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6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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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30717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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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F20170201)项目编码: 工程编码: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XX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产业园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XX产业园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2.工程地点:XX市XX。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改造工程、园林工程、园区标识改2、造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室内改造工程包含范围:改造面积约10794,含装饰、电气、给排水、消防、防水等。其中,精装内面积为2510,此面积内为拆除原装修进行重新装修,翻新类面积为8284,此面积内进行旧改和提升。(2)园林工程包含范围:改造面积约21575.19,含园区道路、园建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电气工程等。(3)园区标识改造范围:其中:室内标识系统,总建筑面积64931;室外标识系统,总面积21575.19;室内墙体提升喷涂,总建筑面积64931。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3、7.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现行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4、) (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包干 。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5、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6、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执行。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7、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2、本工程投标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及标准 。1.4 标准和规8、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2、合同协议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6、投标函及其附录;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9、.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完整的施工图纸8份。如需另加晒图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项目全部各专业施工图纸和相应CAD电子图。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施工进度报告以及施工过程有关的文件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发包人要求提供后14 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的数量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 7 天内。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完整的施工图10、纸1份,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自备施工图纸。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需要发包人协调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11、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发包人提供通道,具备能满足通行到施工现场的需要。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工现场的场内道路无法满足施工条件的特殊情况需承包人修建施工便道的,承包人须中标后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列项并报送发包人审批,有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1.11 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12、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归承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无。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13、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在开工前完成。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开工前5天内由发包人负责把水、电接通至施工现场红线;表后水、电由承包人自行制安。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包括竣工图及相关竣工验收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14、料形式要求: 书面文件形式。(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施工期内,给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生活设施。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15、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16、条款本款执行。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1)履约担保的金额:按中标金额的10%计算,承包人可以通过担保公司履约保函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交,提供履约担保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在本合同协议书签署后一个月内,有效期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工作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止。(3)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承包人可按进度完成情况,最多分3次向发包人提出解除履约保证金的部分责任。当工程进度完成至50%时,发包人可解除履约担保的17、30%退还给承包人;当工程进度完成至80%时,发包人再解除履约担保的30%退还给承包人;如承包人在履行本工程施工合同中没有违约,发包人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将余下履约担保的40%全部解除履约退还给承包人。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根据发包人授权:按国家现行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范、规定及监理合同赋予监理人的权利;签发工程开工、停工和复工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统筹)、分包工程的审批;工程各行所需材料、配件、设备质量的抽样检验;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投资的确认;工程进度款计算审核;工程变更、使用替换材料、使用暂列金额、使用计日工的审核及会签;工程索赔的审核;18、施工过程现场签证的确认;工程安全监督。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 ;(2) ;(3)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双方另行约定。5.3 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承包19、人应在共同检查前 48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及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除按通用条款规定外,按照工程所在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规定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承包人在收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编制可行的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报送监理人及发包人。 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在合同工程实施、完成及保修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违反安全文20、明施工操作规程施工和管理,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而造成有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广东省建设厅文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管200739号文)的规定实施。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无。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7天内。发21、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开工后每月22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报下个工作月进度计划。另外,承包人应编制月施工进度报告,并在每月结束后的7天内一式2份提交给监理工程师。7.3 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开工前7天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具备开工条件3天前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具备开工条件3天前 。22、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6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 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7天内。 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因设计变更或现场增加工程量等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承包人以人民币5000元作为误期赔偿费,工程结算时发包人在工程款扣取(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所造成的工期延误不列入误期限范围2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无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 ;(2) ;(3)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本工程承包人需按本计划工期内施工完毕,不设提前奖。若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则有关赶工费的计算按有关规定另行商定。8. 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 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24、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检测的相关要求执行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所需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的临时设施费中考虑。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现场不配置,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机构负责。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无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无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无 。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工程内容增加或变更;(2)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它情况;(3)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25、的造价调整;(4)政府对工程结算的政策性调整。(5)其它调整因素:包括非承包人原因确需临时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或其它特殊工序的施工方案以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对工程的影响、由“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造成的影响。 10.4 变更估价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由于非承包人原因确需现场签证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调整;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可以参照类似价格调整;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由承包人依据变更工程内容、按现行定额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套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同期建设信息材料价格与承包人投标报价26、的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内容单价或总价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共同确认后进行调整。如涉及到工程量清单中指定材料规格、品牌等改变,则材料价格按工程施工期间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XX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中相应品牌、规格的材料价格取值计价(厂商价缺项的由乙方提供三家品牌的报价或同品牌不同供应商的三家报价,由甲乙双方确认材料价格)。套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同期建设信息材料价格与承包人投标报价的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内容单价或总价经监理工程师、甲方共同确认后进行调整。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27、化建议的期限: 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条款10.7.1第 2 种方式确定。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条款10.7.2第 3 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按“变更估价原则”的材料价格计取方式进行确定材料价格。 10.28、8 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已标价的暂列金额是用于实施合同工程的任一增加部分,或用于提供不可预见的货物、材料和工程设备,或用于工程变更等因素发生的工程价款调增,以及经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或用于提供相关服务或意外事件的一笔款项。2)经发包人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就承包人实施第(1)款规定的工作发出书面指令。承包人就此项指令提出所需价款,在进度款中经发包人确认后向承包人支付。3)发包人有要求时,承包人应提供使用暂列金额支付项目的所有报价单、发票、账单或收据。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否 。因市场价格29、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本项目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确定的人工、主要材料单价。合同履行施工期间人工、主要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主要材料指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和XX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中的材料。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30、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各种因素引起的主要材料价格、工程设备价格、工人工资等的波动、变化或调整,不予调整价格。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本项目支付30%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当工程进度款和预付款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50%(含本数)时,开始在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扣回预付款,并在工程进度款和预付款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80%(含本数)以前全部扣回。131、2.2.2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提交预付款申请时一并提供预付款担保,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预付款担保后7天内支付预付款给承包人。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经营地在XX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市级以上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预付款担保的有效期:承包人应保持预付款保函在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预付款扣完后的7天内将预付款保函退还承包人。12.3 计量12.3.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2.3.2 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按月进度计量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不进行调整,施工图纸范围以外的工程内容按施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结算按合同总价加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单、工程联系单和洽商记录等涉及计价的资料进行结算。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1)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月施工产值支付。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一式八份 。12.4.3 进度付33、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每月向监理人提交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5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收到监理人转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后7天内。(2) 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次月10日前支付。 本项目建设资金按月进行支付,支付方式如下:1)发包人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至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85%支付进度款。2)当工程完成至竣工初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发包人按相关程序支付工程进度款至合34、同价款的90%。3)当工程完成结算并经发包人审定后,发包人按相关程序支付至审定工程结算造价的97%,余下3%作质量保证金待2年保修期满后10天内一次性无息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13.2 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35、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 。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后,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管理费用,每逾期一天按人民币1000 元计算。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后,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承包人以人民币1000元作为误期赔偿费,工程结算时由发包人直接在应付工程款扣取。承包人不得以未达成结算为由,影响、拖延或者阻止工程移交。13.3 工程试车13.3.1 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 36、无。(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13.3.3 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无。13.6 竣工退场13.6.1 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4天内完成清理竣工退场 。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完成竣工备案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4.2 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37、和程序: 。14.4 最终结清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一式六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28天内完成。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15.3 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现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38、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 一次性扣留结算价3%的质量保证金。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后10天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承包人39、。15.4保修15.4.1 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 按本工程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工程保修期执行。 15.4.3 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24小时以内 。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应及时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月报表,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逾期拨付进度款超期60天内的,承包人不得暂40、停施工,超期60天后,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可在收到发包人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后再重新组织施工。暂停施工期间所造成的工程延期由发包人负责,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41、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 承包人违约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除按通用条款规定外,包括但不限于: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承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费用。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由承包人返修至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费用,如出现有施工队人员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或纠纷的情形,由人社部门42、负责,住建部门协助,确定工人劳动关系和核算被拖欠工人工资具体数额后,按XX市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穗人社规字20197号)文件规定发放施工工人工资。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除了通用条款17.43、1条包含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包括但不限于:距震中200公里内的6级或以上地震,降雨量200毫米/小时或以上的暴雨,正面吹袭10级或以上台风,以及海啸,水灾,泥石流,龙卷风,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瘟疫、“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等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无 。18.3 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须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44、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 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 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45、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57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 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46、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范围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47、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为 年;3装修工程为 2 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48、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49、(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50、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8: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51、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 保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附件9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52、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53、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附件10: 支付担保 (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54、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55、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56、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57、更不受本款限制。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