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方案(2021-2025年)(2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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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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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河北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按照“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全社会节水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推动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特制定本规划。一、现状与形势(一)“十三五”节水成效“十三五”时期,我省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以国家节水行动为统领,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为抓手,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高标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节2、水顶层设计不断完善,重点领域节水成效明显,节水载体建设成果丰硕,取用水管控力度不断加强,改革创新活力有效激发,节水宣传教育渐入人心,初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履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工作机制,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见表 1。2 表 1河北省“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指标2015 年“十三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用水总量(亿立方米)187.2220.0182.8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立方米)70.953.251.6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累计下降率(%)25%27.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22.517.315.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累计下降率(%)23、3%3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6700.6750.675发展节水灌溉面积(万亩)15001578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12001238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31010再生水利用率(%)303040.4注:指标 为五年累计数,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相关数据采用 2015 年可比价,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相关数据均为修正后数值。1.1.用水效率明显提高用水效率明显提高“十三五”期间,全省用水总量从 187.2 亿立方米减少到182.8 亿立方米,远低于 220 亿立方米的用水总量控制红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 27.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4、3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675,城市公共供水管 3 网漏损率控制在 10%以内。全省在用水总量减少 2%的情况下支撑了国民经济 6%的年均增长。2.2.节水政策法规逐步完善节水政策法规逐步完善“十三五”期间,省人大修订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省政府印发河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关于创新水价形成机制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的意见 河北省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推进全社会节水工作十项措施 河北省农业水权交易办法 河北省工业水权交易办法,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河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我省节约用水政策法规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3.3.节水5、基础工作不断夯实节水基础工作不断夯实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 1161-2016)地方标准,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用水定额体系基本建立,组织开展用水定额的全面修订工作。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实现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及公共供水管网内年用水量 1 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企业计划用水全覆盖。落实节水评价机制,全省 478 个建设项目(规划)开展节水评价。强化取水监控,年取水量 5 万立方米以上非农用水户全部实现在线计量监控。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国家、省、市、县四级重点监控单位达到 2207 个。4 4.4.改革创新取得突破改革创新取得突破建立“按6、地配水、分水到户、水随地走”的水权分配制度,完成 161 个县(市、区)的水权确权登记,发放农业用水户水权证 1400 多万套,实现地下水超采区农户水权分配全覆盖。推行取用水户间自主交易、平台交易、委托用水合作组织交易和政府回购等四种水权交易方式,在中国水权交易所平台上实现了全国首单农民水权额度内的水权交易。农业用水探索实施“一提一补”、“超用加价”、“终端水价”等水价改革模式,累计实施改革面积 1830 万亩;工业用水实行差别水价制度,城镇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城镇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作为全国首个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探索形成“水利核准、纳税申报、税务征收、联合监管、信7、息共享”新型征管机制,累计核定水量 114.58 亿立方米,累计征收水资源税 89.35 亿元。5.5.重点领域节水成效突出重点领域节水成效突出农业节水增效显著,完成 17 处大型灌区、22 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改善灌溉面积 366 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 5473 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 75.1%;实施季节性休耕 200万亩、旱作雨养种植 75 万亩,小麦节水品种推广面积 3410 万亩。工业节水减排明显,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年减少用水约 3.3 亿立方米;全省钢铁、化工、玻璃等重点行业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90%以上,化工园区的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100%、中水回用率达到 5 408、%以上,创建省级绿色工厂 233 家、绿色园区 15 个,认定省级节水型企业 500 余家。城镇节水降损突出,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累计完成供水老旧管网改造 1503 公里,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 10%以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40.4%,8 个设区市、1 个县级市被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6.6.节水示范引领成效明显节水示范引领成效明显全省 78 个县(市、区)建成县域节水型社会,占全省县域总数的 47%,超额完成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命名节水型单位1634 家、节水型企业 863 家、节水型居民小区 614 个。河北工程大学打造成合同节水的全国“高校节水样板”。德龙钢铁有限公司、首9、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河北省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被国家命名为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河北省水利厅、邯郸市第一医院、衡水职业技术学院等 6 家单位被国家命名为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二)存在问题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省水资源短缺形势依然严峻,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与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城镇用水方面。地下水超采现象依然存在,大部分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仍高于生态警戒线。城镇供水管网漏损问题仍较为突出,部分县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仍高于 10。节水器具还 6 未普及使用。工业用水方面。工业产业结构偏重,钢铁、化工、火力发电等高耗水行业用水占工业用水总量比例较大;有的行业用水重复利用水平10、偏低,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农业用水方面。部分地区超定额用水不精细现象依然存在,适水种植未全面普及。农业节水设施建设存在短板,尚有约 20%灌溉面积未实施节水灌溉,有的灌区渠系建筑物老化、损毁严重。非常规水源利用方面。再生水利用水平仍存在提升空间,海水淡化水规模化利用程度不够,微咸水利用能力不足,非常规水生产、输配、利用链条不完备,替代常规水资源比例不高。与此同时,全民节水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仍存在节水协调管理能力有待加强、节水标准体系尚待健全、节水监管能力仍需提高、节水激励政策还不健全等问题,“节水优先”尚未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三)面临形势“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11、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期,是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关键期,也是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机遇期。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新要求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新要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 7 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为节水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发展,更应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形成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高质量建设节水型社会。二是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出新需求二是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出新需求12、。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成功筹办冬奥会、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和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进一步提升节水控水能力,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保障国家重大战略的刚性用水需求。三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新思路三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新思路。随着经济总量不断扩大,我省将面临更大的资源要素制约,经济发展要走集约节约利用自然资源的高质量发展新路。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节约用水,转变用水方式,推动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集约节约利用水平。13、四是落实国家节水行动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保障四是落实国家节水行动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保障。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我省印发了全力推进全社会节水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全社会节水工作十项措施等,明确了近远期有机衔接的节水目标指标,提出了节水重点行动、创新举措和保障措施,为“十四五”时期节水工作提供了保障。8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以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为目标,以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以及非常规水源利用为重点,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14、,以加强监督执法为手段,严格刚性约束、强化科技支撑、提升节水意识,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保障。(二)基本原则坚持节水优先坚持节水优先、量水量水而行而行。从观念、意识、措施等方面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作为解决我省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性举措。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市场调节。加强党和政府对节水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目标责任,完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增强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坚持夯实坚持夯实基础基础、重点突破重点突破。健全制度标准15、体系,提升节水监管能力,完善节水激励机制,强化科技创新,实施节水控水工程,9 夯实节水基础。聚焦重点领域,服务区域重大战略,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坚持宣传引导、公众参与。坚持宣传引导、公众参与。加强节水宣传教育、知识普及、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开展全方位立体宣传,树立节水标杆,引导社会参与,形成全社会爱水、护水、节水的良好风尚。(三)规划目标到 2025 年,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完善,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 年分别下降 15%和 1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8 以上,城16、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 9.0%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 206 亿立方米以内。到 2035 年,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节水制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市场机制全面建成,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与现代化进程相协调的节水型社会基本建成,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达到先进水平,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国家要求范围之内。三、主要任务(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1 1.坚持以水定需坚持以水定需。将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结合区域发展战略,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10 加快形成与水资源相适应的产业发展格局。水资源短缺地区原则上不再扩大灌溉面积和新增用水量。实17、行水资源用途管制,合理配置本地区生活、农业、工业和河道外生态环境等用水。实施有差别的管控措施,水资源短缺地区要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实施深度节水控水;对挤占基本生态用水、超采地下水、超出可用水量的水资源超载地区,禁止新增相应水源的取水量,限期削减超用水量。开展水资源论证,实施规划与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坚决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发布超载地区名录,暂停水资源超载地区新增相应水源取水许可审批,组织地方政府限期治理。(落实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市、县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18、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2 2.完善约束指标完善约束指标。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建立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指标体系,制订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方案,开采利用的地下水总量不得超过地下水可用水量,并符合地下水水位控制要求。开展重点河流水量分配,明确各行政区水量分配份额、省界和其他重要控制断面下泄水量和流量控制指标,作为各地区地表水开发利用的控制红线。(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11 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3 3.严格取水管理。严格取水管理。强化取水许可管理,实行动态监管,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19、申请,对项目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用水量分别进行核定。全面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按规定条件取水等违法取用水问题,依法规范取用水行为。严格取水井管理,建立台账,依法关闭南水北调受水区城市建成区内生活生产用水户、建成区外具备直供条件的工业企业用水户,以及实现农村水源置换的用水户的自备井,并同步注销地下水取水许可证。(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4 4.强化用水管理强化用水管理。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公共供水范围内年用水量 1 万立方米以上工业企业和服务业用水计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20、同级供水主管部门从严核定。健全省、市、县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推进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年用水量 1万立方米以上工业企业以及 50 万立方米以上服务业用水户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完善重点用水监控单位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用水单位的监督管理。(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12 5 5.提升计量水平提升计量水平。加快实现非农用水户取水口取水计量全覆盖,其中年用水量 1 万立方米及以上用水户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实现与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资源信息系统联网;推进大中型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门计量设施安装,其中大型灌区和 521、 万亩以上重点中型灌区实现取水口在线计量。地下水灌区农业灌溉推广“以电折水”计量,科学确定各县(市、区)“以电折水”系数,持续推进电表-机井信息摸排和关联比对工作,获取农灌用电量信息。推进城市河湖湿地新鲜水生态补水全面监测计量。实施城市用户智能水表替代,提高高校、宾馆等公共场所智能计量水平。推动工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监测全覆盖,鼓励工业企业配全三级水计量设备,推广重点取用水企业在线采集、实时监测。(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深化市场机制节水6 6.深化水资源价税改革深化水资源价税改革。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统筹22、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终端用水管理机制健全和落实。完善城镇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对具备条件的建制镇推行阶梯水价制度。结合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方式,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放开再生水、海水淡化水政府定价,推进按 13 照优质优价原则供水双方自主协商确定。深化水资源税改革,适时调整水资源税税额和农业用水限额标准。到 2025 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本实现有效灌溉面积全覆盖,县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23、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水利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税务局)7 7.创新节水管理措施创新节水管理措施。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等领域推广合同节水管理。鼓励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参与节水咨询、技术改造、水平衡测试和用水绩效评价。深化水权改革,将水资源使用权、收益权落实到用水单位和用水户,探索将节水改造和合同节水取得的节水量纳入水权交易。培育水权交易市场,鼓励开展水权交易,在具备条件的地区,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推进水权交易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税务局、24、省机关事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总社、省政务服务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快推进科技节水8 8.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将节水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创新性研究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重点加强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管网运行维护 14 数字化、非常规水利用等领域节水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研发。加强大数据、云技术、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及产品的融合发展。(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9 25、9.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节水技术创新体系。完善节水技术推广机制,加大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力度。强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节水科技引领与示范。(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进节水载体建设1010.推进县域节水载体建设。推进县域节水载体建设。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不断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平。建立“三年一复验”动态管理机制,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取消命名。到 2025 年,所有县(市、区)全部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其中南水北调受水26、区县(市、区)要率先建成节水型社会。(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机关事务局)11.11.推进重点领域节水载体建设。推进重点领域节水载体建设。建设节水型灌区、园区、企业、公共机构,示范带动农业、工业、生活等各领域节水。在用水产品、用水行业、大中型灌区和公共机构积极开展水效领跑 15 者遴选活动,树立节水标杆。推广工业企业、公共机构、灌区等水效领跑者、节水标杆建设的先进经验,开展对标达标活动,提升节水载体建设水平。(省水利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提升全民节水意识1212.强化学习教育强化学27、习教育。将节水知识融入大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建设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和水情教育基地,推进节水知识进校园,引导广大师生提高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水利厅)1313.开展媒体宣传。开展媒体宣传。聚焦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利用公益宣传版面、栏目等,依托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报道。(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414.开展行业宣传。开展行业宣传。组织专家学者和志愿者,开展节水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宾馆、进公园、进景区活动28、,开展各具特色的节水宣传。做好用水主体工作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的节水培训。(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6 四、重点领域(一)农业农村节水1 1.发展适水农业发展适水农业。统筹考虑粮食安全与农业节水、投入成本与产出效益,逐步压减高耗水、低效益作物,调整优化品种结构,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要适度退减灌溉面积。在黑龙港地区结合实施旱作雨养和季节性休耕,扩大优质高效耐旱作物种植。在山前平原区大力推广节水专用品种、省水特色品种等。在坝上地区和山区丘陵区,压减水浇地蔬菜、马铃薯等高耗水作物,扩改种省水耐旱、适应性强的食用菌29、中药材、燕麦、荞麦等省水作物。到 2022 年,全省优质高效耐旱作物种植面积增加到 260 万亩,实现节水小麦种植全覆盖。到 2025 年,全省优质高效耐旱作物种植面积增加到 400 万亩。(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2 2.实施实施灌区节水改造灌区节水改造。对石津、漳滏河等 7 处大型灌区开展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对中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善渠首工程和骨干工程体系,加固改造或衬砌干支渠道,有条件的灌区推广管道输水技术。到 2025 年,恢复改善灌溉面积 200万亩,大中型灌区干支渠防渗率大幅提高,创建一批节水型灌区。(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30、委)3 3.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因地制宜发展微喷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改造提升现有农业设施,实现 17 高效节水灌溉规模化、集约化。综合运用工程、农艺和生物节水措施,集成推广水肥一体化、蓄水保墒、集雨补灌、限水栽培、测墒灌溉、地膜覆盖等节水技术模式,开展节水技术应用示范。加强灌溉试验和农田土壤墒情监测,推进农业节水技术、产品、设备使用示范基地建设。到 2025 年,全省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1400 万亩,力争打造成全国高标准节水农业示范区;地下水超采区实现高效节水设施全覆盖,坝上地区全域力争实现智能滴灌。(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31、省科技厅、省供销合作总社)4 4.促进畜牧渔业节水促进畜牧渔业节水。以水资源承载力为约束,适度发展养殖业规模,以打造绿色、安全、高效牧业渔业为方向,以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推进养殖业节水。在水产养殖区,积极推广池塘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海淡水养殖等节水养殖技术,鼓励渔业养殖尾水循环利用,发展节水渔业。在畜禽养殖区,重点在生猪、奶牛等规模养殖场实施节水改造和建设,在饮水、湿料饲养、清粪、降温等环节推广节水养殖技术,实现节水养殖。在牧区,以饲草基地为重点,发展节水高效灌溉。到 2025 年,全省建设一批畜禽节水示范工程。(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科技厅)5 5.推进32、农村生活节水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实施农村生活水源置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加快农村生活供水设施及配 18 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健全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配备安装计量设施,实现计量收费。(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二)工业节水6.6.坚持以水定产坚持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约束,合理规划工业发展布局和规模,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禁水资源超载地区新建扩建高耗水项目,压减水资源短缺和超载地区高耗水产业规模,推动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列入淘汰类目录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增取水许可。推动过剩产能有序退出和转移,严控钢铁、炼油33、等行业新增产能,严格实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高产出低耗水新型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绿色发展动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办公室、省能源局)7.7.推进工业节水减污。推进工业节水减污。强化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重点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绩效评价及水效对标。把工业用水效率评价指标作为对工业企业政策、资金支持的重要条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水技术装备,实施企业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用水梯级、循环利用,提高重复利用率。对获得省级节水型企业称号的用水单位进行差异化政策支持,34、下一年度用水计划根据实际需要直接备案。实施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工程,重点围绕钢铁、19 石化化工、造纸、印染、食品等行业,创建一批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示范企业。到2025年,累计遴选发布先进适用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装备30项。(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8.8.推动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推动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推动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高耗水行业在工业园区集聚发展,鼓励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实现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推行废水资源化利用。推广示范产城融合用水新模式,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建立企业点对点串联用水系统。鼓35、励园区建设智慧水管理平台,优化供用水管理。到2025年,创建一批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示范园区。(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三)城镇节水9 9.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按照节水型城市评价标准,持续创建节水型城市,确保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将城市节水相关基础设施改造工作纳入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供水安全保障、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实施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大力实施既有建筑节水改造。推广使用节水型坐便器、淋浴器、水嘴等节水器具。缺水城市园林绿化推广选用36、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强化对城 20 市园林、环卫部门和公共消防给水设施管理。“十四五”期间每年创建不少于 5 个节水型城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雄安新区对标国际先进节水标准,建立健全深度节水控水指标体系,推进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创建节水型标杆城市。(牵头单位:雄安新区管委会)1010.降低供水管网漏损。降低供水管网漏损。老城区结合更新改造抓紧补齐供水管网短板,新城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供水管网。按需选择分区计量实施路线,建设分区计量工程,逐步实现供水管网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管网改造、供水管网压力调控工程。公共供水管网漏37、损率达到一级评定标准的城市要进一步降低漏损率,未达到一级评定标准的城市要将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到一级评定标准以内。到 2025 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 9.0%以内。(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水利厅)1111.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从严控制洗浴、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严格定额管理,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在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洗车等高耗水服务业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采取节水措施,配备完善的节水和循环用水技术、工艺和设备。(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38、负责;参与单位:省教育厅)21 1212.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加快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完善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用水管理,推广节水产品,配备完善的用水计量设施,树立一批节水典型,带动全社会节约用水。到 2022 年,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全部建成节水型机关;到 2025 年,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省机关事务局、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文化场馆、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开展节水载体创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313.严管建筑施工用水。严管建筑施工用水。积39、极推广帷幕隔水等新技术、新工艺,有效减少建筑工程施工降水。建筑施工应优先利用施工降水,充分考虑非常规水利用,施工现场需合理配置排水管网、废水沉淀池、雨水收集池等回收利用设施。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施工降水方案,严格施工临时用水取水许可办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单位: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四)非常规水源利用1414.合理配置非常规水源。合理配置非常规水源。发挥水资源论证、计划用水等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将再生水、海水及淡化海水、雨水、微咸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严格控制具备使用非常规水资源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火电、石化、钢铁、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项目新增取水许可。黑40、龙港地区将微咸水优先 22 纳入水资源配置。(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1515.提高城镇再生水利用水平。提高城镇再生水利用水平。组织制定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坚持集中与分布相结合,合理布局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缺水地区城市新建城区提前规划布局再生水管网、调蓄设施、人工湿地净化设施等,有序开展建设。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创新服务模式,鼓励第三方机构提供污水资源化利用整体方案。到 2025 年,城市、县城平均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 45%。41、(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1616.推进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着眼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探索实施集中式污水处理,鼓励城镇近郊村庄污水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推动具备条件的园区污水管网向周边延伸覆盖。经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评估同意后,有纳管意向的近郊村庄可建设管网并入市政管网中。统筹推进村庄污水分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广“生物+生态”等易维护、低成本、低能耗污水处理技术,加快解决城镇建成区外农村生活污水问题。以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推进养殖污水无害化处理及再生利用。到 2025 年,新增 721 23 个、累42、计 2751 个村庄完成并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任务,建成 20个县级农村生活杂排水治理回用试点示范工程。(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717.加强雨水集蓄利用。加强雨水集蓄利用。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逐步完善滞、渗、蓄、净、用、排等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提升雨水资源涵养能力和综合利用水平。在城市公园、绿地、建筑、道路广场等新改扩建过程中,推行透水铺装,合理建设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植被缓冲带、雨水湿地、雨水塘、生态堤岸等。新建城市基础设施、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应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农村地区结合地形地貌43、建设水池、水窖和坑塘等设施集蓄雨水,用于农业灌溉、牲畜用水等。到 2025 年,设市建成区 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818.扩大海水利用规模。扩大海水利用规模。沿海地区结合实际制定海水直接利用及海水淡化年度工作计划。推进沿海地区钢铁、石化化工、火电等行业直接利用海水。在沿海地区大力发展海水淡化利用工程,将海水淡化水作为工业用水、生活补充水源、市政新增供水及重要应急备用水源,依法严控具备条件但未充分利海水的高耗水项目和工业园区新增取水许可。强化科技研发,将海水淡化关 24 键核心技术研发纳入省中44、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到 2025 年,全省新增海水淡化规模 17.5 万吨/日以上,创建海水淡化示范城市、示范工程、示范工业园区。(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发展改革、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省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要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市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组织编制本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明45、确目标、任务、措施等,及时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推动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省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政策保障。落实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制定计划用水、节水信用管理、水平衡测试等配套政策制度。加快制定节水标准,研制高速公路服务区、宾馆、医院等节水载体评价标准。及时动态修订用水定额,强化用水定额在规划编制、节水载体评价、考核监督等方面的约束作用。做好水效标识制 25 度宣贯,持续推进节水产品认证工作。(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46、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完善投入机制。统筹财政相关资金,重点支持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标准制定修订、节水宣传教育等。对符合条件的节水示范项目、节水载体建设、计量设施安装、节水器具使用、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项目予以支持奖励,对节水成效突出的企业进行奖励。完善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的相关政策,建立绿色信贷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依法落实节水、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省财政厅、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四)严格监督考核。强化节水考核,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有关考核。水利、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按职责分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推动节水多元共治。(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 26 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