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公司人事聘用程序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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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公司人事聘用程序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为规范公司人员聘用工作,保护单位和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厅相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总则 1、办公室是公司人事工作的职能科室,具体负责聘用人员的组织计划、实施招聘、组织考核、宏观管理、工资核发等工作。 2、本制度所称聘用人员,是指公司各科室因工作需要在单位外招聘的、不纳入单位编制的各类聘用人员。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目的其他人员。3、坚持“精简高效、严格标准、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原则,依据本单位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2、,严格控制使用成本、使用范围和人数。4、坚持从严控制;坚持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按岗位要求择优聘用;坚持岗位需要、平等自愿;坚持按规定办理聘用(续聘、解聘、辞职)手续;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选才原则。5、不得聘用与本单位领导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为聘用人员。(二)聘用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安排和管理。2、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很好地胜任拟聘工作,并有相关工作经历。3、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勤奋好学,首聘年龄不超过35周岁。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吃苦耐劳,能满足岗位需要的野外作业等身体素质。5、各用工单位根据聘用岗位3、,可制定具体岗位的聘用条件。 (三)聘用程序1、提出申请。由用人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填写聘用人员申请表,申请内容应包含聘用的岗位、人数、专业技术要求及需聘用人员的年龄、性别等相关要求。2、逐级审核。用人科室将聘用人员申请表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所长审批,必要时由所长组织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3、发布信息。办公室拟定招聘信息,通过一定渠道在一定范围内发布。4、组织报名。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报名工作,并汇同用人科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5、组织考察。根据聘用岗位情况和条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办公室汇同用人科室组成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考察要做到全面,4、客观、公正。6、择优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察报告报所长会审定。7、办理手续。由用人科室试用,试用期满并能承担其岗位工作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不能承担其岗位工作的,不进行聘用。聘用合同报厅人事处备案。(四)聘用类型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合同根据工作需要,分临时聘用、短期聘用、一年一聘三种类型。1、临时聘用。指单位和员工签署短时间的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为三个月以内的。一般是临时性工作或短期项目性工作的聘用形式。临时聘用人员是一般人力资本,不参加单位高层决策。2、短期聘用。为完成某项具体任务,各科室可聘请相关人员短期工作,聘用时间为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3、5、一年一聘。指聘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合同到期之后如果双方愿意,可以继续续签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五)聘用待遇1、办公室负责制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各类聘用人员工作、福利等待遇标准。2、聘用人员一切待遇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劳动合同约定待遇包括: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待遇、其他待遇。由办公室统一按时办理。3、聘用人员享有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4、享受国家、省和公司规定的调整工资、晋职、晋级、有关津贴等福利待遇及劳动保护。5、按照省、厅及公司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休假、病事假、探亲假、婚丧假待遇。6、聘用人员的奖金、福利须经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由财务室统一发放。(六)聘用6、管理1、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执行,其日常管理由用人科室负责。具体包括制定岗位职责、进行相关纪律和制度学习教育、安排工作、开展年度或聘期考核、报告所聘人员工作、考核及表现情况。2、用人科室根据聘用人员岗位需要,制定具体的管理与考核细则,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3、聘用关系一经确立,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由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参加所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人才服务中心归入本人档案,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奖惩依据。(七)解聘情况所有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行终止劳动关系。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或行为之一的,在聘期间,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被解聘或辞退7、人员本所将不再聘用。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和调整的,或其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造成严重事故的; 4、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造成损坏设备,原材料浪费,对本单位声誉或经济造成较大损失的;5、散布有损本单位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非法集会、上访等活动的;或有赌博、盗窃、吸毒等违法行为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不遵守劳动纪律,一个月内连续迟到、早退5次及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10次及以上以上的;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矿工5天及以上的;7、消极怠工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工作进度,经指出拒不改正的;8、服务意识差,经常与同事吵架,造成恶劣影响,受投诉3次以上的;9、年终考核或者两次平时考核民主测评不合格票数超过20的或者年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10、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1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八)续聘情况1、各科室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人计划,经所领导班子研究批准后实施。2、根据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的考核结果,依照择优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再续签劳动合同,具体期限由各用人科室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