督的情况下时常发生违章作业或疲劳作业6可能安全控制设施不全,有管理控制措施120、或在同类作业中三年内曾经发生过事故或事件,无法有效杜绝事故的发生。在生产作业节奏较快情况下,偶尔发生的违章作业或操作不熟练3较少可能本质安全化控制设施不全,有管理控制措施和有效的异常报警、监测手段,能预测事故的发生或在同类作业中曾经发生过事故、事件因健康或环境等特殊原因造成的偶尔失误或误操作1不可能安全控制设施齐全有效,实现设备本质安全化,在误操作情况下能避免人员伤害,有效杜绝事故发生。0.13、人出现在这种危险环境的时间,用符号E表示,取值方法见表2。(1) 当人出现于危险情况中的时间E越长,危险性越大。这里规定连续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情况为10,而每年仅出现几次或相当少的时间为1。(2)E值121、取值时,如果实际情况界于两档之间,按照上限取值。表2 出现于危险环境中的分数(E值)出现于危险环境的情况分数值连续处于危险环境中10每天在有危险的环境中工作6每周一次出现于危险环境中3每月一次2每年一次1几年一次出现在危险环境中0.54、发生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用符合C表示,取值方法见表3。(1)事故(包括职业病)发生后的危害程度变化范围很大,对于伤亡事故来说,可以是轻微的伤害直到多人死亡的后果。把微伤规定为1,把大灾难10人及以上死亡的可能性分数定为100,其它情况的分数值均在1100之间。(2)C值取值时,应按照事故发生的最严总后果取值,重大危险源C值取100。表3 事故发生后可能结果的分122、数(C值)可能结果分数值大灾难(10人及以上死亡)100灾难(3人及以上死亡)40非常严重(1人及以上死亡)15重伤7职业病5轻伤3微伤1表4 危险性等级分数(D值)D值危险程度风险等级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160320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7016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207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2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附件2:危险源辨识、分类和风险评价、分级管理规定一、目的为实现炼铁厂的安全生产,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二、危险源的概念1、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2、危险源辨识:是指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123、过程。3、风险:是指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4、风险评价:是指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三、危险源辨识1、危险源存在状态、时态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1)正常状态指正常生产时状态;(2)异常状态指生产活动中开车、停车、检修等情况下的危险因素与正常状态有较大不同的状态;(3)紧急状态指生产活动中出现意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状态。2、危险源辨识类型七种类型(安全):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性、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生理、心理)。3、危险化学品的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进行辨识。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124、数量等于或超过附件1中的表1与表2中规定的临界量即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A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B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公式(1)计算,若满足公式(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1) 式中:q1,q2,.qn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存在量,单位为t;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t。危险化学品临界量表类别危险化学品名称和说明临界量(T)爆炸品叠氮化钡0.5叠氮化铅0.5雷酸汞0.5三硝基苯甲125、醚5三硝基甲苯5硝化甘油1硝化纤维素10硝酸铵(含可燃物0.2%)5易燃气体丁二烯5二甲醚50甲烷、天然气50氯乙烯50氢5液化石油气(含丙烷、丁烷及其混合物)50一甲胺5乙炔1乙烯50毒性气体氨10二氟化氧1二氧化氮1二氧化硫20氟1光气0.3环氧乙烷10甲醛(含量90%)5磷化氢1硫化氢5氯化氢20氯5煤气(CO、CO和H2、CH4的混合物等)20砷化三氢(胂)1锑化氢1硒化氢1溴甲烷10易燃液体苯50苯乙烯500丙酮500易燃液体丙烯腈50二硫化碳50环已烷500环氧丙烷10甲苯500甲醇500汽油200乙醇500乙醚10乙酸乙酯500正已烷500易于自燃的物质黄磷50烷基铝1戊硼烷1遇126、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电石100钾1钠10氧化性物质发烟硫酸100过氧化钾20过氧化钠20氯酸钾100氯酸钠100硝酸(发红烟的)20硝酸(发红烟的除外,含硝酸70%)100硝酸铵(含可燃物0.2%)300硝酸铵基化肥1000有机过氧化物过氧乙酸(含量60%)10过氧化甲乙酮(含量60%)10毒性物质丙酮合氰化物20丙烯醛20氟化氢1环氧氯丙烷(3-氯-1,2-环氧丙烷)20环氧溴丙烷(表溴醇)20甲苯二异氰酸酯100氯化硫1氰化氢1三氧化硫75烯丙胺20溴20乙撑亚胺20异氰酸甲酯0.754、锅炉的辨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锅炉:(1)蒸汽锅炉单台额定蒸汽压力大于等于2.5MPa,且额定蒸发量大于127、等于10t/h。(2)热水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大于等于120,且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4MW。5、压力管道的辨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管道:(1)长输管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且设计压力大于1.6MPa的管道; 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大于等于200km且公称直径大于等于300mm的管道。(2)使用管道中压和高压燃气管道,且公称直径大于等于200mm。(3)工业管道送GBZ-230中,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气体(不含煤气),且公称直径大于等于10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大于等于800mm的煤气管道;送GBZ-230中,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液体介质、GB50160及GB50016中规定128、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包括液化烃),且公称直径大于等于100mm,设计压力大于等于4MPa的管道;输送其他可燃、有毒气体、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等于100mm,设计压力大于等于4MPa,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的管道。6、压力容器的辨识属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1)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中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2)盛装易燃易爆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且PV大于等于100MPam3的压力容器。生产经营单位内所有危险性建筑物内的各种危险物品按公式(一)计算,若满足公式(一),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一)式中:q1,q2,.qn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129、存在量,单位为t;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t。(危险化学品临界量见危险化学品临界量表)7、危险源辨识准备 各级管理者要高度重视,在人员、时间、和其他资源上给予支持和保证; 必须由懂专业、有经验的人员组成辨识小组 识别和应用的法律法规要全,基本覆盖本单位、本项目的所有施工、作业(工作)及设备(设施); 对参加辨识的员工掌握辨识范围和类别的基本情况,了解法律法规对本单位、本项目安全具体要求; 资料准备齐全。 8、危险源辨识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工艺存在的职业危害:通过分析工艺构成,了解产生有害因素的作业源点及其散发有害因素的性质、特征等情况。工艺的特点不同,所产生的职业危130、害也有很大差别。 作业方式存在的危害:在接触同类有害环境(物质)因素条件下,作业方式对职业危害的风险度有很大影响,我们应尽量考虑使用危害因素较少的作业方式,并给作业人员配备专用劳动保护用品,以减少对人员的危害。 作业环境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在同一种作业方式下,由于采用的物质、环境条件的不同,对人体的危害差别颇大。一方面要识别危害因素的类型,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另一方面要识别各危害因素的存在形态、分布特性、扩散特点、成份、浓度或强度等。此外,还应分析危害因素产生及变化的原因,以便制定防护对策。作业人员接触有害因素的频率或时间:在生产方式类似,环境因素(物质)相同的条件下,职业危害131、因素的程度主要取决于工人接触的时间。 劳动组织:有些危害是由于劳动组织不合理引起的,如作业时间过长。通过劳动组织还可了解职业危害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情况,如接触尘毒的人群数量、性别特征、年龄结构、行为特征等。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识别防护设施配置情况,是否配置有劳动卫生防护设备、实施通风、除尘、净化、噪声治理等;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如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运行参数如何;防护效果,如集尘、防护罩是否完好有效,闸板是否灵活可靠无泄漏,净化效果、噪声消除、隔离是否有效等。 要发动群众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生产一线广大员工积极参与查隐患、找问题,不仅可使危险源辨识工作更加深入,同时还可使广大员工132、通过辨识受到培训和教育,为下一步运行奠定良好基础。要克服“重安全、轻健康”的倾向,注意识别噪声、粉尘、烟气、辐射等给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危险因素。要围绕本组织的产品作业活动逐道工序进行辨识,以防遗漏。同时,不仅要识别正常情况,还要识别非正常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潜在危险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不利的环境因素等。 除辨识本组织的危险源外,还要辨识在本组织控制区域内劳务供方、相关方和访问者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四、危险源分类1、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把危险源划分为两大类,即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 事故类型与第一类危险源事故类型危险物的产生、储存危险物物体打击产生物体落下133、抛出、破裂、飞散的设备、场所操作落下、抛出、破裂、飞散的物体车辆伤害车辆,使车辆移动的牵引设备、坡道运动的车辆机械伤害机械的驱动装置机械的运动部分、人体起重伤害起重、提升机械被吊起的重物触电电源装置带电体、高跨步电压区域灼烫热源设备、加热设备、炉、灶、发热体高温物体、高温物质火灾可燃物火焰、烟气高处坠落高度差大的场所,人员借以升降的设备、装置人体坍塌土石方工程的边坡、料堆、料仓、建筑物、构筑物边坡土(岩)体、物料、建筑物、构筑物、载荷冒顶片帮矿山采掘空间的围岩体565顶板、两帮围岩放炮、火药爆炸炸药瓦斯爆炸可燃性气体、可燃性粉尘锅炉爆炸锅炉蒸汽压力容器爆炸压力容器内部容纳物淹溺江、河、湖、海134、池塘、洪水、储水容器水中毒窒息产生、储存、聚积有毒有害物质的装置、容器、场所有毒有害物质在生产、生活中,为了利用能量,让能量按照人们的意图在生产过程中流动、转换和做功,就必须采取屏蔽措施约束、限制能量,即必须控制危险源。约束、限制能量的屏蔽应该能够可靠地控制能量,防止能量意外地释放。然而,实际生产过程中绝对可靠的屏蔽措施并不存在。在许多因素的复杂作用下,约束、限制能量的屏蔽措施可能失效,甚至可能被破坏而发生事故。导致约束、限制能量屏蔽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它包括人、物、环境三个方面的问题。 在安全工作中涉及人的因素问题时,有不安全行为和人失误。不安全行为一般指明显违135、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直接导致事故发生。例如,不断开电源就带电修理电气线路等而发生触电事故等。人失误是指人的行为结果偏离了预定的标准。例如,合错了开关使检修中的线路带电;误开阀门使有害气体泄放等。不安全行为、人失误可能直接破坏对第一类危险源的控制,造成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也可能造成物的因素问题,进而导致事故。例如,超载起吊重物造成钢丝绳断裂,发生重物坠落事故。 物的因素问题可以概括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物的故障(或失效)。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机械设备、物质等明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状态。例如没有防护装置的传动齿轮、裸露的带电体等。在我国的安全管理实践中,往往把物的不安全状态称作隐患。物136、的故障(或失效)是指机械设备、零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功能的现象。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物的故障(或失效)可能直接使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措施失效而发生事故。例如,电线绝缘损坏发生漏电;管路破裂使其中的有毒有害介质泄漏等。有时一种物的故障可能导致另一种物的故障,最终造成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例如,压力容器的泄压装置故障,使容器内部介质压力上升,最终导致容器破裂。物的因素问题有时会诱发人的因素问题;人的因素问题有时会造成物的因素问题,实际情况比较复杂。 环境因素主要指系统运行的环境,包括温度、湿度、照明、粉尘、通风换气、噪声和振动等物理环境,以及企业和社会的软环境。不良的物理环境会引137、起物的因素问题或人的因素问题。例如,潮湿的环境会加速金属腐蚀而降低结构或容器的强度;工作场所强烈的噪声影响人的情绪,分散人的注意力而发生人失误。企业的管理制度、人际关系或社会环境影响人的心理,可能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或人为失误。 第二类危险源往往是一些围绕第一类危险源随机发生的现象,它们出现的情况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第二类危险源出现得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伤亡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第二138、类危险源出现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2、还可从一些广义的角度对危险源进行分类:机械类、电气类、辐射类、物质类、火灾与爆炸类;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和生理性、行为性、其他。3、在进行危险源辨识时也可列出一份问题的提示单,例如:在平地上滑倒(跌倒);人员从高处坠落;工具、材料等从高处坠落;头上空间不足;与工具、材料等的手提/搬运有关的危险源;与装配、试车、操作、维护、改型、修理和拆卸有关的装置、机械的危险源;车辆危险源,包括场地运输和公路运输;火灾和爆炸;对员工的暴力行为;可吸入的物质;可伤害眼睛的物质或试剂;可通过皮肤接触和吸收而造成伤害的物质;可通过摄139、入(如通过口腔进入体内)造成伤害的物质;有害能量(如电、辐射、噪声、振动);由于经常性的重复动作而造成的与工作有关的上肢损伤;不适当的热环境,如过热;照明度;易滑、不平坦的场地或地面;不适当的楼梯护栏或手栏;合同方人员的活动。五、风险评价1、评价目的识别生产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2、评价组织炼钢厂成立风险评价领导小组炼钢厂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岗位员工要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3、其它要求1140、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重大风险,并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2评价出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档案和整改计划。3风险评价的结果由各车间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岗位和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4按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风险评价的内容。 4、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的因素1如果可能,完全消除危险源或风险,如用安全品取代危险品; 2如果不可能消除,应努力降低风险,如使用低压电; 3可能情况下,使工作适合于员工,如考虑员工的精神和体能等因素; 4利用技术进步,改善控制措施; 5保护每个工作人员的措施;6将技术管理与程序控制结合起来;7引入计划的诸如机构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需求;8在其控制方案均已考虑过后,作为最终手段,141、使用个人防护用品;9应急方案的需求;10预防性测定指标对于监视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计划要求十分必要 11制定风险控制计划的注意事项 12计划的控制措施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行水平; 13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 14是否已选定了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15计划的控制措施是否会被用于实际工作中。 5、风险控制措施对策1危险源风险控制措施应首先着眼于本组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与健全。2对辨识、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控制措施时,要针对风险的具体情况和法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目标和管理方案,落实职责和权限,投入必要的资金,制定具体的措施方法和进度安排,以确保通过管理目标和管理方案的执行,达到重142、大危险源风险的控制。 3对辨识、评价出的潜在突发性危险源,如火灾、汛情、化学危险品泄漏、意外伤害等,在进行风险控制措施策划时,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其应急响应能力。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炼钢厂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炼钢厂实际,制定本制度。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三、定义1、职业危143、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2、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四、由安全科负责该项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2、确定炼钢厂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安监部、检测机构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3、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4、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144、及和提高炼钢厂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五、各部门职责负责协助安全科做好本车间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六、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等)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145、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2、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1)预防措施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146、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147、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148、3) 职业卫生管理 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安监部、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全科和所在车间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149、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一、操作责任制1、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2、组织建立、健全炼铁厂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150、督促、检查炼铁厂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4、保证炼铁厂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5、组织建立并实施炼铁厂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二、主管职业危害副厂长责任制 1、明确对炼铁厂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3、组织制、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151、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汇报;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一、积极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技能。二、新职工进厂,必须先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转换工作岗位,也应进行相应的职业152、卫生知识教育培训。三、开展日常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及其它空余时间,进行员业卫生教育培训。四、结合事故案例开展职业卫生教育。五、结合生产特点开展国家的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六、做好学习培训的记录。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制度一、各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设备设施)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车间对装置(专业)要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检管责任。二、各车间、装置(专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发现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153、施)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配合维修工进行修复,使之正常运行有效。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一、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安全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告知员工。二、任何车间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三、安全科应当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四、各车间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第一条 炼铁厂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厂154、长、主管安全生产厂长和各车间负责人组成,发生事故时以指挥部为主,负责炼铁厂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第二条 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厂长担任,副指挥由主管安全副厂长担任,下设协调联络组、后勤保障组、抢险救灾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第三条 安全科及相关科室、车间要根据炼钢厂各类预案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第四条 炼铁厂内事故报警方式采用内部电话和外部电话线路进行报警,由指挥部根据事态情况通过公司内部电话发布事故消息,做出紧急疏散和撤离等警报。需要向相邻单位发布警报时,由指挥部人员向安监部及相邻单位发送警报消息。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指挥部直接联系周边单位负责人,由总指挥亲自向公司相关负责人155、发布消息,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随时保持电话联系。第五条 炼铁厂应急救援人员之间采用内部和外部电话线路进行联系,应急救援小组的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禁止随意更换电话号码的行为。特殊情况下,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必须在48小时内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必须在24小时内向各成员通知变更。第六条 现场事故应急处理的首要任务是控制和遏制事故,从而防止事故扩大到附近的其它设施,以减少伤害。在处理事故时要坚持以下原则:(1)消除事故原因;(2)阻断泄漏;(3)把受伤人员抢救搬运到安全区域;(4)危险范围内无关人员迅速疏散、撤离现场;(5)事故抢险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必要的防范措施,迅速投入排险工作;第156、七条 安排对员工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姓名、工作岗位、工作班次、地址等,并保存在应急控制中心,还要定期更新,以便在应急疏散人员时保证所有人员都疏散到位。发现缺员时,应及时报告所缺员工的姓名和事故前所处的位置等。第八条 事故发生后,要迅速划定事故现场隔离区范围,防止无关人员误入现场造成伤害,同时要做好隔离区的交通疏通工作。第九条 事故得到控制后,要立即对现场进行洗消并迅速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在对现场进行采取摄像、拍片等取证分析后,由总指挥下达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在涉及到相邻单位的疏散时,由总指挥通知相邻单位负责人员解除警报。第十条 救援小组、事故发生当事人必须在24小时内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特殊情况可157、以延期,最多不超过三天),救援小组必须在召开事故分析会的48小时内将处理结果报公司领导,处理结果将进行通报,让全体员工受到教育。第十一条 处罚(1)对违反制度规定,不积极执行救援任务、不配合救援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2)对事故当事人除进行处罚外,还应进行安全教育,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应急救援机构管理制度一、总则 炼钢厂发生事故后,为了能够有效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的实施,根据相关要求,炼钢厂应成立应急救援机构。二、应急救援机构构成1、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厂长担任副158、指挥:由主管安全生产副厂长担任总指挥职责:(1)全面负责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对事故与灾害的紧急处置迅速作出判断与决策;(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3)指挥现场人员撤离,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4)决定事故现场是否需要警戒和范围;(5)与相关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做出安排;(6)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报告重大伤亡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7)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副指挥职责:(1)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组织编写应急预案,提出抢险报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2)159、负责应急现场的直接指挥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方案的演练,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3)负责组织专业救灾队伍进行事故中心地带的抢救与救灾工作;(4)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安全和减少设施、财产损失;(5)审核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发生应急救援事件时为总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6)组织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7)负责组织救灾队伍进行紧急情况下配合或替换专业救灾队伍抢险与救灾,防止事故或灾害扩大与蔓延。在事故调查清楚并定性的条件下,尽快清理现场,恢复生产;(8)总指挥不在现场时代行工作。2、协调160、联络组:由生产科相关人员组成协调联络组职责:(1)设立与指挥部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2)负责事故或灾害的紧急救险、救灾与处置情况的通讯指令的传达,保证指挥机构与各成员之间,炼钢厂与相邻单位之间(如炼铁厂、三轧等)信息及时沟通,完成调度、汇报、通告与救援工作;(3)负责在整个救险救灾过程中与遇险人员的家属联络和接待,作好精神和生活上的安抚工作;(4)负责对外消息的发布与澄清事宜;(5)负责应急过程的会议、记录与整理,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会议记录报告。3、后勤保障组:由生产科相关人员组成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应急所需的机械、装备、材料、生活保障物资的供应、组织、调集工161、作;4、抢险救灾组:由炼钢厂应急救援队伍组成抢险救灾组职责:(1)在第一时间内组织现场安全抢险救灾工作,对抢救过程中的工艺设备、管线以及电力等进行调整和控制,并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现场情况。(2)负责组织医疗人员对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临时抢救和临时处置,并协助医护人员护送重伤员到相应的医疗机构治疗;(3)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总指挥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4)负责组织调查事故经过,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5)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抢险救灾实施报告。5、安全保卫组:由炼钢厂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安全保卫组职责:(1)事件发生后组织警戒保卫人员封162、闭事故现场、隔离事故或灾害区域;(2)负责保护现场、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照相取证;(3)负责维持秩序、疏通交通等工作;协助、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对伤亡事故的处理。6、医疗救治组:由安全科及相关人员组成医疗救治组职责:(1)负责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2)区分伤重程度,使重伤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并将治疗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给应急领导机构,以便领导及时做出决策。 应急救援演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检验应急预案的适宜性,明确员工在发生事故时的职责和应急行动程序,验证应急救援队伍的协同反应水平和163、实战能力,提高员工避免事故、防止事故、抵抗事故的能力,提高对事故的警惕性,取得经验以改进所制定的行动方案,特制定本制度。二、演练目的1、通过演练检查各应急救援队伍应付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情况的适应性及各救援队之间相互支援及协调能力。2、通过演练检验应急设备的可靠性,使救援队伍掌握相关装备的正确使用方法,提高实际技能及熟练程度。3、检验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能力,包括组织指挥、专业队救援能力和群众对应急响应能力。4、通过演练发现预案中存在的问题,为修正预案提供实际资料。三、演练组织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应有安全科负责演练的设计、演练过程的监督和评价。2、演练情况的设置应根据真实现场的基本情况,尽164、量与实际相符,并考虑突发情况。3、保证每一位参加救援的人员都有机会参加演练,有重大事故潜在的危险场所,还应保证该岗位的员工全员参加演练。熟悉疏散路线和各种应急救援程序、信号。4、整个演练过程应有完整的记录,作为演练评价和未来演练计划制定的参考资料,演练结束后应由厂长或安全科对演练过程做出评价。四、演练培训1、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2、认真进行考勤,对因故未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补课,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3、培训要认真进行记录,记录培训内容、参加人员、培训时间和培训效果。4、应急救援培训可采用课堂讲座、现场讲解、示范和应急救援训练等不同形式。五、演练总结应急救165、援演练结束后,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讲评总结:1、通过演练发现的主要问题。2、对演练设置情况的评价。3、对预案有关程序内容的改进意见。4、应急装备、通讯保障等是否满足应急要求。六、演练评价1、演练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演练的效果做出评价,并提交演练评价报告。2、详细说明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为不足项、整改项和改进项。(1)不足项指演练过程中观察或识别出的应急准备缺陷。在紧急事件发生时,不能确保应急组织或应急救援体系有能力采取合理应对措施,不能保证公众的安全与健康。不足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纠正。(2)整改项指演练过程中观察或识别出的,在应急救援中对公众的安全与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急准备缺陷。整改项应166、在下次演练前予以纠正。(3)改进项指应急准备过程中应予改善的问题,视情况予以改进,不必一定要求予以纠正。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炼钢厂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结合炼铁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管理工作。三、定义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2、伤亡事故是指炼钢厂在岗员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167、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3、微伤事故:指员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4、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5、重伤事故:指员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6、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四、职责1、安全科负责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取证管理,监督事故后整改措施落实管理,负责参与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管理。2、安全科负责申报工伤上报、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3、事故发生车间负责事故报告、抢救、组织或参与事故168、调查处理,整改和事故善后管理。五、管理程序1、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a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b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c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d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169、济损失的事故。e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2、事故报告管理(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论事故大小,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均应立即向本车间负责人报告,事故车间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向炼钢厂值班室汇报,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和自救。(2)炼钢厂值班室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做好详细记录,并立即向当班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安全科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安监部、公司主要负责人直接汇报。(3)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炼钢厂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同时向安监部、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170、的,事故车间应当及时补报。不得有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现象。(5)事故报告分文字报表和电话快报两种方式,事故报告过程中,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使用文字报表报告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性质、类型等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使用电话快报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的性质、类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171、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文字材料。3、事故救援(1)接到事故报告的科室及厂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3)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172、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4、事故调查处理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厂部领导以及事故发生车间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2)发生轻伤事故,由安全科组织调查。调查组由厂领导、安全科、事故车间以及安监部人员组成。(3)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173、没有直接利害关系。(4)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5)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避免的事故或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故。(6)在追究责任时要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责任分析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174、领域的责任。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5、事故后续处理(1)伤亡事故原因查清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分清并明确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进行必要的处理,不得用“集体承担责任”来代替个人的责任。(2)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对员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或对特殊工种未经考试合格就顶替岗位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于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运行,经反映后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等不全,不符合标准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于不按国家规定配备专职175、安技人员,管理混乱,造成伤亡事故的。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而未能及时处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3)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发现有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减轻事故的。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4)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发生死亡、重伤或多人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破坏事故现场,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事故发176、生后,由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重大伤亡的。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既未按限期整改,又未采取临时措施,发生伤亡事故的。违反国家、省、市和公司有关规定,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的。对维护安全生产,坚持按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办事的人员,实行报复、陷害的。(5)事故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刑法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6)事故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责任者(包括厂领导、各车间领导、班组长等有关人员)由上级按有关文件进行刑事、行政处理,经济制裁。6、统计与分析炼钢厂应定期对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对发生事故的种类、性质、等级、177、损失情况、时间、地点进行归纳,并绘制有关表格或曲线图,找出有关规律,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应分月、季、年度统计结果进行存档或报送。7、回顾应在事故发生时间、安全宣传月等时间对炼铁厂或其它厂所发生的事故进行回顾,回顾内容应包括炼钢厂或其它厂发生类似事故的经过、调查处理、采取的措施等,并对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学习,使炼铁厂每个员工都得到教育,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对回顾的效果可采用问卷或抽查询问的形式了解员工受到教育的情况,炼铁厂员工必须做到熟知所回顾事故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评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完善炼铁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炼铁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评系统,验证炼钢厂各项17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对安全生产表现成果有效管控,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规定。二、范围适用于炼铁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工作。三、职责1、安全科全面负责绩效评定计划的拟定、组织安全绩效评定工作、负责对绩效评定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2、各相关车间负责人负责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协调。负责收集并提供绩效评定所需的资料。3、安全科负责对评定结果通报和资料存档保管工作。四、标准化绩效评定内容1、周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2、材料收179、集(1)安全科负责收集日常评定考核的结果,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方面和生产与安全管理执行情况的信息。(2)安全科收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执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提供上次绩效评定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的跟踪情况。(3)检修车间收集生产设备设施标准及其他要求执行情况。(4)各车间收集本车间的相关标准、制度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5)安全科将绩效评定计划报厂长审批。3、实施评定(1)各车间应将收集的信息提交安全科,安全科整理后交厂长审核,作为厂长在绩效评定会上报告炼钢厂安全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评定计划的依据。安全科主持绩效评定会议。(2)各车间负责180、人汇报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上次评定会议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3)各车间负责人就绩效评定内容进行汇报并提出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建议交会议讨论。(4)参加会议人员应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4、结果公布(1)安全科对评定会议讨论情况作出结论。就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作出正式评价,分清和落实存在问题的责任部门,确定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2)根据绩效评定会议记录编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报告,经相关负责人审核,厂长批准后,按文件发放形式发放至各车间。5、结果执行(1)对取得成绩的车间或个人及未按要求完成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单位或181、个人,执行相关奖惩。(2)对未按纠正/预防措施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加重处罚。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合理化建议奖规定给予奖励。3、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地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炼钢厂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4、对炼铁厂各个安全生产责任承包车间,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182、。5、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6、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从重处罚。7、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8、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9、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10、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11、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12、对厂房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负责车间,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13、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183、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14、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车间酌情给予处罚。15、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等)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16、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车间不能消除,但应制定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定的;本车间不能消除,但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单位,要酌情给予处罚。17、炼铁厂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基层推荐,炼铁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报炼铁厂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炼铁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及适用范围为加强炼铁厂对184、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炼铁厂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参与和协助厂长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在紧急情况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185、报告有关负责人。(1)车间主任的职责:车间主任是负责本车间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车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车间特种设备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报告。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操作人员的考核及管理。(2)兼职安全员及班组长岗位职责:配合车间主任对本车186、间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是负责本岗位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落实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制定、修改、落实炼钢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岗位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具体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个月向炼钢厂和安监部187、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安监部及质检部门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和报告等。(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听从指挥,保持本岗位设备的安全和清洁,不随意拆除安全保护装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188、。按照车间和炼钢厂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处置等工作。2、特种设备使用制度特种设备使用车间的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进出人员的管理。凡进入危险场所的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检测人员),应由厂长批准,并在安全科或生产科、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189、。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车间和调度室报告。各车间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考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温度、压力、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严禁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190、备。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车间主任,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生产。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车间主任的同时,通知调度室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原因不清的情况下强行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3、特种设备的191、维护保养规定。各车间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岗位工和检修工定时巡检;填写检修、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4、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规定。各使用车间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安全科,并做出记录。安全科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5、其他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192、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公司内部流程逐级审批,并向安监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9附则:9.1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确认炼铁厂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是否符合体系的要求,是否符合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和保持,并为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三、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四、工作职责 成立炼铁厂绩效评定领导小组和193、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厂长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担任。 (1)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炼铁厂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决策绩效评定的重大事项。(2) 工作小组职责 1 制定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 2 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3 负责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4 提出不符合项报告,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5 绩效评定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五、时间与人员要求 (1) 时间要求 1 在安全标准化实施以后,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在安全标准化实施初期,可以适当缩短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周期,以期及时发现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2 工作小组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前一个194、月向领导小组提交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施行。 (2)人员要求 1 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必须具备以下能力:熟悉相关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接受过安全标准化规范评价技术培训;具备与评审对象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具备操作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过程的能力;具备辨别危险源和评估风险的能力;具备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所需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的判断能力。 2 工作小组成员必须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3 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具备较好的身体素质。六、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法与技术要求 (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法 1 尽可能询问最了解所评估问题的具体人员提开放式的问题。采用易被理解的语言;使用195、事先准备好的检查表;采取公开讨论的方式,激发对方的思考和兴趣。在面谈时应注意交谈方式,尽可能避免与被访者争论,仔细倾听并记录要点。 2 通过记录进行回顾记录是整个安全标准化体系实施的客观证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员必须调阅相关审核内容的记录,对记录进行回顾。 3 现场检查情况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最终落脚点都在作业现场,因此,必须重视作业现场的检查。通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再对相关的文件或记录进行回顾,查明深层次的原因,为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奠定基础,达到体系持续改进的目的。 (2)技术要求 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应重点关注重要的活动。 2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应包含标准化系统的所有内容。 3 评价结果应包196、括下列分析:系统运作的效力和效率;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能力;安全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系统运作的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纠正行动。七、过程要求 (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依据、范围、频次和方法 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依据是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钢)、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等。2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范围是管理体系所覆盖的全过程。 3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出现以下情况时由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业务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出现重大事故;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的197、重大变更;在接受外部评审认定之前。 (2)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前的准备 1 计划的编制要具有严肃性及灵活性,其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目的、范围、方法、依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工作安排;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组成员;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时间、地点;受评定车间(科室)及评价要点;预定时间、持续时间;开会时间;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分发范围、日期。 2 工作小组根据实施计划收集和审阅有关文件,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要列出评定项目、依据、方法,确保无遗漏,评定能顺利进行。3 各车间接到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后,应提前做好准备。 (3)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实施 1198、 首次会议 1.1 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参加,做好会议记录。 1.2 工作小组组长介绍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计划安排,包括目的、范围、依据、评定方法、工作程序等。 2 现场评定 2.1 首次会议结束后即进入现场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采用观察、交谈、询问、查阅有关文件等方法实施现场评定,并做好客观证据的记录。对发现的不符合事实,应由受评定车间陪同人员确认。 2.2 评价过程中,由工作小组召开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内部会议,讨论现场评定中的有关问题,确定不符合项,填写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 3 末次会议 3.1 由工作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各车间负责人参加,做199、好会议记录。 3.2 工作小组组长报告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宣读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和分布情况,并宣布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论。 3.3 领导小组组长总结本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情况,并对纠正措施提出整改期限要求。 3.4 领导小组对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质量进行评价。3.5 末次会议结束后,责任车间负责人签字、领取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 (4)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及措施纠正 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束一周内,工作小组根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编写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分发到各责任车间。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内容包括: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目的、范围200、依据、评定日期;工作小组、责任车间名称及负责人;本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情况总结,管理体系运行有效的结论性意见;工作小组组长根据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进行汇总分析。 2 评定结果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系统运作的效力和效率;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能力;安全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系统运作的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纠正行动。 (5)纠正措施及验证 1 责任车间在接到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及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十五日内 ,针对不合格项进行原因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和期限等,经工作小组组长确认后,由责任车间组织实施。2 工作小组负责对责任车间纠正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确认不合格项得到关闭。将跟踪、验证、关闭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6)文件更改及记录保存 1 对实施纠正措施所取得的实效和引起文件的更改,按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所有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记录由安全科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