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公司财务会计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7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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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公司财务、会计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财务管理总则第二章 财务管理人员权责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第四章、资产管理一、货币资金管理二、应收款项管理三、存货管理四、固定资产管理五、无形资产管理第五章 权益分配管理第六章 收入管理第七章、成本费用管理一、工程成本管理二、业务招待费管理三、差旅费管理四、办公费管理第八章、财务、会计核算一、通用财务、会计核算二、工程项目核算三、内部银行核算四、内部往来核算五、北京、成都驻外办事处会计核算六、证券部会计2、核算第九章 财务预算管理第十章 财务会计稽核管理制度第十一章 发票管理制度第十二章 会计工作移交管理制度第十三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十四章:内部控制制度一、货币资金内控制度二、投融资内控制度三、“ 八项准备”内控制度四、关联交易内控制度五、募集资金内控制度第十五章:财务、会计分析第十六章:会计报表报送制度第一章 财务管理总则第一条 为确定公司内部各级部门之间的财务关系,全面落实公司内部各方面的经济责任、经济权利和经济利益,适应“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要求,全面促进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3、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按规范化股份制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运行。第三条 公司实行“两级管理,两级核算,六个统一“的财务管理体系。(一)、两级管理、两级核算1、公司管理产权,负责固定资产的购买、管理、调拨、出售和处置;各分公司管理资产的使用权和经营权。2、公司核算股东权益,进行利润分配,统一对外融资、投资等;各分公司核算产、供、销方面的经济业务,并核算至利润总额,对外只能签订购销方面的合同、协议,不得对外借款、贷款和投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担保。(二)、六个统一统一会计政策、统一投资、统一筹资、统一银行结算、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统一财务人员职能管理。第二章 财务管理人员权责第一条 总4、经理的财务管理职责1、全面主持公司经营和管理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和董事长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理财自主权,并对企业的经营盈亏负直接经营责任。2、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年度财务决算方案,保证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3、确定公司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规模及工作基础,选定公司应采取的具体会计核算模式,确保在公司内有效实施。4、领导公司会计核算 ,保证核算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5、组织拟定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及重大事项的建议,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5、。6、承办董事会和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二条 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管理职责1、协助总经理主持公司经营和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2、负责公司财务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年度财务决算方案,保证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3、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规模及工作基础,选定公司应采取的具体会计核算模式,确保在公司内有效实施。4、指导公司会计核算 ,保证核算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5、指导组织编制公司财务预算、成本计划,筹集资金,监督资金合理使用,管好用好资金。6、审阅公司财务专题报告,月、季、中期、年度会计报表及附注,审核财务收6、支、重大的生产技术实施方案、基本建设等计划和重要的经济合同、协议,对不执行计划合同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纠正、制止或提请总经理处理。7、负责审核财务收支工作,转报总经理批准。8、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财务预算、资金计划、成本计划等的执行情况,研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9、参与拟定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及重大事项的建议。10、承办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管理职责1、负责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直接对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和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负责。2、协助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和总经理行使自主理财权,组织成本费用预7、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出席公司的重要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参与新产品开发计改,科技研究,商品品价格和工资、奖金方按的制定。3、负责组织编制公司财务预算、成本计划,筹集资金,监督资金合理使用,管好用好资金。4、负责签署财务专题报告,月、季、中期、年度会计报表及附注,审核财务收支、重大的生产技术实施方案、基本建设等计划和重要的经济合同、协议,对不执行计划合同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纠正、制止或提请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处理。5、负责审核财务收支工作,转报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6、指导编制公司季度、中期和年度财务报告,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财务报告。7、协8、调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和子公司、参股公司与财务部门的关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财务预算、资金计划、成本计划等的执行情况,研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8、宣传、贯彻、监督、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政策、法规,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或定期培训,对公司财务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专业职务评定、聘任,提出方案;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对聘用、晋升、调动、奖惩提出意见,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9、承办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和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四条 财务部经理管理职责1、参与制定公司的财务制度,编制公司全年预算。2、协助筹集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公司经营的资金供给。3、负责组织对成本和财9、务指标进行分析,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基础报告。4、协助下属单位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指导各下属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5、组织编制公司月度、季度、中期和年度财务报告。6、签署财务专题报告、月度、季度、中期和年度财务报告。7、指导预算监督和财务指标考核,主持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8、参与编制年度预算资金计划部分,并监督计划执行,保证资金合理使用。9、审核各项付款计划,监督计划执行。10、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制定、修改资金使用、审批管理制度。11、审核公司内部单位的资金使用,提出资金流向分析报告。12、负责公司单位往来的管理,及时核对和督促单位往来的结算。13、监督工资基金计划,审核工资、奖金发放。14、每10、周编制下周的资金预测滚动情况表,每月、季度末编制下月、季度资金预测滚动情况表,编制月、季度生产资金使用分析表、融资分析表。15、协调财务部与公司其他部门的关系。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五条 财务人员职责按公司制定的财务部岗位职责执行。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第一条 会计制度: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第二条 会计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三条 记帐本位币: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第四条 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以历史成本作为计价原则。第五条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凡同时具备期限短(11、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第六条 短期投资核算方法:短期投资在取得时以投资成本计价。在期末时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计入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第七条 坏帐损失的核算方法:公司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本公司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信息确定应收款项(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的坏帐准备计提比例为:应收款项帐龄 计提比例1年以内 5%12年 8%23年 10%35年 50%5年以上 100% 坏帐的确认标准为: (1)因债务人已经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依法清偿后,仍然无12、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2)因债务人逾期三年未能履行义务,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报董事会批准后列作坏帐。第八条 存货计价方法: (1)本公司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本公司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度。购进入库以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领用发出采用个别计价法计价;产成品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生产成本按照完工程度约当产量法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2)存货跌价准备按期末单个存货项目的帐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由公司采购部门及销售部门根据市场公允价值扣除变现费用后确定。第九条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13、法: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确定的价值记帐。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虽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以实际收到被投资单位分配或宣布发放的股利确认本公司投资收益; 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于期末或年度终了,按应分享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数额,确认本公司的投资收益。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50%(不含50%)以上,或虽占被投资单位资本不足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合并会计报表。第十条 长期14、债权投资的核算方法:(1)长期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支付的税金、手续费,以及支付的自发行起至购入时止的应计利息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计价入帐,实际成本与债券面值的差额作为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按实际收回的利息收入或应计收的利息确认债券投资收益。(2)其他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入帐,按应计收或实际收回的利息确认其他债权投资收益。第十一条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本公司在会计期末,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则将其可收回金额低于长15、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计价与折旧政策: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费、交纳的税金等计价入帐;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协议价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算,并预计原值4%的残值,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年折旧率估计如下: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年折旧率(%)房屋建筑物25-40通用设备10-14专用设备9-10运输设备8-12其他设备5-10固16、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在会计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果固定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本公司亦计提减值准备。本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第十三条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在建工程根据实际发生的支出入帐,按工程项目分类核算并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的当日,按工程的实际成本结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本公司在会计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本公司计提减值准备。(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17、开工的在建工程;(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第十四条 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用借款进行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予以资本化;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第十五条 无形资产计价及其摊销:本公司无形资产按取得成本计价。采用直线法从公司设立之日起按50年期限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在会计期末,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本公司计提无形资产18、减值准备。(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公司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第十六条 长期待摊费用及其摊销: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公司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费用;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减去发行股票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相关费用,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销的,或者无溢价的;公司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损益性支出。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在大修理间19、隔期内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相关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第十七条 收入确认的方法:(1)公路工程收入:按完工百分比法,在工程合同的总收入、工程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相关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完成工程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公路工程收入的实现。(2)销售商品: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拥有对该商品的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20、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3)运输收入及其他收入:以劳务已提供,相关的收入已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提供该劳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第十八条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第十九条 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以本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各项目数据编制而成,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重大内部交易和内部往来予以抵销。第四章 资 产 管 理一、货币资金管理(一)现金管理制度第一条 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21、; 2、个人劳动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款项; 6、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员人民币)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情况可以用现金支付外,其他款项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帐结算。第二条 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当天收到的现金(包括贷款现金,下同),必须送存指定银行,并取得当日进帐依据;如因收款时间超过银行办公时间,可以暂存附近的储蓄所,但必须于次日上午转存指定的开户银行。否则,以违反现金管理制度处理。22、第三条 核定各分公司备用金库存现金额度,各单位当日库存现金余额分别核定为:财务部不得超过3,000元,制氧厂不得超过2,000元,汽车运输分公司不得超过2,000元,汽车贸易分公司不得超过2,000元,各工程项目经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确定适度的现金库存。严禁超限额库存现金。第四条 借款审批权限1、公司员工零星购物或治病、探亲、出差等,需要借支公款,提取现金时,一次性借款5,000元以内(含1,000元),由各部门经理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报财务负责人审批;5,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由各部门经理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送财务负责人复审,报分23、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批;10,000元以上,由各部门经理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送财务负责人复审,送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复审,报总经理审批。休假借支公款在规定包干路费数额内、由财务负责人审批。2、分公司和工程项目经理部员工零星购物或治病、探亲、出差等,需要借支公款,提取现金时,10,000元以内参照公司借款审批程序和权限执行,10,000元以上必须报公司财务部逐级审批。休假借支公款在规定包干路费数额内、由分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审批。第五条 公司员工零星购物借用现金,必须在一个月内了清帐务,治病、探亲、休假、出差等,员工借用现金必须在返回单位报到一个月内了清帐务。凡超过一个月未报销结帐的,员工应定24、出还款计划,财务部门有权从次月开始在该员工工资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第六条 报销审批权限 1、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1,000元以内(含1,000元),由各部门经理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报财务部经理复核,报财务负责人审批;1,000元以上,由各部门经理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报财务部经理复核,报财务负责人审核,报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2、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发生的业务招待费,1,000元(含1,000元)以内参照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程序和权限执行,1,000元以上必须报公司财务部逐级审批。3、公司正常的出差费、招投标费用、电话费、水电费、公务车油料费等较固定的开支,25、由各部门经理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报财务部经理复核,报财务负责人审批。因公受伤的医疗费,由各部门经理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报财务部经理复核,报财务负责人审核,报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正常的出差费、电话费、水电费、公务车油料费等较固定的开支,参照公司此项费用报销审批权限执行。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因公受伤的医疗费,必须报公司财务部逐级审批。4、除上述第3条以外的费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由各部门经理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报财务部经理复核,报财务负责人审批;1,000元以上,由各部门经理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报财务部经理复核,报财26、务负责人审核,报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除上述第3条以外的费用,参照公司此项费用报销审批权限执行。5、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为保证工作、生产、经营正常运行,购买零星用品、材料,需在月初编报预算送财务部审批后,在预算范围内的开支,由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财务主管审核,报经理审批核销。(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第七条 各分公司一律在财务部内部银行开户,并将各项经营收入款存入财务部内部银行开设的统一帐户,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名义存入公款,私开帐户,私设小金库。违反者公司将解除第一负责人及当事人的劳动合同。第八条 各分公司在办理对外转帐、汇款(含汇票、信汇、电汇)托收承付(含委托收款27、承付)结算时,其经办人员、财务主管以及分管经理必须对该项业务的使用款项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各分公司的财务主管负有直接检查权,财务部负有监督权。一旦发现其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有问题时,财务主管有权拒绝办理。当财务主管无法拒绝或不便拒绝时,必须将所了解的详细情况上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或财务部全权处理。否则,公司将追究因此造成损失责任者的违纪责任。第九条 生产经营资金存款使用转帐、汇款结算的业务,凡一次支出20,000元以下的,只须按已审批的月财务计划,由各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当月没有安排和虽有安排计划但超过20,000元以上在200,000元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会同财务部审核后报28、总经理批准给予支付。几项固定开支,如电费、税款、工资、奖金、销售、社会统筹等,虽然数额较大,但属财务计划已有安排的,经办部门写出用款申请,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事先商得财务部门同意后,可批准使用。超过200,000元的款项,各部门、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必须层层上报,经总经理审批,并通知财务部组织资金,办理支付手续。第十条 生产经营中按经济合同签定的托收承付(含委托收款承付)结算,必须由各分公司、财务部按前款规定的审批权限通知各级责任人检查其承付业务款项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并审批签字决定是否承付。(三)经营资金结算制度第十一条 购买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其结算往来的款项,只能采用托29、收、汇款、转帐结算,原则上不准支用现金,如确需支用现金,则按现金管理制度权限审批。第十二条 为了减少预付贷款、垫付税金的占压,各分公司应及时结帐、追开税务发票,连同入库手续办理结帐。经济业务了结的一个月内必须结清一切手续,否则停发经办人员的次月工资,公司各项费用的清结也适用本条办法。第十三条 员工调离(包括分公司之间的调动、变动、聘用)必须了清所有经办手续,结清帐、物、方能调出,人力资源部得到财务部的清帐通知后,才能办理调离手续。(四)实现利润、工会经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解交制度第十四条 各分公司实现利润应及时、全额上交股份公司,未按期上交的,股份公司财务部有权在其帐户上扣收30、。第十五条 按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应上交部分,应交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各分公司应及时解交,公司财务部有权根据人力资源部、工会的通知,在分公司存款中扣缴。第十六条 分公司上缴利润、工会经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不受审批权限的限制。各经办部门根据计划可在商得财务部门的同意下及时上交。第十七条 上交工会经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应由工会、人力资源部上交手续,财务部只负责审核应交数额是否正确,只要按规定计算的应交金额,财务部门无权干涉。(五)财务部资金的管理第十八条 流动资金的管理1、各分公司一律在财务部申请设立结算帐户,未经许不得随意在的专业银行以及31、非金融机构申请开户。2、各分公司款项收入时,凭银行入帐回单填制内部银行收款凭证,方能入内部存款。3、各分公司对外付款时,结算户有存款,并且属生产、经营正常支付范围,根据审批后的财务计划先填制内部银行付款凭证,各分公司经理签字即可办理。凡名称有误、开户行不清、帐号不对、大小金额不符等一律不得支付结算。第十九条 技改资金管理1、技改资金:新建工程经可行性论证立项,按月在财务部依工程进度取得专项借款,该款只能以财务部审计稽核和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支付,严禁专项资金挪作他用。专项存款户出现透支时,一律不得支付。2、在内部借款办理后,借款合同上有明确支付专门用途的一律不得挪作他用,只能专款专用。3、凡属以32、单项投资的项目,由公司统一安排资金。不论资金来源,凡属由公司统一投资的基建技改项目均应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预)算、办理立项手续,经投资发展部、市场与技术部、采购部、财务部签署意见后,按公司章程对总经理、董事长的授权权限进行投资审批。4、由公司安排的基建技改项目,对内对外应根据工程进度,投资概算,由承办单位上报月份用款计划,报公司财务部平衡后,按月将工程款拨给承办单位,存入专户。支付时,根据承办单位签订的各项合同、协议和平衡后的用款计划,逐笔审查后签字批准支付,在专户中支取。5、基建技改工程竣工后,承办单位应及时编制工程决算(结算),报经财务部稽核审查后,结付工程价款。工程投入使用时,应及33、时办理结转固定资产手续。二、应收款项管理第二十条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对外赊销产品(商品)、供应劳务而形成的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第二十一条 各分公司在销售产品(商品)时,原则上不允许赊销,以免造成应收账大幅度增加。做好清欠工作,当应收款项超过一个会计期间的款项必须由经办人员和该公司负责人及时负责催收,财务部配合,责任明确、回收及时。第二十二条 各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及时清理各种应收款项,特别是对超过1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项,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清理,减少资金占用,保证资产的安全。第二十三条 严控公司职工因私借支公款,对超过规定期限未予归还者,财务部门将从其工资中扣回34、,直至扣完为止。第二十四条 公司年度会计期末,应对应收款项作全面清理核对,采取公司内部经济合同、发票等原始凭单与会计账务相核对和公司向债务单位发询证函询证相结合的方式。第二十五条 年度会计期末,在对应收款项全面清理核对后,编制应收款项帐龄分析明细表,对应收款项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严格按照公司坏帐准备政策计提坏帐准备金。第二十六条 要严格控制预付款项的发生,如果确需在大型设备等购置中需预付款项时,应严格按规定办理。三、存货管理第二十七条 存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和低值易耗品。第二十八条 存货,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35、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变现净值,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第二十九条 材料采购时,必须根据工程要求、工程进度组织采购计划,大宗重要工程材料应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单位和购买价格。第三十条 建立独立存货保管仓库。材料入库时,应填写材料入库单;发出材料时,应填写材料出库单。其仓库保管台帐材料数量要与会计账务材料数量核对一致,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制度来控制材料实际耗用量。第三十一条 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帐面记录不符,经查明原因后36、,对存货的盘盈、盘亏,要分清责任,报经财务部门、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处理,一般在年终结账前处理完毕。第三十二条 报废、毁损存货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报废、毁损存货必须单独建帐,单独保管,不得与正常库存混淆,更不得以此重复报损报亏。报废、毁损存货经有关部门批准才能处理,将处理结果,报送财务部才予以核销。第三十三条 低值易耗品1、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2、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根据需要填写购买申请单,经有关部门审核,领导批准,方可采购。3、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单位应按使用37、单位和部门建立低值易耗品登记簿。4、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财务部门作为记账的依据;除此以外,各单位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关部门保管,控制对低值易耗品的使用。5、要建立以旧换新的损失赔偿制度,并及时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进行会计帐务处理。各使用单位、部门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包括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并与财务部门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进行登记管理。6、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38、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按照规定入库,残料有一定价值时要同时填明残料的作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的,还要注明应由员工赔偿的金额和员工姓名及签章。财务部门应根据报废单进行审查核对,并计算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已提摊销额和应补提的摊销额。7、调离公司的机关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低值易耗品的人员应监督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四、固定资产管理(一)所有权与经营使用权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所有权属股份公司。公司下属的任何经营、生产单位,对其只具有经营、使用的权利,而不具有投资、处置的权利。固定资产投资按照公司投资管理权限和投资内控制度执39、行。(二)固定资产的定义和范围第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列为固定资产。(三)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按“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实施管理。由公司财务部建立全公司整体“固定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各分公司(各工程项目部)建立相应固定资产账簿。资产管理分公司对各工程项目部经营管理的工程施工设备等固定资产,由财务部统一计提折旧费,计入各工程项目成本,资产管理分公司建立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备查40、帐簿。各工程项目部应承担的施工机械折旧费,由资产管理分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计算数据,报送财务部。按各分公司实际使用情况,进入各分公司成本。同时要加强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定期(至少一年一次)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第三十七条 公司经营使用单位负责固定资产有偿转让,内部(划)拨、拆卸和报废等到业务的申报。财务部审核,公司领导组织专题会议审批。分公司(各工程项目部)凡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处置等事项,一律按程序申报,待批准后才能付诸实施,严禁擅自行事。财务部牵头,组织工程管理部、市场与技术部、采购部,不定期对各分公司(各工程项目部)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抽查,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1、第三十八条 公司市场与技术部、工程管理部、采购部、财务部,负责专项工程项目投资的审核会签,财务部负责各分公司(各工程项目部)对竣工项目及时进行决算和提供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第三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账目,核准固定资产价值,并定期与各分公司(各工程项目部)固定资产台账核对,保证账目准确,账实相符。(四)固定资产变动报批程序第四十条 内部调(划)拨程序1、 调进单位填写“内部调(划)拨审批表”,然后送调出单位签注意见,经财务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2、固定资产变动实施后,双方单位在财务部指导下,办理固定资产台账调转,调出方下账,调入方上账,并由财务部审核后调整对方固定资产折旧额42、。第四十一条 有偿转让程序1、先由转让单位填写“有偿转让审批表”,然后送采购部、财务部会签意见,再经公司批准后实施。2、实施后,转让单位在财务部指导下调减固定资产台账,账面资产价值和转让变价净收入的差额按固定资产清理作账务处理。第四十二条 现有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和常用单台设备更新程序:由需增置固定资产单位填写和履行技术责任,由经济负责人填写和履行经济责任,采购部和财务部会签意见,报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四十三条 报废程序1、 报废单位填写“报废审批表”,经财务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实施。2、实施后,报废单位在财务部指导下调减固定资产台账,调减的账面资产残值和报废处理43、收入的差额按固定资产清理做账务处理。3、一般的固定资产报废,每年11月份集中进行一次。第四十四条 租赁程序1、各分公司(各工程项目部)因固定资产闲置或生产经营需要,可出租固定资产或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但均应事先报财务部批准。2、实施后,租赁单位应在财务部指导下建立租赁固定资产台账。融资租入的费用列入成本,租出的收入列其他业务收入。第四十五条 停用的拆卸程序1、各分公司(各工程项目部),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停用和拆卸固定资产,均应事先报市场与技术部、工程管理部和财务部批准。2、停用的固定资产(房屋除外)列入“未使用固定资产”台账,从停用的次月起停计折旧。3、停用的拆卸的固定资产,一律由原使用单位负责44、妥善保养和管理,直至重新使用或进行内部调拨、有偿转让、报废待等处理时为止。第四十六条 工程项目投资程序由分公司(各工程项目部)提出申请,由工程管理部、市场部、采购部、财务部会签,公司领导审批。工程竣工后,工程项目所在单位要及时组织决算,提供准确详细的转入固定资产清册,按财务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五)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第四十七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购价加上支付的包装费、税金、运输费、安装成本等价值记账。第四十八条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在建工程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实际成本)记帐。第四十九条 其它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记帐。第五十条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45、议确定的固定资产价值、发生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帐。第五十一条 在原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由于改造、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去改造、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记帐。第五十二条 盘盈、盘亏、毁损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有关部门和董事会批准后,其净值计入当年损益。第五十三条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的价值以及发生的相关费用确定的价值记帐。第五十四条 企业用借(贷)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在购建期内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外币折合差额等,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六)闲置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处理第五十五条 各分公46、司(各工程项目部)要及时对闲置设备进行造册登记,加强维护、保管,严禁固定资产私自转移和流失。第五十六条 各分公司(各工程项目部)确定利用不上的闲置固定资产,经过报批程序后方可实行处置。处置的程序是:先在公司内部实行调剂使用(转移固定资产 );公司内部也无法利用的可向公司外实行有偿转让和租赁转让;确实没有使用价值的,再按有关程序进行报废处理。第五十七条 各分公司要经常将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信息向公司内、外相互传递,以活跃公司内、外闲置设备调剂市场,最大限度的提高闲置设备的利用率。第五十八条 各公司(各工程项目部)的固定资产如需报废、转卖、调拨等,必须报公司采购部、财务部核准,作减少固定资产处理,其47、中变价收入,通过固定资产清理后,列入当期损益。(七)固定资产技术资料的管理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技术资料是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成份,各分公司(各工程项目部)应指定部门统一建档管理,并明确责任,奖优罚劣。第六十条 固定资产经批准变动后,技术档案也随之办理转移手续。(八)固定资产折旧管理第六十一条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算,净残值按固定资产原值的4%计算。第六十二条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及年折旧率:固定资产折旧按原值扣除4%残值后,预计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房屋建筑物2040年,年折旧率3.12%;通用设备1015年,年折旧率8.23%;专用设备914年,48、年折旧率10.10%;运输设备6-12年,年折旧率10.00%;其他设备(含现代办公用品)58年,年折旧率14.40%。(九)固定资产折旧范围第六十三条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企业有用的固定资产(包括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等)一般均应计提折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设备,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第六十四条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49、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五、无形资产管理第六十五条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等;第六十六条 股份公司取得的无形资产应按下列规定入账:1、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评估确定的价值入账;2、购入的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入帐;3、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申请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入账。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应在受益于股份公司时按照规定的无形资产有效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没有规定期限的,按照预计的受益期限平均摊销;预计受益期限无法确定的,按照10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第五章 权益分配管理第一条 公司当年利润按规定缴纳所得税,税后利润50、按以下顺序分配:1、弥补亏损。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提取法定公益金。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5、支付普通股股利。第二条 公积金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两类1、盈余公积金分为以下几种:(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2) 税后利润提取5%至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3) 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下列款项应列入资本公积金(1)股票超面额发行所得的净溢价额;(2)接受赠予;(3)按照国家规定应列入的其它款项。3、经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第三条 公积金可用于下列51、各项1、公司可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2、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3、经股东大会决议,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公司可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发新股。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时,以转增后留存公司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5%为限。第四条 公司按当年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的5%-10%提取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益金用于支付职工福利设施。第五条 公司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前,不得分配股利。第六条 公司发放股利可采取下列形式:1、现金;2、股票。第七条 公司股利每年支付一次,按股东持有股份分配,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年会召开后两个月内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完成向股东52、派发股利事项。股利分配,采用书面通知或在指定的报刊公告的办法通告股东。第六章 收入管理第一条 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到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收入管理按财政部文件、财会字199823号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执行。第二条 工程收入的确定,按照成本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工程保留金在合同总价中预先扣除,待工程缺陷责任期过后,按收付实现制予以确认。第三条 销售商品(产品),在已将商品(产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并且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第四条 运输收入及其他收入53、,以劳务已提供,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提供该劳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企业时,确认应业营业收入的实现。第五条 劳务收入的确定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2、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当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则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3、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的情况下,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收入分别以下两种情况确认和计量:54、(1)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2)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确认的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的差额,作为损失;(3)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但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不确认收入。第六条 建造合同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成本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当区别情况处理: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55、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作为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当在发生时立即作为费用,不确认收入。第七章、成本费用管理一、工程成本管理 第一条 工程成本的管理模式对外工程项目的获取,由股份公司市场与技术部负责。当签定一个工程项目合同后,实行公司内部招投标制度(非严格意义上的一种招投标制度),公司根据整体赢利目标和毛利率,预先由公司扣除毛利金额,余下的就是工程成本。由公司的项目经理竞争承担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完全对工程成本负责,提出一个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竞价成本,由提出最优成本的项目经理来承担该项目的施工工程。第二条 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对标后预算总成本承担完全责任。工程项目经理部建立成本核算56、员,通过建立成本核算会计帐簿和报送工程项目成本报单,分析控制工程项目成本。第三条 财务部垂直领导和管理工程项目部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管理。财务部根据工程项目部报送的工程项目成本报单,建立工程成本核算和工程收入核算,对口建立收入、成本核算会计帐簿和工程项目收入、成本确认计量明细表,用以分析控制工程项目收入、成本、结算资金的收付。第四条 财务部严格根据工程项目进行会计核算,从工程合同、标后预算、施工过程中会计核算、竣工会计决算、资金收支、缺陷责任期会计核算,建立一套完整的工程项目财务会计档案。第五条 各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严格规范的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及其他日常间接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第六条、公司对分包57、工程的管理公司对外分包工程项目,应预先扣除比行业平均利润率高出2-3个百分点利润额,然后将余留金额分包给分包商。签定分包合同时,要同分包商商定由我公司代扣代缴分包商的营业税、分包商必须从我公司采购工程材料(我公司可以按成本价买给分包商、此做法主要是保证工程质量)、我公司根据分包合同和分包商必须每月向我公司提供一份按工程成本项目编制的成本明细表,进行分包工程成本核算。严格按分包工程施工进度和经我公司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监理单位和业主计量确认工程量和工程结算款来支付分包工程款。二、业务招待费管理第七条 为了节省开支,压缩业务费用,合理开支业务招待费,杜绝浪费现象,特制定本规定。第八条 本着少花钱58、多办事、精打细算的原则,各部门要严格业务开支,对确有必要的开支,必须事先申请,并经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各分公司要经分公司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批准,方能开支招待费,事后要送审报销。出差在外地办公需发生业务招待的,必须通过电话向公司主持工作的领导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事后必须补报。第九条 各部门报销业务招待费,必须填制公司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经办人填明日期、招待事由、招待人员、参加人员、计划开支金额、并签名,报部门领导审核,部门领导审核后报公司主持工作的领导审批。公司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存根由各部门连续编号存档,公司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主表随同报销单、发票、业务开支详细清单送财务部门报销。财务部59、门将根据审批表的计划金额(上限)、予以报销。实际开支超出计划开支金额,须有部门领导、公司主持工作领导在审批表上签字同意追加开支,方可报销。对于没有经过领导批准、无审批表的擅自开支招待的,不予报销。第十条 对发生的业务开支要有明细帐,相应的菜肴价格、酒水价格、香烟价格、饮料价格等均要有详细的清单附在审批表和报销单、发票之后。第十一条 应从严控制参加接待的人员。被接待人员在5人(含5人)以下的,接待人员原则不得超过3人;被接待人员在6人(含6人)以上的,接待人员原则不得超出被接待人员的50%。对于接待特别重要的客人,参加接待人员可适当放宽。第十二条 一般情况下不得超出计划开支(以领导的批示为准),60、超出部分由经办人个人负担。对于特殊情况出现超支,要有书面报告和充分的证明材料方可追加。三 差旅费管理第十三条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结合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管理特点,根据财务内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只适用于出差、休假的差旅费包干的范围。第十四条 经批准出差人员实行差费、住宿、城市交通费包干制度。1、区内出差,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天100元;其他董事、监事及部门经理(含正副职)和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天7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50元。2、在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北海市、大连市61、青岛市出差,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天230元;其他董事、监事及部门经理(含正副职)和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天2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50元。以该区住宿天数为准,路途按该规定所辖区域内包干执行。3、区外一般地区(除前款所述省市以外)出差,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天120元;其他董事、监事及部门经理(含正副职)和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天9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70元。以住宿天数为准;路途按该规定所辖区域内包干执行62、。4、高级管理人员及随行人员由于出差或会议期间安排住宿等原因高于包干费用,经主管领导批准,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并按每人每天包干费标准的30%领取出差补助。家住出差地的员工只享受30%的补助。5、以所在单位为准,当日返回的出差人员(送货、送车、送人、业务联系)往返路途在200公里内,不能享受差旅费包干。6、出差人员路途往返直接按实报销。7、出差时间由主管领导提前审定。7、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档次内增加500元。8、休假期已到,如确因工作需要离不开岗位,根据各分公司实际情况及办法执行(分公司办法报公司备案63、)。9、女职工休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按自治区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办理。第十五条 区内休探亲假报销规定1、汽车交通费按每公里0.50元计算。2、中途转车,每天按50元报销住宿及其他费用(中途转车不得超过三天)。3、其他特殊情况、根据各分公司、各部门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公司备案。第十六条 区内外产假按现行财政文件执行。第十七条 事假报销规定1、职工因直系亲属去世的路费全部凭据报销,工资照发。(直系亲属只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方父母)。如直系亲属病危请事假的,只发工资不报路费。2、原则上不得批准事假,确因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路费自理,工资停发。第十八条 十四岁以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64、子女探亲往返路费只报销一次。四 办公费管理第十九条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合理开支各项办公费用,根据财务内部管理办法,办公项目开支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各分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条 购买零星、小型器材、复印器材、微机器材、办公桌椅、增添设备、设施、照明及日用电器维修材料等不论金额大小,必须造册申请用款,由部门经理审核、并联系财务部准备资金后先批准。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登记后再报销。第二十一条 购买办公用小汽车(轿车)、电脑、复印机、摄像机、照相机、高档办公桌椅、书柜、家具等控购商品,由各部门、各分公司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负责人和分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由办公室协同采购部统一65、采购,登记后再报销。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每人配置一部手机,住宅电话一部。其他董事、监事及各部门的正职、副职、各分公司的正职、副职配置一部住宅电话,公司员工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传呼机。执行公务的驾驶员,根据工作需求配置传呼机。第二十三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手机费每人每月1200元,住宅电话每人每月200元;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住宅电话费和手机费每人每月600元;其他董事、监事及各部门的领导住宅电话每人每月80元,传呼机按电信局的月租费予以核销。当月未使用完的话费(手机持有者在银行开户结算话费)结转下月66、,全年不得突破所核标准,否则自理。第八章 财务、会计核算一 通用财务、会计核算第一条 通用财务、会计核算指必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会计核算,公司不能自行改变的会计账务处理,在此公司就不在重复设计核算要求,而是列出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文号,严格执行财政部已经颁布和今后将要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第二条 财政部已经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文号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1992年11月16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11月30日财政部令第5号发布)2、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1997年5月22日财政部财会字199721号文发布)3、企业会计准则资67、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998年5月12日财政部财会字199814号文发布)4、企业会计准则收入(1998年6月20日财政部财会字199823号文发布)5、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1998年6月20日财政部财会字199825号文发布)6、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2000年4月27日财会字20006号文发布)7、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租赁;现金流量表;债务重组;投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非货币性交易(2001年1月18日财会字20017号文发布)8、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2001年12月11日财会字200125号文发布)9、企业会计准则存货(2001年12月11日财会字20068、125号文发布)第三条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2000年12月29日财会200025号文发布)二 工程项目核算(一)、财务部核算工程项目会计科目设置第四条 财务部核算工程收入、工程成本、工程税金、工程项目资金结算款等,设置会计科目“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税”、“应收帐款各工程项目”、“预付帐款各工程项目部”、“预收帐款业主(各工程项目)”、“应付帐款各协作劳务队”。第五条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第六条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第七条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税、城建税及其他”科目,核算当期确认的工程收入的营69、业税、根据营业税确认的城建税及其他;第八条 “应收帐款各工程项目”科目,核算根据当期确认的工程收入,而应向工程建设单位或业主应收取的工程结算款,应收而尚未收到的工程款记入本科目的借方,收到工程款记入本科目的贷方;第九条 “预付帐款各工程项目部”科目,核算预付给各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施工款或工程进度施工款,分各工程项目经理部建立二级明细户;第十条 “预收帐款业主(各工程项目)”科目,核算工程项目开工前实际收到的建设单位或业主支付的工程前期备料款或启动款;“应付帐款各协作劳务队” 科目,核算工程计量支付或工程完工结算后应支付协作工程劳务队的工程款,协作劳务队指除本公司一线工程员工外,本公司聘请的外70、单位协作工程劳务队。(二)、工程项目经理部工程成本核算会计科目设置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经理部只核算工程成本,围绕工程成本设置资产负债类会计科目“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分门别类”、“预付帐款各协作劳务队”、“预收帐款财务部(三级明细户为工程款、材料物资及其他)”、“应付帐款各协作劳务队”;设置损益类会计科目“工程施工二级明细户”第十二条 “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工程项目经理部从公司财务部拨入的工程施工款;第十三条 “存货分门别类”科目,核算工程项目经理部从公司采购部调入的工程施工用材料物资和工程项目经理直接购入的工程施工用材料物资;第十四条 “预付帐款各协作劳务队”科目,核算工程项目71、经理部预付给外单位协作劳务的劳务款或生活费等;第十五条 “预收帐款财务部”科目,核算工程项目经理部从公司财务部拨入的工程施工款和调入的材料物资等;第十六条 “应付帐款各协作劳务队”科目,核算工程项目经理部已同各协作劳务队结算但尚未支付的劳务款。第十七条 具体会计核算程序如下:A、财务部收到建设单位或业主支付的工程前期备料款或启动款时,财务部记帐: 借:银行存款贷:预收帐款建设单位或业主某工程B、财务部给工程项目经理部拨付工程施工款时,(1)、财务部记帐: 借:预付帐款某工程项目经理部贷:银行存款 或现金(2)、项目经理部记帐:借:银行存款 或现金 贷:预收帐款财务部C、财务部给工程项目经理部调72、拨工程用材料物资时,(1)、财务部记帐:借:预付帐款某项目部某材料 贷:原材料某材料(2)、工程项目经理部记帐:借:原材料某材料 贷:预收帐款财务部某材料D、每月公司支付工程项目经理部本公司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统筹金时, 财务部记帐: 借:工程施工某工程项目部统筹金贷:应付工资某项目部统筹金 借:应付工资某项目部统筹金贷:银行存款(或现金)E、每月公司计算分摊各工程项目部应承担的施工机械折旧费用时,财务部记帐: 借:工程施工某工程项目部折旧费用贷:累计折旧F、工程项目部每月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录发生工程施工成本,发生时,工程项目部记帐: (1)、发生材料费用时, 借:工程施工直接材料某材料73、贷:原材料某材料 (2)、发生人工费用时, 借:工程施工直接人工本公司职工贷:现金 借:工程施工直接人工工程协作劳务队贷:现金或银行存款贷:应付帐款某协作劳务队(3)、发生项目部直接零星租赁工程施工设备租赁费时,借: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零星设备租赁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应付帐款某单位(人)零星设备租赁费(4)、工程项目经理部发生间接费用时,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三级明细项目 贷:现金G、每月末,工程项目部将本月记录的“工程施工”帐户,一方面结转入“预收帐款财务部”,一方面根据“工程施工”明细项目,按要求填报工程项目成本报单,报送财务部。(1)、将“工程施工”帐户结转入“预收帐款财务部”,借:74、预收帐款财务部 贷:工程施工(2)、按要求填制工程项目成本报单H、每月末,财务部根据各工程项目经理部报送的工程项目成本报单,记帐: 借:工程施工某项目部三级明细项目贷:预付帐款某项目部I、每月末,财务部结转“工程施工”帐户,记帐:借:主营业务成本某工程 贷:工程施工某工程J、每月末,财务部根据工程成本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工程项目收入,记帐: 借:应收帐款某工程建设单位或业主预收帐款前期的备料款或启动款或业主预付的工程款贷:主营业务收入某工程某项目累计发生的成本计算方法:(1)、成本完工百分比= *100% 标后预算项目部的总成本 (2)、某项目累计应确认收入=工程合同总价+变更增减(+/-)金额75、*(1-5%)*成本完工百分比 说明:(1-5%),指(工程合同总价+变更增减(+/-)金额)应扣除工程完工后缺陷责任期内建设单位或业主扣留的保留金,此项保留金待过缺陷责任期后才确认收入 (3)、本期应确认的收入=累计确认收入-前期已确认收入K、以后收到工程建设单位或业主支付的工程款时,记帐: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某工程建设单位或业主第十八条 每月末,各工程项目经理部成本核算会计应编制一份资产负债表,随同工程项目成本报单一并在次月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财务部。财务部在审核工程项目部的资产负债表后,采用汇表或调表的方式,将库存在工程项目部的货币资金、存货或其他形式的资产反映记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76、以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资产结构。第十九条 每月末,公司财务部将工程项目部报送的工程成本报单上记录的“工程施工”结转入“预付帐款工程项目部”后,财务部“预付帐款工程项目经理部”的余额应等于工程项目经理部将“工程施工”结转入“预收帐款财务部”后,工程项目经理部“预收帐款财务部”的余额。在汇表或调表工程项目部的资产负债表时,财务部应编制抵销分录:借:预收帐款财务部 贷:预付帐款工程项目部(三)、工程项目成本报单第二十条 工程项目成本报单的总体要求1、工程项目成本报单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设计。2、设计并要求各工程项目部成本核算员按要求填制“工程77、项目成本报单”是为满足本公司工程成本管理和控制的需要;满足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要求来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3、各工程项目部成本核算员应在每月底填报本“工程项目成本报单”一式四份,于次月3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递等适合各项目部传送便利的方式报到公司财务部。4、各工程项目部成本核算员在填制本“工程项目成本报单”时,必须同会计帐簿明细帐、总帐上会计数据核对一致。5、各工程项目部成本核算员在填制本“工程项目成本报单”时,其“报单”上的统计数据(诸如:本月完成的台班数、本月完成的土方、石方数、本月完成的工时等),必须同项目统计员统计报表上的数据核对一致。6、各工程项目部成本核算员在填制78、本“工程项目成本报单”时,必须经过工程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的确认,本月各工程项目部成本核算员上报公司财务部的“工程项目成本报单”上必须有工程项目统计员、项目成本核算员、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四方的签字。第二十一条 填制要求1、工程项目成本报单按成本项目分两大项、四小项、根据各项目特点若干明细项。两大项指: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四小项指: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使用费、工程项目发生的管理费用及其他零星费用;根据各项目特点若干明细项指:各项目使用的沥青、水泥、钢筋、木料、碎石、炸药、其他材料各项目具体规格型号都不一定一致、各项目使用的人工及人工费也不一定一致、各项目使用的机械使用费也不一定一致79、,因此,具体明细项有成本核算员根据成本帐簿上核算要求开设并填报。(具体项目的填制,参见“工程项目成本报单”上的成本项目)2、“直接材料”下的已使用的沥青、已使用的水泥、已使用的钢筋、已使用的木料、已使用的碎石、已使用的炸药、已使用的其他材料,指:从工地仓库发出已投入工程施工中的工程材料,未从工地仓库发出的材料形成在工地仓库中的存货。每月工地工程施工使用多少材料成本,成本核算员根据工地仓库发出的材料数量“工程材料单价明细表”上的单价=当月已使用的材料成本。由公司采购部给项目经理部采购的工程材料,公司采购部应尽可能把材料运往工地时,就同时取得供货商的材料发票和运输发票,以明确材料单价,若公司采购部80、不能及时取得供货商的材料发票和运输发票,那么就由公司采购部根据采购合同和运输合同上注明的单价提供“书面单价证明资料”给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成本核算员、项目统计员、公司财务部,以便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员根据“书面单价证明资料”上材料单价计算当月已使用的材料成本。3、“直接人工”下的民工已结算并支付的工资,民工尚未结算未支付的工资,其他。民工已结算并支付的工资,指:当月使用的民工完成多少工时或完成多少工程量结算单价=当月民工已结算并支付的工资。民工尚未结算未支付的工资,指:当月使用的民工完成多少工时或完成多少工程量结算单价=当月民工尚未结算未支付的工资,此项,意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量人工成本81、,成本计入当月损益,未支付的工资挂“应付帐款”。结算单价应在组成项目经理部时,由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前提出结算单价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部、技术与市场部审核会签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变事后结算定单价为事前就确定结算单价,也便于分析成本和控制成本。“直接人工”下的本公司在册职工工资、福利由每月项目部根据功效挂钩原则确定,并由项目部发放和计提直接计入当月人工成本。本公司在册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统筹金,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造出花名册提供给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向社保局交纳,并在公司财务部核算各工程项目部成本时,摊入项目部成本。项目成本核算员不核算这部分成本,在“工程82、项目成本报单”中不反映此项。4、“机械使用费”下的已结算并支付的机械使用费、尚未结算未支付的机械使用费、其他,均指:项目部直接对外零星租用的机械设备。已结算并支付的机械使用费,指:当月租用的机械设备完成多少台班或完成多少工程量租用单价=当月已结算并支付的机械使用费。尚未结算未支付的机械使用费,指:当月租用的机械设备完成多少台班或完成多少工程量租用单价=当月尚未结算未支付的机械使用费,此项,意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量机械使用成本,成本计入当月损益,未支付的机械使用费挂“应付帐款”。租用单价应在项目经理部租用时,由项目经理部提出租用单价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部、技术与市场部审83、核会签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变事后结算定单价为事前就确定结算单价,也便于分析成本和控制成本。“机械使用费”下的租用本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的机械设备,由工程项目部同资产管理分公司签定设备使用协议,工程项目部支付服务费和承担租用设备的折旧。服务费由工程项目部直接支付给资产管理分公司,按月平均计入工程项目部的成本,在“工程项目成本报单”中反映。承担租用设备的折旧由资产管理分公司按月计提,并将计提的折旧数据提供给公司财务部,在公司财务部核算各工程项目部成本时,摊入项目部成本。项目成本核算员不核算这部分成本,在“工程项目成本报单”中不反映此项。这样做,是为合理避免资产管理分公司交纳营业税。5、“间接费用”下84、的内部租用设备服务费、交验费、质检费、试验费、资料图纸费、物料消耗、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其他,指:工程项目部零星、直接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工程成本。第二十二条 工程项目开支情况报表及工程项目成本报单由财务部另行下发。三、内部银行核算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实行内部银行核算管理。各分公司均在内行开设银行结算帐户,核算财务部与各分公司、各分公司之间资金往来会计帐务。内部银行结算不包括工程项目部。第二十四条 分公司货款收回存入内部银行时;分公司:借:内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财务部: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内行存款分公司第二十五条 分公司支付款项时:分公司:借:材料采购、原材料、固定资产、应85、收款项、成本、费用等科目贷:内行存款财务部:借:内行存款分公司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第二十六条 分公司向财务部借流动资金时:财务部: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贷:内行存款分公司分公司:借:内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财务部第二十七条 分公司使用借款时:分公司:借:材料采购、原材料、固定资产、应收款项、成本、费用等科目贷:内行存款财务部:借:内行存款分公司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四、内部往来核算第二十八条 公司内部往来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财务部与分公司、分公司之间往来款项,即内部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分公司经营性占用股份公司实物资产形成的往来关系,即财务部与分公司拨付(入)资产关系;三是分公司核算至利润总86、额,全额上缴利润总额与财务部形成的往来关系。第二十九条 本章节内容不包括公司与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往来,公司与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往来另在工程成本核算中规范。第三十条 财务部与分公司、分公司之间往来款项,即内部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统一规定使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科目,每一会计科目必须建立二级明细户。第三十一条 分公司经营性占用股份公司实物资产形成的往来关系,即财务部与分公司拨付资产关系,统一规定使用“拨付所属资金”、“拨入所属资金”科目,每一会计科目必须建立二级明细户。第三十二条 分公司核算至利润总额,全额上缴利润总额与财务部形成的往来关系,统一使用“应收利润”、“应付利润”科目。第三十87、三条 每月末财务部与分公司、分公司之间必须核对以上六个往来科目,核对一致后,编制内部往来核对明细表,财务部在编制整个股份公司会计报表时,必须编制内部往来汇总抵销分录,(1)、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应收款(2)、借:拨入所属资金 贷:拨付所属资金(3)、借:应付利润 贷:应收利润五、北京、成都驻外办事处会计核算第三十四条 每年初(1月15日之前),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对北京办事处、成都办事处全年的费用开支核定一个限额,并遵照此限额执行。第三十五条 对北京办事处、成都办事处发生的费用采用核销的方式。但两个办事处需每月编制资产负债表、费用收支明细表。第三十六条 财务部给北京办事处、成都办事88、处拨付资金时,财务部会计记帐:借:其他应收款北京办事处其他应收款成都办事处贷:银行存款某帐户同时,北京办事处、成都办事处会计记帐:借:银行存款某帐户贷:其他应付款财务部第三十七条 北京办事处、成都办事处日常发生费用开支时,会计记帐:借:管理费用(费用二级明细项目)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第三十八条 北京办事处、成都办事处收到财务部拨付的资金,形成银行存款,将产生一定额度的利息收入时,会计记帐: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第三十九条 每月末,北京办事处、成都办事处应及时、完整、准确地编制费用收支明细表上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北京办事处、成都办事处上报的费用收支明细表核销对北京办事处、89、成都办事处拨付的资金。会计记帐:借:管理费用(费用二级明细项目)贷:其他应收款北京办事处 其他应收款成都办事处借:其他应收款北京办事处其他应收款成都办事处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同时,北京办事处、成都办事处结转发生管理费用、利息收入,会计记帐:借:其他应付款财务部贷:管理费用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贷:其他应付款财务部第四十条 财务部需定期或不定期到北京办事处、成都办事处稽核其发生的费用开支明细帐和原始单据。第四十一条 为准确反映股份公司的资产形态:1、若每月末,财务部核销“其他应收款北京办事处”、“其他应收款成都办事处”后,“其他应收款北京办事处”、“其他应收款成都办事处”还留有借方余额,则此余额90、对应的是货币资金。所以,每月末,北京办事处、成都办事处还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其“其他应付款”结转费用后的余额对应的是货币资金余额。财务部帐面“其他应收款北京办事处”借方余额应等于北京办事处帐面“其他应付款财务部”贷方余额;财务部“其他应收款成都办事处”借方余额应等于成都办事处帐面“其他应付款财务部”贷方余额。2、若每月末,财务部核销“其他应收款北京办事处”、“其他应收款成都办事处”后,“其他应收款北京办事处”、“其他应收款成都办事处”留有贷方余额,则表示财务部对北京办事处、成都办事处的负债。同时亦表示北京办事处、成都办事处形成有对外负债。(但是,原则上,北京办事处、成都办事处的资金来源于财务91、部的拨款。所以,财务部帐面一般不会形成贷方余额。)3、若每月末,财务部核销“其他应收款北京办事处”、“其他应收款成都办事处”后,“其他应收款北京办事处”、“其他应收款成都办事处”余额结平,则表示财务部拨付给北京办事处、成都办事处的资金全部用于费用开支。第四十二条 财务部每月末将北京办事处、成都办事处上报的资产负债表汇总,并抵销往来款余额。汇总抵销分录:借:其他应付款财务部贷:其他应收款北京办事处 其他应收款成都办事处汇总抵销往来款余额后,北京办事处、成都办事处帐面留有的货币资金余额便汇进了股份公司会计报表。六、证券部会计核算第四十三条 证券部作为独立核算,与财务部的关系,采用汇表的方式。第四十92、四条 由于证券部与成都办事处是一套人员、两块牌子。但是,会计帐务应分设,即证券部一套帐、成都办事处一套帐。第四十五条 证券部独立核算,每月末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四十六条 财务部拨付证券部用于股票投资的资金时:财务部会计记帐:借:预付帐款证券部 贷:银行存款证券部会计记帐:借:银行存款贷:预收帐款财务部财务部“预付帐款证券部”与证券部“预收帐款财务部”数额一致。每月末汇总会计报表时,应编制汇总抵销分录:借:预收帐款财务部贷:预付帐款证券部第九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一条 财务预算是反映企业一定预算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收支等各项预算的具体内容。它能使财务资金使用、目标制定更加93、具体化、系统化。财务预算必须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科学、客观的制定反映。第二条 预算的目的1、实现西藏xx的经营目标。2、协调公司下属各分公司经营活动与财务预算。3、监督和控制各分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分析各分公司、各部门的经营成果和经济效益。第三条 预算对象股份公司本部预算和各分公司预算。公司为一级预算单位,各分公司为二级预算单位。第四条 预算的期间1 预算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2 年度预算需按季或按月加以分解,求得季度或月度预算,以利逐月跟踪分析。第五条 预算编制原则1、一致性原则:各预算单位,必须服从公司制定的近期发展目标和长期发展目标。2、分级预算原则:各级预算单位94、分别编制本级预算,后由上级预算单位审核确定。3、全面完整性原则:各项预算必须全面、完整。它包括成本预算、销售及管理费用预算、制造费用预算、现金预算、损益预算、负债预算等。4、事实求是原则:预算编制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从实际出发,充分估计各项目标在实现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动因素,保证预算能切实可行,充分发挥其指导和控制作用。第六条 财务部财务预算的工作职能1、提出年度财务预算 编制建议。2、核准各预算部门名单。3、向董事会提交预算方案。4、向董事会提交各分公司预算的审查意见及建议。5、审议预算管理制度的变动。6、财务部门也应编制相应的管理费用预算、投资收入预算、办公费及招待费预算。第七条 预算编制95、程序1、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原则,向预算对象下达编制提示意见。2、财务部对各部门的预算、建议进行初审后,编制预算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定,并以书面通知各部门组织实施。3、各分公司定期、定时的根据预算编制方案上报各期预算情况。4、财务部对上报的预算情况进行分析,并向董事会提交预算执行情况。5、年度终了各财务部门编制编报决算,由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第八条 财务预算的管理1、各分公司必须根据公司的总体目标,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制定每月的预算情况(包括: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预算,销售及管理费用预算、收入预算。)报公司财务部审核。公司财务部门在审核每月的预算情况时,应了解各分公司的96、预算组成部分,按公司制定的目标结合市场环境,对各分公司的管理费用预算、制造费用预算、生产成本预算、财务费用预算、直接材料直接人工预算。做具体的分析对各部门编报的预算进行协调、平衡,并拿出审核意见报领导审批。2、各分公司在按报送每月的预算情况时,还应编制季度的财务预算情况。各分公司应根据每月的销售、管理费用预算、成本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人工、材料预算编制每季度的损益预算表及负债预算表,并上报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应对各部门上报的预算作出调查、研究,分析各部门每季的管理销售费用预算、生产成本预算、人工材料预算、制造费用预算是否合理,是否达到了企业制定的各阶段的经营目标,是否出现不合理的开支,资金使97、用渠道是否正确,是否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在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后,把审核的意见呈报企业决策领导层。3、各分公司在上报了月报、季报的同时,也应做相应的现金预算上报公司财务部门。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各分公司的现金预算认真核实各分公司的现金收支是否合理,是否以各项预算(财务费用预算、销售管理费用预算、生产成本预算、制造成本预算、人工及材料费用预算等)为基础,并体现了各项预算。在经过认真的分析研究后,对现金收支的差额通过协调资金筹措及运用来调整,控制不必要的支出。注意保持期末现金余额在合理的上下限度内波动。4、每年各分公司还要编制全年的财务预算,它包括资产负债预算、损益预算。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各分公司上报财98、务预算分析研究各分公司的财务预算表是否真实的反映了各项预算的具体内容,企业经营成果是否真实、有效。从而了解各分公司资金运用是否合理的全部体现,在经营过程中资金运用有无失误或偏差。了解企业预算年度内的流动资金来源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确定企业的资金运用是否合理、科学,是否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经研究,拿出具体意见报公司决策层审查。第九条 决算的编报1、决算编报应根据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要求准时进行。2、决算时,财务部对分公司损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逐项审查,然后作出指导并进行处理。3、财务部对照预算,认真分析经营结果与预算的差距,并为来年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4、财务部将决算形成报告99、,上报公司总经理、财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议。第十条 预算的考核评价公司财务部门据各分公司决算情况,对各分公司预算完成情况作出合理评价。确定各预算指标的权重,考虑客观因素影响和预算管理的完善程度,给予适当评分,将年度决算的考评结果提供给总经理办公会议。第十章 财务会计稽核管理制度一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西藏xx财务管理和内部稽核监督,促使公司按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保障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济向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按照公司法、会计法、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公司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内部稽核是指由财务部内设机构对本公司以及所属各分公司、以及分公司所属100、各项目部、公司驻外办事处、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实施内部监督,检查会计帐薄及相关资产、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经营情况。第三条 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应特别重视稽核工作,在稽核过程中应给予大力支持、协调内部稽核机构与本单位内部其他部门的关系,以利于稽核工作的顺利开展。第四条 内部稽核机构受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领导。二 内部稽核机构人员第五条 内部稽核由一名财务部稽核副经理负责,不设专职稽核人员,根据稽核工作需要,由稽核副经理抽调财务人员组成稽核小组,实施财务稽核工作。第六条 内部稽核机构应当配备与其承担的稽核任务相适应的内部稽核人员。内部稽核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具101、备与从事内部稽核工作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和所必须的相关知识。第七条 内部稽核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稽核纪律,客观公正、事实求是、廉洁奉公、保守机密。内部稽核人员办理稽核事项,与被稽核单位或稽核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八条 内部稽核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第九条 内部稽核人员每年应保证给予一定的时间学习上市公司的有关政策、法规和会计业务知识。三 内部稽核的权限和范围第十条 在稽核管辖范围内,内部稽核机构的主要权限和范围是:(一) 根据内部稽核工作的需要,要求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按时向内审办报送用款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二) 检查公司及所属分公司102、的凭证、帐簿、报表、资金和财产的记录,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三) 参加有关重要的业务工作会议和经济活动分析有关会议;(四) 对稽核涉及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五) 对稽核中发现正在进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管理规定的、造成严重损失行为的,作出临时的制止决定并报总经理。(六) 提出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建议;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汇报。(七) 对正在进行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经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并提出纠正处理意见。同时,督促检查经批准的稽核决定和稽核意见的落实,对作出临时的制止决定并报总经理人;103、(八) 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及时上报总经理;(九) 阻挠、妨碍审计稽核工作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十) 对严格执行上市公司有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财务部门和个人经征求公司总经理同意后给予表彰和奖励。四 内部稽核工作程序第十一条 内部稽核工作的主要程序是:(一) 根据总经理的安排和具体情况,按期拟定稽核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二) 做好稽核有关准备工作,制定稽核工作方案,并应当在实施稽核3日前、向被稽核单位送达稽核通知书。稽核通知的内容包括:稽核范围、内容、104、时间和方式,稽核人员名单,对被稽核单位配合稽核工作的要求。分段被稽核单位应按稽核通知书的有关要求,做好各项稽核准备工作,并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三) 稽核人员通过稽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查阅与稽核事项有关的文件和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稽核,并取得必要的证明材料;(四) 稽核完毕,对稽核工作底稿进行归集、整理,根据稽核结果,提出稽核报告,征求被稽核单位意见。被稽核单位在3日之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做答复的视为没有异议。稽核办,对被稽核单位提出的异议,应进行分析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稽核报告做相应的修改。(五) 稽核办根据稽核报告拟定稽核105、意见书和稽核决定,连同稽核报告和被稽核单位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六) 经批准的稽核决定和稽核意见书送达被稽核单位,被稽核单位必须执行稽核决定,并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汇报执行结果和采纳稽核意见、建议的情况。(七) 稽核事项结束后,检查执行稽核决定和采纳稽核意见的情况,必要时可进行后续稽核。(八) 被稽核单位对稽核意见和稽核决定如有异议,应在收到稽核决定书或稽核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稽核机构负责人提出申诉,该负责人应当在收到申诉15日内做出处理意见并报总经理。第十二条 内部稽核机构对办法的稽核事项,建立稽核档案,加强稽核档案管理。五 附则第十三条 对稽核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内部稽核人106、员,以及揭发检举违反财经法规,保护国有资产有功人员,公司领导应予以表彰和奖励。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稽核单位和个人,内部稽核机构应根据情节轻重,得到公司领导、提请各部门、各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1、拒绝或故意拖延提供以及转移、隐匿、篡改、销毁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2、弄虚作假,隐瞒事实;3、阻挠稽核人员行使职权和抗拒、破坏监督检查;4、打击、报复内部稽核人员或检举人;5、拒绝执行稽核决定和稽核意见。第十一章 发票管理制度一、 发票的领购第一条 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股份公司使用的各类发票由财务部在税务局统一领购。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需根107、据经营业务范围,领购发票。具体为:先使用发票的单位提出购买发票申请,并载明单位名称、所属行业、需要发票的种类、名称、数量等内容,加盖单位公章、经理及经办人印章后财务部对购票申请审核批准,方可领购。第三条 购票方式为交旧领新。二、 发票的开具第四条 发票必须将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项目填写齐全,内容正确无误,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严禁填写大头小尾发票和阴阳票,作废发票(包括填开后购货方不索取而作废发票)注明“填误作废”字样并全部联次完整保存。第五条 不得虚购经营业务,虚开发票,不得填开票物不实的发票。第六条 发票只限本单位填开,不得转让、转借、代开,也不得借用他人发票填开。第七条 不得从税务机关以外108、的单位和个人处取得发票,不得将空白发票携带运输或邮寄到境外、区外,也不得在西藏区域内(市)填开。第八条 发票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填开 ,必须指定专人填开,并逐笔登记增值税销项发票填开明细登记表。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货折让,需填开红字发票的,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按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处理。第九条 填开发票必须到财务部加盖销货栏戳记和发票专用章。第十条 销项发票填开金额必须按规定作“销售”的帐务处理,如实申报应纳税款。第十一条 各分公司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销毁。已经开具的普通发票联,依顺序及时交由财务部统一缴销保存,五年保存期满,由公司报经税务机关查验109、后销毁。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税务机关规定每两个月同样交由财务部缴销至税务局。三、发票的取得和报销第十二条 要把好普通发票的报销关,对取得不合法发票、票物不实的发票及“白条”不予报销。第十三条 把好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关,认真甑别其真伪,取得的进项发票必须是合法的发票。四、违反发票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第十四条 在对各分公司发票使用税务检查中,查处的违反发票法规的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罚则”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第十二章 会计工作移交管理制度第一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第二条 接替人员应当认110、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第三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一) 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二) 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三)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正券、支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第四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111、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第五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一) 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薄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薄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清查。(二) 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清查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三) 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112、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四) 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第六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第七条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113、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第八条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薄,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第九条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制度第十一条规定的责任。第十条 单位撤消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114、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门确定。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一条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三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根据统一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制度,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切实地把会计档案管好。第三条 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织部分,也是单位的重要档案之一。公司应加强会计档案工作115、进行业务指导、监督与检查。第四条 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照清册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必须按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档案,全部移交档案部门,不得自行封包保存。档案部门必须按期点收,不得推诿拒绝。第五条 单位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第六条 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116、,如有特殊需要,须报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第七条 撤消、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的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给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八条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种。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第九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撤消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签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企业领导审查,报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销毁。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117、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第十条 单位按规定需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第十一条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一定认清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领导。第十二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原则上按本办法附表执行。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果同本办法附表中的档案的名称不相符时,可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第十三条 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按照文书档案管理办法,不适用本办法。附件: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顺序号档案名称保 管期 限备 注一、会计凭证类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和汇总凭证15年其中:涉及外事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118、证永久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年二、会计帐薄类3日记帐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4明细帐15年5总帐15年包括日记帐6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7辅助帐薄15年8涉及外事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帐薄永久三、会计报表类包括各级主管部门的汇总会计报表9主要财务指标快报3年包括文字分析10月、季度会计报表5年包括文字分析11年度会计报表(决算)永久包括文字分析四、其他类12会计移交清册15年15年13会计档案保管清册25年14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5年第十四章 内部控制制度一、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第一条 公司对资金实行统一调度,有偿使用管理。第二条 公司一切收入均应纳入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119、并按规定入帐,任何单位、部门不得另立名目搞额外收入,不得搞“帐外帐”,不得私设“小金库”。第三条 公司出纳与会计职责严格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四条 钱、财、物、帐实行分管制。现金支票和银行存款统一由出纳保管,并按每天收支情况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现金每日结清,每日解缴入库,银行存款每月同银行对帐,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帐款相符。第五条 严格管理公司银行帐户,不出借银行帐户、不收取或支付与公司结算活动无关的款项。银行帐户印鉴实行分管制,即由出纳、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本人(授权人)分别保管,不准一人集中保管使用。120、第六条 对公司员工借款,坚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在公司财务有欠款者,若无特殊原因,一律不予借支。第七条 公司对费用性支出,报销审批权限为:1、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1,000元以内(含1,000元),由各部门经理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报财务部经理复核,报财务负责人审批;1,000元以上,由各部门经理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报财务部经理复核,报财务负责人审核,报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2、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发生的业务招待费,1,000元(含1,000元)以内参照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程序和权限执行,1,000元以上必须报公司财务部逐级审批。3、公司正常的出差费121、招投标费用、电话费、水电费、公务车油料费等较固定的开支,由各部门经理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报财务部经理复核,报财务负责人审批。因公受伤的医疗费,由各部门经理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报财务部经理复核,报财务负责人审核,报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正常的出差费、电话费、水电费、公务车油料费等较固定的开支,参照公司此项费用报销审批权限执行。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因公受伤的医疗费,必须报公司财务部逐级审批。4、除上述第3条以外的费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由各部门经理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报财务部经理复核,报财务负责人审批;1,000元以上,由各122、部门经理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报财务部经理复核,报财务负责人审核,报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除上述第3条以外的费用,参照公司此项费用报销审批权限执行。第八条 公司重大经营性项目投资,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董事长对外投资权限的规定;董事会、董事长对总经理对外投资权限的规定执行。第九条 严格控制采购、劳务、工程预付款项。在办理工程款项支付业务时,应由分管工程副总审核同意,其中:1万元以内(含1万元)由财务负责人审批;15万元(含5万元)由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批;510万元(含1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万元以上由董事长审批。第十条 合资公司、控股子公123、司、参股公司及公司下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急需调剂借用资金时,应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提出审核意见,财务负责人会签,由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二、投融资内部控制制度第十一条 由投资发展部根据投资经营需要,提出融资申请并联系融资机构,进行融资洽谈。第十二条 为减少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投资方案必须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并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会。第十三条 投资发展部将有关融资条件、额度、洽谈情况报公司董事会。第十四条 董事会就融资事宜进行专题决议,并授权财务部组织有关财务资料。第十五条 融资到位后,按约定用途,由董事长直接组织调度使用。第十六条 由财务部负责对124、公司全部融资情况建立台帐,进行序时管理。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由投资发展部拟订初步投资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会研究决定。无论以何种形式和方式对外投资,都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必要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对外投资。 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进行风险投资的范围为:1.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投资;2.法律、法规允许的房地产投资;3.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风险投资;董事会进行投资运用公司资金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30。第十八条125、 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后,由财务部和投资发展部共同对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管理。第十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委派本公司人员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管理。三、“八项准备”内控制度第二十条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60号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通知要求;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为规范公司“八项资产”(短期投资、坏帐、存货、长期投资、委托贷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行为,依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十一条 公司126、短期投资按报告其末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采用单项投资法计算。成本高于市价的,应按差异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收帐款按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并采用备低法核算坏帐损失,计入当年度损益。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之间往来不计提坏帐准备外,其余按下列比例计提。应收款项帐龄 计提比例1年以内 5%12年 8%23年 10%35年 50%5年以上 100%第二十三条 公司存货按报告期末存货成本与可变净值孰低计价,存货可变净值低于成本的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低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考虑到公司承接工程的实际情况,为跨年度工程准备的存货,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第二十四条 公司长期投127、资按报告其末帐面价值于市价或预计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按投资项目分别计算。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按单项长期投资帐面价值高于未来可收回金额的差额提取。第二十五条 公司固定资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时,按可回收额低于帐面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3、已遭毁损而不再具有使用价值或转让价值;4、实质上128、已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建工程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形时,按在建工程期期末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5、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再未来3年被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6、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7、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代替,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或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计不会恢复等原因导致其帐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时,按无形资产的帐面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提取时按单项无形129、资产帐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定。第二十八条 公司如发生委托贷款事项,应按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第二十九条 月、季、年度结帐和决算前,由计划财务不协同证券部、资产管理部、项目策划部等相关部门,就“八项资产”的帐面价值(或成本价)与市价的差异及其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充分评估,按本制度所规定的原则,编制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预案;经资产管理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第三十条 若本年度计提的“八项资产”减值准备总额超过100万元,公司在进行年度财务决算前,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提交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的书面报告,说明提取减值准备130、的依据、方法、比例和数额,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具有成果的影响;总经理的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第三十一条 已提减值准备的资产确需核销时,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提交拟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书面报告包括下列内容:1、核销数额和相应的书面证据;2、形成的过程及原因;3、追综追讨发案和改进措施;4、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5、涉及的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6、董事会认为必要的 其他书面材料;总经理的书面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第三十二条 公司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所有情况,应接受公司监实事会的监督。必要时还可要求公司资产管理部就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核销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提供书面报告131、。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有关计提或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是否合法、依据是否充分等方面提出书面意见,并形成决议向股东大会报告。四、关联交易内控制度(一) 总则第三十三条 为加强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上海证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第三十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1、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1)、直接或间接的控制公司,以及与公司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法人(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2)、本办法所指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132、的控制企业。2、公司关联自然人是指:(1)、持有公司50%以上股份的个人股东;(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本条第1、2项所述人士的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年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3、公司的潜在关联人是指:因与公司管理法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生效后,符合前述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二) 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第三十五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的基本原则:1、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2、关联方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3、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133、确实无法回避的,应征得有权部门同意;4、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三) 关联交易的涉及事项第三十六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代理; 5、租赁; 6、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 7、担保; 8、管理方面的合同;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许可协议; 11、赠与; 12、债务重组; 13、非货币性交易; 14、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15、上海证卷交易所认为应当134、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第三十七条 关联交易价格是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所涉及之商品或劳务的交易价格。第三十八条 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1、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的,按照协议定价;2、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3、市场价: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4、成本加成价: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一定的合理利润确定价格及费率;5、协议价:由关联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公司135、必须取得或要求关联方提供确定交易价格的合法、有效的依据,作为签订该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五) 关联交易的审议执行第三十九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至3000万元之间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至5%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以及公司与关联方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人民币300万至3000万元之间或占公司最近净资产的05.%至5%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签定书面协议。董事会在交易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内立即披露,并在下次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交易的详细资料。第四十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136、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关联交易协议,以及公司与关联交易方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签订书面协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任何与该关联交易有利益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应当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董事会必须在交易完成两个月工作日内报送上海证卷交易所并公告。并在下次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交易的详细资料。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依照上海证卷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交易日期、交易地点; 2、有关各方的关联关系; 137、3、交易及其目的的简要说明; 4、交易的标的、价格及定价政策; 5、关联方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及比重; 6、关联交易涉及收购或者出售某一公司权益的,应当说明该公司的实际持有人的详细情况,包括实际持有人的名称及其业务状况; 7、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否有利的意见; 8、上海证卷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内容,关联交易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还应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披露。第四十二条 达到本章第八条所述条件的关联交易的公告中应特别载明:“此项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对于此类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应当对该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发表意见,如果138、需要,公司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该关联交易对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主要假设及考虑因素。公司应当在下次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交易的详细资料。第四十三条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的情况下,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活动中与同业所形成的关联交易可由总经理将年采购计划一次性上报董事会,股东大会,由其分别授权总经理实施。第四十四条 公司关联方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关联交易协议,以及公司与关联方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同一关联方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关联139、交易协议,不适用与本章规定。第四十五条 公司与关联方达成以下的交易,可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表决和披露;1、关联方按照公司的招标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或增发新股说明书以缴纳现金方式认购应当认购的股份;2、关联方依据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或者红利;3、关联方购买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卷;4、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5、上海证卷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六) 关联方的回避措施第四十六条 公司关联方与公司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协议,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1、任何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2、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决定;3、公司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属下列情形的,不得参与表决:(140、1)、与董事个人利益有关的关联交易;(2)、董事个人在关联企业任职或拥有关联企业的控股权或控制权的,该等企业与公司的关联交易;(3)、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回避的;4、公司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不得参加表决。关联股东有特殊情况无法回避时,在经有权部门同意后,可以参加表决。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对此做出详细说明,同时对非关联方的股东投票情况进行专门统计,并在决议公告中披露。第四十七条 关联董事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1、有关联关系的董事的回避决定,由会议主持人作出;2、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参与审议和列席会议讨论有关关联交易事项;3、董事会对有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在扣除关联关141、系董事所代表的表决权数后,由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股东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第四十八条 关联股东的回避与表决程序1、关联股东或其他股东提出回避申请;2、由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决议决定该股东是否属关联股并决定其是否回避;3、关联股东不得参与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4、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在扣除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后,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股东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五、募集资金内控制度(一) 总则第四十九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142、本办法。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包括上市后配股及增发等再次发行股票)以及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运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第五十一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精打细算、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五十二条 非经营公司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时所承诺的资金用途。第五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公司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分,必要时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二) 募集资金的存放第五十四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并立即按照招股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143、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第五十五条 募集资金的存放应坚持集中存放、便于监督的原则。第五十六条 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存储募集资金。第五十七条 募集资金超过5000万元,且因贷款安排而确有必要在一家以上银行开设专户时,应坚持同一投资项目的资金在同一专用帐户存储的原则。(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第五十八条 募集资金使用的依据是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第五十九条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依照下列程序编制和审查;1、由公司项目负责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2、 集资金使用计划书(草案)经总经理会议审查;第六十条 使用募集资金时,由使用部门填写请领单,并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经总144、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后,由财务部执行。第六十一条 使用募集资金超出计划进度时,超出额度在计划额度10%以内(含10%)时,由总经理决定;超过额度在计划额度10%以上时,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第六十二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严格按项目预算投入。因特别原因,必需超出预算时,按下列程序审批:1、 公司项目负责部门编制投资项目超预算报告,详细说明超预算的原因,新预算编制说明及控制预算的措施;2、 行投资额超出预算10%以内(含10%)时,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3、 实际投资额超过预算20%以内(含20%)时由董事会批准4、 实际投资额超过预算20%以上时,由股东大会批准。第六十三条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145、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募集资金可以临时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项目先期用银行贷款垫付的资金。经董事会批准在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法规部门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可用于不超过六个月的短期投资。第六十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以采用与组建合资公司方式建设时,该合资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并报告公司董事会审批。(四) 募集资金的投向第六十五条 募集资金的项目、金额和投入的时间,应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一致,原则上不应变更。除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事项以外,募集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准挪作他用,也不允许被任何股东挪用或占用。第六十六条 确因市场发生变化,需146、要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时,公司应说明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原因,确定新的投资项目,编制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并及时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上披露。第六十七条 投资项目应按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的计划进度实施,有关部门要细化具体工作进度,保证各项工作按计划完成,并定期向财务部提供具体工作进度计划。第六十八条 确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因素影响,投资项目不能按承诺的计划进度完成时,必须对实际情况公开披露,并详细说明原因。(五)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第六十九条 总经理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办公会议,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第七十条 总经理应当于每季度末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专项147、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同时抄报监事会。第七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和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中向投资者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六)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第七十二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进行日常监督。公司应当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第七十三条 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第七十四条 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进行检查。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可以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第十五章 财务、会计分析第一条 财务分析方法:趋势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和杜邦分析法。第二条 定期进行财务分析,148、财务部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分析会每季度由财务负责人主持,总经理、副总经理、各分公司(工程项目部)经理、各部门经理参加。提出书面分析资料并加以说明。每季度后的次月十日前对上季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和评价,总结上季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例外分析不受时间限制,出现例外事项,及时反馈信息。第三条 财务分析内容:1、财务状况分析;2、经营成果分析;3、 现金流量分析;4、会计报表结构分析;5、预算执行情况分析;6、差异分析及控制报告;7、对销售收入、经营计划和财务指标进行分析;8、成本分析、控制成本支出;9、对各项费用定量分析;10、例外分析;11、各公司(工程项目部)财149、务状况、经营成果分析。第十六章 会计报表报送制度第一条 各分公司(工程项目部)月报、季报月初五日内、年报在次年元月十五日之内报财务部,各分公司(工程项目部)与会计报表有关的一切需报送的报表附表和财务资料应随同会计报表一并按时报送财务部。第二条 财务部应根据各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财务报表编制,月报在次月十五日内报出;季报在次月内,中报在下季度两个月内报出;年报在下年初四个月内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一并报出。报表类型报送单位或领导月报季报中报年报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拉萨证管办*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公司监事会*交通厅企业处*经贸委企业处*董事长(总经理)*副董事长(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注:1、对证监会、交易所、拉萨证管办、公司监事会、公司内部各位高层管理人员报送季报、中报、年报都由董事会秘书提供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2、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各位高层管理人员报送月报、由财务部将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送办公室,由办公室作成红头文件,分送各位领导。3、对交通厅企业处、经贸委企业处和其他非日常报表报送(主要指银行贷款所需会计报表、工程投标所需会计报表及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所需会计报表由财务部报送,但须做好发文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