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2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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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科技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XX市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人事管理规章制度4总则4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规则。4第五条 招聘工作流程:5第二章 工作、行为规范5第七条、 基本素质规范5第八条、学习知识规范6第十条、 语言行为规范64. 举止文雅;站姿挺拔,坐姿端庄,行姿稳重,听姿认真。6第十一条、着装形象规范61. 保持整洁的仪容仪表。6第十二条、 基本管理规范61. 遵章守纪,团结谦让。6第十三条、应遵守下列事项:7第十四条、工作时间83 以上时间如有变2、动按行政人事部门通知为准。8第十五条、打卡管理规定8第十六条、迟到、早退、旷工与加班88 无故离岗、迟到、旷工的薪资以薪资制度执行。9第十七条、请假制度9第十七条 、休假91 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享受国定休假日9第四章 奖惩制度9第十八条 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9第十九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9第二十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小功:9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9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10第二十三条 员工惩罚分为五种:10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10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小过:10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3、记大过:10第二十八条 员工功过抵销规定11第二十九条 员工考核分为:11第三十条 考核成绩分为优、甲、乙、丙、丁五种。11第三十九条 员工培训分为:121. 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规则的讲解。123. 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12第四十五条 目的12第四十六条 薪资原则12第四十七条 薪资结构12第四十八条 给薪方法12第四十九条 扣除金132. 社保及保险等需个人承担的部分;13第五十条 薪资偿还与处理13第五十一条 离职时的薪资134.新进员工 7 日内离职不发放薪资。13第五十二条 薪资计算及给付13第五十三条 非常给付13第五十四条 零数以计13第五十五条 基本薪资的决定13第五十六4、条 基本薪资的种类13第五十八条 基准外薪资。14第五十九条 缺勤、请假的薪资14第六十条 下列情况,不支付该部分的薪资143.受到公司处分,减薪或停止上班时。14第六十一条 下列情况不视为减薪。141.因工作的伤残、疾病须外出或早退者;14第六十二条 薪资福利的加给142.工龄奖的给付143.伙食补助加给144.住房补给155.话费补给156.年终奖。15第六十三条 新进计时制员工及计件制员工的薪资计算方式15第六十四条 试用期及试用期内离职人员薪资结算方式151.公司所有新进人员试用期为 2 个月;153.所有离职人员食宿费,水电费自行承担。15第六十五条 工资调整申请办理15第六十六条 5、薪资的审批与管理16第六十七条 薪资特别说明16第七十七条 本厂员工出入管理16第七十八条 非本厂人员出入管理16第七十九条 车间及办公室门禁管制17第八十条 外来车辆出入管理17第八十一条 本厂车辆出入管理17第八十二条 物品出入管制17第八十三条 物品放行权限18第十章 宿舍管理规定18一、目的:18二、范围:18三、管理职责:18四、入住条件:18六、办理住宿及退房程序19七、住宿管理规定19第一条 目的21第二条 适用范围21第三条 权限21第四条 离职类型21第五条 辞退的含义21第六条 辞退的条件21第七条 辞退的程序21三 开除21第八条 开除的含义21第九条 开除的条件22第十6、条 开除程序22第十一条 员工辞职分为急辞职和慢辞职22第十三条 辞职申请的审批22第十四条 自动离职的含义22第十五条 自动离职的认定条件:22第十六条 自动离职程序22六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22第十七条 含义22第十八条 办理程序23第二十二条 离职谈话程序23第二十三条 用人部门离职谈话完成下列内容:23第二十四条 行政人事离职谈话完成下列内容23第二十六条 工作移交的含义:23第二十七条 工作移交的内容:23第二十八条 资料遗失24第二十九条 相关部门签字24第三十条 离职结算条件24第三十一条 离职结算部门24第三十二条 结算项目246.员工工资的申领,必须本人亲自申领,特殊7、情况可特别处理。24第三十三条 离厂时间251.本规章制度是公司全体人员必须按此执行的职责规范253. 本规章制度由行政部门起草,总经理批准执行,修改亦同。25 XX市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规则。第二条 范围:(一) 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外,悉依本规则办理。(二)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男女从业人员而言。 第一章 招聘与录用第三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 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入厂事宜。第四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8、门办理入职手续,原则上职员试用期为2 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试用人 员如有品行不良或工作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 不满七日者,不给工资。第五条 招聘工作流程: (一)用人部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交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 事部统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按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要求,统一发布招聘信 息,并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招聘手续。对求职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后交用人单 位负责人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反馈到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为被录用的员工办 理入职手续。 (二)根据用工的职位不同,审批流程按如下方式: 员工由行政人9、事部面试及用人单位负责人共同考核,由主管批准。文员、品检员、技 术人员、管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进行初试,由用人单位复试,总经理批准。招聘本着 “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原则,降低、减少对外招聘费用 。 (三)入职手续办理流程 如实认真填写员工履历表,要求字迹清晰工整;求职人员,应办理求职登记手续, 并交齐如下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2、学历证和职业资格证复印件份(交验原件);3、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4、交本人工商银行卡号复印件1张;(可于发薪资前提交)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第六条10、 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 试考核,人事行政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但有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聘用: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2、受公安机关管理或在案被通缉者;3、身份不清或无合法身份证明者;4、未满18周岁者;5、患有神经系统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或其它严重疾病无法恢复健康者;6、品质恶劣,经公私营机开除者;7、因犯严重错误或严重违纪曾被本公司辞退或开除者8、公司认为不宜聘用人员;凡在试用期间,调查出有以上不良现象之员工,即终止劳动关系。同时,本公司无须向聘用方以任何解释,且无须补偿。 第二章 工作、行为规范 第七条、 基本素质规范 1. 所有员11、工须认真履行公民义务和自身的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通告及公告; 2. 仁慈博爱,讲究美德;加强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约,维护社会公德;严格遵守有 关公共场所的公告规定;3思想进步、道德高尚、业务精良、服务规范、纪律严明;4. 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取长补短;5. 团结友爱,相互尊重;互相帮助,和睦相处; 6. 热爱公司,自觉维护公司的信誉和整体利益。第八条、学习知识规范 1.求知好学,进取图强;认真钻研新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和理论水平。2. 刻苦钻研本职业务,熟练掌握本专业、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争取成为本行业的技术能手。 3. 发奋学习与本12、职岗位相关的技术或知识,努力做到一专多能、一岗多能。 4.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或安排的培训和学习任务。第九条、 岗位职责规范1. 敬业爱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进取,勇于创新。2. 树立职业荣誉感,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3. 有职业理想和追求,争先创优,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4. 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在成绩面前不骄傲,在困难和挑战面前不退 缩,在挫折面前不消沉、不气馁。5. 富有建设性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能够冷静分析,积极探索,勇于创新。6. 认真负责,相互沟通,密切配合;不推卸岗位责任,不得投机取巧,不相互推诿;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7. 提高工作效率,13、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第十条、 语言行为规范1. 文明礼貌,俭朴大方。2. 提倡使用文明用语;称谓得体,语意明确,语气亲切;不说脏话或人身攻击性语言。3. 接听电话或与客交谈,要热情、礼貌;重要内容应作好笔录,及时汇报或转告。4. 举止文雅;站姿挺拔,坐姿端庄,行姿稳重,听姿认真。5. 创造和保持优雅的工作环境;室内和桌面应保持整齐有序,不要摆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资料;各类办公文件和资料应按顺序、分类别摆放整齐、便于取阅。6. 讲究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坚持每天清扫并定期大扫除,责任区内的环境达到公司规定的标准。第十一条、着装形象规范 1. 保持整洁的仪容仪表。2. 厂14、区内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除规定车间外,不得穿拖鞋工作。3. 公共场合不得赤膊裸露、不穿短裤行走。4. 发型大方,不留怪异发型;车间开机女工不得留过肩长发,不得着裙上 班。5. 修饰得体,讲究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蓄长须。6. 特殊岗位必须佩戴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耳塞、口罩、手套等)。第十二条、 基本管理规范1. 遵章守纪,团结谦让。2. 尊敬领导,认真对待上级的工作意见,服从安排;不得采取趋炎附势、阿谀奉承、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取悦上级领导。3. 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已,光明磊落,公道正派,为下属做出榜样;关心和尊重下属,知人善任;不耍权术,不独断专行,不打击报复,不任人唯亲。4. 在职权范15、围内开展工作,不越权限、不超范围;不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正常情况下,上对下实行逐级管理,下对上实行逐级报告;特殊情况下,上对下可越级稽核,下对上可越级投诉。5. 同事之间真诚相处,团结和谐,互相尊重;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减少磨擦,避免冲突;工作中要敢于承担责任,主动协作,不互相拆台,不诿过他人,不挑拨离间,不拉帮结派,不搞小圈子;发生矛盾时,当事双方应本着宽容、克制的态度,主动反省自己的不足,互谅互让;当同事遇到困难时,要竭诚相助,不得嘲笑或鄙视同事。6.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及考勤和加班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自离岗、串岗,不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间、车间或16、办公室;不在处理紧急工作时请假。7. 自觉遵守人员招聘、雇佣和离职管理规定,不徇私舞弊,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请和审批。8. 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自觉保守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得将任何文档带出公司;不携带任何公司物品出厂或占为己有,出厂门时自觉开包接受检查;强化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及防止意外伤害;严格工作交接管理规定,履行交接手续。9. 严格遵守办公室管理规定、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和电脑网络及邮箱管理办法;爱护公物,爱护厂区和办公环境,爱护绿化设施。10. 严格遵守公司饭堂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和其他管理规章,实施奖罚管理制度等。第十三条、应遵守下列事项:(一)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17、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三)全体员工务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的精益求精,期望能提高工作效率;(四)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五)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后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种;(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七)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影印本)出厂;(八)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充许,严禁进入变电房、实验室、仓库及其它禁入重地;工作时18、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必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宿舍的环境清洁;(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开小差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十一)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不断创新,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相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部门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下精神愉快,在工作上有安全感;(十四)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为19、重要事项时,应经车间负责人员核准后方得使用;(十五)任何时间非机台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器设备,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自负;如有机器损坏的照价培偿;(十六)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三章 考勤管理制度目的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薪资奖金、劳资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范围公司所有在职员工。第十四条、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22天8小时工作制,即每月正班时间为22天,每天上班时间为8小时(特 殊岗位依20、合同约定)。2 下班时间段分为: a、上午07:50-11:50 下午:13:20-17:20 加班18:20-21:20 b、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30 加班18:30-21:30 c、注塑车间、铆压车间、工模部、冲压车间、品管部等公司规 定上连班人员上班超过8H外计算加班,特殊情况按公司规定。3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按行政人事部门通知为准。第十五条、打卡管理规定1 公司考勤采用ID智能卡刷卡,正常上下班及加班上下班均必须刷卡,员工要按规 定正确刷卡。2 考勤卡如有遗失、忘记刷卡或刷卡出现异常,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经核实后可向 人事行政部门申请签卡或补办卡。3 非因21、公签卡,每人每月不得超过三次,第三次签卡取消全勤奖。补卡需收取工本费 10元/张。4 严禁委托别人刷卡或代他人刷卡,违者委托刷卡人和刷卡人一并各处罚款20元/次。第十六条、迟到、早退、旷工与加班1 正常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违者罚款10元/次;正常工作时间不准处理私事,如有私事办理必须依规定请假;如因公务需要离开工作场所/岗位外出,必须向直属主管报备,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2 迟到:员工于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早退:员工于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迟到早退者罚款10元/次;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含)按旷工半天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22、者除外;3 有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部门主管证明才视为不早退;4 旷工:员工无故不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行为。旷工者除取消当月全勤外,另旷工一天罚款50元,旷工4小时以内罚款25元;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不予以结算薪资)。5 加班;公司因生产及业务订单需要,安排员工在规定时间以外工作的。加班须经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核准。公司必须予以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加班费每月随工资发放。加班上下班必须按规定刷卡,未刷卡或未按规定加班者无效;加班时,上下班时间的考勤按第1、2、3、4条规定执行;6 职员、工参加培训或公众、公益性活动、集会、义务劳动等均不属加班。公司提倡无加班23、费的月薪职员责任加班,每月根据实际加班情况另予以奖励。公司安排加班而员工未加班的,视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全勤奖。7 为满足生产及客户之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公司有权变动工作日程安排,职员应积极配合。8 无故离岗、迟到、旷工的薪资以薪资制度执行。第十七条、请假制度1 事假: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特殊情况下不能事先请假的,才可以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事请假,须事前向所在部门车间拉组办理书面申请手续,事假一天扣去本人一天薪资,计件制员工经批准后不扣除薪资。2 病假:员工因病不能正常工作,应先向所在部门车间拉组办理书面申请手续;如无24、法事先请假,应及时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病假上班后必须出据正规医院开出的病历本或收费发票方可销假。3 事假、病假审批权限:一线员工:一天以下由拉组长审核、部门主管批准;一天(含)以上三天以下由部门主管审核批准。三天以上(含)由总经理批准。管理人员(拉组长级别及以上)及办公室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批准。4 工伤假:员工因工致伤、致残者,凭医院证明销假。员工工伤,须经过所在拉组车间部门证明并经调查核实,方可作工伤处理;并逐项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及证明。工伤以一次性痊愈止,工伤期间发给本人与公司所签劳动合同的工资;5 员工在事假、病假及工伤假期间,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事假、病假期间发现以上25、情形均作旷工处理。工伤假期间发生以上情形,取消工伤待遇。6 副组长级以上职员(包括技师、技工)请假,必须指定职务代理人,否则不予批假。第十七条 、休假 1 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享受国定休假日 2 薪资核算已包含节假日薪资,如工作需要加班时,应征得员工同意,并按国家规定发给薪资。 第四章 奖惩制度第十八条 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3天薪资; (二)记小功:每次加发10天薪资; (三)记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薪资; (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第十九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26、,内部串通交流元效;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二十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27、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违纪、旷工或受记过处分者。 第二十三条 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每次减发3天薪资; (二)记小过:每次减发10天薪资; (三)记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薪资; (四)降级: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二)上班时间28、,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六)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29、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七)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三)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六)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七)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带处分)。 (八)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 (九)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未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 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坏并负赔偿责任)30、。 (十)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 (一)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三)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者。 (四)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八)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销者。 (九)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 (十)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一)吸食鸦片或其他毒31、品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十三)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八)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十九)参加非法组织者。 (二十)擅离职守,致生变事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十一)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第二十八条 员工功过抵销规定 (一)嘉奖与警告抵销。 (二)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销记过1次或警告3次。 (三)记大功132、次或记小功3次,抵销大过1次或记小过3次,员工功过抵销以发生于同一年 度内者为限。 第五章 考核 第二十九条 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2个月)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 具“试用人员考核表”报经总经理核准及公布后,方得正式雇用。 (二)平时考核: 1. 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操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随时 作严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 人事单位应将员工假勤奖惩随时记录,以为办理年度考核参考。 (三)年度考核:其办法另订。 第三十条 考核成绩分为优、甲、乙、丙、丁五种。 第三十一条 员工年度考核定每年元月或农厉新年33、放假前举行,由直属单位主管考核并由考核小组核定。 第三十二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循私舞弊或贻误。 第六章 加班 第三十三条 本公司如因生产或业务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 工,除因特殊事故经主管核准者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领导及旷工处理; 第三十四条 作业员加班,事先由部门申请,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 方得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否则不发给加班费;加班薪资以薪资制度执行; 第三十六条 作业员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按正常上班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员工加班情况,由生产拉组,部门及行政部按月统计备查。 第七章 培训 迁调 第三十八条 本公司为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34、素质及工作效率,应举办各种 教育训练,被指定需参加的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三十九条 员工培训分为:(一) 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人事行政部门统筹办理,内容为: 1. 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规则的讲解。 2. 业务特性、机器性能、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说明。 3. 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二)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相互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三)专业培训:视生产或业务需要,遴选优秀干部至各职业培训机构相关班次,接受专业培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学术技能,使利于任务的完成。 迁 调 第四十条 本公司基于业35、务上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员工应 予配合。 第四十一条 各部门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四十二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部门主管应于7日内,一般员工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四十三条 员工调职,如驻地远者,可比照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其随行直系眷属,可凭乘车证明支给交通费。 第四十四条 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遣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员暂行代理。 第八章 薪资、福利制度 第四十五条 目的 依据公司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制订员工薪资的相关事项。 第四十六条 薪资原则 薪资是以社会水准,公司支薪能力、36、物价指数变化,本人担任工作的能力、 经验、年龄等为考虑因素后,作为评估薪资标准的依据。 第四十七条 薪资结构 薪资包括:基本薪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全勤奖、年终 奖等其它福利。 第四十八条 给薪方法 薪资给付除特别规定外, 原则上以汇入本人工商银行XX塘厦支行账户, 及现金发放两种形式。 第四十九条 扣除金 下列情况可直接从每月薪资中扣除: 1. 法律、法规、规定需个人支出的部分; 2. 社保及保险等需个人承担的部分; 3. 新进员工或老员工从行政部门领取的就餐券的总金额; 4. 员工个人住宿费用及分摊的水电费用; 5. 其它双方约定的扣款(如借款等) 。 第五十条 薪资37、偿还与处理 1.虚报、急于申报及误算的溢领,必须在发现后立即偿还; 2.因误算而多付或少付的薪资,公司可在一个月内,可向员工追索或补偿。 第五十一条 离职时的薪资 1.员工工作期间遭解雇或申请离职的按离职程序办理核算; 2.新员工试用期内申请离职或遭解雇的扣除 7 日日薪; 3.未按正常离职手续办理急辞工的扣除 7 日日薪; 4.新进员工 7 日内离职不发放薪资。 第五十二条 薪资计算及给付 1.薪资计算以本月计算上月薪资;即 3 月份计算 2 月份薪资; 2.薪资给付以本月底给付上月的薪资,支付日遇休假日时,则提早一日给付; 3.因业务上的不得已原因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无法按期给付薪资时, 38、可于支薪 日前 5 日公告变更支薪日期,并通知公司所有员工。 第五十三条 非常给付 有下列情形者,可经由本人或亲属申请给付已执勤时间的工资,以下 1、2 项的 申请,在提出申请后 10 日内尽快办理给付。第 3、4、5、6 条,则视其需要申 请给付。 1.本人死亡时; 2.离职或遭解雇者; 3.结婚或生产时; 4.生病或受意外灾害时; 6.为葬仪费用时; 7.其它经公司认可的事由。 第五十四条 零数以计 薪资计算时若有未达元以下的尾数产生时,一律计算至元为单位。其它各项津贴福 利亦同。 第五十五条 基本薪资的决定 基本薪资为考量员工的年龄、学历、经历、经验能力、职务及绩效等因素后,决定 给付的39、标准。 第五十六条 基本薪资的种类 1.月薪制=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加班费+其它补助。此适用于办公室文职、办公室管理人员、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车间技术人员、LQC 及其他辅助人员; 2.计时制=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加班费+其它补助。此适用于注塑、冲压、铆 压自动化及移印、漏保生产车间; 3.计件制=核定单价*产量+其它补助+核定的计时部分。此适用于装配生产线、铆压、 包装、等实行计件的全部岗位。 第五十八条 基准外薪资。 1.加班薪资,视工作需要必需加班的按以下原则支付加班薪资: a.周一到周五 8 小时以外的加班按:基本工资/21.75/8*1.5 计算时薪资; b.周六、40、周日按:基本工资/21.75/8*2 计算时薪资; c.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基本工资/21.75/8*3 计算薪资; d.特殊岗位如线切割,火花机等的加班以双方协商的方式执行。 2.深夜加班指加班超过 23 时 30 分以后(含) ,除按以上原则给付加班薪资外,另 外补助夜宵 7 元/次。 第五十九条 缺勤、请假的薪资 1.员工缺勤时,每缺勤 1 天,扣除 1 天的缺勤薪资,计件制员工已请假时不扣薪资, 计件制员工旷工时按缺勤计算,每 1 天按公司计时工资最低标准/21.75/8 计算时薪 扣除; 2.迟到、早退及私自外出者,以 30 分钟为一次(未到 30 分钟按 30 分钟计算)在 一计薪期41、间(一个月内)达 10 次时(含)则视为缺勤一天,未到 10 次按实际次数 计算如:9 次*30 分=270分钟(4.5 小时) ; 3.完全缺勤或停职时,不支付薪资; 4.月薪制员工周六缺勤 1 天按缺勤 1 天计算。 第六十条 下列情况,不支付该部分的薪资 1.在上班时间举行劳工组织活动时。如:罢工、参加集体游行等; 2.未经公司许可下,上班时间内,自他处执行公司以外的任务时; 3.受到公司处分,减薪或停止上班时。 第六十一条 下列情况不视为减薪。 1.因工作的伤残、疾病须外出或早退者; 2.因工作上的负伤,疾病,连续缺勤达一个月以上者,第一个月的薪资则照常给付,第 二个月仍缺勤时,不再给42、付薪资。但可由主管部门代为申请社保及意外险等伤残给付。 第六十二条 薪资福利的加给 1.全勤奖的给付,公司设立全勤奖每人每月 50 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全勤奖的给 付。 a.迟到或早退合计超过 3 次/月(含 3 次) ; b.有旷工记录; c.非因公签卡,每月超过三次者(含 3 次) ; d.事假超 8 小时(含 8 小时) ,病假超过 16 小时(含 16 小时)者; e.事假超 4 小时(含 4 小时) ,病假超过 8 小时(含 8 小时)者,给付一半全勤 奖; 2.工龄奖的给付 按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每满一年给付 20 元/月,上不封顶,满一年 20 元/月,满 两年 40元/月,43、满三年 60 元/月,依次类推。 3.伙食补助加给 a.公司月薪制、计件制职员工享受伙食补给,按以下标准补给: 总经理及以上:300 元/月; 部门主管、车间主管、拉组长、工模师傅及以上:240 元/月; 计件制薪资人员、办公室文职人员及以上:210 元/月。 b.计时制员工及计件制新员工第一个月计时期间不享受伙食补给。 c.缺勤、旷工、请假等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伙食补给。按以下方法计算: 实际出勤时数(正班上班时间含周六上班时间)/本月应出勤时数(正班上班时间含周 六上班时间)*每月补给。 d.外出人员因工作需要无法正常用餐或住宿按以下方案执行: 部门主管以下人员,误餐补 15 元/餐 35 44、元/天 住宿 100 元/天; 主管级以上人员, 误餐补 20/餐 50 元/天 住宿 100 元/天; 副总及以上人员 误餐补 25/餐 60 元/天 住宿 150 元/天; 以上需外出住宿的人员需要事先获得批准。 4.住房补给 a.公司每间宿舍以 320 元/月/间标准收取费用。 b.在公司住宿的本公司职员享受以下补助: 生产一线生产人员每人补助 40 元/月,8 人/间标准; 拉组长,文员等以上人员每人补助 80 元/月,按 4 人/间; 主管及以上人员每人补助 160 元/月,按 2 人/间标准; 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每人补助 320 元/月,按 1 人/间标准。 c.在外住宿人员不享受45、住房补助。 d.在公司住房有空余的前提下,可以提供部份夫妻房的申请,对于获得申批获准的夫妻以 双方另外给予以下补给: 双方为生产一线员工另外给予每人补给:45 元/月; 其中一方为拉组长以上另一方为一线员工的给予每人补给:50 元/月;双方均为拉组长 以上人员给予每人补助:30 元/月; 其中一方为主管给予双方补给:80-120 元/月; e.夫妻双方在公司服务合计满 10 年的,提供双方补给 160-240 元月。 5.话费补给 a.公司对有工作需要的人员申请集群号,按各自工作的需要补给 5 元、10 元两个标准; b.无工作需要的人员申请集群号的不享受以上补给。 6.年终奖。 年终奖金及其46、它的福利支付,按公司的业绩情况另行制定。 第六十三条 新进计时制员工及计件制员工的薪资计算方式 1.新进计件制员工因开始对产品的装配不熟悉,第一个月按计时制员工执行,加班按本 制度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执行,第二个月实行计件计算工资,并给予 100 元新工人补助,第三个 月实行正式计件计算,从计件的第二个月开始工资及福利按计件制员工计算; 2.原计件制员工离职半年内重新入职的,直接按计件制员工计算,不提供新员工补助, 三个月内重新入职的,工龄可以延续; 3.计时制员工及计件制员工第一个月内离职的,扣除 7 日日薪资,每日薪资按:基本工 资/21.75/8 时薪计算扣除,计件制员工第二个月内离职的不享47、受新工人补助 100 元, 并扣除第一个月的 7 日日薪。 第六十四条 试用期及试用期内离职人员薪资结算方式 1.公司所有新进人员试用期为 2 个月; 2.新进人员包括普通员工,试用期 1 个月内离职的扣除 7 日日薪资,7 日内离职的不 发放任何薪资; 3.所有离职人员食宿费,水电费自行承担。 第六十五条 工资调整申请办理 1.试用期满后工资调整,由本人书面提出,按人力资源程序逐级审批; 2.岗位调动:按人力资源程序审批; 3.提升晋职:按人力资源程序审批。 第六十六条 薪资的审批与管理 薪资审批由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执行。 第六十七条 薪资特别说明 月薪制员工工资包括周六的两倍薪资,及年48、薪假期薪资; 计件制员工,计件单价的核算已综合平时加班 1.5 倍薪资、周六日的两倍薪资及年薪假 期薪资的核算方式执行。 保 险 第七十条 员工可参加工伤保险,于雇用时由人事部门办理。 第七十一条 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 抚 恤 第七十二条 员工因公而致残废或死亡时,依劳工保险条例向劳保局申请给付,始尚未参加劳保者,其津贴及辅助事宜悉依劳工保险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第九章 门禁管理制度 第七十三条 为规范门禁管理,保障工厂人员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七十四条 门禁管理制度直接由公司保安员负责监督、执行(以下称门禁管理人员)49、,对 人事行政部负责。第七十五条 门禁管理人员必须注意本身的礼仪、礼节、涵养与素质,对来宾或来访人员要 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对本厂员工更要互相尊重、友好相处。第七十六条 门禁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 员到厂验收货物。第七十七条 本厂员工出入管理(一)本厂员工进出厂门时,厂牌佩戴于左胸前或挂于胸前,不得随意乱挂或转 借他人使用。下班出厂时必须走安检门,配合保安人员检查。(二)在正常上班时间有事需外出时,必须凭有效的外出申请单或请假单,交给值班 室作为放行的依据,门禁管理员在单据上签注出厂时间;待外出人员归厂时,再签注归厂时间。相关单据应及时上交人事行政部,50、如有异常与该员工所属部门联系。(三)对解雇、辞职的人员,门禁管理人员须核对其人员/物品放行条并负责检查 其所有物品,无误后予以放行并在人员/物品放行条上签字。(四)本厂员工非因公外出者,必须在当天3:00前赶回厂部,最晚不得超过24:00。第七十八条 非本厂人员出入管理(一)外单位因事到本厂洽谈业务的人员,门禁管理人员必须与接洽人联系,经许可后, 门禁管理人员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记录进厂时间、来访 人员姓名、来访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门等相关内容,并验明其 有效证件后,发给洽谈人员“来访证”,待洽谈完毕后,洽谈人员须退还“来访证”。(二)重要客户、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51、,由工厂相关领导陪同时,或由相 关领导陪同的其他相关来访人员,可不必办理来访登记手续,但门禁管理人员必 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以及相关陪同领导。贵宾或其他相关来访人员出厂后, 注明其离厂时间。工厂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需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 由。出厂时,也需注明访客离厂时间。(三)私人探访人员于下班时间来厂探访,需由被探访人书面申请, 并经人事行政部 批准后方可进入。门禁管理人员需查实其身份证件,并进行相关登记手续,接待 人员必须到工厂门口接待,并于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门禁管 理人员发给“来访证”。若无需在厂留宿,则须在当天:前离开。上班 时间谢绝一切私人探访。(四)来访人员52、未遵守工厂进出厂区相关规定的,门禁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厂。(五)来访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第七十九条 车间及办公室门禁管制(一)员工上班进入车间时,要穿好工衣、戴好厂证,对新进员工暂没有发放工衣、厂 证时,凭有效证件进入车间。(二)下班后,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车间或办公室。(三)员工上下班时间严禁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下雨天所带的雨具 应放在指定位置,员工下班时不得携带工厂任何物品离开车间,包括内部文件、 纸箱、胶带、工厂报废品等任何公司物品。(四)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后,不得滞留在办公室利用办公电话、计算机等其它办公用 品办理私人事务。(五)未经核准加班的办53、公室人员在晚上22:00后不得再滞留办公室,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必须关闭水电相关设施(六)下班后办公室人员全部离开时,门禁管理人员应及时为办公室大门上锁。(七)对公司所出租的店铺在晚上24:00由南门岗夜班保安员将外围铁删门上锁。第八十条 外来车辆出入管理(一)外来车辆进厂时,保安应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 车牌号、进厂时间,进厂事由及携同人数、随车物品等相关内容,并在外来人 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发给来访证。(二)门禁管理人员应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三)车辆出厂时应对车辆进行物品检查。若有物品需放行的,必须凭人员/物品放 行条放行。(四)根据人员/物品放行条54、与实物进行核对,并在人员/物品放行条签字确认, 确保放行无误。(五)外来车辆出厂后,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注明车辆出厂时间。第八十一条 本厂车辆出入管理(一)本厂车辆外出时,保安应在用车申请单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所用 的车号、出厂人员、出厂时间、回厂时间、行驶里程等相关内容,并检查是否有 相关放行条、物品,物品放行手续是否齐全、物品是否相符等。(二)本厂员工车辆(摩托车、自行车)进厂时,摩托车应放慢速度,靠车行道行驶, 自行车进入大门时,应下车推行进入厂区,并按规定区域停放。第八十二条 物品出入管制(一)有关易燃、易爆物品、违禁物品不得带入厂区内。(二)外来厂商来交货,应先在外来人员/车辆55、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记录进厂 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来访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门, 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通知收货人员前来接洽。(三)外来人员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由门禁管理人员代为收发。重要文件 应及时送达相关部门,私人邮件电话通知前来收取。(四)外来人员、本厂员工或离职员工私有物品需出厂时,当事人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开 具人员/物品放行条,门禁管理人员依人员/物品放行条进行检查核对,无 误后方可放行。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包裹进出厂区,应自觉接受门禁管理人员 的检查与登记。(五)凡工厂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必须凭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 经门禁管理人员检查无56、误后方可放行。(六)放行的物品若数量少,能列出物品清单,则需准确列明;若物品数量各种较多, 无法一一列明,则至少需注明件数、重量等。(七)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第八十三条 物品放行权限(一)原料、加工零件、样板、模具或成品,件以下由部门主管核准放行;件 以上由部门主管批准后,经总经理核准放行;(二)其余生产性物料由部门主管核准放行;(三)机器设备由部门主管批准后,经总经理核准放行;(四)模具外出加工、维修由部门主管核准放行;(五)其余物品一律由人事行政部主管核准放行。 第十章 宿舍管理规定一、目的:为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生活秩序,营造一种安定、舒适、安全、整洁57、的住宿和休息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住宿人员;2.本制度所指宿舍包括职员工宿舍楼和公寓宿舍楼。三、管理职责:1.行政部负责安排员工住宿和进行宿舍管理; 2总经办会同各部门全体员工监督宿舍管理制度实施。四、入住条件: 1. 公司的正式员工均可申请在公司宿舍住宿。 2. 申请住宿的员工需持有效健康证,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3. 本公司提供宿舍,以员工在本公司服务为前提;若员工离职,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员工应于离职当日,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4. 凡曾被取消住宿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入住。5. 公寓楼住宿人员需经董事长批准后安排。五、住宿标准 58、1. 单职工(仅本人在公司工作的员工)住宿标准: 1)普通员工住房每间8人;2)组长级、技术员、文职类人员住房每间4人;3)主管级、工程师住房每间2人;4)经理级或以上人员住房每间1人;2. 双职工住宿标准:1)双职工夫妻一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即可申请单间住宿。2)特殊情况经个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安排单间住宿。3. 住宿费用:按住房补给规定执行。六、办理住宿及退房程序1.凡申请入住宿舍者须按人事行政部安排的“宿舍安排联络单”,履行审批手续后,经厂务宿舍管理员安排宿舍及入住。2对于申请调房者,需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审批后方可进行调整。3. 住宿员工离职或迁出时应将使用的床位、衣柜、59、抽屉等个人物品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需先经厂务宿舍管理员检查签名确认后,到人事行政部填办理退房确认手续,交回房间及衣柜的钥匙,本人凭退房手续方可到保安处放行行李。七、住宿管理规定 1. 住宿人员实行定床定位住宿,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调换房间、转让床位。2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爱护宿舍区设施和公用物品,不准私自拆改公用设施,不准将公用物品带出宿舍,厂务宿舍管理员随时检查配给物,如有损失照价赔偿。若责任不清或知情不举者,则本寝室人员集体承担。3.住宿人员需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他人物品;重要证件、贵重物品需随身携带。4.凡上班时间内,员工禁止无故进入宿舍;严禁私自将公60、司公共物品带回宿舍私用,严禁将公司配备的设施设备等公司财产私自搬离宿舍,如有违反即取消入住资格。5. 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未发生火灾时,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喷射;严禁将火种扔进垃圾桶内及其它人为造成的火警或火灾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入住资格。6. 宿舍内严禁使用高压危险器具及大功率用电器,严禁私拉电线;如有违反即取消入住资格。7.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刀具、管具等危险物品,如有违反即取消入住资格。8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一经发现打架、斗殴、偷窃、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即取消住宿资格,并按照公司奖罚管理制度从重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9. 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公司宿舍内接受探61、亲访友,特殊情况亦需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手续;不得随意留宿及包庇已经办理离职手续人员继续居住,如有违反即取消入住资格。10. 住宿人员要自觉维护宿舍区和室内卫生,不准在墙面、门窗及共创设施的表面上乱写、乱画;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准在公共区堆放杂物;废弃物要放在指定的地方,严禁抛向室外,不得随意丢弃。11. 同室住宿人员应和睦相处,相互尊重、互相帮助;将各自的物品摆放整齐,搞好内务,轮流值日共同负责维护室内卫生。12. 服从厂务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节约资源,先入住的人员不得拒绝后安排人员入住,否则由其承担空床位的全额费用;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住宿期间,在外租赁房屋或无特殊情况下当62、月累计未在宿舍住宿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力,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13节约能源,杜绝浪费,用水后要将水笼头及时关闭;最后一人离开宿舍时,负责检查水、电、空调等开关用具是否已及时关闭。宿舍水/电费由宿舍居住人员平均分摊14自觉维护宿舍内设施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报行政部鉴定和维修;提高警惕,严防盗窃;如发生失盗事件,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务宿舍管理员。15员工应于22:30前返回宿舍,在外发生意外,一律由本人自行负责。 16. 公司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并在宣传栏公布和对优胜者实行奖励。17. 凡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由人力资源部填写“警63、告/处罚通知书”,将所受处罚记录存档。若故意损坏公物者及屡教不改者则双倍罚款,并按价培偿。 第十一章 离职管理规定 一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公司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人员离职管理,如有特例,由董事长批准。第三条 权限本制度的制定、修订、解释、权限归属于行政人事部,经总经办批准后方可废止。第四条 离职类型包括辞退、开除、辞职、自动离职、合同期满离职。二 辞退第五条 辞退的含义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其存在对公司没有实际价值,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第六条 辞退的64、条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一)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二)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三)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要,经调动工作岗位后仍无法胜任的。(四)参加岗位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仍无法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五)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六)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七)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第七条 辞退的程序(一)公司辞退员工,原则上由65、其直属上级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非员工过失性辞退,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但必要时,须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二)在辞退员工时,其直属部门主管须与被辞退员工面谈,明确清晰地告知其被辞退原因,并负责解答其与被辞退有关问题,行政人事可陪同提供必要的支持。(三)辞退申请的审批,遵照人事相关程序执行。三 开除第八条 开除的含义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第九条 开除的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开除员工:(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66、或声誉造成损害的。(三)对公司有欺骗行为的。(四)因触犯法律而被判处拘留以上刑事责任的。(五)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六)由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的。第十条 开除程序(一)开除申请的提出:公司开除员工时,由其直属主管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通知被开除员工。(二)开除申请的审批:遵照人事相关程序执行。四 辞职第十一条 员工辞职分为急辞职和慢辞职(一)员工急辞职时,应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通知公司,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办理急辞职手续。(二)员工慢辞职时,应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提前10天)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通知公司,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第十三条 辞职申请67、的审批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就员工提出的辞职申请,需与员工进行积极的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并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经沟通无效,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将员工辞职申请初步审批后,报于行政人事审核。行政人事有责任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沟通无效后,由行政人事依据人事相关程序报批。员工离职通知书经最终批准后,由行政人事保存,并告知该辞职员工的直属主管批准结果。由其直属主管根据批准结果安排工作交接事项,并安排该员工于离职日到行政人事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五 自动离职第十四条 自动离职的含义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68、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暂时冻结其工资:第十五条 自动离职的认定条件:(一)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的;(二)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三)已申请离职但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第十六条 自动离职程序对于自动离职的员工,所属部门须于确定员工自离的当天,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报行政人事。六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第十七条 含义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行为。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公司的行为。第十八条 办理程序属于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69、行政人事应在合同到期1个月前将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人员名单提交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行政人事,由行政人事安排合同续签事宜,或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通知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相关离职手续按辞退程序办理。属于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通知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相关离职手续按辞职程序办理七 离职日期第十九条 员工提出辞职报告,以行政人事与员工本人确认的日期为准;第二十条 公司提出解聘的,总经理最后批准后,员工正式收到公司书面通知起满一个月的第一天;双方协商解聘的,按70、协商离职日为准。第二十一条 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在离职日期到来之前办理完毕交接手续,超过离职日仍未办理好交接手续的,公司从机密的角度出发,有权终止该员工在公司内的一切活动(包括进入公司)。由此延误而发生后果由员工负责。八 离职谈话第二十二条 离职谈话程序员工离职时,该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需与离职人进行谈话。部门在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后二个工作日内进行面谈,并在面谈后二个工作日内交由行政人事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第二十三条 用人部门离职谈话完成下列内容:(一)离职原因了解;(二)对优秀员工进行挽留;(三)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及核实管控情形;(四)审查其工作、进度和角色;(五)71、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六)有权代表公司根据其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具体的离开公司日期。(七)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分别保存于公司和员工档案。第二十四条 行政人事离职谈话完成下列内容(一)了解员工入职以来的工作业绩;(二)解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三)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九 离职移交第二十六条 工作移交的含义:指员工离职前将其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资料、工具器材等移交至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工作交接单签字确认。第二十七条 工作移交的内容:(一)本人工作涉及的的各项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二)经管工作详细说明(工作进度、72、联系人、联系方式、各项信息资料等);(三)个人负责或参与的公司项目资料;(四)任职期间的工作记录资料;(五)个人使用的工作证、名片、办公用品、办公工具、办公器材、钥匙、电子器材等;(六)食堂、宿舍、交通、维修工具等;(七)未办理及未办理完毕之事项;以上各项交接均应由交接人、接收人签字确认,并经部门主管审核备案后方可认定为交接完成。第二十八条 资料遗失在离职手续办理中,出现部分文件或资料遗失时,采取以下措施:(一)出现文件遗失,相关部门有备案的,可以拷贝一份。(二)出现文件遗失,其它部门没有备案的,由移交人回忆文件内容,并将回忆的内容,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审核通过,方可将遗失的文件交接。否则,因73、个人原因,造成的文件遗失无法追回的,后果由个人承担,视文件的重要性,由部门负责人联合公司高层确定应由移交人承担的经济补偿额度。(三)出现物品遗失,依据物品记录的价格,按本制度规定的赔偿标准赔偿。无记录价格的物品,按市场现行价格赔偿。第二十九条 相关部门签字(一)相关部门负责人需要做好本部门与离职员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审核。(二)办理交接手续时,如遇相关部门负责人不在岗,可由相关部门人员打电话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获得批准后,方可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代理人代签。(三)员工离职交接,涉及各部门相关交接手续,各部门负责人需依据对公司负责、对个人负责的原则,认真检查与审查离职员工与本部门涉及的工作事74、宜;如发现相关部门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出现问题,公司将根据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加倍赔偿。(四)离职人员必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五)离职员工若在未办理或未办完移交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十 离职结算第三十条 离职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第三十一条 离职结算部门离职人员的工资、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进行。第三十二条 结算项目(一)违约金:因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和违约性辞职产生的违约金,由财务部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核算。(二)赔偿金物品损失赔偿金:100元以下按物75、品购入原价赔偿;100元以上按物品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赔偿。培训损失赔偿金:培训费合同未满月数/合同期限月数,或依相关规定或约定办理。(三)工资1.属于辞退和开除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后,即可结算支付其全部应得薪资。2.属于急辞职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后,需要扣除7日日薪。 3.属于慢辞职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后,可结算其全部工资。4.未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者,公司将以急辞职的标准核算其所得工资,并有权暂时冻结其所得工资。5.若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部门主管根据客观情况,主动提出同意让该员工提前办理离职手续,报行政人事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即可不扣代通知金。6.员工工资的申领,必须本人亲自申领,特殊情况可特别处理。十一 离厂时间第三十三条 离厂时间在离职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工作交接手续,用餐、住宿清退手续及出厂手续,由行政人事开具行李物品放行条。第三十四条 离厂期限原则上所有离职员工,必须在一天内办妥全部离厂手续,并于当天离厂。特殊情况需延长食宿时间者,需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二章 附则1.本规章制度是公司全体人员必须按此执行的职责规范 2.本规章制度的应用及适用解释权属公司行政部,未尽事宜,按公司其它有关规定和制 度执行3. 本规章制度由行政部门起草,总经理批准执行,修改亦同。制订: 审核: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