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4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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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第三部分:规划说明书 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目目 录录 一、项目概述.4(一)编制背景.4(二)区位关系.4(三)规划范围.4 二、现状概况与分析.4(一)街区历史沿革.4(二)社区及人口分布现状.5(三)土地利用现状.5(四)道路交通现状.6(五)水系及绿化现状.6(六)现状建筑分析.6(七)历史遗存概况.8(八)现状用地潜力分析.11(九)现状市政工程设施概况.11(十)现状综合评价.11 三、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衔接.12(一)上位规划衔接.12(二)相关规划衔接.13 四、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及原则.2、14(一)规划依据.14(二)指导思想.14(三)规划原则.14 五、发展综合研究.15(一)认知与判断.15(二)目标及定位.15(三)发展策略.16 六、土地利用规划.16(一)规划规模.16(二)用地布局思路.16(三)规划结构.17(四)用地布局.17(五)规划用地平衡表.18 七、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19(一)公共设施体系规划.19(二)街道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控制规划.19(三)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20(四)道路与交通设施规划.21(五)公用设施规划.21(六)商业业态引导规划.21(七)展示配套设施规划.21 八、道路交通系统规划.22(一)规划原则.22(二)道3、路网规划.22(三)慢行交通规划.23(四)交通设施布局规划.23 九、竖向工程规划.23(一)规划原则.23(二)总体控制.24(三)竖向工程设计.24 十、绿地系统规划.24(一)规划原则.24(二)规划目标.24(三)绿地系统.24(四)绿地构成.24 十一、城市空间形态指引及控制.25(一)总体思路.25(二)景观空间结构.25(三)空间层次及高度控制.25(四)城市设计导引及控制.26 十二、单元划分及规划管理控制.29(一)用地分类及地块划分.29(二)控制指标体系.30(三)单元控制.30(四)地块开发控制.30(五)用地控制方式.31(六)土地使用兼容性.32 十三、重要控制线4、规划.32(一)城市绿线.32(二)城市蓝线.32(三)城市黄线.33(四)城市紫线.34 十四、市政工程规划.35 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一)给水工程规划.35(二)排水工程规划.36(三)供电工程规划.38(四)通信工程规划.40(五)工程管线综合规划.41 十五、环卫设施规划.41(一)规划依据.41(二)环卫规划目标.41(三)城镇垃圾收运处理规划.42 十六、环境保护规划.42(一)环境保护规划.42(二)环境保护控制对策.43 十七、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43(一)基本原则.43(二)地下空间控制要求.43(三)地下空间利用模式.43 十八、防灾减灾5、规划.44(一)防洪排涝规划.44(二)抗震规划.44(三)人防规划.44(四)消防规划.45 十九、近期建设规划.46(一)近期建设思路.46(二)启动实施区域.47 二十、实施策略建议.47(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47(二)规划先行.47(三)重点突破、分期实施.47 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4 一、一、项目概述项目概述 (一)编制背景(一)编制背景 东门历史文化街区于 2017 年被公布为省级第二批历史文化街区,2020 年 4 月街区保护规划经省政府批复实施。为推进东门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修复与整治提升工作,编制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二)区位关系(二)区6、位关系 东门历史文化街区位于沙县老城区,是县城内沙溪沿岸仅存的一片保留相对完整的历史文化街区。街区周边有建国路、新城东路、李纲东路和 304 省道作为外部疏解交通,距离三明北站仅二十分钟车程,距离沙县机场仅半小时车程,交通区位良好。同时,街区南临沙溪、东临东溪,对岸坐拥七峰叠翠风景区和凤凰山风景区,西侧为二十八曲景区,拥有良好的自然山水格局和景观环境,整体发展优势突出。(三)规划范围(三)规划范围 规划区范围东至东溪,西至建国路,南至沙溪,北至鹰厦铁路,不包括建国市场周边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33.04 公顷。本次规划范围相比东门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略大,增加了建国路以东、文昌门巷以西、新7、巷以南、李纲东路以北围合区域,以及北侧兴贤坊安置区,面积约 11.27 公顷。二、二、现状概况与分析现状概况与分析 (一)街区(一)街区历史历史沿革沿革 沙县始建于东晋太元四年(379 年),至今已有 1600 多年历史,自古是商贾云集之地,素有“金沙县”之称。东晋时在延平县(今南平市)南乡沙源地设沙戍,后升格为沙村县,隋改沙村县为沙县,不久废置。唐武德四年(621 年),县治由延平迁至琅口乡古县村,名为沙县。永徽六年(公元 655 年)之前时设时废。唐乾符年间(874-879 年),又将县治由琅口乡古县村迁往今县人民政府驻地。唐中和四年(884 年),为有效治理县政,县事由远在汀州(今长汀)8、的汀州司录兼管,遂有更具规模的县署、城隍、街区、学宫,以及千家之市,百业之盛。宋朝时,沙县出现“五步一塾,十步一庠”的盛况,全县进士最多,达 129 人。同时,出现了闽学四贤之一罗从彦、与外国进行商贸活动机构的陈篝、直谏和诗文名闻朝野的京官陈瓘关、邓肃,以及谪贬沙县的国史编修,后复出为相的李纲等历史名人,是历史上文化相对繁荣的时期。明朝时,又有三朝元老、户部尚书陈山、宫廷画家边文进等名人,可谓是山水灵秀、人才辈出的宝地。清同治年间(1861-1874 年),县内以制茶、手工造纸、砖瓦和陶瓷制造等为主的手工业已具相当规模。光绪年间,又以木材、笋干、夏茂晒烟等土特产品蜚声东南数省。民国初期及中期,9、土匪横行境内,田园荒芜。建国后,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城市面貌巨变,经济得到全面复苏。宋至清年间,沙县设兴义、和仁二坊,沙县东门街区属于兴义坊,市政司、城隍庙、兴国寺、学宫等重要公共建筑均位于兴义坊内。东门街区位于兴义坊东部,东侧为东门迎恩门,城门外为当时的卸货码头。城隍庙、兴国寺等重要建筑位于街区内部、东大路沿线。而东大路则为当时进入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5 县城的重要官道,官员需在东门下马经由东大路进入县城,东大路两侧为商业街市、重要公共建筑和民居,显现出“千家街市”的繁荣场面。东门历史文化街区至今仍保持历史上两路九巷的格局。2010 年前后,随着街区征迁工作10、的开展,街区内的原住民逐渐外迁,商业、居住、公共服务等功能日渐退化和萎缩,街区活力衰减,加上古建筑疏于保护和修缮,街区整体呈现出颓败的迹象。(二)社区及人口分布现状(二)社区及人口分布现状 规划区涉及凤岗街道东门社区及东山村,目前街区内的居民基本已征迁,根据凤岗街道办事处提供的人口统计数据资料以及现状摸底调查情况,规划内现状人口约 0.46 万人,主要为建国路东侧、文昌门巷以西片区和兴贤坊居住人口。(三)土地利用现状(三)土地利用现状 规划区现状以居住用地为主,约占总用地的 56.13%。1、居住用地 现状居住用地共计 16.35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56.13%。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11、积约 4.5 公顷,包括兴贤坊、北门幼儿园、沙县第一幼儿园等。居住商业综合用地(居住部分)面积约 0.48 公顷。三类居住用地面积约 11.37 公顷。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现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共计 3.98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3.66%。(1)行政办公用地 现状行政办公用地面积约 0.16 公顷,包括沙县自然资源局、教育局、东山村委会等。(2)文化设施用地 现状文化设施用地面积约 0.08 公顷,主要为东山村老年人活动管中心,现状文化设施配套相对匮乏。(3)教育科研用地 现状教育科研用地面积约 2.68 公顷,主要为沙县实验小学。(4)文物古迹用地 规划区现状文12、物古迹用地主要是兴国寺、城隍庙等文物建筑,占地面积约 0.46公顷。(5)宗教用地 规划区现状宗教用地主要是赞化宫、闽王庙、宝严寺、基督教堂等宗教用地,占地面积约 0.6 公顷。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现状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约 0.9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3.09%,主要为街巷两侧沿街零星零售商业和建国东路一侧的商住用地。4、工业用地 现状工业用地 0.73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2.51%,主要为酿酒厂、虬江食品有限公司(酱油厂)等,规划可利用其自身特点,结合街区需求打造为具有地方特色的体验或参观场所。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6 5、道路与交通设13、施用地 现状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约 5.6 公顷,占现状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9.22%,主要为街巷、城市道路以及东大桥。6、绿化与广场用地 规划范围内总体上绿化空间和公共活动空间较为缺乏,主要为沿江公园以及防护绿地,其中公园绿地面积约 0.95 公顷。铁路一侧防护绿地面积 0.62 公顷。8、现状用地汇总表 表格 2-1 城乡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占城乡用地比例(%)H 建设用地 29.13 88.17%其中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29.13 88.17%E 非建设用地 3.91 11.83%其中 水域 0.17 0.51%农林用地 3.74 11.32%城乡用地 314、3.04 100.00%表格 2-2 现状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合计 大类 中类 小类 面积(hm)占城市建设用地(%)R 居住用地 16.35 56.13%R2 二类居住用地 4.5 15.45%R21 二类住宅用地 4.12 14.14%R22 服务设施用地 0.38 1.30%R21B1 居住商业综合用地(居住部分)0.48 1.65%R3 三类居住用地 11.37 39.03%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98 13.66%A1 行政办公用地 0.16 0.55%A2 文化设施用地 0.08 0.27%A3 教育科研用地 2.68 9.20%A33 中小学用地 2.68 915、.20%A7 文物古迹用地 0.46 1.58%A9 宗教设施用地 0.6 2.06%B B1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0.9 3.09%商业用地 0.7 2.40%R21B1 居住商业综合用地(商业部分)0.2 0.69%M 工业用地 0.73 2.51%M3 三类工业用地 0.73 2.51%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5.6 19.22%S1 城市道路用地 5.6 19.22%G 绿地与广场用地 1.57 5.39%G1 公园绿地 0.95 3.26%G2 防护绿地 0.62 2.13%合计 29.13 100.00%(四)道路交通现状(四)道路交通现状 街区西邻建国路,宽 22 米;东为文庙路16、,宽 6 米左右;南侧为李纲东路,宽16 米,滨水绿化带内已配建少量停车位。东大桥从街区上方横穿而过,双向两车道,宽度约 12 米,离地面高度约 10米,桥下已设置少量停车位。此外,街区内部还有服务于兴贤坊的内部车行道,向南与李纲东路相联系;街巷宽度基本在 1-6 米之间,可行驶非机动车。(五)水系及绿化现状(五)水系及绿化现状 规划范围内存在少量的水塘,面积约 0.17 公顷,沿沙溪建设有滨水公园,用地面积为 0.95 公顷。另外规划范围内存在有较多的农林用地,面积约 3.74 公顷。(六)现状建筑分析(六)现状建筑分析 从建筑风貌、建筑结构、建筑高度(层数)、建筑年代四个方面对现状建筑进行17、综合分析。1 1、建筑风貌、建筑风貌 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7 根据本次规划的现状调查,以建筑年代、建筑质量、建筑高度等因子作为依据,对东门历史街区内每栋建筑的风貌进行评价,按照建筑的历史价值和历史风貌协调情况将建筑的风貌分为以下四类进行评定。(1)文物建筑 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以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2)历史建筑 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反映城市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构)筑物,包括已公布的历史建筑和建议历史建筑。(3)建议传统风貌建筑 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反映城市历史风18、貌和地方特色的建(构)筑物。(4)其他建筑 除以上建筑以外的其他建筑,细分为两类。与传统风貌相协调的建筑,指部分外观风貌与历史风貌无冲突,但内部搭盖和改造较大的低层建筑。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指近年来新建的多层建筑,在体量、色彩、形态等各方面均不符合传统风貌的要求。表 2-3 现状建筑风貌分类表 建筑风貌 建筑基底面积()占比(%)省级文保单位 2080 2.25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9020 9.76 已公布历史建筑 10300 11.15 建议历史建筑 1800 1.95 建议传统风貌建筑 13350 14.45 与传统风貌相协调建筑 24710 26.74 与传统19、风貌不相协调建筑 31140 33.70 汇总 92400 100.00 规划范围内具有传统风貌以上的建筑,基底面积占比六成以上,主要分布在东大路两侧及建国东巷沿线;不协调建筑约占 33.70%,主要分布在建国路及李纲东路沿线。2 2、建筑结构、建筑结构 规划范围内以土木结构的建筑为主,占建筑基底面积的半数以上,主要分布在核心保护范围内;其次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占建筑基底面积的 22.44%;砖结构建筑占比约为 37.47%,剩余的为少量简易结构建筑。表 2-4 现状建筑结构分类表 建筑结构 建筑基底面积(m2)占比(%)土木结构 32750 35.44 砖结构 34620 37.47 钢筋20、混泥土结构 20730 22.44 简易结构 4300 4.65 合计 92400 100.00 3 3、建筑高度、建筑高度 规划范围内以一层建筑为主,建筑基底面积所占比例接近六成,主要分布在东大路两侧及建国东巷两侧;其次为二层建筑,穿插布局在街区内部,占比约为21.18%;五层及以上建筑占比为 14.36%,主要分布在兴贤坊及李纲东路北侧;三层与四层建筑占比均未超过 5%。表 2-5 现状建筑高度分类表 建筑层数 建筑基底面积(m2)占比%一层 53480 57.88 二层 19570 21.18 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8 三层 4280 4.63 四层 121、800 1.95 五层及以上 13270 14.36 合计 92400 100.00 4 4、建筑年代、建筑年代 由于早期的征迁工作,规划范围内部分建筑已拆除,因此清代及以前的建筑占多数,约占三成;80 年代以后的建筑占比也较大,主要分布在李纲东路、建国路一侧,以及街区北部安置小区。表 2-6 现状建筑年代分类表 年代 建筑基底面积()占比(%)清代及以前 25030 27.09 民国 5200 5.63 1949-1980 年代 21400 23.16 1980 年以后 40770 44.12 合计 92400 100.00 (七)历史遗存概况(七)历史遗存概况 1、传统风貌街巷 东门历史街22、区内共有 11 条传统街巷,分别为:东大路、文庙路(目前已通机动车)、文昌门巷、新巷、东山巷、由义巷、邱厝巷、林厝巷、蛤蟆巷、建国东巷、牛栏巷。(1)路(街):东大路、文庙路。(2)巷:文昌门巷、新巷、东山巷、由义巷、邱厝巷、林厝巷、蛤蟆巷、建国东巷、牛栏巷。根据现状的保存情况,风貌保存较好的历史街巷有东大路、文昌门巷、新巷、东山巷、由义巷、蛤蟆巷、建国东巷、牛栏巷;破坏较为严重的历史巷弄有邱厝巷、林厝巷、文庙路(现状已辟为车行道);历史巷弄改动严重的主要集中在沿李纲东路一侧区域。2、建筑遗存(1)文物保护单位 东门历史街区内共有 2 处文物保护单位,均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为兴国寺(虬溪试23、院)和城隍庙,城隍庙为闽中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县级城隍庙。表 2-7 东门历史文化街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 序号序号 文物名称文物名称 级别级别 类别类别 年代年代 公布时间公布时间 功能功能 所在街巷所在街巷 1 兴国寺(虬溪试院)省级 古建筑 清 2005 展示馆、培训基地 文昌门巷 2 城隍庙 省级 古建筑 清 1991 庙宇 李纲东路、东大路(2)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东门历史文化街区尚存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18 处。分别为:建国东巷 27-29-31 号郑学成故居(北门东巷 27 号民居)、建国东巷23 号(北门许细妹宅)、建国24、东巷 21 号(北门谢爱清宅)、东大路 147 号(东山乐开金宅)、东大路 146 号(东山林远清宅)、东大路 132 号(东山林盛忠宅)、东大路 99 号(东山罗桂儿宅)、东大路 97 号、东大路 55 号(东山林健儿宅)、东大路52 号(东山林斌宅)、东大路 25 号、东大路 19 号(东山罗永明宅)、文昌门巷 6-8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9 号(东山林相仔宅)、文昌门巷路亭、东山甘泉井、文庙路 148 号、文庙路 152 号、东大路 17 号。详见下表:表 2-8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一览表 序序号号 名称名称 年代年代 地址地址 备25、注备注 1 建国东巷 27-29-31 号郑学成故居 清代 建国东巷北侧 2 建国东巷 23 号 清代 建国东巷北侧 3 建国东巷 21 号 清代 建国东巷北侧 4 东大路 147 号 清代 东大桥以东,东大路东端北侧 5 东大路 146 号 清代 东大桥以东,东大路东端南侧 6 东大路 132 号 清代 东大路南侧,蛤蟆巷西侧 7 东大路 99 号 清代 东大路北侧,由义巷东侧 8 东大路 97 号 清代 东大路北侧,由义巷东侧 9 东大路 55 号 清代 东大路北侧,由义巷与东山巷之间 10 东大路 52 号 清代 东大路南侧,林厝巷西侧 11 东大路 25 号 清代 东大路北侧,东山巷与26、文昌门巷之间 12 东大路 19 号 清代 东大路北侧,东山巷与文昌门巷之间 13 文昌门巷 6-8 号 清代 文昌门巷东侧 14 文昌门巷路亭 清代 文昌门巷北巷口 15 东山甘泉井 明代 东大路南侧,东山巷巷口对面 16 文庙路 148 号 清代 东大路南侧,东大桥与林厝巷之间 17 文庙路 152 号 清代 李岗东路沿线,东大桥桥下西侧 18 东大路 17 号 清代 东大路北侧,东山巷与文昌门巷之间 部分损毁,仅剩东大路沿线一间(3)历史建筑 东门历史文化街区内已公布历史建筑共 42 处(原公布 48 处,其中 6 处已公布为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建国路东巷 17 号、建国路东巷 1827、 号、建国路东巷19 号、建国路东巷 20 号、建国路东巷 22 号、建国路东巷 25 号、建国路东巷 35号、建国路东巷 37 号、建国路东巷 39 号、文庙路文昌门巷酒厂、文庙路文昌门巷 13 号、文庙路文昌门巷 15 号、文庙路文昌门巷 17 号、文庙路文昌门巷 18 号、文庙路文昌门巷 19 号、文庙路文昌门巷 21 号、文庙路文昌门巷 23 号、建国路新巷 25 号、东大路 12 号、东大路 16 号、东大路 21 号、东大路 22 号、东大路 24号、东大路 26 号、东大路 27 号、东大路 29 号、东大路 30 号、东大路 32 号、东大路 37 号、东大路 40 号、东大路28、 41 号、东大路 42、东大路 43 号、城二小学、东大路 49 号、东大路 51 号、东大路 53 号、东大路 65 号、东大路 67 号、东大路69 号、东大路 71 号、东大路 79 号。详见下表:表 2-9 已公布历史建筑一览表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年代年代 地址地址 1 建国路东巷 17 号 清代 建国东巷北侧 2 建国路东巷 18 号 清代 建国东巷南侧 3 建国路东巷 19 号 清代 建国东巷北侧 4 建国路东巷 20 号 清代 建国东巷南侧 5 建国路东巷 22 号 清代 建国东巷南侧 6 建国路东巷 25 号 清代 建国东巷北侧 7 建国路东巷 35 号 民国 建国东巷北侧29、,文昌门巷北巷口对面 8 建国路东巷 37 号 民国 建国东巷北侧,文昌门巷北巷口对面 9 建国路东巷 39 号 民国 建国东巷北侧,文昌门巷北巷口对面 10 文庙路文昌门巷酒厂 民国 文昌门巷西侧,建国东巷南侧 11 文庙路文昌门巷 13 号 民国 文昌门巷西侧 12 文庙路文昌门巷 15 号 民国 文昌门巷西侧 13 文庙路文昌门巷 17 号 民国 文昌门巷西侧 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10 14 文庙路文昌门巷 18 号 民国 文昌门巷西侧 15 文庙路文昌门巷 19 号 民国 文昌门巷西侧 16 文庙路文昌门巷 21 号 民国 文昌门巷西侧 17 文庙路30、文昌门巷 23 号 民国 文昌门巷西侧 18 建国路新巷 25 号 清代 新巷北侧 19 东大路 12 号 清代 东大路南侧,文昌门巷与邱厝巷之间 20 东大路 16 号 清代 东大路南侧,文昌门巷与邱厝巷之间 21 东大路 21 号 清代 东大路北侧,文昌门巷与东山巷之间 22 东大路 22 号 清代 东大路南侧,邱厝巷西侧 23 东大路 24 号 清代 东大路南侧,邱厝巷西侧 24 东大路 26 号 清代 东大路南侧,邱厝巷西侧 25 东大路 27 号 清代 东大路北侧,文昌门巷与东山巷之间 26 东大路 29 号 清代 东大路北侧,文昌门巷与东山巷之间 27 东大路 30 号 清代 东大31、路南侧,城二小学西侧 28 东大路 32 号 清代 东大路南侧,城二小学西侧 29 东大路 37 号 清代 东大路北侧,文昌门巷与东山巷之间 30 东大路 40 号 清代 东大路南侧,城二小学北侧 31 东大路 41 号 清代 东大路北侧,文昌门巷与东山巷之间 32 东大路 42 号 清代 东大路南侧,城二小学北侧 33 东大路 43 号 清代 东大路北侧,文昌门巷与东山巷之间 34 东大路 49 号 清代 东大路北侧,东山巷东侧 35 东大路 51 号 清代 东大路北侧,东山巷东侧 36 东大路 53 号 清代 东大路北侧,东山巷东侧 37 东大路 65 号 建国后至 80 年代 东大路北侧32、,东山巷与由义巷之间 38 东大路 67 号 建国后至 80 年代 东大路北侧,东山巷与由义巷之间 39 东大路 69 号 清代 东大路北侧,东山巷与由义巷之间 40 东大路 71 号 清代 东大路北侧,东山巷与由义巷之间 41 东大路 79 号 建国后至 80 年代 由义巷南巷口西侧 42 城二小学 建国后至 80 年代 东大路南侧,林厝巷与邱厝巷之间(4)建议历史建筑 街区内除了上述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已公布历史建筑外,仍有大量保存较好、反映街区特定历史时期发展特征、具有地方建筑特色的建筑,经保护规划认定,推荐 4 处建议历史建筑,详见下表:表 2-10 建议历史建筑一览表 序33、号 名称 位置 时代 1 东大路 2 号 东大路西端 清 2 东大路 155 号 东大路东端 清 3 建设大队仓库 林厝巷东侧 五六十年代 4 文昌门巷 2 号 文昌门巷东侧,城隍庙西侧 清(5)建议传统风貌建筑 除了上述四类建筑,东门历史文化街区内还有大量民国以来的风貌建筑,它们没有以上四类建筑丰富的文化内涵、较好的建筑质量、丰富的古建筑价值,但对于整个历史街区,它们是有机的“血肉”,也集中体现了整个街区的历史风貌特征,且数量较大,是整个历史街区的基础,推荐为建议传统风貌建筑。3、历史环境要素 东门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古井、路亭、景观大树、残墙、防空洞等:(1)古井:1 口,东山34、甘泉井,位于东大路中段,东山巷口对面;(2)路亭:2 处,文昌门巷路亭(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建国东巷路亭;(3)古城墙基址:1 处,位于牛栏巷东端北侧;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11(4)防空洞:1 处,位于蛤蟆巷和东溪之间;(5)景观大树:11 棵,位于赞化宮东侧(1 棵)、兴国寺内(2 棵)、东大路东端东溪岸边(3 棵),其余散布在街区中。(6)残墙:9 处,主要分布在东大路沿线、文昌门巷东侧及建国东巷南侧,多为原建筑损毁后残墙或特色围墙。(7)街头小庙:街区内共有独立小庙 7 处,多分布在主要街巷的街头、巷口及街巷中段等位置。每个小庙均有人供奉香火。(八)现35、状用地潜力分析(八)现状用地潜力分析 规划范围内现状有较多农林用地、三类居住用地,用地平坦,开发难度较低。目前除了需要对部分建筑进行拆迁外,大部分农林用地都可供利用。通过对征地情况以及现状用地的分析,可开发毛用地面积约为 16.01 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 48.46%,主要为农林用地、村庄居住用地(三类居住用地)以及工业用地。(九)现状市政工程设施概况(九)现状市政工程设施概况 1、给水设施现状 规划区现状仅敷设有满足街区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的 DN20DN100 的给水管道,随着历史街区的建设开发和功能布局的更新,现状给水管系统将不能满足生活和消防用水需求。规划区周边李纲东路、建国路、文庙路的现36、状敷设有市政给水管。2、排水设施现状 现状市政无雨水管,地面和现状屋面雨水经过路面散排或排入暗沟或排入菜地、池塘。现状无污水管,内部目前大部分住户污水直接排入排水暗沟或农田、菜地、池塘内。3、电力设施现状 现状供电主要采用杆上变压器,除周边市政道路完成缆化外,供电线路主要采用架空杆线,给供电安全和城市景观造成一定影响。4、通信设施现状 规划区 5G 信号已覆盖,各通信运营商管线存在架空杆线。(十)现状综合评价(十)现状综合评价 1、优势(1)周边自然资源优良 规划临近南临沙溪、东临东溪,对岸坐拥七峰叠翠风景区、二十八曲景区和凤凰山风景区,拥有良好的自然山水格局和景观环境。为组团的发展提供了丰富37、的自然景观资源。(2)地形相对平坦,利于开发建设 规划区内可开发用地平坦,开发难度低,土地开发条件成熟。(3)对外交通便捷 街区西邻建国路,南依李纲东路,街区周边有建国路、新城东路、李纲东路和 304 省道作为外部疏解交通;距离机场仅十公里左右,交通便捷。(4)具有一定商业配套基础 现状已经建设有传统小吃技艺一条街以及建国路沿街商业,已具有一定商业配套基础。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12 2、不足(1)规划范围内尚未进行系统性的建设与整治,整体空间建设无序,未能较好展现历史文化街区的门户形象。(2)交通组织不成系统 规划区内部街巷现状存在断头路、街巷过窄、指向不明38、的情况,影响道路的通达性。(3)自然景观未有效利用 规划区具有丰富的自然景观资源,但目前尚未合理开发利用,与已建成片区的联系较为薄弱。3、挑战(1)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建设方向 规划区内存在较多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形成了东门历史文化街区独特的肌理。在片区开发的过程中,应对片区内的需保留保护的建筑、街巷空间合理修缮、改造。在保障街区原有的格局的同时,提升片区的公共服务水平,打造优质的生活空间。(2)环境品质亟需提升 东门街区景观和生产生活环境品质一般,缺乏绿化和开敞空间,建筑密集,电线电缆乱牵乱搭,不仅对整体风貌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也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另外,东大桥对整个街区产生的割裂和风貌影响不可39、忽视,亟需通过整治改造,植入新元素等,塑造有特色、有品质的空间环境,使东门街区成为沙溪景观带上的新亮点。三、三、上位规划及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相关规划衔接衔接 (一)上位规划衔接(一)上位规划衔接 1、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在编)在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在编)中,本规划区地处三明三大中心城市消费中心之一沙县老城消费中心内。沙县老城消费中心依托沙县小吃文化城及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打造城市级文旅服务及消费中心。以东门历史文化街区为核心吸引点,形成以居住、商业和休闲功能为核心,以旅游、商务接待功能为支撑的城市民俗文化休闲区,结合沙县小吃城、红色文化中心、七40、峰叠翠等景点的共同策划,打造“沙溪魅力带”。2、沙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在编)沙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提出以沙县区全域整体保护为统领,构建“一心,一廊,三片,多点”历史文化保护空间结构,实现对沙县区特色风貌和历史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一廊”即沙溪历史文化长廊,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是长廊中的关键节点之一。同时提出应合理利用文化资源集中区域,鼓励发展文化旅游、文化创意等相关产业,塑造具有沙县区地方特色的魅力空间。风貌方面,重点打造主城山水古韵体验风貌区,着重体现沙县老城区的东门古街区、闽学文化、沙县小吃美食等特色人文景观和分布在沙溪河两岸的十里平流、41、七峰叠翠、凤凰山等自然山水景观,呈现出山水古韵综合体验的风貌特色。交通方面,规划将街区内东大路、文昌门路和建国东路作为城市支路,与本次规划思路有所偏差。建议街区内不设城市道路,保留其街巷功能,以更好实现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13 街区保护。3、福建省沙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沙县城市总体规划对东门的功能定位与发展提出了指引:打造东门老城风貌特色景观区,将沙溪北岸东门片区古街整体保护。在沙溪北岸东门老城区规划有传统特色的滨水商业休闲步行区,重点突出小吃文化、山水文化和休闲特征,反应沙县城市特色。东门片区定位为:以旧城风貌为特色、结合宗教设施形成民俗文化42、休闲区。4、东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东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于 2020 年 4 月报批,是本次控规最为重要的依据。保护规划对街区保护区划、保护要素、用地布局、建筑高度控制、建筑保护与整治措施等方面都做出了控制要求,也是本次规划重点对接内容。(1)保护区划:东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东至文庙路东溪河岸,西至建国路、兴国寺西侧围墙,北至鹰厦铁路线、兴贤坊南侧道路,南至李纲东路沙溪沿岸,总面积约 21.77 公顷;核心保护范围包括两片,一片为东大路两侧传统风貌以上建筑集中成片的区域,另一片为建国东巷两侧传统风貌以上建筑集中成片的区域,面积共计 6.38 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为核心保护范围之外,东至文43、庙路东溪河岸,西至建国路、兴国寺西侧围墙北至鹰厦铁路线、兴贤坊南侧道路,南至李纲东路沙溪沿岸东至东溪沿岸、西至建国路,不包括兴国寺以西部分,南至沙溪沿岸,北至兴贤坊南路及鹰厦铁路南侧,面积约 15.39 公顷。(2)保护要素:保护规划提出了各类保护要素,包括 2 处省保、18 处未定级文物点,42 处历史建筑、4 处建议历史建筑和众多历史环境要素,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本次规划严格按照保护规划要求进行保护。(3)建筑保护与整治措施:将建筑分为修缮、维修、改善、整治改造、拆除重建和拆除不建 6 类。需保留的建筑在本次控规中作为保留用地。(4)用地布局:东大路沿线以商业用地和文化综合用44、地为主,拆除部分不协调建筑留空作为绿地及开敞空间;李纲东路及兴贤坊南侧区域以商住用地为主,提倡用地混合兼容。(5)建筑高度控制:文物、历史建筑为原高控制,东大路沿线及李纲东路沿线控高为7米檐口高与9米脊高;兴县坊南侧区域控高为9米檐口高与12米脊高。其他保留区域保持现有高度。5、福建省闽江上游原中央苏区三明市防洪减灾提升工程规划(2020-2035)沙县现状防洪标准为 1020(重现期/年),未有大中型水库。沙县城区沙溪左岸堤防工程较为完善,右岸已建部分堤防,设计标准为 20 年一遇。规划沙县城区设防标准为:近期 20 年一遇,远期 50 年一遇;沙县乡镇设防标准为 1020 年一遇。(二)(45、二)相关规划相关规划衔接衔接 1、福建省沙县东门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2010)对东门片区的功能定位为:以居住、商业和休闲功能为核心,以旅游、商务接待功能为支撑的城市民俗文化休闲区。规划结构:形成“一街、一带、六片”的总体规划结构。一街:东大路民俗风情街体现沙县民俗、民风特色,打造沙县传统文化特色精品区,成为对外展示沙县传统文化的窗口;一带:滨水景观带充分利用现状,营造层次多变的台地滨水景观;六片:花园洋房住宅区、合院式住宅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14 精品区、综合商业区、安置住宅区、现代花园社区、保留文教片区。四、四、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及原则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及46、原则 (一)规划依据(一)规划依据 1、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 146 号)(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5)福建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 年试行)(6)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的通知(闽建规2017 4 号)(7)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年)(8)三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9)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2002)(1047、)其它相关法规、规范 2、相关规划及资料(1)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在编)(2)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在编)(3)福建省沙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4)沙县东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0)(5)福建省闽江上游原中央苏区三明市防洪减灾提升工程规划(2020-2035)(6)福建省沙县东门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2010)3、其他资料(1)地形测量图(2000 坐标)(2)影像图(二)指导思想(二)指导思想(1)落实上位规划意图,衔接相关规划,与周边地区充分对接,以保证城市协调发展;(2)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突出保护规划的强制性内容,48、突出城市运行基本保障设施的布局,体现公共政策属性,体现公众意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3)合理控制和引导城市各种开发建设活动,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等关系,引导城市合理、有序发展;(4)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加强城市公共开敞空间和景观风貌特色控制引导,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魅力;(5)严格落实城市的刚性要求,充分考虑规划管理实施的弹性要求,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规划原则(三)规划原则 1、保护优先原则 以规划区内各类保护要素保护优先为原则,遵循东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对本区的各类强制性管控,同时保护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49、衡,保证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15 2、区域协调发展原则 从区域协调发展的角度,考虑规划区与老城区在功能定位、用地、交通、景观、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衔接,保证在更大区域范围内规划的科学性与合理性。3、可操作原则 合理结合城区现状用地与功能格局,尊重人文历史因素,使规划成果与发展现状有机契合,突出实施管理中的可操作性,为规划区建设提供可操作的管理依据和城市开发策略。刚性管理与弹性控制相结合,使规划区建设有步骤、按标准,同时兼具动态性,能适应形势的发展要求。4、有限弹性原则 对地块的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及相关控制指标,在保证功能结构合理、空间利用50、适度、控制管理有序的前提下,保留有限弹性的空间,以适应现实发展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五、五、发展综合研究发展综合研究 (一)认知与判断(一)认知与判断 1、保护要求 东门历史文化街区具有独特的街区肌理,空间尺度宜人,建筑类型多样,风貌保存较佳,极具地方特色,是省级第二批历史文化街区。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东门街区的生产生活功能逐渐退化,缺乏发展动力和活力,历史风貌受到现代建设的侵蚀和挤压,保护迫在眉睫。2020 年 4 月,东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通过省政府批复,是控规最为重要的规划依据,本次规划是在街区保护规划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编制。2、发展要求 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51、020-2035)(在编)提出依托东门历史文化街区及沙县小吃文化城,打造城市级文旅服务及消费中心。以东门历史文化街区为核心吸引点,结合沙县小吃城、历史文化街区、红色文化中心、七峰叠翠等景点共同策划,打造”沙溪魅力带“,而东门历史街区打造以居住、商业和休闲功能为核心,以旅游、商务接待功能为支撑的城市民俗文化休闲区。基于上述规划衔接和发展诉求,东门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开发,不应仅着眼于物质遗产的“冻结式”、“博物馆式”的保护,更需关注街区内部延续传承的“人文和传统”方面的内容,为街区注入新的活力,寻求自我更新的发展模式,在微循环的更新演变中最大化保护和展示街区的价值与内涵。(二)目标及定位(二)目52、标及定位 1、规划目标 通过规划技术手段,在保护的前提下提高规划区的土地利用效率,充分整合利用区域资源,使用地布局得以优化,配套设施得以完善,环境景观得以美化,创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魅力历史文化街区。2、规划定位 根据上位规划的总体定位,延续东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定位与要求,依托街区的历史文化资源,植入文化、旅游、商业、休闲等多元复合功能,进一步激发街区活力与魅力,并通过整治环境、完善设施、提升服务增强其自我更新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将规划区打造成为: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16 以文化、商业、休闲、旅游等复合功能为主,具有鲜明沙县文化特色的传统以文化、商业、休闲53、旅游等复合功能为主,具有鲜明沙县文化特色的传统文化活力街区、承载东门历史记忆的公共空间和城市客厅。文化活力街区、承载东门历史记忆的公共空间和城市客厅。(三)发展策略(三)发展策略 为实现以上目标定位,规划提出了四大发展策略。1、保护优先、延续传承 保护传统街巷格局及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等各类保护要素,遵循保护区划要求,严格按照保护规划的保护要求进行控制。2、功能提升、注入活力 遵循保护规划功能布局思路,注入商业、文化、公园绿地等功能进行激活。3、完善配套、强化支撑 根据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划定本规划区归属于东门社区基本单元,按照社区配套要求进行设施完善,同时完善54、旅游相关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4、整治引导、提升品质 根据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提出城市空间形态导引及控制措施,提升街区整体品质。六、六、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 (一)规划规模(一)规划规模 1、用地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约 33.04 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 32.93 公顷,水域面积约 0.11 公顷。2、人口规模(1)保留用地居住人口 规划区内涉及东门社区和东山村部分,根据凤岗街道东门社区服务站提供数据,规划区内现状人口约 4600 人。(2)规划居住用地人口 根据地块规划控制指标,按户均建筑面积 120 平方米、每户 3 人,规划居住用地中可容纳居住人口约 400 人。(3)规划人55、口规模 东门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原住民已大量流失,为了更好地激发历史文化街区活力,保障街区人气,规划将规划区内现有的原住民全部保留,加上规划新增的商住用地可容纳人口,两项合计,本区可容纳居住人口规模约 0.5 万人。(二)用地布局思路(二)用地布局思路 本次规划用地布局在东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最新地形、限制条件和发展要求等因素,对用地布局进行微调,主要包括新增街巷与用地边界的微调、道路线型优化和用地性质的局部调整。(详土地利用规划图)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17(三)规划结构(三)规划结构 总体布局形成“一轴连片、一带多点”的规划结构。一一轴连片:56、轴连片:一轴由建国东巷、文昌门巷和东大路组成,为街区的主要功能轴和展示轴,联系七个小分区,分别为文化休闲区、传统住区(现状保留)、生态住区(现状保留)、传统文化展示体验区、滨水休闲区、民宿体验区和东入口服务配套区。一带多点:一带多点:为沙溪至东溪沿岸滨水休闲带,以及街区内重要展示体验节点。(四)用地布(四)用地布局局 1、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主要包括二类居住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及商住综合用地内的居住部分,用地面积约 11.23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面积的 33.98%,人均居住用地面积约 23 平方米。(1)二类住宅用地 规划住宅用地约 6.55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19.82%。由于规57、划区部分处于三明机场 70db 噪声影响范围内(详现状限制条件分析图),安置区以南不宜再新增居住用地,住宅用地主要为保留的兴贤坊安置区和文昌门巷以西居住区,现状人口约 4600 人,予以保留。(2)商住综合用地 规划商住综合用地约 6.68 公顷,住宅部分约 4.68 公顷,主要布局在李纲东路北侧及安置区南侧,保留建国路东侧现状商住用地。(3)服务设施用地 服务设施用地约 0.45 公顷,包括北门幼儿园和沙县第一幼儿园,依据规划人口和服务半径,保留现状规模已能满足社区的幼儿就学需求。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约 5.60 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58、16.95%,人均用地面积约 11.22 平方米。(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区内的行政办公用地约 0.24 公顷,主要包括东门社区管委会(东门社区服务中心)和东山村村委会两处。利用兴国寺前多层建筑进行整治改造,作为东门社区管委会用地,保留东山村村委会用地。(2)文化综合用地 规划区内文化综合用地共约 1.82 公顷,主要为不可移动文物及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可新建用地。文化综合用地可兼容商业、办公功能,增加用地功能混合性和灵活性。(3)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区内保留 1 处教育科研用地,为沙县实验小学,用地面积约 2.37 公顷,未规划新的教育科研用地。(4)体育用地 规划区内未设体育用地,社区级体育设施59、以附建方式设置。(5)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区内未设医疗用地,社区级医疗设施以附建方式设置。(6)文物古迹用地 规划区内有两处文物古迹用地,分别为兴国寺(虬江试院)和城隍庙,占地面积约 0.54 公顷。(7)宗教用地 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18 保留规划区内的赞化宮、宝严寺用地,迁移闽王庙(东山庙)用地至赞化宮东侧,宗教用地总面积约 0.63 公顷。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约 5.15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约 15.6%,包含商业用地、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和商住综合用地中的商业部分。(1)商业用地 规划商业用地面积约 2.83 公顷,主要60、集中在东大路两侧。(2)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为街区保护规划中规划的国学文化培训用地,位于建国东巷南侧,建国路东侧,用地面积约 0.32 公顷。(3)商住综合用地 规划商住综合用地约 6.68 公顷,商业部分约 2.0 公顷,主要布局在李纲东路北侧及安置区南侧,保留建国路东侧现状商住用地。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约 6.5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约 19.73%,包括城市道路用地(含街巷用地)和社会停车场用地。其中社会停车场用地共 3处,占地面积约 0.8 公顷。5、公用设施用地 本次规划区内不涉及公用设施用地,社区级公用设施以附建方式设置。6、绿地与61、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约 4.54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约 13.74%。其中公园绿地面积 3.96 公顷,广场用地面积 0.58 公顷,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约 9 平方米。(五五)规划用地平衡表)规划用地平衡表 各类用地面积详见“规划用地平衡表”。表格 6-1 规划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用地名称 面积面积(hm(hm)占城市建设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 (%)(%)大大类类 中类中类 小类小类 R R 居住用地居住用地 11.23 11.23 33.98%33.98%R2 二类居住用地 6.55 19.82%R21 二类住宅用地 6.10 18.46%R22 服务设62、施用地 0.45 1.36%R21B1 居住商业综合用地(居住部分)4.68 14.15%A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60 5.60 16.95%16.95%A1 行政办公用地 0.24 0.73%文化综合用地 1.82 5.51%A3 教育科研用地 2.37 7.17%A33 中小学用地 2.37 7.17%A7 文物古迹用地 0.54 1.63%A9 宗教设施用地 0.63 1.91%B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5.15 5.15 15.15.60%60%B1 商业用地 2.83 8.57%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0.32 0.97%R21B63、1 居住商业综合用地(商业部分)2.00 6.07%S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6.52 6.52 19.73%19.73%S1 城市道路用地 5.72 17.31%S4 交通场站用地 0.80 2.42%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0.80 2.42%G G 绿地与广场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4.54 4.54 13.74%13.74%G1 公园绿地 3.96 11.99%G3 广场用地 0.58 1.76%合计合计 33.04 33.04 100.00%100.00%注:规划居住人口约 0.5 万人。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19 七、七、三大设施及64、社区服务设施规划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本规划配套设施控制的重点是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与交通设施、公用设施等“三大设施”及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规模、使用性质、在空间上的具体位置、边界,提出控制要求。规划区规划人口为 0.5 万人,结合沙县区城市总体规划和现状发展情况,将规划区划分归属于东门社区基本单元的一部分,东门社区基本单元完整范围北至鹰厦铁路线,南至沙溪、东至东溪、西至建国路。(一)公共设施(一)公共设施体系规划体系规划 1、公共设施体系分级 本次规划范围较小,按照人口规模和主要城市道路、河道的划分,尚不足一个社区,因此主要布局社区级公共设施,规划区内的街道级设施予以保留65、,不再新增新的街道级及以上设施(上位规划未在规划区内设置新的街道级及以上设施),建议在街区外围设置。保留的街道级公共设施用地控制采用实位控制的方式,社区级公共设施用地部分采用实位控制,部分采用图标控制。2.公共服务设施布置 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不宜设置街道中心,在本规划区内,社区级公共设施结合现状条件基础分散在规划区内,未以社区中心形式集中设置。3.公共设施的分类及控制要求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的通知(闽建规(2017)4 号)以及各设施规范等法规及文件,结合规划确定了各级各类型别公共服务配置项目的规模及位置。公共设施按照使用功能分为八类:教育设施66、医疗卫生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商业金融服务设施。公共设施按照用地控制的服务与经营分为二类。A 类为易受市场力侵蚀的设施,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行政管理、社区服务等设施,以指标控制为主要控制方法。B 类为易受市场力推动的设施,主要包括各类商业服务业设施、金融设施等。在本次规划的公共设施分级当中,A 类公共设施可以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分别以街道级和基层社区级两个级别进行控制。B 类公共设施在街道级以及基层社区级两个级别均以指标控制为主。(二)街道级(二)街道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控制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控67、制规划 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娱乐设施、行政管理与街道级服务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公用设施及商业设施等八类。用地控制采用图标控制与指标控制相结合的方式。由于历史文化街区的特殊性,本次规划区内不再新增街道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仅保留现状的沙县实验小学。沙县实验小学的规模应在上一级分区单元中予以核算,若分区单元中小学有新增或扩建需求,建议在规划区外进行补足,减小对街区的干扰。现状沙县实验小学学生数2351人,设43个班级,存在超班额和生均用地不足的情况。规划按照现状学校用地面积,以班额和生均用地面积达标作为标准(班额45人,生均用地面积9/生),建议沙县实验68、小学设置为48班小学。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20(三三)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管理与服务、医疗卫生、体育、教育、公用设施、商业设施等六类。用地控制采用图标控制与指标控制相结合的方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可不独立占地,结合相邻地块开发与其他项目进行联合建设,具体形式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中细化落实。本规划区属于东门社区,结合现状条件配置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1、社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 规划设置 1 处社区管理与服务站(包括社区服务站与居家养老服务站),位于兴国寺南侧,将现状多层不协调建筑进行改造利用。2、体育设施 69、规划结合东入口广场绿地设置多功能广场及健身路径,结合社区服务站设置社区健身活动室。3、教育设施 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的通知(闽建规(2017)4 号)中的指标,依据人口规模及服务半径,按照“每千人 36 座(沙县区近几年出生率平均约为 12,)、每班容纳 30 座,服务半径 500 米”的要求,规划区内内学龄前儿童为 180 人,需配置幼儿园班级数为 6班。规划区内已有两所现状幼儿园,分别为沙县第一幼儿园,11 班,学生数 437个;北门幼儿园,4 班,学生数 59 人。结合两所幼儿园现状用地面积,以生均规模为参考,建议沙县第一幼儿园班级数缩减至70、 9 班,北门幼儿园近期保留 3 班规模,远期可酌情取消。两所幼儿园已能满足社区幼儿配套需求。4、公用设施 规划设置了一处“三合一”环卫设施(包括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作息站(道班房)、再生资源回收站,位于街区西入口附近),另外单独设置了 3 处公共厕所(分别位于东入口、南入口和东大路中段)、变电室、停车场、避灾点等设施。5、商业设施 规划在各基本单元内设置邻里商业,保障基本生活需求,提供必需生活服务,包括便利店、食杂店、理发店、报刊亭等。表格 7-1 社区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350427-FG01-DM 基本单元(仅规划范围内,不含西北侧建国市场及周边地块)设施类别 名称 用地面积(71、M2)建筑面积(M2)数量(个)所属地块 控制方式 备注 社区管理与服务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含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健身活动室)1037 600-1300 1 124 图标控制 医疗卫生 社区卫生服务站-150-220 1 04 图标控制 商业设施 邻里商业-1 73 图标控制 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 体育 多功能广场(健身广场)400-1 09 图标控制 结合广场布置 健身路径-教育 幼儿园 832-1 116 实位控制 3 班,现状保留 3659-1 119 实位控制 12 班,现状保留 公用设施 公共厕所-30-60 1 04 图标控制 公共厕所-30-60 1 52 图标控制 公共厕72、所-30-60 1 73 图标控制 公共厕所-30-60 1 108 图标控制 合设 环卫工人休息站(道班房)7-20 7-20 再生资源回收点-10 避灾点 200-1 108 图标控制 结合绿地布置 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21(四四)道路)道路与交通设施规划与交通设施规划 道路与交通设施布局根据人口规模、服务半径、旅游人口等进行测算,详细测算见道路交通章节规划内容。规划区内道路与交通设施为社会停车场,用地控制采用实位控制与图标控制相结合的方式。(五五)公用设施规划)公用设施规划 市政公用设施布局根据人口规模、服务半径、工程量、负荷等测算。详细测算见各市政工73、程章节规划内容。规划区内公用设施主要包括电力环网、通信机房、广电机房等,用地控制采用实位控制与图标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六)商业业态(六)商业业态引导规划引导规划 结合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建筑资源,充分展现该片区小吃休闲文化、宗教休闲文化氛围等;同时融入沙县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衍生多种业态,策划丰富的活动类型,达到激发地区活力的目的。(1)商业业态类型选择 休闲娱乐型商业包括聚集人气的商品售卖类、特色小吃、餐吧、酒吧等,着重在于营造热闹的商业氛围,带动人气。地方特色型商业包括地方特产销售、传统集市、传统手工艺展销、休闲餐饮、文化创意工坊、特色民宿、酒店等业态,动静结合,注74、重体验。生活服务型商业服务于当地居民的日用品零售、农贸市场、超市等业态类型。(2)商业业态分布引导 沙溪沿线滨水休闲地带主要布局休闲商业。利用其滨水临路、景观视线良好、可达性高的优势,布局易聚集人气的休闲娱乐型商业业态,如特色小吃、餐吧、酒吧、商品售卖等,带动街区整体氛围。但应注意控制商家的品质,杜绝产品、卫生条件等方面品质过低的商家进驻。东大路两侧主要布局传统特色商业,向北延伸至安置区。其中东大路两侧以小体量集聚的特色商业展销为主,突出体验的多样性,同时结合东大路沿线保留的多进联排式古建筑进行一体化空间打造,联合小体量商业的能力;安置房南侧地带则以高品质休闲商业体验为主要目的。东大路以东区域75、主要布局配套商业,结合东入口区位条件,配备街区所需的住宿、餐饮、旅游咨询服务等业态类型。街区西部主要布局生活服务商业,提供当地居民所需的农贸市场、超市、日常商品销售与服务等业态。(七)展示配套设施展示配套设施规划规划 展示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游客服务中心、游客服务点、商业服务设施、地下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等。(1)在南入口、东入口分别设置游客服务中心和游客服务点,提供接待问询、餐饮服务、礼品售卖、游客休息、医疗、警务、小型银行等服务。(2)东大路两侧及李纲东路一侧设置特色商业服务及宾馆、民宿等。(3)结合兴贤坊南侧更新地块和城二小学南侧更新地块配置地下停车场,在东入口、西入口和南入口分别设置地面停76、车场,东入口和南入口停车场均可提供部分旅游大巴停靠。(4)公共厕所可单独设置,也可结合游客服务中心、服务点、公园广场等公共建筑配置,建筑面积 30-50,规划共配置 3 处公共厕所。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22(5)垃圾处理设施:区域内设置废弃物箱和垃圾压缩站处理废弃物,废弃物箱在区内道路两侧和路口等人流密集地区按照规定间隔设置。(6)城市家具:设置适当数量的休息坐椅、小品景观等,要求符合当地特色。八、八、道路交通系统规划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一)规划原则(一)规划原则 1、以总体规划道路骨架为基础,以用地功能为指引,明确道路功能等级,注重道路网的整体性与弹性,组77、织功能明晰、等级合理、具有一定弹性的道路系统,高效节约利用土地资源。2、干路以继承既有规划为主,理清道路结构、等级功能,形成路网的整体协同,合理交通分流,达到街区保护的目的。3、在保持原有街区格局的前提下对支路、街巷进行适当的功能调整,突出其历史文化氛围,同时提升与城市主次干路的交通联系能力。4、合理配置交通设施,发挥动、静态交通系统的综合效率。(二)道路网规划(二)道路网规划 片区内道路由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构成。(1)主干路 主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是内外交通的主骨架,主要为区间、区域性较长距离出行服务。片区主干路为东大桥和建国路。东大桥对接三明国空、沙县国空和上版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城市主干78、道,兼顾区域交通需求和街区保护要求,建议拓宽为 28米双向四车道,按照远期道路红线(虚线)控制,全线高架穿越规划区。建国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 28 米、22 米,双向四车道,断面型式为单幅路。(2)次干路 次干路作用是提供良好的衔接,均衡交通流,为内部联络干路,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片区次干路为李纲东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 16 米,双向两车道,断面型式为单幅路。(3)支路 支路作为路网的“微循环”系统,主要为两侧地块服务,提供生活空间、公共空间及出入交通功能。支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 12 米、10 米,双向两车道,断面型式为单幅路。表 8-1 规划道路一览表 道路 等级 道路名称 红79、线宽度(m)道路长度(km)横断面形式 备注 主干路 东大桥 28 0.31 3.5(人)+3.0(非)+7.5(机)+7.5+3.0+3.5 全线高架 建国路 22 0.21 3.5(人)+3.5(非)+8.0(机)+3.5+3.5 单幅路,双向四车道 次干路 李纲东路 16 0.84 3.0(人)+10.0(混)+3.0 单幅路 支路 12 米支路 12 1.43 2.5(人)+7.0(混)+2.5 单幅路 10 米支路 10 0.25 2.0(人)+6.0(混)+2.0 单幅路 注:1、当道路处在规划边界上,且同时服务两侧用地时,道路长度按其总长度 50%计。2、上表的“道路横断面形式”80、一列中,“人”指人行道,“非”指非机动车道,“隔”指机非隔离带,“机”指机动车道,“混”指混行车道。(3)道路指标 规划道路用地面积 5.7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7.31%。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23 表 8-2 道路指标表 道路等级 道路长度(km)路网密度(km/km2)主干路 0.52 1.57 次干路 0.84 2.54 支路 1.68 5.08 合计 3.04 9.20(三)慢行(三)慢行交通交通规划规划 慢行交通是一体化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交通性步行通道及独立性休闲廊道。前者依托区内道路布置,满足日常生活出行需求,规划在道路横断面设81、计中,充分考虑了慢行通道的设置,通行空间符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相关规定。后者结合历史文化街区景点旅游线、公园绿带(如滨水景观带)及公共开敞空间设置,将山水风光有机串联,注重沿线景观营造和休闲设施配置,使宾客有良好的视觉效果,达到移步换景、步移景异的境界,规划区重点打造历史文化街区及沿溪休闲廊道。历史街区内以街巷为依托形成慢行路线,通过李纲东路人行横道联系,直接连通滨江空间,形成整体连续的慢行系统。人行横道可在图案、颜色等方面增加趣味性,强化慢行空间界定。图 8-1 人行横道形式示意(四)交通设施布局规划(四)交通设施布局规划 1、公共停车场 本片区停车需求主要考虑机动车停车位的安排,规划形成以配82、建停车为主体,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供应体系,满足一车一位的基本停车需求。公共停车场按两种类型配置,共设 6 处,共 410 个泊位。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 20%。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1)用地控制类:该类社会停车场共布设 3 处,规划控制 250 个泊位。(2)泊位配建类:配建停车场主要结合商住用地布置,结合地块同步配套建设,共计 3 处,合 160 个泊位。该类停车场形式不拘一格,可采用地下(半地下)车库、多层机械车库或停车楼等,但应集中布置。遵循集约使用土地原则,公共停车场宜鼓励与建筑、广场、83、绿地相结合,采用地下场(库)或立体停车形式。地面停车场提倡采取生态停车场模式,增加绿地空间。九、九、竖向工程规划竖向工程规划 (一)(一)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1、统筹兼顾,与用地布局、防洪排涝、排水工程相协调,解决好雨水、污水排放,满足管线敷设、防洪排涝的要求;2、道路竖向规划应与平面设计相结合,符合现行道路技术规范,又要与路侧用地高程相协调,与控制点高程相衔接;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24(二)(二)总体控制总体控制 1、防洪排涝标准 规划区防洪标准采用 50 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 20 年一遇。2、规划思路 规划根据用地布局,按规划涝水位推算道路规划控制高程,84、在此基础上结合道路高程、地形条件,确定地块控制高程。3、设计控制要素(1)道路纵坡控制 干路纵坡不宜超过 5.0%,支路纵坡不宜超过 6.0%,交叉口坡度不超过 3.0,道路最小纵坡为 0.30。(2)桥梁高程控制 按河段规划设计水位,增加不小于 0.5 米安全值,预留桥梁结构高度推算桥面高程。(3)场地高程确定 地块规划高程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 0.20 米以上。场地自然坡度小于 5.0时,采用平坡式地面形式,场地自然坡度大于 5.0时,采用混和式地面形式。(三)(三)竖向工程设计竖向工程设计 延续现状干路标高。片区其它道路规划设计标高为 108.6114.0 米,道路的最大纵坡 85、1.37%,最小纵坡 0.3%,交叉口最大纵坡 3.0%。规划区地块规划标高为 109.5111.5 米。十、十、绿地系统规划绿地系统规划 (一)规划原则(一)规划原则 生态原则:充分利用自然生态资源,尊重原生自然生态环境;共生原则:人工绿地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共生;均布原则:公共绿地按照各自服务半径均匀分布;网络原则:各种绿地相互连成网络。(二)规划目标(二)规划目标 增加规划区内部的绿化空间,结合现有绿化资源,形成空间收放有致的良好街区环境。(三)绿地系统(三)绿地系统 规划区南临沙溪,东临东溪,对岸七星叠翠环抱,形成“亲山近水,蓝绿串联”的城市绿意空间。规划结合保护规划,在街区整治改造、拆86、除风貌不协调建筑后留出公园、街头绿地、广场等绿化开敞空间,按照百米见绿的原则,形成由街巷、滨江绿带等线性空间串联起的点、线、面绿地景观体系。其中东大路沿线绿地和开敞空间最为密集,以小规模绿地为主;规划区西部保留的田园景观保留提升为街区西入口公园,延续田园景观风貌。(四)绿地构成(四)绿地构成 规划区绿地系统主要由滨水绿地、公园绿地和广场组成。街头巷尾中未在用地上予以表达的小广场、小游园、小庭院等,均为绿地系统的构成部分。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25 1、滨水绿地。在沙溪、东溪水系两侧,控制 10 米-30 米宽的自然河岸带。2、公园绿地。规划区内,结合现状开敞空87、间和街区整治改造拆除用地,按照布局均衡的原则设置公园绿地。3、广场用地。广场用地主要布局在街区入口处和重要公共建筑附近,如东入口广场、南入口广场和城隍庙东侧广场等。十一、十一、城市空间形态指引及控制城市空间形态指引及控制 (一)总体思路(一)总体思路 规划区位于沙县老城区,包含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是沙溪沿线保留下来的唯一一个历史文化街区,也是沙县历史发展的重要载体和见证地,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与物质文化遗产。城市空间形态指引及控制将为规划区的重要界面、公共空间、建筑风貌以及重要片区的建设控制引导提供主要依据与基本原则,目的是有效地延续东门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风貌,营造沙县小吃文化、民俗文化、宗教88、文化等文化传承与体验的空间氛围。规划区保留了原住民,延续了社区功能,需保护和发展并重,不仅要对街区进行修缮整治,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居民对现代居住生活的诉求,打造服务当地居民生活的空间。本次规划在保护的前提下,梳理内部空间及街巷体系,拆除部分建筑进行留绿留白,增加街区开敞空间;在不破坏保护建筑及街区肌理的前提下,对部分街巷进行适当拓宽,以满足消防及通行需求;另一方面,规划充分利用保留建(构)筑物及历史环境要素进行整合提升,塑造城市界面。在不破坏历史文化氛围的基础上,提出适宜植入的功能业态,实现历史文化街区的再生与延续。本次城市设计指引所控制要求的内容还包括建筑外立面、道路、空间肌理、街道家具、围墙89、以及古树名木等。(二)景观空间结构(二)景观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点、线、面网络化的景观空间结构。规划区内的节点空间作用因区位不同而有所变化。在出入口位置的节点空间,应结合入口功能配套统筹设计,如集散广场、停车空间、标志空间等;街巷中点缀的节点空间,应考虑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及其自身四至界面的形象,重视人视范围的景观打造等。街巷空间是线性空间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景观空间系统的联系网络。街巷空间一方面应注重营造收放有致的空间体验,一方面也要兼顾街巷立面的视觉体验。面状空间比节点空间规模相对更大,如街区西入口公园,东入口广场等。面状空间的打造更需注重空间的变化及景物的设置,挖掘空间的故事,如历史上的人90、文背景或规划植入的故事等。加强行走、休憩、观赏的联系与变换,增加体验的趣味性和丰富性。(三)空间层次及高度控制(三)空间层次及高度控制 规划区南面沙溪,东临东溪,北靠高台,规划应重点保护这种枕皋面水的空间格局,以及规划区与仙洲半岛、七峰叠翠隔江相望的空间关系;延续并提升街区西北部倚靠高地的景观风貌;保护建筑、街巷、山水田园和历史环境要素及其之间相辅相成的空间层次及空间关系。根据街区保护规划的要求和空间景观综合分析,结合功能布局和开发强度,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26 确定规划区的高度控制。详见单元划分及规划管理控制中的高度控制章节。(四)城市设计导引及控制(四)91、城市设计导引及控制 1、开敞空间 本规划区的开放空间重点为街区内部的公园、广场、街巷及滨水区域。意在通过这些规模不一、形态不同的公共空间的整体打造,提升整个片区的空间品质。2、景观视廊 东大路东端历史上为古城东门迎恩门,往外为东溪,规划控制东大路望向东溪方向的景观视廊,保证视廊通畅不受遮挡。视廊两侧建筑高度按照檐口高度不超过 7 米、脊高不超过 9 米进行控制。3、街区入口 街区主要出入口建议设置为文昌门巷南入口、文庙路东入口和建国新巷西入口三个,配置停车等配套和入口开敞空间,设置标识系统。4、重点界面 规划区内的重点界面包括东大路、李纲公路、东大桥、建国东路、沙溪、东溪和其他保留的历史街巷两92、侧界面。(1)东大路 东大路是唐代时的官道,沿线现存较多明清时期的古民居,文物、历史建筑及历史环境要素众多,两侧支巷密集,尺度、风貌均保存较好,是街区中历史风貌保存相对较好的区域。但由于搬迁后年久失修,东大路沿线民居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损毁,部分已被完全拆毁,而后期修建的建筑多风貌不协调,亟需保护和控制引导。对东大路两侧界面的设计引导,一方面在于恢复肌理,修缮传统风貌以上建筑、整治提升其他需保留建筑,植入适宜功能进行激活;一方面在合适的节点设置开放空间和绿化,以街巷串联,形成串珠式的公共空间体系,增加东大路界面的丰富性和体验感。(2)李纲东路 李纲东路北面街区,南临沙溪,与七峰叠翠隔溪对望,视野开93、阔,同时是街区重要的到达交通线路,重要性可见一斑。李纲东路南界面基本完成整治提升工作,界面形象较好;北界面现状几处小高层建筑风貌与街区不甚协调,虽然底层已部分整治,但建筑高度和体量难以忽视,因此规划远期按照拆除更新进行控制,织补建筑应符合街区原始肌理。其他建筑应按照保护规划类别进行保护与整治提升。另外,对于街区与李纲东路的高差问题,也应在景观上进行统筹考虑。(3)东大桥 东大桥南北横贯街区,是连接沙溪两岸不可或缺的交通线,但从现状情况而言,东大桥对街区是一个消极的存在,不仅在空间上分割了街区,视觉上也造成了堵塞。为了使这种消极转变为积极,规划将东大桥以藤蔓植被覆盖等方式进行外观的美化提升,同时94、,利用桥下 10 米空间分隔为两层,在五米标高上增加步行平台作为东大桥人行空间的补充,与同标高上的铁路公园连接形成连续的步行空间,以空间参与互动的形式削弱东大桥的割裂感。在关键节点,如与东大路的交汇处设置了眺望平台,眺望街区的第五立面,桥下可适量布局停车场。5、道路景观 通过道路断面形式、绿化种植以及周边地块建筑围合等要素的不同变化形成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27 不同风格、个性的道路景观,道路侧景要求道路两侧的建筑界面有一定的呼应。6、标识系统 为了突出环境特征,避免视线上的杂乱和对城市风貌的破坏,广告安置不应破坏原有的建筑空间感觉和建筑立面。沿干道两侧的多层95、建筑可安置造型简洁,具有设计感的广告牌,与建筑主体风格一致。严格限制户外广告的设置区域位置,禁止在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等保护建筑上设置任何广告,传统风貌建筑上的广告和招牌不得影响建筑外观的完整性。户外广告和招牌的造型、材质、色彩和体量等元素应与传统风貌特色保持协调。本区的广告与建筑标识物的设置应遵循下列原则:统一规划,不可影响建筑物及公共环境的景观效果;采取地区特色鲜明、使用效果更高的标识物;注重公共空间的视觉质量;保证行人和机动车驾驶者的安全。与周边地区规划建设相协调。7、建筑设计指引(1 1)建筑肌理)建筑肌理 建筑肌理应符合东门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肌理,同时满足建筑的出入口交通组织。在此基础96、上,满足当地的气候条件要求。(2 2)建筑风貌)建筑风貌 1)文物、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风貌控制要求 针对建筑风貌良好、质量较好、保护价值较高的建筑,应对破损部分进行原样修复与改善;对风貌较好、质量一般或略差的传统风貌建筑,应恢复已经损坏的部分,保持原风貌特征。对于需要拆除的风貌建筑应当进行严格控制,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拆除的,应当尽可能保留风貌建筑的立面、构件和其它建筑元素,保持原有的平面格局和空间形态。在风貌控制过程中,应当注重保留文保、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在高度、体量、肌理、屋顶、立面、材质、色彩和细部等元素的基本特征。新建、重建、改建、扩建建筑应与之相协调。2)其他建筑控制要求 与传统97、风貌相协调建筑应在色彩、材质等方面进行提升,拆除风貌不协调的搭建部分,使之融入街区整体风貌。建筑基地的改建、重建或拆除活动必须满足规划控制要求,确保与历史风貌相协调。重点整治包括危棚简屋、违章建筑、以及在体量和高度(4 层及以上)方面对于历史文化风貌影响较大,只有通过改建、重建或拆除方式才能消除消极影响的建筑物。该类建筑基地的改建、重建或拆除活动必须满足规划控制要求,并确保与历史文化风貌基本一致或协调。对于无法拆除的影响总体风貌的现代建筑,应当在建筑色彩、立面材质、屋顶形式等可整治方面进行总体控制,尽量减少对街区整体风貌的影响。建议将规划范围内的每一个建筑立面分解成屋顶、墙体、门窗和细部装饰等98、要素,进行如下的现状评价和整治措施的细分。门、窗 质量较好且符合风貌要求的;完全保存。框架较好,表面破旧,色彩脱落严重;保留框架,修缮破旧部分,补刷油漆。框架尚好,但结构松动,局部被破坏,尚且能用;保留框架,重修。破损严重,几乎不能利用,或开启位置形式严重破坏风貌;按历史原貌和风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28 貌要求重新设计。大部分或整体不符合风貌要求,其中包括色彩、材料(铝合金、大玻璃)形式等;按风貌要求局部改造或全面更新设计。墙体 墙体完好,保持有传统的特色;完全保存。墙体较好,墙面粉刷脱落较多;表面修整。墙体部分破损,墙面脱落剥蚀严重,或多处被改动,但基本风99、貌还在;刮掉原有墙面全面整修。墙体倾斜,部分被拆除,破坏严重;拆除,按风貌要求重新设计。墙体已经被任意修改,完全不符合风貌要求,或严重影响风貌的墙体;保留建筑结构框架,墙体重新设计。屋顶 现状完好,符合风貌要求;完全保存。现状尚好,少量瓦片松散,檐口、屋脊有少许破损;修缮。大部分瓦片松散,有相当部分已经被破坏,檐口、屋脊部分破损,屋面渗漏;利用原有屋架,翻造传统屋面。屋顶已经被严重破坏,或被其他简易材料所替代;重新设计。影响风貌的屋顶(平顶或其他屋面材料的坡顶)保留原形式,拆掉屋顶,换以黛瓦屋面,对平顶可增加檐口坡顶,按风貌要求局部改造。细部装饰 东门历史文化街区的建筑立面细部装饰主要是指附属100、于门窗、墙体和屋顶的栏杆、瓦当、柱础、山花等,其整治主要遵循延续原有历史风貌和保持街区风貌特色的原则,按照门窗、墙体和屋顶的整治分类措施来进行。3)建筑外立面附加物控制要求 空调机位 建筑外立面安装支架和相应的装饰构件的位置应统一进行设计,空调机及安装构件的位置应与建筑立面构图特征相符合,遵守建筑立面的色彩或材质控制要求。遮阳蓬 三层及以下建筑物主要控制面上禁止设置遮阳蓬,如安装遮阳设施,可采用沙县地方以帘席遮阳等传统形式,整体风貌、材质和色彩等应与建筑物立面风格相匹配。晒衣架 院落住宅(包括历史建筑和其他建筑)应尽量避免在沿街可视的建筑立面范围内设置晒衣架,可布置在内部庭院中,形式不做要求。101、多户合住的带庭院住宅,如没有条件在庭院内设置晒衣架,确须在建筑立面上安装晒衣架,应以每栋建筑为单位,统一晒衣架位置、形式和安装方式,与建筑物外观形式匹配,由相关部门或单位统一安装。(3 3)改造改建、更新建筑与相邻建筑的衔接处理)改造改建、更新建筑与相邻建筑的衔接处理 1)改造改建、更新建筑与古建筑之间衔接 改造改建、更新建筑的建筑高度、屋脊线走向应与相邻的保留建筑相协调,建筑布局要充分结合场地的历史要素遗迹(石阶、天井等)等环境要素进行设计。新建建筑应在比例和尺度上进行协调,并联系每个保留地块,加强东大路沿街界面的连续性,强调新旧建筑的视觉协调和过渡。在建筑进深方向紧邻古建筑的,改造改建、更102、新建筑的院落进深应与古建筑的院落进深与天井形态相呼应;建筑控制高度应与相邻古建筑的高度相呼应,形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29 成起伏有序、优美的建筑轮廓线,不宜出现明显垂直高差。改造改建、更新建筑与相邻建筑之间应保持合理的日照间距,其中按照原位置、原高度、原面积、原体量进行改建或重建建筑的建筑间距不得小于原有的建筑间距。2)改造改建、更新建筑之间衔接 更新建筑之间在面宽方向相邻的,提倡共用山墙,屋脊线走向应形成韵律变化。8、夜景照明 路灯照明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不宜过于明亮,保持其静谧、宜人的特点。在重要街道界面处的历史建筑(包括围墙)的照明宜采用泛光照明,103、照度和色彩应与建筑风格保持一致,建议采用照度较低的暖色调泛光照明。(1)合理处理好古建筑单体、建筑群体与周边环境夜景的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使其协调统一,展现城市的文化底蕴和特色,营造富有魅力的光环境。(2)避免光污染:灯光的投射方向及选择的灯具应防止产生眩光,减少外溢光、杂散光。所有照明设施应隐蔽,既考虑照明效果,又兼顾白天的观瞻。(3)小面积投光照明:使用光纤、LED 照明灯,具有灯具功率小、外观尺度小、灯表面温度低等特点,易于安装。可突出建筑物的局部,利用光影、明暗的变化凸现建筑物的特点。(4)轮廓照明与投光照明相结合:采用 LED 点状光源、侧发光光导纤维和光导管、或其他现状发光灯勾勒建筑104、物外轮廓;利用投光灯体现建筑立体光效;既表现了建筑外观美,又突出历史建筑的细部。十二、十二、单元划分及规划管理控制单元划分及规划管理控制 (一)用地分类及地块划分(一)用地分类及地块划分 1、用地分类标准 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标准以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为依据,规划用地性质以中类为主、小类为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公用设施细分到小类。2、单元及地块划分原则 由于本次规划范围较小,规划人口 5000 人,结合沙县区城市总体规划和现状发展情况,将规划区划分归属于东门社区基本单元的一部分,东门社区基本单元完整范围北至鹰厦铁路线,南至沙溪、东至东溪、西至建国路。(1)105、基本单元 结合社区的辖区界线,合理的公共设施服务半径,有明确的四至及围合界线。划定以居住功能为主导的基本单元时,宜对应适宜的人口规模,综合考虑行政社区的辖区界线及社区服务设施配置要求。基本单元可根据用地功能及现状实际情况,适当增减单元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划定以非居住功能为主导的基本单元时,可视实际情况确定单元规模。本次规划在在综合考虑片区内人口规模、配套设施的服务半径以及主次干道完整性的基础上进行基本单元划分,划分为 1 个基本单元。(2)规划地块 保证城市支路网整体性,地块用地性质完整性,与土地使用权属和基层行政界线相协调,满足规划实施管理和分期、分块建设要求。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106、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30 根据开发方式和管理需要,在原基本单元范围内,对地块进行合并、细分和切分。3、编码体系 本次规划编号体系按照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的要求,按照总体规划对组团和片区的划分,兼顾行政辖区界线,规划区编码体系由四级 11位码构成,即 城区码:350427 分区单元码:350427-FG01 基本单元码:350427-FG01-DM 地块码:350427-FG01-DM-01、350427-FG01-DM-02、350427-FG01-DM-126(二)控制指标体系(二)控制指标体系 规划区的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规定性指标必须遵照执行;指导性指107、标为参照执行,可视地块具体情况予以增减,必要时,也可作为规定性指标提出。1、规定性指标 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红线后退距离,建筑限高,停车泊位及其它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2、指导性指标 居住人口密度,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色彩要求,其它环境要求。(三)单元控制(三)单元控制 使用功能控制基本单元的主导用地性质;容量及开发强度控制居住人口数量、净用地面积、平均净容积率以及各类用地的建筑总量上限等;各类用地绿地率、建筑密度上(下)限、建筑高度指引及停车泊位、建筑退界、出入口方位等控制要求。其它控制要求景观风貌控制、建筑控制与引导、交通引导和调控、地下空间开108、发利用等。(四)地块开发控制(四)地块开发控制 1、开发强度 土地开发强度涉及建设容量、环境容量、交通负荷能力、土地经济收益和功能需要等多方面的因素。由于规划区大部分属于东门历史文化街区,街区范围外的少量临近区域也属于协调区,因此规划充分解读已批保护规划的管控要求,作为本次土地开发强度的依据。规划区内的可开发用地,整体控制为低强度开发,以塑造良好的街区空间环境。规划通过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两项指标来控制土地开发强度。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科学制定本区各地块的开发强度及各项指标要求,以便对本区建设开发进行有效的规划管理与控制。具体指标详见地块控制指标表及规划分图则。2、高度控制 109、严格遵循东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要求,将高度控制分为 5 类: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31 1、原高度控制区 主要针对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建议历史建筑和建议传统风貌建筑,在修缮和维修的过程中保持原有的高度。2、7 米檐口高与 9 米脊高控制区 除原高控制区外,东大路沿线以及西侧保留的传统住区、李纲东路沿线区域,新建及改建建筑按照檐口高度不超过 7 米、脊高不超过 9 米进行控制。3、9 米檐口高与 12 米脊高控制区 街区北侧靠近兴贤坊的区域,按照檐口高度不超过 9 米、脊高不超过 12 米进行控制,作为街区与兴贤坊的过渡区域。4、保持现有高度 建国路、李纲110、东路及兴贤坊等建设控制地带边缘保留用地,按照保持现有高度进行控制,在立面整治上进行引导。5、开敞空间 绿地广场及停车场用地按照开敞空间进行控制。另外,若恢复历史地标,其高度可按史料记载,并经专家论证。建筑高度控制分布详见“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3、建筑间距 考虑到东门历史文化街区内存在大量保留建筑,为更好地进行保护,原则上整体更新的地块对于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采取退让 1 米的控制要求;部分穿插在保留改善地块内部的可更新地块,可在后续具体设计中,结合保留建筑改善措施,进行整合,做好保留建筑的结构维护,可不做退距,保持街区的传统肌理。4、建筑退让 为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街巷空间尺度111、,原则上对保留街巷采取建筑不退距的控制要求,保持原有街巷尺度,只对城市道路退距。城市道路退距根据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退让。(五)用地控制方式(五)用地控制方式 1、实位控制 对地块的位置、边界、建设规模、设施控制要求作出规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在图则中用实线划定。若特殊情况确须更改的,必须经过相应的调整、论证及审查等程序。2、图标控制(1)在图则中用实线划定加图标标注。对地块的功能、规模及设施要求不得做出更改,但其边界可做变动,在满足服务半径和相关控制要求(交通、日照、消防、安全、用地权属等条件)的前提下,可在同一个基本单元内适当位移性。(2)在图则中仅用图标标注。在确保设施112、功能和规模的前提下,可结合相邻地块开发与其他项目进行联合建设,不独立占地,以集约使用土地。3、指标控制 进行指标控制的设施,其建设控制要求以规模指标的形式予以确定,对位置、边界形状不进行空间落地,但需确定指标落实的空间范围,在进行下位规划编制时必须在确定的空间范围内落实相应指标。在图则中用指标标注。4、条文控制 针对单元、地块规划内容的控制要求和特殊规定,在图则中用条文形式表达。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32(六)土地使用兼容性(六)土地使用兼容性 东门历史文化街区处于沙县老城核心地段,历史用地功能呈现出多元混合的特征,单一的用地功能限定不利于发挥其最好的价值。因113、此本次规划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对用地性质进行明确,同时根据土地实际使用的主要性质或规划引导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分类,参考福建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的附表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通过用地兼容性一览表进行控制引导。用地功能以延续街区风貌、保持街区活力为原则,部分用地允许功能兼容性,用地兼容性控制同时应符合以下原则:涉及保护公共利益、生态环境和保障城市安全的用地应严格控制,保障其必需的用地规模,不得占用或随意变更;在可兼容范围内,按公益性优先的原则进行兼容。十三、十三、重要控制线规划重要控制线规划 规划区涉及重要控制线中的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城114、市紫线、道路红线。道路红线控制详见“道路交通系统规划”章节。(一)城市绿线(一)城市绿线 1、城市绿线划定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国土部门等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绿线的划定。本次规划的绿线范围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地等。鉴于历史文化街区空间格局与肌理的特殊性,为体现规划刚性和弹性有机结合,建议东大路沿线绿地布局可结合实施优化调整,但绿地总量不得减少,为规划实施预留弹性。2、城市绿线管理 根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12 号),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按照办法115、的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包括近期建设规划)层次的绿地系统规划,应当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各类绿地,确定绿线范围。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沙县的实际情况,规划提出下列基本要求界定城市绿地和划定城市绿线。同时应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加强对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1)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或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在规划划定的城市116、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法规辅助实施。(二)城市蓝线(二)城市蓝线 1、城市蓝线划定 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本次规划确定需要保护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体,划定城市蓝线,并明确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的要求。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33 规划区蓝线为江河蓝线:沙溪、东溪。城市蓝线划定遵循以下原则:(1)确定需要保护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体,蓝线是以上水体的控制线,有堤防的水体蓝线为堤防堤顶临水一侧边线,无堤防的水体蓝线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最高洪水位时水边线117、。(2)控制范围包括蓝线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2、城市蓝线管理 1)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2)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3)需要临时占用城市蓝线内的用地或水域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临时占用后,应当限期118、恢复。(三)城市黄线(三)城市黄线 1、城市黄线划定 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包括:(1)城市公共汽车首末站、出租汽车停车场、大型公共停车场;城市轨道交通线、站、场、车辆段、保养维修基地;城市水运码头;机场;城市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城市交通广场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2)取水工程设施(取水点、取水构筑物及一级泵站)和水处理工程设施等城市供水设施。(3)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站、垃圾码头、垃圾堆肥厂、垃圾焚烧厂、卫生填埋场(厂);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和修造厂;环境质量监测站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4)城市气源和燃气储配站等城119、市供燃气设施。(5)城市热源、区域性热力站、热力线走廊等城市供热设施。(6)城市发电厂、区域变电所(站)、市区变电所(站)、高压线走廊等城市供电设施。(7)邮政局、邮政通信枢纽、邮政支局;电信局、电信支局;卫星接收站、微波站;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城市通信设施。(8)消防指挥调度中心、消防站等城市消防设施。(9)防洪堤墙、排洪沟与截洪沟、防洪闸等城市防洪设施。(10)避震疏散场地、气象预警中心等城市抗震防灾设施。(11)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城市黄线的划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与同阶段城市规划内容及深度保持一致;控制范围界定清晰;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本次规划区内的黄线包括:120、社会停车场。2、城市黄线管理 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贯彻安全、高效、经济的方针,处理好近远期关系,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分期有序实施。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34 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1)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3)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4)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121、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迁移、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四)城市紫线(四)城市紫线 1、城市紫线划定 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本办法所称紫线管理是划定城市紫线和对城市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划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紫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建筑物、构筑物和其风貌环境所组成的核心地段,以及为确保122、该地段的风貌、特色完整性而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地区。(2)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建筑本身和必要的风貌协调区。(3)控制范围清晰,附有明确的地理坐标及相应的界址地形图。(4)城市紫线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划定,依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2 2、城市紫线管理、城市紫线管理 本规划城市紫线范围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东至文庙路东溪河岸,西至建国路、兴国寺西侧围墙,北至鹰厦铁路线、兴贤坊南侧道路,南至李纲东路沙溪沿岸,总面积约 21.77 公顷。城市紫线管理需符合东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相关要求,同时遵循以下条款:(1)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123、开发;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2)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新建或者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修缮和维修以及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性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124、3)城市紫线保护区范围内不允许随意更动及改变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并按国家有关法规对保护单位进行有效的维护、修缮和管理。保护区范围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在城市紫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4)城市紫线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不得进行对历史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35 大面积改建;不得修建破坏文物古迹集中区传统风貌的125、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工程建设时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5)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新建或者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修缮和维修以及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性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6)对于违反城市紫线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严格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执行。十四、十四、市政工程规划市政工程规划 市政设施的规划本着以保护为主、合理开发的规划目的,遵循以下原则:1、应地制宜,合理地选择排水体制,对于较窄的街巷采用合流制,较宽的街巷采用126、分流制。2、市政设施规划时应尽量保持古建筑风貌,同时应保证市政设施的顺利建设。3、选择国内外先进、可靠、高效、运行管理方便、维修简便的设备和施工技术。4、考虑近远期结合,合理安排规划的实施,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污水排放问题。5、与各专业相协调,从实际出发,落实市政规划与各有关规划之间的关系,做到协调统一。6、充分考虑和吸收相关规划的成果要求,作好各专业之间的配合工作,使得各规划之间均衡发展,协调配套,重点做好与沙县防洪排涝规划、规划区周边市政道路现状管线的协调,吸收其成果和经验,并使本规划的重现期、水量等与之相互匹配。(一)给水工程规划(一)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指标及用水量预测 给水用水量采用127、规划分类用地法测算水量。表 14-1 用水量预测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合计 大类 中类 小类 面积(hm)用水量指标【m3/(hm2.d)】用水量(m3/.d)R 居住用地 11.25 R2 二类居住用地 6.55 R21 二类住宅用地 6.1 50 305 R22 服务设施用地 0.45 30 14 R21B1 居住商业综合用地(居住部分)4.7 50 235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61 A1 行政办公用地 0.24 50 12 A2 文化设施用地 1.83 50 92 A3 教育科研用地 2.37 A33 中小学用地 2.37 50 119 A7 文物古迹用地 0.54 50 128、27 A9 宗教设施用地 0.63 50 32 文化综合用地 1.64 50 82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5.16 B1 商业用地 2.83 50 142 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0.32 50 16 R21B1 居住商业综合用地(商业部分)2.01 50 101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6.52 S1 城市道路用地 5.72 10 57 S4 交通场站用地 0.8 20 16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0.8 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36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4.5 G1 公园绿地 3.92 10 39 G3 广场用地 0.58 合计 33.04 用水量小计 129、1286 1286 未预见用水量 按按 10%10%计计 129129 最高日总水量 1415 1415 根据以上计算,规划区内用水量为 1415m3/d。采用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校核,规划区内规划人口 5000 人,则人均综合用水量为 280L/(人.d),满足规范(250420)L/(人.d)标准。2、水源 根据福建省沙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沙县规划远期共有四座水厂,其中一水厂规划规模为 2 万 m3/d,二水厂规划规模 1 万 m3/d,三水厂规划规模为 2.5 万 m3/d,四水厂规划规模为 15 万 m3/d。四座水厂互联互通,成环网布置。本规划区由沙县统一供水管网供水,130、具体来说规划区周边的李纲东路、建国路、文庙路的现状市政给水管接入规划区供水。3、管网布置 小街巷的管道布置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第一,满足居民的生活用水要求;第二,满足消防时用水要求。规划区周边市政路上现状都设置有给水管,故各条小街巷从现状市政给水管接入以满足其附近地块的用水要求。根据室外消防水量应由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最大建筑确定。给水管和消防管合建,规划在小街巷敷设 DN150 给水管,并在给水管道上设置消火栓,保护范围能够覆盖整个规划区。管网布置详附图。保护区内根据厕所灯用水点的实际位置,从规划的 DN150 给水管连接给水支管。(二)排水工程(二)排水工程规划规划 1、排水体制 规划采用完全分131、流制排水体制,最终将污水送入市政污水系统,将雨水就近排入沙溪中。因区内部分巷坊比较狭小,为减小巷内管道埋深,雨水采用雨水边沟(暗沟)收集排放。2、雨水规划(1)设计参数 a、雨量计算及参数确定 本控规位于三明市沙县,采用三明暴雨强度公式:904.0)565.19()lg551.01(218.5453tPq(L/s.ha)P设计重现期,一般地区采用 2 年,重要地区或重要干道采用 2-3 年。t集水时间,t=t1+t2,t1地面径流时间,采用 515 分钟;t2管内流水时间。雨水量计算公式 Q=.q.F 其中:Q雨水设计流量(l/s)径流系数 取=0.7 q设计暴雨强度(l/s.ha)F汇水面积132、(ha)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37 b、均匀流管渠计算及参数确定 排水管渠计算公式 V=1/n.R2/3.I1/2 其中:V流速(m/s)R水力半径(m)I水力坡降 n粗糙系数:混凝土管取 0.013,塑料管取 0.009。(2)雨水管网规划 规划区位于沙溪北侧,东溪西侧,规划区内雨水经雨水边沟收集后通过雨水管横穿李纲东路和文庙路,最终汇入沙溪和东溪。雨水边沟及雨水管布置详雨水工程规划图。3、污水规划(1)污水量的计算 规划区内最高日给水量为 1415m/d,生产生活用水量和未预见用水量为1319m/d,,取日变化系数为 1.3,污水转化系数为 0.9。经计算133、,污水量为1271*0.9/1.3913m/d(2)污水管网规划 规划区南侧李纲东路现状有 D600 市政污水管;规划区内各小街巷通过 D160D300 污水支管收集后,往南排入李纲东路现状D600 市政污水管。管线布置详污水工程规划图。4、道路路面雨水收集 现状街巷较窄,路面雨水的收集既要考虑到美观,又要具有实施的可行性,规划路面铺设时横向坡向道路中心,在坡底处设置石制方形雨水蓖,配合特制的雨水暗沟盖板,完成收集路面雨水的任务。详见路面雨水收集示意图。图 14-1 路面雨水收集示意图 5、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及要求(1)采用雨水集蓄利用系统,达到源头削减的目的。重点按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134、范的要求,采用屋面雨水集蓄利用系统、屋顶绿化雨水利用系统、园区雨水集蓄利用系统对雨水进行收集利用,采用雨水渗透地面、渗透管沟等渗透设施让雨水渗入地下,补充涵养地下水资源,减少地表径流。(2)因地制宜设置雨水调蓄池和采用生物滞留措施,使面源污染得到控制,同时削减管道的洪峰流量,减少地面积水,提高雨水利用的能力,达到过程控制的目的。(3)对雨水在末端进行净化处理,达到提高雨水利用效率的目的。在径流的输送途中或终端采用雨水滞留沉淀、过滤、吸附、稳定塘及人工湿地等处理技术对城市雨水进行净化处理,并将满足水质要求的城市雨水进行利用。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38(4)建议本135、规划融入低影响开发建设理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应综合考虑雨水径流量的消减。人行道、停车场和广场等宜采用渗透性铺面,新建地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不低于 40%。当场地有条件时,可设置植草沟、渗透池等设施接纳地面径流;地区开发和改建时,宜保留天然可渗透性地面。(5)建议规划区内单体改造修复过程中结合建筑现状中庭、天井等建筑结构设置蓄水罐、雨水花园等海绵设施减小规划区径流系数、缓解片区排水压力。(三三)供电工程规划)供电工程规划 1、现状概况 规划区位于沙县主城区范围。在规划区西北侧现有 110 千伏变电站(距离约1.4 公里),规划区 10 千伏电源主要引自该座变电站。表 14-2 110kV 136、变电站情况表 编号 变电站名称 现状主变容量(MVA)电源 位置 1 变电站 100 220kV 变电站 区外西北侧 2、存在问题 随着城市更新改造,区域电力负荷增长较为迅速,原有的配网设施需结合城市更新改造进行升级改造,以提高区域供电可靠性。现状高压线路存在架空杆线,给城市景观造成一定影响。3、规划依据和原则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 50293-2014)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Q/GDW156-2006)根据规划区的现状和发展目标,结合用地性质和开发强度,进行负荷预测,在此基础上建立适度超前的电力供应系统:(1)实行分区供电:根据电力负荷、供电距离和开闭所的服务半径,合理设置电力环网(137、室)的位置。(2)处理好电力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之间的关系,使两者统一协调的发展。依托规划路网,理顺原有线路,合理控制各种安全距离。(3)紧密跟踪负荷的变化趋势,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和地块开发建设,预留城市配网公共节点。4、规划目标 规划目标是构建网络坚强、结构合理、安全可靠的电网,推动智能电网建设,建成电源电网相协调、分层分区、多能互补的坚强智能电网。5、电力负荷预测 根据本区的规划定位及布局,采用各类用地面积负荷密度法计算负荷,并采用综合负荷密度法进行校核。表 14-3 用地单位建筑面积负荷指标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a)建筑面积(m2)用电指标(W/m2)需用系数 计算负荷(kW)138、大类 中类 小类 R R2 二类住宅用地 6.10 134175 60 0.4 3220 R22 服务设施用地 0.45 4491 50 0.4 90 RB 商住综合用地 6.71 55172 60 0.4 1324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5.61 A1 行政办公用地 0.24 3537 70 0.6 127 A2 文化设施用地 1.83 17745 60 0.5 532 A3 教育科研用地 2.37 18928 50 0.4 379 A7 文物古迹用地 0.54 2720 100kW/ha 54 A9 宗教用地 0.63 3822 100kW/ha 6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3139、.15 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39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a)建筑面积(m2)用电指标(W/m2)需用系数 计算负荷(kW)大类 中类 小类 B1 商业用地 2.83 19207 100 0.6 1152 B9 商业服务业设施 用地 0.32 3208 60 0.6 115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6.52 15kW/ha 98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4.50 8kW/ha 36 H11 城市建设用地 33.04 总计(kW)7191 同时系数 0.85 计算负荷(kW)6112 依据上述所选取的用电指标对各地块逐一进行计算,预测规划区计算负荷为611140、2kW,负荷密度 18.5MW/km2。负荷密度与规划区定位、用地性质及开发建设强度相对应。6、电网规划 电网供电需满足“N-1”原则,规划区电网电压等级分为 220/110/10/0.38 千伏。110 千伏变电站容载比控制在 1.82.1 之间,根据用地性质确定负荷类型,按照开发时序调整并划分供电分区。规划区总体负荷不高,主要是完善配网规划设施,增强规划区供电可靠性。规划主要采用电力环网室和开闭所联合供电的形式,合理安排中压配电设施,预留配电设施节点。规划区内保留的地块维持原来的供电方式不变,即由原有的开闭所、电力环网室或配电站供电。结合区内地块开发及道路建设,逐步进行电缆下地改造,可改造141、成环网形式供电,对保留地块的用电对其改造和提升,提高供电可靠性。高压变配电设施原则上须设置在地面一层及以上。对于可开发地块,针对可开发用地的建设业主和用户情况进行分类型设置:规划可开发地块为单一业主单位,规划建议采用双环网设置的模式,环网室结合地块开发建设,每处电力环网室有效建筑面积不小于 80 平方米,规划结合用地开发设置 3 处电力环网。同时具体可开发地块内的开闭所、电力环网室的设置,在地块开发建设过程中,须召开管线综合会予以明确。7、中压线路规划 规划区远期 10kV 及以下电力线路采用电力电缆穿电力管沟敷设,道路建设时需同步建设电力管道。电力管道原则上沿道路的东、北侧预留,并宜布置在人142、行道或绿化带下。具体的 10kV 及以上电力管道管孔容量需结合周边的用地布局及负荷情况酌情考虑。道路方案设计时,须召开管线综合会议并及时通知供电公司参加,核实电力管道布置管位及管孔容量是否充分。8、规划电力配套设施实施建议 主要是城建部门与供电部门建立及时沟通机制。供电部门熟悉规划区的定位、开发强度、近期建设及相关的电力负荷需求,及时调整上位的配网规划,把该片区的电力配套设置纳入近期电力投资预算中。着重明确近期开发建设的市政道路,公建及住宅开发项目,以市政道路建设为切入点,打通 110/10 千伏的进出线通道。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40(四四)通信工程规划)通143、信工程规划 1、电信工程规划(1)电信用户预测 1)固定电话 采用分类建筑电话指标法预测电话用户,经测算该片区电信容量 1742 部。表 14-4 市话用户预测指标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a)建筑面积(m2)电话指标(线/m2)电话容量 大类 中类 小类 R R2 二类住宅用地 6.10 134175 0.8 1073 R22 服务设施用地 0.45 4491 0.4 18 RB 商住综合用地 6.71 55172 0.6 331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5.61 A1 行政办公用地 0.24 3537 1.0 35 A2 文化设施用地 1.83 17745 0.4 71 144、A3 教育科研用地 2.37 18928 0.4 76 A7 文物古迹用地 0.54 5 部/ha 3 A9 宗教用地 0.63 5 部/ha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3.15 B1 商业用地 2.83 19207 0.6 115 B9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0.32 3208 0.5 16 小计 1742 2)移动电话 采用普及率法,普及率取 110 部百人,本区规划人口 5000 人,则移动电话总用户为 5500 部。(2)电信网络规划 规划本地网向着“大容量、少局所、多接入点”方向发展,大力建设光纤接入网,实现光纤入户,发展多种宽带接入方式。本区内保留用地的电信服务维持原有的系统布置,145、电信网络规划考虑可开发地块部分。规划设立通信机房(多接入网点),对新建的通信机房遵循共建共享的原则,根据实际规划布局设置通信机房,每个机房建筑面积为(5060),可附设在建筑首层临街位置。规划在区内设置 1 处通信机房。具体地块开发建设,需召开地块管线综合会,由各通信运营商确认需求再设置通信机房。(3)通信基站规划 基站建设必须遵循共建共享的原则,可结合市政路灯、公园绿地、道路建设、停车场区域设置,新基站建设应与周边环境协调。2、广电工程规划(1)用户规模预测 采用分类建筑面积电话指标法预测本区有线电视用户,经测算该片区广电用户 1701 户。表 14-5 有线电视用户预测指标表 用地代码 用146、地名称 用地面积(ha)建筑面积(m2)电话指标(线/m2)电话容量 大类 中类 小类 R R2 二类住宅用地 6.10 134175 0.8 1073 R22 服务设施用地 0.45 4491 0.4 18 RB 商住综合用地 6.71 55172 0.6 331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5.61 0 A1 行政办公用地 0.24 3537 0.5 18 A2 文化设施用地 1.83 17745 0.4 71 A3 教育科研用地 2.37 18928 0.4 76 A7 文物古迹用地 0.54 0.2 3 A9 宗教用地 0.63 0.2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3.15 B1 147、商业用地 2.83 19207 0.5 96 B9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0.32 3208 0.4 13 小计 1701 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41 (2 2)广播电视网络规划)广播电视网络规划 规划建成以传输广播电视节目为主的宽带双向交互式网络。广电网络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并且完善公共安全广播预警。根据规划布局及需求,按每 15002500 户左右为设置广电机房,每个机房建筑面积(1520)m2。规划在区内设置 1 处广电机房。具体地块开发建设,需召开地块管线综合会,由广电公司确认需求再设置广电机房。3、通信管道规划 规划区内已有的通信148、管道应该共享。对于新建道路、已有道路改造或其他条件下允许新建管道时,应采用由政府对通信管道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和施工,由各运营商预定管孔数的方式进行通信管道建设,实现通信管道“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保障运营商公平获得管道资源。4、邮政工程规划 加快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电商物流发展趋势,建议在居住小区、商务办公、社区中心设置智能快件箱,以满足快速发展的电商物流快递需求。(五五)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鉴于规划区内的街巷较窄,可考虑采取以下技术措施统筹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邮电、有线电视等管线的布置:1、管线敷设应按照规范采取下限,或采用综合管沟。2、管线容量按149、规划设计的同时,必须适当超前,留有余地,确保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不需扩容换管。3、选用质量优异、稳定可靠的管材,如给水采用球墨铸铁管及其管件,污水用 UPVC 管,电缆采用加套管保护。4、精心施工,严格保证工程质量,避免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事故,致使开挖路面返工。5、雨水管与污水管都属排水排水系统,如两种排水管都要设置,可考虑雨水管在污水管栓查井中穿过,或污水管在雨水管栓查井中穿过,以减少两种管道的水平距离。十五、十五、环卫设施规划环卫设施规划 (一)规划依据(一)规划依据 1、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2、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3、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150、准(CJJ14-2014)(二)环卫规划目标(二)环卫规划目标 建立并完善密闭化、无污染的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体系和资源回收系统,配备先进的工程设施和技术装备,基本实现城镇垃圾收集分类化、减量化,垃圾运输密闭化和废弃物处理无害化、资源化、效益化。完善环卫设施设备,发展环卫环保产业,形成合理的环卫设施布局和管理服务体系。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42(三)城镇垃圾收运处理规划(三)城镇垃圾收运处理规划 1、垃圾分类收集 提高居民的环卫意识,逐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进行废物回收利用,这对于减轻垃圾运输和处理的压力,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效益化是十分重要的。2、垃圾收集系151、统规划 参照周边县市环卫专项规划及相关规定,生活垃圾收运模式采取分类直运,直运比例应不低于 70%。对居住小区、广场、公园等应设置垃圾集散场地(或垃圾房),由环卫指挥调度中心派遣垃圾压缩车分类直运至垃圾处理终端。对于无条件采取直运的区域或街道保洁垃圾,可通过分类垃圾桶和小型收集机动车密闭收集至密闭式分类压缩站后转运至垃圾处理终端。本规划区内设置 1 处三合一环卫设施。3、道路清扫规划 到 2030 年城镇快速干道和主次干道基本实现机械化清扫,支路采取机械化清扫与人工清扫相结合,人行道实现机械化清扫和人工保洁结合的作业方式。4、公厕设置 规划要求按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和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152、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相关要求,公共厕所的相间距离或服务范围:每平方公里1 座,商业街道设置间距 500-800m;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 300500m,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 300m,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 7501000m 为宜;居民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 100150m,新建居民区为 300500m(宜建在本区商业网点附近)。经测算,规划结合公建设施、广场、公园绿地及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共配置公厕 3 座,每座建筑面积 60-100,其中 2 处为规划新增,1 处现状保留。公厕配置应贯彻建设独立式、附建式公厕和社会公厕对外开放相结合的原则。5、环卫规153、划的实施对策(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环卫参与和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公众监督机制。使市民在处理垃圾时能按规定分类,减少垃圾处理环节。(2)严格控制环卫设施的巩固率。原有环卫设施需改建或拆建时,必须同时指定并落实改建或拆建计划,预留规划环卫设施用地,完善现有环卫设施,使环卫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进行。(3)加快公厕、道班房等建设,合理布局,满足城镇发展需要。十六、十六、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规划 (一)环境保护规划(一)环境保护规划 1、环境保护总体目标 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切实保障资源和能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使各类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破坏得到控制,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生态良性循环154、。环境保护规划的重点:城市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平衡;处理有害废水、废渣、废物,严格限制各种噪声,确保城市环境的清洁和优美。2、大气环境 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划区属于类大气环境功能区,执行二级大气质量标准。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43 3、声环境 根据国家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噪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本区声环境功能区分为:1 类声环境功能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行政办公等区域);2 类声环境功能区(商业金融、集市贸易,及居住、商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4 类声环境功能区(155、城市主干路、对外联系通道两侧区域)。按分类执行相应环境噪声标准。根据三明机场 2040 年飞机噪声等值线图,规划区内大部分区域属于 70-75dB,即至 2040 年,街区范围内将存在较大的噪声污染,因此该范围内不适宜再新增纯居住用地,规划作为商住、商业或文化设施等用地,65-70dB 范围内可保留延续居住功能。4、水环境 根据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环境功能区的划分,规划区属于类水环境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类标准。(二)环境保护(二)环境保护控制对策控制对策(1)区内以居住、商住、商业和文化项目为主,积极推行循环经济,使用清洁能源。(2)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合理安156、排各类用地,增强环境自净能力。(3)各地块污水必须在先行达标处理后方可排入区内污水管道。(4)区内排水采用分流制,污水集中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要达到二级标准排放。(5)加强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十七、十七、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 (一)基本原则(一)基本原则 地下空间的退让应符合文物保护和历史建筑保护的要求,已编制保护规划的文物保护单位按照保护区划进行退线;未编制保护规划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建议历史建筑,其本体及其周边 5 米范围内不准开发地下空间。上述几种类型为禁止开挖区域。此外,核心保护范围内均为不宜开挖区域。(二)地下空间控制要求(二)地下空间控制要求 1、地下空157、间设置需满足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三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技术规定与规范。2、规划区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与地上建筑及城市空间相结合,满足人防、消防及其它防灾规范要求。3、地下空间开发以浅层(0-10 米)为主。4、地下空间退让道路红线和地块边界线距离不宜小于 5 米。5、在道路交叉口 70 米以内、禁止开挖及不宜开挖的区域不得设置地下空间出入口。(三)地下空间利用模式(三)地下空间利用模式 本规划结合规模较大的可开发空间设置地下空间,位于兴贤坊南侧、李纲东路北侧及建国东巷北侧,主要开发作为停车场功能。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44 十八、十八、防灾减158、灾规划防灾减灾规划 (一)防洪排涝规划(一)防洪排涝规划 1、防洪排涝标准 规划区防洪标准近期采用 20 年一遇,远期采用 50 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 20年一遇。2、规划措施(1)加强和新建堤防(2030 年,达到 50 年一遇标准);(2)疏浚河道,拓宽沙溪河弯头,增加行洪断面;(3)整治和新建水闸、泵站排涝;(4)建设完善的城市雨水排放管道系统、排涝站,健全城镇的排水能力,水闸与排水系统、排涝站综合考虑;(5)对规划建成区内地表标高与最高洪水位相近的地区采用填高地坪的方法,保证排水的顺畅。(6)规划区多为现状建筑,现状地坪竖向较低,在区域雨水泵站建成前,当发生超标准降雨、产生内涝时,建议159、涝时建议采用移动式液压泵车抽水。(二(二)抗震规划抗震规划 按照抗震设防烈度,沙县区位六度,目前沙县城区按六度抗震设防标准基本能满足要求。区内公园绿地、广场、停车场等开阔用地应作为灾害发生时紧急避难场所,其布局符合有关服务半径要求,并通过干路联系,组成一个快速安全疏散系统。干路两侧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应确保震情发生建筑倒塌堆积后,仍有 57 米疏散通道。紧急避难疏散场所有效避难面积1.0 平方米/人,固定避难疏散场所有效避难面积2.0 平方米/人。紧急避难疏散场所服务半径为 500 米,固定避难疏散场所服务半径为 2 公里。(三)人防规划(三)人防规划 规划遵循“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突160、出建设”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长期准备、稳步发展”的原则,使人防建设与规划区建设紧密结合,同步发展,从整体上增强本区域战时防护能力,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规定,做到以下几方面:(1)本片区内各项重要人防工程、交通、给排水设施等,应按人防工程建设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设计人防地下室,统一列入建设计划,一并建设,设计按平战结合,提高人防工事利用率。(2)人防设施应结合停车场及公共绿地来统一考虑。规划利用绿化广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地下空间做人防设施,作为战时人员掩蔽所,平时可做地下车库。三明市沙161、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45(3)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标准:重要防护目标的防空地下室按抗力甲类核五级常五级设计修建;一般民用建筑的防空地下室按抗力甲类核六级常六级设计修建。(4)新建 10 层以下的民用建筑,可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 2%修建防空地下室。(5)来人员掩蔽工程面积不少于 1 平方米/人,东门基本单元内人员掩蔽工程不得少于 5000 平方米/人。(四)消防规划(四)消防规划 1、现状存在问题分析 近年东门片区发生了几次火灾,烧毁了不少具有风貌价值的建筑,引起火灾的原因主要是人为因素和电气。人为因素表现为餐饮烹饪用火不慎,灶具燃气管道老化、破裂,阀门损坏导致燃气泄162、漏,遇明火爆炸燃烧,家中祭祀、烧香引燃可燃物,吸烟不慎遗留火种,小孩玩火,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等;电气原因表现为电气线路老化,绝缘层失去绝缘能力,致使电线短路,居民乱接乱拉,电气线路超过负载造成过载发热,电器设施自身质量问题等。透过上述外在的直接原因,东门片区的消防也暴露出以下几大问题:(1)建筑耐火等级低,大部分为木结构、砖结构及木砖混合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一般为三、四级,室内装修也使用木材等可燃材料较多,火灾荷载大。同时,历史街区内建筑密度高,违章搭盖较多,除部分历史风貌建筑有利用封火墙作为建筑防火分隔外,新建建筑、违章搭盖建筑之间基本没有防火间距或防火分隔,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163、面。(2)消防道路系统不完善,部分传统风貌街巷的路幅不足 4 米,不能满足普通消防车的通行和转弯要求。(3)消防基础设施缺乏,没有市政消火栓。(4)电气线路陈旧,且敷设混乱,乱拉乱接现象普遍,大部分直接敷设在建筑的木构构件上,没有任何防火保护措施,一旦电气线路短路或过载,极易引发火灾。2、消防安全规划 规划优化东门片区的消防安全布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优化用地功能布局,增加绿地和开敞空间。(2)结合街巷情况,梳理消防通道。东大路宽度在 6 米左右,可通行消防车;新巷通过建筑评估,可适当拓宽至 4 米,可通行消防车。其他保留历史街巷宽度受限,不足 3 米,无法通行消防车,因此难以形成连续闭164、环的消防车道系统。建议采取末端设置回车场的方式,东大路可缓解街区东部和中部的消防问题,新巷可缓解街区西部的消防问题。(3)加强建筑分类整治,文物、历史建筑应完善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消火栓等),重点文物建筑应增加烟杆消防系统,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同时安装监控及预警设备,利用安防探头监控人为纵火、引火行为。定期修理杂草,在街区保护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其它木结构建筑应在室内布置灭火器。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持原有外立面,通过外部整饰或外饰构件改善,选用阻燃材料提高其安全性;内部结构按照现有消防技术规范改善;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危旧建筑。3、防火对策(1)控制火源 三明市沙县区东165、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46 控制火源是抑制火灾发生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具体包括改造区内电气线路、规范居民安全使用民用燃气、教育儿童杜绝玩火、控制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香烛、摒弃不良的吸烟习惯等。(2)监控火灾初始期 可采取以下方式:在重要建筑,特别是文物、(建议)历史建筑内分批、分期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发动居民加强防火巡查,做到及时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及时处置。(3)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增强居民的防火意识,在实践中认识种种不良习惯带来的火灾危害,养成自觉防火的习惯,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的方法及基本的逃生技能。(4)组建志愿、义务消防队伍 在消防部门指导下,166、由街道、社区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配设器材设备由消防队使用,就近灭火,配合消防部队实施灭火救援。4、消防站布点 规划设置一级微型消防站 1 处,建筑面积 15,与东门社区服务站合设,为本区提供消防安全保障。5、消防设施规划(1)合理布设消火栓,间距不超过 120 米,保护半径不超过 150 米。考虑到消防车不能进入小街巷,建议使用消防摩托车和手提式消防泵。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不设置室内消防系统,消防时主要依靠室外消火栓。水枪、水带、扳手等器材配备到位,使用者经过培训后能对初期火灾进行消防自救。(2)规划区南邻沙溪,东临东溪,两者均是极为方便的消防水源,规划在李纲东路开辟消防取水点,作为备用水源167、和近期消防水源。(3)遵循保护要求,除市政道路外,利用东大路作为应急消防车道,结合建筑保护要求适当拓宽新巷至 3.5-4 米作为消防车道,利用开敞空间作为回车场。其他保留历史街巷不拓宽,采用轻便泵消或小型消防车和摩托消防车,全面配设消火栓来满足扑灭火灾的需要。(4)有条件的重点文物建筑及重要建筑内应结合修缮工作积极设置防火设施,有条件的历史建筑和其它木结构建筑应在室内布置灭火器;规划新增的开放空间内应布置消火栓,增加消火栓的服务范围。(5)应加强街区内群众教育与动员工作,增强群众防火意识与防火演练,增强群众应对火灾能力,并结合社区工作加强防火巡视与预警。(6)建议规划区范围内尽快编制消防专项规168、划。十九、十九、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一)近期建设思路(一)近期建设思路 1、优先恢复商贸历史功能 植入沙县特色小吃、文创体验、特色商业等功能,激发本区的活力与生命力;2、保护修缮历史文化遗存 优先修缮保存不佳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建议历史建筑及建议传统风貌建筑等,恢复重要人文景观,构筑历史文化承载空间,展示该地区的风貌特色、建筑特色以及历史文化特质,增强街区吸引力。3、完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 完善本区的社区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及旅游服务设施,改善居民生活条三明市沙县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47 件及生活质量,重构适应现代功能要求的社会生活结构,同时构建历史文169、化展示利用与旅游服务体系。4、提升本区的环境景观品质,打造富有活力的公共活动空间,重点打造东大路两侧的公共空间。(二)启动实施(二)启动实施区域区域(1)东大路沿线区域,包括古建筑(传统风貌以上建筑)的修缮改善、市政管网铺设及街巷路面的整修、绿化等,初步形成东大路形象面;(2)李纲东路沿线引入特色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商业业态,吸引人气,激发活力;(3)东入口配套区,拆除一部分影响滨水环境景观的建筑,建设街区的东入口及配套设施,成为东溪景观带上的新亮点。二十、二十、实施策略建议实施策略建议 规划区的综合建设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经济、环境系统工程,应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以政府投资为先导,加170、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实施完善土地及财政等政策,指导市场开发建设;同时,以规划先行为原则,统筹考虑各项社会、经济以及生态环境因素,确定高水平的规划方案,采取重点突破、分期实施的建设方式,最终形成规模化、集约化、有序化的综合开发局面。(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以政府投资为先导,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与此适度超前地推进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主要道路、供水、供电、雨污水管网及排洪排涝等关键性设施建设,完善社区配套服务设施,全面提升综合配套功能。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形成良好的投资开发环境。土地利用应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同时政府部门可通过政策因素影响市场来宏观调171、控开发建设的重点和步骤,使土地利用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二)规划先行(二)规划先行 开发建设中,应保持规划先行,从城市整体利益出发,根据人居环境科学理论,遵循生态观、经济观、科技观、社会观、文化艺术观统一的原则,处理好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处理好历史文化街区与周边地区的协调发展关系,充分利用街区历史资源及周边自然资源,创造美好的城市空间,展现独特的城市魅力,提升城市形象。(三)重点突破、分期实施(三)重点突破、分期实施 前期重点推动东大路沿线的修缮与整治提升工作,推进街区几个主要出入口的形象建设,逐步推动各项基础设施的配套及公共设施的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分期实施,以已有的项目作为辐射源,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促进规划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