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司工程安全施工现场交叉作业等管理制度15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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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250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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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公司工程安全、施工现场、交叉作业等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工程安全管理办法9第一章总则9第二章安全目标10第三章公司安全职责10第四章对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管理要求17第五章工程项目建设现场管理21第六章安全检查23第七章事故即时报告及应急救援24第八章考核与奖惩25第九章附则25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31第一章总 则31第二章工程全面安全管理31第三章安全施工措施管理33第四章安全监督网络例会与安全检查34第五章施工工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36第六章施工用电管理36第七章施工合同安全管理38第2、八章附则38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奖罚规定40第一章总 则40第二章奖惩工作程序40第三章奖励办法41第四章处罚办法41第五章文明施工考核45第六章附则48基建工程管理工作程序规定52第一章总则52第二章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52第三章项目准备阶段的工作52第四章项目建设阶段54第五章附 则56施工现场管理办法58基建施工总平面管理办法66第一章总则66第二章管理职责66第三章总平面管理66第四章附则71单位工程开工许可规定73第一章总则73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及开工报告73第三章检查与考核73第四章附则74施工、生活用电管理规定77第一章总则77第二章职责77第三章办理程序79第四章电费结算3、79第五章维护分界79第六章用电考核80第七章附则80基建施工水源管理办法87第一章总则87第二章职责87第三章办理程序88第四章水费结算88第五章维护分界89第六章用水考核89第七章附则89基建施工道路管理办法94第一章总则94第二章管理职责94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94第四章附则95基建工程监理管理办法97施工组织管理办法108第一章总则108第二章管理内容及要求108第三章附则111施工交叉作业管理规定113第一章总则113第二章职责113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113第四章检查与考核114第五章附则114工程接口管理规定118第一章总则118第二章职责与分工118第三章接口管理要求118第四4、章附则119施工测量管理办法122第一章总则122第二章职责122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123第四章附则123施工图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管理办法125基建工程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管理办法131第一章总则131第二章职责131第三章初步设计的变更管理131第四章施工图的设计变更管理131建筑、安装中间交接验收规定141第一章总 则141第二章职责141第三章中间交接应具备的条件142第四章中间交接的成品保护143第五章中间交接的程序144第六章附 则144见证取样管理办法149第一章总则149第二章见证取样范围149第三章取样员和见证员资质149第四章见证取样送检程序149第五章见证和取样纪律150第5、六章附则150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0xx-09-3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xx水厂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基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对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有全面管理和监督责任,工程项目建设中不仅要抓好自身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同时也要不断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参建单位6、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遵守并督促所有参建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履行并督促各参建单位履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各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接受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接受公司工程部、安全监察室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第三条 公司必须组织、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经常对照“三个不能过高估计”(不能过高地估计安全管理的形势和现状;不能过高地估计对于安全生产的认识;不能过高地估计我们安全管理的水平)的理念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管工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检查并不断完善体系的运转。统筹安排,协调管理,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的7、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等事项。第四条 公司应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建立健全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制定适合工程项目建设的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加强教育与培训,保证工程项目建设必需的安全投入,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和“负责制”为内容的电力建设工程安全工作基本责任制度。第五条 公司应明确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中建设单位管理主导与项目参建单位管理主体工作定位的基本管理制度,强化工程项目建设的约束机制,推动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到位。第六条 公司应将本办法全部内容作为与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的有关安全管理条款,写入合同和安全协议文本中,并检查、落实。8、第二章 安全目标第七条 本工程项目建设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三个“零目标”,即杜绝以下三类事故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各类重要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及施工机械的损毁、倒塌和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安全生产和供水管网安全运行的重大事故。第八条 本工程项目安全目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重要设备、材料损毁事故;不发生质量隐患造成影响水厂长期、安全、稳定运行的事故;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施倒塌、倾覆事故;不发生因基建影响安全生产的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危及供水管网安全运行的事故;不发生建构筑物重大垮(坍)塌事故。第九条 公司应做好安全目标分9、解、细化和保证措施的制订与落实。第三章 公司安全职责第十条 公司基本安全职责组织传达、贯彻和落实国家和有关部门关于建设工程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的规定、部署和要求,履行并督促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履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各责任主体安全职责;推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宣贯和落实;组建由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等参建单位参加的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项目安委会),并由行政正职出任安委会主任;制定项目安委会工作标准,定期召开会议。依托项目安委会建立健全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策划并组织编写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安全10、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经项目安委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技能的培训工作;以 预防“五个绝对不允许”类事故 (绝对不能发生重大的责任事故;绝对不能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绝对不能在重要的时间和重要地点发生事故;绝对不能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绝对不能发生由于燃料供应问题而影响安全生产的事故)为重心和基础,在夯实基础的前提下全面实现有序施工、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资信情况、安全11、生产的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组建公司安监部门与项目参建单位安全部门及安全人员参加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网络,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发挥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监督管理作用,创造条件支持监理的工作,并依据法律、法规、合同和本办法对监理单位履职进行督促和提供帮助,制订考评办法进行考评;组织各种安全检查。查找安全体系、各管理环节漏洞;检查各责任主体安全职责履行情况;检查“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强制性标准”落实情况;组织参建单位全面编制危险点和危险源一览表及对应的控制预案。(十一) 组织、协调建立工程项目建设应急救援体系。组织编制工程项目建设的应急预案,监督、督促各项目参建单位编制12、现场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组织机构;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支持保障系统,确定应急救援体系的响应机制;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培训和演练工作;(十二) 建立公司安全管理台帐,如实登录并妥善保管。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如实登录并妥善保管各自的安全管理台帐。台帐及其有关记录、文件的内容应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十三)严格执行公司事故报告制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安全信息)上报、统计、分析工作;并根据管理权限,对事故责任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理。第十一条 公司领导岗位安全职责公司行政正职安全职责 公司行政正职是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负全面责13、任;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及本办法,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支持安监人员行使安全监察职能;负责建立工程项目事故应急保障体系; 传达有关上级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并提出实施要求,组织协调落实; 组织制定并颁布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岗位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保证各项制度、标准的可操作性和管理功能的有效性; 组织建立工程项目安委会,并担任主任委员。组织制定并颁布项目安委会工作条例,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签发由项目安委会议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与健康14、工作程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保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监督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条件符合规定要求。抓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地方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培训;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 接受安全培训考核,并取得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证书; 经常深入工程项目建设现场,全面掌握安全状况和薄弱环节,定期不定期地向上级汇报工程项目建设安全情况和安全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按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规定,做好事故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第十二条 公司分管副经理安全职责1分管工程项目建设副经理协助行政正职分管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承担15、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贯彻落实;3组织制订工程项目安全工作目标;协助或主持工程项目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工程项目建设安全工作计划;4强化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完善安全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5确保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及时提取和使用;采取措施,使工程项目施工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6参加公司定期召开的安全情况分析会;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7组织、协调有关安全的教育培训、竞赛评比、经验交流、表彰奖励活动;8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9组织或主持16、安全施工大检查和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之间的互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10负责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11按照规定要求,参加或主持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规定,做好事故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12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应急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公司部门安全职责工程部安全职责1. 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工程项目建设文明、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2.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在工程项目建设调度17、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时,应同时审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环保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在施工中监督贯彻落实;4. 组织、监督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有关操作规程、技术标准是否符合安全“强制性标准”。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监督、协调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和培训;5. 参加编写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6. 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总体规划、总平面布置、工程调度;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问题;7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负责组织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承包商安全资质的审查;8 在审18、核承包商施工计划的同时,组织审核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9 负责工程建设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10 负责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管理,按照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考核意见经审批程序,扣罚、支付保证金,做到专款专用;11 负责有关工程保险管理工作;12. 参与审查标书、合同中关于文明、安全施工及奖罚条款;13. 参加项目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参加月度和专项安全大检查;14. 参加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调查处理;15. 组织或协调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检查、评估和改进工作;(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公司安全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19、等监督管理工作;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监督人员配置应满足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工作需要(一般应不得少于3人)。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应具备安全管理资质,并充分了解项目建设中各责任主体的安全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有关实施细则,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安全工作。从体系和程序层面督促并检查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落实公司和项目安委会有关要求; 监督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建设方的安全职责; 制订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目标、安全工作年度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落实;制订公司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经审定后监督执行; 按安全管理20、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要求,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及现场安全施工状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协助领导发挥项目建设单位主导作用,最大限度发挥安全监督网络的作用,组织推动覆盖所有项目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监督、协调建立现场各项目参建单位安全部门信息联系制度和相关安全管理信息库; 对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项目安委会决定; 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和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编写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经项目安委会通过后,监督各项目参建单位共同遵照执行; 检查监督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履行合同安全条款(安全协议)情况,执行项目安委会决议及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执21、行情况; 协助领导组织定期安全大检查;重要时段的安全检查;迎峰度夏等季节性施工安全检查。组织做好施工现场的例行检查。依据法规、规定,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正要求; 协助领导策划、组织、召开项目安委会工作会议、基建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召开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网络会议,做好工程项目安全监督闭环管理工作; 监督公司有关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参建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督促、组织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负责对公司有关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参建单位等提出安全考核、奖惩意见; 组织并监督公司有关人员参加地方政府安监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取证(新开工项目须在半年内完成取证工作)。检查监理单位、施工22、单位有关领导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持证上岗情况,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意见; 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重点监督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专项施工方案从编制到实施、大型施工机械管理的各自安全职责落实,从方案、机械、人员的准入入手把好基建安全源头关;负责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督促安全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督危险作业项目施工过程,验证各项安全措施的正确执行; 配合工程部做好工程文明、安全施工总体策划工作; 组织有关部门和监理单位监督检查施工现场保卫、消防、交通、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规定时间内向股份公司安全监察室、工程部(质安处)报告;23、参加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配合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工程项目安全事故等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组织编写相关应急预案;监督、检查项目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消防等“三同时”检查验收; 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安全措施费用、安全奖金提取和使用情况; 组织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负责组织或监督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标志、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购置工作; 参与编写或审查标书、合同中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及奖罚条款; 建立安全管理台帐,按时报送安全月报,事故报表。建立良好的执业习惯,以规范的文字材料作为传递,反馈,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 在审查施工组织24、设计(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措施,审批、签证程序完整性;负责工程项目有关安全方面的审查签证组织、协调工作; 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各层级安全技术交底和交底记录; 督促并检查监理单位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或旁站计划; 监督、协调工程项目交叉作业施工单位签定安全管理协议;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 对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等管理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撤换意见; 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施工过程中,对施工25、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以及有关人员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监督; 对于扩建项目,作为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受本单位安监部门(安监室)的监督。(三)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负责工程项目保卫、消防、环境卫生、交通车辆等安全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制定防火防爆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做好公司和现场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制订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监督、协调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消防器材的合理配置和维护管理,定期组织保卫和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限期消除,确保消防设施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协调、26、组织、监督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节日前后和定期的防火、防爆专业性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负责组织、配置、管理现场医疗急救设施;负责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卫生防疫工作; 负责组织编写消防、突发事件等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根据工作职责负责组织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火灾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四章 对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管理要求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勘察(测)、设计、监理、施工等项目参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安全。第十五条 对监理单位安全管理的要求(一) 有关人员应具有符合国27、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管理资质;(二) 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相应安全责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在工程项目安委会的领导下,协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三) 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将安全生产监理与工程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 (四) 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细则和危险程度较高的作业项目旁站工作计划,并按其对施工、调试和试运行单位实施安全监理。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且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按细则实施监理,并做好有关监理旁站记录;(五) 按照28、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及时审查工程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做好相关的监督记录。(六)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参与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技术交底并记录交底情况;(七)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包括租用、借用、雇用、外协等)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及安全设施的合格证和检测、验收、准用手续;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做好大型施工机械进、退场管理;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建立相关台帐做好29、监理检查记录;(八) 协调工程项目交叉作业施工单位签定安全管理协议,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九) 在自查安全监理保证体系的到岗、和工作到位情况的同时,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作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资质和工作到位情况;(十) 监督工程项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协议;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履行公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十一) 组织或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以及工程的地理、气象条件等编写现场、专项、综合各种层次的应急预案;组织或30、督促施工单位对应急援救预案进行演练;(十二) 协助公司组织安全大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并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分阶段安全生产自查和层级检查 (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并建立相关台帐做好检查记录;(十三) 工程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下列安全监督工作 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安全措施的实施;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和安全防护用具使用;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监督施工单位“临口”、“临边”、高处作业、临时用电、起重机械、爆破及危险危害品存放处等危险部位31、安全防护工作,并检查安全标志设置的正确、完整和规范性性; 监督高危作业、重要施工工序、易发生安全事故源和薄弱环节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做好相关旁站监理,跟踪检查和平行检验记录; 监督施工总平面,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消防措施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和本办法的有关要求;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是否用于采购和更新合格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十四) 根据有关专业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理的档案资料。主要有:1. 安全监理主要工作的定期或阶段评价报告;2.32、 经监理检查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及安全交底情况汇总表(附阶段性评价报告);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汇总一览表(附阶段性总结报告);4.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特殊结构及相关安全管理监督措施一览表;5.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报审汇总表;施工队伍、人员(特别强调外包队伍人员)进、退场登记表(附阶段性评价报告);6.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日志和旁站记录(旁站记录内容应包含;作业项目名称、经审定的施工方案、工序、安全技术措施等是否得到正确执行、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与落实情况等,)(十五) 在实施33、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十六) 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的配备应满足工程项目监理需要。在施工现场危险程度较高的工程项目应设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并建立规范的安全旁站记录;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经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十七) 监理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施行安全监督检查并建立监督检查记录。第十六条 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一) 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本工程项目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管辖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二) 施工队伍人员准入条件:34、1. 具备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在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活动;2.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技术装备与投标时的承诺一致,如有变化须征得甲方同意。3. 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在持证资格范围内作业,不得混岗,不能错误使用资质证。4. 新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三)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一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承担两项及以上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四)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5、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组织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组织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五)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发现并处理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制止和纠正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行为;(六)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其承担的工程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并经过国家规定考核合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正确履行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七) 不得对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挪做他用,其使用应接受建设单位和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的监督;(八) 标段总包单位对施36、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应将分包单位状况(分包单位有效资质、人员状况等)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备案,严禁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将工程主体项目分包;分包合同中应明确与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方面的权利、义务;(九)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时,对达到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核准签字、建设单位审查备案后实施;(十) 对工程中达到国家规定的涉及高边坡、高竖井、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大剂量爆破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十一) 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37、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须经施工技术、机械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以及监理审查,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总监理师审核,由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十二) 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十三) 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国家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十四) 对因工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38、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十五)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租赁以及正确验收、检测、发放、使用、管理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十六)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取证,合格后方可上岗;(十七)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五章 工程项目建设现场管理第十七条 现场管理总体要求是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遵章守纪。现场管理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应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39、规程等有关规定。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文明施工制度,落实文明施工责任,设置文明施工设施,作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和机具。第十九条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防火、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按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分开设置,符合安全、环保、劳动卫生有关要求,并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协调,分区域自制,分区域负责的管理模式。各类生活设施应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防止各类中毒和疫情的发生。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应进行封闭,队伍、人员、机械进退场必须遵守有关进退场和登记40、制度。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等。第二十二条 临时建筑工程、力能管线布置、排水系统等应有设计,并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备案同意后方可施工,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的孔、洞、口、沟、坎、井以及建筑物临边,应当设置围挡、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当设置警示灯。现场安全标志、标牌标识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第二十四条 按规定设置的各类围挡应符合相关规定,做到坚固整洁。不能进行围挡的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隔离措施。第二十五条 工程项目现场道路布置41、建设应符合设计规范与有关规程规定要求。施工现场内的地面应平整硬化,道路应坚实畅通,施工现场应保持排水系统畅通,不得随意排放。施工现场出入口和交叉道口等交通标志设置应明显、规范和齐全。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采取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严格垃圾及废料管理。工程项目应尽量做好工地绿化工作。第二十七条 现场车辆机具及牌照要清洗干净,停放要入位,车头对齐。第二十八条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接线接电;外电线路防护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采用TN-S保护系统,并符合三42、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按照规定配备漏电保护装置。第二十九条 施工机械(包括租赁机械)准入条件:(一) 有技术监督部门发的准用合格证;产品说明、检测检验报告等各项资料齐全。(二) 机容、机貌干净、整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三) 登机梯子、栏杆、平台、走道、罩盖等齐全、标准、有效,操作室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四) 主要受力构件不得变形、损伤或锈蚀超限;不得有漏电现象;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并可靠接地。(五) 各部件连接不得有松动、裂纹;主要机构不得有异响、噪音和不正常振动;(六) 油、水、气不得泄漏;各种仪表齐全有效,无缺损、破碎;液压系统和元件必须正常、有效和完好。(七) 自制机械应有有资43、质单位的鉴定书或核算报告;各种机械应有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记录和责任人等标识。第三十条 施工现场各类塔式起重机、提升高度在30米以上的物料提升机的拆装,应当由具备拆装资格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塔吊、移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厂内机动车辆、高空作业吊篮、龙门架、搅拌机)应经有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含操作平台及模板支撑)应当采用符合规定的构配件,按照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搭设;脚手架架体基础按照规定施工,架体材料不得钢木混用,架体搭设、安全网张挂符合标准;作业人员高(悬)空作业应按照规定实施安全防护。第三十二条 工程项目建设现场工具、构44、件、材料堆放必须按总平面图规定定值定位堆放。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并设置标牌。第三十三条 公司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防火保卫制度,并按照规定设置消防保卫设施。施工单位对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要设专人管理,分类存放,避雷及防静电接地等防护设施完整,设置明显标志。各类建筑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符合要求。施工中发现地下不明管道或者不明危险物体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和现场应当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45、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第三十五条 工程项目特种设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国家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第三十六条 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并进行批评、检举和控告。第三十七条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并及时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第三十八条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46、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者录像。第六章 安全检查第三十九条 公司和参建单位应结合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和工程项目建设实际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可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等方式进行。第四十条 公司和项目参建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和检查计划。安全检查前应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安全检查应对所检查的单位和工程给予定性和量化评价。第四十一条 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亦应同时纳入检查范围。主要检查内容有: 公司与47、项目参建单位各部门、各层级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情况; 监理单位及其他项目参建单位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强制性标准”及有关法规规定的安全职责情况; 施工单位部门、层级安全职责履职,各级安全人员履职; 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安全检查制度,台帐记录; 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安全管理机构,分包;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执行;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第四十二条 由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应在施工单位层级自查基础上进行抽查,并要求施工单位自查与“强制性标准”对标;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批准、交底、实施的检查和对48、施工单位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和管理检查时,同时对安全管理体系各层级的管理和检查工作进行检查评价。第四十三条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检查单位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第七章 事故即时报告及应急救援第四十四条 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即时报告。(一)建设项目发生人身死亡或重伤事故(事件),重大及以上机械材料损毁、火灾、交通、环境污染、垮塌,影响安全生产及供水管网安全运行事故(事件),项目部应立即(1小时内)用电话或传真向公司报告,同时并督促发生事故的参建单位向工程所在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死亡事故还应向公安、检察部门及工会报告。(二)项目部向公司的报告渠道是公司安全管理49、部门同时向公司工程部报告;公司行政部门向公司经理部报告;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向公司领导报告。第四十五条 公司应当协调、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评估。第四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建设施工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危险源、危险制定施部位、危险环节进行监控,工现场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评估。第四十七条 发生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后,公司及有关单位应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第四十八条 发生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根据事故调查结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和经济处罚。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第四十九条 本工程50、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以责论处的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第九章 附则第五十条 各施工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及相关的管理台帐细则,组织各参建单位制订施工现场有关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用于规范本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行为,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有关条款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上级有关规定发生抵触时,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上级有关规定为准。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由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9月30日起修订实施,此前发布的历次版本相应废止。附录51、一: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施工现场制度)目录1、 项目安全委员会工作条例;2、 安全目标管理;3、 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4、 安全网络会议管理;5、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6、 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7、 安全检查;8、 现场道路交通安全;9、 现场安全协调与控制;10、 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批准;11、 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12、 现场医疗与急救;13、 现场消防与紧急联络体制;14、 现场安全标志的设置;15、 现场环境卫生与清理整顿;16、 现场成品保护的控制;17、 文明施工的协调与控制;18、 现场力能(氧气、乙炔气、氩气、压缩空气)的供应52、;19、 现场施工用电;20、 现场照明;21、 现场安全设施;22、 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23、 现场临建;24、 现场安全保卫及人员、车辆出入控制;25、 土石方开挖;26、 钢筋模板作业;27、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28、 脚手架及高处作业;29、 起吊作业及大、中型起重机械的拆装、检查与检验;30、 有毒有害作业与防护;31、 废料、废水、废气的处理与排放;32、 生活区的安全与卫生;33、 粉尘作业防护和噪声防护;34、 加班;35、 隧道(井、洞)作业;36、 材料、物品堆放;37、 防暑降温与防寒防冻;38、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39、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奖惩与考核;40、 分包队53、伍的管理;41、 安全监护人员及安全旁站;42、 安全检查;43、 应急预案、支持系统及演练;44、 资质检查;45、 建设项目“三同时”;46、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7、 危险化学品管理;48、 安全管理台帐;附录二: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建立的安全管理台帐1 安全工作计划总结2 有关人员建档登记台帐3 安全工作会议记录4 公司负责人批阅的上级有关文件5 各阶段公司各有关部门尽职自查及评价报告6 各阶段监理单位关于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检查工作的检查表及总结评价报告(附公司的抽检及对监理单位该项工作的评价意见)7 各阶段监理单位关于施工机械的检查54、表,总结评价报告(附公司的抽检及对监理该项工作的评价意见)8 各阶段监理单位关于对施工单位及人员资质的检查表,总结评价报告附公司的抽检及对监理该项工作的评价意见)9 各阶段监理单位关于施工单位安全自查工作的检查表,总结评价报告(附公司的抽检及对监理该项工作的评价意见)10 各阶段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员监护工作检查表,总结评价报告(附公司的抽检及对监理该项工作的评价意见)11 安全检查意见及整改登记台帐(含检查表、总结评价报告)12 应急预案、响应机制、支持系统及演练登记台帐。13 事故调查、管理漏洞分析、统计、报告管理台帐。附录三: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检查表1、 标段承包商55、安全生产资质专项检查表2、 起重机械、大型施工机械使用许可证检查表3、 标段承包商脚手架验收签证专项检查表4、 标段承包商施工现场场容检查表5、 应急预案专项检查表6、 重要及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表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20xx-09-3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本工程建设任务56、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下设相关职能部门,各个部门必须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施工单位必须服从工程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以及监理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并全面遵守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和安全协议书。施工单位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必须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监督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第二章 工程全面安全管理第三条 工程安全管理(一) 本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建立和谐建设工地,以安全、文明施工为基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用现代安全施工技术,实施完57、善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确保实现工程建设安全目标。(二)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按基本建设的程序办事。(三) 严格按照制定的安全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加强安全管理。(四) 严格目标管理与控制,加强危险点的预测,严格控制危险点,密切注意危险源,坚决杜绝危险事故的发生。(五) 安全工作采取行政、法律和经济的手段进行综合管理,要有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六) 抓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自明确在安全方面哪些范围要自己负责58、,负什么样的责任,对谁负责,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七) 在整个工程建设中,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施工现场安全作业保证体系。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人员对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发现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存在严重不符合时,立即通知停工整顿。(八) 认真落实四个到位,即“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九) 加强劳动者的政治和技术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全体劳动者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并引进激励机制,加强职工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素质的培训,把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结合起来,不断充实全员的三级安全教59、育内容,还要利用事故通报、快报、安全简报等对职工进行典型事故实例教育并建立相应的安全教育体系。(十) 加强施工生产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应有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方案,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要到位,不留死角、漏洞,做到一严、二细、三实(严格要求、细心检查、细心操作、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制度)。对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所有施工单位,交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并按照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奖惩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十一) 按工程网络计划及时为主体施工单位提取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助费,在施工形象进度款申请及工程决算单中必须有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以保证安全措施费用的合理投入。(十二) 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所60、有施工单位都必须组建独立的安监机构,且业务素质、人员数量符合本工程建设的要求(每个单位的专职安监人员比例不得少于1 ,3人)。(十三) 施工单位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应进行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审查合格,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现场标志符合要求,各项安全费用定额交纳,施工人员配发上岗证才能开工,未经业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十四)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特殊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动火工作票等,并监督实施。(十五) 施工承包商及时做好防台、防雨、防雷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十六)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各施工单位可在指定地点设立吸烟室并派专人进行管理。第61、四条 施工总平面管理(一) 施工总平面管理应达到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要求,力求做到场地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以减少二次搬运,节约用地,防火、防爆、排水、消防设施及工业卫生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二) 工程部负责施工总平面的规划、管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各施工单位专人进行分片管理,做到有组织、有措施、有制度、层层落实,分片包干,奖罚分明。(三) 从总平面到各区域的平面管理,应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进行,在明显地段应设立总平面图与各区平面布置图,并明确各自的责任人。各区域的平面管理应服从总平面的要求和规划,履行报批手续,经工程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四) 施工区域的道路,应保持62、畅通,路面平整,照明配置齐全;不得发生堵塞,不得在路边堆放设备,材料等物品,因工程需要占用或切断道路时,必须经工程部批准,并办理书面申请,以满足施工现场运输和消防等要求,施工现场的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达到安全、文明要求。(五) 施工区域的环境卫生实行分区包干管理,划分责任区,严格执行有关环境卫生的标准要求。施工现场不积水,保持排水畅通,工业垃圾及时清理,不积尘,符合文明施工要求,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为施工现场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六) 材料、设备等堆放合理整齐,重要设备必须加装防雨防尘罩,各种物资标记清楚,摆放有序,并要求符合安全防火要求。施工用电及各种管线布置整齐、63、美观、安全、可靠,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善。土方不得就地堆放,必须用于指定区域的场地平整。(七) 施工临建设施完善,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八) 厂区道路、组合场、施工作业区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整,配备维护人员,保证正常使用。(九) 厂区及施工区域的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作业区面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剩余材料要堆放整齐、牢靠,废料及时清理干净,高空作业面要有垃圾通道或专用清除垃圾的措施。严禁高空抛物及乱丢、乱扔现象的发生。(十) 焊接场地地面无焊条及焊条头,焊接设备应集中布置,统一布线,完工后焊接线、氧气、乙炔瓶全部回收。(十一) 各施工作64、业面严禁流动吸烟,地面无烟头,严禁施工人员边作业边吸烟。(十二) 沟道、孔洞、平台、扶梯要有可靠永久性或临时性栏杆或盖板,设立明显标志和安全警示牌。(十三) 生活区与施工现场应隔开,任何非工作人员不得在现场住宿,与施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第三章 安全施工措施管理第五条 参加本工程建设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安全施工措施。第六条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地专职工程师批准,特殊项目的安全措施由工地总工程师批准,施工监理人员审查后,报工程部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并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第七条 重要的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65、施工措施,须经本企业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会审,总工程师批准后,经监理人员审查,报工程部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第八条 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作业、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须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监审查,方可执行。第九条 安全施工措施的交底(一) 所有施工活动如无措施、无交底,不得开工;无措施、无安全措施交底的开工项目,视为违章施工。(二)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交底,由班组技术员进行全员交底,其余项目的安全措施全部由工地专职工程师进行交底。(三) 所有的安全措施交底要有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要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交底内容、日期等详细记录,要66、求做到百分之百交底百分之百掌握。第十条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施工项目的主要危险点,并符合以下要求:(一) 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险,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二) 针对施工所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职业健康和技术措施上加以保护。(三)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第十一条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发现,针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后果的应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67、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措施交底。第十三条 坚持班前安全讲评,布置本班作业须注意的安全事项、危险点、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要有专人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班后总结本班中的安全情况,表扬好的做法,批评违章的人和事,并提醒下次注意事项和必须整改的内容。第四章 安全监督网络例会与安全检查第十四条 安全监督网络例会(一) 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1.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法规、法令及有关制度。2. 了解各施工单位工程进度,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检查安全及措施交底情况,解决安全文明施工中遇到的问题。3. 查找各施工单位相互交叉作业中危及安全施工的危险点、危险源,协68、调解决并落实交叉作业中的安全措施。4. 布置检查公司工程安全委员会安排布置的指令性和指导性的安全工作。5. 总结各施工企业的阶段性工作,好的进行表彰,不好的予以通报批评。(二) 组织管理1. 安全网络例会根据工程进度安排每周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任或安全主管负责主持,各施工单位安监负责人参加,实行例会签到,缺席登记制度。2. 例会设立专用安全例会记录本。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一)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1. 检查各级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以及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2. 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69、度和安全台帐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效能;检查各个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检查工地各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3. 检查各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检查违章违纪现象,检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检查工地文明施工情况。4. 检查发生事故单位是否真正做到了“三不放过”。是否按照公司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二) 组织管理1. 安全检查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等,这些检查可以结合进行,也可分别进行。2. 各施工单位的安监部门实行工序作业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施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70、自检、互检和交接班的检查。3.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一般性质的应当即责令整改,对于重大问题,应填写整改通知书,分送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处理,对涉及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4. 整改通知书应由存在问题单位的领导负责接受和组织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5.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各施工承包商均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销案制度及管理台帐。第五章 施工工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第十六条 进出施工生产现场的任何车辆,必须接受执勤人员的严格检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第十七条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持有车71、辆通行证和工地行车牌照,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须办理临时通行证或进行登记手续,离开施工区域须交回临时通行证。第十八条 工程车辆须保持良好的运输状况,对于破旧车辆,不能满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车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综合事务部有权收回有关证件,限期整改,否则取消在施工生产现场的运输资格。第十九条 车辆驾驶人员进入施工生产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出驾驶室要戴好安全帽,现场禁止吸烟,着装符合安全要求等。第二十条 任何车辆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占道,都应严格遵守施工生产现场道路的交通规定。否则将实行经济处罚,吊销临时通行证。第二十一条 由施工现场向外运送物品时,应办理出门证。出门时,由大门执勤人员核实物72、品后方可通过,出门证交执勤人员。第二十二条 履带式起重、运送车辆,严禁在砼路面上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行走,否则将严肃处理。第二十三条 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实行“谁用车谁管理”的原则。第二十四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综合事务部,随时对施工工地的交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施工生产现场的道路堵塞,车辆违章等现象,以确保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与车辆交通安全。第二十五条 施工现场施工车辆行驶速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施工用电管理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用电必须向工程部办理书面申请。第二十七条 各用电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机构,明文规定该机构的负责人,电气负责人,一、二种电气工作票签发人及电工班73、组成人员,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无安全用电管理机构或未办理正式用电手续的单位,供电单位不予供电。第二十八条 各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与电力系统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制度。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直至取消施工资格。第二十九条 各用电单位自选安装的电气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经工程部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安装。未验收私自安装投入运行者,按违反全国供用电规则处理,并停止供电。第三十条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及材料。第三十一条 任何用电单位不得向外转供电。违者停止供电并按全国供用电规则中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二条 各用电单位的电气工作负责人及有证电工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74、服从统一指导,接受业主组织的有关安全考试、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持证上岗工作。无证者不准从事电工工作。第三十三条 各用电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及电气负责人,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重视安全供电,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第三十四条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 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二) 严格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三) 凡在供电范围内的高低压电气设备上工作,及在各自管理的电压等级在380V以上(含380V等级)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无论设备是否带电,必须办理工作票和工作许可证手续,做好安全措施,经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可工作。(四) 严75、禁无票和搭票工作,严禁超时停送电,杜绝习惯性违章。(五) 凡需在变电站设备及10kV线路上工作,必须由工作负责人提前一天到工程部办理停电申请,办理工作票手续后,方可工作。(六) 电气设备停止运行(包括事故停电和拉闸)后,在未拉开有关刀闸或断开开关及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电气设备,更不得擅自进行工作,以防突然来电。(七) 有自备电源的用电单位,必须在自备发电机电源与系统电源之间装设可靠的互为关联闭锁的投、切转换装置,并将自备电源的设备规范于系统的联接方式,接线图等送工程部,严防自备电源向高压线路反送电。第三十五条 各用电单位必须按国家法规要求,同时也要满足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76、自行设置安全标语、警告及各种标示牌。第三十六条 各用电单位应保持电气设备的完好,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第七章 施工合同安全管理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资质的要求,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监理单位严格审查,不符合安全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严禁录用。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的文字解答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解释。第四十条 本办法于20xx年9月30日修订实施,此前公布的历次版本相应废止。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奖罚规定20xx-09-3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77、限公司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奖罚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营造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氛围,安全和谐地建设上街自来水供水工程,确保实现安全目标,促进达标投产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 奖惩工作程序第二条 安全文明施工采取奖罚并重的原则。在工程建设中,对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经济处罚。第三条 对于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由各参建单位的安监部门向监理书面申请,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报请公司工程部批准;对施工单位的经济处罚,由监理单位依据本奖惩管理标准,发出北京xx环境工78、程有限公司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罚款单,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后执行,或由工程部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直接发出罚款单。第四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依据公司授权及有关承包合同约定,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和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监理等单位行使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和检查的职权;依据本标准,对责任单位提出奖惩意见。第五条 在对施工现场行使处罚时,监理必须向被处罚单位或个人说明处罚原因。第六条 依据本奖惩标准,单项500元及以下的罚款,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监主管签发确认;单项2000元及以下的罚款,由公司项目部项目经理签发确认;单项2000元以上的罚款,由公司工程部主任签发确认;单项奖励1万元及以下,由监理单位提出意见,公司工79、程部主任审核,分公司经理批准;单项奖励1万元以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第七条 被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对处罚有异议,在接到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罚款单之日起三日内,由被处罚单位的安监机构书面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述意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接到申述意见后,必须在三日内书面答复;若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对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答复的意见仍然有异议,可以由被处罚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书面向工程部提出,由工程部裁决。第八条 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第九条 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罚款必须在接到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罚款单之日起三日80、内用现金缴纳,否则,加倍处罚。拒绝缴纳,通报批评。罚款并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第十条 本制度作为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各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的附件,属工程施工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执行。第三章 奖励办法第十一条 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来源:(一) 业主从工程综合奖中,提取*万元作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奖励基金。(二) 业主、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违章及不文明施工的罚款。(三) 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由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四) 依据本标准发生的奖励由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向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办理取款81、手续,并下发到奖励单位或个人;罚款则由被处罚单位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设立专门帐户专人管理。(五)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向工程安委会报告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使用情况。(六) 奖励分单项奖、季度奖、年终奖三种方式。第十二条 安全文明施工单项奖评选方法。(一)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施工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奖励:(二) 在改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以及防止交通事故、机械事故、火灾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可申请奖励1000至5000元。(三) 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者,可申请奖励2000至10000元。(四) 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者,可奖励200至82、2000元。(五)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在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可奖励500至3000元。第十三条 季度奖和年终奖评选办法,另行制定评比细则。第四章 处罚办法第十四条 事故考核(一) 事故、障碍、火灾、人身伤害等依据工程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以及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界定,并按照下列标准扣罚责任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二) 施工期间发生特大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10万元;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100万元/人次;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 发生重大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8万元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 发生一83、般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5万元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小型施工队伍扣除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并立即清退出施工现场。(五) 发生记录事故对责任单位给予1万元罚款。(六) 发生误操作事故,罚款5000元/次;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罚款10000元/次。(七) 发生轻伤事故,罚款1000元/人次。重复发生累计加倍处罚。(八) 发生重伤事故,罚款5000元/人次。重复发生累计加倍处罚。(九) 施工、调试原因造成的障碍,罚款1000元/次。(十) 严重未遂事故,罚款600元/次。第十五条 违章考核(一) 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8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安全监督工作,落实责任、保障安全。(二) 施工单位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不到位,罚款500元/人次。(三) 施工单位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罚款1000元,并立即整改,配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否则,终止施工合同,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四) 不按规定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规程的学习和考试,罚款100元/人次。(五) 施工单位员工(包括临时工)发现有未进行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要求立即退出施工现场,由其单位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并同时罚款100元/人。(六) 施工单位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每缺一项,罚款500元,85、并立即补齐。(七) 施工单位安全活动记录不齐全,罚款200元/次。(八) 施工单位班组每天站班会,没有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无签证记录的罚款100元/次。第十六条 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业票(一) 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没有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罚款500元/项。(二) 重要施工项目和重要施工工序没有办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罚款500元。(三) 对需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开工时没有办理,每发生一次罚款500元。第十七条 员工劳动保护(一) 施工现场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者,罚款10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二) 施工现场穿裙子、短裤、赤膊及背心者,罚款100元/人次,并责令86、退出施工现场。(三) 试运现场穿带铁钉的鞋,罚款10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现场。(四) 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罚款50元/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施工班组的休息室除外)。(五) 用安全帽当凳坐,罚款100元/人。(六)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人。(七) 高空抛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者,罚款200元/次。(八) 高空坠落物品,罚款300至1000元/次,造成伤害的按事故处罚条例叠加处罚。第十八条 消防设施(一) 施工现场和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必须符合要求,齐全、可靠。(二) 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或不可靠或失效,罚款100元/处。(三) 没有按要求对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罚款100元87、/处。第十九条 遮栏、护栏、栏杆(一) 主要施工区的遮栏、护栏、栏杆等必须符合设计和安规要求,齐全并安装牢固,安全标示牌、警告牌齐全。(二) 土建工作面,永久栏杆或遮栏或护栏未跟上(确因安装需要除外,但必设临时防护设施)的罚施工单位300元/处;不合格的罚款100元/处;无安全标示牌、警告牌,罚款300元/处;(特别是高处作业区、危险作业区及带电作业区等)。(三) 工作平台(包括脚手工作平台)临边没有实施双栏杆措施,罚款100元/跨。(四) 施工现场临时围栏,无警告标志,罚款50元/处。第二十条 孔(洞)沟盖板(一) 施工区的各类孔(洞)、沟盖板,须符合设计要求,齐全、平整、安全、牢固。(二)88、 孔(洞)无盖板及其它防护措施,罚款200元/处。(三) 沟道无盖板,又无防护措施,罚款200元/米。(四) 孔洞采用竹板或钢模板作盖板,罚款100元/处。(五) 采用标准化盖板,没有或漏焊限位铁件,罚款50元/处。(六) 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任意在楼板、平台上开孔及墙壁上开孔、罚款500至3000元。(七) 随意拆除安全设施罚款100至500元/处,若造成他人伤害视情节轻重从严处置。第二十一条 常规照明(一) 主要生产巡视路线和设备、仪表的照明符合设计要求;辅助车间和道路照明须符合设计要求,照明充足。(二) 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高度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否则,每发89、现一处罚款100元。(三) 特殊照明灯的金属支架应稳固,并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支架不得带电移动,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四) 电源线路不得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不得架设在脚手架上,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第二十二条 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具(一) 施工单位必须从有“入网证”的制造厂家购置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具、用品,保证安全工器具齐全、可靠、有效,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 (二) 使用无“入网证” 合格证及鉴定证书的产品,罚款100元/次。(三) 应该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或防护用具的工作,每缺一件,罚款100至1000元。(四) 施工单位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必须按照试验规程定期检验和试验,否则90、,每一件罚款100至1000元。第二十三条 施工机械(一)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机械,特别是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建立台帐。各类施工机械应工作状态良好,不得带病运行。各类起吊设备必须取得合法的使用许可证;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资质,持证上岗。(二) 施工机械带病运行,罚款500元/台。(三) 起吊设备未取得合法的使用许可证,罚款2000元/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罚款1000元/人次。(四) 施工机械无安全操作规程,罚款500元。(五) 大、中型起重机未进行定期的负荷试验,罚款2000元/辆。(六) 施工机械未按规定建立台帐,每台50元/台,并立即补齐。第二十四条 施工用电(一) 闸刀、插座无盖91、,罚款50元/个。(二) 电源引出无插头,罚款50元/个;闸刀电源引出挂接罚款100元/路。(三) 电源箱内线路零乱,罚款100元/个。(四) 未经电源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搭接电源罚款500元/处。(五) 按规定未接装漏电保护器的,罚款200元/处,若使用失灵的漏电保护装置罚款200元/处。(六) 其它未按规定使用施工电源的,罚款100至500元/次。第二十五条 脚手架与架板(一) 在主要人行通道上架设的脚手架影响通行作业,(佩戴安全帽碰头)罚款100至500元/处。(二) 用钢模板代替架板,罚款50元/块。(三) 散铺架板两端不用铁丝绑扎,罚款50元/块。(四) 满铺的架板无双栏杆措施,罚款192、00元/跨;有护栏无防上下滑落措施,罚款50元/跨。(五) 上、下脚手架要有符合规程的爬梯,若没有或不符合罚款100元/处。第二十六条 安全网(一) 按规定该挂设安全网的地方没有挂设,罚款500元/处。(二) 安全网破损,罚款200元/处。第二十七条 其它(一) 对不服从安全管理的,罚款1000至10000元/次;打骂安监人员的,从重处罚。并责令清除出施工单位,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二) 对于监理单位下发的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施工单位必须按期认真整改,否则将进行1000至10000元的经济处罚,仍未进行整改时将加倍处罚。(三) 施工现场发现有与施工无关的闲杂人员逗留、乱窜,罚所在区域施93、工单位100元/人次。(四) 施工现场道路上的车辆,行驶速度超过15Km/h,罚款200元/辆次。(五) 未经批准,履带式机具开上施工道路(砼路面),罚款3000元/次,并承担修复的责任。(六) 施工单位未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工程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的罚款100至1000元。第五章 文明施工考核第二十八条 工程开工准备阶段(一) 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的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和文明施工措施,每缺少一项,罚款200元。(二) 施工平面布置、施工用地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布置;未按照规定布置,每处罚款300至2000元。(三) 材料、设备等堆放合理,各种物资标识清楚,堆放有序,并符合安全94、防火标准;堆放不规范、没有物资标识,每处罚款200元;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每处罚款1000元。(四) 场区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有明显的道路标识、照明配置得当,否则,罚款1000至5000元。(五) 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由施工单位负责设置临时围栏或围墙,并配保卫人员负责上岗值勤。施工单位的保卫人员名单应报公司综合事务部,如有变动应及时补报。没有按照施工设计要求设置临时围栏或围墙,罚款1000元,并立即整改;施工单位保卫人员脱岗,罚款100元/人。(六) 施工现场的排水应保持畅通;否则,每处罚款100元。(七) 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临时生活区域没有按照有关消防法规配置消防设施,罚款100元/处。(95、八) 文明施工责任区应划分明确,无死角,责任落实并设有明显标记,便于监督、检查;没有标识责任区和责任人,罚款500元。(九) 施工用机械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每天运行记录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熟悉机械性能和工作条件,否则,罚款300元。(十) 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得当,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框幅上墙。否则,罚款100至1000元/处,并立即整改。第二十九条 工程施工、竣工阶段(一)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各级领导,要把文明施工与安全施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抓,认真贯穿于施工全过程。施工单位没有制订文明施工检查和考核制度,没有专人负责,罚款296、000元,并立即整改。(二) 施工单位要经常检查、督促、定期考核,要层层落实责任制,使现场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文明施工水平上。没有按照要求组织自查,每缺一次,罚款2000元。没有按时参加工程安委会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罚款1000元/人次;没有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罚款500元/项。(三) 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方法,施工班组月度计划任务书中也应明确文明施工要求,否则,罚款500元 /项。(四) 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设置明显路标,严禁在路边堆放设备、材料等物品,确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水、电力线路必须事先书面报告工程部,经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实施并保证正常交通和其它设施正常,尤其要97、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未经工程部批准,擅自施工,罚款2000元;虽经工程部批准,但没有设置安全设施,罚款500元,并立即设置,否则,停止工作。(五) 施工单位对土方的调配必须取得工程部的同意,不得随意堆放;否则,罚款1000元/处。(六)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严防人员坠落,严禁高空物件散落(如水泥块、垃圾等),影响安全,影响环境场地和设备污染;场区及施工区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垃圾,施工作业面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七) 发生高空落物事件,罚款100至1000元/件。(八) 建筑垃圾没有堆放在指定的垃圾存放点,罚款500至1000元/处。(九) 发生现场污染环境事件,罚款98、1000元/次。(十) 发生污染设备,罚款500元/台。(十一) 乱丢工器具、废弃物、边角料、包装物品等,罚款100元/件。(十二) 没有采取防止高空落物措施,罚款200元/处。(十三) 场区道路、料场、组合场、施工作业区要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整。否则,罚款100元/处。(十四) 剩余材料要堆放整齐可靠,废料、工业垃圾及时清理干净。否则,罚款1000元/处,并立即自行整改。(十五) 切割要防止火星飞溅,事先下方要做好易燃物清理措施,并有人专人监护,焊接场地地面无焊条或焊条头。焊接设备集中布置,统一布线,完工后焊接线、氧气、乙炔胶管全部收盘存放。(十六) 没有防止火星飞溅措施99、;没有专人监护,罚款100元/处。(十七) 焊接设备布置不符合有关安全规程要求,罚款100元/处。(十八) 现场氧气、乙炔等使用、存放不符合有关安全规程要求,罚款200元/处。(十九) 公司生产区域禁止吸烟,否则,罚款100元/人;施工区域内禁止流动吸烟,若吸烟必须在有允许吸烟点标识的地方,否则,罚款1000元/人;禁烟区内,地面发现烟头,处罚该区域管辖单位,200元/个。(二十) 各类脚手架必须由有资格的架子工搭设及拆除,结构合理。牢固,经检查合格后挂牌,标明责任人、承载能力和使用期限。特殊类型脚手架应由专业人员提出设计,经施工单位主管部门批准报工程部备案后搭设。(二十一) 没有架子工资格证100、的人员,不准在现场从事脚手架搭建工作,否则,罚款100元/人。(二十二) 施工单位搭建的脚手架没有经使用负责人检查验收,没有按照规定挂牌,罚款200元/处。(二十三) 特殊类型脚手架没有架设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考核搭建单位,罚款2000元。(二十四) 特殊类型脚手架的架设没有经过单位安监部门验收就投入使用,罚款2000元。(二十五) 严格控制施工工艺,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使其符合有关规范和验收要求,施工单位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否则,罚款200至5000元/处。1. 楼面、地坪表面光洁平整,无裂缝、无积水,墙面平整。色泽均匀、线条平直、不渗水。2. 各种沟道内部清洁,不渗漏,无积水,照明充足。101、3. 各类厂房、辅助建筑门窗齐全、干净,通风排气设施能正常投用,门窗可靠。4. 平台、拦杆制作工艺美观,焊接打磨光滑、平整,油漆均匀。5. 各类管道排放整齐、平整。支吊结构牢固、美观,疏水方向正确。6. 焊接工艺美观,焊缝表面成型好,无咬边等缺陷。焊后药皮清理干净。7. 电缆排放整齐,捆扎牢固,尽量避免交叉。8. 保温合理,无漏洞,外表光滑,护板平直,美观。9. 构架及设备表面油漆工艺美观、牢固、颜色协调、厚度均匀。10. 电气及热工接线规范、美观,连接可靠,编号正确、齐全。电缆孔洞封堵完好。1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分类存放,并标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高层建筑物施工中应设有专102、用垃圾输送通道,禁止向下抛掷垃圾和废料;施工现场每天要清理现场卫生,保持现场整洁,及时清理垃圾。(二十六) 施工现场临时垃圾存放点没有分类标识,罚款500元,并立即加以标识。(二十七) 高层建筑施工没有专用垃圾输送通道,向下抛掷垃圾和废料,罚款300元/次。(二十八) 施工现场和现场办公场所不卫生、不整洁,罚款200元/处。(二十九) 施工现场设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人负责保持内部清洁。卫生设施不清洁、没有专人保洁;罚款500元;现场发现人员的大小便痕迹,罚款100元/处。(三十) 施工现场墙壁、设备和设施上乱涂乱花,罚款200元/处。第三十条 水厂试运转之前或单个施工项目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抓103、好以下几个方面,否则,罚款1000至10000元。(一) 场地道路畅通,路灯及标志齐全完好。厂房内永久照明投入使用,照度符合要求,无死区。(二) 厂区内地坪已做好,排水通畅。墙面施工完,地沟盖板齐全、平整,内部清理干净,平台、栏杆安装完毕,室外建筑垃圾清除,地面平整。全部工作符合规范、验收要求。(三) 用于工程收尾或消缺的脚手架在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拆除,并清理干净,拆除临时工棚时要有安全措施,必须循序进行,同样拆除后的散件应及时清理干净。(四) 施工现场区域内环境清洁,地面干净,无烟头、杂物等。物料堆放整齐,不影响交通和设备运行维护。(五) 厂房封闭,门窗玻璃齐全,关闭严密。屋顶密封好,不漏雨。104、(六) 设备、管道表面清洁,防止二次污染设施已全部拆除。(七) 各主、辅机设备、各种管路、箱罐及电气设备应消除漏煤、漏灰、漏烟、漏风、漏汽、漏水、漏油等七漏现象。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着装必须符合劳动保护要求进入作业现场;否则,处罚50 元/人;特殊作业人员应将作业证的复印件与出入证同时佩戴,否则,处罚50元/人。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的文字解答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解释。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于20xx年9月30日修订实施,此前公布的历次版本相应废止。附录一: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街自来水供水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单 编号: :贵单位因在现场安105、全及文明施工取得显著成绩,根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管理制度 ,奖励 元(大写 元)。 工程部被奖励单位安监专责: 监理公司经办人: 签发人: 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街项目部年 月 日本单三份:监理单位、被奖励单位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各存一份。附录二: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街自来水供水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罚款单 编号: 单位:贵单位存在下列安全文明不符合行为: 根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管理制度 ,处以你单位罚款 元(大写 元)。 工程部被罚款单位安监专责: 监理公司经办人: 签发人: 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街项目部:年 月 日本单三份:监理单位、被罚款单位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各存一份。北京xx环境工106、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管理工作程序规定20xx-09-3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工作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上街自来水供水建设的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本项目工程的管理程序,实现合理工期、控制造价、达标投产,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建设项目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 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第二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之前,项目处于可研阶段。本阶段的工作内容如下:(一)有关融资协议的落实和签订; (二)环境保护评价;(四) 草签征地及其他相关协议;(五)107、 组织项目评估;(六)项目立项的其他工作;(七)编制和上报项目建议书;(八) 设计招标并签订设计合同;(九)编制和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三条 本阶段的工作由公司计划部负责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和项目公司参加。第四条 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准后,公司工程管理部应拟定项目经理人选,待公司批准后代表本部门参与本阶段工作。第三章 项目准备阶段的工作第五条 可研报告获得国家批准后,即进入项目准备阶段,从本阶段开始到水厂正式移交生产止,项目管理工作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上街项目部负责现场工作的具体实施。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五通一平(水、电、路、通讯和场地平整)的设计和审查; (二)进行征、租地,108、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完成拆迁和相关的补偿; (三) 工程现场五通一平工作; (四)组织工程接入系统设计和审查; (五) 组织设备询价书技术部分的编写、审查和出版工作; (六)在公司的领导下,组织设备招标技术合同的谈判和草签工作; (七) 组织编制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概算,待公司设计、概算审查委员会批准后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八)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版)的出版工作; (九) 按公司的招标管理办法进行工程施工、监理、监造、调试等的招标,合同签订工作; (十)施工组织设计大纲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及运作关系; 2、总平面布置及根据标块划分和工程施工总体安排的分区; 3、工程进度分109、级管理; 4、水、电、气、热、通讯及道路的管理关系; 5、主要施工方法及大型施工机具的配置; 6、设备、材料催运、仓储和发放; 7、质量管理体系; 8、计划管理分工及报告制度; 9、设计管理及图纸会审制度; 10、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1、资料管理及发放制度。 (十一)由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与供水管网并网签订相关合同; (十二)组织办理开工审计,项目公司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审计报告; (十三) 由公司计划部编制项目开工计划的申请报告。第六条 在国家批复开工计划后的半年内,项目公司必须落实以下必备条件,并上报公司计划部编报主体工程开工申请: (一)建设项目法人已成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已经健全; (二110、)初步设计已批准,经审计后同意开工,开工报告已经国家正式批准;(三)资本金已注入,并符合资本金注入制度(注入期限、分批注入比例等),项目已纳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利用外资项目的国外贷款合同已生效,年度投资计划的资金已落实;(四) 建设场地“五通一平”等准备工作已完成; (五) 主要设备经招标确定,供货合同已签订; (六) 主要施工单位已经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 (七) 项目的总体网络计划已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已审定;(八) 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交付计划已确定,图纸已经过会审,第一批可保证连续施工的图纸已交付,并进行了设计交底。第四章 项目建设阶段第七条 主体工程开工报告获批后,项目即111、正式进入建设阶段,本阶段的工作要求参建各单位在项目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实现“高速度、高质量、低造价”(以下简称“二高一低”)的目标,对设备、材料和图纸的交付、工程进度的控制、工程质量和安全以及投资控制等进行科学的管理。第八条 项目公司要配合公司计划部做好项目建设期内的投资计划,并按照公司年度投资计划,配合公司计划部和财务部落实工程建设资金。工程建设期间,项目公司需按时向公司汇报以下书面材料,计有: (一) 工程安全月报及年报; (二)工程质量月报 (三)工程投资月报(四) 以上各材料待项目公司主管的领导审阅签字后,方可发公司工程管理部。第九条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一)项目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112、目标是:各主体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各参建单位在申报达标投产期间不发生人身死亡或重伤事故;没有重大火灾和设备损坏事故。(二) 项目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应组织各参建单位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并设专人,负责对所有参建单位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并按期上报安全情况统计报表。(三)发生安全事故,项目公司应按以下要求迅速上报公司:1、设备损坏及一般人身事故发生当日,项目公司安全专职应电话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门,所有事故调查报告完成后,一律报公司备案;2、重大事故发生当日,在安全专职报告的同时,项目公司办公室报公司经理部,项目公司总经理应电话报告公司领导。同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四)项目公司113、应帮助、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贯彻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定期对各在建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进行检查。第十条 工程质量管理电力建设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 的方针。为确保施工质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由项目公司直接领导,由工程部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工程师)组成。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应坚持依靠群众,专群结合,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方针。应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效实施过程控制,专检与自检结合,质量与奖惩挂钩的制度,各专业质检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纠正违规作业,严格按质量标准验收。第十一条 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见公司有关文件)。第十二条 工程进度控制(一)工程准备期为 个月;(二)114、 公司核定的合理工期指标如下: 总工期为 个月。 (三)工程里程碑控制点 (四) 必须全面了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进度情况,图纸、设备、材料和资金的到位情况,质量状态和概算控制情况,并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汇报并提出建议,同时将公司对工程建设的各类问题的解决意见和对策,迅速、准确地传达给工程参建各方,继而对问题的处理进行督促,检查和听取反馈意见。(五) 项目公司是建设单位,应做好对设备、材料和图纸的催运和清点工作,并在上述供应出现困难时,及时协调现场各方力量,有机地调整进度安排,以确保合理工期的实现。(六) 关于施工图纸的会检管理:施工图事施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为使施工人员充分领会设计意图,熟悉设115、计内容,正确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必须在各单位工程开工前进行图纸会检。分公司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参加这项工作。第十三条 项目的财务管理详见公司有关规定。第十四条 在公司生产部指导下,项目公司应着手生产准备,主要包括:(一)运行和检修人员的配备和职责分工;(二) 运行和检修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三)系统流程、控制保护逻辑图册的编汇;(四) 规程、制度的编写;(五) 安全用具、专用工具机仪器的配备。第五章 附 则第十五条 本规定文字解释由工程部负责。第十六条 本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解释。第十七条 本规定于20xx年9月30日起修订实施,此前公布的历次版本相应废止。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施116、工现场管理办法20xx-09-3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国家、工程建设行业颁布的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计划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施工合同有关条款,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基建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等方面施工管理,确保优质、快速、高效、一流工程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等管理方面的考核,首先遵照国家、地方政府、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施工合同为依据进行,处罚不明确的依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等现场管理考核处罚额度的大小117、,仅依据问题发生时的类别和造成的影响来定性,而不论该问题最终造成的经济损失价值(此类问题由其它相关规定、制度确定处罚及解决办法),其处罚是“一起、一例”事件为计算单位。第四条 安全考核依据为基建安全文明施工奖罚规定。第五条 施工进度问题的处罚考核,以公司颁发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年、月进度计划和调度会、协调会等有关会议商定的工期为据考核;现场文明管理以基建安全文明施工办法确定条款及本办法相应条款为准考核。第六条 本办法确定处罚金的,以处罚通知、罚款单确定交纳时间为准递交罚款,核减合同款的以支付月进度款或其它结算费用时扣除。第七条 考核事宜由工程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书面形式发出。第八条118、 罚款和核减合同额通知单由工程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发出,罚扣款列专帐作为工程奖励基金使用。第二章 进度计划管理第九条 各类工程开工前,应遵守单位工程开工许可制度,办理开工报告。处罚办法按照该项规定执行。第十条 对于工程总进度计划确定的以及调度会或有关协调会协商确定的重要工期项目,必须切实保证。如由于施工单位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的单项或单位工程竣工工期,每发生一例,如属施工合同约定的,按照施工合同处罚,如施工合同未明确的,核减责任单位合同款5万元;中间工期要求,对于关键线路项目,未按期完成的,每发生一例,核减责任单位合同额2万元;对于非关键线路项目,未按期完成的,每发生一例核减责任单位合同款5000119、元;对于零星工作未按期完成的,每发生一次,处罚金2000元。上述未完成项目经协调调整工期后,仍未按期完成的,每发生一次,在原处罚额度的基础上加倍处罚。第十一条 不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每发生一例,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2000元。第十二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调度、指挥,如出现无视协调、调度的现象,每出现一例,除限期纠正及承担造成损失费用外,处罚金2000元;如影响相应工程或相关工程施工的,核减责任单位合同款5000元。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要求提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如:统计表、计划表、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必须按照确定时间递交。如未按期递交的,每发生一例,处罚金500元;如因未按120、期递交而影响相关单位工作的,每发生一例处罚金1000元。第三章 现场文明管理第十四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如有不符合该规定条款的,该规定有处罚办法的,按照该规定执行,没有明确处罚条款的,按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加工场、材料堆放场及所有与总平面布置相关的项目。均执行专项审批制度。未经审批的每发生一例,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2000元。第十六条 禁止在非指定区域进行冲洗砂石料、堆放各类材料、拌和混凝土和设立加工场等事项。如出现上述问题,除限期整改外,每发生一例,处罚金2000元。第十七条 所有开挖土方不得就地堆放,必须用于场地平整,在平整完成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可堆121、放在施工现场以外甲方指定堆土区,未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堆放或开挖的的,每发现一例,除要求定期清除外,处罚金1000元。第十八条 各种材料、构件和设备必须分类堆放,码放整齐,主厂房内、作业点施工用材料、料具和设备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一天,每发现一例,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1000元。第十九条 土建工作在完成本分项工程后,应清除模板、扣件、对拉螺栓及其它剩余物;各种孔洞及建筑物表面的伤痕应及时封堵,工艺美观;地面、墙面等施工前应拆除施工遗留的电缆、钢丝绳、脚手架等;建筑物吊装完应拆除起吊所用专用工具、吊索、吊耳及混凝土锚固桩,不得影响建筑、环境美观;全厂沟道根据不同阶段相应责任单位须保持其干净、122、无杂物、消除积水;如有不能及时满足此条款要求的,每发现一例,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1000元。第二十条 安装工作点任务完成后,大件吊装的临时性物体如吊伴、吊耳等、大件金属架构表面的临时支撑、加固件及管道施工措施性物件、支吊架弹簧盒临时元钢,应将其割除磨光;各类管道、箱罐、楼梯、栏杆、平台等应清除表面焊渣药皮并磨光;拆除施工用的钢丝绳、架杆、架板、倒链、铁丝及其它施工遗留物;如有不能及时满足此条款要求的,每发现一例,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1000元。第二十一条 穿墙套管在楼面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安装就位;土建类由土建单位自行安装定位;安装类,套管位置土建施工图无设计的,由安装单位进行小型设计定位;安装吊123、装管道必要的锚固,由安装单位在混凝土浇筑前设计定位预埋;主厂房施工不得出现临时凿洞现象,如由于相关单位原因漏设套管、埋件,导致楼地面凿洞,每一例处罚金1000元。第二十二条 成品保护问题,要求谁负责安装的设备,谁负责保护,保护措施必须经建设单位审定。发生撞击破坏的,处罚责任单位罚金2000元,并负责修复或赔偿;发生污染的,应成品保护措施不得力,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罚金1000元,并由其负责清除及对损坏进行赔偿;对成品保护用品给以破坏造成污染的,处责任单位罚金2000元。第二十三条 施工区现场垃圾必须按照建设单位有关通知集中堆放,由施工单位自行管理,并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如出现乱堆垃圾的,每124、发现一次除要求及时清理外,处罚金1000元;各施工单位垃圾堆放场管理不善,造成环境影响的,每发现一次除期限整改外,处罚金1000元。第二十四条 施工现场施工通道必须通畅、安全,夜间有充足照明,达不到的,每发现一次,除责令整改外,处责任单位罚金500元。第二十五条 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施工电源及线路架设,应报建设单位审批,如未经审批,擅自实施的,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2000元。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如确需布置自行车停放处的,需经建设单位同意,所有自行车、摩托车必须停放在专用自行车棚内,不得随意停放,否则,每发现一例处发生地责任单位罚金200元。第四章 总平面管理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125、根据经审批的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所规定的用地范围,绘制其本单位施工平面布置图。该施工平面布置图应报工程部(以下简称“工程部”)审定,经批准后实施。未按要求或未经审批而擅自实施的,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2000元。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对有关施工场地的使用、临时设施的建设、现场道路及各种力能管线布置,安全、防火、排水等措施的实施,必须向工程部书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未按要求或未经审批而擅自实施的,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10000元。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不得在其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建筑和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施工道路作为施工场地。施126、工单位的施工场地不得随意乱开路口。未按要求或未经审批而擅自实施的,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10000元。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等,必须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及临时措施,经工程部批准后执行。临时措施必须在施工前完成、要有警告标志栏杆、夜间设红灯警示。当事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以恢复。未按要求或未经审批而擅自实施的,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10000元。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输油管线、地下光缆、安全、防火、管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对破坏输油管线等重要地下设施的,除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外,127、处罚金20000元。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在厂区内取土和弃土,统一由工程部按土方平衡原则进行调配,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取土或弃土,更不得以商品的形式转卖给其他单位。未按要求或未经审批而擅自实施的,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2000元。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的各类履带式车辆、重型车辆及超重件运输车辆进厂,未按按批准的、指定的路线通行,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2000元。第三十四条 原则上不得在地下管线设施上建临时设施,确因施工需要,则必须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并经工程部批准后,方可施工。未按要求或未经审批而擅自实施的,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2000元。第三十五条 设置在施工现场的永久测量标志,由公司负责管理,在各施工单128、位施工范围内的应各自负责。各施工单位应予保护,私自损坏和移动,处罚金10000元。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其所建临时建筑和各项设施应在两个月内拆除或由工程部进行调配。未按要求实施的,处罚金20000元。第三十七条 各施工单位应按划定的场地范围和经批准的方案进行建设。需临时增加使用场地或增设临建的,必须书面报工程部批准。未按要求或未经审批而擅自实施的,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2000元。第三十八条 因需要重新调整各施工单位的使用场地时,应在有利施工并尽量减少各方损失的情况下,由工程部与有关单位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报公司统筹安排,重新调配使用(如土129、建施工高峰后部分场地交安装单位使用)。各有关单位必须遵照执行。未按要求执行的,处罚金2000元。第三十九条 各施工单位应在其施工场地范围内创建并保持整洁有序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未按统一要求布置五牌一图等标示的,处罚金200元。第四十条 施工用电及各种管线布置整齐、美观、安全、可靠,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善。材料、土方、设备等堆放要合理整齐,重要设备必须加装防雨防尘罩,各种物资标记清楚,摆放有序,并要求符合安全防火要求。未按要求布置或标示的,处罚金200元。第四十一条 道路、组合场、施工作业区应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整,配备维护人员,保证正常使用。未按要求配备的,处罚金200元。130、第四十二条 工程施工结束后,各施工单位应按期清理、归还使用的施工场地。未按要求或未经审批而擅自实施的,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20000元。第四十三条 办公临建布置在总平规划的施工单位办公区,集中办公模式,并适当布置大会议室,满足办公要求。施工临建区及施工区相应位置布置集中厕所、吸烟室、自行车棚、饮水棚等。生活临建布置在总平规划的生活区,配套布置职工食堂、浴室、车库、锅炉房,满足职工生活的需要。生活区主道路宽度7m,满足消防需要。生活区空地进行硬化或绿化,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未按要求或未经审批而擅自实施的,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1000-10000元。第四十一条 生产临建设施的主要结构形式:各类工棚131、(包括机械遮雨棚、弯管机棚等),采用敞棚、轻钢+彩板屋盖结构;加工作业间(包括焊机棚等)采用轻钢+彩板结构;有隔热要求的加工作业间、库房(包括小五金库等)采用砖混结构;工具房采用统一规格、统一颜色,统一标识的标准集装箱;氧气乙炔库、危险品库及油漆工具房,采用砖瓦结构钢板网围墙隔离围护;吸烟室、自行车棚、饮水棚,采用轻钢+复合保温彩板结构;各施工区域、库区实行封闭管理,围护设施统一采用标准钢网镂空围墙,临时性围护设施采用彩钢板搭设。未按要求或未经审批而擅自实施的,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1000-10000元。第四十二条 在主要施工交叉点设置标准安全通道。未按要求实施的,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2000132、元。第四十三条 施工道路应统一编号,道路编号标牌及限制车辆速度的警示牌应竖立在道路的明显部位。未按要求标示,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200元。第四十四条 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自身整洁,同时要有防止运输物料散落的措施,以保证现场道路的整洁畅通,如发生散落,责任单位必须负责清理,每违反一次,处罚金200元。第四十五条 所有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和施工机械不得损坏路面、路肩和路沟及绿化带,损坏者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并处罚金500元。第四十六条 挖土机、推土机、压路机以及履带式起重机等重型机械需通过道路时,应向工程部提出申请,并制定防止损坏道路的措施,经批准后方可通行。未按要求或未经审批而擅自实施的,除限期整133、改外,处罚金3000元。第四十七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接口处引入自身施工小区内的各种供水并加装水表,不得擅自在供水主管上开口或开、闭阀门,不得在本单位支管上设抽水增压装置。用途不同或水压不同的水源严禁连通。未按要求或未经审批而擅自实施的,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500元。第四十八条 供水主管需断水时,应提出书面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未经审批而擅自实施的,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2000元。第四十九条 供水的调度权归工程部。受委托负责对供水设备及主管运行管理的单位必须接受工程部的调度。未按调度指令要求,每次处罚金200元。第五十条 凡有生活、生产排水的施工项目,在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中应134、有排水的技术措施,经批准后在施工中予以执行,严禁乱排水。未按要求或未经审批而擅自实施的,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2000元。第五十一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对全厂施工区域的排水沟渠、窨井、排水泵等设施加以保护,不得损坏和堵塞,如应施工需要更改时,必须事前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实施,实施前要采取临时措施,未按要求或未经审批而擅自实施的,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2000元。第五十二条 受委托对主排水设施进行管理、保养、维修的单位,应做好主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及保养,定期检查及维修,以确保现场排水通畅。未按要求或未经审批而擅自实施的,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2000元。第五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小区的排水设施管理、135、保养及维修由各施工单位自行负责。未按要求或未经审批而擅自实施的,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2000元。第五十四条 在加工场、组合场、设备堆场的排水,设置500500肓沟排水,纵横向布置(间距10m)。未按要求或未经审批而擅自实施的,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2000元。第五十五条 现场的厕所、包括高空厕所及生活污水,一律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未按要求或未经审批而擅自实施的,除限期整改外,处罚金2000元。第五章 其 它第五十六条 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上岗证制度,所有参建单位人员均须在相关施工单位办理上岗证。在进入施工现场(除施工单位生活区、办公区外),均须在佩带上岗证,否则,每发现一人次,处该人员所在施工单位罚136、金100元。第五十七条 未经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审查而使用劳务队的,每发现一起,除必须整改外,核减责任单位合同款5000元。第五十八条 长期进入厂区的各种施工车辆,实行通行证制度,要求在公司保卫部办理通行证,未办理通行证的按照一般车辆处理,不得进入厂区,确需进入的按照保卫管理制度办理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又没有通行证的,每发现一次执行扣车,除必须检查该车辆外,并处罚金500元。第五十九条 进入厂区车辆,必须按照交通警示牌驾驶,如发现有违反交通规则的,每一例处罚金500元;如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加追加罚金1000元。第六十条 施工用水管理严格按照基建施工水源管理制度执行。第六十137、一条 施工用电管理严格按照基建施工电源管理制度执行。第六十二条 与施工现场管理相关的各项规定中的考核条款,以本办法为准制订,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执行。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授权工程部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执行。罚金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由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署名,经工程部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即可生效;核减合同额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方能生效。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规定处罚费用,各相关单位必须按照处罚通知确定时间内交纳罚款,如不能按期交纳,由财务部直接在当月结算进度款中双倍扣除。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规定罚金交财务部接收,并出具罚金及核减合同费138、用收据。第六章 附 则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第六十七条 本办法文字解释由工程部负责。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解释。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于20xx年9月30日起修订实施,此前公布的历次版本相应废止。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基建施工总平面管理办法20xx-09-3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基建施工总平面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高标准建设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街自来水供水工程,加强工程的统一管理,保证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并139、满足防洪、排涝、消防、工业卫生等各方面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二条 工程部负责施工总平面的规划、管理。第三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施工总平面的监督、执行。第四条 监理公司协助工程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施工总平面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第三章 总平面管理第五条 管理原则(一) 施工单位(包括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建立施工总平面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管理部门并配备施工总平面管理人员,制定总平面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二)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并满足防洪、排涝、消防、工业卫生等各方面的要求。(三) 施工总平面宜实行模块化140、管理,严格区分施工区域、加工预制区域、设备材料构件的堆放区域、仓储区域、办公区域及生活区域,以保证各区域的相对独立性,便于管理。(四) 施工总平面应进行动态管理,可以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绘制阶段性的施工总平面图。随着施工的进度,施工现场必然会经常发生变化,施工总平面布置也应作相应有序的变更,以适应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五) 从总平面到各区域的平面管理,应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进行,在明显地段应设立总平面图与各区平面布置图,并明确各自的责任人。各区域的平面管理应服从总平面的规划和要求,履行报批手续,经工程部批准后实施。(六) 总平面区域的环境卫生实行分区包干管理,划分责任区,严格执行有关环境卫生的标准141、要求。各区域不积水,保持排水畅通,垃圾及时清理,不积尘,符合文明施工要求,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为现场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七) 总平面的布置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区管理的办法:即建设单位负责总平面的统一规划管理。各施工单位按规划进行各自分管区内的总平面布置和管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由建设单位依据规划图和各施工单位的布置图汇总。(八) 建设单位负责施工总平面管理的归口部门为程部,各施工单位应有专门的归口管理部门。(九) 总平面管理责任区的划分:独立施工区由本区的施工单位负责;交叉作业区域,土建阶段由土建单位负责,安装阶段由安装单位负责。建设单位所提供的设施(供水、照明、通讯、消防等)以及142、已投运的生产设施(如上下水、通讯、照明、消防等)由该责任区的施工单位负责维护和管理。(十) 建设单位总平面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能是:(1)全面负责总平面布置的监督和管理。(2)负责审核各施工单位的区域性总平面布置方案。(3)制定施工总平面的初步方案,经批准监督执行,并负责坐标的定位放线、复核工作。(4)绘制总平面布置图,做好原始统计工作,积累工程资料。(5)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正总平面布置图。(十一) 各施工单位应有归口部门设专人负责总平面管理。不按本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布置方案的责任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公司工程有关制度给予处罚。(十二) 总平面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场地的划143、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包括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电、通讯、消防、气(气源)的布置,材料设备的合理堆放,以及场地的竖向布置。(十三) 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准备阶段总平面的原则划分方案,各施工单位按照该方案,制定各自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区域性布置,交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十四) 经批准的总平面布置方案不得擅自变动,确实由于实际情况的变化需改变时,须经建设单位批准。(十五) 各施工单位不得在划分的区域以外,布置建筑、堆放设备和材料。(十六) 对于在给定区域以外布设建筑、堆放材料、设备的责任单位除限期改正外,并根据公司工程有关制度给予500-10000元处罚。如施工单位责任区内的建144、设单位的设施遭损坏,由责任单位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第六条 管理要求(一) 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经审批的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所规定的用地范围,绘制其本单位施工平面布置图。该施工平面布置图应报工程部审定,经批准后实施。(二) 施工单位对有关施工场地的使用、临时设施的建设、现场道路及各种力能管线布置,安全、防火、排水等措施的实施,必须向工程部书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三) 施工单位不得在其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建筑和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施工道路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的施工场地不得随意乱开路口。(四)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145、水源、电源等,必须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及临时措施,经工程部批准后执行。临时措施必须在施工前完成、要有警告标志栏杆、夜间设红灯警示。当事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以恢复。(五) 施工现场若按计划需要停电、停水时,应提前一天通知施工单位,以利作好施工安排。若发生意外断水、断电事件时,责任单位必须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在短期内予以恢复。(六) 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防火、管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排放都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放、乱排。(七) 施工单位在厂区内取土和弃土,统一由工程部按土方平衡原则进行调配,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取146、土或弃土,更不得以商品的形式转卖给其他单位。不得乱堆弃土,堵塞道路及排水系统。(八) 施工单位的各类履带式车辆、重型车辆及超重件运输车辆进厂,必须按批准的、指定的路线通行。(九) 原则上不得在地下管线设施上建临时设施,确因施工需要,则必须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并经工程部批准后,方可施工。(十) 设置在施工现场的永久测量标志,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在各施工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应各自负责。各施工单位应予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十一) 施工单位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其所建临时建筑和各项设施应在两个月内拆除或由工程部进行调配。(十二) 施工场地及临建(十三) 各施工单147、位应按划定的场地范围和经批准的方案进行建设。需临时增加使用场地或增设临建的,必须书面报工程部批准。(十四) 因需要重新调整各施工单位的使用场地时,应在有利施工并尽量减少各方损失的情况下,由工程部与有关单位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报公司统筹安排,重新调配使用(如土建施工高峰后部分场地交安装单位使用)。各有关单位必须遵照执行。(十五) 各施工单位应在其施工场地范围内创建并保持整洁有序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施工用电及各种管线布置整齐、美观、安全、可靠,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善。材料、土方、设备等堆放要合理整齐,重要设备必须加装防雨防尘罩,各种物资标记清楚,摆放有序,并要求符合安全防火要求。道路、组合场、施工148、作业区应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整,配备维护人员,保证正常使用。(十六) 工程施工结束后,各施工单位应按期清理、归还使用的施工场地。(十七) 办公临建布置在总平规划的施工单位办公区,集中办公模式,并适当布置大会议室,满足办公要求。施工临建区及施工区相应位置布置集中厕所、吸烟室、自行车棚、饮水棚等。生活临建布置在总平规划的生活区,配套布置职工食堂、浴室、车库、锅炉房,满足职工生活的需要。生活区主道路宽度7m,满足消防需要。生活区空地进行硬化或绿化,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十八) 生产临建设施的主要结构形式:各类工棚(包括机械遮雨棚、弯管机棚等),采用敞棚、轻钢+彩板屋盖结构;加工作149、业间(包括焊机棚等)采用轻钢+彩板结构;有隔热要求的加工作业间、库房(包括小五金库等)采用砖混结构;工具房采用统一规格、统一颜色,统一标识的标准集装箱;氧气乙炔库、危险品库及油漆工具房,采用砖瓦结构钢板网围墙隔离围护;吸烟室、自行车棚、饮水棚,采用轻钢+复合保温彩板结构;各施工区域、库区实行封闭管理,围护设施统一采用标准钢网镂空围墙,临时性围护设施采用彩钢板搭设。第七条 道路(一) 施工道路应统一编号,道路编号标牌及限制车辆速度的警示牌应竖立在道路的明显部位。(二) 各施工单位都应保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照明配置齐全,不得占路堆物、堵路施工、挖掘断路。(三) 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自身整洁,150、同时要有防止运输物料散落的措施,以保证现场道路的整洁畅通,如发生散落,责任单位必须负责清理。(四) 所有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和施工机械不得损坏路面、路肩和路沟,损坏者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挖土机、推土机、压路机以及履带式起重机等重型机械需通过道路时,应向工程部提出申请,并制定防止损坏道路的措施,经批准后方可通行。第八条 供电(一) 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用电时,必须遵守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保护好现场的用电设施,临时电缆应排放整齐并有相应的保护措施。(二) 施工现场用电容量调整、临时变压器容量调整、临时变压器移位等,必须先书面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实施。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151、三) 所有停、送电作业必须执行安全作业票制度,区域性停电必须事先报工程部批准。第九条 供水(一) 各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接口处引入自身施工小区内的各种供水并加装水表,不得擅自在供水主管上开口或开、闭阀门,不得在本单位支管上设抽水增压装置。用途不同或水压不同的水源严禁连通。(二) 供水主管需断水时,应提出书面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三) 负责对供水设备及主管道运行管理的单位,应制订日常运行、维修保养、管理的具体措施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同时应做好供水设施保养工作,定期检查泵站、阀门、管道等设施的运行情况,以确保其工作可靠性。(四) 供水的调度权归工程部。受委托负责对供水设备及主管运行152、管理的单位必须接受工程部的调度。第十条 排水(一) 各施工单位应保证自身生活、办公、施工等小区的排水系统布置合理、通畅,但不得影响其他单位的排水。(二) 凡有排水的施工项目,在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中应有排水的技术措施,经批准后在施工中予以执行,严禁乱排水。(三) 各施工单位必须对全厂施工区域的排水沟渠、窨井、排水泵等设施加以保护,不得损坏和堵塞,如应施工需要更改时,必须事前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实施,实施前要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在实施过程中排水通畅不发生堵塞。(四) 受委托对主排水设施进行管理、保养、维修的单位,应做好主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及保养,定期检查及维修,以确保现场排水通畅。(五) 153、各施工单位小区的排水设施管理、保养及维修由各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六) 施工期地下水、雨水排水系统与厂区雨排水系统相结合,采用明沟结合管道排水方式组织排水,沟的坡降不小于0.3%,通过排水明沟将地表雨水和施工污水汇集到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排入排涝站,排水以向围墙内排涝站排水为主,张阳排涝站、四段圩排涝站为辅助系统。码头与大堤外的临时建筑和道路应充分考虑利用现有场地的竖向布置,确保施工排水和防汛要求。排水系统应执行如下标准:(七) 厂区所有施工道路两侧均设置纵向坡度0.3%排水沟,并每隔50m设直径700检查井在过道路处埋设D600钢筋混凝土管。(八) 各施工场地和建筑物周边设排水支沟(明排),将154、地表水排入附近干道边的排水沟,保证场地不积水。(九) 在加工场、组合场、设备堆场的排水,设置500500肓沟排水,纵横向布置(间距10m)。(十) 雨水收集井及排水明沟采用砖砌。(十一) 现场的厕所、包括高空厕所及生活污水,一律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办法的文字解答由工程部负责。第十二条 本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解释。第十三条 本办法于20xx年9月30日起发布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开工许可规定20xx-09-3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工程开工许可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155、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每个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填写开工报告,并经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批准。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街自来水供水工程。第二章 单位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及开工报告第四条 单位工程开工以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 施工图纸已交付,并能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二) 已进行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三) 施工单位必须提交本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四) 施工单位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五) 设备、材料已落实并能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六) 资金能满足施工的需要。(七) 相关工程能满足本单位工程施工的要求。第五条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见附件)一156、式三份,由负责该单位工程的施工单位填写,并在开工前五天,报监理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审查后报建设单位工程部。第六条 建设单位工程部、技术部、物资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进行签字审查批准,批准后的“单位工程开工报告”送交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资料室,由资料室将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返回监理单位,原件存档。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第七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照本制度进行开工,并服从工程部的协调方案。不得擅自安排作业,否则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考核。第八条 由于擅自安排作业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后果严重的按质量事故处理。第四章 附则第九条157、 本规定的文字解答由工程部负责。第十条 本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解释。第十一条 本规定于20xx年9月30日修订实施,此前公布的历次版本相应废止。附录一: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编号: 工程名称合同编号致 项目监理部: 我单位承建的 项目的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开工条件,计划于 年 月 日开工,请予审批。1 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已批准;2 劳动力已按计划进场;3 机械设备已进场,并布置就绪;4 管理人员已全部到位;5 开工所需的施工图纸已到,并已会审、交底;6 开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已进场;7 开工前的各种手续已办妥(见附件)。 根据以上条件,可以满足连158、续施工要求。 附件:(复印件) 施工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项目监理部核查意见: 项目监理部(章): 总监理师: 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技术部: 物资部: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工程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本表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各存一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施工、生活用电管理规定20xx-09-3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生活用电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规定规范了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159、:“公司”)工程施工电源的管理职责分工、用电办理程序、设备维护、用电考核等相关方面。第二章 职责第二条 现场施工(生活)用电调度、协调与管理的责任单位为公司工程部;监理公司负责做好施工用电的现场管理工作;现场施工(生活)用电公用系统部分的运行及维护工作由公司委托有关施工单位承担。第三条 施工(生活)用电管理责任分工(一)工程部职责:1、对各单位施工(生活)用电方案审查,会同监理公司及时批复施工单位用电申请。2、对现场施工用电监督并协助监理公司进行管理,会同监理公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施工用电协调会,解决用电中存在的问题。3、对各施工单位用电情况按时汇总、上报。4、按施工(生活)用电160、管理办法对各单位用电情况进行考核。5、督促各施工单位及时缴纳电费。(二)监理公司职责:1、监理公司负责现场施工用电的预审、协调和管理,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监理公司安排的工作。2、督促施工电源运行维护单位及各施工单位安全用电,保护现场施工(生活)用电设施安全运行,满足现场施工及生活用电需求。3、定期组织对现场高压线路、电缆、电缆沟道及全场施工变压器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4、组织对施工(生活)用电设备消缺及故障情况下紧急处理。5、按施工(生活)用电管理办法对各单位管、用电工作提出考核意见(每月一次)。 (三)施工用电公用系统部分运行维护单位职责:1、受公司委托,负责对施工用电公用系统部分的运行管理、设161、备检修维及设备消缺工作。2、配合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用电电源接入工作,并做好送电前的检查及设备送电工作。3、每天对施工变压器巡检一次并做好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4、对厂区施工(生活)用电系统设备发生的故障及时处理,做好随叫随到。5、检查和监督各施工单位的用电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对各箱变电表每周至少检查记录一次,核对电表与用电负荷量是否相符。如发现有明显的差异,应及时向监理公司和工程部汇报。6、每月底对施工用电进行抄表并做好统计工作。7、应设专职运行维护人员,负责施工电源的运行及维护,需设用电专职技术员(兼安全员)8、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应熟悉电工、电器等162、专业知识,熟悉电业安全规程、规范及施工现场高低压用电系统,掌握电气维护的专业技能,能独立处理施工现场电气系统发生的一般故障。9、维护人员应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全身心投入用电维护工作,确保现场施工(生活)用电设施安全运行。10、运行维护单位电工人员必须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可靠的通讯联系方式,必须配有手机,且24小时开机,保证联系畅通。11、10kV配电站房按24小时值班考虑。值班人值班期间不允许离岗,不允许酒后上班。应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及时填写运行值班记录本。12、完成监理公司和公司安排的关于施工(生活)用电的临时性工作。(四)各施工单位职责:1、各施工单位设用电管理员(专责人),负责本单位的施工用163、电管理工作。并负责配合用电电表抄录,专职用电管理员需将联系方式通知配电站值班处,配合好每周负荷核对。2、管理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应熟悉电工、电器等专业知识,熟悉电业安全规程、规范及施工现场高、低压用电系统,掌握电气维护的专业技能,能独立处理施工现场电气系统发生的一般故障。3、定期对所属箱式变压器进行检查(每天一次),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并设专门的记录簿记录检查情况;对所属用电系统检修及设备消缺;配合抄录电表;按时将当月用电量、用电人员及电度表码等经监理公司审核后报工程部。4、现场挖方经过高压线路(电缆)时,需填写挖方申请单,经过公司工程部、监理公司会签后,方可动工。164、5、现场施工用电单位较多,对于施工单位管辖的变压器,应服从监理公司调度,尽量满足其它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用电需要。6、箱式变内无分表,要求各用电单位接线时统一在箱变外安装带电能计量的总配电箱,以便于用电管理。总配电箱由箱变运维单位与用电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管理,由各用电单位自行采购、安装。第三章 办理程序第四条 用电申请及撤销办理(一) 施工单位需要施工(生活)用电时,应提前2日提出申请,由监理公司预审查后报工程部批准。按程序批复后方可施工,待由监理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二)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公司提出撤除申请,撤除相应用电设施,并记录电表表码,交纳相应的用电费用。第四章 电费结165、算第五条 电费结算(一) 施工单位施工(生活)用电电费,按合同价格执行。(二) 电费按供电公司的收费周期进行结算。缴费当月在供电公司抄表的相近时间内,由工程部指定专人对各用电单位抄取电度表码数,核实用电量,由用户签证后,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扣除。缴费通知单见附表3。(三) 对于公用用电部分的用电线损,按用户用电量按比例进行分摊,并计入到各用电单位的用电量中。第五章 维护分界第六条 设备管理及维护分工界面:公司委托的运行维护单位负责10kV进线环网柜以下至箱式变高压侧接入电缆之前的所有设备管理、维护。施工单位所属箱式变及以下设备由施工单位进行管理、维护。公司自行管辖的箱式变及以下设备由公司委托166、的运行维护单位负责管理、维护。第六章 用电考核第七条 违反施工用电管理规定、浪费电资源或工作失职者的单位给予以下处罚:(一) 未经批准,擅接施工(生活)用电或表前接电的单位,每发现一次,给予1000-5000元处罚;(二) 因责任原因(如挖断主高压电缆、撞断高压电杆拉线或挖断高压电缆沟等)影响现场施工(生活)用电的单位,应自行组织修复以恢复供电,如由公司安排人员进行修复则责任单位需承担修复费用。另外需视影响程度给予5000-20000元处罚;(三) 对于因(电表损坏不及时发现和更换、电度表电流和电压回路故障等)责任而引发的跑电、少计量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处罚3000元并按实际损失的2-5倍缴纳电167、费;(四) 巡检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而影响施工单位供电者, 给予运行维护单位1000-2000元的处罚;(五) 未及时报出用电量、工程量等数据或未及时缴纳电费者给予1000元处罚。(六) 用电单位施工结束,未办理撤消用电申请造成的电量损失,由该用电单位承担。第七章 附则第八条 本规定文字解释由工程部负责。第九条 本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解释。第十条 本规定于20xx年9月30日起发布实施。附录一: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电源办理流程图开始施工单位填写用电申请表或废止申请监理公司审核工程部进行审核同意Y现场施工施工单位填写送电申请单YN整改现场验收,合格监理公司签字运行维护单位送电运行维护单168、位签字工程部签字附录二: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用电申请表 年 月 日申请用电单位申请用电量(KW)申请用电性质申请接入变压器安装位置电能表表号申请用电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单位用电管理员电话: 签字:申请单位负责人电话: 签字:申请理由:批复意见监理:年 月 日工程部:年 月 日备注1、申请一式四份,批准后返回一份,工程部、监理、设备维护单位各存一份。2、用电管理按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用电管理规定执行。附录三: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现场施工送电申请验收单年 月 日项目名称申请容量(KVA)施工情况 申请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所附技术资料: 签 名 计量电能表表169、号计量电能表初始读数/日期运行维护 签 名 年 月 日监理公司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工程部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此卡由送电申请单位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单位、维护单位、监理、工程部各保存一份。施工情况由申请单位填写,所附资料由申请单位负责收集。维护单位、工程、监理三个部门均签署意见,否则不能送电。附录四: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用电缴费通知单编号:用户名称计量电表编号或位置计量倍率计费起始时间年 月 日计费截止时间年 月 日上月行码本月行码电表电量分摊用电线损电量总计费电量 kWh单 价元/kWh缴费时间年 月 日缴费金额元施工单位: 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年 月 日年 月 日附170、录五: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用电撤消申请表 年 月 日申请单位申请撤消用电设施位置原接入变压器电能表表号申请撤除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单位用电管理员电话: 签字:申请单位负责人电话: 签字:申请撤除理由:批复意见监理:年 月 日工程部:年 月 日备注1、申请一式四份,批准后返回一份,工程部、运行维护、监理单位各存一份。2、用电管理按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用电管理规定执行。 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基建施工水源管理办法20xx-09-3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基建施工水源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规171、定规范了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施工水源的管理职责分工、用水办理程序、设备维护、用水考核等相关方面。第二章 职责第二条 现场施工水源的调度、协调与管理的责任单位为公司工程部;监理公司负责做好施工水源的现场管理工作;现场施工水源公用系统的运行及维护工作由公司委托有关施工单位承担。第三条 施工水源管理责任分工(一)工程部职责:1、对各单位施工水源接入方案审查,会同监理公司及时批复施工单位用水申请。2、对现场施工用水监督并协助监理公司进行管理,会同监理公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施工用水协调会,解决用水中存在的问题。3、按施工水源管理办法对各单位用水情况进行考核。4、及时172、各施工单位用水量,并将水费缴纳通知单交公司办公室。(二)办公室职责:办公室部按工程部提供的水费缴纳通知单,从各施工单位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其水费。(三)监理公司职责:1、监理公司负责现场施工用水的预审、协调和管理,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监理公司安排的工作。2、督促施工水源运行维护单位及保护现场施工水源设施安全运行,满足现场施工及生活用水需求。3、定期组织对现场施工生活用水、杂用水管线设施进行安全检查。4、组织对施工水源设备消缺及故障情况下紧急处理。5、按施工水源管理办法对各单位管、用水工作提出考核意见(每月一次)。 (四)施工水源公用系统部分运行维护单位职责:1、受公司委托,负责对施工水源公用系173、统部分的运行管理、设备检修维及设备消缺工作。2、配合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用水水源接入工作,并做好送水前的检查工作。3、每天对施工水源管线巡检一次并做好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4、对厂区施工水源系统设备发生的故障及时处理,做好随叫随到。5、检查和监督各施工单位的用水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对各施工单位的水表每周检查记录一次,核对用水量是否正常。如发现有明显的差异,应及时向监理公司和工程部汇报。6、每月底对各施工单位的用水进行抄表,统计用水量并报公司工程部核准。7、应设专职运行维护人员,负责施工水源的运行及维护。运行及维护人员应熟悉水源管理的相关知识并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8、运行维护单位水源管理人员必须174、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可靠的通讯联系方式,必须配有手机,且24小时开机,保证联系畅通。9、完成监理公司和公司安排的关于施工水源的临时性工作。(五)各施工单位职责:1、各施工单位设用水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施工用水管理工作。2、用水管理员需将联系方式通知施工水源公用系统部分运行维护单位专责管理人员。并负责配合用水量抄录和每周用水量核对。3、现场挖方经过供水管线时,需填写挖方申请单,经过公司工程部、监理公司会签后,方可动工。第三章 办理程序第四条 第四条 用水申请及撤销办理(一) 施工单位需要施工用水时,应提前2日提出申请,由监理公司预审查后报工程部批准。按程序批复后方可施工,待由监理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后方175、可送水。(二)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公司提出撤除申请,撤除相应用水设施,并记录水表表码。第四章 水费结算第五条 水费结算(一) 施工单位施工用水水费,按合同价格执行。(二) 工程部指定专人按月对各用水单位抄取水度表码数,核实用水量,由用户签证后交工程部审核。工程部审核后将各施工单位的应缴水费额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扣除。缴费通知单见附表3。第五章 维护分界第六条 第六条设备管理及维护分工界面:(一) 公司委托的运行维护单位负责施工生活、杂用水水源管网一次阀前的所有设备管理、维护。(二) 施工单位负责对所属一次阀后的所有设备管理、维护。第六章 用水考核第七条 第七条176、 对违反施工水源管理规定、浪费水资源或工作失职者的单位给予以下处罚:(一) 未经批准,擅接施工水源或表前接水的单位,每发现一次,除补缴水费外,给予1000元处罚;(二) 因责任原因(如挖断供水管线等)影响现场施工水源的单位,应自行组织修复以恢复供水,如由公司安排人员进行修复则责任单位需承担修复费用。另外需视影响程度给予1000-5000元处罚;(三) 对于因(水表损坏不及时发现和更换等)责任而引发的跑水、少计量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处罚1000元并按实际损失的2倍缴纳水费;(四) 巡检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而影响施工单位供水者, 给予运行维护单位1000-2000元的处罚;(五) 用水单位施工结束177、,未办理撤消用水申请造成的水量损失,由该用水单位承担。第七章 附则第八条 本办法文字解释由工程部负责。第九条 本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解释。第十条 本办法于20xx年9月30日起发布实施。附录一: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用水申请表 年 月 日申请用水单位申请用水量申请用水性质申请接入位置水表口径申请用水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单位用水管理员电话: 签字:申请单位负责人电话: 签字:申请理由:批复意见监理:年 月 日工程部:年 月 日备注1、申请一式四份,批准后返回一份,工程部、监理、设备维护单位各存一份。2、用水管理按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水源管理办法执行。附录二:北京xx环境178、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用水缴费通知单编号:用户名称计量水表编号或位置用水性质计费起始时间 年 月 日计费截止时间 年 月 日上月读数本月读数计费水量 吨单 价 元 / 吨缴费金额 元缴费时间 年 月 日施工单位: 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录三: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用水撤消申请表 年 月 日申请撤销用水单位申请用水量用水性质接入位置水表口径撤销用水时间 年 月 日单位用水管理员电话: 签字:申请单位负责人电话: 签字:撤销理由:批复意见监理:年 月 日工程部:年 月 日备注1、申请一式四份,批准后返回一份,工程部、监理、设备维护单位各存一份。2、用水管理按北京xx179、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用水管理规定执行。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基建施工道路管理办法20xx-09-3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基建施工道路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道路的管理,保持路面平整、清洁,确保道路畅通,提高文明施工形象,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二条 工程部负责施工道路的规划、管理。第三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施工道路的监督、协调。第四条 监理公司协助工程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施工道路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第三章 管理内容及要求第五条 维护(一) 现场主180、要施工道路由承包维护的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各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道路由各单位自行负责维护管理。(二) 保证路面平整完好,不得有凹坑积水,破坏的路面要及时修复。路面上杂物及时清除,定时洒水降尘,确保道路畅通。(三) 确保道路两侧排水沟排水畅通。(四) 保证路肩完整、无坍塌、平直美观。(五) 不在路面、路基上晾晒、堆放物品,停放车辆。(六) 确保不在路面、路基进行与路面维护无关的一切施工,不在路面上进行混凝土搅拌。第六条 道路开挖、阻断(一) 施工道路和消防通道原则上不允许开挖和阻断。因施工需要开挖、阻断路面时,应将开挖的位置、范围、开挖时间、完工时间及临时措施书面上报监理及工程部审批,批准后方可施181、工。施工道路和消防通道的临时措施必须在施工前完成、要有警告标志栏杆、夜间设红灯警示。当事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修复道路。(二) 因施工需要从地下穿管通过路面时,应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中,经计算后确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且要报工程部审批。(三) 因施工需要临时中断通行,应书面上报监理及工程部审批,并且要设立路障和标示。第七条 管理(一) 厂区内行人、车辆必须爱护道路两旁的安全标志、树木等其它附属设施,如有损坏,责任人要受严肃处理。(二) 路面施工养护期间,行人、车辆必须在便道上行驶。(三) 各施工单位都应保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照明配置齐全,不得占路堆物、堵路施工。(四)182、 各施工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牌和限速标志牌,并确保完好,指示明确。(五) 厂区施工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不得超过15KM/小时。(六) 驾驶人员进出现场,应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七) 驾驶人员应履行交通管理部门各项指令和规定。(八) 重型车辆、重型设备运输及履带式施工设备需通过道路时,应向监理和工程部提出申请,并制定防止损坏道路的措施,经批准后方可通行。未经批准损坏道路,除负责赔偿一切损失外,还应进行相应处理。(九) 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自身整洁,同时要有防止运输物料散落的措施,以保证现场道路的整洁畅通,如发生散落,责任单位必须负责清理。不服从维护管理单位劝阻造成严重后果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十183、) 施工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一般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协调当事双方协商解决,重大交通事故或特殊情况可报当地交警部门处理。(十一) 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视情况给予500-10000元罚款;发生损坏设施的由责任方按价赔偿。第四章 附则第八条 本办法文字解释由工程部负责。第九条 本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解释。第十条 本办法于20xx年9月30日起发布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监理管理办法20xx-09-3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基建工程建184、设的管理工作,明确并规范了监理作业程序和要求,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并使监理工作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工程部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建设部、国家计委制定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二章 管理职能第三条 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由公司工程部归口管理,工程部负责对项目监理部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对监理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第四条 公司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计划部、综合部、物资部等职能部门配合工程部,在各部门分管的职能范围内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电公司的有关规定、标准及委托合同履185、行义务,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理工作接受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三章 主要职责和权限第六条 监理单位和工程部合署办公。监理部中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工程部专业构成纳入各专业组的业务管理,工程部参与对各专业组监理工程师的月度考评,日常及行政工作仍服从项目监理部总监的管理。监理部对外业务流程和验收签证独立履行监理职能。按照工程项目的划分,监理人员与工程部对口工程管理人员共同做为单项工程负责人,在项目管理上归口建设方专业人员统一安排工作。第七条 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总监、副总监应具备管理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历、能力和经验。总监、副总监有为工程部提供技术支持的义务,有组织召开设计优化、施工方案优化等186、技术专题会的权力。第八条 监理部发出的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复工令应事前征求工程部的意见。但在危及安全或质量的紧急情况下,监理部可按监理条例独立行使职权,随时发布停工令,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执行。第九条 工程部有义务为监理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有责任支持和维护监理部独立行使监理职权。工程部也有权利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或体力不支的总监、副总监及其他人员。第十条 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等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第四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第十一条 监理服务范围及内容(一)监理服务范围监理部的服务期是指监理单位中标签订合同进入现场开始,直至水厂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生产后六个月内所187、应承担的全部监理内容,并完成所有资料移交的全过程。(二)监理内容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造价;对工程建设实行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具体监理内容如下:1、负责组织对施工图纸的审查并组织会审、交底。2、熟悉设计文件内容,检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3、负责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4、负责检查施工单位开工条件和准备工作并做技术交底。5、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188、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主要材料的质量、用量等。6、督促施工单位健全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7、 负责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归口管理和分发到相关施工单位和部门。8、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工程综合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建设单位批准后调整。9、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检查、189、签证和施工质量评价;重要程序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预控措施并旁站监督实施,对施工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或影响质量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暂缓施工”通知,并制定处理措施;组织对工程“不符合项”的处理和关闭工作,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本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高水平达标投产,争创国家优质工程。10、审核施工单位的进度报表和结算报表,协助建设单位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核。11、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及汛期防洪渡汛及防台抗台措施等,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在工程部的领导下,专人负责现场施工平面管190、理;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下,专人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2、协助工程部主任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做好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的参建各方协调工作,负责工程协调会会议纪要和综合进度协调会会议纪要的整理。13、制定并实施重点部位的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旁站点(S)的工程质量计划,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评;协助建设单位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调试及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监理报告,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14、在工程部综合进度计划专工的领导下设专人负责综合进度计划管理。做好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监理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191、周、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结束后移交给建设单位(一式六份,含电子版本一份);组织做好工程动态信息管理,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参与编制工程总结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工程资料,按期交建设单位归档。15、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并监督实施。16、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督促实施。17、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质量和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并对原材料、构件的供应商资历质进行审核、确认。18、 协助审查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调试报告。19、严格执行分部试运验收制度,分部试运不合格不准进入192、整套启动试运。20、参与协调工程的分系统试运行和整套试运行工作。21、现场文明施工的监督及其他相关工作。第十二条 监理服务内容的控制措施为了满足监理合同规定的机组达标投产、争创国家优质工程等要求,监理单位必须编制出对本工程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制定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一)质量管理措施设置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并督促各承包商建立健全质保体系。质量管理措施内容应包括:设计质量控制、采购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控制、调试质量控制。(二)进度控制措施设置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进度控制措施内容应包括:设计进度控制、施工进度控制。(三)投资控制措施设置监理工程师193、协助业主对工程款进行监控。(四)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设置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理,检查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转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内容应包括:安全、消防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五)合同跟踪管理措施设置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对工程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控、跟踪管理。(六)信息管理措施设置专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信息进行管理。(七)工程协调措施协调各参建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第十三条 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一)组建“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监理组织机构”,派驻工程现场实施建设监理的执行机构,根据监理合同进驻现场开展工作,实施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理服务。独立、公正、诚信、可靠地开展194、监理工作。(二)监理的主要任务受业主的委托,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和权限,配备专业配套、结构合理、有监理技能和经验的监理人员,实施对工程全过程的监理服务。第十四条 第十七条 监理工作程序(一)在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并签订监理合同后,即组建现场监理组织机构,配备专业监理人员,将监理机构和人员情况通报业主方。(二)建设单位在监理单位开展工作之前,将监理范围、内容、监理负责人及权限书面通知设计、承建等有关单位,以利于开展监理工作。(三)监理单位对业主负责,独立、公正、诚信、科学的开展监理业务,行使监理权力并受法律保护。建设单位在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范围内对工程的有关决定,需通知监理单位。(四)设计、施工195、单位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为开展监理工作提供方便,要求提供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与监理工作有关的资料。业主方应免费提供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及审批文件、概算、工程详细勘察资料、施工设计图纸、各类合同等资料。(五)监理人员素质要求 1、监理部中的总监、副总监以及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应与监理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人员基本一致。总监理师的人选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总监,副总监以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与该工程施工阶段技术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相当于5万吨水厂建设监理的工作经历,年龄在55岁以下。应能适应承担工程项目的监理内容和复杂程度,且必须取得行业规定的任职资格,监理部中人员结构持证比196、例不少于总人数的70%。总监必须常驻施工现场。2、监理部的组成人员除应满足合同约定的人月数外,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构成应视工程进展情况和建设单位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3、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理部任职,如发现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两个工程工作,扣罚监理部1000元/人次,并保留要求监理部撤换相关人员的权利。4、监理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得善自向被监理方推荐材料供应商、分包施工队及劳务输出;不得介绍其亲友在被监理方从事经营活动;更不得向被监理方索贿或收受贿赂;不得从事超越监理合同规定权限外的活动。违反本条款扣罚监理部2000元/人次。5、建设单位发现监197、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者与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商串通给建设单位或建设工程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扣罚监理部5000元/人次,并有权要求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6、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监理工作, 对工作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尊重客观事实,准确反映建设监理情况,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妥善处理问题,每天至少巡视二次以上,发现监理工程师经常不到现场、工作不负责任,影响正常验收工作,扣罚监理部300元/人次。7、监理人员不虚心听取建设方的意见、不接受监理主管部门的指导,应给予批评或警告,第二次198、发生,扣罚监理部500元/人次。8、监理部应保证在现场的实际监理综合人月数与合同相符,发现监理综合人月数少于监理部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并经工程部确认过的综合人月数的90%时,将按照实际低于90%的百分点,扣减监理费。第十五条 监理工作的奖励(一)建设方对监理部的工作按月度和分阶段进行考核,实行目标管理。工程进度、质量达到建设方要求或工程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奖;主体工程获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建设方将给予一定的奖励。(阶段性基建综合奖包含监理部人员,奖金与里程碑节点挂钩,及时兑现,按手续办理,监理部内部分配。工程部对实现本工程制定的安全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作出特别突出贡献的监理人员应给予特199、别奖励,奖金由工程部直接发放)。(二)监理部工作中有显著成效,如对提高施工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有重大贡献时,建设方将给予适当奖励。第十六条 管理工作考核要求(一)综合考核要求:1、监理部要全面做到“四控、两管、一协调”。工程部对于监理部的考核模式为“日督促、周统计、月考核”。如果因为监理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问题,工程部将追究个人责任,个人责任追究包括:罚款、告诫、辞退。罚款累计3000元将告诫一次,告诫2次则辞退;总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因管理不力受到考核。2、监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监理合同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工程部报告有200、关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程协调方面的工作,未执行本条款扣罚监理部500元/次。3、项目监理部进入现场后,应编制监理规划及编制监理细则,及时向工程部及各施工单位进行汇报和交底,未执行本条款扣罚监理部500元/次。4、及时审查督促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并及时审查。及时组织对测量控制网及建构筑物进行定位复测,参与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及年、季、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工程联系单等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未执行本条款及审核不细,出现错误扣罚监理部500元/次。5、认真复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或乙供材料供货商)的资质条件、信誉及分包(供货201、)范围,并予以确认,如果发现对分包单位(或供货商)审查不严密,将通报批评,出现后果者则扣罚监理部5000元/次。6、监理部未执行有关会议精神或工程部的正常要求,考核监理部1000元/次。7、监理部应及时按照规定参加工程调度会,并应及时编写签发相关会议纪要,定期编制监理月报等,如不及时考核监理部500元/次。8、工程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独立检查到的施工单位问题,如施工单位受到处罚,监理应受到连带处罚,考核金额为施工单位考核额的30%。9、监理部应协助工程部处理工程变更、索赔及违约等事宜。未执行本条款扣罚监理部500元/月次。10、监理部应协助工程部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保证档案资料完整。未202、执行本条款扣罚监理部300元/月次。11、监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或监理监督、管理不严而导致有关制度未能有效执行,考核监理部300元/次。12、 监理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各专业专题会议,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并及时通知工程部相应人员参加。不及时主动解决专业问题,消极等待,每发生一次考核监理人员300元/次。13、现场文明施工不能达到要求,未按模块化、定置化管理要求进行,除考核施工单位外,考核监理部300元/次。(二)专项考核要求:1、安全考核监理部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日常监督主体,是文明施工的组织者和监督者。监理部对被监理方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有处制权,对在安全生产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有奖励203、建议权。工程出现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监理部也要负监督不力的责任。除扣除相应监理费用外,还应对总监和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处罚:(1)重伤一人以上、三人以下,扣除监理费十万元;建议监理单位对安全监理工程师处分;(2)工程死亡一人,扣除监理费二十万元;辞退安全监理工程师;建议监理单位对总监处分;并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3)工程累计死亡两人次,扣除监理费五十万元,撤换总监;(4)造成重大设备损坏,根据损坏程度扣除相应监理费用,并追究相关监理人员责任。2、质量考核(1)监理部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有质量的检验权和否决权。监理部对质量管理必须做到事前控制和过程控制,编制全面的质204、量控制计划并付诸实施,对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作业工序应派监理人员跟踪旁站。对发生质量事故,造成重大返工及工期延误,除要扣除相应的监理费用外,还要追究相关监理人员的责任。(2)对工程内在质量管理策划及控制不到位、监督及考核不力未达到工程质量考核目标;按问题的性质对监理人员按第五章、第十九条款进行考核,监理人员的考核不低于施工单位的30%。(3)监理应参加现场设备开箱检验,对施工现场所用的原材料、构件的质量进行检查,对材料检验与试件进行采样见证,发现无故不参与开箱检验及检查、见证,考核监理部300元/次。(4)监理部应复核主要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参加设备的施工现场验收,在现场和设备厂家代表联络并核205、定其是否满足规范设计要求,如因监理工程师把关不严致使劣质材料、设备进入工地,按第五章、第十九条款追究相关监理人员的责任,并扣罚监理部5000元/次,造成后果的监理部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5)监理应对重要的施工项目重要部位实施旁站监理,做好旁站记录。工程实施旁站部位由监理部划分经业主确认后实施。未执行本条款扣罚监理部300元/次。(6)如发现在重点部位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应该有监理在场或应该有监理签名时,而没有在场,或未签名或签名不及时,考核监理部200元/次。(7)监理应及时制止施工、调试单位可能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任何违反规程、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行为。未执行本条206、款考核监理部500元/次;如因以上原因造成损失的,考核监理部1000元/次。(8)及时对隐蔽工程及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未做好工序交接检查工作,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而进行下道工序,停工待检点未签字就进入下一道工序,考核监理部500元/次。(9)工程土建分项工程优良品率未达到90以上、安装分项工程未达到98以上将相应考核监理部3000元/项。(10)认真监督各单位对工程部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图的执行情况,及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总平面变更内容进行审核。发生监督不到位、审核不详细,出现错误,考核500元/次。(11)由于监理对建构筑物定位复核不准,发生不允许偏差的事实,根据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考核207、500050000元。(12)由于监理工程师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视情况对监理部进行考核,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3、 进度考核(1)监理部应按照工程部确定的里程碑工期及综合控制计划,综合考虑设计、供应、施工、验收及调试进度等影响进度的各种因素,编制和组织审核工程一、二网络进度计划并进行控制,计划编制应确定工程关键路径,制定实现关键路径的保证措施,适时控制各关键工序完成的时间,确保关键路径上的工序按时完成。总监应定期向工程部反映可能影响工期的主要矛盾和不利因素,及时将拟动态调整的二级网络计划提供给建设单位决策。总监应组织和带领监理工作人员深入现场、加208、强协调、努力工作。如属监理部组织不力造成不能按期投产的工程,建设单位将减半支付监理部在延期后的服务费, 同时按 第五章、第十九条款追究相关监理人员的责任。 (2)监理部应建立进度管理组织机构,组建监理部管理网络,配备专职的进度管理人员,以保证进度计划管理工作的进行。未按要求执行,考核监理部1000元,同时按第五章、第十九条款追究相关监理人员的责任。 (3)监理部应督促施工承包商依据一、二级网络计划编制三、四级网络进度计划,并进行仔细审核,合理调整,纠正偏差,使其完全符合里程碑工期。由于监理对计划审核不认真,使进度计划不能投入运行,考核监理部2000元,同时按第五章、第十九条款追究相关监理人员的209、责任。 (4)随时盘点工程进度,对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加强对施工单位人力配备、机具的使用监督,对施工组织不力、进度失控的单位,督促其调整资源配置和改进施工组织。进度严重拖延时,发出监理警告、进行相应考核,直至建议更换承包商。由于监理监督执行不力,出现里程碑或一、二级计划节点滞后,除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外,按2000元/点对监理部进行考核,并责成其拿出相应补救措施,同时按第五章、第十九条款追究相关监理人员的责任。(5)监理部应编制施工图交付进度,及时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协调现场工代到位使设计工作满足工期要求。未按要求执行,考核监理部1000元,同时按第五章、第210、十九条款追究相关监理人员的责任。(6)合理组织阶段质量验评和见证点、停工待检点和旁站点的见证检查及旁站工作,保证下道工序顺利进行。未按要求执行,考核监理部500元,同时按第五章、第十九条款追究相关监理人员的责任。(7)协助工程部做好设备材料供应工作,使加工、订货进度满足工期要求。同时督促承包商做好其自行加工、订货物资的供应工作。未按要求执行或未按时反馈信息,考核监理部500元,同时按第五章、第十九条款追究相关监理人员的责任。(8)适时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验收遗留问题。协调各方关系,控制调试进度。未按要求执行,考核监理部500元,同时按第五章、第十九条款追究相关监理人员的责任211、。4、造价控制(1)工程实施过程如发生工程量重大变化,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分析原因,并提出控制工程造价的相应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审核,核减虚报与不实部分,未按要求执行,考核监理部1000元/次,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按第五章、第十九条款追究相关监理人员的责任。(2)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承包商的工程预(结)算书,复核工程结算,并提出监理意见。监理部审核的月度实物工程量,应准确可靠。未按要求执行,考核监理部1000元/次,同时按第五章、第十九条款追究相关监理人员的责任。(3)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及时认真组织图纸会审。因图纸会审不及时、不严密,导致设计变更发生,按单项考核监理部212、。设计变更50万元以上,考核监理部5000元/项;设计变更50万元以下,考核监理部2000元/项;不及时考核监理部500元/项,同时按第五章、第十九条款追究相关监理人员的责任。5、合同管理考核监理部应有熟悉法律的专业人员管理工程合同,对合同中可能发生纠纷或风险的条款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出化解纠纷和规避风险的措施,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合同索赔工作。 第五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文字解释由工程部负责。第十八条 本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于20xx年9月30日起发布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施工组织管理办法20xx-09-3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213、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组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基建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组织管理。第三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卫、消防管理。第二章 管理内容及要求第四条 工程部负责每周一组织召开由主要参建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制造厂等)主要领导人参加的工程协调会,交流通报重要情况,研究关键问题。会议纪要由监理公司负责整理并报工程工程部主任审核后,分管领导签发,再下发至各施工单位。第五条 监理公司每周五负责召开监理例会,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工程部、相关部室负责人或主管、设计、施工、制造厂以及相关人员214、应按时参加。与会各方应严格执行会议决定。公司有关部门及监理单位负责对决议执行情况的督办与检查。会议纪要由监理公司负责整理并报工程工程部主任审核后,再下发至各施工单位。第六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召开每月的基建安全工作例会。第七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召开每月基建质量例会。第八条 工程协调会的任务(一) 布置工程任务,传达上级有关指示。(二) 检查与协调工程进度,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程按网络计划进度施工,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三) 检查与协调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布置有关质量工作的具体要求。(四) 检查与协调现场安全、保卫、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五) 确定由公司或监理公司组织召集的专业215、(专题)会议,专项研究解决施工中的专业技术问题。(六) 监督、检查各单位对计划和合同执行的情况,掌握和控制施工进度,根据工程缓急及时平衡人力物力和设备供应。(七) 检查工程后续工序,布置安排工序之间的交接,及时解决现场的施工矛盾,做好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八) 对没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按计划完成任务的施工单位给予处罚。每推迟一天扣工程款1000元,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通报法人单位。对多次不完成任务的劝其项目经理辞职。(九) 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的给予表扬,可提请给予奖励。第九条 监理例会任务(一) 检查与协调工程进度,促进工程按网络计划进度施工,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二) 216、对上一周进度进行盘点,同时布置下一周安装任务.(三) 协调各制造供货单位的设备、材料供货计划是否能满足现场安装要求。(四) 根据现场安装的实际进度情况,及时调整工程网络计划.第十条 工程报表(一) 各施工单位应于每月25日提供当月(含上月后5天)工程月报一式五份。(二) 报表内容按工程部的相关要求报送。(三) 工程部部将依据月度报表对各施工单位进行审核付款。(四) 各施工单位应按照年、季、月提供下一个年、季、月的工程进度计划(含材料、设备、用款计划)报工程工程部,经有关部门研究后由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第十一条 力能管理(一) 施工水源管理见施工水源管理办法。(二) 施工电源管理见217、施工(生活)用电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现场总平面的管理与调度(一) 工程部负责现场总平面和施工道路管理。(二) 施工总平面管理见基建施工总平面管理办法。(三) 施工道路管理见基建施工道路管理办法。(四) 各施工单位要服从指挥调度,严格遵守有关管理办法,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第十三条 进入基建生产区域的作业管理(一) 施工单位进入公司基建工程生产区域作业,应按公司有关规程办理工作票或联系单等安全手续,并按照基建工程安全生产规程和要求进行施工作业。重要的作业要事先编写技术方案报公司策划部门批准。(二) 工程部协助有关施工单位办理有关手续,以便工程顺利施工。(三) 施工单位进入公司基建工程生产区域的作业218、,应在公司生产人员监督下进行。(四) 施工人员进入公司基建工程生产区域作业,应按工作票要求,采取规定的措施,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利用指定的方法,并按指定的质量保证程序进行作业。(五) 工作完成后应工完料尽场地清,并按工作票要求办理作业终止手续。第十四条 现场安全管理按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五条 安全管理按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执行。第十六条 文明卫生管理(一) 公司和各施工单位应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二) 文明卫生管理在业务上接受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双重业务指导。(三) 公司根据各施工单位施工区域的土建及安装特点,在施工现场划分安全文明卫生施工管理区。各施工单位对219、分管区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卫生状况负全责。在责任单位分管区域内施工的其他单位人员要遵守分管区单位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规定,注意文明卫生施工,按照“工完料净场地清”的原则组织生产,并服从施工区域责任单位的管理。(四) 各施工单位施工区域材料应堆放整齐,车辆按规定停放,道路应畅通并按规定路线通行,现场杂物应定期清理。(五) 公司和施工单位文明卫生管理人员,应按计划组织文明卫生检查,对不合格项目下达整改通知,被要求整改的单位应在限期内予以改正。公司将视检查情况予以处罚,对在限期内执行不力的单位,公司有权下达停工令,拒不服从者要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被执行单位负担。(六) 施工单位在任何地方挖220、土不得就地堆土,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处置土方。否则,每发现一次给予罚款500元10000元并由违规方将土方清运完毕,拒不执行的可安排第三方运土所发生费用均由违规方负责。第十七条 消防、保卫管理(一) 现场的消防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划分区域,由有关施工单位按划分区域负责管理;现场的保卫工作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划分区域,由有关施工单位按划分区域负责管理,公共场所和交叉部位从各施工单位抽调力量由业主统一委托管理。(二) 各施工单位现场消防保卫工作,要接受公司的统一管理,同时也要接受地方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三) 整套试运阶段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公司工程试运领导小组统一进行部署,但各有关施工单位施工范围221、的安全保卫工作仍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四) 公司和各施工单位均应建立专门的消防保卫组织,制订严格管理办法,编制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有关消防、保卫工作。(五) 公司和施工单位主管消防与保卫工作的专职人员,对现场消防和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存在问题的单位应制定有关措施,及时予以改正。第三章 附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文字解释由工程部负责。第十九条 本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于20xx年9月30日起发布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施工交叉作业管理规定20xx-09-3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222、司施工交叉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规定规范了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的土建、安装、现场加工、调试、启动等工程施工交叉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二章 职责第二条 工程部对现场交叉作业进行总协调,并对重大现场交叉作业方案和措施进行审核。第三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交叉作业现场的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第四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交叉作业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及消防进行监督。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五条 施工中应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交叉时,施工队伍按照“工程联系单管理标准”要求填写联系单交工程部,由工程部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如果属重大223、交叉作业,交叉队伍应写出作业方案和措施并由工程部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第六条 各工序应密切配合,施工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措施。第七条 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第八条 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施工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措施。第九条 交叉作业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第十条 在生产运行区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实224、行工作票制度,制定安全施工措施,进行技术交底后严格执行,必要时应由运行单位派人监护。第十一条 各施工单位在交叉作业过程中如遇到工序、空间上的冲突,必须及时向工程部反映,确实造成工期延误的,须由工程部书面确认。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二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照以上规定进行交叉作业,并服从工程部的协调方案。不得擅自安排作业,否则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按照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奖罚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第十三条 由于擅自安排作业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后果严重的按质量事故处理。第十四条 由于擅自安排作业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相225、关单位进行考核,后果严重的按质量事故处理。第五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规定文字解释由工程部负责。第十六条 本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解释。第十七条 本规定于20xx年9月30日起发布实施。附录一: 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联系单表号: 编号: 单位自编号项目名称性质:工程 设计 一般事务 联系 其它 致 项目监理部:事由及内容:附件: 经办人: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监理意见: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师: 年 月 日设计院意见: 设计代表: 年 月 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本表属通用性质的表格,凡需项目监理部等引起注意或通过项目监理部等协助解决的事项,可填写本表进行226、联系。本表由承包单位填写,份数视内容而定。附录二: 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联系单表号: 编号: 单位自编号项目名称性质:工程 设计 一般事务 联系 其它 致 项目监理部:事由及内容:附件: 经办人: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监理意见: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师: 年 月 日技术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本表属通用性质的表格,凡需项目监理部等引起注意或通过项目监理部等协助解决的事项,可填写本表进行联系。本表由承包单位填写,份数视内容而定。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工程接口管理规定20xx-09-30发布 20xx-09-30 227、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接口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调试单位和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各部门之间工作的相互协调,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提出了工程涉及的各个有关方面的接口要求,进而提出指导原则。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工程下列各方的有关工程活动:(一) 公司项目各部门。(二) 设计院、监理、土建、安装及调试施工单位。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第四条 工程部是工程的归口管理单位,在工程中负有组织、监督和协调的责任,负责整个工程的接口管理。第五条 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单位的协228、调联系工作。第六条 工程部负责协调陆、水域等相关接口方案的审查及施工过程的工作配合。第七条 设计院是业主方的总体设计的归口单位,完成合同内所规定的各岛间、公用系统等的设计接口,对系统设计接口的技术工作负责和对业主的支持服务。第八条 土建、安装及调试施工单位负责接口项目的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和调试工作。第三章 接口管理要求第九条 接口管理在安装、调试、试运行诸阶段都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关系到工程各个环节能否进行正常管理,工程接口过程中须执行本管理规定。第十条 中间交接签证不能替代工程项目的验评,仅表明工程项目保管责任的转移,但不表示质量责任的转移。第十一条 水、陆域接口(一) 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水、229、陆域接口需协调、配合的事宜,由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填写联系单,统一与公司项目各管理部门联系,项目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实施,重大项目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二) 施工前,各施工单位需熟悉金陵公司现有系统的接口情况,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并按设计要求做好施工预案。(三) 施工用水、用电及用气(干线)由业主统一规划,统一调配,施工单位不得随便在干线上开口,只允许在规定接口取用水、电等资源。(四) 施工单位使用或中断水源、电源时,均需提出书面申请,由工程部联系并经批准后方可使用。隔离措施、安全措施须在施工前完成,当事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以恢复。第十二条 土建与安装接口(一) 土建移交安装时,土230、建部门应提供有关基础测量数据,安装部门对安装所要求的数据进行复核,经监理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签署后方可移交安装。(二) 土建施工单位必须配合设备安装单位做好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及其固定框架和底板的预埋工作,预埋件由设备安装施工单位校核合格并固定后, 才允许进行灌装砼, 灌装砼后,由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对有关基础测量数据复核, 进行中间交接签证,确保予埋件、留孔完整,无遗漏以及设备基础的尺寸、标高、坐标正确。(三) 土建在施工围墙及屋顶前,必须通知安装单位,在不影响设备安装情况下,才允许进行围墙、屋顶施工。第十三条 安装与调试接口(一) 安装结束进入调试,必须办理系统移交调试手续,并以文件包的形式移交231、签证文件,内容应包括:安装单位和调试单位双方确认的系统移交签证、该系统的质量验收签证、系统调试范围的流程图、安装记录和质量检查验收记录清单、安装未完工作清单等。(二) 移交文件签署后,调试单位接管该系统进行调试,施工单位必须配合调试。(三) 安装单位须办理工作票才能进入调试系统进行工作。第四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规定的文字解答由工程部负责。第十五条 本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解释。第十六条 本规定于20xx年9月30日起发布实施。附录一: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内部工作联系单 编 号: 工程名称专业名称致 :事由及内容:单位(章)经办人: 签发人: 年 月 日工程部意见:单位(章)经办人: 负责人:232、 年 月 日相关部门意见:单位(章)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主管领导意见:年 月 日本表一式三(四)份,发文单位存二份,收文单位及相公单位各存一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施工测量管理办法20xx-09-3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全部单位工程项目的轴线和高程控制、建设所需的永久和临时性征地放线、临建工程的轴线和高程控制、全部单位工程的沉降观测等工作,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职责第二条 设计单位职责(一) 设计单位应233、提供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符合精度要求的平面控制网点和高程控制点,并在施工过程中每两月复测一次。(二) 设计单位应在现场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移交实地的平面控制网点和高程控制点。(三) 设计单位应及时移交有关厂区测量的原始资料,包括厂区附近的三角点、导线点、水准点等。第三条 施工单位职责(一) 厂区内所建立的一切测量控制点,施工单位应妥善保护,防止损坏,当工程建设需要报废或销毁时,应取得建设单位书面批准。(二) 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应对设计提交的原始资料认真校核,确认满足施工放线精度后,方可使用。(三)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编制好施测任务书,经其质管部门审核,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234、批准后,才能予以施测。第四条 监理单位应对测量过程进行跟踪复测,并对测量报告签署审核意见和对相关的质量文件进行检查。第五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测量的管理部门。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第六条 测量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单位测量人员名单应报建设单位备案。对于所用的测量仪器、工具应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定期校验定期校验,取得合格证并报建设单位备案。第七条 测量人员必须根据总平面布置图和有关施工图纸,结合现场条件,确定测量方法。施测的技术要求、仪器精度、误差精度按SDJ16987 规定执行。测量记录应随测随计,严禁转抄、伪造,各种外业手薄必须保持完整不得任意撕页,记录中间235、不得无故留下空页。原始数据的记录要真实,字迹清晰、整齐。测量工作结束后,应做好测量成果、资料及图表的整理和测量报告书的编写工作,作为施工测量放线验证时的原始资料。第八条 主要建(构)筑物的定位,应根据厂区控制网或建筑方格网按二级导线精度的要求设该建(构)筑物控制桩。第九条 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的轴线在放线前,应对控制桩进行复查。第十条 基础或建(构)筑物每层施工完毕,应将轴线及标高引测至基础或上一层表面上,并且墨线标志。第十一条 建(构)筑物必须按设计沉降观测埋设观测点,并按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沉降观测。当观测点损坏或视线被阻挡无法观测时,应立即在其邻近补充埋设观测点,并在记录中详细说明。第236、十二条 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发生沉降时,观测次数应按具体情况增加,并对发生裂缝的结构应进行裂缝观测。第十三条 厂区控制网或建筑方格网测设完毕,应进行验收,并提供施测图、坐标变换计算书、平差计算书、控制网及建筑方格网成果表、点之记录。第十四条 建(构)筑物、设备基础及地下管沟的定位放线,应进行验收,并提供施测图、计算书、测量记录。第十五条 工程竣工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供:设计规定的单位工程沉降观测点平面图、沉降观测成果表及观测点沉降过程曲线。第四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文字解释由工程部负责。第十七条 本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于20xx年9月30日起发布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237、公司管理制度 施工图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管理办法20xx-09-3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图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办法规定了施工图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的程序及内容,以便将图纸中的质量隐患与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使施工图更符合现场的具体要求,从而避免返工浪费。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街自来水供水工程。第二章 管理职能第三条 监理单位负责施工图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总体组织,协调。工程部负责督促检查。第四条 设计单位负责对设计意图、工艺布置与设计特点、施工难点进行交底,同时对图纸疑难给予澄238、清解答。第五条 工程部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监理单位技术人员负责审阅图纸并对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提出意见。第六条 施工队伍负责对图纸疑难提出书面审阅意见。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七条 会审会召开的前提(一) 设计单位必须在施工前按照工程部编制的一级网络进度提出的交图时间,提交单位工程完整的正式的施工图纸;对施工单位急需的、重要的分项专业图纸,必要时可以提前交付,但在成套图纸到后再统一交底与会审。(二) 在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包括业主方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事先指定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图纸进行审阅,进行必要的核对和计算,准备初步审查意见,并将意见汇集到工程部。(239、三) 施工图审阅后,由工程部在图纸会审一周之前将意见送交设计单位以便设计单位在图纸会审会上进行澄清解答。(四) 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主要设计人或了解设计情况的工地代表参加。交底与会审应在该项目开工前由监理公司主持,在施工现场进行。第八条 会议的组织(一) 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召开的时间由监理公司与筹建处工程部协商决定,并由监理单位通知有关单位或人员。(二) 参加的单位与人员应包括工程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设计单位、监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三) 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是设计图纸施工前的一次详细审核,各有关单位必须参加,特别是施工单位的工地班组和直接参240、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必须提前审图并参加会议,以便全面了解设计意图,并审查其可操作性。第九条 会议议程(一) 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工艺要求、施工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二) 各有关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三) 设计单位答疑。(四) 各单位针对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办法。(五) 图纸会审的纪要与存档1、 监理公司负责编写图纸会审纪要(见附录),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核后,经与会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交资料室存档。2、 在图纸会审纪要中应包括设计答疑方面的有关内容和条文。如经会审,对设计没有提出任何问题,也应作出会审纪要,以241、示对该设计的认可。3、 图纸会审纪要一式六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文件中心各存一份原件。4、 监理公司编制完成后送相关单位和有关部门,工程部负责存档。第十条 图纸会审中对设计修改的处理(一) 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必须符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原则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所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程、规范的原则。(二) 图纸会审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在会审中能够解决的,以图纸会审纪要的形式处理。(三) 图纸会审中认为以图纸会审纪要形式不能表达清楚或设计单位要在会后做工作才能解决的问题,应以设计变更的方式处理。(四) 图纸会审中,各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由工程部242、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监理商议后做出决定,重大问题则应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五) 设计修改的程序对会审中已决定必须进行修改的,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提出书面修改,不得在施工图上直接涂改,在图上所作的修改不作为设计修改,必须经筹建处工程部和监理公司审定后,交施工单位执行。第十一条 对施工图的确认施工单位拟开始的任何工程项目,必须经过图纸会审方能进行施工,未经会审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施工;已经会审的施工图以建设单位工程部下达会审纪要的形式作为确认,各单位收到会审纪要后,自行在已领到的图纸上加盖“供使用”章,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第十二条 设备制造厂图纸的现场交底凡直接涉及设备制造厂的工243、程施工图纸,视需要由工程部通知制造厂到现场进行技术交底。参加单位:公司工程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监理、施工单位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第十三条 图纸会审重点内容(一) 图纸技术要求与规程要求是否一致;设计方案、设计标准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审定的原则。(二) 设计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等级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三) 设计图纸与说明书是否齐全,图纸内容、表达深度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施工中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是否已经具备。(四) 施工图设计与到货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主要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无经权威部门技术鉴定和成功使用经验;设计采用的四新在施工244、技术及施工机具、物资供应上有无困难。(五) 土建结构布置与设计是否合理,是否与工程地质条件吻合,是否符合抗震设计要求。(六) 不同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有无相互矛盾;各专业之间的设计是否协调。如设备的外型尺寸与基础设计尺寸、土建和机务对建筑(构)物预留孔洞及埋件的设计是否吻合,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电气、热控和机务之间相关设计是否吻合。(七) 施工图之间和总分图之间、总尺寸之间有无矛盾,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与总平面一致。(八) 设计是否满足生产要求和检修需要;系统的衔接是否相吻合,施工过渡是否可行。(九) 设备布置及构件尺寸能否满足其运输及吊装要求。(十) 设计能否满足设245、备和系统的启动调试要求。(十一) 材料表中给出的数量和材质以及尺寸与图面表示是否相符.第十四条 图纸会审纪要的编号规则。由建设单位工程部负责统一编号,其规则是GRSQ-SGTHS-* *-*,其* *表示专业,如土建专业,则编为TJ,其他专业为拼音的第一个大写字母,其*表示排序号如001。第四章 附 则第十五条 本办法文字解释由工程部负责。第十六条 本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于20xx年9月30日起修订实施,此前公布的历次版本相应废止。 附录一: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图纸会审记录GRSQ-SGTHS-*-*工程名称会审主持单位设计单位主持人图纸卷册名称会审类别图纸卷册编号会246、审日期会审记录序号图号问题会审意见参加图纸会审单位及人员签名工程部监理单位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记录人:审核人: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管理办法20xx-09-3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基建工程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管理程序,严格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管理,依照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职责第二条 工程部为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认真执行初步设计审定的原则、标准和规模,负责组织对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技术规247、范、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查,对设计变更、变更设计、超概和概算外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做出说明,负责办理审批。第三条 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的费用进行测算,并与批准的工程概算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严格控制超概和概算外项目。第四条 项目单位资料室负责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文件的编号、存档和分发。第三章 初步设计的变更管理第五条 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初步设设计批准的原则、标准和规模编制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和进行施工图设计。第六条 施工图设计阶段确需发生概算外项目,由工程部办理概算外项目的立项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七条 施工图设计阶段确需改变初步设计批准的原则、标准和规模的,由工程部248、办理设计变更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八条 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项目的主要实物工程量相对于初步设计阶段不应有较大的变化,如因设计原因造成主要实物工程量增加10%以上时,由工程部督促设计单位做出专项说明。第四章 施工图的设计变更管理第九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单位均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未经建设单位批准,任何单位均不得擅自进行设计变更。如确需发生设计变更的,由工程部办理设计变更审批(设计变更审批单详见附件2),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单、设计修改通知单、设计联系单(函),均应执行设计变更审批程序。第十条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如确需进行变更设计的,应办理变更设计申请249、(变更设计申请单见附件3),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五章 设计变更、概算外项目和变更设计管理程序第十一条 设计变更审批程序:由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单、设计修改通知单、设计联系单),统一交公司资料室。资料室将设计变更提交工程部办理审批(只在技术方面变更,基本不产生费用变化的,工程部专工可在设计变更上审批签字即可)。工程部办理设计变更审批,在设计变更上签署意见后返回给资料室。如果设计变更未获批准,由资料室编号存档并返回给设计单位,同时分发工程部、合同管理部门;如果设计变更已获批准,则编号存档,并分发给原施工图分发的单位和部门。详见流程图。第十二条 概算外项目审批程序:由工程部提出和办理250、概算外项目审批,经批准后交资料室。资料室统一编号存档,分发给工程部、合同管理部门。工程部组织项目实施。详见流程图。第十三条 变更设计审批程序:由施工单位办理,填写变更设计申请单,包括变更内容、原因、预计增减费用,项目经理签字后送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总监审核签字后送建设单位资料室。资料室送工程部办理审批后,返回资料室;如果变更设计未获批准,由资料室编号存档并返回给施工单位,同时分发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工程部和计划部;如果变更设计已获批准,则编号存档,并分发给原施工图分发的单位和部门。详见流程图。第六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办法文字解释由工程部负责。第十五条 本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解释。第十六条 本251、办法于20xx年9月30日起修订实施,此前公布的历次版本相应废止。附录一: 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开始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公司有关部门会签1万元以内,发给施工单位实施1万元5万元,分管经理批准后实施5万元10万元,分管经理审核,经理批准后实施10万元以上的,报公司批准后实施交资料室统一编号,统一发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实施管理部门、公司有关部门。结束附录二: 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变更设计申请审批程序开始施工单位或变更提出单位填写变更设计审批单,并经本单位审查会签监理工程师、总监审核后送建设单位资料室资料室送工程部办理审批 未批准 公司有关部门会签1万元以252、内,发给施工单位实施1万元5万元,分管经理批准后实施5万元10万元,分管经理审核,经理批准后实施10万元以上的,报公司批准后实施交资料室统一编号,统一发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实施管理部门、公司有关部门。结束附录三: 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变更审批单 编号:项目名称变更单号施工标段变更内容及原因: 预计增减工程量:附:设计变更单(设计修改单/联系单)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工程部意见: 主任: 经办人: 年 月 日预计费用增减: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意见: 主任: 经办人: 年 月 日 分管经理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经理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附录四: 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变更设253、计审批单 编号:项目名称卷册号施工标段施工单位变更内容及原因: 预计增减费用: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总监: 经办人: 年 月 日设计单位意见:批准:经办:建设单位工程部意见: 主任: 经办人: 年 月 日预计费用增减:建设单位合同管理部门意见: 主任: 经办人: 年 月 日 分管经理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经理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建议技术部编写)20xx-09-3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奖惩规定(建议技术部编写)20xx-09-3254、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建筑、安装中间交接验收规定 20xx-09-3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安装中间交接验收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明确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筑、安装中间交接各单位的责任,协调中间交接各单位的关系,提高土建交付安装水平,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的设备基础、建构筑物等中间交接验收。第二章 职责第三条 建设单位职责:(一) 负责建筑、安装中间交接的协调管理。(255、二) 参加重要设备基础、重要建构筑物的建筑、安装中间交接验收。第四条 监理单位职责:(一) 负责编制建筑、安装中间交接项目一览表,并明确验收级别,并负责对安装提前进入申请的批准。(二) 负责组织建筑、安装中间交接验收。(三) 协助建设单位对建筑、安装中间交接进行协调管理。第五条 交付单位职责:(一) 负责移交条件的落实、完善。(二) 检查中间交接应具备的必要条件。(三) 填写建筑、安装中间交接验收表,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记录及资料。第六条 接受单位职责:(一) 负责检查移交条件,并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要求。(二) 负责基础几何尺寸与图纸尺寸的检查核对工作。(三) 负责接受后的设备基础、建构筑物成256、品保护工作。第三章 中间交接应具备的条件第七条 设备基础移交条件(一) 设备基础施工结束,技术资料齐全,符合归档要求,质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1、 混凝土龄期达到28天,或经同条件试件检测,基础强度达到设计、规范要求;2、 基础几何尺寸和标高、轴线位移、螺栓等预埋件安装精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3、 螺栓等预埋件的材质、型号符合设计要求;4、 基础纵横中心线、预埋螺栓纵横中心线、标高基准点准确无误,标志明显。(二) 设备基础所在区域的土建后续施工已提前完成。1、 基础四周给排水、消防等系统埋管已经施工完,或不影响安装施工;2、 基础四周临近建构筑物已经施工完,或不影响安装施工;3、 基础四周场地257、已经回填、平整、压实完。(三) 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1、 基础模板、施工临建拆除完,预留孔洞清理完,杂物垃圾等清运完;2、 主要通道的脚手架拆除完,或不影响安装施工;3、 永久安全设施已经施工完,或已设置了临时安全设施(临时安全设施按谁用谁设置原则执行)。第八条 机务设备安装所在区域的建构筑物移交条件(一) 建筑施工已经结束,技术资料齐全,符合归档要求,质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1、 屋面基层、防水层已经施工完,不漏水;2、 天棚粉刷、吊顶已经施工完,或不影响安装施工;3、 墙体砌筑、内墙抹灰已经施工完(预留设备进入通道以及不影响安装施工的部位除外除外),但设备安装后无法或难以进行建筑施工的258、部位,必须按图纸要求完成;4、 楼地面粗地坪已经施工完;5、 建筑楼梯已经施工完;6、 门窗框已经安装完;7、 建筑给排水、暖通、消防、照明等系统已经安装完,或不影响安装施工;8、 室内中心线、标高基准点准确无误,标志明显。(二) 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1、 基坑积水已排除完,泄漏点已消除完;2、 建筑材料清理完,杂物垃圾等清运完;3、 主要通道的脚手架拆除完,或不影响安装施工;4、 永久安全设施已经施工完,或已设置了临时安全设施(临时安全设施按谁用谁设置原则执行)。第九条 电控设备安装所在区域的建构筑物移交条件(一) 建筑施工已经结束,技术资料齐全,符合归档要求,质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1259、 屋面基层、防水层已经施工完,不漏水;2、 天棚粉刷、吊顶、装饰面层已经施工完;3、 墙体砌筑、内墙抹灰、内墙装饰基层已经施工完(预留设备进入通道除外),但设备安装后无法或难以进行建筑、装饰施工的部位,必须按图纸要求完成;4、 楼地面已经施工完,但安装需要缓做的装饰面层除外;5、 建筑楼梯已经施工完;6、 门窗已经安装完并可以封闭;7、 建筑给排水、暖通、消防、照明、火灾报警等系统已经安装完;8、 室内中心线、标高基准点准确无误,标志明显。(二) 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1、 基坑积水已排除完,泄漏点已消除完;2、 建筑材料清理完,杂物垃圾等清运完;3、 主要通道的脚手架拆除完;4、 永久安260、全设施已经施工完,或已设置了临时安全设施(临时安全设施按谁用谁设置原则执行)。第四章 中间交接的成品保护第十条 中间交接完成前,交付单位对高级地面以及易污染的墙面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第十一条 中间交接完成后,所有成品保护的设施应继续保留,不得拆除;对已接受的移交项目,安装过程中必须对成品采用相应的保护措施,以防损坏。第十二条 中间交接完成后,安装过程中如需对土建成品进行变动,应按设计变更的程序进行申请。第十三条 中间交接前成品保护由交付单位负责,中间交接后由接受单位负责,监理单位负责对其所属被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第五章 中间交接的程序第十四条 交付单位按照规定填报中间验收交接表。第十五条 交261、付单位所属项目监理部确认具备移交条件,并通知建设单位。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通知接受单位所属项目监理部进行中间交接验收。第十七条 接受单位所属项目监理部组织接受单位、交付单位及所属项目监理部、设计单位进行联合查验。若是二级项目,则建设单位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参加联合查验。第十八条 参与验收的各方,按设计、施工、验收规范以及本规定,对交付项目是否具备移交条件进行验证和确认,接受单位有特殊要求时,应当场提出。验收合格后在中间验收交接表签字,当场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第十九条 对联合查验过程中取得共识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的不合格项,由交付单位根据整改意见完善落实,交付单位所属项目监理部进行监督,整改完成后按上述程262、序重新验收,直到验收合格。第二十条 接受单位在验收合格、收到中间验收交接表后方可进入施工。第二十一条 由于安装工艺需要,安装单位必须提前进入施工,由安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安装单位所属项目监理部审核同意后,报土建单位所属项目监理部批准,必要时报建设单位批准,按上述程序分段进行部分条件的验收,当安装项目告一段落后,应及时书面通知土建单位进行后续作业。第二十二条 由于设计变更需要,土建单位必须进入已移交项目施工,由土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土建单位所属项目监理部审核同意后,报安装单位所属项目监理部批准,必要时报建设单位批准,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施工。第二十三条 中间交接包括成品保护措施的交接。第六章 附 则263、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文字解释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于20xx年9月30日起修订实施,此前公布的历次版本相应废止。附录一: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土建交付安装中间验收交接表 表号: 编号:工程名称合同编号致 项目监理部:我单位负责施工的 土建工程,经检查,质量符合交付安装条件,请组织查验。附件:自检记录和测量记录(共 页)交付单位(章)负责人: 年 月 日交付单位所属项目监理部意见:项目监理部(章)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接受单位查验意见:接受单位(章)负责人: 年 月 日接受单位所属项目监理部意见:项目监理264、部(章)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注:本表一式四份,由交付单位填报,查验后,交付单位及所属项目监理部、接受单位及所属项目监理部各存一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管理办法(建议技术部编写)20xx-09-3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基建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办法(建议技术部编写)20xx-09-3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见证取样管理办法20xx-09-3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环境265、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见证取样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建筑工程施工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送检工程材料的代表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 见证取样范围第二条 凡涉及结构安全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规范或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第三条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结构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外加剂;地下、层面、266、厕所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第三章 取样员和见证员资质第四条 取样员由现场的第三方试验室派熟悉取样的技术人员担任。第五条 见证员(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经培训取得“见证员证书”,并将“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授权书”提交检测机构和质量监督机构。第四章 见证取样送检程序第六条 当有材料进工地或施工过程中有取样要求时,施工单位送检人员应提前通知第三方试验室取样,通知监理部见证。第七条 施工单位送检人员应在取样前填写好见证取样委托单;委托单上应标明工程名称、此批材料的使用部位(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及代表数量,并由见证员和取样员签字。第267、八条 当建设单位或监理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工艺质量或材料质量产生疑问,有取样要求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通知见证员和取样员进行取样。第九条 见证取样过程:取样员按要求取好样后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样品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及代表数量,并由见证员和取样员签名。第十条 取样中见证员应做好见证记录,并归入施工技术档案,见证员应与取样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共同负责。第十一条 见证员陪同取样员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第十二条 检测机构验证见证员、样品的符合性(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定无误后进行检测,完毕发检测报告。第十三条 施工268、单位收到检测报告后马上交给监理部经由见证员验证检测报告的符合性及检测报告是否盖见证取样检测章(注:“有见证检验”章统一在试验报告的正上方,并与试验单位平行),并留有一份。第五章 见证和取样纪律第十四条 见证员须会同取样员一同取样。第十五条 取样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规定,随机取样,如实填写取样记录单。检验的样品一经抽取,不得更换。第十六条 见证员履行见证的职责,保证工程材料取样的代表性,以及工程材料在送检过程中的可靠。第六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起草,并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9月30日开始实施。附表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见证取样记录表序号取样部位样品名称样品数量代表数量取样日期检验结果取样员签名见证员签名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建议资料员提建议稿)20xx-09-30发布 20xx-09-30 实施北京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