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入井人员职业危害防治制度5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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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78754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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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入井人员、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2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6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6、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127、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14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7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8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911、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211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3213、安全奖惩制度341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3515、安全举报制度3616、安全操作管理制度3817、职业危害防治制2、度4018、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4119、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4220、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4421、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公示制度4522、矿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奖惩制度4523、矿领导带班下井举报制度47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充分激发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形成职工自觉遵章守规的良好局面,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二、矿长负责健全矿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班组长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要3、符合下列要求:(一)各单位的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各单位的副职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正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三)职能机构负责人要按照本机构的职责,组织工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四)班组长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是各项法律、法规、措施的现场执行者,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五)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四、为确保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矿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将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同职工自身的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实行奖优罚劣4、,激发广大职工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五、各职能部室根据各自主管专业积极监督岗位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通报、考核,督促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六、根据各岗位实际情况,及时对各工种岗位人员岗位责任制进行补充完善,以保证有较强的针对性,保障安全生产。 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集团公司会议精神,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特制定本制度一、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研究解决矿安全重点工作,临时决定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由办公室另行通知。二、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召开,矿长不在矿时,由安全矿长主持召开,矿办公室负责会议通5、知和考勤。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安全办公会议人员,必须向主持或组织会议的领导请假。三、参加安全办公会议人员: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通风副矿长;安检科科长、矿建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防治水科长、地质测量科科长、通风科科长、矿办公室主任以及各区队长。四、安全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安全工作会议指示、指令精神;落实上次安全办公会安排的事项;听取安检科、和各分管科室对本旬安全工作情况和下旬安全工作重点的汇报;分析讨论有关隐患解决措施、协调安全隐患处理需要的人、财、物问题;讨论安全有关的奖惩、制定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安全规划。五、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形成矿安全办6、公会议纪要,于会议后第二天下发各科室区队。各科室区队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纪要,对照纪要要求研究落实措施。六、安全办公会议安排的事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按会议要求组织落实。七、安检科负责安全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监督检查落实,及时将检查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隐患排查到位、安全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安全目标:安全上杜绝重伤及一级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安全建设,实现安全年。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实现动态达标,确保达到省级建设矿井一级标准。二、保障措施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考核制度。矿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7、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建立安全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出现对上级及矿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执行不严格,对安排的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安全建设重大问题不及时解决,责任范围存在安全隐患处理不果断,发生重大侥幸事故、人身事故,易改易犯隐患重复发生等,要依据矿责任追究规定和安全管理有关处罚规定进行追究处理。严格执行安全、通防办公会议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设备、器材检查、维修、保养制度,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2、严格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每班必须有一名矿级领导带班作业;生产、掘进、准备区队,每8、个班必须有技术员以上干部带班作业。带班领导和工人同上井同下井,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隐患。3、强化矿工安全教育培训。(1)矿每月组织一次全矿职工培训,向职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命令、决定、规定、通知及本矿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观看安全知识教育光盘。(2)开展矿工岗位安全工作流程描述,通过班前会推行岗位安全工作流程描述,使矿工对现场的安全状况更加深刻的认识,变被动管理为超前防范,实现安全管理从“过程控制”向“细节管理”转变,在工作中达到 “自我提醒”、“熟练操作”的目的,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3)9、开展以全员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素质提升”活动。注重提高矿工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全面系统地向全体矿工灌输各类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储备制度,强化特殊工种和各类安全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以此调动矿工学业务、学技术的积极性。 (4)新工人、转岗人员入井都必须到安检科报名、登记,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72小时。学习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新工人上岗前,各业务部门必须加强岗前培训,熟悉并掌握业务知识,让有实际经验的老工人带领现场操作,熟练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各业务部门必须把新工人岗前培训情况报安检科。(5)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各10、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普通工种必须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4、加强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矿每月不低于三次安全全面检查,同时 开展专项检查;每月由矿长组织一次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大检查由矿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专业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参与,重点检查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兑现情况,检查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及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文明建设检查,确保动态达标,实现安全建设。5、开展质量标准化建设。 由安检科牵头,组织生产、掘进、机电、运输、通防、地测防治水等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11、矿安全检查组。对全矿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形式:采用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专业检查与小范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矿井组织不少于3次的重点或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定检查地点。 对查出的问题按“五定表”形式落实处理,未按时整改的,对责任人按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罚。6、狠抓“三违”治理和事故责任追究 建立完善“三违”查处制度。实行管理人员制止“三违”定性、定量考核,着重抓好薄弱时期和薄弱人物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三违”人员的处罚力度。对同一月份出现二次及以上违章的人员、严重“三违”人员,对其进行强制停班培训。 201612、年要强化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不论是地面还是井下发生事故,都要按照安全责任管理体系,层层分析,一查到底,对负有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相关责任的事故责任者,从严从快给予处理。严格落实安全奖惩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一、安全投入实行矿长负责制。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二、建立安全措施工程实施报告制度。年初制定全年度矿井安全措施计划,经总工程师审核、矿长批准后,各科室按照计划逐月、逐季实施。安全机构对项目进展情况要逐月检查,逐季公布。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实行全过程质量跟踪,凡因质量不合格而引发事故的项目,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13、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制度。 用于安全投入的资金必须全额提取、足额到位。凡因资金提取不到位或使用不当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五、保证煤矿安全教育投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提取安全培训资金,确定安全培训内容,明确安全培训目标,实现安全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矿 长和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获得相应资质证书后才可上岗。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为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二一三14、年五月)印发的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建设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前提条件1.杜绝死亡和重大非人身事故。2.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一级。3.矿井准备,掘进巷道关系正常,掘进达到规定要求。4.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及奖惩制度。二、考核标准: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山西省煤炭工业局 二一三年五月)。三、检查验收:矿每月组织对生产、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企业管理形象、信息调度、应急救援、地面实施、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等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定,检15、查人员主要由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地测防治水科、安检科、监控校验科、机运工区、通风工区、瓦斯抽采工区、掘进队、探水队、综采队的管理人员组成。 四、矿井每月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自检,检查记录应存档,作为评级考核的依据。五、安检科是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主要牵头部门,具体负责通知组织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以及表彰奖励等。六、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评级考核,每月考核一次,对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进行奖励,对表现最差的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罚款。七、安全质量标准化先进单位奖励,用于奖励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各单位应严格兑现。八、各科室区队要高度重视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16、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竞赛活动,不断夯实矿井安全建设的基础。矿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形成职责明确、层层负责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网络,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质量管理。 九、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充分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必需的各种投入。不断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奖惩力度,严格检查验收,严格奖惩兑现。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工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安全质量意识和技术技能。 十、为确保矿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矿成立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负17、责质量标准化工作规划、评比、监督、检查工作。组 长:矿长副组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副矿长。成 员:各安全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并成立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检查、验收评比工作。十二、附则:本矿井适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奋斗目标 1、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信息调度、应急救援、地面实施、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力争全部达一级质量标准化要求,消灭最差专业。2、杜绝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事故。消灭重大侥幸事故,地面消灭轻伤事故。二、建立六项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安全质量检查档案管理制度1、安全质量检查档案建18、立范围 按照专业性质将矿各类安全质量检查、安检科检查、矿井组织的各类检查,查出的有关安全质量隐患,必须分别依据安全质量现场检查五定表和有关现场笔录等资料建立专门档案。2、隐患的分类与管理A类隐患:危及人身安全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检查时发现严重危及现场人身安全的隐患,要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并拿出处理措施,及时将检查情况汇报矿领导、调度室、安检科。矿领导对存在的A级隐患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单位、时间、措施、负责人和监督复查人“五落实”,形成书面材料报安检科备案、存档,由有关专业科室、安检科负责监督落实整改。上级领导检查,查出A级隐患,按照隐患问题“五落实”的原则,及时形成书面19、资料上报有关单位。B类隐患:比较严重但不危及人身安全或整改有一定难度的隐患。由矿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确保“五落实”,形成书面材料报安检科备案、存档。C类隐患:对矿井安全建设有一定影响,易改易犯的隐患。由矿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时安排施工队负责人落实整改,施工队将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书面报安检科备案复查。3、现场检查时,有关人员要当场完整填写安全质量问题单、查处“三违”人员通知书和安全质量罚款通知书等文本并按照要求将有关原始记录,分别报送有关单位和领导。各专业职能科室每月整理汇总后,交安检科以便分类建档管理。4、矿井要及时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出的有关矿井安全质量问题的20、现场笔录复印件和整改措施书,于检查次日报安检科备案建档。5、对隐患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对造成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考核制度1、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山西省煤炭工业局 二一三年五月)的要求组织验收、定级、考核。2、推行工程质量四级公开检查验收考核体系,一级验收是由施工队对班组质量进行验收管理,从而实现工程质量严在流程,严在班组,严在施工队;二级验收是质标办对施工队工程质量旬检月验动态验收;三级验收采用施工队间相互验收、专业科室参加的联合验收方式,对施工队文明建设、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四级验收是矿井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21、查。3、矿实行动态下的旬检查月验收制度,每次检查验收的覆盖率要达到100%。对施工的所有建、掘、巷修工程和设备、设施的安装及检修项目都必须有目标、有计划、有质量标准、有安全技术措施、有审批、有贯彻学习、有安排、有落实、有验收。4、工程验收后,有关验收人员、验收组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要现场签字,并签署验收优良、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未经质量验收或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不得支付工资(煤炭公司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凡发现有违背本条规定的,相关专业取消达标资格)。5、机电、通防、防治水专业每旬组织不少于1次的专业性检查,由矿分管领导牵头,并及时召开专业会议安排落实整改。6、各单位要制定质量22、验收实施细则,配备专职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人员跟班验收,建立验收原始记录档案。7、班组实行全工序、全过程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并填写班组验收原始记录,特别对隐蔽工程不得遗漏。(三)建立安全质量终身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为提高施工单位及质量验收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工作质量,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建立安全质量终身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1、巷道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通防设施及安装工程、防治水设施工程、支护材料的加工质量及其工程竣工验收后在服务年限内,对于施工负责人和验收人员实行终身负责制。2、各项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检查的人员对质量定级结果全面负责。3、建立健全各类23、工程档案,施工单位对新施工的工程实行挂牌管理,要记录巷道名称、支护形式、年限、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日期等,明确专人管理。4、施工单位根据本单位考核特点,对班组施工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的验收考核,并记录存档。5、质量验收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现场填写所有验收书面记录,检查验收原始记录和评分定级表格要一式三份,检查和陪检人员现场在原始资料上签字,一份当场交被检单位,一份交质标办存档,一份随时交矿分管领导。6、对因施工质量差或检查验收不认真而造成不良后果或事故的,不论间隔多长时间,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验收结果公布制度每旬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和复查结果、安全质量大检查结果、安全质24、量现场会检查结果、上级各类检查结果,每旬在矿井安全生产会议上通报,并对安全质量好的单位嘉奖表扬,对差的单位按规定进行罚款。(五)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考试制度1、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培训实行全员学习、横向专业负责、纵向分级落实、综合考试考核的制度。2、要求每一名员工都必须熟知并执行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标准,各专业分别对本专业人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定期组织培训,每一季度组织一次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上岗,矿安检科负责质量验收人员的培训。3、要求所有质量验收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6、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矿年初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矿安25、全教育培训的经费依据有关规定列支。二、矿每月组织一次职工培训,向职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命令、决定、规定、通知及本矿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观看安全知识教育光盘。三、新工人、转岗人员入井都必须到安检科报名、登记,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72小时。学习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新工人上岗前,各业务部门必须加强岗前培训,熟悉并掌握业务知识,让有实际经验的老工人带领现场操作,熟练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各业务部门必须把新工人岗前培训情况报安检科。四、安全建设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各特殊工种操作26、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普通工种必须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凡外出学习不能取得相应资格证的,其培训费自理。五、各科室职能部门、各工队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进行安全事故案例、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培训。活动日由科室主要领导,工队队长亲自组织,矿安全、技术部门安排学习培训内容, 六、井下新掘进和综掘工作面施工前,施工队必须学习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此项活动由施工队领导组织,技术科派技术人员授课,安检科进行监督,否则不得施工。七、宣传、工会部门要积极利用黑板报、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的机会,抓住矿内、矿外典型事故案例,以文字、27、图片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八、矿人力资源部必须为各职能部门、各工种职工购买煤矿安全技术教育所需的工具和学习资料。安检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九、每位矿工都必须建立安全学习记录本。每一次安全学习、业务技术学习情况必须由矿工本人认真记录,依次填写学习时间、学习的具体内容、主讲人或领学人。观看安全教育录像片时要写出观看的主要内容和体会。书写要认真,记录要规范。安全学习记录要集中存放在本单位会议室(办公室)内,每次集中学习结束后,自觉上交,确定专人保管,不准带回宿舍或家中,不准撕扯页面或内页,不得丢失。十、各单位必须建立每位矿工的培训挡案,做到一人一档,并由主管技术员统一填写、管理、保存,做到专人负28、责。及时填写安全培训情况,包括外出培训、业余培训,做到记录真实、准确、可靠。十一、安检科每月对各单位的建档情况检查一次,凡发现填写内容不全、漏填或填写不及时的提出整改,连续二个月仍发现类似问题的通报批评。十二、各单位正职是安全培训档案的第一责任者,技术主管是具体操作者,必须增强责任心,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对培训效果不好的单位领导将给与处罚。7、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准确地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各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特对事故隐患排查规定如下:一、事故隐患分级分类1、按事故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须由矿29、解决的隐患。C级:队必须解决的隐患。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火灾、水害和其它。二、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1、各队组队长是事故隐患排查的第一负责人。2、矿长负责A级隐患问题的认定和处理建议,负责B级隐患问题的安排部署及追究落实。3、安全矿长负责矿范围内三级隐患问题的处理落实、监督考核。4、生产副矿长,负责向矿长上级报A级、B级隐患,并根据矿长的安排部署,组织处理A级、B级隐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C级隐患全面掌握,复查追究整改落实情况。5、分管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全面负责,协助矿长组织处理A、B级隐患问题,复查追究C级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6、各业务科室对分管领导30、负责,积极协助分管领导组织C级隐患问题的五定和复查整改落实。7、各队组的队长负责本区域内C级隐患问题的五定和整改落实,积极消除隐患。8、安检科负责全矿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检查、督促与考核工作。三、事故隐患的查出、收集、筛选、报送、处理落实1、查出:矿领导、矿科队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升井后,必须到矿调度值班室填写下井记录,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必须注明地点、隐患名称,现场已盯住处理或需五定处理,以便值班人员筛选隐患。2、收集:矿调度值班室要将矿领导及其他管理人员记录及时转告安检科建立隐患统计台账,逐日统计,分级分类汇总。3、筛选:对矿领导和上级检查部门的检查意见注明已处理的隐患只上统计台帐,不再五定,对注明31、需五定的隐患必须及时对隐患队组下达隐患五定表五定落实。4、报送:筛选过程中发现A、B级隐患报矿长签字方可进行安排落实,C级隐患报分管矿长安排落实。C级隐患用隐患五定表通知有关单位处理落实,分管领导监督。5、处理落实:A级隐患经上级检查部门提出后矿长决策,分管副矿长安排处理落实;B级隐患由矿长安排,分管矿长组织处理落实;C级隐患由队组组织处理落实。隐患整改完成后,将隐患五定排查表返回矿值班室。6、隐患整改落实由隐患队组进行,安检科、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对未按期进行整改隐患的队组,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四、有关事项规定1、根据实际每日召开由安全矿长主持的隐患整改碰头会,落实隐患整改情况。2、由32、安检科负责每月进行一次隐患综合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3、隐患排查工作执行“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矿长监督制。4、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防范措施不准生产。5、各队组要积极整改事故隐患,同时要建立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台账,并及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回矿安检科,到期不报者视为未按期处理隐患,按规定进行处罚。 6、如现场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处理,并汇报矿值班室。7、因不及时整改隐患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对负责人进行追究处理。8、凡对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或虽然整改,隐患又重复出现的,检查时33、对责任人要加倍处罚。对于假报、谎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的责任人,一经查出,从重加倍处罚。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矿由安检科牵头,组织采掘、机电、运输、通防、地测防治水等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矿安全检查组。对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二、检查内容:党的安全方针和上级安全指令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矿安全制度及安全办公会落实情况;现场安全建设系统、安全设备及建设场所安全隐患情况;职工安全培训情况;职工安全行为及质量标准化情况。三、检查形式:采用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专业检查与小范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分别对矿井组织不少于3次的重点或专项安全建设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34、安全质量大检查;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定检查地点。四、对查出的隐患,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领导签字落实具体责任。以炭窑坪煤业安全隐患排查五定表通报给被查单位,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在限期内整改落实,矿安检科按期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同时对上级部门检查问题进行复查。对没有整改的隐患,矿对相关责任人按月度考核办法对相关矿领导进行考核。五、对影响安全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能现场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工程质量差、安全隐患多的头、面、岗点必须停产整改,绝不允许边建设边整改,停产后报矿有关领导。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做好各类检查的建档工作,检查档案包括检查人员、检查地点、检查单位、现场隐35、患、整改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完成时间、完成情况、验收人员、奖罚情况等,以便各级领导检查备查。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一、采、掘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必须由矿技术员负责编写,必须按采区设计要求,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作岗位责任制。在编制过程中要不断广泛征求队组老工人的意见,编制后编制人员和施工队长签字后,上报矿建技术科长。矿建技术科长审批后,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技术、安全、机电、通风、地测等人员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修改后,由矿总工程师批准,打印成册,由会审者全部签字有效。二、煤矿安全规程中明文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三、因地质条件或生产技术条件与作36、业规程不符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与第一条相同)。四、掘进工作面开口,与构造、与老空、巷道贯通,回采工作面初采、强制放顶、过构造、过老空、井下电氧焊、探放水、排放瓦斯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及有关科室审批。五、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安全、机电、通风等部门,每月对在用规程措施进行一次检查复审工作,对每一份规程提出复审意见。发现隐患立即改正并重新履行审批。六、矿建技术科负责在施工前向队组职工贯彻批准的规程、措施,贯彻后必须进行考试,并由被贯彻者签字后,方可作业。轮休或请假者必须补课,并签字、考试合格方可工作。七、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中有明文规定,且37、条文属作业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可在作业规程中标明条款,在贯彻作业规程时,必须贯彻其条文的具体内容。八、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生产、安全、机电、通风等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纠正。矿安检科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情况,实行全面监督。九、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有生产矿长负责成立专门领导组。生产、安全、通风、机电科长等人参加,现场跟班,贯彻落实。十、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矿长负责,成立专门领导组,生产、通风、安全等科长参加,现场跟班,贯彻落实。十一、排放瓦斯、井下电焊、氧焊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机电矿长38、负责,施工队技术员贯彻落实,机电科、安检科、施工队落实专人参加现场监督,方可施工。十二、排放瓦斯、开启密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专业人员(或救护队员)操作,通风科长、机电科长、安检科长负责现场指挥,监督落实。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一、设备购置1、矿井设备由各使用部门编制计划,列表写出设备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经矿长批准,报供应科。2、机电设备开关、电缆等设备必须符合煤矿防爆性能,非防爆设备和质量低劣产品不得购入。3、机电设备要选择先进的,不购淘汰设备和耗能高的设备。4、购入的设备要经矿有关人员打开检查,不防爆、购件不全、质量低劣产品,矿有权拒绝入库,谁购置谁负责。二、设备39、保管1、采购来的设备经验收移交保管员入库,质量、数量当面交清,保管员登记上台帐。2、设备要分类保管,不得使设备配件风吹日晒,造成损失。3、设备出库由领取者凭有关领导批准的料单领取,或以旧换新。三、设备运转1、运转中的设备要实行包机制,要执行专人操作,专人维修,设备要挂牌管理。2、设备的检修,另配件更换,由包机者提出,机电副矿长批准。3、年初要作出本年机电设备检修计划,有机电副矿长安排进行检修。4、机电设备要按规定注油、维修、保养、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准带病工作,不准高度磨损。四、机电设备更换及报废1、对直接影响生产安全的陈旧设备,由机电副矿长提出,矿委讨论解决资金,另行购置更换。2,决定设备是否40、报废,应由机电副矿长决定,报废的设备要下台帐。3、报废的设备如何处理,由机电副矿长提出,矿委研究决定。4、矿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设备淘汰与报废。11、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一、矿井每年年初根据矿井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安全生产专业科室(区队)技术主管制定矿井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必须报区煤炭局批复后,下发到各有关单位落实。二、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矿井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并结合现场实际辨识工作场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要求,制定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措施。三、矿井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矿井灾害及处理计划,以及本单位的41、工作场所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预防措施和处理措施,矿井对学习效果进行统一考核,凡考试成绩不合格,没有参加考试者,不得下井作业。矿将组织安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对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落实。四、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应明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通风、防尘、防瓦斯、防水灾、顶板、提升运输、职业危害等主要危害有害因素,并分别制定管理制度、预防措施、处理计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五、每季末根据矿井季度作业计划,及时对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进行修编,并下发到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六、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在学习贯彻落实等不认真、组织不力或在灾害处理42、过程中延误战机的单位及个人,根据责任大小,分别给予一定的处罚。七、建立健全预防职业病危害制度,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八、为强化管理,加强监控,确保对矿井各主要危险防患于未然,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制度。(一)瓦斯管理制度1、矿井通风科根据矿井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结合现场实际按规程要求,确定瓦斯检查点,并由技术员根据现场变化负责及时增、撤瓦检点,每次设置、增、撤瓦检点都必须书面报总工程师审批。2、瓦斯检查员按照总工程批准的瓦斯检查地点按规定进行检查。对瓦斯涌出较大,瓦斯涌出量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实行跟班蹲点随时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检查员实行现场交接班,工作面还要安设甲烷43、传感器。对于瓦斯异常采区里瓦斯涌出量不大、瓦斯涌出量正常的一般地点实行巡回检查制度,规定每个班检查3次,两次检查时间之间的间隔,不得小于2个小时,也不得大于4个小时。3、瓦斯检查员在班中每检查一次必须向调度汇报。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楚并填写记录。4、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认真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牌板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检查手册必须有现场施工负责人签字。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检员必须依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测定瓦斯浓度,应在巷道靠近顶板以下20厘米的位置;测定二氧化碳浓度应在巷道靠近底板20厘米处。6、采煤工作面回风44、流中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应在距采煤工作面煤壁线10m以外的回风顺槽风流中测定,并取其最大值;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应在导风筒末端以外的巷道风流中测定,并取其最大值。7、在井下任何地点放炮,都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非炮掘施工单位原则上不准放炮,确需放炮必须编制专门的措施,严格按措施执行。放炮员要认真填写齐全“一炮三检”记录。8、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因其它原因停风必须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对停风地点的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9、排放瓦斯要有经批45、准的专门措施,并由矿山救护队严格按措施执行。10、及时检查可能涌出瓦斯的地点,消灭瓦斯积聚,并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1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报矿总工程师。1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及时报总工程师和通防科、调度室。13、停电检修期间和恢复通风时,通风工区必须编制专门措施按程序审批,并严格按措施执行。14、瓦斯异常区内的采掘工作面及特殊地点,要安装使用瓦斯电闭锁,并严格按高瓦斯区管理。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46、必须有专职瓦检员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它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15、加强对高冒区和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的瓦斯检查。对高冒区及时防治瓦斯积聚,及时充填,及时封闭。对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重点检查,发现瓦斯接近超限浓度时必须派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同时在工作面进风隅角挂较为严密的挡风帘;在回风隅角附近挂导风帘进行治理瓦斯。16、掘进工作面距迎头5m内,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隅角和采煤机附近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并正常使用。煤与半煤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按监测管理规定安设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悬挂位置与传感器相同。17、机电部门和采掘单位要严格执行“包机制”,确保机电47、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可靠,防止失爆。确保局部通风机的可靠供电,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18、通风科每周对所有的密闭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时维修,防止瓦斯涌出,同时做好有关记录。19、瓦斯检查员必须经特殊工种培训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20、进入瓦斯异常区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以瓦斯异常区的管理措施为重点进行安全培训并熟练掌握,严格按管理规定执行,规范工作行为。21、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22、通风科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井调度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及时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对重48、大问题要及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23、瓦斯异常区内的采煤、综掘工作面原则上禁止放炮。确需放炮时,必须编制措施,除按正常程序审批外,必须经矿长审签。放炮施工单位严格按火工品有关管理规定执行。24、已封闭的巷道,必须编制排放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救护队负责破除挡风墙。25、排放气体的安全措施必须由通风科编制,经通风科、安全科的主管工程师和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审批后,排放气体措施送救护队,由通风科负责组织,由救护队实施排放。26、排放气体前,所有参加排放气体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排放措施并签字。27、通风科技术员要做好排放气体记录。 28、矿井矿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49、通风科科长、区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29、监测监控装置要保证性能完好,能正常工作。安全监控设备每月必须至少进行1次调试、校正。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组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由校验监控负责采取安全措施。30、监控中心要24小时不间断正常监测,设备显示、打印、报警、存储等功能正常,按时打印报表。31、按50、要求及时填绘有关记录、台帐、报表、图纸。建立监测数据库,瓦斯、一氧化碳等资料要保存1年以上。32、主要通风机和井下局部通风机要安装开停传感器,风硐安装负压、风速传感器,主要回风巷、采区回风巷测风站内要安装瓦斯、风速传感器,主要进风巷要安装风速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2台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装1台一氧化碳感器,主要风门安装开关传感器。33、风速传感器要安装在能正确反应巷道平均风速的位置。(二)防尘管理制度1、认真落实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坚持煤尘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杜绝任何地点的煤尘积聚和飞扬。2、井下巷道冲尘必须悬挂冲尘牌板,严格按冲尘周期执行。3、井下所有防尘设施按划分的管理区51、域,挂牌管理,由各单位负责现场管理和使用。4、各类防尘设施由通风科按标准安装后,移交给现场施工单位,并在设施交接单上双方签字、存档,真正做到谁使用、谁负责。5、每旬必须对井下所有防尘设施及冲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6、对损坏和不正常使用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罚。(三)矿井防火管理制度1、自然发火(1)、采区和新工作面的设计,必须编制设计防治自然发火系统措施。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编制有明确防治自然发火的措施规定。(2)、合理选择采煤工艺,努力做到不丢煤、少丢煤,当煤层厚度超过采高时,必须沿顶留底开采。在因受地质条件影响时,留顶煤开采的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的防治自然发52、火措施。(3)、采煤工作生产过程中,采空区必须回撤干净,不得随意丢弃物料和支护用品,两巷端头的浮煤必须清理干净。(4)、沿空送巷的掘进工作面,要加强巷道的支护,必须采取防止通过巷帮裂隙向采空区漏风的喷浆封阻措施。(5)、加强采空区管理,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1.5个月内建立不少于两道的永久密闭进行密闭。(6)、建立封闭采空区的管理制度和密闭管理台帐,每月必须对采空区进行一次人工取样气体分析,建立分析台帐,并编制分析报告报公司有关领导。(7)、合理优化通风系统调整,积极采取综合预报预防措施,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理,一旦发现自然异常区,必须及时报矿调度和总工程师,采取措施进行治理。1、外53、因火灾(1)、主副井口房和通风机房的防灭火管理,附近20米范围内不准有明火。(2)、必须使用阻燃性皮带,坚决杜绝非阻燃性皮带下井。(3)、皮带运输机要安装防滑保护、防跑偏装置、堆煤保护和温度烟雾保护等装置,并有专人检查维修,保证灵敏可靠。(4)、运输巷必须安装齐全防尘管路,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除防尘用水外,必须满足消防用水。(5)、皮带机头、机尾及周围的浮煤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并要按规定配齐灭火器和灭火沙等消防材料和工具。(6)、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杜绝失爆,坚持使用好过流、短路、漏电及漏电选线保护装置。(7)、机电峒室、工作面移动变电站和其它电器设备处,要按规定配齐灭火器、灭火沙箱和54、其它消防材料,现场工作人员要熟悉存放地点并会熟练操作使用。(8)、井下采掘工作面、机电峒室和材料峒室内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和变压器油。井下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峒室内。(9)、加强井下烧焊管理,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烧焊前要制定严密的措施。烧焊现场要安排专人负责,有安监员和瓦斯检查员监督检查。严禁无措施和超范围烧焊。(10)、加强火工品的管理,严格火药、雷管的发放、领取、清退和存放制度,各放炮地点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放炮作业,严禁放糊炮和明电放炮。(11)、加强职工的防灭火安全知识教育,严禁携带烟草和55、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12)、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13)、在出井口和井底车场分别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内要储存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和更换。(14)、矿井要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每季要对反风设施进行检查一次,要保证反风设施完好可靠,以备必要时进行反风。(四)防治水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升我矿防治水管理水平,增强矿井防灾抗灾能力, 有效遏制水害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稳固保持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良好局面,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56、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保证煤矿安全正常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防止重大水患事故的发生,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要求。2、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防治水技术人员。矿长对所在矿井防治水工作负领导责任,实行全面领导,定期分析研究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检查各项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保证;总工程师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直接领导矿井防治水工作,为防治水患提供技术保证;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五项业务保安责任制度,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详实可靠的57、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设计部门要将防治水工作列入设计内容;各采掘区(队)长对本区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第一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安全部门对防治水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3、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为此,必须依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矿区(井)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不断地提供水情资料和年、季、月水情水害预报,井巷接近危险地段或水情发生变化要根据有关的规定提供临时水害58、通知单。各种水情资料、水患预报要详实、具体,要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经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发至设计、施工、安全科等单位和有关领导。4、设计部门必须认真分析研究水患预测预报资料和有关的水文资料,在编制裁决工程设计时充分考虑水害因素,从工程设计开始,为防止重大水患和探放水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将探放水工程纳入采掘工程设计和工作面衔接计划时间表内。5、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在受水害威胁地区进行采掘施工时,必须首先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部门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意见,并提出防范措施。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批准后实施,采掘工程待确认水患排除后方可施工。6、探查水压大59、于2Mpa的探放水工程设计,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探放水设计经批准后,属于钻探施工部分,由钻探部门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属于井巷工程施工部分由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并取得开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7、在存在老空区积水威胁的地区施工探放水工程前,都必须确定探水线,并准确的将积水区范围、积水标高、积水深度、积水动水量及探水线填绘在专业矿图上。8、各类井巷工程贯通前,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情况不清时,必须在距贯通点30米(煤巷)或20米(岩巷)前,发放水害通知单,查清条件,待排除积水或淤泥后方可贯通。9、由于受岩溶陷落柱影响,所造成的高水位异常区和岩溶陷落柱60、怀疑区,必须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综合勘探,查清岩溶陷落柱怀疑区的分布位置,含、导水性及高水位异常原因、范围,探查原则“先物探,后钻探”,探查结束后提出成果报告及防范措施。不进行专门勘探,水文地质条件不清,在上述区域不得设采掘工作面,更不得施工。对于经探查确定的岩溶陷落柱怀疑区无论是否导水,均要按规定留设煤柱。10、矿井之间的隔离煤柱必须按有关要求留设。所有防水煤柱内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以保证煤柱的完整性及隔水的可靠性。如因工程需要不得不开掘巷道时必须提出专门报告和相应的有效措施,经上级部门审查审批,不经正式批准不得施工。11、坚持水害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各生产矿井由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进行一次,由61、防治水中心负责人组织每周一次,对重点水害问题组织排查,每次排查要有正规记录,内容要齐全、规范。12、当井下工作面出水或出现水文地质异常情况时,要求主管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井上下钻孔水位及涌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对收集到的数据及时进行分析、整理,拿出结论性意见。13、坚持质量标准化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杜绝防治水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侥幸思想,规范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工作,以高质量的矿井防治水工作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14、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预防重大水患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防治水管理十不准:(1)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不准随意布置巷道。(2)当采掘工程施工中62、出现突水征兆时,不准施工。(3)探放水钻孔正式探水钻进时,未安好孔口装置时,不准继续钻进。(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明时,不准贯通。(5)所有下山掘进巷道无特殊原因未到位不准停止掘进。(6)上方或上覆巷道、老塘有积水威胁或情况不明时不准施工。(7)在高水位异常区和陷落柱怀疑区的工作面上未经探查,不准回采。(8)回采工作面波及范围内的水位孔或封闭不良钻孔,未经处理前,不准施工。(9)探放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不准施工。(10)受底板奥灰高压水威胁的矿井,深部水平的井巷不准布置在灰岩及以下层位。1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矿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生活服务场所等都63、必须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预案应包括以下几类:1、矿井瓦斯煤尘爆炸2、矿井水灾3、矿井火灾4、矿井顶板事故5、矿井运输提升事故6、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7、地面火灾8、民爆物品事故(事件)三、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内容包括:1、组织机构及其责任。2、确认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地点。3、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4、应急设备与设施。5、评价危险程度及方法。6、保护措施及程序。7、信息发布与公众教育。8、事故后的恢复程序。9、培训与演练。10、应急救援预案的维护及更新。四、各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保障预案所需的设备、设施、材料、资金及人员,组织应急预案贯彻到每个部门、每个班组和每个人、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64、。分管安全的副职负责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五、应急救援队伍要坚持好24小时值班制度,配齐并维护好保养好救援装备,经常性地开展救援训练,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六、通讯部门要随时保证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的通讯系统畅通。七、矿各业务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贯彻执行及演练情况每季节做一次检查,对存在问题现场“五定”处理。八、矿调度指挥中心是本单位实施应急预案的指挥中心,接到灾情汇报,必须立即按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通知指挥部成员,并通知所有参加抢险救灾的队伍进入临战状态。有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下达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实施应急救援。13、安全奖惩制度一、总 则 1、为发挥经济杠65、杆作用,落实安全责任,调动全矿干部、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实现安全目标和矿井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奖罚坚持绩效考核、目标管理、重奖重罚的原则。二、管理职责 1、矿安检科负责制定安全奖罚办法,并组织实施。 2、人事科负责各类安全奖金的审核批准,执行对矿所属单位或个人安全管理扣款的收缴;财务科负责奖金的发放。三、管理规定 1、矿每年从工资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安全专项奖励基金。 2、各类安全奖、扣款单据由安检科出具,人事科、财务科统一收缴,纳入专门帐户进行管理,并设立台帐。 3、上级部门对矿各类事故考核罚款由矿工资总额承担。四、考 核 1、安全专项奖励基金由安检科按照矿66、年度安全考核办法,对全矿职工进行考核奖罚。 2、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依据考核结果对全矿各单位、班组、个人进行奖罚。 3、对于发生的各类“三违”、隐患、事故的责任人员及其举报人员按照“三违”认定及处理标准、隐患排查与事故处理规定等进行奖罚。 4、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按矿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5、其它按矿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给予奖罚。1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掌握井下工作人员的动态情况,全面抓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矿从事井下作业人员,下井前必须领取矿灯和自救器,并进行登记。二、井口登记人员,对出入井人员进行逐一登记,每班在交接班2小时内,将出入井人67、员与调度室人员定位系统及矿灯、自救器登记处进行核对。发现误差及时查找原因。并汇报调度值班领导。三、发放人员发现下井人员超过12小时以上未升井,必须及时将该人员的姓名、单位校对清楚后,汇报矿调度室及所在单位。四、井口检身人员对每一位入井人员要严格检查,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戴)矿灯和自救器、安全帽,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上下井严禁携带与安全生产无关的物品。五、检身人员检身时必须认真细致,礼貌待人,坚决制止违反入井规定的人员或其他闲杂人员入井,井口检身工在检身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与井口检身工争吵,更不得打架闹事,影响检身。因不负责任,造成人员违反规定入井的,将严68、肃追究检身人员的责任。六、检身工负责清点上下井人数,所有上下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七、上下井人员必须服从检身工的指挥,接受检身工的检查,排队上下,严禁拥挤。八、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机动车辆。井下使用氧气、电焊必须有领导批复的施工措施,井口检身工认真检查,并记录在册后方可入井。十、在检身过程中发现问题,井口检身工应立即登记在册,并上报安检科及有关科室,及时进行处理,否则因不汇报或汇报不及时造成事故,追究井口检身工的责任。安检科安排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并对检身人员安全培训及业务指导。15、安全举报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广泛的掌握各单位69、安全生产的情况,揭露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领域的违规违纪现象,增加监管力度,特制定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一、目的和意义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是为了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为了及时发现更多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早整改事故隐患,纠正违法行为,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举报制度的建立,是一项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有利于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及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有利于全体员工增强安全法制观念,重视安全生产;有利于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取证。举报制度对威慑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二、举报内容举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70、和事故隐患两类,具体内容如下:1、企业生产单位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制度和规定的行为。2、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生产过程中进行违章作业的行为。3、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行为。4、不为从业人员按时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5、违反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及报告程序,对各类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行为。6、作业现场不按规定设置安全装备、设施,或数量短缺,不按期进行维修、保养、检测的。7、安全技术工程项目不按计划施工,设计行为的。8、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71、标志投入使用的。9、违反有关火工品管理要求,在发放、领用、使用、清退等环节违反规定的行为。10、供水、供电及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等公用安全设施,设置不到位、维护不及时,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存在安全隐患的。11、不按规定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指不落实人员、师资、教材搞假培训或使人冒名顶替参加培训的行为)。12、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三、举报内容的落实1、接到举报的部门,对举报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经上级主管领导批示后立案调查。2、有关部门对举报内容要认真仔细的调查核实。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落实举报内容。3、调查人员对举报内容调查核实后,应写成书面材料,详细载明调72、查经过,事实情况以及处理结论等内容。4、举报内容经调查核实后,涉及安全生产必须落实整改措施的,需在书面材料中提出整改措施意见,经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有关部门督促落实。5、接到举报的部门,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和场所,有权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四、其它规定1、任何单位及个人都有权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事故隐患进行举报。2、举报受理单位必须保证24小时受理,不得隐瞒不报,借故拖延上报。3、举报的内容应当真实,不得谎报甚至诬告、陷害有关单位及其管理人员。4、有关部门对举报人姓名、电话、举报内容要严格保密,并对举报内容及调查结论归档整理。5、被调查单位积极配合调查人员进行调查,不得阻挠、拖延。通过建立举报制73、度,突出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的监督,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抓细管、常抓不懈,形成群防群治、立体式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扎实的发展。16、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上级单位煤矿安全管理的执行力度,确保各级管理干部和职工及时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真正实现按章作业的良好氛围,从而实现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一、各业务科室要根据各业务科室实际情况,完善制定各业务科室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下发到基层单位。各工种都必须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从进74、入操作现场、操作前的准备到操作结束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均要有具体规定。二、业务科室要对基层单位的操作管理制度,拿出指导性意见,并监督区队正确实施。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必须制做成牌板悬挂于对学习室醒目地点便于学习。有条件的机电硐室也必须悬挂相应工种的操作规程。 三、各区队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操作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考试、备查,对考试不合格的员工,要进行学习在培训,否则不准上岗操作。各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熟记会背其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四、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日常安全检查中,要严格检查各单位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至少每月对相关工种的操作规程贯彻学习一次,考试合格后方75、可上岗操作。 五、凡是被检查出单位的职工,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除对本人进行处罚外,还要对单位领导、技术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各单位的操作规程应装订成册,便于贯彻学习和监督检查。 六、凡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者,视为严重违章,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事故的严肃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7、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一、我矿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生产性粉尘、噪声、有害气体进行定期监测。测定的时间间隔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总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2每半年至76、少监测1次噪声。3、氧化氮、一氧化碳、氨、二氧化硫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一次。二、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工作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工作压力不得小于4MPa,喷雾流量应当与机型相匹配。掘进机作业时,应当采用内外喷雾剂通风除尘等综合措施。 三、噪声大的地方应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减少接触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危害。 四、作业场所存在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时,应当加强通风降低有害气体浓度。 五、防治措施 1、职业危害因素产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部门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77、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加强个人防护,开展群众性的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组织体系、责任制、职业卫生档案。3、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尘或防毒等个体防护用品。4、建立消防防尘供水系统,采煤工作面应当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5、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当安设风流净化水幕。6、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7、喷射混凝土时,应当采用潮喷或湿喷工艺,并配备除尘装置对上料口、余气口除尘。距喷浆作业点下风流100米内,应当设置风流净化水幕。8、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必须按照规程规定周期进行检查。9、对查出有职业禁忌症和职业相关78、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必须调离接害岗位,妥善安置;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应当给予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并做好职业病报告工作。10、从业人员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煤矿企业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从业人员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18、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一、矿领导必须按跟班表安排时间轮流进行带班,不得空班,有事必须向调度请假,并由调度室安排其他人员跟班。二、矿领导带班必须和工人同上同下,中途不得脱岗,必须坚持八小时跟班制度。所有带班领导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三、当班带班领导必须及时把当班井下情况及时汇报给调度室,并给下一班跟班领导交代清楚,以便79、安排下一班工作。四、矿领导下井带班时必须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五、矿领导带班时必须把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了解清楚,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对井下发生的一切生产事故及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不得拖延。六、矿领导带班时必须严把质量关,对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差的要及时令其整改,并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要求执行。七、矿领导带班时要盯班作业,现场解决井下生产中出现问题,起到真正指挥生产的作用。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八、矿领导带班时要督促“三大规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80、”“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与执行,使其真正起到指导安全生产的作用。19、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一、下井跟班带班人员为: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矿长及副总工程师。值班、跟班人员按规定的方式和值班跟班轮流表值班,严禁擅自缺勤或替班。如果确实有事不能跟班,必须经矿长和调度批准后,方可调换班次或替班。二、值班跟班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接班,跟班领导在井下进行交接班。保证当班各工作面安全工作。未履行交接手续之前,交班人员不准离岗。三、禁止在事故处理时交接班,交接班期间如遇事故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人员指挥下协助处理,一般事故未处理完时不得进行交接班。81、四、交班应口对口进行交接,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做到交的清楚,接的明白。五、交班人员向接班人员全面讲清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六、时间安排:每天分三班,每班至少有一名矿级领导管理人员,实行井下现场带班(交接班地点在井底车场硐室),确保生产期间井下24小时有主要管理人员跟班。七、交接班内容:(1)井下各工作面各大系统情况。(2)事故处理、设备检修等情况。工作面、巷道顶板管理、设备、环境情况。(3)相关作业遗留情况,安全措施落实、布置情况。(4)领导指示、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5)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事项。八、带班职责:1、下井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当班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状况82、,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不安全隐患,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2、下井带班人员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隐患时,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生产调度值班领导和矿长汇报。3、必须坚持在井下指定地点(特殊情况在现场)交接班,上一班带班人员要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隐患及原因、需要注意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4、下井带班人员升井后,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交调度室存档备查。20、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83、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吕梁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有关文件的规定,搞好领导带班下井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在矿调度室建立管理人员下井记录本和下井考勤记录。下井记录本的内容为:下井人员姓名、班次、入井升井时间、井下行走路线、发现的问题情况和隐患、问题和隐患的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交班情况等。 2、矿管理人员升井后,要到调度室认真填写下井记录,其记录要真实,不准弄虚作假。下井升井后要及时填写,严禁超过当天后补填写的。 3、每个下井带班人员,对自己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特别是对隐患的处理情况要作详细84、说明,以便备查。 4、领导下井记录、交接班记录,每月由矿调度室汇总,各种记录要装订成册,交矿档案室存档保管、备查,保存期不少一年。 5、凡未按要求建档或档案资料保管不善出现遗失、毁损,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6、本制度从二一六年一月起执行。21、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公示制度为了保证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及时,不出现空班缺岗,并能接受职工的监督,特制定下井带班公示制度。一、每天早上开调度会议前,由调度室人员按照规定的值班跟班表在调度室挂牌公示当天的值班、跟班人员姓名。如有调整必须在调度会议上明确安排当天的值班跟班人员。二、每班入井前由调度室通知检身房人员在井口挂牌公示当班的跟班人员姓名、职务。接受工人监督85、,无跟班人员入井带班,工人有权拒绝入井。三、每班下班后,当班带班矿长必须公示当班井下主要安全隐患,提醒接班人员的注意。预防事故发生。四、每天由检身房人员公示带班人员出入井时间,并接受工人的监督。五、带班领导升井后,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内容登记填写在矿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本上,由调度室安排专人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22、矿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奖惩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86、况,特制定我矿矿级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和奖惩制度。 一、本矿矿级领导必须严格执行本矿制定的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矿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和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二、矿级领导指煤矿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矿长以及各副总工程师。三、对应带班下井的领导当班没有下井,且未请假或未找人顶班的,发现一次处罚500元。四、下井带班领导必须及时填写井下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记录,未填写或者作假的一次罚款500元。五、带班下井的煤矿领导应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掌握当班入井人数,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和建设;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87、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如果带班下井领导不认真履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本人处以500元2000元的罚款。六、对应带班下井的领导当班未下井而发生事故的,对该领导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般轻伤事故,处以医疗费的5%,发生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的,按规定逐级上报集团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接受处罚。七、矿委会根据矿领导的下井情况,发生每起事故的当班领导履职情况等,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跟班到位无事故的领导予以奖励,对跟班数量不够,工作不到位或因跟班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领导视情节予以处罚。十、本制度从2016年起施行。23、矿领导带班下井举报制度一、举报人凡在矿内从事地面或井下煤炭88、生产及安全管理的所有干部职工均可实是求是进行举报。二、举报对象1.矿领导、中层管理人员;2.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3.从事安全监督管理的安全检查人员;4.各队领导干部及职工;三、举报内容有下列问题的均可举报:1.带班期间发生伤亡及非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或对事故情况弄虚作假的行为。2.带班期间违章指挥或者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3.矿井通风、防瓦斯爆炸及煤与瓦斯突出和防灭火、防治水等安全生产条件及设备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情况。4.生产作业现场存在事故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5.矿领导及队领导未按规定进行跟带班作业、下井检查。6.干部、职工违章、违规作业的现象及行为。11.开采,破坏国家煤炭资源,危害国家、集体利益,影响矿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行为。四、奖励办法1.凡举报问题一经查实,由矿给予适当奖励。其中:对举报内容的第2、3、4、5、6、项情形奖励50-500元.2.接举报电话或举报信的人员,要将举报情况详细登记建档,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同时要严格保守举报人信息。五、举报、投诉地点和方式1.举报投诉地点设在安检科。2.举报人可通过信件、电话等形式举报,也可直接到安检科举报。六、矿级领导下井带班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