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学新校区项目土地平整工程施工合同(3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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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Le****97
编号:928214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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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编号:合同编号: 建 设 工 程 标 准 施 工 合 同 2009 年版工程名称: xx第一中学新校区项目土地平整工程 工程地点: xx市xx区xx快线南侧、仁海花园东侧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目 录第一部分 协 议 书1一、工程概况1二、工程承包范围1三、合同工期2四、质量标准2五、合同价款2六、组成合同的文件2七、词语含义2八、承包人承诺3九、发包人承诺3十、合同生效3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4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51定义52合同文件及解释5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55施工设计图纸66通讯联络67工程分包613交通运输7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719发包人720承包人821. 现场管2、理人员任命和更换1022发包人代表1123监理工程师1124造价工程师1225承包人代表1226指定分包人1228工程担保1231不可抗力1332保险1333进度计划和报告1334开工1535暂停施工和复工1536工期及工期延误1538提前竣工1542质量目标164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646测量放线17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17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17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18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8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855工程试车1956工程变更1958竣工验收19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2063暂列金额2065暂估价20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2067优质3、优价奖206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2172工程变更事件2173工程量的偏差事件2275现场签证事件2276物价涨落事件2278支付事项2479预付款2480安全文明施工费2581进度款2582竣工结算与结算款2684质量保证金2885最终清算付款2886合同争议2891保密要求2994合同份数29第四部分 附件30第一部分 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的通知(湛财建200320号)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4、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第一中学新校区项目土地平整工程工程地点:xx市xx区xx快线南侧、仁海花园东侧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规模:xx市xx区xx快线南侧、仁海花园东侧,项目占地面积220003.57m2,场地土地平整后拟建设教学楼、办公楼(教学教研活动中心)、实验艺术楼、体育馆、学生宿舍及食堂、地下车库等。场地预处理工程填土厚度约5.513.5m 。结构形式: /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湛坡发改20208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招标文件、本协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5、料、说明和涉及的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范围包括:xx第一中学新校区项目土地平整工程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的,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率运行所必要的附加工程和供应。承包方式:根据招标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施工图说明、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及说明,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规定,由中标单位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措施。不允许转包,如确需分包的项目,必须与建设单位协商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方可分包6、 。本工程的中标价作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个日历天,其中已划拨给xx第一中学的290亩土地 日历天内完成土地平整,剩余40亩土地待完成入库手续后30日历天内完成土地平整。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元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元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7、.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订立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订立合同地点: xx市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8、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4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详见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定义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信件; 电报; 传真: 电子邮件: 其他;2合同文件及解释2.1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将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如果在文件中出现含糊或歧义时,业主将向承包商发出必要的澄清或指示,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及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9、调整等修正文件);(2) 本合同专用条款;(3) 本合同通用条款;(4) 投标书及其附件;(5) 中标通知书;(6) 招标文件;(7) 答疑纪要;(8) 设计图纸资料、清单资料;(9)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3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检验评定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发包人提供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提供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案,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认可后执行 。5施工设计图纸5.1 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10、提供(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图纸及技术要求一份。5.2 施工设计图纸由承包人提供(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 无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 无 6通讯联络6.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监理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 邮政编码: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 邮政编码:(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7工程分包7.5 (1) 指定分包工程: 无 (2) 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无 13交通运输13.1 道路通行权11、和场外设施的约定: 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13.2 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 以工程用地红线界定 13.4 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 无 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14.2 (1)专项批准事件的监理工程师: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授权范围:(2)专项批准事件的造价工程师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授权范围:(3)专项批准事件的建造师的: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授权范围:19发包人19.2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开工前7天或按进度需求分步达到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12、及地点:负责在工程开工前,提供生活用水源、电源接入点连接至施工现场,承包人自行接驳及安装经校验合格的计量表,发包人按表读数和有关规定的水电收费标准(包括管理费和正常损耗)计量收费,通讯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协助承包人自行到发包人水、电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如未及时按上述要求办理,所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如遇电价或其他收费率调整时,按调整后的调价文件规定执行。(3)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 已具备 。(4)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 开工前7天提供并进行现场交底 。(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 承包方协助发包方办理 。(6)现场交验的时间: 开工前7天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基13、准点进行复核,经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测量基线交接手续 。(7)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7天内 。(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 开工前7天内完成 。(9)协助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协助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 由施工单位负责保护 。(10)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无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 如尚有需要,另行协商 。19.3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 开工前十天 。19.4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1) 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7天内 。(2) 提供的份数: 图纸及技术14、要求一份 。19.5 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1) 工程价款支付期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期限支付。 其他:按合同支付的有关规定(2)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按承包人在项目所在地开设的本项目专用银行账户转帐。 支票支付。 其他方式: 20承包人20.2 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月25日前提供月度工程进度报表和下月进度计划,以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3) 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根据工程需要,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交通围栏、施工和交通警告牌、疏导交通、维护交通通畅、警卫及交通协管等,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所需费用 。(41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 场地由发包人提供,承包人自行搭建临时房屋(或租屋),并向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提供办公室和住宿用房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按照xx市建设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办理,发布交通管制信息 。(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对其的保护工作,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 (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各种文物均属国家所有,承包人在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若遇有文物,应采取16、必要的保护措施并即时报请发包人处理,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私自占有。该工程施工场地地下管线有关资料,施工前发包人负责勘察清楚,并负责所有费用,并向承包人提交相关资料;施工过程,如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破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支付所需费用。如需特殊保护,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进行保护,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8)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有序,符合环境卫生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 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做好围蔽施工措施和安全措施工作,做好施工期间的交通导流措施,确保交通畅通和安全,派专人负责维护交通秩序,保证工程顺利施工。围蔽施工措施和交通导流实17、施方案须报xx市交警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种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落实相关工作的责任人,并在开工前提交给发包人备案 。(10)承包人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符合xx市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资料的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11)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按xx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意见(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的有关规定提供工程资料,若工程资料不全或承包人不按规定提供工程资料,则不予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协助发包人完18、成工程备案手续 。(12)若本工程按湛财综200338号文的要求使用新型材料,承包人需按湛财综200338号文的要求预留足够的时间通知发包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承包人还需按湛财综200338号文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资料。若因承包人的原因,xx市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将预收金额全额退还发包人的,未退还部分的金额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在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出 。(13)工程结算完成终审后20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一式叁份符合市档案局要求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到市档案局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14)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言及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机械等必须按投标书所述到位,否则发包人有19、权终止合同 。20.4 承包人完成设计的约定(1) 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有: 无 (2) 承包人提交设计图纸的时间: 无 21. 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21.1承包人代表任命和更换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全部到位,并接受总监 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的查验。未全部到位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所投入的工程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发包人不要求更换时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承包人应至少提前 7 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申请意向(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20、批,方可进行更换。承包人必须保证拟变更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即使征得发包人同意更换,但任后人员实际工作能力低于前任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撤换。擅自更换工程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按以下约定进行违约处理,并在人员更换时间段内当期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办理结算时确认:项目负责人违约金 5 万/次,技术负责人违约金 5 万/次,安全负责人 1 万/次,其他人员违约金各 1 万/次。 项目负责人或现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端正,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撤换。承包人21、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发包人不予接受,或认为整改效果不明显,则承包人必须7天内无条件撤换,所调来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及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原投标文件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无论任何原因引起的人员更换,后任人员必须提交其在更换时间前 3 个月以上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更换。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签到考勤,签到时间不能少于总工期天数的90%,否则,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 10000元 。各专业工程负责人及五大员每月到场签到时间不能少于26天,每少签到一天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人。项目负责人计划休息(不能超过总工期天数的10%,且不22、能连续超过 3 天(特殊情况除外),重大会议时不能离开),在离开现场前,须安排好现场工作并向监理单位提出休息申请,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离开。项目负责人未经申请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或累计3次不参加项目重要会议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22发包人代表22.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 发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23监理工程师23.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 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2) 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23、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23.2监理工程师的职权:对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对工程建设施工的竣工预验收;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进行检验 。23.3 (12)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增加施工造价、延长工期、降低施工质量标准和按施工监理合同约定的职权以外职权 。24造价工程师24.1 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1) 造价咨询单位: 法定代表人:(2) 任命(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24.3(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25承包24、人代表25.1 承包人任命( )为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该项目负责人必须到施工现场向发包人现场代表签到,到场签到时间不能少于总工期天数的90。到场签到时间少于总工期90的,每少签到一天的违约金为10000元。26指定分包人26.1 依法指定的分包人及其有关规定: 无 (1)实施、完成任何永久工程的分包人: 无 (2)提供本合同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 无 28工程担保28.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1) 履约担保的金额:按中标金额的5%计取(以现金方式或保函方式担保)(2) 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 其他时间:中标25、人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采用现金的方式将履约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开户名:xx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xx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开户银行:广东南粤银行xx海洋支行,账号:300001201900000189)或向招标人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保函 。(3) 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 / 28.2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违约责任,发包人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无息退回全部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保函 。 28.3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如果承包人不按招标文件执行,除被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外,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包人在合同履行26、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发包人可视情况全部或部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有关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31不可抗力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经有关部门鉴定的五级以上地震,正面吹袭xx市的十级以上台风和龙卷风及xxxx区出现降雨量大200mm/d特大暴雨,雷击引起的火灾,并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32保险32.1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无 合同通用条款第32.1 款的第(1)项; 合同通用条款第32.1 款的第(2)项; 合同通用条款第32.1 款的第(3)项; 合同通用条款第32.1 款的第(4)项。32.8 担保内容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承包人应按合同通用条款第32.2款的规定办理保27、险,并支付保险费。 33进度计划和报告33.3 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七天内提交给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经审核批准后方能施工,其他事宜按通用条款执行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相应文件后七天内确认 。33.3.1进度计划33.3.1.1计划的提交和确认33.3.1.1.1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要求、施工图纸等在签定施工合同后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进度计划(网络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当载明如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的施工方案 ;(2)对各28、专业分包单位的组织、协调及配合服务的管理方案,包括在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架构中设置针对各专业分包对口专业管理人员且明确其职责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包括:机械、试验设备进场计划、工程材料和物料进场计划、施工人员进场计划等 ;(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施工道路平面图 ;(5)季节性施工措施 ;(6)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下设施的加固措施 ;(7)保证工期、质量的措施 ;(8)编制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配务值班车辆、专责人员等),编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及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 ;(9)妥善处理与相邻施工地作业现场关系的措施 ;(10)按JGT59-2011的规定,专门制定基坑、脚手架等各29、安全专项技术方案 ;(11)其他与工程施工有关的管理方案、措施 。工程进度计划应当内容全面详实,针对工程的全部或分项施工特点提出施工方法、安排、顺序和时间表,并在各节点位置标注有相应的工程量及材料消耗量。33.3.1.1.2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必须接受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合理化修改意见。33.3.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应按群体工程和单位(单项)工程分别进行编制。具体内容在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以书面方式约定并构成本合同附件。33.3.3计划的执行33.3.3.1承包人应当加强计划管理,严格按照总监30、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33.3.3.2为便于总监理工程师掌握和控制工期,承包人必须于每月底向总监理工程师填报工程(含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当月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没完成计划的必须说明原因)和材料使用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更新工程进度计划、材料使用计划、资金计划和其它工作计划。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予以确认或提出书面意见,承包人必须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认或者书面意见执行。33.3.3.3按通用条款第87条执行。33.3.3.4承包人须对各专业分包单位报送计划加以审查,根据工程整体情况投入对口专业人员、设施,设置专门机构为随后进场的各专业分包单31、位提供各项相应管理、协调及配合服务,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平衡调配,使各专业、各工序之间衔接顺畅,解决搭接及交叉作业产生的矛盾,并督促分包专业施工计划的落实,承包人不得以专业分包工程的进度影响为由提出延长工期及增加费用等要求(不在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分包工程除外),承包人对承包范围外的专业分包工程收取专业分包工程总造价的%总包服务费,其施工工期不包括在承包人范围内。34开工34.2 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内签发开工令。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 42 天。其他时间:15天35暂停施工和复工35.4 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36工期及工期延误332、6.1 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天。36.1.1本招标工程要求中标人按中标工期完成,每延迟一天竣工赔偿发包人人民币20000元(因发包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36.1.2因发包人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得到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的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1) 已划拨的290亩 (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天。(2) 40亩待入库 (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30 天。38提前竣工38.1 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42质量目标42.1 工程质量标准:1.土地平整工程场地内各分区的完工标高(强夯处理结束后1个月33、时所测标高)为:A区、B区:整平标高+7.500;C区:整平标高+7.700;D区:整平标高+7.750;E区:整平标高+7.800。2.填土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100kPa(应采用静载荷试验进行检测)。承包人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按xx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验收和评定,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标准 。42.2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标准、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或施工程序不按施工规范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和返工,因停工和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34、。工程质量合格,但达不到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等级,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赔偿损失并交纳 合同金额3% 违约金。4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45.1 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 按xx市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 。45.2安全施工与检查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35、及发生的费用 。(a)安全防护承包人在全部施工过程中:由承包人承担所发生的全部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b)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45.5 治安管理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46测量放线46.1 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的时间:开工令发出后7天内提供。46.4 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48.1 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36、程设备,本条不适用。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8.8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 / 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49.1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材料由 承包人按设计图纸要求 采购。(2)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的通知湛府函2011329号文的规定,本工程必须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3)本工程禁止使用自拌混凝土,禁止使用实心红砖。(4)本工程中标单位不得向违规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商采购商品混凝土(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7、的违法建筑工程供应商品混凝土的违规供应商名单,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的名单为准)。(5)主要工程材料是指湛建施199922号文中定义的主要材料及水电安装工程的主要材料。由中标人提前15天提供材料样品,经发包人确认样品后,由中标人按要求购买。(6)本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必须为国家合格产品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材料。所有主要工程材料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及出厂合格证。材料应提前进场,材料进场前承包人应将进场材料的有关资料交监理工程师确认,在材料使用前提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并书面确认材料符合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若材料未经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而承包人擅自38、使用,一经发现,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交纳 合同金额1% 违约金,并由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若材料符合要求,继续使用,若不符合要求,已使用和未使用的该批材料均一律退场,退场完成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能按要求重新进材料。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7)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材料样品,因而导致材料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工期,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49.2 承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 / 49.8 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 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50.2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时间和地点: / 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1.2 39、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无 。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53.1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通知: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3、40、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中间验收部位有:/55工程试车55.1 是否需要试车 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 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和要求:56工程变更56.3工程变更程序:(1)工程变更管理程序:工程变更(含工程设计的变更、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追加等)由施工单位提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加具意见,签证组进行现场勘察、会签后,由设计单位出变更设计,施工单位根据变更设计做出工程预算。(2)工程变更金额审批审批程序: / 56.4 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应得的奖励: 无 58竣工验收541、8.1 竣工验收标准:按通用条款第58.1条的要求。58.3组织验收和确认:按通用条款第58.3条的要求,同时组织工程监理、设计、第三方检测机构等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须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检测结果合格,验收现场参与验收人员无异议,方能通过竣工验收。58.10 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验收 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本款不适用。 合同工程有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各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1) 已划拨给xx第一中学的290亩土地平整工程,计划竣工时间为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180日历天内 ,其范围包括:已划拨给xx第一42、中学的290亩土地。(2) 剩余40亩土地平整工程,计划竣工时间为完成入库手续后30日历天内 ,其范围包括:剩余40亩土地。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59.6 缺陷责任期的约定: 一年 59.8 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保修有关规定的保修期限实行。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承包人需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其费用由承建商负责。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提出要求返修的通知24小时内应派人根据发包人要求,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返修,若非承包人原因造成返修的,返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在规定时间内承包商违约,不派员按发包人要求进行返修的,发包人可自行43、派人维修。若承包人经过两次返修仍不能解决同一质量问题,发包人可自行派人维修。若因承包人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修的,发包人自行派人维修,返修费用由工程保修押金中扣出,若返修费用超出保修押金时,发包人将按有关程序向承包人追讨。发包人因承包人违约而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的维修不解除承包人对本工程的保修责任 。63暂列金额63.1 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 / 元。65暂估价65.3 非招标专业工程的暂估价金额为 / 元。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66.1 提前竣工奖的约定: 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66.2 误期赔偿费的约定:(1) 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 20000 元。(2) 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 44、/ 元。67优质优价奖67.1 优质优价奖的约定:没约定优质优价奖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优质优价奖的等级:67.2 优质优价奖的计提与支付:国家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3%,即 / 元; 省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2%;即 / 元; 市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1%;即 / 元。6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68.1 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工程量的偏差; 工程变更; 物价及后继法律法规的变化;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 其他调整因素:(1)合同范围内工程,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招标时工程量清单漏项和缺项的,工程价款的调整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按规定程序审核同意后调整。追加合同价款按中标人投标时相应45、的清单综合单价和收费进行计算。(2)不可抗力的因素: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政府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不可抗力(经有关部门鉴定的五级以上地震,正面吹袭xx市的十级以上台风和龙卷风及本工程施工区域内出现降雨量大于200mm/d特大暴雨,雷击引起的火灾,并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非承包人的原因(见36.3.2.1条)、原设计错误而导致设计变更和施工实际需要发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而引起工程造价需要调整的,必须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出具变更方案和预算,经发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xx区财政局派出的现场代表现场确认变更设计或签证,作为调整合同价款依据,按实际追加变更工程量追加合同价款。(3)在工程风险费用46、内的工程措施费不得调整,但风险以外的工程措施费按规定办理。(4)在调整合同价款时,利润和其他措施项目费等按系数计取的项目费用,按合同规定的费率,如合同没有规定,则按适用于本工程计价办法规定的费率的平均值。72工程变更事件72.1工程变更价款的调整:合同履行期间,出现第56条工程变更事件的,工程变更价款按符合xxxx区规定程序确认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最终价款以xxxx区财政局审定为准 。72.4 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整: 若中标价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中标价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若中标价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中标价中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47、;若中标价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的变更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其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按第69.1条执行,材料价格按第76.1条执行,下浮率按投标人中标价时的下浮率进行结算。xx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缺项的材料,应按由近及远的原则参照临近xx市的地市级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单价。如均缺项的材料,则其价格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财政局及监督部门进行联合询价确定(多批次的按当月完成工程量加权平均值计算)。73工程量的偏差事件73.2 工程量的偏差,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调整的方法: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73.3 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合同通用条款48、的规定调整。 75现场签证事件75.3 现场签证报告确认约定的时间: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执行,并且所有现场签证必须按xxxx区有关规定执行才能生效 。76物价涨落事件76.1调整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费的方法 合同价款不因物价涨落而调整的,本款不适用。物价涨落超过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幅度,应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数据约定如下: (1) 固定系数a 为 ;(2) 人工权重系数b 为 ;(3) 机械台班权重系数c 为 ;(4) 钢筋权重系数d 为 ;(5) 其他资源的权重系数: 按以下方法调整:人工及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的耗材)的价格调整:人工(含机械台班中的人工)风险幅度为零,实行动态49、工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按xx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规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的风险幅度为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幅度为5以内;(1)人工单价调整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规定。(2)材料(或指定材料) 单价异常波动引起工程价款调整的方法:在施工合同约定工期内,当材料价格涨落幅度-5K5时,造价一律不作调整;当材料价格涨落幅度K5(或-5K)时,仅对超出5(或-5)部分价差进行调整。(3)在施工合同约定工期外,施工期间较基准月的材料价格出现涨落,调整价差(全价差)按以下办法确定:、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期间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反之,价格下降价差由承包50、人受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施工期间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价差由承包人承担;反之,价格下降价差由发包人受益。价差调整不影响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4)调整价差确定工程造价的计算办法:统一以xx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参考价格”为依据,以本工程预算审定出具正式预算报告的月份为基准月,按某材料合同工期内各月xx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参考价格的加权平均值(计算公式如下)与基准月的参考价格之差为价差以及计算涨落幅度。平均值=J1(W1W)+ J2(W2W)+ J3(W3W)+Jn(WnW)备注:式中J1、J2、J3合同工期第1、2、3个月的材料信息价;W1、W2、W3表示合同工期内相应月份当51、月完成的该项内容的工程量;W表示该项内容的总工程量。符合调价条件的人工及材料,将可调价差列入分部分项工程,按规定计价程序计算工程造价。调价材料在施工期内xx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均有公布,且与基准月(本工程预算审定出具正式预算报告的月份)的材料具有对应关系(名称、品牌、规格和型号等)的,按上述办法调整价差。 76.2 调整合同价款日期 招标工程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订立时间:78支付事项78.2 计算利息的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其他为: (不计息) 。 79预付款79.1 预付款的约定 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 合同价52、的20% ,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确定。79.2 预付款支付申请的约定:按如下方法执行,一旦发包人发现预付款被挪作他用,发包人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其专款专用。合同生效且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10个工作日,承包人按合同价的20即人民币: 元进行申请,经xxxx区规定程序审批后支付。79.4 预付款抵扣方式其他方式:(1)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第一期进度款中扣回50%,第二期、第三期进度款中各扣回25%。(2)工程进度款支付约定:以施工完成进度为准。(3)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工程款按施工进度支付,具体支付为:承包人应按进度向工程监理工程师申报已完工程进度,作为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53、的依据。承包人申报的工程进度款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7天内交发包人,发包人在接到进度款申报表进行审核后14天内,按核定的质量达到合格要求的已完工程进度的支付承包人相应工程进度款。第一期工程进度款:当承包人完成工程总进度65%时,发包人支付予承包人至合同款总价的50%(包括已支付的预付款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护措施费用);第二期工程进度款:当承包人完成工程总进度85%时,发包人支付予承包人至合同款总价的70%;第三期工程进度款:当承包人全部工程完成后,发包人支付予承包人至合同款总价的80%;第四期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予承包人至合同款总价的85%;工程进度款付至合同价款的8554、即停止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提交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并结算经财政局审核后60天内,支付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97,其余3%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为1年)满后14天内无息支付予承包人。发包人向区财政部门提交请款申请报告,即视为按时支付。(4)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80安全文明施工费80.1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1) 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和范围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结算时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中相应的规定执行。合同双方的其他要求:(2)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总金额为 元。80.2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预付金55、额、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 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另行约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拨付按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的通知(湛建质201472号)执行。81进度款81.1 支付期间(1)以工程进度为准:承包人进入施工阶段后,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前向工程监理和发包人申报本月实际完成合同工程量,监理工程师7天内审核完成并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进度款申报表进行审核后,按核定的质量达到合格要求的已完工程进度的85%报区财政局批准后支付该月工程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后暂停支付,待工程交工验收结算经区财政局审核后30天内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100%,(采用直接扣56、留工程结算价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则付到97%),同时开具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3%质量保证金保函(采用直接扣留工程结算价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则在质量保修期满后无息返还工程结算价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2)工程变更增加部分:经业主同意变更并完善手续的,按监理单位核定的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款;变更金额经区财政局审核通过的,按监理核定的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款。 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扣回)的其他款项:无81.2 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为 元。82竣工结算与结算款82.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82.6 发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的特殊要求:57、 结算原则(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根据发包人在招标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以及招标前的施工现场情况与周围环境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和风险进行综合报价。除实际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地质资料与实际地质情况发生变化;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错项;实际施工现场情况与周围环境条件出现与招标前不同等因素而影响其综合单价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机械费调整(承包人对人工费、机械费或人工、机械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价格进行了调整等因素及风险可进行调58、整其综合单价外,结算时综合单价按中标价中相应清单综合单价固定不变。(2)本招标工程的最后结算根据发包人提供工程的施工图、相关资料及说明,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各专业工程计量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规定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的规定进行工程结算。(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引起的工程变更及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设计变更及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而引起的工程价款调整的项目,必须得到发包人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同意和签证,并执行xxxx区的有关规定才能进行相59、应调整。(4)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以摇珠方式选择第三方造价公司询价,询价结果作为该变更项目结算的依据。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 (5)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60、,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按一般计税方式)中相应的规定执行。措施项目费按总价(或系数)方式调整,即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和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61、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6)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人工(含机械台班中的人工)风险幅度为零,实行动态工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按xx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规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设备购置费汇总表所列除外)价格的风险幅度为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幅度为10%以内;管理费和利润的风险由投标人全部承担。(7)结算时,其他项目费及规费等费率按承包人中标的投标费率计取。(8)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规定计算的人工费已包含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支付给承包人不得在结算中扣减(9) 本工程最终的结算价以xx市xx区财政局审核的结算造价为准。84质量保证金8462、.2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即按合同价款的3%。 其他为扣留工程结算价款3或提交工程结算价款3的质量保证金保函。(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其他方式:工程竣工双方办理完结算定案后,发包人直接扣留工程结算价款3的质量保证金或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金融机构开具的工程结算价款3的质量保证金保函作为担保 。84.3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质量保修金不计银行利息。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自动解除质保金保函或无息返还工程结算价款3的质量保证金 。85最终清算付款85.1 最终结清申请报告提交份数:提交期限:86合同争议86.4 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63、定。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合同双方认可为:(1) (2) (3) 86.6 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1保密要求91.1 提供保密信息的期限:94合同份数94.1 提供合同文本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提供。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提供方式为:94.2合同正本份分数贰份,发包人 壹 份,承包人 壹 份; 合同副本的份数十二 份,其中发包人 六 份,承包人 六 份。第四部分 附件30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64、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1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2)(3)2质量保修期2.1 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 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65、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 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壹 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 / 年;(6)其他项目: 本项目为土方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3质量保修责任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 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66、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4 条赋予的规定一致。6其他6.1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6.2 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3 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二廉政合同发包人:(67、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 双方权利和义务1.1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 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68、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7 条规定处理。2 发包人义务2.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2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2.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69、方便。2.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 承包人义务3.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70、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5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 违约责任4.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 条和第2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4.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 条和第3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13 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 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 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8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 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各送交其上级部门一份。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