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出勤员工假期加班倒休.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976937
2024-09-03
20页
91.43KB
1、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出勤、员工假期、 加班倒休)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建立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升办公效率,规范公司考勤管理流程及员工请休假审批环节,全面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建立高效、全面的管理体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岗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人员、临时工等)以及在本公司工作的其他人员。第一部分 考勤及出勤管理一、工时制度根据公司整体运营管理需要,公司实行两种工时制度,分别为:标准工时制度和综合工2、时制度(不定时工时制度)。1、 标准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是确定每日的定额工作时间以及每周工作天数的基本工作制度。该工时制适用于公司本部工作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专业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除外)。根据现行管理制度,员工每日的标准作息时间为:上午 8:30-12:00 下午 13:00-17:00 (午休 12:00-13:00)如遇特殊情况,公司有权临时调整工作时间及作息时间,届时,标准作息时间将以调整后的作息时间为准。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应提前做好个人事务处理,提前到岗做好工作准备。正常情况下,员工应在标准作息时间所限定的午休时间就餐或安排个人事务。如遇紧急公务,应先行处理公务,待公务处理3、完毕后,再行午休。对因此所占用的午休时间,可视公务处理情况,适当推迟。2、 综合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综合工时制度或不定时工时制度系因工作特性而采取的机动作业的特殊工作制度。该工时制度主要适用于公司本部高级管理人员、驻外岗位人员以及其他机动作业人员。执行综合工作制的员工,其作息时间依据其所在部门或办事处的班次确定。二、考勤记录(一)考勤记录方式1、 标准工时制度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一律采取打卡方式,作为法定考勤记录的方式。目前,有效的打卡方式包括: 指纹打卡:此种打卡方式作为公司基本的考勤记录方式,原则上,所有员工均须采取此种方式,于每日上下班时记录考勤。 考勤机打卡:此种方式将作为指纹4、打卡的补充方式,对于因故确实无法进行指纹辨别的员工,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可在特定时期,暂时实行考勤机打卡。待障碍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指纹打卡。对于采取此种方式打卡的员工,应于每日上下班时在考勤卡的相应位置记录考勤。对于因岗位或业务需要,不适宜或不便于打卡记录考勤的员工,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人事行政部及总经办核准后,可采取考勤表勾划考勤或其它考勤备案方式。2、 综合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员工,一律采取考勤表勾划考勤的方式,以勾划考勤替代打卡。由员工本人于每天上下班亲自勾划考勤,月末集中申报。(二)考勤记录次数法定的考勤记录次数至少为二次,即员工每日上下班至少应当有二次考勤5、记录。不足二次的,一律视为漏打卡或遗漏考勤记录。附注:员工因公外出未归造成考勤记录少于二次的,也视为漏打卡。对于外出确定不归的员工,应当于离岗之时,及时记录考勤。三、漏打卡的处理员工应于每天上下班时及时打卡,以保证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如遗忘打卡或因公外出未归造成未能打卡的,将依据下列规定处理:1、 当月出现三次(含三次)以下漏打卡:员工须于当月考勤统计前,填写“考勤异常调整单”(详见附件一),说明原因,经部门经理核准后,相应的考勤记录时间将调整为正常出勤时间。2、 当月出现三次以上、五次以下漏打卡:其中,前三次漏打卡记录,依据上款规定处理;其余漏打卡记录,每次漏打卡计为一次迟到/早退,并依据6、迟到/早退的扣薪标准(最低扣薪标准)予以扣薪。3、 当月出现五次以上漏打卡:其中,前三次漏打卡记录,依据上款规定,由部门经理核定调整出勤时间;超出三次的部分,每漏打卡一次计为事假半天,依据事假扣薪标准予以扣薪。四、考勤异常的处理员工迟于正常上班时间到岗或者在正常下班时间前离岗,由此产生的考勤记录时间与正常工作时间发生的冲突,称为考勤异常。发生考勤异常,应根据产生异常的原因,分别做出不同的处理。(一)迟到、早退的处理员工非因工作原因,迟于正常上班时间到岗的,视为迟到;员工非因工作原因,早于正常下班时间离岗的,视为早退。员工发生迟到、早退,依据下列规定予以扣薪:1、 迟到或早退在15分钟(含15分7、钟)以内的:按照10元/次予以扣薪;2、 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的:按照20元/次予以扣薪;3、 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以上的:按照事假半天予以扣薪。(二)非因个人原因造成考勤异常的处理发生下列情况造成考勤异常的,不计为迟到或早退:1、 员工因工作关系造成晚于正常上班时间打卡的;2、 员工因公外出不再返岗造成早于正常下班时间打卡的;3、 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导致员工打卡时间与正常出勤时间不符的;4、 因班车行驶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致使乘载员工打卡时间与正常出勤时间不符的(此款仅限于允许乘坐班车人员)。发生上述情况之一的,员工应于月末考勤统计前,填写“考勤异常调整单”(详见附件一),8、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未按时提交的,所发生的考勤异常,将按照迟到、早退的相关规定处理。五、旷工处理员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岗工作,或者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发生当日计为旷工:1、 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或外出的; 2、 未履行休假手续或者休假手续未履行完毕导致休假申请尚未生效,而擅自离岗的;3、 采取不正当手段,伪造、涂改、骗取休假证明的;4、 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正常工作的;5、 以手机短信等非正常途径申请休假,未得到上级主管人员获准的;6、 符合旷工行为的其它情形。员工发生旷工的,应依据下列规定予以扣薪:1、 正常情况下,员工旷工当9、日,按照其正常工资标准的三倍予以扣薪;2、 员工年度旷工累计达到15天或者连续旷工达到5日,公司在扣除其相应工资的同时,有权单方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考勤的计薪与付薪(一)付薪标准法定的考勤记录方式将作为每位员工付薪的唯一标准,人事行政部将根据员工打卡记录或考勤表勾划记录,为员工进行出勤统计,并依据统计结果进行薪资制单。公司严禁任何员工以任何理由,托、代他人打卡或记录考勤。违者,打卡当天,托、代人员均以旷工处理。(二)考勤申报及付薪流程1、 人事行政部将于每月定期进行当月考勤公示。员工可根据公示内容,审查、核对自己的出勤情况(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员工,授权其所在办10、事处自行审查、核对考勤)。2、 各部门或各办事处员工对当月的出勤记录进行整理、申报,履行相应的审核手续,于当月考勤统计日前予以提报。3、 人事行政部根据员工的法定出勤记录以及员工提报,进行员工出勤核查,编制月度考勤统计表。4、 人事行政部根据考勤统计表,进行薪资制单,呈报审批,并根据审批结果进行付薪。各部门或各办事处须在考勤统计日截止前全部提交标志员工正常出勤的相关单证,以便人事行政部及时进行薪资制单。逾期,人事行政部不再受理,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出勤统计及薪资计算。因此产生的计薪/付薪差异,从下月薪资中予以调整。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所在部门或所在办事处自行承担。第四部分 员工假期管理一、假期的种11、类根据假期用途、管理流程以及各类假期的薪资处理方式不同,将各类假期分为以下三类:(1)带薪假;(2)扣薪假;(3)公假。各类假期对应的主要假别如下:假期类别分类标准所包括的假别备 注带薪假各类福利假期婚假、丧假、女员工孕产期假、陪产假、探亲假、带薪年休假详见福利管理制度扣薪假扣减收入的请休假病假、事假公 假因公务产生的未出勤公务出差、因公外出二、休假审批原则1、 除突发疾病外,各类假期均实行“预先核准制”。申请人员须在各类假期的规定时间内,填写“休假申请单”(详见附件二),提前办理审批手续,经核准后,依据核准时间予以休假。2、 员工休假期达到三天(含三天)以上的,休假人员应事先觅妥职务代理人,12、并由该职务代理人在“休假申请单”的相应位置签字确认。3、 员工休假返岗后第一天,应向公司人事行政部履行“销假”手续,登记销假返岗时间。附注:鉴于各办事处的运营特性,驻外员工休假,暂不执行销假程序,由所在办事处主管、经理监督其按时返岗。人事行政部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员工擅自变更休假时间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人员进行相应处罚。4、 为确保各部门及各办事处工作的有效开展,除特殊情况外,各部门、各办事处休假人数不得超过本部门或本办事处在岗人数的30%(一人休假超出30%比例限定的除外)。5、 员工申请休假应依据“休假审批权限”逐级履行审批手续,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休假申请不生效。员13、工擅自离岗的,离岗期间计为旷工。6、 员工申请休假时间与核准时间不符的,以最终核准时间为准。员工应当遵照核准时间休假,擅自变更核准时间的,变更部分按旷工处理。三、休假审批权限(一)公司本部人员休假审批权限(二)办事处驻外人员休假审批权限(三)特殊情况下的审批权限员工因突发事件或紧急事件,无法履行某一审批环节的,将依据下列规定执行:1、 申请休假天数在三天(含三天)以内的,如发生突发急病等情况,确实无法事先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口头告知上一级主管人员,由该主管人员逐级呈报至相关核准人员。待员工返岗后二日内,补办休假手续。2、 申请休假天数在三天以上的,应当口头告知上一级主管人员,由该主管人员代为履14、行后续审批环节。未审批生效的,休假期间按旷工处理。第一章 带薪假根据福利管理制度,员工可享受的带薪休假包括以下几类:(1)婚假;(2)丧假;(3)女员工孕产期各类休假;(4)陪产假/生育护理假;(5)探亲假;(6)带薪年休假。上述假期的休假管理及其相应福利待遇,详见福利管理制度。第二章 扣薪假管理一、病假管理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离岗休养的,可以申请病假。(一)病假的认定与生效1、 二天(含二天)以内的病假:由部门经理认定,员工不必提交医院证明;2、 二天以上的病假:需提交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原件,方可认定为病假;3、 员工连续休假达10日或者累计休假达到20日:需提15、交公司指定医院的休假证明原件,方可认定为病假。4、 休假期达到国家法定医疗期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复查,并根据复查结果予以认定。员工未提交规定休假证明的,其休假期间按事假处理。附注:一级医院、社区医院、非公立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不作为法定有效证明。(二)病假的核算标准病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最小休假单位为2小时。除突发急病外,申请病假需提前一天履行休假审批程序,并将审批合格的“休假申请单”提交至人事行政部。(三)病假期间的薪资支付1、 未进入医疗期的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正常情况下,员工病假期间按照员工标准薪酬的50%计发。2、 进入医疗期的病假工资支付标准员工自进入医疗期开始,病假期间只发16、放80%的基本工资及工龄工资。进入医疗期的员工,不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福利以及依据福利管理制度规定,不再享受的相关福利。二、事假管理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或家庭事务,不能正常出勤的,可以申请事假。(一)事假的核算标准事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最小休假单位为2小时。申请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填写“休假申请单”,履行相关审批环节,并于休假前将“休假申请单”提交人事行政部。(二)事假的限定期限1、 年度事假总天数的限定正常情况下,员工全年可享受的扣薪事假总天数为24天。无正当理由,超出部分,公司不再予以审批。如遇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可以适当调整事假天数。员工通过加班倒休、带薪年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不计入17、上述限定范围内。2、 首次入职员工扣薪事假天数的折算首次入职的新员工,如其入职时间不足一年的,其首年可享受的扣薪事假天数将依据下列标准予以折算:首年可享受的扣薪事假天数=员工首年应当工作的天数/全年正常工作总天数*24天据此计算出的数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并进行四舍五入。折算出的天数,将作为员工首年应享受的事假总天数。(三)事假期间的薪资支付1、 限定期限内的事假薪资限定天数内的事假为无薪假,依据员工休假时间相应扣发员工的等额薪资。2、 超出限定期限的事假薪资员工事假超出限定天数且经核准可以休假的,超出部分的休假,按双倍工资标准扣发。(限定范围内的事假,依据前款规定执行)。(四)事假的特殊审批程18、序员工年度休假期限超出限定期限的,超出部分的假期,其所在部门及相关部门均不再具有审批生效权力,其休假申请必须逐级呈报,直至总经理审批后生效。第三章 公假管理一、出差管理员工确因工作及业务需要,离开办公地点所在城市的,视为出差。有关出差的管理规定,详见出差管理规定。二、公务外出管理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或既定工作时间内,因公务外出且未达到出差标准的,视为公务外出。有关公务外出的管理规定,详见公务外出管理规定。第三部分 加班与倒休管理一、加班的种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班分为以下三类:(1)延时加班;(2)休息日加班;(3)法定节假日加班。二、加班的认定执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在既定工作时19、间以外继续工作的视为加班。执行弹性工作制的员工,其工作时间依据其所在部门或办事处的班次确定,不另行计算加班。出现下列情形的之一,员工所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属于加班:1、 员工工作职责内,应完成而未完成工作造成工作时间延长的;2、 为完成绩效指标或业务提成指标而额外付出的工作时间;3、 公司或员工所在部门、办事处组织的非工作性活动,占用下班时间或休息时间的; 4、 参加各类岗位技能或管理技能培训而额外支付的工时;5、 出差期间的路途时间以及在途往返时间;6、 加班时间未达到标准起算时间的;7、 加班未经审批生效而擅自滞留工作岗位,由此产生的工时延长或休息日、节假日工作时间的;8、 根据所发生的情况20、,不宜或不符合认定加班的其他情形。三、加班工时的起算时间1、 延时加班的起算时间以员工正常下班时间向后推顺延0.5小时为该员工延时加班的起算时间。依据现行作息时间,即员工在17:30分之后的加班,计入加班工时。公司根据运营管理需要,临时调整上下班时间的,以调整后的时间为标准作息时间,并在此基础上向后顺延0.5小时为加班的起算时间。2、 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起算时间员工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以该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加班工时,不另设定起算时间。如员工连续加班工时超出4小时的,应依据作息时间规定,相应扣除午休时间。根据现行作息时间,即员工加班在4小时以上的,应相应扣除1小时的午休时间。四21、加班的处理除法定节假日加班外,其余加班一律按1:1比例安排倒休,用于冲抵员工的病假、事假。对于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公司可根据实际运营管理需要,酌情考虑支付加班补贴或者安排倒休。五、加班及倒休的申报流程(一)加班的申报流程1、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不属于加班的情形除外),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详见附件三),经相关人员核准后,方可加班。未经核准,所产生的工时增加无效。确因公务紧急,无法事先履行核准手续的,员工可先行加班,待加班后第二日,填写“加班申请单”,补办加班核准手续。2、 员工加班后,应根据加班的到岗、离岗记录,在“加班申请单”的相应位置注明实际加班时间,并妥善保管,以备存查。附注:22、审批生效的“加班申请单”,由员工本人自行保留,待员工申请倒休时,一并提报。(二)倒休的申报流程1、 员工申请加班倒休时,应事先填写“倒休备案单”(详见附件四),同时,将需要冲抵的“加班申请单”附后,一并呈报。2、 员工依据休假审批权限及审批流程,办理倒休审批手续。未履行完毕,不得执行倒休。3、 人事行政部根据“加班申请单”及“倒休备案单”所列出勤情况进行核查、备案。对于无加班申请或丢失加班申请单的倒休,不予核定。六、其它管理规定1、 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及业务需要,有权安排员工加班。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安排,无正当理由或未经核准,拒绝加班、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2、 加班的最小申报单位为1小时,不足23、1小时的加班,不计入加班工时。3、 副主任级别以上的管理人员,所产生的加班工时报酬,从其岗位工资或职务津贴中体现,非法定节假日不再另计加班补贴或安排倒休。(代理上述职务的相关人员,参照此规定执行)4、 员工的加班工时,原则上应在二个月内倒休完毕,未休部分视为放弃。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倒休的,由该员工所在部门经理申请延长,经人事行政部核准后,可相应延长倒休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四个月。5、 员工倒休天数在七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授权总经办审批生效,不再呈报至总经理。附注:为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本制度实施之前尚未倒休的加班,将持续有效至xx年4月30日。第五部分 附 则1、 本制度自 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一年后,人事行政部将根据试行情况,正式颁行考勤管理制度。2、 本制度关联制度如下:(1)福利管理制度;(2)孕产期女员工岗位安置及休假管理规定;(3)出差管理规定;(4)外出管理规定。3、 本制度试行过程中,人事行政部可根据运营管理需要,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相关实施细则与本制度一并运行,人事行政部享有最终解释权。表单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