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上下班等.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977815
2024-09-03
5页
31.67KB
1、科技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上下班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出勤和休假管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第二章 职责第三条 用人部门的职责(一) 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及休假管理:(二)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请休假事宜进行审核。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的职责(一) 负责制定公司考勤休假制度并推进制度的实施;(二) 负责对公司员工请休假事宜进行复核;(三) 负责对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理;第五条 总经理的职责(一)负责审批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二)负责审批公司员工的请休假事宜。第三章 工作时间第六条 公司正常工作时间指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时间。正常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因法定节假日需要调整的,按国家的放假安排执行。第四章 上下班考勤管理第七条 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一) 迟到是指于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后上班的情形。(二) 早退是指于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前下班的情形。(三) 旷工是指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超过30分钟的情形,旷工以半天(4小时)为单位,不足半天的视为半天。 第八条 打卡:(一) 每天许打卡两次,早上上班前打卡一次,下午下班后打卡一次;(二) 除公司总经理及经总经理3、书面批准的人员不用打卡外,其他人员均需要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打考勤卡。第九条 签卡管理:(一) 员工因考勤卡遗失、忘记打卡、无效打卡或因公外出等原因而未有正常出勤记录的,应按以下规定签卡:1. 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备记录,总经理负责签卡;2. 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实并注明员工出勤异常原因并根据以下情况,建议总经理决定是否签卡,符合规定的予以签卡,不符合规定的则按旷工或事假处理(按事假处理的,必须补办请假手续)。A. 员工因公或其他客观原因不能打卡的,可以签卡;B. 员工因本人原因忘记打卡的,每月签卡限5次以内(含),超过5次的没漏打卡一次视为缺勤1小时;4. 因公外出未能及时打卡或出差的人员,可由人4、力资源部将依据事前收到签批有效的出差申请单进行签卡。第五章 加班规定第十条 日常加班:(一) 员工加班均按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计算加班费;(二) 非由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不计加班费,由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可安排调休,无法调休的则计算加班费。第十一条 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正常上班工资的3倍计发加班费。第十二条 员工加班须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呈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属当天晚上加班的,必须在17:30以前交人力资源部,节假日加班的,须于加班前一天下班前交给人力资源部。考勤管理人员在计算员工加班时间时,须认真核对加班申请时数与实际加班时数是否一致:(一) 当实际加班时数少于5、申请加班时数的,按照实际加班时数计算加班;(二) 当实际加班时数多于申请加班时数的,加班部门须在加班的第二天(节假日顺延)按实际加班时数重新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计算加班工时;否则将按照原申请时数计算;(三) 员工加班时必须打上下班卡的,如没打卡或打卡记录不全的需办理签卡手续,否则一律作未加班处理。第十三条 加班工时以小时为最小单位,不足一小时的不予计算。第六章 放假考勤规定第十四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第十五条 公司春节放假期间,放假期间员工可用有薪休假顶替放假时间,按有薪假天数计算工资。第七章 请假规定第十六条 员工请假的情形可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6、产假、工伤假、年休假等。(一) 事假:请假人须在请假单上如实写明请假原因; (二) 病假:须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收费单等原件交人力资源部核实,就诊时间或病休证明时间必须与请假时间相吻合;(三)婚假:根据公家相关规定执行;(四)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死亡的,可请丧假,其中有薪假为三天。员工假后上班时,须提供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等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五)产假:持有准生证的女性员工可请产假98天。员工假后上班时,须提供准生证、出生证明交人力资源部核实。(六)工伤假: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属于工伤的情形,经人力资源部书面申报总经理批准可作为工伤处理。伤者入住当地社会保险管理7、机构指定的医院,并持医院证明方可进行休假。(7)年休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请假程序:请假申请人填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参照请假单)人力资源部复核人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一) 员工请假时,正常情况下应先填写请假申请单(附表一),按照审批权限交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复核,总经理进行最终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二) 如遇紧急事件无法亲自履行请假手续时,必须以电话、邮件、短信等形式报告部门负责人,经同意后由他人代为办理请假手续。第十八条 凡请假超过5天的,一般情况下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以便部门安排工作。第十九条 员工请假期间需提前回公司上班的,需到人力资源部考勤管理8、人员处办理销假手续。第二十条 员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假期的,须提前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部门人员代为办理延假手续,并于原假期到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超出原请假时间的部分,按照旷工处理。第八章 考勤纪律及处罚第二十一条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时间累计在30分钟以内的不列入出勤工时计算,累计达到30分钟的根据实际情况核算出勤工时。第二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对迟到、早退等违规行为及时记录,报送总经理进行处理。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多次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人员,按薪酬管理制度及员工手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第九章 考勤记录管理第二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妥善保存考勤记录,保存要求如下:(一) 各类考勤记录保存期限为两年;(二) 有专门的地方存放并按部门进行分类、标识;(三) 有保密要求,未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其他部门人员不得查阅、复印;(四) 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第二十八条 超过保存期限的考勤记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集中销毁。第十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附表一 请假申请单 HR-012附表二 加班申请单 HR-013附表三 出差申请单 HR-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