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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房品质提升项目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152页)
共有产权住房品质提升项目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15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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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合同
上传人:Le****97 编号:929818 2024-05-23 151页 20.36MB
1、xx区xx花园共有产权住房品质提升项目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合同编号:发 包 人(甲方): xxxx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承 包 人(乙方):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3第二部分 中标通知书13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14总 则14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41、词语定义14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9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194、设计成果文件20二、一般权利和义务205、总监理工程师206、总监理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217、项目管理团队228、甲方权利和义务249、乙方权利和义务26三、工程设计3010、工程设计范围、内容、设计人员要求、设计成果要求32、011、设计进度计划3212、设计要求及相关服务3313、设计评审41四、施工组织实施4314、施工组织设计及资源投入4315、暂停施工和复工4616、工期4717、工程竣工49五、质量与检验4918、工程质量4919、工程质量保证体系5120、检查和返工522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5422、重新检验5523、施工场地的占用和管理5524、安全施工与检查5625、安全防护5626、事故处理5827、绿色施工安全防护58六、合同价款与支付5928、合同价款5929、合同首期款或预付款6230、工程进度付款6231、合同价款调整6532、工程量的确认及支付审批67七、材料设备供应6833、乙方采购3、材料设备68八、工程变更7134、工程设计变更7135、其它变更约定7236、确定变更价款73九、竣工验收与结算7737、竣工验收7738、工程移交7839、竣工结算8040、缺陷责任及质量保修84十、违约、索赔和争议8441、违约8442、索赔9543、争议96十一、其它9744、工程分包9745、不可抗力10046、保险10147、担保10148、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10249、合同解除10350、合同生效与终止10551、补充条款105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107第五部分 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文件、答疑纪要等)另册150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151第一部分 合同协4、议书发 包 人(甲方): xxxx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承 包 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合同工程实施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1.1项目名称:xx区xx花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1.2工程名称:xx区xx花园共有产权住房品质提升项目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1.3工程地点:xx市xx区,紧邻xx东路。1.4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6工程规模:xx花园总用地面积约8.46万,总建筑面积约25.15万,有12栋(Z1-Z12)高层住宅,本次负责5、其中Z1-Z3栋(33层)、Z4栋(29层)、Z5栋(33层)、Z6栋(28层)、Z7栋(20层)、Z8栋(29层)、Z9栋(26层)建筑面积约141005.9,合计约1869套房源及销售中心装修品质提升设计及施工,xx花园销售中心总面积约1200。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1.7本合同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2、承包范围、工程内容(工程前期阶段及实施阶段)、承包方式和投资控制(1)承包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完成xx区xx花园共有产权住房品质提升项目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及合同结算、工程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2)工程内6、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设计部分:2.1.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服务;2.1.2负责完成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任务书范围内涉及的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含施工过程中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等工作,配合业主对设计成果文件修改调整完善,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2.1.3负责根据7、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如需要);2.1.4竣工图编制;2.1.5如乙方不具备项目中某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乙方应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2.2施工部分:(1)负责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以及与其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2)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如需要)、余泥排放证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工作中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3)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乙方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4)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等管理工作;负8、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配合甲方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做好与周边住户、单位、企业等的沟通解释工作,化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矛盾或纠纷等情况;(5)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乙方合同价款中);(6)负责施工图预算、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7)负责装修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竣工图签审及竣工图编制;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甲方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均包括在乙方合同价款中;(8)甲方认为应当由乙方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它工作。(9)根据甲方、设计任务书、技术需求书等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9、。(10)甲方将委托第三方负责销售中心的软装布展部分,乙方需负责做好销售中心的装修、升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中心内部天花、地板、墙身、水、电、空调、照明等,以及销售中心外立面的品质化提升工作)。2.3承包方式:2.3.1乙方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有关资料及说明等对本项目实施设计施工:包设计,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包通燃气、包通讯、包移交、包结算、包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乙方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包控制投资、包报批报建等。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计价10、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2.3.2本项目严禁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第41.14款“工程转包、分包方面的违约责任”执行。凡违反以下情形之一,均视为违法分包:(1)主体和关键性工程分包;(2)分包单位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3)分包单位再次分包;(4)分包未经甲方审查批准。2.4投资控制2.4.1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严格控制每阶段投资目标,概算不超过估算;施工图预算金额不得超过经审批的工程概算相应费用。乙方应制定各阶段、各专业工程限额设计指标和具体控制措施,做好投资控制工作。合同签订7天内,乙方制定限额设计工作方案,统筹分解限额设计指标,包括一级指标(按分部工程划分)、二级11、指标(按子分部工程划分)、三级指标(按分项工程划分),确保设计人员有效开展限额设计及方案优化工作。限额设计方案报甲方批准后执行,批准后如乙方需调整的,需书面报甲方审批。2.4.2乙方须保证在不降低设计任务书、项目管理要求中的主要设计指标(装修标准等)的前提下,确保工程施工图预算满足甲方对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初步设计与概算同步提交给甲方,并由甲方报送有权部门(如有)或第三方机构审批。2.4.3在合同执行期内因施工条件、施工环境、气候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除外)、技术经济条件(如资源、劳力、交通条件等)等因素导致调整及发生的施工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不调整。2.4.4乙方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后20天内12、完成预算编制并送甲方,由甲方选定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因乙方预算送审延迟或对数造成时间延误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2.4.5合同协议书第6.2款约定的合同价款(即乙方的投标中标价格)仅作为签约合同价。有权审核部门审定本项目工程概算且甲方审定施工图预算后,以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结合合同约定下浮率及施工费中标下浮率调整签约合同价并签订补充合同(其中,需要由乙方另行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须以暂估价开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估价等非竞争性费用按合同约定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固定费用计列),以此作为后续工程计量支付的依据。乙方拖延或拒绝签订补充合同的,甲方有权按照调整合同价支付工程进度款。调整合同价款的补充13、协议签订之前合同价款的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第28条的约定。工程结算价最终以有权审核部门审定为准。2.4.6需要由乙方另行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以中标价作为专业工程中标合同价款,招标代理费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另行开项。2.4.7乙方编制的各阶段的造价文件需满足对应阶段造价文件深度要求。2.4.8本合同工程结算价最终以有权审核部门审定为准。3、合同工期3.1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施工工期共180日历天,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1月30日。3.2主要节点工期(根据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节点工期计划填写):(1)Z3栋第16层的8套标准房及销售中心节点工期:2020年14、9月1日。3.3本工程的合同工期已包括因乙方的设计、施工未能达到甲方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而需要修改或重新设计或重新施工所涉及的额外工程期限,乙方确认已对上述审批时间作出考虑和预留。3.4甲方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本工程工期(包括关键节点工期和竣工日期)进行适当调整,乙方需无条件服从甲方对本项目建设工期的要求。4、质量标准和目标4.1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6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以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等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15、GB50300-2013)(如有新版,则按新版本执行,下同)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等。4.2质量目标:合格。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环境管理目标5.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1) 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5.2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xx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加强建筑工地环保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质2014754号)、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通知(穗建质20181394号)、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委关于印发xx市建16、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穗建规字201721号)等国家、省、市现行标准、规定和文件要求。6、合同价款6.1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除非甲方、乙方另有约定。6.2本合同含税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合同价款由以下费用组成:(1) 设计费含税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税金为:¥ 元。此费用为包干价。(17、2)施工费含税暂定为人民币 (大写)(¥ 元),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税金为:¥ 元。其中:合同约定下浮率(是指甲方在确定招标控制价时采用的下浮率)为5.77%。单方造价为 元/平方米中标下浮率=(施工费单方控制价-施工费单方报价)/施工费单方控制价100%,单方造价施工合同约定下浮率(是指甲方在确定招标控制价时采用的下浮率)为5.77%。6.3合同协议书第6.2款约定的合同价款仅作为签约合同价,实际合同价款按合同条款第28条约定确定,工程结算价最终以有权审核部门审定为准。6.4本工程增值税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建标函218、019819号)执行。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新的文件发布,则按新文件规定执行。6.5乙方应在本工程开工前按xx市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穗人社发201573号)的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如因乙方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本工程施工许可证未能如期办理的,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6.6乙方应在本工程开工前按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粵人社规201814号)的规定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如因乙方未按规定开立、使用、变更、撤销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导致本工程施工许可证未能如期办理、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其他不良行为的,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及费用全部19、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导致甲方先行对外赔付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条款第41.4(3)严重违约责任一次。若乙方仍然不予整改或未妥善解决的,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6.7若乙方送审结算价与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价的净核减率大于或等于10%,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粤价函2011742号文规定的竣工结算审核咨询费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8为确保本工程按计划顺利完成,从进场开始,乙方应派驻专用交通工具在现场值班,主要用于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协调、报批报建、现场会议、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等工作交通需求,使用期限至本项目实体完工。相应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20、,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7、组成合同的文件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1)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关于本工程的有关文件(包括不限于市发改、国规、住建、项目主管部门等关于本项目报批报建、竣工验收、资金审核及支付等文件规定);(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3)合同协议书;(4)中标通知书;(5)合同条款;(6)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制定并执行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及管理办法,与原合同及补充协议无实质性冲突的,均属本合同组成文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工程。(7)合同附件属本条第(1)项和第(21、6)项内容的除外;(8)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9)乙方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10)国家及广东省、xx市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1)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经叁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如乙方对此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甲方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如期满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甲方的决定。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作出进一步的决定。如乙方还不服的,可按合同条款第43条的约22、定处理,但在有关部门没有作出正式裁决之前,乙方必须无条件先行执行甲方的决定。8、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本工程指挥长(任中标单位副总经理或以上职务)、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手机、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等信息作为合同附件(若乙方的施工方为两个或以上单位的,则指挥长、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由主办方人员担任;副指挥长、项目副经理由协办方人员担任)。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附上变更登记资料;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新法定23、代表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更换本工程指挥长、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除按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在更换后7日内将新指挥长、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提交给甲方。11、指挥长驻场要求:本项目要求指挥长至少月驻场10天,在工地现场每周亲自组织一次工地现场例会,协调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会议。如果延期召开,必须获得甲方批准;如果确需缺席会议,必须向甲方请假并获得甲方批准。违反上述规定的,第一次发生,乙方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从第二次开始,乙方每次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124、2、乙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主办方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对本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结算、竣工图编制、联合验收、暂估价专业工程招标等负总责,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就合同项下彼此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不限于:人力资源、材料、机械设备投入,材料设备采购及管理,工程投资控制,设计成果文件提交、修改完善及质量保证,工程工期,工程质量安全,工程进度,工程变更,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程移交,缺陷责任及质量保修,工程转包、分包,工人工资支付,投资控制,报批报建等方面,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合同价款由甲方向联合体各方分别支付。1325、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移交、结算、管理及配合服务,并在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4、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其他款项。15、在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参与甲方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1)乙方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2)乙方就其与甲方之间的争议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且该诉讼(或仲裁)案件尚未审理终结的;(3)乙方不按合同及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分包单位合同价款及工人工资被投诉,经甲方查证属实的,或因此致使工人集体上访、集聚围阻而造成社会26、不良影响的;(4)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其他单位或个人以诉讼或仲裁方式追索工程款或其他费用,但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支出的所有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代理费及其他费用),在收到甲方赔付通知后拒绝赔付的;(5)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两次以上严重违约责任的。16、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17、甲方承诺甲方向乙方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办理申请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款项的手续,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甲方向乙方承诺27、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18、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19、合同生效甲方、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叁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且竣工结算满60日及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20、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 贰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甲 方(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 28、乙 方(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 话:传 真: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 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注明:乙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作为本合同签约主体签订本合同。第二部分 中标通知书150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总 则1、根据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和本工程项目管理实际,本工程将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甲方将授权监理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合同,充分行使其严格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以及合同、信息管理和协调处理现场有关工程问题的权力。2、甲方通过监理单位下达指令,监督乙方履约行为,乙方所有请求事项由监理单位协调并一般均由监理单位接受或提29、出处理意见(甲方有特别要求和规定的除外)。3、考虑到本工程的重要性,甲方将采取较为严密的组织管理形式,乙方需投入有别于其它项目的人力、物力,以满足本工程设计及施工的需要。4、甲方根据工程推进实际情况,有权要求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协调各种事项。5、为保证本建设项目建设有序、规范和顺利进行,乙方必须主动支持甲方工作,对甲方的指令和书面通知,若无正当理由又未提前报告、得到认可,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应按合同条款第41.8(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6、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所制订的针对本建设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这些管理制度、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原则30、:(1)符合国家、广东省、xx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2)符合对本工程进行有效管理的基本精神和要求;(3)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所必须;(4)不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乙方。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 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工程: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2甲方(发包人):指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中载明的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受项目业主委托进行该工程建设管理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3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设计、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31、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设计单位:在本合同中特指 。施工单位:在本合同中特指 。1.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指乙方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4.1项目总指挥:指乙方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工程设计、施工的总协调人。本合同中特指 。1.4.2项目总工:指乙方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总负责人。本合同中特指 。1.4.3设计负责人:指乙方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工程设计负责人。本合同中特指 。1.5监理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本工程的监理单位是:(另行通知)。1.6本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单位是:(另32、行通知)。1.7本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是:(另行通知)。1.8总监理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甲方、乙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1.9合同价款: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缺陷修复责任及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1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12节点工期:指在经甲方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工程工期网络计划中载明的乙方按总日历天数(包33、括法定节假日)计算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工序的承包天数。按工期网络计划的一般线路和关键线路分为一般节点工期和关键节点工期。1.13开始工作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乙方开始工作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4竣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5设计成果文件:指由乙方提交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且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能满足投资与质量控制要求和作为下阶段设计依据或能指导施工实施的各阶段设计图纸、文件、计算书及说明书(含设计变更)、效果图、政府报批所需的模型及存有AutoCAD R14或AutoCAD 2000软件生成的电子格式34、文件的光盘、工程施工图预算、配合招标工作而提供的技术规格书等技术资料。1.16设计完整性:指乙方每批次交付的设计文件是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全部文件,并保证与提交人自己保留的该部分文件完全一致。1.17设计有效性:指设计成果文件符合合同约定并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要求。1.18设计正确性:指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同时保证设计输入的基础资料完整、正确,设计方法、计算方法与结果、技术参数的选用正确、合理,构造合理,图面表达清楚、文字叙述准确,各专业设计协调统一。1.19设计经济合理性:指设计成果文件是在符合有效性要求的基础上,采用方案经济比选、价值工程等评价手段,经过评审产生确定的35、。1.20设计可靠性:指根据设计成果文件明示的条件情况投入的设备,所采用的工艺、工法满足技术控制指标要求,之后所形成的已完工程及投入使用的系统、生产工艺满足合同约定且能够在设计年限内充分、正常地实现其设计功能。1.21设计先进性:指设计成果文件采用国际上先进和适用的施工方案、技术、工艺、工法、设备,或所采用主要或关键的施工方案、技术、工艺、工法、设备为国内最优(国内同行业中技术排名前五名以内)。1.22设计清晰: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成果文件中的图样、线条、术语、符号、尺寸标准、文字说明等清楚准确。1.23设计事故:指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设计义务或履行的设计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对本合36、同项目造成极其严重恶劣影响的行为。1.24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它场所。1.25违约责任:指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一般违约责任:指虽然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但其违约行为不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严重影响而应承担的责任。(2)严重违约责任。指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其违约行为足以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严重或实质性的影响而应承担的责任。1.26安全事故等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7、(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1.27质量事故等级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38、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1.28“综合单价(合价)包干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9、计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其它项目清单计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费用项目词语定义以招标文件解释的内容为准。1.29元:指人民币元。1.30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包括合同条款第34条所定义的工程设计变更和第35条所定义其它变更,由于设计需要或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这些变更会引致预算清单内数量发生变化、或预算清单内项目的局部内容发生变化、或新增了预算清单内没有的项目。1.31乙供材料设备:属乙方采购材料设备范围,是指由乙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自行采购并支付货款的材料设备。1.3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40、价管理机构。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3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它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36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41、1.37通知:指合同中所提及的各方之间传达意思表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报告、同意、答复、批准、指令、证书、决定等。除合同有特别约定外,只有采用书面形式的通知才有效。1.38中国或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1.39国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1.34单项工程: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1.41单位工程:指一个独立建筑物或构筑物中的每个专业工程,如: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1.42缺陷责任期:是指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甲方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42、起算。1.43质量保证金:是指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1.44工程保险:是指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由乙方购买的保险。保险期从办理保险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相关费含在合同价款中。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合同协议书第7条的约定执行。合同履行中,甲方、乙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3.2适用法律和法规适用于本合同的43、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的部门规章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及广东省、xx市现行有效的有关建设项目管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甲方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聘请专家委员会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制订的施工技术规定及验收办法。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的标准和规范改变引起的费用增加,按设计变更或新增设计计算。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44、,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认可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设计成果文件4.1本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设计工作,其设计成果文件须按约定提交给甲方;乙方需将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成果文件报甲方备案。4.2对设计成果文件的保密要求:由甲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或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文件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用于本工程以外的项目或者转借、出让、泄露给第三方。保密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3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三套完整施工图纸,供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45、用。4.4乙方负责的专业工程设计要求:无。4.5乙方提供设计成果文件时间及份数要求:详见合同条款第10.4条约定。4.6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须经甲方盖章确认方为有效。二、一般权利和义务5、总监理工程师5.1本项目实行工程监理。5.2甲方委托 为本工程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为 。监理单位的职责以甲方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如涉及工程变更、工期调整、合同价款调整等事项,总监理工程师应征得甲方批准。监理单位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5.3甲方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甲方任命( )为甲方代表,其通讯方式为: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546、10100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甲方对甲方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甲方代表仅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行使甲方的权力,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履行相应职责,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对设计变更的确认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文件、资料须由甲方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乙方已完全清楚了解甲方规章制度中对甲方代表的责任要求和授权限制,甲方代表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对叁方均不具约束力。5.4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甲方与乙方的文件通过监理单位传递,但须发文方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有效印章才生效。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另一方的文件。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代表或指定收件人必须签收。5.5合同47、履行中,发生影响甲方、乙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合同条款第43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5.6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甲方同意外,总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释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任何权利与义务。6、总监理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总监理工程师可委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甲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合同附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乙方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48、等效力。乙方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确认。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改正。6.2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当场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应遵照执行。乙方在收到上述口头指令后24小时内,应向总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确认函。若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该口头指令应被视为总监理工程师的正式指令。由于总监理工程师指令错误而延误工期的,工期顺延情形只适用于一般节点工期。6.3由于总监理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情形只适用于一般节点工期。6.4如需更换总监理工程49、师,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6.5除特别指明外,总监理工程师对乙方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设备未提出否定意见的,不应视为已获批准,也不影响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设备的权利。6.6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应该有总监理工程师的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驻施工场地机构印章。6.7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单位对乙方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7、项目管理团队7.1本项目主要管理负责人:(1)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2)技术50、负责人姓名: ,职务: 。 (3)质量部门负责人姓名: ,职务: 。(4)安全部门负责人姓名: ,职务: 。(5)设计负责人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质量、材料、合约、资料部门负责人应常驻项目现场,且每月在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合同规定的天数。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如有)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7.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7.3项目经理按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总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总监理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51、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送交报告。7.4乙方如需更换项目总指挥长、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若更换项目经理而未征得甲方同意的,乙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7.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7.6现场管理机构(1)乙方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建立现场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6),并积极主动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2)现场管理机构各部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开工前必须全部到位,并接受52、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查验。乙方委派的现场管理机构各部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不得有兼职情况存在,并需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7.7现场管理机构各部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甲方不要求更换时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且非乙方责任导致更换的情况外,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意向(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向甲方提出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乙方必须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更换人员必须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人员变更手续,后任人员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7.8现场管理机构各部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53、工作效果达不到招标文件的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撤换。乙方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甲方不予接受或认为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则乙方必须在7天内无条件撤换,并按合同条款第41.8(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所调换来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原投标文件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否则,按合同条款第41.8(3)款的约定承担违反投标承诺的违约责任。甲方要求乙方撤换不合格人员,如乙方既不立即撤换,也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则视同拒绝执行甲方的指令,乙方需按合同条款第41.8(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要求乙方以实际工作能力较高的54、人员调换实际工作能力较低的现场人员、或者乙方主动要求以实际工作能力较高的人员调换实际工作能力较低的现场人员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批准且经实践检验证实、或者乙方有合法的理由提出申请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批准更换相关人员的,乙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7.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质量、材料、合约、资料部门负责人必须全职在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的,应当事先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且须妥善安排工作交接,并按以下规定执行:离场1天内,须将工作交接情况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离场2至3天,须将工作交接情况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离场3天以上,须将工作交接情报告甲方。但每月累计离场天数不得超55、过4天,否则,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500元/次;若每月累计离场天数超过7天的,视为岗位空缺。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应按照合同条款第41.8款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所称现场办公,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现场管理机构各部主要组织管理人员必须在施工场地全职上班,履行各自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技术交底、协调例会、专题会议等主要工作会议。现场管理机构各部主要组织管理人员现场办公天数,由总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现场管理负责人按实计量。8、甲方权利和义务8.1甲方的权利:(1)享有乙方设计文件的版权和全部使用权。(2)乙方在设计-施工进度、设计-施工质量、指派人员、提供服务、协作等方面义务的履行不符合本合同56、约定时,甲方有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等权利;同时,甲方还有权将乙方存在的上述违约事实公诸于众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3)甲方有权聘请施工图审查单位和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作为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审查、造价咨询单位,乙方应接受该施工图审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赋予的权利所进行的施工图审查及造价咨询的工作。(4)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的审批权,设计、施工进度的监督权,材料、设备选用的审定权。(5)更换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质量、材料、合约、资料部门负责人。(6)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提出调整工期计划;具有工期计划、节点计划审查权。(7)对于技57、术方案要求组织专家评审。(8)对乙方另行组织发包的暂估价工程,审查发包文件(含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等)。(9)甲方拥有对本工程使用之材料品质及工程质量确认审查的权利;有权根据项目规划调整或工程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部分工程,并经叁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后执行。如甲方与乙方无法对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变更造价、材料样板及品牌确定、变更或新增材料价格达成一致协议,甲方保留对涉及部分的工程及材料设备进行依法招标或另行委托的权利,乙方不得拒绝或要求调整任何单价及收费,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甲方有权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设计,处理工程建设中的协调配合与管理等问题。(10)其他权利。58、8.2甲方的义务:(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施工所需的项目基础资料。(2)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款项。(3)非乙方原因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应酌情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因适用的设计规范及标准发生变化,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的建议书,造成乙方对已经被甲方确认的设计返工时,共同承担相关风险,须共同按照新规范、新标准推进设计工作,同时给予乙方合理设计时间和成果资料重复制作的费用,在规模投资不变的情况下,不再另行支付乙方设计修改的设计费用。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区无相应规范、标准和依据的,由乙方提出建议,由甲方报送59、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或解释所采用的标准、规定和依据。(4)甲方应做的其它工作。8.3甲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第8.2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关键节点工期不顺延,仅顺延延误的一般节点工期,且该项顺延以不对关键节点工期和总工期构成不利影响为限。9、乙方权利和义务9.1乙方的权利:(1)根据合同约定收取设计费、施工费。(2)拥有设计成果文件的署名权。(3)本合同约定乙方所享有的其他权利9.2乙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缺陷修复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260、)按照合同约定,监理单位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乙方自费修复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中存在的缺陷、或在缺陷责任期发现的缺陷,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3)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4)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确保设计、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的质量,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履行保修责任。(5)按照合同条款第14条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合理有序地组织设计、采购、施工等所需要的各类资源,采用有效的61、实施方法和组织措施,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项目进度计划经甲方批准后实施,但甲方的批准并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6)承担其进入现场、施工开工至甲方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现场保安责任(含乙方的预制加工场地、办公及生活营区),并负责编制相关的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甲方。(7)根据甲方委托,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工作,并符合设计任务书及甲方要求,确保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经甲方确认后使用;(8)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9)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10)遵62、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内外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自行办理手续及承担费用,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亦应由乙方自行承担;(11)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合同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如甲方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另行约定;(12)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清理工作的约定:乙方须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现场布置、放置材料机械及其它设施,及时将施工垃圾、余泥运出场外,要求达到xx市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标准,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移交前63、5天内,乙方应对施工场地清理完毕。(13)乙方应在工程开工20日前,通知甲方向有关部门办理须由甲方办理的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证件、批件等。甲方需要时,乙方有义务提供协助。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时,乙方应接受该委托事项。(14)其他义务:(a)乙方应保证其设计文件的质量,并确保按期通过甲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b)乙方应保证工程资料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并接受总监理工程师的检查。(c)乙方应当清楚地预计到施工期间对外界可能产生的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干扰,并为此保证主动努力减少这些干扰对外界的影响,且应当积极主动与外界进行协调。(d)乙方在施工中若发生破坏施工成果的现象,应无条64、件服从现场甲方委派的监理单位人员及甲方代表协调,并承担相应的补救施工工作,由此而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e)在设计及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充分尊重和理解甲方、施工图审查单位对设计成果提出的书面意见与要求,如无充分的否定理由应尽快予以处理和实施。(f)在设计阶段,乙方应根据甲方或有权审核部门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设计文件,负责完成由于设计失误未获有权审核部门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g)乙方不享有对设计文件的留置权,由乙方或其专业承包单位完成的设计文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给甲方的,不论乙方与其专业承包单位有何种约定或分工,均不得拒绝或拖延向甲方提交。(h)乙方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设计65、变更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15)本合同工程进度款实行资金专户管理。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监管银行开设工程专用账户,工程进度款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付。9.3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及广东省、xx市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加强其参与本工程建设人员的管理。(1)对工人工资实行分帐管理,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a)乙方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b)乙方应每月编制工人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于每月底在其现场管理机构办公场所显眼位置公示,接受监督。(c)乙方66、应对其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工人工资。(d)乙方不按合同及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分包单位合同价款及工人工资而被投诉或上访属实的,甲方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如因此致使工人集体上访、集聚围阻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甲方将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上报省、市主管部门建议取消其参加xx地区省、市重大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如属恶意煽动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甲方将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e)由于乙方或其管理的分包单位、劳务合作单位拖欠工人工资,致使甲方被投诉或起诉并被判令先行垫付工人工资的,甲方除追究乙方和其它相关责任单位的违约责任外,还将在工程结算时按67、合同条款第41.15(2)款的约定扣回相关款项作为补偿。(f)乙方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存在的可能引发劳资纠纷的各种因素进行排查,及时化解、处理可能发生劳资纠纷的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对恶意煽动工人集体上访、集聚围阻的行为,要善于及时发现并敢于揭露、制止,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2)成立处理劳资纠纷的协调机构乙方必须成立处理劳资纠纷的协调机构,乙方主管领导和项目经理要亲自负责,配备专职人员,及时化解劳资矛盾及纠纷,并及时揭露、制止恶意煽动工人集体上访、集聚围阻的行为,保证不发生工人集体上访、集聚围阻等事件。9.4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第9.2、9.3款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有68、关损失。9.5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与甲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安全生产合同等文件。9.6乙方须于每月最后一日前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综合报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计划、报表或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实施:(1)上月工程进度款资金使用反馈表(统计时段从上上月二十五日至上月二十四日),并提交已支付分包及材料设备供货单位价款凭证复印件,由总监理工程师核实确认资金落实情况并报甲方,以保证乙方将工程进度款专用于本工程。(2)当月应完成的工程进度和实际完成进度统计报表,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申报(要求分细项申报,并含有完成金额),当月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报告,当月69、工程事故报告(如果发生时,须同时报政府相关部门),当月其协调管理范围内各专业工程间的组织管理、协调、配合等方面情况及所出现问题的专项报告(统计时段从上月二十五日至当月二十四日)。(3)下月资金使用计划,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施工拟投入设备,劳动力计划(统计时段从本月二十五日至下月二十四日)。9.7联合体本合同工程乙方如为联合体的,须遵照如下约定:(1)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授权代表和各成员权利义务。(2)联合体协议书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书。(3)联合体主办方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70、甲方和监理单位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4)合同签订后,联合体成员应根据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向甲方提交相关支付协议,甲方据此向联合体成员分别支付相应费用。9.8施工用水、电管理要求:施工现场内要求单独安装施工用水表、电表。乙方必须按水表、电表实际用量乘施工用水、用电单价(含水或电损耗及税金),每月15日前缴回水、电费给相关单位,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连带责任由乙方负责。9.9工程施工过程需占用部分道路时,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派出人员对道路的交通进行维护疏导,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9.10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相关的支付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申请用款。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项目资金71、的定期监督检查工作,按甲方要求公开项目资金的用途及去向。9.11乙方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90天内,按xx市建设工程档案整理和移交办法提交一式四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原件,经监理单位方确认合格后,移交甲方。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符合规定要求的工程档案资料后90天内完成档案移交工作。三、工程设计10、工程设计范围、内容、设计人员要求、设计成果要求10.1设计范围:按合同协议书约定。10.2设计内容:按合同协议书约定,详见设计任务书。10.3设计人员要求(1)应根据设计任务建立项目组,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设计开展的需要,保证设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外部条件接口衔接的连贯性。(2)在设计高峰或甲方认为有必72、要时,乙方必须集中力量确保设计进度。(3)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乙方承诺为本合同约定项目指定的设计负责人为: 。(4)乙方应委派设计服务小组常驻现场,服务于项目建设的始终,并根据项目建设进程的推进和需要加派驻场设计人员。(5)设计负责人、专业设计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的经验、能力和健康状况应能够胜任所承担任务的设计、组织、计划、协调工作。(6)乙方须向甲方报送项目设计负责人、专业设计负责人、其他参与设计工作的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相关经历和主要技术成果以及在本合同约定项目中负责的设计任务等资料。(7)乙方须向甲方报送驻场设计代表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73、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相关经历和主要技术成果以及其驻场授权工作范围、驻场时间安排等资料。(8)乙方须向甲方报送一名报建责任人,全程负责跟踪协调项目报建工作,并负责处理报建手续。(9)乙方如为境外机构,必须自行配备专业翻译一名。(10)甲方认为设计负责人、专业设计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不称职时,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更换人员通知,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职务、资历、资格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的要求,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甲方确认。若乙方对甲方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一次,若经复议后甲方仍然要求更换,则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74、乙方该人员从甲方发出更换通知的时间开始擅自离岗。(11)当甲方认为乙方的设计人员、驻场人员及管理服务人员的数量、专业水平、专业配套等达不到设计所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及补充相关人员,直至满足设计工作要求为止,否则甲方有权扣减设计费直至解除合同等。10.4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1)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说明书、计算书、预算文件及其电子版本。(2)设计成果包含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等。设计文件除应提供设计范围的相关图纸、总设计说明、工程项目及数量汇总表外,还应提供所需设计图纸以及必要的设计资料和设计计算书。交付设计文件和资料时应附带清单。(3)应按项目编码方式进行文件、图纸的编码,并遵守甲方制定的设计75、文件、图纸、资料的发放、回收和验收制度。(4)设计送审稿资料须向甲方提交6份,含电子光盘2份。(5)设计终稿资料质量须一次性通过甲方审核,须向甲方提交份数具体如下:序号成果文件名称提交日期套(份)数备注1方案设计修改成果文件(含修规调整)中标公示后5天内6份,或按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2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含投资分析报告、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书)中标公示后15天内按报建要求或按甲方要求提供3施工图(按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意见修改并审批通过的,包括主要材料设备清单、技术规范要求等文件)施工报建的成果文件中标公示后25天内按报建要求或按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施工图中标公示后76、35天内按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项目完工的完整版施工图竣工验收前按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5总图设计成果文件根据实际情况,按工作计划按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5)项目报建报审需要的报建文件和审查文件,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文件及份数提交。(6)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将设计成果文件或资料交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包括运输、邮寄、电传、关税等费用)已经含于本合同价款之中。(7)在报建、报审过程中需要提供设计成果文件或设计中间资料的电子文档的,乙方应无偿提供。11、设计进度计划11.1乙方须在中标后10天内,编制设计进度计划,报监理、甲方审批后实施。设计进度计划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甲方的认可并77、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的合同责任。11.2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整体进度,合理安排设计工作。11.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计进度延迟,导致项目总体进度滞后,乙方除自费采取措施赶工外,还须按合同约定承担工期违约的责任。12、设计要求及相关服务12.1工程设计的总体要求(1)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遵守设计工作程序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控制好设计的每一环节。(2)乙方应在设计成果文件中明确列出本工程设计涉及到的详细的设计规范、规定及标准(名称、编号与版本78、)。(3)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设计质量。乙方对其承担的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的设计成果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经济合理性、可靠性、清晰性负责,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对其的审查及审核并不减轻乙方的相关责任。(4)乙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即进行本工程设计策划,建立质量目标,规定质量要求,根据甲方总体实施计划和本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设计计划,根据甲方的相关要求合理安排各项活动的实施时间,并保证设计的进度、质量,保证乙方设计范围内工程的施工进度不受影响。(5)如在项目运作中遇国家或地区颁布新的标准、规定和依据,按新标准、规定和依据执行。如果执行新标准、规定和依据导致乙方79、义务增加、工作量或费用增加,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应费用,使乙方不因执行新标准、规定和依据而遭受损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区无相应规范、标准和依据的,由乙方提出建议,由甲方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或解释所采用的标准、规定和依据。设计工作开始之前,设计应统筹与施工的材料供应、施工措施、施工技术、施工工艺之间关系,确保各项技术统一。(6)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设计、资料管理、技术管理、现场配合等工作时,必须同时遵守甲方的相关设计、技术、图文、图档、工程的各项管理办法、规定和细则。(7)乙方对其总承包管理范围内的各专业设计单位在设计的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投资控制和各专业设计80、配合协调、接口衔接等方面进行管理,确保各设计单位之间的设计界面和工作内容清晰,不出现设计重复或交叉的现象,并保证工程各专业接口及与周边工程接口(包括与市政工程接口)的良好衔接。(8)乙方应积极配合各项审批、施工图审查单位、甲方的审核、施工图强制审查及图纸会审,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并按规定出具修改图纸。乙方应配合总平面套打地形图相关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9)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对本工程的特点和不确定因素进行认真考虑,并提出合理建议和评价,对影响设计稳定的重大问题要进行多方案比较选择,尤其是对本合同项目的整体设计方案、建筑装81、修方案、大宗建材选用、主要设备选型等对建成使用和工程投资有重大影响的因素须进行经济技术多方案比选和性价比分析。(10)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应尽可能减少施工难度,为施工创造方便合理的施工条件;应尽量减少施工对城市交通、市民生活以及水利的干扰,并尽可能减少对施工期的影响。(11)乙方应确保其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或甲方认可的由乙方委托的具有施工图审查能力的单位的审查,如审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乙方应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及时解决并根据相关规定修改图纸,确保施工图预算满足合同约定的工程投资控制要求。乙方应及时提供修改图纸,确保甲方后续工作有效推进。(12)在交付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设计文件82、后,如获悉有更好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适用于本工程,乙方应向甲方推荐并提供科学的评估。(13)乙方须加强设计图纸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台账制度,图纸交收应有详细目录。设计图纸应有完善的图纸名称、版本号和出图日期。设计变更应经甲方有关变更审核程序审核后,才能正式发出并实施,设计变更审核时应与费用预算一并提交。(14)乙方提交的各阶段性设计成果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等),须通过甲方的审核,并按规定通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若设计成果未能通过审核或审批,应在限定的期限及要求进行补充、修改、完善,经补充、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成果文件仍无法满足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设计团队或部分解除合同83、或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5)乙方负责组织各专项设计评审会议。(16)乙方负责组织图纸会审。12.2方案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及要求(1)乙方应在甲方选定方案的基础上,按专家意见和甲方要求进行完善,达到报建送审方案要求,并根据规划部门提出的设计条件进行调整。(2)方案设计应对两个以上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实施性方案应达到满足进行初步设计的要求。(3)乙方设计方案中应包含节能环保篇,采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工艺。方案设计应对设计中采用的新技术及节能技术的应用进行三个以上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比较分析报告和推荐方案。(4)乙方应根据实施方案提交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说明及投资估算表。(5)乙方对84、各专业采用的新技术应作详细的介绍,以便进行评审和据以进行下一步的设计。(6)在深化方案设计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明确设计中确有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并在初步设计之前提交给甲方审查确认。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及时提供试验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12.3初步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及要求(1)初步设计文件均以各工程子项为编制单位。(2)初步设计阶段须对机电设备安装、新技术及节能技术的应用进行三个以上方案的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其主要内容含于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使设计具备先进性、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并满足以下要求:1)应符合甲方批准的设计方案和实施性方案;2)能据以准备各主要设备、材料及饰面材料(送板);3)能据85、以编制、审核工程设计概算;4)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5)能作为各专业施工图设计的依据。(3)乙方须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概算文件中的开项必须齐全完整,造价指标必须准确,须满足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4)乙方应重点对给水、排水、电气、动力等管线进行各专业综合分析,协调并解决其中的矛盾,成果包括管线综合平衡图、场外管线综合总图和相关专业图纸及说明书。12.4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及要求(1)施工图设计文件均以各工程子项为编制单位。(2)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深度要满足以下要求:1)应根据甲方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2)满足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86、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要求;3)能据以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投标限价;4)能据以编制招标文件;5)能据以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6)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7)能据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3)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应不存在错、漏、碰等问题。(4)乙方须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须在施工图审查合格后60天内完成施工预算编制并提交甲方审核。施工图预算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编制,施工图预算组成必须完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说明,工程量计算书、主要材料设备定价依据文件资料等)、开项必须齐全、工程量必须准确、造价必须合理,提交时间必须与相应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步(否则甲方拒绝接收其设计文件,影响设计87、进度的,乙方承担进度违约责任),满足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5)乙方应重点对室内给水、排水、电气、采暖通风、空调、动力等管线进行专业综合分析,协调并解决其中的矛盾,并提供相关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管线综合平衡图和相关专业图纸及说明书),并推荐设备材料品牌。(6)乙方应根据本工程设计的特点,提供施工安装操作、安全防护的有关要求。12.5材料、设备选型的设计配合材料、设备选型的设计工作(1)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2)乙方应负责编制设备、材料采购的技术文件,内容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清单、技术规格书、必要的附图、技术参数表、结合合同附88、件推荐材料档次及品牌建议、采购说明和采购时间表等,并包含施工要求、安装说明,同时并对国内规范以外设计文件所涉及的内容提出验收标准。(3)设计文件对于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选用应该满足施工工期的要求,充分考虑设计的可实施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施工能力。(4)设计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包括各专业采用的材料、设备),应提交进行性能价格的分析比较报告,不应选用不节能或已淘汰的产品;设备的选用必须考虑相关的系统配套,原则上应优先采用材料(设备)推荐品牌名录(详见合同附件),如名录内品牌有不适用的或没有的,则选择国内省优、部优产品。国内没有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或国内材料和设备性能无法达到设计要求或其价格高于89、进口价格时,才采用进口材料和设备。设计中采用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按中国、广东省、xx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提供明确的技术资料(包括性能指标、规格、型号等方面的资料)。(5)乙方应及时提供工程的各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厂商及价格等资料,供甲方选择时参考。(6)乙方的设计文件在对本合同工程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进行描述时不得带有倾向性、排它性、指向某一特定厂商品牌或指向某一具有独一性的材料设备。如根据项目的定位、功能等的要求必须选用某种品牌或某一具有独一性的材料、设备时,乙方应事前书面详细报告甲方并获得甲方批准。(7)对于由甲方拟定的库内建筑材料和设备,在厂商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技术资料后,乙90、方须协助甲方鉴别其优劣并提供相关咨询意见。同时,乙方应派本项目专业负责人参与甲方组织的相关看样定板工作,出具材料核设备选型的相关技术意见。(8)由于本合同工程中采用新工艺而导致需要采用的新材料、新设备的,乙方原则上须在项目档次定位的基础上向甲方推荐三家以上可供货的国内或国外厂商名称、以往业绩、产品质量标准、价格资料及样板等,所推荐的三家单位的材料、设备应该在价格水平上处于同一档次。(9)乙方应对本合同工程中可能采用的特殊设备和材料进行分析,若在设计过程中需要预先选定相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商,以便为设计过程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选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建议(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91、10)乙方应详细了解市场上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生产商的供货能力和供货周期(包括生产时间和运输时间),并据此向甲方提出各种主要材料和设备(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的提前订货时间的建议。12.6设计后续服务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代表处或派驻经验丰富的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做好施工现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开工前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和现场控制点的交接工作;(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甲方对施工及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3)其他设计问题。(4)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常驻施工现场的设计代表不得随意更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更换设计代表的,乙方按附件七承92、担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当期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12.7限额设计乙方承诺在不降低甲方要求的主要设计指标的前提下,本工程项目投资必须按照甲方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设计限额。(1)乙方应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根据设计概算逐步细化落实。合同签订7天内,乙方制定限额设计工作方案,统筹分解限额设计指标,包括一级指标(按分部工程划分)、二级指标(按子分部工程划分)、三级指标(按分项工程划分),确保设计人员有效开展限额设计及方案优化工作。限额设计方案报甲方批准后执行。(2)乙方在限额设计范围内应充分运用性价93、比分析、多方案(不少于3个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等技术手段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在所有方案比较的过程中,必须进行相应深度的投资估算比较,确保方案的可比性并提供相应的工程数量表、主要材料表(含推荐品牌)、主要设备清单(含推荐品牌)等,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投资。(3)乙方应承诺如果根据乙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编制的预算超出初步设计概算或施工部分招标限价,乙方必须在不改变原方案设计的构想及设计理念、不降低设计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不影响下一阶段交付设计文件的期限、不追加设计费用的情况下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优化。(4)乙方应承诺有关设计的任何修改、变动或由于修改设计所引起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变更94、均须经过甲方的同意。(5)乙方承诺在交付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设计文件后,如有更好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适用于本项目,将及时向甲方推荐并提供科学的评估。12.8设计优化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总体设计方案的优化:在满足使用功能和经济合理的基础上,进行总体设计方案的优化。(2)设备选型:以经济实用,运行可靠,维护管理方便为原则进行设备选型。通过主要技术指标对设备选型进行限额控制,通过设备询价对设备提出可靠的价格信息(提供相关询价单),详细制定大型设备选型、招标、采购控制方法,尽可能采用性价比较优的设备。在造价控制方面重点控制好通风空调设备、电气设备。(3)重要工程:对重要工程乙方需95、制定三个及以上方案,对技术经济进行比较(含图纸、预算),提交甲方最终确定,并接受甲方的合理要求,配合做好相关服务。(4)其他设计优化要求。12.9设计成果确认(1)若乙方为联合体单位,概、预算文件必须经联合体各方审核、确认,并将该审核、确认文件报监理人、甲方。(2)若乙方为联合体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负责施工任务的一方须深度介入设计工作,解决设计的错漏碰问题以及施工措施方案等问题,提出优化设计的方案,并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报监理单位及甲方审核。(3)监理单位、甲方对乙方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提出的审核或咨询意见,乙方应逐条予以书面回复。监理单位、甲方的审核或咨询意见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对设计工作应承96、担的责任和义务。(4)乙方提交的各阶段性设计成果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等),须通过甲方的审核,并按规定通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若设计成果未能通过审核或审批,乙方应按甲方限定的期限及要求进行补充、修改、完善,经补充、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成果文件仍无法满足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设计团队或与乙方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12.10驻场设计: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及甲方的要求,委派多名相关专业人员在甲方指定场所开展设计和配合甲方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1)为便于甲方与乙方及时沟通及协调,以保证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能更好地体现甲方的建设意图,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指定的地点投入本合同97、约定的专业人员、设备及设施,实施本合同工程的设计工作。(2)乙方驻场设计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相关要求,并全部统一纳入甲方的统一管理,其出勤、休假等考勤由甲方负责。乙方驻场设计人员只为本合同工程服务,不得再参与其他工作。(3)乙方驻场设计人员的名单须在进场前提交甲方审核,乙方驻场设计组的人员数量、专业水平、专业配套以及设备设施须满足设计质量与进度的需要。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设计实施的过程中对乙方的驻场人员进行适当调整。(4)乙方应保证驻场人员的稳定性,原则在驻场期间上不得更换,确须更换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且征得同意后方可更换。12.11报审报建服务(1)乙方应在设计过程各阶段按照本98、项目报审报建的要求,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图纸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刻制成光盘),负责报审报建过程中必要的技术协调、送审技术性文件等工作,直至完成所有审批手续。(2)对乙方提交报审报建资料的要求:提交的文件、图纸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按照相关报审报建职能部门或主管部门的要求和份数提交。12.12施工阶段的设计服务要求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合同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甲方的要求委派现场设计服务组,提供现场设计服务,及时派出各专业工程师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设计问题。主要工作如下(包括但不限于):(1)参与设计的技术协调会。(2)乙方应派出现场设计服务组常驻本合同工程工地的设计人员,解决施工现场的图纸事宜。(3)乙方应99、在设备、材料采购订货前对有关性能、参数、规格及主要设备数量进行确认;按甲方要求对己订购的主要设备、材料进行到货或出厂验收,必要时须进行中间验收。12.13缺陷责任及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乙方应根据甲方或本合同工程使用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并参与工程的缺陷责任修复及质量保修工作,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对工程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问题提交书面的技术建议及相关的工程设计资料。12.14乙方应认真阅读、复核甲方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如发现项目基础资料中存在短缺、遗漏、错误、疑问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后10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因乙方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要求而发生100、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2.15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国家相关部门、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工程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或建筑功能,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的时间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设计文件存在遗漏、错误、缺陷或不足的,乙方应自费修复、弥补、纠正和完善。由此造成设计进度延误的,乙方应自费采取措施赶上。13、设计评审13.1乙方设计成果文件需经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根据本工程的推进情况及重要性,甲方组织相关专家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节能和绿色建筑咨询及评估工作101、等设计成果文件进行评审。召开评审会的场地费、专家费、交通费、餐费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取。13.2设计评审的依据包括:(1)国家、省、市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含基坑技术审查)的相关规定;(2)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3)本合同工程的相关政府批文(包括但不限于立项许可文件、用地规划文件等);(4)本合同中与设计工作的内容、范围、管理、服务相关的约定;(5)甲方关于设计、图档、图文、工程等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6)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乙方设计成果文件的审批意见;(7)甲方在设计过程中提出的明确书面意见。13.3乙方应根据102、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乙方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甲方的设计评审、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13.4乙方对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意见存在异议的,在不违反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以甲方最终认定的意见为准。乙方应在设计评审的最终意见发出之后5天内完成其设计范围内设计成果文件的修改完善并提交甲方。13.5乙方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沟通、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包括预算编制)103、,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乙方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甲方的设计评审、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13.6乙方对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意见存在异议的,在不违反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以甲方最终认定的意见为准。乙方应在设计评审的最终意见发出之后5天内完成其设计范围内设计成果文件的修改完善并提交甲方。13.7如乙方未能在设计评审的最终意见发出之日起3日内积极响应或逾期未能完成相关设计成果文件的修改完善工作,乙方应按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直接按设计评审的最终评审意见实施(但不因此免除乙104、方的相关设计责任)或直接委托其他设计单位进行相关的设计修改和完善,另行委托设计的相关费用(按需要进行修改完善部分的建安工程费占审定预算建安工程费之和的比例乘以本合同设计费计取)从本合同设计收费中扣取。13.8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的设计评审意见、乙方在履行合同各阶段提供的设计服务(包括报审报建服务,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预算编制、结算服务,缺陷责任及保修阶段的服务)的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考核。13.9甲方按文件、制度对设计服务水平、质量进行考评。对于出现设计错误并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做相应的处罚。处罚办法另见甲方的设计管理制度。四、施工组织实施14、施工组织设计及资源投入14.1项目105、进度计划(1)项目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时间约定: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日内提供项目整体进度节点计划。乙方中标进场后,须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范围与居住范围隔离围蔽。负责场地临水临电申报;场地施工规划布置。尽快组织办理施工许可证。现场满足开工条件。(2)进度计划的内容约定: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内容应全面详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计划:设计、建规证申办、施工许可证办理、图纸审查、图纸装配式深化设计、供货计划等节点等。除此之外,还应提出现场工作面的移交时间计划等。(3)监理单位批复项目进度计划时间的约定: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项目进度计划后7日内批复或106、提出修改意见。(4)乙方编制月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约定(分项分部计划和月度计划必须满足总计划中的节点计划,滞后则需进行原因分项、改善措施、增加投入计划):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在整个合同期间每周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进度周报告(一式三份),记录施工现场工程的进度、主要开展的工作项目、每个项目雇用工人的数量、运到施工现场的材料数量、施工现场的机械和设备投入情况、天气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等内容;2)每月22日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进度月报告和下月计划(一式三份),详细说明工程的进度(含工期延误)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总当月运到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数量,人工、材料、机械的107、施工完成量,提供工程进度照片;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制定整改措施。所提交的报告内容和格式除按合同规定内容外,还需达到监理公司关于工程进度报表内容和格式的要求,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内容包括:当月应完成的工程进度和实际完成进度统计报表一式四份(说明提前或拖延原因)(时间从上月22日至当月21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申报,要求分细项申报,并注明完成金额一式四份(时间从上月22日至当月21日);下期资金使用计划一式四份(时间从当月22日至下月21日);下期施工进度计划一式四份(时间从当月22日至下月21日);下期施工拟投入设备、劳动力计划一式四份(时间从当月22日108、至下月21日);当月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报告一式四份(时间从上月22日至当月21日);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工程事故报告一式四份(如果发生时);乙方应在每月22日前递交上月工程进度款(资金使用反馈表),由监理工程师核实确认资金落实情况,保证乙方及平行分包专业应将工程进度款专用于实施本合同工程各单体建筑所需的材料及人工费用、施工机械、工程设备。乙方应在每月22日前向甲方提交对各专业间的组织管理、协调、配合等方面情况及所出现问题的专项报告。14.2施工组织设计(1)乙方应当根据经甲方确认的项目进度计划在施工开始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单位审批。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当载明如下内容(包括但109、不限于):1)各工程完整的施工方案;2)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包括: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工程材料和物料进场及仓储计划、施工人员进场计划等;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平面图、各种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监控设施、施工机具、材料构配件存放位置);4)季节性施工措施;5)管线的处理措施;6)保证工期、质量的措施;7)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扰民,且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措施;8)妥善处理与相邻施工作业现场关系的措施;9)消防、安全、健康等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10)其它与工程施工有关的管理方案、措施。(2)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在4天内审核并110、签署意见,甲方在3天内审核并签署意见)。逾期既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但如遇到重大或技术复杂、难度大的施工方案,则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14.3项目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1)乙方应当加强计划管理(计划层次:总计划;年度计划;月度计划。总计划、节点计划不变,分步计划满足总计划),严格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设计、施工,并接受总监理工程师对设计、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2)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111、(3)为便于总监理工程师掌握和控制工期,乙方应于每月底向总监理工程师填报当月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没完成计划的必须说明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更新工程进度计划、资金计划和其它工作计划。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予以确认或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必须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认或者书面意见执行。(4)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工程进度滞后而不能按预定工期完工,应将此情况通知乙方。乙方应据此修改工程进度计划,采取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必要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则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乙方未能在总监理工程师发布指令后10天内采取有效措施,工程进度仍然无明显改进,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112、解除合同,将未完工程另行发包给其它有能力的施工单位;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14.4项目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和甲方批准后实施,但监理单位和甲方的批准并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的合同责任。14.5因乙方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时,乙方有义务、甲方也有权利要求乙方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项目进度计划。14.6乙方提供施工所需劳务、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约定:(1)乙方必须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将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按时、按标准、足额投入。(2)施工组织设计属于乙方自身的施工措施,监理单位及甲方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确认是对施工组织设113、计方案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3)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调整施工组织设计。如确是情况特殊必须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进行调整的,乙方须提前7天提出调整申请并附详细的调整计划和技术资料,报总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允许机械、设备调整的原则为:拟调换来的机械、设备,规格、标准只能比原计划提高,不能降低;数量上原则不允许减少,如确因更换先进设备提高了工效,可考虑在总工作效率不降低的前提下经监理单位、甲方同意后调整。(4)由于设计变更、现场情况等变化造成工程内容、工程量变化,须调整机械、设备的规格、数量的,乙方须在变更或变化确定后3天内,提出完整的调整施工方案和资源114、投入调整计划,报监理单位及甲方审核批准后,才可做出调整。15、暂停施工和复工15.1因下列原因,总监理工程师报经甲方同意,可通知乙方暂停施工:(1)非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发生重大变更;(2)不可抗力;(3)质量事故;(4)安全生产事故。因发生上述(1)、(2)项原因而暂停施工,工期调整适用合同条款第16条的有关约定;因发生上述第(3)、(4)项原因而暂停施工,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条款第41.11款、第41.12款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除发生本合同条款43.2情形,乙方不得以与甲方存在争议(该等争议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或争议未解决为由而单方面停工,否则,按115、照合同条款第41.9(2)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5.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限于此)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令,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造成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按合同条款第41.9款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拒绝监理等单位管理;(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而进行施工;(3)未经监理单位检验而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4)擅自采用未经监理单位及甲方认可或批准的材料,或者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或者擅自采用未经认可的代用材料;(5)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6)转包工程;(7)违法分包或擅自让未经甲方批准的分包单位116、进场作业;(8)存在安全隐患,未按监理单位要求及时进行整改;(9)未按约定的要求上报所需的资料。15.3当发生合同条款第15.1款约定的暂停施工时,乙方应立即停止现场的实施工作,并根据合同约定负责在暂停期间,对工程、工程物资及乙方文件等进行照管和保护。因乙方原因未能尽到照管、保护的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等,使甲方的费用增减,和(或)竣工日期延误的,由乙方负责。15.4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发出复工通知;或乙方可直接向监理单位提出复工建议,经甲方批准后,监理单位发出复工通知。乙方应当按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实施复工工作,不得拖延,否则按合同条款第41.8(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6、117、工期16.1工期控制与调整(1)本工程工期分为关键节点工期和一般节点工期两类,乙方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分专业详细区分和列明本工程的关键节点工期和一般节点工期,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批准后实施。(2)工期调整的原则: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一概不得顺延;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一般节点工期可以相应顺延,但该项顺延以不对关键节点工期和总工期构成不利影响为限。关键节点工期一般不予调整,乙方应当采取合理有效的赶工措施予以消化,而且这些合理有效的赶工措施费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予补偿。在特殊情况下,关键节点工期确需调整的,乙方必须重新编制总工期控制计划和关键节点工期调整计划并报请总118、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审核。经总监理工程师、甲方审核,确认乙方编制的关键节点工期调整计划已符合要求,且已采取了合理的赶工措施足以确保工程按期竣工的,应当同意工期调整。乙方必须按照调整后的总工期控制计划和关键节点工期计划执行。16.2工期延误的原因及其处理(1)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是指有确凿证据证实因下列原因而直接造成乙方的原定工期计划延误:1)不可抗力(含政府对本工程建设项目作出停建、缓建的决定);2)甲方指令(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停工;除上述原因之外,其它所有工期延误均为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一概不得顺延。乙方还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第41.9款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119、任。(3)因乙方对现场组织管理不力或未能提供协调、配合服务,以致专业工程的进度影响工期,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16.3乙方应当对工期全面负责,对项目进度计划和各阶段的进度进行管理,通过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各阶段的协调、配合与合理交叉,科学制定、实施、控制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竣工。16.4从开工之日起每180天,因甲方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累计10天以内(含10天)的,甲方不予补偿,工期予以顺延。16.5乙方不得以与甲方有争议或争议未解决为由而单方面停工,因此原因而暂停施工,工期不予顺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此外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17、工程竣工因乙方120、原因不能按照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五、质量与检验18、工程质量18.1工程质量标准(1)本合同工程质量标准按合同协议书第4条的约定执行。(2)乙方必须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未一次验收合格的,由乙方按照合同条款第41.11(2)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导致工程不能按计划工期办理竣工验收的,由乙方按照合同条款第41.9(5)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8.2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8.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121、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18.4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甲方应承担由于乙方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18.5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是安全、可行、实用、经济、美观的、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能顺利通过主管部门或其委托部门的技术审查及甲方组织的设计成果验收。“完整”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是符合合同的规定、符合相关工程设计规范要求的、满足行业及国家标准的全部设计文件。“正确”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及各阶段设计要求122、的规定;同时保证设计的科学原理、基础资料完整、正确,设计方法、计算方法与结果、技术参数的选用正确,构造合理,各专业设计协调统一。“清晰”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中的图样、线条、术语、符号、尺寸标准、文字说明等清楚准确。(1)设计应体现甲方的建设意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尤其是强制性规范),达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足本合同工程的功能需求。在控制投资的同时,做到美观、适用、安全、经济,并具备良好的节能环保特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2)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本工程设计任务书要求的相关要求,123、并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甲方要求对设计进行深化、优化。乙方对本合同范围内的设计成果文件达到合同约定的相应设计深度负总体责任。(3)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工程实施的可操作性,对工序方案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应明确提出关键工序的工艺要求、质量控制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4)设计成果文件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5)设计图纸必须按照国家对工程图纸规格的规定绘制,保持同类图纸规格统一。(6)乙方应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查机构的审核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当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不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质量要求时,乙方应在收到政府主管部门、甲方、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124、的通知后5天内将经过修改的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甲方。18.6现场施工质量1)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质量技术及安全规范的要求;2)符合经监理单位和甲方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深化设计图纸要求;3)符合国家、地方及甲方认可的施工验收标准。18.7工程质量争议与鉴定对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争议,由工程所在地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的政府主管机构或部门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如有新版本颁发,则按最新版本执行)系列各专业验收规范及设计文件等进行鉴定并按鉴定结论及有关规定承担责任。19、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乙方应当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控制流程,进行全面质量管理(125、TQC),以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GB/T19000-2016)为标准,建立并保持一个有效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为此,乙方必须做到(不限于):(1)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委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现场管理机构、工区(段)设有专职质检人员,班组设质检员,必须附有项目架构人员名单,各类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于本合同签订后5天内将上述人员报总监理工程师备查。乙方还应建立并完善各项目质量管理检查制度及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等。同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工作,并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2)乙方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必须附有完备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包括:工程质量预126、控措施,工序质量控制点,工程的标准工艺流程图和技术、组织措施,工程各分部、分项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控制、样板间制度等,以及重点分部(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送检试验的方法或检测方案,成品保护的措施和方法,质量报表和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等等。(3)乙方将所有工程使用的材料、配件、成品、半成品样品施工前报送监理和设计、甲方进行定版,确定样板后后封存,施工按样板订货、施工。(4)样板引路:凡第一次施工的工序,完成后须有监理组织样板件评定,合格后按此样板的标准和工艺施工、验收。(5)单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按要求对职工分级进行技术交底,组织学习有关规程、标准、规范和工艺要求(规程包括但127、不限于施工企业标准和作业指导书),在施工中必须按规程及工艺进行操作。(6)单项工程和重要部位必须遵循先试验后铺开施工的程序,开工前乙方应熟悉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内容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和必要的施工准备,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试验性施工,完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检验,符合要求后才能铺开施工或者批量生产。(7)按照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混凝土试件标准养护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11941号)的要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有混凝土结构施工部位的,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混凝土试件标准养护室或放置标准养护箱,而且监督见证检验次数不少于同类材料进场检验频次的10%且不少于一次。2128、0、检查和返工20.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经批准的设计图纸要求以及总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总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20.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总监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0.3总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20.4因总监理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它非129、乙方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20.5对乙方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及采用的工艺的查验(1)实施工程的一切材料、设备及工艺,都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工程设计及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当在用于工程之前经过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预制件生产工艺评定,制定检查、检验、验收标准。乙方要建立检验、试验制度,随时按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在材料、设备的制造、加工或制配地点,或施工场地进行检验或试验,并应提供一切正常需要的手段,在材料、设备及工艺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样品、样件,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2)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在施工场地、库房、预制件生产厂(提供监理驻场条件,纳入检查、检验范130、围)以及为工程生产、加工、制配材料、设备的地点(无论这些地点是否属于乙方管辖)检查和检验按合同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便利,包括提供人员和设备、材料等。总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结果证明该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必须拒绝这些材料、设备的使用,立即通知乙方并说明拒绝的理由。乙方在接到总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更换被拒绝的材料、设备。乙方拒不执行上述指令的,则甲方有权雇佣他人代为实施,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和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的,有权对已检查、检验过的材料、设备进行重复检查、检验,乙方应遵照执行。重复检查、检验的程序和内容适用前述约定。(3)在施工过131、程中,总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对工程材料、设备的使用进行抽查,包括成品、半成品、器具、设备、附件、小五金等。抽查范围、比例、数量、批次及检查深度可比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规定有所提高。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依据下列顺序之标准认定(排序在前者优先):1)本工程经批准的设计图纸规定的设计标准和甲方制定的材料标准及技术要求不符合下列第3)项标准要求的除外;2)经监理单位、乙方、甲方共同认定的产品封样、样板不符合下列第4)项标准要求的除外;3)国家或行业强制执行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工程材料、设备的抽查、检验结果与前款约定不符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扩大对该批材料的抽查范围、增加数量抽检,同时,涉及工程132、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测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试验单位进行检测试验并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15-65-2009)。乙方必须在甲方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的限期内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全部无条件拆除、更换,并运出施工现场,由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第41.10(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增加抽检,所发生检验费用,纳入甲方检测费用;不合格由乙方支付。(4)总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设备或工程进行检查、检验的费用由乙方负担。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进行重133、复检查、检验的,检查、检验的结果证明材料、设备或工程不符合合同、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符合合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由甲方承担。20.6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规范要求,对施工各工序报验检查的质量控制点,先自检后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复检。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的自检结果后,应当及时复检。经复检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则该工序质量为不合格,乙方必须全部返工,由此所产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等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按照合同条款第41.11(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0.7总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下达停工整改令。乙方必须在5天内提出书面整改措施,134、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批准后实施整改,由此所产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等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并将未完工程另行发包。20.8乙方承诺:无论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乙方对其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的任何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非乙方责任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在采用乙方设计的施工图施工和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时,设计和制造所引起的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20.9乙方应保证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做好日常工程技术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记录中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监理单位或甲方有权135、抽查乙方日常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若发现未按照规定及时做好资料整理工作,每发现三次,则按照合同条款第41.16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发现原始记录数据不存在、不真实、不完整,经监理单位确认,甲方有权拒绝相应部分工程的工程量计量与支付,并视情节轻重,由乙方按照合同条款第41.16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21.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总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总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总监理工程136、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21.2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不得隐蔽或继续施工,否则该部分工程被视为不合格,由此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21.3本项目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须按穗建质2016460号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建筑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加强工程质量验收工作。22、重新检验无论总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要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137、工期不予顺延。六、安全文明施工23、施工场地的占用和管理23.1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按照其与监理单位会签认可的施工平面图给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甲方提供施工场地仅满足施工需求,施工所需的临时建筑(宿舍、办公地点)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必须在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内布置、安排和组织施工,严禁擅自变更场地范围。因工程施工需要,乙方确需临时征用场地或道路的,必须事先取得监理单位和甲方的批准。23.2在工程实施期间,施工场地一经移交给乙方,乙方即对施工场地负有全过程、全面的管理责任,按文明施工标准进行工地的文明施工设施建设,必须对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治安秩序、安全保卫、环境卫生以及周围房屋、市政设施等全面138、负责,对施工场地范围内的交通道路、用水、用电、场地内的施工协调负责。乙方需对其施工场地布置、人员的管理、交通组织制订详细的方案,对施工时段作出合理安排,必须采用全封闭施工方案,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道路、行人和相邻施工现场造成不利影响,不得干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23.3乙方必须在工程竣工初验后30天内或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甲方将提前通知乙方),无条件清退所有施工场地。拒不清退的,甲方除向乙方收取租金(租金为每天人民币1元/m2)外,还有权暂停计价支付、工程结算、工程验收等工作,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甲方因此而被第三方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对于临时房屋及设施,甲方认为有必要保留的,乙方139、在清退场地时应无条件保持完好并移交给甲方使用,并不得提出任何费用要求及其它要求。23.4乙方必须服从政府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和处罚,并按照检查结果进行整改。24、安全施工与检查24.1乙方应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文明施工、安全联合检查制度,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采取相应措施,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24.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制定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对自身及其协调管理范围内各专业单位在安全施工方面的检查、监督管理;若被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合同条款第41.12(1)、(2)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4.3乙方应当140、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保障所有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的安全。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24.4安全总结报告乙方按月、季、年编制安全总结报告,分别在每月、季、年结束后的7天内一式三份提交给监理工程师。要求体现以下内容:(1)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等实施进展情况的说明;(2)对于监理工程师发现的未遵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定或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进展情况的说明;(3)安全情况统计。25、安全防护25.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总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实施。141、25.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总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实施。25.3本工程的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第25.1款、第25.2款所列明的费用,所有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之中。25.4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实施须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142、知(粤建管字200511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管字200739号)、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化措施的通知(穗建质20181394号)、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委关于印发xx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xx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关于印发xx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建质2011617号)、xx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xx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xx市提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143、工作指引(穗建质2017815号)(注:含文中提及的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及甲方制定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加强对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查管理工作。(2)保护所有在现场人员的安全,保护其管辖范围内的现场以及尚未完工的和甲方尚未占用的工程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3)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甲方或者当地政府的要求,提供和维持所有的照明灯光、护板、围墙、栅栏、警告信号标志和值班人员,对工程进行保护和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4)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身体健康,遵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保证在施工的全过程中,144、在工地、宿舍和工棚,备有医疗人员、急救设施、药品和治疗室等,并为预防传染病和一切必要的福利、卫生要求作出安排,建立“疾病应急小组”,制订应急措施。若出现任何重大或恶性传染性的疾病(如:非典型性肺炎、新冠肺炎)时,乙方必须遵守并执行省市卫生部门为处理和控制上述传染病而制定的规章、命令和要求,迅速向甲方和工程所在地疾病控制中心报告。乙方应备齐预防新冠肺炎所需要的一切防疫物资,并按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防治的要求开展工作。26、事故处理26.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6145、.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26.3因乙方责任过失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按照国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乙方处罚外,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条款第41.12(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6.4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乙方负责的因乙方现场施工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以及其它开支;若有证据证实甲方因此发生了索赔、诉讼以及其它开支,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据实补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或者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项中予以扣除。26.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设备保证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7、绿色施工安全146、防护27.1乙方应严格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否则按合同条款第41.1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7.2乙方应在进入现场前提交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方案一式四份,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环境保护方案必须包括:施工现场所必须的照明灯光、护板、围护、栅栏、警告标志和值班人员名单,以及建筑垃圾、施工和生活污水、噪音、粉尘的处理排放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等应使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满意。乙方应在现场布置足量洒水车,消除扬尘,并使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满意。对于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经甲方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指出后,乙方未能在24小时之内采取整治措施,或者所采取的整治措施未能有效消除污染的,甲方可以147、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代为整治,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7.3乙方承诺:所有施工的安全设施、机具以及围网、护栏、临边防护、施工通道等全部按xx市及所属区域文明施工、创文明样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甲方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标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内容按乙方向甲方提交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投标总报价不变。在合同工期内,甲方、总监理工程师对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定期检查,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款项执行奖罚。27.4办理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时间: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办理施工有关手续(148、包括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消防、爆破管理等),并在开工后2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备甲方。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承担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保证甲方免受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甲方的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8、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合同价见合同协议书第6条,实际合同价款按以下约定确定:28.1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费为完成合同约定所有设计及相关工作的费用,包括成本、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28.2施工费(建安工程费):28.2.1施工费分为按单方造价计取的合同施工费(A)及按定额计取149、的合同施工费(B)。(一)按单方造价计取的合同施工费(A)按单方造价进行计算,具体如下:(1)建筑面积:按所装修区域的实测建筑面积计算。(2)单方造价:按中标单方造价计算,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3)按单方造价计取的合同施工费(A)=建筑面积单方报价。按单方造价计取的合同施工费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金额同按定额计取的合同施工费(B)中的相应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二)按定额计取的合同施工费(B)(1)计价依据1)本项目招标文件;2)本项目投标文件;3)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4)可行性研究报告;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6)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150、据(2018)、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定额标准均包含其配套定额勘误,下同);7)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以下简称“综合价格”);8)xx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的税前材料价格(以下简称“厂商价格信息”);9)省市相关文件要求。(2)确定工程量以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按国家定额及地方相关规定。(3)确定综合单价1)主材价格确定方式施工图预算主材价格的计取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所在时点为准。当月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综合价格中有相应材料综合价格的,则按综合价格中相应材料综合价格执行;151、当月综合价格中没有相应价格的,由甲方、监理单位及乙方根据合理的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若协商不一致时由甲方确定。2)综合单价编制方式其中:按照下列标准确定人工、材料和机械的消耗量: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上述定额查找不到的可参考其他相关定额或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人工、辅助材料(主材以外的材料)、机械价格的确定:按当月xx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造价文件及xx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及厂商价格的规定执行。若当月xx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造价文件及xx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及厂商价格中没有的辅152、材,则以2018年各专业工程综合定额中的辅材价格,并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建市20196号)的规定执行(上述定额如没有对应的可参考其他相关定额或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安装工程主材与辅材的划分按2018年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的规定执行。综合管理费、利润、税金的计取标准:按当月xx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造价文件的规定执行(如文件中规定有上下限的,则按其平均值计算)。(4)暂列金额本项目不设暂列金额。(5)暂估价本项目不设暂估价。(6)按定额计取的合同施工费(B)按定额计取的合同施工费(B)= (分部分项工程费总价+单价措施费总价+合计包干的总价措施费+其他项目费-绿153、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估价)1-合同约定下浮率(1-施工费中标下浮率)+(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估价)1-合同约定下浮率+税金(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估价等非竞争性费用按合同约定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固定费用计列;施工费中标下浮率=(施工费中标价-施工费招标控制价)/施工费招标控制价100%)。28.2.2补充合同价审查合格后的工程施工图出具后,补充合同价以经甲方审核的按单方造价计取的合同施工费(A)和按定额计取的合同施工费(B),两者中较小者进行签订。28.3合同价款结算原则。28.3.1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费为完成合同约定所有设计及相关工作的费用,包括成本、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设154、计费按中标价总价包干,且不超过经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工程概算中相应的设计费金额。最终金额以结算终审为准。28.3.3施工费结算原则。(1)施工费按合同条款第28.2条确定的按单方造价计取的合同施工费(A,)、按定额计取的合同施工费(B,),两者中较小者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如下:最终结算价=MIN(A, B,)A,= AB,= B暂估价结算差额工程变更费用人材机调差费用(注:A,、 B,中、暂估价结算差额相同。上述公式中,增加取“+”,减少取“-”。)(2)对暂估价项目,以乙方通过依法发包确定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包干、措施费总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以有权审核部门审定为准。29155、合同首期款或预付款29.1设计费设计费按工作进度及合同约定支付。29.2施工费预付款本项目施工费预付款分二次进行支付:第一次:乙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等额预付款保函、履约银行保函后,可申请第一次施工费预付款的支付。由乙方提交工程预付款申请书,甲方收到申请书后14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施工费的5%作为第一次施工费预付款,即 元。第二次:当乙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且提交等额预付款保函后,并办理开工报告且进场施工后,可申请第二次施工费预付款的支付。甲方收到申请书后14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施工费的5%作为第二次施工费预付款,即 元。29.3乙方应将预付款专用于实施本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材料设备及人员费用,156、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发票或其它证明文件的副本以证明预付款确实专款专用,否则应按合同条款第41.16款承担违约责任。29.4如乙方为联合体,则甲方可按照上述支付原则向联合体各方分别支付。30、工程进度付款30.1设计费进度款按如下方式分期支付,支付分解表如下:支付期支付条件支付比例第一期支付乙方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支付至合同设计费的50%第二期支付工程完成至全部工程量的50%。支付至设计费的70%第三期支付全部主体工程施工完成主要施工节点支付至设计费的90%第四期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支付至设计费结算价的95%第五期支付按规定提交技术档案,并经甲方签认。支付至设计费157、结算价的100%30.2施工费进度款支付原则(1)付款时间:工程款以实际完成工作量按每月计量支付,具体如下:工程进度款按进度按月支付,每月支付经监理、甲方核定的当期完成工作量的80;(2)预付款扣回施工费预付款的时间、比例:工程开工后,施工费预付款从首次及第二次施工进度款中等额全部扣回。(3)已完成工程量的计量与支付需得到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的认可。如乙方的工作不能使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满意(如:质量不合格,工程进度缓慢,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不到位或有其他方面违反合同的行为等),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有权拒绝计量与支付。(4)待确定补充合同价后,按定额计取的施工合同费及已计量的工程量调整进度款,并158、在后续工程款支付时将调整金额一并扣减或增加支付。(如有预付款,则按上述第(2)项规定的时间和比例扣回;如按单方造价计取的合同施工费(A,)小于按定额计取的合同施工费(B,),则在每期进度款支付时,在当期按定额计取的合同施工费基础上乘以折扣率进行支付。折扣率=按单方造价计取的合同施工费(A,)/按定额计取的合同施工费(B,)100%)(5)乙方在申请支付下一次工程进度款时应连同分包单位(如有)的工程进度款一并申报,并附上其上一次已支付上述单位价款凭证的复印件作为支持材料。(6)当工程进度款支付至补充合同价施工费部分的80%时,暂停工程款的支付。(7)工程完工且竣工验收合格后及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结算159、资料后支付至补充合同价施工费部分的90。(8)工程竣工结算终审后且向甲方移交完整合格的工程档案资料后,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施工费部分的97%。(9)工程价款结算总额施工费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并按如下约定方式支付: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乙方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对工程质量实施保修。保修期间,若无任何质量问题,则在竣工验收满一年且工程项目结算经终审完成后,方可返还质量保证金的50%;竣工验收满二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40%;竣工验收满五年,把余下的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质量保证金在每一阶段期满后10天内退回,若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造成损害,质量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赔偿金的,甲方有权依法追160、偿。结清工程款尾款不豁免乙方继续按照本合同(含合同附件)约定应承担的保修责任。(10)甲方已支付的累计金额大于本合同结算审定金额施工费部分的97%的,乙方应在工程结算定审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返还多收的款项;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除应足额返还多收的款项外,还应每天按多收款项总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1)如乙方为联合体,则甲方可按照上述支付原则向联合体各方分别支付。30.3其他支付要求30.3.1本工程由乙方按xx市相关规定为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缴交工伤保险和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保险,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单独计取。 30.3.2 期中支付的最低限额为:(10)万元。低于161、(10)万元的,在下一期的进度款中一并结算,不视为甲方迟延付款。30.3.3 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应附确认的民工权益保障合格资料,包括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且须按照甲方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及要求提交支付申请资料。若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的相关资料和凭证的,甲方有权驳回并要求重新提交相关资料,甲方有权延期或不予支付相应的进度款。30.3.4 已完工程的计量与支付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条件、甲方批准的施工图有关要求及规定完成,包括合同规定的与已完工程计量有关且必须完成的责任和义务。30.3.5 已完工程的计量与支付需得到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的认162、可。如乙方的工作不能使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满意(如:质量不合格、工程进度缓慢、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不到位或有其它方面违背合同的行为等),监理工程师、甲方有权拒绝计量与支付。30.3.6根据xx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文件要求,乙方应当在项目所在地的商业银行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由乙方收集和提交开户所需资料,并由甲方、乙方以及指定商业银行三方共同签订xx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监管协议。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款比例为 20 %,甲方按合同约定每一期足额支付至乙方工人工资专用账户。30.3.7关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 绿163、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应全部用于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方面,单列设立,专款专用,须制定专项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计划。该部分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分开单独计量支付,接受检查。(2) 补充合同价确定后按照施工进度以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核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支付;结算按合同文件执行,结算后多退少补。如工程涉及专业分包单位,则乙方须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上报甲方备案,接受检查。其余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管字【2007】39号)执行。30.4甲方在支付每期进度款时,如发现乙方存在欠缴违约金情形的,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当期申164、请支付的进度款,直至乙方缴清违约金为止。31、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仅适用于对定额计取的合同施工费(B)的调整。31.1合同价款的调整按照如下约定执行:(1)合同价款的调整。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确认的非乙方原因造成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物价涨落(本合同条款中的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均是指按合同条款第28条确定预算清单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相对于预算清单发生的新增和变更工程,下同)。(2)所有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的单价或价格,按照合同条款第36.2款执行。(3)以下工程变更由乙方自行承担变更增加费用:设计质量造成的工程变更,包括设计成果不完善、设计图纸不准确、设计文165、件有错误、设计图纸不详细等;预算编制质量造成的费用少计,包括预算漏计、少算,综合单价、人工工日、机械台班及主材价格偏低,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不合理等情况。上述变更,如费用增加,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费用减少,结算时按实结算。31.2乙方应当在合同条款第31.1(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确认,报甲方审核确认后,甲方调整金额后纳入结算一并处理。乙方应统筹考虑此类变更,及时优化设计。31.3乙方承诺:所有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引起的计价、计量调整、报批和审批过程,均不得影响变更的执行,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公开或变相拖延或延误新增或变更工程的实施,否则,166、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的责任,且须按合同条款第41.8、41.9款承担违约责任。31.4乙方采购材料和人工费用调整方法:(1)本工程调价材料为:乳胶漆、预拌砂浆、水泥、钢化玻璃、木材(环保),在施工期内,若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材料综合价格与本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时取用的材料综合价格比较,上下浮动率超过10,超出部分的价差可以调整,具体计算公式为: 当价格上升时,价差调增(施工期材料综合价格施工图预算材料综合价格1.1)当期材料数量(1税率)当价格下跌时,价差调减(施工图预算材料综合价格0.9施工期材料综合价格)当期材料数量(1税率)当期材料数量包含新增项目涉及的上167、述工程主要材料。除上述工程主要材料外的其余材料(设备)和措施项目费(包括但不仅限于脚手架等)不因物价变化而调整。(2)本工程其中人工,在施工期内,若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人工结算文件价格与本项目施工图预算的人工结算文件价格比较,上下浮动率超过10,超出部分的价差可以调整,具体计算公式为: 当价格上升时,价差调增(施工期人工结算文件价格施工图预算人工结算文件价格1.1)当期人工数量(1税率)当价格下跌时,价差调减(施工图预算人工结算文件价格0.9施工期人工结算文件价格)当期人工数量(1税率)当期人工数量包含新增项目涉及的人工。措施项目费(包括但不仅限于脚手架等)不因物价变化而调整。(3168、)施工图预算材料综合价格、施工图预算人工结算文件价格同合同条款第28.2条中按定额计取的合同施工费中的相应价格。32、工程量的确认及支付审批32.1叁方确定补充协议价并签订补充协议后,乙方每月20日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申请报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应提交已完工程进度款申请报表。已完工程进度款申请报表的提交应按甲方要求执行。32.2总监理工程师收到乙方报告后10天内进行审核,并报甲方审批。32.3不予计量的情况:(1)隐蔽工程无验收记录表的;(2)施工图之外的工作量;(3)因乙方责任而增加的工作量;(4)未经甲方批准的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5)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设计要求的工程;(6)非乙方原因增加工169、程量但未完成变更手续部分。32.4除另有特别说明外,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批准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通过计量来核实并确认已完工程的价值。当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工程的任一部分或若干部分进行计量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通知要求立即前往协助监理单位从事上述计量工作,并提供此计量所需的一切详实资料。乙方未能按要求时间前往参加计量并提供详实资料,则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的或由其批准的计量应直接被认为是对这一部分工程的正确计量。32.5工程的计量应以合同约定为准,另有约定的除外。32.6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乙方应在7天内按照甲方的支付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提出书面付款申请,监理170、工程师在7天内审查确认并报甲方,甲方在15个工作日(500万元)、10个工作日(500万元)内完成审核手续,根据审核结果乙方向甲方提交办理支付申请的报告。本工程所有款项均须遵守甲方的支付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及要求。32.7本合同所述的支付是指在收到乙方的请款申请报告,经审批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应根据甲方发出取款通知书中相关信息开具通知书中列明的取款金额的发票,发票抬头应填写甲方单位名称。32.8支付方式 方式一: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账户转账。 方式二:网上银行转账支付或支票支付。七、材料设备供应33、乙方采购材料设备33.1乙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171、求采购,所有材料的设备必须报甲方批准后方可供货,其中主材(含主要材料及工程设备)应由乙方按合同附件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名录选定三家或以上厂家和品牌并提供样板等资料,凡名录内品牌,报监理审核后,报甲方选定;非名录内品牌须在市场占有率前5名厂家中抽选三家,报监理审核后,报甲方选定。所有零件、材料均送样板给设计监理甲方审核封存。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报甲方最终选择确定。乙方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总监理工程师清点。33.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172、延。33.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33.4总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或设备时,应要求由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3.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以书面形式议定。33.6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甲方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33.7对材料设备采购的相关要求(1)乙方供货要求 本工程使用乳胶漆、预拌砂浆、水泥、钢化玻璃、木材(环保)及其它主要材料(特别是装饰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招投标文173、件要求。管理要求及采购程序按材料设备供应管理办法执行。1)订货前,乙方应提供与投标文件承诺的品牌(注:招标文件设置品牌选用承诺书)、品质一致的材料、设备的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及材料样板,经甲方及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使用。乙方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2)如乙方拒不提交上述材料、设备的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及材料样板,或提交的样板不能通过工程监理单位及甲方确认,甲方有权自行采购相关材料设备,所需款项在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费用调整。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甲方对经确认的材料样板进行封板,如发生实际施工材料与封板材料不符,甲方有174、权拒用,并由乙方承担损失。(2)乙方选定的材料设备供应商,应是与乙方有长期合作关系、有良好商业信誉和雄厚实力的材料设备生产供应能力的合格供应商。以保证按项目的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以合理的价格和可靠的供货来源,获得所需的设备、材料及有关服务。(3)乙方在所选定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和供应商,一经甲方确认,乙方不得对此进行更改。如因特殊原因(如不可抗力、生产厂商破产)确需变更供应商时,乙方须按甲方关于乙供材料设备、工程变更及设计变更管理的相关规定向甲方申请变更材料设备的供应商(品牌),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乙方应优先在招标文件推荐品牌范围中选择变更后的供应商(品牌)和供应商。(4)材料设备175、采购的变更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从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角度考虑,甲方有权对相应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方式进行适当的变更(如改为甲供或甲招乙供),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变更通知后,应无条件地接受甲方对材料设备采购供应方式的变更并予以积极配合。2)出于为保证本工程的整体质量和效果等特殊原因,甲方决定将某种材料设备的供货方式由乙供改为甲供或甲招乙供时,乙方应提前做好材料到货及使用时间计划给甲方,甲方根据材料到货及使用时间计划确定购买时间后将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将以设计图纸结算用量(含定额规定的损耗)乘以预算中的相应材料设备价格后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材料设备价款及其相关取费。176、若实际供应的甲供材料设备数量超出按图纸计算用量(含定额规定的损耗)的差异部分则从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如不由乙方安装,安装费也相应扣除。33.8甲方保留对本工程主要材料采用甲招乙供(甲方另行招标,乙方按甲方招标确定的品牌、样板采购供应)的方式供应材料,结算材料价格按甲方另行招标确定的价格计算,乙方不得要求增加任何采购、管理、仓储、搬运等费用。33.10 见证取样检验试验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种类: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结构安全有要求进行见证取样的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2)检测机构:由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测机构实施。(3)乙方采购的材料需在材料177、到货前三天将进场计划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按规定确定材料检验抽样方案;材料到场后,乙方按监理工程师确定的抽样方案,在监理见证人员见证下抽样,按甲方与检测机构约定的格式要求打印检测委托清单一式四份;监理和甲方现场代表负责监督、见证抽样,在样品抽取后贴封条,签发检测委托清单;样品封条方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监理负责对抽样、加封过程进行拍照;乙方负责将已加封条的样品送达检测机构,运送样品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乙方需及时将样品送达检测机构,确保不因此而影响工程施工。(4)样品检验合格的材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方可在合同工程使用,检验报告交给乙方作为质量验收资料;样品检验不178、合格的,按规定扩大抽样检验或退场处理。 33.1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费(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第十二条及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的通知(穗建质20121767号)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材料及安全检测业务应由甲方依法委托。乙方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报送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材料及工程设备和构配件检验试验计划,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材料及工程设备进场,配合甲方进行送检。乙方未按批准的计划组织材料、工程设备和构配件进场的,由此造成的检验试验费增加由乙方承担。(2)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等产品见证取样检验试验合格的,检验试验费由甲方承担;见证取样检验试验不合格的,检验179、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见证取样检验试验不合格但扩大见证取样检验试验合格,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该批次材料和设备产品可用于合同工程的,甲方承担正常见证取样数量的检验试验费用,因扩大见证取样而额外增加的检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等产品见证取样检验试验费全部由甲方承担。33.12再次检验及其责任承担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对工程材料、设备的使用进行抽查,包括成品、半成品、器具、设备、附件、小五金等。抽查范围、比例、数量、批次及检查深度可比照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规定,且比相应规范要求有所提高。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依据下列标准的先后顺序认定:(1)本工程设计图纸规定的设计180、标准;(2)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乙方、甲方共同认定的产品封样、样板; (3)招投标时确定的规格、技术指标、质量标准、品牌等;(4)国家或行业强制执行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工程材料、设备的抽查、检验结果达不到上述标准和规范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扩大对该批材料的抽查范围并增加抽检数量。若工程材料、设备复检结果仍达不到上述标准和规范的,无论工程材料、设备是否已施工或安装,乙方必须在甲方联合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的限期内全部无条件拆除、更换,并运出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按应承担违约责任。八、工程变更34、工程设计变更34.1本合同工程设计变更指相对于181、经施工图审查且甲方批准的施工图发生的设计变更。乙方应本着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三大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对设计变更进行管理。34.2乙方应根据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后的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如果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由于施工图文件的错、漏、碰等原因造成的需进行设计更改(包括专项工程设计更改)以及为了完善相关工程施工组织文件内容而进行的设计调整或增补,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费用的增加;导致减少的工程费用则按完善变更程序后进行费用核减。34.3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安装条件和水平、材料供应的条件(即充分考虑设计与施工的衔接),若由于设计错误导致无法施工或采购材料,乙方应无条件修改或重新设计,并按合同条款第41条182、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4.4在施工中如甲方需对经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的设计文件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对相应变更编制预算,用以成本控制,若由甲方提出的变更导致施工费超出经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工程概算相应金额,乙方应及时优化设计。34.5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甲方已评审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4.6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183、,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4.7乙方对自身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质量存在的缺陷,应自费修正、调整和完善,不属于变更。因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若因乙方设计工作原因导致发生缺项、漏项等工程责任事件,则即使相应的图纸、造价文件等已经过监理等单位的审核,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经合同主体各方确认的工程使用要求(设计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35、其它变更约定35.1所有涉及工期、质量标准的变更均应获得甲方正式批准才能生效。35.2其他变更,按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执行。35.3甲方书面通知变更的指令性文件应有甲方代表签字并盖有公章;35.4施工变更文件必184、须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和加盖项目部印章、监理单位总监代表以上监理人员出具审核意见和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以及甲方现场代表签字;施工变更文件涉及合同价款调整或工期变动时,必须随变更报告附变更工程价款或工期计算书,除履行上述手续外,还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的有关审核人签字并盖公章。35.5设计变更文件(或指令)涉及合同价款和工期调整时,乙方接到设计变更(或指令)有效文件后在14天内申报涉及变更的工程价款和工期调整报告,否则应视作变更不涉及价款和工期调整, 甲方不予以接收。36、确定变更价款变更价款调整仅适用于对定额计取的合同施工费(B)的调整。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甲方及监理单位185、共同确认的非乙方原因造成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本合同条款中的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均是指按合同条款第28条确定预算清单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相对于预算清单发生的新增和变更工程)。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格清单。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36.1在发生合同工程设计变更后,乙方在收到甲方变更通知的3天内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和内容编制出变更工程预算送交本项目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在2天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甲方,甲方收到后20天内答复。36.2变更及新增项目计价原则具体计价原则如下:36.2.1设计费:按第28条执行。36.2.2施工费:(1)186、在发生合同条款第34条约定的工程设计变更后,乙方在收到甲方变更通知的7天内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和内容编制出变更工程预算送交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在3天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甲方,甲方收到后20天内答复。(2)对于合同承包范围及内容发生变化的设计变更、新增工程等,包括合同条款第34条所定义的工程设计变更和第35条所定义的其他变更,由于设计需要或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这些变化会导致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发生变化、或预算清单内项目的局部内容发生变化、或新增了预算清单内没有的项目。出现上述变化需计算工程价款时,乙方按如下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监理单位和甲方批准:2.1工程量确定方式(按以下先后顺序执行)(1)按本187、合同条款第32条相关约定执行;(2)按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的相关规定执行;(3)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相关规定执行;(4)按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的计算办法执行。2.2价格调整方式(1)由于甲方原因引起的预算中有类似项目的材料变更,按如下方法对原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1)材料发生标号、规格、型号(如材料的等级、产品系列)、厚度等变更,只计算主材价差,不调整清单综合单价,计算式为:主材价差=(变更后的主材单价预算中原主188、材单价)(1-合同约定下浮率)(1-施工费中标下浮率)。2)变更后的主材单价确定办法:预算中有材料综合价格的材料,按本项目预算材料综合价格。预算中没有材料综合价格的材料,参考上述预算编制时xx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并按照施工当时的市场行情调整,报甲方审定。如采用xx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由甲方组织询价后确定变更后的主材单价。3)材料发生规格改变(如材料的尺寸、厚度等)时,且属于非标材料,无法按上述条款确定变更后的主材单价的,变更清单综合单价按预算综合单价以内插法调整。内插法的计算原则:基本以材料的表述特征为单位,如:调整了公称直径、厚度的管、线材、块料189、,以直径或厚度为单位计算。4)材料发生品牌改变(所有材料品牌的改变必须事前经监理单位及甲方的书面批准,否则一律不得变更),且该项材料属于材料综合价格公布的材料项目,则清单综合单价不因该项材料品牌改变而调整。5)材料发生品牌改变,但该项材料不属于材料综合价格公布的材料项目,则上述条款第36.2.2-2)款、确定变更后的主材单价,并按上述条款第36.2.2-1)款调整主材价差。(2)由于甲方原因引起的新增项目材料或材料变更,需要对预算所定的大宗设备、材料的品牌、等级进行调整,(大宗设备定义为造价超过10000元/台(套),大宗材料定义为造价超过10万元/批次),且新增的项目材料或变更材料不属于材料190、综合价格公布的材料项目,按如下程序确定变更后的主材单价:1)单宗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由乙方报3家以上供应商的市场价格,由监理单位及甲方共同审定;如监理单位、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供应商报价不能反映市场真实情况的,可要求乙方继续提供其他供应商报价或甲方直接向市场询价,直到真实反映市场价格为止。2)若单宗在10万元以上,甲方有权采取“询价”(即询问市场价)或招、议标形式,重新对设备、材料供应商及价格进行选择和确定,乙方应按“询价”或重新招、议标的中标结果调整材料供应商及合同价款。(3)本合同提及的“市场价格”、“市场行情”、“询价”,均指乙方与甲方用与本项目同等采购量对不少于3个同档次品牌191、进行市场询价的平均价格。对于按本合同约定须参照“市场价格”、“市场行情”或“询价”方式确定价格的新增或变更材料,乙方应在该项材料施工同期提交上述供应商的市场价格,报监理单位及甲方共同审定,否则,按该项材料在施工同期的xx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的价格下浮50结算;xx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凭乙方提供的有效发票经甲方、监理按市场价原则审核后确认的材料单价计算。(4)若发生技术要求的变更若发生技术要求的变更,则按变更后的技术要求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之差额进行调整,调整办法按叁方协商确定。(5)单宗变更审定调整造价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不予计价,192、合同价格不予调整。(6)工程变更增加不调整措施费。 36.3乙方在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36.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总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36.5总监理工程师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合同条款第43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6.6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36.7当甲方提出变更通知,乙方认为产生了增加费用,乙方应在甲方提出通知要求(发出指令)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增加费用报告,报告内应193、说明变更原因、增加费用金额、增加费用计算书,若乙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增加费用报告,该类变更所涉及的增加费用视同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另行增加。乙方应统筹考虑此类变更,及时优化设计。36.8若因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变更将增加施工费用的,乙方应配合做好投资控制。36.9甲方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乙方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包括增加或减少部分工程)。36.10如发生不可抗力、政策变更或规划变更等工程实施情况导致承包范围发生变化的,甲方有权发出书面指令单方增加或缩减合同范围。如上述变更导致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增加或减少,甲方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如上述变更导致乙方承包范围减少的,乙方194、已发生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计价外,乙方无权向甲方另行提出其他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乙方履行合同的质量、进度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其他违约事实的,甲方有权直接减少乙方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合同,对此,乙方无权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36.11 工程变更价款的支付(1)当工程变更及合同约定的人材机价差调整和工程量的偏差等因素,导致的工程造价增减,经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评审,累计金额不超过补充合同价施工费5%时,在竣工结算审定后支付。(2)当工程变更、合同约定的人材机价差调整和工程量的偏差等因素,导致的工程造价增减,经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评审,累计金额超过补充合同价施工费5%时,叁方应签订相关补充195、协议,调整相应价款,并在工程进度同期按补充协议增加工程价款已完成工程的70%支付。(3)当工程变更、合同约定的人材机价差调整和工程量的偏差等因素,经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评审,导致累计的工程造价增加超过补充合同价施工费的,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才可签订补充协议,调整相应价款,按补充协议约定支付。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7、竣工验收37.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包含竣工图、竣工通)及竣工验收报告。37.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并审核竣工文件后,如认为乙方竣工文件不能符合竣工要求,应书面通知乙方整改,乙方按要求整改后重新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甲方收到竣工验196、收报告并审核竣工文件通过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37.3甲方应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37.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37.5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按合同条款第21条的约定办理。37.6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37.7经验收评定,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乙方、监理单位均应在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盖章签字;工程质量不197、合格或工程内容有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修补后,再进行竣工验收,直至达到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37.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37.9乙方应按如下程序进行竣工资料准备:(1)乙方有责任根据竣工验收要求对分包单位所绘制的竣工图进行符合性审查。(2)乙方有义务对专业管理、分包单位的工程资料按照国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指南(2012年版)(x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主编)、xx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2009版198、)(xx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主编)和甲方的具体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编制、汇总和管理。(3)竣工档案要求按工程档案有关标准编制。37.10验收依据和标准:施工图纸,图纸说明,设计变更资料和图纸,技术交底及会议纪要,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规定,以及本建设项目专家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制订的针对本工程特殊子项的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37.13专业分包工程需单独验收的,经乙方预验合格后,属专业分包项目的再报监理单位进行监理预验;不属专业分包项目的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预验,合格后由该分包单位与专业工程验收管理部门、监理单位、甲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并及时通知乙方参与验收。37.11专业分包工程不需要办理单199、独验收的,经乙方预验合格后,属专业分包项目的再报监理单位进行监理预验;不属专业分包项目的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预验,合格后由分包单位、乙方、施工监理单位、甲方协商验收。37.12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组织的专项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验收、档案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卫生防疫验收、信息工程测评和信息安全测评等。38、工程移交38.1乙方应在工程项目移交前将场地清理干净,将无关机械设备及材料撤离现场,保证移交的工程项目环境洁净、安全卫生。38.2乙方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整理汇编成工程移交手册,协助项目产权管理单位尽快熟悉工程项目的情况,为项目产权管理单位的接200、收、使用、维护、管理作准备。移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项目各部分、各系统的工程概况;(2)工程项目全部的图纸及清单;(3)工程项目的乙方、主要材料设备供货商清单、联系人及电话;(4)各系统的设计功能、使用功能或使用说明;(5)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6)工程、材料、设备的保修书(包括保修内容、期限、联系人、电话等)。38.3乙方应在进行本条第38.2款工作的同时编写工程项目移交计划,并于本条第38.2款工作完成后3天内组织甲方、乙方、项目产权管理单位按如下程序进行工程项目移交:(1)按移交手册的资料清单移交图纸、资料;(2)按移交手册的数量清单清点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3)按移交手201、册的设计、使用功能说明进行必要的功能性试验(或组织各方参加政府指定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的功能性试验);(4)按移交手册的说明进行系统的试运行(或组织各方参加政府指定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的功能性试验),测试主要设备的运行参数;(5)组织甲方、乙方、项目产权管理单位各方对上述移交过程进行签认;(6)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及时组织责任方进行维修,验收合格后重新组织移交;38.4乙方应按照国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xx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和甲方有关整理工程档案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期间及时收集、汇总、整理、编制竣工档案,包括:(1)竣工文件资料、竣工图档案(原件)各一式四份;(2)202、与本款(1)项内容相同的电子版档案一式二份;(3)声像档案一式二份。38.5乙方移交竣工档案的时限:乙方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将竣工档案提交工程监理单位审查。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乙方应及时将竣工档案移交给甲方归档并同时移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甲方经审查合格的,应在收到竣工档案后10天内签署档案验收意见;不合格的,要求乙方限期补正,直至合格为止。38.6电子版竣工图的编制,以甲方提供的电子版施工图为基础。乙方在移交竣工档案时,应一并移交甲方提供的电子版施工图。38.7电子版施工图和电子版竣工图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备份、转让和利用,否则由此引起的203、任何纠纷和责任由乙方承担。38.8乙方应督促其工程分包单位及时做好竣工资料整理工作,于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25天内将全部档案资料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汇总、归档,并在乙方移交竣工档案时一并移交。38.9因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未能按照国家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移交工程竣工档案而受到经济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38.10由乙方先移交给甲方、然后再由甲方移交给项目产权管理单位的工程项目,乙方仍应按甲方的要求及上述约定予以协助。38.11工程项目移交给项目产权管理单位后,由项目产权管理单位替代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地位,承继甲方的权利义务。38.12乙方参与移交或协助移交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39、204、竣工结算39.1结算方式:结算原则:(1)按招标文件及本合同有关规定办理,乙方按甲方要求编制结算书,并提交竣工结算资料。(2)设计费、施工费结算原则详见本合同条款第28条及第36条。(3)本合同工程结算价最终以有权审核部门审定为准。39.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乙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的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内。39.3甲方审核结算报告的时间: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后 60天内(其中含监理单位审核时间30天)出具初审意见,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对结算进行终审。39.4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如下竣工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工程结算书(2)工程量计算书(3)钢筋抽料表(土建专业)(4)工程承205、包合同(5)工程竣工图(含电子版和竣工通及相关部门要求的专用软件版本)(6)工程竣工资料(含电子版及相关部门要求的专用软件版本、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单位工程工程竣工验收报告)(7)图纸会审记录(8)设计变更单(9)工程洽商记录(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甲方施工指令(11)会议纪要(12)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13)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14)招标文件、答疑纪要(15)投标文件(含经济标软件版)、中标通知书(16)甲方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17)其他结算资料(18)移交物业确认表(19)工期履行审核表(20)移交资料签收表39.5甲方对送审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1)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206、分两部分编制:第一部分是以竣工图为依据编制部分(即清单范围内),要求以竣工图纸、投标中标价构成的内容为主要部分,但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通知或甲方施工指令等,第二部分以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为结算依据编制部分(即清单范围外)。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用电脑编制的结算书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包括软件版和导出的EXCEL版)。(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表达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甲方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用电脑编制的工207、程量计算书应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3)钢筋抽料表用电脑抽料的钢筋用量表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用手工抽料的钢筋用量表要求提供详细的抽料表和明细汇总表,详细的抽料表应注明钢筋所在的构件名称、施工部位、钢筋编号等。(4)工程施工合同:包括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经甲方确认的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5)竣工图: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乙方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和甲方盖章确认,有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甲方施工指令等内容均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对未在竣工图上反映的图208、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记录等,其费用增减,在结算评审中不予考虑。(6)竣工资料:指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时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竣工验收报批电子版等。竣工资料要求监理单位和甲方在确认表上盖章确认,以证明竣工资料上的相关内容与该项目送审资料的实际内容相一致。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需编制总目录,并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7)图纸会审记录: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图纸会审记录须有各单位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及参加209、会审的单位盖章确认。(8)设计变更单:要求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安装工程要分专业)装订成册。设计变更单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盖章,同时要求有甲方同意按相关的设计院变更进行施工的签认意见和盖章确认。(9)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根据工程洽商记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有监理单位和甲方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甲方施工指令:要求根据监理工程师通知或甲方施工指令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有监理单位和甲方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11)会议纪要:指工程质量、安全、210、技术、经济等现场协调会会议纪要等。要求根据会议纪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会议纪要要求有参与会议的各方代表签字,并有监理单位和甲方盖章确认。(12)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凡在工程招标文件或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明确的主要材料设备单价,要求根据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的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每项审核单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和哪一页位置上,要求有使用该材料设备的专题会议纪录、材料发票、采购合同或甲方认可的其它有效材料设备价格凭证等。每份审核单手续必须完备,要求有监理单位和甲方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13)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在作为合同附211、件之一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项目,应由乙方编制单位分析表,盖章确认后报监理单位和甲方审核综合单价。在结算资料送审时,要求按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的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每项审核单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或哪一页位置上,如材料设备专题会议纪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等。每份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手续必须完备,要求有监理单位和甲方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并且有上述单位的造价工程师对综合单价进行审核的签字和盖章。(14)甲方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按甲方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的编号顺序及不同材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要求甲方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212、单上有乙方、材料供货单位、监理单位、甲方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15)其它结算资料:凡上述未提及而在结算评审中需要的资料均需提供,例如:施工日记、非常用的标准图集、应由乙方承担而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证明如发包方代缴施工水电费票据、余泥排放费证明等。(16)资料签收表:按送审结算资料的内容表,以便资料的移交和管理。资料签收表上应注明资料内容、份数和页数(标注页码),并且对所有复印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资料签收表一式二份,由资料移交人和接收人分别签名,必要时加盖叁方单位的印章。39.6乙方迟延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的,甲方完成审核相应结算报告的时间相应顺延。由于结算报告存在错误或不完整而退回乙方修改或213、补充的,甲方完成审核相应结算报告的时间从收到修改或补充的结算报告后重新计算。39.7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虽有错误或不完整,但其中有部分手续齐全并可以单独结算的,甲方可就该部分先行审核。39.8由于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报送竣工结算资料或报送资料不齐全、不完整引起的相应结算滞后或影响支付,应由乙方负责,乙方所主张的材料款、人工工资等申请将不被接受,应由乙方承担责任。39.9若乙方原因导致工程结算迟迟不能定案或乙方对终审部门的审核结果拒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又提不出正当理由的,则最终的审核结果由甲方与终审部门共同盖章确认。39.10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经甲方催告后14天内仍未214、提交或没有明确答复的,甲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编制竣工结算文件,作为办理竣工结算和支付结算款的依据,乙方应予以认可。 40、缺陷责任及质量保修40.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或项目产权管理单位)使用的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40.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见合同附件1)。40.3保修期内,乙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及质量保修责任,乙方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缺陷修复及质量保修责任。十、违约、索赔和争议41、违约41.1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支付215、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的,除应继续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外,还应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计付拖欠期间的利息。(2)因甲方违约或者过错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在乙方提交足够证据并经甲方确认查证属实的情况下,甲方应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41.2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合同条款第17条提到的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总监理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合同条款第18.1款提到的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3)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它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216、的计算方法或者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按合同条款第41.4款至41.17款的约定执行。41.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41.4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书面警告。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及责任,或者不执行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的指令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警告。乙方必须在书面警告限定的时间内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指挥长驻场办公,直至改正为止。(2)一般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10000元/次。(3)严重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217、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50000元/次。(4)部分解除合同。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乙方时即生效。甲方有权从本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被解除部分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同时,乙方应在部分解除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支付被解除部分工程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5)解除合同。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乙方时即生效,乙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6)赔偿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218、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41.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累计承担五次严重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41.6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交纳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属于合同条款第41.11款“工程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第41.12款“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责任”的,乙方应当按违约处罚决定确定的时间向甲方交纳,否则,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交纳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属于合同条款第41.11款、第41.12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责任的,甲方可决定暂不收取违约金和赔偿金,作为对乙方享有的应收款项债权,甲方将根据乙方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随时通知乙方交纳或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219、。若相关违约责任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或相关违约责任对合同的履行未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或乙方在合同后续履行过程中已采取足够措施来弥补违约责任造成的损失的,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监理单位、甲方批准后,可予以免除。41.7设计方面的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或投入没有按时到位的人员为一般设计人员的,每出现1人次,乙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如该没有投入或者没有按时到位的人员为设计专业负责人员的,每出现1人次,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并按合同条款第41.8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更换人员的,按合同条款第41.8款的约定执行。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宽限期内仍未将人员投入到位的,甲方有权另请他人接替其工作220、,另请他人的费用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设计费中扣除,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2)乙方纳入甲方统一管理的设计服务人员(含现场服务人员)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或者工作不称职的,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到期不更换的,视为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员,参照合同条款第41.7款第(1)项的约定执行。(3)按合同约定投入的专为本合同工程服务的乙方驻场设计人员参与其他工程工作的,每发现1人次,视为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员,参照合同条款第41.7款第(1)项的约定执行。(4)未经甲方及监理书面批准,乙方设计负责人缺席参加的现场问题处理会议、工程验收会议等会议,每缺席一人次乙方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5)乙方未能221、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甲方审核同意的设计计划要求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的。逾期3天以内(或累计达5天以上,不到10天)的,乙方按10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逾期3天以上(或累计达10天以上)的,乙方按30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6)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设计成果文件出现遗漏、错误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限期内对设计成果文件及时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因此造成设计成果文件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条款第41.7款第(6)项的约定处理。(7)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如有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222、定的,经施工图审查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确认,每发生1例,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8)非甲方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设计变更,乙方应负责修改设计。工程费用减少的予以扣减,工程费用增加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补偿任何费用。(9)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突破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要求的,乙方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1次,且乙方应负责修改设计,保证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要求内。(10)由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算中的建安工程费经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它单位审核后,如果出现工程量偏差绝对值累计额相对于乙方报送总数量,误差率在10%20%的,或建安工程费总价超过10%(不含10%)的,乙方除必须限期修改外,每出现1次,必须承223、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11)因乙方对设计变更随意进行合并、分拆导致本合同工程投资失控,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参照合同条款第41.7款第(8)项约定执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41.8工程组织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合同条款总则第2条、第5条的约定,不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管理,对甲方、监理单位的指令和书面通知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权要求其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或者1次严重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情节较轻的,可给予书面警告;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2)乙方不遵守甲方依据合同条款总则第6条224、约定所制订的各项制度、规定的,由乙方按所触犯制度、规定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所触犯制度、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甲方参照合同条款第41.8款第(1)项的约定处理。(3)乙方不按合同条款第7条、第11条的有关约定投入现场组织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或者擅自变更资源投入计划或者擅自对已投入的资源进行调整的,乙方必须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或者甲方的指令限期改正;乙方拒不限期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或者1次严重违约责任。情节较轻的,可给予书面警告;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经甲方或总监理工程师考核,乙方投入的现场组织管理人员不能满足本工程建设要求的225、,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的要求更换,直至满足本工程建设要求为止。而且,不能满足本工程建设要求的现场组织管理人员按缺勤处理。如乙方违背投标承诺,除按上述约定承担责任之外,还应同时无条件按下表约定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序号承诺项目违约说明乙方承诺的违约金额(元/人)1项目部更换项目总指挥长、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150000更换设计负责人或空缺100000更换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水电技术负责人或其他人250002材料管理部更换部门经理或空缺100000更换其他人250003各阶段投入劳动力每少1人10004各阶段投入主要材料没有按甲方审定的总控或阶段计划投入,每少10%500005各阶226、段投入施工设备没有按甲方审定的总控或阶段计划投入,主要设备每少1台25000没有按甲方审定的总控或阶段计划投入,一般设备每少1台5000(4)对于监理单位或甲方通知乙方参加的会议(包括但不限于进场会、现场问题处理会议、工程验收会议、结算问题处理会议、质保期工作的相关会议等),被通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法定代表人、项目总指挥长、经监理单位或甲方批准同意的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未经监理单位或甲方书面同意自行缺席的,每缺席一人次乙方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5)乙方在甲方组织的考评中不合格的,必须按照考评通报的要求限期改正,并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乙方拒不限期改正或整改效果227、不明显的,乙方必须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若连续2次或累计3次考评不合格,乙方必须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并必须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或者甲方的指令限期改正;乙方拒不限期改正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若连续3次或累计5次考评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发生1次,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7)乙方单方面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应按合同条款第41.4款第(5)项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8)乙方单方面擅自部分终止或者部分解除本合同的,应按合同条款第41.4款第(4)项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9)如228、乙方违反合同协议书第9条、第10条的约定,未在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的,经甲方每确认1次,乙方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10)本项目要求项目总指挥长每月至少驻场10天,每周工地现场亲自组织一次工地现场例会,协调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会议。如果延期召开,必须获得甲方批准;如果确需缺席会议,必须向甲方请假并获得甲方批准。违反上述规定的,第一次发生,乙方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从第二次开始,乙方每次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11)乙方不履行施工总承包管理责任,或管理协调不力,而造成工程进度延误,或其他损失,乙方承担由本单位原因造成相关的经济责任,并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4229、1.9工期延误方面的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合同协议书第3.1款约定延期开工的,每迟延开工1天,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不含工程设计费)1的违约金;迟延开工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乙方违反合同条款第15.1款约定单方面停工的,每停工1天,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不含工程工程设计费)1的违约金;连续停工超过5天或累计停工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乙方违反合同条款第14.1款的约定,延期交付施工组织设计,延期3天以内的(含3天),甲方给予书面警告;延期47天的,乙方应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延期810天的,乙方应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延期11天以上的(含11天),230、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4)关键节点延误:合同签订后,每7天检查一次进度,凡关键线路上的项目因乙方原因,造成实际工期与计划工期比较:1)累计延误5天以内的,书面警告;2)累计延误10天的,监理工程师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3)累计延误15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累计延误20天以上的,每增加一天再支付10万元/天的违约金;4)累计延误20天以上的,乙方除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期间所有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对于后续工作,乙方必须无条件给予配合;5)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工期及质量均满足合同约定的,则甲方将乙方已交纳的工期违约金返还;因231、乙方原因导致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的,乙方无权因增加整改措施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工程进度计划即使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确认,也不能免除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5)乙方违反合同条款第17条约定造成本工程不能按照合同协议书第3条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1天,乙方必须按本合同价款(不含设计费)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由甲方按照对本工程最有利的原则,按如下约定选择处理:1)乙方按上述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竣工;如乙方仍不能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竣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外(直至本工程全部竣工为止),还在工程结算时按本工程结算总价款(不含工程设计费)下浮2%作为232、本工程的最终结算价款,同时乙方还应据实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2)由甲方将未完工程量从本合同中分割,交由第三方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从本合同价款中支付,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未完工程量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41.10材料设备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1)甲方(包括甲方委托的材料设备检验机构)或总监理工程师抽查乙方的工程材料设备,发现所检查的材料与合同约定标准的任何一项不符合时,乙方除必须全部退货、返工,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根据该批次材料的价值,按照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A、单宗或批次价值不到5万元的材料设备抽检不合格的,每发生3例,由乙方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B、单宗233、或批次价值达到5万元不到10万元的材料设备抽检不合格的,每发生1例,由乙方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C、单宗或批次价值达到10万元不到50万元的材料设备抽检不合格的,每发生1例,由乙方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D、单宗或批次价值达到50万元以上的材料设备抽检不合格的,每发生1例,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2)乙方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等符合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要求。如发生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况(属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事由造成的除外),乙方必须无条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全部更换为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由乙方按所需更换的符合要求的货物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34、,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上述行为通过媒体公开披露,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如因此致使甲方需要另行采购符合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或公开择优竞价文件要求的货物的,由乙方按另行采购的货物总价款的1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不按合同条款的约定对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进行管理的,视同不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管理,应按合同条款第41.8(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本工程进度款,直到乙方完成相关工作为止。(4)乙方未按本合同申报拟选用的材料设备,未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批准擅自组织材料进场,或未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批准擅自使用推荐品牌名录以外的材料,乙方235、应就每批次擅自组织进场或使用的材料设备承担严重违约责任一次,且甲方有权拒绝使用该批次材料设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41.11工程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对各工序报验核查质量控制点。乙方申请报验后,经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检查发现存在较大质量问题(存在质量问题的部分超过检查部分工程的10%)的,则该工序质量为不合格,乙方必须对不合格部分进行返工,返工后经检查合格才准进入下一工序,工期不予顺延。复检的结果,按每一分项工程计算,总计发现3次或连续发现2次质量控制点不合格的,乙方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总计发现3次以上(不含本数)或连续发现2次以上(不含本数)质量控制点不合格的,乙方承担1236、次严重违约责任;乙方采取整改措施后效果仍不明显的,甲方有权部分解除合同,将该分项工程另行发包,且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及本项目全部工程质量保证责任。(2)工程竣工验收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规范要求或者未能实现一次验收合格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合同价款(不含工程设计费)的20%作为违约金并无偿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3)在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内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的(该重大质量问题应界定为达不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属质量保修的问题除外),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返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按所在工程合同价款的5237、%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由于乙方的原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1.12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责任(1)乙方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被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被通报或被曝光1次,乙方必须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累计被通报或被曝光3次以上(含本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在甲方、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限期改正。若同样问题被发现2次或累计类似问题被发现3次的,乙方必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此类问题的认定,以甲方、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238、指令、通报或会议纪要为准。(3)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按国家规定由主管部门处罚外,乙方必须依照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乙方按事故所造成损失金额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违约金的数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2)发生重大事故,乙方按事故所造成损失金额的1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违约金的数额不得低于400万元;3)发生较大事故,乙方按事故所造成损失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违约金数额不得低于200万元;4)发生一般事故,乙方按事故所造成损失金额的8%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违约金数额不得低于100万元。发生上述安全事故,甲方给予乙方1次严重违约处罚,直至部分或239、全部解除合同。情节较轻的,给予1次一般违约处罚。乙方依照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后,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须补偿甲方的其它损失。41.13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约责任(1)甲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条款第24条的约定,对乙方文明施工措施进行对照检查。经检查发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落实的,乙方必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并限期改正;如限期届满未改正的,乙方须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2)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中,乙方的施工场地被评为不合格工地或者被通报批评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乙方必须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整改或整改效果不240、明显的,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较差,被其它施工单位或周围居民投诉的,乙方必须在当天内整改。若故意拖延或类似问题累计被投诉2次以上且经查实的,乙方必须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41.14工程转包、分包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甲方将严格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因乙方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41.15工人工资支付方面的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合同条款第9.4(2)款的约定,被工人投诉或上访属实的,乙方必须在3天241、内发放拖欠的款项。若继续拖延被投诉2次及以上,经查实,乙方必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若仍然不予整改并发放拖欠的款项,使工人采取停工、集聚围阻甲方办公地点甚至政府办公部门、阻塞交通要道、围堵或破坏、拆除已移交甲方的工程等过激行动的,乙方必须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2)由于乙方或其管理的分包单位(包括施工专业分包、供货分包及劳务分包单位等)拖欠工人工资致使甲方被投诉或起诉并被判令先行垫付工人工资的,乙方除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甲方先行垫付的工人工资金额的120%作为补偿。(3)因242、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暂停支付工程款时,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拖欠工人工资,在甲方和乙方就暂停支付工程款问题解决之前,乙方有义务先行支付其所属工人工资。(4)乙方不按合同及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分包单位合同价款及工人工资致使施工人员集体上访、集聚围阻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甲方将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上报省、市主管部门建议取消其参加xx地区省、市重大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如属恶意煽动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甲方将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41.16除上述约定之外,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其它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情节较轻的,可给予书面警告;情节较重的,应当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243、任。41.17乙方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及送达程序及违约金的处理若乙方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说明其违约的原因和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的等级,认定程序如下:(1)由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意见报甲方,甲方审核后向乙方出具违约情况告知书;(2)乙方收到违约情况告知书两天内,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否则,甲方可直接向乙方出具违约责任通知书;(3)违约情况告知书和违约责任通知书于送达乙方时即生效;(4)违约情况告知书和违约责任通知书的送达方式为下列任一种: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签收; 甲方以挂号邮件送达。(5)甲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违约处理决定一经送达乙方244、立即生效。乙方如有足够证据证明不应由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在收到违约处理决定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并附上有关证据;在异议审核期间,乙方须正常施工,不得以审核未确定为由拖延或者中止工程施工。(6)因乙方原因导致违约,乙方须支付违约金时,乙方须在当月20日前将上月发生的全部违约金向甲方支付完毕,并在申请当期工程进度款时附上付款凭证。如乙方逾期不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抵扣,乙方不得有异议。如当期工程进度款不足扣付,或扣除当期工程进度款会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时,甲方将在履约担保中扣除,并在以后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若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超过乙方履约担保所能245、支付的金额,则乙方必须按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若乙方拒不支付,甲方将依法予以追讨。42、索赔42.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42.2乙方向甲方索赔的程序(1)当索赔事件首次发生后的14天内,乙方将自己的索赔意向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并呈交给甲方一份副本。若索赔事件首次发生后的14天内,乙方未提出索赔意向书,则从第15天起,监理单位及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索赔要求。(2)乙方应保持索赔事件同期记录,以便合理地证明乙方后来要申请的索赔。监理单位在收到乙方的索赔意向通知时,应先检查这些同期记录,并可指定乙方进一步做好同期记录,乙方应允许监理单位检查全246、部记录,并在监理单位发出指令时提供记录的副本。(3)乙方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14天内,向监理单位报送一份说明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和索赔款额的具体细节帐目的索赔报告。如果索赔事件尚未结束,乙方在索赔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再报一份最终索赔报告给监理单位。(4)监理单位在收到乙方索赔报告或最终索赔报告后14天内,将处理意见书面通知甲方。若接受,此索赔事件结束;若任何一方不接受,经再次协商仍达不成一致的,则按合同条款第43条的约定处理。42.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甲方按如下约定向乙方索赔:(1)甲方将自己的索赔意向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抄送其担保银行),要求乙方在限期内纠正其违247、约行为,否则甲方将考虑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关处理决定。(2)限期届满,乙方没有用实际行动纠正自己的违约行为或者纠正行为不能使甲方满意或者纠正行为无法弥补甲方的损失的,则甲方直接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关处理决定并向银行发出正式书面索赔通知。(3)如果通过向银行索赔的方式依然不能完全弥补甲方的损失,则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取。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合同条款第47.3和47.4款的约定向甲方补充提交履约银行保函。42.4在任何索赔期间,不论索赔是否有据,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拒不履行或拖延合同的履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导致的248、甲方的损失。43、争议43.1因本合同或者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3.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单方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书面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机构要求停止施工,且为甲方、乙方接受;(3)仲裁机构裁判文书要求停止施工;(4)法院裁判文书要求停止施工。43.3乙方无条件承诺:争议发生后,乙方必须在做好现场证据保全后继续按照合同要求施工,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单方面停工,或249、者以争议解决需要时日为由拖延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先行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乙方必须在7天内撤场。乙方的撤场不影响甲方另行解决争议和索赔的权利。十一、其它44、工程分包44.1本工程的主体及关键性工作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不得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分包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或者经甲方同意,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甲方限定的时间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乙方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负责,分包不免除乙方对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责任。分包人对其承接的分包工程负直接责任,乙方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44.2乙方应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和本合250、同的约定做好分包管理工作,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禁止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它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乙方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以及质量、安全等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非乙方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乙方名义承揽工程。上述的本单位人员,是指与乙方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44.3分包工程的批准44.3.1工程分包必须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24号)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乙方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甲方审批同意后才可依法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251、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施工队伍,但下列情况例外:(1)依法分包施工劳务作业;(2)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和程序购买材料设备。 44.3.2分包工程的批准程序如下:(1)乙方在分包工程前,须提前30天将拟分包的工程范围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和甲方。(2)乙方在确定分包人前20天将分包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施工资质证书、公司简介、业绩资料、进退场时间以及拟签订的分包合同样本等资料提交监理工程师和甲方。(3)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方可组织分包单位进场施工。44.3.3甲方有权拒绝与分包项目确认函不一致的分包人进场,有权拒绝未经批准的分包人进场,有权拒绝明显不具备实施分包工程施工资质和能力的252、分包人进场。44.3.4乙方所分包的工程若属于供水、供电、燃气等具有专营性质的专业工程,乙方须向工程所在地对应的行业管理部门征询意见,办理相关手续,所确定的分包人必须符合行业管理要求,并确保通过相应的专业验收。44.3.5乙方分包工程的,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签订后3天内将分包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各一份。乙方有义务制止分包人将分包工程再次分包。分包合同中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分包人承包本分包工程的费用由乙方与分包人进行结算,与甲方无关,乙方与分包人之间就费用金额及支付发生纠纷的,分包人不得对建筑物进行留置,或采取聚众、集会等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施工的行为253、。44.4工程分包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44.5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采用联合体方式承包工程的,在联合体分工协议中约定或者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一方既不按照其资质实施设计或者施工业务,也不对工程实施组织管理,且向联合体其他成员收取管理费或者其他类254、似费用的,视为联合体一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44.6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1)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 (2)分包人将分包工程再次分包的;(3)未经甲方认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4)未按乙方中标后提交的分包项目确认函分包工程(因不可抗力或导致承包资格不满足的情况除外)。44.7乙方虽然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但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管理人员、核算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乙方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44.8乙方应参照合同条款第7条、第9条的有关约定,在甲方批准分包后5天内将255、分包单位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名单及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投入计划报送甲方且负责落实到位,并接受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查验。44.9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甲方结算。乙方应按本合同及分包合同的有关约定及时审核、申请支付各种工程、劳务及材料设备款项,并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1)属专业工程分包的,应向甲方提交分包人提交给乙方的履约担保文件复印件(应同时携带原件供甲方复核),具体按招标文件或甲方要求执行。(2)属材料设备供货的,应向甲方提交供货商提交给乙方的履约担保文件复印件(应同时携带原件供甲方复核),具体按招标文件或甲方要求执行。44.10乙方与甲方一致同意,本工程的所有分包单位(含材料设备供货单位)全部256、纳入甲方统一组织的考评,并按合同约定和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承担相应义务,享有相应权利。考评结果中涉及对本合同价款的转付或扣取的,乙方承诺无条件服从。44.11乙方擅自更换投标时填报或经甲方审核后认可的专业分包单位,乙方承担50万元/次的违约赔偿责任;如果乙方投标时填报的专业分包单位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必须另择符合要求的专业分包单位,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承担专业工程任务(甲方的审核确认并不免除乙方的相关责任及义务)。44.12违法分包及转包行为的认定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及相关部门查处为准。4257、5、不可抗力45.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对本合同工程的施工造成重大实质性影响的自然灾害和战争、动乱(不包括乙方内部的任何纠纷和纷争)等事件。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入侵、外敌行为、军事政变、恐怖主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火灾等,以及:当地气象部门规定的情形:仅指50年(含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10级(含10级)以上的台风;当地地震部门规定的情形:仅指里氏5级以上(含5级)地震;当地卫生部门规定的情形:仅指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暴发而被卫生部门强行要求停工的情况发生。政府对本工程的政策变258、化、计划的调整,导致本工程不能如期进行,也属不可抗力的范围。4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并在力所有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否则因乙方延误履行减损义务而造成的扩大损失部分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总监理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45.3因异常天气(洪水、台风)袭击工地,259、为确保安全而停工的,乙方应于台风、洪水天气结束之日起七日内,向当地气象部门索取工程所在地台风、暴雨天气资料或报告(含气象实况及对此分析的内容),连同施工日志、现场照片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方可认定为是不可抗力。45.4因不可抗力引起工程停工的,工期按合同条款第16条的有关约定执行,费用承担按如下约定执行:(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2)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给甲方使用前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给甲方使用后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3)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属甲方供应的由甲方承担;属乙方采购的由乙260、方承担。(4)甲方、乙方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5)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6)停工期间,乙方应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45.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46、保险46.1保险事故发生时,甲方、乙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46.2乙方应当购买的保险包括:(1)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足额购买);(2)乙方雇主责任险;(3)施工机械设备保险;(4)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5)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按xx市建筑业职工261、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穗人社发201573号)的规定购买。(6)工程保险乙方不按上述约定购买保险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47、担保特别说明: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函可以由联合体单位的任意一家或多家提供,履约担保额度为合同价款10%;多家提交的,累加金额为合同价款10%。47.1 乙方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1)履约担保的金额: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总价的10%,即:(大写) (人民币 元 ),履约担保形式:提供国内商业银行不可撤销的无条件履约保函。(2)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乙方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履约保函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与格式。262、 (3)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甲方接受的国内商业银行。47.2 履约担保期限和退还(1)履约担保的期限:从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且完整合格的工程档案资料移交给xx市城建档案馆或甲方后30天止。若乙方提供的履约保函在上述期限内到期,乙方应在履约保函到期之前将其续期,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支付与履约保函同等金额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履约担保的退还: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履约保函,甲方在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文件)、工程已移交给甲方,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且完整合格的工程档案资料移交给263、xx市城建档案馆或甲方后30天内退还给乙方。47.3乙方提交的履约银行保函是对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违约后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担保,乙方的任何一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甲方均有权向出函银行提出索赔。47.4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导致甲方依据履约银行保函向银行索赔履约银行保函金额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提交履约银行保函,使得本合同履行期间有效的履约银行保函金额等于乙方第一次提交的履约银行保函金额。47.5如果乙方不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补充提交履约银行保函,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或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条款第41.4(4)264、(5)及49.6、49.7、49.8款的有关约定执行。48、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48.1甲方、乙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或向他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48.2本合同工程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本合同工程设计成果文件的设计署名权,并可在展览或书刊中进行展示、介绍及讨论其设计模型、外观图片、装饰效果图,但不享有知识产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全部工作的成果,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其他设计文件、资料等不再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设计,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265、究相关责任。48.3乙方保证本合同工程的设计文件、资料等均未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48.4甲方拥有乙方为本合同工程设计且按本合同要求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资料等的完全使用权,并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继续拥有合法使用以上设计文件、资料等的权利。乙方不享有对设计文件的留置权,由乙方或其分包单位完成的设计文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给甲方的,不论乙方与其分包单位由何种约定或分工,均不得拒绝或拖延向甲方提交。48.5甲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总监理工程师认可,266、乙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48.6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由责任方依法承担有关责任。49、合同解除49.1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4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因一方根本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49.3依据本合同约定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合同条款第43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49.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亦不能267、免除乙方对已完工项目的保修责任。49.5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49.6部分解除合同乙方违约致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乙方在此承诺:(1)因乙方违约致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该通知送达乙方时部分解除合同即生效,并立即按照合同条款第41.4(4)款的约定执行。(2)乙方在接到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在2天内停止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并将机械、材料、物件、人员从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场地撤离。(3)停工3天内,甲方、监理单位会同乙方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甲方只承认已发生且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部分工程,对于已订货而未到现场或在现场未使用的268、材料、设备等均不予承认,由乙方自行处理。对于乙方已开工但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在总监理工程师发出通知的限期内拆除,并清运出工地,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在收到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后,若不按上述约定执行,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滞留在施工现场的物品,处理费用及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后,甲方就该部分解除合同的工程即可另行与其它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乙方不得阻碍新的单位进场施工。(6)当部分解除合同的工程额达到本合同价款的50%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9.7解除合同乙方违约致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乙方在此承诺:(1)因乙方违约致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甲方269、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该通知送达乙方时解除合同即生效,并立即按照合同条款第41.4(5)款的约定执行。(2)乙方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必须在2天内停止工程施工,并在10天内将机械、材料、物件、人员从施工现场撤离。停工3天内,甲方、监理单位将会同乙方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清点规则比照部分解除合同的情形处理。(3)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场的,甲方有权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它物件临时转运到其它堆放处,由此产生的搬运、保管费用由乙方负责,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非甲方主观故意引起的损坏、遗失及因此所造成的其它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4)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后,甲方就该270、解除合同的工程即可另行与其它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乙方不得阻碍新的单位进场施工。49.8乙方在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后,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作好已施工项目技术资料和实物的交底、移交工作。乙方因未履行上述义务而给甲方带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50、合同生效与终止50.1本合同生效及终止的方式均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执行。50.2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时,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51、补充条款51.1施工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51.2乙方承诺:(1)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甲方将其执行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和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271、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由甲方组织的考核、考评通报、违约处理决定等)在甲方网站及其它媒体上公开披露,并且不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或补偿要求。(2)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参与诉讼、仲裁事项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以及承担由此支出的所有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并且在收到甲方赔付通知后立即支付,否则,每逾期1日应按逾付款项总额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51.3在工程未竣工验收移交前所有工程资料均归甲方所有,并必须在现场存放保管,甲方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看管,在未得到甲方同意前,上述资料不得移出工地现场。51.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事件发生后三个月内签订补充合同(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1)甲方根据合272、同协议书第3.4款的约定调整合同工期;(2)甲方根据合同协议书第2.1、2.2款的约定调整承包范围、或发生设计变更等情况导致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总金额超过本合同价款;(3)原合同条款欠完善或存在歧义;(4)甲方、乙方认为需要签订补充合同(协议)的其它情形。51.5 乙方必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工程的监督,并无条件配合政府指定的审计机构的审计。51.6 综合考评鉴于本工程的重要性,为确保本合同工程质量,甲方将对参与本合同项目建设的乙方和监理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综合考评的结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附件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附件二: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三:廉洁协议书附件四:民工权益273、保障承诺书附件五: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名录附件六:材料设备供应管理办法 附件七: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八:乙方法定代表人、本工程总指挥长、施工负责人(或称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职务、职称及通信联系方式附件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发 包 人(甲方): xxxx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承 包 人(乙方):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签订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以下称“本协议书”)。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在质274、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叁方约定,承担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均属保修范围。 2质量保修期:2.1根据条例和办法约定本合同项下工程的保修期如下(在以下各条款前面的方框处勾选适用项,并在条款中的横线处填写保修期限):(1) 基础设施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伍年;(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贰年;2.2经叁方协商,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75、:(1)给排水设施为2年;(2)园建、道路工程为 2年;(3)绿化工程养护期1年。其中保养成活期3个月,保养期9个月;(4)门窗为2年;(5)楼、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为2年;(6)卫生间洁具、配件为2年;(7)灯具、开关、插座为2年;(8)墙面、顶棚抹灰脱落为2年;(9)其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2.3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保修期按办法规定的最低保修年限执行。 2.4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合格且按照 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的约定移交之日起计算。本协议书的约定与办法规定或 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的约定保修年限不一致的,以标准高的要求为准。 3. 质量保修责任3.1276、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约定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保修通知可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发出。如以口头方式发出的,乙方应当如实记录通知时间和内容,并在到达现场保修时由甲方签字确认。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277、督。3.4质量保修期完成后,由甲方按原设计文件要求及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施工费的 3%。4.1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拒绝进行维修或拒绝承担保修费用的,甲方有权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保修费用,不足部分继续向乙方追偿。5. 其他5.1 叁方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 无 。5.2本协议书由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但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保修期为工程设计使用期。甲方:xxxx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78、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附件二: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在xx区xx花园共有产权住房品质提升项目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xxxx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279、收,投入使用。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定期组织监理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不得违法分包、违法转包。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280、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安全生产相关资质,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规定取得相应有效作业资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6对于易燃易爆281、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282、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三、违约责任如甲方或乙方因管理不到位或法定安全责任不落实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安全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叁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以下无正文)签署页:甲 方:xxxx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或 委托代理人: (签名) 乙 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附件三:廉洁协议书廉洁协议书根据国家廉洁建设有关规定,为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和资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党风廉洁建设,283、保证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及投资效益,xxxx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纪检监察部门相关规定。(二)严格执行(xx区xx花园共有产权住房品质提升项目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叁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284、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婚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285、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除政府主管部门或者业主单位有文件指定外,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六)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三、 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违约责任(一)甲286、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作出如下建议:1、要求乙方人员调离甲方所管理项目;2、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罚。(三)按照合同内容,甲方将严格区分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贿以及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的情形。如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协议相关内容,将按照相关条款处置。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协议相关内容,除将相关情况移交乙方纪检部门或者乙方上级主管单位287、纪检部门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标准及方式为: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一次并经核查属实的,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人民币;若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两次并经核查属实的,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肆万元人民币;以此类推,增加一次违反本廉洁协议的行为,则多支付违约金贰万元人民币。五、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六、本协议作为(xx区xx花园共有产权住房品质提升项目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288、力,经合同叁方签署立即生效。七、本协议一式拾肆份,甲方执捌份,乙方执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 方:xxxx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或 委托代理人: (签名) 乙 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附件四: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致xxxx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与贵司签订 合同,我司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贵司就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做出如下承诺,并作为 合同的附件,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我司承诺成立专人负责的民工权益保障专职部门,部门人员由项目经理、预算部经理、财务部经289、理、民工权益保障专员组成;项目经理兼任部门经理,与贵司负责民工权益保障的部门工作对接。2、我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劳务用工制度和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公司在贵司承建的施工项目的民工用工和管理工作,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务款,确保按时、足额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民工本人,安排好本公司民工的生活,做好本公司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发放劳保和安全用品。3、我司承诺按贵司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有关民工权益保障资料(包括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之一(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资料除应附确认的形象进290、度资料外,同时应附确认的民工权益保障合格资料)。若未按贵司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的相关资料和凭证的,同意贵司延期或不予支付相应的进度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如贵司接到我司拖欠民工工资的投诉,且经核实为事实的,则贵司有权按照 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并有权将我司拖欠的金额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给被拖欠方。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五: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名录序号类别推荐品牌(优于或相当于)备注(一)电梯广日、日立、西子奥的斯(二)电器1空调海信、奥克斯、海尔、TCL、美的、格力2洗衣机海尔、美的、小天鹅、TCL、康佳、奥克斯3冰箱海尔、容声、美菱、美的、华291、凌、格力、奥克斯4抽油烟机华帝、帅康、苏泊尔、康佳5电磁炉九阳、半球、康佳、格兰仕、奥克斯、海尔6热水器海尔、美的、万和、TCL、万家乐、华帝 备注:上述各设备推荐品牌排名不分先后。附件六:材料设备供应管理办法材料设备供应管理办法为保证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设计和招标的实际情况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特制定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材料、设备供应管理办法。第一节 定义和职责1.1甲方: xxxx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2监理单位:受甲方委托承担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监理工作的当事人(监理机构或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依照监理合同对项目建设过程(包括材料和设备质量)292、进行监理,接受甲方的管理,严格执行本办法。1.3乙方:指承担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 在材料、设备供应工作中接受甲方、监理单位的指导和管理,同时严格执行本办法。1.4合格供应厂商:与甲方或乙方签订材料和设备供应合同的供货方。在材料、设备供应过程中,接受甲方、监理单位的指导和管理,同时严格执行本办法。1.5推荐品牌:由材料、设备品牌评审工作组在招标时确认的,或合同实施期间对新增材料确认推选的品牌。第二节 材料、设备种类2.1详见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要求使用的材料、设备说明。第三节 材料、设备供应方式本工程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分为三种:乙方采购;甲方与乙方联合确定供应厂商,乙方采购;甲方招标293、,乙方采购。3.1乙方采购对施工图纸有明确设计、国家有统一技术规格标准和规范、甲方在招标前已明确选用要求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有关标准和规范、甲方要求以及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按规定标准、规格、质量要求采购。投标书所报的品牌,在推荐品牌范围内的按本办法第五节规定程序报送样板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确认后采购;不在推荐品牌范围内的,由在推荐品牌范围内确定品牌采购;没有推荐品牌的,则经甲方和监理单位批准后自选品牌采购。3.2甲方与乙方联合确定供应厂商后乙方采购根据工程建设的要求,如项目分标段招标,为保持各标段的建筑外观一致,或便于使用期间的运行和维护保养,对部分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294、型号、颜色等进行统一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各标段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在乙方报送样板中选取确认的统一品牌采购。3.3甲方招标、乙方采购需要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由甲方依法招标确定供应厂商及采购价格,由乙方采购。(暂无)第四节 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4.1材料、设备品牌评审工作组 材料、设备品牌评审工作组于招标阶段组建,由甲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等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职责:根据本工程保障性住房的定位,对外观需要统一、造价影响较大、关系工程质量安全的材料、设备,按照选用国内知名中上档品牌低端产品的原则,参考同类保障性住房工程,拟定推荐品牌目录。4.2看样定板工作组看样定板工作组于工程施工阶段295、组建,由甲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对需要统一品牌的材料和设备,由甲方组织合格供应厂商、看样定板工作组依据价格、外观、质量等级等因素进行评审,选择确定各标段统一的产品。对不需要统一品牌的材料和设备按相关的看样定板程序进行。第五节 材料、设备管理程序5.1 合格供应厂商的选择5.1.1材料和设备品牌推选工作组通过征集、市场调查、厂商考察等方式,收集材料和设备的价格、厂商的生产供应能力、质量性能等相关信息资料,拟定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目录。供应厂商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00(复印件);(3)产品名目、技术、质量标296、准(含规格、型号、参数、颜色、功能等),需看样定板的根据要求提供样品或图片;(4)产品质量检测报告(CMA认证机构之间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复印件);(5)国家环保、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6)要求许可生产的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7)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8)产品报价单;(9)生产及供货能力的说明。注:其中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单位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两年内没有发生二级及以上质量事故且未受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证明,要求生产地点距离各项目现场15公里以内,途中运输时间正常情况下不超过1小时。5.1.2 在材料和设备品牌推选工作组完成资料收集后,由甲方297、邀请专家,召开材料和设备推荐品牌专题评审会议,审查拟推荐品牌供应厂商相关产品资料,对相关产品的技术指标等是否满足设计、使用要求进行评审;推荐符合条件的材料和设备合格供应厂商(3家或以上),确定材料和设备推荐品牌的清单,供投标单位选择。5.1.3投标人投标时,对推荐品牌中的产品,应在推荐品牌中选定;如超出推荐品牌范围选择产品,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重新选择产品,否则按放弃中标资格处理。5.2材料、设备的采用5.2.1中标单位应使用投标书中选定的材料、设备品牌,若需变更,如是推荐品牌中的产品,应报监理审核、甲方审批,并在推荐品牌中选择;如不是,则按合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乙方对选定的材料、298、设备,采购价不符合市场原则(如低于投标品牌厂家成本价)或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材料、设备款,造成投标书选定品牌厂家无法正常生产和供货,经甲方和监理单位核查属实,则不同意更换品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合同违约责任。5.2.2因工程变更新增加的材料、设备或招标时未确定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当工程建设需要时,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确定推荐品牌和合格供应厂商。5.2.3若发现乙方在本工程自行使用未经甲方和监理单位批准的材料、设备,或所用材料、设备以次充好,甲方和监理单位将依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5.3看样定板5.3.1需要看样定板的材料、设备乙方开列看样定板材料和设备一览表报监理单位,同时送施工图纸299、中注明的,且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材料、设备样板或图片。5.3.2确定样板看样定板工作组依据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及样板观感、尺寸等,结合市场调查情况,确定样板;并将合格的材料和设备样品进行封板,保存原始资料,作为乙方采购进货及验收的依据。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和标准不得低于样品。(1)订货前,乙方应提供与投标文件承诺的品牌、品质一致的材料、设备的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及材料样板经甲方及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使用。(2)如投标文件中未注明品牌的或乙方应提供的与投标文件承诺的品牌一致的样板不能通过甲方及工程监理单位确认,乙方应提供三家以上与投标文件承诺材料单价10%范围内生产厂家(含招标文件推荐品300、牌)的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及材料样板,经工程监理单位及甲方确认后使用,且结算材料单价不作调整。(3)如乙方拒不提交上述材料、设备的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及材料样板,或提交的样板仍不能通过工程监理单位及甲方确认,甲方有权自行采购相关材料设备,所需款项在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费用调整。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甲方对经确认的材料样板进行封板,如发生货不对板,甲方有权拒用,并由乙方承担损失。5.3.3进场前检验对即将进场的材料、设备,使用前需提交相关资料,监理工程师核对与供应厂商提供的资料是否一致,并进行对板,若发现资料不齐全或货不对板,有权要求退货、换货。5.4301、材料、设备质量要求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必须按相应的国家材料、设备标准和试验规程进行材料、设备检验,并按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进行标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本工程。5.5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管理程序5.5.1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约定、依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及投标文件进行采购,提供出厂合格证明、有效的检验报告和生产许可证。任何情况下,乙方应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监理单位。5.5.2乙方要求更换材料、设备时,按以下程序操作:(1)书面报告监理单位和甲方。(2)甲方按5.2条规定选定供应厂商。5.5.3其他按5.15302、.4条规定。5.6甲方与乙方联合确定供应厂商、乙方采购管理程序5.6.1甲方与乙方联合确定供应厂商:按照招标文件、合同和本办法约定,由甲方、乙方依法依规选定材料、设备供应厂商及采购价格,由乙方直接采购。5.6.2材料、设备结算价格: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其材料、设备二次装卸、保管及转运费用作为合价包干己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得另计。5.6.3乙方与供应厂商在买卖交往中,因货款不清等问题导致供货不及时而拖延工期,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5.6.4凡发生材料、设备供应厂商与甲方选定单位不符,或材料、设备发票、质保书、批号与到场材料、设备不符,甲方、监理有权通知乙方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303、同时甲方将按合同有关条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所影响的工程进度由乙方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6.5采购程序和要求及其它条款同5.5。5.7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管理程序(暂无)5.7.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承发包叁方应在到货前对甲方供应材料、设备进行约定,内容包括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甲方按约定的内容供应材料、设备,对其质量负责。5.7.2甲方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与甲方、监理单位共同清点。清点后,乙方在甲方供货单上签认,材料和设备转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甲304、方未通知乙方清点,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5.7.3无论现场交货还是仓库交货,乙方必须按实际供货量在供货单签认,否则甲方拒绝供应。所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5.7.4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约定不符时,叁方约定如下:5.7.4.1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约定不符,在甲方替换前,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先行接收的,保管费用由甲方支付;5.7.4.2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规格、型号与约定不符,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代为调换,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5.7.4.3到货地点与约定不符,由甲方负责运至约定指定地点;5.7.4.4供应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时,由甲方补齐。5305、.7.5材料、设备价格: 按甲方通过合法程序确定的材料、设备价格结算。附件七: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兹授权我单位 (姓名) 担任 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被授权人基本情况姓 名身份证号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证号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受 (单位) (法定代表人 )授权,担任 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实施组织管306、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 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执业证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有两家或以上施工单位,各单位均需提交)兹授权我单位 (姓名) 担任 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被授权人基本情况姓 名身份证号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证号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307、诺书(若有两家或以上施工单位,各单位均需提交)本人受 (单位) (法定代表人 )授权,担任 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 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执业证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附件八:乙方法定代表人、本工程总指挥长、施工负责人(或称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职务、职称及通信联系方式乙方法定代表人、本工程总指挥长、施工负责人(或称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职务、职称及通信联系方式 履约保函 编号: :根据贵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308、于 年 月 日在xx市签署的编号为 的 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行同意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履约保函。本行的保证范围是乙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的违约金或给贵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本行保证的金额是合同约定总价款的10%,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在贵方书面提出要求索赔通知时,本行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贵方出具乙方的违约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并保证在收到贵方索赔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贵方单次索赔或者累计索赔总额以上述最高担保金额为限。本行放弃贵方应先向乙方要求赔偿上述金额后之后再向本行提出要求的权利。本行进一步同意在贵方和乙方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工程或309、合同文件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行。本履约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直至上述最高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且完整合格的工程档案资料移交给xx市城建档案馆或甲方后30天止。 保证人:(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注:以上履约保函为参考格式,乙方所提供的履约保函在实质内容上不能和该保函格式相违背,否则,甲方有权拒收。预付款银行保函 编号:致:xxxx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鉴于 (下称“乙方”)与xxxx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贵司”)签订了 合同(以下简称“合同”310、)。按合同约定,为保证工程按时开工,由你贵司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同时要求乙方提交与工程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银行保函。我行愿意为乙方担保,以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向贵司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时,我行保证在担保金额额度内偿还或偿清贵司因乙方该项违约或违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贵司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我行在接到贵司提出的赔偿要求后七天内予以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贵司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我行放弃贵司应先向乙方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我行提出要求的权利。我行进一步同意,在贵司和乙方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在不加重我行担保责任的情况下,我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我行。本预付款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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