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1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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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20973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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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建管理服务合同 项 目 名 称: XX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 项 目 地 点:XX市XX区XX 建设委托单位: XX市XX区人民政府XX道办事处 建设委托单位合同编号: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合同编号: 签 订 地 点: 中国广东省XX市XX区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17建设委托单位:XX市XX区人民政府XX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代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以下简称“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2、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代建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甲方确定乙方为XX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提供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在项目代建期限内代表委托单位在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范围内行使项目管理权。为明确双方的责权,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单位、代建单位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节 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 XX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 1.2. 项目地点:XX市XX区X3、X1.3. 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XX,占地面积约71.4公顷。片区范围涉及XX5个社区及新华村1个城中村,范围内共有126个老旧小区,占地面积约22.4公顷.建设内容包括老旧小区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危房拆除重建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946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约50047万元1.4. 工程立项文件号: 1.5. 资金来源:市、区财政资金 1.6. 工程建设计划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三年。1.7.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1.8. 投资管理目标:项目投资控制在经批准的工程概算范围内,原则上不超可研批复总投资。1.9.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责任安全事4、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广东省、XX市之相关规定和甲方要求。1.10. 项目管理模式1.10.1. 合同生效后,乙方为本项目的代建管理服务单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权利和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1.10.2. 项目管理期限:从代建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且保修责任期满、工程尾款支付完毕且建设项目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代建服务合同约定的代建服务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完成之日止。1.11. 代建范围及内容:代建管理服务范围及内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合同签订起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建设全过程代建服务工作。包括勘察设计、概算评审、规划报建、监理、施工、设5、备材料、招标投标等实施过程中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并对项目的工期进度、投资、质量安全、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组织中间验收、竣工验收、项目使用移交等工作。第二节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1. 甲方应当在本代建管理服务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当期工作的有关资料。2.1.2. 需征地拆迁的,工程开工前应完成,并书面移交建设场地给乙方。2.1.3. 确保建设计划资金到位,按各建设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已审批的建设款项。非甲方原因,资金未及时到位的,应与乙方沟通协商。2.1.4. 甲方应提请政府职能部门为项目代建提供必要的协助,协调6、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配合乙方办理各种相关的手续。2.1.5. 甲方应当会同乙方共同确定各项建设要求,参与、审批各项技术、设计和建设方案。2.1.6. 甲方对于乙方在项目管理期间提出的书面意见,甲方应当在收到书面意见后及时给予书面答复。2.1.7. 甲方提出的变更,变更文件应清楚列明变更的项目、部位、材料、设备等内容。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实施方案报送甲方,按程序审批后组织施工。2.1.8. 甲方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导致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2.1.9. 甲方有权对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项目代建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甲方有权对代建7、项目的投资控制、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合同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代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对外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工程发包、分包合同的条款,并有对乙方所做出的违反合同约定的决定的否决权,对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追究和索赔。2.1.10.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工期延长、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所造成的损失。2.1.11. 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工程进展情况,收集数据、资料,乙方应积极配合,保证数据、资料的正确性和及时性。如乙方不及时提供资料8、办事不力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或单方面解除合同。2.1.1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项目代建工作管理人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2.1. 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报建报批等相关手续,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2.2.2. 乙方必须根据建设方案、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工期、立项投资等,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按批准的项目概算和预算进行投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期竣工,但非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成本变化、质量问题或无法按期竣工除外。2.2.3. 乙方在甲方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根据甲方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9、行使本合同所约定的项目代建工作的各项权利。2.2.4. 对参与工程实施过程的第三方,具有直接管理权包括但不限于提议、监督、整改等权限。2.2.5. 对甲方提出的重大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书面告知乙方,按有关规定组织论证和专家评审,并按工程变更管理程序组织实施。2.2.6. 乙方必须组织各工程的质量验收,负责申报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2.2.7. 乙方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2.2.8. 乙方在责任期内,因工作疏忽、过失,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2.2.9. 乙方严格按照代建合同约定做好造价、质量、工期的控制工10、作,确保概算不超估算、 预算不超概算、 结算不超预算, 确保工程质量, 按期交付使用。乙方未能履行项目代建合同,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 致使工期延长、投资超过批准的概算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或投资增加额一律由乙方负责赔付或自行承担。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总工期内,本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给使用单位。2.2.10. 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代建业务。2.2.11. 乙方应及时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代建合同的约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2.2.12. 乙方按照国家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有关档案。项目建设各阶段的文件资料,乙方都要严11、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在向使用单位办理移交手续时,一并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按规定份数向使用单位和有关部门移交。2.2.13. 乙方督促承包商办理下述保险:工程施工承包商在工程中使用的工程设备、机械和机具的保险由工程承包商自行投保安排。承包商所雇员工在工程实施期间的人身意外伤亡的保险由承包商自行安排投保。承包商为工程提供的设备运输险由承包商自行安排投保。工程设备承包商应为其供应本工程的设备投保,使其免受一切损失和损害;该项保险的最低限额不应低于全部重置 (包括运至现场 ) 价值。该项保险应保证每项设备运往现场过程中以及设备停留在现场或附近期间,均处于被保险之中。 本条款未明确部份12、,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636号)、XX市发展改革委关于XX市本级基本建设统筹资金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发改20171024号)有关条文执行。第三节 代建管理服务费及支付方式3.1. 代建管理服务费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围和内容:3.1.1. 代建管理服务费:是指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3.1.2. 临时设施费:指建设期间乙方所需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摊销或租赁费用。3.1.3. 税金:因代建管理服务应交的一切税费。3.2. 在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乙方聘用的,13、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或由甲方书面委托乙方聘用的,其费用由甲方承担。3.3.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乙方为代建管理服务单位,乙方的代建管理服务费暂定(含税)价为 元(大写: 元整),最终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概算书中项目建设管理费作为项目代建费用最终结(决)算价。3.4. 支付方式:3.4.1. 代建管理服务费支付程序: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按甲方支付程序凭合法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支付。3.4.2.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年年度改造计划代建费的20%作为预付款,按年度改造计划逐年预付,累计预付金额不高于暂定合同价的20%。3.4.3. 工程施工进度达14、到30%后,并经甲方审核同意,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累计支付至暂定合同价的30%。3.4.4. 工程施工进度达到50%后,并经甲方审核同意, 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累计支付至暂定合同价的50%。3.4.5. 工程施工进度达到70%后,并经甲方审核同意, 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累计支付至暂定合同价的70%。3.4.6. 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审核同意, 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累计支付至暂定合同价的90%。3.4.7. 工程完成结算评审工作,并经甲方审核同意,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累计支付至合同价的97%。3.4.8. 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协助甲方完成竣工财务决算15、后,并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向乙方累计支付至本合同最终结(决)算价的100%。3.4.9. 工程分期建设或缓建的,则按分期建设的实际(完成)工作量按比例计算代建管理服务费(含预付款和进度款)。3.4.10. 乙方指定的有效收款银行账户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3.4.1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有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表示异议的书面通知,但甲方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的支付申请。3.4.12. 本合同所示金额的币种均为人民币。3.4.13. 乙方按本条款约定的支付比例和时间向甲方申请拨付代建管理服务费。乙方清楚并确认以上付款时间仅为预估时间,具体到款时间以甲方内16、部财务程序和财政部门到款时间为准,乙方谅解此情况并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乙方申请代建管理服务费时应提供相应的合法发票。3.4.14. 本条款约定的拨款计划乙方应充分考虑到因财政集中支付程序所需的时间,提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款项未能及时到位,应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解决方案,乙方不得因此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工期和质量安全等。3.5. 履约担保要求及方式:3.5.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3.5.2.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广东省内或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第四节 项目资金的拨付与使用4.1. 乙方负责编报项目总体进度计17、划及投资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资金拨付需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合同和相关单位的请款申请等文件,乙方应在收到上述书面文件7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签署意见。甲方收到乙方报送的上述文件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由甲方按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支付给相应单位。4.2.工程前期发生的报建费、合同契证费等,由甲方直接支付。第五节 工程变更管理5.1.工程变更的分类及管理参照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花府办规20204号)以及甲方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5.2. 为保证工程进度,经甲方批准的变更,增加造价的,按照甲方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5.3.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18、得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总投资额。若工程变更需充分论证,则应在完成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变更审核,并报甲方审批。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工程变更审批工作,并按上述有关规定处理。第六节 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乙方负责组织工程的各类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6.1. 验收依据:按照国家、广东省、XX市制定的有关验收规范与规定组织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技术说明书、施工承包合同、协议、现行的工程验收规范。6.2. 验收程序:按照有关规范规程的有关验收规定与程序组织工程验收。乙方负责提交各19、类验收报告,办理验收的一切相关手续,并向验收备案部门备案。乙方要确保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关部门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组织全部整改工作,使工程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6.3. 乙方协助使用(或运营)单位进行运营调试,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地投入使用。6.4. 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代建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工程审计责任。6.5. 乙方负责组织竣工结算送审工作,办理各专业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工程尾款的支付。6.6. 负责工程档案的编制与交付。乙方完整地收集、积累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文件资料,建立完整系统的工程档案,全面负责档案规定资料的管理、编制、验收及移交工作。6.720、.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应在 个自然日内按甲方的要求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第七节 保修期责任和缺陷责任期责任7.1. 上述保修期期限是就国家规定的各专业工程而言,若本代建合同或法规对个别工作规定较长的保修期,则该个别工程应适用特定的保修期。7.2 上述缺陷责任期期限是就代建项目的缺陷责任期而言。第八节 合同的生效、变更、补充和终止8.1. 甲方如果要求乙方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代建管理服务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代建管理服务。8.2.非乙方原因而被暂停代建管理服务的,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应甲方要求提交暂停服务乙方经济损21、失和延误工期等情况的书面报告。乙方恢复服务后,应提交经济补偿和延长工期的报告。8.3. 本合同提前终止(包括协议提前终止、不可抗力提前终止、政府行为提前终止和一方违约提前终止等),甲方应支付按工程完成比例的代建管理服务费。超付的,超出部分的金额乙方应返还甲方。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或甲方要求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因乙方怠于移交工程导致工程延期或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8.4. 当乙方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甲方可发出书面警告,发出三次书面警告后,乙方仍不履责,甲方可解除代建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8.5. 乙方与使用单位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乙方收到代建管理服务尾款22、,本代建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代建合同即终止。8.6.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节 违约责任9.1. 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违反规定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9.2. 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违法违规和违反代建合同约定的行为,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间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9.3. 因乙方管理不当致使项目工程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按质交付,乙方应无条件承担违约责任和整改责任。工程质量有问题的,责令返工并按评估损失赔偿。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代建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除责令返工并按评估损失赔偿外,扣除项目管23、理费的10%作为违约金责任;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发现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返工并达到代建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9.4. 乙方未经甲方单位同意,无正当理由擅自不履行代建合同或单方终止代建合同的,按代建管理服务费的10%支付违约金。9.5. 对于情况特别重大或性质特别恶劣的人为因素,甲方单位有权进一步追究责任和要求经济赔偿;在向甲方单位移交前,如果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发生的事件或行为(如不可抗力)导致项目工程遭到损失或必然遭受损失,但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单位并在其能力范围内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的产生或扩大,则对于产生或扩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9.6. 除符合法律规定合同解除的情24、形外,双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节 其他事项10.1. 甲方、乙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向委托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解决争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查询费、公告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10.2. 一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协议所列明的对方地址送达,一方向对方指定联络人手机或电子邮箱发送的短信或电子邮件亦视为已送达对方。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或变更指定联络人,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原指定联络人邮寄相25、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10.3一方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未提供以上证明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10.4 双方就本合同协议为约定事宜签订的补充协议书或文件、本合同、中标通知书、甲方招标文件及附件、乙方投标书及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前述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前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26、。10.5. 本合同正、副本各一式贰份,双方各执正、副本壹份,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副本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如遇正副本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正本内容为准。附件:1.廉政合同2.保密协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 邮编号码: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附件1:廉 政 合 同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27、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甲方、乙方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 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代建规章制度。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28、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义务2.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5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29、料和设备。2.6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乙方义务3.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 乙方不得为甲方购置或提供高档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4.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30、应予赔偿。4.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7、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XX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代建管理服务合同的附件,与代建管理服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31、人:附件2:保密协议甲方: XX市XX区XX道办事处 乙方: 本协议签约双方就XX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双方保密信息,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双方共同恪守。1 保密信息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指涉密档案或资料(必要时可加附件)2 保密人员2.1乙方的管理人员、一般员工以及其他受乙方委托、聘用等直接或间接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均应恪尽保密义务,不因人员的流动而免责。2.2乙方参加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与乙方签有正式的保密协议,并且该人员在知晓保密信息之前应经充分了解本协议的内容。保密安全性不得低于本协议要求。甲方有检查、验证乙方与乙方人员遵守保密协议32、的权利,乙方在甲方提出需求后,必须提交相关资料。3 保密义务3.1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保密信息,乙方对于从甲方得到的保密信息,应当按要求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如乙方内部已有保密制度的,应将从甲方得到的保密信息视同乙方内部的保密信息进行安全管理。对于从甲方获得的保密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不得低于国家、行业和甲方相关的安全管理要求。3.1乙方所获知的保密信息须在本单位内部谨慎的使用,只能透露给本单位直接参与项目的人员,透露的内容只能是与其工作相关的信息。3.3乙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复制、泄漏或遗失。乙方亦不得依据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3.4保密信息及利用保密信息所形成的工作成果非33、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相关人员应负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就保密信息及工作成果之全部或部分泄漏、告知、复制、传播、或对外发表、或为自己及第三人使用。3.5在现场实施过程中,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办公,并遵守甲方关于第三方人员管理规定要求。未经许可不得将保密信息带离办公场所。4 违约责任乙方必须遵照本保密协议,承担保密责任;如果乙方违反上述保密条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因违反上述保密条款而为甲方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5 有效期限本协议是 XX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代建管理服务合同(主合同)的附件,与 XX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代建管理服务合同 (主合同)同时生效,并永久有效。6 其他6.1本协议一式陆份,乙方执叁份,甲方执叁份。6.2本保密协议与主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其他条款按照主合同约定执行。(以下无正文)甲方: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