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法律服务投标方案(34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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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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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里填写公司名称或单位名称相关单位填写公司里的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这里填写相关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政府机关法律服务投标方案344政府机关法律服务投标方案目录第一章 项目理解和需求分析9第一节 项目背景9第二节 项目概况23第三节 项目需求分析25一、法律服务需求的源由25二、服务内容及要求27三、人员要求28四、其他相关要求28第二章 整体服务方案29第一节 工作计划29第二节 服务方式及目标31第三节 服务理念32第四节 公司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34第五节 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现状分析57第六节 合理化建议59第三章 项目组织机构和管理62第一节 项目组织机构62第二节 项目管理模式64第三节 项目管理团2、队配备情况65一、团队优势65二、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表67第四节 项目管理团队岗位职责71一、岗位职责71二、工作方式74三、工作内容74四、管理责任及监督76第四章 人员配置计划77第一节 人员招聘计划77第二节 法务人员基本素养80第三节 工作职责85第四节 人员管理制度89一、工作规范89二、工作制度 90三、考勤制度91第五节 人员储备方案93第五章 内部管理制度112第一节 综合管理制度112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112二、律师事务所所务会议制度113三、律师事务所律师奖惩制度114四、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制度116五、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17六、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13、19七、律师职业管理制度121八、律师事务所主任工作职责121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工作职责122十、律师聘用管理规定124第二节 业务管理制度127一、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127二、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129三、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132四、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133五、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办法133六、律师业务收费管理监督制度135七、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136八、客户投诉及客户意见反馈处理管理制度140九、服务质量跟踪监督评查制度142十、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处理制度143第三节 行政管理制度149一、律师事务所人员工作守则150二、员工招聘、录用、辞退管理制度152三、4、印章管理制度153四、文书资料管理办法154五、保密制度156六、办公秩序及安全管理制度157七、办公设施装备使用管理制度157八、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使用管理制度159第四节 财务管理制度160一、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161二、律师办案费、差旅费管理办法163三、律师事务所退费规定164四、律师事务所财务报销规定165第六章 政府机关法律服务方案166第一节 服务宗旨与职责167第二节 服务承诺167第三节 服务内容172一、解答日常法律咨询问题173二、文书业务176三、谈判等非诉讼业务178四、诉讼仲裁、调解业务181五、代表政府草拟、签订合同及进行谈判187六、法治宣传教育培训5、业务187七、信访配合业务188八、其他法律法规事务188第四节 工作时间安排及方式189第五节 服务工作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190第七章 服务保障方案195第一节 服务礼仪规范196第二节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99第三节 法律服务质量保障体系209第四节 服务质量的检查与改进措施211第八章 保密制度和保密措施213第一节 保密制度213第二节 保密承诺书214第三节 保密管理要求217第四节 保密措施和方法219第九章 应急服务措施223第一节 编制说明223一、目标和制定依据223二、突发事件的概念223三、突发事件的分类223四、突发事件的分级224五、应急预案编制的工作原则224六、适6、用范围225第二节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25第三节 应急响应227第四节 应急服务内容229第五节 应急工作保障240第十章 员工培训方案242第一节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242一、培训的目的和原则242二、培训课程体系设计原则243三、培训机构与职责243四、员工培训操作流程245五、培训内容及方式256六、培训考勤与奖惩制度258七、培训费用及培训期间薪资待遇258八、培训考核261九、培训档案管理265第二节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267第三节 培训管理制度267第十一章 档案管理方案287第一节 档案管理工作流程287第二节 档案的分类289第三节 档案管理人员职责292第四节 档案管理要求297、3第五节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301第十二章 投诉处理方案315第一节 投诉产生原因分析315第二节 投诉处理原则316一、耐心倾听原则316二、换位思考原则316三、快速反应原则317四、及时总结原则318第三节 投诉处理技巧318第四节 投诉处理流程320第五节 投诉处理措施322第六节 投诉处理制度324第七节 责任追究与处理记录325 第一章 项目理解和需求分析第一节 项目背景一、中国法律服务业现状和发展趋势法治国家必须有成熟、完善和发达的法律服务业。从一些法治化程度较高国家的经验来看,成熟的法律服务业表现为:法律服务的数量充足、服务严格规范、服务运作有序、对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管有力。在中国8、,法律服务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律适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律服务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无序到逐步规范的健康、快速发展的道路。在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社会正义,排查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不容否认的是,伴随着法律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从业务素质、服务水平到管理体制、管理意识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总体上看,这些问题的存在是发展中的问题,需要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来解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法律服务的市场越来越大,业务领域越来越宽,法律服务队伍发展越9、来越快,法律服务作为一个产业在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一)中国法律服务业基本情况法律服务是以提供法律事务性帮助或者提供具有法律意义服务的活动。法律服务属于法律实施的重要环节,它不仅是法律制度社会化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实现法律的保障和调节功能的重要途径。法律服务业是法律服务这一产业的泛称,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内涵上讲,律师业、公证业、法律援助业、司法鉴定业、仲裁业以及商标代理、版权代理、专利代理、破产管理,还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法律服务业,都属于法律服务业的范畴。其中,律师是法律服务的主体。中国法律服务业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逐步恢复和发展起来的,是中国社10、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产物。指导和管理法律服务业是中国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能。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法律服务业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基本上形成了以律师为主力、以基层法律服务为补充,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协调发展的法律服务业体系,不断适应不同社会群体的多层次法律服务的需求,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律师已经成为中国法律服务业的主体。目前,大量的律师建立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法律服务业。合伙制已成为律师所主要组织形式,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模式进一步改善。每年中国律师从事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高达百万多件,同时律11、所组织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义务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公证业法律服务体系基本确立。2005年公证法的颁布,2006年公证法的实施以及2015年、2017年的两次修改,使得公证业务属性得到了明确,公证机构进一步规范,公证服务体系基本确立。在当前法律服务体系中,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属于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整体法律服务体系中占据不可替代的地位,因而促进公证法律服务体系更好发展也就有着重要作用及意义。为能够实现公证法律服务体系更好发展,相关工作人员需要积极通过有效途径及措施加强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并且对其进一步进行完善,使公证法律服务体系的合理性及完整性得以提升,确保其更好应用,也就能够为公证法律服12、务体系的更好发展奠定较好基础。所谓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其在公证法律服务的职能定位及社会价值实现方面属于重要基础及平台,并且在公证法律服务中对各部分组成及关联因素进行统合方面属于核心框架,也是基本原则。所以,一方面而言,在公证法律服务方面,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对其发展主导思想及基本架构具有决定作用,另一方面而言,当前公证法律服务内容及特点对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具体定位以及顶层设计具有决定作用。就当前实际情况而言,我国公证法律服务体系的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公证法律服务体系的基本功能就是在自身职责范围之内公证机构能给将中立、客观法律咨询提供给当事人,并且可向其提供法律事务指导以及行为规划等服务;体系必要13、功能为通过办理具体公证案件,公证机关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对于社会上不同领域内行为交往进行维护,维持社会正常运转,可促使社会信用体系实现健康发展,并且可有效缓解社会上存在的潜在矛盾;体系的辅助功能主要包括协助功能、公示功能以及受领功能与监察功能,其中协助功能主要就是在法院、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对相关法律事务进行处理过程中能够提供一定协助作用,从而使自身作用及价值能够得以更好体现;公证法律服务体系还具备衍生功能,这一功能的作用主要就是进行信息整合及资源价值统合,其所包括内容主要就是记录历史,促使金融信息及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对信息供给进行整合,促进有关法律制度实效性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发挥了重要作14、用。基层法律服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服务制度。中国幅员广阔,地区差别很大,贫困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还比较多,在律师制度还没有建立和完善的地区,基层法律服务就成为律师业的有益补充。在中国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中人数最多,遍布中国广大的乡村。基层法律服务是自80年代初中期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一种法律服务工作。在当时,律师极为稀少的情况下,它主要通过建立法律服务所,利用贴近基层、便利群众、服务便捷、收费低廉等优势,面向基层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律师形成竞争关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前的2000年,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有关实施意见,广泛开展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调整整顿15、工作,对现有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各种形式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并在调整整顿的基础上按新的管理体制重新办理设立登记。2000年,司法行政机关继续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人员整体素质。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建立了规范的执业资格认定和执业准入控制制度。2000年12月24日,司法部组织了首次全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后,2004年六月二十九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16、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其中第75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部门为: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这是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的最高层级的法律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由于近40多年的发展,对社会进行法律服务的质量显著提高,业务素质在实践中得到了发展,满足了中国基层社会和低收入群体的大部分法律服务需求,为基层和农村稳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公共法律服务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的,旨在保障公民基17、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具体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中国法律服务业还处于不断拓展、不断规范的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法律服务队伍数量总体不足。在中国,律师占有人口比例不高,公证员占有人口比例较少,全国还有一些乡镇没有建立基层法律服务所,社会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与国家法律援助工作实际提供的比率还很低,特别是普通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得不到及时满足。同时,法律服务18、业的布局和结构不够合理。法律服务业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明显,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仍有较大差距,城市法律服务相对发达,偏远地区缺少必要的法律服务人员。此外,中国法律服务业还存在管理体制尚不成熟、法律服务秩序尚不够规范、法律服务队伍诚信意识尚待加强等问题。(二)中国法律服务业发展趋势专家预测,未来的五到十五年,作为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法律服务业必将迎来一个良好的发展时期。从宏观上分析,中国法律服务业发展趋势,可以概括为六个方面:一是法律服务多元化发展趋势。未来一个时期,法律服务多层次、多角度、多领域的服务需求不断增加,特别是高端法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将拉动整个法律服务业在人员水平、业务层次、执19、业领域等方面有一个较大的拓展。二是法律服务业专业化发展趋势。随着法律服务业多元化发展趋势,法律服务业在专业细化和加快发展步伐方面将会有大动作。法律服务业本身竞争压力也将不断增大,并促进法律服务业的专业分工。法律服务机构将根据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合理确定专业定位,促进法律服务业的专业分工,发展专业特色。三是法律服务业规模化发展趋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各类法律服务业领域的垄断将被逐步打破,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在专业化的基础上,通过业务合作以及合并、联合等多种方式,实现规模化,增强竞争力,达到共享双赢。四是法律服务业国际化发展趋势。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法律服务开放的宗旨20、,将逐步取消限制进入法律服务业市场的措施,法律服务业将迎来新的更大范围的开放。通过参与新一轮的多边贸易谈判以及各种国际性、区域性合作机制,法律服务市场准入条件逐步放宽,中外法律服务合作和交流进一步加强。五是法律服务业规范化发展趋势。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法律服务业执业人员素质已经有了明显提高,相关政策措施和法律制度基本完善,运作机制和管理模式日渐成熟,法律服务业已经逐渐从粗放式发展向精细化、规范化发展方向转变。六是法律服务业深化改革的趋势。中国法律服务业面临拓展和规范双重任务。其中,拓展是法律服务业发展的前提。不断推进法律服务业的改革将是法律服务业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基本发展趋势。特别21、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趋势,以及整个现代服务业新的一轮体制改革,法律服务业在体制、机制等诸多领域的改革都将进一步深化,并将大大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此外,中国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社会公众经济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进一步刺激法律服务需求,并将大大推动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三)中国法律服务业政策保障第一,把法律服务业纳入国家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未来的几十年里,包括法律服务业在内的服务业将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快速发展,这既是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也是社会健康发展的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对此,必须充分认识到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法律服务业纳入国家现代服务业的总体发展规22、划,综合运用政策措施、法律制度等各种有效手段,推进中国法律服务业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的创新,促进法律服务业的发展。第二,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随着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法律服务业管理体制将随之进行改革,条块分割、部门垄断、行业分立、缺乏统一管理的法律服务业管理体制将逐步得到改善,宏观上统一管理的指导思想逐步确立,行业壁垒和部门垄断将逐步被打破,从而推动建立开放式的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切实改变条块分割、缺乏横向协同、总体低效的现象,推进法律服务业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进程,逐步建立统一的法律服务市场和规范的法律服务产业。第三,建立和完善中国法律服务23、业的法律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发展法律服务业的法律法规,是创造一个不断放松管制、打破行业垄断、实现规范公平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重要环节。特别是要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法律服务业的属性。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服务业各种相配套规章,进一步明确各类法律服务的业务准则和执业规范,建立和健全有关法律服务的法律规则体系,为实现法律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供法律依据。第四,改革和完善法律服务组织内部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积极培育法律服务的市场主体,大力推进法律服务主体的规模化、专业化建设。加快体制创新,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组织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规则意识,不断提高法律服务业执24、业道德水平。第五,稳步推进中国法律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应当循序渐进地推进中国法律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全面提高法律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法律服务合作和竞争。通过落实CEPA中关于法律服务业开放的各项措施,应当积极发展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的联营及其他合作关系,推进区域法律服务业一体化进程。二、我国法务工作总体状况通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发展,我国法务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律顾问队伍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壮大,逐渐成为法律职业群体中举足轻重的一支力量,随着我国内外环境,尤其是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带来的种种变化,对于法务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职业化都会提出更高的要求25、。过去的十年是我国法务工作发展的黄金十年,在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法务工作发生了令人瞩目的变化,法务工作的外部环境、工作机构、工作队伍、工作职责都得到全面的改进,企业法务工作的价值逐步凸显。(一)法务工作的外部环境日益改善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个组成部分,法务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外部法治环境的总体改善。首先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到2010年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完成,再到2013年18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我国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为法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国资委、全国律协、工商联、国家标准委等机构大力推动企26、业法务工作,特别是国务院国资委连续提出了3个中央企业法制工作3年目标,对中央企业的总法律顾问制度、法律事务机构、重要决策、规章制度、经济合同等基础法律工作事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国律协成立了专门的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全国工商联出台了民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的具体意见,国家标准委制定了企业法律工作领域的第一个国家标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GB/T27914-2011)。所有这些都直接推动企业法务工作的发展。(二)法务工作管理体系初步建立随着近年来发展过程中法律风险影响的日趋扩大,国资委等机构对法务工作的推动力度不断加强,我国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法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无论是在组织机构、工作队伍27、,还是工作职责上都有明显的改善。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统计,到2013年底中央企业全系统有2560户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集团和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分别达到64%和50%;中央企业全系统法律顾问队伍达到1.8万人,持证上岗率接近60%;中央企业集团及重要子企业规章制度、重要决策、经济合同三项法律审核率分别达到96.7%、98.1%和98.6%。大型民营企业的法务工作在市场竞争的刚性要求下,也迅速成长,华为、中兴、百度、腾讯、吉利等一大批民营企业的法务工作在竞争中发展壮大,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下法务工作的作用和价值。(三)法务工作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过去十年我国法务工作的快速发展有两个明显的28、特点,一是政府成为推动法务工作发展的直接动力。近年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法务工作的进步虽然有企业发展的内生需求,但起步阶段更突出的是国资委等机构的外部要求,如国资委明确提出企业法务工作的考核指标,对企业法务工作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法务工作的发展主要体现在通过行政手段容易实现的机构、人员、职责等基础硬件上,而在法务工作如何支撑公司战略性活动、如何实现法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如何形成由事后的救济到事前的防控机制、如何建立企业法务工作体系以及法务工作如何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等一系列具体体现法务工作作用和价值的问题上,缺乏系统性的认识和实践。在国资委等机构职能调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29、企业法务在初步完成了基础硬件的建设以后,面临着从事后救济型向事前防控型转变、从基础法律事务处理向影响企业重大决策升级的客观压力。如果企业不能在这一关键时期,顺利地完成转型升级的工作,将给企业法务特别是国有企业法务工作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三、法务与律师的区别法务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内部专门负责处理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一)法务的主要工作职责: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改;对客户、员工、供应商合同之拟定、修改、审核;处理及收集整理资料配合律师处理公司有关法律事务;收集、分析与本单位业务相关之法律信息并结合工作单位情况提出专业意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预防措施;为工作单位30、提供咨询和法务意见书,提供客户及员工的法律问题咨询, 负责制订工作单位的各类法律文件。(二)法务的工作流程1.合同类业务:拟定/送审/修改通知当事人沟通(合同目的、合同背景及要求)合同拟定/审查/修改(目的性、完整性、明确性、合法性、风险程度等方面)提交成果-反馈(范本化/相关问题处理)。2.咨询类业务:咨询请求搜索信息(咨询对象、事件背景、当事人要求)准备答复(方式选择、内容整理)答复-反馈(形成建议/意见)3.建议、意见类业务:自主观察/信息收集/反馈思考(性质划分、如何应对)作出建议/提出意见(法律/管理角度)-反馈(制度化/移交其他部门)。4.争议处理/诉讼辅助类业务:部门反馈/公司指31、令根据法律要求/律师工作指令收集整理材料提供证据材料支持/法律支持参与具体过程结案/争议进展动态报告-反馈(规范化措施建议/预防意见)。(三)法务的工作目标预防风险、谨慎处事仍将是法务工作的基本基调,争取无争无诉是法务工作的根本目标。法务是一份“保守”的工作,倾向于低风险操作,在保障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追求效率。多学多问多了解,多理解多沟通多配合是法务工作的基本方法。通过望、问、听的方式来了解公司法律事务的运作流程、获得相关部门的理解与配合,关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不仅要做问题的发现者,更要做麻烦的解决者。摸清各个部门风险,理清各类工作流程。与同事们继续保持良好的配合协同,在愉快的氛围中完成工作使32、命,一同降低风险,预防争诉,提高效率。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及早的发现并提出,将法律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法务与律师的区别在于:1.法务是单位的法律顾问,专职服务于公司。律师是独立于单位外的法律工作人员;2.随着社会发展,更多大型企业要求法务必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领取律师执业资格。和律师不同的是,律师更多从事诉讼业务,而法务更多处理非诉业务,法务是企业风险综合管理者。第二节 项目概况(备注:根据采购文件描述)一、项目名称:二、项目服务地址:三、项目内容:四、公司简介:(一)发展历程本律师事务所是中国一家大型、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秉承“中大至正,伦理求是,文以载道,德信为本”的理念33、,以高素质的律师人才为基础,实行严格、科学的管理,凭借优良的办公环境和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在公司、证券、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国际投融资、国际贸易、诉讼与仲裁等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二)法律服务市场的先行者本律师事务所是国内最早开展金融、房地产、公司证券领域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多年的执业经历使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个能够为客户提供高端业务的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三)客户群体本律师事务所拥有一个广泛的客户群体,其中既包括经营规模庞大、业绩不菲的大型公司,也包括业绩良好的中小型企业;客户范围覆盖传统和新兴产业。(三)专业化、国际化的律师团队本律师事务所兼具有文、理、工综34、合学科的教育背景。本所的合伙人、执业律师有近百名,有些是相关业务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拥有大量的学术研究成果,经常应邀参加国家的民商事领域的立法工作,在国内外具有相当重要的社会影响。(四)丰富的社会公共资源本律师事务所非常注重与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专业社团和各地律师协会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和沟通。此外,本律师事务所与国内外著名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建立起了良好的协作关系,还聘请政府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有关专家学者作为本所顾问。我们精心地培育这些公共资源,只为与信赖本所的客户们分享。为此,我们定期向客户、相关行业协会及合作伙伴及时提供中国最新的民商事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信息和动态。第35、三节 项目需求分析(备注:根据采购文件描述)本所通过对贵政府机关的了解,认为贵单位的法律咨询服务需求为以下几点:一、法律服务需求的源由(一)行政案件集中的机关、部门疲于应诉(类似保险理赔诉讼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近年来,部分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大量增加,主要集中在土地、拆迁、房屋登记、公安等行政管理领域。行政机关、部门疲于应诉,对律师提供行政法律服务的需求应运而生。(二)信访压力缓冲、屏障和解压阀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各类的社会矛盾突显出来,信访案件大量涌现,政府有关部门所面临的信访压力和信访案件处理的难度也因此逐年递增。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的机制便是在这个大背景下应运而生。让律师参与信访案件的36、处理是我国信访制度的一大创举,这不但能够更好地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也缓冲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压力,更代表了政府执政思维的重大转型。律师拥有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使信访矛盾的化解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三)门面依法行政的需要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社会的核心内容,政府机关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是受人民欢迎的政府。在觉醒的民众与不断完善的法律制度面前,政府充分运用律师资源,能够大大减少行政过程中的不良结果,为依法行政的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有效的支持。(四)内部管理的需要行政管理和决策风险的防范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律师能够为行政行为的各个方面,各个阶段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产生风险的原37、因,可能造成的后果作客观的分析,并对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提出前瞻性的预防措施,如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在一定程度上防范行政管理和行政决策风险。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法律意见书;2.大决策事项法律意见书;3.规范性文件法律论证;4.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5.合同、协议的起草;6.合同、协议的审查;7.修订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8.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委托人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托人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征收补偿涉法事物的法律评估风险及风险分析;9.信访案件法律分析;10.参与信访事项的调处; 11.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法律风险研判及应急方案策划;12.突发性、群体38、性事件现场处置;13.涉法事务的专题调研;14.涉法事务的论证、听证等相关法律服务;15.法律专项培训;16.律师函;17.现场法律服务(会议参与、谈判磋商、列席常务会议);18.接受委托办理各类诉讼、仲裁案件;.三、人员要求需求职务到岗时间需求人数人员专业人员学历及资质四、其他相关要求 1.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xxx年。 (2)服务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后,按月支付人员费用(工资、社保等)等。第二章 整体服务方案第一节 工作计划一、常规法律信息提示 我所将定期(每月)向贵单位提供最新法律法规信息提示,帮助贵单位了解我国最新的法律法规动态。二、培39、训教育 作为法律顾问,我所将根据贵单位需要,组织律师开展1-2期关于公司、合同等方面法律培训,时间上可根据双方情况另行约定。三、法律咨询为贵单位及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我所将开通两路热线电话:接受贵方及会员单位法律方面的咨询。我们承诺在接到有关法律咨询电话后,能当即解答的即时解决,对复杂疑难的不能即时解决的,将约请当事人上门面谈,对咨询内容做认真的探讨,并及时回复咨询人。所有咨询事项将如实做好记录,并定期向甲方通报。四、个案服务应贵单位的要求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维权服务; 对贵单位及会员单位需要提供的个案法律服务优先予以安排,并享受我所顾问单位的收费优惠条件。应贵单位的要求为会员单位公司内40、部管理结构、制度的完善提供法律服务; 顾问律师在服务期内,将根据该单位的需要,帮助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管理体系,包括: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保密制度、合同管理等等。并享受我所顾问单位的收费优惠条件。为该政府机关单位产生的各种法律纠纷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单位制定保密制度,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制度。保密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审查。并享受我所顾问单位的收费优惠条件。五、日常法律服务1.帮助聘请方策划、分析判断所涉法律事务,就日常经营业务活动中的重大事项或重要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建议方案及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等;2.协助起草、修改、审查有关合同、公告、债务催讨等法律文书,协助聘请方与第三方进41、行经济谈判、调解;3.协助聘请方处理各种经济、合同、等纠纷,与有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代理诉讼、仲裁及申请强制执行等;4.办理聘请方要求的其它相关法律事务。第二节 服务方式及目标1.本所成立由XXXXXXXX律师组成的律师顾问团,并配备若干助手,为贵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律师顾问团律师全程参与单位治理、项目投资开发及各类纠纷的处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和处理法律问题。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及时现场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并随时通过电话、传真、互联网等形式提供法律服务。3.根据工作需要,顾问律师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到贵政府机关工作场所解决法律问题。4.顾问律师团应当做好内部协调,以保证随时有足42、够数量的顾问律师履行职责,及时完成贵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5.对于项目过程中的重大法律事务,顾问律师应当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为贵单位提供相对最佳处理方案。6.服务目标:通过本所律师专业化的工作,为贵单位及所属机构在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和管理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协助贵单位有效控制法律风险, 预防和妥善解决法律纠纷, 有效维护贵单位的合法权益。第三节 服务理念客户利益第一: XXXX律师团队对客户负有受信义务,应绝对维护客户利益第一。本律师团队富有极强的事业责任心和进取心,对承办案件恪尽职守。我们以案件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关系为准绳提出明确、详尽的解决建议, 做到精益求精。谨慎与灵活:本律师团队组成人43、员有着深入的社会阅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案件事实的梳理更加符合法律精神,预测案件的风险因素更加准确,谨慎的对待每一个细节,谨慎防范任何可能发生的风险。我们不拘泥于法律的条条款款,我们提供的诉讼方案具有新思路,新视角的专业特征。勤勉亲为:本律师团队对客户委托的事务,总是提出多种多样的的解决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我们从不放弃任何一个可能解决问题的渺小希望,我们总是穷尽一切可能为客户工作,我们对客户委托的事务亲力亲为。律师的价值在于增强客户的控制能力。只要客户的控制能力提高了,就能实现成交,就能有效控制成本和风险,就能避免纠纷,就能实现利益最大化。律师最基本的技能44、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逻辑性强;二是掌握着法律技术。强大逻辑性可以协助客户及时准确的找到问题,找到问题永远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找到问题后,律师运用其立法技术为解决问题提出可行的策略。能够影响对手策略的策略才是有效的策略。如果你选定的策略对对手的策略选择没有任何影响,这样的策略肯定是无效的。而律师在这个博弈中的最基本任务就是提升客户影响对手策略选择的能力。失控是一切失败与纷争的根源。法律服务要能为客户创造价值,客户为这样的法律服务支付费用属于投资。律师应当站在客户的角度处理法律问题,因为客户的利润都是源于他的客户,如果你提供的法律产品不被客户的客户所接受,那么客户就不可能实现利润,那你的法律服务自然45、没有了价值。只有知道客户的盈利模式,法律服务才可能有针对性。只有知道客户的目的,才知道法律服务的方向,因为目的永远是判断手段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控制风险永远不是当事人的目的,因为风险和收益呈正比,当风险为零时,收益也就没有了。管理是收益与风险间寻找平衡的艺术,法律服务应当服务于这样的艺术。只有承认自己存在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弥补的先天不足,才会寻求分工与合作。只有分工与合作的对立统一,才能提升团队的竞争力,才能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第四节 公司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备注:根据公司基本情况描述)一、律师事务所组织架构图二、岗位职责(一)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岗位名称: 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岗位编号:直46、属上级: 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所属部门: 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对外称谓: 律师事务所主任其他说明:岗位目的: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及外部管理,保证律师事务所的持续稳定发展。工作内容:1.负责召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负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及落实; 2.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3.负责召集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日常会议及紧急会议; 4.负责召集律师事务所全所大会; 5.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管委会的工作开展,监督、指导和帮助律师事务所人事培训部、综合行政部、财务管理部、业务开拓部、客户服务部及宣传策划部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对未严格履职的部门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对不履职、履职失误47、及未完成部门工作计划的部门负责人且经督促拒不改正的负责人建议合伙人大会撤销其职务并另行推荐继任部门负责人人选供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后任命;6.年初汇总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制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发展目标提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审议;7. 年初制定符合实际的当年度预算报告并提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进行审议按照律师事务合伙人大会的授权执行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报告;8.全面掌握律师事务所的运营状况负责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9.年终根据律师事务所年度经营情况汇总律师事务所年 度 决算报 告并提交律师事务所监事会审议;10.负责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提交 经48、 律师事务所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决算报告进行审议 ;11.负责撰写律师事务所当年度年终总写并提交台伙人大会进行审议 ; 12.负责拟订、修订律师事务所有关管理制度文件及通知的起草和下发 ;13.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对外公共关系和重大事 件 的协调管理 ;14.执行律师事务所 合伙 人大会指派的其他工 作。工作职责: 1.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负责 ; 2.对律师事务所管委会集体负责 ; 3.负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指派的工作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授权管委会执行的工作的贯彻和落实 ;4.接受律师事务所监事会的监督和审计 。任职期限: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选举的当届管委会期限相同 。行政权限:任律师事务49、所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制度、通知、合同 、协议及其他文件的签署颁布及其他各项管理工作 。特别行政权限:在律师事务所发生突发性的重大紧急事件时,管委会主任有权从全所利益出发,做出紧急性的决策或行为,其行为后果由律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承担 。管理权限: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工作有权对律师事务所任何成员的违法、违规及违反律师事务所内部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监督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授权可行使的处罚权力。财务权限: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的费用支出审、费用报销审批及 签字 。与上级的沟通方式:服从并执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的意见。同级沟通:服从并执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集体决策的意见。给予下级的指50、导:对律师务所管委会各部门的工作进行业务监督、指导、和帮助 。岗位资格:要求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举会选择后任职 。岗位技能要求 :1.专业知识:资深律师、熟悉律师行业管理 。2.能力与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 、公关及社交能力。(二)律师事务所综合行政部岗位名称:律师事务所综合行政部岗位编号:直属上级:律师 事务所管委会所属部门:综合行政部对外称谓: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其他说明:人员编配共计xxx人左右岗位目的: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及外部行政及后勤保障管理,服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的管理。工作内容:1.协助配合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的工作;2.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行政及后勤保障工作并根据需要逐步51、制定规范相应的规章、制度及办法 ;3.上任初期应编制本部门在任期内的战略发展规划并提交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审议;4.年初制定律师事务所综合行政部的工作计划并提交律师事务所管委会 ;5.执行管委会通过的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于年终将当年度工作总结提交律师事务所管委会 ;6.负责律师事务所颁布文件的传达、跟踪、落实、考核和反馈,做好律师间的联络沟通工作:7.主管律师事务所的会议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在律师事务所召开合伙人大会、全所大会及管委会会议时,负责会议的议题及召开时间的通知,开会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8.主管律师事务所的访客接待工作,主要包括:律师事务所有领导拜访、来客交流时,负责议程安排及做好前期52、接待准备工作 ;9.主管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接待工作。主要包括:前台接待管理、委托收案管理、案件登记管理、天行软件管理等;10.主管律师事务所的印章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负责律师事务所印章(包括行政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等)的保管和使用 ;11.主管律师事务所的文印、办公及办公设备管理。主要包括: 打字复印管理、电话传真及其他办公设备管理等 ;12.主管律师事务所办公用品管理。主要包括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公用品领用管理等 ;13.主管律师事务所的档案管理。主要包括:档案搜集管理、归档登记管理等 ;14.主管律师事务所的绿化卫生管理。主要包括:绿色植物管理、卫生 清洁 管理等 ;15.主管律师事务53、所的消防及安全管理。主要包括消防应急培训学习管理、防窃管理、节日值班管理等;16.主管律师事务所的设施设备维修处置管理。主要包括:办公设备更新维护管理、冷暖设备维护管理、 卫生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废旧设备及物资的处置管理等;17.主管律师事务所非律师人员的考核及管理。主要管理对象及考核人员包括 : 律师事务所前台接待员、文印打字员、清洁工及其他临时维修维护人员的工作;18.主管律师事务所内部人事资料管理。主要包括:律师个人信息搜集汇总,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个人、非律师人员的信息搜集汇总及管理 ;19.主管律师事务所高职管理。主要包括: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离所的交接,非律师人员解聘手续的交接 ;54、20.主管律师事务所律师集体活动的开展及管理。主要包括:律师事务所公益性活动组织、律师事务所活动方案审批及经费核准管理等 ;21.负责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节令福利方案的执行;22.协助律师事务所人事培训部开展律师、实习律师及其他非律师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23.制定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实习律师及其他非律师工作人员入所所需签署的文件范本,代表律师事务所与以上人员签署人所所需文件;24.依据律师事务所颁布的制度、规章、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律师事务所全所律师及非律师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年终将搜集、整理和汇总的考核资料提交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作为对全体人员的表彰奖励及批评处罚的依据;25.根据律师事务所行政工作的开55、展情况,及时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反馈意见或提出建议,对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26.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报告所内人员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并提出相应的处罚建议 ;27.配合、协助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部、人事培训部、业务开拓部、客户服务部及宣传策划部的工作开展;28.执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或律师事务所主任所指派的其他工作。工作职责:1.对律师事务所管委会集体负责;2.负责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指派的工作的贯彻和落实:3.接受律师事务所监事会的监督和审计。任职期限: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选举的当届管委会期限相同。行政权限: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综合行政部的制度、通知、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的起草,经律师事56、务所合伙人大会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集体审议通过且由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发后颁布。特别行政权限:在律师事务所综合行政部发生突发性的重大紧急事件时,部长有权从全所利益出发,做出 紧急性的决策或行为,其行为后果由律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承担。管理权限: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综合行政部的各项管理工作,有权对律师事务所任何成员的违法、违规及违反律师事务所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取证、调查并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提出对该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及处罚的建议。财务权限:执行律师事务所主任作出的财务决定。与上级的沟通方式:服从并执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集体决策的意见。同级沟通:全面听取律师事务所其它部门负责人的意见,配合其它部门工作,有异57、议时提交 律师事务所管委会 进行审议决策。给予下级的指导:对 律师 务所管 综合行政部的工作进行业务监督、指导、 和帮助 。岗位资格要求: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选举后任职。岗位技能要求:1.专业知识:资深律师或管理人员、熟悉律师行业的行政管理。2.能力与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及执行能力 。(四)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岗位名称: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岗位编号:直属上级:律师 事务所管委会所属部门:财务管理部对外称谓: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其他说明:人员编配共计xxx人左右岗位目的: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及外部财务管理,服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的管理 。工作内容:1.协助配合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的工作;58、2.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财务工作,并根据需要逐步制定规范相应的规章、制度及办法;3.上任初期应编制本部门在任期内的战略发展规划并提交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审议;4.年初制定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部的工作计划并提交律师事务所管委会;5.执行管委会通过的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于年终将当年度工作总结提交律师事务所管委会 ;6.主管律师事务所律师收入及支付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收案费用管理,律师酬金及其他费用的支付,合伙人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等;7.主管律师事务所的财务出纳税收工作,主要包括收取费用管理、开具票据管理、现金及支票管理、财务报销管理、银行对账管理、会计账簿管理、银行密码及银行印鉴管理、税收缴纳管理等 ;59、8.主管律师事务所会计、出纳人员的考核及管理工作 ;9.根据律师事务所行政财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向律师事务所管委 会反馈意见或提出建议对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10.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报告所内人员违反财务管理的行为,并提出相应的处罚建议;11.配合协助律师事务所人事培训部、业务开拓部、客户服务部及宣传策划部的工作开展;12.执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或律师事务所主任所指派的其他工作。工作职责:1. 对律师事务所管委会集体负责;2. 负责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指派的工作的贯彻和落实;3. 接受律师事务所监事会的监督和审计。任职期限: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选举的当届管委会期限相同。行政权限:全60、面负责律师事务所 财务管理 部的制度、通知、合同、协议及 其他文件的起草,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集体审议通过且由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发后颁布 。特别行政权限:在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部发生突发性的重大紧急事件时,部长有权从全所利益出发,做出紧急性的决策或行为,其行为后果由律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承担 。管理权限: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部的各项管理工作,有权对律师事务所任何成员的违法、违规及违反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取证、调查并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提出对该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及处罚的建议。财务权限:执行律师事务所主任作出的财务决定。与上级的沟通方式:服从并执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集体61、决策的意见。同级沟通:全面听取律师事务所其它部门负责人的意见,配合其它部门工作,有异议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管委会进行审议决策。给予下级的指导:对律师务所财务管理部的工作进行业务监督、指导、和帮助 。岗位资格要求: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选举后任职。岗位技能要求:1.专业知识:资深律师或管理入员或财务人员、熟悉律师行业的行政及财务管理 。2.能力与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及执行能力。(五)律师事务所人事培训部长岗位名称:律师事务所人事培训部长岗位编号:直属上级:律师 事务所管委会所属部门:人事培训 部对外称谓: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其他说明:人员编配xxx人岗位目的: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培训工作62、,不断提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的综合素质。工作内容:1.协助配合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的工作:2.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的人事培训工作,并根据需要逐步制定规范相应的规章,制度及办法;3.上任初期应编制本部门在任期内的战略发展规划并提交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审议4.年初制定律师事务所大事培训部的工作计划井提交律师事务月管委会;5.执行曾委会通过的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于年终 将当年度工作总结提交律师事务所管委会;6.主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包括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人员招聘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应聘人员面试程序、笔试内容、面谈问卷及评测标准,参与面试等;7.主管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节令福利管理,主要包括:制定63、全所律师春节、中秋等重要节日的福利方案;8.主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包括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人员生存、执业调查工作,主要包括:与律师谈心、听取律师对律师事务所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律师的生活工作困难,了解律师对律师事务所的要求等 ;9.主管律师事务所各专业部的专业化发展事项主要包括:指导、帮助专业部的工作开展,引导全所律师各自的专业化发展方向选择、制定专项业务流程、制定相关的业务操作范本等;10.主管律师事务所培训需求分析工作,主要包括:调查不同执业年限律师的培训需求、调查不同专业方向的律师的培训需求,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对应的培训方案编制培训计划、搜集律师事务所律师内部交流资料等;11.主管律师事务所所内64、培训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律师参加执业技能的培训、参加新法大法的培训、参加专业技能提升的个性化培训等;12.主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外出培训工作,主要包括:指派所内律师参加行业培训、审批所内律师申请的外出培训、确定外出培训的费用承担等 ;13.主管律师事务所律师个入年度工作总结工作,主要包括:搜集、汇 总全所律师、律师助理、实习律师的年度工作总结并组织年度工作总结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交给综合行政部、财务管理部部长作为律师年度表彰奖励及批评处罚的依据之一;14.主管律师事务所内部文化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塑造律师事务所核心价值观、培养全所团队精神、树立社会形象工作:15.配合、协助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部、综合65、行政部、业务开拓部、客户服务部及宣传策划部的工作开展;16.执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或律师事务所主任所指派的其他工作。工作职责 :1.对律师事务所管委会集体负责;2.负责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指派的工作的贯彻和落实;3.接受律师事务所监事会的监督和审计。任职期限: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选举的当届管委会期限相同。行政权限: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 人事培训 部的制度、通知、合同、协议及 其他文件的起草,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集体审议通过且由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发后颁布 。特别行政权限: 在律师事务所人事培训部发生突发性的重大紧急事件时,部长有权从全所利益出发,做出紧急性的决策或行为,其行为后果由律66、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承担 。管理权限: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人事培训部的各项管理工作,有权对律师事务所任何成员的违法、违规及违反律师事务所 人事培训 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取证、调查并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提出对该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及处罚的建议。财务权限:执行律师事务所主任作出的财务决定。与上级的沟通方式:服从并执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集体决策的意见。同级沟通:全面听取律师事务所其它部门负责人的意见,配合其它部门工作,有异议时提交 律师事务所管委会 进行审议决策。给予下级的指导:对律师务所人事培训部的工作进行业务监督、指导、和帮助 。岗位资格要求: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选举后任职。岗位技能要求:1.专业知识:资67、深律师 、资深法律教师 、熟悉律师行业的人事及培训管理 。2.能力与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及执行能力 。(六)律师事务所业务开拓部长岗位名称:律师事务所业务开拓部长岗位编号 :直属上级: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所属部门:业务开拓 部对外称谓: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其他说明:人员编配xxx人岗位目的: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开拓工作,为律师事务拓展新业务、新客户、新案例、新的增长点,服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的管理 。工作内容:1.协助配合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的工作;2.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开拓工作,并根据需要逐步制定规范相应的规章、制度及办法;3.上任初期应编制本部门在任期内的战略发展规划并提交律师68、事务所管委会审议 ;4.年初制定律师事务所业务开拓部的工作计划并提交律师事务所管委会 ;5.执行管委会通过的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于年终将当年度工作总结提交律师事务所管委会;6.主管律师事务所的对外关系协调、公共关系管理;7.主管律师事务所凸战略客户开拓事宜;8.配合、协助律师事务所财务行政部、人事培训部、客户服务部及宣传策划部的工作开展 ;9.执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或律师事务所主任所指派的其他工作。工作职责 : 1.对律师事务所管委会集体负责; 2.负责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指派的工作的贯彻和落实; 3.接受律师事务所监事会的监督和审计。任职期限: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选举的当届管委会期限相同。行政权69、限: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业务开拓部的制度、通知、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的起草,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集体审议通过且由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发后颁布 。特别行政权限:在律师事务所 业务开拓 部 发生突发性的重大紧急事件时,部长有权从全所利益出发,做出紧急性的决策或行为,其行为后果由律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承担 。管理权限: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业务开拓部的各项管理工作,有权对律师事务所任何成员的违法、违规及违反律师事务所 业务开拓 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取证、调查并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提出对该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及处罚的建议。财务权限:执行律师事务所主任作出的财务决定。与上级的沟通方式:服从并执行律师事70、务所管委会集体决策的意见。同级沟通:全面听取律师事务所其它部门负责人的意见,配合其它部门工作,有异议时提交 律师事务所管委会 进行审议决策。给予下级的指导:对律师务所业务开拓部的工作进行业务监督、指导、和帮助 。岗位资格要求: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选举后任职。岗位技能要求:1.专业知识:资深律师 、职业经理 、熟悉律师行业的业务开拓及管理 。2.能力与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 、公关及执行能力 。(七)律师事务所客户服务部长岗位名称:律师事务所客户服务部长岗位编号:直属上级: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所属部门:客户服务部对外称谓: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其他说明:人员编配xxx人岗位目的:全面负责律师事71、务所的律师执业纪律查处,客户沟通维护,服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的管理。工作内容 :1.协助配合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的工作;2.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客户服务工作,井根据需要逐步制定规范相应的规章、制度及办法;3.上任初期应编制本部门在任期内的战略发展规划并提交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审议 ;4.年初制定律师事务所客户服务部的工作计划并提交律师事务所管委会;5.执行管委会通过的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于年终将当年度工作总结提交律师事务所管委会;6.主管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纪律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 律师执业纪律培训,律师执业纪律查处,律师违法违纪危机公关处理等:7.主管律师事务所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主要包括:受理并72、记录客户投诉、向被投诉人员了解情况、判定投诉是否成立、作出投诉处理结果等;年终整理汇总当年度的投诉及处理清现,并将该汇总结果交给综合行政部、财务管理部部长作为律师年度表彰奖励及批评处罚的依据之一 ;8.主管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质量评查工作,主要包括:对已归档的案卷进行案件质量评查、组织优秀案件评审工作 ;9.配合、协助律师事务所综合行政部、业务开拓部、人事培训部及宣传策划部的工作开展 ;10.执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或律师事务所主任所指派的其他工作。工作职责: 1.对律师事务所管委会集体负责 2.负责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指派的工作的贯彻和落实; 3.接受律师事务所监事会的监督和审计。任职期限:与律师事务73、所合伙人大会选举的当届管委会期限相同。行政权限: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客户服务部的制度、通知、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的起草,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集体审议通过且由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发后颁布 。特别行政权限:在律师事务所客户服务部发生突发性的重大紧急事件时,部长有权从全所利益出发,做出紧急性的决策或行为,其行为后果由律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承担 。管理权限: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客户服务部的各项管理工作,有权对律师事务所任何成员的违法、违规及违反律师事务所客户服务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取证、调查并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提出对该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及处罚的建议。财务权限:执行律师事务所主任作出的财务决定。74、与上级的沟通方式:服从并执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集体决策的意见。同级沟通:全面听取律师事务所其它部门负责人的意见,配合其它部门工作,有异议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管委会进行审议决策。给予下级的指导:对律师务所客户服务部的工作进行业务监督、指导、和帮助 。岗位资格要求: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选举后任职。岗位技能要求:1.专业知识:资深律师 、资深客户服务人员 、熟悉律师行业的 客户服务及 管理 。2.能力与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 、分析 及执行能力 。(八)律师事务所宣传策划部长岗位名称: 律师事务所宣传策划部长岗位编号:直属上级: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所属部门:宣传策划部对外称谓: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其他75、说明:人员编配xxx人岗位目的: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对的形象策划、广告宣传、网络营销, 服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的管理 。工作内容 :1.协助配合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的工作 ;2.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宣传策划工作,并根据需要逐步制定规范相应的规章、制度及办法 ;3.上任初期应编制本部门在任期内的战略发展规划并提交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审议;4.年初制定律师事务所宣传策划部的工作计划并提交律师事务所管委会 ;5.执行管委会通过的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于年终将当年度工作总结提交律师事务所管委会 ;6.主管律师事务所的形象策划工作,主要包括:律师事务所品牌形象定位,品牌标识设计,宜传口号拟定等 ;7.主管律师事务76、所硬性广告投放工作,主要包尧:确定律师事务所 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杂志等传播媒体上的广告投放方案,代表律师事务所与传播媒体签订井执行广告投放合同 ;8.主管律师事务所网站工作,主要包括:律师事务所网站的定期改版升级、网站内容丰富更新;9.主管律师事务所以其他方式营销推广的工作 ;10.配合、协助律师事务所财务行政部、业务开拓部、人事培训部及客户服务部的工作开展 ;11.执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或律师事务所主任所指派的其他工作 。工作职责: 1.对律师事务所管委会集体负责 2.负责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指派的工作的贯彻和落实; 3.接受律师事务所监事会的监督和审计。任职期限: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选77、举的当届管委会期限相同。行政权限: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宣传策划部的制度、通知、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的起草,经徐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集体审议通过且由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发后颁布 。管理权限:全面负责律师事务所宣传策划部的各项管理工作,有权对律师事务所任何成员的违法、违规及违反律师事务所 宣传策划 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取证、调查并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提出对该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及处罚的建议。财务权限:执行律师事务所主任作出的财务决定。与上级的沟通方式:服从并执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集体决策的意见。同级沟通:全面听取律师事务所其它部门负责人的意见,配合其它部门工作,有异议时提交 律师事务所管委会 进78、行审议决策。给予下级的指导:对律师事务所宣传策划部的工作进行业务监督、指导、和帮助 。岗位资格要求: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选举后任职。岗位技能要求:1.专业知识:资深律师 、广告营销经理人 、熟悉律师行业的宣传、策划及广告管理 。2.能力与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 策划、 协调、管理 、分析及执行能力 。第五节 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现状分析在充分肯定法律服务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不能不看到,业主暴露出的以下法律服务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从律师业务来看,律师们还普遍缺乏专业化发展意识和提高专业化水平的措施。不少律师出于“生存”需要,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或其他类型的案件,几乎是有什么接什么,接79、什么做什么,把自己塑造成“万金油”律师。从总体上看,业主法律服务队伍素质不够高,不仅表现为学历偏低,而且知识结构单一,专业化程度低,外语能力不强,尤其是涉外涉新人才不足。律师综合素质尚不能适应新时期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需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准,要求有较强的执业能力和丰富的社会经验,这就对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提出了较高要求。在当前律师队伍中,法律素质过硬同时又具备丰富的政治、经济、外语、科学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较少,许多律师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知识结构等综合素质已明显不能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需求,律师综合业务素质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二、80、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缺乏应有的独立性。虽然律师不是行政、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必事事服从行政指令,但有时在政府或部门利益面前,律师也得服从政府或部门的意志,不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样的情况下很难帮助政府向法治服务方向转变,为行政机关管理决策层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三、法律服务服务渠道窄。业主内部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布局不合理,服务渠道窄,基层法律服务力量薄弱,不能满足城乡居民法律服务需求。四、人员管理手段弱。业主内部对于对法律服务人员法的管理权限仅限于批评教育、调查上报,对内部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充分使用处罚权,只能管事,难以管人,管理手段软弱。第六节 合理化建议法律服81、务工作要创新发展,提高水平,就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逐步构建统筹规划、政策扶持、秩序规范、管理科学的法律服务体系,适应建设“ 法治 xx 、平安 xx ”的奋斗目标,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法治意识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一、加强合同文本管理,提高防范风险能力。 针对业主合同文本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各行要切实把提高合同文本管理列为重要工作之一。一是要加强对合同文本的法律审查和合同审查员工作的培训、指导。业主单位应配备合同审查员,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签章前的规范性审查;同时指定相关人员负责与履行本部门职能有关的合同签章前的规范性审查。二是要加强对合同文本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报批制度和责任追82、究制度。特别是对去年合同文本自查或抽查发现的合同使用中版本使用、编号、链接条款、签章等常见错误,要进行彻底的查、纠、改。三是要加强对合同文本的制订、修订、废止、选用、填写、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归档等行为进行全程管理。 四是要对仲裁、公证、行政复议、行政许可、知识产权保护等非诉讼法律救济手段进行研究和探索,有效防范行政处罚风险,充分体现法律效益。二、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提高员工法律素质。新法律法规要在业主单位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上宣讲,同时充分利用经管网等载体及时补充、更新新的法律法规,刊发调研文章,解答法律咨询,使与本单位管理服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及时得到普及,员工的法律知识能不断增长。 83、每年普法宣传工作要提高针对性,突出物权法和合规操作两个重点,继续做好公司法、新破产法等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创新普法形式,坚持法律与业务的融合,努力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三、加强法律事务队伍建设,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完成。业主单位要重视其自身的法律事务队伍建设,充实法律事务人员,至少指定一名人员专(兼)职法律事务;法律与合规管理部门也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本部门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法务人员要加强自身政治思想理论、新法律法规、等知识学习,努力成为复合型人才;加大专业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法务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工作技能;加强法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法务人员在处理审查、诉讼、谈判、签约等事务时,始终将维护本单位权84、益摆在首位,依法照章办事,防范道德风险,坚持正直、奉公、廉洁、自律的职业理念,塑造崇尚法律、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勤奋工作的形象,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方法,培养形成严谨、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加强新业务、新产品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前瞻性法律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为业主单位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四、建立政府顾问律师激励考核机制。律师由于精力有限,业务繁多,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难免松懈。为有效促进其工作的积极性,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应建立政府法律顾问激励考核机制。可根据律师的工作情况,在每一年度末,对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专业水平及职业道德等情况作85、出综合评价。对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律师予以惩罚,对贡献突出的律师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第三章 项目组织机构和管理第一节 项目组织机构由于项目的一次性与独特性的特点,在决定一个项目以后,就需要根据这一项目的具体情况,建立项目的管理班子,负责项目的实施、负责项目的费用控制、时间控制和质量控制,按项目的目标去实现项目。项目结束后,项目的管理组织完成自己的任务,也就不复存在。按照组织结构的基本原理和模式,项目的组织结构也可分为线性的项目组织结构、职能的项目组织结构和矩阵的项目结构等若干形式。项目管理组织的结构实质上是决定了项目管理班子实施项目获取所需资源的可能方法与相应的权力,不同的项目组织结构86、对项目的实施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我公司本次项目组织采取矩阵式组织结构,矩阵式组织结构是一种混合形式,它在常规的职能层级结构之上“加载”了一种水平的项目管理结构。根据项目与职能经理相对权力的不同,实践中存在不同种类的矩阵体系,分别有权力明显倾向于职能经理的职能矩阵,权力明显倾向于项目经理的项目矩阵和传统矩阵安排的平衡矩阵。这种组织结构的优点在于:一是和职能式组织结构一样,资源可以在多个项目中共享,可大大减少项目式组织中人员冗余的问题;二是项目是工作的焦点,具有一个正式指定的项目经理会使他对项目给予更强的关注,负责协调和整合不同单位的工作;三是当有多个项目同时进行时,公司可以平衡资源以保证各个项目都87、能完成其各自的进度、费用及质量要求;四是项目组成员对项目结束后的忧虑减少,他们一方面与项目有很强的联系,另一方面他们对职能部门也有一种“家”的感觉。法务专员(多人)项目法务联络员项目经理第二节 项目管理模式1.按照PDCA循环管理模式,严格实行计划一执行一检查一处理的管理循环。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全面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做到责任到位,目标到人。项目经理、主管每天每周制定工作计划,随时对下属进行检查、纠正,保证工作做到旧结日清。2.每月各单位相互学习评选敬业爱岗优秀员工。从而打造“纪律严明、敬业爱岗、行动快捷、服务细致”的专业化服务团队。3.与业主单位建立科学的质量反馈系统。每月项目主管与业主88、单位联系签回本月考评情况表。公司根据考评情况制定当月工资绩效。4.制度管人根据业主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奖惩分明。5.针对不同岗位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服务技能。通过系统的培训学习让各岗位都能掌握各项专业技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第三节 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一、团队优势(一)律师知识结构的多元化本所在发展中坚持 “ 人才就是资本 ” 的战略,聚集了来自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贵州大学等多所国内知名高校毕业的xxx名律师,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同时他们中大多数具有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高校及银行工作的经历,加上多年律师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实践89、经验。本所知识的多元化保障了本所服务的高效性及优质性。(二)团队化、专业化运作“ 团队 ” 、 “ 专业 ” 不仅是本所的办所理念之一,也是本所与其他律师事务所最大的区别。本所在成立之初就将 “ 团队 ” 、 “ 专业 ” 作为办所及兴所的理念,在本所的发展过程始终围绕 “ 团队 ” 、 “ 专业 ” 进行队伍打造及为客户提供服务,目前本所专业化的律师团队已经建成,为客户服务也实现了团队的协作,极大提升了本所的服务能力及服务质量。(三)先进的服务理念 本所成立之初就定位为 “ 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家 ” ,致力于改变企业家对法律风险的认知,强调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从事后补救转变为事前防范及事中控90、制相结合,我们的目标在于最大程度减少诉讼,加强客户的竞争优势,帮助客户最大程度实现商业目标,降低客户的商业风险。 本所目前受聘为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多家公司进行法律风险的评估及管理,本所能够得到如此之多的企业家信赖,完全基于本所发展的价值理念,本所的价值理念体现为:我们了解市场的运作,一个好的商业律师必须了解客户所在的行业;我们了解行业的规则,我们已经有专业的研究成果;我们知道法律的陷阱,我们无数次在商业上和法庭上检验其标准;我们知道控制风险,因为了解 , 我们才可以控制;我们是法律正义的践行者,因为我们的生命就在于专注法律。二、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上岗资格证明已承担项目情91、 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服务单位项目数项目名称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 别年 龄职务职 称学 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在服务期和已完项目情况合作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开始、完成日期是否在服务期项目质量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 别年 龄职务职 称学 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负责人年限在建服务期和已完项目情况合作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开始、完成日期是否在服务期项目质量服务支持人员资质一览表职务姓名持何种资格证件已承担项目情况证书名称级别中第四节 项目管理团队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一)项目经理1.参与部门投资项目法律事务的执行,并对项目是否可行、关键风险点及建议采取的风控措施形成自己独立的92、判断;2.负责为部门资本市场业务提供法律咨询,参与项目谈判、投资方案设计、完成尽职调查、编写合同文案、风险管理等;3.参与部门投资项目的管理、监督、清算、披露方面有关法律文本的制作;4.负责对投资决策的法律合规审查和风险评估;(二)项目法律顾问职责: 1.开展项目法律文书管理,对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要的合同文件、往来函件等进行审查,参与起草制定有关合同法律文件,指导收集整理、建立法律文书资料案卷,定期进行项目法律风险评估;2.对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进行分析,参与起草、编写合同履行策划书,指导建立项目合同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流程;3.开展与项目生产管理有关的法律咨询,及时收集提供有关法律93、信息;4.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和培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法律意识;5.参与处理项目重大风险事件及有关经济纠纷事宜,提供法律专业意见,防范发生法律纠纷、特别是被诉案件;6。协助项目进行索赔及反索赔管理,参与制定索赔及反索赔方案以及有关具体工作;7.办理项目其他有关法律事务。(三)项目法务经理职责: 1.参与项目管理决策,对合同履约事件及其他法律风险事件的处理提出意见;2.负责开展项目法律文书管理,对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合同文件、往来函件等进行审查,组织起草制定有关合同法律文件,收集整理、建立法律文书资料案卷,定期进行项目法律风险评估;3 .及时向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报告法律风险事件,接受法律事务部94、门的工作指导; 4.参与项目合同交底工作,对合同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风险防范意见和建议。 (四)项目法务联络员职责: 1.收集整理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合同文件、重要的往来函件,建立法律文书资料案卷;2.及时向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报告项目法律风险事件,接受法律事务部门的工作指导; 3.参与项目合同交底工作,对合同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风险防范意见和建议;4 .办理项目其他法律事务工作。(五)项目部法务合约人员1.负责项目部法律事务与合约管理各项业务工作,落实合同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2.负责审核项目部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及协议文本,审核项目部的往来函件、签证等法律文书,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法律专业意见;3.95、负责监督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对关键证据类资料的签发、接收、保管工作;4.责对各类合同履约过程的动态监管工作,协调项目各部门进行风险控制管理工作,对具体风险事项进行预警和处置;5.认真掌控合同条款,参与项目关键事项的审核,严格督促合同各方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及时提出法律风险防范具体建议;6.负责处理项目部发生的诉讼纠纷等事项,做好对内、对外联络及所需各项证据资料的准备工作,受业主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业主参加涉及本单位的诉讼、调解和仲裁等活动;7.负责开展本项目部的法律、合同培训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律法规控制程序要求的法律文件的收集和上报;8.负责联络业主单位各个工作部门、96、法律事务部等,并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9.负责其他日常法务相关事务的处理。 二、工作方式1.项目法务经理定期听取业主方管理人员工作汇报,发现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和处理办法;2.项目法务经理接受业主方管理人员电话、邮件、传真等咨询;3.定期组织合约管理人员开展法律培训工作;4.根据需要,法务经理可以随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收集资料、处理简单的纠纷。5.遇到突发事件,法务经理可以及时召集项目管理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必要时邀请法务部及公司领导参加。6.项目法务经理可以采取的其他可行的工作方式。6 、项目法务经理可以采取的其他可行的工作方式。三、工作内容 1.组织项目合同交底,编写履约策划书。本所中标后xxx97、个月内,由项目法务经理牵头,会同业主单位相应部门,共同对合同进行交底,项目管理人员没有特别情况应当全体参加。合同交底内容及详细程度按局相关文件要求进行。2.指导项目对各种合同文件、往来函件等的收集、整理;提出项目发文、函件的注意事项;指导建立法律文书案卷。项目法务经理应通过合同交底、法律培训、每月的履约检查等形式,对项目履约人员进行指导;项目履约人员对函件管理、发文等遇到问题应主动向项目法律顾问咨询,及时予以答复,提出指导意见。3.要求项目各类对外往来函件均须由项目法务经理审核后发出。4.积极参与项目重大管理活动,对于项目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5.审查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监控98、,定期对履约合同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在合同履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和经营安全问题提出意见,发现合同缺陷条件及时建议签订补充条款或者采取法律风险防范措施;6.对于项目法律纠纷提出处理意见和应对措施;接受业主单位委托,代理法人参加纠纷案件的处理以及庭审活动;7.对于项目发生的法律纠纷及时向法律事务机构和总法律顾问进行汇报与信息反馈;8.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和培训,提高项目人员法律意识; 9.协助项目办理其他有关法律事务。 四、管理责任及监督各参与人应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努力做好项目法务管理工作。项目部履约人员的执行情况,由项目法务经理及项目部共同监督,项目部应秉承赏罚结合原则对责任人采取相应赏罚措施,具体规99、定由项目部另行制定;针对项目法务经理的工作情况,由业主及本律师事务所共同监督,接受业主单位法务部定期工作检查及修订和改进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控能力和防范能力。第四章 人员配置计划第一节 人员招聘计划一、招聘人数本所此次共招聘法务人员XX名。二、招聘原则(一)坚持律师事务所发展和员工共成长相结合原则;(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四)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原则;三、招聘对象及条件(根据律所实际情况修改补充)(一)招聘对象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法学相关专业学历、取得学士学位证,具有xxx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验,参加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取得法律职业资100、格证者优先。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2.年龄在xxx周岁以上xxx周岁以下;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4.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5.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四、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报名地点:五、招聘程序1.初试: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报名地点参加初试。2.复试:初试通过者到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3.录101、用:复试合格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二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后根据实际需要和工作表现可以续签用工合同。六、电话、网络报名办法1.电话: 2.邮箱:3.报名网站:报名登记表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学历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通讯地质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个人简历家庭成员目测审核意见第二节 法务人员基本素养一、目的提高员工素质,树立良好的律师事务所形象。二、范围律师事务所所有员工。三、基本要求(一)扎实的专业能力一般来说,法务团队通常为数人乃至数十人的专业团队,支持工作以业务框架为基础,每个或每几个法务人员分别为框架下的业务线提供相应的支持。作为一名法务不可能精通所有类型的102、法律。在这种设置下,对于业务的支持特别是新业务的支持,最为需要是法务人员扎实的专业功底以及法律的逻辑思维能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讲:首先,法务人员应对业务对应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与掌握,特别是对合规 性风险的把控,以租赁合同为例,根据法律规定,如实际使用用途与规划不符的,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这就要求法务人员在审核租赁合同时,需了解租赁的使用用途及租赁物的规划用途,并清楚地了解租赁合同以及房地产、土地管理 等相关的法律规定;其次,法务人员应具备最基础的文字表述功底,作为法 务人员,无论是合同审核还是对外发函,文字工作是必不可少的,表述的准确性、专业性,是每个法务应有的专业能力,一个字的错误都有可能影103、响到双方的权义与责任;最后,法务人员应具有行业法律经验的专业支撑,随着对业务的深入与了解,法务需要了解行业内的易产生纠纷的业务场景,拥有对业务纠纷的敏感嗅觉并熟知处理高频率纠纷的解决方案。法务人员的价值以扎实的专业能力为基础,只有拥有合格的专业能力,才能有效地发挥出法务的价值,专业性是法 务人员素质构成中的基石。(二)审慎的工作习惯与工作态度第一,所有合同的草拟应建立在与业务模式的匹配基础上,很多情况下,法务人员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对于业务需求不认真对待,所草拟的合同内容大大脱离了实际的业务模式,导致在后期纠纷争议中,无法明确双方的合作标准与合作模式;第二,注意合同草拟中前后的一致性与逻辑性,104、在经手的合同中,哪怕是经过法务人员初审的合同,都发现过前后约定的不一致的情形,如在违约责任上,一份合同可能出现两种或以上的冲突的设定方式,一旦出现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情形,那么将无法清晰确定对方的责任,并有可能被对方作为有利抗辩;第三,在法务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签署补充协议或备忘录的情形,在这种情况,法务人员一定要找出相关的已签署的合同文本,以考量所签署的补充协议或备忘录与已签署的文本的上下关联性。 审慎的工作习惯与工作态度是法务人员工作品质的体现,身为一名法律工作人员,审慎的工作习惯与工作态度是必不可少的工作素质。(三)良好的沟通能力从事法务工作以来,养成了两个工作习惯:一是对于重大的合同或经105、过第一次书面沟通后仍无法确认的问题,一定会以电话形式或会议形式直面沟通,以作为最有效的最为准确的沟通手段,当然,电话与会议的同时也要邮件同步确认,以保留沟通的过程;二是对于业务部门反复沟通或频率较高出错的问题,定期组织培训消化掉沟通中出现的问题。以上两种方式,一方面加强了业务对法务工作的认识,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法务工作的效率,避免了审核的拖沓与重复。法务人员与业务人员就像一个流程中的两个不同节点,只有打通环节,整个流程才能跑起来,相应的业务才能有效地推动前进并完成。作为一名法务人员,基本是天天都与业务人员打交道,但业务人员毕竟不是法务专业性人员,这就要求法务人员不是用晦涩的专业语言讲专业的问题,106、而是法 务人员以业务的语言让处于前线的业务人员清晰明确地知道法务的工作内容以及法务的专业意见。有效的沟通既有利于业务工作的推进,也有利于法务工作的开展。因此,良好的沟通能力是一名法务人员工作的助力器,只有在有效的沟通与配合下,法务工作的开展才能更加顺畅。(四)仪表1.帽子要整洁,头发经常修剪,不能留长发,保持整洁,整齐,上岗前要梳理。2.服装要保持清洁,平整,上岗前要系好纽扣,工作牌佩带端正。3.指甲经常修剪,不准留长指甲,不允许留长胡子。4.上岗前要将皮鞋擦-遍。保持鞋面清洁,光亮,上岗一律着黑色皮鞋,穿深色袜子。5.“十不准”。不准衣着不正;不准披发蓄胡;不准举止散漫;不准歪斜依靠;不准脱107、帽解扣;不准挽衣袖卷裤腿;不准翘腿蹬足;不准弯腰抱膝;不准捧杯叼烟;不准挖耳剔牙。(五)纪律1.有自我约束能力,不违章,不违纪。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3.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擅自替、换班。4.上班前和下班后不酗酒,工作时间严禁抽烟、吃东西。5.按工作内容要求开展工作。6.在岗时严禁嬉笑、打逗、聊天、脱岗、窜岗,应做到九不准:(1)不准违抗命令;(2)不准仗势欺人;(3)不准泄露机密;(4)不准介入律所个人经济纠纷;(5)不准向律所赊欠借贷;(6)不准窜岗、脱岗、旷工;(7)不准睡觉和聊天;(8)不准酗酒赌博。(六)工作态度1.仪表端庄,衣着打扮要整洁,给甲方美的感108、觉,使人感到亲切和蔼。2.语言谦逊,在接待宾客过程中,语言力求文雅、谦逊、准确,做到:“不讲庸俗低级的口头语,不讲脏话,不讲讽刺挖苦的话,不讲与工作无关的闲话”。同时做到:“不冷淡人,不取笑人,不训斥人,不刁难人,不报复人”3.主动热情,在接待甲方的过程中,要主动热情,认真听取对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一定时限内给予答复或解决。4.优质服务,事事处处为甲方着想,对甲方委托的事情要认真做好。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律所管理制度,依法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第三节 工作职责一、主任岗位职责:负责律师事务所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负责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管理律师事务所日常事务。1.全面主109、持本所的各项业务和行政工作,协调好全所律师人员之间的关系。2.检查、指导、监督本所律师人员的工作进展情况。3.及时听取重大疑难案件和涉外业务的汇报并做出处理意见。检查律师的出庭工作质量,定期抽查案卷,有计划地访问法律顾问单位,听取意见,检查顾问工作情况,每季度对全所工作质量进行一次讲评,表扬好的,指出存在的问题。4.审查涉外的、重大的、改变定性的、作无罪辩护的诉讼文书及法律意见书、法律建议书、见证书等各种重要的法律文书。5.每月定期如召开所务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听取合理化建议。贯彻合伙会议通过的各项决定。6.指定案件的承办律师和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人员,安排好本所律师人员的工作。7.关心全110、所律师和工作人员的思想、生活、健康。8.负责本所发展规划、人员招聘、财务管理等工作。二、副主任岗位责任.1.对主任负责,接受主任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2.协助主任指导、检查、督促本所的律师业务工作,组织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汇报。3.协助主任组织安排全所的政治业务学习。4.受主任委托,审核本所承办律师草拟的各类法律文书。5.根据主任的委托,为受理的案件指定有关律师承办,做到合理分配任务。6.接受委托,主持某项业务或出席某种会议和向上级主 任部门汇报工作。三、专职律师岗位职责 :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开展相关的法律事务: 1.担任民事案件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辩护人、代111、理人参加诉讼; 2.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参加经济项目的谈判; 3.担任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团体的法律顾问;4.研究、解决律师业务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5.指导律师助理的业务工作。 四、律师助理岗位职责 :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协助执业律师开展相关的法律事务:1.收发、整理和保管文件档案资料; 2.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来信、来访,解答简单的法律询问。 协助律师整理、起草相关文书材料;3.协助律师调查取证, 抄写文书、摘录案卷材料等;4.在得到律师所指派和当事人授权情况下,可以协助律师接收、送达有关诉讼文书;5.办理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交办的其他辅助性法律事务。五、112、行政助理岗位职责 :负责协助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日常行政事务:1. 协助事务所主任对本所人事进行管理;2.协助事务所主任对本所收接案登记、印章使用、案件归档、投诉处理等业务问题进行管理;3.负责办理事务所与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事务;4.负责办理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和主任交办的其他事务。六、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本所财务人 员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1.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认真编制财务报表;2.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七、出纳员岗位责任:1.搞好资金收付管理工作,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把113、好现金收付关,发现手续不符合时应及时提出。2.做好现金银行付款凭证、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全面逐笔记录现金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每天与会计核对一次,做到凭证发票无差错,当日事当日作好。3.现金收入必须当日全部送存银行,中午、晚上留存保险柜中的现金不得超过xxx元,在任何情况下发生现金被盗、被抢或丢失均由出纳负责全额赔偿。4.一切现金支出均必须经主任审批签字。5.每天要盘点现金。要与现金日记帐面余额相核对,保 证帐实相符,如出现现金溢余或短缺应及时查明原因,不明原因的由出纳人员自负。6.每周核对库存现金一次,月终将银行余额与总账、银行对账单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清,不能查清的及时报告主任。7.收费应按114、照所主任审批的数额开出发票,写清收费标准及时间。8.做好本所人员工资、奖金的计算和发放工作。9.负责购置办公用具和发放工作,购买物资需经主任审批。八、档案保管员岗位责任:1.负责对律师每年办结之案件的业务档案移交工作;2.对律师移交后的档案先检查一次,符合要求的进行装订;3.分年、分人、分类进行分放,并编写好查找档案索引;4.借出的档案要有登记、借阅人应按时退还,如借用人未按时退还的,档案员有权负责追还;5.对业务档案按司法局要求切实做好保管,防止有损坏 遗失档案事情发生。第四节 人员管理制度为规范员工管理,使员工了解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本办法。一、工作规范(一)行为准则1.遵守国家政策、115、法令和学院规章制度,遵守律所各项管理规定和劳动纪律;2.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律所的全面发展考虑,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提高自身素质;3.服从分配,服从领导,工作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尽忠职守,保守业务秘密;4.关心律所,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维护律所利益和律所信誉;5.爱护律所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6.努力学习文化、业务技术知识,认真做好服务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二)工作态度1.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2.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3.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4.对本职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5.待人接物116、态度谦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律所文化氛围。二、工作制度(一)作息时间1.律所一般实行五天工作制(服务部门除外),员工每周休息二天,通常为周六和周日,各中心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2.部门(中心)的工作时间如需变更,须事先征得律所行政部批准;3.员工每天工作八小时,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二)工作纪律1.上班必须佩戴律所工作证,穿戴整齐,服装整洁,须穿工作服上班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着装;2.上班时间应保持环境的安静,不要高声喧哗、闲谈和播放音乐,以免影响他人工作;3.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要经本部门主管或中心主任批准;4.在办公室内应精神饱满、举止文明、117、衣着整洁、讲究卫生;不准只穿背心、拖鞋;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5.接电话须用礼貌用语,通话力求简明扼要,禁止用电话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6.严守律所机密、廉洁奉公,维护律所利益和律所声誉;7.注意安全,落实防火、防盗、防风、防雷措施,及时消除各种隐患;8.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浪费现象;三、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为上午xxx:xxxxxx:xxx,下午为xxx:xxxxxx;xxx(二)职工不得无故缺席和旷工。(旷工半日,不发当日工资,并罚款xxx元;旷工一日,不计当日工资,并罚款xxx元,以上均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职工不得迟到、早退,应提前118、十分钟到岗位做好班前的工作准备。 1.上下班时间均有xxx分钟弹性时间。超过xxx分钟罚款xxx元/次(在日工资 扣除);迟到xxx分钟以上视作旷工处理:xxx分钟以上、xxx小时以内一律作旷工半日处理;xxx小时以上一律作旷工一日处理。 2.早退者一律视为旷工处理:早退xxx小时内一律作旷工半日处理;早退xxx小时以上作旷工一日处理。 3.禁止委托他人或代他人刷卡考勤,代他人刷卡罚款xxx元/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请假必须先申请,填写申请表格,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申请表格应提前xxx日递交。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在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视为有效假期)。 5.职工不按请假制度请假或未得119、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一律按旷工处理。6.病假:必须出示医院有效证明,无效证明一律按旷工处理;每月病假一个工作日内不扣工资。 7.事假:根据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实际需要酌情核给。全年事假不得超过xxx天,事假按实际天数扣除日薪。 8.婚嫁:个人婚假为xxx天带薪假期,如到外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根据 在途往返时核给路程假,超出规定的假期按事假处理。 9. 产假:女职工产假为xxx日带薪假期,男职工产假为xxx天带薪假期。员工到外地(户口所在地)休产假的,根据在往返时间核给路程假。超出规定日期的假期按事假处理。第五节 人员储备方案随着深入了解律所各部门业务情况,人资部无人才储备库,人才瓶劲即将成为120、制约公律所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直接影响律所的业绩提升和市场布局。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今年人力资源管重点工作是加强团队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建设,特别是加大力度对关键岗位人才的引进工作,通过建立律所培训体系,进一步提升现有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与管理能力,发掘现有人员的潜力,优化人员结构以及岗位,通过人才引进、人才培养,提升律所的整体竞争力,以配合律所战略发展。根据律所今年发展战略规划布署,并结合律所实际情况,特拟定人员储备计划。一、现有人员状况分析从现有人员结构和市场需求来分析,律所主要缺乏的是经营管理人才和法律业务专业人才,储备力量较为薄弱,人才梯队以及人才培养模式没有形成。从核心来分析主要呈121、现现有人员工作压力较低,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不强,毫无主人翁意识,工作作风不够严谨,在日常工作中随意性较大,工作量不饱和,同时骨干人员在工作中没有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相关业务以及管理水平的提高上有滞后性,同时各岗位普遍存在人才储备不足以及毫无人才培养的现象。如果不及时改变现在人力资源存在的问题,长此以往将会严重影响律所的整体发展战略。二、人员储备的目的储备的目的是培训、培养,留住和用好人才,为律所优化人才,注入新鲜的管理“血液”做好准备。解决“离职、替换、新增”岗位异动情况的后备资源,储备方式分为:电话沟通型(不需要在职储备,储备时间较短,持续更换储备人)、在职培养型(具备培养条件和向上提升122、空间,引导职业规划)、技术岗位型(具备某技术功能,通过技术考核任职),当岗位需要时,能快速上岗。储备的根本任务是优化人才结构,激发团队活力。三、人员储备的目标和实施计划主要目标包含两个方面: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培训体系,工作规范化、职业化的建设,发现和挖掘现有人员潜力,全面提升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大、加快对人才储备工作的力度,完善律所各项规章制度,构建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工作机制,激活律所内部竞争及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律所整体人员层次和专业度。实施计划分为两个部分:(一)对内:打造一支精锐队伍。1.开展对现有人员的培训:岗位培训,主要使员工了解该岗位的工作职责及目标;管理培训,为提升式培123、训,主要用于辅导员工在成长过程中提高技能,加强管理意识,为员工晋升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2.在律所企业文化、制度中注入竞争文化和机制,并通过培训的方式改变骨干人员的思想意识,有力地支撑律所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以及改变工作氛围。3.建立员工培训、晋升、发展的体系和机制,使优秀的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在律所能够得到锻炼和提高,培养一批对律所有认同感、归属感的人才,提高律所的核心竞争力。4.通过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逐渐形成律所培养人才的体系和优势,在业内树立良好的口碑,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基础,形成积极向上的氛围。(二)对外:建立对人才的引进及储备1.人员的流动补充,加强对人员的跟进与考核,完善用人标124、准和机制,关注骨干人员的内心感受和心理变化,定期与其进行沟通,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其内心的真实想法。2 .通过人才引进提升现有人员整体层次和激活竞争机制,优胜劣汰,创造良好的成长氛围,对现有的员工通过造成竞争的压力帮助其提高工作效率和危机意识,提高律所整体的工作质量。3.关注行业人才动态,及时了解业内人员流动的情况,加大人员储备力度。对于优秀人才定向做好跟踪,沟通和交流工作,形成人才库。四、人才培养方式(一)内部育才:岗位轮换培养复合型人才,有计划地让具备潜质的员工轮换担任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岗位空缺时能及时补充;内部晋升留住高素质人才,对于关键岗位进行接班计划及人才库计划,待岗位空缺或新增时可及时125、上岗;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其他岗位工作学习或技能学习,通过内部竞聘方式上岗。(二)外部育才:引进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发展潜质的年轻优秀员工,例如业内有一至两年工作经验的基层员工、本科院校毕业生,作为储备店长的培养对象,在聘用的同时重点考察可培养性。培养的过程中加强对律所归属感和律所文化建设的培养,增强骨干员工的忠诚度。五、人才储备的途径1.重点人才的重点跟踪。拓宽业内人才流动信息的渠道和途径,做好人才储备工作,以及部门管理层人员的招聘、引进工作。2.维护固定招聘渠道。在现有招聘网站及专业性渠道定期发布信息,收集人员信息资料,经过筛选提供给各个部门审阅后,定期做好跟踪工作。3.建立内部人才库,126、对储备人才信息进行更新,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沟通,系统培训,建立良好的晋升体系及机制。4.建立内部推荐机制,发动全员招聘,建立有效奖励机制,通过现有员工发布招聘信息。六、人员储备花名册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年限备注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部门:需求计划:序号职位名称人数到岗时间职责和要求职责和要求具体描述:序号及职位名称:工作职责描述:知识、技能描述:年龄要求25-3030-353540不限性别要求男女不限学历要求大专大本硕士其他专业年限要求应届生可1-2年3-5年5年以上户口要求北京不限其它申请部门经理/日期 主管总经理批准/日期 人力资源经理批准/日期 总经理批准/日期 试用期127、员工访谈表1员工姓名:入职日期:访谈日期:所在部门:主管姓名:导师姓名:对员工的工作绩效及合作情况给予评价:指出员工的主要长项和不足:询问员工目前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询问员工希望得到的帮助和支持:导师签字/日期主管签字/日期试用期员工访谈表2员工姓名:入职日期:访谈日期:所在部门:主管姓名:导师姓名:对员工的工作绩效及合作情况给予简要评价:询问员工对主管和所在团队的评价:询问员工对公司整体环境的评价:询问员工对部门和公司的建议:面谈人签字/日期更高层签字/日期增加人员申请表序号:部门增员岗位要求上岗时间年月缺员情况简介:增加人员要求条件人数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职称工作年限外语能力计算机能力语言表128、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其他要求条件:部门负责人意见:签字:年月日分管总监意见:签字:年月日人力资源部意见:签字:年月日总经理批示:签字:年月日注:1.此表作为人事处制定招聘计划的依据。2.本页不够可加附页。求职申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民族婚否政治面貌身体状况籍贯外语程度户籍地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职称有无住房现工作单位现任职务联系电话最高学历学历年月学院专业毕业(肄业)工作简历时间单位职务月薪离职原因应聘职务月薪金要求元增员部门意见人力资源部意见求职申请表(附表)家庭成员称谓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历及进修情况时间学习、进修院校及专业学位主要工作业绩及专业特长计算机能力文字能力备注面试记录表序号:年月日姓129、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一寸彩色照片籍贯婚否户籍地文化程度职称计算机程度外语程度毕业院校及时间应聘职位面试记录面试部门意见项目需求部门分管经理人力资源处仪容仪表AA-BB-CAA-BB-CAA-BB-C综合知识AA-BB-CAA-BB-CAA-BB-C专业知识AA-BB-CAA-BB-CAA-BB-C敬业精神AA-BB-CAA-BB-CAA-BB-C应变能力AA-BB-CAA-BB-CAA-BB-C综合评分AA-BB-CAA-BB-CAA-BB-C面试部门综合意见【拟予试用】【拟予候补】【不适合】签字:年月日【拟予试用】【拟予候补】【不适合】签字:年月日【拟予试用】【拟予候补】【不适合】签字:年月日130、职员到职登记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地文化程度职称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部门职位到职日期年月日工作时间年月本专业工作时间年月至年月应交验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照片】应领物品【员工手册】【职工胸卡】【工作服】【办公用品】其它事项入职引导人部门职位入职培训安排培训内容课时责任人职员转正申请表姓名性别文化程度工作部门职务入职时间年月日培训时间周入职引导人转正时间年月日试用期工作自我评议:申请人:年月日试用人员转正审批表序号:部门试用人岗位培训课时培训成绩试用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部门评定意见:负责人:年月日分管总监意见:签字:年月日人力资源部意见:签字:年月日总经理批示:签字:年131、月日注:1.此表由试用部门负责填写,作为试用人员录用与否的依据。2.本页不够可加附页。请假单姓名部门职位请假类别:休假公假(产假、婚假、丧假、护理假)病假(一天以上需医师证明)事假探亲假其他(请说明)请假时间: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总共请假天小时所在部门意见:负责人:年月日分管总监意见:负责人:年月日人力资源部意见:负责人:年月日总经理:签字:年月日员工奖惩审批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称入职时间工作部门职位奖惩类别奖惩事由:工作部门意见负责人:年月日分管总监意见签字:年月日总经理意见签字:年月日第五章 内部管理制度第一节 综合管理制度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一)合伙人会议定期召132、开,原则上每季度一次,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或执行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或其指定的合伙人召集、主持,全体合伙人参加。(二)合伙人会议的职权:1.制定、修改、补充和解释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2.批准本所主任或执行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提名的部门负责人,决定合伙人的退伙、增补;3.审议批准律师事务所年度业务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4.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分配方案;5.决定律师事务所的解散、分立、合并;6.决定律师事务所内设机构的设立和撤销;7.审议批准财务报表,讨论重大财务支出及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理;8.其他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三)合伙人均有权发表意见和进行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133、进行表决,上述1-5项(重大事务)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议通过,其他事务由半数以上合伙人决议通过。(四)合伙人会议必须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应形成会议纪要。二、律师事务所所务会议制度(一)所务会议由所内全体人员参加,旨在沟通信息,讨论和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解决律师事务所相关工作焦点,提高办案质量。所务会议由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召集、主持,若主任因故不能主持会议,应指定一位副主任行使职责。(二)所务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一般在每月xxx日召开,特殊原因可以提前或推后。(三)所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汇报各律师一月来收案、结案情况及在办案和所务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下月的工134、作打算、工作安排和设想。(四)参加所务会议的人员在会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汇报力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楚,有理有据。(五)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人员,应提前向所主任请假,以便会后安排落实会议精神。(六)所务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参加会议成员均有权发表意见,由主持人最终决定。(七)所务会议必须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三、律师事务所律师奖惩制度(一)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二)律师必须遵守本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所领导的工作安排。(三)本所律师或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2.坚持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的;3.主动承担法135、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对象提供法律服务取得明显成效的;4.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履行职务中受到公、检、法等有关部门或当事人好评的;5.刻苦钻研业务,执业水平有明显提高的;6.撰写业务论文获奖的;7.在履行职务中,刚正不阿,坚持正义,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成效显著的;8.主持正义,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9.拒收当事人馈赠的财物的;10.其他应予表彰、奖励的。 (四)本所律师或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以违纪论处,予以惩戒,并责令其改正:1.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2.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代理的;3.以诋毁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136、的;4.利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其他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权力,对法律服务业务进行垄断的;5.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代理或者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仲裁的;6.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7.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财物,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的;8.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向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馈送财物的;9.违反规定,携带他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信件、物品的;10.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11.在履行职务中,其行为有损律师形象和本所利益的;12.其他违纪行为及本所137、有关规章制度应予处罚的。(五)律师在执业中,如有违纪行为出现,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予以警告、建议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行业处分、行政处罚,直至解聘或除名。(六)受惩戒人员如对律师事务所惩戒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在收到惩戒决定书之日起xxx日内向所务会议提出意见,所务会议应在xxx日内进行复议,然后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向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申诉。律师事务所和受惩戒人对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的依法作出的决定应当予以执行。(七)表彰奖励可实行一事一议或年度总评的办法进行。对违纪行为即时查处。(八)对律师和工作人员的表彰、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四、律师事务所法律138、援助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每位注册律师均应承担国家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不得拒办法律援助中心和本所指派的法律援助事务,律师助理也应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法律援助事务,但指导律师不得将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援助事项交给律师助理单独办理。(三)办理法律援助事务,应当统一登记及收、结案,法律援助申请人的有关申请材料,必须附卷。(四)律师在受理案件的过程中,认为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其提供获得法律援助的有关知识,让其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并报告所领导。所领导认为可直接由本所提供法律援助以减轻国家负担的,可以决定受理,并指139、派合适的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五)法律援助的主要形式,包括:1.法律咨询、代书法律文书;2.刑事案件辩护;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4.劳动仲裁案件代理;5.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六)办理法律援助事务,应尽职尽责,注重质量,文书齐全,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如需二审的,原则上应继续办理,负责到底,不必再另行指定。办理一、二审案件的,可计算为两件法律援助案件。(七)无偿承担法律援助事务,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为办理法律援助事务而产生的差旅费、文印费等费用,由本所据实报销。(八)每年年终对全年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一次检查评比,表彰先进,改进不足。五、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加强民主管理,完善140、运作机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避免工作差错,结合本所实际,依据本所章程,特制定本制度。(一)本所律师在承办各类案件中有以下重大事项应向本所主任或副主任汇报:1.办理刑事案件中拟提出无罪、改变罪名辩护的;2.办理群体性诉讼或提供重大的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的;3.办理行政诉讼、被诉主体为地市级以上行政机关的;4.办理诉讼或非诉讼案件,标的在1000万以上或社会影响重大的;5.办理案件被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的;6.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外交、社会重大公共利益的,或案件涉及地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的;7.有可能被投诉的案件;8.承办律师认为需要汇报的其他重大案件。(二)重大事项报告实行登记制度,由律师事务所141、内勤统一登记,由所主任监督实施。(三)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向全体律师和行政人员进行通报:1.律师事务所年度工作计划或近期发展规划;2.律师事务所年终工作总结;3.律师事务所名称、住所地的变更;4.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增减情况;5.律师事务所组织机构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的变更;6.律师事务所组织的重大专项研讨活动、法律咨询活动或庆典活动;7.律师事务所年终创收情况及重大财务开支情况;8.律师事务所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决定;9.其他需要通报的重大事项。(四)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等有关部门报告:1.律师事务所名称、住所地、组织机构的变更;2.律师事务所指派本所142、律师代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非诉讼或诉讼案件;3.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执业中了解到的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事项; 4.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参加的重要活动;5.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执业中出现的违法乱纪行为,以及已经遭投诉、举报的事件; 6.律师事务所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分;7.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六、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为维护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保证律师服务质量,做到优质、高效服务,特制定本制度。(一)律师过错责任赔偿的范围:1.律师应出庭而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2.由于律师的过失导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3.由于律师过失丢失当事人提供的重143、要证据造成损失的;4.律师其他违法执业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二)律师因违法执业或过失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其赔偿责任由律师事务所和该承办律师承担,律师事务所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该承办律师追偿但如该承办律师系为执行事务所的决定而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可以减去该承办律师的责任。(三)律师过错赔偿的金额:1.律师无正当理由应出庭而未出庭的,退还该案全部代理费用;2.由于律师过失耽误当事人委托事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造成损失的,按该案收取代理费用的双倍赔偿当事人;3.由于律师过失丢失当事人提供的重要证据并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按该案收取代理费用的双倍赔偿当事人;4.由于律师违法执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按该案收144、取代理费用的双倍赔偿当事人。5.上述赔偿费用由律师事务所先予赔偿,事后由律师事务所向违法执业律师或有过错的律师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并按有关规定对违法执业律师或有过错的律师进行纪律惩戒。(五)当事人对律师的违法执业或过失提出赔偿要求的,由律师事务所办公室负责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本所所务会议研究决定。(六)律师事务所与执业律师有投保律师执业责任险的,赔偿的范围和金额按保险条款规定办理。七、律师职业管理制度为增强本所律师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自觉性与自律性,提高律师自身素质和执业水平,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特制定本制度。(一)律师事务所应注重思想政治工作和执业管理,对纪律145、松弛、工作涣散的现象,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二)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带动全所律师树立良好风气。(三)律师在参与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如出现采用法律法规禁止的不正当手段妨碍司法公正的,应及时予以批评指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必要的改正措施。(四)积极开展律师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律师诚信 保障 制度,提高律师诚信服务意识。(五)健全业务收费管理制度,对私自收费,索要额外报酬,以及借办案之机敲诈、勒索当事人的律师,予以严肃查处。(六)健全并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自律机制。八、律师事务所主任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关于律师事务所业务146、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坚持法律服务的社会主义方向,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二)主持律师事务所全面工作,指导副主任制定业务工作的管理制度,并对各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三)指导行政主管对律师事务所各类规章制度进行制定、修改和落实、检查工作。(四)按有关规定,组织和参加本所承办案件的讨论,确保案件质量。对于有重大社会影响并有重大分歧意见的案件,负责向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请示汇报。(五)督促律师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业务研讨活动。(六)严格执行收案、结案制度,防止私自收案收费,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提高办案质量,抓好结案归档工作。(七)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律师147、协会等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召开的管理会议,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工作职责(一)协助律师事务所主任抓好业务管理工作。(二)制定业务工作管理制度,并对各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三)制定业务学习计划,组织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律师执业水平。(四)督促律师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业务研讨活动。(五)严格执行收案、结案制度,防止私自收案收费,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提高办案质量,抓好结案归档工作。(六)协调处理律师与委托人发生的各类纠纷,提出因律师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应追究责任的建议。(七)协助律师事务所主任做好本所主办或协办的各类业务研讨会的组织工作。(148、八)分管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的报告工作。(九)完成所主任交办的其他业务管理工作。(十)协助律师事务所主任抓好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十一)负责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十二)负责律师事务所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落实、检查工作。(十三)分管律师事务所人员进出的审查和履行手续。(十四)分管和检查律师事务所内外文件的登记、传阅和处理工作。(十五)分管律师事务所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的会务工作。(十六)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等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召开的管理会议,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十七)分管律师事务所档案、图书和资料的管理工作。(十八)负责本所律师执业纪律、职业道德的教育、检查工作。(十149、九)分管律师执业证的报批和年检注册工作。(二十)分管对兼职律师的管理和联络。(二十一)负责行政人员的定岗、定职。(二十二)在律师事务所主任授权范围内,负责签署行政费用开支。(二十三)完成律师事务所主任交办的其他管理工作。十、律师聘用管理规定(一)聘用原则任人唯贤,公道正派,集体决定。(二)聘用程序1.应聘人员应填写应聘人员情况表,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严格审查被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政治品行表现。3.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并向合伙人会议提交面试记录及录用建议,由合伙人会议审定。(三)聘用条件1.律师聘用条件:(1)已取得律师执业证书;(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硕士、博士者优先;(3)一150、贯品行良好,身体健康;(4)本所原担任律师助理的,取得律师执业证后优先聘用;(5)承认并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及本所各项规章制度。2.律师助理聘用条件:(1)法学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一贯品行良好,身体健康;(3)承认并遵守本所各项规章制度。3.其他人员聘用条件:(1)应具备所聘职位的一般技能;(2)熟悉有关法律知识;(3)一贯品行良好,身体健康;(4)承认并遵守本所各项规章制度。(四)招聘途径1.向市人才交流中心招聘、引进所需人才。2.向社会公开招聘。3.向大专院校招聘相关专业毕业生。4.相关人员推荐或自荐。5.通过其他途径商调所需人员。(五)用人制度1.聘用人员进所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律师151、聘用期限原则为xxx年,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聘用期为xxx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xxx个月。凡是胜任工作者,期满后续签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应树立服务意识,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团结协助、积极工作。律师必须认真执行律师法,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努力钻研法律,积极开拓法律服务业务。(六)考核制度年终,由合伙人对本所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确定是否继续聘用或解聘。 (七)奖励制度本所对聘用人员实行奖励制度,对年度考核优秀或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八)转所和辞退1.本所律师转所的,应按照省司法厅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清结有关财务及案件档案。2.本所律师违反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规范、律152、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行业规范及本所规章制度的,经合伙人会议决定予以辞退。3.其他工作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的,经合伙人会议决定予以辞退。(九)附则本人事管理规定若与国家主管部门现行律师人事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规定为准并作相应调整。第二节 业务管理制度一、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为维护律师的职业声誉,提高律师的职业素质,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律师切实履行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使命和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一)律师应当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服务,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二)律师应当忠于153、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三)律师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四)律师应当道德高尚,廉洁自律,珍惜职业声誉,保证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职业形象。(五)律师应当诚实信用、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六)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七)律师应当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八)律师应当敬业勤业,努力钻研和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注重陶冶品德和职业修养。(九)律师应当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十)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不得私自向154、委托人收取费用、额外报酬或财物。(十一)律师应当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十二)律师不得违反律师事务所收费制度和财务制度,挪用、私分和侵占业务收费。(十三)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十四)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十五)律师不得为谋取代理或辩护业务而作虚假承诺。(十六)律师不得在明知的情况下为委托人非法的、不道德的或具有欺诈性的要求或行为提供服务和帮助。(十七)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十八)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不得擅自转委托他人代理。(十九)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二十)律师不得从对155、方当事人处接受利益或向其要求或约定利益。(二十一)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有利益冲突的他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二十二)律师不得非法阻止和干预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的活动。(二十三)律师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接受对方当事人办理其他法律事务的委托,但办结委托事项后除外。(二十四)律师应当合理开支办案费用,注意节约。二、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一)总则1.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业的工作机构,受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律师承办的一切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协调、统一收费。2.律师的全部业务活动,必须忠实于事实,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156、纪律,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职尽责地根据法律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3.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律师必须诚实守信,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依法执业,廉洁自律,保守秘密,珍惜职业声誉,使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的职业形象。(二)接待、咨询、代书1.接待(1)律师事务所主要由接待人员负责解答客户的法律咨询、代写各种诉讼文书和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2)律师进行上述工作,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热情接待当事人,态度和蔼,服务诚恳,认真细致,不因事小、无偿而敷衍。(4)律师接待来访人,应填写来访登记簿所列各项目,以备入卷查考。2.咨询(157、1)解答法律咨询,是律师就当事人所叙述的法律事实依法给予解答的活动。(2)法律咨询分口头咨询、书面咨询、特邀咨询和连续咨询。口头咨询,是当事人来律师事务所述说事实,由律师就该事实提供法律帮助。书面咨询,是当事人 来函 要求解答的法律问题,由律师以文字解答复函。特邀咨询,是当事人要求律师亲赴解答的法律咨询。连续咨询,是当事人就某一诉讼案件在诉讼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多次来律师事务所询问,律师给予具体法律帮助、指导。(3)律师进行法律咨询要一听、二记、三归纳、四解答。即认真听取当事人的叙述,要记事实、情节、归纳问题,依法一一解答。遇到疑难或没有把握解答的 问题,应找好相应法律依据或请示研究后,再向当事158、人解答,切忌草率解答。(4)如遇到咨询人所要解答的问题不属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的范围,接待律师应向咨询人告知不能解答的原因,或告知其应找相关的职能部门咨询。(5)律师解答法律咨询,应以问题的难易,耗时的长短,按规定向当事人收费,并由律师事务所开具正式票据。(6)律师解答咨询后,均应填好法律咨询服务登记表,每百份法律咨询服务登记表装订成卷,归档备查。3.代书(1)律师代写法律文书,应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和所叙述的事实,依法代写,力求叙事清晰,表达准确,引用法律正确,并符合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2)律师代写各种法律文书,包括: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诉状等;刑事案件的自诉状、辩护159、词、申诉状等;遗嘱、赠与、借贷、租赁等协议。(3)律师代写各种法律文书,视代书的性质、内容,除认真听取、分析当事人的叙述外,还应视情况做必要的调查核实,力求把好事实关和法律关,不得盲目代书。(4)对当事人叙述明显不符合客观规律或要求无理的,律师应拒绝代书,并对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对矛盾尖锐有可能激化的,除向其本人做好工作外,应向当事人居所地派出所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反映,共同息诉解纷,防止矛盾激化。(5)律师代写各种法律文书应按规定收费,并由律师事务所开具正式票据。如需减、免费的,应经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意。(6)律师代写法律文书后,应征求当事人的意见,经律师事务所分管领导审阅把关后,再交付160、给当事人。三、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为加强对本所律师、律师助理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执业能力,使政治和业务学习经常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一)本所通过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全所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二)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1.法律、法规、司法解释;2.法学界新的理论、观点;3.律师的基本技能、技巧;4.其他与律师执业有关的知识内容。(三)业务学习每月至少安排集中学习一次,具体时间、内容提前通知, 全体律师及律师助理必须参加。(四)政治学习原则上每月安排集中学习一次,具体时间、内容提前通知,全所工作人员(包括律师、律师助理、后勤人161、员等)必须参加。(五)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本所实行政治、业务学习与年终奖金挂勾的制度,对无故不参加者,按次数扣减年终奖金。(六)本所应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七)本所将按业务发展需要,不定期选派执业律师去高等院校进或兄弟律师事务所进修。(八)参加培训所需学费、差旅费、住宿费等凭结业或合格证书报销。不合格的不予报销。四、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为更好地发挥团队精神,增强律师事务所在社会上的知名度,逐步提高律师的自身素质和执业水平,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特制订本制度。(一)律师事务所注重执业管理,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162、,实行承办律师负责下的集体讨论制度。(二)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进行认真分析、审核。(三)承办律师对分析、审核意见作详细记录,并报律师事务所主任审批。(四)律师事务所主任根据分析结果,作出最后决定,由承办律师向当事人进行解释,以确保当事人的利益。(五)律师在本律师事务所执业,必须执行本制度。五、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办法(一)收结案管理1.本所承办的一切业务,采取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安排,统一收费。2.本所建立收案、结案登记簿,律师受理的案件,必须在本所收案、结案登记簿上作详细登记。3.本所内勤(出纳)依据委托人与本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向委托人开具合法票据。4.承办案件的律师是当事人163、指定的,由被指定律师承办;当事人未指定的,由所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指派律师承办。5.所主任在指派律师时,应根据委托法律事务的性质,各律师的专长及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当事人有指名要求的,应尽力予以满足。6.承办律师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收案手续的,须向委托人说明情况,方可代为办理。7.本所收取律师服务费后,非因律师事务所或承办律师的原因,一般不予退费,因特殊情况需要退费的,由承办人员写出书面报告,根据律师办案已付出的劳动,经所主任审批,酌情退费。8.律师不得私自收案、收费,否则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9.承办律师应当在案件办结后xxx日内将案卷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归档。10.本所根据对归档案卷的考核情164、况,与承办律师结算报酬。(二)常年法律顾问单位1.单位或个人聘请我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需与本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常年法律顾问期限,一般为一年或一年以上,特殊情况下也可少于一年,但在合同中须写明期限。3.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一式二份,顾问单位、律师事务所各执一份。4.常年法律顾问的具体收费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5.常年法律顾问费应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交清,聘用单位确有困难的,可双方协商先交纳一半,其余部分年内补足。6.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个人报酬按律师事务所的规定考核结算,根据收费数额由律师事务所分期支付,不得提前领取。7.合同生效期内,顾问单位要解除或中止165、合同的,或到期不继续签订合同的,承办律师应向律师事务所书面汇报情况,保证律师事务所统计的正确性。8.承办律师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经常走访顾问单位,主动热情地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提高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同顾问单位的联络网络,听取法律顾问单位对承办律师服务质量的反馈意见。9.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往来文件都应当归档。六、律师业务收费管理监督制度(一)律师的一切业务收费都要由出纳统一向付款人开具合法票据,如出纳因故外出时,由所主任临时指定其他人代办。(二)出纳应建立现金收付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把收费情况报送会计,使会计能按时报表。(三)收取的现金应及时放入保险箱166、,并应当天存入开户银行。(四)现金如有遗失,由直接责任人员如数赔偿。(五)所内任何人员不准私自借用公款,如确需用款,必须经所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向出纳借用,并应当及时归还。(六)所内费用开支应严格控制,费用发票由所主任认可签字后,才能向出纳报销。七、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一)根据司法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的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管理办法。(二)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立卷归档,卷宗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律师助理负责,律师业务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统一编号、存放和管理。(三)律师业务档案应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的原则立卷。167、跨年度的业务档案,应在办结年立卷。(四)律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案卷档案材料的装订要求另行规定。订卷后,在目录后第一页起,在每页右上角用阿拉伯数字编页码,全卷页数在目录中注明。(五)律师承办业务中使用的各种书面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笔录等,必须要用钢笔书写、签发,字体要清晰、整洁。(六)刑事案件的业务档案装订内容及顺序应包括:1.刑事案件收结案表;2.委托合同;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书或法律援助通知书;4.授权委托书;5.律师事务所函或接受指定辩护函;6.取保候审、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等申请书;7.阅卷笔录;8.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168、笔录;9.调查材料;10.集体讨论记录;11.起诉书(上诉状、抗诉书);12.出庭通知书;13.庭审笔录;14.辩护词或代理词;15.判决书;16.判决后会见被告人笔录;17.上诉状(抗诉书);18.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笔录;19.收费凭证。(七)民商和行政案件的业务档案装订内容及顺序应包括:1.案件收结案表;2.委托代理合同;3.授权委托书;4.律师事务所公函;5.起诉书、上诉状或答辩状;6.阅卷笔录;7.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8.调查材料;9.诉讼保全、证据保全等申请书或裁定书;10.集体讨论记录或专家委员会论证记录;11.出庭通知书;12.庭审笔录;13.代理词;14.判决书或调解书;169、15.收费凭证。(八)律师业务文书材料在结案或事务办结后一个月内整理立卷,移交给档案管理员。如有二审、执行、申诉的,待二审、执行、申诉办结后归档。(九)档案管理员接收业务档案时应按规定进行审查,凡不符 立卷要求的,一律退还立卷人,待重新整理后,再移交档案管理员。(十)案卷装订一律使用棉线绳,卷面为A4纸张。窄于或小于卷面的材料,要用A4纸张衬底;大于卷面材料,按卷面大小折叠整齐。需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并保留邮票。(十一)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律师业务档案,应确定密级,归档时在档案封面或右上角加盖密级章。档案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国家机密和当事人机密,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的内容。(十170、二)随卷归档的录音带、录像带应注明当事人的姓名、内容、档案编号、录制人、录制时间,并逐盘登记造册归档。(十三)律师事务所应建立档案借阅登记簿。借阅档案必须履行一定的审批和登记手续,并限定借阅期限。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的,应办理延期手续。(十四)律师查阅本人承办的已归档案卷,应办理查阅登记手续。阅卷时,不得抽取卷内材料,不得涂改卷宗,阅卷后及时归还。查阅非本人承办的已归档案卷和有密级的档案,需经分管所主任批准。(十五)律师业务档案从归档后下一年起确定保管期限。律师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鉴定和销毁等,按照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保管期限应在封面注明。(十六)档案管理员171、要妥善保管好律师业务档案,若因其失职造成档案遗失或卷综内文件材料丢失的,给予纪律处分。(十七)档案管理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做好档案移交工作,办理交接手续。八、客户投诉及客户意见反馈处理管理制度为切实保障客户的利益,及时、有效地处理客户的投诉及意见反馈,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制度,经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特制定本制度。(一)投诉及意见反馈的接待和受理工作1.书面的投诉和意见反馈由行政总台负责受理。2.电话或上门的投诉和意见反馈由总台接待并转专门负责人受理。3.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转来的投诉和意见反馈由专门负责人受理。4.接待受理人员的工作:(1)填写投诉或意见反馈处理登记表及台帐;(2)留存172、相关材料的原件;(3)将相关材料及处理登记表按规定转给相关处理人员。(二)投诉和意见反馈的处理工作1.先由专门负责人出具书面意见,再由业务分管合伙人处理,如分管合伙人不在,则由主任或其他合伙人处理。重大事项应由所务会议或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2.被投诉人应当回避。3.处理人员应当对相关事情及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4.涉及原则性问题或重大问题的投诉,应召开所务会议或合伙人会议讨论处理方案,并确定是否向相关管理部门通报。5.应及时与投诉人或意见反馈人联系,明确告知处理的工作安排情况。6.处理人员应当签署明确处理意见,并将相关材料移交专门负责人,由专门负责人组织实施。7.处理工作的注意事项:(1)相关173、人员在受理或处理相关事宜时,不得与投诉人发生争执;(2)应尽可能缓解投诉人的情绪,但在作出处理决定前不得做任何承诺;(3)处理投诉应当认真、细致,仔细核查相关情况的细节;(4)处理人员不得将投诉及处理事宜告知不相关人员;(5)原则上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回复意见。(三)信息反馈及资料存档工作1.处理完结后的所有材料由行政人员归档备查。行政人员应按年度建立案宗。2.调查相关人员对处理意见的满意度。3.如投诉人或被投诉人对处理意见不满意,应及时向处理人员反映,并做好后续工作。4.将处理意见及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专门负责人。九、服务质量跟踪监督评查制度为完善本所服务质量体系、保障客户利益、提高业务水平,经合174、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实行律师服务质量跟踪监督评查制度。(一)评查方式 案件结案归档时,由律师业务审核人对承办案件的质量进行审查评定,评定级别暂分为合格、不合格。(二)评查的内容及各项内容的百分考核比1.律师办案质量监督卡的反馈意见情况,占30分。2.归档材料项目的齐全性情况,占20分。3.案件承办的总体思路、过程等情况,占20分。4.归档材料中律师法律文件的质量情况,占30分。5.办案质量投诉情况,扣1020分。(三)评查定分1.律师办案监督卡的反馈意见,满意的得30分,不满意的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个别项目有意见的,得分应控制在20分左右,有发放未有反馈的,控制在15分左右。对不满意的案件或有175、比较确定性意见的案件,应按客户投诉规定进行专项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评分。2.其他项目,由律师业务审核人员根据案卷总体情况评分。(四)跟踪处理1.对质量不合格的案件应当视情况作全部或部分退费处理,对客户造成损失的,应当视情况给予赔偿。涉及退费或赔偿的事宜参照退费和赔偿的规定执行。对质量不合格案件的承办律师,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予以劝退。2.在质量合格案件中推荐5%10%典型案例及优秀法律文书在律师事务所业务学习中作为学习案例。优秀法律文书可以作为律师事务所刊物的推荐文章。3.每年的2月份,由律师事务所内勤对上年度的归档案例进行案件质量跟踪系统分析。十、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处理制度(一)为规范本176、所律师执业行为,防止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因涉及当事人利益冲突而给当事人和律师 事务 所造成权益损害,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律师执业权利,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中采用“应当”、“必须”、“不得”之术语表述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款,其他术语表述的条款为指导性条款。(三)本制度中有关词语定义如下:1.对抗性案件,是指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各类仲裁案件;2.近亲属,是指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3.主要竞争对手,是指律师事务所委托合同中当事人明确要求律师事务所不得再行代理,且律师事务所同意不再另行代理的法人、自然人; 4.利益冲突 , 是指同一所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委托事项与该所其他委托事项的委托人之177、间有利益上的冲突,继续代理会直接影响到相关委托人的利益的情形 。(四)本制度所称之利益冲突包括两种情形 。1.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即因为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使得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在执行当事人委托事务时或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可能产生偏差,从而直接或间接地损害当事人的权益。2.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即因为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在执行当事人委托事务时或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因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而使得同一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在同时代理这两方当事人的法律事务时,可能出现偏差,从而直接或间接地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五)直接利益冲突,是指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与当事人178、之间存在利害关系,使得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在全力维护一方当事人的权益时,必然损害另一方当事人权益的行为。 以下情况为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直接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1.在刑事案件中,本所律师为被害人或为被害人的近亲属,而律师事务所接受该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请求,担任辩护人 ;2.在民商案件中,律师事务所或本所律师为诉讼、仲裁类对抗性案件的当事人,律师事务所在该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3.在民商案件中,本所律师在一个仲裁案件中分别担任代理人和仲裁员 ; 4.曾经作为审判员、仲裁员审理过某一案件的律师,而后又代理该案件的诉讼、仲裁、执行 ;5.律师事务所在诉讼、仲裁类对抗性179、案件中与一方当事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该案件中又接受对方当事人的 委托 担任代理人 ;6.本所某律师出任某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律师又担任该公司在诉讼、仲裁类对抗性案件中的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7.律师事务所两个或数个代理关系存续的当事人之间发生诉讼、仲裁类对抗性案件时,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代理;8.律师事务所两个或数个法律顾问单位之间发生诉讼、仲裁类对抗性案件时,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代理 ;9.律师事务所代理关系存续的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单位之间发生诉讼、仲裁类对抗性案件时,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代理 ;以下情况为当事人之间的直接利益冲突表现形式:1.在刑事案件中,本所的不同律师分别担任一个刑180、事案件的被害人的代理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代理人) ;2.在民事、行政诉讼和仲裁类对抗性案件中,本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六)间接利益冲突 , 是指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存在一定利害关系,使得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在全力维护一方当事人或准当事人权益时,可能损害另一方当事人或准当事人权益的行为。以下情况为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间接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1.在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中,本所的某律师为案件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2.在非诉讼案件中,本所的某律师为一方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而本所其他律师在该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3.本所某律师代理某公司的诉181、讼、仲裁类业务,而该律师的近亲属是对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4.某律师曾在某公司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转入律师事务所后一年内即担任该公司在诉讼、仲裁类对抗性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某律师的近亲属为某家有限公司的股东, 该律师 担任该公司在诉讼、仲裁类对抗性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6.律师事务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诉讼、仲裁或非诉案件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所委托的其他法律业务 ;7.本所某律师出任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所的其他律师担任该公司在非诉业务中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以下情况为当事人之间的间接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1.在诉讼、仲裁类对抗性案件之外的同一宗非诉讼业务中,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代理182、利益对立的两方或多方当事人 ;2.在诉讼、仲裁类对抗性案件之外的同一宗非诉讼业务中,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代理非对立但利益有可能不一致的两方或多方当事人 ;3.律师事务所代理了某当事人的诉讼、仲裁、非诉讼业务,而又代理该当事人主要竞争对手的非诉讼业务 ;(七)对符合第五条规定的直接利益冲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不得接受对方或双方当事人的委托。除非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取得了各方当事人明确的书面谅解函,方可谨慎接受代理。但法律明文禁止的除外。(八)对第六条规定的间接利益冲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可以接受对方或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但应当事先取得对方或双方当事人对利益冲突的书面谅解。在未征得对方或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183、情况下,律师事务所应当谨慎从事。(九)如果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在以前的代理中获知某些与当事人有关的保密信息,而在接受新的委托业务中将有可能或不可避免地披露或利用己知的保密信息,从而违反对前当事人的保密义务,则即使有各方的书面谅解,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也不得接受该项委托。(十)律师事务所在获得当事人的谅解后, 承办 业务的律师要避免与本所内有间接利害关系的律师、对方当事人的律师进行同一案件的交流和有关案件信息的披露。(十一)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已存在的代理优于拟进行的代理 , 收案在前的代理优于收案在后的代理。在某些情况下,律师事务所某一律师在代理中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可以改由律师事务所另一位律师进184、行代理。(十二)律师事务所有委托关系存续的当事人间发生直接利益冲突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当事人告知,并建议当事人寻找其他律师事务所担任代理。但在当事人谅解的情况下,可以帮助当事人在诉讼和仲裁程序之外进行斡旋和调解。(十三)律师在发现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后,应当即告知当事人基本事实以及代理可能产生的后果,尽早取得相关当事人的书面谅解。律师在取得当事人书面豁免后,若其后各方当事人间形成直接利益冲突时,律师事务所必须及时书面告知各当事人,并放弃对一方或双方的代理。(十四)在本制度禁止代理的直接利益冲突、未得到当事人书面谅解的间接利益冲突情形发生后,律师应当和当事人协商终止委托事 项 ,并视工作情况退还全部185、或部分费用。(十五)发生利益冲突,律师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如有异议,或律师之间无法 协商 一致,应当提交合伙人会议解决。第三节 行政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岗位职责:在主任、分管副主任领导下工作,负责本所的日常行政事务。负责全所人员的工作考勤,行政人员的选用考核,行政工作的调配指导,与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以及有关管理指导部门的联系协调。拟定办公用品、劳保福利用品的采购计划,办公设备的维修保养计划,报分管副主任审批后予以落实。办理律师承办案件的登记及审批工作,负责出具公函、各类介绍信函。负责各类文件编号、传阅和归档。协助修订、完善本所各项规章制度。办理全所律师执业证的年度注册、律师职称186、考核评审等方面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报批。负责全体律师会议、合伙人会议等各类会议的筹备和记录工作。贯彻落实本所各类会议通过的决议,完成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一、律师事务所人员工作守则为加强本所管理,除遵守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规定外,特制定本守则。(一)遵守作息时间,严格请假制度。专职律师及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凡因开庭、调查或赴顾问单位者,必须通过内勤在电脑上登记。特殊情况应电话告诉内勤或部门负责人代为登记。专职律师及工作人员如因私事不能上班,必须向所领导请假。(二)统一收案收费。需减、免收费的,律师不得自行决定或直接要求接待人员办理减免收费手续,必须填写减免收费审批表,经主任审批同意,187、并应将该表附卷备查。(三)差旅费、文印费、资料费,由接待室统一代收。具体按照本律所相关规定执行。(四)遵守结案结算制度。结案时,应当整理好卷宗文书,填写目录,编好页码,由所领导签字同意。无法律文书的,要写出结案报告。应当注意案件的保密,加强卷宗材料的保管,防止遗失。卷宗材料外借,需经所领导批准。(五)律师出差到外地的,要告知所领导或接待室,并通报外地住址及归期,以便联系。(六)对方当事人系本所法律顾问单位或本所律师已经代理的,除案外调解外,律师不得受理。接案后才知晓的,应及时报告本所领导进行协调。对此类案件的受理,律师应服从所的决定。凡需回避的,应自觉回避。(七)接待当事人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188、热情负责、文明用语,对于其他律师的当事人,不要擅自对案情表态或插入办案。(八)见证案件,在出具见证书前必须经所领导审核。以本所名义发出的法律意见书、建议书等法律文书,应当经所领导审核。(九)刑事案件的会见单不得空白开具,必须当即填明,并登记底单。会见被告时,不得为其提供香烟,不得让其使用手机,不得为其传带材料,不得带被告人家属或无关人员一同会见。凡需作无罪辩护的刑事案件,必须先行向所领导报告,讨论决定,对于不同意作无罪辩护的决定,律师必须执行。(十)专职律师和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第二职业或参加其他经营性活动。(十一)不得擅自利用本所介绍信或指挥本所人员为自己或亲友办理法律事务(包括诉讼、仲裁、调189、解、调查取证)。如确属需要,应办理委托手续。如需费用减免,须报经所领导批准。(十二)向外发传真,均须逐件登记。如以所名义发传真、发函,必须经所领导同意。(十三)法律援助案件,应积极认真办理,不得推诿。凡本所的公益性活动,应积极参加,不能借故推辞。(十四)注意节约,打电话要简明扼要,不在电话中闲聊无关话题。离所时应检查照明、空调是否关闭。各办公室的卫生由各室人员负责保持,如需他人打扫,必须在场。(十五)严禁受当事人之托向有关司法人员送礼行贿或介绍贿赂。(十六)律师受理、办理法律事务,要重社会效益,既要维权,又要维稳,尽量化解矛盾,不得挑辞架讼。(十七)律师应当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凡本所进行的政190、治、业务学习,律师必须参加,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上述守则的遵守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比奖惩的依据之一。二、员工招聘、录用、辞退管理制度为规范本所员工的招聘、录用、辞退,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招聘1.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对每个人的特长和不足进行充分的评价,作出初步选择后,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2.面试时应由合伙人参加,其人数不得少于合伙人人数的三分之一,面试结果集体讨论并书面告知办公室,如主任不能出席,结果报其批准后方生效。(二)录用1.应聘人员经合伙人评查合格后,通知办公室向其发录用通知书,指定时间报到上班,新员工报到后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如工作成绩优秀者,可缩短试用时间。191、2.试用人员因品行不良、工作成绩欠佳或多次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3.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递交下列证件:(1)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3)试用通知书;(4)人事档案表;(5)照片一张,并向办公室填报有关表格。4.员工一经正式聘用,由律师事务所签发聘用书,注明聘用时间,交办公室发文,并办理入所手续。(三)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离所时,应提前一个月填具“离所申请书”呈交办公室,核转合伙人会议同意后,通知办公室为其办理离所手续(包括填具“离所人员应办手续清单”),手续清楚后由行政分管主任和主任签发离所证明,交办公室发文。三、印章管理制度为加强本所印192、章的管理,结合本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本所所有印章实行专人保管,特殊情况由本所主任指定人员管理,其他人员不准私自盖章。(二)一切用印都要通过管理人员,一般不得将印章带出律师事务所以外使用。所有印章均应专门加锁,置于牢固的柜、抽屉或保险箱内。(三)办理案件登记手续时,对案件进行登记后,要及时盖章;如需费用减免,经所领导批准后,方予以盖章。(四)开具本所的介绍信,应对其内容进行认真核对,任何人不得擅自利用本所介绍信为自己或亲友经办法律事务,如确属需要,须报经所领导批准。(五)一般不得领取空白委托书、公函,如确属工作需要,须经所领导批准同意,方得领取空白委托书、公函。对于经办人员领去的空白委托193、书、公函等要进行登记,未用完的,应及时交回。(六)对以本所名义发的函件,必须经所领导批准,方可盖章。(七)本所出具的见证书、法律意见书,必须经所领导审批,方可盖章。(八)印章保管人员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以及本制度的用印,可以拒绝盖章。(九)盖出的各种印章,必须位置恰当、端正,图形清晰。(十)财务印章、负责人章由财会人员负责保管,适用本制度。四、文书资料管理办法为加强本所文书资料的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所指的文书是指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内部资料,本所上报的有关请示、报告、函件等。(二)本所的文书资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以保证文书资料的完整不流失。(三)本所文书资料由194、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该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如下:1.对上级下发的文书资料要及时登记,防止漏登、迟登;2.登记后,送行政主管提出拟办意见,并及时送交所主管领导批阅,再根据批阅意见再行传阅或存档;3.对传阅、借阅完毕的文书资料,要及时收回入档,严防遗失与泄密;4.根据文件的密级做好保密工作。(四)本所人员对上级下发的文件、内部资料应在收到的一天内及时传阅,并保持文书资料的完整、清洁。(五)本所上报的请示、报告、函件等,由分管副主任签发,主任会签后方可交付打印,底稿必须留档。(六)本所人员需要调用有关文书资料的,须经分管副主任同意方可调阅,查阅后应及时归还。(七)文书定期进行公文清理,根据文件的去195、向登记,索回借阅文件,如发现有漏登、遗失的,应及时设法补登和追回。(八)文书的立卷归档、销毁工作,根据有关档案管理制度办理。五、保密制度为了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律师及行政人员的保密意识,根据保密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律师应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守有关主管部门及本所尚未公开的文件、会议资料及其他秘密。律师应保守在执业活动中获悉的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二)律师应对当事人负责,原则上不保管当事人的证据原件,若必须保管当事人的证据原件,应在收件当日移交档案保管员保管,并办妥相关手续。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及商业秘密的有关材料、文件,律师在承196、办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乱丢乱放。(三)当事人向律师提供的各种材料,如涉及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对当事人有其他损害的,如未经当事人的同意,律师不得向任何单位及个人提供或泄露。(四)已归档的案件,本所律师借阅的,须经承办律师或办公室主任同意;本所律师、上级主管部门或外单位需要调阅的,凭介绍信经主任同意后,方可查阅。(五)本所内部资料、文件,不随意摘抄、复印、外流或擅自出借。(六)对在保守秘密工作方面作出成绩的个人给予奖励,对泄密人予以严肃处理。六、办公秩序及安全管理制度(一)全体员工应保持仪表大方,衣着整齐,待人接物应讲文明礼貌,凡遇办公场所的客人应主动应答询问。(二)办公场197、所不准悬挂衣物,乱扔杂物,乱弹烟灰,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美观。(三)上班时间不得串门闲聊,打瞌睡,不能在电脑上进行影音娱乐、玩游戏。(四)私人事务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事务。(五)不准泄露律师事务所的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或打听与本人无关的他人收入情况。(六)全体员工必须相互关心,团结相处,不得做有损律师事务所形象与声誉的事。(七)员工在临时离开办公室或到食堂用餐时,须关好房门,以防丢失物品。(八)全体员工在下班离开办公室前须关闭所有电源开关,并关好门窗。七、办公设施装备使用管理制度为确保律师事务所文件、资料信息迅速、准确的传递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所称198、的“办公设施”,是指本所购置的空调、办公桌、椅、饮水机、电话机、传真机、电脑及软件、复印机、打印机、车辆等所有办公设施和设备,以及纸张、文具等日常办公用品。(二)本所建立办公设备专项台帐,记载安放地点、完好状态和维修项目费用等内容,由使用人签名,对贵重耐用办公设备做到专人负责管理,由办公室集中管理各种办公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修。财务室应按规定及时提留折旧费,为设施和装备的更新做好资金的积累准备。(三)本所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添置办公设施和装备。价值较大的办公用品的购置,由所主任在年初时提出方案,由合伙人会议决定。其他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拟定购置方案报分管行政副主任批准,具体由行199、政主管负责实施。(四)日常办公用品实行入库领取制。购入的日常办公用品交行政主管统一管理,根据需要和节约的原则实行领用登记制度。(五)办公室电脑和复印机等主要设备由本所行政人员管理和操作,其他人员未经委托不得擅自动用。(六)本所的传真收发统一由办公室办理,随到随发,当日未发出的下班前半小时必须通知发稿人,传真必须登记。(七)为降低成本,律师需复印资料统一交办公室安排复印,对事务所图书、活页资料、刊物不得大量复印,如需大量复印,应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复印(数量标准另行规定),否则,行政人员有权拒绝。(八)交付打字的稿件,字迹要清楚、端正。稿件中如有涂改勾划的,涂改勾划处须清楚标明,打字稿的校对工作一200、般由送稿人负责。(九)办公设施和装备因使用时间长久而损坏或不能使用而需再购置的,使用人应及时向所办公室反映,由办公室征得分管主任同意后安排维修,需再行购置的要征得分管主任同意后再行购置,否则,其修理费用及重新购置费用不予报销。(十)本所电脑打字、复印机、传真机对外服务时,应按规定统一收取服务费,并出具收费凭据,按月凭据向财务室结算,具体由打字员负责。(十一)全所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办公用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十二)全所人员应妥善保管、爱护本人使用的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不得故意损坏或借给他人使用,如造成设施或装备损坏的,按价赔偿或修复。八、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本所公函、介201、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的保管和使用管理,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本所对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实行审批登记制度。(二)本制度所称公函,包括律师函及委托代理合同。(三)本制度所称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包括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调查专用证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专用证明。(四)上述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均由办公室统一保存管理。(五)办案律师根据案件的需要,经登记并就此作出说明后,方可向办公室领取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六)律师如到外地办案,可根据案件的需要,经批准领取一至二份空白调查专用证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专用证明。回所后应及时将尚未使用的专用证明交回办公室予以注销。(202、七)开具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必须要素齐备,应在公函、介绍信、调查专用证明及存根上写明介绍什么人去什么地方办什么事及有效期限。原则上不得签发空白介绍信和调查专用证明,有特殊情况必须经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许可方能出具。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必须用公章盖齐缝章和签发章。(八)行政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的核销存档工作。第四节 财务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会计岗位职责:依照会计法和本所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负责本所财务记帐、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表。具体编制全所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年度决算和年终盈利分配方案。保守财务秘密。负责全所工作人员工资、酬金的核算和制表,律师业绩的登记、统203、计,做到按月核对各种台帐。负责本所固定资产的财务建帐、折旧工作。负责办理全所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种社会统筹费的计缴工作。负责办理税务、律协会费等各种规费的计缴工作。协助行政主管处理其他行政事务。律师事务所出纳岗位职责负责办理律师业务的收费。负责现金收支、银行存取的登记核算,保证其余额与银行对帐单和会计相应帐目一致。保守财务秘密。负责复核、报销经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签批的各种票据。负责全所工作人员的工资、酬金及其他福利费的发放工作。负责律师收费的核算,并按月与会计相应台帐核对。协助行政主管处理其他行政事务。一、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为规范本所财务、会计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律师事务所有关204、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本所设立专职出纳和专职会计,实行财务一支笔为主的审批制度。(二)本所业务活动中的一切收费均由财务室统一负责,承办律师不得私自收取。(三)出纳岗位的职责是按财务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费票据和空白支票。出纳因保管不善,致使现金或其他有价证券等遗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四)会计岗位的职责是按财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按照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依法纳税。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档案资料。(五)会计人员应按规定205、及时报送财务报告及其他财务报表。(六)会计主管的职责是具体领导本所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制定本所的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定期进行财务分析、组织财会人员学习业务技术,并结合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七)实行律师业绩月报,每位律师须于每月xxx日前填写律师业务月报表报财务室,由财务室核对后方得作为提取浮动工资的依据。(八)本所人员的报销必须说明理由,并出示有关凭据,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查签批后,财务室方可支付。(九)本所因需购置一切物品,实行先审批后购买的办法购置,不得未批先买。(十)本所购置的财产物品,为合伙人的共同财产,合伙期间由律师事务所统一管理、使用和支配,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私自分割、挪206、用和处理。(十一)本所应按规定设立事业发展、执业风险、社会保障和培训等项基金,其具体的提取比例按有关规定办理。二、律师办案费、差旅费管理办法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及本所章程,制定本办法。本所人员应严格遵守,不得违反。(一)下列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等;3.经委托人同意的专家论证费;4.委托人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二)委托人如支付上述费用,应由本所统一先行代收,委托事项办毕后,由本所与委托人再进行结算。律师个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三)本所代收上述费用时,应向委托207、人出具正式收款票据以作凭据,并在票据上注明费用项目。律师办案支付相关办案、差旅费用后,应凭票据与委托人具实结清,多退少补。三、律师事务所退费规定(一)本所与当事人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并收费后,原则上不再退费。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酌情退费:1.收费的确不合理的;2.收费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的;3.承办律师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较差的;4.承办律师在服务过程中,有违反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行为的;5.当事人与本所协商终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的;6.其他可以酌情退费的情况。(二)退费申请应由当事人书面向本所提出,在书面申请上应写明申请退费理由和金额。(三)本所收到申请后,交由所主任负责审查和确定。所主任在收208、到申请后,应在三日内向承办律师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并及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在此基础上,作出退费与不退费、退费多少的决定。(四)退费金额仅限于本所所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预收的办案、差旅等费用的范围之内。(五)所主任作出的退费决定,承办律师必须接受。(六)本所作出退费决定后,根据退费性质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1.如退费仅涉及律师服务费的,由承办律师负责将原开具的发票收回,由所主任签字后交给财务,由财务人员在退费后根据实际收费重新开具发票。当事人在收到退费后出具收条。2.如退费仅涉办案、差旅等费用的,由承办律师将应退办案、差旅等费用交所财务室,由财务人员退还给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退费后出具收条。财务人员209、在退费后,根据实际收费向当事人开具发票3.如退费既涉及到律师服务费,又涉及到办案、差旅等费用,则分别按上述方式处理。(七)退费时,本所应与当事人签订退费协议书,该协议书应当附卷。(八)退费部分已计入承办律师创收中的,由财务人员在其创收中扣除;承办律师已提取的,由财务人员在本月度结算日前扣除,如不能扣完的,由承办律师本人以现金补足。因退费给本所造成损失的,如税费等,由承办律师承担,财务人员在本月底从其收入中扣除。(九)本所可以根据退费原因,对承办律师作出批评、警告、解除合同的决定,或提请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予以处理。四、律师事务所财务报销规定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对本律师事务所的财务报销规定如下:210、(一)财务报销的内容1.工作人员因公出差。 2.行政办公费用。3.其他个人报销费用。(二)财务报销的程序1.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必须经所主任同意,所主任因公出差必须经合伙负责人同意,未经同意的出差不准报销。2.行政办公费用或其他个人报销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经会计审阅后由所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三)财务报销范围1.因公出差会议费用实报实销。会议期间自理部分,视情况报销。2.其他费用按规定列支。(四)因公出差的报销须在出差归来后十日内报销完毕。行政办公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后十日内报销完毕。(五)本规定的解释、修改权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第六章 政府机关法律服务方案第一节 服务宗旨与职211、责 法律服务人员是为政府、企业等单位及其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和非诉讼等法律服务。其职责是为政府企业等单位及其领导决策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不具有行政职能。优质:由本所业务最好的律师组团,提供最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高效:接受交办事件,注重效率与公正,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服务。及时:保障信息畅通,能够及时了解到业主的法律服务需要,并快捷地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准确:对提出的法律服务,严格把关,做到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第二节 服务承诺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律师职责,响应地方司法局号召,我郑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和212、省司法厅、省律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市区司法局、市律协制定的各项规定。服从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管理,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的规章制度。(二)坚守“执业为民”的宗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委托人满意、党和政府放心的目标。(三)加强业务能力,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确立正确的执业理念,诚信执业,热情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代理辩护行为,避免利益冲突,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四)遵守行业纪律 、职业道德,提高道德修养,以荣立身,不搞不正当竞争,不许诺包打官司,不作虚假承诺。 保守国家秘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213、秘密或个人隐私。(五)推进专业服务,做到一技多能,刻苦钻研业务,注重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的学习研讨,不断拓宽执业领域,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业务技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据案件审批、业务流程、监督惩戒机制、评价机制和协会组织机制办事,以规范自己的执业行为。(七)加强行业自律,强化内部监督,自觉接受当事人、社会各界的监督。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重操守,积极维护民主法治进步和社会稳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八)坚决杜绝乱收费、收费不服务、服务不到位、不勤勉尽责、损害当事人利益等行为,正确处理与执法、司法人员的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九)关注社会发展,关注弱势群体,214、关注矛盾化解,服务中心,服务基层。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努力协调妥当处置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幸福社会。以上承诺,严格遵守,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依法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二、法律工作人员服务承诺书为了推动法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树立法律服务的品牌形象,依照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在此作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郑重承诺:1.忠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 2.恪守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国家关于法律服务人员的相关规定; 3.服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及本所的管理;215、 4.不以不正当手段招揽或承揽业务; 5.不冒用与执业证不相符的名称进行执业; 6.不在注册地外或同一城区另设办公场所; 7.不私自收费收案,收多交少,巧立名目“搭车”收费; 8.不超越业务范围接办业务; 9.不接受无执业资格“司法掮客”的案件; 10.不向当事人作虚假承诺和误导性的陈述,履行风险告知义务; 11.不参与或指使当事人向有关司法、仲裁、行政执法人员行贿或请客送礼;12.不在同一诉讼、仲裁、行政裁决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理; 13.不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14.不指使、诱导、教唆当事人参与、组织非法上访、聚众闹事; 15.不做有损委托人合216、法权益的事情; 16.严守委托人商业秘密及隐私。 承诺人: 年 月 日三、律师服务承诺为了推动法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本所律师的良好声誉和形象,本所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宪法和律师法等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争取客户合法权益最大化。2.奉行诚信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操守,满足客户的法律服务需要。3.坚持“追求成功、追求卓越”事务所核心理念,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细致、全面的法律服务,工作勤勉尽责。4.法律咨询随叫随到,高效快捷,确保客户法律咨询得到及时解答,普通事务 24 小时完成,重大复杂的事务根据客户要求及时完成。5.严217、禁有损客户形象、名誉的行为发生。6.建立客户关系管理制度,不断增强客户满意度。7.及时向客户单位领导汇报律师 工作情况。8.严守客户的商业秘密,恪守律师职业规范。9.保证服务质量,律师有过错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承诺人: 年 月 日四、服务人员配备承诺我所承诺担任常年或者专项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或者五年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专业能力较强;(三)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在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四)政府机关认为应当具备的其他218、条件。我所承诺 常年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内容一般包括:(一)为重大行政决策等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二)为政府立法和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三)办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和非诉讼等法律事务;(四)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五)审查政府合同;(六)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法律事务。承诺人: 年 月 日第三节 服务内容(感觉采购需求参照以下内容编写)一、解答日常法律咨询问题向政府机关及其有关部门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并不断更新信息;应政府要求,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涉及到的有关法律问题、重大决策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方面的解答219、论证;应服务部门的要求参加部门办公会议、工作组会议,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以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形式进行解答。同时,参与论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宏观决策、各项改革措施,在有关部门的授权下收集社会对该类决策、改革措施的不同声音,并从合法性、可行性等法律角度进行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完善决策和改革措施的内容。第三,针对行政管理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完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法律风险防范制度。(一)担任法律顾问操作规程为促进和保障法律顾问工作的发展,保证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并使法律顾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律师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1.法律顾问分常年和专项两种。(1)常年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220、聘请,由本所指派1名或1名以上律师为委托人提供常年的综合性法律服务。(2)专项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聘请,由本所指派3名以上律师组成服务团队,就委托人的某一项目或某一项专门法律事务提供全过程的法律服务。2.法律顾问的职责,是为聘请单位(委托人)就业务上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和仲裁活动,增强聘请单位员工的法律意识,使其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逐步纳入法制的轨道。3.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必须由律师事务所统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并统一按规定收费。4.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法律咨询;(2)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律师确认书、见证书221、等法律文件;(3)参与重大事务谈判;(4)代为起草、审查和修改合同、章程等各类法律事务文书;(5)为聘方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意见;(6)协助聘方法律事务机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7)提供有关的法律信息;(8)经聘方授权,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参与调解纠纷;(9)律师事务所与聘方特别约定的其他事项。5.顾问律师应聘后,在工作中遵循下列程序。(1)首先进行深入调查,全面掌握聘方的情况,包括其机构性质、隶属关系、员工人数、职能部门等基本情况和生产、经营、管理、财产财物情况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等。(2)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聘方需帮助解决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222、措施,分别予以妥善处理。(3)顾问律师应与聘方的法律顾问机构或指定的联络人密切联系,共同研究、处理日常法律顾问工作,定期向聘方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取得支持和协助。(4)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为聘方建立服务工作日志,原则上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6.本所及其律师应对其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接触、了解到的法律顾问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个人的隐私负有保密责任。7.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应于法律顾问合同期满时向法律顾问单位提交工作报告,同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向法律顾问单位提交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应交律师事务所存档。8.律师向法律顾问单位提交的工作报告应经业主单位负责人审阅,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223、二)主要服务 :1.提供行政咨询,拟定决策方案,协助中枢系统对决策方案进行评估 ;2.为政府收集处理各类行政信息,为决策中枢系统服务 ;3.为决策的实施提供及时信息反馈,验证决策的正确性,及时修正决策方向或弥补遗漏,避免重大决策失误 ;4.其它有关政府决策行为的法律事务。(三)为政府决策提供合法性、可行性论证。政府决策,关系国计民生。既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利益,又涉及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鉴于此,政府决策应当在合法性、可行性以及规避法律风险等方面有更严格的要求及标准。专业律师参与政府决策并为政府提供合法性、可行性方面的法律论证,有利于促进政府合法、合理地制定决策,确保社会的和谐发展。(四)为政224、府制定相关的行政法规提供立法建议。政府制定行政法规,是政府构建社会运营的框架,确保市场交易的涉及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影响范围既深且广。而律师在处理诉讼及非诉讼事务时积累的丰富经验,利于促进该法律法规制度框架的构建,及处理具体的专业性问题。律师、同时又能够提供有关合法性问题的论证;为了使制定的法规规章不与上位法冲突且能在实践中行之有效,政府都很注重吸收律师在立法方面的建议。二、文书业务代为起草、审核、发布有关法律文书,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草拟、修改法律文书、规范性文件等文书。对政府在采购、土地使用权转让流转、劳动等方面的有关合同、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加强实体性审查,避免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越权225、行为的发生。对于某些重大问题,应法律服务使用单位的要求,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书,充分论证有关事项,为使用单位提供充分、可行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法律文书是指业主签订、制订的或以其他方式明确的含有业主权利义务内容的书面文件。法律文书审查是指业主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对业主的各类法律文书的依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的活动。法律文书审查应坚持以下原则:1.依法合规;2.独立审查;3.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法律文书审查只对送审的法律文书的依法合规性进行审查,不审查其真实性。法律文书审查的范围包括:1.业主对外签订或单方面对外出具的含有业主权利义务的备忘录、合同、协议、担保函226、承诺函等法律文书;2.业主制订的含有业主权利义务的规章制度;3.其他应当进行法律审查的文书。三、谈判等非诉讼业务 随着经济的不断繁荣发展,政府机关作为民事主体、行政主体参与到经济活动、民事活动的次数越来越高,公民与法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诸如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资产投资、采购等经贸活动的谈判也相应增加,具体法律事务不断涌现。这就需要专业的律师参与到前期谈判、合同的起草、审查等一系列的非诉讼业务中去,从前期就进行风险的防控,以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合同协议的履行期间,监督执行工作,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预测相关风险,积极预防和化解执行纠纷。我所在接受法律服务使用单位的委托后,积极准227、备并参与到各项合同谈判中,及时从法律层面做出响应,对相关合同进行起草、审查、风险防控、,并根据委托要求由我所派出谈判经验丰富的律师协助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业务洽谈。(一)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操作规程为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务,规范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执业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根据律师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1.律师办理非诉讼案件(法律事务),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勤勉尽职,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2.律师代表客户参加谈判,应在客户授权范围内进行,并只限于法律条款进行谈判。3.律师为客户起草的合同应注明“草本”。4.律师办理非诉讼案件(法律事务),应为客户保守商业228、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5.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办理非诉讼案件(法律事务,应与当事人签订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并由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内容、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事项的完成标准,若委托人明确指定律师办理具体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应当尽可能满足委托人的指名要求。6.律师不得为当事人代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非诉讼法律事务。7.律师应当按照律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填写收案审批表。8.对草拟合同、审查合同、律师见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自接受委托之日到办结的时间不得超过xxx个工作日。12.工作方案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xxx个工作日内,律师应将该工作方案告知业主方,与其形成统一意见。13.律229、师在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及在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证据时,应由律师事务所出具调查专用证明并出示律师执业证。14.律师完成委托事项后xxx个工作日内,应以本所名义向业主方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详述委托代理操作的法律空间、调取的证据、依据的法律、具体事项完成结果和法律后果等项内容。15.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拟定书面办案小结。16.在结案审批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律师应将案件材料装订成卷归档。(二)协助政府处理有关民商事法律问题,依法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府已广泛参与到具体的民商事活动中,包括投资、采购、资产处理等,当中不乏法律风险,政府亦有可能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专业律师230、代表政府参与相关事务处理,如合同的法律审查、民事纠纷处理、诉讼等,有利于依法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三)提供社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这是现阶段律师向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最主要的服务内容。由律师代表政府为基层民众提供法律服务,接受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帮扶,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这一服务内 容,既方便了群众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更利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四)协助政府依法处理突发事故及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发展,稳定是前提。如果突发事故及群体事件处理不当,将极大地破坏社会的和谐,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因此,如何及时、依法、合理地处理突发事故及群体事件,是新时代赋予政府的责231、任与义务。而政府在依法处理突发事故及群体事件时,亦必然涉及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律师参与协助政府依法处理突发事故及群体事件,不但利于政府迅速依法采取措施,化解矛盾,更有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四、诉讼仲裁、调解业务正如前文中所提到的,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加快,推动了公民和企业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在出现对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的情况下,公民和企业不再以过去简单的上访、闹事的形式表达自己内心的愤懑,而是采取诉讼、仲裁等形式予以处理。但这就需要政府部门抽调人力、物力和精力处理行政争议,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政府部门的工作量。作为提供市政府法律服务的专业顾问单位,我232、所拥有一批行政诉讼仲裁业务精湛的律师。在接受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担任委托代理人后,从政府部门的整体利益、公民或企业的合法利益、案件的实际情况等角度出发,注重办案策略,整理相关行政执法证据和法律依据,提出答辩意见,充分论证相关法律问题,论辩有力,对行政诉讼、仲裁等事务进行法律方面的专业处理,高效、及时、准确地解决行政纠纷。此外,对于政府有关部门委托需要调解的事项,有针对性的抽调经验丰富的律师配合政府部门的调解工作。对于涉及到人身损害、国家赔偿等方面的事项,从保护公民正当权益、维护政府形象、彰显法律权威和尊严的角度出发,高效率、优质、公正合理的进行调解处置。(一)代理行政诉讼案件1.律师应认真细233、致地听取政府机关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并做好接待谈话笔录,笔录的内容应记载政府机关的基本情况,简要的案件事实经过,政府机关的诉讼目的和要求。2.律师应当明确告知政府机关,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活动的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依法独立执业,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和组织、个人的非法干涉。3.律师应当告知政府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作为政府机关的代理律师,应告知其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并且告知被告不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将被认定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4.律师根据政府机关陈述的234、案件事实和提供的证据审查下列事项:原告有无诉权;行政争议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应当先申请复议的,审查当事人是否已经申请复议;诉讼主体是否准确;有否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诉讼请求是否合法,有否有相关的事实证据;管辖的法院是否正确;原告对于被告的起诉是否合法、有理;针对原告起诉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否相应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律师接受政府机关委托后,应根据案件需要协助委托人依法调查、收集证据材料,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的内容、格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供。具体包括:(1)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分类编235、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应签收回执。(2)代理被告应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3)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提供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2)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误后加盖其印章;3)提供报表、图236、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4)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由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盖章。(4)向法院提供物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提供原物。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者证明该物证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2)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提供其中的一部分。(5)向法院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2)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3)视听资料应当附有该视听资料内容的文237、字记录。(6)需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律师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2)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捺印等方式证明;3)注明出具日期;4)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7)政府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8)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调取证据238、申请书。必要时,可申请证据保全。(9)在诉讼过程中,特别注意被告及其代理律师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6.我所的代理律师应认真分析案情,调取证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好答辩准备,撰写答辩状,并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协助被告整理出被告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及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同,连同答辩状一并向人民法院提交。7.律师可以根据案件需要,代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追加第三人申请。8.准备证据交换的清单及副本。9.准备对对方提交的证据材料的质证意见,质证应围绕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提出意见和理由。10.告知其与被代理人在诉讼活动中的分工及被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11.开239、庭前拟定代理词,特别重大或集团行政诉讼案,应由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牵头召集承办律师进行案件讨论会,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12.参加法庭调查。在法庭调查阶段必须十分认真,做到认真听、认真看和认真记。13.参加法庭辩论。依据庭审事实和法律规定,全面陈述和说明对在本案的基本观点。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和法律适用、程序等问题进行辩论,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做到言简意赅,通俗易懂,问题点透,讲究效果;切忌冗长空洞,意气用事,纠缠枝节,不作伤害对方当事人及代理人人格的发言。14.征求当事人是否参加上诉的意见,制作一份笔录,由委托人签字确认。15.写一份办案小结附卷。16240、.整理证据资料,在结案后xxx个工作日内将案卷材料装订成册归档。(二)律师代理行政复议案件1.律师应依法审查委托人申请的事项是否属于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审查申请行政复议有否超过法定期限;审查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及行政复议机关是否准确;2.政府机关的代理律师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书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协助政府机关向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3.行政复议过程中,律师可根据案件需要,要求复议机关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意见,并撰写代理意见,但被申请人及代理律师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和个241、人收集证据;五、代表政府草拟、签订合同及进行谈判接受委托,参与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谈判和其他经济贸易谈判,草拟、修改、审查以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主要服务 :1.代理参加招商引资、项目投资的谈判 ;2.拟定各项合同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代理签订合同 ;4.代理政府进行各项民事行为。六、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业务法治建设不仅仅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努力,其根本更在于人民群众。通过定期举办“律师进社区、律师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搞好与行政管理、政府税收、财政政策有关的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发挥律师,特别是法律服务使用单位的法律顾问律师的专业技能,让人242、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政策和执法依据,政府的各项政策才会获得支持和自觉遵守,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才能更好地实现依法作为,整个社会才能真正在法治的轨道上不断前进。此外,根据市政府及各法律服务使用单位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对相关公务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各单位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七、信访配合业务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公民、社会组织等社会主体的诉求和声音也越来越多,各级政府部门均设立了专门的信访接待机构,以倾听社会主体的各种意见、建议。在为市政府各级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我所汇合律师配合信访部门的接访工作,耐243、心细致地解答来访群众的有关法律问题,为依法、高效处理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层面的意见,为信访群众提供合理的法律咨询和引导,从而快速化解、疏导信访案件,及时解决社会矛盾,维护政府公正执法的形象。八、其他法律法规事务第四节 工作时间安排及方式 在政府(机构 / 部门)设立法律顾问室,可指派律师值班,同时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电邮、 QQ 、当面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一、向政府及其领导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书面法律意见应一式三份,其中政府法制部门一份,政府相关领导一份,法律顾问本人一份。书面意见应一案一结,并立案存档。二、向政府领导提供口头法律咨询意见。口头法律咨询意见要有完整的记录,并定期交由首席法律顾244、问审阅,由法律顾问本人保存。三、列席政府相关会议,并发表意见。四、法律顾问的工作时间我所同时提供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的服务。 定期为:我所在每月指派固定的专业律师到政府坐班服务;不定期为:除了坐班专业律师之外,保证政府在遇有其他紧急事件时随叫随到,并即时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五、对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我所坚持以团队的力量完成,并针对政府的实际需要,选出我所在各个专业领域最优秀的律师组建成的专业顾问团。对政府所涉及的法律事务,指派该专业领域的优秀律师提供服务。六、我所对顾问工作进行书面记录,定期或年度进行总结,向贵行政机关 汇报。第五节 服务工作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一、服务工作245、重点、难点(一)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的要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五个法定步骤,而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作为政府的法律参谋,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的作用不可或缺。此外,律师参与风险评估的工作也会逐步增加。(二)参与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在依法行政的进程中,行政相对人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行为愈加普遍,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将大量增加。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在实践中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作为复议委员会的非常任委员参与案件的讨论和裁决;二是作为行政机关的代理人246、参加案件处理。无论从哪个角度参与,律师在这方面的工作都将大量增加。(三)参与接待来信来访和陪同领导“下访”近年来“信访不信法”的情况比较普遍,信访案件大量增加。国家对此也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对信访案件的处理进行分流。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疑难信访案件的处理也已成常态。除了参与“接访”外,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陪同领导“下访”,就地听取群众意见,就地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也已成为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而逐步推广。(四)参与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和社会公共事件近年来各地因重大投资和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拆迁安置补偿、环境保护等引发了一些群体事件和突发性公共事件。律师熟悉法律,了解民意“接地气”,有处理纠纷的经验,247、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往往能够起到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作用,有效地平息和化解矛盾。二、解决办法随着律师办理政府法律服务业务的新情况不断扩展,以及对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及要求的不断提高,作为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需要以新知识、新理念、新方法来应对新常态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的新需要。(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打铁先得自身硬。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一般都是某一行政法领域的行家,而社会律师则在民商法领域和诉讼经验方面比他们有优势。律师要做好政府法律顾问,首先自己要充好电。一要学好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法律顾问主要涉及行政法,而行政法纷繁复杂。我国没有统一的行248、政法典,尽管近年来已经制定了一些单行法律,如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但在行政主体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救济法等各领域还缺少立法。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征收等行政行为以及行政程序方面的规定,均散见于各法规、规章之中,需系统梳理。二要学好党和国家的政策及文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这些内容是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时需要掌握和运用的。三要学习行政管理知识。顾问律师还要学习和了解行249、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运行模式、管理要求和行政程序,以做好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此外,还要学习地方立法方面的知识,以适应参与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需要。(二)明确工作职责,改进工作方式律师担任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一要明确工作职责。应依照我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开展咨询、审查、代理工作,以及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责,根据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定位,是“法律参谋”和“助手”。因此,顾问律师应当明确职责,勤勉履职。既不能顾而不问、疏于履职,也不能越俎代庖、超越职责。二要明确工作思路。律师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应有别于政府内部的法制工作人员,也应250、有别于企业等其他类别的法律顾问。在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审查时,顾问律师既要站在政府管理的角度,又要以法律专家和社会监督者的身份,从行政管理相对人角度来考虑问题,要以类似于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的身份来参与决策,以独立董事“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职责要求来参与政府决策;在代理政府参与诉讼、调解、仲裁和处理重大公共事件时,顾问律师不能混同于一般的代理人,既要尊重有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也要尊重无充分证据证明的客观事实,以维护政府诚信形象,保护行政相对人对政府的信赖及利益。三要改进工作方式。顾问律师在履职中既要对政府不合法的行为敢于说“不”,也要为政府依法行政献计251、献策,敢于说“行”,真正起到参谋和助手作用。(三)理顺内外关系,完善制度保障律师要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一要理顺外部关系,二要完善内部机制。根据四中全会的决定,目前我国政府的法律顾问结构模式已逐步趋于统一,由政府内部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和外部执业律师及专家学者组成“三位一体”的模式。这要求社会律师在担任政府顾问律师时,首先,要理顺与政府法制部门的协作关系,并争取取得较好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报酬,如列席会议、查阅文件、参与调解等知情权,取得办公条件、办公经费、出差费用等物质保障权,以及取得应有的工作报酬权。其次,要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要健全工作记录制度、法律文书审查登记制度、疑难事务讨论制度、团队协作252、制度、保密制度、联络协调制度、文书归档制度等各项环节的制度,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再次,要完善具体工作要求。对于顾问律师的日常具体工作,要强调一个“勤”字。做到一是嘴要勤,要勤于询问,了解需求;二是手要勤,要勤于文案,留有文档;三是脚要勤,要勤于走动,积极沟通;四是脑要勤,要勤于思考,勤于献言。同时还要强调一个“快”字,要有“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理念,快速有效地处理好政府交办的各项事务。(四)健全考核制度,强化业务监督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质量的好坏,不仅涉及政府行为的有效性、效率性以及政府形象,而且还涉及到律师事务所的声誉和顾问工作的可持续性。因此,应当健全必要的考核监督制度。一是入门253、考核制。要对顾问律师的选聘进行考查。对推荐、自荐、竞聘等方式产生的候选人进行科学考核,把具有较高政治觉悟和较强业务水平的律师选派到政府法律顾问岗位。入选律师应当具有4个方面的知识结构:1.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2.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3.熟悉与顾问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4.具有一定的社会阅历。二是履职考评制。要对顾问律师每年的履职情况进行考评。除了政府对顾问律师的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和反馈外,在律师事务所内部还应经常性对顾问律师进行业务监督,用“双重考核制”来监督顾问律师勤勉尽职。三是优胜劣汰制。对于工作不尽责或者业务能力不适应,不宜继续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应与政府沟通协商,及时254、更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也应当适时组织考核和评选活动,表彰先进,增强顾问律师为国家服务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第七章 服务保障方案第一节 服务礼仪规范 一、文明礼貌用语规范1 .说普通话,语调自然、柔和、亲切,诚恳,音量适度。2.不讲粗话,不使用蔑视或污辱性语言 , 不开粗俗不雅、侮辱他人的玩笑。3.尽量使用对方能听懂的语言。4.不模仿他人的语言语调。5.注意称呼,对不知姓名和职务者应称呼先生、同志女士、同志。6. 注意语言艺术,多使用敬语二、日常仪表仪态规范(一)仪表规范1.上班着装要整洁,不穿奇装异服。 2.不卷起衣袖和裤脚。3.服装口袋不装过多的物品,保持255、外表的整洁美观。 4.上岗时须佩带工作牌,工作牌按规定佩带。 5.不穿拖鞋或赤脚上班。6.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物、勤剪指甲,男同志不留过长的头发,女同志不浓妆艳抹,不染异发,时刻保持良好形象。(二)仪态规范1.保持良好的心情,面对他人应随时保持微笑。2.在他人面前不做不雅或不尊敬的动作,如双手叉腰、交叉胸前、手插口袋、挠头、挖耳、抠鼻孔、拍桌子、玩弄物品等。咳嗽、打喷嚏时应转身向后,并说对不起。不当众整理个人衣物、化妆。不要在他人面前经常看手表。3.与人交谈时应全神贯注,注视对方,适时点头称是或应答。不得东张西望、心不在焉。4.行走时不要勾肩搭背,与他人相遇应靠边而走,不得从二人中穿行256、,请人让路要讲对不起。 三、岗位行为规范1.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2.认真遵守请假制度。3.外出办事须经部门、科室负责人批准并向其说明外出时间、地点和事由。外出办事前必须告知有关同事。4.上班时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水准的工作效率。爱岗敬业,敢于创新;说真话,讲实干,重实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串岗闲聊、睡觉、下棋、打牌、嬉戏等。保持良好的坐姿或站姿,不东歪西倒前倾后靠,不伸懒腰、驼背、耸肩,不坐在办公台、护栏等非供人坐的地方。 5.上班时不做影响他人或自身形象的与工作无关的动作,不哼歌曲、吹口哨、跺脚,不高声说话、谈笑、喊叫、乱丢乱碰物品。6.讲卫生,不随地吐痰、丢纸屑、烟头和杂257、物。如发现有纸屑、烟头等垃圾,应随手捡起来放入垃圾筒。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各类用品摆放整齐;不将个人物品、私人相片等摆放于公众场合。7.爱护办公楼的一切设备设施、工作用具,妥善保管,节约用水、用电,降低易耗品消耗,杜绝浪费。8.在工作、打电话或与人交谈时,如有来访者走近,应立即起身打招呼或点头示意,不准毫无表示或装作没看见。接待来访或办事群众时要严格遵守 “ 首问责任制 ” ,接待中做到热情大方、耐心细致、不卑不亢。9.同事之间加强交流,和睦相处;互敬、互爱、互谅,同事遇到困难要主动帮助。 10.正直诚实,信守承诺;不相互推卸责任,不拉帮结派。11.上下级之间要密切配合,下级应当服从上级,正确领258、会上级的意图。12.发生事情及时汇报,不得故意隐瞒或虚报、捏造事实。13.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本部门、本单位的一切重要内部资料。 四、会议文明礼貌规范 1.提前到达会场,做好开会准备。 2.会议开始前到会人员应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震动。 3.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的肃静。避免大声喧哗和争吵,如有电话应到会场外复机。4.如有事中途退场,须向会议主持人或工作人员说明事由,经同意后方可离去。第二节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一、确保人员素质达标接受项目委托后,本律师事务所根据项目特点和具体情况确定具有较强业务能力、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组织能力的律师事务所人259、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政府机关法律服务,并配备与项目行业相适应的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法律服务组成工作小组;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具体工作,从人员组成上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要确保服务质量,人员素质是决定性因素之一。怎么样提高人员的素质,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保障,一是从内部选调部分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作为服务的中坚力量;二是通过各种渠道招聘,择优选取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人员补充到队伍中来。三是加强素质教育与培训,让全体人员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保证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要有良好的政治品格首先,政府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要有政治执行力,要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政策法律化,规范化260、; 其次,我所法律服务人员所服务的机构是政府机关,政府与人民的关系是水与舟的关系, 人民群众的拥护是政府有效管理的基础和基本前提条件。因此,所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心里要装作老百姓,要反映老百姓的心声,要体现老百姓的利益第三,政府法律服务工作要重点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热点工作,着重解决行政管理中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二)要有良好的专业素养政府法律服务工作人员首先在尊重法律。法律是人们的基本生活规则,违反法律应当受到法律制裁:作为政府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应尊重法律。首先,法律在本质意义上说是社会存在和发展规律的客观反映,政府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作为法律从业者必须尊重社会发展规律,把法学作为一门科学来261、对待;其次,要担当起维护法律正义的重任。法律是社会正常秩序的“定海神针”,是惩恶扬善的利器。它既要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又要遵循法律科学规律,还要体现最广大多数人民的意志,把法理、人情有机结合起来。第三,对于政府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法律是情有机结合起来。我们的专业,是谋生手段,民以食为天,我所对其更应该重视,为政府机关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担任政府法律服务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或者经验 ;3.具有法学讲师以上职称或法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从事法律相关工作xxx年以上,专业能力较强 262、; ;4.了解社情民意,熟悉政府工作规则。5.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在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政府机关认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三)制定和明确法务人员工作制度和职责任务1.职责任务(1)为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和重大民生项目等提供法律意见;(2)参与重要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与合法性审核工作;(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5)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调263、解、仲裁等法律事务;(6)参与理论学习中有关法律知识、法治建设方面的授课以及重大课题调研;(7)接受党政机关委托,承担法律咨询服务、调查研究和评估论证;(8)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9)所在党政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2.工作制度(1)政府法律服务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情权、参与权 ;2)依法独立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3)获取报酬的权利 ;4)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2)政府法律服务人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维护聘用单位的合法权益,对出具的法律意见和所提供的法律服务的合法性负责 ;2)保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264、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政府机关认为不能对外公开的信息;3)不得利用政府法律服务人员名义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 ;4)与政府机关交办的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5)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考评方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评结果可以评为优秀:(1)为行政机关避免或者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2)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评结果为不合格:(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工作会议两次以上的 ;(2)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 次 以上的 ;(3)因过错导致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败诉的 ;(4)因过错未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并造成265、严重后果的 ;(5)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情形。考评优秀的律师,本所予以奖励。奖励分为:嘉奖、记小功、记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考评不合格的律师,本所予以处分。人事处分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三)要有卓越的工作能力1、预见能力政府法律服务人员主要是草拟、审查法律文件。这些法律文件主要是对正在发生的法律关系作出调整,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社会关系以及社会关系主体的行为提供范式。如果政府律服务人员不能对法律文件调整的社会关系发展趋势作出合理、准确的判断,可能出现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错误,遗患无穷!即使是对现实纠纷处理程序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类事务,虽然纠纷已产生,但本所律师的工作必须对政府机关负责,266、对结果有合理的预测。2.参与能力政府法律服务人员没有对外行使管理的职权,不对具体工作负责,但作为一个单位或者政府的法律顾问,应当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为本级政府或者本单位的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必须具备参与本级政府或者本单位行政管理的法律专业能力。3.整合能力政府法律服务人员主要是将纸上的法律规范适用到的行政管理之中。如前所述,法律本身是一个复杂的体系, 任何一个法律规范都有它适用的条件和环境,加之行政管理工作本身有其鲜活性、复杂性和生动性,不同的人或者组织在不同的环境下对法律事实以及法律事实应当适用的法律规范有不同的看法,甚至对同一法律规范在不同时空、条件下都有不同的理解。作为政府法律服267、务人员必须对工作中面对的差异甚至是冲突进行整合,提出政府机关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办法。政府法律服务人员要实现对不同甚至是矛盾的意见进行整合,必须具备法律、行政管理、行业专业知识、语文等方面的知识,并具备其综合运用的能力。二、确保人员队伍稳定为了确保达到预定的服务目标和质量,本律师事务所严格按照方案约定人员配置要求进行招聘、调整人员,保障人员稳定。同时,狠抓队伍建设,组建一支稳定的法律服务团队。一旦确定本律师事务所为服务商,由本所领导负责组织全面服务工作。在具体操作人员上将安排熟悉业务、精干的人员投入所有项目,工作中一定做到认真负责,确保每个环节不发生差错,建立完备的责任制度,明确服务工作268、每个环节每个具体操作人员的责任及差错惩罚措施,确保服务工作顺利圆满的完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整体确保人员服务技能服务技能是服务实现的前提,为了确保全员服务技能与业主的需求相适应。本律师事务所将从多个方面来提升人员的服务技能。一是内部培训,通过竞赛、员工考评等形式来提高人员的服务技能。二是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委外培训,包括聘请法律专家入本所培训和组织人员参加相应的专业技能培训。三是引起专业技能和水平较高的人员补充到团队中来。通过以上几种方式来确保队伍较高的服务技能。四、严格考核制度为了激励全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充分调动服务的主观能动性,本律师事务所将按照考核制度实施,并将考核结果应用到工资中去,269、把全所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与服务质量相结合,进而使全所工作人员乐于去把服务做好。(一)考核目的1.根本目的:(1)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队员的绩效与贡献,实现本律师事务所服务客户整体绩效的放大和提升。(2)为全所工作人员工作奖惩提供参考依据。(3)作为本律师事务所提高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措施。2.直接目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工资分配、任务奖金和岗位晋升的参考。(二)考核范围本律师事务所所有在职人员,包括:1.项目经理2.本律师事务所法务工作人员(三)考核原则1.以提高全所工作人员绩效为导向,奖罚分明原则;2.以定量的工作表现为依据,客观、公平、公正原则;3.个人绩效目标与本律270、师事务所目标保持一致原则;4.反馈与提升的原则:即把考核的结果,及时反馈,并对完成绩效的过程进行业务指导。(四)考核办法1.考核内容(1)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执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2)律师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3)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4)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5)律师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6)省、市律师协会根据需要要求考核的其他事项。2.考核结果律师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 “不称职”三个等次。(1)律271、师执行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称职”1)能够遵守宪法和法律的,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较好地履行法定职责。2)能够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未因执业违法违规行为收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3)能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4)能够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2)律师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1)因执业不尽责、不诚信、不规范等行为收到律师事务所重点指导、监督或者收到当事人投诉被查实的;2)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收到行业惩戒,但已按要求改正的;3)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以下272、行政处罚的。(3)律师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称职”:1)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未按要求改正的;2)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3)参加执业年度考核有弄虚作假行为情节严重或者拒不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4)有其他违法违规、违反会员义务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第三节 法律服务质量保障体系一、法律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保证措施 (一)建立法律服务和管理制度作为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将会为该项目专门建立如下制度:1.法律服务受理;2.法律服务处理; 3.法律服务质量管理; 4.法律服务定期总结; 5.法律服务档案管理。通过专门制度的建设,确保每一项法273、律事务从贵政府机关需求的提出到本所受理,到处理,到质量管理,到定期总结,到档案建立、管理和移交,均严格按照科学、规范的程序进行,做到法律事务的处理程序化、规范化、高效化、优质化、档案化。如此,既确保了本所提供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快速性,又便于贵政府机关通过相应机制清晰地随时掌握工作动态。(二)法律服务处理制度1.一般法律事务由顾问团队律师负责处理,在一个工作日内或贵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办结后直接回复。2.重大复杂的法律事务由二名以上律师讨论形成意见后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回复或在贵政府机关要求的时间内回复。3.特别重大法律事务由顾问团全体成员集体讨论,发挥集体智慧,共同研讨复杂的重大问题,力求制定274、最佳的处理方案,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或在贵政府机关要求的时间内回复。(三)法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顾问团成员审慎处理每宗法律事务。顾问团成员互相协作,随时交流,每周定期召开业务交流研讨会,提高服务质量。(四)法律服务定期总结汇报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法律服务总结会议,由顾问团成员介绍现阶段其经手处理的法律服务情况,形成会议纪要,并根据承办业务的情况总结经验,提出对后期服务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对该意见或建议进行集体讨论,在形成统一意见后,向贵政府机关总结汇报。同时,听取贵政府机关对前一阶段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双方充分沟通,确保法律服务工作的优质、高效、有序。 (五)法律服务档案管理程序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275、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贵政府机关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单独建立法律服务档案。 法律服务档案的使用,在遵循上述规定的同时,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法律服务的保密措施本所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为贵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服务中所知悉的秘密,将严格依法做好保密工作,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与贵贵政府机关签署保密协议书。第四节 服务质量的检查与改进措施一、检查的内容与方式(一)检查内容对法律服务和队伍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检查。(二)检查方式监督检查:1.本所法律服务团队自查。2.本所对政府机关项目团队的检查。3.法务人员对法律服务团队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甲方评价:1276、.定期向甲方单位征求意见。2.定期发放征求意见表。3.公布法律服务质量监督电话。4.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经常向甲方单位汇报工作,征求意见。5.做好投诉接待工作。以上方式的检查,均应有详细检查的记录。二、服务质量的改进与提高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业主、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汇总、分析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改进方案和措施。2.对改进方案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改进的效果,进行复查和评价,使服务质量得到改进和提高。将改进的方案、措施及效果主动向业主、群众反馈。第八章 保密制度和保密措施第一节 保密制度一、根据政府机关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工作制度,制定政府机关法律服务人员保密制度。二、政府法律服务人员277、应当履行保密义务,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守工作中接触的秘密和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以下统称为秘密)。三、政府法律服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应当签署保密承诺书。四、政府法律服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应当严格遵守下列事项:(一)不在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及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二)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加社交活动,不得将秘密文件、资料带往住所或公共场所,不得携带秘密件出差;(三)不私自留存和擅自复制、销毁秘密文件、资料,秘密文件、资料在阅办期间要在保险柜内存放,阅办后要及时退还;(四)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有线、无线通讯设备传输秘密,不将手机、连接互联网的笔记本带入涉及秘密的会场;(五)严格执行计算机及网络系统保密278、有关规定,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涉密事项;处理涉密事项的计算机不得接入互联网;不得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混用移动存储介质,涉密文稿拷贝只能用光盘刻录,严禁用优盘等其他存储介质操作,涉密光盘要存放在安全保密场所;(六)其他应当遵守的保密事项。五、发现保密工作隐患或失泄密事件,政府法律法律服务人员要立即向政府机关办公室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六、政府办公室应当为政府法律法律服务人员做好保密工作提供服务。第二节 保密承诺书一、机关保密工作承诺书本人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庄重承诺:(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单位保密规章制度,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二)279、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传输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不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不通过普通传真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四)不在非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上处理、存储涉密文件信息,不通过电子邮件、网络聊天工具、手机等发送涉密文件信息,不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信息,自觉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五)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六)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七)严格保守单位商业秘密,不从事有损于本280、单位利益的活动;(八)离岗时,主动清退涉密文件资料,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承诺人签名:_年_月_日二、离岗人员保密承诺书本人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在此庄重承诺:(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xxx机关单位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知悉的机关单位人员、机关单位工作模式等保密内容(三)未经机关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机关单位单位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四)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从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管。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281、和法律后果。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脱密期限:第三节 保密管理要求一、上岗前的保密管理(一)进行政治审查本律师事务所服从政府机关在本所中标后对其选用的法律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政治审查。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3)直系亲属和与本人有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重点是工作人员本人。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应包括:1)被审查人的自然情况简介;2)简历;3)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简况和政治历史情况;4)本人政治历史情况;5)本人现实表现情况;6)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见和乡(镇)282、或街道处审查意见。2.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1)是同本人谈话;(2)是查阅有关档案材料;(3)是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二)签订保密协议书我所律师上岗前,应在采购方的领导下,组织所有录用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三)上岗前保密培训我所律师上岗前,有我方邀请相关专员人员,组织所有从业人员集中进行岗前保密培训。二、在岗的保密管理(一)制定保密制度我所必须针对政府机关重要法律服务岗位,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包括责任、义务、奖惩等方面。(二)建立信息档案我所应建立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对各类别人员分类管理,并在人员职位、岗位变动时,及时做好档案变更记录,便于采购方的检查和管理。(三)开展283、保密教育我所应每季度或半年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重点部门的服务人员,进行保密宣传教育。三、离岗前的保密管理我所在从业人员解聘、辞职前应与从业人员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并对其离岗后提出保密要求。第四节 保密措施和方法一、保密制度和纪律 :1.政府机关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政府机关各部门服务,并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2.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政府机关属于机密事项时,将由政府机关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政府机关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3.对政府机关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284、乱扔乱放。4.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5.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政府机关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 翻印和摘抄。6.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7.涉及国家机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285、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8.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政府机关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9.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政府机关服务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相关法律秘密文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传阅或借阅文件,要严格坚持登记制度。10.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12.我所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在代表政府机关外出访问、涉及业务技术谈判、学习交流展览演示等公286、务活动中,不准随身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预案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露事件发生。二 、 事前预防措施和方法:1.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调整并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机关保密工作的领导,并确定政府机关具体负责保密日常工作。同时,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把保密工作责任具体落实到各部门和各科室,做到万无一失。 2.组织机构建立 。 政府机关为保证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以负责人牵头成立保密工作组,组员由档案管理专职人员、技术负责人、法律服务项目管理人员和项目经理组成,并为档案管理配备专用的档案室 , 针对每个法律服务任务由项目负责人兼任保密责任人。 3.明确保密内容 。保密内容主要287、包括:涉密法律文件、涉密法律服务工作流程等。4.保密知识学习教育。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总体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保密法规及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文件精神,观看保密教育宣传影视片,大力普及保密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体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三、事中预防措施和方法:1.对政府机关单位的需求情况由项目负责人落实并保证不得向外界透露,并以书面形式传递给档案管理人员;2.档案管理人员对以上信息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存档,我所法律服务人员在借阅时必须经领导同意且确定借阅时间方可借阅; 3.档案管理人员不得288、将机密文件带回家中或带上出入公共场所,相关人员不准随意谈论、泄露机密事项、不准私人打印、复印、抄录文件内容、不得将朋友、他人带入档案室,不得外传、外借相关资料。 4. 起草、打印、复印机密文字资料时由专人负责,其它人不得随意查看;5.打印过的废纸和校对底稿应及时清理、销毁;6.合同签订后的相关文档资料立即存档,并建立保密所必备的借阅制度;四、事后预防措施和方法:1.是强化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严禁法律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入互联网中,禁止储存涉密法律文件信息资料的计算机上网。严格按照“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工作要求,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坚持谁上网、谁泄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计算机信289、息系统保密管理。不私自、擅自扩大知悉范围。2.出现泄密事件后,应立即上报政府机关领导,做到机密不得扩散,同时认真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 应急服务措施第一节 编制说明一、目标和制定依据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加强对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法律服务,及时、高效参与处置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二、突发事件的概念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三290、突发事件的分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突发事件的规定,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四、突发事件的分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突发事件的规定,突发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等四个等级。 根据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一般突发事件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处置;较大突发事件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处置;跨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由有关行政区域共291、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省政府根据国务院部署予以处置。突发事件的响应级别可视灾情、疫情、安全事件状况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负责处置的政府部门层级同步做相应调整。五、应急预案编制的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危害。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委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省厅指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3.整合资源,协调联动。整合律师、公证、调解、法援、法治宣292、传、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开展组团式服务,加强各级各类服务力量和服务活动的统一调度,整体高效提供应急处置法律服务。4.平战结合,注重实效。加强应急处置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和预案体系建设,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组织应急志愿服务人员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2348法律服务队日常服务,提升实战服务能力,切实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六、适用范围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本律师事务所所负责的政府机关内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服务。第二节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针对本项目情况,本律师事务所成立应急处置专业队,主要包括:应急队队长:应急组成员:应急处置专业队联系方式:一、组织指挥机构本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团队建立以,应293、急队队长,应急组成员参加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启动应急响应,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相关应对处置工作。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拟订制度、预案管理、组织培训、系统调度等。一般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后,指挥应急小组立即进入战时状态,启动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队长各项指令要求,及时下达任务,确定法律服务团队,建立指挥通信联络机制,加强综合联络协调及具体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服务行动,做到集中领导、统一指挥、责任明确、信息畅通、反应快捷,运转高效。二、法律服务团队组建。本律师事务所组建相应的法律服务团队,法律服务团队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指294、令要求,与地方应急指挥机构保持有效对接联系,全程、驻点提供应急处置法律服务;参与研究制定总体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协调安排法律服务团成员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在突发事件发生后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法律帮助等志愿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开展法治宣传,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善后处理等;做好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帮扶和稳控工作;根据需要提供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危机干预服务,做好对受灾群众的心理引导和抚慰;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和处理其他重大事项。在实行相应组团服务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一对一”服务。第三节 应急响应一、分级响295、应IV级(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服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迅速到岗到位,第一时间启动应急组织指挥系统,并尽快与市应急办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取得联系,提请加入应急处置工作组。同时,及时收集通报有关信息,做好相关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调集法律服务团队进入待命状态,确保随时赶赴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法律服务工作,相关行业协会及时做好各项应急响应工作。遇有需要跨地区协调支持等情况的,按规定报告。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的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局协调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协调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通报突发事件,部署有关工作,各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补充、核实有关情况,并及时将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报告296、局协调领导小组。二、方法步骤(一)宣传人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扩大。在发生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局势,正确引导舆论,排除流言蜚语,消除恐慌情绪;运用法律措施,果断处置,最大限度缩小社会及政治影响。(二)调解人员适时跟进,参与因纠纷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突发性纠纷事件的疏导、调解。首先全面真实地了解纠纷情况,从各类所掌握的情况中依次梳理、归纳出纠纷争论的焦点,纠纷调处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等重点信息,再结合不同类型纠纷的特点,运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说理技巧,开展有针对性的疏导、劝解,正确引导当事人采用合法的途径解决纷争,避免引起社会混乱。(三)律师主要负责重大群体性297、突发性事件性质认定与依法处置工作的综合政策导向,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对于因工伤、交通事故等造成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尤其是对于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意外事件,积极介入,组织专业律师或律师团队主动提供法律服务,为群众及时排忧解难。(四)勤务人员及时调配车辆等交通工具、通信器材及必要的设备用品,保证人员按要求迅速、安全、准确到达指定位置,通信联络畅通,必需用品齐备。第四节 应急服务内容一、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一)律师服务:根据突发事件类型、性质、危害程度、范围和涉及的法律关系,结合地方情况,提出初步法律298、意见书,及时为党政领导部门处理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建议,并在政策法规梳理和处理流程规范性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1.为突发事件善后处理程序、法律法规依据等提供建议和意见;2.开展教育疏导工作,向受灾群众和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协助受灾群众、单位办理财产保险理赔手续;3.针对突发自然灾害事件,正确引导利益受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法利益诉求;4.参与善后恢复生产、生活扶持救助政策的拟定,参与救助(补偿)谈判、签字领款手续等法律服务。(二)公证服务:1.根据突发事件类型、性质、危害程度、范围和涉及的法律关系,结合地方情况,为党政领导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建议,为政府、企业、非法人组织299、以及自然人提供公证书面建议和意见;2.提供公证应急通道,为企业、群众固定受灾证据提供公证服务,帮助当事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报案,引导其通过法律协商解决合法诉求;3.协助政府、公益组织开展法律教育与情绪疏导工作;4.为因灾受伤、行动不便的自然人订立遗嘱提供公证服务,需处分财产的提供委托公证服务;5.受灾群众下落不明或其他障碍无法领取救济金、补偿金、赔偿金的,根据政府、公益组织、企业、非法人组织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6.因灾死亡的,其亲属需权益主张的,为亲属办理亲属关系、委托公证,要求继承遗产的,为其办理继承公证,并提供证据材料核实便利;7.企业因灾无法履行合同的,为其免责使用的商事声明、通知提供300、送达公证服务;8.为开展救援的单位生产、运输、移交救灾物资签订、履行合同提供公证法律咨询及服务;9.为开展灾后重建,提供建设工程、服务采购招投标公证服务。(三)人民调解服务:主要是做好自然灾害影响区域的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复杂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及调处,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法律援助服务:主要是法律援助制度宣传,为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法律援助事项。(五)法治宣传服务:主要是向受灾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各类涉及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法律法规,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六)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301、灾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7.自然灾害救助条例8.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一)律师服务:1.根据突发事件类型、性质、危害程度、范围和涉及的法律关系,结合地方情况,提出初步法律意见书,及时为党政领导部门处理事故灾难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建议,并在政策法规梳理和处理流程规范性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2.协助党政领导部门进行审查、分析与权衡,对事件定性等方面提出法律分析意见;3.为突302、发事件善后处理程序、法律法规依据等提供建议和意见;4.开展教育疏导工作,向事故灾难受害群众和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协助受害群众、单位办理财产保险理赔手续;5.针对突发事故灾难事件,正确引导利益受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法利益诉求;6.协助拟定法律文书,依法界定侵权责任,责任主体、赔偿(补偿)方案基本确定后,拟定包括告知书赔偿(补偿)协议书授权委托书承诺书账户确认书收款确认书等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文书,使之后进行的赔偿(补偿)款发放工作在要件上符合依法发放、严格审查、主体准确、程序严谨等基本原则,同时具有相应完备、齐全的法律手续。(二)公证服务:根据突发事件类型、性质、危害程度、303、范围和涉及的法律关系,结合地方情况,为党政领导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建议,为政府、企业、非法人组织以及自然人提供公证书面建议和意见;1.提供公证应急通道,根据申请为企业、群众固定事故受损证据,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协商解决合法诉求;2.协助政府开展法律教育与情绪疏导工作;3.因事故受伤、行动不便的自然人处分财产的,为其提供委托公证服务;1.对群众因事故下落不明或其他障碍无法领取救济金、补偿金、赔偿金的,根据政府、企业、非法人组织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2.事故中死亡其亲属需权益主张的,为亲属办理亲属关系、委托公证,要求继承遗产的,为其办理继承公证,并提供证据材料核实便利;3.对赔偿(补偿)方案的制定给予公证法律意见,对相关补偿、赔偿协议办理公证手续。(三)人民调解服务:主要是做好事故灾难影响人群的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复杂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及调处,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人民调解服务:主要是做好事故灾难影响人群的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复杂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及调处,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法治宣传服务:主要是向受灾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各类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