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业有限公司员工安全手册含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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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xxx铜业有限公司员工安全手册xxxx铜业有限公司前 言管理的规则是先有行为标准,后有执行行为。也就是要达到事事有章可循,就要让管理行为用规章制度说话,用规章制度管理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执行正确、执行有序和执行有效。为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程序、工作有标准、检查有制度、问题有处理、处理有结果的目的。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编写了员工安全手册,并做到人手一册。这不仅是干部、职工可以认真学习、对照准守的标准,同时也为各级安全培训准备了较完备的教材。手册围绕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目标,并对为实现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目标所要开展的各项活动作出了规定2、。这些活动的重点是针对现存的或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危险适时地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每位员工都是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对自己、他人、设备及环境的安全负责。公司要求所有员工遵守安全规则,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配合公司安全规则的履行和避免事故及事故隐患的发生。希望此书能够成为每位员工的良师益友,通过学习进一步落实好“完善制度、练好功夫、突出责任、夯实基础、强化执行、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的安全工作要求,使xxxx的生产经营与安全环保相互促进,和谐发展。xxxx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录1-封面2-公司简介3-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4-手册说明5-安全责任制6-安全管理制度7-安全操作规程8-消防灭火救援9-劳动卫生3、安全10-安全法规企业概况xxxx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是中国铝业公司与xx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xx市国资委)于2005年12月28日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xxxx设立后,对xx铜加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集团)主体资产实施了重组,通过承担xx集团全部实体债务,整体受让了xx集团主体资产,从而承续了xx集团主体资产五十年发展形成的产业基础。xxxx现有资产体系包括铜精炼、铜镍材加工、铝镁材加工、有色加工设备制造等生产系统和配套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重有色金属检测试验中心等辅助系统。拥有设备7000余台(套)、总重27300余吨。主要产品有铜镍及其合金板、4、带、箔、管、棒、型、线材;铝镁板带材;电解铜、金、银及稀有金属等。可生产有色加工材合金牌号175余个,品种760余个,规格上万种。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军工、冶金、电子、机电、纺织、交通、建筑、化工、轻工、能源等国民经济各部门和行业。公司拥有从德国、美国、法国、意大利等十二个国家引进的近60台(套)先进的设备和检测仪器,企业整体技术装备水平居国际先进水平。公司地址: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公司网址: 传 真: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遵守法律法规、预防环境污染、控制安全隐患、降低健康风险、节约资源能源、实施持续改进。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有关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5、规和其他要求,人人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预防环境污染:加强全员环保教育,提高全员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预防环境污染,营造优美和谐的环境,杜绝污染事故发生。控制安全隐患:制定安全预防措施,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坚决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降低健康风险:辨识危险源,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采取控制措施使其危险性最小,从而达到最佳的安全程度。节约资源能源:承诺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及设备,节约自然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造福子孙后代。实施持续改进:增强满足要求的循环活动的能力,持续不断地改进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使企业持续提升环境和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6、实现可持续发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1、重伤、工亡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1以下;2、新增职业病控制在0.2以下;3、重大消防、厂内交通事故为零;4、全员安全教育率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事故隐患整改率在98的基础上每年提高0.1个百分点。手册说明本手册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纲领文件,由总经理批准颁布执行。手册由生产部负责统一管理、发放,任何人不得将手册提供给公司以外的人员。手册持有者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将手册归还生产部并办理核收登记手续。本手册适用于xxxx铜业有限公司铜、镍及其合金铸造及加工产品;铝、镁及合金铸造加工产品;冶炼产品;铜、铝制品、铜冶炼副产品7、仪器仪表、金属工艺品的生产;机电设备的制造、安装、检修;理化检验,科研与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公司生产的产品和相关技术的出口,公司生产所用原辅材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活动和服务管理过程及所涉及xxxx12个职能部室、13个二级单位及其工作场所。职能部室、二级单位包括:办公室、策划部、市场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生产部、质量部、装备部、纪委(审计监察部)、武装保卫部、企业文化部(团委)、工会、熔铸厂、铜板带厂、管棒厂、铝镁板带厂、冶炼厂、动力厂、检测中心、机电设备修造公司、物资供应公司、销售公司、技术中心、物资配送中心、高精度电子铜板带项目部等单位。安全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8、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落实安全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xxxx及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xxxx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 法定代表人安全职责1、作为9、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xxxx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xxxx安全生产动态。3、支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赋予安全生产部门管理权利,定期听取xxxx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第六条 党委书记安全职责1、对安全工作负监督、保证的领导责任。副书记协助书记抓好宣传党和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证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2、积极支持行政领导在重大的或带全局性的安全工作问题上的决策,并保证决策的贯彻实施。3、负责对党员进行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把安全生产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列为评选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10、的条件之一。4、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党员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事故情节、责任大小,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5、支持和指导团组织积极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活动。第七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xxxx安全生产动态,制定xxxx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目标,对xxxx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2、在制定、实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同时,审定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3、建立健全xxxx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xxxx安全生产委员会。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4、检查并考核副职和所属二级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11、制落实情况。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建立职责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6、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xxxx的重大安全活动。第八条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xxxx安全生产动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xxxx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协助总经理贯彻落实xxxx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3、在参与编制和审核重大工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审批安全技术12、管理措施。组织制定xxxx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4、每月组织召开xxxx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态,确定阶段性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5、每季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6、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建立安全生产专用基金,实行专款专用。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8、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第九条 设备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13、原则,对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2、审批机动、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机动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机动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4、负责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5、定期召开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机动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6、组织机动设备系统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第十条 经营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2、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其执14、行情况。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供应的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5、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第十一条 人事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2、负责审批人事、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4、负责审批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5、把安全工作业绩作15、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第十二条 工程(基建)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程(基建)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2、负责审批工程(基建)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负责落实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中的安全措施,贯彻执行“三同时”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三同时”审查,并落实整改措施,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4、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必须包括安全责任条款。5、组织或参加工程(基建)系统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报上一级有关部门。6、16、组织工程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工程(基建)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第十三条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xxxx安全生产动态,协助总经理认真做好xxxx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作为xxxx技术负责人,对本xxxx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2、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3、审查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4、审查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技术鉴定和提出技术性的改17、进措施。6、副总工程师根据业务分工,承担相应的安全安全职责:6.1 工艺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6.1.1 负责工艺技术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督促调度、技术等生产技术职能部门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6.1.2 组织审查分管范围内有关生产工艺方面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6.1.3 参加重大生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重复事故。6.1.4 负责审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组织安技措施和隐患治理的设计工作,按“三同时”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参加设计审查。6.2 设备(动力)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6.2.1 负责机动、设备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督促机动、设备、18、技术职能部门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6.2.2 组织审查xxxx范围内有关设备、电气、仪表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负责审查有关设备安装、改造方案及设备检修计划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6.2.3 参加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重复事故。6.2.4 贯彻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负责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检修工作,并对其安全可靠运行负责。第十四条 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安全职责1、对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中的安全措施项目计划及安全生产资金保证负责。2、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19、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3、审查企业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4、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第十五条 xxxx工会主席安全职责1、对xxxx安全生产负有监督责任。2、组织领导职工代表对安全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教育职工遵章守纪。3、领导工会开展劳动保护工作;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参加安全大检查及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参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4、通过职代会审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规章制度、奖惩办法等,督促落实安全承包合同。第十六条 xxxx团委书记安全职责1、配合xxxx行政和党委抓20、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动员和督促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2、组织建立xxxx“青年安全监督岗”,对安全生产实行多种有效的管理监督。3、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技能,掌握安全管理行之有效的好方法,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使广大青年在生产第一线发挥安全生产突击队作用。4、总结推广团员、青年安全生产的典型经验,表彰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第三章 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第十七条 公司(党委) 办安全职责1、熟悉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熟悉党和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决定、规定。2、协助xxxx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下发上级和有关部21、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xxxx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3、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4、负责对临时到xxxx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组织一级安全教育。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6、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对各级党政干部的考核评比中。第十八条 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xxxx法人代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xxxx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向xxxx领导提出强化安全管理的建议与措施。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编制xxxx年度安全生产22、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3、组织制定、审定本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二级单位厂长、车间主任等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负责对新入企业职工、代培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负责组织复岗、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参与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办证等有关工作,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6、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行工作,使其符合23、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7、组织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下达停止作业的命令,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8、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安全监督工作。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组织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工伤鉴定、保险工作,发生重大事故,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职工劳动防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发放、使用情况。11、负责爆破作业及在危险区内动24、火等危险作业的审批工作。负责危化品、放射性元素的安全管理工作。1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专业人员会议。13、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防治与管理工作,监督各二级单位定期组织有关工种的职工进行体检。14、组织开展现场定置管理、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作业活动,创建安全舒适文明的生产环境。15、负责对企业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第十九条 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125、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组织生产的同时做到“两个指令”一起下,“两个指标”一起抓。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做法,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共同处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3、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编制年月旬生产计划时,应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均衡生产。4、及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下令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有关领导,通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同时派员直赴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待有关部门对26、现场勘察处理完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第二十条 技术、质量部门安全职责1、编制或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2、在制定和长远发展规划、编制企业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任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挪用安技措施经费。制定增产节约措施时,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3、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4、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27、施工和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审查。5、组织并检查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6、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在技术改造和新建、改扩建装置建设时,负责组织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和审查工作。7、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治理方案负责研究解决。第二十一条 策划部门安全职责1、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生产经营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2、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资金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编制、28、汇总新建、改扩建计划中,应有职工安全卫生内容,计划下达前应征求安全技术管理部门的意见。4、在编制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时应由安全考核内容,并保证安全考核奖励占考核的一定比例。5、在实施重大技措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安全卫生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对其执行情况负责。第二十二条 机动、设备部门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对机械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及自制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2、认真执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相应规程,并监督各种设备安全设施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3、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29、置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气设备进入生产装置。4、定期组织对起重机械、电气、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道及附件进行专业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停用。5、在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设计、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对安全措施完成情况负责检查监督。6、参与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管道)、起重、电气、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考核工作。7、对外来人员和有关人员,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8、参30、加安全大检查及与设备、动力有关的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及时上报事故报告并抄送本企业安全技术部门。第二十三条 工程、设计部门安全职责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卫生“三同时”原则,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有相关职业安全卫生内容。2、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由职业安全卫生专篇、消防专篇,要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并负责在施工图设计时落实。3、设计审查时,组织安全技术、消防、工业卫生部门参加,对设计项目的安全性负责。4、设计中积极采取安全性能可靠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将尘毒危害消除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工艺努力达到本质安全化。第二十四条 劳资、人事部门安全职责1、对因劳动组织31、严重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或劳动纪律松驰又长期未予解决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2、组织新进企业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3、贯彻劳动法,合理进行劳动组织与定员、定编工作,严格控制加班加点4、按国家规定,从质量上和数量上保证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的配备。5、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女职工工种分配和调整工作,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的规定。6、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7、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 参加工伤鉴定、保险工作。8、制定工资晋级和奖金发32、放等规定时,应有安全奖励内容、保证安全奖励基金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经费的使用。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门安全职责1、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交纳安全保证基金,并保证返回企业安全保证基金用于安全范围。2、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3、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4、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5、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用品的开支费用。第二十六条 武装保卫部门安全职责1、负责组织机动车辆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与复审、办证工作,负责厂区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33、管理。2、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入企业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进入人员的检查和登记。负责关键要害部门安全生产保卫工作。3、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参加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设计审查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以及上述物品的报废与销毁工作。4、负责消防与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考核工作。5、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6、负责火灾事故的抢救和重大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及时上报调查报告并抄送安全技术部门。会同车辆管理部门进行交通安全管理监督。7、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第二十七条 工会安全职责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34、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2、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进行舆论监督。3、组织劳动竞赛、创先争优等各种活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联保、互保活动,开展工会群众安全监督岗,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5、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6、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7、参加安全大检查及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保险工作35、。第二十八条 宣传部门安全职责1、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有关指示、决定、规定。2、加强对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等宣传手段及时报导单位安全生产卫生状况,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对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及“三违”现象应予以曝光。第二十九条 团委安全职责1、配合行政和党委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动员和督促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技能,掌握安全管理的科学方法,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使广大青年在生产第一线发挥安全生产突击队作用。3、结合团员青年、青年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36、生产竞赛活动,建立“青年安全监督岗”,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多种有效的管理监督。4、总结推广团员、青年安全生产的典型经验,表彰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第三十条 工业卫生管理部门安全职责1、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关于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法规、规范和规定,做好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2、定期对职工和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开展职业病防治,建立接尘、接毒人员和职业病患者档案。3、参加对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工业卫生“三同时”监督。4、对企业工业卫生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协调对负伤人员、急性中毒人员的抢救、治疗。协调工伤医疗鉴定、保险工作。5、定期向劳资、人事、安全部门提供职业病37、即职业禁忌人员的有关情况。第三十一条现场施工人员安全职责1、 自觉遵守国家、公司及甲方的安全法规、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2、认真执行现场安全措施,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认真学习安全法规,掌握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对所辖设备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4、 及时反映安全隐患,按规程处理一切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 5、 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检查和各项安全活动,为不断提高公司安全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 6、 尊重和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7、进入公司施工现场前,后要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38、备,保证安全可靠,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8、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三十二条司机安全职责1、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性能,掌握各种条件下操作要领及排除常见故障的技能。2、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检查。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确保行车安全。3、严格执行车辆管理、使用的规定,服从领导及生产的统一调度。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文件,遵章守纪,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4、严禁酒后驾车和违章驾驶,不把车交给无“两证”的人员驾驶。 爱39、护车辆装备,按时完成规定的保养作业,经常保持车况良好,工具附件无损坏丢失,确保车辆具备安全行车的必要条件。 5、熟悉并保管好随车的灭火器材。 6、认真做好出车前、途中、回场后的例行保养和检查,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己安全意识及技能水平。 第三十三条职工安全通则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做到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2、努力做好现场“定置管理”,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熟练掌握生产技术和本领,纠正自己和他人的不安全行为。3、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保障安全生产,改善作业环境、维护职工健康,提出合理化建议。4、有防止事故发生、扩40、大、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恢复生产的义务。有责任劝阻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行为。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要求或违反制度的指挥。5、做好劳动防护、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做到“三不伤害”。第三十四条员工安全导则生命属于您只有一次,进入xxxx厂房,您已身处危险境界范围,以下十条安全规定务必遵守:(1)收起您随意的自由,做安全遵章守纪的楷模;(2)按规程、按章操作是您职业的天职,不经意的创新和变更会给您的生命带来危害;(3)走安全通道,时刻注意天车吊物运行、叉车行驶是您值得尊敬的良好安全行为;(4)不管您的目的地是那里,一路上都要把安全放在心上。如果不这样,您就有可能到不了目的地;(5)牢记穿工作41、服、带安全帽是从您做起的基础安全工作;(6)注意各种安全警示、辨识周边危险,是确保您平安的关键;(7)安全工作“五同时”、“四不放过”、“三不伤害”原则是预防事故的根本;(8)危险作业执行审批、高空和有坠落危险的作业佩戴安全带、电气作业执行工作票,是做好安全工作铁的纪律:(9)转动或旋转的设备、炉内作业:必须停机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是用鲜血写成的制度;(10)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是您一生平安的守护;第三十五条员工安全守则: 穿着公司指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和衣服。 使用适当的技巧来应付需人手处理的物料。 遵守所有守则、标贴及指示。 立即向主管或经理报告有关对人、装备、资产、物料或设施等可能42、构成危险的情况或处理方法。 只有符合资格的授权人员方可处理所有电力设备及电路。 如非由直属主管或经理委派,不能擅自操作叉式起重车及任何其他设备。 不可撕掉机器或设备上的“危险”或“禁止”标贴,并绝对不可将设备上附有的安全设施拆除,或破坏该设施的正常操作。清洁、加油、调整或修理机器时,必须先把机器关上或封锁。 向主管直接报告有关工具或机器的损坏。切勿尝试修理需由符合资格人员处理的机器、电力设备或电路,必须由专人修理。 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来吹走衣物上的尘埃,并且绝对不可能将压缩空气喷向人身。 操作员操作机器或工具时,必须全心专注,不可分心。 胡闹或嬉戏等危险行为绝对不能容忍,因该行为容易导致他人受伤43、。 经常检查所应用的机器或设备,以保安全。 必须将所有易燃液体或酸性物质储存在安全的容器内,并予以适当标记。 必须保持厂房通道畅通无阻。不可将材料、零件、工具、油类、润滑剂或其他杂物弃置通道内,以防他人跘到或滑倒。 时刻保持厂房整齐清洁,切勿随便摆放食物、废物、包装套或抹布,以保个人和其他员工安全。 必须把安全护罩盖好,方可操作机器。 切勿停留于悬空重物之下。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技术检查规定1.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1.1.1为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1.1.2本规定适用于xxxx及所属各单位的安全技术检查。1.2 管理职责:1.2.1生产部负责组织x44、xxx的各类安全技术检查及监督各单位安全技术检查的执行情况。1.3 管理内容与要求:1.3.1安全技术检查分类:1.3.1.1定期安全技术检查;1.3.1.2季节性安全检查;1.3.1.3月检查;1.3.1.4安全管理考核内容规定的安全检查;1.3.1.5工作环境检查。1.3.2 专业性安全技术检查。1.3.2.1吊具检查:包括吊钳、钢丝绳、吊链、吊环等。1.3.2.2料箱料垫检查:各单位生产中应用的盛料铁箱、料垫。1.3.2.3起重设备检查:对天车的吊钩、事故开关、行程极限开关、天车轮、钢丝绳等。1.3.2.4电气检查:车间内的照明不准接一相一地。电气设施的金属外壳保护接地、临时线、配电及停45、送电装置等。1.3.2.5机台安全防护装置:如轴头应有套、轮应有罩、台应有栏、坑应有盖等。1.3.2.6压力容器安全检查;1.3.2.7易燃易爆场所安全检查:主要对汽油库、油漆库、乙炔库、氢气库、煤气站、氨罐等。3.3综合性安全检查:包括生产现场各方面的安全检查。1.3.4 事故现场调查与属实:事故发生后,由生产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属实,在调查时,各单位安全员和车间及班组负责人配合,并实事求是的介绍发生事故的经过和原因,不得隐瞒事故的真相。1.3.5其它安全检查。1.3.5.1开展安全活动时,对各单位布置、进展情况的检查;1.3.5.2对安全管理新制定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1.3.6 检46、查内容:1.3.6.1各级干部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1.3.6.2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1.3.6.3不安全因素是否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整改;1.3.6.4安全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1.3.6.5“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执行情况;1.3.6.6人的不安全行为;1.3.6.7物的不安全因素;1.3.6.8机的不安全状态;1.3.6.9其它检查内容。1.4 本规定解释权归生产部。1.5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xxxx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组织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47、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复审以及经常性安全教育。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各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公司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公48、司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安全处在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落实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各二级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五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六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49、施;(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七条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第九条各单位主要负50、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安全培训计划实施。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第三章四级安全教育第十条各单位对人力资源部分配安排进厂的新职工、复员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实习代培人员等在进入岗位前,必须进行公司级、单位级、车间级、班组级的四级安全教育,四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十一条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开据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到安全处,安全教育科负责组织,教育时间不少于1天,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安全教育科开据安全教育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转入单位进行单位级安全教育。 公司级51、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一)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四)安全生产经验教训、典型事故案例。 第十二条 单位级安全教育由各单位生产安保科负责组织,教育时间不少于1天,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各单位生产安保科开据安全教育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转入车间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单位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三)本单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四)有关事故案例等。第十三条 车间级安全教育必须由车间主任或副主任负责,52、车间安全员协助,教育时间不少于1天,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车间安全员开据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转入班组进行班组级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一)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二)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三)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六)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有关事故案例;(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十四条班组级安全教育必须由班长负责,班组安全员协助,经闭卷考试合格后,必须签订师徒合同,在师傅的监53、护下操作。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三)有关事故案例;(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十五条 师徒合同期满,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试,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单位生产安保科开据办理安全操作合格证申请,由安全处安全教育科办理安全操作合格证,方可独立上岗工作。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第十六条 公司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和压力容器作业。第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满18周岁;(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54、(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第十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第十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复审内容包括:(一)健康检查;(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三)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四)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第二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单位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第二十一条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复审工作由安55、全处安全教育科负责统一组织。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信息管理库。同时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要本着“有岗办证”的原则,保持特种作业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严格控制培训取证人员。第二十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工作调动,需到原单位和新单位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将不予办理复审及重新取证事宜。第二十五条 在公司区域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同时到相关单位生产安保科备案,接受日常的安全检查。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并调离原岗位,不得再从事特种作业:(一)按规定接56、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三次以上的;(三)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四)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第二十七条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单位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二十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退休,其操作证由所在单位收回,并办理注销手续。第二十九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第五章 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第三十条 各单位每年必须组织岗位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标准化程序的培训并考试,培训具体安排列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成绩记入57、安全操作合格证,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第三十一条 车间坚持每月一次、班组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班组要坚持每天班前安全会和安全交接班制度。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要结合每日的工作任务、性质,提出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要设立固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场所,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以提高安全教育的效率和质量。第三十三条 生产设备检修和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管理部门要强令各施工、检修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检修安全措施进行交底,并保存记录。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培训,建立记录。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应根据季节特点、生产特点、危害因素分布特58、征进行不同类型的针对性教育,如安全比武、应急预案的演练、事故案例教育等。并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制和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要经常利用黑板报、墙报、简报、标语、橱窗等宣传媒体,广泛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单位安全动态,弘扬企业安全文化。第六章 “四新”安全教育培训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相关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保存记录。第七章 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第三十八条 职工调整工作岗位(包括调换工种)或59、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单位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三十九条 职工违规作业三次一律交由各单位生产安保科进行脱岗安全教育,教育时间视其表现确定,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生工伤事故的人员,除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外,必须对其进行脱岗安全教育和学习,工伤事故责任人按权限由事故调查处理部门进行教育。第八章 组织管理第四十条 人力资源部对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归口管理,安全处在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落实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第四十一条 安全处负责提出中层及以上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需求计划;第四十二条 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公司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各60、单位在每年十二月前制定出本单位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及时上报安全处安全教育科,各职能部门应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在人员、物资、资金上给予保证。 第四十三条各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四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确定培训需求计划,并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第四十五条 公司中层及以上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由安全处负责组织实施;第四十六条 岗位员工的安全培训计划由各责任单位组织实施;第四十七条 各责任单位在开班前,需将教学计划、培训目标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开班;第四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对培训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抽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第61、四十九条 各单位、各车间和各班组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台帐及档案,安全教育的形式要多样化,要逐渐由说教形式向形象化教育转变,大力倡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第九章 培训的评估第五十条人力资源部、安全处对各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第五十一条各单位对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四)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第五十二条 各单位在培训班结束后,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培训班明细,人力资源部根据情况在10日内对培训班进行抽查评估62、; 第五十三条 对工人岗位的培训班,采取抽考的办法,评估受培人员掌握培训知识、技能的情况,评估不合格,重新培训;第五十四条 对管理岗位的培训班,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半年进行一次评估;第五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将评估结果反馈给责任单位 第八章罚则第五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由安全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二)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第九章 附则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安全处。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xxxx安全教育培训及考63、核办法同时废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伤害类别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64、触电、灼烫、高处坠落、中毒、窒息和放射事故等,生产现场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腐蚀、有毒有害气体等。险情的级别划分为了便于应急行动的协调指挥和应急行动的有效实施,根据xxxx实际把应急险情的应急行动按以下分级,一级险情的应急行动由xxxx应急部门负责指挥实施,二级、三级险情的应急行动由各专业应急部门负责应急行动的实施。险情的级别划分 分级事故险情三级事故险情(经济损失不超过5万元)二级事故险情(经济损失不超过30万元)一级事故险情(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人员伤亡(包括起重伤害燃气设施、放射事故等)个别人受伤,现场情况简单多人受伤,但未出现重伤以上人员多人受伤或重伤死亡有毒有害物质65、泄露轻微或有迹象发生泄露,报警系统和控制系统完好有人员中毒,但仍在控制之下,在局部扩散,报警显示毒物严重超标已有人员中毒,且在不断增加,控制系统失灵,毒物大面积扩散车辆伤害事故(特大交通事故)有人轻微受伤,现场情况简单人员受伤严重,涉及一个单位多人受伤,1人以上死亡,经济损失严重洪捞灾害(应急级别均提前一级)24小时降的雨量为25-100mm,非重点部位局部积水50-100mm。24小时的降雨量为50-100mm,变配电站、地下室、重要设备等重点部位积水50-100mm,其他部位积水100-250mm。 24小时的降雨量为100-250mm,厂区多处重点部位积水50-100mm,严重威胁生产安66、全。1.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xxxx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职责,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依靠科学,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质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2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2.1xxxx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现场指67、挥组、事故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专家顾问组、物资供应组、通讯保障组、警戒保卫组和善后处理组。2.2总指挥部成员的组成及职责:2.2.1总指挥部是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挥机构和指令的传输中心,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和应急办公室组成,总指挥由xxxx总经理担任,负责指挥全xxxx的应急救援,副总指挥由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指挥部成员为公司其他领导及其他有关人员,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工作,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处。2.2.2指挥部的职责为:执行国家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分析灾情确定事故救援预案,制定各阶段的应急对策。发生事故时,负责救援工作的68、组织、指挥,向救援部门发出各种救援命令。确定各部门的职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负责内外信息的接受和发布,向市救援机构汇报事故救援情况。负责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学习、演练和改进。负责检查督促各救援部门的工作,及时提出指导和改进意见。适时调整各救援部门人员组成,保证救援组织正常工作。负责向有关新闻机构发布事故及救援信息。负责向上级部门提交事故及救援报告。联系地点及电话,生产调度室,649480622.3现场指挥组根据事故类别:重大人身事故以安全部门为主;重大火灾事故以武装保卫部为主;重大特种设备事故以装备部为主;生产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其主要职责是:在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具体负责事故69、现场救援方案的实施和落实。组织指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指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划定事故现场警戒区域。根据事故救援过程中发生的新情况,评估事故可能发展的方向,及时调整救援方案。并将救援动态情况及时向总指挥部汇报, 救援工作结束后,负责组织现场恢复,防止发生次生事故。联系地点及电话,生产调度室,649480622.4事故救援组由事发单位的抢险人员、义务消防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现场搜救转运受伤人员,并将伤员总数及时上报总指挥部。抢救财产,抢修被事故破坏的设备;道路交通设施,通讯设备设施。最大可能的减小事故损失。采取各种措施,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扑灭火灾,及时撤走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防止发生次生灾害。270、.5医疗救援组由医院医护人员和志愿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设立现场救护点,负责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负责与外部医疗机构协调和联络。为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医疗咨询。负责做好对职工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联系地点及电话,医院急救中心,120、649491202.6专家顾问组由xxxx各专业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重大危害控制系统进行评价。协助安全部门建立重大危险源、危险设施、主要化学毒物数据库,提供咨询和应答。为救援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为事故预案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持。对编制的事故预案进行评审,提出改进意见。及时通报事故源的变化、新救援技术的发展情况,为预案的修订提供依据。71、联系地点及电话,安全处,64949042、649382732.7物资供应组由公司办公室、供应和运输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运输和运送人员。2.8通讯保障组由公司办和生产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2.9警戒保卫组由武装保卫部组成,其职责是: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进行人员疏散,保证人员安全撤离。保证交通路线畅通,保障救灾物资安全、顺利到达目的地。联系地点及电话,武装保卫部,649491192.10善后处理组由公司工会、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工会负责伤员及其家属的救济安抚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与xx市工伤保险72、处联络协调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和保险费的给付。环保部门负责事故现场及其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无害化处理及监测工作。3. 预警预防机制3.1事故信息报告发生事故后,现场目击者或伤者应立即通过电话、手机、喊话等方式向本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或直接向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尽可能准确、详细,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性质、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情况、需要的急救措施及指挥部与事故现场的联系方式等。发生易燃易爆有害气体泄露还应讲明泄露气体的名称、性质及现场环境情况,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讲明火灾爆炸类型、现场易燃易爆物存放量和重要的设备分布、居民分布情况,并可直接拨打119求救。x73、xxx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报警电话:64948062、649382733.2预警行动接警人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程序应急办公室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事故报告的编写安全生产事故险情信息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办公室二级应急办公室应急救援专家组现场指挥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应急救援专家组现场指挥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险情信息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应急处理应急善后处理应急办公室对应急行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整理应急记录(包括笔录、摄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资料),写74、出应急总结报告,组织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性质、类型、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情况、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达现场的路线方式,待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视情况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告。4 应急响应4.1各级应急状态的起始分别有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第一责任人做出决定,当第一责任人不在时由第二责任人做出决定。一级应急状态由公司应急机构总指挥宣布,二、三级应急状态由各二级单位应急机构总指挥宣布,并报告xxxx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应急行动程序:宣布进入一级应急状态后,二级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均应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现场指挥组组长应迅速到达现场,指挥应急抢75、险救助行动并启动应急措施和应急保障系统,随时投入应急抢险行动。宣布进入二、三级应急状态后,二级应急指挥中心成员要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现场指挥组组长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指挥应急抢险救助行动并启动应急措施和应急保障系统,随时投入应急抢险行动,必要时请求公司应急救援中心支持。各级应急救援中心要一切行动听指挥,统一行动,密切配合,保证应急行动的顺利实施。4.2应急救援行动的实施:4.2.1 应急救援行动方案的优先原则:员工和救援队员的生命优先,保护环境优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优先。4.2.2 伤员现场应急救援的处置方案:抢救生命、减少伤员痛苦,减少和预防加重伤情的并发症,迅速救治。镇定有序的指挥。发生76、事故后,首位发现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现场负责人要迅速对伤员进行救治,保护现场,同时与医疗部门联系。迅速排除致命和致伤因素,如搬开身上重物,撤离中毒现场,立即切断电源,清除伤员口鼻内的呕吐物、血块或其他异物,保证呼吸道畅通等。检查伤员的生命体征。检查伤员呼吸、心跳、脉搏情况。如呼吸心跳停止,应就地立即进行心脏按摩和人工呼吸。止血。有创伤流血者,应迅速包扎止血,就地取材,可用加压包扎、上止血带或指压止血等,尽快送医院。如有腹腔脏器脱出或颅脑组织膨出,可用干净毛巾、软布料或搪瓷碗加以保护。有骨折者用木版等临时固定,腰部受伤者使其平躺,且不可背抬。转运途中随时观察伤员病情变化。 4.3高处坠落、物77、体打击、机械伤害应急行动计划:4.3.1伤员现场急救程序:去除伤员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在搬运和转运过程中,颈部和躯干不能前屈和扭转,应使脊柱伸直,绝对禁止一个抬肩一个抬腿的搬法,以免发生或加重截瘫。创伤局部妥善包扎,但对怀疑颅底骨折和脑脊液漏的患者切忌做填塞,以免导致颅内感染。颌面部伤员首先应保持呼吸道畅通,撤除假牙,清除移位的组织碎片、血凝块、口腔分泌物等,松解颈胸部纽扣。4.3.2伤员急救程序:当发生人员高处坠落和高处物体坠落伤人险情时,目击者或伤者应发出报警信息,通知医疗组织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医疗机构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派人赶赴现场。检查伤员受伤情况并采取必要救护,同时决定采取何种应78、急救援措施。医疗救护组与协作医院联系,通报伤员人数、伤情、事故地点、时间,让医院做好急救准备。医疗救护组护送伤员去医院过程中,时刻与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保持联络,随时汇报伤情,确保伤员受到及时治疗。由总指挥部和医疗救护组对救护过程做出评价和改进意见,对应急预案提出改进措施。4.4触电急救行动计划:当发生人员触电险情时,目击者应立即报警,通知医疗组织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采取适当措施切断电源,使伤员脱离电源。脱离电源后迅速检查伤员,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拳击复苏,或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摩;医疗救护组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派人赶赴现场,检查受伤情况并就地进行必要的救护。 医疗救护组与协作医院联系,通报79、伤员人数、伤情、事故地点、时间,让医院做好急救准备。并护送伤员去医院救治,中途不得停止救护;医疗救护组护送伤员去医院过程中,时刻与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保持联络,随时汇报伤情,确保伤员受到及时治疗;由总指挥部和医疗救护组对救护过程做出评价和改进意见,对应急预案提出改进措施。4.5 火灾、爆炸应急行动计划:发生初期火灾或爆炸,最先发现人员要立即呼救报警,并保持镇定,拨打119电话和通知有关部门人员;拨打119电话要详细说明火灾爆炸的地点或附近目标,到达路线,简述灾情,告知电话和地址以便进一步联系;如有人员伤亡,首先按伤员急救程序抢救伤员; 在现场指挥组的统一指挥下,事故现场的无关人员迅速疏散至安全区域80、,并在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由警戒保卫组负责警戒;发生的火灾没有涉及易燃易爆区或没有二次爆炸的危险时,单位有自救能力,应立即组织事故抢险组进行自救;迅速隔离或撤除现场的易燃易爆物;消防队到达之前,现场救火人员有现场指挥组统一指挥,消防队到达后,由消防队统一指挥。在事故升级时,应急行动由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或向市应急救援中心和消防部队请求支援。4.6车辆伤害应急行动计划:发生车辆伤害或厂内交通事故,最先发现人员或肇事者要立即呼救报警并保持镇定,拨打医院或120电话和通知有关部门人员。拨打医院或120电话要详细说明发生事故的地点或附近目标,到达路线,告知电话和地址以便进一步联系。如有人员伤亡,首先81、按伤员急救程序抢救伤员。在现场指挥组的统一指挥下,保护现场,事故现场的一切物体保持原样,因抢救伤员却需移动现场物体时,应做好标志。并在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由警戒保卫组负责警戒。如发现出事车辆装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时,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升级预案响应程序在事故升级时,应急行动由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或向市应急救援中心和交通管理和相关部门请求支援。4.7职业中毒事故应急行动计划:发生职业中毒事故,事故单位应当迅速通知医疗组织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同时应立即向市职业病预防控制所报告并咨询(电话63213636)。安排中毒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82、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立即撤离有关人员,封锁现场;并在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由警戒保卫组负责警戒。切断一切可能扩大中毒的环节。现场空气中被有毒气体或蒸气污染,如患者己昏迷在内,或不能自行脱离,首要任务是将患者迅速救出现场,应根据现场条件,采取紧急措施,如向内送风等。进入现场救护者应配带防护设备,同时必须有人进行监视,并携带呼救设备,安排下一步抢救及送医院等工作。在以上情况下,切忌在毫无防护措施下进入现场抢救,因为现场可使抢救者立即昏迷,造成更多人中毒,使抢救工作更为困难。经呼吸道吸入中毒,应立即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空气新鲜的场所,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皮肤污染,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清水彻底冲洗83、污染皮肤(冬天宜用温水)。如遇水能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应先用干布抹去污染物后,再用水冲洗。经口中毒应立即采用引吐、洗胃、导泻等措施,必要时切开洗胃。对严重中毒者应尽快采取现场救治措施,严密注意其意识状态、瞳孔、呼吸、脉率、血压。若发现呼吸、循环有障碍时,应及时进行复苏急救,具体措施与内科急救原则相同。4.7.1其它(附件) 职业中毒、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8放射事故应急行动计划:4.8.1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迅速通知医疗组织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同时应立即向市职业病预防控制所报告并咨询(电话63213636)。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84、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4.8.2发生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立即撤离有关人员,封锁现场;并在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由警戒保卫组负责警戒。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抢修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迅速开展检测,严防对其他人员及水源的污染;对可能受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其他医学救治及处理措施;迅速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4.8.3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保护好现场,并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卫生行政85、部门进行调查、侦破。4.9燃气(煤气)设施爆炸事故应急行动计划4.9.1一般规定立即撤离有关人员,封锁现场;并在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由警戒保卫组负责警戒。切断一切可能扩大事故的环节,并立即报告xx市燃气公司救护中心。当燃气设施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切断气源或降低压力等方法控制火势,并应防止产生负压。抢修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作业时应有人监护,应立即控制气源、消灭火种,驱散积聚的燃气。燃气管道及设备发生爆炸后,应迅速控制气源和火种,防止发生次生灾害。4.9.2其它(附件)煤气抢险预案4.10事故应急行动终止程序:4.10.1根据发生事故应急行动级别和影响范围,在保证现场安全的前提下尽86、快结束应急行动恢复生产以减少因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4.10.2事故应急行动的结束以及时救助伤员和消除现场危险因素为标准。4.10.3宣布终止应急行动,恢复正常秩序的负责人应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各级应急状态的终止分别有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第一责任人做出决定,当第一责任人不在时由第二责任人做出决定。一级应急状态由公司应急机构总指挥宣布,二、三级应急状态由各二级单位应急机构总指挥宣布,并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4.10.4解除现场警戒,取消现场安全区域并及时通知受影响的人员并及时恢复生产等正常秩序。5 后期处置5.1善后处理 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人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87、尽快恢复正常秩序。5.2保险 安全事故发生后,人力资源部和安全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快速办理受伤害人员的医疗救治的相关事宜。5.3事故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5.3.1轻微伤事故,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参加事故调查,并提出事故处理和防范措施的建议。5.3.2重伤事故,由安全处组织生产、技术、设备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的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5.3.3死亡事故,由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检察部门、市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5.5.4重大死亡事故,由河南省8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5.5.5特大死亡事故,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6 保障措施6.1通信与信息保障xxxx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消息报告系统,建立和完善救援组织力量,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体系,发生重大事故要以最快的第一时间报告生产调度室及安全主管领导。6.2应急支援与保障6.2.1救援装备保障xxxx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如:救护车、防毒衣、氧气呼吸器、防爆电筒、消防器材、检测仪器、解毒药品储备及其它物资,各种救护器材指定专人定期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以备急用。6.3技术89、储备与保障xxxx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专家顾问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同时要不断研究生产工艺特点,消除各类事故隐患。6.4宣传、培训和演习6.4.1应急办公室制定计划,每两年进行一次综合性应急计划培训并作好应急培训记录。6.4.2参加培训的人员为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和应急保障系统、应急信息系统的有关人员。6.4.3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应急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以及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险情发生后的应急基础知识、运行组织方式和抢险救助措施。6.4.4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事故应急救援培训计划,每年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培训并作好应急培训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参90、照本条款6.4.2和6.4.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6.4.5应急演习应急办公室制定应急演习计划:安全处每4年组织一次一级综合性演习并作好记录,参加演习的部门和单位包括两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全部应急抢险力量。必要时邀请xx市有关部门领导参加观摩指导。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习,参加演习的部门和单位包括本单位应急指挥机构和全部应急抢险办公室,必要时还应联络各有关二级单位和公司应急保障系统参加演习。7 附则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各级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7.2奖励与责任追究7.2.1在安全生产91、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有其他特殊贡献的。7.2.3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逃脱的;盗窃、挪用、贪污应92、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办法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为有计划的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隐患,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特制订本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xxxx各单位,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措施和集体福利事项。1.3本办法以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为前提,以劳动部关于厂矿企业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通知和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总名称表为依据进行编制。2 名词术语2.1安全93、技术:以防止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等。3 主管单位及领导:3.1本办法归口单位是xxxx生产部;3.2执行本计划的部门在xxxx总经理的领导下,由主管副总经理直接领导,生产部具体负责,履行业务职责。4 管理内容和要求:4.1安全措施计划,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生命安全的必要措施。要求各单位领导必须严肃对待这项工作,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及物料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措施计划。4.2安全措施计划项目投资额最低为2000元以上,不足2000元的安措项目,由xxxx下属单位成本开支,列入单位安全措施整改计划加以实施。4.3xxxx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在每年10月底94、前向生产部报出第二年安全措施项目计划。连同设计方案预算设备材料同时报生产部,由生产部审核汇总,报策划部批准后下达执行。4.4安全措施计划的提出设计施工安排等,由单位领导组织本单位技术设备部门执行,安全员汇总上报并监督执行。工程完成后,要及时报出工程决算,经生产部组织验收认可后,转报策划部和财务部审批核销。无生产部审批字样不得进入安措专项费用。4.5xxxx实行安全措施项目实施合同书。4.6安全措施经费,按国家规定为更新改造资金的10以上提取。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安全措施费用,本着“三同时”的原则,在该项目工程费用中开支。4.7经xxxx批准的安措计划项目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经xxxx领导和95、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挪用。4.8根据安全措施合同书规定,安措项目实行控制费用,超计划费用部分由申报安措计划单位自理。4.9安全措施计划中所需的材料设备由主管部门负责。4.10凡列入计划的安措项目,有关单位要积极安排人力,抓紧施工,按期竣工。4.11重大安全措施计划项目,申报计划单位无设计施工能力者,可委托装备部组织设计施工。在安措计划施工未完成之前的生产安全问题,由单位制订临时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4.12临时追加的安全措施项目,必须经xxxx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临时项目,其费用由所在单位自己解决。4.13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其它保险装置,是设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不得随意拆除损坏,在检修96、设备的同时应检修防护装置和安全保险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险装置不完善的设备,不能列为完好设备。4.14各单位的安全措施计划项目,必须认真组织施工,对不能按期竣工的项目,年终对责任单位给予经济处罚。4.15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设施必须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引进项目中的有关工艺设备要达到我国安全卫生标准,凡不符合安全卫生规定的,生产部有权制止施工和验收投产。工程项目设计中的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必须有生产部参加审查。4.16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引进新工艺新设备必须同时引进(或设计制造)配套的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任意拆除或更换。4.17尘毒作业场97、所,要有安全卫生防护措施,作业环境尘毒浓度超标的,必须限期治理。严禁将尘毒危害严重的场所或危险作业转嫁给没有防护措施的单位或个人。5 本办法解释权归安全处。6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5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生产办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厂安全检查管理工作。第二条各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由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第二章 检查方式、组织方法和检查内容第三条 厂级安全检查,由生产办组织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检查整改记录。第四条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98、第五条日常安全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第六条季节性安全检查:(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倒塌、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温为重点检查内容;(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滑、防毒为重点检查内容;(五)季节性安全检查由生产办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第七条 专业性安全检查:(一)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二)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除尘、噪声等;(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等;(四)检查锅炉99、压力容器、各种气瓶、特殊工种及用具等;(五)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六)检查工艺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七)检查运输车辆、开停工等安全状况;(八)检查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九)专业性安全检查由生产办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和各车间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第八条 节假日安全检查:(一)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检查;(二)节假日安全检查由生产办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1、生产原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准备情况;2、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况;3100、贮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区的防火和安全保卫情况;4、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5、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6、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7、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第九条 不定期安全检查新、改、扩建装置运行、试运、投产验收检查,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第十条各级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一)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车间、班组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二)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两不交”(即:班101、组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分公司);(三)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厂里无力解决的,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四)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车间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生产办监督执行;(五)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六)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经生产办签发,由车间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检查;(七)各类专业性检查、102、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八)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隐患发生车间安全负责人的责任。第三章 隐患整改第十一条事故隐患范围:(一)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二)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三)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第十二条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实施、验收:(一)事故隐患治理项目实行分级管理,生产办需建立治理完成情况和效果考核验收等管理档案,并负责日常的隐患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及备案工作;(二)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要做到“四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两不推”(班组能解决103、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厂);(三)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强监护;(四)安全主管领导须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负首要责任,技术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负责。第十三条各部门及车间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全面的组织实施,按计划完成,并做好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第十四条治理项目竣工验收:(一)已竣工的隐患治理项目经试运转基本正常后的2个月内,报请公司安全处,进行组织考核、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填写竣工验收表,建立竣工档案;(二)项目验收合格后,由车间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组织操作人员学习,转入正常维护管理。第十五条各车间要高度重视事故隐患104、的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检查小组依据发现事故隐患的难易程度,隐患危险性,发生事故的后果程度及事故隐患处理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对发现重要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同时对不认真进行事故隐患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第四章 附 则第十六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xx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安全处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6生产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认真做好装置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临时检修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中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检查、验收。车间检修现场必105、须有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第二条 停工检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规定)。第三条 装置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第四条 对盛装可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进行彻底的清洗及蒸气吹扫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余气,并用仪器测试指标合格后方可作业。第五条 在吹扫过程中,装置附近禁止动火。第六条 严格禁止装置停车后就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管线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第七条 在停工检修中,罐、塔、管线、容器等设备如有易燃易爆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106、处所加的盲板处应挂“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第八条 检修中的用火规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的溶剂洗刷零件及工服。第九条 装置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第十条 严禁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不许作业。第十一条 高空作业使用电焊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电源要独立设置电闸,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焊条的夹钳必须绝缘良好。在潮湿地点电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第十二条 使用气焊时,气焊作业施焊点与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搬运气瓶107、时要轻拿轻放,气瓶上的防护胶圈、防护罩要保证完好,搬运氧气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第十三条 装置检修期间的临时用电,均应按有关临时电源使用标准,认真架设,达到使用要求,手持电动工具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工作前要检查电源、线路是否绝缘良好,如有漏电现象一定要请专职电工进行修理。不得私自维修。在进行电气修理时,要设专人监护。第十四条 装置上拆卸的设备及螺丝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塔、架上严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伤人。第十五条 保证装置检修现场消防设备、器材齐全、完好,严禁将拆卸的物品堆至路边,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第十六条 检修过程中如有改动,要绘出图纸,并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以免108、装置运行时发生事故。第十七条 在清洗油罐(容器)时如要进入,必须先用仪器测试油气不超标后方可进入,并加装送、排风安全设施。第十八条 在装置、管线清洗排污时,要规范管理,装置检修中的带油污的废弃物要放进指定的垃圾箱,然后进行统一处理。第十九条 加强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外部施工队伍四轮车的安全管理,要加强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严禁超速行驶。第二十条 任何施工人员不准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及器材,第二十一条 外来基建施工维修队伍严格执行安全规定。第二十二条 检修期间要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违章操作,除处罚当事人还要处罚车间领导,外部施工人员要进行经济处罚。7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109、总 则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第二条 生产办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二章 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第三条 对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生产办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填写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清单和环境影响评价表。认真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消减措施,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第四条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第五条 施工单位对每一项施工作业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110、价,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第三章 装置检维修安全管理内容第六条 装置检维修前,必须作好装置停工检维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维修临时组织机构,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机构中必须包含安全组,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总结,车间各检维修现场都必须派专人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第七条 停工检维修项目应作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第八条 负责检维修的人员应对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零件及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与配备,根据检维修任务布置检维修现场,保证各通道畅通,对于检查不合111、格的各种设备、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等要进行修复或更换。第九条 装置停工检维修必须制定停工、检维修、开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生产、技术和安全人员讨论后,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第十条 装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艺要求绘制出盲板图和盲板拆装表,盲板加装完毕后,由生产办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第十一条 参加检维修的人员(包括外委项目的检修人员)在进入现场之前,检维修组织机构要召开动员会,对参加检维修的所有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保护以及预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落实停工检维修的安全措施。第十二条 外委项目在签订检维修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合同,明确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112、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安全规定和本厂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生产办的统一监督检查。第十三条 对于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作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作好协调工作。第十四条 装置停工由生产办按停工方案停工,确保安全停车。第十五条 装置停工后,按照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并按规定退出装置区,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的物料的回收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不允许任意排放。无火炬设施的带压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逐渐减压,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第十六条 对盛装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113、设备、容器及管道的检修,在停工后,应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取样分析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后,加上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使之与相连的设备、管道、系统隔绝,盲板的拆装应按停工方案的盲板图进行,并作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第十七条 在停工吹扫过程中,应停止装置周围(150米以内)一切预制用火及其他用火作业。第十八条 严禁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的管线和容器,以防爆炸着火,而应该先用蒸汽(或氮气)将油品和油气吹扫干净后,再用氮气或压缩空气将存水吹扫干净。第十九条 在停工检修时,罐、槽、塔、容器、管线等设备中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时,其出入口或与系统连接处所114、加的盲板,应挂上“有物料,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并指定专人看管。第二十条 对于进入设备内部检维修的项目,在打开设备人孔前,其内部温度、压力应降到常温、常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的放料阀、排空阀,待确认内部没有堵塞或残留物料时,方可进行,在打开人孔盖之前,切忌把螺丝全部松开,严防烫伤人员。第二十一条 对于含油污水系统的检查,包括下水井、地漏要确实封死、盖严,装置区内的地坑、平台及设备、管道外表面的油污、物料要吹扫干净,避免动火时发生爆炸着火。第二十二条 装置停工的注意事项:(一)装置停工时,必须有一名领导在场与当班班长统一指挥停工,停工过程不宜过快,并注意加强115、与有关单位的联系;(二)设备、管线吹扫必须制定流程和吹扫登记表,明确吹扫程序、吹扫时间和负责人,依次进行吹扫置换,防止遗漏或吹扫后又串进物料;(三)禁止向地面、下水井和空中排放油品(或物料),防止发生爆炸、着火、中毒等事故,装置排放物料应在装置全部停车后,方可进行;(四)凡是检修项目,厂安全负责人必须同检修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检修部位的名称及检修作业的内容;检修部位处理情况,包括处理时间、分析结果和分析时间,装拆盲板的部位和采取的措施,检修作业的环境及注意事项等,未经厂安全负责人交待和未经生产岗位班组长同意,检修人员不得进行检修工作。第二十三条 所有检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116、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第二十四条 检修中的用火管理,严格执行轻化工厂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 在检维修期间要加强保卫工作,经警队 24小时派专人值班巡逻,关键设备和要害部位的检修,要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第二十六条 在检维修期间要保证厂区内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消防水压充足,各种消防器材完好备用。第二十七条 装置检修后,检修单位与本厂要有明确的交接程序,检修现场必须作到料净、场地清。第二十八条 开车前,生产办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装置的各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第二十九条 检修后的压力容器、设备及管线等,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传动设117、备要进行单机试运,安全装置要进行调试复位,未经过试验的设备、管道、仪表和连锁等不准投入使用。第三十条 接收易燃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在接收物料前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气体置换合格,按方案拆除盲板,由生产办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考核第三十一条 各级安全人员要深入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作业,有权制止并帮助拟定安全措施。第三十二条 要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督。作业不停,监督人员不能撤离。第三十三条 施工现场监督人员一般要监督检查如下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具的穿戴情况;2、消防设施和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3、各种施工方案和作业票的实施情况;4118、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第三十四条 现场监督人员有权制止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及时向上级汇报。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停止作业,再进行汇报。第三十五条 对各车间执行本规定情况,生产办以定检和抽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扣奖或行政处罚。性质恶劣并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按照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xx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安全处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8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119、第一条 动土作业是指生产区内部地面、埋地电缆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等各种动土作业。 第二条 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有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证。第二章 作业管理第三条 动土前,本厂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及施工的安全措施的现场交底,并负责贯彻落实。第四条 动土前,施工单位必须与本厂取得联系,应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和施工要求,查清动土地点的地下情况,制定施工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由生产办和动土地点所在单位联合签发动土许可证后,方可施工。第五条 动土中,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动土许可证上规定的安全措施和审批人员提出的补充要求,120、不准擅自撤消或改变安全措施。第六条 动土中,若发现有事先未预料到的地下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别的物品时,必须立即停止动土,并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第七条 在临近电缆、电线的位置动土时,应小心谨慎、轻轻挖掘,严禁使用铁锹和抓斗等强行深挖。第八条 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时,应该视挖掘强度作好防止滑坡和塌方等情况的必要安全措施。第九条 动土中被暴露的电缆、管线等,应及时妥善保护,迁移电缆和悬吊电缆火线时,必须停电,经验电后方可进行。第十条 挖掘土方应该由上而下逐层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且应作好排水措施,防止塌方和滑坡情况发生。第十一条 动土完毕,现场的沟、坑等应及时填平,否则,应该设置围121、栏、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置红灯指示。第十二条动土许可证审批后,应交动土执行人随身携带,对违章指挥、审批手续不全以及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动土作业,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第十三条 在雨期和解冻期在土方工程内作业时,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施工。第三章 附 则第十四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xx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安全处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122、定本制度。第二条 生产办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章 管理内容第三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二)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三)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四)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生产办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第四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一)作业前,应指定专人123、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二)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三)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四)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124、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五)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六)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七)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八)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办批准;(九)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125、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返防爆等安全要求;(十)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十一)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十二)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十三)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十四)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126、;(十五)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十六)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第五条 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第六条 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第七条 进入罐、容器、塔、井127、内作业时,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离使用,在作业中严禁向外投掷材料,以保证作业安全。第八条 进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要按要求戴好个人防护用具。第九条 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第十条 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第十一条 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第十二128、条 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问题,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第三章 附 则第十三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xx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安全处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10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及相关方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第二章 高处作业的定义与分类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129、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一)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称为一般高处作业;(二)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第三章 高处作业审批第四条 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进行高处作业需向生产办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一般高处作业由生产办审批,特殊高处作业由实业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检查确认后,公司主管130、安全领导负责审批。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第四章 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第五条 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第六条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第七条 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131、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第八条 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第九条 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实到人。第十条 铺设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筑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时,必须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第十一条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体或杂物等,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时应及时将各种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上下输送大型物件时,必须使用可靠132、的起吊设备。第十二条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停止高处作业。第十三条 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房上部及塔顶上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第十四条 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第十五条 高处作业所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第十六条 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第十七条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第十八条 进入有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133、在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后,办理特殊高处作业票。第五章 高处作业相关人员的职责第十九条 高处作业相关人员的职责(一)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二)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高处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高处业;(三)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四)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134、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五)生产办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六)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特殊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xx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安全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的范围: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135、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第三条 从事生产、储存、保管、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章 生产与使用第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危险化学品项目时须报请省、市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和批准。项目建成后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产。第五条 凡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危险性质、预防措施、物品保管、使用、安全防护及火灾扑救方法等。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和防护136、器材、会处理事故。第七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受压设备(贮罐、塔、各类容器等)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电气、仪表、报警、联锁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要经常对其进行维护检测。第八条 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根据物品种类和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通风降温、防腐、防潮、泄压、监测、报警、避雷及接地等安全设施。第九条 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应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如发现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137、安全标签。第十一条 生产危险化学品能产生静电的场所,均须有导除静电的设施。第三章 储存与保管第十二条 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必须进行验收登记,并定期检查。临时存放废旧危险化学品,及时上报上级安全环保部.进行处理。保管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化学品性质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人员担任。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要按其化学性质分类、分区,储存不准超量。到达储存限量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3天。并留有相应的防火间距(通道)和通风口,储存地点距生产装置、罐区、管廊、电缆桥架、下水井等设施的安全防火距离不得小于30米。第十四条 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等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同库储存,应设专用仓库、场地或专138、用储存室。第十五条 遇火、遇潮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准在露天、潮湿处存放,要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对于怕冻、晒的危险化学品,应有防冻、防晒设施。第十六条 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采用先进的消防、通讯、报警、灭火装置,有毒物品应配备防护面具及隔离、消除、吸收毒物的设施,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第十七条 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的仓库,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并纳入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第四章 装卸与运输第十八条 液化气充装站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通过交通部门资质认定。未经资质认定的车辆,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第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等,必须掌139、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市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押运人员等,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第二十条 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要牢固、密封,包装材料要适应物品的性能,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分解等情况,应立即妥善处理。第二十一条 回收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不准改做他用。第二十二条 包装和运输危险化学品要贴印警示标志,标志应符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1990)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不准超量充装,充装速度不得大于规定值。第二十140、四条 装卸和运输危险化学品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磨擦、拖拉、重压和倾倒。第二十五条 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准混合装运。第二十六条 装运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过市区时,应遵守地方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路线和时间,中途不准随意停车。第二十七条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配备押运人员或保安人员。第五章 报废与销毁第二十八条 报废和销毁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征得化工厂主管安全的部门和化工厂主管领导的同意。第二十九条 批量报废、销毁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制定安全处理方案。第三十条 负责报废、销毁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包括监护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化学、物理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141、项。第三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在报废、销毁处理前,应进行分析、检验,根据物品的性质,分别采取分解、中和、深埋、燃烧等相应处理方法。第三十二条 剧毒或对环境有污染的危险化学品,不准直接排入下水,不准倾倒在地面上。第三十三条 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准混合销毁。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xx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安全处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12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第一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第一条 消防器材和配备:(一) 按照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二)依据设计标准按142、不同的介质配备不同种类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指定的地点,任何人不允许随意动用。每次使用后,应集中保管,而后更换同样型号和数量的有效器材;(三)消防器材的摆放要分布合理,摆放在通风良好、明显和便于取用之处,且不影响安全疏散;(四)消防器材不得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应有防晒、防雨、防冻的保护措施;(五)消防栓应有明显的标志,室外消火栓周围20米内不准堆放物资和停放车辆。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第二条 消防水泵房的管理:(一)消防水泵房是消防水的保证中心,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禁将泵房改作它用或在泵房内乱放杂物;(二)机泵运行满足设计要求,平时要严格按照备用143、机泵的管理要求,定期进行盘车和机泵润滑,认真进行维护保养,并且定期试验;(三)建立24小时值班制,做到有专人负责,严格交接班制度,对于出现的故障要立即处理不过夜,时刻保持战备状态。第三条 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一)要加强对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按期进行试验;消防喷淋系统每半年试验一次;消防水炮每半年试验一次,与消防设施有关的阀门每月一次,并有记录;(二)加强装置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经常检查并定期做防腐处理。对消防系统上的阀门、喷嘴等要经常检查、清理,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确保零部件齐全、灵活、好用;(三) 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使用各种消防设施或器材,如确需使用,必须经厂生产办批准或安全主管领导批准144、,用后要立即恢复原状,并经生产办安全人员验收。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第四条各车间要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台帐,内容要明确具体,数量准确。第三十条 各车间要作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使用的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设施或器材。第五条 各部门或车间负责各自管辖区域或所属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和年度检验、换药工作,每月必须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灭火器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及时填写卡片。第六条 消防通道必须保持平坦通畅,严禁在路面上停放阻碍消防车辆通行的车辆回堆放物资。第七条 消防器材的配备、更换和维护由安全人员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统一归口管理。第二章 附 则第八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xx公司145、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九条 本制度由安全处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1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使用,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1.2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防爆电器设备等。1.3本制度对特种设备的安装、维护、改造和使用进行具体规定。1.4本制度适用范围为xxxx各二级单位。2名词术语2.1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其它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146、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器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载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2.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器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固定式容器或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 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器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0.1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仓等。2.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147、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最高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2.4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钢性轨道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2.5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载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2.6厂内机动车148、辆:是指从事厂内运输作业的各类机动车辆。2.7维护保养:是指“维护、修理、保养”的业务。其中的“修理”主要是一些调试性的修理,是不对特种设备原有的结构形式或性能指标进行更改。2.8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2.9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技术指标不应变更。3管理职责3.1xxxx特种设备按相关职能分别由生产部、装备部和武装保卫部进行管理,生产部负责协调。3.2生产部负责电梯、起重设备、厂内低速149、车辆(叉车)和防爆电器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管理。3.3装备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的管理,及所有特种设备的采购和维修管理。3.4武装保卫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管理。3.5xxxx的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3.6管理部门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在使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参加特种设备的订购、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编制定期校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校验的报150、检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3.7使用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必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定期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在使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必须参加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必须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校验;编制特种设备紧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习;必须定期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的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4管理内容与要求4.1特种设备的使用4.1.1使用单位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特种设备、零部件和安全附件。4.1.2装备151、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设备安装后将特种设备出厂资料和安装资料交给使用单位入档。使用单位使用前30日内向相应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提出使用申请,并提供该设备的监督校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设计、制造、安装技术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操作维修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等材料。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4.1.3使用单位必须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4.1.3.1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4.1.3.2操作人员守则。4.1.3.3全操作规程。4.1.3.4常规检查制度。4.1.3.5维修保养制度。4.1.3.6作业人员培152、训考核制度。4.1.3.7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4.1.4技术档案管理制度。4.1.4.1使用单位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4.1.1.2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4.1.4.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4.1.4.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1.4.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附属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4.1.4.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4.1.4.7安装、大修、改造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4.1.5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153、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检查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4.1.5.1对在用特种设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承载类特种设备,必要时要进行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的检查。4.1.5.2月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4.1.5.2.1各种安全装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4.1.5.2.2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4.1.5.2.3润滑油量是否足够,冷却系统、备用电源是否正常。4.1.5.2.4绳索、链条及吊装辅具等有无超过标准规定的损伤。4.1.5.2.5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4.1.6日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4154、.1.6.1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4.1.6.2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噪声。4.1.6.3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等是否完好(当有这些装置时)。4.1.7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须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从新投入使用。4.1.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4.1.9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意识。4.1.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155、全规章制度。4.1.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4.1.12使用单位决定停用的特种设备,预计停用时间超一年的,或要报废特种设备,要以书面形式向xxxx相应职能部门申请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4.2特种设备的检修4.2.1特种设备维护保养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4.2.2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者的责任,严格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要求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本单位没有能力维修保养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单156、位进行维修保养。4.2.3使用单位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检,发现异常情况的,及时处理。4.2.4使用单位要定期校验和检修的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并及时记录在案。4.2.5特种设备的改造和大修前,由使用单位向相应的管理部门提出改造或大修申请,并附改造或大修内容。管理部门批准后,由装备部委托具有相应特种设备维修和改造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改造或大修结束后装备部将校验检测机构的校验检测资料交相应的管理部门核准,核准后由管理部门下发特种设备允许使用单,并将有关改造或大修资料交使用单位入档。4.3特种设备的安装4.3.1特种设备的安装由装157、备部委托取得相应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中的监督校验,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核准的校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校验,监督校验合格后交付给使用单位。4.4特种设备的校验4.4.1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安排好停机检验时间,向管理部门提出检验申请。管理部门组织检验,检验结束后将检验报告交使用单位入档。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检验后使用单位要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4.4.2停用特种设备拟重新使用前要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并提前一个月向管理部门提出使用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4.4.3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应158、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消除隐患后,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4.4.3.1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4.4.3.2发生设备事故。4.5压力容器的使用要求4.5.1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主管厂长、经理或总工程师),应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指定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4.5.2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以下内容:4.5.2.1压力容器档案卡。4.5.2.2压力容器设计文件。4.5.2.3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4.5.2.4检验、检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159、。4.5.2.5修理方案,实际修理情况记录,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4.5.2.6压力容器技术改造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检验技术文件和资料。4.5.2.7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4.5.2.8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4.5.3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要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应包括:4.5.3.1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4.5.3.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4.5.3.3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 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160、处置和报告程序。4.5.4压力容器用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使用单位每年的一月份根据安全阀有效期向装备部报安全阀的校验计划,在安全阀有效期届满前15日向装备部提出校验申请,装备部委托有资质机构校验,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4.5压力容器用压力表、测温仪表、液面计必须强制检定,检定的具体要求及使用维护按xxxx有关计量管理制度执行。4.5.6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车间安全管理员、单位设备科、装备部报告。4.5.6.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4.5.6.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161、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4.5.6.3安全附件失效。4.5.6.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4.5.6.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4.5.6.6过量充装。4.5.6.7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4.5.6.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4.5.6.9其他异常情况。4.5.7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对于特殊的生产工艺过程,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出现紧急泄漏需进行带压堵漏时,使用单位必须按设计规定制定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持证操作,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实际操作时,使用单位安162、全部门应派人进行现场监督。4.5.8以水为介质产生蒸汽的压力容器,必须进行水质管理和监测,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不能投入运行。4.5.9压力容器的修理或改造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修理或改造单位要提供修理或改造后的图样、施工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4.5.10改变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条件(介质、温度、压力、用途)时,使用单位向装备部提出申请,装备部批准后方可使用。4.6压力管道的使用要求4.6.1使用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的压力管道在施工前向装备部提出申请,由装备部委托有资格的单位施工。4.6.2压力管道、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界定:4.6.2.1压力管道是指由管道组成件、163、管道支承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等组成的系统,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4.6.2.2安全保护装置指压力管道上连接的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和紧急切断阀等。4.6.2.3附属设施指阴极保护装置、压气站、泵站、阀站、调压站、监控系统等。4.6.2.4管道的划分界限为:管道与设备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焊缝、螺纹连接的第一个接头、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的第一个密封面。4.6.3输送可燃、易爆或者有毒介质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要建立以下制度:4.6.3.1事故预防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4.6.3.2巡线检查制度。4.6.3.3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且定期演练。4.6.4在用164、压力管道需要进行一般修理、改造时,其修理、改造方案由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4.6.5在用压力管道需要进行重大修理、改造时,由装备部向负责使用登记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并由经核准的监检机构进行监督检验。4.6.6使用有安全标记的压力管道元件。4.6.7压力管道用压力表、测温仪表必须强制检定,检定的具体要求及使用维护按公司有关计量管理制度执行。4.6.8租赁、转让或承包等原因更换压力管道的业主或使用单位的,新业主或使用单位应在租赁、转让或承包生效后的15日由装备部向受理使用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办理使用登记变更。4.7锅炉的使用要求4.7.1锅炉的使用按国家有关锅炉规定执行。4.8电梯的使用165、要求4.8.1电梯的使用按国家有关电梯规定执行。4.9起重机械的使用要求4.9.1起重机械必须有制造企业关于该起重机械产品或者部件的质量合格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4.9.2起重机械的安装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4.9.3自行制造或者改造本单位使用起重机械的单位,必须将设计或者改造的相关资料,报生产部审批。4.9.4新增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30日内。必须向生产部申报,经审批后方可使用。4.9.5经检查检验,有重大隐患的起重机械,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有效措施。经有资质单位维修后,生产部审批后方可使用。4.9.6禁止使用无资质单位设计、制造、安装的起重机械。4.9.7在用166、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二年。4.10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要求4.10.1新增厂内机动车在投入使用前30日内。必须向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批后方可使用。4.10.2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照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等国家标准的要求,在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和进行交通安全管理。4.10.3厂内机动车辆需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并报管理部门备案。4.9.4厂内机动车辆要按规定喷涂厂内机动车辆的统一编号,安装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的车辆牌照,喷涂xxxxxx标识。4.10.5驾驶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特种车辆驾驶许可证,并严格167、遵守厂区道路行驶规定。4.9.6厂内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准出厂,确系因工作需要出厂的,需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厂,出厂时要接受门卫的检查,必须按规定时间返厂。4.10.7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检验不合格或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检验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4.10.8厂内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由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按事故责任分别承担。4.10.9禁止使用无资质单位制造的厂内机动车辆。4.10.10不得随意改变厂内机动车辆的原结构及颜色。5检查与考核5.1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人员,进行特种设备的维修或者日常维修的,按特种168、设备安全监察条列对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处罚。5.2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的使用年限,特种设备单位未予以报废,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要求处罚。5.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的,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要求处理。5.4对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许可证的特种设备的单位,或者未向管理部门报批即投入单位,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要求处罚。5.5安全检验标志超过有效期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单位,按特种设备监督监察规定处理。5.6特种设备发169、生事故后不采取紧急救援措施,未能及时有效抑制灾害扩大,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事故以及隐瞒事故不报的,按特种设备监督监察规定处理。5.7擅自使用未申报或未经检验监测的特种设备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要求处罚。6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装备部、生产部、武装保卫部。7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14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 总则:1.1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劳动部1996年4月23日颁发劳动防护用品管170、理规定和2004年9月5日xx市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特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1.3本办法适用于xxxx各单位。2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2.1xxxx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见表)。原则上各岗位劳动防护用品以旧换新,不定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本单位的发放标准;2.2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实行限额包干制,即生产系统240元/人年、辅助系统140元/人年、后勤系统90元/人年,各单位可根据总费用使用情况自行调节发放劳动防护用品;2.3各工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标准由生产部负责。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按次月5171、日前将所需劳动保护用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统计汇总后的申请单经生产部审批后,持总价额度的内部转账支票一并送福利有限公司,预购相应品种、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专用凭证(票),凭证经领用方与福利有限公司双方签章有效。2.4财务部负责核准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价格,并下发各单位,作为领用单位开具内部支票的依据,福利有限公司发出劳动防护用品后,按月凭各单位内部支票到财务部结算,并转各单位成本(或企管费)。2.5劳动防护用品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首要条件,为保证按时采购发放,其资金将予及时的平衡与保证,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2.6福利有限公司要按生产部的标准要求及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172、严禁采购无生产许可证或达不到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遵守采购、管理、发放制度与程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要以优质优价的劳动防护用品满足xxxx铜业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生产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对查出的不合格品除全部退货外,要进行处罚,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损失。2.7xxxx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2.7.1身兼几个工种作业的人员,按其主要从事的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并补充供给其身兼的其它工种所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作为备用或借用,但不得重复发放。2.7.2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轮换工等由用人单位参考同工种职工供给劳动防护用品,离开时由原用人单位收回。2.7.3173、外来代培、实习人员的防护用品原则上由委培单位自备,如需企业代发,按价付款供应。2.7.4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及其它半工半读学校生产实习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由学校或接纳实习单位按照相同工种供给劳动防护用品或借用。2.7.5经上级部门批准着各类标志服的各类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发放工作服。确因工作需要,另发工作服的,应报xxxx批准。2.7.6各单位已领取的公用(备用)防护用品,由单位写出书面报告,主管领导签字,由生产部批准,方可领取。2.8各单位职工将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调剂管理办法凭票到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中心领取劳保用品。2.9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及调剂管理办法:2.9.1174、职工凭劳保品发放票,到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中心领取劳保用品。2.9.2发放中心按月为单位,实行计划采购和发放,持票职工或单位须当月领取,以免影响劳动防护用品的正常穿戴及使用。2.9.3职工可持票到发放中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在劳动防护用品范围内自行调剂领取劳保用品,自带劳保品者,发放中心不予调换。2.9.4职工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当面检验型号及质量,过后不予调换。2.9.5职工应妥善保管好发放票,如发放票破损严重,辨认不清或遗失,发放中心不予发放劳保品。3 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3.1各单位必须建立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片并有专人填写、保管。3.2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使用期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175、更改。若需变更时,由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批准。3.3生产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和发放标准的监督检查,同时要继续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穿戴情况实施严格的检查监督。3.4工作服应在明显位置缝印企业名称或标志。严禁职工变卖劳动防护用品,如发现职工变卖的,应批评教育并给予必要处理。4 本办法解释权归生产部。5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5事故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xxxx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以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176、中国铝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应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死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的事故。重伤事故,是指发生重伤的事故。(三)轻伤事故,是指发生轻伤的事故。(四)轻微伤事故,构不成轻伤的伤害。(指造成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177、,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第六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公司安全处举报。公司将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第七条 公司工会组织依法参加事故调查,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第八条 公司坚持依法依规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则。 第二章 事故的报告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半小时内将事故向公司安全处报告。第十条 公司安全处接到事故报告后,于1小时内将死亡事故报告xx公司安全环保部及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人民178、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十一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二)事故的简要经过;(三)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算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已经采取的措施;(五)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第十二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第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该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179、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进行拍照或者摄像。第十五条 公司安全处接到单位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事故现场的有关情况,指导事故处理。 第三章 事故调查第十六条 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重伤或一次造成1-2人的轻伤由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轻微伤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十七条 公司事故调查组由:安全处、工会、人力资源部、审计监察部(纪委)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180、第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四)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第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二十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做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第二十一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中应当恪尽职守、诚信公正,遵守事181、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第二十二条 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一)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设计者负主要责任;(二)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错误,由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的确定者负主要责任;(三)因制造、施工、安装、检修方面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分别由制造、施工、检修、安装者负主要责任;(四)因违章指挥或组织安排不当造成的事故,由指挥者负主要责任;(五)因未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隐患而引发的事故,由有关管理者负主要责任;(六)因未严格贯彻落实安全措施而发生的事故,由执行者、组织者和现场安全监护人共同负主要责任;(七)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复性事故,由有关领导负主182、要责任;(八)因违反规定或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由操作者负主要责任。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首先追究领导责任:(一)由于安全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而发生的事故;(二)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规作业而造成的事故;(三)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考试合格即分配上岗操作而发生的事故;(四)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设备失修或超负荷运行而造成的事故;(五)劳动组织不合理,员工因过度疲劳造成的事故;(六)事故发生后,不积极抢救或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故扩大、伤害程度加剧或重复发生的事故;(七)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或者含有技术更新内容的大修项目,未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或不及时183、整改隐患,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造成的事故;(八)各种危险作业中,没有制定安全措施而造成的事故。第二十四条 轻微伤事故,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重伤或一次造成1-2人的轻伤事故,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184、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第二十六条 公司安委会要将轻伤及以上事故调查报告(复印件)在事故调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xx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第四章 事故处理第二十七条 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对由于忽视安全生产、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违反各种安全管理规定、法规和制度,造成伤亡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有关负责人、有关责任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国铝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等以及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185、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第二十九条 公司安委会负责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一般以上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报xx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 责任追究第三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上一年年收入的40%-80%;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或漏报事故的;(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第三十一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扣上一年年收入的60%-100%;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186、;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五)在事故调查中做伪证或者指使他人做伪证的;(六)事故发生后逃逸的。第三十二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进行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发生重伤或一次造成1-2人的轻伤,处上一年年收入的10%的罚款;发生死亡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30%的罚款。第三十三条 对事故发生单位,公司按下列规定对事故单位、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及分管范围的副职进行经济处罚、行政处理:(一)187、发生轻微伤事故,一类单位年内累计七起比照一起轻伤事故进行处罚;二类单位年内累计四起比照一起轻伤事故进行处罚;三类单位年内累计两起比照一起轻伤事故进行处罚。(二)发生轻伤事故,扣罚单位3万元;对单位正职给予不少于4000元的经济处罚;对负主要责任的副职给予不少于3200元的经济处罚。(三)重伤事故,扣罚单位10万元/人.次;对单位正职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经济处罚;对负主要责任的副职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经济处罚。单位正职要向公司做出书面检查。(四)死亡事故,扣罚单位10-20万元/人.次;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对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发生因工死亡1-2人的责任事故,主188、管副总经理要向中国铝业公司做出书面检查,给予1-2万元的经济处罚。 凡当年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累计因工死亡达3人及以上的责任事故,按照中国铝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执行。(五)一般未遂险肇事故(可能造成人员受伤,但不致死亡),扣罚单位1万元;对单位正职给予不少于3000元的经济处罚;对负主要责任的副职给予不少于2000元的经济处罚。(六)重大未遂险肇事故(可能造成一人以上死亡的事故),扣罚单位3万元;对单位正职给予不少于4000元的经济处罚;对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副职给予不少于3200元的经济处罚。(七)发生死亡事故单位,否决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分,挂黑旗,全年不得参加任何评先;单位正职和189、负安全领导责任的副职全年取消任何评先资格。(八)发生重伤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绩效考核扣30分,挂黑旗,全年不得参加任何评先;单位正职和负安全领导责任的副职全年取消任何评先资格。(九)发生轻伤单位,当月安全绩效考核扣20分,挂黑旗。 (十)发生轻微伤事故单位,一类单位扣当月安全绩效考核2分/起,二类单位扣当月安全绩效考核5分/起,三类单位扣当月安全绩效考核10分/起。(十)一般未遂险肇事故,当月安全绩效考核扣10分。(十一)重大未遂险肇事故,当月安全绩效考核扣15分。第三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法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责任190、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有关人员,处分期间不予提拔。第三十五条 管理人员现场违规指挥,立即解聘职务;工人违规作业三次,脱岗学习。第三十六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由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有与之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处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 公司职工有权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64938273 64949042 64948015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191、布之日起施行。 16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我厂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第二条 制定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1、建立详细的职业卫生档案,其应包括:2、厂企基本情况:单位简史、生产工艺流程图、存在有毒有害的种类和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评价、有毒有害作业群体分布及其健康评定和职业性四种人(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观察对象及职业禁忌症)情况等。3、职业健康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藉贯、婚姻状况、出入厂时间、劳动合同时限、健康状况、工种调动、工资发放及出勤192、情况等)、职业史、危害因素接触剂量、劳动保护、现病史、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及其健康评价等。4、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情况:包括危害因素种类、监测或检测时间、地点、浓度(强度)、国家允许标准及评价结论等。第三条 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等。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申报,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发生变更后30日内申报变更内容。第四条 必须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并形成193、制度长抓不懈。1、单位负责人和安全技术部门、工会组织及车间的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2、车间工人必须参加结合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特点而设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第五条 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定期检修保养制度。确保防护措施正常运转,是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重要保证。1、产生有毒有害及其它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应采用密封、通风、吸尘、净化等防护措施,并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2、确立负责检修保养部门和人员,制定各类防护设施的检修保养周期,记录检修情况及时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做好应急处理等。第六条 建立健全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制度,194、严格把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关,根据各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制定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表,合理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做好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登记和管理。第七条 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的选购、运输、贮存、使用及销售管理制度,选购原材料应以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为原则。1、提供、运输、贮存、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并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产品成份检验报告、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2、贮存有毒有害原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告标识。第八条 建立作业场所职195、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及定期检测制度,对极度危害、高度危害的化学品和产生高危害物质的工艺或场所应设置监测系统自动报警装置,并应由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登记管理,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第九条 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组织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第十条 如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第十一条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第十二条 建立急性职业病危害196、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和职业病报告制度。1、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劳动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发病情况、患者去向、死亡人数、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己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第十三条 一旦发现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按国家职业病报告规定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第十四条 建立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197、化学毒物预防知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第十五条 建立女工职业卫生保障制度。不得安排怀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幼儿有害的作业。第十六条 建立招工及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招工过程严格把关,防止冒名顶替或招收童工(未满16周岁),同时把好岗前体检关,杜绝职业禁忌症患者进入禁忌岗位;1、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2、在己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应当如实告知。第十七条 建立防暑降温和健康保健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各项198、防暑降温措施,暑天高温期间控制加班加点,合理调整作息时间;改进落后的高温作业工艺,增添必要的通风降温设备; 供应清凉饮料及提供充足的开水,保证工人身体水盐代谢;高温作业禁忌症患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作妥善安置。17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强化责任突出重点,查改结合标本兼治,切实推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199、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各单位要成立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隐患排查工作组,由单位正职担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第三章 事故隐患的分类及排查范围第四条 火灾:1、现场灭火器过期失效,数量、类型、质量等达不到消防条例要求,缺少消防水带、水枪等。 2、防火防爆场所(各类油库、各类气瓶库等)有不防爆的开关、插座、灯具、排气扇、操作工具等,缺少足够数量的防火砂、消防器材等必要的物品。3、其它类火灾隐患。第五条 爆炸:1、冶炼炉、加热炉和氨裂化室的水冷却设施强度、抗震性和严密性达不到标准,温度计、压力表、流量表等监控和报警设施未按规定设置,没有定期检测检验。2、可燃气体管道的法200、兰、煤气设备的轴封不严密,缺少泄露报警装置。3、防火、防爆重要地点缺少管理制度。4、其它类爆炸隐患。第六条 中毒和窒息:1、危险场所缺少防止误入、误碰、误食的警告牌。2、危险场所未按规定配备救护器材。3、其它类中毒和窒息隐患。 第七条 机械伤害:1、生产设备操作点和操作区域的照度不符合规定。2、设备运行时,操作者需要接近的可动零部件,未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3、现场设备、系统安全警示牌缺少,设备、管道、阀门标志名称、介质流向不完善,容易出现误操作、走错间隔等。4、现场设备、系统的安全设施、装置不能发挥作用。5、其它类机械伤害隐患。 第八条 泄露: 1、液氨储罐破损;液氨储罐的出口阀门密封不严201、泄漏;各接头及压力表的安装处密封不严引起泄漏。2、在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罐体密封不严等。3、其它类泄露隐患。腐蚀:1、在各类酸配比、酸洗过程当中酸液的飞溅,没有防护设施。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雾对设备、建筑的腐蚀。3、酸雾对人体呼吸器官造成的伤害。4、其它类腐蚀隐患。第十条 触电: 1、电缆孔洞未封堵;没有达到电缆防火要求;电缆沟严重积水、漏水。 2、低压电源接线不符合安全要求,刀闸、插座、电线裸露,开关、插座没有固定好,未按要求使用合格保险丝,照明接线盒缺少盖子。 3、电动机、台钻、砂轮机、烘干机、切割机等缺少规范的接地线。 4、其它类触电隐患。第十一条 坠落: 1、孔洞盖板缺少或盖板不平整202、不规范,达不到防止人员坠落的要求。 2、平台栏杆、护板、安全网的高度或强度等达不到要求或缺少、固定不牢、没有及时恢复等。3、其它类坠落隐患。 第十二条 其它类隐患: 1、如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对相关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未进行新操作方法和事故预防措施的教育,并未及时更新修订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特种设备未按要求定期检测检验,查出的隐患未按时整治。3、其它类隐患。第四章 事故隐患的分级第十三条 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1、一般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203、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第五章 排查和整治的具体要求第十四条 隐患不除,事故未已。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排查事故隐患,针对事故隐患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充分认识事故隐患的严重性、危害性,单位正职、主管安全的副职、安全员要充分发动每个班组、每位职工积极查找不安全隐患,并及时组织整治,作到自查自改,不断消除隐患。 第十五条 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实行确认制。每月单位填写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汇总单,将排查204、出的事故隐患及整治情况汇总上报安全处,并由责任单位正职签字确认。第十六条 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按属地原则,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分级,并按照事故隐患的分级确立整治期限、责任人,整治措施、验证人。责任人必须要对整治的项目负责,因整治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的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第十七条 一般事故隐患要求七日内整治完成;重大事故隐患、特别重大事故隐患要求立即启动整治。第十八条 日常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以不符合纠正和预防通知单形式下发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要及时上报安全处,由安全处下发不符合纠正和预防通知单。 第十九条 事故隐患牵涉到设备系统、技术改进时,责任单205、位可提出书面报告由安全处汇集相关部门提供改进方案,责任部门执行。 第二十条 对因为整治工程投资较大、整治工程较复杂而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治完毕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要向安全处书面说明情况,并承诺整改期限。第六章 奖惩规定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要按期、如实填报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汇总单,未按期上报安全处,扣安全绩效考核5分。 第二十二条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完毕,经安全处验证符合生产安全要求,上报公司领导,并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三条 由安全处检查发现或经举报的事故隐患,而单位未及时发现或整治的,扣责任单位200-2000元/项。 第二十四条 安全处负责对事故隐患整治的完成情206、况进行抽查验证,凡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和规定完成整治、又无防范措施的隐患项目,每项处200元以上罚款,扣安全考核绩效5分,并再次责令整治,到时仍未完成者,加倍处罚,直至完成为止。 并对责任单位正职给予不少于1000元的经济处罚。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安全处。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18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第一条 安全生产会议是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实施的主要形式。因此,为了保障生产信息的畅通,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及时召开,并形成会议记录,需要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周召开一次207、,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 第三条 安全生产例会由安全处组织召开,地点在安全处会议室。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和有关领导,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第四条 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条 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主管生产的领导、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人员参加会议。 第六条 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为每周五,若与其他重要会议发生冲突时可提前或延后,具体时间以生产办通知为准。19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一章 奖 励第一条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化工厂颁布的各项安全208、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班组、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第二条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第三条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第四条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第五条 对抢险救灾有功者。第六条 积极参加厂、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班组、个人。第七条 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八条 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第二章 奖励程序第九条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生产办,经审核后报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第209、十条 先进车间、班组由生产办提出意见,交厂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第十一条 对第九条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班组提出,经生产办审查,报厂领导批准。第三章 惩罚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1.事故责任者。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第四210、章 惩罚类型第十三条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第十四条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第十五条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第五章 处罚程序第十六条 经济处罚由安全检查小组提出,报主管安全生产副厂长批准后执行。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厂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20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一般要求第一条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生211、产办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第二条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第三条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第四条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第五条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第六条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212、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第七条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第八条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第九条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第十条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213、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第十一条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第十二条 化工生产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第十三条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第十四条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生产办批准。第十五条 厂内所有职工必须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第十214、六条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21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基本原则认真做好防尘防毒、生产场所的卫生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害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尘防毒工业卫生。防尘、防毒、工业卫生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和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检测和体验。根据以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215、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制订防尘、防毒规划,并要纳入年度计划。第二章 新产品及新建设项目凡新产品、新建、改建项目,设计和施工部门,必须严格这些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三废排放标准,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三同时”。新产品、大修项目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审查,验收安全卫生设施,并要有安全、环保部门参加,凡不符合防尘防毒、工业卫生要求的项目,不能投产。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必须有相应的卫生设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第四章 尘毒的治理和防护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发生和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噪音、高温等作业,都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治理和防护。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的物料,应采取密封的设备和隔离操作216、,或以无毒、低毒物料代替,革新工艺,采用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对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要加强通风和采光,并应回收利用或净化处理,不能随意排放。产生或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场所,不能设置住房及在场内吃食物。有粉尘或毒物的生产场所,应设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施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各种防毒防尘的设施,未经批准不准拆除。使用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根据毒物的性质,设置防护和急救药品,以及洗眼、冲淋装置,并设有警告牌。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应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器具。由xx市职业病防治所每年对有毒有217、害场所进行一次监测分析。2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作业人员包括:电工、叉车司机、起重工、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等工种,以下统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规定内容 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218、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3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维护、检修、焊接、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5 .安装、检修、维护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219、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 .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等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8.各车间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9.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有权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10.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一)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220、员时,以书面报告经厂长批准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培训和考核。(二)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11.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变动。12.特种作业人员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安全处负责组织进行安技培训。1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二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 14.生产办对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221、指导,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料档案进行备份。 15.外来人员在我厂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生产办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人员或单位,确保安全作业。21 安全标准化实施及考核办法1 目的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电力法、建筑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针对公司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生产责任落实不够、现场管理不足,事故隐患仍然存在,预警应急机制不够健全等诸多问题,222、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活动,提升其整体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管理绩效的持续改进,特制定本办法。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所属各生产、辅助单位的生产现场、工作现场及厂房周边区域。3 术语 3.1现场管理标准化:是指运用科学的管理制度、标准和方法,对构成生产现场的要素(人、机、料、法、环、信息等)进行合理有效地组织和控制,使其具有自我调节的能力并使现场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以实现人、物、场所三者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优化组合,从而达到优质、高效、安全、低耗的目的。3.2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3223、.3安全标准化企业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规定的标准。3.4 资源是指实施安全标准化所需的人力、财力、设施、技术和方法等。3.5 相关方关注企业安全行为或受其安全行为影响的个人或团体。4 管理要素本办法由12个A级要素和50个B级要素组成(见表一)。采用P(计划)、D(实施)、C(检查)、A(改进)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实现各单位自主管理、安全部门监督的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持续改进公司的安全管理绩效。A 级 要 素 B 级 要 素目录:4.1安全责任与组织机构4.1.1 安全生产责任制4224、.1.2 安全生产委员会4.1.3安全管理机构4.1.4 安全管理人员4.1.5 企业社会责任4.2安全文化与教育培训4.2.1 安全理念与政策4.2.2 安全意识及其提高4.2.3 信息沟通与协商4.2.4 安全文化建设4.2.5 安全教育培训4.3风险管理与隐患整治4.3.1 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估4.3.2 风险控制计划与措施4.3.3 重大危险源管理4.3.4 危险物品与废料4.3.5 事故隐患整治4.4安全法规与规章制度4.4.1 法规识别与获取4.4.2 合规性评价4.4.3 规章制度及规程4.5安全目标与规划计划4.5.1 安全生产目标4.5.2 安全规划与工作计划4.5.3 安全225、技术措施计划4.6安全投入与安全科技4.6.1 安全生产投入4.6.2安全科技应用4.6.3安全工作创新4.7固有安全与设施完整4.7.1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4.7.2 生产性设备设施管理4.7.3 特种设备管理4.7.4 安全设备设施4.7.5 生产(作业)环境4.7.6 危险物品的储存4.8作业控制与现场管理4.8.1 作业机具管理4.8.2 作业过程控制4.8.3 作业组织与安排4.8.4 现场监督管理4.8.5 相关方与合同管理4.9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4.9.1 职业病危害及其预防4.9.2 职业病防治与管理4.9.3劳动防护用品4.9.4 特殊劳动保护4.10安全预警与应急体系4.10226、.1安全预警机制4.10.2应急救援组织4.10.3应急资源保障4.10.4应急预案编制4.10.5应急预案实施4.11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4.11.1事故报告与档案4.11.2事故调查与处理4.11.3事故统计与分析4.12安全激励与绩效考核4.12.1检查与绩效监视4.12.2审核与绩效考评4.12.3奖惩与安全激励4.1.1 安全生产责任制4.1.1.1 建立健全各级领导人员(从行政正职直到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内容符合本单位实际。4.1.1.2 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内容符合上级规定和本部门/单位特点。4.1.1.3 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227、员、管理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内容符合上级规定和本岗位特点。4.1.1.4 建立健全各生产岗位(包括车间管理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内容符合上级规定和本岗位特点。4.1.1.5 行政正职的安全责任符合安全生产法。4.1.1.6 安全管理机构职责权限明确、工作权威性得以确立。4.1.1.7 最高管理者(行政正职)书面任命各级安全责任人员。4.1.1.8 各级安全责任人员把安全工作当作日常生产经营工作的一部分,认真责任,且能主动对照安全生产责任检查落实情况,做到与生产“五同时”。4.1.2 安全生产委员会4.1.2.1 建立由党政一把手负责、党政工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228、产委员会。4.1.2.2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要有任命书。4.1.2.3 安全生产委员会应任命专职或兼职的安全联系人。4.1.2.4 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措施及发展方案。4.1.2.5 会议周期:安全生产委员会至少每季度要开一次会议。4.1.2.6 会议纪要:安全委员会会议要写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包括工作项目清单(行动建议);会议纪要由安委会主任及行政正职签发;所有会议纪要要存档。4.1.2.7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原则及技巧),具备必要的安全规范标准知识,以支持推动安全工作,并提出有效的建议。4.1.3安全管理机构4.1.3.1 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网络229、,网络覆盖各级、各职能层次、各生产环节。4.1.3.2 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职责权限明确。4.1.3.3 安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配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及上级公司的要求。4.1.3.4安全管理机构职能有效履行,可有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4.1.3.5安全管理机构可对其他部门施加有效影响,并形成安全工作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4.1.3.6 车间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有记录。4.1.3.7 车间、班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4.1.4 安全管理人员4.1.4.1 按安全(含职业卫生)工作系统需要,设立下列安全管理人员职位,并予以任命:一安全联系人;一消防联系人;一急救员; 一事故调查员;一职230、业卫生员;一专(兼)职安全(巡查)员。4.1.4.2 设立相关法规等外部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其他安全管理人员职位,并予以任命。4.1.4.3 设立与风险评估相关的职位,并任命。4.1.4.4 受任命的安全管理人员得到授权在各项文件上签名审批(文件包括安全检查报告,安委会会议纪要,事故调查报告等)。4.1.4.5 受任命的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范围和职责应确定、归档、传阅并得到正确理解。4.1.4.6 受任命的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适当的安全培训或经过专门上岗培训并按规定取得相应上岗资格。4.1.4.7 安全联系人和专(兼)职安全员应接受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培训。4.1.4.8 有足够的专(兼)职安全员(不少于231、1:50的比率),并要有任命书。4.1.4.9 专(兼)职安全员的任命标准及职能要求应明确并向所有员工公布。4.1.4.10 受任命的安全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得到保障。4.1.5 企业社会责任4.1.5.1 主动意识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其不良安全管理或不良组织行为给社会(公众)造成的不利影响。4.1.5.2 采取制定程序或制度等措施,在内部可控或有效影响的范围内,消除或降低其不良安全管理或不良组织行为给社会(公众)造成的不利影响。4.1.5.3 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主要引起他人伤亡和/或财产损失的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对象。4.2安全文化与教育培训4.2.1 安全理念与政策4.2.1.232、1 在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把安全生产视为利润的一部分,贯彻实施以下安全理念与安全原则:所有的伤害和职业病都是可以预防的;各级管理层应对伤害和职业病负直接责任;安全是受雇的条件之一;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安全培训;所有不安全的状况与行为必须及时纠正;应对所有事故作出即时反应,而不仅是对伤害本身;工作外和工作内的安全同样重要;良好的安全状况可以创造良好的业绩;员工的直接参与是确保安全的关键所在。4.2.1.2 为贯彻落实上述安全理念,最高管理层应制定明确的安全方针,传达所有员工并公告,方针应承诺: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绩效。4.2.1.3 根据安全方针,在整个管理层应达233、成共识,确定并执行以下安全政策: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推行“持续改进计划”;向所有员工宣传公司安全政策,提供培训,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提供安全可靠的设施设备,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对新增、更新改造的设备进行安全环保审查,对在用的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对健康、安全和环保管理状况定期审核;随时修订应急计划,建立应急资源库,定期组织应急演习,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事故。从设计、建造到生产作业的各个阶段实行危险识别、风险分析、安全评估;向承包商提供健康、安全和环保信息,要求他们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执行行业规范、标准,持续地对员工进行培训。与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及公众234、建立良好关系,就健康、安全和环保问题进行密切合作,为作业所在的社区创造美好的生态环境作贡献;鼓励员工参与健康、安全和环保活动,鼓励科学技术研究,采用健康、安全和环保科技产品;维护工作场所工业卫生,为员工及作业人员的健康及安全创造良好工作环境。4.2.2 安全意识及其提高4.2.2.1认定生产岗位的安全意识,内容主要包括危险因素(与所认定危险源/风险相符)、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4.2.2.2 建立推行到每一个员工的安全(意识)宣传计划。4.2.2.3 利用各种视听资料,如广播、电视、内部刊物、宣传版、标语等,提高员工安全意识。4.2.2.4 员工要了解安全方针、政策和工作及其对自身和周围环境的影235、响。4.2.2.5 建立一套系统或措施跟踪安全意识提高促进计划的效果,并改进计划。4.2.3 信息沟通与协商4.2.3.1内部沟通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内部沟通系统和渠道,确保员工对安全工作的抱怨、建议、问题反映等信息得到及时的有效处理;要有内部定期安全简讯或刊物 (内部定期刊物要包括安全文章)。4.2.3.2 与工作任务有关的讨论进行高风险工序前讨论相关的危害与风险(使用JSA等去提示员工)。4.2.3.3 对外沟通建立能确保接收到外部相关团体的信息并能采取适当反应的系统或机构;认定可能受单位活动影响的相关团体;确保该类相关组织、团体可能获得有关的单位安全表现的信息;4.2.3.4 员工确实参与236、到重要安全工作及事务的决策之中。4.2.4 安全文化建设4.2.4.1 为确保安全理念、安全方针和政策转化为全体员工的共同行为,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专题活动。如: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文艺汇演;安全演讲比赛;安全生产周(月)活动;安全技能比武;安全学习日;安全表彰活动;事故回顾橱窗;事故案例分析讲座,等。4.2.4.2 定期举办提高员工家属安全意识的安全活动,并与之建立良好的沟通途径。4.2.4.3 班组安全活动员工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定期举行,运作正常、有效。班组的建议和取得的成绩得到重视并予以表扬。4.2.5 安全教育培训4.2.5.1 具有健全的安全教育培训237、制度,编制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培训所需经费。4.2.5.2 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主要负责人和所有受任命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系统培训,评估合格,登记建档;其他所有员工经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建立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持合法有效资格证上岗,登记建档;特殊作业人员(如危险物品作业人员、关键岗位作业人员等)经专门安全培训,持合法有效资格证上岗,登记建档;新进员工全部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登记建档,记录完整;离岗1年以上及调换岗位人员经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建立记录。4.2.5.3 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实际需要(包括2.5.2238、的要求)编制并授权人审批;得到有效实施,并按需要及时修订。4.2.5.4 “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投用前,对涉及到的员工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完整。4.2.5.5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培训,建立记录。4.2.5.6 评价教育培训效果,评价考核手段有效,结果真实。4.3风险管理与隐患整治4.3.1 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估4.3.1.1 建立并实施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估程序。这些程序的一般要求是:确定合理可行的风险评估标准(风险水平判定准则);确定合理可行的风险评估整套方法(一般是定性的,适当时可引入定量的);使各层次员工参与风险评估;239、评估范围包括所有的活动、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 (包括承包商人员和访问者)、工作场所的所有设施(无论由本组织还是由外界所提供);评估时要考虑到内部和外部工作的改变和修正;不仅考虑到潜在事故隐患和危急情况,还应考虑到正常的和异常的情况。4.3.1.2 风险认定和评估的结果包括风险分级,经授权的专业人员审查,形成文件。4.3.1.3 风险认定和评估的结果按责任和业务活动性质分别传达至相应的岗位。4.3.1.4 主动开展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估,及时更新风险认定和评估结果信息:考虑到内部和外部工作、条件的改变和修正,随时更新;每年执行专门的更新计划;新产品工艺设计阶段风险认定、评估。4.3.2 风险控制240、计划与措施4.3.2.1 建立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风险控制计划原则,按该原则制定具体的风险削减/控制措施。4.3.2.2 风险削减/控制措施与运行经验和自身实际能力相适应。4.3.2.3 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符合风险控制计划原则,并作为风险削减/控制措施的实现形式之一。4.3.2.4 由授权的专业人员对风险削减/控制措施的实施负责监督检查、验收,并重新认定和评估采取措施后的风险。4.3.3 重大危险源管理4.3.3.1 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4.3.3.2 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及自身要求,认定重大危险源,并登记建档。4.3.3.3 定期检测、评估、监控重大危险源,记录完整。4.3.3.4 制241、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4.3.3.5 向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4.3.4 危险物品与废料4.3.4.1 编制所有使用中的物质:包括原材料(含辅料)、生产出的产品、副产品和废料的清册,并保持更新。4.3.4.2 评估化学品在正常和异常环境下的兼容性。4.3.4.3 认定危险物品与废料,并编制MSDS和专门清冊。4.3.4.4 认定及评估与危险物品与废料有关的风险,包括意外失控引发的环境安全风险。4.3.5 事故隐患整治4.3.5.1 建立与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估程序配套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4242、.3.5.2 开展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估应首先找出事故隐患这种现实风险,并加以认定和评估。(3.1.1)4.3.5.3 事故隐患排查被作为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估的经常性内容,并随时更新相应的风险认定和评估结果信息。4.3.5.4 对事故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5.3.1)4.3.5.5 事故隐患的整改应根据风险认定和评估结果,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以下整改原则: 对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上级直接主管部门或/和当地政府报告;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243、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管理机构汇总并存档。4.4安全法规与规章制度4.4.1 法规识别与获取4.4.1.1 建立识别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法规外部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制度及其获取系统,工作职责明确落实到部门和有关人员。4.4.1.2 识别出外部规范性文件最适用的部分,并及时向相关职能层次传达。4.4.1.3 及时跟踪、获取外部规范性文件的最新内容与变化,经常性更新法规信息。4.4.1.4 工作现场备有适用的主要外部规范性文件,且有效。4.4.1.5 获取外部规范性文件的系统良好运行,渠道畅通。4.4.1.6 违244、反法规事件有记录,并得到矫正。4.4.2 合规性评价4.4.2.1 建立一套与适用的外部规范性文件不相符合的自我评价(合规性评价)系统。4.4.2.2 定期开展合规性评价,评价工作有策划且合理可行、有针对性。4.4.2.3 对照适用的外部规范性文件,评价现行企业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内部规范性文件)的符合性。4.4.2.4 编制合规性评价报告,制定今后的改进目标、不符合的整改计划和措施。4.4.3 规章制度及规程4.4.3.1 从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建立一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4.3.2 制定各类岗位/作业活动操作规程,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4.4.3.3 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245、的制定符合外部规范性文件(如安全生产法)、相关企业标准,及时更新、修订不适用的内容(4.2.3)。4.4.3.4 工作现场备有适用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且为有效版本。4.4.3.5 员工熟悉适用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识违规所带来的后果。4.5安全目标与规划计划4.5.1 安全生产目标4.5.1.1确立安全生产目标,目标与安全理念、方针、政策互相一致。4.5.1.2 目标同所认定的风险及重要环境影响相适应。4.5.1.3 目标的制定给相关人员对目标提出意见的机会。4.5.1.4 目标在各职能、层次分解展开,作为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建立档案。4.5.1.5 目标明确、合理、可行246、且可以度量。4.5.1.6目标不断更新调整至合理的水平。4.5.1.7 管理层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审。4.5.2 安全规划与工作计划4.5.2.1 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有文本。4.5.2.2规划内容针对性强,对规划期间的生产发展提出有效的安全措施,做到与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发展。4.5.2.3 配有工作实施方案及监控、效果评审方法措施。4.5.2.4 建立切实可行的、合理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计划须指明如何实现安全生产目标。4.5.2.5 提供足够的资源实施计划,并建立维持及使用关键决策清单(工作实施要点)。4.5.2.6 检查计划的执行,进行阶段安全工作总结,跟247、踪目标完成情况。4.5.2.7 计划实施的进度通知员工。4.5.3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4.5.3.1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并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4.5.3.2 适时修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将事故隐患整治的要求予以满足。(3.5.4、3.5.5)4.5.2.3 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完成时间、负责人(单位)和费用得到落实。4.5.2.5 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得到贯彻执行。4.5.2.6 组织检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有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总结,对未完成项目采取应对措施。4.6安全投入与安全科技4.6.1 安全生产投入4.6.1.1依据国家、地方或行业248、的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4.6.1.2 安全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使用范围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6.1.3 按所编制的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等,安排并解决当年安全费用。4.6.1.4 设立安全费用专门账户或科目,专款专用。 4.6.1.5 管理层定期召开会议,听249、取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确保不得随意挪用安全费用,检查并保证费用的有效使用。4.6.2安全科技应用4.6.2.1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立安全科技研究与应用的鼓励政策和经费支持制度。4.6.2.2 结合自身存在的安全生产技术难题,积极立项,独立或合作开展安全科技项目研究4.6.2.3 针对存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设备、工艺,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4.6.2.4 积极学习和采纳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4.6.2.5 积极推行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与模式。4.6.3安全工作创新4.6.3.1 结合本单位风险特点和实际情况,积极创新安全工作方法,大胆改革安全管理机制,形成250、具有自身特色的安全管理新模式。4.6.2.2 与其他单位相比,创新的安全工作方法和有特色的安全管理新模式是本单位特有的,明显提升了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境界和管理水平。4.6.2.3创新的安全工作方法和有特色的安全管理新模式在企业现场管理的综合治理方面具有显著效果。4.7固有安全与设施完整4.7.1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4.7.1.1 建立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4.7.1.2 依照法规,规范实施并管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审查、总体开工方案审查、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工作,职责分工明确,记录完整。4.7.1.3251、 建设项目承包商(含分包、装备材料供应、中介服务)经严格审查具有相应合法资质或能力,资质或能力证明材料备案。4.7.1.4 依照法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含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评价报告经审查通过。4.7.1.5 确立建设项目建设中的变更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变更手续,并对变更过程实行风险管理。4.7.1.6 建设项目所使用的装备、设施、材料经检测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4.7.1.7 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资料档案(含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三同时”资料)完整齐全,保存良好。4.7.2 生产性设备设施管理4.7.2.1 建立一套生产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包含购置(含252、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4.7.2.2 建立生产性设备设施管理台帐。4.7.2.3 购置(含选型)的新生产性设备设施经检验合格,供货方经审查具有合法资质且证明材料备案,了解其安全技术特性,记录完整。4.7.2.4 按规定周期维护、保养生产性设备设施,记录完整。4.7.2.5 生产性设备设施未带病运行/使用,及时消除故障/异常,抢修记录完整。4.7.2.6 按规定定期检测、维修生产性设备设施,记录完整。4.7.2.7 生产性设备设施的改造符合法规的强制性要求,杜绝非法改造。4.7.2.8 生产性设备设施未超期服役/使用,若超期服役/使用则实行风险管理,采取合理有效253、的防范措施。4.7.2.9 对生产性设备设施的报废(拆除作业)实行风险管理,制定报废/拆除计划或4.7.3 特种设备管理4.7.3.1 建立专门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及其管理台帐。4.7.3.2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检验检测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资质证明材料备案。4.7.3.3 特种设备按规定登记并具有登记标志。4.7.3.4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4.7.3.5 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记录完整。4.7.3.6 特种设备按规定周期进行检验检测、维修,未超过检验有效期使用。4.7.4 安全设备设施4.7.4.1 认定安全设备设施(如安全附件、安254、全保护装置、危险物品事故防范措施等),建立安全设备设施名录/清单。4.7.4.2 建立专门的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尤其明确安全管理机构的权限和作用。4.7.4.3 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记录完整。4.7.4.4安全设备设施未被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结束后立即复原。4.7.4.5 机械伤害防护设施,机器防护罩的设置:机器护罩符合标准要求;所有不能安装护罩的机器设围挡;所有输送带要安装护罩(注意下面);所有链传动部位及皮带转动部位设护罩;所有转动杆、齿轮,轴等部位设护罩;易触摸的转动部份设护罩或围挡。4.7.4.6 强制检测设备设施按期送255、检标定,在检测有效期内使用,如:安全阀、 压力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漏报警仪及变送器等。4.7.4.7 工艺设施安全联锁定期检修,验证有效性,记录完整。4.7.4.8 防雷电、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测验证有效性,记录完整。4.7.5 生产(作业)环境4.7.5.1 建立适当的生产区域建筑物(构筑物)、地面的维护计划,确保结构的完整,如天花、管道、墙壁及支柱、罐(水、气、油等)、门道及窗户框架、排水沟及下水管、固定梯、混凝土及钢结构应状况良好。4.7.5.2 生产区域地面状况良好,如以下项目:地面、地毯、通道道路、架高平台。4.7.5.3生产区域在所有运行状况下具有足够的照明水平及能见度。4.7.5.4256、 生产区域过道、仓库及通行区域按不同功能要求进行划线,并采用统一的划线标准、原则。4.7.5.5生产区域的工器具、产品、材料实行定置管理,包括:过道不阻塞、材料不超出划线区域,员工了解划线的目的和含义;地面物品堆放方法正确、整齐、稳固并可控制;储物柜、储物架及空地整洁无杂物;厂房露天场地无杂物,多余的材料或设备整齐地存放在指定区域。4.7.5.6 生产区域设置与风险类别(危险有害因素类别)对应的、标准化的安全警示标志。4.7.5.7生产区域的厂房设备及管路使用统一的、标准化颜色标示,张贴公告颜色代码标示牌。并要求:所有可移动式气瓶加颜色标示;所有管路加颜色标示;所有机器加颜色标示;所有电气开关257、加颜色标示;紧急停机按钮加颜色标示;过低门口结构加颜色标示。4.7.6 危险物品的储存4.7.6.1建立危险物品储存保管制度4.7.6.2危险物品危库、储存符合标准,获得相应的许可证,库房安全设备设施良好有效,发放要符合要求4.7.6.3仓库整洁无杂物及可燃物,所有物品有标签并在货架上排列整齐,所有容器为密闭状态,安全标志明显设置合理,标明最大库容量。4.7.6.4所有产品物品容器标注清楚、正确、存放在适合的容器内,正确控制并安全处理空容器4.7.6.5 HCS大容量储存罐安全设施齐全且有效能,结构、基础牢固或经加固。4.7.6.6 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的生产单位和检测、检验机构具有合法专258、业资质,并经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4.8作业控制与现场管理4.8.1 作业机具管理4.8.1.1 建立健全作业机具管理制度,包含现场作业使用的各类作业机具的管理、试验、检查要求,编制各类作业机具名录清单。4.8.1.2 购置的作业机具经检验合格,供货方经审查具有合法资质或能力,证明材料备案。4.8.1.3 购置安全工器具的生产厂家选定、工器具选型等经安全管理机构审查。4.8.1.4 电气安全工器具符合以下要求:使用前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电气、机械性能试验;分类编号,专柜保存;外观检查绝缘部分表面无裂纹、破损、污渍等缺陷;带电作业工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登记建立清册,有试验记259、录及报告、带电作业项目工具卡。4.8.1.5 高处作业工器具符合以下要求:高处作业安全用具,如安全带、脚扣、升降板、高处作业防坠自锁装置等,外观检查合格,定期进行试验;作业现场使用的移动梯台定期试验、无影响使用的缺陷,组装脚手架经验收合格。4.8.1.6 手持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砂轮、手持切割机、电动扳手、电剪等)按相应技术标准管理,建立清册、台帐,定期检查、保养、检测绝缘性能,外观检查重要缺陷。4.8.1.7 移动式电动机具(抽水泵、砂轮锯、空压机、滤油机、真空泵、压接机、切排机等),建立清册、台帐,定期检查、保养、进行绝缘试验,外观检查重要缺陷。4.8.1.8 电焊设备符合以下安全作业要求260、:金属外壳可靠的保护接地(零);焊接变压器一、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外壳之间绝缘符合要求;电焊接线处有屏蔽罩,电缆长度符合要求,绝缘电阻大于1M,中间无接头;安装空载自动断电保护装置未超期使用。4.8.1.9 气焊气割设备的专用胶管无破损现象,焊炬、割炬和胶管连接牢固,气瓶符合相应技术标准。4.8.1.10 起重设施(手动或电动,且是流动式的、未纳入特种设备范围)按规定进行承力试验,承力钩无明显变形,手动葫芦有最大提升限度装置,纤麻绳(麻绳、棕绳、棉绳)、吊钩、卡环、吊环等按规定周期进行检查4.8.2 作业过程控制4.8.2.1 建立一套特殊(危险)作业审批许可管理制度(工作票制度),如动火作业26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4.8.2.2 认定要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区域。有需要开工作票的工作项目都要办理工作票手续,在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要保存一份有效的工作票。4.8.2.3 工作票由授权人员签发,填写规范、审核严格,进行风险分析和预控,所有的工作票在工作完成之后存档。4.8.2.4 编制适应现场工作需要的作业指导书,审核、批准手续完备,并及时修订、改进、完善。4.8.2.5 作业指导书的内容规范、完整,流程清晰,风险分析透彻,预控到位,关键工序和关键环节安全防范控制措施合理有效。4.8.2.6 员工接受工作票制度和按作业指导书正确工作的培训。4262、.8.2.7 对于现场情况不了解、危险因素多、环境复杂等作业进行现场勘查,如需采取特殊施工方法、特殊安全措施的,履行批准手续。4.8.2.8 危险物品及废料的运输装卸、拆除、含危险作业的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等作业活动在开始前编制风险分析预控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4.8.3 作业组织与安排4.8.3.1 确立工作组织与现场任务分工的基本原则与要求,保证工作组织与现场任务分工的合理。4.8.3.2 作业前充分准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指派工作人员。4.8.3.3 作业劳动强度合理,能安全有效地开展工作,当多人(2人以上)协作时按需要采用有效、快捷的传递声音、信号等信息的工作手段。4.8.3.4 利263、用人体工程学原理,跟踪调查人、机器及工作环境之间的不匹配,优化人、机器及工作环境之间的介面,以保证最好的:身体姿势;座位一般的舒适度,环境条件,靠背,脚支架等;一工作间的高度、宽敞度等;一用人体工程去设计工作流程和工作间;一易接近程度:阀门、开关、取样点、控制杆、立足点、平台及爬梯;替换控制如工作轮换、计划休假、多种技能;使用安全的提升技术4.8.3.5 调查偏差,进行纠正,跟踪纠正措施。4.8.4 现场监督管理4.8.4.1 建立一套安全员现场安全巡回检查制度,授予各级安全员巡查监管权限,明确巡查频次和记录要求。4.8.4.2 各级安全员认真履行巡查监管职责并正确行使权限,对生产现场员工、当264、班负责人安全责任履行以及作业活动中员工的行为、工装、安全工器具使用和穿戴防护用品等进行巡查监管,记录完整。4.8.4.3 各级安全员立即报告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必要时采取紧急行动,报告并按规定处理发现的不安全行为(违规行为),如实记录发现、行动。4.8.4.4 制定不良作业行为(违章违规行为)处理、举报奖励等办法,建立员工的作业行为安全诚信记录。4.8.4.5 定期对习惯性违章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总结,有针对性治理。4.8.4.6 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及作业流程的变更履行审批手续。4.8.4.7 现场未出现多人不良作业、违章违规。4.8.4.8 现场的作业活动符合作业控制的要求:遵循作业指265、导书、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按风险分析预控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4.8.4.9 考虑风险认定与评估的结果,实行生产区域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监控制度。4.8.5 相关方与合同管理4.8.5.1建立承包商(含供货方)管理制度,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并经常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含安全)、续用等。4.8.5.2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与承包商、承租者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要求承包商、承租者指定安全联系人。4.8.5.3定期检查承包商、承租者在施工/使用期间的安全生产,记录完整。4.8.5.4 为承包商、承租者、短期合同工、外协266、人员提供正式的入厂安全培训,记录完整。4.8.5.5 要求承包商必须充分投保以减少潜在的安全赔偿责任。4.8.5.6 建立人员、车辆出入生产区域的控制系统,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控制进入生产区域的外来人员、车辆的流动。4.8.5.7 为进入生产区域的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参观访问人员提供适当的入厂安全培训,并派专人负责陪同/监控其流动,记录完整。4.9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4.9.1 职业病危害及其预防4.9.1.1 在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估(3.1)中,专项开展职业卫生评估与调查,编制评估报告和生产区域所有职业健康有害因素清册。4.9.1.2职业卫生评估与调查由有资格的卫生专业人员和任命的职267、业卫生员进行。4.9.1.3 职业卫生评估与调查采用法定的标准及方法进行,并使用经校验的仪器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委托经认证的实验室/机构化验样品或进行检测)4.9.1.4 认定生产区域存在的进入法定职业病危害分类目录的职业健康有害因素,并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4.9.1.5 认定生产区域存在的放射、高毒等作业并依照法规要求实行特殊管理。4.9.1.6职业卫生评估与调查报告传阅给所有有关和受影响人员。4.9.1.7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依照法规要求进行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卫生验收、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4268、.9.1.8 定期进行职业健康风险评审,或在有新信息时检讨,及时更新职业卫生评估与调查结果。4.9.2 职业病防治与管理4.9.2.1 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落实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机构,配备并任命职业卫生员。4.9.2.2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独立制定或与安全生产方面相容。4.9.2.3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依照法规要求定期检测、评价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劳动者公布,专人负责。4.9.2.4 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护档案,按规定期限妥善保存,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员工依照法规要求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存入员工健康监护档269、案。4.9.2.5 为员工提供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记录完整。4.9.2.6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4.9.2.7 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在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告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4.9.2.8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4.9.2.9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以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有醒目270、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4.9.2.10 工作场所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仍然不达标而继续进行作业的现象。4.9.3劳动防护用品4.9.3.1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分类管理。4.9.3.2依据法规的要求、风险认定及评估的结果和自身需要,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和计划,包括品名、基本性能要求、用途、配发岗位/工种、发放周期等。4.9.3.3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和计划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有序,无配发不合格的、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4.9.3.4 购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271、具有安全标志、产品合格证。4.9.3.5 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经安全管理机构审查验收。4.9.3.6 未出现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按法规应配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4.9.4 特殊劳动保护4.9.4.1 将有关法规关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要求纳入相应规章制度。4.9.4.2 作业现场未出现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现象4.9.4.3 作业现场未出现违反女职工“四期”(经期、怀孕期、孕期、哺乳期)保护规定的现象4.9.4.4 作业现场未出现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现象。4272、.9.4.5 对使用的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4.9.4.5 作业现场杜绝使用童工(16岁以下)的现象。4.10安全预警与应急体系4.10.1安全预警机制4.10.1.1 根据风险认定及评估的结果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安全预测预警系统,设定应急响应(预警)级别,实现事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4.10.1.2 安全预测预警系统及其设定的应急响应(预警)级别,与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事件)类别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相适应,其包括:受理中心;专家咨询决策机制;确定应急响应(预警)级别的职位权限;与厂外应急体系的联动机制;预警/警报(紧急报警系统)方法与手段;人员动员范围和资源273、调集规模。4.10.1.3 建立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制度,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4.10.1.4 采取多种方式实现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确保有效的公告方式使学校、居民区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及时获取预警信息。4.10.1.5 在灾难事故可能影响的主要范围内,采取提前发布安全告知通知书的措施。4.10.1.6 安全预测预警系统的运行情况直接纳入日常生产经营工作的检查考核范围。4.10.2应急救援组织4.10.2.1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明确以下运作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各项职责应当明确,相互衔接,避免疏漏或重叠,有组织结274、构图。应急协调中心(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急指挥中心(事故现场指挥机构);媒体中心(新闻、消息发布);信息管理中心:各应急功能部门。4.10.2.2 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落实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作为应急协调中心(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办事机构)的常设机构,统一负责日常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等。4.10.2.3 确定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组成情况,包括总指挥、副总指挥及下属各救援小组的具体职责,救援小组中要有应急救援的专家参与,所有小组和人员的职责涵盖所有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的应急功能。4.10.2.4 应急响应功能分配合理,与各部门/单位的职能及活动相符。4.10.2.5 列出各类应急响应所需的人力资源275、,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如专职或义务消防队等,任命急救员,并制定应急能力保持方案。4.10.3应急资源保障4.10.3.1 根据风险认定及评估的结果和法规的要求,进行应急资源需求分析,评估现有应急能力,编制所需应急设备/器材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备用措施等清册,并指明当前是否满足。4.10.3.2 确定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管理监督措施以及应急状态时经费保障措施。4.10.3.3 确定通信系统维护以及信息采集等措施,保证应急期间信息通畅。明确参与应急活动的所有部门通讯方式,分级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和通讯录。4.10.3.4 各生产区域按认定的风险种类配备适当类型及276、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个人防护装备和与接触物质相关的呼吸装置/急救器材。适用于不同类型火警的器材:消防栓、灭火器、泡沫灭火点、喷淋系统。4.10.3.5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按风险大小,合理分布应急器材,器材放置于容易拿取的位置。4.10.3.6 登记所有应急器材,清楚标明位置、类型及容量等,定期检查和/或检定,确保始终处于正常良好状态。4.10.3.7 按标准方法对整个生产区域及应急器材/设备施行编号管理,通过符号标记来指示位置。4.10.4应急预案编制4.10.4.1 根据危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结果、有关法规的要求,策划编制应急救援预案。4.10.4.2 按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预案三个层277、次构成应急预案体系,具体指出体系由哪些预案构成及其预案名称。4.10.4.3 应急预案包括指挥、协调和决策、应急资源紧急调度、医疗救护、应急人员安全防护、事态监测与评估等基本应急功能的标准化操作程序(基本程序)。4.10.4.4 应急预案包括针对某种具体的、特定类型的紧急情况而制定的专项应急处置方案,如危险物质泄漏、火灾、某单一事故类型等。4.10.4.5 应急预案有充分、详细、可靠的支持附件,可确保整个预案体系有效发挥作用。4.10.4.6 应急预案经过应急管理机构组织的内部和外部评审,有完整的评审结论。4.10.4.7 应急预案以合理形式由行政正职签署发布,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4.10278、.5应急预案实施4.10.5.1预案批准发布后,制定应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组织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工作,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分工。4.10.5.2 按应急预案规定的培训计划及方式,对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展开专题培训,对广大员工进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记录完整。4.10.5.3 按应急预案关于演习的类型、频次、范围、内容、组织等方面的规定,展开演习,要求:桌面演习(应急会议)1年至少两次,功能演习(应急响应行动)1年至少两个功能/目标,全面演习5至7年一次。演习有计划和方案、有记录、有总结、有报告。4.10.5.4 制定预案维护和更新的计划和要求,尤其在演习、突发事件按预案处置后按演习发现及279、结果、处置表现,维护、更新、修订改进预案,实现应急预案持续改进。4.11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4.11.1事故报告与档案4.11.1.1 建立事故登记和报告制度,包含所有的人身伤害事故、职业病、环境事件及其它事故的内、外部正式报告并记录归档。4.11.1.2事故内部报告,当年发生的所有人身伤害事件、职业病、环境事件及其它事故都按要求向安全管理机构正式进行报告并记录归档。4.11.1.3 当年发生的所有事故都有记录及登记造册,事故记录详细(如类型、程度、伤痛性质、职业健康原始资料等),并通知安全员和安全委员会。4.11.1.4 事故外部报告,人身伤害事故、职业病、环境事件按规定方式方法和时间上报相关280、的政府主管部门、上级公司,填报伤亡事故情况、伤亡事故伤亡人员情况报表。4.11.1.5 若事故影响到外部组织机构,向他们通告事故,并准备好所有索偿文件。4.11.1.6 建立有关及受影响部门的投诉处理机制,能够确保投诉的反馈。4.11.2事故调查与处理4.11.2.1 建立事故调查与处理制度,包含调查权归自己的事故的内部调查与处理、落实事故外部调查结论及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确定需进行内部调查的事故范围。4.11.2.2 事故内部调查,调查组成员由指定的事故调查员组成(覆盖安全、生产、技术等方面人员和工会代表),有关安全员参与调查。4.11.2.3 事故内部调查,按照GB6442规定展开调查,编281、制事故调查报告(包括认定事故性质、分析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划分责任并对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拟定整改措施等)。4.11.2.4 事故调查与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得到落实,建议的防范措施经跟踪验证得到实施并确认其充分有效性。4.11.2.5 事故调查与处理的所有材料、证据,整理归档,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事故档案保存完好、管理规范。4.11.3事故统计与分析4.11.3.1 建立事故统计与分析工作标准及方法,采用积极主动的、集中的方法对事故统计数据及事故发展的趋向进行度量及应用。4.11.3.2 收集整理以下统计数据:过去12个月的人身伤害事件、职业病及疾病数据;过去1282、2个月的资产损坏损失统计;过去12个月的环境事件统计。4.11.3.3 对各统计数据进行处理、合并,形成直观的事故统计图表。4.11.3.4 对统计数据分类、分析、比较后,确定出趋向,每年编制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包括认定风险、增加降低趋向)并提交领导层。4.11.3.5 事故统计分析报告经过安全委员会讨论,印发所有统计结果并在管理层和员工中传阅。4.12安全激励与绩效考核4.12.1检查与绩效监视4.12.1.1建立并执行检查与绩效监视工作程序,规定检查与绩效监视的原则、职责、要求、方法等,并对以下安全检查类型及频次加以规定:(1)综合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厂级每季度一次,车间级每月一次。(2283、)专业(专项)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3)预防性季节检查。按当地地理和气候特点决定。4.12.1.2 制定年度安全检查计划(不含8.4的安全员现场安全巡查),认真执行所定计划,检查报告提交管理层(指定领导或副手),检查记录完整并存档。4.12.1.3 安全检查提出有意义的意见建议(不仅只打勾),检查包括负责区域内所有地点,发现不安全因素、不安全行为立即报告,必要时提出采取行动的非正式临时报告。4.12.1.4安全管理机构每月完成一份基于指标要求的指标考评表和报告,报告中包含安全目标实现情况及影响目标实现的关键因素的总结,报告提交管理层。4.12.1.5管理层对安全检查报告、月度指标考评表及报告284、的内容及建议作出回应及行动,管理层意见要反馈给提交报告的人员并传达给每个在受影响区域的员工。4.12.1.6 检查与绩效监视工作的实施及其结果作为安全责任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4.12.2审核与绩效考评4.12.2.1 每半年度进行内部自我审核(考评),内审组成员由高级管理层、安全机构专职人员、部门主管、安全员、工会代表等组成,内审包括所有指标。4.12.2.2 内审应以安全责任履职考核、各项工作实施效果、现场管理表现为主要考评基点,对所有指标的实现程度作出评估。4.12.2.3 每次内审发现的偏差及纠正行动应编出半年考评报告及清单,行政正职要了解偏差及跟进项目,并跟踪验证工作清单的进度完成情况285、。4.12.2.4 每年外部审核发现及结论与指标要求对比,转化为指标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评依据。4.12.2.5 每年度进行一次绩效考评(系统评审),行政正职主持,由管理层在所有指标要求的基础上全面评审安全生产表现和绩效水平,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评报告,并按规定报上级公司。4.12.2.6 绩效考评(系统评审)应对安全方针政策作出评审,使之符合不断变化的条件及情况。4.12.2.7 绩效考评(系统评审)应以当年的统计数据、审核结果、改进建议执行情况、安全费用支出为基本输入。4.12.2.8 公布绩效考评结果,确保员工知悉。4.12.3奖惩与安全激励4.12.3.1 制定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286、明确奖励、惩处的原则、范围、条件、程序、方式等,以建立“过程及结果并举”的安全激励机制。4.12.3.2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表彰和奖励安全履责考核成绩显著的单位、集体和个人,批评和处罚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4.12.3.3批评和处罚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重罚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4.12.3.4 设立安全专项奖励基金,奖励经费有可靠来源并落实。4.12.3.5设立安全生产单项奖励,如安全目标奖、百日安全奖、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千次操作无差错奖等,奖励为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和安全生产绩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287、期兑现。4.12.3.6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不以事故指标作为最终唯一依据,其结果由事故指标考核(结果考核)、安全履责考核(过程考核)综合得出分值。4.12.3.7 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各级负责人生产经营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与职务任免升迁、收入分配挂钩。安全标准化检查内容4.1安全责任与组织机构4.1.1 安全生产责任制1查责任制制度文本。2分析责任制内容,对照组织结构体系,确定是否全面、完整。3从各职能层次分别抽取5个部门/5类人员,确定责任是否符合上级规定和本部门/单位/岗位特点。4分析行政正职安全责任,查文件签署确认履行是否到位。5分析安全管理机构职责权限,查其工作安排/要求是否得到有288、效执行。6查各级安全责任人任命书。7查各级安全责任人员(每级5人)安全履职情况记录,是否与生产“五同时”。4.1.2 安全生产委员会1查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文件及成员任命情况。2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文件是否确定或任命安全联系人。3查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以确认会议次数、会议纪要是否符合要求。4分析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确认会议是否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措施及发展方案。5查阅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是否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的记录。4.1.3安全管理机构1查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网络,分析网络图是否。2查有关机构、职能、编制设定的行政文件,确认是否指定或设立负责安全管理的机构。3查人事部门员工花名册与安全管理机构实289、际工作人员对比,以确认配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及上级公司的要求。4查安全管理机构工作文件、档案、记录等,以确认其是否有效履行职能并对其他部门可施加有效影响。5查6个车间级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记录。6查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员名册,到10个车间、班组了解,以确认是否配备专(兼)职安全员。4.1.4 安全管理人员1查人事文件,确认是否设立安全管理人员职位并有正式任命文件。2查任命文件、安全责任制,确认是否确定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范围和职责及授予其审查签署有关文件的权限。3查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以何种方式被传达、公告(公示)。4抽查任命的15个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记录以及上岗资格,以确认其是否具有任290、职资格和能力。5计算专(兼)职安全员(不少于1:50的比率)人数是否符合要求。6查有关劳资规定、财务记录,以确认任命的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薪酬待遇得到保障。4.1.5 企业社会责任1查各类对外公开文件,以确认是否自觉意识到其不良安全管理或不良组织行为给社会(公众)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2查有关文件,以确认是否在消除或降低其不良安全管理或不良组织行为给社会(公众)造成不利后果方面采取了措施。3查有关文件并与安全管理机构交流,以确认是否将其生产经营活动可能主要引起他人伤亡和/或财产损失的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对象。4.2安全文化与教育培训4.2.1 安全理念与政策1与行政正职、3名以上管理层领导交291、流,了解持有的基本安全理念与安全原则。2与5名中层管理人员交流,与10名基层人员座谈,了解他们对安全理念与安全原则理解与看法。3查方针文件以及宣传、公告方式,分析方针,以确认是否符合要求。4查有关文件和各项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以确认是否确定并执行要求的安全政策。4.2.2 安全意识及其提高1查生产岗位,确定是否有岗位安全提示性的指导书、卡片等。2查安全宣传计划是否制定,并确定是否围绕安全意识展开。3现场收集证据,以确定是否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经常性宣传安全。5现场抽查10名基层员工,确定他们是否知晓安全方针、政策。4查有关文件,确定是否对安全意识提高促进工作效果进行跟踪评价。4.2.3 信息沟通292、与协商1了解内部沟通系统和渠道,查阅文字材料,询问基层员工(到2个车间开座谈会)是否对安全工作提出过抱怨、建议、问题,从而确定内部沟通的有效性。2了解已完成的高风险工作任务,追查该任务执行前是否讨论危害与风险(任务执行人应参与),要看记录。3了解内部沟通系统和渠道。查证是否认定外部主要联系单位并及时向其传递信息。4调查重要安全工作及事务的决策过程及记录,确定是否有员工特别是基层生产员工参与。4.2.4 安全文化建设1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等文件,确定是否安排安全文化专题活动。2查阅已举办的安全文化活动资料。3查针对员工家属安全意识的安全活动计划和活动举办材料。4抽查不同类型的班组10个,查阅班组安293、全活动资料,与班组员工交流,以确认班组安全活动的举办情况。4.2.5 安全教育培训1到培训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查制度文本、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档案记录。2每类人员的培训抽查10份档案记录。3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是否按需要编制、经过审批、严格执行。4查是否有“四新”,并查是否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完整。5查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6查是否有教育培训效果评价、评价考核手段是否有效。4.3风险管理与隐患整治4.3.1 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估1查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估程序,分析程序内容。2查证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估程序的实施过程。2查分析风险认定和评估的结果和传达。3查分析风险认定和评估的294、结果更新情况。4.3.2 风险控制计划与措施1查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估程序或其他文件,确认是否建立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风险控制计划原则。2查阅采取的风险削减/控制措施/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查有关资料,确认是否对风险削减/控制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并重新认定和评估采取措施后的风险。4.3.3 重大危险源管理1查制度文本。2查重大危险源登记档案。3查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4查重大危险源的备案文件。5查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的材料。4.3.4 危险物品与废料1到主管部门查阅物料清册。2到主管部门查阅危险物品与废料清冊、MSDS。3查风险认定及评估结果,确认是否对危险物品与废料意外失控引发的环境安295、全风险予以评估。4.3.5 事故隐患整治1到安全管理机构查制度文本、相关记录。2查风险认定及评估结果,确认是否对事故隐患单独归类处理。3查风险认定及评估结果的更新,确认是否根据事故隐患排查结果及时更新风险认定及评估结果。4查事故隐患整改资料档案,确认是否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验证整改情况。5选取5项隐患整改项目,现场查验整改实施的全过程并验证效果。4.4安全法规与规章制度4.4.1 法规识别与获取1查管理制度及其获取系统,与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交流。2查阅适用的外部规范性文件清单,确认是否把主要的使用部分已识别。3查记录,确认是否将识别结果合理向相关职能层次传达。4查经常性更新法规信息方法、途径296、。5选取10个不同的工作岗位,确认是否备有适用的、有效的主要外部规范性文件。4.4.2 合规性评价1到主管部门了解合规性评价系统及其工作开展情况。2查合规性评价工作方案确认是否分期、分项、分类展开。3查合规性评价报告等工作文件,确认是否评价了现行企业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内部规范性文件)的符合性。4查合规性评价报告,确认是否制定今后的改进目标、不符合的整改计划和措施。4.4.3 规章制度及规程1查阅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名录。2对照合规性评价报告,确认不适用的内容的更新、修订情况。3选取10个不同的工作岗位,确认是否备有适用的、有效版本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4现场与所选取的10个不同的工作岗位297、的人员交流,确认是否了解适用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认识违规所带来的后果。4.5安全目标与规划计划4.5.1 安全生产目标1查阅并分析安全目标。2查目标的制定过程是否征求意见。3到责任部门,查目标在各职能、层次分解展开的情况,是否纳入生产经营业绩考核。4将当年目标与前一年比较,确认目标是否在不断更新调整。4.5.2 安全规划与工作计划1查阅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文本。2查阅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工作实施要点。3查当年计划的执行、阶段安全工作总结。4现场了解当年计划的执行、阶段安全工作总结是如何向员工通报的、传达的。4.5.3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1查阅制度文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2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298、如何体现事故隐患整治的要求。3抽取计划中5个项目,查证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4查证是否年对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并评价、考核、总结。4.6安全投入与安全科技4.6.1 安全生产投入1查阅安全生产费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2查财务帐目,确定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3核对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所要求的费用是否落实。4是否设立安全费用专门账户或科目,专款专用。5查有关会议记录或文件,确认管理层是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4.6.2安全科技应用1查是否有安全科技鼓励政策和经费支持制度。2查是否有安全科技项目研究立项。3了解是否有危及安全生产的设备、工艺,若有,询299、问今后的打算。4与管理层、安全管理机构交流,确认是否学习和采纳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若是,了解都做了什么。5了解推行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与模式的情况4.6.3安全工作创新1与管理层、安全管理机构、基层生产单位(至少3个)交流,了解是否有创新的安全工作方法和有特色的安全管理新模式。2同行业对比,确认所谓的创新安全工作方法和有特色的安全管理新模式是不是本单位的特色。3观察了解所谓的创新安全工作方法和有特色的安全管理新模式是否明显提升了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境界和管理水平。4现场验证,创新的安全工作方法和有特色的安全管理新模式对企业现场管理的综合治理是否具有显著效果。(抽查至少5个生产现场)4.7固有300、安全与设施完整4.7.1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1查阅建设项目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2查阅建设项目“三同时”记录、工作档案材料。3查阅承包商资质或能力证明材料备案。4查阅建设项目强制评价报告及审查备案文件。5查阅项目建设中的变更管理制度。6查阅建设项目装备、设施、材料选择、定购、验收等原始档案。4.7.2 生产性设备设施管理1查阅生产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分析其内容。2查阅生产性设备设施管理台帐。3查阅生产性设备设施供货方名录、合法资质的证明材料/档案。4现场抽查3类生产性设备设施周期维护、保养情况及记录(不少于10台套)。5现场查看生产性设备设施的运行/使用情况。6查阅生产性设备设301、施定期检测、维修记录(至少3类、不少于10台套)。7了解是否有生产性设备设施的报废/拆除,并查阅报废/拆除计划或方案。4.7.3 特种设备管理1查阅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及其管理台帐。2查阅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3查阅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检验检测单位合法有效资质证明材料档案。4查阅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查阅特种设备按规定周期检验检测、维修记录。6现场抽查特种设备的检验有效期、检验检测及维修情况(至少10台/套)。4.7.4 安全设备设施1查阅安全设备设施名录/清单。2查阅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是否明确安全管理机构的权限和作用。3查阅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302、测记录。4现场查看安全设备设施使用、机器防护罩的设置情况(至少20台/套)。5现场查看强制检测设备设施送检标定情况(至少20台/套)。6现场查看工艺设施安全联锁并查阅其定期检修、验证有效性的记录(至少5台/套)。7查阅防雷电、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测验证有效性的记录(至少10套)。4.7.5 生产(作业)环境1查阅生产区域建筑物(构筑物)、地面的维护计划。2现场抽查生产区域地面状况(至少10个)。3现场抽查生产区域照明水平及能见度(至少10个)。4现场抽查生产区域过道、仓库及通行区域划线分区情况(至少10个)。5现场抽查生产区域工器具、产品、材料实行定置管理情况(至少10个)。6现场抽查生产区域安全303、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至少10个)。7现场抽查生产区域厂房设备及管路的颜色标示(至少10个)4.7.6 危险物品的储存1查阅危险物品储存保管制度。2查验危险物品危库、储存许可证。3现场抽查仓库(至少5个大小仓库)。4现场查看所有HCS大容量储存罐。5查验阅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的生产单位和检测、检验机构是否具有合法专业资质。6查验阅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4.8作业控制与现场管理4.8.1 作业机具管理1查阅作业机具管理制度和各类作业机具名录清单。2查作业机具供货方名录及合法资质或能力证明材料备案情况。3查购置安全工器具经安全管理机构审查的记录。4现场抽查电气安全工器具304、。5现场抽查高处作业工器具。6查看手持电动工具清册、台帐,并现场抽查手持电动工具是否存在缺陷(至少10台)。7查看移动式电动机具清册、台帐,并现场抽查移动式电动机具是否存在缺陷(至少10台)。8查看电焊设备清册、台帐,并现场抽查电焊设备是否存在缺陷(至少10台)。9查看气焊气割设备清册、台帐,并现场抽查气焊气割设备是否存在缺陷(至少10台)。10查看起重设施清册、台帐,并现场抽查起重设施是否存在缺陷(至少10台)。4.8.2 作业过程控制1查阅特殊(危险)作业审批许可管理制度。2了解是否认定要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区域。3查阅作业指导书目录并抽查10份分析内容。4查阅存档的工作票,确认其是否严格按要305、求办理。5查阅培训记录,确认是否培训过工作票制度和作业指导书。6了解是否有临时性、突然的、新型作业,并查证其采取特殊施工方法、特殊安全措施是否履行批准手续。7抽查现场正在进行的特殊(危险)作业(不少于3个)。8抽查危险物品及废料的运输装卸、拆除、含危险作业的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等作业活动是否编制风险分析预控卡。4.8.3 作业组织与安排1查有关文件,了解工作组织与现场任务分工的基本原则与要求。2抽查现场作业活动(3项以上),了解劳动强度、多人协作时的分工和沟通。3交流询问,确认是对生产现场存在的典型人、机器及工作环境不匹配问题给予重视及采取改进措施。4对曾出现的因作业组织与安排的问题而导致事306、故(事件)、偏差,确认是否纠正,并跟踪纠正措施4.8.4 现场监督管理1查阅安全员现场安全巡回检查制度,分析其内容。2查阅各级安全员经常性安全巡回检查的记录,确认其是否正确履行职责/职权(3级各5人)。3从安全员检查记录,确认其是否报告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行为并如实记录发现、行动。4询问了解,确定是否建立员工的作业行为安全诚信记录。5询问了解,确定是否定期对习惯性违章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总结,有针对性治理。6追踪管理、工艺、技术、设施及作业流程等的变更情况,确认是否办理了审批手续。7抽查现场5项作业活动,确定是否满足作业控制要求。8抽查10个作业现场。9询问了解,确定是否建立生产区域关键装置307、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监控制度4.8.5 相关方与合同管理1查阅承包商(含供货方)管理制度和合格承包商/供方名录和档案。2抽查5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等合同。3询问交流,确定是否定期检查承包商、承租者在施工/使用期间的安全生产。4查阅培训记录,确认是否对承包商、承租者、短期合同工、外协人员进行正式的入厂安全培训。5到生产区域的各出入口检查,确认是否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并查阅记录。6查阅培训记录,确认是否对进入生产区域的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参观访问人员进行适当的入厂安全培训。4.9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4.9.1 职业病危害及其预防1查阅评估报告和生产区域所有职业健康有害因素308、清册。2查职业卫生评估与调查实施过程,确认是否由有资格的卫生专业人员和任命的职业卫生员进行并有仪器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3是否认定法定职业病危害分类目录的职业健康有害因素,并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4是否认定生产区域存在的放射、高毒等作业,现场查验是否实行特殊管理。5查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6查证职业卫生评估与调查结果更新的情况及方法、步骤。4.9.2 职业病防治与管理1查机构设置行政文件,确认是否落实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机构,配备并任命职业卫生员。2从职业卫生评估调查结果,查证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3查阅职业309、卫生档案。4查阅员工健康监护档案。5查职业卫生培训档案。6现场验证5个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的生产现场公告拦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7现场验证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8现场验证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卫生设施的是否符合要求。9抽查现场5台/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危险物质材料,确认是否有符合要求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10抽查5个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现场,确认是否达标。4.9.3劳动防护用品1查阅制度文本。2查阅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和计划。3现场抽查现场岗位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确认是否有不合格的、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4抽查现场配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5抽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过程。6现场抽查现场岗位员工10人,了解是否有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按法规应配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4.9.4 特殊劳动保护1查阅相应规章制度。2到作业现场进行调查,确认关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是否得到严格落实。3调查询问现场使用的临时工、民工、劳务分包人员、承包商作业也人员。4.10安全预警与应急体系4.10.1安全预警机制1查阅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2分析应急预案中安全预测预警系统及其设定的应急响应(预警)级别是否符合要求。3现场验证预警/警报(紧急报警系统)的效果。4了解是否建立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