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综合体项目场地软基处理施工图设计合同(4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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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19520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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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场地软基处理设计合同】XX体育综合体项目场地软基处理施工图设计合同合同编号:甲 方:通讯地址: 联络人员: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乙 方:通讯地址: 联络人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XX体育综合体项目场地软基处理施工图设计事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目录第一条 定义3第二条 项目概要4第三条 设计要求及成果4第四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5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8第六条 设计团队及双方职责11第七条 分包管理13第八条 设计进度14第九条 设计成果交付、评审、修整及报批/报建15第十条 乙方与专项设计单位16第十一条 设计修改或终止12、7第十二条 设计责任险18第十三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18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20第十五条 未来合同主体变更20第十六条 特定情形解除终止权21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21第十八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23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23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24第二十一条 语言与计量单位24第二十二条 保密义务24第二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25第二十四条 一般性条款25第一条 定义1.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以下定义中的词语在本合同(包括附件)中具有相同含义:1.1.1 本项目:系指【XX体育综合体项目场地软基处理施工图设计】项目;1.1.2 项目用地:【XX】; 1.1.3 工作日:系指除周六、周日和中国的法定节假日之外3、的任何一天,不包括中国政府宣布临时调整为休息日的周一至周五,但包括中国政府宣布为工作日的周六和周日;1.1.4 日/天/自然日:系指日历日,包括全部工作日和休息日;本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为工作日的,均应被认定为日/天/自然日;1.1.5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1.6 中国: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1.1.7 中国法律:如未特别说明,系指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文件作出的解释;1.1.8 政府4、机构:系指中国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下属机构、办事机构和派出机构,及任何在前述机构领导下或以前述机构名义行使行政、管理、监管、征用和征税权利的政府授权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1.1.9 元:如无特别约定指中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元;1.1.10 税费:系指由有管辖权的政府机构或其授权机构征收的现有的和将有的任何税收、规费以及其他任何性质的政府收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增值税、契税、所得税和其他税;1.1.11 专项设计单位:因存在乙方不能或不擅长完成的其他专业工作内容,甲方另行聘请的其他专项设计单位;1.1.12 关联工作:指在本合同及附件中未有明确约定,但与该等文件中约定的乙方设计范围、服务内容及工5、作职责有关的工作;以及设计环节的不同阶段、不同主体之间,设计环节与施工、竣工验收等不同环节之间相互交叉、衔接部分的设计及协调配合工作。关联工作属于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相关费用已计入本合同设计费,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2 本合同提及的中国法律或其相关条文,均包括以后对该等法律法规或其相关条文的解释、修订或补充,并包括取代该等法律法规的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的规定。在本合同中提及的中国政府部门包括承继这些部门职能的中国政府部门。1.3 如无特别说明,本合同提及的条款及附件,均是指本合同的条款及附件。1.4 本合同的标题仅供参考,并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1.5 附件为6、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的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关于本合同的表述均包括附件在内。1.6 在本合同中提及的日期系指公历日期,在本合同中提及的时间系指中国北京时间。1.7 本合同中条款前的符号“”,系指在该条款适用于本合同时可在该条款前的符号“”中打勾。第二条 项目概要2.1 项目位置:XXXX。 2.2 基地现状:场地原状淤泥标高约为3m,详见附件地质资料,目前已经完成了排水固结预地基处理。场地规划标高预计为9.6m,计划进行土石方回填至9.7m标高(含预沉降),后续进行场馆建筑工程的桩基、上部结构施工,适时插入软基处理施工。为此需要进行软基试验区施工,根据实验情况开展软基处理设计。 2.7、3 项目定位:大型公共建筑项目。2.4 其他具体项目相关信息请见本项目设计技术要求。第三条 设计要求及成果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提交设计成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XX体育综合体项目场地软基处理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第四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4.1 甲方权利及义务4.1.1 对工程设计过程的决策、控制、实施等环节实行全面管理,协调和监督设计工作开展,控制设计过程,进行中间验收,组织成果审查。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4.1.2 检查乙方工程设计组的组成人员到位情况、人员稳定情况,考核主要技术骨干的工作能力,如因乙方人力、能力不足致使设计不能按计划完成,或与8、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可要求乙方增加或替换为满足甲方要求的技术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不得拒绝;4.1.3 检查乙方是否执行了限额设计指标。审批设计变更,及时评估设计单位投资控制情况,确保设计不突破设计限额;4.1.4 负责组织审查和确认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按合同规定的设计进度和阶段及时将乙方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按相关部门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跟踪掌握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对工程设计的审批情况,并应在审批后及时将审批意见送达乙方。当甲方认定乙方执行的设计业务不符合相关规范时,有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诉的权利;4.1.5 甲方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设计有关的其他人的9、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甲方应当授权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解决在设计工作过程中的委托方问题;4.1.6 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设计业务有关的资料。乙方应保持资料完整、完好;4.1.7 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4.1.8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4.1.9 甲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4.1.10 乙方应对其所出设计成果的质量负责,甲方有对其设计工作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的权利;4.1.11 如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没有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甲方有权扣减相应设计费;4.1.1210、 根据工程需要,提出于与本工程有关、本合同范围以外的新增工作量,经双方协商,确认乙方可以承接的情况下,乙方应予以执行,所发生设计费用,按照本合同有关规定或届时协商确定。4.2 乙方权利及义务4.2.1 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4.2.2 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有权对与本设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以及到工程现场勘察;4.2.3 乙方保证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各项委托工作;4.2.4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设计有关的资料,包括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设计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设计工作计划等;4.2.5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向甲方提供设计服务,包括正常11、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并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行业规定的设计文件;4.2.6 乙方从事本项目设计工作,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及专业设计人员不应接受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任何报酬。乙方不得参与可能影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4.2.7 乙方不得泄露与本合同约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在未经甲方成本管理人员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与施工单位就工程量、造价达成任何书面、口头协议或将相关信息透露给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核对工作场所均须在甲方办公场所;4.2.8 因乙方或其委托12、的第三方单位过失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4.2.9 乙方对甲方所提出的设计业务范围内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0 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4.2.11 乙方同意无条件遵守甲方的评估成果,并按照评估结果及建议进行整改。乙方应保证设计文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因设计错误、设计深度不足导致政府审批不通过而引起的返工,乙方应负责修改完善,甲方不再为此部分工作支付任何费用;4.2.12 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投资限额要求进行设计。乙方在设计中应以设计限额为基础13、,通过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对设计方案 进行论证、研究,有效地进行投资控制,确保项目总概算、施工图预算符合设计限额要求;4.2.13 按照设计技术要求,指派相应的设计人员赴项目现场进行现场设计服务,人员配置、现场服务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4.2.14 在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期间,根据甲方要求,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因现场设计、考察、交流学习、实地测算、汇报等原因的出差人员安排;4.2.15 乙方应提供完整的招标技术文件,提供与施工图纸匹配的设备清单,提供至少三个同等档次品牌供甲方招标选择,并提供不同档次产品的概算价格。乙方的技术规格书,材料设备选型不能出现指向性唯一性参数。4.2.16 在保证结构安全及使14、用功能的前提下,乙方应在提供可靠的优化建议的同时积极落实甲方提出的优化建议;4.2.17 甲方认为有必要进行复核验算时,乙方对涉及安全或对投资影响重大的有关计算,应提供设计计算书(包括设计输入条件、基础数据、计算方法、计算结果等),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 4.2.18 乙方的施工图等设计成果文件须符合成本测算,所有设计成果须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下步设计工作。乙方应根据工程现场条件进行设计,否则导致施工图纸偏差、施工签证及工程量追加、投资增加的,应承担相应的设计责任和赔偿责任;4.2.19 乙方应当保证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15、质量问题承担责任;4.2.20 乙方作为法定的五方责任主体,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质量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业主方可根据本合同可直接追溯乙方责任;4.2.21 在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对于图纸及施工中遇到的问题,设计人应在12小时内予以回应,对于重大问题的专题会议、重大施工方案的评审、重大施工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及至少1个其他专业的专业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4.2.22 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提供的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4.2.23 设计单位安全管理责任:l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16、产安全事故的发生;l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做法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安全措施建议;l 设计单位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5.1 甲方基于本合同的条款,同意支付乙方的合同单价如下表所示:服务类型服务内容报价形式暂定设计面积()设计费单价,含税设计费,含税(元)软基处理试验区设计、施工、监测及检测详见附件1固定单价(单价详见软基处理试验区设计、施工、监测及检测清单报价表)1软基处理设计、软基处理沉降计算及预测分析报告详见附件1固定单价427300合计备注:(一) 最终面积确认以乙方设计范围对应的项目场17、地软基处理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出具的面积为准。(二) 设计包含(1)软基处理试验区设计、施工、监测及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软基处理试验区设计、施工;软基处理试验区监测;软基处理试验区检测等。(2)场地移交后,需要根据实际场地移交条件以及场地功能分区要求,完成填方及软基处理设计施工图。软基处理沉降计算及预测分析,包括但不限于试验数据取样、试验及原位测试;沉降计算及预测分析;风险分析及对策;根据堆载荷载及场地的孔压监测等对地基处理施工过程中地基稳定性进行分析评价,对加载控制等进行建议;效果评价等。详见附件场地软基处理设计技术要求5.2 本合同中软基处理沉降计算及预测分析报告费用为固定总价合同,金额含税为18、【】元人民币,不含税为【】元人民币。软基处理试验区设计、施工、监测及检测及软基设计费为固定单价合同(具体固定单价详见清单中软基处理试验区设计、施工、监测及检测清单报价表),金额(暂定)含税为【】元人民币,不含税为【】元人民币。软基处理设计费用固定单价合同,金额(暂定)含税为【】元人民币,不含税为【】元人民币,包括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所有设计服务的费用。以上包含且不限于因本项目而产生的材料费、设备费、制图费、专利使用费、邮递、通讯、专家劳务费、会务费、差旅费、研究费、实验费、文件编印等费用及税费等,以及根据甲方要求及政府部门审批意见所做的修改、完善设计的费用和其他因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而可能发生的一切19、直接或间接费用。5.3 该合同设计单价不会因工资、物价的变动、政府颁发的任何调价文件的要求和计算错误而有所调整,也不会因项目建筑面积增加或减少、项目竣工日期延长、概算预算或实际造价改变而调整。5.4 该合同软基处理试验区设计、施工、监测及检测费,除包含上述5.2条、5.3条因素外,另综合单价已经包含项目设计费、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机械及设备进出场、试验方法、试验荷载及荷载随工程要求变化因素的增加荷载(清单特征单独描述荷载的除外)、检测方法、监测方法、人员费用及专家评审等全部费用。包含并不限于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费、机械进场引起的场地条件等措施费、堆放、转运、机械台班、人20、工费用、各类措施费等一切施工费用。包含并不限于检测、监测、试验记录、对比检测、试验报告、配套试验人员等涉及检测、检测成果的一切费用。综合考虑设计、施工方法及工艺、各种检测方法、检测方法、各类试验及对应成果文件费用等。不会因为设计方法、工程发生变化、增加实验荷载等因素而调整。5.5 软基处理试验区变更部分的计价原则:5.5.1 合同中有相同清单项目,按合同相同清单项目价格计算;5.5.2 合同中有类似清单项目,按合同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调整。具体为(1)属于同类型施工,只是规格发生变化的(如搅拌桩、预制桩的桩径发生变化),按照规格比例进行调整计算综合单价,不增加其他引起的设计费、荷载费用、监测费用、21、检测费用及对应报告费用等的调整;(2)属于同类施工,除项目特征明确了荷载内容的,增加荷载可以按照单价进行调整(如堆载试验)。其余未明确描述荷载的(如搅拌桩、预制桩)均属于报价综合考虑,不予调整。但相应设计、施工、监测、检测需满足规范、合同要求,满足甲方完成该项工作内容要求的成果文件。5.5.3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组成分为施工费及其他费用。施工费根据项目所在地政府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施工期间现行最新版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指导价格计算并乘以60%,其他费用包括设计、监测、检测及试验费计算按照“关于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22、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计算并乘以40%,组成新的综合单价并下浮(下浮率=|总含税中标价-招标限价|/招标限价)。最终报价经发包人审核后确定。变更综合单价=【(施工费用按项目所在地最新计价办法计算)*60%+其他费用按指导文件费用*40%)】*(1-下浮率)。5.5.4 变更项目不在计算机械设备费及进出场费、场地平整及转运费、二次搬运费、措施费、规费、设计费、专家评审费、方案编制费、试验报告费等费用。5.6 关于综合单价包含内容,如合同及报价清单等相关描述,解释不一致或重复叙述,如发生调整,则以最严格条款执行。5.7 设计内容/服务内容不在合同范围内时,设计工作量为0;5.823、 设计费付款时间:本工程无预付款,进度款按照沉降计算及预测分析成果、试验成果以及经发包方审核确认的施工图成果支付进度款,每项成果完成后经发包方审核通过,按照发包方付款申请要求,次月可申请对应部分进度款,支付比例按照80%,软基处理施工完成,经内审结算后支付至内审结算价的95%,最终经有权结算审计部门终审后,支付审定剩余尾款。5.9 过程中,项目规划报审结束后,双方根据通过的报审文件核算面积指标,计算合同总额,再进行下一步付款。5.10 合同价款的支付5.10.1 乙方收款账户如下:户 名:【】开 户 行:【】银行账号:【】;5.10.2 所有阶段工作成果均需经甲方书面或电子邮件确认合格方能予以24、付款;5.10.3 在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发票内容必须按照“【】项目(地块号:【】)+业务内容”的形式开具;付款前,如乙方未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不付款,且不承担延期付款责任,乙方不得因此停止履行合同约定事项。若因乙方延迟提供资料而造成甲方延迟付款的,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第六条 设计团队及双方职责6.1 甲方于本合同签署时认同乙方派出的设计团队的组成、架构及职责序号姓名专业学历职称及从业资质部门及职务本公司在岗时间从业年限拟担任本项目职位6.2 设计团队配置要求6.2.1 项目总指挥设计院副院长及以上职务,25、能够充分调动设计院资源,高工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5年,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为项目总体统筹人。项目总指挥定期与甲方高层领导交流沟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协商解决重大事项;6.2.2 资深专家具备丰富的软基处理经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5年,熟悉前沿的地基处理技术方法并具备成熟的设计、施工经验,硕士以上学历,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6.2.3 项目负责人岩土或土木工程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管理岗位经验;参与不少于3个项目软基处理设计工作,且作为项目经理至少负责1个项目的全过程管理。6.2.4 设计工程师岩土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验;参与不少于226、个软基处理项目设计工作。6.2.5 试验负责人岩土或土木工程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管理岗位经验;参与不少于3个项目软基处理设计或施工工作,且至少负责1个项目的全过程管理。6.2.6 试验管理人员岩土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验;参与不少于2个软基处理项目设计或施工工作。6.2.7 商务人员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公司商务工作2年以上,熟悉合同、付款等相关流程。6.3 甲方职责6.3.1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设计团队的配置并组织面试,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决定设计团队的配置;6.3.2 甲方有权统计并核实乙方派出的设计团队主要人员在本项目上投入的工作时间;6.327、.3 甲方观察并评估设计团队组成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表现,并有权合理要求乙方及时替换工作表现不佳人员。6.4 乙方职责6.4.1 乙方应确保其派出的设计团队的各个成员是其公司中最适合本项目的人员,并能代表乙方的设计能力与水平;6.4.2 乙方的设计团队配置需提交甲方确认审核,不得自行确认设计团队配置;6.4.3 乙方应确保其派出的设计团队人员在本项目的投入时间是合理高效的,该设计团队不存在忙闲不均或有冗员之现象;6.4.4 乙方应确保其派出的设计团队人员在本项目设计过程中的完整性与连续性,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设计团队人员。第七条 分包管理7.1 甲方职责7.1.1 甲方有权审核分包单位和和主28、要设计人员的选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决定分包单位和主要设计人员的选择;7.1.2 甲方有权统计并核实分包的设计团队主要人员在本项目上投入的工作时间;7.1.3 甲方观察并评估设计团队组成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表现,并有权合理要求乙方及时替换工作表现不佳人员。7.2 乙方职责7.2.1 设计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设计人不得进行违法分包;7.2.2 乙方应就分包单位和主要设计人员的选择提前向甲方报备,获甲方同意后可开展设计工作;7.2.329、 乙方应在设计分包前向甲方提交分包工作计划获甲方同意后实施,按国家法律规定的方式选择分包供商;7.2.4 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分包事项的管理规定;7.2.5 乙方应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7.2.6 乙方对分包单位的行为向甲方负责,乙方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作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7.2.7 须分包单位综合实力必须经甲方认可。分包单位的设计成果必须由乙方签字确认。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设计内容和责任分包或转让;7.2.8 若甲方认为乙方专项设计单位或其设计文件不满足项目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专项设计单位或者扣除乙方此部分设计费用并另行聘请设计单位;7.2.9 乙方30、应选择有实力和相关业绩经历的设计单位合作或委托分包设计,乙方应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并须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合作或分包设计合同签署前须交由甲方审核,签署后将合作或分包合同复印件交甲方备案。即使取得上述批准,也不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任何责任或义务,乙方就整个项目的设计向甲方负责。第八条 设计进度8.1 乙方应按以下设计进度安排的要求进行设计:8.1.1 软基处理设计方案为收到发包人工程指令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比分析报告,最终以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开始时间为准。8.1.2 分析报告完成并通过甲方审批后的20个工作日内根据发包方要求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需通过有关部门审查)。8.1.3 自收到发31、包方指令至完成施工图总时间不超过30天。8.1.4 软基处理试验区设计、施工、监测及检测周期需满足软基处理设计施工图出图时间要求。8.1.5 以上进度起点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8.2 甲方职责8.2.1 积极配合乙方协调参与设计的双方按既定的设计进度及相关安排完成工作;8.2.2 根据设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对上述设计进度及相关安排提出双方同意的合理调整并及时书面通知有关双方;8.2.3 就乙方交付的各阶段工作成果及时审核确认设计材料。8.3 乙方职责8.3.1 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严格按照进度计划和出图计划开展和组织设计工作,保证各阶段设计工作如期完成; 8.3.2 乙方团队及其直接32、聘请之专项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的进度按“第8.1条”进度设计;8.3.3 根据设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对上述设计进度及相关安排提出合理修改建议并及时报甲方核准。第九条 设计成果交付、评审、修整及报批/报建9.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完成设计工作范围内的所有设计、设计文件的所有报审文件。9.2 乙方应负责通过的各类评审、审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成果审查、设计过程中的技术性审查(论证)、图纸审查等,技术性论证包括结构超限审查、工艺评审等。9.3 甲方责任9.3.1 积极协调乙方与各专项设计单位的工作,使乙方能及时完成报审文件的编制工作;9.3.2 及时将设计报审文件提交给地方各主管部门评审,组织其他有关双方对评33、审会议成果进行讨论、分析、汇总及决策,并敦促落实各相关专业顾问公司的修改和更正。9.4 乙方责任9.4.1 积极组织、协调有关双方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交符合本合同要求深度的各阶段设计文件,阐明设计意图,进行设计问题答疑,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9.4.2 乙方有关设计责任人根据各自负责完成的工作,在各专项设计单位完成的报审文件和图纸上会签,并承担相应设计责任;9.4.3 乙方应配合甲方将设计文件报送规划、建设、环保、消防、人防等主管部门审查,并按其审查意见对设计进行修改完善;9.4.4 乙方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应尽可能达到节地、节水、节能、节材的目的,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运用,应报甲方34、确认,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论证;9.4.5 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出合适人员参加报审文件的评审会议,并事先做好充分准备;9.4.6 对评审会议结果及时做出书面回复并提交甲方及有关双方讨论,待甲方决策后及时修改和完善设计;9.4.7 评审会的专家审查意见仅供乙方参考,乙方并不能因专家的审查意见而豁免其应承担的设计责任。第十条 乙方与专项设计单位10.1 关联工作10.1.1 出现关联工作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完成;10.1.2 甲方对关联工作不再支付任何服务费用。10.2 乙方应积极参与配合各专项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在设计文件中反映出各顾问公司的设计成果。10.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必要的35、技术资料和设计条件给专项设计单位,对专项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进行设计审核和按甲方要求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其审核确认的费用包含在总设计费中,不得另行向专项设计单位收取审核确认的费用。 10.4 乙方应对各专项设计单位的服务成果应从专业技术角度,认真加以研究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供相关公司及甲方决策参考。10.5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时,将会听取和参考专项设计单位出具的对乙方在不同设计阶段工作表现及工作成果的书面意见,乙方对此予以认可。10.6 乙方应确保最终完成高质量的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设计单位的设计理念和意图。10.7 专项设计单位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成果提出质疑以确认其是否合理、合规、合36、乎市场情况,协助甲方共同完成各阶段的成果报批、会审工作。第十一条 设计修改或终止11.1 设计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立即纠正并就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设计人收到发包人纠正通知后五日内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停付设计费并提出进一步索赔。11.2 如遇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修改,由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补偿。11.3 甲方可在设计标准范围内调整设计结果,乙方应为该最终设计成果负责。但甲方不得违背设计标准修改乙方的设计成果,如因违背设计标准进行修改所发生的后果及损失,乙方概不负责。11.4 因乙方的设计错误、设计质量问题、设计深度不足导致政府审批不通过或不满足甲方需求37、而引起返工时,应由乙方修改完善设计,甲方不再为此部分工作支付任何费用,且乙方不得要求推迟提供相应成果的时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11.5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要求乙方在各阶段设计定案前做出的修改,以及根据政府审查意见在设计全过程所作的修改,属于本合同约定的正常设计工作,乙方不得另行收费。11.6 乙方不得对甲方已批准的设计擅自做出任何重大增减或修改,如必须修改时,应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11.7 本合同中所称的设计范围或设计内容的“重大修改”是指:项目重新进行规划方案设计、设计概念的根本变化、结构形式的根本变化、使用功能的大范围调整、建设规模的大面积增减等。除此之外的变更属于“非38、重大修改”。若为“非重大修改”,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设计范围和设计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乙方应相应调整设计工作。“非重大修改”的服务,乙方将不再收取额外费用。11.8 由于乙方的设计缺陷引起的变更,乙方应负责修正完善设计文件,由此增加 的设计费自行承担。若此变更引起工程投资增加,甲方将视实际情况,向引起变更的责任单位进行索赔。11.9 设计人因设计图纸错、漏、碰、缺带来的设计变更所引发的工程费增加、施工返工费、误工费及对本项目或发包人造成不良影响等,发包人根据下列几种情况,视情节轻重,有权对设计人进行处罚,处罚上限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1)由于设计图纸错、漏、碰、缺引起的施工返工、停39、工,设计人未能及时处理,对施工工期造成了较大的影响;(2)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工程造价变更,且单项变更超过施工合同价的1%;(3)由于设计错误,对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的;(4)引起质量问题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第十二条 设计责任险双方共同确认:本条适用于本合同 本条不适用于本合同12.1 设计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知识,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12.3 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应承担由于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40、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第十三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向本合同另一方作出以下陈述与保证:13.1 该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机构,拥有与签署本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13.2 该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外部批准和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该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该方具有法律约束力。13.3 如果本合同的签署或本合同所载交易的履行需要由该方获得相关政府机构授权、批准或同意的,该方保证已获得此等授权、批准或同意,且此等授权、批准或同意具有完全的效力。13.4 代表该方签署本合同的每一位授权41、代表是在任的,且他或她的签署是真实的、合法的。13.5 该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或本合同所载交易的履行不会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和其他相关规定,也不会与其已签署的其他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或已订立的其他交易相冲突。13.6 该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合同,对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的理解,并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均无异议。13.7 本合同中所述的各项陈述与保证,均被视为由双方在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被解除或履行完毕之日止的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基于届时存续的事实和情形重新作出。每项保证将是分别独立生效的,并且不应被本合同其他段落或本合同中的其他内容所限制。13.42、8 若自本合同签署之日,任何一方了解到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保证在签署日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会造成误导的,或者由于某件事件的发生使另一方的任何一项保证将会或有可能会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会造成误导的,应立即书面通知作出该项保证的合同当事人,并详细列出有关事件的情况。出现此种情况时,被通知的合同当事人应按照通知的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及采取该方要求的行动。如调查结果证实确实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或造成误导的,有关费用由被通知的合同当事人自己承担。如调查结果证实不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或未造成误导的,有关费用由提起调查一方承担。13.9 若本合同任何一方实质性地违反其在本合同及/或其他相关后续补充合同中的承43、诺和保证并给本合同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则应被视为违约,并应赔偿由此给本合同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14.1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设计制作的一切设计文件、图纸、模型、设计详图、照片、说明书以及一切工作成果(下合称“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等所有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主决定使用方式,并无须为此向乙方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乙方享有在前述工作成果中署名的权利。14.2 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设计文件、图纸、模型、计划、规范、设计详图、照片、手册、报告、会议记录、CAD 资料以及任何其他资料(下合称“资料”)的备份件均归甲方所有。14.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44、意,乙方不得将资料及工作成果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项目外的任何其他用途。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及赔偿损失。14.4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资料及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版权、商标、专利等合法权益,若因此导致甲方被第三方主张权利或索赔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乙方应赔偿甲方因使用该资料及工作成果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除非引起侵权的某些系统或零件是甲方指示使用的),无论甲方何时主张该等损失或该等损失何时发生。同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者不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替代设计成果并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及赔偿损失45、。14.5 在本项目市场推广中,甲方会以适当方式表述乙方为本项目设计单位这一信息而无需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14.6 本合同履行完毕或因任何原因终止后,对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而言,本条知识产权的约定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第十五条 未来合同主体变更双方共同确认:本条适用于本合同 本条不适用于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在本项目的甲方项目公司成立后,本合同项下甲方全部权利义务转由项目公司承担,届时甲方将书面告知乙方,乙方理解并同意就此签署补充合同(但未签订补充合同的,不影响甲方自通知乙方之日起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至项目公司)。第十六条 特定情形解除终止权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充分披露本合同存在因甲方后续46、决策或合同相关事宜的不确定性而须提前解除或终止的可能,乙方为提前介入本合同,知悉并自愿承担该等风险。有鉴于此,双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后续决策不再履行本合同,或存有合同相关事宜导致本合同履行不必要、不经济,或与甲方合同目的不相符,或有损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解除或终止自相关通知送达乙方之日或乙方拒收之日起生效。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付款条件达成且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款项,甲方应当参照本合同付款约定予以支付,除此之外,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其他任何款项或赔偿任何损失。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17.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纠正并赔偿甲方因此遭47、受的损失,乙方收到甲方纠正通知后未按照要求及时纠正的,甲方有权停付设计费并提出进一步索赔。17.2 如果乙方发生按指定/唯一品牌设计的情况,甲方将对乙方处以每次10万元罚款。17.3 乙方原因导致施工图预算超出批复项目总概算,则乙方必须修改设计使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批复项目总概算,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扣减相应设计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17.4 若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出现遗漏、错误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及有关部门审批要求,导致无法通过甲方组织的设计审查,甲方有权发出如下任何指令,乙方必须遵照执行:17.4.1 对不合格部分进行48、重新设计,不得另外索取费用。17.4.2 重新设计后仍未能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应扣除合同约定的合同总额的【0.03】%/日作为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并要求乙方增加人员,确保下一阶段设计按期完成。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超过【30】天的,甲方除按上述约定按日扣除设计费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7.4.3 如采取上述措施仍未达到要求,则甲方可将该部分工作另行委托给其它单位,并扣除乙方设计费中此部分的设计费用。17.5 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工作成果或设计进度滞后于甲方工作安排,或乙方未在甲方指定时限内完成关联工作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49、同总金额【0.03】%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乙方因自身原因延迟超过30日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关联工作,甲方还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相关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17.6 乙方须按甲方合理要求及时派出符合各阶段设计工作要求的人,如甲方认为乙方派出人员不能胜任本项目工作而要求乙方更换人员的,乙方需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更换完毕;超过【15】日乙方仍未更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7.7 乙方团队人员若发生变化,双方应先协商主要团队人员,如确有必要,必须提前知会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认可。违背本合同约定,乙方擅自更换项目总指挥、资深专家、项目负责人的,50、应当向甲方支付20万元/人次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擅自更换设计工程师的,应当向甲方支付10万元/人次的违约金。17.8 如甲方或规划部门对乙方提交的方案有异议的,有权召开专家工作会对方案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如乙方提出修改方案后仍因自身设计质量原因无法通过专家工作会评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设计单位重新进行设计或让乙方对设计服务进行专业分包,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7.9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将本合同设计内容和责任随意分包或转让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分包或转让部分的设计费,并有权解除合同。17.10 甲方提前一天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乙方参加工程验收、现场问题处理、设计例会及工程例会、51、汇报等会议,设计单位迟到或缺席会议的,甲方视情节严重对乙方每次处以500-5000元罚款。17.11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因非甲方的原因而产生重大设计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7.12 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的,甲方有权中止履行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义务,在甲方中止付款的过程中,乙方不应停止进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待甲方认为违约情形消除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继续履行付款义务。17.13 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上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行政处罚、调解/和解费用、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公告费、鉴定费、差旅费、交通52、费等全部直接和间接费用。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款项,甲方有权自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17.14 甲方就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条件而享有的追索权利在本合同被取消、终止或完成后仍然有效。第十八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18.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可以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修改,也可以提前终止履行本合同。18.2 如乙方无故解除或终止合同,或以实际行动表示不履行合同,乙方须退还甲 方所有已支付的设计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对甲方的赔偿金。 18.3 如本合同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原因而失效,或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双方无法控制的因素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本合同解除后53、,乙方可就解除前实际提供的服务与甲方协商有关费用。18.4 若乙方明显怠于履行本合同,或向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明显不符合客观实际情况,或违反本合同约定将合同义务转让给他人,或有其它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纠正上述违约行为,并有权在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停止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书面通知发出一个月后,乙方仍未纠正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额的【20】%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19.1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在双方签约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 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对合同履约造成实质性影响的,即构成不可抗力事件。19.54、2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由于双方都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而造成本合同无法 履行或延迟履行,不能视作违约。19.3 当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害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以消除或减少不可抗力所 造成的影响,并以最快的方式在三日内通知其它方,并提供有效证明。 19.4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在事件影响持 续的期间内,免除其延迟履行的责任。 19.5 当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弱及消除时,受害方同样以最快的方式在三日内正 式通知其它方,并及时恢复合同履行。 19.6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超过 90 日时,任何一方均可解除 本合同,合同已履行部分的款项应予结清。如乙方或55、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时,甲方有权在乙方已完成的设计及服务的基础上,委托它方完成剩余的工作。 19.7 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9.8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任何一方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该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二十一条 语言与计量单位21.1 合同双方之间书面通信往来以及提供的文件资料所采用的语言确定为中文,计量单位采用公制为单位进行计算。21.2 在本合同同时存在中英56、文版本的情况下,若本合同中英文文字表述有差异,应以中文表述为准。第二十二条 保密义务22.1 任一方应将与下列事项有关的、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中获得的全部信息视为保密信息:22.1.1 本合同条款;22.1.2 与本合同有关的谈判;22.1.3 在签订、履行本合同及在谈判中获得的另一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彼此间披露的一切信息、文件和数据,除非该等数据已经公开)。22.1.4 附件7保密承诺函作为合同附件。22.2 双方在此同意和保证,未经本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在本合同履行完毕或因任何原因终止后,对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而言,本条规定对其仍具有约束力。但是57、以下情形除外:22.2.1 依据中国法律法规要求应当披露;22.2.2 依据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应当披露;22.2.3 向己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22.2.4 双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第二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23.1 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方式系双方、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为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的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一方联系方式的变更均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依然有权向变更前地址进行送达。23.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所要求的或允许作出的所有通知及其他通讯(下称“通知、通讯”)均应以中文书面方式作出,当面转交或者通过快递服务公58、司邮寄。按本合同约定发出的通知或通讯,以下述日期为送达之日:23.2.1 当面转交的通知、通讯,以当面转交之日为送达之日;23.2.2 通过快递服务公司邮寄的通知、通讯,以信件交给快递服务公司之日起第三(3)日为送达之日。第二十四条 一般性条款24.1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费用应按以下约定分担:24.1.1 双方在本合同的准备、协商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各自的成本和费用均应自行承担;24.1.2 为履行本合同,应缴纳的税款、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双方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承担;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平均分担。24.2 甲乙双方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条款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内容,自愿签59、订并接受本合同条款的约束。24.3 合同一方没有或部分行使其权利,或未对另一方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不应被视为对该权利的放弃。24.4 本合同任一条款被认定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本合同部分内容双方存在争议的,不影响其他无争议内容的履行。24.5 乙方联系人、授权代表或其他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信息,均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且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可撤销。24.6 双方确认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1 附件1:XX体育综合体项目场地软基处理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24.6.2 附件2:阳光宣言;24.6.3 附件3:华润置地与60、合作方廉洁合同;24.6.4 附件4:不调价承诺函;24.6.5 附件5:规范发票行为承诺函;24.6.6 附件6:华润置地供方EHS诚信承诺书。24.7 本合同一式【玖】份,甲方持【陆】份,乙方持【叁】份,经双方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且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关于XX体育综合体项目场地软基处理施工图设计合同的签章页)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 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附件1:XX体育综合体项目场地软基处理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 附件2:阳光宣言为了发扬华润“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奉行“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推动与合作伙伴61、建立简单、双赢的合作关系,避免任何个人利益因素干扰,华润置地倡导与合作伙伴共同遵守以下行为准则:1. 不以向华润置地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任何个人利益的方式谋求与华润置地的合作关系;2. 不轻信任何实际存在的或虚构的所谓关系,并主动如实向华润置地通报本单位是否有股东或内部员工与华润置地员工存在亲属关系,是否有华润置地离职员工在本单位重要重要岗位任职;3. 不与华润置地员工就标底、其他单位的投标书等商业秘密及合同中的业务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4. 不与其它单位串通投标,不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5. 不在与华润置地合作中弄虚作假、虚报或谎报量;6. 不向华润置地员工或62、其请托人、代理人提供好处费、回扣、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物;7. 不向华润置地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行为的宴请和娱乐、体育、休闲、旅游活动; 8. 不给华润置地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报销任何费用;9. 不向华润置地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住房、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10. 不向华润置地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的家庭装修、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出国、留学等提供资金或物资资助;11. 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向华润置地员工行贿倾向、建议或行为的,应立即予以制止、严肃处理;发现华润置地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有索贿、受贿行63、为的,应坚决拒绝,并及时向华润置地领导或纪检监察部举报;12. 如出现违反宣言的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双方再次合作将受到限制。华润置地与合作伙伴应积极向员工宣传本宣言,使员工了解并自觉践行宣言,共同营造廉洁、高效、坦诚的合作氛围。附件3:华润置地与合作方廉洁合同甲方: 乙方:甲方指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或其他有管理权的公司;乙方指参与甲方工程、货物或服务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中标单位、合同履约单位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双方的参与人、执行人等都受本合同的约束。诚实守信是甲方的核心价值观,甲方与乙方之间是简单、双赢的企业合作关系,双方同意在业务合作过程中遵守64、以下廉洁约定。一、甲方廉洁要求和廉洁主张1.甲方要求参与以上活动的本单位员工遵守华润置地廉洁从业准则,不得谋取私利,不得向乙方索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个人利益;2.甲方要求参与以上活动的本单位员工主动申报与乙方的特殊关系,如是否与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或股东存在近亲属关系,或者是否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甲方在资格预审、入围审批、招标文件编制、评议标、定标等采购过程中,只会考虑乙方的经营实力,对品质、工期、成本、安全的控制能力,对招标项目的重视程度,项目团队的人员配置、技术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商务报价的合理性、报价特别优惠条款等因素,任何重要的流程65、环节,均由甲方的采购委员会集体决策,不会因为任何人的个人利益因素而对乙方有特别的照顾和优惠;4.乙方一旦中标、中选,在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履约评级、变更签证确认、合同结算等过程中,甲方将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不会因为任何人的个人利益因素而降低合同标准、增加费用、抬高结算金额等;5.发现乙方员工有行贿行为的,甲方应坚决拒绝,并向乙方领导反馈,根据情况严重性,甲方将给予乙方合作供应商名册降级、列入黑名单、或解除合同等处罚;6.对甲方人员的违约行为,欢迎乙方进行投诉、举报,甲方将对乙方投诉举报人及投诉举报内容高度保密,并在接到投诉举报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乙方;7.对于长期支持和敢于揭露甲方员工存在廉洁66、违规行为的乙方,甲方优先考虑给予合作机会。二、乙方廉洁要求1.乙方应监督甲方员工廉洁从业,对违反者,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反馈和举报;2.乙方应主动如实向甲方通报是否有与甲方员工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情况;3.乙方不得与甲方员工就标底、其他单位的投标书等商业秘密及合同中的质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4.乙方不得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得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5.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及其近亲属或请托人、代理人提供好处费、回扣、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物等;6.乙方不得邀请甲方员工及其近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参与可能影响其公正67、履行职务行为的宴请、娱乐、体育、休闲、旅游等活动;7.乙方不得给甲方员工及其近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报销任何费用;8.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及其近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任何住房、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9.乙方不得对甲方员工及其近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的家庭装修、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出国、留学等行为提供资金或物资资助;10.乙方应当确保乙方人员了解并自觉遵守本合同,发现乙方任何人员有向甲方员工行贿倾向、建议或行为的,应予立即制止、严肃处理。乙方发现甲方员工有索贿、受贿行为的,应坚决拒绝,并及时向甲方领导或纪检部门举报;11.乙方向甲方员工及其近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行贿,经查证属68、实的,将被列入甲方的黑名单,乙方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再次合作将受到限制。三、廉洁投诉及举报管理1.甲方廉洁投诉及举报管理:甲方廉洁投诉及举报管理部门为:华润置地有限公司纪检部邮箱:lianjie电话:0755-221915152.乙方廉洁投诉及举报管理: 乙方廉洁投诉及举报管理部门为:邮箱: 电话: 甲方:(盖章)日期:乙方:(盖章)日期:附件4:不调价承诺函致: 我司 参与贵司招标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我司在充分研读贵司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采购事项量清单并仔细的进行了分析的基础上,现就我司投标报价清单中的下列清单单价作出郑重承诺:1. 承诺如我司中标,我司将按下列清69、单单价进行服务执行合同;2. 合同单价表为我司自主填报的合理价格。我司承担市场价格变动、政策性变化、理解偏差、采购事项变更、采购事项量调整等风险。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不会因清单单价向贵司提出调整、索赔的主张,亦不会因采购事项量的调整、采购事项变更、设计变更对清单单价提出调整、变更的申请,也不会因上述原因向贵司提出索赔。 承诺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规范发票行为的承诺函为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对各企业税费缴纳、发票开具等行为的规定,保护贵司及我司的合法权益和声誉,避免因发票问题对双方合作和声誉带来影响,我司郑重承诺:1. 依法获取发票;2. 依法开具70、发票,保证发票开具的合法性、准确性;3. 不提供伪造、变造或者非法开具的发票;4. 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5. 房地产行业营改增后,须按相关政策规定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现我司存在发票违法、违规行为,我司无条件接受以下处理措施:1. 由我司承担发票违法、违规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2. 按照违法、违规发票对应金额的20%计算违约金支付给贵司,且赔付贵公司的税务损失,贵司可以直接从应向我司支付的任何款项中优先予以扣除;3. 贵司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选择单方终止与我司的合作关系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4. 将我司列入华润置地供应商名册不合格名单。特此承诺。承诺单位:(公章)日期71、: 年 月 日 附件6:华润置地供方EHS诚信承诺书XX市润合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安监总厅2018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华润集团、华润置地EHS诚信体系建设及“高境界、高标准”(以下简称“两高”)、“行为有规,监测有窗,检查有效,控制有力,奖罚有度”(以下简称“五有”)要求,我司坚持树立“安全、环保”红线意识,切实落实EHS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项目的EHS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或环境保护、职业健康事件的发生。我司已清楚了解并认同华润EHS管理要求72、,特郑重承诺: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华润集团、华润置地EHS有关规定和“两高”、“五有”要求,坚持华润置地“责任驱动进步,绿色改变生活”的EHS理念,合法合规经营,做实EHS工作,确保不发生人员重伤、死亡事故、职业病事故、食物中毒事件、火灾事故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二、所有向华润提供的产品、物料或其他服务,在生产、服务过程中满足国家、行业和华润集团、华润置地EHS管理要求,不采用或提供已明令禁止的生产工艺、产品、设备或物料。三、建立健全本项目EHS监督和保障体系,按项目要求建立EHS组织架构,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EHS管理人员,严格73、落实EHS主体责任。四、合作中充分保证EHS资金投入,有效实施于环境保护、安全防护设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救援处理、EHS培训及健康管理等有关事项;对华润置地下发的相关EHS整改意见书认真进行原因分析,并在限期内进行整改。五、积极开展对员工的EHS教育培训,保证培训效果及培训学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要求。六、合作中严格落实华润置地开发项目EHS管理行为标准、华润置地开发项目EHS管理状态标准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积极争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营造“安全、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七、严格落实职业危害告知、日常监测、个体防护以及职业健康体检等制度措施,尊重74、引导项目自身员工依法享有的EHS的权益和义务,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八、定期开展职业危害普查,查清合作项目存在职业危害的点位和接触危害的岗位并建立台账;针对粉尘、化学毒物等主要职业危害因素、重点作业环节、重点岗位制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防护和管理措施。九、重视环保管理工作,编制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噪音污染防治等专项方案,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污染、噪音污染等管理和技术措施,避免出现由于环保问题而引起的政府通报事件或舆情事件,积极争创绿色施工项目。十、自觉接受、配合国家、行业和华润集团、华润置地的监督和监察,及时、如实报告EHS事故事件,按照华润置地要求进75、行EHS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接受华润置地EHS相关处罚。承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承诺单位(盖章): 附件7:保密承诺函我司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我司及我司参与本次投标人员郑重承诺:一、 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发包人公司保密制度和保密要求,履行本次投标工作发包人发布文件的对外保密义务;二、 对外发布信息、文件等内容不得关联和对应特定的项目名称;三、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四、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涉密信息,不违规留存涉密载体;五、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接触和知悉的与本次投标相关的秘密;六、未经发包人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提前发布涉及商业秘密76、的文章、著作、软件,不申请含有发包人商业秘密的专利;七、承担因本单位在此次投标中信息泄露造成泄密后果的所有责任。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及发包人供应商管理制度要求。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附件8:履约保函(样本)编号:日期: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鉴于 (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已与受益人签订了编号为 的“ 合同名称 ” (以下简称“合同”),金额 (大写):人民币 元(RMB )。我方作为保证人接受被担保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合同履约保证:一、 本保函担保的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RMB )。二、 本保函担保的期限自本保函签发之日起至总承包工程竣工之日止。三、77、 本保函性质为见索即付的独立担保函。在本保函的担保期间内,我方将在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原件后 十 个工作日内,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按受益人书面索赔通知所要求的金额足额向受益人支付索赔款。四、 受益人出具的书面索赔通知书无需证明被担保人是否违约或索赔金额是否恰当,但受益人书面索赔通知书必须在本保函担保的期限届满后七日内送达我方。任何根据本保函发出的通知,在交付时即被视为送达。用预付邮资信件发出的通知,在邮戳的日期四十八小时后即视为送达,用电传或图文传真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即视为送达。五、本保函保证的债权为:被保证人所应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相应义务78、以及由履行相应义务产生的违约、赔偿责任,包括在合同因被保证人原因解除后,被保证人对受益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我方出具本保函后,受益人与被保证人对合同进行的任何修订,或受益人对合同有关事项的任何忍让皆不会解除或减轻我方于本保函担保项下的责任。六、本保函担保的保证期届满,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本保函到期后保函正本应退还我方。无论保函正本退还我方与否,本保函到期即自动失效。七、本保函对被保证人及保证人双方本身、其继承人以及受让人均共同和分别地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被保证人及保证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清楚了解本保函法律含义。八、本保函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单独转让或出让,但可由受益人之继承人或其受让人继承。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受益人将合同权利转让的,保证人将重新出具以受益人之受让人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九、本保函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本保函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保证人(盖章): 银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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