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方案(2021-2035年)(6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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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丹棱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丹棱县发展和改革局二二三年二月丹棱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规划总则21.1 规划背景21.2 充电基础设施类型21.3 规划范围与期限31.3.1 规划范围31.3.2 规划期限31.4 研究内容31.5 规划原则41.6 编制依据41.6.1 相关政策法规41.6.2 相关上位规划61.6.3 相关规范、导则和标准6第二章 发展基础72.1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简介72.1.1 动力电池技术及发展趋势72.1.2 充电技术发展现状与前景82.1.3 新能源汽车充电技术112.2 丹2、棱县发展现状132.2.1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现状132.2.2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132.3 发展环境分析142.3.1 政策环境142.3.2 经济环境162.3.3 技术环境162.3.4 社会环境172.4 问题与挑战17第三章 需求预测193.1 丹棱汽车发展规模预测193.2 新能源汽车分类发展规模预测203.2.1 各类新能源汽车发展规模测算方法203.2.2 各类新能源汽车更新替代比例的规划目标203.2.3 丹棱县各类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预测213.3 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原则233.3.1 充电设施分类233.3.2 各类型车辆充电模式选择253.3.3 各类型车辆充电设施配置原则3、253.3.4 充电设施需求预测263.4 充电需求预测27第四章 总体要求284.1 指导思想284.2 基本原则284.3 建设目标294.3.1 总体目标294.3.2 具体目标29第五章 规划方案315.1 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315.1.1 布局原则315.1.2 建设目标315.1.3 规划布局315.2 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365.2.1 布局原则365.2.2 建设目标365.2.3 规划布局365.3 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385.3.1 布局原则385.3.2 建设目标385.3.3 规划布局39第六章 主要任务436.1 推动充电设施体系建设436.1.1 着力推进公共服务4、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436.1.2 加快推动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436.1.3 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436.1.4 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446.2 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446.3 逐步统一设计建设标准446.4 探索可持续的商业模式446.5 加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456.6 推动成眉协同建设发展45第七章 “十四五”建设计划及建设运营管理467.1 “十四五”建设计划467.2 “十四五”投资估算467.2.1 充电设施类型及配置467.2.2 投资估算467.2.3 资金来源477.3 建设管理477.4 运营管理487.5 安全管理507.5.1 加强重点环5、节安全管控507.5.2 建立安全管理机制50第八章 环境影响评价528.1 评价依据528.2 环境影响分析528.3 环境保护措施528.3.1 建设期528.3.2 运营期53第九章 效益分析549.1 经济效益549.2 社会效益549.3 节能减排效益55第十章 保障措施56III丹棱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前 言随着全球能源紧缺与环境危机,节能减排已成为全球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汽车作为化石能源的主要消耗产业之一,是新能源技术研发和推广的重要领域。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已成为缓解能源紧缺、重塑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6、基础设施”)是为各类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是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基本保障,包括自用充电设施、专用充电设施和公共充电设施。加快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是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方便居民生活、促进城市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丹棱县积极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0年末,全县建成充电站1座(含充电桩30个),公共充电桩27个,但仍存在建设用地紧张、选址难、建设难、总量不足等问题。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以及“新基建”等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科学布局、有序建设及规范运营,形成与丹棱全面建设成都都市圈美7、丽经济示范区、大雅幸福新家园相匹配的充电服务能力,按照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能源202023号)要求,特编制本规划。本规划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提升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发改能源20181698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19号)、四川省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0380号)、“电动四川”行8、动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为指导,按照眉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丹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上位规划部署,对接县域国土空间、全域旅游、交通运输等专项规划,遵循“适度超前、统筹布局、市场运作”的原则进行编制,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是丹棱县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审批、建设的重要依据。本规划为指导性规划,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从其规定。第一章 规划总则1.1 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部署,促进丹棱县充电基础设施科学布局、有序建设及规范运营,形成与丹棱全面建设成都都市圈美丽经济示范区、大雅9、幸福新家园相匹配的充电服务能力,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发改能源2018169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19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19203号)、四川省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0380号)、眉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10、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丹棱实际,特编制本规划。1.2 充电基础设施类型本规划所称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公(专、自)用充电桩及其接入电网的相关设施,主要包括:(1) 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指在独立地块、社会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商业建筑物及酒店配建停车场、加油(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医院、园区景区等区域规划建设,面向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2) 专用充电基础设施。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园区等专属停车位,为公务车辆、员工车辆等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以及在公交车、客运汽车、出租车、环卫、物流等专用车站场所建设,为专用11、车辆等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3) 自用充电基础设施。指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个人,在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专用固定停车位上建设的充电桩及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1.3 规划范围与期限1.3.1 规划范围丹棱县行政区划范围内的4镇1乡,即:齐乐镇、仁美镇、张场镇、杨场镇、顺龙乡,规划面积450平方公里。图11规划范围图1.3.2 规划期限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本规划重点部署“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的建设任务。1.4 研究内容一、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与前景通过收集相关资料,简要归纳分12、析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及相关技术的发展现状及应用前景,总结现阶段丹棱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运营方面的经验和问题。二、新能源汽车用电需求和充电基础设施需求预测根据国家、四川省、眉山市提出的新能源汽车(含电动车)的建设目标和推广方案,预测20212035年县域内各类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在此基础上,根据各类电动车的平均用电参数以及年平均运行里程,预测全县规划期内新能源汽车用电需求和充电基础设施需求。三、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合理布局结合丹棱县城市布局及交通路网规划,研究20212035年期间充电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城际互联方案等,并根据以上充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以及电网规划原则与思路,估算规划期内配套中压配13、网工程建设规模,提出中低压配电网规划需求与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指导性建议。四、投资估算分析计算丹棱县20212035年期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并结合社会资本对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需求,提出相应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投资估算;以及相应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投资估算。五、保障措施提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需要政府给予的政策支持与建议。1.5 规划原则一、规划应与丹棱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二、规划应与丹棱县新能源汽车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满足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需求。三、规划应与丹棱县电网规划相结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保障新能源汽车的电能供给。四、规划应考虑新能源汽车技14、术发展趋势,满足用户便利出行的需求。1.6 编制依据1.6.1 相关政策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20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二十八号,2020年修订)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6.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7.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15、础设施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19号)8.关于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交运发201970号)9.关于进一步完善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10.关于电动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1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19号)12.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18125号)1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电动基础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16、通知(川发改能源2019203号)14.四川省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0380号)15.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办发202234号)16.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 关于做好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充电基础设施项有关工作的通知1.6.2 相关上位规划1.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2.眉山市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2023年)3.眉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4.丹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5.眉山市丹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6.丹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7、20202035年)7.丹棱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8.丹棱县电网“十四五”发展规划报告1.6.3 相关规范、导则和标准1.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GB/T 293172012)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 330022010)3.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导则(NB/T330232015)4.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5.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技术要求(GBT297812013)6.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电网技术规范(Q/GDW 111782013)7.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导则(NB/T 330092013)8.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系统技术规范(NB/T 3318、0182015)9.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管理规范(NB/T 330192015)10.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GB 293282012)11.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2005)第二章 发展基础2.1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简介2.1.1 动力电池技术及发展趋势一、动力电池技术分类目前,世界各国开始制订并逐步执行严厉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低能耗、无污染的绿色汽车开始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而新能源汽车又是能达到这一目标的为数很少的环保型汽车。迫于形势的要求,各种新材料和新技术在新能源汽车上不断被开发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异常迅猛。目前主要为铅酸电池、镍金19、属电池、锂离子蓄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等几种电池材料。二、动力电池发展趋势从目前动力电池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向:(1)高安全性。安全性是动力电池的基础,只有保证电池安全可靠,才有可能将其大范围的推广应用。(2)长寿命。在目前常用的电池中,镉镍电池湿搁置使用寿命23年,铅酸电池35年,锂离子电池58年,锌银电池最短,只有1年左右。从长远来看,若电池的寿命能延长一倍,与车的使用年限接近,可以大大提高电池的实用性。(3)轻量化。小体积、轻质量是电池量化发展的方向。目前电池的能量密度约为80150Wh/kg,未来随着电极材料及电池组技术的革新,能量密度有望达到200250Wh/kg,可大大20、增加新能源汽车的续驶里程。(4)低价格。目前动力电池成本还主要集中在材料成本上,如正、负极材料,隔膜等。目前,我国动力电池的成本几乎占到新能源汽车成本的1/3以上,这也是新能源汽车价格远高于一般燃油汽车的原因。今后随着动力电池产业化、规模化的发展以及材料技术的突破性提升,动力电池的造价将会显著下降。目前,在交通运输用动力源研究方面,主要有四种技术路线:锂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超级电容和铝空气电池。其中锂离子电池、超级电容和氢燃料电池得到广泛的应用,而铝空气电池尚处于实验室研究阶段。能源补给方面,锂离子电池、超级电容适用于纯新能源汽车,但是需要外部充电,而氢燃料电池汽车则需要外部氢气加注,铝空气21、电池则需要补充铝板和电解液。2.1.2 充电技术发展现状与前景一、充电设施分类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充换电设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主要形式有:(一)充电站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主要有集中式充电站、分散式充电桩、停车场(车库)配套的充电设施以及光储一体化的充电站。图21集中式充电站示意图 图22 分散式充电桩示意图图23 停车场(车库)配套充电设施示意图 图24 光储一体化充电站示意图(二)充电桩充电桩按不同的分类方式分为不同的类别。表2-1 充电桩分类分类方式类别一类别二安装条件进行分类立式充电桩壁挂充电桩服务对象进行分类公用充电桩、专用充电桩22、自用充电桩安装地点进行分类室内充电桩室外充电桩充电接口的数量进行分类一桩一充充电桩一桩多充充电桩充电类型进行分类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桩按充电类型可分为交流充电桩和直流充电桩。表2-2 交流充电桩和直流充电桩的差异分类直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桩简称快充慢充汽车车载要求无有输出对象汽车动力源电池汽车车载充电装置有无充电能力有无输出电压/电流调整范围大小充电时间23h8h二、发展现状(一)日本日本各汽车厂商产生密切伙伴关系的是日本最大电力公司东电。其成功开发大型快速充电器,使得充电时间大大缩短,进一步提高了日本普及使用电动车的可能性。东电指出,每10分钟完整充电,所能行驶的路程是60公里。为了方便驾驶人上街23、时也能充电,就必须通过一项大型的基础设备建设工程来推动。与此同时,东电也宣布基于“环保”“经济”等考虑,将引进3000辆电动车作为营业、服务用途。每设立一个充电器所需费用是400万日元。该公司准备在日本的超市停车场、便利店及邮政局等公共场所内陆续建设充电器设备。使得人们在下车购物,办事时就可让汽车补充电源。日本汽车业界认为,电动车适合都市型驾驶,预计只要充电基础设备齐全,很快就会被一般消费者接受。(二)欧洲法国资助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长期创新,以法国电力公司为主导电力公司每年编制1.1亿以上法郎预算(占该公司营业收入0.05%),投入电池、充电器的研发,在巴黎设有几百个充电器,凡重要停车场都设24、有充电器,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的专用插头。德国也规划在5年内免除新能源汽车税及重量税,企业研制新能源汽车可享受5年免税大部分充电站(68%)完全免费,少部分收取充电费或停车费。(三)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经过近10年的市场推广应用,产业链基本形成,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关键零部件形成规模化生产,产业趋近成熟。中汽协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为61.4万辆,同比增长48.5%;新能源汽车销量为61.7万辆,同比增长49.6%。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充电基础设施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发展到已初具规模,产业链基本形成,成为世界规模最大的充电设施产业。中国充电联盟发布的数据显示,“十三五”25、期间,我国充电设施网络建设发展快速,有效支撑起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2015年末,我国公共充电桩数量低于5万根,截止到2020年12月,我国公共充电桩数量已经达到80.7万根。其中居民区14.5万根,占比18;私人专属充电桩从以前的少于1000根,已经发展到超过87万根;公共充电站从以前的少于2000座,发展到如今的超过6.38万座;换电站数量从少于10座发展到现在的555座。三、前景分析(一)新能源汽车发展势头依旧强劲随着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积累、市场基础等因素的不断完善,以及由乘用车主导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格局基本成熟,新能源汽车消费结构由乘商并重向乘用车为主转变、私人消费区域由限购城市向非限26、购城市转变、消费主体由公共领域向私人购买转变、私人消费形态由被动接受向主动选购的趋势越加明显。(二)产业环境有望进一步改善中央层面,各部委已经出台加快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公共停车场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的鼓励政策,未来将督促各地方政府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持续提升充电设施网络的服务能力。各地方政府按照财政部补贴政策,将逐渐将地方车辆购置补贴转向补贴充电运营,减轻运营商投资压力。(三)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呈现新业态经过长时间积累,我国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已经从一拥而上转变为深耕细分市场,主流运营商也开始针对不同客户群体制定不同的服务方案。充电不同于加油,不同车型因电池装载容量、车辆用途以及行驶规律其27、充电需求也不尽相同,单个站点因场地、充电设备等因素无法同时满足不同车型的充电需求。因此未来运营商将重点细分市场领域,根据自身充电设施规模、布局、服务能力,倾向性的调整经营策略。(四)充电技术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在市场需求、政策鼓励下,无线充电、大功率充电成为各充电相关企业的重要关注点。比对国际其他充电市场的技术发展路径,我国充电技术发展较为平稳,同时对充电技术服务市场的积累也相对较为丰富。未来在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和寿命取得突破的基础上,大功率充电和无线充电技术也将取得关键性突破,充电接口、线缆等关键部件也将从设计到产品化应用。(五)充电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提高随着“互联网+”在充电领域的深化应用,充电信28、息互联已成为必然趋势。一是充电设施经过新国标改造,即将迎来市场检验验收阶段,充电设施运行维护专业化、充电设施经营与运维分离成为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二是在国家大力支持国家级充电服务平台建设的背景下,充电信息互联互通的进程将得到提速,各地方政府平台也逐渐发挥市场监管作用,企业级平台将甩掉大部分历史包袱将重心转移到平台经营上来,未来将形成国家平台调控、政府平台监管、企业平台经营的发展态势。2.1.3 新能源汽车充电技术一、系统结构充电站按照功能可以划分为四个子模块:配电系统、充电系统、电池调度系统、充电站监控系统。充电计费系统由三部分组成:1、管理平台。对系统涉及到的基础数据进行集中式管理,例如新能29、源汽车信息、购电用户信息、资产信息等;2、运营平台。用于对新能源汽车的充放电及购电用户的充值进行运营管理;3、查询平台。用于对管理平台及运营平台产生的相关数据进行综合查询。二、充电模式新能源汽车充电主要分整车交流充电、整车快速充电、充换电三种模式。对于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来说,主要关心的是充电负荷和充电基础设施的总量和分布,慢充和快充的不同可以通过建设过程中选择不同的设备来解决。因此,将充电负荷分为采用集中充换电站的集中式充电负荷,以及分布在居住、办公等区域的分散式充电负荷,分别通过各区域充电负荷的集中率、分散率进行计算。整车充电模式中的交流慢充又叫做常规充电(普通充电)。常规蓄电池的充电方法都采30、用小电流的恒压或恒流充电,一般充电时间为58h,甚至长达1020h。因此,这种充电模式通常用于设计续驶里程尽可能长的新能源汽车,需满足车辆一天运营需要,将汽车作为城市上下班代步车的,可利用下班时之后充电,运营车辆则可在晚间停运时间充电。常规充电模式的主要缺点是充电时间过长,车辆一旦有紧急运行需求时难以满足,而且中国城市的建筑密度也无法满足新能源汽车对充电桩的需求,中国城市建筑结构已高楼为主,地面停车场数量有限,这样会造成有车充不上电的情况。优点是可充分利用电力低谷时段进行充电,降低充电成本,可提高充电效率和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整车充电模式中的直流快充主要是解决交流慢充充电时间长的问题,又称应急31、充电。直流快充是以较大电流在较短时间内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一般设计充电电流为150400A。但是,由于目前新能源汽车绝大多数使用的是锂电池,而锂元素是活跃的金属元素,快充电易使锂元素太过活跃,从而使电池中的电解液发生沉淀,产生气泡,也就是平常人们所看到的电池身上凸起的“小包”,容易发热,严重的会导致电池爆炸,因此,对锂电池充电电流不宜过大。目前市面上各大厂商宣传的其新能源汽车快速充电时间可缩短到在10min左右,以目前技术来看并不成熟。以国内已运营的成都石羊充电站为例,该站的充电机设计参数为680V/400A,功率达200kW,但是在实际运营中,电动公交车仅能承受80A左右的充电电流,整32、车充电时间需4h以上。与汽油汽车加油整个流程为58min相比,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如果无法提供15min以内的快充服务,基本就失去了其社会基础设施的功能性。实际上“快充”并不快,而且降低电池使用寿命,充电站成本较高,盈利模式值得商确。集中充换电模式则通过直接更换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组达到为其补充电能的目的,可实现电能迅速补给,同时便于电池维护和延长寿命。目前在电池更换方面,普通车的电池组可以在5min内完成更换,电动公交车也仅仅需要8min,更换时间基本与传统汽车的加油时间持平,更易于电动公交车的运营。对用户来说根本上解决了充电时间过长的难题,因此也可以适用于长途旅行者。另外,电池由专业电池租赁公司购33、买,消费者只需要交纳租赁价费,降低了运行成本。图25集中充换电模式2.2 丹棱县发展现状2.2.1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现状丹棱县积极落实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充电基础设施用电用地等方面落实保障措施。据2020年度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截至2020年末,丹棱县在籍车辆保有量1.78万辆;据相关部门统计上报资料,截至2020年末,全县新能源汽车保有量103辆,占全县汽车保有量的0.58%。从车辆类型来看,全县有公交车35辆,其中新能源汽车15辆,电动化率42.86%;客运班车71辆,无新能源汽车,电动化率0%;出租车4034、辆,无新能源汽车,电动化率0%;物流环卫等专用车457辆,其中新能源汽车17辆,电动化率3.72%;公务车103辆,其中新能源汽车1辆,电动化率0.97%;私人乘用车17094辆,其中新能源汽车70辆,电动化率0.41%。表2-3 丹棱县机动车保有量现状 单位:辆车辆类型汽车保有量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电动化率公交车351542.86%客运班车7100.00%出租车4000.00%物流环卫等专用车457173.72%公务车10310.97%私人乘用车17094700.41%合计178001030.58%2.2.2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截至2020年末,丹棱县已投资400余万元,建成充电站1座(35、含充电桩30个),其中直流电快充21个,交流电慢充9个;建成公共充电桩27个。表2-4 丹棱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表 单位:个车辆类型类型充电桩数量南门山车场充电站(直流电快充21个,交流电慢充9个)30齐乐公园地下车库交流电慢充10石油小区交流电慢充4林业局交流电慢充4环保局交流电慢充5农业农村局交流电慢充4合计57丹棱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图如下:图26南门山车场 图27齐乐公园地下停车场图28农业局小区 图29环保局 图210林业局小区 图211石油小区2.3 发展环境分析2.3.1 政策环境国家政策的扶持极大地促进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从2015年至今,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先后出台了36、三十多项关于充电基础设施的支持政策,让政策导向与市场需求共同发力。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政策方向,随后,相关部委纷纷出台政策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3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首次明确“新基建”的范围,主要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三方面。充电桩作为融合基础设施的37、一部分,不仅能补齐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短板,更是实现充电网、车联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的优良入口。2020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三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至2022年末,进一步刺激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国内新能源车市场的健康发展。目前,充电基础设施补贴奖励、电价电费、土地、建设、互联互通等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将有力地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表2-5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主要政策概览政策类型相关文件主要内容补贴奖励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根据各省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监控系统建设等进38、行奖补。电价政策关于新能源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土地政策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全国各地需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新建小区停车位100%配建充电设施: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39、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新能源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居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推进全国各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等区域的充电设施建设。关于统筹加快推进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快单位内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互联互通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接口新国标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充电接口2015版新国标,实现新旧标准平稳过渡,提高设施通用性和开放性,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2.3.2 经济环境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既是中国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也是拉动消费、加大投资、提振经济的战略举措。而40、充电桩短缺严重制约了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以2020年为例,当年国内生产总值91万亿元、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万亿元、汽车类商品零售额4.2万亿元。仅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占GDP4.6%、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0%。中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呈稳步上升趋势,从2015年的1.3%上涨至2020年的4.7%,复合增长率高达37.9%。汽车消费对拉动内需、发展经济有着强劲的基础性作用。新能源汽车是汽车发展的必由之路。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对当前疫情下汽车行业和经济恢复强劲发展有着不可缺的战略作用。充电桩产业的加速崛起将为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创造很好的外部环境。2.3.3 技术环境现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业41、的充电技术主要分为三大类:交流充电、直流充电和换电技术。未来,国内充电方向将向大功率充电和无线充电拓展。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充电主要方式为交流充电和直流充电,在公共充电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58%和42%。交流充电桩功率一般较小,充电速度一般较慢,主要安装在住宅小区停车场等地。直流充电桩功率较大,充电速度较快,主要安装在高速公路的充电站、商场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等地。未来的充电网络也将是多种技术混合布局,满足不同车型和场景的充电需求,私人桩以交流慢充为主,公共桩以直流快充为主、慢充为辅。换电技术受制于各厂家电池规格不统一和换电商前期投入非常高等因素限制,即难以在不同车型中应用,又难以实现大规模应42、用。换电技术显著减少补充电能时间,可以在五分钟内完成,与加油时间类似。由于显著降低电池成本存在严重瓶颈,虽然换电技术开展早但大规模推广仍有很长的路要走。2.3.4 社会环境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长,汽车排气污染已成为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源头,大城市PM2.5污染的52%排放源是机动车尾气,机动车排放的废气中含有害物质达100多种,严重危害生态环境和市民的身心健康。新能源汽车具备全生命周期节能减排的优势,能显著改善城区空气质量。纯电动车主要污染排放远低于燃油车,二氧化碳排放比汽油乘用车减少高达30%。为进一步解决环境污染日益严重问题,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应坚定地走新能源汽车发展道路。根据对新能源汽车43、车主的满意度调查,用户普遍认为充电难(56%)和远行难(51%)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因素。为解决这问题,要迅速有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4 问题与挑战丹棱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诸多问题。1.新能源汽车价格偏高,抑制了消费者的购买需求目前,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数量较少,生产规模较小,造成新能源汽车价格偏高,尤其是新冠疫情导致产业链成本上涨,新能源汽车价格随之上调。在不考虑上级财政补贴的情况下,对用户缺乏足够吸引力。2.新能源公务车、专用车难以有效推行四川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在车改完成之前,所有财政供给单位不能购买公务车。另外,由于新能源专用车的产品较44、少,相关部门难以选取合适的车型。因此,在公务车、专用车范畴中应用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工作难度很大。3.私人乘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难度较大私人乘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需要在消费者居住地配套建设相应的充电设施,充电便利与否直接影响着车辆的使用。而自用充电桩的建设安装受小区物业或业主委员会阻力较大,沟通及协调存在较大难度,加大了私人乘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难度。4.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不协调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注重车而不注重充电基础设施的问题,有车无桩、有桩无车现象并存。一方面,部分地区新能源汽车增长较快,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足;另一方面,由于用户对新能源汽车接受度不高以及地方保护等原45、因,使得新能源汽车增长总体低于预期,加上部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不合理,以及设施通用性较差等问题,造成充电基础设施利用率较低。5.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度较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规划、用地、电力等多项前提条件,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多个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在社会停车场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面对众多分散的利益主体,协调难度大。在私人乘用车领域,大量停车位不固定的用户不具备安装条件;对于具备安装条件的用户,存在业主委员会不支持和物业服务企业不配合的现象。此外,由于充电基础设施还涉及公共电网、用户侧电力设施、道路管线等改造,也增加了建设难度。6.配套支持政策仍需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重视程度不够,缺少配套支持46、政策,在城市建设及相关规划中对充电基础设施考虑不足,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长期用地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充电基础设施财税支持政策与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不匹配,对社会资本吸引力不足,对居民区、社会停车场等安装困难的场所协调推动不够。7.充电服务的成熟商业模式尚未形成在公交、出租等领域,通过实行燃油对价、峰谷电价、充电服务费等措施,商业模式探索取得一定进展,但仍不具备大范围推广应用的条件。在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共充电服务领域,商业模式探索处于起步阶段,由于新能源汽车数量少、设施利用率低、价格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充电服务企业普遍亏损。第三章 需求预测丹棱县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需求预测工作,从国家政策和47、省市文件的要求以及充电服务设施自身特性入手,进一步借鉴其他省市规划案例,分析丹棱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基本原则以及充电设施需求预测情况。 3.1 丹棱汽车发展规模预测根据丹棱县机动车统计数据,丹棱县汽车产业已进入快速增长期,截止到2020年末汽车(不含摩托车和轻骑)保有量为1.78万辆,千人汽车保有量为109辆/千人。依据机动车增长态势、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交通机动化水平的相互关系,参考其他区县规划方案和经验,得出丹棱县新能源汽车发展规模、时序以及区域分布情况。常用的汽车发展预测方法有千人汽车保有量测算法、弹性系数法等方法。根据丹棱实际,本规划采用弹性系数法进行测算。 弹性系48、数法是在一个因素变化的基础上,对另一个因素的发展变化做出间接预测的方法。即利用现有的 GDP 数据测算汽车保有量增长率:汽车保有量增长率=GDP增长率弹性系数据2020年丹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丹棱县地区生产总值(GDP)实现72.57亿元,全县户籍总人口为16.24万人,人均GDP为44685.96万元。丹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45%;“十四五”期间,全县经济发展速度保持高于全市的经济增速,年均增长10%左右;20262035年仍按照该GDP增速进行测算。弹性系数按照全国水平0.85进行测算。 由此预测49、出丹棱县汽车逐年保有量,如表31所示。 表3-1 弹性系数法预测规划期内汽车保有量年份2020202520302035GDP年均增长率(%)7.4510弹性系数0.850.85汽车保有量增长率(%)6.338.5汽车保有量(万辆)17800284584279164343根据以上预测,到2025年,丹棱县汽车保有量约为28458辆;到2035年,丹棱县汽车保有量约为64343辆。3.2 新能源汽车分类发展规模预测3.2.1 各类新能源汽车发展规模测算方法根据丹棱县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等各类车型在2021年至2035年车辆千人拥有量预测全县各类汽车保有量;结合各类新能源汽车更新替代比例的规划目标50、以及新能源汽车增长实际情况,最终得出丹棱县各类型新能源汽车的增量以及保有量预计。其中,根据2013年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公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各类汽车报废年限规定为公交车12年、出租车8年,其余车辆未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对其余类型车辆实际了解,暂按照环卫及物流车12年、公务及私人乘用车10年来统一考虑。即各年度非新能源汽车更新替代量=上年度非新能源汽车总量/报废年限。 3.2.2 各类新能源汽车更新替代比例的规划目标“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对各类新能源汽车推广作出了如下要求:1.扩大公共领域推广应用。(1)推动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电动替代,从51、2022年起,全省(除特殊地区外)新增和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2)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电动替代,从2022年起,除实物保障岗位工作用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特殊用途车辆(不含固定线路执法执勤、通勤车辆)和特殊地区外,新增和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3)推进中短途客运、物流车辆电动替代,持续推进农村客运“金通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线路采用新能源汽车。建立健全绿色物流配送体系。(4)推动自动挡驾考车电动替代,从2022年起,新增和更新自动挡驾考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办理原则上不低于80%。推动A级旅游景区在新增和更新景区用车时尽量使52、用新能源汽车。2.开展专用领域试点示范。(1)支持新能源车在环卫领域应用,到2025年新增和更新的环卫专用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2)鼓励起重机、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新能源产品的研制和推广,鼓励在建领域应用新能源渣土车和搅拌车。(3)推动城际干线货运车辆电动替代示范工程,开通一批新能源货车示范线路。支持成都都市圈新能源汽车协同推广,支撑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四市在公交、环卫、出租、物流(含城际)、驾考驾培、建筑垃圾和混凝土运输等领域协同开展电动化项目。3.鼓励私人自用领域推广应用。(1)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各地研究制定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53、“汽车下乡”“以旧换新”等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2)开展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便民服务,为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设置绿色通道,开通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电话咨询、预约服务等便民措施。按照上述要求,结合丹棱县各类汽车保有量及车况,各类型新能源汽车近远期更新替代目标比例参考值如下表所示:表3-2 各类型新能源汽车更新替代目标比例参考值一览表年份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新能源市政车新能源公务车新能源私家车2025年50%0%30%30%5%2035年100%100%100%100%10%3.2.3 丹棱县各类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预测依据上述研究分析,推测丹棱县全县规划期内各类型新能源汽车规划保有量。随着社会经济发展,54、新能源汽车示范效应的显现,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会进一步增长,参考近年来各地区情况,规划新能源汽车数量比例约占汽车保有量的1.53。1.新能源公交车:丹棱县现共有6条公交线路,35辆公交车;全县有二级客运站1个(丹棱客运中心站),四级以下车站5个(杨场站、张场站、仁美站、顺龙站、石桥站)。开通各类客运班线16条,其中:市际班线4条、县际班线3条、县内班线9条,共有班线客车71辆。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计划以及丹棱县城市总体规划,丹棱县将进一步整合客运市场资源、配合公交站点和布线增加公交车投放数量、发展城区学校的校车业务等。按照未来公共交通需求预测分析,预计到2025年全县公交车总保有量达到60辆左右,55、基本达到饱和;后期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和城乡公交一体化的推进,保持一定速度的增长,到2035年全县公交车保有量达到80辆左右。根据丹棱县实际发展需求,依据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发展原则,新增、更替车辆均为新能源公交车,至2025 年,预测全县新能源公交车数量占比为50%,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约为40辆;至2035年,预测全县新能源公交车数量占比为100%,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约为80辆。表3-3 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预测一览表年份2020年2025年2035年公交车万人拥有量(辆/万人) 6.510.0312.31公交车总保有量(辆)356080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辆)1540802.新能源出租车:丹棱县现有56、出租车40辆,均为天然气改造出租车辆,均位于城区,暂无新能源出租车。考虑到私人乘用汽车和网约车的增长,结合丹棱县出租车发展实际,并参考其他同类城市水平,预计“十四五”期间仅有少量增长,到2025年出租车保有辆保持现有水平,即40辆;到2035年,达到50辆左右。按照新能源出租车更新替代目标比例以及新增出租车新能源车比例计算,“十四五”期间,预计无新增或更换出租车,至2025年,预测全县电动出租车保有量仍为0辆;至2035年,预测全县电动出租车保有量约为50辆。表3-4 新能源出租车保有量预测一览表年份2020年2025年2035年出租车万人拥有量(辆/万人) 2.42.85.9出租车总保有量(57、辆)404050新能源出租车保有量(辆)00503.新能源市政车(含环卫、物流及警用等):根据相关部门统计,丹棱县现有环卫、等专用车457辆,其中新能源汽车17辆。根据相关部门预测,至2025 年丹棱县市政车总量约为530辆,至2035年市政车总量约为600辆。按照新能源市政车更新替代目标比例以及新增市政车电动车比例计算,至2025年,预测全县新能源市政车保有量约为90辆;至2035年,预测全县新能源市政车保有量约为600辆。 表3-5 新能源市政专用车保有量预测一览表年份2020年2025年2035年市政车总保有量(辆) 457530600新能源市政车保有量(辆)17906004.新能源公务58、车:根据相关部门提供资料,丹棱县现状公务车103辆,其中新能源汽车1辆。根据公务汽车管理的相关政策,预计未来公务用车总量小幅增长,到2025年公务车保有辆仍为103辆;到2035年,公务车保有辆约为120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鼓励引导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更新公务车时积极采购新能源汽车。按照新能源公务车更新替代目标比例以及新增新能源车比例计算:至2025年,预测全县新能源公务车保有量约为8辆;至2035年,预测全县新能源公务车保有量约为120辆。表3-6 新能源公务保有量预测一览表年份2020年2025年2035年公务车总保有量(辆) 103103120新能源公务车保有量(辆)181205.新能59、源私家车:目前,丹棱县私人乘用车保有量为17094辆,其中新能源汽车70辆。参考全国百户家庭私家车拥有量,预测至2025年丹棱县私人乘用车总量达到29870辆左右;到2035年,私人乘用车总量达到43130辆左右。按照新能源私人乘用车更新替代目标比例以及新增新能源车比例计算:至2025年,预测全县新能源私人乘用车保有量约为1269辆;至2035年,预测全县新能源私人乘用车保有量约为6313辆。表3-7 新能源私人乘用车保有量预测一览表年份2020年2025年2035年私人乘用车总保有量(辆) 170942987043130新能源私人乘用车保有量(辆)70109363136.新能源汽车总量预测根60、据以上预测结果,到2025年,全县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为1231台;到2035年,全县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为7163台。规划目标年丹棱县各类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如下表所示:表3-8 丹棱县各类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预测一览表年份2020年2025年2035年新能源公交车 154080新能源出租车(辆) 0050新能源市政车(辆) 1790600新能源公务车(辆) 18120私人乘用车(含分时租赁车)(辆) 7010936313合计103123171633.3 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原则3.3.1 充电设施分类 根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组的技术和使用特性,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别。对于充电方案的选择,目前61、普遍存在常规充电、快速充电和电池组快速更换系统三种模式。 充电设施根据不同类型车辆工作需求和充电特征进行分类,主要分充电桩和充换电设施两大类,其中充电桩分为直流快充桩、交 流慢充桩,分别满足新能源汽车快速充电、慢速充电的不同需求,占地面积小。充换电设施分为仅可充电的充电站,充电、换电结合的充换电站,仅可换电的换电站,以及换点网点和电池配送中心等,占地面积较充电桩大,各充电设施名词解释如下: 1.直流快充桩一般配建在社会停车场、路边停车位及办公、酒店、超市等场所的停车位,满足各类插充式新能源汽车停车充电使用,充电时间较短,约20分钟2小时。直流快充桩可考虑采用交直流一体的结构,既可实现直流快速充62、电,也可以交流慢速充电。 2.交流慢充桩一般配建在居住小区停车位、社会停车场、路边停车位及办公、酒店、超市等场所的停车位,满足各类插充式新能源汽车停车充电使用,充电时间较长,约412小时。 3.充电站 采用整车充电模式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电能的场所,分为公交车专用充电站和小型乘用车公用充电站。小型乘用车公用充电站则需按照车流量大小合理配置站内充电桩数量,要求最少可满足4辆电动车同时快速充电(4台直流快充桩)。 4.充换电站充换电站可为新能源汽车同时提供充电与换电服务,与集中充电中心一致。按目前较为常见的3kW充电机来测算,约45小时可完成循环充电一次,日工作时间1820小时,日均循环充电不少于4次63、。 参考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Q/GDW4872010)的相关内容,本次规划确定每个换电工位配置不少于200箱电池的充架及相应机柜。考虑日循环充电4次、车载4箱电池情况下,每换工位可提供200辆/次/日的换电池服务。本规划暂按2换电工位充换电站考虑,可提供400 辆/次/日的换电池服务,远景预留扩建成4换电工位的可能;另外,站点内充电桩至少可满足4辆电动车同时快速充电。 5.电池配送中心 电池配送中心提供电池充电、维护、保养、新能源物流、调度等综合服务,不含换电业务,宜采用独立占地建设。电池配送中心采用最大输出功率3kW充电机对电池箱充电,约45小时可完成循环充电一次,日均循环充电4次。64、 6.换电网点 换电网点为新能源汽车提供更换电池服务,不具备充电功能,其电池主要通过电池配送中心配送,应急状态下可通过公共充换电站配送。换电网点主要为弥补充换电站服务半径过大而设置,可结合公用停车场、公建地面一层或其他市政设施建设。一般配备2个换电工位。3.3.2 各类型车辆充电模式选择 不同类型车辆的充换电方式选择与车辆运营方式、日均行驶里程、单位里程能耗水平、动力电池容量、充电时间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息息相关。据了解,目前我省公交新能源汽车均采用充电模式,出租新能源汽车充电及换电模式均有。结合目前国内其他地区的实际运行情况,本规划中对各类型车辆的特点总结并推荐充电方式如下:表3-9 各类型车辆65、特点及充电方式选择一览表车辆类型运行特点及停车场站情况推荐主要充电方式推荐次要充电方式其他新能源公交车运行时间多集中在6:0021:00,连续运行,拥有专用公交场站夜间慢充日间快充换电新能源出租车昼夜连续运行,拥有专用出租车服务站换电快充停车慢充新能源环卫、物流、警用等市政车运行时间简短,拥有专用停车场站或单位内部停车场夜间慢充日间慢充快充补电新能源公务车运行时间间断,一般停在小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慢充慢充快充补电新能源私人乘用车运行时间间断,夜间一般停在小区停车场夜间慢充日间慢充快充补电3.3.3 各类型车辆充电设施配置原则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66、川办发201719号)、四川省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0380号)、“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要求,对接丹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规划,并结合丹棱县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及城市建设和相关规划,建议按如下原则匹配充电设施:1.公交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结合各类型公交场站设置公交车专用充电桩,公交车充电桩与公交电动车比例不低于1:3。 2.出租车充换电设施配置原则 考虑技术及政策的不可控性,按照换电需求布置充换电站,同时考虑充电模式电动出租车的需要来布置公共充电桩。考虑换电需求时,按照150辆出租车配置一个两车位充换电站,充67、换电站可独立占地或采用附建方式建设;考虑充电需求时,电动出租车桩车比不低于1:3。 3.电动市政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结合专用停车场站或单位内部停车场配置专用充电桩。根据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车的运行特点,按车桩比1:1配置。考虑公共充电桩配置,按桩车比1:8设置。 4.公务车、私人乘用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结合企事业内部停车场和小区停车位配置专用充电桩,专用充电桩按车桩比1:1配置。考虑公共充电桩配置,按桩车比1:8设置,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5公里。每2000辆电动车配置一座不少于4个直流快充桩的充电站,充电站结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公共停车场、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等公共68、停车场所进行建设。 表3-10 各类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配置目标一览表分类专用充电桩桩车比公共充电桩 桩车比充换电站备注新能源公交车(辆)不低于1:3换电新能源出租车(辆)不低于1:3每150辆新能源出租车配置 1个两车位充换电站停车慢充新能源市政车(辆)1:11:8快充补电新能源公务及私人乘用车(辆) 1:11:8每2000辆新能源车配置一座不少于4个直流快充桩的充电站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5公里3.3.4 充电设施需求预测四川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川发改能源2022626号)明确提出,眉山属于“充电基础设施超前发展地区”,公(专)用充电设施与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69、1:12,居住社区充电设施与私人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10,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2.5公里。为满足新能源汽车推广需求,依据上述政策、发展规模评估及充电设施配置原则,丹棱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要求为:至2025年,丹棱县至少需要配置225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至2035年,丹棱县至少配置1229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详见下表。表3-11 丹棱县充电基础设施需求最低要求预测一览表类型2025年2035年专用新能源公交车专用充电桩48新能源出租车专用充电桩05新能源市政车专用充电桩850新能源公务车专用充电桩110自用新能源私人乘用车自用充电桩110630公用公用充电桩102526合70、计22512293.4 充电需求预测新能源公交车年均行驶里程约6万公里,平均耗电约120千瓦时/100公里;新能源出租车年均行驶里程约10万公里,平均耗电约18千瓦时/100公里;新能源公务与私人乘用车年均行驶里程约1.5万公里,平均耗电约20千瓦时/100公里;新能源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辆年均行驶里程约4万公里,平均耗电约20千瓦时/100公里。据此测算,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加,充电需求逐步攀升,预测: 到2025年,年充电量约1191万千瓦时;到2035年,年充电量约3716万千瓦时。表3-12 规划期限内年充电量预测表分类2025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2035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用电量(KWh71、/百公里)年均里程(万公里)年用电量(kWh/辆)2025年充电量(万Wh) 2035年充电量(万kWh) 新能源公交车(辆)4080120672000352.81440新能源出租车(辆)05018101800023.452.2新能源市政车(辆) 906002048000115.2220新能源公务车(辆) 8120201.530009.939新能源私人乘用车(辆)10936313201.530002491893.9合计1231716311913716第四章 总体要求4.1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部署,72、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紧扣丹棱打造“中国美丽乡村典范”、建设“大雅家园幸福丹棱”总体目标,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出发点,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提升充电保障能力为行动目标,推动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为新能源汽车发展提供坚实能源保障,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充电服务,为丹棱全面建设成都都市圈美丽经济示范区、大雅幸福新家园提供有力支撑。4.2 基本原则(1)整体谋划、系统推进、适度超前加强丹棱县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力度,将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从发展全局的高度进行整体统筹。建立各有关部门与相关企业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群策群力、合作共赢的系73、统推进机制,按照“桩站先行”的原则,适度超前建设,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科学发展。(2)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经济合理根据新能源汽车发展阶段的不同和新能源汽车实际推动现状特点,紧密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遵循“市场主导、快慢互济”的技术导向,科学把握发展节奏,分类有序实施,加大交通、市政、电力等公共资源整合力度,合理布局充电基础设施,降低建设成本,节约土地资源。(3)统一标准、规范建设、通用开放坚持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完善充电标准体系,为“车行天下”行提供有力保障。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理顺管理流程,健全管理机制。实现充电服务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提高充电服务的通用性和开放性74、。(4)创新思路、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的引导作用基础上,全面调动整车生产企业、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企业、新能源汽车使用者、融资租赁企业等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建立以产业链企业之间风险共担、合作经营为主,以政府扶持、财政补贴为辅的推广模式。(5)加强领导、协同推动、加快发展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建立各部门紧密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和项目协调,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各方积极性,形成合力,加快发展。4.3 建设目标4.3.1 总体目标以国家、省、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为导向,以优化城市能源结构、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导向,充分结合新能源75、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前沿技术,大幅提升全县的充电服务水平,逐步形成以住宅小区、办公场所自(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停车位、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充电基础设施为辅助的充电服务网络,在城际间及对外通道上形成以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加油(气)站为主要轴线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服务走廊。4.3.2 具体目标规划至2025年,丹棱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达到550个以上,其中公用充电桩达到200个以上、专用充电桩达到20个以上、自用充电桩达到330个以上;至2035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达到4224个以上,其中公用充电桩达到1050个以上、专用充电桩达到274个以上、自用充电桩达到2900个以上。建成适度超前76、车桩相随、布局合理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1)公共充电桩的桩车比不低于1:8。(2)丹棱城区公共充换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1.5公里。(3)建立公检法机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主要医院、重点中小学校、公共场所、体育场馆等区域,全面推行配建配套的充电设施基础建设,满足全体市民、单位、企业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4)建立公交车、物流用车、城市绿化、园林和市政设施等城市服务用车的专用充电设施配套建设,满足各类行业市场充电发展需求。(5)建立城区、重点乡(镇)、高速公路服务区、重点旅游景区公共充电设施配套服务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全县广泛使用。表4-1 丹棱77、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类型场景建设目标2025年2035年公用充电桩公共停车场90423医疗机构28338教育机构2072旅游景区46165加油(气)站1038城际快充站614小计2001050专用充电桩公交(客运)车554出租汽车010公务车和市政专用车5130物流1080小计20274自用充电桩私人用车3302900合计5504224第五章 规划方案5.1 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5.1.1 布局原则按照“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要求,结合丹棱实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既有停车场设置专属新能源充电停车位原则上不低于20%;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等公共停车场设置专属新能78、源充电停车位原则上不低于15%;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新能源充电停车位原则上不低于10%。5.1.2 建设目标规划至2025年,全县规划建设公用充电桩200个以上,至2035年达到1050个以上。5.1.3 规划布局1.公共停车场公用充电桩规划布局结合现状及规划公共停车场配建公共充电桩考虑的因素有:(1)考虑到停车场主要为车辆停放服务,单个停车场内充电桩的布置比例不宜过高,以免影响现状停车场的使用功能;(2)充电桩过于集中,也会导致布局的覆盖率太低,降低服务半径。按照“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要求,结合丹棱实际,本规划对于丹棱城区停车位数量30个以上的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于总停车79、位15的比例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到2035年,丹棱县城区各类停车场需建设充电桩约为423个。表5-1 公共停车场公用充电桩规划表(2035年) 序号停车场位置停车位数量(个)充电桩数量(个)分类备注1端淑公园地下停车场8413 地下规划2熊河碥安置房地下停车场12519 地下规划3丹名路白塔安置房地下停车场21032 地下规划4外西街(齐乐公园地下停车场)12218 地下规划5白塔路安置房地下停车场487 地下规划6大雅地下停车场29845 地下规划7东升路种子公司停车场10015 地下规划8东升路粮贸大厦停车场305 地下规划9南门山农贸市场停车场14422 地面规划80、10山谷路233 地面规划11中医院临时停车场508 地面规划12育才路临时停车场11017 地面规划13大雅钟楼露天停车场17126 地面规划14育才路12118 地面规划15滨河南路上段12619 地面规划16环城西路305 地面规划17杨柳街467 地面规划18新南东路305 地面规划19江陵路315 地面规划20人社路325 地面规划21新南西路345 地面规划22三彭路416 地面规划23山谷路406 地面规划24新村路467 地面规划25白塔路487 地面规划26关帝路579 地面规划27齐民路619 地面规划28杨家山路7411 地面规划29文庙广场道路7712 地面规划30黑石81、河路8312 地面规划31机械西路8413 地面规划32齐乐大道24136 地面规划33经开区800120 地面规划合计2817423 2.医疗机构公用充电桩规划布局按照“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要求,结合丹棱县现状医院停车场,按照医院停车位数量的15%进行配置。到2035年,丹棱县医疗机构规划建设充电桩338个,布局情况如下。 表5-2 医疗机构公用充电桩规划表(2035年)序号医院名称停车位数量(个)充电桩数量(个)备注现有规划合计1丹棱县人民医院113800913137 规划2丹棱恒康精神病医院1015254 规划3丹棱松青骨伤医院205254 规划4丹棱南苑中医医院0582、2528 规划5丹棱县杨场镇中心卫生院120122 规划6丹棱百姓医院7071 规划7丹棱县仁美镇双桥卫生院166223 规划8丹棱县张场镇中心卫生院0881 规划9丹棱县妇幼保健院54106410 规划合计23289611283383.教育机构公用充电桩规划布局按照“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要求,结合丹棱县现状学校停车场,按照学校停车位数量的20%进行配置。到2035年,丹棱县学校规划建设充电桩72个,布局情况如下。表5-3 教育机构公用充电桩规划表(2035年)序号单位名称停车位数量充电桩数量(个)备注1丹棱县第二中学校316 规划2丹棱县仁美镇初级中学184 规划3丹棱县83、仁美镇双桥初级中学00 规划4丹棱县文汇中学265 规划5四川省丹棱中学校9319 规划6丹棱县端淑小学7014 规划7丹棱县齐乐镇小学校102 规划8丹棱县城区小学校00 规划9丹棱县仁美镇小学校143 规划10丹棱县张场镇小学校00 规划11丹棱县仁美镇双桥小学校00 规划12丹棱县杨场镇小学校153 规划13丹棱县杨场镇何场小学校92 规划14丹棱县齐乐镇唐河小学校00 规划15丹棱县齐乐镇中隆小学校82 规划16丹棱县顺龙乡小学校00 规划17丹棱县张场镇仁兴小学校00 规划18丹棱县齐乐镇小学校教学点00 规划19丹棱县张场镇小学校教学点00 规划20丹棱县幼儿园00 规划21丹棱县84、齐乐幼儿园00 规划22丹棱县端淑幼儿园00 规划23丹棱县幼儿园仁美分园00 规划24丹棱县幼儿园双桥分园00 规划25四川省丹棱职业高级中学校306 规划26丹棱县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102 规划27丹棱县教育和体育局286 规划合计36272 4.旅游景区公用充电桩规划布局按照“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要求,结合丹棱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需要,结合老峨山景区、大雅文化旅游景区、幸福古村等旅游景区(景点)发展所需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到2035年,丹棱县旅游景区(点)规划建设充电桩165个,布局情况如下。表5-4 旅游景区公用充电桩规划表(2035年)序号景区名称充电桩85、数量(个)备注1老峨山景区20规划2大雅文化旅游景区20规划3幸福古村20规划4县旅游集散中心10规划5丹棱现代农业园区10规划6丹棱县狮子生态农业景区5规划7丹棱县峨山老窖景区5规划8龙鹄山旅游度假区10规划9幸福谷人文旅游度假区5规划10黄金峡旅游区5规划11岐山林场旅游度假区5规划12九龙山生态旅游度假区5规划13天府橙都景区10规划14桔香稻田景区10规划15石桥驿站5规划16龙鹄驿站5规划17仁美驿站5规划18杨场驿站10规划合计1655.加油(气)站公用充电桩规划布局按照“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四川省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丹棱县加油(86、气)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在保障安全距离的前提下适时在以下加油站建设充电设施,到2035年,丹棱县加油(气)站规划建设充电桩38个,布局情况如下。表5-5 加油(气)站建设的充电桩规划表(2035年)序号加油(气)站名称地址充电桩数量(个)备注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眉山销售分公司丹棱永安加油站杨场镇杨坝6组2规划2丹棱县顺达加油站仁美镇刘坡村1组2规划3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眉山丹棱枫落加油站齐乐镇枫落路121号2规划4丹棱县华容加油站仁美镇龙埂村一组2规划5丹棱县顺龙山峰加油站顺龙乡幸福村6组2规划6丹棱县正泰加油站丹棱县青龙村4组2规划7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眉山丹87、棱仁美加油站仁美镇中心村5组2规划8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眉山丹棱石桥加油站齐乐镇界牌村2组2规划9丹棱县何场丽芳加油站杨场镇石马村6组2规划10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眉山丹棱南苑加油站齐乐镇南苑小区2规划11丹棱县良友加油站齐乐镇南门山2规划12丹棱县丹雅加油有限公司丹洪加油站仁美镇光明村1组2规划13丹棱县仁兴乡大田坎加油站张场镇大田8组2规划14丹棱县兰棱加油站齐乐镇白塔村一组2规划1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眉山销售分公司丹棱开发区加油站齐乐镇枫落村5组2规划16丹棱县张场镇仕建加油站张场镇长流村2规划17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眉山石油分公司丹棱国诚加油站仁美镇中心88、村八组2规划18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丹棱天禾加油站杨场镇杨坝村3组21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眉山销售分公司丹棱大丹加油站齐乐镇人民路延伸段2合计386.城际快充站规划布局按照“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要求,围绕丹棱“北上成都、东进东坡、西延雅安、南联乐山”的总体思路和“一空两轨两高三快”的综合交通骨架,布局城际快速充电基础设施。高速公路快充站:至2025年,丹棱县域高速公路服务区公用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100%,成峨高速结合杨场特色服务区配套建设一座不少于4个(双向8个)直流快充桩的城际快充站。国省道干线快充站:国省道干线沿线充电站布置间距按电动车一次89、充电所能行驶里程的30%40%的标准设置,间距控制在6080公里。县乡公路沿线在主要交通汇集点设置充电站,每处配置4个直流快充桩。2035年基本形成覆盖县域的城际快充网络。表5-6 城际快充站公用充电桩规划表(2035年)序号道路名称充电桩数量(个)备注1S401线丹蒲快速路丹棱段6规划2成峨高速8规划合计145.2 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5.2.1 布局原则专用充(换)电设施服务对象相对固定,充电时间较长,具有充电需求分布可预测性强的特征,属于刚性的充(换)电设施。按照“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要求,根据各类新能源汽车的运行特征,按照专车专用、桩随车走、便捷使用等原则对公交车、90、市政车、物流车和客运车设置专用充(换)电设施。 5.2.2 建设目标规划至2025年,全县规划建设专用充电桩约20个,至2035年达到274个以上。5.2.3 规划布局1.公交(客运)车专用充电桩规划布局公交专用充(换)电设施是服务城市公交车充电的设施,服务对象具有定点定时定线的运行特征,主要结合城市规划所确定的公交场站(公交首末站、公交枢纽站等)、公交保养场等用地空间,采用充(换)电站方式布局建设。在建设条件受限,且对道路交通运行不产生显著的路内公交场站,可设置公交专用充(换)电设施。目前,丹棱县已在南门山车场建成充电站1座(直流电快充21个,交流电慢充9个),基本能够满足当前充电需要。至291、035年,丹棱县推广电动公交车(含电动客运班车)共200辆,按照公交车充电桩与公交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3的要求,预计需配备的公交充电桩约54个。在具体建设时可根据实际需求及场地条件,对充电桩数量、功率及站点数进行调整。客运充电桩以直流快充桩为主。表5-7 公交车专用充电设施规划布点一览表(2035年)序号名称充电桩数量(个)备注1南门山车场30现状2丹棱客运中心站20规划3杨场站4规划合计542.出租汽车专用充电桩规划布局目前,丹棱县出租汽车数量较少,且没有新能源出租汽车,预测至2035年,全县新能源出租车保有量约为29辆。按照电动出租车桩车比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配置,到2035年,全县92、需建设出租汽车专用充电桩约10个。对于少量的电动出租汽车充电需求,暂不考虑建设充电站,建议通过建设专用充电桩或公共充电设施予以解决,具体位置根据实际需要选定。3.公务车专用充电桩规划布局目前,丹棱县电动公务车数量较少,预测至2035年,全县电动公务车保有量约为130辆。按照电动公务车桩车比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置,到2035年,全县需建设出租汽车专用充电桩约130个。具体位置根据实际需要选定。4.物流专用充电桩规划布局物流专用充(换)电设施主要服务于城市末端配送和短途城际配送环节中使用的新能源汽车,服务对象具有区域层级、定点定线的运行特点,主要结合城市规划所确定的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配送站用93、地空间,采用充(换)电站与充电桩并行的方式布局建设。 结合丹棱县园区建设和现代物流业发展需要,按照车桩比1:1的比例进行配置。规划至2035年,在丹棱经济开发区、丹橙供应链公共配送中心、顺龙乡脆红李(顺龙山货)交易市场等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共计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约80个。表5-8 物流专用充电桩规划布局(2035年)序号名称充电桩数量(个)备注1丹棱经济开发区30规划2丹橙供应链公共配送中心20规划3顺龙乡脆红李(顺龙山货)交易市场10规划4安溪河流域现代农业园10规划5丹橙现代农业园区10规划合计805.其他市政专用充电桩规划布局市政专用充(换)电设施主要服务于城市环卫、城管、园林、水务等94、新能源汽车,服务对象具有定区定线的运行特点,主要结合城市规划所确定的市政车辆停放场所空间,采用充(换)电站方式布局建设。根据环卫、公安巡逻及其他公务勤务等专用车充电需求,结合乡镇(街道)公共停车场、交通场站、派出所等停车场进行布设,每个乡镇依据实际情况配置10个左右的专用车充电桩。到2035年,全县规划建设其他车辆专用充电桩约50个。表5-9 其他市政专用充电桩规划布局(2035年)序号乡镇建设地点充电桩数量(个)备注1齐乐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公共停车场、交通场站、派出所10规划2张场镇10规划3仁美镇10规划4杨场镇10规划5顺龙乡10规划合计505.3 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5.3.1 布局原95、则加快推进自用充电设施发展,推动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固定车位按需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和配电变电设施增容空间。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将充电桩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对有条件的小区进行配建,其他小区可采取片区式、相对集中、就近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桩“统建统管”,提高充电桩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根据丹棱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项目建设情况,分区域、分已建和新建地块分别设置不同的配建指标;并针对不同功能用地设置不同的配建指标。详见下表。表5-1096、 自用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标准住宅小区商业商务楼宇政府办公医院、学校、文体等大型公共建筑工业、物流社会停车场新建已建新建已建新建已建新建已建新建已建新建已建100%预留且10%配建10%预留按需推进建设20%预留且10%配建10%预留或配建10%配建10%配建10%配建5%预留或配建10%配建5%预留或配建10%预留或配建5%预留或配建注: 预留为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指在项目建设时需预埋管线,并为充电桩安装预留足够的空间。包含充电桩安装空间、电线和通信线路管沟、必要的控制与监控设备安装空间等。 配建为完成充电桩安装,可立即投入使用。5.3.2 建设目标根据丹棱县私人乘用车数量预测,预计到2025年97、,全县规划建设自用充电桩约330个;到2035年,全县规划建设自用充电桩约2900个。5.3.3 规划布局自用充电桩根据丹棱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项目建设进行布局和配套。本规划不作具体的布局要求。表5-11 丹棱县“十四五”期间拟改建城镇老旧小区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齐乐镇城西社区七李路64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杨柳街42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东升路177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东环路51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七李路18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新北路70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可朋巷3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杨柳街116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牌坊路123号房改房小区齐98、乐镇东升社区牌坊路174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东升路163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杨柳街33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齐乐大道334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关帝路8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商业街42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商业街54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东升路33号附22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商业街41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商业街59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商业街48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外北路8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正街302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齐乐大道151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正街305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正街99、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关帝路12房改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兴旺街1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东环路38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牌坊路2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东环路56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牌坊路101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三彭路47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牌坊路99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县街1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唢呐广场房改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新南路17号附22号保障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正街106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新村路46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大南街36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北街76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大南街68号普100、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大南街50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小南街77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南社区滨河南路104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东升路110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齐乐大道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正街33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南社区新南东路8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新村路43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北街4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新南路71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城北市场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县街14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北街23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正街249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兴旺街15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北环路101、309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牌坊路65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七李路17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小南街96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土主街2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公园巷3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大南街63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白塔社区端淑大道66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大南街20号保障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新南路64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七李路16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育才路14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七李路57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关帝路19号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新南路76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新村路42号普通商102、品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齐乐大道268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关帝路39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七李路83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土主街3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杨柳街71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小南街42号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外北街1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齐乐大道59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东升路44号房改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兴旺街17号保障房小区齐乐镇城西社区北环路58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城南社区齐乐大道普通商品房小区齐乐镇东升社区枫林路保障房小区第六章 主要任务6.1 推动充电设施体系建设专用为主,公用为辅,兼顾换电策略。以专用充电设施为主导,加快推进住宅小103、区、办公场所充电设施建设,有效缓解用户的充电焦虑;同时在公共停车场、商业、公建配套停车场等推进全市公用充电设施布局建设,满足新能源用户的临时补电需求;根据换电式充电出租车的推广安排,落实充换电站选址与建设。6.1.1 着力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公交车充电设施应根据线路运营需求,结合公交场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不设独立占地充电站;对于出租、物流、租赁、公安巡逻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充分挖掘有关单位内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潜力,同步推进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充电设施可考104、虑对外开放。6.1.2 加快推动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结合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对于无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企业通过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的分时共享机制,开展机械式和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建设与改造等方式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引导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相关企业参与居民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鼓励企业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和直接办理报装接电手续,允许企业在不违反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向用户按不高于政府指导价收费,建立合理反映各方“责、权、利”的市场化推进机制和扶持政策,切实解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105、面临的“最后一公里”难题。6.1.3 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单位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以及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需求,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可将有关单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情况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奖励范围。6.1.4 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在办公场所建设快慢结合的专用充电设施,在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加水区)、加油站以及具备停车条件的道路旁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用充电设施。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应按照从城市中心到边缘、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逐步推进的原则106、,逐步增大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分布密度。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6.2 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新建与改造项目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在用地保障、廊道通行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做到“设施建设、电网先行”。根据各类建筑配建充电基础设施需求,合理提高各类建筑用电设计标准,加强相关标准与规范的制修订工作。 电网企业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新建与改造,保障充电基础设施无障碍接入,确保电力供应的“畅通无阻”,满足充换电设施运营需求。6.3 逐步统一设计建设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充电设施技术标准和规范,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充电设施,加快改造升级,保证充电设施107、的通用性,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设计和建设标准,统一充电接口、充电基建配套、消防安全、数据采集等技术标准,为新能源车辆的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实现不同厂商充电设备与不同品牌新能源汽车之间的兼容互通。完善充电基础设施计量、计费、结算等运营标准与管理规范。加快建立充电基础设施标识体系,在设施建设的同时落实周边醒目设施标志标牌建设,确保用户的可识别性,避免充电车位被当作普通车位使用,并在显著位络提示充电设施使用方法,有效提高充电设施的使用率。6.4 探索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探索可实施、可推广的充电设施运营商业化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网络及基础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形成108、私人用户住宅小区与办公场所配套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机制。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鼓励探索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引导商场、超市、电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鼓励充电服务企业通过与整车企业合作、众筹等方式,创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商业合作模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提供智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广告等增值服务,提升充电服务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6.5 加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社会化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技术手段盘活停车存量,利用大数据信息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109、验,促进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建立全市或更大范围的统一充电设施联网平台,统一信息交换协议,有效整合不同企业和不同城市的充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鼓励围绕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增值业务,提升用户体验与运营效率。 发展有序充电技术,引导有序用电,减小峰谷差,提高设施效用效率。将充电服务信息接入本市停车信息平台,方便用户快速找到充电桩泊位。研究充电车位专位专用,开发普遍适用性的支付手段,如手机支付、银联支付、交通卡支付等方式,保证支付体系的兼容性。6.6 推动成眉协同建设发展立足成眉同城化发展需求,110、融入眉山、成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全面实现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政策、标准、建设及产业协同发展。依托成眉一体化信息平台,整合各类充电设施,加快推进成眉沿线一体化公用充电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为新能源汽车车主提供即时服务,提高充电基础设施使用效率。第七章 “十四五”建设计划及建设运营管理7.1 “十四五”建设计划根据丹棱县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和充电基础设施需求,“十四五”(20212025年)期间,丹棱全县共建设各类充电桩550个,其中:公用充电桩200个、专用充电桩20个、自用充电桩330个。分年度建设目标如下。表7-1 20212025年丹棱县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年度目标年度类型2021年保有量2111、022年保有量2023年保有量2024年保有量2025年保有量公用充电桩(个)公共停车场3141507090医疗机构510202028教育机构510202020旅游景区2030304646加油(气)站066610城际快充站04466小 计61111130158200专用充电桩(个)公交(客运)车25555出租汽车00000公务及市政专用车11355物流专用车222510小 计58101520自用充电桩(个)私人乘用车15100130202330合计812192703755507.2 “十四五”投资估算7.2.1 充电设施类型及配置参考相关文件,并结合丹棱县充电站及分散式充电桩发展实际,确定丹棱112、县各类型充电设施配电容量、投资单价等选取标准如下:表7-2 丹棱县各类型充电设施配电容量与投资单价表名称配电容量单价(万元)城市快充站2120 kW +460kW200/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直流快充)80 kVA3.0/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交流慢充)7.8 kVA0.6/个私人专用充电桩(交流慢充)7.8 kVA0.6/个7.2.2 投资估算根据丹棱县充电设施建设计划,预计“十四五”(20212025年)期间全县充电基础设施总投资约1525万元。具体如下:表7-3 丹棱县充电设施资金需求测算表 单位:万元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合计投资估算112440294345113、9201525注:以上投资估算仅包括充电桩费用,不包括用地及电网改造、配套设施费用。7.2.3 资金来源建议采用以下方式多渠道筹建资金:1.公共充电桩。一是由政府投资建设、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事业单位统一运营管理维护;二是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方式,引进实力雄厚的运营企业投资建设,统一运营管理维护全市公共充电设施。2.公务车、环卫车等专用充电桩。按照公务车采购相关要求,由政府统一安排建设单位专用充电桩,相关费用纳入购车预算。3.出租车、公交车充电站(桩)。由出租车运营企业和公交车运营企业投资建设。4.私家车充电桩。由用户自行投资建设。7.3 建设管理1.县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四川省企业114、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川办发201823号)要求,依据发布实施的专项规划,对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行备案。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对个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公平开放。3.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级别的机电安装、承装(修、试)五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各类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审批应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减少审批环节:(1)在既有停车场(位)建设专用充电基础设施,无需办理相关报建手续。(2)在新建停车场(位)配建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无需单独办理相关报115、建手续。(3)新建独立占地的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办理相关报建手续。5.充电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须符合以下要求:(1)充电基础设施产品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相关要求,提供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型式试验报告。(2)充电设施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符合充电设施专项规划、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有关要求。6.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运前,项目投资主体须按照新能源汽车分散充电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等标准开展竣工验收。重点验收产品质量、施工质量、电气安全116、计量系统、电能质量、消防安全、防雷接地设施安全等内容。(1)专用充电基础设施由投资主体会同所在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部门共同验收。(2)公用充电基础设施由投资主体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后进行单项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项目备案部门。(3)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为充电站(桩)的专用变压器(控制箱)。专用变压器(控制箱)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投资。供电企业负责产权分界点前接入上级电源的设施及计量装置,并对产权分界点后的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提供技术指导。(4)充电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所有权人应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留存备查。7.所有对外运营的充电基础设施建成后,必须接入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117、施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统一管理。7.4 运营管理1.科学确定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主体。对外营运的充电基础设施,应当由具备资质的运营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不对外运营的充电基础设施,原则由投资建设主体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鼓励委托给有资质的运营企业统一维护。2.参与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四川省内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含有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或充电服务。(2)具备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制度,保证设施运营安全。拥有5名及以上新能源汽车充电相关领域的专职技术人员(其中持有电工证的不少于2人),且专职运行维护团队专业人员数量在设施运行地区118、应满足桩群规模要求。(3)拥有企业级运营监测管理平台,能够对充电设施运行、运维、安全风险实施监测和预警,并与省级平台实现有效对接。3.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须遵守以下规则:(1)遵循国家及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接受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2)建立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在集中运营的充电站需配备相应的消防安全设备、值守人员或巡检人员及后台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故障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3)根据新的国家、行业或地区标准,按照用户需求,对充电基础设施及运营服务网络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升级119、改造及配套服务。(4)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电费、充电服务费标准等内容。鼓励采用移动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为用户创造方便、快捷的支付环境。(5)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服务投诉处理机制。4.科学规范使用充电基础设施。(1)充电基础设施原则上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2)场站设置明显引导标志、电动车专用标识、充电操作流程等。(3)充电基础设施用户应当按照充电基础设施的操作规定,安全、规范地使用充电基础设施。5.鼓励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对社会开放,开放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视作对外运营充电基础设施。6.积极发挥省级平台作用。平台为用户提供充电场所桩和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充电导航、车辆120、充电状态查询等服务,为政府部门资金发放、市场监管、电量统计等提供数据支撑,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指导和监管,不受市场主体干预。7.开展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在省级平台上进行公示,评价结果不达标者,取消其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资格。8.充电基础设施停止运营应由充电基础设施所有权人负责拆除充电基础设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电力企业申请办理销户手续。拆除过程中造成的纠纷通过法律程序解决。9.鼓励商场、写字楼等开发商合理布局停车位,开辟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区域,做好标识提示与人工引导,避免燃油(气)车乱停乱放挤占充电基础设施公共资源;出台限时免费停车服务的相关政策,充分调动新能源汽车用121、户在商业停车场充电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切实提高商业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利用效率;如非新能源汽车违规占用,执行非新能源汽车占用充电基础设施停车费用;鼓励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丰富经营模式,通过为用户提供娱乐、休息等多功能综合附加服务,探索新的盈利增长点;鼓励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提供充电服务。7.5 安全管理7.5.1 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是一项系统性的问题,涉及多个环节,需要在设计制造、建设施工、运行管理、维护等方面建立起多道安全防线。本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建立起至少三道防线:防线级别保护对象安全措施依据第一道防线人:防止触电充电设施设计、制造,运行中警告等标准、规范作业指导书管理规定第二122、道防线充电桩、新能源汽车:防损坏危险自动防护,危险提示告警标准、规范作业指导书管理规定第三道防线充电桩及其周边设施:防火防灾充电站选址、充电机安装标准、规范管理规定7.5.2 建立安全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要求与决策部署,建立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安全专项检查机制,定期排查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安全隐患,切实消除安全风险,推动建立安全管控体系,促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1.强化建设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充电基础设施在设计、建设过程中对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 50966-2014)、电123、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 33004-2013)等标准的执行情况。充电系统设备符合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NB/T 33001-2018)、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 33002-2018)、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8487-2015)、城市公共设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GB/T 37293-2019)、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13-2018)、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等标准情况。2.强化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检查。全面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运营管理,建立充电设施124、定期检查和运行维护工作制度,确保充电设备、配电设备、线缆及保护装置、充电监控系统及运行管理平台的工作状态正常和可靠运行。落实充电设备、配电等电气设备及监控系统故障信息检测手段,建立充电过程的告警监测、过充保护、故障处理等防控措施及应急联动机制。依照相关标准对有关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设备处于可用状态。加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满足充电设施运行要求。3.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充电运营安全保障体系和监督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经费,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25、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技术防控、运维操作、消防及防雷设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第八章 环境影响评价8.1 评价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T1302014)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126、纲(HJ/T2.12016)1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8.2 环境影响分析随着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全球汽车总保有量不断增加,汽车所带来的环境污染、能源短缺、资源枯竭等问题越来越突出,新能源汽车作为绿色出行、节能环保的新方向必将得到大力推广。为了配合新能源汽车的大力推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同步甚至超前进行。眉山市分散式充电桩通常是结合已有停车位进行安装,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而各类型集中式充电站在施工及运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扬尘、噪声、施工及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以及换电站的电池重金属污染等;另外由于场地平整、管沟开挖、人员及机械活动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土壤扰动和植被破127、坏。8.3 环境保护措施8.3.1 建设期1.施工总悬浮颗粒物:施工现场、临时堆场、运输车辆应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对开挖土石方及易起尘物料进行遮盖,防止大气污染。 2.施工噪声: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噪声排放,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噪声影响,禁止在夜间(晚22:00点至次日凌晨6:00点)施工。 3.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禁止施工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4.施工固体废弃物:对于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可首先用于建设地回填和平整场地,不能完全利用的应外运处置。严禁任意倾倒堆放,工程施工单位应向所在地的渣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128、处置计划,明确渣土的运输方式、线路和去向。 8.3.2 运营期运营期间污染源主要来自废弃电池;各类变电设备产业的噪音、电磁辐射等。在运营过程中,要注意对废弃电池的收集,并由专业单位进行清理。充变电设备要做好防噪音措施,降低噪音污染。在充电设施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确保电磁辐射满足环境安全要求。第九章 效益分析9.1 经济效益1.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节约成本丹棱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会更好地带动当地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单位电价远低于化石燃料的单位价格,新能源汽车主要靠电能来驱动汽车,减少了化石能源的使用,降低了能源的使用成本。2.带动产业链发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129、发展与完善不仅会逐步解决充电难的问题,消除了新能源汽车购买者的后顾之忧,进而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稀土、永磁体等基础材料的生产,到锂电池、超级电容的研发,整车技术、电机、电池和控制系统能力,再到高效节能的技术创新,拉动一系列技术创新发展。9.2 社会效益1.创造就业机会随着丹棱县充电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和新能源汽车的大力推广,新能源产业必然会受到政策的大力支持,在新能源产业前景良好的情况下,会出现大量的就业岗位,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将会得到提高,社会闲散人员得以减少,适度缓解就业压力,为社会创造效益。2.提高电网使用效率城市用电高峰集中在白天,晚上是用电130、低谷,依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在大型停车场等充电场所,新能源汽车大多采用白天行驶、夜间充电的运行方式,有利于减小系统负荷过大的峰谷差值、解决电力系统调峰问题,改善电网负荷特性,这样对电网的峰谷平衡,以及盈余电力的消费都将起到很大的作用,节省电能损耗,提高火电或核电的运行效率,节省燃料,提高电能资源的实际利用率,间接起到节能的作用。3.推动城市绿色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城市降污治霾,改善空气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丹棱县生态、人文、绿色发展的重要体现,更是改善大气环境的必然选择。近年来,雾霾是困扰每个城市的一个重要原因,新能源汽车不燃烧汽油和柴油,能源转化效率达90,在启动时没有污染,零排放131、效率高、燃料来源多元化,具有极好的环保性能。9.3 节能减排效益新能源汽车自身并不排放尾气,但是电能作为二次能源,需通过一次能源获得,在计算减排效益时应将煤耗产生的二氧化碳纳入计算。在假设煤电占总发电量的 100%的情况下,每燃烧 1 升汽油排放的二氧化碳约为 2.4 公斤;每生产 1 度电排放的二氧化碳约为 0.87 公斤(供电煤耗为 320 克)。根据相关资料,丹棱县煤电占据发电总量的 60.97%,以此进行计算,在供电煤耗为 320 克的情况下,每产生 1 度电排放的温室气体约为 0.53 公斤。以一辆公交车每年实际运行 60000 公里计,非电动公交车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 43.2 吨132、。而一辆电动公交车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 38.16 吨,比燃油公交车要减少年 CO2 排放 5.04 吨,减排效益比较可观。以一辆出租车每年实际运行 100000 公里计,同样计算得到非电动出租车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 19.2 吨,而一辆电动出租车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 9.54 吨,比非电动公交车要减少年二氧化碳排放 9.66 吨,减排效益比较可观。以一辆作业车每年实际运行 40000 公里计,同样计算得到非电动作业车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 9.6 吨,而一辆电动作业车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24 吨,比非电动作业车要减少年二氧化碳排放 5.36 吨,减排效益比较可观。以一辆乘用车每年实际运行 1133、5000 公里计,同样计算得到非电动乘用车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 3.6 吨,而一辆电动乘用车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59 吨,比非电动乘用车要减少年二氧化碳排放 2.01 吨。 以上计算是以整个丹棱县的减排效益分析。加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投入,对于提高县域大气优良指数作用明显,有利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第十章 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县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电力企业等部门为成员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形成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作为政府专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并抓好组织实施。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建立互联互通机制134、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完善价格政策工作,指导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县经信局牵头负责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加大财政扶持工作,会同有关单位争取并落实国家和省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资金。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用地支持工作,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用地。县住建局牵头负责依法依规简化建设审批、落实设计标准工作,指导居民小区和城市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局牵头负责城际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和公交、租赁等领域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协调工作。电力企业牵头负责加强配网建设工作。2.加强本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电力规划等相关规135、划的衔接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有关内容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新建住宅小区在设计方案中明确停车位应100%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要积极引导、鼓励小区业主建设充电设施;对城市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园区、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的公共停车场等项目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每2000辆新能源汽车应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3.建立健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的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体系依据相关文件及规定制定充电设施建设运136、营的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体系,保证企业或个人申报充电设施建设时有指引,保证在实施建设过程中监管到位,全程可控。4.加大用地支持力度按照国土管理法律法规,项目用地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前不得动工建设。要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按照加油(气)站用地供应模式,根据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安排土地供应。新建项目用地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可将配件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允许土地使用权取得人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按要求投资建设运营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在已有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有关单位在用137、地方面予以支持。5.简化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减少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单独占地的集中式充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6.加大物业协调力度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乡镇和居委会应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出台的有关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主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业主支持充电基础138、设施建设。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依据示范文本,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建设管理充电基础设施的流程,并将相关内容纳入物业服务合同。对拒不配合或阻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7.完善财政价格政策在产业发展初期大力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允许充电服务企业向新能源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服务费两项费用,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全面开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场,社区配套充电设施将执行居民生活电价。8.强化金融服务支撑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139、原则下,创新金融产品,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政策,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推广多种融资方式,拓宽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与设备厂商的融资渠道。9.鼓励和引导市场资本进入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运营,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建议县属国有企业与国网丹棱供电公司、设备制造公司等共同投资在丹棱组建独立法人公司,推进充电桩、充电站建设。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PPP等方式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10.加强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对于公交、环卫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根据线路运营需求,优先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独立占地的充电站。对于出租、物流140、租赁、公安巡逻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充分挖掘单位内部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潜力,结合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实现高效互补。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和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需要,在单位内部停车场,按不低于20%的比例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11.完善配套电网接入服务将大型充电基础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范围,电网企业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相应资产纳入有效资产,成本按规定计入准许成本,并通过输配电价回收。12.鼓励专业化服务与自行充电相结合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鼓励专业运营商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加强监控网络建设,推进智能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整车企业与电池企业以及充电基础设施生产与运营企业的合作,为新能源汽车应用方提供运维一体化的整体解决方案。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鼓励个人在自有停车库(位)安装充电设施。13.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有关单位、充电企业以及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的宣传力度,同时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舆论氛围。59