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技术交底及职业病防治制度10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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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78370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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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技术交底及职业病防治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管理制度4.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1.1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 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 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程等。(2) 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 ,检查、考核项目各级领导、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3) 研究审定本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保证措施等,并督促贯彻执行。(4)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管理不到位、制度措施不落实、存在 “三违”2、行为的工区和架子队加强管理、限期整顿。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并上报处理结果。(5)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本工程项目的安全形势,对安全管理现状进行自我评价,及时提出强化管理的措施,并协调布置安全生产工作。(6) 审查论证项目总体施工方案和重点工程施工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分析评估方案的安全性,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有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7) 及时做好与业主、设计、监理及地方政府、路内外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尽快做出解决决策。(8) 组织编报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9) 按要求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3、故情况,积极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2. 安全质量环保部安全职责(1) 在项目部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本企业的规章制度。(2) 总结交流推广安全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信息内部传达传递,做到上情下达。(3) 参与制订本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及措施等,定期和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4) 按规定及时向业主及监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项目安全情况、日常统计报表,做到下情上报。(5)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4、,会同技术质量部做好安全技术交底。(6) 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有权向项目部领导建议停工整改或返工返修。现场发现安全生产有“三违”行为现象,有权现场制止和按规定处置,必要时报上级领导处理。(7) 对经常发生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按相应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安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按相应规定给予经济奖励。处罚及奖励经项目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8) 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上报。(9) 确保有效实施与本部门主要相关及参与的程序文件。3. 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1) 按“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原则,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2) 贯彻执行“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5、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原则。(3) 针对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难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并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工作。(4) 在对临时设施和小型机具的设计过程中,需要时时对其进行强度、刚度、稳定性的验算。(5) 对技术难度较大或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在施工工艺设计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随工进行技术交底并检查执行情况。(6)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险情危及人身安全时,立即停止施工,并将人员撤离现场,会同领导及有关人员对险情进行处理。(7) 参加安全检查、安全情况分析和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分析,对事故隐患和预防事故提出6、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8) 会同安全质量环保部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技术创新活动。(9) 负责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中主要相关及参与程序的运行、实施。(10) 会同安全质量环保部组织对架子队伍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4. 物资设备部安全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规程、标准及各项管理制度。(2) 负责对特种设备、特殊材料(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协同安保部会审并一同监督执行本项目各类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等管理工作。(3) 按规定执行劳动保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7、用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建立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发放登记台帐。(4) 负责要求供方提供物资、设备的安全性能说明书等安全技术资料。特种设备要供应到现场,并提供安装指导。(5) 会同公安部门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防爆、防盗工作。(6) 负责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中主要相关及参与程序的运行、实施。5. 计划合同部安全职责(1) 按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原则编制和下达施工生产计划。(2) 在编制和下达施工生产计划时,应保证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活动的时间。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8、,不下达与安全生产相抵触的施工计划。避免搞突击性计划,可能加大安全隐患。(3) 负责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中主要相关及参与程序的运行、实施。6. 中心试验室安全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试验工作的法规,严格按规范、规程操作,确保计量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及时性、公正性。(2) 按规定负责组织周期检定和维修保养好计量、试验仪器设备,确保仪器设备完好,精度符合要求。(3) 组织对计量试验业务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责任心和计量试验业务水平。(4) 如实记录和计算计量、试验结果,做到资料清楚、齐全、手续完备。(5) 试验部门应安全使用、操作和管理试验仪器设备9、,尤其是加强对核子密度仪的安全使用、管理与重点防护。(6) 负责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中主要相关及参与程序的运行、实施。7. 党工委安全职责(1) 党工委在本标段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监督指导安全管理。(2) 监督指导本项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行业、各级政府部门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督促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安全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3) 与项目部行政领导一起建立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形成党政共管的安全管理体制,负责安全生产宣传、鼓动、培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职工安全意识。8. 财务部安全职责(1) 会同安保部编制并上报本项目安全资金投入10、计划。施工过程中,按上报批复和安全资金投入计划,确保并监督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合理使用。(2) 负责对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隐患或事故罚款的按时收缴。(3) 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和实际需要,负责从工程总成本中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和其他劳保用品费,专款专用。(4) 在定期工资发放工作中,对执行劳务合同中相关安全条款规定情况进行监督。9. 办公室安全职责(1) 协助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的各种会议。(2) 负责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中主要相关及参与程序的运行、实施。(3) 负责对食堂饮食安全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4) 负责对各部门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值日情况进行监督11、。(5) 在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按职责提供相应保障。10. 工区安全职责(1) 工区是现场组织指导和管理本管段内工程施工的前沿,施工过程中直接管理本管段工程施工安全工作。(2) 在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本项目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现场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并监督实施。(3) 负责编制的本工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具体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安排技术交底中要有详细的安全生产要求。(4) 在本工区范围内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督促架子队伍按要求限期整改安全隐患。(5) 认真贯彻落实项目部安全会议精神和管理决策。(6) 发挥本工区安全专职人员的作用12、,保证其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搞好本工区各项安全工作。(7) 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倡导QC小组活动,组织参与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和创优活动。(8) 本工区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9) 为发生在工区内的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提供信息。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发生。4.1.2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1)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工程施工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施工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2)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结合13、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安全考核和奖惩办法。(3) 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各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和目前管理。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积极组织参与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活动。(4) 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按规定要求的数量和素质配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防护用品(设施)、教育培训、监督考核等各项工作所需的专项安全资金的及时投入;监督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和专项安全资金、安全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5) 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之间关系,对因抢进度而造14、成的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领导组织安全检查、考核,定期例会总结和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肯定成绩的同时督促改进存在的问题。(6)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危险源辨识评价出的重要危险源及危险性较大的单位或分部工程,组织制定综合或专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预案的现场演练,确保在发生紧急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7)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对发生的安全事故配合相关部门、人员调查分析,事故情况及内部处理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采取措施,15、防止类似事故的再发生。(8) 督促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在本项目的有效运行和实施。2. 项目部党工委书记安全职责(1) 项目部党工委书记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2) 在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广泛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保证安全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3) 与项目部行政领导一起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党政共管的安全管理体制。(4) 监督指导本项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行业、各级政府部门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督促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 项目部副经理安全职责(1) 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本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对安16、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2) 在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生产、安全、质量及施工现场管理,按审定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管理计划组织施工和现场监控。结合现场实际特点,合理调配施工生产要素,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3) 积极推广“四新”成果,结合生产实际开展科技创新。(4) 参与组织安全检查、考核,在定期例会上总结和提出安全管理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完善和整改要求。(5) 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监督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到岗到位,保证他们履行其岗位职责。(6) 协助项目经理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支持管理小组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活动。(7) 17、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参与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8) 协助配合相关部门、人员的安全事故调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发生。(9) 协助项目经理督促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在本项目的有效运行和实施。4.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 总工程师对本项目安全技术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2)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方针及上级制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制度、条例、规定和施工规范。(3) 主持编制、审定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单位工程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检查、监督和落实;(4) 在检查施工生产时,同时检查并督促相关部门解决18、安全工作中的问题。(5) 组织安全技术技能培训,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提供技术指导。(6) 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成果和工法,倡导并组织开展技术创新、工艺创新攻关活动。(7) 配合本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必要时提供导相关科学技术数据。(8) 监督本项目各相关部门有效运行集团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中主要相关及参与程序。5. 安全总监(岗位)职责(1) 专门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事故负有重要监督管理责任。(2)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3) 督促检查和指导推进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落实。(4) 监督检查项目安全规章制度、操19、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5) 组织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根据风险情况组织制定预控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6) 参加项目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核、安全技术交底和各项安全评价、验收工作。(7) 组织并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动态和形势,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8) 对现场安全进行督查,参加或组织定期检查。(9) 监督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六项职责的履行情况。(10) 每月底前向集团公司安质部书面汇报施工进度、重要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每半年向集团公司安质部书面汇报本人工作总结。6. 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长职责(1) 认真宣传贯彻上级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监管责20、任。(2) 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认真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环保检查工作,下发检查整改通报,提出安全环保工作改进措施和要求,履行好本部门职责。(3) 负责参与制订本项目各项安全环保保证措施、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并对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监督。(4) 负责组织对本项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预控措施、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工作。(5) 做好各工区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6) 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随机抽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与各工区、架子队负责人沟通,帮助、督促整改。(7) 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和作业人员劳动保护21、用品使用情况。(8) 对现场发生的严重安全隐患,有造成事故的危险,又不能得以立即解决时,及时向项目安全总监、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汇报。紧急情况下,有权先指令停止生产,再向项目安全总监、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报告。(9) 按要求定期总结和统计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并按业主、监理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上报。(10) 负责完成项目领导、业主监理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安全相关工作。7. 工程管理部部长安全职责(1) 按“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原则,对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2) 协助总工程师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指示,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施工及技术管理实施细则,解决工程施22、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3) 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难题,在总工程师的直接指导下,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4) 在对临时设施和小型机具的设计过程中,需要时时对其进行强度、刚度、稳定性的验算。(5) 对技术难度较大或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负责制订相应的专项方案,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6) 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分析,对事故隐患和预防事故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7) 会同安全质量环保部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技术创新活动。(8) 配合安全质量环保部组织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9) 负责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中主23、要相关及参与程序的运行、实施。8. 物资设备部部长安全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规程、标准及各项管理制度。(2) 负责协同安保部监督本项目各类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专门负责监督检查本项目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3) 按规定执行劳动保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建立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发放登记台帐。(4) 负责要求供方提供物资、设备的安全性能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特种设备要供应到现场,并提供安装指导。(5) 会同公安部门做好物资仓库防火、防爆、防盗工作。(6) 配合机电设备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724、) 负责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中主要相关及参与程序的运行、实施。9. 计划合同部部长安全职责(1) 按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原则编制和下达施工生产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不安全因素。(2) 在编制和下达施工生产计划时,应保证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开展标准化管理的时间。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不下达与安全生产工作相抵触的施工计划。(3) 安排编制施工计划时,必须执行“三同时”原则。即同时安排防治尘毒、噪音及安全设施项目与主体工程施工计划一并下达执行。(4) 定期计价工25、作中,执行劳务合同中相关安全条款规定。(5) 负责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中主要相关及参与程序的运行、实施。10. 财务部部长安全职责(1) 指导财务部会同安保部编制并上报项目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施工过程中,按审定后下发的项目安全资金投入计划要求,确保并监督项目安全安全资金的合理使用。(2) 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和实际需要,负责从工程总成本中提取安全管理专项费用,专款专用。(3) 负责项目安全隐患罚款的按时收缴。(4) 在定期工资发放工作中,对执行劳务合同中相关安全条款规定情况进行监督。11. 中心试验室主任安全职责(1) 负责按规定组织周期检定和维修保养好计量、试验仪器设备26、,确保仪器设备完好,精度符合要求。(2) 组织对计量试验业务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责任心和计量试验业务水平。(3) 负责指导试验人员安全使用、操作和管理试验仪器设备,尤其是加强对核子密度仪的安全使用、管理与重点防护。(4) 负责组织试验室运行、实施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中主要相关及参与程序。12. 综合管理部部长安全职责(1) 协助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的各种会议。(2) 负责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中主要相关及参与程序的运行、实施。(3) 负责对食堂饮食安全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4) 负责对各部门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值日情况27、进行监督。(5) 协助本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6) 在安全事故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按职责提供相应保障。13. 安全工程师(岗位)职责(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制度、上级指示、决定,并督促检查其执行。(2) 配合安全质量环保部、工区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提出实施目标的具体措施,检查工地安全技术措施及经费的落实情况。(3) 协助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长做好安全管理工作。(4) 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5) 负责施工现场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鉴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6) 检查工地的生产安全、防火、防盗,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28、并作安全学习记录及早消除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活动,制止、处理违章违纪行为,促进安全达标。(7) 负责安全生产器具、劳保用品管理工作。(8) 对作业人员购买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管理工作。(9)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修订,检查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10) 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研究。(11) 工地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遇到严重隐患有权暂停生产。14. 工区经理安全职责(1) 工区经理直接领导并全面组织本工区工程的施工,对工区内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2) 在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9、结合工程特点,现场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并监督实施。(3) 组织编制本工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有具体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 (4) 组织领导对本管段工程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参加项目部定期安全考核。督促架子队伍按要求限期整改安全隐患。(5) 定期例会总结和研究分析本管段安全管理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发扬成绩和督促改进存在的问题。参加项目部工程会议,并传达落实会议精神。(6) 支持本管段安全专职人员的工作,发挥其作用,保证他们履行其岗位职责。(7) 经常对本管段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参与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活动。(8) 接到本管段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抢救人员,保护30、现场,防止事故扩大。(9) 配合并参与相关部门或人员对发生在本管段内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发生。15. 架子队队长安全职责(1) 架子队长对本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 严格督促并落实本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制度、措施、预案等管理规定及按国家相应标准、规范、规程等施工。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作业、改善劳动条件。不违章指挥和组织野蛮施工。(3) 要自觉坚持“五同时”的原则布置本队日常工作,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地组织施工生产。(4) 坚持跟班作业,督促班组执行“三工”制度(工前讲、工中查、工后评),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对可能造成事故的紧急情况,31、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并立即向项目部、工区报告。(5) 对施工机械设备组织加强维修保养,做到定机、定人、定责。尽量避免因人员操作不当、机械设备故障影响施工安全。(6) 对职工开展经常性安全意识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做好节假日前后和探亲归队职工的稳定情绪教育。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按规定配发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7) 配合各级检查并落实整改要求,尊重各级安质(监)检查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确保他们履行安全工作职责。(8) 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9) 配合本队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调查分析。16. 专职安全员安全(岗位)职责(1) 负责随32、工监督本项目各项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2) 参与本项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预控措施、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工作。(3) 按上级主管部门或工区领导要求做好本工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4) 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必要时可签发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书,并帮助、督促整改。(5) 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相应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6) 参加项目部、工区组织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7)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有造成伤亡事故的危险,现场又难以整改或拒绝整改时,33、应及时向工区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有权先指令停止生产,再向工区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8) 按要求定期总结上报本工区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并上报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17. 现场技术员安全职责(1) 负责把上级规定以及施工规范、规程等,变成通俗易懂的条文,向班组做技术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中认真监督检查。(2) 经常检查各班组的施工情况,对违反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措施的班组和个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3) 协助队伍组织职工学习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推广新工艺。(4) 参加安全技术创新活动。18. 旁站员安全职责(1) 责任区有人员作业时必须在岗在位;(2) 必须34、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作业程序进行安全监督,对危险部位施工作业、落实规章制度、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控;(3) 对作业人员未执行安全相关规定的,应责令要求整改,紧急情况下要求停工处理,并向工区领导报告。(4) 及时向领导反映旁站过程情况。(5) 随工填写旁站记录。19. 工班(组)长安全职责(1) 在架子队长的领导下,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责。(2) 认真执行项目部/工区/架子队下达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技术交底组织施工作业。(3) 以身作则并负责教育全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落实“三工”制度,听从安监等各级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管理。(4) 开工前及施工过35、程中随时注意检查工人作业环境、防护设施、机具设备、违章操作等安全情况,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施工项目和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5) 发现安全问题,本班(组)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如情况紧急,应立即停止作业,通知工人撤离危险区,然后再报告领导。(6) 负责对本班组新工人的岗前教育。教育工人必须按章操作,文明施工,禁止违章蛮干。(7) 按规定随工督促检查班组本班组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8) 合理安排劳动力,根据工人身体、年龄、技术状况和其它不同特点合理分配工作。(9) 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为本班组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提供协助。20. 36、岗位工人安全职责(1) 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和技术交底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设施,不得违章冒险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2) 特殊工种必须要持证上岗,严禁将设备交给无证者操作。在未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前,不得上岗操作。禁止酒后开车、驾驶机械和进入作业场地。(3) 要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机具设备的安全整洁、防护装置齐全可靠。(4) 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进入高处作业、起重、打桩等有物体坠落部位的施工现场时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5) 服从安全检查人员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反映和处理不安全因素。(6) 有权拒绝37、接受违章指挥,对上级单位或领导忽视职工安全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越级反映。(7) 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班组长消除后方可继续作业。(8) 遇有伤亡事故发生,要积极参加抢救工作,并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4.1.3安全生产责任书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项目经理同安全总监、各工区经理、书记签订安全责任书;工区经理同下级责任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责任书的内容应根据工程实际具体确定。安全目标应明确,具有针对性;承诺人员要交风险抵押金,根据安全业绩兑现承诺。4.2安全教育制度4.2.1总则1. 各工区要高度重视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工作,坚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干战、职38、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各工种人员安全操作技能。2. 推行安全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各单位“三类人员”(项目经理、常务副项目经理、分管生产的副项目经理、项目部总工程师、工区经理、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工区总工程师、安全机构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取证工作,确保上述人员持证上岗。3. 铁路施工的项目经理应持有铁道部核发的施工安全培训证,安全防护人员应持有铁路局核发的防护安全培训证。4. 及时对新入伍、转岗、换岗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练掌握与自身从事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5.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其所属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4.2.2职责1. 项目部(1) 组织各工区人员参加39、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2) 传达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制度;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3) 监督、检查、指导各工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2. 工区(1) 传达、学习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2) 掌握本单位安全状况、施工特点;组织学习安全管理制度、防范和应急措施、警示录及事故案例剖析等。(3) 监督、检查、指导各架子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3. 架子队、班组(1) 学习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40、,合同、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技术安全标准。(2) 掌握作业和作业场所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和应急措施、安全管理制度、警示录及事故案例剖析等。(3) 学习本架子队承担施工任务特点、性质和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及劳动纪律,主要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及上级规定的学习内容。(4) 掌握安全施工概况,工作性质、工作范围及工作环境,各岗位使用机械设备、工器具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及正确的使用方法,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安全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和保管方法等。4. 教育和培训的时间(1) 根据建设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41、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具体情况,适时安排安全学习教育和培训。(2) 项目经理、常务副项目经理、分管生产的副项目经理、项目部总工程师、工区经理、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工区总工程师每年不少于30学时;(3) 质量安全部、质量安全科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4)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5) 特殊工种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6) 其他人员每年不少于15学时;(7) 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8) 新上场人员在工区、架子队和班组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教育和培训的形式1. 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42、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2. 充分运用板报、图片展览、安全录像、电视、安全知识考试和竞赛等多种形式普及宣传安全技术知识,开展有针对性、形象化的培训教育,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具体形式如下:(1) 施工现场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2) 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3) 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4) 举办安全保护广播,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5) 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6) 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43、;(7) 通过每周五开展的“安全日”活动进行安全教育,并对每周安全情况进行分析讲评;(8) 利用班前讲话、班后讲评的时机对员工进行现场教育。3. 各工区建立安全宣传学习室,购买各类安全书籍,张贴安全宣传画。4. 根据需要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和老师到项目来进行讲课、培训,选送有关人员参加地方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班进行学习。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1. 新上场人员、转岗、换岗人员三级安全教育(1) 对新上场人员或转岗、调岗的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2)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项目的新上场人员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44、,本工程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工区、架子队、班组这三级。(3) 工区级。新上场人员在分配到项目部后,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1) 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2)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3) 集团(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等。(4) 架子队级。指新上场人员被分配到架子队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1) 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 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4) 工区所承担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规定。(5) 班组级。是新上场人员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45、作前的岗位教育。教育内容如下:1) 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2) 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3) 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4) 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2.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1) 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专业安全技术教育。(2) 按国家、行业、地方和上级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3. “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1)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46、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2) 在施工现场,工区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3) 同时要加强对各级安全管理队伍人员的培训,使安全管理进入规范化。4. 以下特定情况下必需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1) 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期和台风期施工;(2) 节假日前后;(3) 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4) 工作对象改变;(5) 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6) 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7) 新进入现场等。5. 班组安全教育活动(1) 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教育活动,落实“三工制度”,做到工前有交待、工中有检查,工后有讲评,并作好上岗记录。(47、2) 工前的上岗交底。交待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施工程序、工艺要求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分析及预防措施;各工种的配合等。 (3) 工中的岗位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各类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工作程序、步骤、操作工艺是否符合标准及技术要求,操作人员的基本动作、操作动作及工具使用是否符合标准;设备、设施、物资、材料是否按规定堆放得整齐有序;检查劳动纪律,及时纠正“三违”现象。(4) 工后讲评主要内容有:对工具、设备的状态、数量进行整理、检查;对材料及产品进行整理和统计;对环境进行清理48、,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对人数进行清点;对安全隐患进行处理或对本班作业的主要安全问题进行反映和报告并对下一班进行交接。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考核与记录1. 新上场人员、转岗、换岗人员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后必须经过考核合格。2. “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发证资质的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证。3. 建立各类人员教育培训记录档案,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取证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效果检查1. 项目部、工区要充分利用安全大检查、集团(公司)三体系内审以及其它各类安全活动对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进行检查。2. 对安全教育培训效果的检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 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49、;(2) 检查新上场人员、转岗、换岗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情况。主要检查三级教育考核记录; (3) 检查安全教育内容。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教育和培训内容应该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方面的教育;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方面的教育;(4) 检查变换工种时主要检查变换工种的人员在调换工种时重新进行安全教育的记录;检查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考核记录;(5) 检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时,应有进行新技术操作安全教育的记录;(6) 检查操作人员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7) 检查施工管理人员是否进行年度50、安全教育培训的记录;(8) 检查专职安全员是否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及考核是否合格,未进行安全培训的或考核不合格的,是否仍在岗工作等。4.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4.3.1交底要求1. 项目部、项目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要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2. 工程施工作业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质人员应将本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危险因素、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出现问题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情况向作业班组长进行详细地讲解和说明。3. 在每项作业前,必须履行交底后施工的施工程序。在安全技术交底中,要将安全防护的重点、施工注意事项交代清楚。架子队在没有接到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准施工。4.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各项目部51、安全员下达到架子队及作业班组,对施工班组不明白的地方,要特意进行口头交代清楚,履行好签字手续。5. 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施工作业实际,根据分项工程的特点,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程度、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6. 安全技术交底时必须把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写清楚。必要时,对关键的施工作业面,安排好指定旁站监护人及姓名,写清楚紧急避难和急救措施。7. 班组长是安全技术交底的接收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交底应由班组长在每天的工前进行口头教育和交底,并做好记录。8.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具有针对性,要以书面形式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单,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将签字记录存档。4.3.2交底内容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52、主要涵盖施工中能给作业人员带来潜在危险的因素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应注意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交接记录实行轮班作业的班组,要做好安全管理交接班,上道工序对下道工序负责,并做好交接记录。4.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4.4.1总则1. 为规范本工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建设单位的规定,制定本制度。2. 凡在本工程中从事地下作业、高空作业、铺架作业、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53、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年龄男性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女性满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2. 身体健康,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 具有与本工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和其它条件。培训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参加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2.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分安全技术理论54、和实际操作技能训练两部分,重点是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能力。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按规定要求组织培训,不具备资质的可送地方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培训。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工作。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教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4. 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须复审一次。复审的内容包括:(1) 县级以上医院健康检查;(2) 违章作业记录检查;(3) 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4) 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安全操作知识考核。5.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审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组织进行,经过55、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必须有审核签字记录,日期,并加盖有效印章。日常管理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 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培训、考核、复审人员的申报、调配组织和日常检查工作。3. 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技术档案,并做好人员统计工作。4.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丢失者,必须按规定及时补办,补办期间,停止其特种(设备)作业。5.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再继续从事特种(设备)作业:(1) 持证人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2) 持证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严重安56、全生产事故的;(3) 持证人逾期未申请复审的;(4) 复审不合格的;(5) 持证人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6) 从事工种与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一致时;(7) 持证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从事特种作业的;(8) 其他依法可以清退的情形。7. 坚决杜绝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等违法行为。8. 质量安全部门须对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每月都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9. 项目部、工区每年底对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并按时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和实际培训的情况要及时向业主安质部反馈信息。4.5.安全生产检查57、制度4.5.1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形式1.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2. 日常性安全检查3. 专业性安全检查4. 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5. 生产岗位自查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每月对各工区进行一次质量安全评比(评比时段每月26日至下月25日),每月26日下发通报,进行奖惩,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不限于):1. 所属单位是否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项目部与工区,工区与架子队,架子队与班组之间是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师徒合同中是否明确安全责任条款。3. 项目部、工区、架子队是否配备足够的经培训合格的专职安全员(超过3058、人的队伍是否按规定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必须设兼职安全员)。4. 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5. 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是否按要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危险性较大的项目,是否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制度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6. 工程开工前,是否对工作、生活场所各项活动的危险源进行充分的辨识、风险评估,并制定控制措施。7. 施工人员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意识情况。8. 对现场文明施工,“三宝四口”检查及“三工”制度落实情况。9.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落实情况。10. 是否根据上级文件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国家、行59、业统一的安全生产活动。11. 对重大安全设施投入使用前,是否组织检查验收。12.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是否定期召开,周五安全日活动是否坚持。13.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培训并持证上岗。14. 安全规章制度的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是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15. 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是否按程序要求,是否规范、科学、实事求是。专业性安全检查主要内容:1. 专项安全检查由各工区结合自身情况组织开展,项目部参加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专项安全检查。2. 专项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不限于):车辆安全检查、用电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火工品及爆破安全检查、防洪安全检查、防台风安全检查、机械设60、备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高空作业安全检查、桥梁施工安全检查、隧道施工安全检查等。日常性安全检查1. 安全巡查(1) 安全巡查主要是由项目部、工区、架子队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深入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填写安全日巡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要求整改,填写安全问题通知单。(2)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对各工区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每周进行一次质量安全巡查。(3) 各工区每周要进行一次质量安全大检查,每周对各架子队进行一次质量安全评比,下发通报,进行奖惩。(4) 质检员、安全员每天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建立质量安全检查记录。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1) 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61、问题;2) 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 各项规章制度在生产场所是否得到落实;4) 施工安全防护是否到位。2. “三工”制度(1) “三工”制度由生产带班人员,每日在工前、工中、工后开展,做到工前有交待、工中有检查,工后有讲评。(2) 工前讲话。在上岗前,由带班人员交待施工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各工种的配合;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当天的工作存在哪些危险因素、预防危险的重点;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3) 工中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带班人员要对安全施工进行检查,主要内容有:工作程序、步骤、操作工艺是否符合标准及技术要求;操作人员的基本动作、操作动作及工具使用是否符合标准;设备、62、设施、物资、材料是否按规定堆放得整齐有序;检查劳动纪律,及时纠正“三违”现象。(4) 工后讲评。施工结束后,由带班人员进行工后讲评,主要内容有:对工具、设备的状态、数量进行整理、检查;对材料及产品进行整理和统计;对环境进行清理,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对人数进行清点;对隐患进行处理或对本班作业的主要问题进行反映和报告并对下一班进行交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1. 项目部在进行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时,应包括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检查内容;2. 部门检查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和值班人员日常巡回检查应包括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检查内容。3. 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主要内容:(1) 夏季检查防洪、防署、防雷电措施落63、实情况;(2) 春秋季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3) 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进行安全检查。生产岗位安全检查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每位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检查的主要内容:1. 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2. 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3. 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4. 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5.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性能是否良好;6. 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1. 安全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要做好事故隐患排查的跟踪检查工作。2. 要充分64、发挥广大员工的主观能动作用,对出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员工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主管部门要认真排查,督促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 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4. 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按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5. 对重大事故隐患或有既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限期整改。4.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目的为了确保事故救援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减少和降低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构1. 应65、急救援领导小组(1)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书记任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任副组长,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2)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设在相应事故应急的主管职能部门,火灾、食物中毒、重大疫情、突发性公共事件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办公室,防台风、防汛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质量安全部,重大设备、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物资装备部,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3)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1) 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检查及监督。2) 确保各类应急救援资源的提供。3) 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培66、训、演练、评审。4) 负责应急救援预案实施中的现场指挥和协调。(4) 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为:1)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布置、检查、协调等全面工作。2) 负责组织现场应急抢救队,作为处理紧急事件的预备队,由领导小组直接调遣。负责对现场人员、设备和物资等进行救助和处置。3) 汇总各工作小组应急救援情况,上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4) 按照领导小组下达的命令,负责确定行动方案,现场对应急抢救队实施指导、指挥。2. 应急救援小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小组:(1) 工程组工程组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任组长,工程技术部部长、各工区总工程师为成员。其主要职责为:1)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技术准备工作。2) 负责解决67、应急救援实施过程的安全技术问题。(2) 物资设备组物资设备组由项目部分管物资设备的项目副经理任组长,物资装备部部长、各工区分管施工的副经理、物资装备科科长为成员。其主要职责为:1) 明确应急救援工作的物资设备设施重点工作内容,上报领导小组。2) 负责落实各种设备设施的加固、防护、除险工作。3)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物资、设备的筹备及运送。(3) 安全组安全组由项目部分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任组长,质量安全部部长、各工区分管安全的副经理、质量安全科科长为成员。其主要职责为:1) 负责检查应急救援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2) 负责组织本部人员撤离工作。3) 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小组,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处68、理工作。(4) 行政后勤组行政后勤组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任组长,项目部办公室人员、各工区办公室主任为成员。其主要职责为:1) 负责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抢险期间的现场保卫,引导、疏散无关人员。2) 负责与地方政府联系,收集灾情情况。3) 负责行政、后勤的组织、协调、检查及督导。 4) 负责做好宣传鼓动和动员工作。5) 负责行政车队的车辆调度,安排好救护的应急用车。6) 联系医疗救护机构,协调安排医务人员。7) 负责解决撤离人员及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8) 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9) 负责保险的理赔工作。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在工程开工前,各工区根据工程项目情况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各工区69、要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可参照以下内容制定(不限于):1. 火灾应急救援预案。2. 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 防台风应急救援预案。4. 防汛应急救援预案。5. 隧道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 炸药库安全应急预案。7. 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可参照附件的格式内容进行编制。各工区将上述各类应急预案报项目部备案。工程施工应急措施1. 备齐专门抢险设备物资,专人看管,定期检查,不得挪做他用。2. 在跨既有铁路、公路、构筑物施工时,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劳力、技术、材料、设备等方面进行计划出现突发情况时,能及时应对,保证既有铁路、公路、构筑物及施工安全。3. 在不良地质地70、段路基工程施工中,设专人观察路基边坡的稳定情况及地表变化情况(如下沉、开裂等),出现事故征兆时,及时将人员和机械设备撤离到安全地带。4. 桥涵、隧道施工中如突遇停电,备用发电机立即投入使用,保证桥涵施工等设备的正常运转,确保施工安全。5. 雨期(台风)施工密切注意天气情况,及时和气象部门联系,做到洪水(台风)来前有充分准备,人员、机械设备、物资事前转移到安全地点。驻地、各工点排水系统完备,数量充足。洪水、台风到来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24小时值班,调集临近工区人员组成抗洪(台风)抢险分队,全力以赴,加强抽排水,保护已完工程。6. 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后,立即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并在工地医务人员的陪护下71、,转到当地医院抢救,同时确认脚手架、防护网等设施安全状态,必要时进行加固处理。7. 发生险情和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现场报警人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通报,指挥中心值班人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同时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应急预案的启动1. 施工现场发生任何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时,事故责任单位应立即通过电话等手段,上报项目部指挥中心或主管领导。2. 项目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事故具体情况,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3. 各应急小组要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立即投入事故救援工作,以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等。4. 各相邻工区接到事故救援指令后,要立即投入人力、物力等进行事故救援。72、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1. 施工中特别是施工前期,经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门抢险培训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等,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组织有力,行动迅速,遇险不慌不乱。2. 应急救援预案试验或演练以后,若发现应急预案不能有效控制和避免事故的发生或扩大时及时修订。3. 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知识培训,并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一次演练。应急救援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并通过每年的演练,对应急救援预案不断进行改进;对预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断更新、完善和改进。附件: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格式内容一、方针与原则二、应急准备(一)危险源分析(二)应急救援机构与职责(三)应急资源73、(四)法律法规要求(五)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六)互助协议三、应急响应(一)报警与通知(二)组织指挥与控制原则(三)警报和紧急公告(四)通讯(五)警戒与治安(六)人群疏散与安置(七)医疗与卫生(八)应急人员安全(九)泄漏物控制(十)事态监测与评估四、现场恢复五、事故的调查处理六、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七、预案发放4.7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总则1.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总队三体系文件等,制定本制度。2. 本制度所称职业病,是指各工区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74、预防和职责1.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2. 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规划。3.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4. 各工区应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优先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5. 各工区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专款专用,不得挪用。6. 各工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分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7. 各工区应依法组织75、本工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8.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各工区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9. 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程项目,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职业病预防措施,没有预防措施不得施工。10. 有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应进行必要的作业环境监测。监督管理1. 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76、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2.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3. 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各工区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报告。4. 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5.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6.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77、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报告和存档1. 各工区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2.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3.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各工区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4.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各工区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5.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婴儿有害的作业78、。4.8消防管理制度1. 项目部、工区、架子队各级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负总责,组织制定防火、动火制度,办公和生产、生活场所均设防火责任人。2. 各工区、架子队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学习和演练,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使全体人员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火灾危险,懂防火措施,懂灭火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保护火灾现场。3. 对工地、驻地、料库等要确定消防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对消防器材进行严格管理,定期进行检验。4. 各工区建立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按照“三级动火”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必须遵守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79、全措施。 5. 全体人员应自觉做到:爱护消防器材,不擅自动用消防器材;不在施工现场、宿舍焚烧废纸等杂物;不在禁烟火场所吸烟,不乱抛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不擅自拉接电线,照明灯具高度距地面不小于2.5米,距蚊帐等物品不小于50厘米;发现失火立即报警,并积极参加灭火抢险。6. 工点安全员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7. 施工工棚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须与要求匹配。8. 明火作业时,监护人员及时间到位。9. 焊割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氧气和乙炔应分别放置,间距应大于5m;乙炔氧气瓶应有明显色标和防震圈,并不得露于曝晒;乙炔氧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有回火防止器;80、皮管应用夹头紧固与乙炔瓶分别设置仓库,做到有专人负责,晚间上锁。10. 油库必须设置在离居民区100m以外的区域,并且设置专用的灭火器。11. 现场用易燃材料搭设的工棚在使用时应遵守的规定(1) 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2) 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栋,组与组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m。(3) 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一侧搭工棚时,与高压线水平距离不小于6m。工棚与铁路和易燃物库房的距离不小于30m,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m。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方向。(4) 工棚内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6m,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81、设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5) 工棚内冬季用火炉取暖时,有专人负责用火安全。炉子距离室内易燃物不小于1.5m,烟囱出室处要用不燃料隔挡。室内不准存放渣土。(6) 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cm间距,使用大灯泡时与易燃物的间距要加大。注意,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12. 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的防火要求。(1) 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要立即修理。(2) 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的库房内,照明线要穿管保护,库内要采用防爆灯具,开关应设在库外。(3) 穿墙电线或靠近易燃物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82、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4) 在高压线下面不准搭设临时建筑,不准堆放可燃材料。13. 制定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火灾时,及时启动火灾应急救援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将损失降到最小。4.9火工品及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总则1. 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广铁集团相关制度,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2) 适用于铁路隧道和路堑施工以及其他施工项目的爆破作业与炸药库火工品的管理。2. 基本要求(1) 一切进入爆破警戒区的作业人员按要求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遵守安全管理规定。(2) 所有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现场使用的爆破器材必须按规定83、分类堆放,并有专人看守。(3) 严禁爆破作业人员酗酒后进行爆破作业,严禁在爆破作业区吸烟、用水。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危险区内。(4) 在危险区边界各主要路口,设置明显岗哨和爆破警戒牌。爆破作业时,各主要路口必须要有警戒人员进行警戒,要求所有人员和车辆必须服从指挥。(5) 爆破前必须有信号,当听见第一声爆破预告信号时,危险区内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待解除信号发出后方能进入。(6) 必须在爆破后进行现场检查,排除险情确认安全后,经现场警戒调度同意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7) 在无照明的夜间、中大雨、浓雾天、雷电和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得爆破。(8) 严格爆破器材的发放、使用、退库、保管、运84、输等各环节的安全工作。现场使用必须由爆破员和作业队爆破负责人两人共同签字,剩余器材要当天退回。3. 职责(1) 物质装备部门对火工品库进行检查、指导,对火工品的保管、领用、退库等环节进行检查、指导。(2) 工程技术部门对爆破设计进行检查、指导,对火工品的运输环节进行检查、指导。(3) 质量安全部门对爆破使用过程、爆破警戒等环节进行检查、指导。(4) 爆破员、押运员、安全员等持证上岗,火工品库管理人员,对火工品的保管、领用、退库等环节全过程管理,做好记录。爆破器材的选址建库1. 爆炸物品的选址建库由工区提出建库计划,并将库房警卫、保管等人员登记及库房管理、防火制度等有关资料报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85、审核批准,办理相关证件后,按指定地点、设计标准建库。爆炸物品库未经公安机关验收合格不准启用。有关安全资质材料,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向上级部门取得。2. 爆炸物品库、化学危险物品库应具备较好的防盗、防火、防爆炸性能。(1) 炸药库和雷管库必须分别建造,两库距离不得少于30米,同时应在库区设置独立的看守值班室。(2) 库房墙体应为24cm以上的砖石料实心墙,施工中必须用水泥砂浆砌筑;库顶采用混凝土浇筑或抹层厚10cm以上的混凝土加固层,房檐距地面不小于2m;库内应为水泥或木质地面;库房门的宽度不小于1m,应向外开,实行双门和双锁设置(即里层为裹包铁皮的木门,外层为防盗门),门锁应为防撬暗锁;库墙应设置86、通风口和防火网。(3) 库区周边应设置铁刺网或围墙,高度不低于2m;库房墙外应设防洪水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4) 库区应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其接地线电阻不应小于10欧姆,应安装充足的照明设备和必要的通讯联络设备。库房周围应设置警戒隔离区和明显的警戒标记,警戒区内不准架设电线。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用火,严禁将火种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区。并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3. 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要选择在人烟稀少地方,设立在避光、阴凉通风处,禁止在人员稠密处设立库点,根据各种化学物品不同的特性,使用不同的建库保存方法。4. 爆炸物品临时存放点的设置。远离爆炸物品87、库且用量少的架子队,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安全使用条件,主管领导批准,并向公安机关备案,可设临时存放点。爆炸物品防爆(盗)保险柜、铁皮箱(柜),安排专人保管、看守、建帐、登记。临时存放点爆炸物品的数量要严格控制,存放量不应超过当日使用量,当日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当日退回爆炸物品仓库。化学危险物品在使用完毕后,剩余量必须全部交放入库,不得设立临时库存点。购买和运输1. 爆炸物品的购买,由工区物资装备科负责,必须先向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民爆物品购买许可证,方准购买。2. 购买爆炸物品,应有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承办,必须到持有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化工厂或持有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经销部门购买。388、. 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由工区物资装备科负责,由专业技术人员到专营销售点购买,因购买品种、数量需要到地方有关部门备查的,必须履行登记手续。4.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押运由工区负责组织。(1) 爆炸物品、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应按规定向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领取民爆物品运输许可证、化学物品运输许可证。跨省、区运输的,应在相应的省区公安机关办理手续。运输车辆必须符合规定,在白天按指定路线限速(3050Km/h)行驶。(2) 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责任心强政治合格的驾驶员、押运员押运。沿途不准装卸,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员稠密区并有专人看管,禁止无关人员靠近。(3) 运输89、爆炸物品到库房,由购买人、押运人向库房保管员办理交接、清点、入库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4) 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到库房后,由购买人、运送人员向库房保管员办理交接、清点、入库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房门口应张帖醒目警示性标记。爆破器材仓库的管理1. 建立严格的使用管理制度,保证爆破物品不被盗、丢失、误发。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签字。库房管理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备、账物相符。2. 爆炸物品仓库应选派责任心强、政治可靠并经过岗前培训,取得合格的六名正式员工担任保管员,至少三名巡守员共同负责看守,保证24小时有人在位值班,严禁脱岗。3. 安装报警装置90、并采取养犬等技防、物防措施,配备必要的通讯联络工具、防身自卫器械。4. 施工作业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当天清退入库。不准将爆炸物品带回工棚、宿舍或随意放在库外,应认真清点,登记入库,送回原库。使用爆炸物品要认真填写爆炸物品使用登记表有现场负责人,保管员、爆破员、安全员核对签字领取当班使用量;性能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得同时领取。5. 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认真清点,登记造册,报有关部门批准,在指定地点销毁,并及时清理销毁现场。禁止随意丢弃或掩埋爆炸物品。在销毁时应有工程项目部和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人员在场监督,并做好现场销毁记录。6. 积压的爆炸物品出按原供应渠道退回供应单位或按规定销91、毁外,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和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同外单位调剂、转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转让、倒卖、易物、私存、携带危险品。7. 工程项目在爆破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库和撤库,撤库后由看守、保管员负责整理原始台帐档案资料,并移交派出所或公安分处存档。爆破器材的管理1. 工程技术科编制季度物资计划提交物资装备科,物资装备科负责按照规定购买爆破器材并验收入库。2. 使用爆破器材的架子队应根据周需用量,填写统一格式的爆破器材领用审批表一式二份,经质量安全科审批后报物资装备科。3. 各爆破架子队当天使用的爆破器材,根据爆破设计书的用量到质量安全科审批后,到炸药库领取。炸药库根据质量安全科审批的量92、发料,总量根据各架子队购买材料的出库单总量控制。特殊情况下,根据质量安全科通知,也可以暂停发放。4. 使用爆破器材的架子队须指定专领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名单报工区质量安全科备案,中途不得随意更换,未经质量安全科同意随意更换的,质量安全科有权暂停发给爆破器材。5. 各使用爆破器材的工区、架子队的领用员、保管员、爆破员、安全员的作业证、身份证原件报工区质量安全科审查,作业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存工区质量安全科备案。6. 领用爆破器材的工区、架子队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规范标准,严禁将炸药、雷管同车混装、存放或由一人领出,不得与其他物资混装,运输途中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不得中途停留休息,到达现场后,要核对品种93、数量,防止丢失、被盗。7. 使用爆破器材的工区、架子队,在装药现场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但不得过夜存放。8. 保管好爆破现场的爆破器材,严防被盗丢失,严禁赠送、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等。严禁在接触爆破器材时吸烟、用火。9. 使用爆破器材的工区、架子队要建立台帐,并将每一次领用数、用去数,退库数等情况填写到爆破器材现场使用、退库记录表中,每周一次报工区质量安全科。要求爆破员、安全员签名,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10. 炸药库由物资装备科进行管理,要建立相应爆破器材台帐。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爆破作业1. 爆破协调94、(1) 质量安全科设警报调度,负责协调爆破作业和爆破警戒。(2) 爆破作业架子队必须提前2小时将爆破任务的相关内容通知警报调度。内容包括爆破作业部位、装药量、飞石方向、爆破时间等,如早上爆破,必须提前12小时通知警报调度。(3) 实施爆破作业,必须服从警报调度统一安排。未经许可擅自爆破或者不按照爆破信号要求爆破作业的,罚款30005000元/次,停工整顿,根据后果追究责任人的责任。(4) 警报调度要将爆破作业的相关内容书面通知相邻架子队伍和居民。(5) 超过工区规定时段还需要爆破作业的,必须在起爆信号后10分钟以内通知警报调度,待警报调度同意方可爆破。2. 爆破操作(1) 作业前,进行爆破作业95、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现场施工必须按爆破设计装药、联网,并有安全员在现场。(2) 一次爆破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同批次的雷管,其他爆破器材在使用前也要认真检查,不合格或过期产品不能使用。(3) 在爆破作业区边界,设置标志,非爆破人员禁止进入。(4) 爆破人员在爆破后必须进行验炮,确认安全后,通知警报调度。有问题需要处理的,应通知警报调度发生的问题以及处理问题的方法、时间。(5) 发现瞎炮必须派专人看守,设立明显标志,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处理瞎炮,严禁打残孔。(6) 同一工作面禁止边打眼,边装药;不准超量装药;装药时只能使用木、竹制的炮棍;起爆药应轻轻放入炮眼内适当位置,装药和堵塞时,禁止用猛力撞击96、,火炮要防止导火索受潮、弯曲和折断。(7) 爆破作业时间(8) 工区根据施工进度情况自行确定爆破作业时间,每日的爆破作业时间要固定在同一时间,并对内部及周边人员进行公布。3. 爆破警戒(1) 警戒范围以爆破作业中心点半径距离400米内为安全警戒区,警戒人员按照标明的警戒点进行安全警戒。(2) 爆破信号采用视觉信号和声音信号相配合。(3) 视觉信号是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应在作业边界设红旗标志,警戒人员持红、绿信号旗进行警戒,提示人员和车辆注意爆破方位,有效地选择撤离避炮地点,作业完毕后收回。(4) 声音信号是实行4次信号办法。(1) 第1次为预告信号:一次长声,长声响30秒。此时,警报调度应通过喇叭97、通知当次爆破的部位、装药量、飞石方向以及注意事项等。除爆破作业人员外,人员和设备应开始撤退危险区。警戒人员到达警戒部位。(2) 第2次为预告信号:在第一次信号发出20分钟后发出,两次长声,长声响30秒,中间停5秒。此时现场除爆破班长和起爆人员外,其它人员全部撤退。警戒人员开始再次确定危险区内设备和无关人员撤离。警报调度开始逐个单位核实爆破作业准备情况。(3) 第3次为起爆信号:在预告信号发出10分钟后发出,三次长声,长声响30秒、中间停5秒。此时,警报调度已经确定危险区内安全,各爆破区必须在第三声警报落声时起爆。在第三声警报落声前,如果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警报调度应控制警报不落声,直至通知到各98、爆破架子队不起爆为止。(4) 第4次为解除信号:一次长声,长声响40秒。在起爆后,根据警报调度的通知,检查人员进行验炮,确认安全后,由爆破作业负责人通知现场警戒调度同意后,发出解除信号。(5) 起爆信号和解除警报信号之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的,应服从警报调度统一安排。(6) 警戒人员根据警报调度送达的当次爆破通知单安排警戒工作。(7) 警戒人员一般两人一组,应指定负责人,着作训服、工作证,戴安全帽和警戒袖标,配口哨、红绿旗,每个警戒点应有一部对讲机。有临时指定警戒点的,要增派警戒人员。(8) 警戒过程中,警戒人员必须耐心说服,文明警戒。同时必须坚守岗位,听从指挥员指挥,严格履99、行职责,确保危险区没有人员。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警戒负责人汇报,警戒负责人迅速组织解决,保证爆破安全。(9) 在预告信号发出后,各架子队应尽快安排危险区内的人员、设备迅速组织撤离或进行有效保护。非爆破作业人员应听从警戒人员的指挥进行撤离。(10) 各架子队验炮确认无盲炮后,报告警报调度,拉第4声警报。在第4声警报没拉响之前,所有警戒人员不得撤离警戒点。(11) 各架子队应教育所属人员自觉遵守爆破安全规定,主动配合警戒人员工作。违规惩处1. 工区没有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按要求培训、派遣合格的、足够数量的管库员、看守员、爆破员的,处罚30005000元,处罚工区负责人300500元。2. 爆破采购100、储存、使用,没有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证件,没按国家安全管理规程进行采购买、储存、使用,处罚责任人5001000元,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处理。3. 仓库管理员、看守员没有对仓库周围的安全进行检查,上班脱岗,存在安全隐患不报告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整改的,处以300500元罚款。4. 仓库管理员违规发放爆破物品,每次处以500元罚款;爆破物品进出库不及时按要求登账,每次处以50元处罚;责任心不强,登记错误,造成账物不符的,每次处以50元处罚。未按规定进行进出库检查、登记或收存、发放爆破物品,致使账物不符的,处罚500元。5. 爆破员没有按规定按实际需要进行报批爆破物品,每次处以50元处罚,对领用的爆101、破物品管理失职,没按安全规定使用爆破物品的,或交由其他人管理的,处以300500元罚款,所领用的爆破物品发生被盗、丢失,除处以罚款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爆破员没有及时将剩余爆破物品退库的,每次处以300元罚款,所领用的爆破物品因个人保管不善发生被盗、丢失,或引起安全事件的,除处以罚款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 工区设物部长没有按规定检查爆破物品的管理、使用情况,或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组织整改的,处罚设物部长500元,因管理不善发生违法情况的,除处以经济处罚外,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 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没有按规定检查爆破物品的管理、使用情况,或发现问题不及时通知处理整改的,处罚500元。102、8. 爆破物品管理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工区负责人不及时安排人员,调配设备协助整改的,每次处罚500元。9. 工地现场负责人、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对爆破物品的管理、使用监督检查不力,发现问题不及时制止,处以200300元罚款。10. 任何人员违规将爆破物品带入宿舍等非施工地点,私藏、盗窃爆破物品的,除依情况处以10003000元罚款外,同时交公安机关惩办 。11. 任何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致使爆破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处以1000元处罚。4.10.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1. 本制度适用于本标段施工区域内对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的淘汰。各工区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103、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2.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淘汰范围:(1) 铁道部发文公布的。(2)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3) 省、市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4) 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5) 项目部自认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等。3.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禁止购买使用劣质产品或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设施和材料。4. 各工区质量安全部门、物资装备部门要加强监管,一经发现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必须立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对施工中违规购买淘汰材料、设备的,追究材料采购人员责任。违104、规采用淘汰施工工艺的,追究技术负责人和项目、单位负责人的责任。5. 对国家公布的淘汰施工工艺、材料、设备,施工操作人员可以拒绝使用,管理人员违规指挥他使用的,按违章指挥处理。6. 在开工前,对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进行安全论证,对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坚决淘汰。7. 在施工中,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检查。尤其是对施工中使用的设备、材料进行检查。脚手架、上料平台等的搭设及使用的安全检查;龙门吊、卷扬机、塔吊等的检查;施工用电及电动机械设备的检查;施工中采用的材料的检查。对不合格或报废的设备和材料坚决淘汰。8. 由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分别建立报废淘汰工艺和设备的台帐,具体分工为:工程部负责淘汰施工工艺的台帐;物资105、设备部门负责建立淘汰材料和淘汰机械设备的台帐。9. 由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分别建立的报废淘汰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台帐,必须送一份到安质部留存,由安质部检查督促各部门及各施工现场的执行情况。10. 项目部应大力推广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以达到降低成本,保证工程质量,提升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的目的。4.11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总则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应制订本制度。安全专项方案编制:1. 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编审内容。 106、(1) 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 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3) 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C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编制。 (4) 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 (5) 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107、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 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6) 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7) 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 (8) 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临街、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 2. 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所谓特殊工程是指结构复杂、超高层、跨度大、工艺要求高、所处位置特殊的工程,这些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如既有线施工、爆破工程、大型吊装、沉箱、沉井、水塔工程、特殊架设、大型设备搭设和拆除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强度计算,并有详图和文字说明。 3108、. 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 雨季施工,重点防坍塌、防雷击、防触电、防台风等。 (2) 夏季施工,重点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3) 冬季施工,重点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 4. 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1) 开工前,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应进行交底,除口头外,应有书面材料,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注明交底日期。 (2) 项目经理要注重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3) 项目部应建立实施技术措施计划目标管理考核制。 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是项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专项方案的审批1. 109、项目施工方案应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体现安全优质、高效均衡组织施工生产的原则,力求作到产值、实物、形象进度三同步,确保兑现合同工期和满足业主要求。2. 项目施工技术部门完成施工方案的初稿后,由工区总工组织施工技术部会同项目部其它部门进行会审,提出修改意见,施工技术部门根据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3. 实施性施工方案由施工技术部会审(工区总工审核)后,(报项目工程管理部审核,主管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项目不总工程师或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对于局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方案由局工程管理部派员参与审核。审批后按照相应的程序上报监理、业主单位批准后实施。(未经审核批准实施者给予相应处罚)。4. 审核目的:安110、全专项方案审核目的是对施工方案的内容、控制要点与提交时间进行把脉探查、纠错补遗,对施工过程实施有效的事前控制打下良好基础。5. 审核要点:(1) 审核施工准备1) 施工现场的准备:主要对施工用电、施工场地是够满足施工需要进行审核。2) 审核施工机械的准备:施工机械的数量、性能、进场时间要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3) 审核所需材料与设备的准备:材料与设备进场时间是否满足了施工总进度计划的需求。4) 审核劳动力准备:各工种劳动力配置是否齐全,各工种劳动力数量以及进场时间是否满足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是否有配套的劳动力技术与安全培训计划;是否有劳动力需求计划。5) 审核技术准备。包括:是否对既有现状111、的详细调查情况特别是既有设备、线路运用情况的详细摸底调查;是否有研究有关施工技术措施,以及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的试制和试验工作的安排;是否有确保在开工前,报监理、甲方的施工方案审批通过的具体安排;是否有在式开工前,完成审核图纸、图纸交底的安排;是否有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的安排。(2) 施工进度计划审核施工工序划分的合理性与周全性,施工顺序是否合理;审核各工序工作量与持续时间的确定是否合理,工进度计划的均衡性。(3) 施工方法的合理性施工方法是施工方案的核心,审核要点是施工工法是否条件允许、方法可行,是否满足在质量、质量、工期达标的前提下,成本最低。(4) 安全质量保证措施该部分是施工方112、案编制者带有创造性的工作,从中可看出编制者的业务素质。审核要点是施工项目安全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完备,对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以及有技术疑难点的工序是否有针对性的措施。4.12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总则1. 为了进一步加强铁路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努力实现项目部的安全目标,树立项目部良好的企业形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保证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制定本制度。3. 本制度使用于广铁在建铁路项113、目。风险抵押金加纳范围:项目部所属各工区、专业分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各分包单位负责人。4.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下简称风险抵押金),是指 各工区负责人以其名义将各工区的资金专户存储,用于安全生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单位名称考核对象风险抵押金项目部项目经理元安全总监元架子队队长元工区工区经理元安全员各单位应以现金方式上交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上交后由项目安质部统一的储存及管理。考核发放办法:采用月度考核发放和半年制考核放发两种。由项目安质部负责监督落实。1. 月度考核:(1) 被考核单位在考核期内没有发生任何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项目部按照114、各自交纳风险金的20%发放安全奖;在考核期内若发生轻伤事故,根据事故严重性扣除事故责任单位所交纳相应安全风险金;在考核期内若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事故责任单位安全风险抵押人员的全部风险金,在考核期内若发生死亡事故,除扣除事故责任单位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全部风险金外对责任单位进行额外罚款。另外,轻伤及以上事故的处罚办法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执行。(2) 考核期内项目安质部将根据被考核单位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扣除金额从风险抵押金内扣除。2. 年度考核:(1) 项目部对各施工单位,每月检查,半年总评考核。(2) 被考核单位在考核期内没有发生任何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项目部按照各自交纳风险金的二倍发放115、安全奖;(3) 在考核期内若发生轻伤事故,扣除事故责任单位所交纳安全风险金的20%;(4) 在考核期内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事故责任单位全部安全风险抵押人员的全部风险金;(5) 在考核期内若发生死亡事故,除扣除事故责任单位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全部风险金外对责任单位进行额外罚款。(6) 另外,轻伤及以上事故的处罚办法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3. 被考核单位风险抵押金被扣除完毕时,各单位应及时以现金方式补充。4. 对于在安全管理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项目部予以特别加奖。4.13.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查维护制度1. 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主管部门为物资设备部,安质部门负责监管。2. 物资设备部负责设施116、和设备的购置与管理,使用工区负责日常维护保养。3. 各类安全装置的检测和鉴定由物资设备部负责。4. 各工区负责人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的规定,保障安全设施、设备资金的方面投入。5. 购入的安全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须从是有资质企业生产的产品。6. 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7. 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生产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消防器材和报警器等),必须专人每日定时岗前巡查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8. 各种安全装置规定责任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和做好记录117、。9. 各类安全装置的责任部门要按照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的情况载入档案,各种安全设备和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10. 安全设施和设备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11. 因工作需要,安全设施和设备需要拆除的,必须由主管部门制定拆除计划和方案,报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4.14安全生产验收制度4.14.1总则1. 工区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验收制度,各类安全防护用具、设施、架体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2. 项目自有、租赁等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必须严格执行验118、收制度。验收范围1. 安全防护用具:脚手杆、扣件、脚手板、安全网、安全带、漏电保护器、电缆、配电箱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2. 各类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满堂红脚手架、自升式爬架、挂架、井架、大模板插放架、马道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3. 各类临边、孔洞、护头棚、安全网等防护设施;4. 现场施工用电工程;5.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龙门架等各种起重设备和其他机械设备安装工程;6. 现场各类消防器材;7. 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需要验收的其他机用具、设施。验收内容方式1. 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应组织验收,并备案各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合格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等。2. 落地119、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满堂红脚手架、自升式爬架、挂架、井架、大模板插放架、马道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由 项目总工组织验收,方案编制人、方案实施的技术员、安全部门和搭设班组参加验收。3. 超高或特殊脚手架、爬架、挂架、井架、龙门架,由方案批准人组织,方案编制人、安全部门、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和安全员及搭设班组参加验收。4. 各类临边、孔洞、护头棚、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由项目安全部门组织验收,现场技术员和分包班组参加验收。5. 临时用电工程,由 项目总工组织,工程管理部门、专业工程师、安全部门、施工班组参加验收。6. 现场大型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由设备租赁或拆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工区项目工程管理120、安全部门参加验收。7. 施工现场使用的中小型机械,由工区项目机械管理部门组织,安全部门、专业工程师、架子队参加验收。8. 项目要建立和落实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机具专人管理制度和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检修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的同时必须检验防护装置,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9. 项目必须对现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验收,并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维护。项目应对入场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进行验收,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和领退料手续。10.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送电;各种脚手架、安全网。机械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后,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11. 各类验收应填写验收记录,参121、加验收的各方签字确认后交工区项目安全部门留存。4.15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目的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铁路工程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铁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来源,满足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的需要,根据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结合我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职责1. 项目部及工区主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因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2. 质量安全部门对安全生产资金122、的使用进行监督。3. 合同财务部门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及账目进行管理。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1. 各工区必须及时提取安全生产资金,根据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的要求,对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以下简称“113号文”)中第十一章“其他费”项下按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5计列“安全生产费”,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核算。2. 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费按照合同规定提取,此项资金必须用于安全生产的投入。3. 项目部、工区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依据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劳123、动保护要求编制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在工程项目成本费用中设置“安全生产费用”单独反映。4. 项目部、工区要建立安全专项奖励基金,安全奖励基金从所发奖金中提取10-20%,安全罚款并入安全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主官的安全奖惩按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兑现。5. 架子队的安全生产资金的来源和投入由各工区进行规定,并在签订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风险金的条款。6. 项目部、工区两级机关组织的有关安全教育培训经费一并列入年度教育培训经费。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的编制1. 各工区在工区分项工程开工之前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报项目部质量安全部汇总。2. 安全技术措施资金计划由质量安全部门会同工124、程技术、物资装备部门编制;教育培训资金计划由办公室会同质量安全、物资装备部门编制;劳动保护资金计划由物资装备部门会同质量安全部门编制。3. 安全生产资金计划需征求干战、职工的意见,经项目部、工区党委(总支)集体讨论,使之切合项目实际,力求投入效果好。4. 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由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工区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由总工程师审核、工区经理审批。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安全生产资金必须使用在安全生产上,铁路工程安全生产费按下表所列范围支出。安全生产费支出范围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1.“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125、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5.隧道瓦斯检测设备6.地质监控设施7.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8.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9.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10.防治边帮滑坡设备11.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护栏等12.起重、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作业所增设126、的防护、隔离、栏挡等设施13.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14.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15.安全防护通讯设备16.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1.应急照明、通风、抽水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2.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3.急救药箱及器材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5.救生衣、圈、船等6.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7.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支出8.其他救援器材、设备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1.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四、重大危127、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1.超前地质预报、重大危险源监控费用2.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整改3.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坚石开挖、瓦斯隧道、既有线隧道评估等)4.重大事故隐患评估5.应急预案措施投入6.自然灾害预警费用7.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8.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9.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4.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5.全员安全及128、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6.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7.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8.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1.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2.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3.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4.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5.其他七、列入本表内的安全生产费支出项目不得在概算其他部分重复计列安全生产资金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必须坚持专款专用、一支笔审批、职能部门对口负责组织实施、财务归口管理的原则,不得挪作他用。1. 各级质量安全部门对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2. 安全生产费用由编制安全生产129、资金计划的牵头部门对口承办,按计划有效使用,对安全生产资金实施控制;并向财务部门提供安全生产费用的原始票据、周转材料摊销、人工费、机械费等记账凭证。3. 财务部门对投入的安全生产资金应建立单项账目,核报程序合规、手续完备,原始发票真实合法,核算资料安全完整,定期向本单位主官汇报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并妥善管理经费开支的各种凭证,以备各级检查。4. 为确保安全生产资金落到实处、有效使用,项目部、工区要加强对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检查力度。项目部每季度检查一次、工区每月检查一次,分析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可采取多种形式,如结合安全检查、体系内部审核等。5. 各单位主官不按本规定保证安全生130、产所必需资金投入,致使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须资金;逾期未改正的,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6.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职务任免权限对责任者给予适当行政处分,并处以一定的罚款。4.16意外伤害保险制度1. 项目要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2. 保险期限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及时办理保险顺延手续。3. 最131、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4. 保险费应当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财务部门和保险公司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提倡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差别费率可与工程规模、类型、工程项目风险程度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因素挂钩。浮动费率可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挂钩。5.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鉴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中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投保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后,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6.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应规范和简化索赔程序,搞好索赔服务;132、凡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7. 选择能提供建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务和有保险能力的保险公司,以保证事故后能及时补偿与事故前能主动防范。4.17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制度总 则1.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的管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 防护用品和设施的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领导者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标准发放和设置,要做到制度、措施得力,责任落实到位。职责1. 项目经理、工区经理、架子队队长对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的配备、设置、管理、使用负总责。2. 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133、编制劳动防护设施方案,对所设置的劳动防护设施的符合性、可靠性负责,并向下级单位进行交底。3. 物资装备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4. 质量安全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的配备、设置进行检查,参加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的验收。5. 物资部门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对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的供方进行评价,供应合格的产品,并对其负责。6. 安全检查人员参加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跟踪验证整改情况。7. 作业人员必须遵章守纪,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要求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认真维护防护设施,以保持安全防护134、设施的有效性。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的分类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种类很多,主要有以下3种分类方法。1. 按劳动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分类2005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号令发布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中将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两大类。(1)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安监总局1号令第四条中规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确定并公布。”在国家安监总局2005年10月以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文发布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中,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分为如下6大类21个小类:1) 头部护具类:安全帽。2) 呼吸护具类:135、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3) 眼(面)护具: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4) 防护服: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5) 防护鞋类: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防刺穿鞋、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6) 防坠落护具类: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2)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未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如一般的工作服、手套等。2. 按劳动防护用品防护部位分类(1) 头部防护用品为防御头部不受外来物体打击和其他因素危害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如一般防护帽、防尘帽、防水帽、安全帽、防寒帽136、防静电帽、防高温帽、防电磁辐射帽、防昆虫帽等。(2) 呼吸器官防护用品为防御有害气体、蒸气、粉尘、烟、雾由呼吸道吸入,或直接向使用者供氧或清净的空气,保证尘、毒污染或者缺氧环境中作业人员正常呼吸的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面具)、防毒口罩(面具)等。(3) 眼面部防护用品预防烟雾、尘粒、金属火花和飞屑、热、电磁辐射、激光、化学飞溅等伤害眼睛或面部的个人防护用品,如焊接护目镜和面罩、炉窑护目镜和面罩以及防冲击眼护具等。(4) 听觉器官防护用品能够防止过量的声能侵入外耳道,使人耳避免噪声的过度刺激,减少听力损失,预防由噪声对人身引起的不良影响的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防噪声头盔等。(5) 手部防137、护用品保护手和手臂,供作业者劳动时戴用的手套(劳动防护手套),如一般防护手套、防水手套、防寒手套、防毒手套、防静电手套、防高温手套、放X射线手套、耐酸碱手套、防油手套、防振手套、防切割手套、绝缘手套等。(6) 足部防护用品防止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和能量损伤劳动者足部的护具,通常人们称劳动防护鞋,如防尘鞋、防水鞋、防寒鞋、防静电鞋、防高温鞋、耐酸碱鞋、防油鞋、防烫脚鞋、防滑鞋、防刺穿鞋、电绝缘鞋、防振鞋等。(7) 躯干防护用品即通常讲的防护服,如一般防护服、防水服、防寒服、防砸背心、防毒服、阻燃服、防静电服、防高温服、防电磁辐射服、耐酸碱服、防油服、水上救生衣、防昆虫服、防风沙服等。(8) 护肤用138、品指用于防止皮肤(主要是面、手等外露部分)免受化学、物理等因素的危害的用品,如防毒、防腐、防射线、防油漆的护肤品等。3. 按劳动防护用品的用途分类(1) 按防止伤亡事故的用途可分为:防坠落用品、防冲击用品、防触电用品、防机械外伤用品、耐酸碱用品、耐油用品、防水用品、防寒用品。(2) 按预防职业病的用途可分为:防尘用品、防毒用品、防噪声用品、防振动用品、防辐射用品、防高低温用品等。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包括:1. (1)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2. (2)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3. (3)电气产品139、,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4. (4)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的采购、验收、校验、报废1. 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的采购执行物资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2. 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配备标准参照国家经贸委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文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和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进行。3. 物资装备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需用类型和数量制定采购计划报本单位主官批准后实施。4. 物资装备部门根据项目特点对劳动防护用品140、和设施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定期校验、报废处理工作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同时要建立使用、发放档案,定期予以更换。各类防护设施、用具的验收单及各类检查记录必须按要求填写,可量化的栏目应填写具体数值,无量化要求的栏目应以简要的文字记录。5.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的采购要具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一标志”(安全标志)。6. 质量安全部门协助物资装备部门及时对劳动防护用品送国家或地方政府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不合格的防护用品严禁使用。劳动防护用具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保证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具、用品安全有效。141、7. 对不符合要求或遭到损坏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劳动防护设施的设置1. 在施工现场的“四口、五临边”、通道、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高处作业、吊装、施工现场周围等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劳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符合标准的警示标志。2. 根据季节或者天气特点,设置或者调整专项的劳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3. 涉及公共安全的,必须按照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专项的公共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4. 施工现场的作业平台、高层临边与洞口、防护棚、电气线路与设备防护栏、涉及公共安全和铁路行车安全的防护等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防护设施,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142、,并按规定进行审核、批准。5. 各类劳动防护设施必须达到安全性能要求:(1) 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保护,应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处于安全、可靠的可使用状态。(2) 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的防护,应确保用火作业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3) 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设施,应确保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和有关设施的安全、可靠的使用状态。(4) 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应确保作业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和机械设备安全。(5) 公共场所及铁路行车的安全防护,必须保护公共场所设施和人员的安全与铁路行车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1.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是根据劳动条件,为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143、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2.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物资装备部门按批准后的清单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定期校验测试、报废处理等工作。由质量安全部门监督实施。3. 物资装备部门要严格管理,按规定发放,及时登记个人保护用品使用卡片。4. 对以下工种要加强个人安全防护:(1) 从事隧道、井下作业的工种。(2) 从事有高温、低温、强热辐射、烧灼、烫伤危险的工种。(3) 从事有切割、磨损、机械外伤危险的工种。(4) 经常接触有毒、有腐蚀、有辐射物质和有皮肤感染危险的工种。(5) 经常在大量粉尘环境中作业的工种。(6) 经常在过分潮湿、油污、肮脏环境下作业的工种。(7)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144、(8) 在现场组织施工生产、检查的管理人员。5. 严禁将防护用品折合为现金发给各级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1.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技术和安检人员要监督、教育、指导施工人员在作业时正确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随时检查作业中佩带、使用情况,发现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处理。2. 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在与施工人员同样劳动条件下跟班参加劳动时,必须穿着劳动防护用品。3.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防毒用品)使用者在使用前要仔细进行外观检查,发现疑点应及时报告,由物资部门负责进行防护安全性能检验、测试,达不到规定防护性能的护品不得继续使用。4. 施工人员对145、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要爱护使用,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损坏和变卖。若有发生,将视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5.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达到规定期限后必须及时发放新品。6. 进入施工作业场所的全体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并力求整洁,树立企业形象。4.18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总则1. 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制度。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过程146、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3.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4.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5.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我部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6. 各工区应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制订实施细则。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1. 工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工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组检查、日常147、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账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2. 各工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确保不留空档,不留死角。3. 各工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148、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4. 项目部应每月至少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各工区每周至少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岗位、班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5. 各工区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及时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架子队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工区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立即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并及时向项目部报告。6. 工区接到业主149、监理以及项目部有关部门下达的责令停工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工,制订整改方案,由主要负责人及时组织实施,并报送有关部门。7. 停工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1. 项目部应当督促指导工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监督工区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业主、监理以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2. 项目部有关部门对工区上报和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150、类编号,建立档案或隐患管理台账,对工区制订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备案。3. 项目部在每季度召开的安全生产分析会中,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挂牌督办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隐患。4. 对于涉及公共安全或需要协调多个部门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部应当召开会议,提出由项目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由项目部指定责任部门跟踪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1. 各工区应及时向项目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每季、每年对本工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0日前向项目部相关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151、2. 项目部相关部门在下一季度15日内,应对工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并下发各工区,遵照执行。3. 项目部应当每季度总结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向业主和总队上报工作情况,对各工区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1. 工区对自查和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予以公示。对工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排查或检查发现的3日内进行公示。2. 项目部应及时将各工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挂牌督办,并督促各工区将重大事故隐患向参建人员公告。3. 项目部应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152、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1. 项目部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内设机构和责任人,督促工区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工区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2. 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应当每周至少深入现场一次,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工区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并彻底消除。3.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整改工区应向项目部提出复工验收申请。项目部相关部门应当在3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对责令停工整改的工区或责令停止使用的大型设施设备核查验收合格并经验收人员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4. 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有关153、部门验收合格后,各级有关部门应及时摘牌销号,将有关档案或台账整理后归档管理。附则1. 危险源监控管理按照集团(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措施管理制度要求办理。2. 项目部有关部门和工区都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4.19安全生产问责制及奖惩制度总则1. 为实现本工程的安全目标,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增强各级的责任心,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建设单位的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2. 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工区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评比和考核154、。对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经济和信誉损失的单位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后的单位给予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或罚款。3. 安全奖惩坚持“奖优罚劣、有奖有罚、奖惩分明、奖罚兑现”的原则。4.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对各工区的安全奖惩,各工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各工区对所属施工架子队的安全奖惩办法,并报质量安全部备案。项目部本身的安全奖惩通过办公会或党委会的形式不定期进行考核奖惩。5. 质量安全部负责工程安全日常考核评比和不定期的考核评比工作。奖惩资金项目部、工区要建立安全专项奖励基金,安全奖励基金从所发奖金中提取1020%,安全罚款并入安全奖励基金,各级主官的安全奖惩按签订的安155、全责任书兑现。合同财务部按有关规定负责安全奖惩资金的落实,办理安全罚款事宜。奖励标准安全奖励是奖励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部门、个人等,奖励各级人员金额幅度按安全管理中贡献大小而定,奖励工区的奖金分配以集团(公司)规定的奖励额度为基准额,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按基准额0.9的系数发放;其它副职及质量安全部门负责人按基准额0.8的系数发放;其它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按基准额0.7的系数发放;其它人员奖励额度由工区自行确定系数。1. 在建设单位安全检查中获前三名的,每次给予工区奖励10000元。2. 工区获项目部安全检查考评第一名的,给予工区奖励5000元。3. 年度安全156、达标奖。对实现年度安全目标,且无一次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各类事故,给予工区奖励20000元。4. 月度安全奖。项目部、工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奖可按月计奖,奖金由各单位自行发放。凡在确保安全并完成生产任务情况下,均可按月发给安全奖,发放标准为当月奖金额度的15%,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每月另增加20元,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另增加50元。5. 施工过程中,每月未出现施工安全事故的,每月给予工区奖励3000元。6.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每半年一次由单位写先进事迹材料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核准,给予奖励2000元。处罚标准项目部对各工区的安全罚款直接在每月的计价款中扣除,各工区要根据安全157、惩罚原因进行分析,对相应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罚款,对责任人的罚款按承担责任(领导责任、主要责任、直接责任、相关责任)的大小由工区自行决定,对个人的罚款情况要如实上报项目部质量安全部备案。1. 综合安全处罚(1) 发生一般B类事故(造成1人死亡或造成5人以下重伤或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以上(含一般B类事故),另案研究处理,根据公司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警告、降级、撤职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每发生一起一般B类以下(不含一般B类事故)等级安全事故,给予工区罚款40000元,工区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明确事故责任人,158、采取相应处罚措施。(3) 对未构成等级安全事故的,但造成重伤或一次经济损失超过2万元的事故,对工区罚款20000元,工区停发三个月安全奖。(4) 发生轻伤12人事故的工区,每负伤1人,给予事故单位罚款5000元,工区停发当月安全奖。(5) 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未遂事故的,对工区罚款3000元,工区要及时分析原因,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相应预防措施。(6) 在建设单位安全检查中倒数三名的,对承担主要责任的工区罚10000元;对承担相关责任的工区罚5000元。(7) 在监理单位安全检查中受到批评(以监理单位文件为准)的,每批评一次,对工区罚5000元。(8) 在项目部安全检查考评倒数第一名的,159、对工区罚5000元。(9) 监理站对工区每发一份监理工程师问题通知单,罚款200元。(10) 质量安全监督站、业主检查中每下发一份问题通知单,罚款2000元。(11) 对各级单位的各类检查通知书、检查通报等未及时签收、整改,每次处以200500元罚款。(12) 通知发出后无结果或者结果回复未整改、未整改完全,每项处以100500元罚款。2. 现场安全处罚详见附件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表。考评办法1. 奖励由质量安全部按照本办法报请项目部领导批准给予奖励;各种罚款按项目部签发的安全处罚通知办理。被罚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书后十日内到质量安全部办理签字手续,不得拒签或故意拖延,否则,每超过一周,则加罚一倍。质160、量安全部每月将安全处罚情况汇总交合同财务部门在月计价款中直接扣除,对个人的罚款由责任人承担,不得由单位代付。2. 各类安全罚款并入安全奖励基金,由项目部财务部单独核算,由安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使用。3. 安全考评工作由项目部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主要依据: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情况;外审、内审情况;日常安全检查情况。质量安全部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汇总安全罚款金额。4. 考评打分标准依据质量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见质量管理制度相应表格)。4.20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总则1. 根据项目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要求,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216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研究安全生产奖罚事宜,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3. 为及时准确的掌握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例会形式1. 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必须在月底之前完成。安全生产例会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负责组织,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人员参加。2. 各工区每星期召开一次安全小结分析会,并以书面资料(或电子版)将分析会情况报到项目部汇总。安全小结分析会的上报和执行情况将作为项目部对工区安全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会议内容1. 质量安全部门根据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请示单位负责人确定会议召开的日期并收集议题,认真准162、备会议的汇报材料和学习材料,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并告知会议的主要议题,各参加会议单位会前做好发言准备。2. 会议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质量安全部门检查并报告人员到会情况,做好会议的相关记录。3. 会议内容一般包括:(1) 质量安全部门通报阶段性的安全检查情况,包括内部检查和监理、业主或地方安全管理机构检查的情况,学习有关文件或法规。(2) 各部门根据生产任务情况汇报各自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3) 各单位结合生产计划,汇报各自上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和下一步的打算,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4) 各级副职领导结合分管业务进行讲评。(5) 分管施工的副职结合生产任务,讲评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阶段163、安全生产工作任务。(6) 与会人员共同研究重大项目、关键项目和安全重点部位的对策和安全控制措施。(7) 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进行安全分析形势,指出存在问题,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要求。(8) 其他需要研究和确定的事项。会议精神传达和落实1. 由质量安全部门对会议内容整理汇总,编发会议纪要或简报,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进行下发,重要的会议纪要和简报均应报上级安委会。2. 各工区要按照会议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并进行跟踪检查。结合各自任务实际,向全员进行传达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质量安全部门检查、督促会议精神的落实。4.21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164、度总则1. 各营业线相关的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及时收集铁道部、广州铁路局及项目管理机构关于营业线施工相关的管理规定,并及时更新、补充内部相应的管理制度。2. 营业线相关的施工,必须遵循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并做好重点控制措施。3. 营业线施工封锁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并在运营、设备管理单位、建设相关单位等按规定实行把关到位后,方可实施。并按施工前、中、后的重点控制要求做好相应工作。4. 新线开通启用、封锁拨接施工、插入工程道岔、桥涵顶进、换梁等对营业线安全影响较大的施工,必须制订安全专项方案,明确安全相关责任人和安全措施,作为施工方案的一部分营业线施工安全过程控制1.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控制165、(1) 主要危险源识别根据主要危险源识别评价法对临近营业线施工分析和判断,临近营业线施工存在危险源有:营业线路基坍塌或支护变形、挖断光电缆或损坏既有行车设备、施工人员或料具侵限。造成其隐患影响因素为:1) 营业线路基坍塌或支护变形A) 桥梁基坑开挖未按照编制施工方案对营业线边坡防护或防护措施不当。B) 开挖以后,为了施工方便将必要的支撑体系随意拆除。C) 基坑内未采取必要的排水措施,致使基坑浸水。D) 施工前未疏通施工范围内截水沟和排水沟,导致营业线排水系统不畅通而浸泡或冲刷既有边坡。E) 未按照方案埋设沉降观测点,并对其进行沉降观测。2) 挖断光电缆或损坏既有行车设备A) 未与设备管理单位签166、订安全协议,施工前未详细调查施工区域地下管线走向并进行探挖,对可能影响的行车设备未进行调查B) 未对可能影响的地下空中管线和行车既有设备做好标识和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C) 未对现场安全员和操作司机进行安全交底,无专人指挥。D) 设备管理单位配合人员未到现场就开始施工。E) 爆破施工影响行车设备。3) 施工人员或料具侵限A) 施工人员未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现场安全监控不到位,现场未设置施工警戒线,人员随意走动,未设置防护员。B) 现场人员配置未做到“一机一防护”,施工机械无专人指挥。 C) 司机未进行安全教育,或现场施工未按照安全员指令操作。D) 司机违规操作或机械故障等原因引167、起的机具侵限。E) 边坡危石未及时清理,材料堆码不稳定及未按规定堆放,机械设备停放不当侵限,未在临近营业线侧设置限界桩,拉警示绳。4) 主要危险源易造成的事故A) 人身伤害a) 人员侵限或在线路上行走导致列车撞击;b) 未与接触网保持安全距离导致人员触电伤亡。B) 影响行车a) 挖断信号电缆或施工影响行车既有设备使用;b) 人员或机具侵限。5) 现场检查项目A) 营业线路基或支护稳定情况,营业线侧的排水系统畅通情况;B) 施工过程中有无人员和机械侵限;C) 限界桩及防护网有无变形或损坏,是否侵限;D) 现场施工防护员有无按照规定要求防护;E) 对营业线的监测措施;F) 起重、吊装作业、施工用电168、是否安全措施到位;G)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H) 与营业线等高平行或高于营业线侧的施工的防撞栏设置;I) 边坡危石清理情况;J) 地下管线的探挖及对既有行车设备的防护措施。6) 防护标准及标识 严格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及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防护,执行地下管线探挖制度及防护制度,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2) 上跨营业线施工的安全控制1) 主要危险源识别 跨营业线施工现场复杂,危险源众多。结合施工现场情况,经分析评价,跨营业线施工主要的危险源有人员伤亡、中断铁路行车、接触网事故等主要危险源,造成其隐患影响因素为:A) 人员伤亡a) 人员在线路上行走侵限、临时平过169、道口上人员避让行车不及时被轧死;b) 高空作业人员高处坠落;c) 与接触网未保持安全距离或导电体直接碰撞接触网。B) 中断铁路行车a) 施工设施、废物侵限或掉落在线路上阻断行车;b) 施工车辆和行车协调不畅、防护不到位造成撞车事故,致使行车中断;c) 损坏交通设施造成交通阻塞或交通瘫痪;d) 基坑开挖防护不到位引起接触网支座倒塌和路基坍塌,引起行车脱轨,致使行车中断;e) 地下行车信号及线缆未能在施工前调查明确,或以查明的信号线缆未能及时迁移,造成行车信号线缆中断事故;C) 接触网事故a) 接触网区域内施工设备倾覆或高空落物砸坏接触网;b) 吊车、挖掘机等大型设备进场作业时,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侵170、限碰断接触网;c) 施工杂物掉落在接触网上造成接触网短路烧坏;d) 施工时可能影响的接触网立柱及其拉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e) 未按规定设置防电棚。2) 主要危险源易造成的事故A) 人身伤害a) 高处坠落;b) 违章上道或侵限;c) 触电;d) 物件打击或机械伤害。B) 影响行车a) 挖断信号电缆或施工影响行车既有设备使用;b) 人员或机具侵限。3) 现场检查项目现场安全检查参照安全检查记录表中的内容进行。安全检查记录表内容来自主要危险源及安全防护标准中所包含的内容:A) 现场材料、机具堆放是否侵限。B) 工人是否全部佩带安全帽、系安全绳。C) 进入营业线区域进行施工作业的机械车辆是否有专人指171、挥和设限界桩,有无设专职人员防护。D) 支架、模板搭设固定是否牢靠,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模板及支架倒塌。E) 现场用电安全检查。F) 上跨铁路区域有无进行围闭和设栏杆。G) 地下管线的探挖及地面管线的防护。H) 跨营业线架梁及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无审批的方案及办理封锁施工手续。4) 防护标准及标识施工现场防护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标识牌要齐全,安放位置要醒目。现场标识牌有:各种警示牌、工程简介牌、安全工作人员规章制度牌等。A) 防护标准a) 高空作业防护超过地面两米的工作面要架设安全网。b) 脚手架搭设注意材质,不得钢竹混搭、高层脚手应经专门设计计算。立杆底部回填土坚实平整。按规定设置拉撑点172、,剪刀撑用钢管。要设登高对环扶梯,设在外侧配防护栏杆。c) 塔吊 “三保险”、“五限位”齐全有效。夹轨器齐全。走行轨纵、横向高低差不大于1,两端设缓冲器(即碰头)离轨端不小于1米。走行轨横拉杆两端各设一道,中间杆距不大于6米。铁轨接地两端各设一组,中间派间距不大于25米,电阻不大于4欧姆。轨道内排水通畅,移动部位电缆严禁有接头。轨道中间严禁堆杂物,路轨两侧和两端外堆物必须距离塔吊回转台尾部50cm以上。B) 防护标识为使现场达到标准化管理,结合现场具体情况,主要采用 “一法三卡”工作法手册及现场管理标准化相关标准执行警示防护设置。(3) 下穿营业线施工的安全控制1) 主要危险源识别下穿营业线施173、工包括涵洞及管线顶进,营业线涵洞接长等相关作业。结合施工现场情况,经分析评价,下穿营业线施工主要的危险源有人员伤亡、影响铁路行车、接触网事故等主要危险源,造成其隐患影响因素为:A) 人员伤亡a) 人员在未封锁的线路上行走或侵限避让行车不及时被轧死;b) 路基土体坍塌掩埋。B) 影响铁路行车a) 施工设施、材料、废弃物侵限;b) 施工车辆和行车协调不畅造成撞车事故,致使行车中断;c) 挖孔桩施工或基坑开挖防护不到位引起接触网支座倒塌和路基坍塌,致使行车中断;d) 路基土体坍塌影响线路稳定;e) 地下行车信号及线缆未能在施工前调查明确,或以查明的信号线缆未能及时迁移,造成行车信号线缆中断事故;f)174、 未进行应力放散、线路胀轨或防护不当。C) 接触网事故a) 吊车、挖掘机等大型设备进场作业时,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侵限碰断接触网;b) 施工时可能影响的接触网立柱及其拉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2) 主要危险源易造成的事故A) 人身伤害a) 违章上道或侵限;b) 触电;B) 影响行车a) 挖断信号电缆或施工影响行车既有设备使用;b) 人员或机具侵限;c) 出现红光带。3) 现场检查项目现场安全检查参照安全检查记录表中的内容进行。安全检查记录表内容来自主要危险源及安全防护标准中所包含的内容:A) 现场材料、机具堆放是否侵限。B) 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工人是否全部佩带安全帽、系安全绳。C) 进入营业线区域进175、行施工作业的机械车辆是否有专人指挥和设限界桩,有无设专职人员防护。D) 支架、模板搭设固定是否牢靠,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模板及支架倒塌。E) 现场用电安全检查。F) 对营业线侧的限界桩设置及警示标志。G) 地下管线的探挖和地面管线的防护制度。H) 对营业线顶进及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无审批的方案及办理封锁施工手续。4) 防护标准及标识施工现场防护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标识牌要齐全,安放位置要醒目。现场标识牌有:各种警示牌、工程简介牌、安全工作人员规章制度牌等。(4) 营业线封锁施工的安全控制1) 主要危险源识别营业线封锁施工作业,结合施工现场情况,经分析评价,营业线施工主要的危险源有人员伤亡、176、影响铁路行车等主要危险源,造成其隐患影响因素为:A) 人员伤亡a) 人员在线路上行走侵限、平过道口上人员避让行车不及时被轧死;b) 高空作业人员高处坠落;c) 与接触网未保持安全距离或导电体直接碰撞接触网。B) 影响铁路行车a) 慢行准备时,施工人员超挖、超卸、超前准备。b) 施工设施、准备材料侵限或放置不稳固影响行车。c) 轨排过轨未封锁线路,在未封锁的线路上运送材料。d) 行车设备、邻线来车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e) 封锁准备时挖断地下行车信号电缆。f) 未按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无计划或超范围施工。g) 施工封锁防护设置不当。h) 延时开通或未达到开通条件放行列车。i) 施工时可能影响的接触177、网立柱及其拉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2) 主要危险源易造成的事故A) 人身伤害a) 违章上道或侵限;b) 触电;c) 物件打击或机械伤害。B) 影响行车a) 挖断信号电缆或施工影响行车既有设备使用;b) 人员或机具侵限;c) 施工准备出现红光、超前施工或超范围施工;d) 防护不当、延点开通或线路未达到开通条件开通线路。3) 现场检查项目现场安全检查参照安全检查记录表中的内容进行。安全检查记录表内容来自主要危险源及安全防护标准中所包含的内容:A) 现场准备材料、机具堆放是否侵限及堆码稳固。B) 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进入营业线区域进行施工作业的机械车辆是否有专人指挥和设限界桩,有无设专职人员防护。178、C) 地下管线的探挖和地面管线的防护制度D) 现场用电安全检查。E) 慢行准备时有无超前超范围施工。F) 现场防护设置。G) 封锁的线路道岔有无上锁及钉死。H) 检查轨道配件,是否按规定上齐,道床是否捣固密实。I) 检查线路几何尺寸,是否满足限速开通标准。(5) 防护标准及标识严格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及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防护,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6) 营业线施工安全控制措施1) 一般规定A) 营业线施工必须贯彻执行铁道部现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修规则、信号维护规则、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各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179、细则及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B) 营业线上施工必须根据铁路机车车辆限界和建筑接近限界,制定施工临时行车限界。施工临时行车限界不得小于机车车辆限界每边各加150mm(曲线上按规定加宽)。施工中搭设脚手架、堆放工程材料或机具设备等,严禁侵入临时行车限界。C) 施工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施工时接受相关单位安全监督员的监督和指导。D) 施工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对地下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等予以确认,划定防护范围,对施工范围进行探挖,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E) 营业线上施工须办理营业线施工许可证,营业线施工项目开工前应申报审批,未经审批严180、禁施工。F) 营业线在封锁区间或限速运行条件下施工时,应按运输部门的规定,办理封锁区间或限速的申请。G) 营业线封锁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必须按施工放行列车条件的要求进行,其他施工不得影响列车运行。H) 封锁施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时,应按规定办理销点手续。I) 营业线施工完毕,必须及时验收交接,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严禁开通使用。J) 营业线上施工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设置施工安全防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 施工单位应派驻站联络员与车站进行联系,驻站联络员应及时准确地将施工命令及列车运行情况通知工地防护员及施工负责人;b) 驻站联络员向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时必须进行复诵;c181、) 当发出停工命令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按规定整修好线路,迅速下道避让;d) 驻站联络员、防护员应由指定的、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员工持证上岗,规范着装并带齐防护用品。K) 在自动闭塞区段施工时,应保持轨道线路绝缘良好。工具、机具等导电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钢轨及钢轨两端绝缘接头。L) 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八不准”原则:a) 没有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安全措施不施工;b) 没有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不施工;c) 没有召开现场技术交底会不施工;d) 施工人员没有进行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不施工;e) 施工负责人没有到岗不施工;f) 施工配合人员没有到岗不施工;g) 施工防护人员不到位不施工;182、h) 安全监督和监理人员没有到岗不施工。M)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工程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备齐应急物资。N) 营业线施工工程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个别项目需分包,应取得建设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的同意,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资质,不得交于不具备营业线施工经验和不具备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能力的施工单位施工。O) 对营业线隔离栏栅进行开口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下班后应及时封闭并上锁,无法进行封闭的需派人24小时看守。2) 作业人员管理A) 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员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严禁单独和无安全常识的劳务工上岗作业,人员进场后需先培训考核,培训考核合格发上岗证后方可183、上岗,凡经抽考不合格的,责令退场,并考核施工负责人。B) 劳务工不得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C) 劳务工不准单独使用各类在轨道上行走的作业小车。D) 营业线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严格培训、考试和考核,作业时必须穿(戴)防护服(带),并佩戴上岗证。E) 施工作业人员上下班必须有专人带队集体行走路肩,指定专人防护,不得在线路上行走。F) 施工作业应做到:a) 先防护后施工,严禁在无防护员和施工负责人的情况下盲目施工。b) 夜间作业时,应配备足够良好的照明和通信联络工具,作业照明采用固定和移动两种方式,并覆盖全部作业范围。c) 曲线地段和视线不良地段,必须增设中间184、防护员。d) 在区间作业来车时,应按有关规定下道避车。e) 特别要注意双线地段列车改反方向运行的人身安全,驻站联络员应及时报告列车运行的方向和车次。f)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绳。g) 电气化铁路区段施工时,高长杆件应水平通过,与接触网必须保证2m以上的安全距离。3) 桥涵施工A) 无己审批的施工方案不得开工。开工前必须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施工方案应着重考虑基础施工时营业线边坡的防护和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措施。施工中应严格按已经审批的施工方案作业,不允许打折扣执行或不执行施工方案,有特殊情况需改变施工方案时,必须按原方案审批程序完成审批后方可185、施工。B) 无经审批的开工报告书、未签订施工安全补充协议不得开工。开工报告必须手续齐全,按规定程序办理好后交一份复印件至安质部备案后方可施工;必须与相关的设备管理单位(如工务、电务、供电、通信、车站等)签订施工安全补充协议(或配合协议)并送相关部门审批,组织相关人员对协议条款进行记名学习,并按协议条款要求通知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到场配合后方可施工。C) 未进行安全预想活动不得开工。危险性较大的桥涵施工前应由项目经理组织参建的有关技术、施工、安全、作业区负责人、架子队长召开方案学习会议,并进行充分的安全预想活动,采取可靠的安全保证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应急预案配齐应急物资。D) 地下管线不明确不得186、动土。开挖基础及其他动土作业前必须探明地下管线位置,对影响施工或在基础范围内的管线应及时进行迁移或防护后方可施工。管线调查应采取设备管理单位派员现场确认为主,开挖探沟为辅的方式进行。对探明的地下管线插三角彩带旗进行标明,电缆周边各1m范围内用警示带围护,严禁机械开挖,需采取人要进行开挖作业。E) 拆除桥台护锥和涵洞八字墙前未按方案进行路基边坡防护不得施工。挖孔桩遇到流沙层时每次挖进深度不得大于0.5米。挖孔桩施工时要派线路工密切检查线路的几何尺寸,发现问题妥善处理。要加强与工务部门的联系配合,施工时应通知工务监督员到现场监护。F) 施工员不在现场指挥不得施工。施工员应与作业人员同时上下班。重要187、工点无人施工时应派巡守员看守工地。G) 营业线旁机械作业无防护员防护及未设置限界桩不得施工。施工地点及两头均应设防护员,防护员须规范着装并带齐防护用品,必要时应该派驻站联络员。临近营业线的施工必须设置限界桩,限界桩用高1.2m(入土30cm)的12以上钢筋设置,限界桩涂成黑白相间颜色,间距不得超过2m,限界桩间设上下两道警示带。机械不得侵入铁路限界,转臂时向营业线另一侧转臂,列车通过时禁止机械作业,防护员在列车通过时应发出明确的停止作业信号。机械任何部件与电力贯通线、接触网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H) 施工现场无抢险材料设备不得施工。施工现场应配备编织袋、道尺、起道机、洋镐、撬棍等相关材料及工188、具。I) 施工材料、设备、工具严禁堆放在铁路限界以内(钢轨外侧2米),材料堆放要平稳,必要时进行捆绑,有防倾倒措施。J) 自卸车在营业线旁卸沙石料时,车辆应保持与线路方向水平,尽量避免车辆向垂直营业线方向卸料,防止物料滚入铁路。动力机械设备应备齐维修工具,进入作业工点前要对设备进行检查,防止带病设备进入工地,作业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4) 营业线路基(含圬工)施工A) 无经审批的开工报告、未签定施工安全充协议不得开工。B) 未编制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不准施工。C) 地下管线不明不得动土。营业线边作业、开挖路基边坡台阶、粉喷桩施工、钻孔桩施工、机械挖掘作业等所有动土作业施工前,必须详细探明地下189、管线,并及时联系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进行迁移防护后方可动工。D) 施工员不在现场指挥不施工。E) 无防护员防护不得在营业线边施工。F) 营业线并行等高或超高地段机械施工或机械伸缩部分可能侵入铁路限界的施工,必须派设防护员进行监护,机械施工时执行列车通过时停止施工的制度,机械施工在未封锁线路情况下禁止侵入限界。机具应与高压线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G) 进行测量工作时必须派设防护员防护,测量用的花杆、塔尺等工具不得侵入限界,并与接触网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钢尺等金属物品不得同时放在两条钢轨上。H) 粉喷桩机械施工时应拉缆风绳,缆风绳朝营业线外侧拉,防止机械向营业线倾覆。I) 清除危石、砍伐树木时,190、应有供电部门人员配合。同时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树木倒向营业线和接触网。J) 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限界,并要堆放平稳,防止向铁路倾翻。K)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动用设备管理单位既有设备。确实需要动用时,应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L) 施工人员严禁行走铁路线路,严禁在线路上逗留、打闹,防护员、施工员发现上述问题要马上制止。M) 与营业线并行等高或超高地段必须设置防撞杆,防止机械失控冲进营业线,设置明显的限界桩绳,限界桩绳距离钢轨外侧要大于2米。N) 在营业线一侧填筑高路堤需挖台阶时,应有确保营业线稳固的措施。O) 在营业线旁开挖,挡护墙的基础有碍路基稳定时,应采用挖马口的方式,分段开191、挖随挖随砌,不得长距离连续开挖或长期不砌。当有坍塌可能时,应及时支撑,必要时进行回填反压。P) 对影响营业线路基稳定的工程,应避开雨季施工,确需在雨季施工的控制工程,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Q) 对临近营业线的山坡、堑坡的开挖应在注册项前完成主体及防护工程。确实不能完成的工程,必须采取有效可靠临时加固措施。5) 封锁施工A) 封锁施工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并明确相关安全措施交底,明确相 关岗位的人员和责任。B) 封锁施工由职务不低项目副经理级别的人员现场指挥。C) 封锁施工应根据铁路有关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护员、驻站联络员、防护员和驻站联络192、员必须持证上岗。D) 封锁施工前应由项目经理组织施工、技术、安全、防护、材料、设备、后勤、作业队长等人员召开施工封锁准备会,在会上明确相关人员的任务与职责,强调相关安全事项。E) 封锁施工防护办法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至第2.2.18条或技规的规定办理,施工前安全员应针对本次施工的实际情况明确相关的防护办法并以书面形式向防护员交底。驻站联络员要提早半小时到达车站与相关值班员和调度员取得联系,及时办理封锁手续。封锁开始和解除办法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16条办理。F) 封锁施工前不得超前进行施工作业。G) 夜间封锁施工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6) 线路施工A) 出工前,施工作业领193、导人和安全员要对各种机具进行检查,不得将有碍安全的机具带到工地使用。B) 线路施工作业,须在符合规定的施工领导人领导下进行。施工领导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布置安全事项。C) 在线路上进行下列作业时应注意:a) 多人在一起作业时应统一指挥,相互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工具碰撞伤人。b) 使用起道机时应两人配合,来车时不得抢撬。c) 多人分组捣固时,其前后距离应不少于3根轨枕。作业人员前脚不得伸出轨枕边缘。d) 使用撬棍拨道时,撬棍要插牢,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禁骑压或肩扛撬棍拨道。D) 使用撬棍翻动钢轨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操作,其他人员应远离撬棍和钢轨翻动方向。禁止用手翻动钢轨。E) 笨重、194、巨大的物件和可能损坏铁路设备、干扰行车的物体通过道口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经线路工长的许可;在站内还应经车站站长许可;在有轨电路的区段,还应经信号工长许可;在电气化区段,还应经供电工长许可,并在其协助指导下方可通过。F) 在自动闭塞和有轨电路区段施工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a) 养路机具、轻型车辆、万能道尺等,都必须有绝缘装置。b) 撬棍、起道机、拨道机及单轨小车手柄等,均要安装绝缘套管;取放工具、抬运钢轨、辙叉及金属料具,不得搭接两股钢轨及绝缘接头、引入线及轨距杆。G) 在车站内使用单轨小车及人力推运的轻型车辆时,须与车站值班员办理承认手续,并在其后各50m处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进195、行防护(单轨小车不得在靠站台一侧的钢轨上推行)。H) 装载材料、工具时应稳固,不得偏载、超载和超出限界;装载危险物品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I) 在区间装卸材料时,装卸车负责人应做好下列工作:a) 配备足够的装卸车人员、工具和信号用品。b) 夜间作业时,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c) 事先与行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工务调度员进行联系,确认到达车数、车型及到开时刻。d) 列车出发前,向卸料人员、司机及车长讲清作业计划、卸车起迄里程、信号联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e) 多个车辆卸车时,每辆车上指定一人担任组长,负责指挥卸车、开关车门、组织检查限界、清理道眼及做好未卸余料偏载时的整理工作。f) 卸车时,监督196、作业人员不得损坏线桥及信号等设备。g) 对笨重材料(如条石、片石、钢轨、混凝土枕等)禁止边走边卸(长轨车除外)。停车卸料时,车轮附近的材料要指定专人及时清理。每次卸车后开车前要认真检查,确认车门关好、材料堆放稳固、不侵入限界,方可发车。J) 组织卸料时,卸车负责人应严格掌握卸车位置,在下列地点禁止卸车:a) 道岔区。b) 无碴桥上(轨道吊卸轨除外)。c) 道口。d) 无底碴的新线路上。e) 信号机导管处。f) 站台处靠站台一侧。g) 线路两侧有大量堆积物地段。h) 双线区间,两线不在同一平面时,向高处一线卸料有可能侵入低线限界的地段。i) 邻线来车时,靠邻线的一侧。j) 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197、等,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每次卸车后,施工领导人应组织人员全面检查堆放情况,不符合规定或堆放不稳固的应立即整理。k) 钢轨组在线路上放置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普通线路木枕地段,可放在道床肩上或木枕头上,直线地段可放在道心里。放在道床肩部时,道碴应事先拉平。放在木枕头上时,两端至少各钉两个道钉,中间适当用道钉卡住。放在道心时,两端应弯向中心并用道钉固定,中间适当用道钉卡住。 普通线路混凝土枕地段,应放在道床肩上。直线地段也可放在道心里,两端用卡子卡在轨枕上或穿入木枕钉固,如钢轨组较长,中间适当穿入木枕钉固。 换出的钢轨一般应放在道床肩上或路肩上,混凝土枕地段允许临时放在道心。 道口、人行过道及平198、过道的道路路面上,一般情况下不得放置钢轨;特殊情况确需放置钢轨时应固定。l) 路肩堆放的砂石料,用料单位应经常检查、整理、严禁侵入限界。在河沙、石碴、炉渣等松散料堆上,严禁再卸片石等其他较笨重的材料。7) 电气化铁路区段施工A) 在电气化铁路的线路上,禁止人员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件,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接触网的各导线及其连接部位接触。B) 当接触网的绝缘不良时,在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可能出现高电压,故应避免与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相接触。C) 清除危石、危树时,应有供电部门人员配合。D) 在电气化区段通过或使用各种车辆、机具设备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所有作业人员和工具与接触网199、必须保持2m以上的距离。E) 在接触网5m范围内使用发电机、空压机、搅拌机、电焊机等机电设备时,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在可能带电部位,应有“高压危险”的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F) 在电气化区段,各种机械和车辆不准用水冲洗。G) 在电气化铁路上,车辆及其装载物通过时不得触动限界架、活动横板或吊链;汽车等货物车辆装载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5m;在装载物高度超过2m的货物上严禁坐人;高长杆件应水平通过。H) 在接触网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在其上挂有线头、绳索等物时,人员不准与之接触;当施工人员发现接触网断线时,应立即通知附近的接触网工区或电力调度员,并按规定设置停车防护信号加以防护,在接触网检修200、人员未到达前,应距断线接地处10米以外设置防护,禁止人员进入。I) 在电气化区段进行捣固作业应注意:a) 绝缘接头部分应加强捣固。b) 捣固和扒道床时,不要损坏轨道电路接续线,捣固时应注意防止砸坏。c) 钢轨与道床之间保持23cm的间隙,防止漏电。J) 在电气化区段进行起拨道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a) 起道高度单股不超过30mm。b) 拨道作业,线路中心位移不得超过30mm。c) 起道或拨道量超过上述规定时,须事先通知接触网工区予以配合。K) 临近电气化接触网支柱和拉线的开挖作业必须做好对支柱和拉线防护措施,并须请供电车间人员到场监督指导。8) 施工临时道口A) 营业线需设置施工临时道口,施工201、单位应与所在工务部门协商,经批准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B) 启用施工临时道口,应制订道口安全管理细则。C) 各种道口标志及栏木、护桩等,应保持齐全。D) 施工临时道口必须派专人看守和清扫;应按规定开关栏木和显示信号,保证铁路行车和汽车、行人的安全。E) 对间断看守的道口,应在靠近道口临时公路的明显处所设置开放时间牌。无人看守时,必须把栏杆放下并加锁。F) 道口启用后,使用单位应加强养护维修。若需延长使用时,应提前办理延长使用手续,用毕应及时拆除,恢复线路原状。G) 有人看守道口发生故障时,必须按照“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办理。9) 电缆探挖作业控制措施A) 施工准备:a) 熟悉设计内容,根202、据施工图进行测量放线,标注好施工范围;b) 设计需要迁改的地下管线,应及时通知迁改单位力争在工程开工前迁出施工范围以外;c) 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d) 与设备管理单位一起组织现场调查,由设备管理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电缆的数量和位置,及时做好标记,施工单位根据设备管理单位提供的资料,采用探测仪对地下管线的路径进行确认;探测的路径与设备管理单位提供的不一至时,重新进行标记并报设备管理单位;e) 电缆路径确认后,采用人工挖探沟的方式确定电缆的埋置深度,直线地段一般不大于50米挖一探沟,转点或埋置不规则时,应增加开挖探沟数量;将确认的管线路径绘制成示意图,报建设、监理单203、位;f) 将施工计划提前(不少于三天)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和迁改单位,提请设备管理单位派员现场监督、指导,共同把关;g) 提前做好施工过渡和防护方案,并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h) 项目部要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安全交底,并制订安全措施,明确责任;B) 施工过程控制:a) 施工负责人必须亲自到营业线旁施工现场组织、指挥;探挖电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了解基本的地下管线知识,掌握探挖电缆技能;探挖电缆作业人员必须由固定的人员担任,不得中途更换;b) 探挖工具必须用钝口工具,锄头、羊镐及铁铲等工具必须经过打磨,把刃口磨平。c) 靠近路基边坡的探挖槽在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回填,以免造成既有路基204、坍方。d) 设备管理单位和迁改单位配合人员未到施工现场前,不得施工;e) 地下电缆未探明和无防护方案、无应急措施的工点,禁止盲目开工;f) 探挖工具及人员均不得侵入铁路限界,在营业线边(离外轨5米范围)进行探挖作业应有防护员进行防护。g) 要根据已探明的路径,采取插标杆、挂小彩旗、设安全警戒绳、挂安全警示牌等措施;h) 施工时已挖出外露的电缆,不能及时迁改或埋设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重要部位必须派员24小时看守;i) 靠近电缆的工程,没有可靠的防护措施,一般不得采用机械施工;j) 施工中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不得私自处理。10) 防止机具、材料侵限措施A) 施工机具205、:a) 所有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上岗作业证书,方准上岗作业,严禁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和不熟悉该机械设备性能的人员操作;b) 施工作业前,项目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作业人员应对机械设备进行详细检查,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集中精力,严禁酒后操作和超劳作业;c) 施工机械进入营业线旁作业时,必须设置专职安全防护员,负责来车通知和警戒工作,列车通过施工地段时,禁止任何机械作业;d) 在与营业线相邻或平行地段作业时,任何机械存放或停留必须满足限界要求,直线地段不得小于2.44m,曲线地段按技规计算加宽值;e) 在临近营业线一侧使用机械206、作业时,必须设置黑白相间的限界桩;并挂安全警戒绳;f) 在场地狭窄、施工机械可能侵入营业线建筑接近限界的地段作业时,禁止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的臂杆、铲斗向营业线一侧作圆周运动,列车通过时,臂杆、铲斗等必须停在平行于线路方向的位置;g) 在营业线堑顶、边坡上作业时,靠营业线一侧必须留出不少于2m厚的隔墙,隔墙高度不少于1m,防止施工机械向营业线滑落;h) 在营业线旁行驶的运输车辆,应保持低速行驶,密切注意与营业线的限界距离,任何时候都不得碰撞安全限界桩而侵入限界,危及行车安全;i) 运输车辆通过临时道口时,必须服从道口看守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规定,严禁抢过道口;j) 施工207、机械和运输车辆不作业时必须停在指定地点,不得停放在坡道上,防止发生意外溜逸侵入铁路限界造成行车事故;k) 较笨重的施工机具需多人抬运过轨时,必须与车站值班员办理好承认登记手续,可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过轨作业,作业中必须设驻站联络员,并与工地有可靠的通讯联系,工地使用停车手信号防护;l) 重型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需一次性过轨时,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送所属设备管理单位审核,报铁路局运输处批准,过轨时应与车站值班员申请,经值班员同意后方可作业,有轨道电路的区段,还应报告电务部门。B) 材料堆放:a) 靠近营业线路堆放的材料应稳固,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道碴、片石、河沙等材料在轨面以下距钢轨外侧不小于810208、mm,坡度不陡于1:1;b) 钢轨在线路上放置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普通木枕线路,可单层放在道床肩上或枕木头上,直线地段可放在道心里。放在道床肩部时,道碴应事先整平;放在枕木头上时,离营业线钢轨外侧不少于150mm,两端至少各钉两个道钉,中间适当用道钉卡住;放在道心时,距钢轨头内侧不得小于300mm,两端弯向中心并用道钉固定,中间适当用道钉卡住; 普通混凝土枕地段,应放在道床肩上,直线地段也可放在道心里,两端用卡子卡在轨枕上或穿入木枕钉固; 换出的钢轨一般应放在道床肩上或路肩上,混凝土枕地段允许临时放在道心; 钢轨一般不得放置在道口、人行过道、平过道的道路路面上,特殊情况需放置钢轨时,允许放在209、钢轨外侧不小于1.0m并应固定;c) 换铺无缝线路或无缝线路更换钢轨时,准备换入的长轨应放在道床肩上,在桥梁上、道口、人行过道、平过道及信号机处应有固定措施;d) 换出的长轨原则上当天回收,当天不能回收时,可放在道床肩上或道心,每根长轨长度不得大于250m,两根长轨端部应相互错开并对钢轨进行固定,未回收前应每天派人巡检;e) 路肩上堆放的砂石料,应经常派人检查、整理,防止侵入限界。禁止在已卸的河砂、道碴等材料上再卸片石;f) 在桥梁人行道上堆放重物时,特别是整孔换铺混凝土枕或换铺轨排作业时,必须对桥梁状态进行全面调查,对桥梁结构、承载力、稳定性进行检算,当结果不能满足有关规范要求时,必须拆除旧210、的轨道结构后,才能上新的轨道结构;g) 在桥梁上堆放重物时,必须两边对称放置,防止偏载引起桥梁侧翻。C) 限界桩设置临近营业线的施工必须设置限界桩,限界桩用高1.2m(入土30cm)的12以上钢筋设置,限界桩涂成黑白相间颜色,间距不得超过2m,限界桩间设上下两道警示带。机械不得侵入铁路限界,转臂时向营业线另一侧转臂,列车通过时禁止机械作业,防护员在列车通过时应发出明确的停止作业信号。机械任何部件与电力贯通线、接触网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11) 确保铁路营业线爆破安全措施A) 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要求,根据工程数量、施工环境、爆破规模编制爆破方案,制定相应的安211、全防护措施、封锁时间等,报规定机构和运输部门审批。B) 爆破前应设好施工防护,驻站联络员在每次爆破前2h应向车站提出“申请施工爆破表”。C) 驻站联络员在接到现场准备就绪的报告后,向车站值班员提出请求爆破时间;当接到封锁命令后,双方进行签认,必须按调度命令进行施爆,严禁不请点施爆及追尾施爆。D) 炮响后爆破人员应按规定对炮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E) 爆破前线路应设防护,爆破后迅速清理轨道上及建筑限界以内的土、石,抢通线路。道床上泥碴不得超过轨面。F) 营业线旁的爆破作业必须采用控制爆破,主临空面不得正对营业线;G) 运行繁忙的营业线不宜使用导火索起爆,电化区段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应212、使用非电毫秒雷管,采用导爆管起爆;H) 营业线旁路堑石方爆破孔位和爆破参数要依据地形、地貌、岩石的坚硬程度及与营业的距离等因素确定;I) 根据试验掌握准确的装药量和合理的装药结构;J) 毫秒雷管的微差间隔时间要合理;K) 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爆破体与营业线较近时,对整个爆破作业区宜采用钢管(或钢轨)排架防护并与山体相联固定,在爆破面上一般采用胶管帘、尼龙防护网、草席、草垫、竹夹板、或草袋覆盖。L) 对爆破区内的既有设备加强保护,对线路钢轨和电缆盒宜采用旧枕木覆盖,对电化立柱宜绑竹架板防护。12) 确保封锁拨接安全正点措施A) 施工准备:a) 方案制订力求科学合理,每次封锁工作量力求尽量均衡;b213、) 施工单位必须成立施工领导小组,同时按施工地段或施工项目再分为若干个小组,并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c) 施工负责人组织全体作业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施工步骤和方法,明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职责分工;d) 合理安排劳动力,要根据作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体力情况、结合以往的施工经验确定;e) 切实做好材料准备,对施工所需的各类材料,要根据设计和现场实际情况,分施工地段和材料种类进行清理登记,分别堆放;f) 在封锁中需要利用的营业线上的轨料,应在封锁施工前做好调查,检查其是否满足再用轨的要求,并做好标记;g) 施工现场的工、机具备品必须准备齐全,小型机具必须214、有备用设备,对可能连电的作业工具必须加绝缘保护。B) 施工现场:a) 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必须由责任心强、业务熟悉、并经有关单位培训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担任;b) 封锁拨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不得超前,必须按施工慢行条件的要求进行准备作业;c) 对可能影响轨道电路和信号设备的准备作业,必须在电务人员指导配合下进行,不得随意拆除连接线及绝缘;d) 在无缝线路地段进行拨接施工,应先放散应力(必要时可先换铺普通线路),待拨接完工线路经养护基本稳定后再进行焊接锁定;e) 施工负责人接到封锁施工命令后,必须首先按调度命令所规定的范围通知防护员设置好施工防护后,方可向作业人员下达封锁施工命令;f) 封锁下道的215、材料和作业工具应堆码稳固,并不得侵入邻线的限界;g) 封锁施工完毕后,施工负责人应会同设备管理单位的负责人联合对施工地段进行检查,确认达到放行列车条件,通知工地防护员撤除封锁防护、挂好慢行牌后,方可通知驻站联络员登记消点,开通线路;h) 线路开通后,必须委派责任心、业务水平高的正式职工带领作业人员日夜进行检查、养护,养护24小时后,应移交设备管理单位接管。13) 确保顶涵施工安全措施A) 线路加固方案必须经过检算,并应考虑加固材料的新旧程度,保留一定的保险系数;并按规定报相关单位审批后方可施工。B) 施工中要随时观测营业线路与桥涵状态的变化;当需要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不得影响原有建(构)筑物的216、稳定。C) 当采用轨束梁加固线路时,轨束应用钢箍固紧,并向两端延伸涵身高度的1.5倍以上,枕木垛应满足地基承载力需要,当采用低高度便梁时,梁端支承处应垫硬木。D) 施工挖孔桩时,应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靠近道床侧应加高护壁起到支挡道床石碴作用,作业人员应在限界桩外施工。E) 营业线为无缝线路时,加固前应对线路进行锁定,否则对施工范围内的线路进行应力放散或临时更换成普通钢轨,再按方案加固;施工过程中要对施工范围前后各50m范围线路进行观测,夏季施工时要采用浇水措施防止线路胀轨。F) 应设置工地与临近车站间的联络电话,专人负责联系列车通过情况并及时通知工地,经常向运输部门汇报工地施工情况;G) 施工217、用的所有机械设备进场前应进行检修,进工地后必须置于铁路限界以外。H) 施工前应办理手续,顶进桥涵作业应在列车运行的间隔时间内进行,列车通过时,应停止挖土和顶进作业。I) 开挖工作坑时,坑顶缘距最外侧铁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3.2m ;当工作坑需要渡过汛期时,路基边坡应加固防护。J) 改造桥涵用框架式排架支撑时,应分段分层开挖,随挖随撑,并经常检查支撑,并经常检查支撑及线路的变化;当有异常时,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K) 顶进作业期间,应对营业线实行一列一检制度,并做好详细记录,及时整修线路,随时保持线路处于良好状态。L) 限速期间应设置速度测试仪记录通过列车的速度。M) 框架顶部应安装钢刃脚,顶进218、挖土应挖成台阶型,严禁挖神仙土。N) 当顶进作业时,传力柱和后背上不准站人,防止传力柱拱起弹出或后背意外伤人;传力柱长度超过4米时,应加设横梁。O) 顶进设备发生故障时,不得挖土;顶进暂停期间不能挖土;雨天可能影响路基稳定时不得挖土。P) 顶进现场必须备用相当数量的道碴、枕木、草袋、圆木,钢轨,一旦发现线路变形时,立即组织抢修,确保行车安全。Q) 顶进完成后,及时恢复线路,及时与工务部门办理线路移交手续。R) 汛期施工时应制定防洪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备齐应急物资,保证既有排水系统的畅通。14) 确保卸车安全措施A) 区间卸车:a) 卸车负责人必须由领工员以上领导担任;b) 区间卸车时,不准将机219、车与车辆摘离;c) 卸车地点不得是道口、桥梁、道岔、信号机、信号导管、及已卸有路料并堆放较多的地方;d) 多个车辆同时卸车时,每辆车上指定一人担任组长,负责指挥卸车、开关车门、组织检查限界、清理道眼和做好未卸余料载时的整理工作;e) 复线区间卸车不得侵入邻线限界,邻线有列车开过来时,应立即停止向邻线卸车;f) 卸车过程中需要移动列车时,卸车负责人检查卸料情况,确认材料不侵限,堆放稳固,车内材料不偏载时,由卸车负责人告知运转车长,经运转车长确认安全无事后,运转车长向司机显示移动调车信号;g) 卸车完毕后,卸车负责人会同运转车长对两侧卸料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由运转车长向司机显示发车信号;h)220、 列车开走后,卸车负责人应再次复查路料堆码是否稳固,限界是否符合要求,对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地段,立即组织清道,确保行车安全;B) 电气化区段卸车:a) 凡敞车装载的货物,必须停电后方可进行卸车;b) 由内燃机车牵引列车进入电化区段卸车时,应在列车进入区间前办妥停电手续;c) 由电力机车牵引列车进入区间卸车时,列车到达卸车地点停车后,由运转车长得到停电命令并确认后通知卸车负责人开始卸车,卸车前应先接地,卸车完毕清好道后,卸车负责人应确认所有作业人员均已离开危险区,拆除接地线,才能通知运转车长;d) 使用棚车、风动卸碴车装运的货物,允许在接触网带电时卸车;e) 平车装运的片石、钢轨,允许使用不长221、于0.8m的短撬棍在接触网带电情况下站在车上作业,但使用的工具不得高举过头部;C) 站内卸车:a) 在平坡或股道坡度不大于2.5时,允许不带机车卸车,但卸车前应放置好铁鞋,闸好手制动闸,方可开始卸车;b) 在有坡度的股道上卸车时,不允许人工推动车辆;c) 车辆不得跨过两端绝缘接头,以免影响邻线接发列车;d) 不得在道岔区、信号机、电缆盒地带卸车;禁止在站台处靠近站台一侧卸车。15) 确保人身安全措施a) 项目负责人应经常对作业人员进行人身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规章制度和有关安全操作技术;未经安全培训教育,不得上岗;上岗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营业线施工时必须有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员工带222、班,并设置好防护后方可施工。b) 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专人保管;储存时应与民居、烟火、水源隔离;搬运装卸及使用时,应慎防起火、爆炸和中毒;c) 野外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地带躲避,严禁在大树下、电杆旁、涵洞内躲避;d) 在区间步行上下班时,应在路肩或路旁走行;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过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站内作业必须行走道心时,前后必须设置专人防护;e) 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底、扒车或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休息时不准在钢轨、枕木头、道床边坡上坐卧;f) 使用撬棍翻动钢轨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操223、作,其他人员应远离撬棍和钢轨翻动方向,禁止用手翻动钢轨;g) 使用撬棍拨道时,撬棍要插牢,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禁骑压或肩扛撬棍拨道。h) 在电气化铁路施工时,人员及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16) 轻型车辆及小车使用安全措施A) 轻型车辆是指由随乘人员能随时撤出线路外的轻型轨道车及其他非机动轻型车辆。小车是指轨道检查仪、单轨小车、吊轨小车。轻型轨道车每年必须全面检修一次,按规定进行车轴探伤,经验收颁发合格证后,方可使用。B) 轻型车辆及小车仅昼间封锁施工作业时使用,不按列车办理;在夜间或遇降雾、暴风雨雪时,仅限于消除线路故障或执行特殊任务时使用,但必须有照明及停车信号装置,224、此时,轻型车辆应按列车办理。C) 轻型轨道车过岔速度不得超过15km/h,区间运行最高速度不得超过45km/h,并不得与重型轨道车连挂运行。轻型轨道车连挂拖车时,不得推进运行。D) 小车在昼间使用时,不按列车办理,需派设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要点及现场防护员到场后方可使用,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影响列车正常运行。夜间仅限于封锁施工时使用。E) 在轻型车辆及小车应放置在固定的安全地点并加锁,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认状态良好时,方可使用。F) 使用轻型车辆时,须取得车站值班员对使用时间的承认,填发轻型车辆使用书-附件六(在区间用电话联系时,双方分别填写),并须保证在承认使用时间内将其撤出线路以外。G) 使225、用各种小车时,负责人应了解列车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防护,并保证能在列车到达前撤出线路以外。在车站内使用装载较重的单轨小车及人力推进的轻型车辆时,须与车站值班员办理承认手续。H) 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a) 须有经使用单位指定的使用负责人;b) 轻型车辆具有年检合格证;c) 须有足够的人员,能随时将轻型车辆或小车撤出线路以外;d) 应备有防护信号、列车运行时刻表、钟表及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e) 轻型车辆应有制动装置(其他非机动轻型车辆根据需要安装);牵引拖车时,连挂处应使用自锁插销,拖车必须有专人负责制动;f) 在有轨道电路的线路或道岔上运行时,应有绝缘车轴或绝缘垫。I) 在226、区间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应按下列规定防护:a) 轻型车辆运行中,须显示停车手信号,并注意瞭望。b) 在线路上人力推行小车时,应派防护人员在车辆前后方向,按线路最大速度等级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位置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如瞭望条件不良,应增设中间防护人员。c) 在双线地段遇有邻线来车时,应暂时收回停车手信号,待列车通过后再显示。d) 轻型车辆遇特殊情况不能在承认时间内撤出线路,或小车不能随时撤出线路时,在车辆或小车前后方向按线路最大速度等级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位置放置响墩,以停车手信号防护。在设置防护的同时,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车站值班员或列车司机紧急停车。e) 小车跟随列车后面运227、行时,应与列车尾部保持大于500 m的距离。J) 在车站内使用装载较重的单轨小车及人力推运的轻型车辆时,须与车站值班员办理承认手续,并在其前后各50m处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进行防护。单轨小车原则上不得在邻近站台的一侧钢轨上推行。K) 单轨小车原则上不得在邻近站台的一侧钢轨上推行。17) 防护信号标志A) 信号是指示列车运行及调车作业的命令,有关行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信号显示方式及使用方法,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外的信号显示方式,须经铁道部批准,方可采用。地区性联系用的手信号,由铁路局批准。B) 铁路信号分为视觉信号和听觉信号。视觉信号的基本颜色: 红色停车。 黄228、色注意或减低速度。 绿色按规定速度运行。听觉信号:号角、口笛、响墩发出的音响和机车、轨道车的鸣笛声。C) 视觉信号分为昼间、夜间及昼夜通用信号。在昼间遇降雾、暴风雨雪及其他情况,致使停车信号显示距离不足1000m,注意或减速信号显示距离不足400m,调车信号及调车手信号显示距离不足200m时,应使用夜间信号。隧道内只采用夜间或昼夜通用信号。铁路沿线及站内,禁止设置妨碍确认信号的红、黄、绿色的装饰彩布、标语和灯光。在规定的信号显示距离内,不准种植影响信号显示的树木。对影响信号显示的树木,其处理办法,由铁路局规定。D) 防护中使用的移动信号有:a) 停车信号昼间红色方牌;夜间柱上红色灯光b) 减速229、信号昼间黄色圆牌;夜间柱上黄色灯光。减速信号牌黄底黑字,应标明列车限制速度施工及其限速区段在原减速信号牌前方按不同速度等级的紧急制动距离增设特快旅客列车减速信号牌,昼间与夜间均为黄底黑“T”字圆牌。c) 减速防护地段终端信号昼间绿色圆牌;夜间柱上绿色灯光。在单线区间,司机在昼间应看线路右侧减速信号牌背面的绿色圆牌,在夜间应看柱上的绿色灯光。E) 防护中使用的信号标志有:a) 作业标,设在施工线路及其邻线距施工地点两端5001000m处。司机见此标志须提高警惕,长声鸣笛。b) 减速地点标,设在需要减速地点的两端各20 m处。正面表示列车应按规定限速通过地段的始点,背面表示列车应按规定限速通过地段230、的终点。F) 防护中使用的手信号有:a) 停车信号:要求列车停车。昼间展开的红色信号旗;夜间红色灯光。昼间无红色信号旗时,两臂高举头上向两侧急剧摇动;夜间无红色灯光时,用白色灯光上下急剧摇动。b) 减速信号:要求列车降低到要求的速度。昼间展开的黄色信号旗;夜间黄色灯光。昼间无黄色信号旗时,用绿色信号旗下压数次;夜间无黄色灯光时,用白色或绿色灯光下压数次。G) 防护中使用的遮断信号有:a) 遮断色灯信号机显示一个红色灯光不准列车越过该信号机;不着灯时,不起信号作用。b) 遮断信号机的预告信号机显示一个黄色灯光表示遮断信号机显示红色灯光,不着灯时,不起信号作用。H) 铁路道口标志 用意以警告车辆驾231、驶人注意慢行或及时停车。有人看守铁路道口标志,设在车辆驾驶人不易发现的道口以前适当位置;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标志,设在无人看守铁路道口以前适当位置。I) 停车让行标志表示车辆必须在停止线以外停车陈望,确认安全后,才准许通行。标志形状为八角形,颜色为红底白字。停车让行标志在下列情况下设置:a) 与交通量较大的干路平交的支路路口;b) 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c) 其他需要设置的地方。18) 附件:A) 司机操作手安全守则;B) 营业线上(旁)作业安全交底单、大型机械施工签认单、动土作业签认单等三类作业签认单。附件一: 司机操作手安全守则(此件张贴在司机室醒目处)1、司机、操作手要经过营业线安全培训,经考232、核合格后持证上岗。2、坚决服从防护员指挥,对任何人特别是防护员发出的停止指令要立即无条件执行。无防护员不得开动机械或车辆,不得进行任何作业。3、机械进场、移动、搬动必须要有安全员、防护员旁监护,并由施工员指挥。4、严格执行列车通过时停止作业的规定。5、未确认地下管线已迁移完毕或未弄清地下管线走向要拒绝执行任何人员发出的动土作业指令。警示带围护范围之内严禁机械作业。6、机械、车辆不得侵入铁路限界(铁路线外股钢轨外侧2.5米)。7、严禁酒后上岗。8、机械任何部件要与架空电力线路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机械作业时要时刻注意高空障碍物。9、不准在铁路边用水冲洗车辆。10、要经常检查机械、车辆制动及刹车装置233、,确保装置处于正常状态。11、违反以上守则的,视其情况给予100至1000元罚款。不遵守以上守则造成事故的,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立即开除出司机、操作手岗位!并不得在广珠项目部施工中从事其他工作。 12、下班后机械上锁,钥匙交施工员负责保管。司机凭“大型机械施工签认”单方向施工员领取钥匙。4.22防洪、防台管理制度防汛防台管理目标确保每年的防汛防台工作万无一失,保证水中工程安全度汛并减少对河道的影响,防止高空作业不受台风影响,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切实减小汛期及台风季节影响而带来的经济损失。防汛防台管理原则坚持防汛防台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过程控制;全面履行、责任追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常备234、不解,防抢结合;自控为主、监控为辅的原则。编制依据及修订以国家有关防汛防台法律、法规以及业主、上级机关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本工程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为依据制定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定期修订颁布实施。防汛防台组织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工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工程技术部承担防汛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承担防台办公室,汛期及台风季节期间,两办公室均在项目部的领导下,协调各部门切实做防汛防台工作。各工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汛防台工作落实,工区经理为现场防汛防台第一责任人,整个项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防汛防台各项准备1. 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及报审工作。由各工区工程技术部门根据现场235、实际编制、修订,完成后报项目部审核并报监理或业主单位审批。2. 召开专题防汛防台会议,全面部署和落实防汛防台工作。各工区经理为现场防汛防台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具体落实,实现防汛防台领导现场负责制,防汛防台值班人员为防汛防台现场直接责任人。3. 汛前或台风到来之前,全面落实检查制度。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组织前期的安全检查,责成各工区对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并具体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4. 全面落实前期物资储备、资金应急保障及设备定检制度。每年汛前或台风到来之前,由物资部门对物资储备进行现场检查清理并组织落实;合同财务部门及时划拨防汛防台专项资金作为应急保障;物资部门对防汛防台设备设236、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防汛防台设备设施100%可调、可靠。5. 做好预案修订、演练和学习。按相关职责,由安质部组织演练和过程中的修订,完善后及时组织学习,真正达到各级防汛防台人员明确责任,熟悉流程和运行操作方法,提高应急处理能力。6. 定期召开防汛防台例会制度,对防汛防台工作进行部署、总结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7. 做好防汛防台抢险准备。防汛防台出现险情,各部门、人员均要无条件服从统一指挥,防汛防台车辆完好待命,保证随时可调,防汛防台以及值班个人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出现险情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到位。8. 落实好防汛防台值班制度。防汛防台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缺岗或调班,特殊情况需要237、经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批准。防汛防台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加强巡视检查,如实填写各种记录表格,记载防汛防台重要电话通知并及时传达。防汛防台值班人员就保障通讯畅通,不得随意占用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可根据现场汛情或台风影响情况,结合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要求,确定是否上报,紧急情况下,值班人员可决定先启动预案再向上报告。9. 防汛防台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防汛防台现场管理制度防汛防台值班由各级防汛防台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防汛防台当班领导对当班期间的防汛防台全面负责领导,工区防汛防台值班人员负责防汛防台相关日常统计上报工作,执行项目部等上级部门的调度指令,承担抢险任务和相关防汛防台的统计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238、防汛防台工作。防汛防台奖惩制度1. 对在防汛防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专项奖励和表彰。2. 对应值防汛防台班的人员未到岗到位情况,将给予一定经济处罚,造成后果的按相关制度追究相应责任,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视情况给予直接责任人相应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按上级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 抢险期间,项目部、各工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全部到岗,协同抢险,紧急情况,项目部及工区全员参加,以防汛防台通知准,通知到位拒不到位抢险的一律进行处罚。4. 出现其他违反防汛防台规定的情况,视其情节由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作出处理决定。防汛防台总结表彰制度每年防汛防台结束后239、,由项目部负责组织总结表彰大会,对当年度防汛防台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找出差距,对防汛防台先进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4.23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管理制度总则1. 目的对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行有效管理,预防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和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所使用的各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3. 职责(1) 物资装备部负责对本工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使用的监督指导管理。质量安全部负责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进行检查监督。(2) 工区物资装备科负责对工程项目涉及的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运输、使用等管理(火工品的静态管理),并应填写240、危险化学品清单。(3) 工区工程技术科负责对工程项目涉及的火工品的动态管理。(4) 工区质量安全科负责施工现场、生活区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5) 工区仓库负责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清点、入库、存放、记录、建立台账、出库登记等工作。(6) 架子队负责按照规定安全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采购管理1. 工程技术科根据工程进度提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需求计划,物资装备科根据需求计划制定购置计划(或向业主的领取计划);优先选择低污染、低毒性、低腐蚀性等产品,并核实供方的经营许可证,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并将信息传递给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运输保卫安全工作。2. 物资装备241、科采购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合格证和安全使用说明书及环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要求的有关规定。3. 具体采购程序执行总队物资管理规定。运输管理1. 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工区应组织运输、保管、使用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执行国家、军队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确保运输安全。2. 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工区主管领导要严格审批请领报告和运输计划,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运输情况,及时处理运输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3. 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工区物质装备科应周密制定运输方案和发生意外时的处置预案。4. 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242、需要地方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配合的,应当事先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协商,按规定选定符合安全要求的装卸场所和运输工具,确定运输的方式、路线、时间、安全警戒等事宜。5.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运输任务应当选派政治可靠、业务熟悉的人员执行。6. 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速度、间距行驶,遵守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发生遇外情况或者事故时,应当按照规定或预案果断处置和及时上报。7. 用汽车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车厢应整洁,不得放有铁器,装载不得超过容许载重量的三分之二,车速不得超过20km/h。8. 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其相互间的距离在平243、坦道路上不得少于50m,坡道上不得少于300m。9.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运输、押运及卸货应由有经验的单位或人员进行。押运人员应当熟悉所押运物品的种类、数量、性质和装载情况,掌握处置意外情况的方式、方法,坚守押运岗位,认真履行职责。10. 运输、装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每人每次不超过25kg。11. 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物品,不得违背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12.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13. 引爆器材(特指雷管)和其他爆破器材244、不能混装、混运。14.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专车运送、专人押运,不得搭载其他物资和人员。不得使用自卸卡车、拖车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输易燃易爆品、油品及化学品,如用柴油车运输,应有防止产生静电火花的措施。15. 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严禁接近明火、蒸汽、高温、电源、磁场以及其他易燃危险品,如中途停车,必须离开民房、桥梁。储存管理1.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种类、数量贮存,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存储。2.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贮存应建立台帐,对物品的名称、数量及入库日期进行记录,并定期清点。填写危险物品使用跟踪卡。3. 储存单位要按照规定的职责,作好易燃易爆245、品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仓库(室)以及相关安全防范和监控设施(设备)的建设、维修和管理工作,确保仓储安全。4.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贮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规范。5.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应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柜)内,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贮存。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贮存室内存放。6.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专用仓库,应根据物品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措施。7.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应设置明显的标识牌,标明物品的名称、种类246、规格、品牌、产地、出厂日期、有效期、生产单位和供货单位,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巨毒”、“易燃”、“易爆”、“禁压”等警示牌。8.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应防止泄漏。要设置必要的泄露处置设施、制定周密的泄露处置预案,发生泄露时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9. 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10.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11. 各种气瓶的存放,要距离明火10m以上,搬动时不能碰撞。氧气瓶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其相距应在5m以上。12.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存247、储仓库(室)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禁带火种”等禁火警告标志。13.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存储位置应尽可能远离居民生活区、学校、工厂、机关、繁华街道等人烟稠密区域。14.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存储仓库(室)应设专职警卫,制订并执行严格的值班、警卫制度。发现物品缺数、被盗或者存在安全隐患时,应按程序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控制事态发展。15. 进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存储仓库(室)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必须安装阻火器。16.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存储仓库(室)必须采用合格的防爆灯具和防爆电气设备,并有经防爆电器主管检验部门核发的防爆合格证。无电源仓库采用带有自给式蓄电池的本质安全型、增248、安型、隔爆型的可携式灯具。不准使用电缆供电的可携式照明灯具。17.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存储仓库必须设置合理、可靠的防雷避雷设施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18. 对入库产品应检查其内外包装是否完整无损坏,乙炔气瓶、氧气瓶是否加垫圈及防护罩,液化气阀门是否完好无泄露等。所有领出库房的易燃易爆品都必须录入出库记录。19.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因仓储时间过长、受潮等原因导致失效的,要严格按照职责和权限在规定的场所进行销毁作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处理过期失效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20. 火工品库房的设置执行集团爆破器材管理规定。发放管理1. 应由专人负责发放,无论发放数量大小都要进行登记、建立台249、账,对领用人、日期、品种、数量、领用时间及回收情况登记台帐。2. 使用单位必须填写危险物品领用申请表,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领取和作用。使用管理1.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报项目领导批准。工区主管对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请示应当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准。2. 发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台帐,对领用物品、数量、领用人及领用日期进行登记。3. 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品应采取双人领退、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制度。4. 应根据工程进度和工作的实际需要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领用数量。5. 严格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场所要严防火灾发生,250、要有必要的火灾防范设施。6. 使用爆炸物品时,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爆炸物品使用计划,按照有关安全规定设置作业场,指定现场负责人,设立警戒岗哨、信号和标志。7. 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熟悉爆炸物品的性能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作业。8. 使用爆炸物品必须严格执行领取、清退制度,按照使用定额领取,作业后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按照规定立即退回入库入帐,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剩余的爆炸物品私自收存。9. 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完成作业后,必须彻底清理作业现场。对未爆炸的残留爆炸物品应当按照规定就地销毁,严禁在作业场遗留未爆炸的爆炸物品。10.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251、有关操作规程或产品使用说明执行。11. 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应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12. 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应防止泄漏。13. 各种气瓶在使用时,要距离明火10M以上,搬动时不能碰撞。氧气瓶要有瓶盖,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曝晒、倒置、平放,与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14. 对各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废弃物,应在现场规定位置存放,定期对其回收或处理。15. 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品应建立跟踪卡,实现入库、出库、运输、使用、回收等所有环节的全程控制,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做到手续齐备、合乎程序、严格把关、万无一失。紧急情况的准备及处置1. 根据易燃易爆有毒有252、害物品的种类及数量,配备适当种类及数量的应急器材。2. 发生危险品遗洒时,应及时处理、清理干净,防止给环境造成污染对人员造成伤害。3. 在化学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及使用过程中发生危险或重大事故,执行相应的应急预案。监督检查项目部、工区相关部门和分管人员各负其责不定期对各工区、架子队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发现不符合要有记录,提出有效整改,并督促、检查落实整改情况。4.24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总则1. 为加强用电管理,严防电气事故发生,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确保生产与生活的顺利进行,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制定本制度。2. 本制度适253、用于项目部及所属工区、架子队的用电管理。职责1. 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负责对特殊工程或重点工程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报总工程师审批。2. 质量安全部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 工区经理对本单位的用电安全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并组织人员对用电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4. 工区总工程师、架子队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并向下级单位进行交底。5. 施工员与作业班组长负责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实施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254、符合性、安全性检查。6. 电工职责(1) 电工必须掌握电工基础知识和本工种技能,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并进行体检,做到持证上岗。(2) 作业时必须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3) 严格按照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4) 熟悉现场电气设备安装位置、特性、电气控制原理及操作方法;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确保用电安全。(5) 在未查明故障及未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准盲目送电或试机。(6) 做好电气维修工作记录。一般规定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保护系统的三相五线制,宜使用五芯电缆;应实施照明动力分路供电的方式,配备动力、照明的专用分配电箱。2.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必须自行设置255、总配电箱或柜,不得直接以供电局提供的电源系统上向各分配电箱供电。3. 各类配电箱中的熔断器内严禁使用不符合原规格熔体作保护,必须使用专用的熔片,并做到与实际使用负荷相匹配。4. 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漏电开关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0.1S,潮湿和有介质场所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0.1S;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5.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采用不小于1.5mm铁板制作且防雨、防尘并设锁,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和无蒸汽、无腐蚀介质、无外来固体物撞击、无强烈振动的场所,装设应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在坚固的支架上,不得使用256、木制箱体和随地放置,严禁箱体倾斜15度以上使用。6. 总配电箱(室)应尽量靠近电源,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场所,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箱体距地安装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7. 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接地体宜采用角钢、圆钢或钢管,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保护零线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8. 所有电气设备箱体及固定支架、用电机械设备及传动部件、小型机具及照明器具外壳等金属体必须做接零保护;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且截面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9257、. 临时用电线路宜采用电力电缆,电缆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采用架空线路时,线路的档距、线间距、跨越障碍物安全距离、线截面与规格等应符合规范要求。10. 所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必须经验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11. 在架空线路下方,不得搭建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12. 外电线路安全距离不满足规定要求,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13. 施工现场内的塔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之外,应安装防雷装置。14.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15. 各类用电设备或电动工具必须258、按规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绝缘电阻的测试,并作好记录,与其他各类电气维修记录一并存档备查。用电方案管理1.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在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2.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3. 临时用电施组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1) 现场勘探。(2)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3) 进行负荷计算。(4) 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5)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6)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4.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259、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5.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本单位负责人和监理批准后实施。6. 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施工用电规定1. 外电线路(1)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与线路最小安全操作距离,要求如下表: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5-220KV33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5681015(2) 现场施工道路与外电线路交叉时路面与路线最低点的垂直最小距离要求如下表: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KV最小垂直距离(M)677(3) 达不到以上规定时必须采取260、防护措施,如设置屏障、围栏、防护架或防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2. 架空线路(1) 架空线路敷设必须有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及电杆布置图、线路走向图。(2)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铝线,其截面铜线大于10mm2、铝线大于16mm2。(3) 在一个档距内每一层架空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小于0.3M。(4) 电杆宜采用混凝土杆,混凝土不得露筋,环向不得裂缝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不小于130mm。(5) 电杆埋设深度应达杆长110加0.5M,但在松软土质应采用卡盘加固。(6) 板线宜采用镀锌铁丝,其截面不得小于3mm24,板线与电杆的夹角应在30261、度至46度之间,板线埋设深度不得小于1M,绝缘子应放在板线离地面2.5M以上,尽可能设在上离电杆尽头1M处。(7) 因受地形环境影响不能装设板线时可采用撑杆,自身板线其撑杆,埋深不小于0.8M,底部应设垫底盘木或石块,撑杆与电杆夹角宜30度,自身板线应有牢固的基础。(8) 进户线离地高度不得小于2.5M,档距不得有接头,所有架空线对接塔接应符合电工工艺要求,大容量线路对接搭接宜采用导电胶。(9) 要定期检查架空线路,发现严重老化烧断应调换或降级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转。(10) 架空线路不得随意拆除板线或重复接地装置,确因工程影响的板线、电线,应有电气技术人员编写拆除板线、接地装置的措施方案,并报262、经质量安全部门同意。(11) 带电作业应办理作业票,做好防护措施,严格遵照工艺要求施工。(12) 架空线末端零线应重复接地,防止中心点漂移或断线。3. 电缆线路(1) 电缆线使用前应对电缆进行绝缘测试,并且检查电否破损老化,严重老化电缆经电气技术人员确定后方可报废,破损和一般老化应加绝缘包扎,但不得采用黑包布包扎,对对接电缆不得受拉力。(2)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支线在转弯处和隐蔽处应有明显标志牌。(3) 电缆埋设后施工作业点在电缆走向面施工时,电缆应及时移位或架空,不得永久埋设。(4) 电缆线不得用来作电焊线之用,不得超负荷运行,严禁使用金属线绑扎固定电缆。(5) 263、电缆架空时应用电杆或支架支起,两点间距离应保证电缆自重负荷承受力,最大弧度时距地不得小于2.5M,电缆接头不得受张力,严禁电缆带电搭接对接施工。4. 配电箱、拖线箱(1) 总配电箱设置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放置,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地区,用电设备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宜大于5M。(2)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严禁放置在有积水低坑和开挖区中心地带。(3) 配电箱、开关箱制作应符合标准,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不得采用木板配电箱。(4) 施工范围内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合格证书、说明书和配线图。264、(5) 使用单位应对配电箱、开关箱实行统一管理,制定借用、使用、赔偿管理制度。(6) 配电箱不得随意变动,电器规格、接线形式,熔断器熔体应与负荷相匹,漏电开关、配电箱每周二次进行检查和试验。5. 电动机械(手持电动工具)(1) 选购电动机械、手持电动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2) 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与机械设备应统一编号,并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3) 借用电动工具必须完好无损,I类电动工具应配有绝缘手套。(4) 每台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随机开头和漏电开头。(5) 电动机械修理必须是有证电工,修理完毕绝缘进265、行一次测试和检查。(6) 电动工具负荷线必须选用多股铜芯橡皮护套电缆,其中绿黄双色线只能作保护接零或重复接地,插头必须完整,接线必须正确。(7) 中心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供电,电动机外壳必须接零,而且机具必须接地,对振动较大机具需二点接地。(8) 每台机具随机开关必须有防雨措施和箱子。(9) 机具和机具的接地不得串连连接,且相互应作电气联接。(10) 塔式电动机械与外电线路必须保持安全距离。(11) 每日工作前必须对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开关制动器进行空载检查。(12) 每次施工前应对漏电开关作一次和试验,发现失灵漏电开关必须立即更换,无漏电开关或漏电开关失灵不得使用电动工具。(13) 电焊机266、一次侧电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必须加装防护罩。(14) 二次侧电线必须按电工工艺要求接线,严禁二次侧电线碰外壳,桩头螺栓必须拧紧防止发热燃烧。(15) 焊机、机械放置在防雨通风良好地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品,集控焊机应于开关对应编号(三台以上)。(16) 潜水泵电源线中间不得有接头,每台潜水泵必须有二级漏电保护并且有专人看管,使用前应对漏电保护开关作一次试验。(17) 潜水泵电源线不得承受拉力,应采用绳子来拖拉。6. 室内照明(1) 宿舍临建、木工棚、钢筋场等正常温度就选用开启式照明器,浴室、蒸饭间等温度较高应选用防水防尘型灯具,油库危险品仓库灰尘车间应根据危险等级选择防爆型灯具。(2) 灯具267、设置位置应离地2.5M以上,2.5M以下应有隔离措施。(3) 每一单相回路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应超过25只,并且应装熔断器保护。(4) 防水型、防爆型灯具电线应穿电线管,电线管应接地。(5) 车间及大面积照明灯应固定,周围不得有易燃物品,灯罩壳搭保护。(6) 室内照明严禁长明灯,开关插座保持完好无缺,不得乱拉乱接电源。7. 室外照明(1) 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2) 采用照明灯塔的其平台四边有栏杆,并能容二人操作的作业面,修理塔照明灯具应二人,其中一人监护,一人维修,防止误送电。(3) 现场照明灯具、开关应有防雨措施,开关箱应有熔断器及隔离开关。8. 特殊照明(1) 金属容器、268、锅炉、特别潮湿的场所电压不大于13V,遂道、人防工程、地下室等电压不大于36V。(2) 13V、36V变压器不得进入上述区域,并且要有人监护。(3) 上述场所采用电动工具的,施工人员必须穿绝缘鞋、靴,严禁赤脚。(4) 照明变压器采用11变压器,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5) 行灯必须采用36V低压电,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插头应与于施工用电220V插座不能相匹配。电工作业规定1. 电工必须是经医生鉴定具备本职业身体素质和经专业教育培训合格持上岗证的人员,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2. 熟悉现场电气设备安装位置、特性、电气控制原理及操作方269、法,严格按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作业。3. 在现场电气维修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不允许单人操作。4. 原则不许带电作业,必要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物上。5. 正确掌握和操作停、送电顺序,履行操作前的检查和操作后的验电程序。停电刀闸操作把手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6. 电源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有电,不得触及电气设备,以防突然来电。7. 在使用仪表测试电路时,应先调好仪表相应档位,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测试。8. 维修设备时,必须首先通知操作人员,在停车后切断设备电源,把熔断器取下,挂上标示牌,方可进行检修工作。检修完毕应及时通知操作人员。9. 270、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可能通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确保安全稳妥。10. 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11. 禁止使用普通铜丝、铝丝代替熔断器。12. 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做好电工维修工作记录。现场电气设施安全防护1. 在建工程和其它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否则必须采取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防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2. 当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不能满足规范要求与各种管线、道路的安全距离或无护套防护时;必须采取隔热、防压、防碰撞、防挂等措施271、。4. 按规范规定在电线路或机械设备做好防雷接地装置。5. 在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内,集聚在机械设备上或金属构件上的静电,应采取接地泄漏措施。6. 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3级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并应加设网栏,防止鼠害。7.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设备、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必须按要求做保护接零。电气设施使用与维护1. 所有的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2. 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272、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绝缘鞋、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3.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4.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1)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2)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5.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专人负责管理。6.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7. 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各类用电人员的规定要求,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8. 各类配电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不得挂接其273、它临时用电设备,严禁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替换熔断器,箱体和进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9. 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室内应配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机扑救。各类用电人员上岗要求1. 专业电工应持证上岗。2.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3.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经常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4.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5.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6.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274、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安全用电技术档案1.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2. 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资料。3. 技术交底资料。4.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5. 电气设备的调试记录。6.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7. 定期检(复)查记录。8.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4.25安全资料管理制度总则1. 项目部、工区、架子队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均要安排专职人员管理安全生产内业资料。所归档的资料要求齐全、真实、客观地反映现场的情况。2. 各类安全文件的收发、分类、编号、编写、审核、批准、发布、评审与更新、作废文件的处理、外来文件的控制、文件的管理和归档、文件和资料的上报均执行集团275、(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中的文件控制程序。3. 各类安全记录建立、收集、填写、更改、标识、查阅、借阅、流转、归档、贮存、保存期限、处理、移交均执行集团(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中的记录控制程序。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的收集须建立的安全生产内业资料主要有(不限于):1. 根据工程特点、工作需要,收集、整理与安全管理相关的法规、标准、制度、办法等其他要求,形成法规标准清单,为日常工作提供支持和依据。2. 本项目相关安全管理办法、制度和措施,贯彻执行情况,取得效果、存在问题等。3. 铁道部、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公司内部的文件、通报、通知、电传等安全文电资料。4. 安全责任书、安全协议书等。276、5. 安全教育培训资料(计划、内容、授课人员、学习人员、考试成绩、发证情况、评价)。6. 安全检查资料(检查时间、内容、存在问题、处理意见、整改情况)。7. 安全苗头、事故台帐(情况简介、原因分析、定性、处罚情况)。8. 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技术复杂、高危的项目,单独编制技术措施,并送监理审核签字。9. 安全技术交底。10. 各类安全总结、安全活动总结、汇报、通报、安全报表等资料。11. 安全考核、奖惩资料。12. 安全分析例会记录。13. 有关安全预案及演练记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洪抢险预案等。14.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措施有关记录。15. 特殊工种档案建立。特殊工种管理档案应包括277、特殊工种人员情况一览表(内容包括单位、姓名、性别、专业工种、工种证号、发证时间、发证单位、证件有效期等),特殊工种的上岗证。16. 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有关资料。各类安全资料的传送1. 公司内部各类质量资料、总结和报表公司内部安全资料、总结和报表按业主质量安全各类资料上报的通知要求进行上报。2.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类安全资料、总结、报表需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类安全资料、总结、报表,项目部单独发文进行规范要求。3. 其它资料其它资料根据项目部文件通知要求进行上报。4. 要求(1) 各单位按项目部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及时收集上报各类资料及数据。(2) 对收集的各类资料及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形成文件,278、文件要如实反映有关的安全情况,各类资料要真实可靠,不得编制虚假安全资料。(3) 形成文件后按职责分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各级领导要履行签字手续,不得用电脑打印名字。(4) 各类上报资料、文件、报表均在进行书面上报的同时,发送一份电子邮件至项目部质量安全部邮箱。项目部将对各单位上报情况进行统计、评价,结果作为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具体按照安全考核及奖惩办法的内容进行)。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一制冷系统1压缩机组4AV10台42冷凝器LN-70台13贮氨器ZA-1.5台14桶泵组合ZWB-1.5台15氨液分离器AF-65台16集油279、器JY-219台17空气分离器KF-32台18紧急泄氨器JX-108台19冷风机KLL-250台810冷风机KLD-150台411冷风机KLD-100台212阀门套8613电磁阀套614管道及支架吨18.615管道及设备保温m32216管道保温包扎镀锌板吨1.617附件套1二气调系统1中空纤维制氮机CA-30B台12二氧化碳洗涤器GA-15台13气动电磁阀D100台144电脑控制系统CNJK-406台15信号转换器8线台16果心温度探头台77库气平衡袋5 m3个78库气安全阀液封式个79小活塞空压机0.05/7台110PVC管套111附件套1三水冷系统1冷却塔DBNL3-100台22水泵SBL80-160I台23水泵SBL50-160I台24阀门套305管道及支架吨2.86附件套1四电仪控系统1电器控制柜套12照明系统套13电线电缆套14桥架管线套15附件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