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运大厦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电梯设备供应合同(2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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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Le****97
编号:929281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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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合合同同编编号号:电电梯梯供供应应工工国际航运大厦项目电梯国际航运大厦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采购及相关服务程程合合同同文文件件2采采购购方方(全全称称):(以以下下简简称称“甲甲方方”)供供应应方方(全全称称):(以以下下简简称称“乙乙方方”)本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含增值税)(具体组成详见附件 1:设备报价清单)。3.1 合同总价包干: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费、包装费、运输费、运输损耗费、装卸费、二次驳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电梯设备供应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2、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1.1 工程名称:国际航运大厦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1.2 工程地点:1.3 工程概况:国际航运大厦为新建一栋 184.5 米的超高层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 93574.1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664.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909.6 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为 25 米。本项目地上共三十七层,地下共五层,地上主要功能为办公、会议室,指挥中心、职工饭堂等,地下主要功能为地下停车以及相关设备用房等。本次招标包括采购 17 台乘客电梯,2 台载货电梯,共 19 台(其中有机房电梯15 台,无机房电梯 4 台)成套设备和安装及相关服务。电梯主要技术参3、数详见用户需求书。1.4 承包范围:本项目共19 部电梯的供货,其中包括17 台乘客电梯、2 台载货电梯。2、交货期限、交货期限2.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 10 天内提供正确的土建施工图以便乙方绘制电梯土建配置图,乙方在收到必备图纸文件之后应于 50 日内制成电梯土建施工图,一式 8 份(每种型号设备)(图纸应明确包括但不仅限于门洞尺寸、井道尺寸、圈梁、预埋件及召唤器设置要求,同时提交吊装方案、吊装要求。在甲方组织下向本项目主体设计院、土建施工单位进行交底),并送交甲方确认;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送交的配置图后 10 日内以书面方式确认完毕并送还乙方。如因实施过程中甲方调整电梯技术参数引起变化的,乙4、方应及时更新相应图纸。如乙方供货到场的电梯,与乙方提供的电梯机房、井道图纸及吊装图纸不符,整改修正的费用及工期延误引起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2.2 甲方按乙方提交的土建要求,按双方约定时间交出符合安装电梯设备要求的土建工程。2.3 供货期:暂定供货期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前全部产品运至甲方项目指定的地点,具体供货时间及批次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4 乙方应保管货物至验收合格(须获得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证明、准用证)为止,在此期间货物的灭失、受损等后果均由乙方负担。甲方在乙方通知交付前,将协助乙方寻求合适的货物堆放场地,但仓储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2.5 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运输途中5、保管期间的保险事宜由乙方负责。2.6 如遇停电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顺延。3、合同价款、合同价款、3现场保管、保险、验收、质保期(2 年)服务及备品备件(2 年)费、专用工具(2 套)、电梯电源柜以后的电线、电缆及电气控制柜、培训费及其他服务费,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该包含总价不因合同履约期间材料、人工、机械费用的涨跌而调整。除非经甲方批准的设备台套变化或主要技术参数标准变化(载重量、速度、层站),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额)不变。发生台套变化的,合同价格调整按本合同第第 19 条条约定执行。同时因需要配合安装单位之进度计划而发6、生的费用(包括早到工地发生的仓储及晚到工地所造成的损失等)皆由乙方承担。3.2 增值税已包含在本合同包干总价中,具体的税金按广东省、广州市 建筑业营改增相关法规或条例执行。3.3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有权对合同采购数量或货品进行增加或减少,或变更。上述数量变更应在甲方书面通知供货时确定。合同价款按第第 19 条条约定调整,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4、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4.1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及来往信函 投标书及附件 投标人须知及招标文件 维修保养合同或承诺书4.2 上述文件统称为合同文件,均应理解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各文件应互为解释,若出7、现含糊不清或彼此矛盾时之时,上述文件的排列次序将作为对合同意义解释的优先次序。另外,若不同的文件内所述的技术性要求有分别,应以较高及较严格的标准为施工依据。5、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5.1 乙方所出售货物和服务的质量、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规定相一致,货物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安装和验收规范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GB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现行标准之规定,如上述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8、5.2 所供货物中的进口零部件,还应符合其原产国的相应标准之规定。5.3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公制。5.4 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等规定。5.5 乙方指定【】(联系方式:【】)作为乙方现场负责人,负责就本合同的履行与甲方进行沟通;本合同签署后【5】日内,乙方应与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书面现场配合协议,并服从项目现场管理。5.6 前款约定的乙方负责人应从地下室结构开始进行现场土建条件复核和技术交底配合,应参加项目月度监理例会,进场安装后应参加每周监理例会。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和项目监理机构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有9、关规章制度。按时参加项目管理工作会议(不限于工地例会),针对供货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专业建议;制定措施、教育施工人员遵守甲方的工地管理有关制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制度。45.7 在电梯机房及井道土建完工前,每月均派人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确定具体电梯进场日期。如乙方未能履行该责任,导致电梯机房、井道与安装、吊装要求不符,整改修正的费用及工期延误引起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6、付款方式、付款方式6.1 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金额为合同总价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金额为合同总价 10%,即人民币即人民币(大写大写)元元(小写小写10、:¥)的预付款银行保函,并经甲方确认后的的预付款银行保函,并经甲方确认后的 14 个工作天内,个工作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即人民币(大,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作为预付款写)元(小写:¥)作为预付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将一份由任何一家中国大陆的商业银行出具、经甲方认可的预付款保证金银行保函(下称“预付款保函”,保函格式详见附件 5)送交甲方。预付款保函的金额应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保函有效期应不短于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全部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6.2 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后,乙方应按期限供货。乙方在电梯出厂发货前 111、5 天内向甲方提交请款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或资料,经甲方确认后的 14 个工作天内,支付该批次数量的电梯设备总价的 20%。6.3 该批次数量的电梯设备货到现场,经甲乙双方及监理方开箱验收合格(含已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规定随货提供技术文件及货物随机附件、安装配件等)后,乙方提供请款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或资料,经甲方确认后的 14 个工作天内,向乙方支付该批次数量的电梯设备总价的 30。6.4 该批次数量的该批次数量的电梯设备安装完毕,通过广州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检测验收,取得相关专业部门验收证书、取得检验标志和广州市特12、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乙方提供请款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或资料,经甲方确认后的 14 个工作天内支付至给批次数量的电梯设备总价的 90%。6.5 所有电梯设备安装完毕,通过广州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检测验收,取得相关专业部门验收证书、取得检验标志和广州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完成结算后 28 天内乙方提供请款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或资料,经甲方确认后的 14 个工作天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7%,余款即结算金额的 3%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电梯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养期结束后的,在电梯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养期结束后的 30 13、天内无息付清。天内无息付清。6.6 预付款保函以双方确认之保函格式提供(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此有关的费用均应由乙方负担。以上所有付款前乙方应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税务机关要求造成的迟延支付不视为违约,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通过质量保函得到赔偿。6.7 上述合同价款应当汇入乙方指定的如下账户:开户行:收款单位:账号:6.7 若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发生任何变化,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将变更事项通知甲方,若因乙方未履行上述通知义务,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7、权利瑕疵担保、权利瑕疵担保7.1 乙方保证对14、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57.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7.3 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7.4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甲方赔偿其一切损失。8、保险、保险8.1 乙方应负责办理货物从出厂地运抵项目现场途中(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装卸及仓储等)的保险,并支付相关费用。本合同所述保险的受益人均应为甲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全部装运货物;保险种类应为按货物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办理的“一切险(All Risks)”。8.2 乙方负责为其进入安装现场人员购买社会保险15、生命财产险等必须由乙方承担的保险种类,费用由乙方承担。9、包装要求、包装要求9.1 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能防淋、防晒、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项目现场。每一个包装箱内均应附有一份详细的货物装箱单和检验合格证书。10、装运条件、装运条件货物的装运应符合下列规定:10.1 乙方应负责将货物从出厂地运抵项目现场,并支付相关费用。10.2 货物运抵项目现场且甲方通过验收出具收货证明之日视为实际交货日。10.3 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由此超装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应由乙方16、负责。11、装运通知、装运通知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发出装运通知:11.1 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的十四(14)天之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 m3)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甲方,同时,乙方还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四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箱数、总毛重、总净重、总体积(立方米或 m3)、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地、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及注意事项等寄给甲方。11.2 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 m3)、发票金额、运输工17、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甲方。如果单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 20 吨(t)或者其尺寸达到或超过长 12 米(m)、宽 2.7 米(m)和高 3 米(m),则乙方应将该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甲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外注明。12、单据、单据12.1 乙方应在合同签署后向甲方书面提出支付预付款要求的同时,提供下列单据:满足本合同第 6.1 条及附件 5 要求的预付款保函正、副本(复印件)各 1 份(预付款保函格式见附件 5);金额与预付款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说明货物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形式发票(1 份原件,1 份为复印件)。612.2 乙方应在货物运抵项目现场后提供下列单据:金额与交货付款相等18、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依据本合同第 6.2 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装箱单一式 5 份(1 份原件,其余为复印件);制造厂出具的货物检验合格证书一式 5 份(1 份原件,其余为复印件);甲方出具的收货证明 1 份。12.3 乙方应在质量保证期满后向甲方书面提出支付最终付款要求的同时,提供下列单据:金额与最终付款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卖双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期满合格证书副本 1 份;13、附随义务、附随义务13.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其中应包括所供货物中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样、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19、指南等。这些文件应在合同生效后的五十六(56)天内寄给甲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文件应包装好后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本合同项下的技术文件的提交视为乙方交货义务的一部分,若未能按约提供,应及时补交,逾期补交的按照逾期交货处理。13.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有关服务:13.2.1 货物在项目现场的安装指导、调试和开通(或起动);13.2.2 提供货物安装指导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13.2.3 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指导、调试、监控、维护和检修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13.4 向当地电梯设备检测机构报验并通过验收,为甲方取得许可证并负责所有费用。13.5 在本项目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发出20、电梯设备准用证后一个月内向甲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提交有关技术文件和验收文件一式八套(包括电子文本和声像档案),并满足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广州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和施工总承包资料入档的要求。13.7 在电梯使用的过程中由于设计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13.8 乙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招标代理合同内容,向招标代理支付招标代理费(含评委费)(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根据广州市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规则(穗招代理协20173 号)中规定的标准计算收取,以中标金额(扣除暂估价金额)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计算出的最后结果再下浮 20%后作为最终的收费金额数)。招标代理21、费(含评委费)含在投标报价中,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13.9 乙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要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该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14、备件信息、备件信息714.1 乙方须针对设备的正常损耗,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在备品备件方面保证机械设备在最终验收后 2 年内可以正常、连续使用(备品备件质量与中标时所承诺的品牌、产地等一致)。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备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和通知(这些备件是由乙方制造或分销的):14.2 甲方从乙方处选购的备件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义务;14.3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将欲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22、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在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件的图样和技术规格。15、检验和验收、检验和验收15.1 预验收:经乙方通知,在乙方发货前,乙方应通知甲方在电梯设备生产地进行预验收并负责提供必要的检测工具,但是甲方代表不签署任何质量证明,既不能解除乙方按合同规定承担的责任,也不能替代到货后甲方的检验。15.2 在交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合格证书,检验合格证书是支付交货付款所需单据之一,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的最终检验凭证。制造厂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23、合格证书之后。15.3 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15.4 甲方或其代表应有权对货物进行检验,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甲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进行检验的代表身份情况通知乙方。15.5 检验应在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进行,乙方应对检验工作免费提供合理的协助并借用可能需要的专用仪器或仪表。15.6 如果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免费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根据甲方的要求,由乙方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15.7 甲方在货物运抵项目24、现场后对其进行检验以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该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其出厂地启运前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及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15.8 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乙方须对甲方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验收工作提供全面配合,包括以甲方的名义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提交有关检验文件和提供可能需要的经过鉴定的专用仪器或仪表,因检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5.9 通过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省市技术监督局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省市技术监督局的检测验收,并取得相关专业部门验收检验报告,取得检验标志和广州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15.25、10 买卖双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并获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明后的七(7)天之内签署验收合格证书。16、质量保证、质量保证16.1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最流行的型号和用一流的工艺生产的,并完全8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正常保养的条件下,在其预计使用寿命期内均具有满意的性能。在本合同第 16.2 条所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引发的故障或损坏负责,在此期间,乙方应免费提供维修、保养及更换易损件的服务。16.2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或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并26、具有合同编号的识别信息具有合同编号的识别信息。16.2 质量保证期为 24 个月,起算日应为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质期内非人为原因损坏、失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除无偿更换外,对更换上的零部件还应有继续两年的质量保证期。如因甲方原因不能于乙方按甲方通知的供货时间交付货物后 6 个月内完成安装,则保修期从货物到工地后起 24 个月后失效。16.3 根据当地有关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其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通知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条款下的索赔。16.4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技27、术支持和培训,并免费提供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费用,包括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所需的所有零配件与产品。更换的部件或零配件须与产品原采用部件或零配件的产地、型号规格相同,若无法达到上述要求,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使用替代品。16.5 乙方有责任在质量保证期内根据产品维修需要,免费派遣有能力的技术人员来货物使用地点进行维护和修理服务,维修人员接到紧急故障(维修电话)后须在 1 小时内赶到现场,8 小时内修不好的设备应以同类设备更换,提供不间断的维修服务直到结束,同时承担一切所需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费用。28、保修期内必须进行质量“三包”,免费提供每月不少于四次的定期巡检和保养服务,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电梯零部件(包括照明灯具)。16.6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三(3)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应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如因上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16.7 如在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时,未发生本合同第 17 条所述的索赔事宜,则甲、乙双方应在七(7)天之内签署质量保证期期满合格证书。16.8 在货物交付时,如果乙方最终交付的电梯不能满足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参数,则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修复。若经更换或修复仍不能弥补缺陷,则29、甲方将视缺陷程度对乙方作出经济处罚,且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处罚金额。对于不影响正常使用的非功能性缺陷,每存在或增加一项将扣除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2%);对于影响正常使用的功能性缺陷,扣除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十(20%),另加甲方自行解决或请第三方解决此类缺陷所需的合理费用。16.9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自行安排乙方以外的其它单位进行电梯设备安装、调试,乙方将不承担安装和安全责任,以及免费保修的责任及费用,乙方未按 16.4 条约定履行维修责任的除外。16.20 乙方供货前负责提供相关产品报验(包括但不限于含曳引机、控制系统、门机、安全钳、限速器等),所有涉及到面材和影响视30、觉的地方(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按钮、电梯厅门轿门材料、指示灯、轿厢液晶显示9器等),具体型式以及材料样板需提交建筑设计师和业主审核通过后方可生产和施工。17、索赔、索赔17.1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责任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先行主张。17.2 在本合同第 16.2 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货物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了索赔,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7.2.1 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同时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税金31、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费用;17.2.2 根据货物的低劣和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的损失金额,经过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并及时将差额部分退还给甲方;17.2.3 用规格、质量和性能符合合同要求的新零件、新部件和(或)新设备来更换和(或)修补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因此而蒙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同时质量保证期内单个更换之零部件保修期不低于 2 年。17.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的十五(1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的十五(15)天内或在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 17.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或32、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使甲方满意,甲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17.4 电梯供货安装可能需分多次进场,乙方须按甲方书面通知的进度要求分阶段供货及安装,且乙方不得因此提出费用索赔。17.5 乙方确认招标时确定的建筑条件(井道尺寸、底坑深度、冲顶高度等)在实际安装中无法完成而造成建筑修改返工,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7.6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属于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另作他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8、通知、通知18.1 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均应按甲乙双方列明的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号码或电子信箱,以书33、面形式发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通知须随后补发信函确认。18.2 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为生效日期,两个日期中以较晚的一个为准。19、变更指令、变更指令19.1 根据上述第 18 条的规定,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向乙方发出书面指令,以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列一项或几项: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甲方制造时,变更设计、图样或规格;2货物的运输或包装方法;3交货地点;104和(或)附随义务的内容。19.2 如果上述变更使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和(或)时间发生了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格不做作任何修改。19.3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建设情况而延后交货期,但甲方应及时将延后交货期的情况书面34、通知乙方,且该书面通知应在合同约定之交货期前三十(30)天以前到达乙方,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当按照延后的双方确认的交货期履行交货义务而无权向甲方要求额外的费用。19.4 当本合同项下货物数量发生变化时,乙方同意按以下办法处理:(1)货物数量减少:按本合同相应的电梯的货物单价及减少数量计算扣减合同金额。(2)货物数量增加:按照本合同项下同规格的电梯的货物单价及增加数量计算增加合同金额;(3)如果增加的电梯规格不在原合同货物规格范围以内,则由双方协商确定。20、合同修改及竣工结算、合同修改及竣工结算20.1 除上述第 19 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由双方签订书面修改协议。20.2 35、结算程序:20.2.1 在本工程竣工通过后二个月内,乙方须将详细的结算及所需的所有资料(计 4 份)呈交甲方。20.2.2 工程竣工通过后二个月内乙方上报工程结算。工程结算资料按甲方要求提供,包括工程结算书、结算资料清单、结算汇总表、工程投标书、各项结算调整的依据、内容及费用等。工程结算书附件:(包含但不限于)a、甲方有关部门会签的“工程结算审批表;b、经监理、甲方工程人员确认的竣工图;c、验收报告复印件;d、结算授权书。20.2.3 在工程结算审查过程中(即工程结算资料上交甲方一周后),在甲方及时办理签证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36、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甲方要求的除外)。20.2.4 甲方须在收到乙方符合审价要求的全部资料后六个月内完成审核有关的结算,并须给予乙方一份审核后的结算。结算开始日期以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经双方签字后开始计算。若结算期间乙方未能积极配合的,则甲方有权顺延完成审核结算的时间。20.3 第三方审核:20.3.1 结算审核先由业主聘请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核,再由业主审计部门委托的审计咨询公司进行复核,承包人须全力配合。20.3.2 结算审核费用:(1)承包人编制工程结算书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审价核减额及核增额的审价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审核费用收取方式如下:对于工程结算审核效益收费由37、承包人承担,审计费按照粤价函2011742 号文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收取,即以核增额+核减额为基数,按 5%的费率计取收费,可由发包人代付代扣给咨询方。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收费在业主、发包人、咨询方共同确认并由咨询方出具审价报告后 15 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2)如承包人高估冒算,核减额超过 15%,除按上述原则支付审核费用外,对超过 15%核减额部分,需按超出额的 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3.3 由业主认定的审计咨询单位进行复核时发生的核减额按照业主签订的审计咨询服务合同相关条款执11行。20.4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如增加费用,施工期间内该项费用不予支付,结算时一38、并支付。21、乙方履约延误、乙方履约延误21.1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交货期进行交货并提供后续的附随义务。2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或提供服务,则将受到以下制裁:21.2.1 没收质量保证金;21.2.2 加收误期赔偿和(或)终止合同。2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了可能妨碍按时交货或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原因、可能拖延的时间及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尽快对所述情况进行评价,并最终审核确定是否同意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2、误期赔偿、误期赔偿22.1 除上述第 21 条另有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交货或提39、供服务,甲方将从合同价格中扣除误期赔偿费,且不会因此而影响在合同项下要求乙方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误期赔偿费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七(7)天,赔偿延迟部分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的合同价格,不足七(7)天时按七(7)天计算,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若以上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同时甲方可以依据 25.1 条规定终止合同。23、不可抗力、不可抗力2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无需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2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40、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它事件。2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4、争端的解决、争端的解决24.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的二十八(28)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24.2 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诉讼费用(不包括律师费用)均应由41、败诉方负担。24.3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仍应继续执行。25、违约终止合同、违约终止合同25.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12的其他任何义务。25.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25.1 条的规定,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相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同时,乙方仍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6、破产终止合同、破产终止42、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的行为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已经或将要采取的任何其他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27、转让和分包、转让和分包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甲方在任何时候均有可要求乙方自行履行合同或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承担按照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二十(20%)的违约责任。28、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本合同在同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即生效:合同已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29、其他、其他29.1 乙方已充分考虑相关单位协调配合费用,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费用的增加。29.2 本合同附件与正43、文具有同等效力。29.3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由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由甲方、乙方各执贰份。所有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9.4 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就本合同的条款已向乙方进行了说明和解释,双方对合同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附件 1:设备报价清单附件 2:电梯主要部件信息表附件 3:备品备件表附件 4: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附件 5:预付款银行保函附件 6:维保承诺书以下无正文以下无正文13甲方:乙方:(盖章)(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44、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4附件附件 1:设备报价清单:设备报价清单投标明细报价表见投标文件报价表投标明细报价表见投标文件报价表15附件附件 2:电梯主要部件信息表电梯主要部件信息表电梯主要部件信息表电梯主要部件信息表序号序号部件名称部件名称型号型号产地产地单位单位装配部位装配部位单价单价(元元)说明:以上表格内部件必须全部报价,如有部件已经集成使用,请明确说明新部件名称及替代部件。说明:以上表格内部件必须全部报价,如有部件已经集成使用,请明确说明新部件名称及替代部件。16附件附件 3:备品备件表备品备件表备品备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易耗品清单及报价表见投标文件报价表专用工具和易耗45、品清单及报价表见投标文件报价表17附件附件 4: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电梯主要技术参数:电梯主要技术参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要求要求*电梯种类安装位置数量电梯编号井道结构*驱动方式机房布置控制系统门机系统门保护系统*轿厢及轿门材质轿厢地面*地坎*层门材质*门套规格材质轿厢照明通风系统讯号装置操作系统18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要求要求*额定载重(Kg)*速度(m/s)井道尺寸(宽 H 深)顶层高度(mm)井坑深度(mm)*层/站/门基站*轿厢尺寸(宽 H 深 H 高)*门(宽 H 高)机房高度(mm)*开门方式电源备注电梯主要功能要求:电梯主要功能要求:功能名称功能名称功能描述功46、能描述(要求要求)电梯受阻失速保护关门力矩控制称量启动安全停靠停层开门19功能名称功能名称功能描述功能描述(要求要求)上电再平层火灾应急返回独立运行轿厢应急照明逆行保护重复关门过低速保护多方通话装置强制关门自动再平层制动器冗余保护电气安全回路保护层高自测定检修操作过电流保护超速保护电机过热保护过电压保护电源故障保护选层器修正20功能名称功能名称功能描述功能描述(要求要求)逆变装置高温检测终端强制减速操纵箱微机异常处理轿厢反向指令消除层站微机异常处理层站运行控制开关电梯不启动报警次层停靠超载报警警铃关门保护门负载检测开门受阻控制开门保持时间自动调整即时关门本层再开门轿内运行方向指示层站运行方向指47、示关门按钮响应指示开门按钮响应指示轿内通风装置手动关闭21功能名称功能名称功能描述功能描述(要求要求)轿内照明手动关闭换向重开门电梯计时计次仪22附件附件:5: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预付款银行保函预付款银行保函开立日期:受益人:地址:邮编:事由:_ 号不可撤销保函关于贵公司与_(以下简称“供货方”)于_日签订的购买_(工厂或项目名称)、总金额为_(大写_整)的第_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行应供货方要求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保函,该保函金额为_(大写_整)以及相关利息,我行将向贵公司承担以下义务:在贵方告知供货方未能交付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货物和或技术资料并且贵方已经支付预付款的情况下,在收到贵方的首次书面通知后五(5)个工作日内,不论供货方做出任何反对,我行将无条件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_(供货合同总价供货合同总价 10%)的款项,包括从贵方向我行支付预付款之日起至我行向贵方实际支付该笔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并在全部货物到贵公司指定地点后失效。自该日起,无论是否被退还本行,保函都将自动失效。_(开立保函银行名称)由_签署(姓名及职务)_(盖公章)23附件附件 6:维保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拟定)维保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