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培训中心及员工定期培训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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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培训中心及员工定期培训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 条第 项的规定制订。 第二条 教育实施的宗旨与目的如下: (一)加强人事管理,培养员工的知识与技能,提高员工素质,使员工能科学有效地完成工作,并成为自强不息的从业人员。 (二)使员工深刻认识到本公司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并进一步激发员工的求知欲和创造性。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教育培训分为不定期培训与定期培训两种。 第四条 本公司所属员工均应接受本办法所规定的教育培训,不得有意回避。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2、的教育培训由各科室主管部门对所属员工负责实施。 第六条 各单位主管应拟定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切实推行。 第七条 各单位主管应经常督导所属员工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门书籍以提高其处理业务的速度与能力,充实员工处理业务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可以指定期限,以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 第二章 定期培训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定期培训每年两次,分别在四、五月中旬和十、十一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可以视其实际情况分别安排。 第九条 各部门由主管拟定教育培训计划,会同总务科分别安排日程,并聘请专家或邀请各单位领导协助讲习。 第十条 定期培训依其性质、内容分为普通员工培训班(一般员工)和高级员工培训班(股长以上干部)3、,也可以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合并举办。 第十一条 高级员工培训班分为专修班及研修班,由董事长根据其必要性随时设训,其教育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二条 普通员工培训班又分为普通班和技术班。普通班的教育内容包括一般实务(公务概况、公司各种规章、各部门职责、事务处理程序等)、营业人员的素质教育以及新员工的上岗教育等。 第十三条 技术班的教育内容除应包括一般实务外,还应包括有关技术管理方面内容的培训,以及与计算机相关的知识。 第十四条 高级员工专修班的教育内容包括业务企划、经营管理、领导艺术、员工管理、企业文化等有关主管必修的知识与技能。 第十五条 高级员工研修班的教育内容除包括专修班的内容外,还包括法规4、常识,设计课程,如何切实配合工作进度,以控制资材节省用料,如何提高技术水准等,并视实际需要制订研修课题。 第十六条 各级教育培训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七条 各单位主管实施教育培训的成果列为平时业绩考核纪录,以作年终业绩考核的资料。成绩特优的员工,可呈请选派赴国外实习或考察。 第十八条 凡受训人员于接获调训通知时,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经该单位主管出具证明得申请免以受训外,应于指定时间内向主管单位报到。 第十九条 教育培训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在总公司内实施。 第二十条 凡受训期间,除由公司供膳外不给其他津贴。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培训中心管理办法 (一)凡经培训中心(以5、下简称本中心)召训的新进及在职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二)本公司员工接获召训通知时,应准时报到。逾时以旷职论。因公而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 (三)受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提出其单位主管的证明,否则以旷职论。 (四)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 1.迟到、早退达四次者,以旷职半天论。 2.迟到、早退达四次以上八次以下者,以旷职一天论。 (五)受训期间以在本中心膳宿为原则,但因情况特殊经本中心核准者不在此限。 (六)受训学员晚上十时以前应归宿,未按时归宿者,以旷职半天论。 (七)本中心环境应随时保持整洁,并由公推的班长指派值日员负责维持。 (八)本中心6、寝室内严禁抽烟、饮酒、赌博、喧闹等事件发生。 (九)上课时间禁止会客或接听电话,但紧急事故除外。 会客时间定为: 1.中午:12时至14时 2.下午:17时至20时 (十)本办法由培训中心依实际需要制定。员工岗前培训规定一、总则 第一条 岗前培训之宗旨系要使新进人员了解公司概况及介绍公司规章制度,便于新进人员能更快胜任未来工作。 第二条 凡公司新进人员必须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其具体实施均需依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历史。 2.公司业务。 3.公司组织机构。 4.讲解公司管理规则。 5.所担任业务工作介绍、业务知识。第四条 凡新进人员应给予七7、至十天讲习,每隔一周举行一次。 第五条 新进人员的讲习,人事单位应事先制定日程安排计划表,培训进度记录表及工作技能评定标准表。二、培训阶段 第六条 对于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按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公司总部的培训。 2.分支机构的培训。 3.实地训练。 第七条 公司总部的培训最重要的是知识的获得并着重使受训者了解下列各点: 1.公司的状况。 2.参观公司的各部门及受训者未来的工作岗位。 3.介绍其岗位特征及如何与其他部门配合。 4.熟悉公司产品的性能、包装及价格。 5.市场销售情况的分析。 6.对市场上同类产品及厂家要有相应的了解。 7.聘请专家实施口才培训。 第八条 主持公司总部8、培训的人员,应对受训者的优、缺点做出评语提供给他未来的技术培训和实地培训负责人作为参考资料。 第九条 新进人员在接受公司总部培训之后,必须紧接着实地见习。 第十条 分支机构的培训重点在于受训者未来实际工作技术的学习,并应在下列几方面加强培训:1.使受训者了解其未来工作情况范围。 2.了解每天的例行工作和非例行工作。 3.强调时间与效率的重要性。 4.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第十一条 分支机构培训的负责人员必须是新进人员未来的主管和实地培训的负责人。 第十二条 分支机构培训的示范者必须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正确的技术,切忌教导新进人员投机取巧的方法。 第十三条 分支机构培训必须与实地培训密切配合9、。第十四条 实地培训即为见习期,是在一位资深员工的指导下实际去从事未来所负担的工作。第十五条 实地培训应尽量让受训者表现练习,指导员仅是在旁协助,待受训者做完某项工作后再告诉他应改进的地方。 第十六条 凡担任实地指导培训的人员,公司一律发给特殊奖金,以促使其更好地指导受训者。 第十七条 为有效地利用时间和达到培训目的,对于上述三个阶段的培训,要酌情灵活运用,混合安排拟定培训计划。三、培训内容 第十八条 岗前培训的内容应随着各单位的性质、工作区分由各单位自行决定,但都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建立有关方面的知识体系。 2.有关技术方面的培训。 3.一些制度、程序方面的培训。 4.新进人员态度与自信心的培训。 第十九条 对新进人员首先必须建立其所须知道的一切知识包括公司的结构、目标、政策、产品及其特质、市场情况的分析,使其对公司工作性质及进展先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和心理准备。 第二十条 对新进人员应予以“程序规定”培训,培训对于时间的支配和工作的计划能力作适当的组织和配合,按一定的程序来达成工作的目标。 第二十一条 新进人员接受上述各条培训后,需给予“态度与信念”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态度与信念”培训的宗旨在于使新进人员对于公司、顾客、工作岗位上的态度有乐观、积极、充满信心与活力的态度和热诚服务的信念。四、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应随时加以修改。第 9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